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原文

故事大全 2023-05-26 18:39:05

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原文

1、爱情故事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他和她原来在一个生产队里干活,十八九正是相互吸引的年龄。每天一出工,他瞧见她就高兴,她瞧见他就喜欢。这种高兴和喜欢是藏在心里的,别人看不出。尤其是她看人时都拿眼睛偷着瞄,笑也是抿嘴不露牙的。尽管掩饰,他们还是想着法子往一起凑。比如抬土,他俩就经常在一条扁担上。她在前他在后,他总是把土筐往自己这边移了又移,使她那头轻了又轻,这样一天活干下来,谁也不觉累。再比如打稻子,俩人踏着一台打稻机,挨身靠膀的,甚至肌肤相撞,气息互闻,心里的感觉甜美极了。那打稻机也跟着兴奋似的,在他们青春活力的踏动下,飞速旋转,纷落的稻谷急如雨下,一会儿就长成了一座金色的小山。
但最苦的活落插稻苗,他却有劲帮不上她。炎热的夏季,头上太阳烤,脚下热水蒸,一望无际的大稻田,大伙都争先恐后地往前插。头不抬腰不伸一墩一墩把几百米长的一趟子稻苗插下来,那个腰酸腿疼的滋味,只有插过稻秧的人才尝得。所以,队长一声令下喊休息,大伙便急忙拔起泥脚往上跑,赶快到渠头路边抢个干净的地方躺下来。因此,他倒有个机会细瞅了她。那一次,他和她同躺在一个长满荒草的坟头上,大概因为太累她很快睡着了。他看着她上身穿件粉红色的短褂露着胳膊,下身穿着草绿色的裤子卷着腿,白皙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娇嫩懒软的身体多像一支被人从水中摘下又丢掉的蔫荷花啊!那一刻,他的心动了,更心疼了。他想,这样柔弱的女孩不应该生活在农村出苦力,这样漂亮的女孩应该跟城市里的女孩一样,幸福地唱歌跳舞去。其实,她也有过一次进城当工人的机会,条件是必须答应跟一个管区书记的傻儿子结婚,但她没同意。
也就在那个夏季,大队长把两张推荐上学的表格给了他俩,因为本村就他两个是高中生。说是推荐两个,而政审后只能批准走一个。他拿着表格犹豫了。论家庭成分、学习成绩、政治表现,他啥条件都够,且还比她强。为了实现他的“远大理想”,更实在地说也为了能洗净自己的两条泥腿子,端上公家的铁饭碗,他曾几次要求大队报名参军,要求进城干“亦工亦农”,但那时干啥都得靠关系,因为上边没有得劲的人,每次他都落了空。这次可是关系他前途命运的最后一次机会了,是争取还是放弃,真让他难以决断啊!为什么与他竞争的偏偏是她!在失眠了整整一宿之后,他还是在推荐表的家庭成分栏上故意误填了个“富农”。因此,他就因家庭成分不合格而未被招生办批准。她却顺利进入了大学的校门,后来还成了众多男同学追求的校花,为此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而他仍然在生产队里劳动,他为啥上学未批准,她是一直不知道的。
因为不在一个台阶上,他们的联系就少了。开始几次回家过假期,他总是有意躲避她。直到十多年后的一天,她带着丈夫和孩子又风光无限地来探亲时,她才在家乡的路上碰见他。她问他这些年过得还好吗?他笑笑说,很好很好,多亏了党的致富好政策,俺也盖屋娶妻生子了。他确实笑的很甜很真诚,其实心里的祝愿更是真诚的——只要你过的比我好……

2、爱情故事在你背影守候

我想...

一个人在你的一生中

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

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

是幸福的

公车上的乘客不约而同地同情地

望着那位拄着白色手杖、既美丽又年轻的小姐

小心翼翼地爬上公车

她将车资递给了司机往司机告诉她的空位走去

并伸出手试探着座位的方向坐定后

这位美丽的小姐将她的公事包放在膝上

把柺杖靠在腿边放好

苏珊叁十四岁

一年多前因医生的误诊

使得她的生活顿时陷入一片漆黑

没有了光明只剩愤怒、挫折与自怜

一向充满自信、个性独立的苏珊

如今这曲折的命运似乎将她推入无底的深渊

对周遭的人来说无助的她不免成为一种负担

「为什么是我?」

苏珊埋怨着她内心裡有吐不尽的憎恨

然而

不论她如何的伤心、叫骂或祈求

心裡却异常地明白

她的视力是不可能有再恢復的一天

苏珊曾经拥有的乐观进取

如今取而代之的是消沈的意志

每天的生活只不过是重复上演的挫折与疲惫

唯有她的先生马克是她仅有的支撑

马克是位空军军官

不忍心看着苏珊自暴自弃

决心要帮助她重拾旧往的信心再次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身为军人的马克

虽然明白该如何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境

但他知道这是他一生中从未经歷过最困难的挑战

在经双方努力后

苏珊终于準备好要重回职场

但问题是她的交通问题

以前她总是搭公车上班

如今想起要自个儿搭公车

她不禁打了个冷颤

于是马克自愿地开车接送苏珊上下班

即使他们工作的地方相距甚远马克还是愿意这么做

最初

因为有马克的接送

让因失明而没有安全感的苏珊安心

也可满足马克一心想保护苏珊的想法

只是不久后

他发现这么做不仅增添彼此的负担而且花费更多不是长久之计

更重要的是

「苏珊必须慢慢地尝试自己搭公车。」马克对自己说。

但面对如此脆弱、易怒的苏珊他不知如何开口

更无法想像苏珊会有怎样的反应!

正如马克猜测的

苏珊诧异地望着马克无法相信从他口中说出的话

她痛苦的说:「我是瞎子耶!你要我怎么分辨东南西北?

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马克心碎了但是他明瞭什么事是必定得做的───不论遇到再大的困难

因此他向苏珊保证

一定会陪她一起搭公车

一直到 她不再害怕为止

之后每天都可以看见穿着军服的马克携着一只公事包

陪着苏珊上、下班

整整两个星期就这么过去了

马克告诉苏珊该如何靠着其他器官

尤其是听觉

来判断她身在何处及如何适应新环境

马克也帮苏珊与公车司机熟识

请司机多照顾他的爱妻并且保留个位子给她

有马克的关怀即使面对生活上种种的不如意

苏珊脸上也渐渐有了笑容

每天早上他们一同搭车到苏珊工作的地方

马克再转搭计程车上班

虽然这样的方式较以前费时、费力

但马克心裡清楚

有一天苏珊一定可以自己搭公车

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他相信苏珊能做得到

在他心中苏珊曾是不畏挑战、从不轻言放弃的人

现在的她仍是一样不会被失明打败

终于苏珊决定要放手一搏尝试自己搭公车

星期一的早晨

苏珊準备好出门她紧紧地抱住马克

这位在这些日子以来

一直是她乘车伙伴、她的丈夫、她的挚友的马克

苏珊的眼裡转着感激的泪水

感谢马克诚挚、耐心及爱心的陪伴

苏珊向马克挥手道别

这是第一次他们分道扬镳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叁日子一天天过去

苏珊独自上班进行得相当顺利

她做到了!

那是星期五的早晨苏珊扔是搭着公车上班

每当她递给司机车资準备下车时

她总是听到司机先生说:「我真羡慕妳哪!」

苏珊不确定司机是否是对着她说

毕竟这世上没有人会羡慕一个在过去几年为了寻找活着的勇气而挣扎的失明人。

苏珊好奇地问道:

「为什么你这么说?」司机先生回答说:

「能够和妳一样受到如此无微不至的保护与照顾一定是件很美好的事。」

苏珊不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又追问:「你是说?」

「我是指」司机先生回答道:

「过去的一个星期以来

每天都有一位穿着军服英俊的男士

站在转角看着妳走下公车、安全地穿越马路

直到妳进了公司大楼为止

他还朝着妳的背影给妳一个致敬的吻

然后转身离开妳真是个幸运的人。」

感动的泪水顺着苏珊的双颊流下

虽然看不见马克但一直以来

她总觉得马克就在她的身旁陪伴着她

没错她是幸运的

是非常幸运的

因为她得到了比恢復视力更令人感动的礼物

这礼物无须眼见为凭因为她用心感受到了

爱让黑暗有了光明

超感动的~~苏珊虽然失去了她的双眼

但她体会到了人世间最甜美、珍贵的挚爱!

『西洋婚礼时,牧师总会对着两位新人问道:

Mr.你愿意Mrs.成为你的妻子爱她一生一世

既使当她遭遇任何变故

仍愿意顷尽全力给予她关怀的照顾与嗬护

爱她至死不渝吗?

Mr

你愿意Mr.成为你的丈夫爱他一生一世

既使当他遭遇任何变故

仍愿意顷 尽全力给予他关怀的照顾与嗬护

爱他至死不渝吗?』

这段誓词不单只是一段公式化的问句

它更是人世间最甜美、珍贵的挚爱表现

~~对一个人好很容易,永远对一个人好很难!~~

如果你已经找到你生命中的Mr. Right

请珍惜、善待妳身边的他

因为他绝对会是你一生中最值得的对待

如果要你永远对一个人好很难

那么请牢记这段誓词

「永远」就会变得再也不难

3、爱情故事狱中情人,走进春天续写生命的恋歌

一个是被判处死缓的女囚,一个是到2004年刑期才满的劳改犯,漫长的铁窗生活,曾使他们悔恨、痛苦和绝望,只因为有了爱情,希望再次在他们心中燃起,并一步步走出人生的泥淖,提前迎来生命的第二个春天。?

2000年春天,当马正晓和俞维凤抱着女儿星星,又一次伫立在江苏省第一监狱的高墙外,以这种特殊的方式纪念他们的爱情时,心里交织着错综复杂的情感。?

血泪演讲,穿越心池起微澜

1985年,江苏省第一监狱。?

这天,监狱举办"告别昨天,把握今天和明天"犯人演讲会。?

温暖的阳光照在监狱的土地上,春天的气息强烈地激起犯人们对高墙外世界的思念和渴望。然而,对已有五年"狱龄"的马正晓来说,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没有意义。?


在监狱里,他想早点结束生命,以求解脱。他用头猛撞窗户的玻璃,把手伸进正在高速运转的铣床,甚至还一连吞下21把刻字刀片……所幸的是,每一次的自戕行为都被管教人员及时发现,得到抢救。?

犯人们在听着台上的演讲,而马正晓却一副"曾经沧海"的样子。?

他抬起头,斜睨了一下,一位身体单薄的女囚正走向演讲台,她的脸色那样的惨白,宽大的囚服将她衬托得愈发消瘦和柔弱了。?

一种奇妙的力量,在他的心中震击了一下。?

她叫俞维凤,上海知青,父母早年离异。17岁时,她被下放到连云港。?

初次离家的她,生活充满了孤独和枯燥。这时,一位年轻英俊的青年撞开了她的情感世界。他们俩很快地坠入爱河,并闪电般地结了婚。?

幸福如此地短暂易逝,当你还来不及抓紧它时,它已快速地逃开了。她发现丈夫开始跟别的女人厮混,而且经常偷偷地领回家,这使她感到痛不欲生。?

他呢,跪在地上百般求饶,并写下保证书,发誓决不重犯。她原谅了他。可没过多久,他又故伎重演。?

当一切都无济于事时,她提出了离婚。他横竖不同意。她便卷起铺盖搬进了厂里的集体宿舍。他竟然寻到厂里,当众羞辱她、殴打她,还恶人反咬一口,四处散布她的谣言。爱面子的她只好又回到那个如同冷窑的家,但提出分居。他竟然又采用暴力,疯狂地折磨他。?

带着一颗绝望的心,她来到火车道上。望着苏北的广阔田野,她想起儿子,想起在上海的妈妈,流着泪对自己说:"不能这样。"一天晚上,她又一次被丈夫粗暴地蹂躏了。当他心满意足地睡着后,她看着他一副淫邪的面孔,举起了榔头……?

她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死缓。?

她悔恨自己不该用那种方式结束悲剧性的婚姻,发誓在狱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听着俞维凤声泪俱下的演讲,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开始在马正晓已麻木的灵魂中蠕动。?

俞维凤画笔生情,浓墨重彩绘春天

那次演讲会后,俞维凤一袭宽大的白色囚服、消瘦而弱不经风的身影总是不时地在马正晓的脑海中跳出。?

有一天,他忽然对管教干部说:"请给我纸和笔,我要画画。"管教人员不知道他又耍什么花招,但还是满足了他的要求。然而,让管教人员惊讶的是,这个平时抵触管教的重刑犯还真画得有模有样。?

这引起了监狱领导的重视,他们把马正晓的画拿去请教专家,竟受到专家的好评,说他的功底不错。事实上,马正晓从小就学过绘画,老师还是江苏国画院著名的画家金志远教授。?

心灵复苏之后,他将胸中丘壑尽情地倾泻在画布上。他的画被拿到省里参展,竟然获了奖。价值被承认的充实感愈发激起他要重新做人的信心。?

命运出现了转机。没多久,他被抽调到监狱管理局美工组搞宣传,经常被派往各个中队去出黑板报,画宣传画。?

有了这份差事,马正晓就有机会到俞维凤所在的四中队。?

在出黑板报的间隙,他常常偷偷地寻觅俞维凤难忘的身影。他发现她总是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干活,这个世界仿佛与她不相干,当其他犯人对马正晓的画品头评足时,她却显得非常冷漠。?

他看她时奇异的眼神很快被其他女犯人发觉,她们对俞维凤说:"那个画画的,老是偷偷地看你,看来,他喜欢上了你。"她也觉察到他火辣辣的眼神,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伤痛,使她对所有男人都充满了警惕、戒备,何况他还是个正在服刑的犯人。?

有一次,他鼓足勇气,把心里的话写在一张纸条上,包在棉纱团里,趁人不注意时,悄悄地塞给她。她没有拒绝,然而也没有回音。他多么希望她能跟他说上一句话,哪怕是听听她的声音也好!可是,没有。?

那天,马正晓又接到去四中队换橱窗的通知。在绘制橱窗内宣传画时,他看到俞维凤慢慢地从路上走来。待她靠近宣传栏时,他迎了上去,心怦怦地乱跳着:"我的信你看了吗?""看了。"她甩过来一句冷冰冰的话。?

"你是不是病了?"他关切地问。"我的心早已碎了,请不要再在伤口上撒盐巴了。""我只是想关心你。""这不是关心的时候,要关心,就等春天来临吧。"俞维凤匆匆地走了。"她的话是什么意思?"马正晓问自己,"要关心就等春天来临吧!"春天,春天是多么遥远和渺茫啊!然而,忘不了她,就是忘不了!她的忧郁,她的纤弱,她的宽大囚服掩饰不住的气质,在他空寂的心中总是无法抹去。尽管她一如既往的冷淡,可这并没能减弱他对她的热情。每次到四中队去时,他都竭力寻找她的影子。?

时间很快进入1990年的冬天,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隆重开幕。马正晓的家人给他寄来了四枚亚运会的吉祥物---可爱的熊猫"盼盼",盼望他好好改造,早日出监与亲人团聚。马正晓自己留了两枚,将另外两枚悄悄地送给了俞维凤。他的用意不言而喻。?

让他惊喜的是,几天后,他意外地收到了俞维凤的礼物:一枚用红丝线织成的"心"形装饰物,上面还织着三个英文单词:iloveyou(我爱你)。?

爱情悄悄地滋长着,他们开始互相传递纸条,用只言片语倾诉着爱慕之情,并互相鼓励努力改造,争取提前获得自由。?

冬天的时候,她给他送来了亲手织的毛手套,让他戴上,告诉他说,这样作画时,手就不会冻着。?


1992年7月,俞维凤被转到南通女子监狱。从此,两个人之间开始了漫长的无语相思。?

俞维凤走后,马正晓的生活更加寂寞了。劳动之余,他常常将思念诉之纸和笔,他画记忆中紫荆山落叶萧萧的山林、涓涓流淌的小溪,画栖霞山深秋火红的枫叶,还画南京大街上美丽的法国梧桐……《记忆中的秋林小溪》,一举获得全国首届服刑人员工艺美术展览一等奖。接着,《秋韵》和《盼》也相继在全国获奖。?

马正晓的特殊才能,很快得到管教人员的一致承认,"监狱画家"的名声也不胫而走。1993年,马正晓被江苏省劳改局主办的《新岸报》聘为特约美编。他更加忘我地工作,而一切的动力都基于这样一个信念:好好服刑,顺顺当当出去,去看心爱的恋人。?

努力的改造,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他多次得以减刑,前后共减去了8年零3个月的徒刑。?

1996年3月,马正晓刑满释放,提前获得了自由。?

春天终于来了。

相思绵绵,青鸟殷情为探看

"要关心我,就等春天来临吧!"他没有忘记俞维凤曾说过的这句话。?

回到家,他立即给俞维凤写信。他在信中告诉她,他依然在思念着她,在等着她,并热情地鼓励她振作起来积极改造。?信寄出去了,却没回音,他又连着写了三封信,都如石沉大海。?

生活的起点,在他出狱前就料想到了,生命中最富有拼搏性的韶华已留给了监狱,对于一个已步入不惑之年的人,一切都要从头再来,谈何容易!但活就要活个硬气,不能让别人瞧不起。他从亲戚朋友处借了3万元去了南方,在广东惠阳开了一家画廊。然而,生意并不好,苦苦撑了几个月后,血本无归,他又失落地回到了南京。这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城市,同时也是唤醒过他沉睡心灵的城市。?

在南湖,他开了一家"老九布匹店",生意还过得去。?


在为生活奔波和漂泊之余,他时刻没忘记俞维凤。每换一个工作环境,他都要打电话将地址留给俞维凤的继父,希望老人能转告女儿,跟他联系。?

看完信,马正晓激动得跳了起来,立刻关了门,冲到街对面的公用电话亭,给她家打电话。电话那边传来"喂"的一声,就不讲话了,只听见不断的抽泣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我马上来上海!"放下电话,他才发觉,泪水也早已打湿了面颊。?

那时候,他的日子过得很清贫,每一分钱都要掰着花。可是,为了能快点见到思念的人,他平生第一次打的赶到位于城西的汉府街汽车站。到车站时,是下午4点,到上海的最后一班车已开走了。他又打的到城北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很不巧,去上海的班车又开走了。无奈之下,匆匆赶到南京火车站。?

火车票是晚上8点的,还需等3个小时,马正晓感到这是一生中最难熬的3个小时。?

火车向东疾驶,他仍觉得车速太慢。凌晨1点多,终于到了上海。霓虹灯下的夜上海,过滤了白天的喧嚣,格外地宁静。马正晓轻轻地敲开了俞维凤的家,开门的是俞维凤的继父,老人已睡下了,看到这个身上布满灰尘,曾经造访过的中年男子,明白了一切。老人将他请进屋,告诉他,俞维凤今晚住在她表哥家。?

马正晓坐在客厅里,一夜没睡。天总算亮了。到俞维凤的表哥家,看见日夜思念的心上人,马正晓心情格外地清朗。她也羞涩地看着他。一时,两个人都不知道怎样开场白。等到她表哥一家都上班去了,马正晓终于挤出一句话:"小俞,还好吧?我们终于可以自由地在一起了。"俞维凤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他将她紧紧拥在怀里,脸贴着她滚烫的泪水。?

他从她的话中得知,原来她因积极改造,六次减刑,提前获得释放。?

第二天,他们去苏州给俞维凤的母亲上坟。在老人的墓前,两个人都跪下,恭敬地献上一束花。马正晓对着老人的墓说:"伯母,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过日子,我一定会好好待小俞……?

天长地久风雨同舟患难情

婚后,俞维凤帮马正晓料理布店,由于多年未与社会接触,她连钱币也分不清,有一次,把人家给的100元钱又找给了人家。?

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他们开过汽车修理店,做过服装,在街头开过大排档。马正晓还推销过啤酒,尽管每瓶只能赚1毛钱,而且一天辛辛苦苦也推销不出几箱。在非常艰难的日子,俞维凤甚至去做过保姆。?

马正晓觉得对不起妻子,他答应过要给她幸福,可是他无法做到,这使他特别的愧疚。每当闷闷不乐时,俞维凤就笑着劝他:"没事,你讨饭我就跟你去讨饭,你喝凉水我就跟你喝凉水!"像天下所有的夫妻一样,他们偶尔也会因一点小事而闹别扭。有一次,在争吵中,俞维凤一气之下,将他们新婚照片也撕作两半,气得要回娘家。马正晓拦住她,对她说:"我们多不容易啊!这个家再也经不起风雨了。"两人相视一笑,很快又和好如初了。?

1998年,马正晓一家搬进了父母留下的房子,在城里总算拥有了一方固定的栖息之地。在布置房间时,他们不约而同地看中一盏灯具,灯具并没有什么别致之处,但上面有四个红色的大字:地久天长。?

是的,有什么可以比"地久天长"这四个字更能表达这对夫妻劫后余生的心愿呢?那一段人生歧路也许永远都是心灵上难以愈合的疤痕,可那毕竟已过去,美好的爱情将会冲淡痛苦,抚平伤口。?

1999年6月6日,马正晓和俞维凤的女儿降生了,爱情终于结晶成一个新的生命。他们给女儿取名"星星",希望女儿将来像天上的星星一样耀眼,光明磊落。?

1999年8月,马正晓在南京市热河南路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为纪念他和妻子俞维凤的爱情,他给公司取名为"天缘"。?

经历了那么多,马正晓和俞维凤似乎很平静,他们说今生今世拥有了这份爱情,这在他们已觉得很幸运了。为纪念这份难忘的爱情,每年春天,他们都要到江苏省第一监狱的高墙外去"凭吊",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告别过去,憧憬未来。

4、爱情故事一场不能牺牲的情爱战争

1

诺敏与曾谙相识于一个饭局。那个饭局是为了曾谙而设的,诺敏所在的那家广告公司被他并购。所有的人都在恭谦地等候着新任老总的莅临,而诺敏故意选择了迟到。

步入厅堂,在那众星捧月的位置上,谈笑风生的曾谙停住了酒杯,他的视线跟随着诺敏,直到她选了一个远离他的偏僻角落坐了下来。

他径直来到诺敏的面前,诺敏看着他手里的酒杯说:“对不起,我不喝酒的。”他温和地一笑:“敬酒是为了问候和祝福,而任何一种饮料都可以表示接受这问候与祝福。”

诺敏讪讪地用唇碰了碰杯子的边缘。她坐下的时候有些仓促,杯子里的红酒溢了出来,胸襟染上了一块桃红色。这真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

诺敏去了趟洗手间,胸前的酒渍怎么也擦不掉。懊恼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这个世界上会有救世主吗?这个愚蠢的想法也许真是有点可笑。可当她走出洗手间,等候在门外的一位服务生递给她一个粉色盒子的时候,她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救世主,这救世主便是曾谙。

盒子里是一条Amelie,宝蓝色,浅浅的船型开领呼应着妩媚的蝴蝶骨,层层叠叠的裙摆映衬出曼妙的纤腰。镜子里那个高贵雅致的女子,让诺敏如坠梦中。

一面之缘,曾谙竟然仅凭目测就能选择出一条如此契合她身材与气质的裙子,又在她逃往洗手间这短短的一刻钟时间里安排人给她送来——饭局波澜不惊地继续着,诺敏在无意中与曾谙的视线相交时,敏锐地领悟了其间的心照不宣。手机就在这个时候来了一条简讯:吃完饭了吗?要不要我来接你?

是玉书。一个相恋了七年,深度眼镜,在教育部门的办公室里熬了七年依然熬不到副科级的小文员。诺敏轻轻地掐了手机。

2

诺敏依然留在原来的策划部主管的职位上。当曾谙第三次进行每周一次对于分公司的例行巡视时,彼此的距离依旧控制在点头之交。

峰回路转正是在这第三次巡视工作结束后。诺敏拎着几个袋子,从家乐福超市的台阶上走下来,其中的一个袋子突然破开了一个口子,里边的东西散了一地。她气恼地捡拾着,发觉有人停在她的面前时,一抬头便看到了微笑着的曾谙。他的手里拿着帮她拾起的一个奇异果,递给她的时候,他说:“你的选择真有先见之明,不过,硬到摔不坏的奇异果吃起来可要等些时日了。”诺敏微微地脸红了——其实,她对他的到来并不觉得突然。

茗香坊,星城最著名的茶庄包间里,曾谙亲手为诺敏泡制了一盏建阳银针。他很不经意地说:诺敏,在蒙语里是碧玉的意思。

诺敏早已听说,曾谙早年在内蒙遇到了现任妻子,也因始于那里的羊绒生意而挖到了事业的第一桶金。她斜着脸一笑,这一笑也让曾谙看到了鬓角上那枚小小的水蓝色刺青,那是一页蝴蝶的断翅,又隐约是某个文字。这个隽秀的女子,两道柳眉就像笼着一层淡淡的青纱,透出丝丝缕缕江南杏雨般的袅娜与清婉,而那枚刺青,又使她凭添了几分妖娆。曾谙接着又说:你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

诺敏于是笑得花枝乱颤,哪一个人是没故事的呢。她出生在湘北一个临水的小镇,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小市民,若没有相当的心机和才色,不可能在不到两年时间里,从公司的普通职员升迁为一个部门的主管。而这初见的迟到和矜持,也让她如愿以偿地从公司那一大堆花团锦簇的女人们当中脱颖而出。

3

那枚刺青的来历,除了玉书,此生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大学时代,诺敏迷上美院一位年轻的客座教授,不惜让他将其姓氏纹上了自己的颜面。可当这师生私情惊动了院方之后,教授拍拍屁股走了人,她却差点儿毕不了业。玉书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他暗恋她已久,通过他在教育部门工作的父亲,帮诺敏疏通了上下关系,这事就算是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诺敏不再相信爱情,跟玉书的开始太过功利了,于是,这七年里更多的是各取所需。只是玉书还在计较,那枚刺青,是他眼睛里的一粒沙。他不明白诺敏为什么要留着那个印记,一个激光小手术就可以彻底地清洗掉。诺敏那满脸的轻蔑激怒了玉书,争吵中,玉书说:你这个薄情的女人!

于是就有以后的无数次争吵。玉书的好,桩桩件件都在诺敏的心里,轻易忘不掉,原因竟也是因为争吵。玉书好记性,从同居的第一晚,他乘了半个多小时的地铁给诺敏买来了一份夜宵开始盘点,这些年来,他所付出的点点滴滴好比他放出的债,总是让诺敏愧疚、惶恐和难堪。

玉书就像是诺敏嘴里的一颗智齿,一旦要放弃,却是伤筋动骨的疼痛。而名利双收的曾谙,有着一个把持着公司财务大权的妻子,情感状况亦是不言而喻的。这一点的相似,让彼此间的吸引无需更多的理由。

4

与曾谙的第一次,是他们出差到珠海。那晚突发了强烈台风,他一直留在诺敏的身边,也留在了她的身体里。

都不是善男信女,诺敏对物欲的淡薄却出乎曾谙的意料,这使她成功地从那赤裸裸的财色交易里解脱了出来。她明白,只有当一个男人看她的眼里有了尊重,有了份量,那才是真正的胜利。

那一天终于到来了。玉书正背对着诺敏使劲地看墙上的那面镜子。回过头来,他说,来,看看我的眼睛。

玉书的眼睛里掉进了一根睫毛。他絮叨着,他的沙眼越发地严重了,可能要去做一个眼科小手术,两千块的治疗费,附带送割双眼皮。那双眼皮是割还是不割呢?

诺敏于是无语。玉书在诺敏的身体上努力地俯冲,完事的时候,诺敏只说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接着便是争吵。玉书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清算起他们之间的一切,不同的是,最后玉书给了诺敏狠狠的一巴掌。诺敏说,好了,其实我们从来两不相欠。

就这样完全地走进了曾谙的世界。接下来,却没有料想中的平步青云,诺敏很突然地被调往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个闲置位置上。

诺敏明白曾谙的用意,毕竟还不是她可以招摇过市的时候,只是这一朝让步,却换来了她的兵败如山倒。当那种招之即来,呼之即去的感觉日渐明显,诺敏开始计划她的反攻了。诺敏深知这个每次缠绵都会采取安全措施,时常关切她的例假是否按时的男人,其实很怕她怀孕。于是,她决心用她先天狭窄的子宫进行努力的一搏。

不久,曾谙出国洽谈一项业务,这一走,就是一个月。重逢的那天,诺敏说,我怀孕了。没有想到,这个男人竟然在一瞬间颓败如丧家之犬,他几乎用乞求的嗓音对她说,做掉吧。

诺敏很坚决,她的先天缺陷不允许她流产,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但很可能也是最后的一个。

曾谙还想作困兽之斗,诺敏冷笑着说出了一个电话号码。她的威胁很奏效,曾谙不出所料地噤声了。那是他太太的号码。从前他小心翼翼地掩人耳目,不过就是为了提防这个掌控着他所有荣华富贵的女人。

5

第二天清晨,诺敏的窗外,有了一个用洁白的鹅卵石拼接而成的一个巨大的心型图案。曾谙说,在他们初识的酒店外的沙滩上有着很多的鹅卵石,昨晚别过之后,他独自驾车去了那里,为她找回了这颗心……曾谙的妥协,选择的竟是这样一种类似偶像剧的矫情无聊的方式。

越亲近,越疏离。当相处日久,诺敏才发现这个表面无限风光的男人原来既无主权又无主见,从公司的事务到生活的细节,事无巨细无一不是惟妻命是从的。她对他陡生不屑,可她却深知自己已是逆水行舟。

曾谙终于承诺在孩子出生之前给诺敏一个结果,她被安排住到了郊区一个隐秘的小院里。预产期前的两个月,曾谙突然中断了几天音讯。当再次恢复联系时,她应约出现在茗香坊茶庄前的大街上。

这一次,诺敏只等到了几个陌生的男人,还有被他们迎头泼上的一大杯透明液体。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响起,那是曾谙的太太打来的,一刻钟后,两个女人终于会面。

诺敏的样子非常狼狈,她对面的那个女人,眼神里闪过的全是凛冽的不屑。她用施舍的表情,递过来一方手帕,还有一张五位数的银行卡。

那是安胎费。孩子出生以后,诺敏还可以得到另外一张,数额当然会更大。而前提是,留下孩子,她有多远就走多远。

这个女人说起多年前一次经商途中的车祸使她小产导致终身不孕,这也是她和曾谙唯一的遗憾。她说,这么做也是曾谙的意思,不然,泼在诺敏脸上的可就不是矿泉水那样简单。

这就是曾谙承诺的结果,他终于还是割舍了她,让自己可以全身而退。诺敏不知自己应该哭,还是应该笑。与一个毫无担当的男人纠缠,一开始就注定了胜算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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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诺敏的剖宫产手术签字的人,是玉书。当孩子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时,他跟她领了结婚证,是他又一次将她从困境里解救了出来。

玉书对诺敏说,过去的都过去了,以后好好过吧。话说出不久,孩子尿了,而砂锅里的汤又开锅了,玉书活像条八爪鱼,整个屋子乱成了一锅粥。

灰头土脸之中,玉书咬牙切齿地说:这是什么事,替别人养孩子!诺敏只当没有听见。

一个月后,诺敏与玉书办理了离婚。走进民政局的大门前,她给了玉书那张五位数的银行卡。

一晃便是五年。珠海那家名叫谌记的海鲜烧烤店里,曾谙再次遇到了老板娘诺敏,她凌着腰,一脸庄重地坐在柜台后。小店外的烧烤台前翻弄着油腻腻的扇贝和生蚝的,是老板,在他的身边玩耍着的是一个五岁模样的孩子。

诺敏亲手给曾谙端来了一碟子的炭烧蚝,她说,这是送你的,不要钱。

前尘往事一拥而上,她眼神淡定,一如硝烟散尽的战场。而他哑然失声,只能落荒而逃。

对于诺敏来说,曾谙也好,玉书也罢,从前所谓的情爱都在那棋逢对手的野心勃勃和心机重重中演变成为一场场攻城略地般的战争,只是,他们谁都不曾或者不肯为彼此牺牲。而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人,真心地对待她和她的孩子,不用权衡,不问回报,虽然,只是一个整天翻弄着扇贝和生蚝的烟火男人

5、爱情故事闪恋、闪婚、闪孕,“武松”像打虎一样追爱

2012年7月的一天,上海一家酒店,新锐小生陈龙与女友章龄之举行大婚仪式。婚礼现场,陈龙激动地说:“对于我的另一半,我期望了很久,一直没找到,去年这个女孩出现了。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想说,这个女孩我一定要娶回家,她在我心里是最完美的!”陈龙慷慨言辞,令现场一片欢声雷动。

鲜为人知的是,这对情真意坚的小伉俪从相识到相恋,再从结婚到珠胎暗结,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闪恋”、“闪婚”、“闪孕”,两人的情感历程也应验了那句话“爱情可以跨越一切界限”……

杯水结缘,脉脉含情的“君子之交” ?

2011年,陈龙接受了八一电影制片厂的邀请,参与拍摄电影《渡江渡江》。拿到演员名单后,陈龙注意到:与他演对手戏的是一名比他小10岁,名叫章龄之的年轻女演员。章龄之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学院,因出演海岩大戏《舞者》出名,是新一代“岩女郎”,而且章龄之与他一样,同样来自于上海,都是“阿拉上海人”,陈龙与章龄之私下进行了沟通。

开机发布会上,由于前一天晚上,《水浒》里的一众“英雄好汉”聚会,一帮朋友尽情豪饮,“武松”陈龙的头部一直晕晕沉沉的,他无精打采地坐在椅子上,整个人显得蔫叽叽的。

就在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飘过耳际,“喏,把这个喝了吧!这样会舒服些!”陈龙精神一振,睁开了原本微闭的双眼,只见一只拿着水杯的手正伸到他的面前,眼前的人正是章龄之!那天的章龄之烫了一头微曲的长发,上身穿白色泡泡袖衬衫,再加上一条天蓝色的哈伦短裤,整个人显得英姿飒爽。陈龙感激地接过水,对章龄之客套了几句,章龄之却对他说道:“你不要讲那么多,就当是一场‘君子之交’!”陈龙搔了搔头:“我明白,那就是‘其淡如水’嘛!”

几天后,《渡江渡江》在无锡影视城正式拍摄,剧中有一场戏,是由扮演“荷花”的章龄之在江边的河道里拉船,由于河道的水很浅,拍完了第一条后,她的身上布满一层泥浆。清晨的温度很低,再加上拍摄的时间很长,瘦削的她冷得发抖。

在第二条即将拍摄时,陈龙偷偷地给她递上几块薄毯,几位男演员就是用它们来御寒。没想到,章龄之想都没想便拒绝了:“戴上这个,虽然身体不遭罪,但镜头里的美感就差多了,这个东西我不要!”说完,她抓起泥来往脸上一抹,再次冲到了河道中。看到她整个人蓬头垢面,完全没有了“淑女”的形象,陈龙的心里反而充满了敬佩!

正因为对章龄之充满了好感,拍戏之余的陈龙想方设法去接近她。整个剧组住在无锡的一处宾馆里。拍摄的档期尽管紧,陈龙还是时不时地请章龄之到外面吃饭,或是邀请她到自己的房间来玩。

一次,章龄之意外地发现陈龙的简易书架上,有电视剧《缘来一家人》的影碟,章龄之将它抽下来左看右看,欣喜地对陈龙说道:“你知不知道,这部剧我最喜欢了,还在初中时,我就每天追着它看,我喜欢里面的胡兵,还有李若彤,里面每一个人的名字,我都能倒背如流……”陈龙打断她:“那你知不知道,我也在里面!”

这一下,章龄之怔住了,她翻出演员表,里面果然有陈龙的名字,尽管只是一个不太起眼的小角色,可这也是她的“重大失误”啊!看出章龄之有些不好意思,陈龙转身为她倒了一杯水,双手递给她:“我的大小姐,难怪你想不起来,因为我给你的第一印象太差,哪有发布会的头天晚上,还和哥们喝醉酒的,喏,这杯水是我还给你的!”

看到章龄之低头呷了一口,陈龙继续轻描淡写地说:“这毕竟是十多年前的戏了,那个时候我长得太嫩,难怪你没能认出。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你还是喜欢现在的我!”

陈龙的幽默,让章龄之抿嘴直乐,而他意味深长的话语,章龄之也心领神会。健硕而英挺的外形,健康阳光而不羁的眼神,再加上八分之一的西班牙血统,陈龙被公认为娱乐圈中的“四小酷哥”之首。更重要的是,从跨入影视圈的第一天起,陈龙就一直按照一个标准偶像的模式在发光发热,除了纯熟的演技和清新阳光的气质,在音乐与文学方面,陈龙也展现出不俗的一面,他已经写出了几十首歌词和两个剧本。章龄之不禁怦然心动:这是一个踏实稳重又勤奋努力的男人,做他的女友,一定非常幸福……

卅日相恋,这一场爱情脚步如风

在剧组的日子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便过了两个星期。一天中午,陈龙的一位在无锡当地的朋友打电话给他:“陈龙,拍完戏后来我这里玩吧?”陈龙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刚刚放下电话不久,章龄之的电话也过来了:“我的经纪人在无锡有个朋友,他邀请大家去吃饭,你也一块去吧?”陈龙迟疑地说道:“刚才有人约我了,我刚刚答应的……”章龄之不高兴地说:“那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今天是我的生日啊,我的经纪人准备借这个机会举行派对!”

陈龙不好说什么了,一向一诺千金的他,这回只好对不起朋友,爽约了。让陈龙万万没想到的是,等他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与章龄之说的是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朋友!陈龙的朋友也连称奇妙:“陈龙,你不是说不来了嘛?看来,这次真是歪打正着啊!”章龄之也打趣地对陈龙说:“怎么样,和我在一起,最终的结果总是‘皆大欢喜’!”

那天晚上,大家玩得都十分尽兴,在章龄之对着烛光许下心愿之后,她本想拥抱一下经纪人,以表示自己的感谢之情。可是,她走到经纪人跟前,发现陈龙就站在经纪人的旁边,鬼使神差之间,章龄之竟然拥抱了陈龙。等到章龄之松开,发现经纪人的眼神里一片诧异,这时的章龄之也觉得自己有些兴奋过度了,神情上也不免尴尬,难道自己真的被爱情之箭射中了?

第二天一早,章龄之刚刚起床,陈龙打来了电话:“龄之,我帮你做了粥,要不要来喝?”章龄之答应了,而这顿粥的细心程度,让章龄之唏嘘不已。陈龙提前两个多小时就着手准备,绿豆是他亲自筛选过的,百合是他一片一片洗净掰碎的,他还在粥里放了一些打碎的冰糖。喝着又稠又糯的绿豆百合粥,章龄之突然有种家庭中才有的温暖,这种感觉让她心旷神怡,甚至有些魂不守舍,氤氲的香气里,章龄之清晰地闻嗅到爱情的美妙……

一对年轻人就这样陷入了热恋,章龄之也很快将两人的关系告诉了妈妈。章妈妈得知后,却很为女儿担心:“孩子,你们相识只有短短的一个月,这样是不是太过草率了?毕竟这是人生中的大事,你要仔细想清楚。另外,你还这样年轻,这时恋爱会不会影响你的前途?”章龄之却说:“恋爱是我个人的事,对我的工作毫无影响!”

6、爱情故事弄假成真:合拍婚纱照后真爱爆发

生命告急

那一袭婚纱成最深的遗憾

1989年3月,沈青出生于川东渠县一个命运多舛的家庭,其父沈明超当时任东北某部汽车连副连长,转业后被安置到成都成华区福利院当了一名保卫干事,沈青从小随妈妈黄桂云在农村长大。然而,盼子心切的父亲很快移情别恋,母亲选择了离婚。怒不可遏的外婆和舅舅来到父亲单位告状,由于影响恶劣,父亲随即被单位除名,情人也带着儿子远走他乡。父母离婚后,沈青跟着父亲生活。在战友的帮助下,父亲在成都一家电器销售公司做仓库管理员。母亲心灰意冷下南下福建打工,从此杳无音信。动荡的生活,使得沈青性格内向,她对父亲既恨又同情,随着父亲渐渐老去,父女感情才逐渐弥合。

生病住院后,沈明超和沈青做了干细胞配型,遗憾的是配型失败,沈青开始了第一疗程的化疗。得知沈青的情况,她所在的物流集团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为其捐款,很快就募捐到5万,当公司领导将这笔钱交给沈青时,她和父亲感动得热泪盈眶。2013年6月底,由于化疗反应,沈青吐得翻江倒海,头发大把脱落。几个疗程下来,医药费告罄。沈明超的电器销售公司得知此事,立即号召大家为其捐款,同事们凑来了三万余元爱心款。可这离三十多万的治疗费只是杯水车薪!更糟糕的是,沈青出现了肠功能衰竭等晚期症状。

整理相册时,沈青贪婪地看着那些流逝的美好时光,泪如泉涌。沈明超的心也揪得生痛,他问女儿还有没有未完成的心愿。沈青哭着对他说:“爸爸,我唯一的遗憾是此生没有拍过婚纱照,因为那是一个女孩一生最美的时刻!”沈明超心头一颤:“那你去拍一套吧。”“跟谁拍?要拍一个人的婚纱照吗?”沈青难过地说。看着失落的女儿,沈明超眼泪纵横……

王子来了

拍照圆梦也促成一份真情

2013年8月6日,沈明超因事去公司,公司热心的年轻同事李晨君主动关心其女儿病情。沈明超顿时眼前一亮,李晨君气宇轩昂,一表人才,与沈青年纪相仿,或许可以拜托他来配合女儿完成心愿。可是,人家愿意吗?爱女心切的沈明超此时顾不了许多,他把李晨君拉到一边,伤心地向他讲述了女儿的病情,恳求他配合女儿了却女儿最后的心愿。善良的李晨君沉默了一会儿,随即腼腆地答应了。

当天晚上,李晨君拎着一袋水果和沈明超一同来到病房。父亲憨笑着告诉沈青:“这是我同事,拍婚纱照的婚庆公司我已经给你们预订了……”沈青恍然大悟,羞赧地向李晨君表达了谢意,一种别样的情愫却莫名涌上了心头。而后李晨君礼貌地告辞。短暂的见面令沈青兴奋得难以平静,明天就要拍婚纱照了!像一个真正的新娘,而且她的“新郎”英俊得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8月10日早上6点,李晨君亲自来医院接沈青。见她非常虚弱,体贴入微的他在医院借了把轮椅。当天沈明超要回老家筹钱,李晨君说:“放心吧,沈青就交给我了。”来到婚纱店,化妆师为沈青化好妆,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眉黛青山,双瞳剪水。穿着燕尾服的李晨君站在旁边笑盈盈地看着她……拍摄过程中,不知实情的摄影师指导两人摆造型:“新郎新娘靠近一点,两人亲密些,对,就这样,很好。”两人相视一笑,像真正的情侣般深情凝视。好几次沈青靠着李晨君的肩膀,她多么渴望时光永远定格在这一刻……

上午10时,身体极度虚弱的沈青忽然冷汗直冒,她紧紧抓住李晨君的手说:“我不舒服……”话未说完,她就晕厥过去!李晨君吓了一跳,一把将她抱起,赶紧对摄影师说:“快叫救护车!”不一会儿救护车赶到了,将沈青送往成都第三人民医院。穿着婚纱的女孩送来抢救,医院还是头一遭遇到这样的事。护士同情地问李晨君:“你们正在举行婚礼吗?”此时虚弱的沈青已经醒来,李晨君看看她,并没有否认。见此,沈青脸上漾起了羞涩的红霞。

傍晚时分,沈明超闻讯赶来医院。李晨君帮沈青掖好被角说:“我先回家了,你安心养病,等婚纱照洗出来,我给你送来。”沈青不舍地点点头。李晨君走后,沈青怅然若失。晚上,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为什么会忽然难舍难分?这是爱吗?她苦笑,自己是一个生命走到尽头的女孩,怎么敢奢望有人爱上自己?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钟,病房门被推开,迷迷糊糊的沈青睁眼一看,是李晨君提着汤盒来到床前!他憨厚地笑着说:“听说鲫鱼汤可增强人体免疫功能,我今天起了个早,买了几条鲫鱼熬了汤,你趁热喝了吧。”沈青泪如决堤,喃喃地哽咽道:“我是一个将死的人,不值得你这样对待……”可李晨君却温柔地说:“昨晚我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你的影子……”就这样毫无预料的,两个真诚而卑微的年轻人相恋了。

李晨君1985年出生于成都龙泉驿镇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一家农药厂工人,母亲是家庭妇女,一直在家养病。他8岁时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没再嫁人,靠出租父亲祖上留下来的几间老房子生活,家境十分拮据。上中专时,他与同班的一个女孩相恋。可谈婚论嫁之时,女方家却一定要求李晨君在市区全款买房买车。李晨君实在做不到,女孩便与他分手,很快就嫁了有钱的人家。李晨君用了整整两年才走出情殇,但他对爱情却绝望了。而自从与沈青合拍婚纱照后,沈青与病魔赛跑的坚强和她纯洁的心愿不经意地感动了李晨君。她清澈的双眸里充满了对爱的追求,对生命的渴望,融化了凝结在李晨君心头的坚冰。

为爱而战

千辛万苦找来救命的生母

两个孩子间充满爱意的眼神惊动了沈明超,他连忙将李晨君叫到一边说:“青青可经不起感情的打击啊。你可有想好?家人能否接受?”李晨君笃定地告诉沈明超,自己与沈青真心相爱,他已经跟母亲说过了,母亲完全尊重他的选择。两个男人用眼神交换着信任,都郑重地点了点头。

折回病房,李晨君问沈明超:“为什么不找沈青的妈妈做配型?”沈明超将往事和盘托出,李晨君说:“不管怎样,必须找到她!这是青青活下去的希望!”11月中旬,沈青结束了一个疗程的化疗后回家休养。李晨君执意陪着沈明超来到渠县黄桂云的娘家打听其下落,可黄桂云的父母一看到沈明超就将他们轰了出去。李晨君心急如焚,站在门外大声诉说沈青的危急情况。老人在室内听到孙女的病情后,放声大哭起来,而后告诉他们黄桂云离婚后远嫁福建厦门,后来仅回来过两次,平时也很少通电话。他们并不知道她的确切地址,只知道她在厦门翔安区的一家制衣厂上班,老公是个喜欢喝酒打牌的小商人,经常发酒疯打她。

黄桂云的下落如此模糊,沈明超和李晨君失望而归。半个月后,沈青又要进行下一个疗程的化疗了。一天晚上,李晨君在沈青身边陪床,病房的电视里忽然播放起白血病患者的故事,李晨君立刻抢过遥控器换台。邻床的病友苦笑着说:“让我们看吧,无所谓的。”沈青也表示自己没有压力。可没想到台换回去,正演到一个患者的亲人为其刚筹到30万移植骨髓的钱,人却去世了……见此沈青大口喘着气,泪流满面。李晨君将她紧紧搂在怀里,他决定和死神抗争,一定要把女友夺回来!

为此,李晨君决定去找沈青的母亲黄桂云。第二天他向单位请了半个月长假,12月初,便坐火车来到福建厦门翔安区,在当地公安局等部门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黄桂云的家。可眼前的一切令李晨君心酸:黄桂云家徒四壁,一贫如洗。10年前,在厦门举目无亲的她经人介绍,嫁给了当地一个比她大10岁的五金商店小老板陈某。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陈莹。几年前丈夫因肝硬化去世,家里全部的积蓄都用在了丈夫的治疗上。目前她在一家建筑工地为工人做饭,日子捉襟见肘。得知女儿患病,黄桂云也想回去看看,可她连路费都没有……

幸福圆满

爱在两代人之间流淌

李晨君请了半个月假,在病房照料沈青,沈青问起母亲的详细情况,李晨君告诉她,黄桂云和女儿陈莹生活得非常窘迫。沈青沉默了一会儿,叹道:“这些年我也没有尽到孝道,不知道能不能为他们做点什么。”然后她附在李晨君的耳边,小声地问:“我爸爸现在也一个人,你觉得他们还能走到一起吗?”李晨君一愣,他心里也没底,毕竟黄桂云现在带着一个女儿,沈叔叔能接受吗?不一会儿,趁沈明超打饭回来,李晨君故意又讲起黄桂云的辛酸生活:“她们母女生活在异地他乡,人生地不熟,应该回四川,多少比在福建好一点。”不设防的沈明超连连点头,表示自己对不起前妻,只要能够帮得上,他愿意倾力相助。李晨君与沈青挤挤眼,都乐了。

2014年春节,李晨君特意将黄桂云母女从厦门接回来,一家人一起过春节。陈莹围着沈青“姐姐”长“姐姐”短地叫,乖巧地称呼沈明超为干爹,沈明超脸上堆满了幸福的笑容。饭后,一家人簇拥着看沈青和李晨君的婚纱照,相片上,两个人笑靥如花。春节过后,黄桂云和陈莹留在了成都,沈明超为她在超市找了份工作,陈莹也到附近的学校读书。逝去的情感,在历经沧桑后,一点一滴地旋转回淌着……

喜讯连连,沈明超和黄桂云在历经感情磨难后,都很珍惜来之不易的重逢。在孩子们的再三恳求下,黄桂云同意和沈明超复婚,两人的婚礼决定和孩子们的婚礼同时举行!由于经济不宽裕,一家人只邀请了单位领导和要好的同事,及老家的直系亲属见证婚礼。2014年8月8日,两对经历了生命磨难的新郎和新娘身穿洁白婚纱,在众亲友的祝福声中喝下了终身难忘的交杯酒!

7、爱情故事那些爱情里的不完美

遇见他,本身就是令人不快的瑕疵。那是在一个晚会上,她难得参加这样的场合,先是用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件晚礼服,然后破费去美容院修整了大半天,最后才抱着忐忑的心情参加晚会。

可还没来得及享受美酒佳肴,就碰见鲁莽的他。他跌跌撞撞地擦身而过,碰翻了她手上的红酒,红彤彤的一片全洒在了晚礼服上。他连连道歉,她却气得连话都说不出,只是用恶狠狠的目光紧紧咬住了他。

她向母亲哭诉这件事,信誓旦旦地说,以后找男朋友,坚决不找这样的!母亲淡淡地回答,那可不一定,一个人的鲁莽,从另一方面说,也恰巧可印证他是个没有心机的人。

誓言犹在耳边,她和他的手却牵在了一起。晚会的红酒事件后,他请她吃饭,当做道歉。一来二往,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之后,便顺理成章地接受了他。

交往之后,她不时发现他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让本来明媚的风景变得破碎不堪。

让她真正下决心离开的,是那次的小车祸。那天他开车载她到郊外兜风。一不小心,和另一辆车有了擦撞。两人赶紧跳下车,他先是看了她一眼,确定她没事后,便整个人扑到车上,心痛地四处摸看,嘴里连连惊叫。

她被晾在一边,身上还有些小疼痛,他却连问一句都没有。一直到警察来后,确定完理赔事项,后来又把车开往修车厂。整个过程,她仿佛成了透明人。在他眼里,只有那辆受损的车才值得关心。

这样的一个人,极度自我,怎么会是可以让她依靠一生的人?不管他如何哀求、道歉,她始终铁了心,一点机会也不留给他。

可就在这时,母亲又对她说,他是家里的独子,从小娇生惯养,难免不懂得关心别人。可仔细想想,出事之后,他把第一眼留给了你,确定你没事了,才一门心思扑在车子上。这说明,他把你排在了车子前面,并不是无药可救的!

也许是母亲的话起了影响,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原谅。从这件事之后,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骄纵,开始认真地改着大大小小的毛病。

就这样,她见证了他从一个幼稚的小男人,慢慢成长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结婚后,他依旧单纯,但并不幼稚;他偶尔也会耍耍性子,但已经懂得分轻重;甚至,他开始勇于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把家庭当成一项事业,来苦心经营。

爱情里,注定会有些不完美。一颗宽容的心是最好的愈合剂,能让爱情的伤口开出美丽的花。

8、爱情故事流泪的麻花辫

大刚的妻子秀娟梳着条又黑又粗的麻花辫,一直垂到腰间,从她和大刚认识直到结婚,她一直梳着这条麻花辫,从来没有改变过发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秀娟也不例外,她也想像别的女人那样盘头、烫发……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个发型。可大刚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自打认识你那天起,你就梳着麻花辫,清秀可爱。每当我看见你的辫子,总能想起宁静演的一部影片《大辫子的诱惑》。你要是烫头、盘头,一看就是个已婚妇女,与你的年龄也不相配啊。”“我都奔三了,还让我装青春少女。”秀娟的嘴撅得老高,“我不管,我就要烫头!”

话虽是这么说,可事后,秀娟仔细想想,女为悦己者容,既然丈夫不喜欢还烫发干吗?再说,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将来赡养老人、生孩子、供房子,哪一样不需要钱,烫个头发少说也要百十来块,还是把钱省下来吧。这么一想,她打消了这个念头,继续留着麻花辫。

这天,大刚对秀娟说:“明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礼物?”

秀娟想了想说:“我什么也不要。现在流行陶瓷烫,我想去烫头……”见大刚沉默不语,她拉住大刚的手,撒娇似的求道:“我保证,就烫这一次,一个月后,我还梳麻花辫。”说完便把大刚拉到电脑前。原来她早就在电脑上用软件制作了很多图片,让大刚看。说心里话,哪种式样大刚也不喜欢,可那些图片却让他挺感动的。自从他和秀娟相爱后,他就不让秀娟变发型,妻子这么听他的话,一直留着麻花辫,说明了什么?说明她爱他,她很在乎他的看法,他不能太自私了。想到这儿,他说:“明天我陪你去烫头,只要是你喜欢的样式,我就喜欢。”

秀娟兴奋地搂住大刚的脖子,使劲儿亲了一口。

第二天,大刚陪秀娟来到发廊。刚在理发椅上坐下,秀娟突然眼前发黑,昏迷了过去。大刚大惊失色,赶紧把妻子送进医院。

让大刚做梦也没想到的是,秀娟得的竟是白血病。厄运突然降临到了这个家庭,这对刚刚结婚不久的新人就要承受病魔带来的痛苦。其实,秀娟早在三个月前就知道自己得了血癌。可她知道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富裕,这种病治不好,即便倾家荡产也只能让她多活几个月罢了。她不想让丈夫背上负债的包袱。因此,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丈夫。

每当想到不久的某一天自己将会离开这个世界,秀娟一个人的时候便控制不住哭起来。她不想这么早就死去,她觉得自己还年轻,她更不想离开自己心爱的丈夫,她要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放弃一丝生的希望。

虽然生活给秀娟出了一道难题,她并没有退缩而是与病魔挑战,要享受最后的生活。她想到了烫头,所以才有了大刚陪她去理发店的那一幕,可没想病魔来得这么快,她在理发店晕倒了。

一连几个星期的化疗把秀娟折磨得死去活来。看妻子呕吐不止,大刚心痛得直流眼泪,他真担心妻子会挺不住。秀娟为他擦去眼泪,微笑着安慰道:“我都没哭,你一个大男人竟哭起来了。别担心,我一定能挺过去,咱们说好了,永远不哭!”

可这天早上,大刚却被妻子“哇”的一声大哭给惊醒了。他赶紧跑过去,急切地问妻子怎么回事。坐在梳妆台前的秀娟一句话也没说,只见梳子上挂满了头发。

病痛没让坚强的妻子掉一滴眼泪,可心爱的头发掉了却让她伤心落泪。大刚能够想象得出,一个爱美的女人失去心爱的头发,是怎样一种痛苦!

一年后,秀娟走了。因为化疗,在去世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全部脱落了。临终前,她交给大刚一个小布包,里面装着一条又粗又长的麻花辫:“我知道你舍不得,所以我把头发都攒起来,编了一条和以前一模一样的麻花辫,当作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

9、爱情故事给你一个惊喜

聪慧的小珊在一家外企工作,曾经谈过一个男友,因两人的性格差异太大,分手了。小珊没有什么失落感,可能并不是自己真爱的人,也没投入太多的感情,分手也是一件好事。
小珊的同事小刚最近也和女友分手了,原因很简单,小刚的家只有一套房,女友兰娜不想婚后与其父母同住(小刚母亲很泼辣,兰娜担心相处不好),两人终未达成一致,小刚提出分手,虽是气话,可兰娜当真头也不回地走了。周末单位聚会,小珊和同事丽娅边喝着葡萄酒边聊着。谈到感情时,小珊叹息道:“真情难觅呀!”丽娅笑着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小刚人就不错,我帮你和他牵个线,怎么样?”小珊推了丽娅一下,“你可别逗我了,人家有女朋友,还是空姐呢!”丽娅神秘兮兮地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前几天小刚和她那位空姐女友吹了,听说是因为房子的事。”说到这,丽娅端着酒轻盈地走了。小珊独自品味着葡萄酒的香醇,思考着丽娅刚才说过的话,似乎有一些道理。小刚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年青有为,人长得帅,品质又好,确实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男人。小珊着沉浸在思索中,丽娅把小刚带到她面前,还对她挤眉弄眼地笑着。小刚有点不自在的样子,见了小珊忙问了声:“你好!”小珊微笑着说:“你好!”丽娅怕做灯泡一般,说了句:“你们聊!”便闪了。小珊见小刚很不自然的样子,便说:“我们去那边吧!”示意到人少的窗边,两人缓缓地走到了窗前,美丽的城市风景呈现在两人的眼前。两个人从家庭到事业,从事业到感情,不知聊了多久,周围的人渐渐散去,两人才收住了话题。小刚开车把小珊送回了家,小珊站在阳台上,目送小刚的车消失在夜色中,城市的灯火是那么的绚烂,小珊好象头一次这么入神地欣赏夜景。她问自己,这个男人是自己要找的人吗?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小珊发现小刚确实是个好男人,可她的心并不属于自己。每次谈到他的前女友兰娜时,小刚躲闪的目光中,总是令小珊感到一丝的不安,她觉得小刚只爱兰娜一人。小珊虽然有点爱上这个男人,可她不想彼此都受到伤害,她不想看到小刚不快,她格外珍惜与小刚相处的日子,做小刚喜欢吃的菜,给小刚买很合身的衣服。小珊每天上班下班都要去小刚办公室看一下,看缺不缺少什么东西,包括很细小的东西,例如茶叶,墨水等等。有一次,小珊整理桌上的文件时,偶然看到一张纸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兰娜,我爱你。”小珊心里虽然有点难受,可她什么也没有说,对于小刚和丽娅。她给自己做了一个感情计划,在一周内完成。
再过五天,就是小刚生日了。小珊想好了,在小刚的办公室里举行一次烛光晚餐,只有两个人。小珊想象那插满蜡烛的蛋糕,小刚闭目许愿的样子,他那张让自己爱得有点心疼的脸……。想到这里,小珊才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小刚,爱上了他的一切,包括衬衫上的汗味。小珊决定去找兰娜,和她谈谈。
时间转眼而过,小刚生日这天的下午,小珊已经订好了蛋糕和鲜花。到了晚上,小珊已经把小刚的办公室装饰得尽善尽美,象是童话里的城堡,浪漫诗意,香气满屋。小刚还没有来,小珊给小刚发了短信。大致是这样写的:“小刚你好!今天是你的生日,为了给你一个惊喜,今晚,我们在你的办公室举行你的生日PT,7:30你准时来,许愿前请不要打开灯。”
7:30分,小刚来到办公室门外,屋内烛光微弱,只见一人,头戴礼帽面纱,静静地站在桌前,看着刚点燃的生日蜡烛。小刚蹑手蹑脚地进门,坐在桌前许着愿,然后打开灯,见那人已经除去面纱,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兰娜。小刚木讷时,手机传来短信的铃声,打开一看,是小珊发来的。短信上这样写道:“刚,我知道你爱的人是兰娜,感谢你给我的这段美好回忆。我把兰娜交给你了,你要善待她。我走了,明天离开这个城市。我给兰娜的钥匙,是我房门的,我早在几天前就把房子过到你的名下了,我说是你为她买的,没有告知你。望见谅!朋友 珊 再见!”

10、爱情故事翻越喜马拉雅,为你背台洗衣机

为了实现阿桑的梦想,才有了英格这次“搏命”之旅。

8月上午的阳光明丽温馨。拉萨波密镇的一家电器商店,一位瘦削的年轻人显然是相中了一台高大豪华的洗衣机,他轻轻地抚摸着,疲惫的眼睛里放射出喜悦的光华。他把洗衣机搬起,又放下,再搬起,再放下,足足折腾了约一个小时,才咬咬牙对店员说:“俺要买一台最轻的!”店员给他挑了一款重量最轻的海尔双筒洗机,忍不住惊诧地问:“为什么不买你喜欢的那台?”“俺要翻越喜马拉雅山,把洗衣机送给未婚妻阿桑,太重了背不过去啊!”年轻人付过款,一脸甜蜜而又有些遗憾地答。

店员这才明白,他要把洗衣机从海拔1000米的波密镇,翻越海拔4650米的喜马拉雅山,运到深谷中的加热萨村去。整个路程呈倒写的“U”字形,凶险异常。

“英格,出发啦!”络腮胡子的扎西大叔对着年轻人喊。这个叫做英格的年轻人,背起用绳索捆紧的洗衣机,跟在马队的后面走上坑坑洼洼的山路。可是,天公不作美,小雨淅淅沥沥从天而降,山路泥泞,负重的英格渐渐落在马队的后面。行了2个小时,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坐在一块岩石上休息。抬眼望去,路上方悬挂着一排排彩旗,来往其间的运输马队,把家属们绣有经文的旗子挂在这里祈福,其中一面粉红色的,是未婚妻阿桑为他祈求平安绣的经文。阿桑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似乎在含情脉脉地望着他,他站起身继续前行。6个小时后,英格终于到达露营地,露营地位于隋拉山口,有两处木屋作为行人休息之用。可是,英格却因为迟到而被迫在0℃的室外休息,明天就要登喜马拉雅山了,谁都想睡个好觉攒足气力。木屋里的人给英格送出尖椒牛肉,还有热汤,吃过饭,英格拉过一条毛毯,偎依着洗衣机进入了梦乡,梦里是阿桑清铃铃的笑。

第二天早上,扎西大叔给马儿喂了热气腾腾的大米饭。他说,只有补充足够的营养,马儿才有可能闯过登山这道难关。

下午5点,终于安全抵达山脚,在露营地,英格有幸抢得一个铺位,因在山顶着凉导致感冒,他浑身酸软无力,吃了点儿东西,便匆匆睡下。第三天,清晨,英格无限欢欣,故乡在望,再闯过最后一道关,就是雅鲁藏布大峡谷,穿过水流淙淙的溪涧,是一片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高温30℃,他的汗滴滴答答滚下来,英格不得不弓身加快速度,如果落在队后,极有可能遇到野兽蛇蝎,有丧命的危险。

下午4点,英格终于把洗衣机背到了加热萨村。家门口阿桑欢呼着,像一只彩色的小鸟向他飞来。邻居们也围涌过来看着这稀罕物,叽叽喳喳地问这问那。英格细心地向阿桑讲解洗衣机的用法,阿桑清澈的眼睛溅起好奇的波澜,她抬起胳膊,却没有纤纤玉手,仅仅是用两只光秃秃的臂干,夹住按钮,吃力地旋转了一下。“不要着急!阿桑!慢慢学。”英格脸上满是怜爱。

阿桑不是加热萨村人,她原是一名城里的大学生,到他们这处秘境桃源来支教。教着教着,阿桑爱上了这里绿油油的茶树,爱上了这里天真可爱的孩子,也爱上英格这个善良勇敢的青年,她决定永远地留下来和英格生活一辈子。不幸的是,去年中秋,英格突发高烧不退,性命难保,翻山越岭背着英格,到波密镇去求医太不现实。心急如焚的阿桑便背起竹篓,漫山遍野寻找一种罕见的名叫“玉女莲花”的草药。草药找到了,她却被毒蛇咬了双手,因抢救及时,虽然保住了性命,但那双纤纤玉手却永远不复存在。英格含泪把熬好的草药一滴滴吞下,高烧退去。他知道自己这条命是阿桑双手换来的,不善言辞的他,在心里暗暗发誓要让阿桑一生幸福,就是她要天上的彩虹,他英格也要架台云梯摘下来。病愈之后,英格流着泪,问阿桑喜欢什么结婚礼物?阿桑满脸憧憬:“如果能拥有一台洗衣机该多好啊!一个妻子如果不能给自己的丈夫洗衣服,那该是多么悲哀的事情。”为了实现阿桑的梦想,才有了英格这次“搏命”之旅。

爱情有许多种表达方式。英格用行动告诉阿桑:爱勿须多言,为你翻越喜西玛拉雅背一台洗衣机,有茶有盐,在秘境中与你厮守一生,这就是真爱。

11、爱情故事多要了五十平米

大王庄的王大有,是个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的主儿。这不,都快三十的人了,还没娶上媳妇,跟着村上人出去了两个多月,盘缠花完了,也没找到活儿,只好独自回到村里,跟着老爹老妈侍弄几亩薄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这些日子,村里忽然传出了消息,说有位老板看中了这里的山水,要拆掉老村子盖楼房,村里人就热闹开了,盖房子的盖房子,迁户口的迁户口,无非就是想多占点儿平米数儿,那就是钞票啊。

王大有家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也想把房子加个二层,可他家没钱啊,找亲戚借吧,人家都说要盖房子,哪还有闲钱借给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一天,王大有正在田里干活儿,正赶上他的老同学许明到村里来办事,见到他,就停下摩托,喊过他,问道:“大有,别人都忙着盖房子呢,你咋还有闲工夫种地?”大有苦笑着说:“人家有钱,才能买料盖房子,我家穷得叮当响,拿不出钱来,想借也借不来,干脆就不着那个急了。”

许明凑近了他,小声说:“听说一个户口给五十平米,你就想办法往里迁几个户口吧。”大有又叹了口气说:“我爸就我这一个儿子,没有兄弟姐妹,怎么迁呀?我妈倒是有侄子侄女的,可人家派出所说跟我们家没关系,也不给迁。这条路,也走不通啊。看来,我就是个穷命,那就穷着吧。”

许明指了指他的脑门儿,笑嘻嘻地说:“明明有条路,你却不肯走。不是你命穷,是你笨啊。”大有忙问:“什么路啊?你快指点指点我。”许明凑近他的耳朵说:“赶紧娶个媳妇。谁能不让你媳妇的户口迁到你们家来?”大有一听这话,就垂头丧气地说:“我哪娶得媳妇啊。要娶早娶了,也不会挨到今天。”许明却说:“有个人愿意嫁给你,就看你同意不同意了。”

大有一愣,忙着问:“谁呀?谁愿意嫁给我?”

许明却卖了个关子,闭住嘴巴不肯说了,转身跨上了摩托,跟大有摆了摆手,风驰电掣般地跑远了。大有心里可不踏实了。有人愿意嫁给他,那还等什么呀?这一天他等了十几年啊。他再也无心干活儿了,跑回家里,一遍一遍地给许明拨电话。该死的许明,硬是不接电话,大有快气死了。

天快黑的时候,门外响起一阵摩托车声。大有忙着去看,却见许明下了车,支起摩托,大步走进屋来。大有忙着拉住他的胳膊,问道:“你快跟我说呀,谁想嫁给我?”许明取笑他:“看你这猴急样儿。我说的嫁给你,不是真的嫁给你,是假结婚。跟你扯张结婚证,把户口迁过来,等占完了房子,就离婚,人家再把户口迁走。帮你多占50平米,那就是50万,人家要10万,你们家落40万,行吧?”

大有一听是这么回事儿,一颗心就从天上掉到了地下。许明一看他这表情就说:“你要不愿意就算了,我再跟别人家说去。也就是人家遇到了难处急着用钱,要不,一个黄花大闺女,谁愿意落个离婚的名声?再找好男人就难了。”大有忙着说:“那就这么办吧。”

许明见大有答应了条件,就打电话叫来了那家的人。那家的闺女名叫林萍,今年才二十四岁,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柳眉大眼,挺俊的。大有一见她,心里就猛地抖了几抖,都不敢正眼看她。他不明白了,林萍这么俊的闺女,怎么没嫁人呢?但这话毕竟问不出口。

两边签下了合同,决定抓紧时间去领证,早些把户口迁过来,别夜长梦多,把正事儿给耽误了。

第二天,他们就赶到县民政局去领了证,又到镇上迁了户口。林萍都没进大有家门,直接回了娘家。大有也明白她的心思,人家闺女是怕知道的人多了,那不就弄假成真了,往后还怎么嫁人呀。他也闭紧了嘴巴,从来不提这个事情。

老板的计划很快就得到了上面的批准,大王庄整体拆迁。老板很会设计,把原先的村子划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给拆迁的村民居住,另一部分建成别墅,高价出卖。拆迁的条件果真和传言一样,每个人给50平米,王大有家就给了200平米。王大有本来想留下150平米的房子,卖出50平米,除了给林萍10万,自己还能留下40万,干什么都够了。但他老爸却不干了,非要留下那50平米,要了一套大房子,要给他娶老婆用。幸好老宅基地的面积折价后给了现金,也有二十多万,王大有先拿出10万,给了林萍。

两个人约好,明天去办理离婚手续,然后迁户口。一早,两个人就在村口见面了。林萍见王大有还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就戏谑地问他:“你都有钱了,怎么还骑这辆破车呀?该换辆摩托车了。有的人一有了这么多钱,没准儿还买辆小汽车呢。”大有说:“那钱放那儿是一笔钱,可要花起来,那就不叫个钱了。那套大房子,一装修,就先去了五六万,我还想带我爸妈到北京去看看天安门,少说也得花一两万。我妈有病啊,我得带她看看,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我家没别的来钱门路,那钱一分都不敢乱花啊。这车我都擦干净了,你就上来坐吧。”

林萍就上了车的后座上,顺手扯住了他的衣襟。王大有蹬起车来,两个人一路上无话。

办完了离婚手续,林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正是王大有给她的那10万。她把卡塞进王大有手里:“这里的钱我一分没动,你拿好了,去出书吧。”王大有拿着那张卡,像拿着一个烧红的烙铁,手一抖,那卡就掉到了地上。他慌忙把卡捡起来,塞到林萍手里:“这是你的钱,我不能要。”

林萍握住了卡,轻声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王大有就蹬上车,林萍依然坐在后座上。林萍指挥着,王大有就按照她的指挥走。骑了一个多小时,来到大王庄村西的小河边,那里有一大片杨树林,林中绿草茵茵。王大有停住了车子,林萍跳下车,走到一块大石头前,转脸问他:“你还记得这块大石头吗?”

大有脑子里“轰”的一下,忽然间就明白了。见到林萍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这个闺女有些面熟。但大家住地都不远,或许就在什么地方见过呢,他就没往深处去想,现在林萍一指点,他才猛然想了起来。

那是十多年前的一天早晨,王大有到河边来观察景物,忽然听到有个女孩子喊救命,他忙着跑过去,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被蛇咬了,那蛇还缠到了她的腿上。他冲过去,扯开了蛇,掼到地上,搬起一块大石头,想把蛇砸死。但看到蛇隆起的肚子,他没忍心下手,就把石头丢到了一边。那蛇跑了,他忙着给女孩子吸去了伤口的血,见那血始终是红的,才知道那蛇是条无毒蛇,他就给女孩子做了包扎。现在想来,那个女孩子就该是林萍了。

他不觉笑道:“哦,原来是你啊。”

林萍俏皮地说:“当然是我。”

林萍当年被他救了以后,就设法打听他的情况。恰好她的表哥就是大有的同学许明,把他的一切都告诉了她。她一直想对他表示感谢,但机会不合适,时间一长,也就放下了。她大专毕业后,回家来照顾老妈,同龄人都成亲、生孩子了,她却因为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只能形单影只地看书,借以排遣寂寞。许明看到了,就笑着说,你跟刘大有倒是一样,成天捧着书看,难道能看出花儿来。她听说大有跟自己有相同的爱好,当时就觉得亲近了,就让许明要来了他的QQ号,把大有加上,两个人没事儿的时候就聊几句,越聊越投缘,她才知道了大有的苦闷。大有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但现在出版市场很清淡,出版社怕赔钱,不给他出,他想自己出,又掏不起钱。她恰好听说大王庄要拆迁,多个户口就能多给50平米,按市价就是50万,那就够他出书的啦。她这么想好了,就托许明来说了。

听她说完,王大有一时愣在那里。他没想到啊,能被他引为知己的那位网友,竟然就是林萍。林萍宁可背上离婚的名声也要帮自己,他真是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林萍定定地看着他,幽幽地说:“你那书写得不错,我挺喜欢的。你就拿着这钱去出版吧。就是赔几万块钱,也值了。你也得攒点儿钱,找个女人。你岁数不小了,再熬下去,就不好找了。”

王大有说:“把离婚证给我,让我再看看。”

林萍不知道他啥意思,就把离婚证掏出来递给了他。王大有“噌”“噌”两下,把离婚证撕碎了,然后问她:“我把离婚证撕了,那就作废了。咱俩还是夫妻。就跟电影里说的,咱俩先结婚,再恋爱,成不?”

林萍点了点头,娇羞地红了脸,转到一旁。心里却怪他:这个傻瓜,怎么还不来抱抱自己亲亲自己呢?谁家的男人像他呀,这么漂亮的媳妇就在身边,却还只顾了傻乐……

12、爱情故事侗家小伙两片树叶吹来湘西美人

你也许见过用树叶吹出曲,可你见过用树叶吹出说话的声音吗?你见过用树叶吹出财富的故事吗?你见过用树叶吹出美丽恋人的童话?这一切,一个叫杨涛的侗族青年全做到了……

杨涛来自贵州侗族贫困山区,他不仅能用树叶吹出二胡的声音,还用两片薄薄的树叶吹出动情的情歌,把个美丽的湘西妹子吹进了侗族山寨,发誓要一生一世做他的新娘……

吹树叶,月薪从300吹到1万

杨涛出生在贵州省丛江县一个偏僻的侗族小山寨。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歌师,能编戏剧,会唱山歌,还会吹树叶。杨涛受到父亲的熏陶,从小就会吹树叶,而且树叶吹得特别棒。就凭这门独特的音乐技巧,初中毕业,他就直接考上了贵州省艺术专科学校,成为村里第一个省城大学的大专生。

父母亲把家里两头大牛牵到镇上卖掉了,换来钱送他上大学。临走的时候,父亲说:“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没有出过大学生,你是第一个,涛儿,你要争气啊!”杨涛接过母亲手中的血汗钱,泪水滚滚而出。

当时杨涛只有16岁,身材瘦小,貌不惊人。在大学里,开始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他的生活极其艰苦,常常吃两个干馒头配咸菜算一餐。他读的是民族音乐班。读到大三的时候,在一次全国性的少数民族音乐比赛中,他用树叶吹奏《梁山伯与祝英台》,技惊四座,余音绕梁。在这次大赛中他获得了冠军。他的才华第一次显山露水。

1992年7月,杨涛大学毕业,等待分配。就在这时候,他因树叶吹奏技巧而被有关部门推荐参加中日建交20周年文化艺术交流团,赴日本演出。在日本北海道,杨涛吹树叶,唱山歌。日本人看见那两片薄薄的树叶也能吹出二胡的声音,感到惊讶不已。因此他被邀请到日本艺术学院去演出,现场传授吹奏经验。

19岁的杨涛为自己的鸿运感到兴奋和自豪。他想,自己毕业后一定会分配到大城市的歌舞团去,他想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一定会这样一帆风顺了。

万万没有想到,他出国回来,被分回家乡的文工队了。

杨涛在县文工队干了一年,月薪300元。一年后,他所在的文工队演出任务清淡,300元工资怕也难以发出了。他当机立断,开始了闯荡江湖的从艺生涯。

杨涛来到广东省惠州打工。开始在一家歌舞厅试着唱歌。他除了会唱流行歌曲外,还会吹树叶唱苗歌。因此他在歌舞厅里就特别受欢迎。他的月薪一下子达到了5000元。

干了一年,细心的他发现,那些有特技的演员最赚钱。自己不是会吹树叶吗?他不仅能用树叶吹出二胡的声音,还能模仿人说话的声音。主意拿定,他很快又跳槽去了深圳松港一家更大的歌厅。果然不出所料,月薪达到10000元。

在深圳松港,他参加了当年的歌手大奖赛,获得第一名,奖品是一台松下电视机。那一年过春节,他可谓满载而归。父母亲见他带了这么大的电视机回家,高兴得嘴都有点合不拢了。

后来他凭这独特的吹树叶的手艺,去了浙江、武汉、昆明等地演出。在湖南,他遇见了美女阿朵。

吹树叶,吹来湘西美女

阿朵是个自由歌手。长得很漂亮,小鸟依人的样子,是湖南湘西姑娘,和宋祖英的家乡相隔不远。那是个出歌手的地方。

2003年8月,阿朵回常德她外婆家。

那天,阿朵到她朋友开的火玫瑰歌厅去唱歌。杨涛正巧在那里演出,歌厅老板就介绍了杨涛。她见到杨涛的第一眼,是他穿着侗族的民族衣服,华丽而简朴,两片树叶吹得活灵活现!

杨涛说:“爱情这东西很微妙,她是在歌厅里看我表演节目的。我不经意地往台下一望,看到一个编着两条大辫子的姑娘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紧身的苗族服装,稚气美丽的大眼睛美如秋水,温暖如春的灯光静静地泻在她的脸上,我看见她长长的睫毛美极了,让人怦然心动……”

杨涛用两片薄薄的树叶吹《红楼梦》主题曲《枉凝眉》。这曲感人肺腑的树叶曲,立即吸引了湘西妹子阿朵。

“他很实在,人很淳朴,人品不错。”她说。她几乎是和他一见如故。她说:“我也想学习树叶吹奏,我拜你为师吧!”他爽快地答应:“行。只要你不嫌弃这吹树叶太土气,我就教你吹。”

他对她蛮好,教她绝技吹树叶,教她吹出爱的声音来。还帮她策划节目,帮她化妆。

为了演好苗族少女,他带她来到贵州的苗族乡村。他和她去体验生活。去考察苗族风情。整整一个月,他都陪着她。她有时候叫他“师傅哥”,有时候又叫他为“涛哥”。他开始用吹树叶和美人阿朵谈爱。他吹:“123”,吹出来的声音就像鹦鹉叫“我爱你”,常常逗得阿朵很开心。

一次,阿朵在南昌市演出。阿朵是特邀歌手,她唱的是苗族山歌,原生态的苗歌。可是,她感冒了,还患了急性肠胃炎,一个人在出租房子里,药也没有吃,只是昏沉沉地睡觉。

当时杨涛在浙江演出。接到阿朵的手机,他急得团团转。他连夜买了飞机票,赶到阿朵身边,见阿朵此时此刻已经在出租房里昏迷不醒,他大吃一惊,立即背着她,打的士,赶到医院去急救。医生说:“病人已经休克了,幸亏你送来得早,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杨涛急出一身冷汗。

阿朵在医院里住了三天三夜,杨涛时时刻刻都陪伴在她的身边。为她端茶送水,打饭洗衣,喂药请医生。忙上忙下的,可把他累坏了。三天后,医生说:“你们可以出院了。”

阿朵从此以后,对杨涛的感情又更深了一层。她用树叶吹他为“723”——“亲爱的”。

出了南昌那事后,杨涛不放心阿朵,组织演出活动,就把阿朵带在身边。他把她带到全国各地去演出,唱歌,吹树叶,他总是像个老大哥似的呵护着她。去艰苦的苗族山寨演出,爬山涉水的,每见阿朵走不动时,他就把阿朵背着走。

一年后,他们就由师徒转成恋人,由“地下”游击队,转为公开的“地面部队”,由相识、相知,到相亲、相爱。

杨涛说:“阿朵妹妹,我家在贫困山区,生活困难,你不嫌弃吗?”阿朵说:“涛哥,我爱的是你,嫁的是你,只要你永远对我好,我就知足了。”“朵朵,你爸妈会反对的!”“涛哥,我不怕。我自己的事,自己说了算。”“我……”“傻哥哥,还我什么?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啊!”“对,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永不分离!”

阿朵爱杨涛,是因为杨涛老实忠厚,很优秀,很有才华,为人很可靠;杨涛爱阿朵,是因为阿朵很善良,很美丽,而且很能干。

2004年9月,阿朵瞒着父母亲,跟着杨涛到贵州山区他的家里去“栏屋”(看对象家里情况)。坐一天火车到达贵阳,再坐12小时汽车到丛江,还要坐两个小时摩托车,再走半小时山路,经过深山老林,才算是到家了。远远地,阿朵望见了他家的屋子。那是一栋黑黑的木板屋,墙是陈年旧松木板做的。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杨涛说:“阿朵,我家就这个样子,跟了我,会苦一辈子。再说,当演员跑江湖的,生活也很清苦哟……”见他是那样地坦白,处处为她着想,姑娘感动了。

她在心里想,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那栋木板屋;他有特长,有能力,不会在这里苦一辈子的。杨涛的母亲见到阿朵很高兴,给阿朵做了当地的土特产糯米饭团子吃,还有腊鱼腊肉,还请她吃牛瘪和羊瘪,说是补身子的。阿朵高兴地在山寨住了好几天,听鸟叫,看溪流,摘野果,玩得好开心。他们还给村里修公路捐了3000元钱。杨涛现在还给一位失学的孩子捐款,每月500元。

两人相爱,杨家蛮高兴,但是阿朵的家里不同意他们的婚事。杨涛不急不躁地说,我们留几个月来认真考虑这件事吧。没想到,这一考虑又是一年多。

终于,阿朵把她父母的思想工作做通了。现在,她说他们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因为阿朵还很年轻,才20出头。可杨涛心里却有些暗暗着急了。

杨涛想买车子,想带着阿朵周游全国,还要在长沙买一套新房子,和阿朵定居,给阿朵一个温暖如春的爱的港湾。他要和阿朵过一生一世的幸福生活。

13、爱情故事打往天堂的电话

因为爱上她,离婚已经五年的洪涛决定再婚。

她叫钟莉,四十二岁,女儿张园园正读高三。她老公张云贵三年前出车祸亡故,洪涛和他们夫妻原来就是朋友,张云贵出事时洪涛出差在外,回来时看见她在老公的坟头悲痛得像一头受伤的小鹿,他心里不由得升起强烈的同情与怜悯。渐渐地,爱怜变成爱情,可这一切变化只在他心里,他不敢向她表白,因为她始终走不出失去老公的阴影,他怕他的表白在她心灵的伤口上撒盐。可他发现他对她的爱越来越深,他有足够的财力和真挚的爱让她重新过上人间天堂的生活,可他没有勇气直面打开这天堂的门。

这天晚上,洪涛鼓足勇气拨通了钟莉的手机,“我想……你……你能陪我聊聊天吗?”他还是懦弱地把“我想你”三个字咬成了两截。

“当然可以,你说聊什么吧。”钟莉的口气热中有冷,洪涛只得瞎聊一番后挂了电话。“明天要再不敢当面对她说,你洪涛就不是男人!”他恨恨地骂道。

第二天中午,洪涛总算找到机会把钟莉约到咖啡厅。他正要向她吐出练了几百遍的话语时,她的手机响了,是她女儿的电话,接完电话后她兴奋地说女儿向她报告最后一次模拟考成绩,全年级第三呢!

“祝贺你!”他微笑着说,她微笑着说了声谢谢,突然又掏出手机说:“对不起,我要打个电话,把这好消息向他汇报汇报。”说完她走到了窗边一盆万年青旁打起了电话。

洪涛一愣。他?他是谁?看她在那边说得眉飞色舞的样子,他的心里陡然升起一股强烈的醋意,他起身走向洗手间,绕过她的视线后,悄悄从后面走近她。

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她竟然在电话里叫对方“云贵”。她说:“云贵,这个好消息会让你激动半天了吧,园园说她一定能考进名牌大学,她还说……”

云贵?洪涛皱起了眉头,据他对她的了解,在她认识的男人中,除了她的亡夫叫“张云贵”,其他没有叫云贵的。难道她新交了个男友也叫什么云贵?洪涛蹑手蹑脚地悄悄回到座位上,心中充满疑虑。

钟莉打完电话回到了座位上,洪涛犹豫了一下说:“我真替你高兴,你刚才把这高兴跟谁分享呢?”

“什么?”钟莉望着他愣了愣,继而回过神来轻轻一笑说:“哦……也没跟谁。你昨天说的那笔生意怎样,成了吗?”她显然不想回答他刚才的问题,她刻意的回避让洪涛心里一沉。难道她真的另有所爱了?洪涛心里打起了鼓,犹豫半天后,他还是决定放弃这次表白的机会。他决定悄悄调查调查后再说。

洪涛想方设法向她周围的人了解,从各方面反馈回来的情况都归于一个结论:钟莉目前没有和任何男人谈恋爱。洪涛长舒一口气,可他的心马上又提了起来,她那天的电话是打给谁的呢?

洪涛接下来又花两周时间进行了调查,发现和钟莉接触的男人女人中确确实实没有一个叫什么云贵的,那……

突然,一个寒颤传遍洪涛的全身,难道电话是打给她那死去三年的老公张云贵的?

张去贵已死了三年,这怎么可能呢?莫非——张云贵还活在世上?这更不可能,三年前自己明明看见她在张云贵的坟前哭得死去活来。

洪涛头都想大了还是想不明白,最后他竟然拨通朋友吴云的电话,问他钟莉的老公张云贵是不是真的死了。

吴云大声说:“你是不是有病?我亲眼看见工人把他推进火化炉的!”

挂了电话,洪涛也觉得自己刚才的举动非常荒唐,可他明明听见她真真切切地叫对方“云贵”,难道她心理有问题?

洪涛想到这里,又拨通了当心理医生的朋友林强的电话。林强听完他的讲述后说,由于感情深厚,钟莉在潜意识里不承认丈夫的死亡,甚至和不存在的亡夫通话这是有可能的。其实当时她那手机根本就没打开,她只是对着电话那头一个想象中虚无的他说话,她用这种方式来排解对亡夫的思念,这算不上什么精神疾病,只是一点小小的精神障碍罢了。

洪涛这才放下心来。她如此重感情,他感觉比他的前妻强了千万倍,如能得这样的女人终身为伴,这一辈子都满足了。

三天后,洪涛突然接到钟莉的电话,说园园得了急病,被同学和老师送进医院了。洪涛安慰她几句后急忙驾车前往医院。钟莉一见他就抓住他的衣袖哭了起来,她能在危急的关头想到他,他心中升起一丝慰藉。

医生说园园得的只是急性阑尾炎,做个小手术切除后就没事了。钟莉这才长舒一口气,洪涛也松了一口气。他见钟莉对着窗外呆看了一阵后,掏出手机到一角落又打起了电话,这次洪涛隐隐约约听见她又在称对方“云贵”,看样子她在跟对方诉说园园这次的病。

洪涛看见她说完话后还摁了一下键,似在关机。洪涛脑中闪过一道亮光:难道她的手机真是开着的?打完这电话后她向他走过来时,他发现她的目光明显在躲闪。

这天晚上,洪涛再也抑制不住自己,他找到一个在移动公司上班的朋友,请他查查钟莉中午那个电话是不是真的拨通了。

第二天,查得的结果把洪涛惊得差点倒在地上。钟莉那电话真拨通了,而她打的竟然是亡夫张云贵的号码!洪涛说一定是错了,叫朋友再查查,朋友肯定地说没错,张云贵的号码是158XXXX6703,这个号码一直都在使用。

没错,洪涛记得这正是张云贵生前的号码!

洪涛是无神论者,可这次他几乎要发疯了,喝了半瓶酒后,他拨通了钟莉的手机。

“你中午是不是跟你死去的老公张云贵打电话?”他直截了当地问。

钟莉显然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质问弄懵了,她停了一会儿,缓缓地说:“是的,我告诉他女儿的情况,叫他别担心。”

洪涛突然大声吼道:“钟莉你给我听好了,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我知道你心里也有我,可你……为什么要用这种骗小孩的话来骗我?”

钟莉轻轻地说:“我没有骗你,不信你去问他,唉……你呀!”她挂了电话。

洪涛把剩下的半瓶酒和手电筒丢进车里,当真开车去了墓园。

翻围墙进了墓园后,他提着酒找到了张云贵的坟,用手电筒照着碑上“张云贵”三个字,喝口酒后大声质问道:“张云贵,你都死了三年了,为什么还缠着钟莉不放?你是不是还在跟她通电话?你说!”

他一屁股坐在碑前,寂静的夜中只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突然,一段音乐铃声仿佛从坟下的某条缝中挤出来传入他耳朵,声音虽然小,可在这寂静的夜中却也听得清楚明白。

洪涛被吓得一下瘫在地上,想跑,却怎么也起不来。他迷迷糊糊地咕咚咕咚把半瓶酒全灌下肚……

当洪涛被阳光刺醒时,掏出手机一看,已是上午十点。他回忆昨晚似乎听到过有音乐铃声从地下传来,他知道是自己酒喝多产生的幻觉。正要起身时,突然看见两个人披着阳光向他走来,定睛一看,是钟莉和她女儿园园。

园园把手指按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神秘地说:“洪叔叔,请你注意听。”她说着掏出手机摁了一个键,洪涛仔细一听,吓得一下跳了起来,他竟然又听到了和昨晚一模一样的音乐铃声。园园把她的手机放到洪涛耳边,洪涛又吓了一大跳,里面竟然传来张云贵的声音:“你好,我是张云贵,我现在正忙,呆会儿给你回电。”

洪涛正莫名其妙时,只见园园神情庄重,用带来的一截小铁棍把她爸碑前一块小水泥板撬起,洪涛惊讶地发现下面竟然是个小坑,再一看,坑中放有一组蓄电池,电池上有导线通过一个小孔连着墓室。

“这——”洪涛目瞪口呆地望着钟莉母女俩。钟莉红了眼圈,背过身去。

园园凝视了碑上她爸的名字好一阵,缓缓地说:“我爸临终时,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在下葬我爸的骨灰时,我妈把我爸的手机陪葬进去。她请人专门设计了用这组蓄电池给手机充电的装置,保留了我爸的手机号,定期给它充费,让手机保持开机状态。当她思念我爸或我有什么情况时她就打这个手机,虽然每次都只能听见我爸生前录下的那段自动语音回复,可她每次都像在真正地跟我爸通话一样跟他说话,你听到的音乐铃声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

园园哽咽着说不下去了,洪涛也心酸得流下了泪,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的钟莉此时更是泣不成声。

突然,园园一下提起小坑里的电池,一把扯断上面的导线。她对着墓碑大声说:“爸,您放心,我刚参加完高考,我有百分之百把握考上名牌大学,我不希望我妈再把这通往天堂的电话打下去了,我希望她重新过上天堂般的幸福生活。我的情况,以后每年清明我都会来向您汇报的。”

说完,园园把钟莉推到洪涛身边,把两人的手放在一起……

14、爱情故事“拿铁”之恋

我住拿铁公寓,但其实我力气不大,拿不起很重的铁。但我拿得起心中的勇气,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已经足够骄傲了。

给自己的礼物

23岁生日我送了自己一个大礼。

感谢帝都,感谢魔都,感谢勇气爆棚的自己。我住在自己家里,再小也是我的房子。每当我想起这一点的时候,在公司受气也受得比较均匀,魔鬼上司的大脸也比较顺眼。对,我就是那种逃离北上广回到二线城市然后闪电入手小公寓定居的逃兵。

我在阳台上先看见狐獴后才看见猫。

猫是短毛猫,狐獴是男生。那男生蹲下身摸着猫,扶着眼镜一脸痛心疾首,真可怜,你怎么搞成这样了?我带你回家好不好,唉,你看你的腿,一定是出车祸了。

我没什么特长,就是视力好,隔着十几米都看见那猫希望燃起,瞪圆了眼睛无限哀怜,挪动侧躺的身躯靠近男生的鞋子,蹭啊蹭。这么感人的一幕只要是长着人心就会被融化,这让我觉得那男生就像《少年派》里的某种动物,对,狐獴,我在心里就叫他狐獴。

我正融化,狐獴的手机响了。于是我看见那男生转过身,东张西望拿着手机说着些我听不懂的事。说着说着,他居然迈步前行,飞快走到小区侧门,出去了。我……我憋住粗口,心中有一万个玛丽搬家当邻居。后来我才知道,男生并不是天然呆呆傻傻,他们只是脑袋的结构和女生有点不同,比较适合单线条运作。

案件重演

让我们把案件重演一下,当时,我从家里冲出去,忘记锁门了。然后我跑下两层楼梯,按开电子防盗门,绕过楼栋,在小区网球场和一片枇杷树之间的小道上,找不到猫咪了。

就那么十几分钟时间,我又见到狐獴了,他在15分钟后又回来了。我说,你刚才不是闪人了吗?干嘛又回来。狐獴不是不要猫,他只是接到同学打过来的一个关于期末考试的电话,顿时急了。在问清楚自己并没有挂科之后,他才回过神,哎呀,刚才不是在和一只猫说话吗?还打算把那只受伤的猫带回家的。于是他拔腿飞奔,返回现场。

当他解释完,我就明白了。单线条男生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就忘记另外一件事。据说这是因为远古进化时,他们必须专注打猎,心无旁骛。

狐獴说,生要见猫,死要见尸,既然没遗体,那一定是别人救走了。我们一起找了好久,终于还是放弃了。于是,我的脸上开始人工降雨。狐獴瞪着无辜的眼睛,很不满意,他说,你们女生都是龙王投胎的吧!什么意思?我认真地问。最会兴风作浪刮风下雨,狐獴说。

对于他的歧视女性的言论我没有计较,我只是用眼神杀死他三次,回去了。我坐在家里黑白混色的小沙发上,发现我的笔记本电脑离开我了。人和物,总会说再见的,遗憾的是,它没有跟我好好地告别。

狐獴说的没错,我真的刮风下雨了。

远离不祥之物

我们出了门,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狐獴充当证人。我们还去找物业调出监控录像,遗憾的是,那段时间,并没有人出入楼栋的门。我用的是一款小巧的本子,所以藏进衣服就看不出来了,这增大了破案难度。

一定是住在同一栋楼的某个人。我心中玛丽的邻居,其中之一。从派出所出来,我也平静了,闭着眼睛也知道,这种状况的失窃物品,想找回来就是做梦。

我无精打采走着,狐獴走在我旁边,似乎在想着什么。我说,你别跟着我了,你走吧!我认为这男生是个不祥之物,躲远点比较好。狐獴说,你别这样,我赔你……你赔得起吗?看你还是个学生,就是对面那所大学的吧?本子虽然只值几千块,可是电脑里有我旅游各地的照片好吗?你赔?你怎么赔?这……你听错了,我是说我陪你去数码城……我学计算机的,比较懂,那里奸商好多。

我戛然而止。刚才你做笔录的号码我背下来了,有事先走了,回头打给你。狐獴在一个公交站停步,跳上车子。我胸口里的某种东西,似乎被唤醒。那是一团毛茸茸的小兽,人人皆有,只属于每个人自己。

年轻的皮肤

你应该懂得,喜欢一个人,这种关系总会赐给你各种相互矛盾的东西。哭着转瞬就笑了,笑着忽然就哭了,很高兴去吃个大餐,迟到三分钟就觉得不被重视悲伤抵死,再抱一下,便欣喜若狂。但其实,这些只在一个人生命里占据万分之一。

狐獴说要打电话来,但他没有打。周末,我在阳台上放了一把椅子,裹紧打折的羽绒服,穿得很暖和,冬天很冷。有人敲门,我跳起来去开门。

怎么了?你来干什么?我说。想好什么时候去买新电脑啊?狐獴问。现在去买呗!我去换鞋子。旅行重量?双核还是四核?什么颜色?有什么牌子特别喜欢?平时玩什么游戏?狐獴问我。我说,要轻,打字画图就够了,不玩游戏。我的脑袋里想的怎么会是那些男生才关心的机器性能,我在观察的是,他的皮肤真好。年轻的男生,才大二,学生证上写的出生年月计算下来,还不到20岁,叫柯杰。在派出所里,他记下了我的手机号码住址,我也偷看了他的身份证件。

我们靠得很近,在开机检验笔记本电脑时,男生的气息就弥漫过来。狐獴虽然穿着简单,但爱干净,干净对于男生来说,简直是天大的优点。促销员热情十足套近乎:帮女朋友看机子呀?这真是个经典的好问题。感谢小偷,感谢促销员。

啊,没呢,是我一个姐姐。狐獴用极其卖萌的语调说,美女,能给我们便宜一点嘛!你们确定要,我就和经理打申请,绝对给个优惠价!促销员春风洋溢面不改色。

拿得起放得下

23岁的女孩喜欢19岁的男生时,同样面不改色,春风洋溢。回家的路上,狐獴说,要弄系统装软件什么的,就直接叫我。真好,有免费的理科男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我有一套小公寓,我有自己的家,我逃离北上广,我告别了那些城市的时候,当然,也告别了我喜欢的人。

我以为我会安定下来,但是我好像没考虑到,如果还是那么别扭固执,不能和一个人同在一个城市,该怎么办?让23岁的女孩勇敢无畏去告白,这有些难。我不再理会狐獴了,即便在小区里遇到,也假装没看见。一个学生,学生证上写的地址是外省,却在这里租房子不老实呆宿舍住,能是好学生么?我这样宽慰自己。

15、爱情故事“傍大款”这道算术题

女友为一件事心神不宁。一次采访,女友邂逅一个大款,大款对她颇有好感,三番两次明示暗示想同她进一步发展。大款常说,正在开发的某小区环境不错,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很适合她这样的女孩子居住;某汽车公司刚出产一款紫罗兰色小车,价格适中,很漂亮……

女友28岁,单身,快要进入剩女行列,是那种不太漂亮但很聪慧的女子,算是气质美女。因为气质美女向来不入大款法眼,所以女友从没想过自己还有被大款相中的幸运。

女友不是不动心。她虽然已经买房,但每个月还房贷很辛苦;驾照是3年前考的,却没有钱买车子。

这些年,女友自知天分不足,从未做过“傍大款”的美梦,还房贷、挤公交,也都心甘情愿。谁知某一天她会忽然被一个叫“大款”的馅饼砸中,当时,大款对女友说:“我见过的漂亮女孩很多,但我喜欢你这种聪明而且有内涵的。”

女友先是被砸蒙了,觉得不太可能,后来就想,不管怎样,钱都是好东西,没有人不爱钱,尤其是女人,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女人前赴后继走上“傍大款”的捷径。于她而言,人生这样的机会不会太多,可能过了这个村就不会再有这个店。

她自己拿不定主意,就吞吞吐吐东问西问,大家给她的答案都一致:傍啊,反正无论怎样都要有个男人,有钱的总比没钱的好,跟他几年,一辈子不用奋斗了。

这个账,女友也会算。大款仅价值千万的别墅就有三五栋,他对自己看中的女人也决不会小气。

于是,她翻来覆去左思右想连续失眠……最终,她有了答案。

几天后,当大款再次探问时,她果断拒绝。她说,那一刻心里好像一块石头落地,忽然轻松,虽然还是感觉有点儿惋惜。跟着她惋惜的,还有一帮同样每天为生活辛苦奔波的小女子,她们齐声骂她“很二”。

我只想知道她那样果断拒绝的理由是什么。我们本性脆弱,经不起太多诱惑,抗拒诱惑更需要超强的力量。

我问她,她就笑。后来她说:“实在不知如何处理时,就列了一道算术题。”

首先,她列出自己能够接受的理由,比如大款的财富和诚意,由此算出自己可能得到的钱财和宠爱。

然后,她再罗列出不能接受的原因。

第一,她不爱他。“傍大款”这件事可以与爱无关,可以逢场作戏,但对她来说,不是闭上眼睛就可以接受。

第二,该大款已经年近六旬,虽然头发仔细染过,但还是能够从鬓角处看到岁月的痕迹。一想到他的年纪,她就想起自己的父亲,给一个父亲辈的男人当情人,她觉得有些羞耻。

结果是,两端太不对等。女友觉得,一两百万就是靠自己这辈子也能赚到,但付出的那些,却再也拿不回来。

如此看来,“傍大款”真是道算术题,之间的变数决定着结果。大款的年龄应该和财富成正比,女友的收入和“傍大款”的目标也会成正比。感情因素,也是决定条件之一。女人想“傍大款”,还是应该先把这道算术题计算好再决定。

16、爱情故事一场迟到四十年的婚礼

1968年10月,文磊顺应潮流,和大城市知青一同上山下乡,被分到本县深山老林某大队的某个生产队,一个名叫崔萍的上海姑娘,分在紧邻的一个生产队。

文磊被下放到大有作为的农村。日常生活三步曲,挣工分、砍柴烧饭、下河洗衣服。崔萍从上海下放到皖南山区,青山翠竹,新奇新鲜,尤其是小溪流水,清澈见底。傍晚在河边洗衣,看着水面美丽的倒影,崔萍轻轻地唱着: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篷,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一日,崔萍在洗衣服,放在身旁的脸盆被溪水冲入河流中,崔萍赤脚追赶,在即将追上脸盆的那一刻,脚一滑,跌入河中,救命!倒下的瞬间,崔萍看到不远处的木桥上,一人甩下柴担向她奔来

醒来后,崔萍已睡在床上。房东大娘给她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大娘告诉她,救她的人叫文磊,是邻队和她一同下放的县城知青。

一星期后,文磊来看她,带来了6个鸡蛋,脸上写满了憨厚和单纯。从那以后,两个年轻人越走越近,夕阳西下,映红山岗;秋高气爽,菊花清香;小桥河边,形影相随。两年后,喜从天降,两人都被招工到县直国营企业单位。相识,相知、相爱,举办婚礼已经水到渠成。

想到明天领证,成为他的新娘,崔萍心里特别幸福,一股莫名的热浪,从内心里一轮又一轮地蒸发出来。遗憾的是,没有等到旭日东升,崔萍同寝室的女友满头大汗地跑到文磊住处告知他,崔萍夜里高烧不退,已送到县医院救治。文磊急忙赶到医院,醒来的崔萍抓住文磊的手,眼里流出愧疚的泪水。一切都会好的。文磊的安慰,真诚而又无奈。医生建议立即转院。

在医院治疗半个月后,主任医生告诉文磊:你女友患的是风湿性综合症,手脚器官将逐渐萎缩,这个病很难根治,你要做好长期思想准备。啊?!满怀希望的文磊,一时木讷得不知所措。

回县城后,单位分给崔萍一个很小的单间。崔萍父母将女儿托付给文磊,带着疲惫、憔悴和焦虑的心情回上海去了。每天一早,文磊就会来到崔萍住处,起煤炉、烧开水、做早餐、煎中药,一切就序后,按时到单位上班。中午和下午下班后,文磊会在第一时间来到崔萍住处,把一切该做的事做好,然后拖着沉重的步子回自已的宿舍。

假日天气晴朗,文磊会用自行车推着崔萍到县城郊外,看水西红叶,太子泉畔,蝴蝶双飞;周末阴雨绵绵,室内是两人世界,文磊讲述日常所见所闻,共同回忆下放山区有苦有乐的岁月。

转眼6年悄然而逝,1977年恢复高考的喜讯传到县城每个角落。崔萍的手脚已部分萎缩,高考前夕,她无法成眠。文磊30岁了,不能再拖累他了,崔萍最终作出了一生中最痛苦的选择。翌日上午,崔萍含着眼泪将一封邮寄给父母的信投入邮箱。

三天高考结束,文磊兴冲冲地来到崔萍住处,人去室空,桌上留有一封信:文磊,我已被母亲接回上海,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的照顾,我的身体原因,使我们俩不能永远在一起,忘记我吧,崔萍。

文磊泪如泉涌,稍后,室内传来狼一样的嚎叫。

在上海崔萍父母家,文磊见到一个麻脸中年人。崔萍父母告诉他,这是崔萍的未婚夫。麻脸中年人很是客气,一双像钳工一样的手,抓住他的手不放,深深感谢这位乡下朋友对他未婚妻多年的照顾。文磊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见到崔萍的面,十天后搭乘县土产公司的货车回到县城。

文磊被南京某大学会计系录取,暑假回来,姐姐给他介绍了一个叫春兰的农村姑娘。面对驼背的大姐,他无法拒绝,文磊作为男孩,是三代单传,是姐姐把他抚养成人。他觉得姐姐把自已弯成了一座桥,让他达到成功的彼岸,如果娘活着,肯定也是大姐这个样子。

没有爱情的婚姻,味同嚼蜡。大学毕业后,文磊去了南方,心中装着崔萍,文磊在会计事务所机械地做事。淘金不成,文磊很快又回到县城,在一家商业公司担任会计主管。

数年后的某个夜晚,春兰面对终日闷闷不乐的丈夫,提出了分手。文磊说:我知道对不起你,但我实在没有办法改变我的初衷,谢谢你能理解我。婚姻是一种生活方式,但这种方式不适宜时,分手是最明智的选择。文磊取走了玻璃板下面的一张照片,其余都留给了春兰。

寒来暑往,一年又一年,文磊在回忆中过着自已的日子,春暖花开,他半夜起床,靠着窗口坐下来,看到逐渐消退的乌云和又冒出来的月亮。月儿圆圆,流水潺潺,溪边的崔萍是那样的美丽,眼睛如翠蓝的春水,写满了坦然,荡漾着明澈。苍天不公,伊人今在何方?

终于有一天,上帝慈悲,文磊从崔萍的一个密友中得知,当年在上海见到的那个麻脸中年人,根本不是崔萍的未婚夫,而是崔萍的表哥。崔萍父母已经先后去世,现在上海跟她妹妹生活在一起。

在崔萍妹妹家,文磊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崔萍,弹指四十年,崔萍的一头秀发已被银丝覆盖,娇美的身躯被病魔纠缠得弱不禁风,迷蒙的眼神婴儿般无助,积淀着一种对病魔对当初痛苦选择的深深哀怨。

你来了!文磊突然出现,崔萍的眼睛亮了起来,分明是一种对生命的渴望,一种对少女时代初恋归宿的最后乞求。

跟我回家!他轻轻地把她抱在怀里,那深厚柔和的声音,那最熟悉的身躯,那曾经结实硬朗的臂膊,无不使她百感交集。

双方都默认了心底最深处的那片净土,爱!便有了最后一片落叶的依托。

在县城,他们举行了婚礼,崔萍穿着洁白的婚纱坐在轮椅上,文磊穿着崭新的礼服,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他推着她缓缓地进入喜宴大厅。春兰夫妇,忙前忙后;姐姐姐夫,悲喜交加。迟到四十年的婚礼,人们感叹,那个年代的爱情纯洁得就像那时无污染的明净天空,所有参加婚礼的人都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病魔无法阻止爱的花朵美丽地绽开,时光无法摧毁藏在心头的真爱。苍老的是岁月,而爱会永远年轻。真爱永恒,彩霞满天。

17、爱情故事中国第一份微博爱情

如果不是微博,陈吉与王琳还是默默无名的两个恋人。

草根的“微爱情”在幸福的簇拥中修成正果。陈吉也成为中国第一个在微博上示爱、求婚并成功的幸福博友,被载入微博史。

“微薄”爱情,给你我给得起的幸福

2008年,上海的春天桃红柳翠。男主人公陈吉1983年出生,地道上海人,两年前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专业,现在一家跨国航运公司,从事物流管理工作。繁重的工作之余,陈吉喜欢上网,尤其喜爱可以晒心情、晒工资、晒老板的微博。

4月12日傍晚,陈吉正沉醉在MSN space音乐播放器中英格玛的美妙歌声里,一个叫“白蝶弥香”的博友上传了一篇博文,表达了对这首曲子的喜爱:“我不甘心说别离,寻觅已逝去的传奇”文笔很美,对跳跃的音符描述得很贴切,陈吉感觉觅到了知音,一阵激动。

因为一个留言,天秤座的陈吉认识了浪漫双鱼座的王琳。

经过两个多月的交流,王琳凄迷缥缈的文字、琢磨不透的思想,给她笼上一轮神秘的光晕,吸引着陈吉。两人的爱好惊人的相似,同在久石让指下爱尔兰民谣中安静睡去;天真的《龙猫》音乐让他们忆起童年;喜欢讨论音乐色彩斑斓的《千与千寻》;喜欢旅游

“这个世界有60亿人,可是,只有那一个人陪在身边的时间最长,某一天,一个约定,一个人的生命变成一对。”陈吉在微博里写下这句话,忐忑地要求与王琳见面,对方用一个大大的笑脸来回应。

初春,天空下着小雨,午后两点,在江边咖啡馆旁,陈吉早来了半个小时。远远的,一个穿着黑色滑雪衫的高挑女孩走来。“是她吗?”湿润的江风如同一块冰凉的面纱,敷上了女孩红红的脸颊。“你是ShadowEclipse(陈吉网名)?”“是。”陈吉不敢相信,《第一次亲密接触》里“轻舞飞扬”般娴静的女孩会站在眼前。

半天陈吉才说:“你的头发都湿了,来躲雨吧。”王琳乖巧地走到他的伞下,两人倚在栏杆上都没说话,任凭一望无际的江面充斥视野。风中,他们互相偷看,四目相对的一瞬,她的脸红得像绽放的樱花

两个星期后,陈吉约王琳看电影。想起陈吉的朴素干净,王琳不由对约会生出美好的期待来。

有段电影情节很恐怖,吓得她大叫着闭了眼。她希望他能握一下她的手,可他只是把手里的杂志不停地上下晃着,完全没注意到她的表情。电影散场了,她有些失望,“你走吧,我自己回去。”他却不放心,坚持送她。路上,她不时地挠胳膊,说被蚊子咬了,他带着歉意,“想到电影院里蚊子不少,才带了大页的杂志一直赶呢,到底还是咬了你。”

王琳吃惊于他的细心,有了感动,话也就多起来。聊天中,王琳的家到了,陈吉急着说:“别锁门,我很快回来。”一会儿,他拿只小塑料袋回来,里面装着蚊不叮、风油精。他把袋子塞进她手中,转身走了。

她有些不知所措,慢慢的,泪水却模糊了双眼。她觉得,眼前的贴心一幕,也许就是她最想要的幸福。

不做房奴,“低碳爱情”动人绽放

“因为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论生活是否完美,不论此刻是进是退,都永远要有自己的华丽舞步。”陈吉在微博中记录着点滴思绪。

2009年夏天,两个年轻人相约去厦门鼓浪屿旅游。陈吉在海边发现了一艘弃船,沧桑的船体在蓝天白云背景映衬下特别有美感。他突然来了兴致,要帮王琳拍照。在拍一个刁钻角度时,王琳不慎落水。被救上来时,她已经呛了好几口水。

回程的小巴士很破,四处漏风,偏偏司机将车开得风驰电掣,王琳裹着陈吉的外套,瑟瑟发抖,陈吉不声不响把她揽进了怀里。

由于落水受了凉,她当晚就发了高烧。她不肯去看医生,吃了退烧药,盖着两床被子躺在旅馆里打摆子。他不敢离开,整夜陪护。半夜,她一身大汗醒来,看见电视机亮着微光,他蜷缩着,蹲在椅子上看无声的球赛。

王琳的柔情瞬间泛滥。这个平静温暖的夜晚,被她当成是上一次失败恋爱的补偿。她心里那朵枯萎的爱情花又慢慢复苏。只是这一次,她绽开得更缓慢,更抒情。

恋爱一年多,陈吉送了一只戒指给王琳。王琳有些迟疑,该不该接这个造型是“9”、寓意长长久久的戒指?陈吉深情地拉过她的手,“如果我身上只有100元,我也愿意全花在你身上。我会努力,给你我能给得起的最好的幸福!希望你能嫁给我!”

“让我考虑一下好吗?”王琳有些犹豫,把事情告诉了父母。笑容在母亲脸上淡去,“陈吉是个好男孩,但我们也是为了你好,起码,房子要有吧。”

求婚碰了软钉子,陈吉在博客上写道:“就像有人说的,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一样,天下也没有天生没出息的男人,只有不努力的男人。女孩们,眼光放远点,去抓住那些潜力股吧。”房子是迟早要面对的一道难关,为此,他开始记账,严格计算着花销。

2009年底,陈吉踏上了看房路。然而上海内环以内已无万元房。即便人迹罕至的小区房价也很“高尚”。置业顾问倒是客气,可陈吉感觉她们的脸像递过来的水一样冰冷。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像个悲剧,在微博上,写下了自己的失落,立即有网友跟帖:“你的出生决定了你不是富二代,但是你肯定能通过努力去做富二代他爹!”有了鼓励,陈吉决定曲线救国在父母老家、太湖边上买一套可以栖身的房子。陈吉期待着,当人们的生活走向低碳环保时,爱情也能回归本来面目,走向最本真的淳朴、善良的相爱。

网友助力,微博求婚成功

在范晓萱的《数字恋爱》这首歌里,“520”这个数字因为谐音而被译成“我爱你”,之后变成了网络上常用的爱情符号。久而久之,网友自发选定了每年的5月20日作为网络情人节。

5月18日,陈吉看着自己886条微博的记录,灵光一现。888,是个吉祥的数字,如果在第888条微博上求婚,会不会成功?

“送给女朋友白蝶弥香,亲爱的,嫁给我好不好啊?这里有那么多博友见证我向你求婚,很有诚意吧大家帮我转一下吧,谢谢啦!”没有浮华的话语,没有重磅的礼物,这份灼热真诚的爱情,却立刻像幸福的空气一样感染了网友。大家在加入评论的同时,纷纷转发此博文。热心的网友说:“冬天接受了春天/天空接受了白云/大地接受了山川/河流接受了溪水/亲爱的,你快接受我吧。”

抑制不住激动,陈吉给王琳发了一条短信,提醒她看看微博。当王琳看到这则已经被转发了1000多次的求婚帖,竟然想要流泪。想到相处的700多个日夜的点滴,看着自己时常摩挲的无名指上的“9”字型戒指,看着500多条屏幕上跳动的网友祝福,王琳回复了陈吉:“激动着,幸福着,羞怯着,也恐惧着,凝泪着脑子里盘旋的,是那亦步亦趋的点滴,痛并快乐的时光,一句一伤的曾经这份感情的艰难,只有我们知道,只有你和我。”

陈吉一看有戏,继续展开攻势,“女朋友害羞了,大家再热烈些,给她再多点勇气吧!”网友应声而动,摇旗呐喊,“答应他,答应他”的呼声越来越高。像日本流行电视剧《电车男》里,热情网友为“电车男”追求“爱马仕”出谋划策一样,网络这一虚拟社区,因为这一对恋人,真实地沸腾了起来!

在一片呼声中,王琳用颤抖的手,敲出这样的话:“从小,没有安全感,缺乏温暖,你是唯一见过我在睡梦中颤抖、看到我蜷缩着放声痛哭的人。用爱燃烧我们的未来,今后的日子紧紧拥抱彼此”

下班后,陈吉早早来到女友上班的大厦楼下。王琳透过窗户,看到器宇轩昂的陈吉,有着想一把抱住他的冲动。她知道,她刚刚做了一生最重要的决定。王琳决定把网友祝福的话语打印下来,带给父母看。

晚餐桌上,王琳的母亲接过厚厚一叠纸,仔细看着,“都是网上的?都是真的吗?”“嗯,你看,多少人祝福我呢。”摘下老花镜,母亲笑着点点头,“现在的年轻人啊,与我们过去就是不一样。”父亲也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女儿。有了男友的爱,有了网友的祝福,有了父母的理解,此刻,王琳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电影《卡萨布兰卡》中说道:“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你却独独走进了我的。”一次偶然的遇见,真的成就了爱情,陈吉沉醉在幸福里,感到不可思议。他在微博里写:“别怪男朋友不够浪漫,别嫌弃男朋友现在没钱。爱的真谛是包容,是两个人互相扶持,携手一起创造属于自己的将来。”

是的,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一次伤一样;跳舞吧,像没有人欣赏一样;唱歌吧,像没有任何人聆听一样。在“许我一个未来”的爱情许愿中,只有真诚的携手,才会创造永远的美丽。

18、爱情故事一位司机养狗的痛苦经历

一次,家中的狗一直咳嗽,需要看医生,坐在一辆计程车上。由于狗咳嗽的厉害,便引起了司机的注意。司机问我:“狗生病感冒了,不舒服,看医生去。”

“是呀!从昨天就一直咳嗽到现在。”我说。

司机长叹一声:“哎!咳得和人一模一样呀!”

司机便说起了他养狗的经历:很多年前,他养了一条大狼狗,长得太大了,食量非常惊人,加上吠声奇大,吵得人不得安宁,有一天觉得负担太重,不想养了。

他把狼狗放在布袋里,载出去放生,为了怕它跑回家,特地开车开了一百多公里,放到中部的深山。放了狗,他加速逃回家,狼狗在后面追了几公里就消失了。

经过一个星期,一天半夜听到有人用力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那只大狼狗回来了,形容枯槁,极为狼狈,显然是经过长时间的奔跑和寻找。

计程车司机虽然十分诧异,但是他而二话不说,又从家里拿出布袋,把狼狗装入布袋,再次带去放生,这一次,他从北宜公路狂奔到宜兰,一路听到狼狗低声哭号的声音。

到宜兰山区,把布袋打开,发现满布袋都是血,血还继续从狼狗的嘴角溢出来。他把狗嘴拉开,发现狼狗的舌头断成两截。

原来狼狗咬舌自尽了。 

司机说完这个故事,车里陷入极深的静默,我从照后镜里看到司机那通红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每次看到别人的狗,都会想到我那一只咬舌自尽的狗,这件事会使我痛苦一辈子,我真不是人呀!我比一只狗都不如呀!”

听着司机的故事,我眼前浮现那只狼狗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的景象。不知经历过多么大的痛苦,好不容易回到家门,主人不但不开门,连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立刻被送去抛弃,对一只有志气有感情的狗是多么大的打击呀!

与其再度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不如自求解脱。

司机说,他把狼狗厚葬,时常去烧香祭拜,也难以消除内心的愧悔,所以他发愿,要常对养狗的人讲这个故事,劝大家要爱家中的狗,希望这可以消去他的一些罪业……

19、爱情故事老公替我“背黑锅”

刚结婚时,我和老公把小家安在城里,婆婆时不时来我们这里看看。其实,我知道结婚前婆婆对我并不满意,嫌我太娇气,不会做饭,怕自己儿子受委屈。婚后,婆婆也流露出对我的不满意,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次,为了在婆婆面前表现自己,我知道婆婆要来,就买了很多菜,准备秀一把自己的厨艺。可是,因为刚学做饭,我手忙脚乱,顾此失彼,结果把鱼给炖糊了。婆婆到了家里,闻到了煳味,皱起眉头。老公赶忙上前去说:“刚才她就到楼下买味精的工夫,让我看着鱼锅,结果我给忘了,鱼就糊了。”婆婆嗔怪了一句:“你呀,就知道吃,还能指望你帮忙!”说完也笑了。我见老公帮我背了黑锅,赶紧顺势说:“鱼糊了没关系,还有别的菜呢。妈,今天我做了很多菜呢。”饭桌上,婆婆对我的厨艺很满意。我和老公会意一笑。

那年我刚生了女儿,开销很大,婆婆怕我们经济紧张,就给了我一万块钱。当时我觉得我的钱也够用,正好有个朋友急着用钱,我就把一万块钱借给她了。后来,婆婆建议我们给女儿入保险,可是我却拿不出钱来了。正当我不知如何解释的时候,老公说:“妈,你给的那一万块钱,我借给我朋友了,他说了,一年半载就还。到时候再给妞儿入保险也不晚。”婆婆说:“你这个人呀,就是太讲义气。”看来婆婆信以为真了。我明白,钱如果是老公借出去的,婆婆不会心里不舒服,自己儿子怎么都没事。但如果是我借出去的,婆婆一定觉得我辜负了她的好意,会不高兴的。还好,老公及时出马,又一次为我“背黑锅”。

就这样,虽然原来婆婆对我并不满意,但是几年的相处中,我们没有发生过任何矛盾,感情也越来越深了。

老公不仅在家里人面前替我“背黑锅”,在外人面前,他也会把错揽到自己头上。那次,我们几家人去山里野炊,我负责把一部分食物搬到河边,结果一不小心给撒到地上一些。老公赶忙蹲下身捡起来,朋友们跑过来问怎么了,老公说:“我给弄到地上了,这些不要了,再拿新的。”老公知道我脸皮薄,最怕在众人面前丢脸,所以又给我背了“黑锅”。

还有那次,我和同事之间有点小误会,我俩竟然在电话里争辩起来。最后,我没等他说完,就挂了电话。事后一想,为一点小事伤了和气,不值得,但是又不好开口认错。谁知老公倒把电话拨回去了,他在电话里和同事说:“这两天我惹她生气了,所以她对你说话也带着气儿。你别和她一样啊……”我“扑哧”就笑了,没想到老公还挺善于察言观色,看出了我的心思。正想着,同事又打回了电话,反而安慰起我了,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矛盾化解,气氛融洽。老公在一旁偷偷笑。同事在电话里说:“你老公这人,真不错!”

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有个能替你“背黑锅”的老公,是一种幸福。

20、爱情故事冰雕恋人

杜俊辉是一名冰雕艺术家,每年都参加冰雕大赛,并屡屡获奖。这年冬天,又一次如愿捧回奖杯后,杜俊辉对女友周晓倩说:明天我带你去青松崖,寻找为你雕像的冰块。

青松崖海拔不高,但山势陡峭,杜俊辉之所以选择那里的冰,是因为几年前,他和朋友去那里玩,邂逅了周晓倩,两人一见钟情。在周晓倩把自己交给他的那天夜里,杜俊辉就许下诺言,一定要在青松崖选一块上好的冰,为恋人雕像。

第二天,两人收拾停当,开车赶往青松崖。

青松崖离市区100多公里,汽车在山脚停下来。杜俊辉走出汽车,抬头看看烟雾缭绕的崖顶。因为积雪很厚,他们费了很大劲,才来到有烟雾的地方。其实这些不是烟雾,而是热气。在一条石缝里,有节奏地冒着热气,旁边岩石上的积雪因为热气开始融化,滴下的水又很快结成冰,形成一座十几米高的冰山,更有飘落的树叶凝固在冰上,不用雕琢,就是一件天然艺术品。

真是太美了!周晓倩高兴地拍着巴掌。

杜俊辉放下大背包,取出工具,站在不远处,看看大冰块,又看看周晓倩,点点头,自言自语地说:很完美。然后拿起工具,开始凿冰。周晓倩则说去捡点干树枝,过会儿点火给杜俊辉取暖。

大约一个小时后,杜俊辉觉得有点累,回头招呼周晓倩拿水,才发现周晓倩根本就没在自己身边。他连忙摸出手机,才发现这里根本没有信号。他双手呈喇叭状,高声喊着周晓倩的名字,可哪里有周晓倩的回应。杜俊辉急了,顺着周晓倩的脚印去寻找,半个小时后,他看到一堆干柴,急忙跑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已站到一个悬崖边上,他连忙退后一步,这才没有滑下去。

杜俊辉一屁股坐到地上,禁不住泪流满面,看来周晓倩凶多吉少。他想下到山涧去寻找,可因为雪大,根本看不清该从哪里下去,最后只好坐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希望周晓倩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一直到天擦黑,杜俊辉才确定周晓倩真的出事了。他简单收拾工具后下了山,并在附近的派出所报了警。但民警说,现在天黑路滑,要寻找也只能等明天了。

这一晚,杜俊辉彻夜未眠。第二天,他早饭都没吃,就带着几名民警和三四个有经验的山民来到出事地点。一个山民站在崖边看了看说:别费劲了,从这里掉下去,即使没有雪,也很难找到。大家发了一番感慨,陆续回去了,只剩下杜俊辉站在那里发呆。

杜俊辉想了想,拿着工具又来到那块巨冰前,拼命地凿起来。就因为这块冰,周晓倩才出了意外,现在,他想把这块冰雕刻成恋人模样的想法更强烈了。

几天之后,就在周晓倩失足落崖的地方,一个栩栩如生的周晓倩站在那里,回眸一笑,令杜俊辉肝肠寸断。

回到家,杜俊辉把所有工具都放进地下室,把自己关在家里,天天借酒消愁,半月都没出门半步。

这天早上,杜俊辉迷迷糊糊地刚坐起来,就听到门铃响。打开门,他立即愣住了,门口竟然站着周晓倩!

晓倩?你我杜俊辉忽然变得语无伦次,他扬手打了自己一巴掌,很疼,不是梦。他喜极而泣,伸手要去拉周晓倩,却被她灵巧地闪开了。周晓倩说:我们屋里说话吧。

杜俊辉连忙侧身把周晓倩让进屋,周晓倩看着客厅地上散落的酒瓶子,心疼地说:你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

杜俊辉傻笑着,蹲在地板上收拾,嘴里还不停地说着话,无非就是问周晓倩这些天在哪里过的。周晓倩说,那天她去捡干柴,不小心一脚踩空,跌落悬崖。等她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躺在一个热乎乎的土炕上,一个胡子拉碴的猎人正在烧水做饭。

这么说,你在那个猎人家里住了半月?你们杜俊辉捡到手里的酒瓶又掉到地板上。

周晓倩点点头,低着头说: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们就因为他说,没有他的帮助,我根本走不出那座山,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见到你。可我还想见到你,就答应了他。

杜俊辉跌坐到地上,久久不语。

这么说,你刚才不让我牵手,也和这个有关?可是,我不在乎,我依然爱你!杜俊辉说着,就要拥抱周晓倩。

周晓倩躲到沙发边上,说:你如果爱我,就不要碰我,让我和你好好待一段时间。

待一段时间?你是说还要回山里?

周晓倩点点头,眼里有泪光闪动。

杜俊辉急了:走,你带我去找那个猎人,他要不答应把你还给我,我就和他拼了!

不,俊辉,你斗不过他。有一天,我亲眼看到他徒手制服了一匹狼。周晓倩动情地说,我知道你爱我,但我现在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周晓倩了,我只想和你生活一段时间,然后永远不回来了

从此以后,周晓倩就小心翼翼地生活在这个屋子里,她每天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但就是不做饭。杜俊辉觉得无所谓,他每天早早起来,做好饭,然后叫周晓倩起来吃。周晓倩吃得很少,只是专注地看着杜俊辉,好像怕他忽然会消失似的。杜俊辉也曾提出让周晓倩去看心理医生,周晓倩摇摇头说:我很正常,你不要逼我,让我和你多待一段时间看着周晓倩痛苦的表情,杜俊辉忽然觉得自己好无能。

很快春天到了。这天,周晓倩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留下一张纸条就走了。正好杜俊辉那天出门忘了拿手机,回家看到纸条,连忙开车去追。

在青松崖下,杜俊辉看到一个背影正缓缓上山,急忙停车向山上爬去。等到离那个影子很近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晃,人影不见了。他奔过去,在周晓倩消失的地方,看到了自己雕刻的周晓倩,正在阳光下慢慢融化,头部已经模糊不清。随即,他呆住了,在雕像的手指上,有一枚钻戒,那是他前几天送给周晓倩的。

蓦地杜俊辉醒悟了,周晓倩回来后为什么不让自己拥抱,甚至拉手都不行,原来那不是真的周晓倩,周晓倩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她的魂魄就附在这个冰雕上。为了不让自己融化,她不仅编造了和猎人的故事,还从来不靠近有火的地方,也不让杜俊辉开暖气

杜俊辉禁不住热泪盈眶,冲上去,紧紧抱住那具冰雕,动情地说:晓倩,你不要着急,我会让你回来的!

几天后,晚报头条报道了一条爆炸性消息:一名年轻的冰雕艺术家,耗资百万,给山顶的一具冰雕装上了玻璃冰屋,一条电缆从山下上去,只为了让这座冰雕常年保持零下30摄氏度的低温。

而此时的杜俊辉把自己的住所也弄成了冰箱。现在虽然外面已是春天,而他屋里的温度却保持在零下。

就在这天早上,周晓倩笑盈盈地出现在杜俊辉门口,杜俊辉知道,这次和心爱的人再也不会分开了。

21、爱情故事男人多情,女人专情

男人是多情和长情的:男人可以在他已和一个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说不定还有一个或更多的“她”存在。因为他多情。男人可以在多年以后心中还在掂记着他的女朋友现在过得是否安好。因为他长情。

女人则是专情与绝情:女人却不一样。当她和一个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所想的就是他,她所做的也就是为了他。这时,即使有一个比现在的更好的男人出现,她也不会放弃他的。因为她的专情。而当她决定放弃他的时候,那就是说一切都没有余地了。因为她绝情。

男人,天生就是多情的。只是,他会对某一个人最长情。但这个人成为他妻子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女人,天生就是专情的。只是,她会对某一个人最绝情。但这个人成为她的仇人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男人和女人真的很不一样。当男人知道以前的女朋友现在过得不好,他会去安慰她,而当女人知道以前的男朋友现在过得不好时,大部分肯定不会去安慰他。

对男人来说,女人是要来保护的,而他则成了个大英雄。

对女人来说,男人是要来依赖的,而她则成了个小鸟儿.

女人不明白怎么男人可以有这么多的心去记着那么多的情。

而男人不明白怎么女人可以这么决心的忘了一段情.

其实,男人对你说分手的时候应该还有余地的。因为他多情,也因为他长情。

女人对你说分手的时候那就是没有余地了。因为她专情,也因为她绝情。

就好比,男人和男人之间爱搭肩膀以示友好,而女人和女人之间则爱手拉着手以示友好。

相对来说,男人在开心和不开心的时候都喜欢大笑。

而女人呢,在开心的时候她会开怀而笑,在伤心的时候她会伤心的痛哭。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女人呢?如果她在伤心的时候还满面笑容的话,那别人肯定会以为她有问题了。

一个女人要决心和你分手的时候,你就不要妄想可以再把她的人和心留下。一个女人是不会轻易的把分手二字说出口的。

但,一个男人说要和你分手的时候,你还可以努力一把,说不定你们还会有机会。很简单。就是多情和长情,专情与绝情之分。

在一个女人全身心的投入到一段感情中去的时候,那她的心是牢不可破的。

但一个男人全身心投入到一段感情中去的时候,却还是可以有间隙让另一个她有机可乘。

当女人决定,她要离开他的时候,那这段情就真的完蛋了。不要问为什么,这个结果是必然的。

当男人决定,他要离开她的时候,那她还可以补救的,未必完蛋。同样的,这个结果是必然的. 

22、爱情故事狼的爱情

1963年的额伦草原是那样美丽,碧绿的草场像修剪过的草毯子,远处,一层一层的山浪漾向云天交接的地方,绿草青山蓝蓝的天空,羊群和马群像大朵牡丹花一样盛开在草原上。

三个着蒙古装的猎人骑着快马急驰过一座山包,他们在追赶两只溃败的狼。三天里野狼和他们一直像捉迷藏一样,时隐时现,作为经验丰富的草原猎人,还是从狼的粪便足迹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于是他们一直紧追不舍。

这天他们终于赶上了狼,在那道高高的山梁上,两只狼跌跌撞撞跑上了山脊,三个猎人兴奋异常,从下面慢慢靠近山脊,近了距离他们才看清,两条狼一公一母,公狼毛色银灰,体格健壮,母狼同样有一身银灰的毛,她身材矮些,有些消瘦,她的一只前腿蜷缩着,是一只受伤的狼,瘸了前腿的母狼是跑不快的,所以他们能够撵得上这对狼夫妻。

猎人从三面慢慢地向狼包抄过来,公狼领着蹒跚的母狼向更高处爬行,母狼动作很缓慢,公狼不得不停下来等等她,焦急的眼光望望逐渐接近的猎人,而猎人已经举起了猎枪,突然公狼撇下了母狼跑开了,山脊上公狼跑的很快,他要把猎人引开,三天来,他完全可以抛下受伤的母狼自己逃命的,他没有,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他还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子,猎人一迟疑,母狼钻进一个最近的山洞,公狼冲到断崖顶部,转过身来背对悬崖,寒光闪闪的狼眼凶光毕露,他直着身子,高昂着头,两眼逼视着逼近的猎人,一副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样子。银灰的狼毛在微风中微微颤动。

猎人停了下来,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举起猎枪瞄准目标,扣动了扳机,枪响的同时,狼冷不丁来了个180度转身,像狼牙山五壮士一样跳下悬崖,一切的发生的太快,快到深深的悬崖下没有传来任何声响。猎人们遗憾地去找那只母狼,母狼钻进了一个风化了的洞穴里,猎人找来干的和湿的柴草堆在洞口,点火熏烟,他们把股股的白烟往洞里扇,不一会,洞里传出母狼咳声,烟越熏越大,母狼的咳嗽声越来越剧烈,仿佛患气管炎的病人,咳的五脏六腑都要出来了,猎人紧紧握住枪,紧张地盯着洞口。

突然哗啦一声响动,风化的洞穴突然塌方了,石缝中冒出白烟股股。剧烈的咳嗽声骤然停止。

母狼自己扒塌了洞穴,她把自己埋葬了!

这天晚上,清冷的月亮升上了山脊,山风吹动着那只悬崖下的公狼,公狼醒了过来,他艰难地挪动了一下身子,他受伤了,悲壮的跳崖伤了他的头和腿,浑身血淋淋的,他那浸透了鲜血的毛贴着身体弄的他很不舒服,他试着往前爬了一步,一阵剧烈的疼痛疼的他难以忍受,他望着山脊,咬着牙开始了艰难的爬行。

几天后有人在山脊上发现了一只公狼,狼已经死去了,伸直了四肢微闭着双眼,像睡着一样,也许他在做梦,梦中和自己的妻子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妻子是那样灵巧,他是那样威猛,他们是一对自由的草原狼。

死去的公狼身体很轻很轻,他爬到山脊,这段路程耗尽了他身体里的鲜血。人们可以顺着一路的血迹清晰找到公狼的爬行路线。

公狼死了,他的身体正下方的沙土中长眠的是自杀的母狼。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准确地找到土层下的母狼葬身地的,没有人知道狼是以怎样的毅力爬上山脊的。

23、爱情故事老爱情

我在这里讲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感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他是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是彼此的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连脸上的黑痣,也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抬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是因为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只好反串了男角。

他们还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口,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时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为了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列举着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流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孩子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了。她一边喝着他们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哎,跟你们说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糊涂了。

过了一会儿,老母亲正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都去吊念。他们看见平时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地坐在亡妻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会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死了都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

大人们听了老人的话,都多了个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他就这样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人们未及做出任何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自鸣钟“当当当”连响了数声,人们一看,正好是午夜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个矮个子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人们不是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像生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弄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是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所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24、爱情故事当他低谷时

宁佳长得不够沉鱼落雁,智商也泯然众人,婚姻路却走得可圈可点。去了几次清华园,就轻松拿下高材生老史同学。老史赴美深造,她也远赴彼岸,陪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按照两口子的安排,等老史博士一毕业,宁佳就辞掉工作,安心相夫教子。她是巨蟹座,说好听,是把家庭排在生活的第一位;说难听,那就是懒,懒得出去上班看人脸色。可人算不如天算,眼瞅着老史就快毕业了,金融危机却来势汹汹,求职路立刻艰难起来,屡屡碰壁是常事,私下里老史自嘲:想不到在国外也有当“面霸”的一天。曾经的清华才俊,如今的美国博士,大名都刻进家乡的祠堂了,这让他情何以堪!

经济形势影响感情生活的质量。原本老史就是个“闷骚男”,经过几轮高不成低不就的打击,光剩下“闷”了。每每宁佳下班回家,总见老公发散如草,北漂艺术家似的盯着电脑。被女儿请到美国当免费保姆的丈母娘,曾经当过妇女干部,最看不起外面一受挫回家就颓废的男人,忍不住就要给女儿发牢骚:“他一大老爷们儿,天天泡电脑,能泡出美元来啊?”

确实,光泡网不是办法。可他正处于情绪低谷,自信心严重受挫,宁佳怎么说服心高气傲的他走出去,即便走出去了,又该走到哪里去,向谁展示自我?

内忧也罢了,工作也不让宁佳省心。她那个美国上司,一贯用有色眼镜看待黄皮肤下属,金融危机让他更有恃无恐。但凡有脏活累活,总想到宁佳这个中国女员工,话里话外还藏着这样的潜台词:不好好干,随时走人!

内忧外扰的当口,隔壁那对老夫妻给了宁佳电光石火的启示。那是一个周五的黄昏,她下班回家,远远看到迎面走来的保罗和露丝,一个拿鱼竿,一个拎鱼桶,一副打靶归来的神气。走近了,老两口热切地向她展示他们的垂钓成果。宁佳突然就起了一个念头:老史打小在山区长大,摸鱼捞虾是拿手好戏,酸菜鱼也做得不赖……他的消沉和颓废,他和自己老妈日益紧张的关系,这些问题,垂钓也许可以帮上忙。

从此,钓鱼就成了宁佳家的周末必修课。湖边的老史与电脑前的颓废客判若两人。鱼儿钓上来,宁佳和孩子每每大呼小叫,一来二去,就把老史叫成了垂钓高手。

湖边认识的、不认识的,一律对他心服口服。不仅老史,连宁佳都被人艳羡:“听说你家先生做的酸菜鱼有专业水平。你真有口福!”丈母娘也不再投诉老史的斑斑劣迹,还一个劲儿夸他的厨艺。更让她惊喜的,是老史眉间的山峰逐渐瓦解,阳光再现,王者归来。

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宁佳不再认为老史找到工作是她家拨云见日的唯一出路时,机会不请自来了。那是一个供职于美国名企的钓友,说他们的凤凰城分部正招聘一名工程师,老史的专业刚好对口。

宁佳永远记得老史从凤凰城打来的那个电话,他语无伦次个没完没了:“老婆,我面试成功啦!下周来上班,年薪是你现在的三倍!我,你,哦,不,我们终于实现梦想啦,这段日子苦了你了。老婆是我的救星、福星、幸运星!没有你,没有我今天……”

有了“骚”的资本,老史这个闷骚男终于恢复如初了。

漫漫人生路,哪个家庭会一帆风顺呢?面对另一半的难关,要帮他重振信心并非不可完成的任务,但也不是靠一味的安慰和忍让。善于逮住机会的女人会把甘苦与共的日子经营得妙趣横生,让婚姻惺惺相惜,牢不可破。

25、爱情故事最不待见是暧昧

女友遭遇暧昧男。哎哟嘿,从没见过这么暧昧的人。女友喝了一半的茶,刚要倒,他说留着我喝;女友下班打不到车,他说等着我来接;女友出差杭州,他下了班坐火车过来请吃饭,又坐最早一班车赶回上海上班。至于平日里一起喝个茶,看个电影,那更是家常便饭。

男未婚女未嫁,这样的关系叫人浮想联翩。只是,他啥也不说。连情人节这种表白的大好时机,也让女友落了单。

女友是干脆利落惯了的,忍到这会儿也耐不住了,半夜将我揪起来开战局分析会。你说,他啥意思啊。

我想了想,给了个不待见的答案:他没啥多大意思。

在单身对峙的战局里,通常,若有一方的感情达到沸点了,那么战局白热化是必然的。他(她)会以种种方式表白,送花,写情信或者干脆就坐下来谈判:我看上你了,你看着办吧。这些都是荷尔蒙作用下的情不自禁。

我家小师弟当年看上女友时,迫不及待就出手了。那个俗呀,每天从饭钱里省出一朵玫瑰花,假装各种偶遇,时不时给女友的室友们各种小恩小惠。我说你也忒急了,当心吓着人家小姑娘。小师弟说,姐姐,我起码要让她知道我啥意思啊。再说了,这么漂亮的女生,我稍晚一步,就叫别人抢先啦。

小师弟无畏的死乞白赖居然起了作用。只一个月,竟然成了。

若是你也碰到颇为主动的一方,但好持久战,来几个回合便歇歇地反复着,三五个月下来都看不见一点儿战局进展,那你就要警惕这种暧昧了。这说明成败对他(她)而言,目前并不重要。

比如女友之暧昧男。他对女友应当是喜欢的,但还达不到热爱。所以他实施暧昧战术,先跟你对峙,隔三差五地打几个回合。时间久了,若他有心攻城,便会改变战术一鼓作气,若无心恋战,亦可以体面地全身而退。这暧昧,为的是进退自由,毫发不伤。

想起女友B也遇到过此类暧昧男。那中年才俊走的是温情路线。问暖嘘寒,解惑答疑,温柔体贴之至。平日里喝茶聊天还逛街,女友生日他也会请大餐送大礼。这种感情,你可以解读为情深似兄妹,也可以看成她是他的红颜知己。

女友是进退为难。进了,人家根本没此意,好好一段兄妹情尴尬收场;退了,你自己当真,也是搅了一段难得的友谊。如此两年下来,等到中年才俊身后跟了另一女人,女友才恍然大悟。

感情之事,对男女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诗经》有云: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中年才俊可以身在花丛寻寻觅觅,直至找到所谓真爱。女友呢,虽然不至于一哭二闹三上吊,但也着实受伤不浅,还赔进去宝贵青春。

所以我告诫女友,这感情里啊,最不待见的就是暧昧。你现在有对策如下:第一,开诚布公地找暧昧男谈一谈,郎有情妾有意,那咱就好好发展,不然就别浪费彼此的时间精力。第二,踹开暧昧男,继续寻找真命天子。

我比较倾向于对策二。因为我相信,那个人若是你的真命天子,他对感情的态度会像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的反恐宣言那么旗帜鲜明——

“要么你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么就和恐怖分子。”

26、爱情故事幸福不在邻居家

搬了新家以后,我们和邻居们交往还不多,就连对门家都没去过,只在电梯里碰上过几次女主人。她告诉我,她叫小影,是全职主妇,在家带孩子。

那次,物业的人让我给对门捎个信,我才敲响了小影家的门。小影热情地迎了出来,我的目光却被他们家豪华的装修牢牢吸引住了。我不停地啧啧赞叹:“你们的装修真气派啊!肯定是找高人专门设计过了,又高档又有品味……”小影礼貌地笑着。

回到家,我满脸艳羡地对老公说:“人家对门那装修,真叫一个‘高大上’!再看咱家这装修,太寒酸了!”老公不屑地说:“跟咱们住一样的楼,还能‘高大上’哪儿去?有本事住别墅去呀,那才是真正的‘高大上’呢!”

听得出来,老公很不服气,我说:“住一样的房子不假,关键看里面的装修。就像电脑一样,看着都一样,可里面的配置却差别巨大。人家那房子配置真是太高了!”老公不做声了,我继续说:“我见到过小影的老公,浑身上下穿的都是名牌,肯定特别有钱!”老公瞥了我一眼说:“那人我也见过,看着就像个土豪,暴发户!你看你那羡慕嫉妒恨的样子,恨自己咋没找个土豪老公吧?”我推了他一把说:“去!说实话,跟这样的人做邻居,你心里难道没有羡慕嫉妒恨?”老公嘿嘿一笑说:“其实呢,我早就知道他家有钱。说实话,我羡慕嫉妒恨了好久了,那小子长得还不如我帅,咋那么有钱!”就这样,我俩继续着“羡慕嫉妒恨”的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幸福在邻居家,我们怎么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呢?

接下来的日子,我亲眼见证了邻居家奢华的生活。穿名牌,开豪车,动不动就去高档餐厅吃饭,隔三差五出门旅行。我偷偷看着邻居的幸福,嫉妒得快要把白眼都翻出来了。

不久后,小影来我家串门,我有些惭愧地说:“我家太寒酸了。”小影笑眯眯地说:“很好呀。其实,我最羡慕你了。你瞧你多幸福,有一份稳定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老公爱你,女儿优秀,多好啊!”我有些不知所措地笑笑说:“我哪能和你比呢?你家条件那么好,锦衣玉食,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小影叹口气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没工作,觉得日子真没意思。老公没什么文化,我们交流也少。看你家老公那么呵护你,多让人羡慕。孩子从小娇生惯养,很不听话,也让我头疼……”原来,小影也在羡慕我!

我终于明白了,幸福都在邻居家!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总喜欢和身边的人比。李嘉诚、马云等等的人再有钱,离我们太遥远,也不关我们的事。我们的眼睛紧紧盯着的是身边的人,跟他们比,比吃比穿比幸福,比来比去,总觉得幸福都在邻居家。于是,心里开始不平衡,产生羡慕、嫉妒甚至恨的心理。

其实,幸福不在邻居家,只要你低下头来,就会发现,幸福就在自己的掌心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不要用艳羡的目光盯着别人,摊开掌心,细数握在我们手心里的幸福吧!

27、爱情故事与己无关的爱

青涩的年华里,曾暗恋过一个人。

其实,那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了。可不知怎么,懵懂的心一旦有了对方的影子,就再也挥之不去。借着各种机会,我慢慢地接近那人。经历了一段提心吊胆的日子后,我终于开口向对方表白。但对方一点儿幻想也不留给我,只送了我一个字:不!

那个字,如此斩钉截铁,如一把尖刀刺在心上,火辣辣地疼。我不明白,怎么有人在面对一份不期而来的柔情时,会如此无情而不留余地?

悲痛之余,我满心不平。向好友倾诉时,我有些愤愤不平地说,凭什么不要?一份不求回报的深情,一颗无怨无悔的痴心,哪里去找?最后,我为这段还未开始就已经宣告死亡的暗恋下了结语:总有一天,对方一定会后悔的!

这句话,是不是很耳熟?每段求而不遂的感情,都有人会发出这样的不平之语。最好的,就在你眼前,却不懂珍惜。等哪天,阅尽千帆,才发现灯火阑珊处方是最美的风景。可是,为时已晚。到时,只有满腔悔恨在等着你。

可是,我猜中了前半段,却没猜中后半段。对方和一个心仪的人走进了围城,没多久又走了出来。尽管对方离了一回,可身边的人依旧一茬接一茬地换。没猜中的后半段是,不管对方怎么换,却始终没有把念头动到我的身上。

多年后,我才明白,人家不要就是不要;我再一往情深,再念念不忘,也是枉然。一段感情的来去,不一定非得要什么理由。不合眼缘,不喜欢,就是理由。哪怕不幸福,哪怕辗辗转转,踏破了铁鞋,可不喜欢的那个人,还是不喜欢。

这样的单相思,何等廉价!但又觉得庆幸,对方始终铁了心,不给我一丝机会。这样一来,我反而能坦然放下,去寻找自己的另一片天地。放弃的过程,很艰难,但我脑中深知,这段单相思已经没有了回头路。

这世上,有各种各样的爱。有一种爱,叫与己无关。在这样的爱情里,对方就是一条死胡同,没有出路。此时,聪明的人便该为此人贴上于己无关的标签。对方的幸福与否,都与己无关。对方幸福了,若无法大方祝福,起码可以避而远之;若是哪天,对方不幸福,也不必幸灾乐祸。不管怎么样,对方的目光也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若是如此,何不趁早收起深情?不来,不往,方是上策。

28、爱情故事当男友变成指挥官

情窦初开的十八岁少女小娴,碰上了感情的第一道难题。

“他比我大一岁,是我的学长,我一向很听他的,他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几天前,我第一次抗命了,他很不高兴,我也很不高兴。”

一群朋友在她男友家玩,男友的好友阿强不慎割伤了脚趾,男友自然而然的拿出常备药箱,要她替阿强包扎。

她愣住了,一个小伤,阿强会自己包扎吧。何况,是脚趾的伤,“要一个女孩子蹲下腰来,帮一个不是男友的男人包扎,说什么都有点怪。”

她呆呆地看着男友,还好阿强解了围:“我自己来啦,一点小伤而已。”

回家之后,她心里还是感觉到怪怪的,她像大部分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一旦喜欢一个人,就愿意为他做任何事,不过,这可不包括他朋友的事。“他指使我,是不是代表他不会珍惜我?”

爱指使人的男人,多半是从小比较受宠爱的小孩,不管要做什么,都有人替他做,久而久之,指使人变成一种习惯。他会用爱来指使伴侣,他认为他愿意让你做事,是因为他在乎你。如果没有让他知道你的真实感觉,你也变成一个溺爱者的话,两人相处时,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事都变成你应该做的。

还有一种,是怕孤单的类型,不管他做什么,都希望有人陪他一起做。有位友人很会做家务,但他煮菜时,太太一定要在旁边当切菜帮手,他洗车,她得帮他洗脏抹布,他的妻子每每抱怨:我有自己的事要做啊,但他的习惯改不过来。还好太太总是安慰自己“他不是在命令我,他是在乎我,喜欢我陪他。”

问题在于使唤的态度和口气。态度若不好,就算是举手之劳,做的人也心存不满;态度谦和,让别人感觉自己在帮忙,比较容易被接受。爱使唤者通常必须有其他功能,使常被使唤者感到平衡,如果他光是爱使唤,没有多付出别的来弥补,爱情的天平也容易因倾斜而翻覆。

29、爱情故事男人是风,你抓不住,靠不住

A他是她众多追求者中的不起眼的一个,长得普通,家境平凡。不过,他是最有耐心的一个。她一直都很骄傲,因为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因为才貌双全,所以,她对给他献殷勤的男生都并不理睬。

渐渐地,因为她的冷淡,献殷勤的男生渐渐也失去了耐心,开始掉头去追求别的女孩子。而他一直都对她很好,为她鞍前马后,嘘寒问暖。最后,她被感动了。于是两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渐渐地,她开始把工作的重心放到了家庭,而他则全力忙事业。在公司里面从销售业务员升为销售经理、大区经理,五年后,他已经成为副总经理了。而她仍然是国企里面的一个会计。

渐渐地,她发现他花在自己身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他越来越忙了。而陪她出去应酬的女生越来年轻漂亮了。她开始没有安全感了。她开始查他的手机,她开始变得疑神疑鬼,开始跟踪他的行踪。甚至,她还安插了自己的小侄女去他的公司,目的就是随时掌握他的行踪。

当然,他不是吃素的。对于她的这些查询和跟踪都有了应对之策。他还有一个手机号,他把她的小侄女调到了别的部门。虽然两人的婚姻到了七年之痒,但是他从没想过要离开她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虽然,出去应酬时也难免逢场作戏,和分公司的女同事也曾有过露水情,但他都没当真。可是,她盯得越来越勤,有时候他正在和客户谈判,她的电话进来了,第一句就是:在哪儿,和谁在一起啊?他说不方便。她就开始愤怒:什么不方便,是和女人在一起吧?这声音被客户听见了,他十分尴尬。这样的次数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他爆发了:你有完没完,我受够了!过不下去了!离婚!

她哭闹:好哇,你终于说出实话了,你终于现原形了!你就是要和外面的女人一起过了!行啊,我成全你。离婚可以,但是净身出户。

最后,他留了车子,房子给了她。毅然决然地离了婚。

她以为他不会净身出户的,因为从小就穷的他太在乎钱财了。她没想到越是这样威胁他,他竟然离得越快。

离婚后的她,瘦了一大圈,食之无味。

她一直都没明白,那个要宠她爱她一辈子的男人,怎么会变得如此之狠心。

她一直没明白,男人是风,无影无形,你抓是抓不住的。

B我有个姐姐,35岁,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7岁,小儿子两岁。她到处让人帮留意找工作。我问她有什么要求,她说什么工作都行,工资无所谓,只要是一份正当体面的工作就好。

是的,姐姐对工资无所谓,因为她老公自己就有一家公司。我问她为什么不去老公的公司上班?她说,白天在公司里见,晚上回家还要见,岂不是都看腻了?

她的老公自然是反对她出来上班的,因为大儿子在上学,小儿子还需要照顾。可是她说她根本等不及了。

后来,我帮姐姐介绍了一个秘书的工作,就是打印文件安排领导行程等。于是,她每天来上班,她不会开车,坐地铁又挤,她每天打车上下班,而打车的费用基本就是她的工资了。有时候,因为工作上的失误,她还被上司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无论上司怎么骂她,她就是不走。

白天,婆婆给她带小孩,晚上她回家带小儿子,同时还要辅导大儿子功课,住家保姆帮着做饭搞卫生。她住家保姆的工资都比她的工资高,是4000元。

我问她则又是何必?打车上下班一个月就花掉几千,请的保姆都比自己的工资高,老公和婆婆都不支持她出来上班,她为何还要如此固执呢。

后来,姐姐说:我是可以靠男人,但是我不能靠,不仅仅靠得没尊严,关键是靠得不长久啊。如果我还在家里带孩子,看老公和婆婆的脸色,都看对方不顺眼。那我岂不是要下岗了。所以,我要趁没拿到下岗通知书前,主动寻找出路啊。

现在有很多女孩子一毕业就想找个有钱男人,不用上班不用奋斗,就想走捷径靠男人。当然,青春容貌的确是一种资本,趁着青春赶紧嫁人找个好人家卖个好价钱,这也是正常的。

首先,有钱男人没那么多,根本不够分。

其次,有钱男人哪里靠得住。钱能把你搞定,就能把别的女人搞定。

依靠一个男人,永远比不上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的踏实。

女人什么都可以依靠,唯独不能依靠男人;女人什么都可以不独立,唯独思想不能不独立。

是啊,男人是风,飘忽不定,是靠不住的。

30、爱情故事真正的爱,就是安静地看着他出彩

那个在不远处大放异彩的男人,是我少女时代的春梦。羞涩而美好,只是没落停。

N年前的那个晚上,当右臂戴着孝的年轻的旋子出现在我视线的那一刻,我明显加快的心跳就告诉我:他是我的。在我眼中,他的忧郁和帅气一样逼人。

那时,旋子是小有名气的诗人,小说写得也不错。因为当时我是参会者中年纪最小的一个,所以引起了他的关注。后来,我们成了朋友。确切地说,他成了我的绯闻男友。尽管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只限于一起赏赏月、观观风景。

我们分别在两座城市,相距不下三四百里。期间,他几次跑到我面前,有声有色地向我讲述他的情感传奇,比如一个比他大6岁的将军的女儿如何迷上他,他如何回应;比如他的初恋女友如何小妹妹般纯情。当然,还有他没有告诉我的若干围着他转的姑娘和他的故事,我也从别人那里不断得到补充。虽然有些不免失真。

后来,因为他的绯闻女友中有个特俗气、市侩的人,让我断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看错了他并有意疏远他,以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再联络。

直到我听说他在别的城市病了,且病得很严重,我才突然心头一紧:你不能死,我们之间今生的缘分还没有圆满,你怎么可以死!于是,我去了他所在的城市见他。虽然有些瘦,却并没有传说中那么严重。我暗自庆幸,感谢老天爷眷顾。从此又续上了我与旋子之间断了篇的缘分,当然,依旧是心灵之友。

我的自尊和三观让我始终没有向他吐露我的心扉,因为后来我知道他是有家室的人,而我素来对小三没有好感。他也若即若离以兄长的身份与我相处,偶尔会发几句很暖心甚至带有几分小暧昧的话给我,而我则全当是红颜、蓝颜之间的正常交往而不作深层回应。因为此时他已在某个领域出了大名,甚至是那个领域大神级别的人物了,我不想让人感觉我在攀附或者出于功利才结交他的。因为,我向来不想借男人上位。

我想真爱,也许就是安静地站在咫尺或天涯,看他精彩绽放,然后送上你的掌声和鲜花,不要过于惊动他。为他的出彩点赞,为他精彩欢呼,为他的胜利干杯,但不要去打扰他,更不要企图去借他的光照亮自己的未来,甚至把他的光环往自己身上套,这样既不合身,也师出无名。

只想做他可以平视的朋友。除了提高自己,给自己充电,让自己站在与他同等高度或至少是他不用过于俯视就能看得到的地方,其他捷径,我都不屑。

31、爱情故事好爱人也有坏情绪

姥姥和姥爷的婚姻,是我羡慕的典范。我曾看过他们年轻时的通信,那是一摞厚厚的泛黄发硬的纸。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姥爷写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永远不做任何对你不好的事。”这句话令我眼眶发红,因为落款时间离现在已有50年。如今,姥姥和姥爷依然情意绵绵。

前一阵,我给姥姥买了新衣服,她穿上后转了个圈,姥爷在一旁笑盈盈地看着她,那眼神像在看一个青春逼人的小女孩,说不出的喜欢。日常生活中,两个老人的甜蜜指数,不亚于一对热恋的小年轻。每次出门散步,两人都手牵着手。

然而,前不久我回家,却看到姥姥跟姥爷吵架了。

两个人都气鼓鼓的,分别坐在沙发的两头,谁也不理谁。姥姥很委屈,姥爷却理直气壮、誓要斗争到底的样子。

原来,把这对甜蜜老夫妻关系引爆的导火索是:他俩刚去了一趟超市,买完东西出来后,姥姥才说忘了买香蕉,并且一定要买,让姥爷回去买。姥爷当时着急回家,就说,如果要润肠的话喝蜂蜜也可以,不用非得买香蕉。

结果,姥姥非常伤心地说:“你根本就不考虑我的感受。我就是想吃香蕉,蜂蜜能跟香蕉一样吗?就几步路的事儿。你爱吃红烧肉,我哪次不是马上给你做?你年轻时就这样对我,总是敷衍我。我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坐公交车去生孩子,你那天还加班。你就是一直这么自私。”姥姥快要数落到解放前了。

可这次脾气温和的姥爷居然一副绝不低头的样子,不断地诉说着自己的想法:“我当时根本就没想那么多,我不知道你是真的特别想吃香蕉,我以为你只是要润肠呢。”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跟他们生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他们竟是因为这么可笑的事吵架。他们快要牵手走过一辈子了,难道还质疑对方不爱自己?

不过,那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即使是再爱你的伴侣,也会有偶尔令你失望的时候。因为每个人都会有情绪波动的时候,你怎么可以只享受他贴心的部分,而反感他情绪波动的部分呢?

其实姥姥也知道,在她年轻的那个年代,几乎人人都活在“怕影响不好”的氛围里。在那种大环境下,姥爷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赶去陪媳妇生产。但觉得歉疚的姥爷,一辈子都在弥补姥姥,对她已算千依百顺、宠爱有加。只是姥姥太敏感了,姥爷怎么就不爱她了呢?姥爷不过也有情绪波动的时候罢了。

32、爱情故事敲响生命

郭老师高烧不退。透视发现他胸部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阴影,怀疑是肿瘤。

同事们纷纷去医院探视。回来的人说,有一个女的,叫王瑞。特地从北京赶到唐山来看郭老师,不知是郭老师的什么人。又有人说,那个叫王瑞的可真够意思,一天到晚守在郭老师的病床前,喂水喂药端便盆,看样子跟郭老师可不是一般关系呀。就这样,去医院探视的人几乎每天都能带来一些关于王瑞的花絮,不是说她头碰头给郭老师试体温,就是说她背着人默默流泪。更有人讲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奇事,说郭老师和王瑞一个人拿着一根筷子敲饭盒玩,王瑞敲几下,郭老师就敲几下,敲着敲着,两个人就神经兮兮地又哭又笑。心细的人还发现,对于王瑞和郭老师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郭老师爱人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醋意。于是,就有人毫不掩饰地羡慕起郭老师的“齐人之福”来。

十几天后,郭老师的病得到了确诊,肿瘤的说法被排除。不久,郭老师就喜气洋洋地回来上班了。

有人问起了王瑞的事。

郭老师说:“王瑞是我以前的邻居。大地震的时候,王瑞被埋在废墟下面,大块的楼板在上面一层层压着,王瑞在下面哭。邻居们找来木棒铁棍撬那楼板,可说什么也撬不动,邻居们说等着用吊车吧。王瑞在下面哭得嗓子都哑了———她怕呀,她父亲的尸体就在她的身边。天黑了,人们纷纷谣传大地要塌陷,于是就都抢着去占铁轨。只有我没动。我家就活着出来我一个人,我把王瑞看成了可依靠的人,就像王瑞依靠我一样。我对着楼板的空隙冲下面喊:‘王瑞,天黑了,我在上面跟你做个游戏,你不要怕呀。现在,咱俩一人找一块砖头,你在下面敲,我在上面敲,你敲几下,我就敲几下———好,开始吧。’她敲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她敲当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当……渐渐地,下面的声音弱了,断了,我慌忙捡起一块砖头,回应着那求救般的声音,王瑞颤颤地喊着我的名字,激动得哭起来。第二天,吊车来了,王瑞得救了———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女同事们鼻子有些酸,男同事们一声不吭地抽烟。在这一份纯洁无瑕的生死情谊面前,大家倏然明了:生活本身比所有挖空心思的浪漫推想都更迷人。

33、爱情故事人与佛关于婚外情的经典对白

深夜,寺里一人一佛,佛坐人站。

人:圣明的佛,我是一个已婚之人,我现在狂热地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佛:你能确定你现在爱上的这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惟一的最后一个女人吗?

人:是的。

佛:你离婚,然后娶她。

人:可是我现在的爱人温柔,善良,贤惠,我这样做是否有一点残忍,有一点不道德。

佛:在婚姻中没有爱才是残忍和不道德的,你现在爱上了别人已不爱她了,你这样做是正确的。

人:可是我爱人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佛:那她就是幸福的。

人:我要与她离婚后另娶她人,她应该是很痛苦的,又怎么会是幸福的呢?

佛:在婚姻里她还拥有她对你的爱,而你在婚姻中已失去对她的爱,因为你爱上了别人,正所谓拥有的就是幸福的,失去的才是痛苦的,所以痛苦的人是你。

人:可是我要和她离婚后另娶她人,应该是她失去了我,她应该才是痛苦的。

佛:你错了,你只是她婚姻中真爱的一个具体,当你这个具体不存在的时候,她的真爱会延续到另一个具体,因为她在婚姻中的真爱从没有失去过。所以她才是幸福的。

人:她说过今生只爱我一个,她不会爱上别人的。

佛:这样的话你也说过吗?

人:我……我……我……

佛:你现在看你面前香炉里的三根蜡烛,哪根最亮。

人:我真的不知道,好像都是一样的亮。

佛:这三根蜡烛就好比是三个女人,其中一根就是你现在所爱的那个女人,芸芸众生,女人何止千万,你连这三根蜡烛中哪根最亮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确定你现在爱的这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最后一个女人呢?

人:我……我……我……

佛:你现在拿一根蜡烛放在你的眼前,用心看看哪根最亮。

人:当然是眼前的这根最亮。

34、爱情故事心爱永恒

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爱上她的。

他最喜欢像个孩子般趴在她怀里,脸颊紧贴着她的胸脯,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

“侧耳聆听她心跳的声音。”这是她大一时写的诗;她从小就觉得自己的心跳特别快,有时候运动稍微激烈些,心脏就好像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即使渐渐长大,仍然是只要爬上两层楼,就仿佛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扑腾扑腾。

扑腾扑腾,她抚着剧烈跳动的胸口询问父亲,爸爸低头叹气,妈妈又流了一脸的泪。

终于知道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时,她也流了一脸的泪。但后来就坚强了,不再怕病床、怕高悬的点滴筒、怕护士的白口罩,有时候还能平静地看着仪器上自己心跳的起伏,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变成死寂的横线。

上帝大约没有把她收回去的意思:30岁那年,终于等到了愿意把心捐给她的人。手术前一天晚上她哭了一整夜,哭湿了白被单和枕头,她哭自己终于重新拾回了生命,也哭那个失去生命却救了她的人。

她只知是个和自己同年龄的女子,结过婚,猝死于一场车祸;无从表达对那人的感激,她剪存了报道她换心手术的新闻,上面并列着她们两人的照片。

然后他就出现了。起初他在病房踟蹰,她还以为是记者,后来却成了常来聊天的访客,在百无聊赖的病中,她常为了期待他而忙着在病床上梳妆;初恋的喜悦强烈地冲击着她,毕竟由于自己生来脆弱的心,她连接吻也不曾。

这一次她可以放心的吻了;别人的心在自己胸腔里规律的跳动着。她的心跳不再强烈,却十分安稳,她真的“放心”了,将半跪的他紧拥在胸前,她答应了婚事。

但她仍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爱她,自己不过是个残缺的人,依旧孱弱的身子,胸前永远的疤痕……他竟然毫不弃嫌的、热烈的爱着;每次她追问原因,他总是笑而不答,也许历经沧桑的人感情较内敛吧,她知道他曾有过一次婚姻,但很快失去了。

她不知道的是他藏在衣柜底层的小盒子,她在偶然间发现,好奇的打开时,看见他的旧结婚照。含笑的新娘看来好面熟,好像……她凛然一惊,匆忙找出收存的换心剪报,不待对比,就知道是同一个人,那个把心捐给她的女子。

那颗心正在她胸中剧烈地跳着,扑腾扑腾。

35、爱情故事我的初恋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36、爱情故事很爱很爱你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忙得昏天黑地,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好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就go to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人称大P的男生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息“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时,猴子见到他都吱吱乱叫。刚和我同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我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的水差点全喷了出来,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话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

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

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那时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有一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之后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3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来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月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在电脑前呆坐了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再往后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也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应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钱。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 Music。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6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大P变得像模像样的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他发挥得很好。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去。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信是大P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了声“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两人之间隔了什么,问我怎么办?为什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我没有告诉大P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的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出,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了北京。

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

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能靠助听器生活了。

37、爱情故事有爱路过

为了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我从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伐,无论路过怎样的繁华和风情,身影都像是坐公交车一样,一站接一站的匆匆。只是,我没想到,在这样的匆匆中会与一只流浪的猫不期而遇,会对一颗善良的心抱有成见,继而泛起涟漪。自此,便丢不下这份爱,更无法忘记与之相随的点点滴滴的温暖。

——题记

过正月,我就像候鸟一样,迫不及待地飞出了父母为我铺垫的温暖的家。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我在一个千里之外的城市安顿下来,这里的音乐氛围很好,当然像我这样除了梦想一无所有的年轻人也很多。我白天写歌,乘着自己“校园诗人”的余韵,点缀着一些或飞扬或伤感的音符自娱自乐;晚上是我最高兴的时候,背着那把相伴多年的吉他,去一个个酒吧串场。收入是微薄的,但心情却是快乐的。

然而,一件意外的事情打破了这暂时的平静。

一天晚上,由于先前朋友帮忙联系的酒吧比较多,我一直忙到凌晨三点多,才拖着要散架的身体回出租屋。在路过一条昏暗的胡同口时,我面前突然出现三个人,个头都不高,很霸道地挡住了我的去路,没等我弄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其中一个人恶狠狠地说“揍他”。

我没有还手,也没有力气跟他们打架,只是死死地抱着我的吉他,让他们发泄——因为我抢了他们的生意。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我醒来时背上冷飕飕的,嘴角咸咸的,流血了。让我奇怪的是,怀里竟然躲着一只猫,“喵呜喵呜”地叫个不停。它在这样的寒夜外出,或许和我一样,是一个流浪的精灵。我轻轻地抚摸着这个不安分的小生命,陡然间,同病相连的情愫在心底悄无声息地蔓延。

带着这只被遗弃的猫,我踉踉跄跄地回到了住处。在灯下,我仔细地打量了这只猫,它的眼睛流光,丝毫看不出疲倦之色,洁白的皮毛使得这个小家伙看起来颇为调皮,只是后面的一条腿走起路来有点跛。我看它的脑门有一撮不大的黑毛,于是就给它起了个名字,“小黑”。除了这条腿,它近乎完美,我想无论如何得照顾好它,尽管我以前一直不喜欢这类宠物。但没想到,因为它,我得罪了隔壁的女孩子。

在酒吧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的生物钟和别人不一样,昼睡夜出,每次开门锁门都发出很大声响。隔壁的女孩叫杜千千,曾在我入住的第二周就敲我的门向我抗议,说我影响她休息了。对环境的陌生感加上连日的忙碌,我没心思跟她客气,揉揉酸涩的眼睛没好气地反击她说:“那是因为你不瞌睡,人要困乏了站着也能睡着。”她就朝我翻白眼,吐舌头,再翻白眼。

然而,最倒霉的就是小黑了。起初我不知道小黑挑食,每顿都得沾点儿荤,否则就不吃。我刚稳定下来,没有多余的钱给它打牙祭,可它似乎不介意——原来把目标转向邻居了。结果没过几天,杜千千就在门口苦苦等我了。

“你的小猫吗?”她抱着小黑、站在我的门口明知故问,“它吃了我的晚饭还睡在我床上,你说咋办吧?”

“不会吧?它在我这儿有食有窝,怎么跑到你那吃你的呢?再说了,咱们都是租房住,它没有机会嫌贫爱富吧!”我感觉和她争论猫食的问题,很不好意思,就借题开涮。

原来,她所在的服装厂最近忙着交货,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上班走得匆忙,忘了关门,昨天刚买的一些炸鱼,今天准备做晚饭,没想到被小黑捷足先到给吃掉了。让她“是可忍,孰不可忍”——小黑吃了并不逃之夭夭,反而在她的闺房呼呼大睡。这不,被逮个正着,可我都是白天恶补睡眠,夜晚出门串场,哪有心思想到这个事呢?

“你知道它为啥去偷吃吗?”她胜券在握的样子,又故意卖关子地问,“因为它的主人就油嘴滑舌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大妹子,没搞错吧,这哪儿跟哪儿啊?”我感觉她的逻辑推理或许有点道理,但我一个大老爷们儿怎能在一个陌生的小女生面前认输!

小黑呢,此时却眯缝着眼,在美女的怀里时不时地叫一声,好像在声援她似的,全然忘记了当初是谁把它抱回家的。

“为了汲取教训,你请我吃饭,算作补偿!”她似乎并不怎么生气,看得出来是个性格活泼开朗乐观的打工妹。

“不行,不是我吃的。”我佯装生气,沉着脸说,“你这是讹我啊!”

“你等着瞧,有你后悔的时候!”她不再纠缠,竟抱着小黑,悻悻离开。

小黑常常夜不归宿,我有时也忙,丢三落四地忘了好好照顾它。不久后的一个周末,我从酒吧赶场回来,发现小黑正卧在门口,站都站不稳了——另一条后腿断了,身上还系着一个纸条:我不要脸,我偷吃人家的东西;好好照顾我,拜托!!

抱着受伤的小黑,我异常愤怒:杜千千,一定是杜千千干的,吃你一点东西你就忍心下此毒手,算你狠。我一边心里窝火,一边在琢磨该找个什么办法对付这个狡猾的小丫头。

从此,我有空就在门口等杜千千,可总是阴差阳错——她的门都是锁着的。对她来说,加班无异于日报上成块的文章,大的小的那是天天有。逮不住她,我也没闲着,一方面练习新的曲目,一方面给小黑加强营养。小黑难受,在夜间的呜咽让闻者揪心,白天带它去看了好几个兽医,钱花了不少,收效却是微乎其微。这个该死的杜千千,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咬牙切齿,把桌子拍得“啪啪”响,完全不顾小黑看我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恐惧。

孤独时,在喧闹的酒吧里,在摇曳的灯光下,我可以忘我地投入,让身上每一个音乐细胞膨胀、飞扬,直至沉落于一种年轻的疯狂中。可浮华尽退、沉寂袭来时,回家的路上,匆匆的人流,匆匆的晚风,都带不走我脑海中小黑黯然的眼神。可小黑的孤独,谁又读得懂呢?我“照顾好它”的承诺,何时能实现呢?

小黑渐渐地没有了往日的活泼,两眼也惨淡下来,那受伤的腿更瘦,突兀的骨头让人心酸。我除了给它在伙食改善一些,别的也无能为力,心情也跟深秋的温度一天天日渐低落。

杜千千,杜千千,我盼了半个月的杜千千终于出现了,她的尖皮靴敲得楼梯“当当”响,提着一大包东西,脸上还带着笑,那种笑让人很容易想起九月的菊花。可我什么都不想,就想找事,一个大老爷们儿放下所谓的面子,来到她的门前——为了一只猫。

我站在她的门口,一句话也不说,盯着她。她时不时地用余光瞥我一眼之后,又专心熬一种刺激味很重的药,加水、搅拌、盛药,一步一步,有条不紊,有时她被呛得直咳嗽。

我对她没有丁点儿的同情,更没有进去帮她一把的意思,心里一直在想,装吧,看你装到什么时候。

她终于开口了:“又不是你的药,你站这么近干什么?把小黑抱过来!”

我早就忍不住了,脱口而出:“是你让小黑又瘸了一条腿,你为了报复我,故意伤害它!”

她哭笑不得,平静地说:“你整天小黑小黑,好像你女朋友似的,没那个必要吧!”

我没心情跟她说笑,多日的压抑已经让我没心思跟她开涮了,直接把那张字条拿出来,面无表情地递给她。

她看了,脸憋得红扑扑的,眼泪很快下来了,声音很压抑:“你认为是我伤害小黑的,其实并不是我做的,你要相信我。”

“你别装蒜了,你以为掉几颗眼泪就能掩饰你的过错吗?鬼才相信!”我几乎是歇斯底里。

“啪”的一声,她把熬好的药摔在地上,指着门说:“你走!”

我“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回到自己的屋里,此时我怀里的小黑更失落,一声声的呜咽中流露出难忍的疼痛。

再和杜千千见面都有些尴尬了,只有可有可无的问候一下,更深入的话题没有,解释和道歉都是多余的,要强的心不会让自己轻易在别人面前低头。面对杜千千复杂的眼神,我觉得无所谓,大不了再去一个城市,心里从来没想过自己在这座城市会永远呆下去。

精神不佳,我的工作效率明显不如从前,串场的酒吧也不多了,慢慢地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还好我的生物钟又正常了,离家三个月了,心里对家的牵挂越来越多。

我准备把小黑送一个女同事,她喜欢小动物,尤其温顺的。我抱着装有小黑的纸箱,路过房东的门口,她看见了,问我箱子里装的什么。我如实说了。她露出惊讶的表情,口无遮拦:“它怎么还没死?上次,它来我家偷吃的,被我孙子抓住了,又玩又摔,还在它身上恶搞了一个纸条——它竟然没死?!”

压抑很久的痛苦终于找到了出口。我咬了咬嘴唇,坚持着不让眼泪落下,转身回到我租住的楼层,见到了正在打扫卫生的杜千千说:“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把小黑送给你。”

她没有说话,羞涩地笑着,接过小黑,不停地抚摸着,转身走到阳台。阳光下,我看见,她在笑,那深深浅浅的笑容如九月的菊花,越过层层的困扰和羁绊,片片都在舒展着被压抑过的身心。看着这个让我痛恨又让我心疼的女孩,我真想拥抱着她,一起看花开花落,一起朝出夕归,一起慢慢变老,可惜我不能,我只是一朵无根的云。

之后的日子,不再顾虑小黑,我凭着自己的努力,逐渐在各个酒吧恢复了名气,而且和几个酒吧的老板关系处得很不错。收入高了,境况好了,但我的那个关于音乐人的梦想还没实现。恰在此时一个欣赏我的音乐家要与我合作,我就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匆匆地踏上了去另一个城市的列车。

列车在漆黑的夜幕中飞驰,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突然间感觉很轻松,渐渐远去的不只是万家灯火,还有曾经的辛酸和痛楚。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心情自然有几分雀跃,但我的梦想还在远方,我正在努力地一步一步向它靠近……现在忙碌之余,我老是怀念过去,想起小黑和善良的杜千千时心中便多出几分惦念,感叹着在都市辗转奔波的生活中,一个如候鸟一般的人对温暖的渴盼与眷恋!

38、爱情故事爱从一个微笑开始

爱从一个微笑开始,爱一个不爱你的人是痛苦的,爱一个人却没有勇气让他明了你的心是更痛苦的。

也许上天故意让我们在遇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之前,遇到几个有缘无份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学会去珍惜这份迟来的礼物。随着一切冲动,激情,浪漫的消失,你对那个人的关心及牵挂仍然丝毫未减。那便是爱了。

生命中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放弃追逐你所爱的人,看着他远离。他对于你的重要并不能使他回馈给你什么。无论你追逐多久,你还是要让他走。

我们容易沉浸在现有的快乐中,久久陶醉而不能自拔,当这快乐突然消失,我们茫然不知所措,为失去的快乐陷入苦闷的深渊,却没有发现在生命中的其他地方还有太多快乐等待着我们去感受。最好的朋友不需要任何语言的沟通,当他走过时,你只需坐在回廊上,轻轻的挥挥手,却觉得是你曾经有过的最美妙的沟通。

我们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曾经拥有过,可我们也在得到时发现我们曾经缺少的。在付出爱的时候,谁也不确定会得到回报,不要期待着得到爱,慢慢的等待你的爱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即使不会,你也当满足,因为你心中已有了一片爱的绿洲。

也许有许多话你永远也不可能从你期望的人的口中说出,但是,当有些人从心底讲出这些话时,也请你不要走开。如果你还恋恋不舍,那么请不要转过你的头。

如果你的心还没有安定,那么请你永远不要说放弃。如果你还爱他,为什么要说不爱?爱属于那些曾灰心失望却仍继续期待的人,爱属于那些曾被出卖欺骗却仍坚信美好的人,爱属于那些纵然伤痕累累,却仍渴求爱的人。和一个人反目只要一分钟,和一个人相爱却要一个小时,而忘记一个人却要花上一生的时间。不要为了美丽的外表而动身,那也许只是假象,不要为了财富而动身,那终将变淡褪色。走向那个能够使你会心微笑的人吧,因为一个微笑可以把黑暗照亮。希望你能找到那个把你生命照亮的人。当你深深思念的人出现在梦中时,你真的希望能够感受他真实的拥抱。希望你的生命中有个可想可梦的人。做你想做的梦,做你想要做的事,去你想要去的地方,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因为你只有一次生命来满足你的要求。

祝福你有无限的快乐使你的生活甜美,无数的尝试磨练你变的坚强,无尽的痛苦使你称的上一个真正的人,万贯的钱财,以给我买一个礼物。:)永远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当你受伤的时候,别人的心或许也在痛。一句无心的话可能引起一场争斗,一句残酷的话可能会毁坏一个人的生活,一句及时的话可能会平复波浪,一句充满爱心的话可能会治逾别人的伤口。

爱的真谛,是让你爱的人完全的做他自己,而不是让他成为你理想的人,否则,你爱的只是你在他身上找到的你的影子。

最快乐的人不是最完美的人,他们只是充分的利用了他们所能握在手中的。哭过的人,受过伤的人,追求过的人,尝试过的人,充满感激的人,才是真正懂得快乐的人。

爱从一个微笑开始,在热吻中得以延伸,却随眼泪逝去……

39、爱情故事一床棉被的温暖

她并非凡俗女子,相反,相当优秀,追求者云集。而她,排开众人,毅然跟了他。当时,他一无所有,在一家工厂打工,收入不够解决两人温饱。为了他,她失去亲人,丢了工作。

他们借了一间朋友的仓库,简单收拾后,作为卧室。冬天,严寒的仓库犹如一口冰窖,没有一床温暖的被褥裹体,她常常在半夜里被冻醒。他紧紧地抱住她,尽量把她贴在自己胸口,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

一天,她从外面回来,神色恍惚,脸色苍白。他问她,怎么啦,是不是病了?她说,没事,就是有点累。之后立刻兴奋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大钞,在他眼前晃了晃,亢奋地说,我们有钱了,去买一床温暖的棉被。他说,哪来的钱?她说,赚的。他说,怎么赚得如此容易?她说,给人发广告,一张一张地发,从早上站到现在,赚了100 元小费。于是两人去街上买了一床棉被,经不起挑选,按着100 元钱的价格拿。从此,严寒的冬日,有了一床棉被,她不再从半夜被冻醒过来。

几年后,他慢慢好转,有钱了,自己开了公司,不久买了房子和车。他们告别了当初饥寒交迫的日子。家里的装修他极其讲究,地砖墙纸都进口,连水龙头都是最高档的。他要给她一个最温暖的家。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她有些彷徨。搬家时,原来仓库里的东西全扔弃了,而她坚持留着那床棉被,几年来他们一直用着,已经破了好几处。他说,扔了吧,再去买一床新的。到处都是高雅的东西,摆了这个,障眼。她说,不扔,这床棉被陪我们走过多少严寒冬日,盖在身上总那么温暖。他摇摇头,不再坚持。

一天,他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一床新棉被,要求她扔了旧的,换上新的。她没有办法,只能听从。从此,退下旧的,换上新的。每天晚上,她不像往常睡得安逸舒坦,她心里掠过一丝疼痛,常常在深夜,委屈的眼泪不知不觉沾湿枕头。她在心里说,你知道这床棉被经过多少努力才买来的吗?那天,我根本没去发什么小广告,而去卖血了!第一次卖血,竟然是为了买一床棉被!这床棉被对我有多重要!而你,当成垃圾扔掉。她觉得他不像以前那么爱她在乎她了,虽然盖着新的棉被,但没了以前的温暖。

一次,他去洗手间忘了关手提电脑,她无意中发现他开了个人博客,每天坚持写日记。在一篇日记中,他说,那天她从外面进来,苍白的脸吓了我一跳。为了赚够买一床棉被的钱,她竟然给人发小广告。那天晚上,我们睡在新的棉被下面,多么温暖,她从没睡得那么安稳。无意中,我发现她手上有一块红肿,像被针眼扎过。发广告其实是她委婉的谎言,她跑去卖血了。这床棉被其实是她拿血换来的!她的身体那么单薄!那晚,我暗自哭了一夜,我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给她幸福。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终于做到了。昨天,我也去血站叫他们抽了血,我只想感受一下那细小的针眼扎进血管时,那冰冷的疼痛让我猝不及防,然而,又是那么幸福。我拿着钱,去买了这床棉被……她的眼睛早已模糊,原来,他的心如他对她的爱一样,那么细腻。

寒冷的冬日,他送她一床温暖的棉被,连着带来了整个春天。

40、爱情故事失恋就像冬天的一棵树

  这座中部城市最典型的气候特点是,春秋很短,冬夏很长。每年2月初还是冷得要死,但短短的一两个月时间,春天就被彻底赶跑了,林佳妮还没有来得及把衣柜里面的春装换完,夏天就来了。对于很多像她一样年龄的女孩子总喜欢这样的天气。她们可以在脚趾上涂抹各种颜色的指甲油,穿短得可以露出一部分臀部的短裤或者小小的背心,若隐若现地露出花蕾一般的胸。

  林佳妮却不喜欢夏天,一想到那些短过膝盖的花裙下藕节一样的白净细嫩的腿和她们年轻的主人,她就忍不住隔着长裤抚摸小腿上那片斑斓的疤痕。原本皮肤也是白净的,但小时候被翻倒的热水瓶烫伤,小腿上半部全毁了。大片斑痕像一只蟾蜍伏在那里。

  她控制住自己不去多想,小心翼翼地将一枚生日卡片插到蛋糕上面,然后挤出标花袋里面的巧克力酱,认真地写下: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蛋糕是昨晚上那个男生订的。快打烊时,男生跑了过来,用力推开玻璃门,看着正脱下粉紫色工作裙的林佳妮,急切地说:我女友明天生日,订个蛋糕。明天我来取哈。付完定金,他用袖子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滴后飞快地跑了。

  林佳妮在这家西饼店兼职已经一年零七个月。她要把钱积攒下来,因为医生说,要去掉那个“蟾蜍”必须植皮,费用要2万元。

  直到第二天打烊,那个男生也没来。此前也常有一些顾客,订了蛋糕没来取,林佳妮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无所事事时,她想过很多原因:也许男生很羞涩,原本想趁女孩生日之际表白的,突然反悔了;也许他和女友意外分手了,于是取消了原订的计划;也许……那个男生和经常来店里订蛋糕的其他男生并没有多大区别。现在的男生都是哈韩或者哈日的,都留长发、穿打满铆钉的裤子、斜挎一个到膝盖的运动包……她的男友阮锦添也是这样。

  因为阮锦添经常来西饼店就认识了。起初他总和一个女生来。他们从不面对面坐着,而是坐在同一排。男生靠过道,女孩靠窗。有时候,男生在女生耳朵边嘀咕着什么,女生一脸地惊愕,然后哈哈大笑地用手指去戳他的鼻尖。当然都是假惺惺地惩罚。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是这样。后来他一个人来,依然坐在靠过道的位置,发呆。这种情形林佳妮见得多了。失恋就像冬天路边的一棵树,掉光了叶子,看上去那么孤独可怜,但是春天来后,叶子又长起来了,到了夏天更是枝繁叶茂。那些失恋后的男生女孩和他们新的女友男友又勾肩搭背地亲昵。

  林佳妮注意了阮锦添好几天,于是试着和他打招呼,此前阮锦添也并没有真正在意过她。直到看到她递过来的纸条上写着“能认识你吗”时,他才认真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女孩。

  就这样有些文艺有些老套地认识了。

  阮锦添在大成路边上的一条弄堂里面开了一家影吧。和西点屋隔了好几条街。放一些以海洋为主题的影片。林佳妮去过一次,看上去像个网吧,但比网吧安静,房间并不大,里边每人一台DVD读碟机和电视机。多是院校的学生来看。林佳妮不喜欢这样很多人的场景,就再也没去过。

  阮锦添告诉过她,他的爸爸是个海豚研究员。常年漂在海上。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彻底击垮了他们的婚姻。阮锦添从来没有见过父亲,是在母亲身边长大的。他和父亲的所有联系都是父亲给他寄来一些海豚纪念品。

  “如果以后你愿意去我家,我会让你参观我的‘海豚纪念馆’的。”阮锦添说这话时,饱含着得意、自豪和希冀。

  她真的答应去看他的“海豚纪念馆”了。房子在一条狭长的弄堂里面,是老式的建筑,两层的木架楼房,应该是五六十年代修的房子,红砖青瓦,二楼的阳台上爬满了绿色的植物。“海豚纪念馆”在二楼,要穿过狭窄的木梯子。踩在板梯上,有时有吱吱的响声。她不敢踏上去。“不会有事的,你跟着我。”他走在前面,第一次牵她的手。在窄窄的梯板上,她小心翼翼跟在他的后面。梯板真的很窄,过两个人有些困难。他们都侧着身体,面对面。他的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触到她的胸,她慌乱地逃避。

  他的房间真像一个海豚纪念馆。江豚、真海豚、宽吻海豚、中华白鳍豚、条纹原海豚等十几种海豚的图片贴在门上、墙上。大小不一、材质各异的的海豚标本堆满了整个房间。

  “海豚不像人一样,只要生命存在,就会不由自主地呼吸。它们是自主呼吸的,当它们不愿意继续活着时,就会有意识地自己关闭自己的呼吸……”阮锦添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脑海里面所有关于海豚的知识讲给林佳妮听。林佳妮很震惊也很不解:“那就是说海豚会自杀?”阮锦添说:“是的,据说海豚是一种很懂感情的动物,它们自杀的原因,常常是因为饲养自己的主人离开了,或者所爱的另一条海豚变了心。”

  “以后,我带你去看真的海豚好吗?”把她送出弄堂时是黄昏,他把抱在手上的一个白海豚的巨大玩偶塞到她的怀里。是一种暗示或者说是试探。她慌乱的心无所适从,最终还是说:“好”。

  这就是爱情吧。她想。

  她和阮锦添开始约会。他们散步聊天看夜景;吃饭泡吧看电影……做那些恋爱中的男女都做的事情。

  她渐渐地离不开他,但始终没有确定和他一起去看白海豚的日期。她知道,那样他们也许要一起下水,他就会发现她小腿的秘密……她被这种不安的情绪折磨着,每天都要去数一遍自己的存款。

  到冬天时,她终于即将凑够2万元。她很快就可以去做手术,将身体上的“蟾蜍”祛除。她就可以很泰然地答应阮锦添一起去看白海豚,一起和海豚嬉戏。到那时她要告诉他,她对这段爱情有多么重视和坚持,如果他背叛她,她就将像海豚一样终止自己的呼吸……那天快打烊时,她又在心里默数了一遍自己的存款。

  此时,街道上人渐渐少起来了,只有两三个行人偶尔从门前穿过。她脱下工作裙,幸福地遐想着美好的未来。她仿佛看到阮锦添穿过马路,然后一步一步、朝她的店子就来。然后店门被推开了,他从背后捧出一只钻戒……

  但一些突如其来的事件总在轻易之间就打破了她的美好想象。就像现在她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闪了进来,他并没有像电影里面一样拿着枪,只是蒙着脸,从口袋里面拿出一把尖刀搁在林佳妮的脖子上说,“如果不想出什么意外,请按照我说的做。”蒙面人让她把“停止营业”的牌子挂到门上,然后很“绅士”地要求她把抽屉打开,把全部的钞票装到他丢在她面前的一个黑布袋里。

  失魂落魄的林佳妮按照歹徒的吩咐机械地行动着。这时,她突然地看到玻璃窗外阮锦添走过来的身影。阮锦添应该也看到屋内发生的一切。她像黑暗里骤然看见了灯火,眼里闪出亮晶晶的光,但只是一瞬,这光就熄灭了——阮锦添并没有像英雄一样破门而入,而是朝里望了一眼就径直走开了。

  “你想死啊!”就在林佳妮发呆的这个瞬间,蒙面人狠狠地踹了她一脚,然后一刀刺在她的腿上,她半跪在地上,没来得及呼喊,嘴就被什么东西堵住了,然后又是一刀……林佳妮看着血大片在腿上蜿蜒,感受着刀锋掠过温暖肉体时的冰冷,竟然不觉得痛,她只是不停地想着一个问题:为什么阮锦添在门外看到自己遭到劫持,竟然那么胆怯地逃跑了?

  林佳妮总是做噩梦,梦见那个即将打烊的夜晚,那双狼一样的眼睛,那冰冷的刀锋……

  医生为她的腿植了皮。阮锦添每天都来病房,但她从来不让他进来。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把自己死死地蒙在被子里,像海豚沉入海底,泪水潸然而下,但是很快就被海水包融……阮锦添发短信说:“就算你的腿毁了,我还是会很爱你。”她冷笑着删掉短信。

  她出院的时候已经是春天,她在一个自助游的团报了名。把手机号码也换了,自助游是体验海上生存活动的一个男生倡导的,男生是厦门一所海洋生物学院毕业的。自助游的成员租了一条船,在海上有八天的航行。第四天,船到了厦门九龙江口,一群白海豚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很多游客都争先恐后地打开自己的相机。

  那时候,她和男生坐在甲板上,男生说:“你知道吗?海豚不像人一样,人没有意识的时候,还可以呼吸,但是海豚不行,它们是自主呼吸的,需要意识去控制呼吸。当它们不愿意继续活着时,就会有意识地自己关闭自己的呼吸……”她轻轻地笑着,作出惊奇的样子说:“是吗?”

  当男生抱住她的肩膀时,她没有拒绝。她只是看着远方看着不远处海滩上的树,曾经也掉光了叶子,但是春天来后,那些叶子又长起来了。她曾经以为失恋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一件事,以为她会像海豚一样为某个人关闭呼吸,事实上,他只不过是她青春的树上的一片叶子,这片落了,很快就会有新的生长起来。

  只是她永远不知道的是,那个晚上,她所看到窗外的男生并不是阮锦添。真实的情况是:一个男生想来给自己的女友订个生日蛋糕,他也像这个城市里面很多的男生一样都留长发、穿打满铆钉的裤子。当他走近店门时,看到“停止营业”的牌子,他就转身跑向另外一家西点屋。他知道再不赶快,其他的店铺也将关门……

  “阮锦添”只是她恐惧时候出现的幻觉——人在最无助时,总会幻觉自己最想依赖的对象。而这之后,他们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澄清这次误会,但她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他也在送了一周玫瑰后,失去了耐心。

  这座城市里面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擦肩而过,各自天涯。他们不是薄情,只是因为,青春的爱恋本来就如同叶子,太薄太轻。

41、爱情故事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

  我知道一切都已改变.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你会离开吗?还会离开一辈子爱你的人吗?到底是谁不懂得珍惜?男孩不轻易哭泣.只有面对最爱的人时才会变的脆弱.男孩不轻易哭泣.只有在太爱你的时候才会放下自尊.

  宝宝:我已错过了情感的世界.所以我不敢再次触碰.任它如一道疤迹深刻在心底.只能在无人的夜里.掀开记忆任其如昙花般绽放.但是今生认识你.我很高兴.因为我们的生命在轨迹上有个交点.不管你愿不愿意.那些回忆将伴随我们走完余下的旅程.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将它视为旅程的繁花.倍加珍惜.也许我在你的眼中只是天空中的流星.但我依然不会怪你没有多看我一眼.也许你不会在意这世间还有没有我.但我很在意你的一点一滴.你是否知道.在你悲欢的时候.我在为你真诚的祈祷......

  如今我们都变了.变得陌生.过去对我们而言.也许只是很傻.我变了.变得麻木.过去对我而言.或许只是遗憾.已经不记得我们曾经说过些什么了.可依然记得你那笑容和悲伤的眼泪.已经习惯了你不在身边.习惯了把你放在脑海里回忆.可是生命因为失去了你.已经开始颓废.伸出的双手再也抓不住任何已经存在的东西了.日子就象年轮.每一天都那么漫长.岁月催人渐老.老去的心再也无法感觉到温暖!

  我想告诉如今正拥有着男孩的女孩:如果有个男孩为你哭.请拉住他的手.他真的可以陪你走完一生;如果有个男孩为你哭.请不要放弃他.也许你的选择会毁掉这个男孩.

  宝贝愿你平安.健康.快乐.幸福.

  今天是我们分手后的第295天.今天是我爱你的第1140天!

  分手的时候总有人要受伤,质问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做的更好一点呢?做的更好一点就不会分手了!质问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多了解你一点呢?多点了解,或许我就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了,我就能给你什么了!

42、爱情故事生命之恋

两个生命同时在穷苦小镇的一条幽僻的胡同里降生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或许是因为缘份,更或许是因为听信了算命先生说要生下来就定亲才能保住娃娃的命的话,两家大人给定了娃娃亲。男孩妈妈指着女孩说:“以后她就是你媳妇了。”男孩咯咯的笑了,女孩却哇哇的哭了,那年他们什么都不懂。

在笑与哭中两年过去了,有一天男孩学会了用筷子,马上让妈妈抱他去女孩家。女孩看了男孩用筷子的功夫后,女孩哭了,原因就是他会而她不会,男孩回家后也哭了,原因是他看到女孩哭了。以后再吃饭男孩坚持不用筷子。后来女孩终于学会了用筷子,男孩却忘了该怎么用。

三岁了,男孩和女孩都去了幼儿园,中年睡觉的时候女孩尿床了,幼儿园的阿姨凶狠狠的问是谁尿的,女孩吓哭了,男孩举手说:阿姨是我尿的。不过阿姨还是看见女孩的裤子湿了,告诉了女孩的妈妈。女孩生气的指着男孩说:“一定是你给阿姨告状了,我一辈子都不理你了。”第二天男孩在自己的床上尿了泡尿然后报告阿姨他尿床了,被阿姨骂哭了。

七岁该上小学一年级了,男孩第一学期考试就考了第一,老师和家长都夸了他,女孩也考的很好,但还是生气的回了家,至此以后几年男孩都没有参加考试,直至五年级的时候,女孩兴高采烈的拿了个第一回家,而男孩却没成绩,男孩的妈妈气极了,把男孩打的躺在床上起不来。后来通过老师才知道不知道什么原因男孩说什么都不要考试,说什么都不要成绩,老师只好让他单独考试并不公布成绩。

六年过去了,男孩女孩考入了同一所学校,此时男孩女孩的父母均下岗只能靠做零活来生活。中午男孩女孩在学校食堂吃,女孩的饭量很小,每次都剩饭,女孩每次都对男孩说:“我不想剩饭的。”男孩便二话不说吃光女孩的剩饭。在初中三年里仍就一个第一,一个没成绩。中考女孩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入省重点高中,男孩落榜了。女孩哭着问男孩为什么,怎么会这样。男孩说:“我已经很长时间不学了,只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学校。”其实原因还有一个就是,男孩女孩家都已供不起了,但是男孩想让女孩上学,尽管他的实际成绩比她好。这个暑假是男孩最幸福的一段时间,因为女孩天天陪着他,也从来没有对他生气耍脾气,男孩感觉是生活在天堂里,女孩的笑脸是他所有开心的源泉。

女孩明天就要去省城了,这天晚上两人都没睡,在门口坐到了半夜。女孩泪流不止,她不习惯没有男孩的日子,这么多年他一直任她欺负,一直照顾着她,没有男孩在她身边她觉得怕。

第二天女孩搭车去城里,半路上她看见了男孩,男孩背着一包袱拦车上了车。女孩问;“你怎么在这里?”男孩说:“这里能省一半的车费。”两人都笑了,以后女孩住在学校每天都很节俭的生活,男孩住在工地每天都拼命的工作挣钱,按月将钱放在信封里写上女孩妈妈的名字送给女孩。女孩总是抽空去看男孩,男孩每次送走女孩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好好学习考大学。

在一天女孩来看男孩的时候对男孩说:“有个男生说喜欢我怎么办?”男孩愣了,过后对女孩说:“好好学习成吗?考上大学再说多好。”男孩不敢看女孩,女孩笑着对他说:“我骗他说我有男朋友了。”男孩笑了说:“上大学后会有更好的。”女孩走后男孩好多天都没有说话,只是拼命的干活,淌下的有汗水也有泪水。三年的时间女孩没有回过家,放假也在学习,男孩也没回过,有假期也找别的工作。

三年的拼命学习终于得到了结果,女孩考上了一所名牌学校,得到录取通知书那天男孩女孩开心的抱在了一起。男孩哭了,他感觉女孩将会离他越来越远,他只要她过的好,至于他——他觉得受多大的苦多大的委屈都无所谓,两人一起坐车回家,两家人知道了都说女孩争气,女孩听了心里酸酸的。

为了上大学的学费女孩天天在家给别的孩子当辅导老师,男孩就在外找些零活做,到了临走的时候女孩拿着自己挣的钱和家里挣的钱终于和男孩踏上了开往大学的车,到了另外一个更繁华的城市。女孩在大学里依旧节俭的生活还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男孩也依旧找了个工程队干活帮女孩攒学费。一天有人告诉说:“外面有个人来找你,说是捡到你的东西要你去拿。”女孩出去看见男孩站在老远的地方,穿着工地干活的衣服,满身的土。女孩走过去边给男孩拍土边问男孩;“你怎么说是捡我东西的人?怎么不说是我老乡或者我朋友啊?”男孩笑了笑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老乡朋友还不给你丢人啊?”说完女孩说哭了,对男孩说:“你怎么这么想,我啥时候嫌弃过你啊。”男孩哄着女孩不哭了,从兜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带有钻的头夹放到女孩手里说:“我看到城里人都带这个,你带一定比他们好看。”女孩哭的更厉害了。

没过多久,女孩又接到一个电话是和男孩一起干活的人打来的,说男孩干活时被砸断了胳膊,现在住进了医院,当女孩到医院时,男孩的一只胳膊已经没有了,人躺在病床上,女孩泪流满面的走到男孩面前,男孩睁开眼睛看到女孩马上兴奋的告诉女孩:”咱们有钱了,你的学费明天就能交上了。”女孩听的糊涂。男孩告诉女孩:“我前几天刚买了保险,嘿嘿。”女孩明白了,男孩怕交不上女孩的学费就买保险故意出事砸断了胳膊。女孩哭着说:“我宁愿不念了也不要你这么得来的钱。”第二天学校给女孩下发了已交学费的通知单。男孩拿着剩下的几千钱回了家,开了一个小商店只够生活。在男孩回家之后女孩写了无数封信,但男孩一直没回,女孩放假从不回家在学校打工,男孩却始终狠着心不去看她,天知道他有多想她。终于在女孩大四那年男孩去看女孩,现在的女孩俨然已经长成了一朵出水的芙蓉,清新脱俗。男孩的心凉了,本就不敢对她说心里话的他此时只有把感情埋在心底了。两人相见本该是开心的相互拥抱,但女孩给男孩的只有冷脸。女孩恨他,恨他当年为什么那么做毁了他的一生,恨他这么多年来音信全无,恨他为什么说不理她就不理她,恨他曾经说过到了大学再说的话可是她都大四了他还未曾开口。两人在一起一直都是默默不语。男孩回家了,女孩在车站呆了一个晚上,也哭了一晚上。

几个月后的一天男孩家里来了个女人,是男孩家里给男孩说的媳妇,男孩家人自知配不上女孩,女孩家似乎也不太同意女孩和男孩在一起。很快婚事就定了下来,男孩给女孩打电话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女孩颤着问是谁,男孩说:“是镇子边上一个农村的姑娘,人挺好只是少了一只眼睛。”女孩放下电话马上请了假买了车票回了家。她去男孩家看见男孩在用仅有的一只手在炒菜,本想过去帮他却看见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走出来。女孩哭了,她哭着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是我先和你定亲的你不记得了吗?我们是定过娃娃亲的。”男孩也哭了对女孩说:“你该有你更好的生活,而且我已经残废没能力照顾你了,再说两家父母也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女孩跑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说起了往事“小时候男孩怕女孩不理他自己在床上尿尿报告了阿姨挨了骂,小学男孩怕女孩学习成绩比不上他而生气好多年没考试,被男孩妈妈打在床上起不来,初中他替她吃了三年的剩饭,大学为了女孩上学男孩故意砸断自己的胳膊……”女孩说完两位老人早已老泪纵横女孩的父亲说:“你要是不嫁给他报恩,你就不是人啊。”

女孩毕业了,很顺利的找到了一家外企工作,月工资两万多元,在工作的第四个月后女孩回了家,他们镇上的所有人都羡慕死了女孩,同时也都可怜男孩。女孩的穿着打扮早已远离这个穷苦的镇子,但男孩看到女孩后却真的死心了,她该属于上层社会而不是他这个既穷又残废的人。

女孩给女人了5000元钱,女人虽然拿了钱准备走却留给女孩鼓励一生的话“人这辈子真心爱一次挺不容易,他给了你一生的幸福你只能用你的一生去回报他。”对啊,她本来就要用一生去回报他,她从没想过要背叛他。从小到大,从初中时他说他要离开她的一刹那,她就觉察到她这辈子就属于他。

女人走了,女孩带着胜利的喜悦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现在你可以对我说本在大学你就该对我说的话了吧?”男孩在心里早已说上了上万遍,可是他一看到她就不敢说。男孩呆呆的看着她,他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不敢相信这个今非昔比的女孩还会看上他还会想着他。男孩摇摇头:“我不想耽误了你。”女孩气极了哭着说:“你在为我辍学打工的时侯我的心就早已给了你,这么多年你所做的是平常人能做的吗?”女孩抱住男孩给了他一吻,男孩的眼泪流到嘴里是甜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终于用尽全身力气抱住了女孩颤抖着对女孩说了他一生想说的话:“我——爱——你!”

43、爱情故事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

我与木白,从相遇到别离,只不过一夜的纠缠,但爱情,却像一场在黑夜怒放的烟花,让人目眩神迷。

1

三个月前,乌镇细雨迷蒙。我独自撑一把油纸伞,穿过湿淋淋的小巷,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有着丁香一样的愁怨与哀伤……

逢源双桥,像并举的双臂,连起左岸右堤,也连起我与木白第一次的相遇。注视,并且沉默。以为就要这样交错而过,他却回头问我:“一个人?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雨夜,最适合散步。”

在木白的房间,有两瓶乌镇特产的三白酒。我们像《似水年华》里的文和英那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借酒消夜,互诉过往。

从呼和浩特来的木白,与从西安来的我,都是将爱情弄丢了的同病相怜的人。

木白喝下一杯,说他与妻子分居了。他们的爱情已死,妻子连孩子也不愿意为他生,他们的婚姻走进了冬天。

我喝下一杯,告诉木白,我是来这里遗忘的。失恋的心无法面对相守过的城市,才特意来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小镇,想要忘记以前的他。

寂寞的心在雨夜里冷得发抖,我们相互靠近,拥抱着取暖。从地上到床上,从午夜到天明,从酒醉到酒醒……乌镇,在我和木白的缱绻纠缠里风停雨歇。

醒来时,他已不在身边,我疑心只是做了一场梦。抬眼,却看见他贴在床头灯罩上的小纸条:黎明前收到妻子短信,父亲摔伤住院,不忍叫醒你,只能这样不告而别。

字条的最后,是他的手机号码。

也许,并不是不忍叫醒我,只是这样的开始太过急促,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酒醒之后的清晨,他才不得不用悄悄的离别躲避分手时的尴尬。如果是我先醒,可能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去。可能,我连留下手机号码的勇气也没有。

能留下手机号码,木白至少是一个敢于承担的男人吧?

2

再回到西安,木白的手机号码,成了我溺水时惟一的稻草。我幻想着,等他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是他惟一的女人。

我很想问木白,我的梦是否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开不了口,毕竟只是一夕之欢,我没有权力要求他的承担。直到半个月后,加了他的QQ,我才试探着问他:我想去看你?

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字:好。

隔了冰冷的显示器,我不知道他说“好”的时候,是很开心,还是在敷衍,我只知道,如果要我躲在他妻子的阴影里,做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女人,这样的爱情注定是不快乐的。 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一夜,忘了乌镇,如同忘记一场梦,但月底时我却发现,只那么一夜,竟然怀孕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消息,难道要我跟木白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这和要挟有什么分别,我又和那些平素最不齿的“小三”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我必须独自将一切解决掉。

可是,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却犹豫了。也许应该让木白知道这件事,他那么想要孩子,我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孩子生下来? 可这样的消息我没办法直接告诉他。除非他自己发现,否则他只会把这当成要挟。

我再次在QQ上跟木白说:我想去看你。木白再次回了我一个“好”字,然后说要上课,就匆匆下了线。

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肚子在七夕节前夕开始微微隆起,一个人走过被各种中式情人节广告所覆盖的长安大街,忽然有了想哭的冲动。旁边,正好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遂不管不顾冲过去,买了去呼和浩特的车票。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和他一起度过这个七夕节。

原想着等到了之后再通知木白,但想念的心是如此迫切,火车才开出西安,就忍不住给他发短信:我在1676次5车,正在去看你的路上。

很快,木白的短信就回过来了,我欣喜若狂地抓过手机,但看过内容之后,心却一下子沉入无边的冰冷。他说:你不是骗我吧,如果是真来看我,怎会不提前告知?如果是骗我,那我明天10点半的飞机去上海参加学术交流会就不算失礼了。

木白竟会认为我是骗他,我骗过他吗?而且更让我伤心的是,他觉得见不到我仅仅是失礼——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寻常的熟人。

这样的短信让我无法回复。我拉开铺位上脏兮兮的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像个冬眠的蝉。我渴望马上睡过去,那样,我就会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不能面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冷静与冷酷。

半个小时后,木白又发来第二条短信:要不,我找个学生去接你,或者,我先给你订好宾馆?依旧客气,依旧冰冷。

我不是他的友人,无法接受这种施舍一样的客气。我淡淡回他:不必了,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看见不相干的人。

果然,他只最后回了我一句:那你自己保重,以后再联络。

3

1676次车没有空调,8月的天气,处在这样的车厢里,比蒸桑拿更让人难以忍耐。一路上,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流汗,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晚上5点多,下铺的人泡起了方便面,康师傅红烧面的味道热气腾腾飘上来,我忽然五内翻腾,直想吐。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抓起手边一个塑料袋就把头埋了进去。

同车的大婶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我惨然地点点头:“我怀孕了,三个半月。”

她怜惜地看着我:“你男人也不陪你,这么远的路,可真是遭罪啊。”

我男人?我苦笑,嘴上说他忙,心里却针扎一般疼。他原不是我的男人,我只是偷偷摸摸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偷了他一夜。偷来的情,当然不是爱。于是,我连人也在这样的迷失中轻贱了起来。

曾几次让木白给我发一张他的照片,他总推说自己不上相,所以极少拍照片。他也不和我视频,说办公室人来人往不方便。而在家时,他则连QQ也不上,他说和妻子共用一台电脑,不想和妻子抢电脑。

我惟一拥有的,不过是在网上找到的他和某著名学者在一起的合影。那是从一本学术杂志上拷贝的二手图,黑白的颜色晦暗不清,亮的,只有他眼睛上架着的一副眼镜。

车过大同市,离呼和浩特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渐渐明白,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遗忘的。我与木白,开始即是结束,这样执迷不悟,也只是徒然。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他并不是没有照片,他也并不是找不到和我视频的机会,只是,他不愿意留下和我纠缠的证据。

第二天10点整,终于抵达呼和浩特,我特意选择了木白学校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来。即使见不着他的人,能在他平日经过的路上走一遭,那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住下来之后,我特意上网查了呼市到上海的航班。这一天共有三班去上海,第一班是10点半,但最晚的一班却在晚上才起飞。如果那个学术交流会木白非去不可,也完全可以将机票改签成晚上的航班,见过我之后再走。但是他没有,他只客套了一句失礼,让我自己保重即毫无声息地消失了。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木白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不过是那一夜之后,他情感上的一个累赘。生活总要面临选择,非此即彼。他可以选择在妻子之外,和我共度一夜,他也可以在见我和参加学术会议之间,选择后者。而我,在相见与遗忘之间,却选择了坐25个小时的火车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一个根本不可能见到的人。

我所谓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场缘木求鱼的幻象。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呼和浩特待了四天。这四天里,他再无一个短信,我成了流落到孤岛上的一只候鸟,而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这样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份丑陋的病容。是的,我病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我在木白的城市拿掉了木白的孩子。

长途劳累加上手术煎熬,我不得不在医院病床上度过最绝望最悲伤的72小时。

但回西安时,我却依然执拗地选择了火车。坐火车去见木白,足够遥远的旅途,才能让我准备好见他的心情;坐火车离开,足够漫长的时间,才能让遗忘剥丝抽茧,将我心底最隐秘的痛楚连根拔起。从西安到呼和浩特,不足一千公里的路程,坐飞机一个小时,长途大巴10小时,坐火车却要25个小时。1676次是连接西安和呼和浩特惟一的一趟列车,却并不是直达,而是要在山西境内绕上一圈,才抵达目的地。如此一来,两个城市的距离就变成了三个省际的遥远。

来时,同车厢一个小伙子抱怨说,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人设计了这条线路,以后再也不坐了。当时我还在想,也许设计这条线路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正处在爱情中。因为只有爱情中的人,心思才会这样曲曲折折。回程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上帝早在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我和木白之间,不只是呼和浩特和西安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之间还阻隔着一个不得不经过的山西省,就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木白是个有妻子的男人。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44、爱情故事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想娶意中人,先过继女关

1943年,乾德门出生在内蒙古科尔沁大草原,少年时期随家人移居台湾。1964年从政治大学新闻系毕业后,他成了一名电台播音员。1971年,乾德门因参与拍摄电影《圆圆曲》进入演艺圈。此后20多年间,他先后出演了50多部影视剧。

1991年,48岁的乾德门在古装神话剧《新白娘子传奇》中扮演法海和尚。他与赵雅芝、叶童、陈美琪联手,将这部戏演绎成了经典之作。1993年,该剧被中央电视台播出后,获得年度收视冠军,随后又被引进日本、越南等国家。实力派演员乾德门也随之走红,一时间片约不断。

然而,演了半辈子配角的他刚在事业上有所斩获,就面临一场感情危机。由于乾德门长期在外拍戏,夫妻感情渐现裂痕,他的第一段婚姻终以离婚收场,儿子随前妻生活。妻儿的远离,仿佛一夜间掏空了乾德门的心,他为此默然神伤了1年多,无心接戏,也懒得出门,整天闷在家里反思过往。

1995年6月的一天,乾德门参与拍摄《真爱一世情》。他刚走进化妆间坐下来,身边一对气质不俗的漂亮母女就认出了“老法海”,不时往他这边瞅。健谈的乾德门一边化妆,一边与这对母女攀谈起来,才知道正在化妆的女孩名叫陈希爱,是另一个剧组的演员,妈妈王雅涵是来陪伴她的。见乾德门幽默亲切、毫无明星架子,陈希爱壮着胆子向他要了电话号码。

第二天傍晚,乾德门收工后接到了王雅涵打来的电话,她说想替女儿尽一下地主之谊,请他吃个饭,顺便转转风景区。乾德门欣然答应。

在一家日本料理店,两人边吃边聊,十分投缘。王雅涵比乾德门小8岁,在两个女儿尚未成年时,就因感情不合与前夫离了婚。此后,她既要工作又要独自照顾和培养两个女儿,十分不易。好在孩子们聪颖懂事,都能体恤母亲的艰辛,大女儿读高中时就一边念书一边打工,小女儿上大学后也利用业余时间到酒吧唱歌赚学费。言谈间,王雅涵的爱女之心溢于言表。面对眼前这个坚韧自强的女人,乾德门不由心生好感。

此后,爱演话剧的陈希爱每次登台,乾德门都会亲临现场当观众,等女孩走下舞台,他再认真指出表演的不足之处。听说哪个剧组正在物色女演员,他也会及时通知王雅涵,让她带着女儿去见导演。此后的频繁交往中,乾德门的风趣和热心,也赢得了王雅涵的好感。两个连喜欢的英文歌都一模一样的离异中年人,渐渐情投意合。

然而,当乾德门鼓足勇气向王雅涵表达爱慕之情时,她却退却了:“你得先过我两个女儿的关,她们接受你我才敢答应。”乾德门毫不畏惧:“好,我会用心闯关的!”

对于乾德门和妈妈的交往,王雅涵22岁的大女儿没有表示反对,但18岁的小女儿陈薇薇却成了两人爱情道路上的“拦路虎”。有时候乾德门打电话到王雅涵家中,只要是陈薇薇接听,妈妈从来都“不在家”。

第一次带着礼物和满腔热情去王雅涵家,乾德门就被陈薇薇当头泼了冷水:“乾老师,追求我妈妈的人很多,坦白说,你是其中最不合适的。不光你年龄大,最重要的是你身在复杂的演艺圈,而我妈妈是个追求简单生活的普通人,只想找一个真心相爱的人朝夕相处,这种生活你给不了她。”

为爱情“下海”,负债千万元

不仅陈薇薇极力反对妈妈和乾德门的恋情,王雅涵的老母亲一听说“法海”在追求自己的女儿,也提醒她说:“你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了,这次要把眼睛擦亮些,他能因为忙于工作和前任离婚,即使娶了你,不还是一样飞来飞去地拍戏,经常不进家门?”

王雅涵家人的反对,令乾德门有些伤心,但他并不灰心。年过半百,终于能遇到一个有共同语言的知心爱人,他怎能轻易退却?他知道王雅涵是个孝顺女子,于是就决定先打动老太太。

乾德门经常带着水果和补品去拜访“未来岳母”,陪她聊天,并亲手为她煮银耳莲子粥。他和王雅涵还连哄带劝地把老人接到身边,请一位老中医治好了折磨老人多年的风湿病。通过近1年的观察,母亲终于微笑着对王雅涵说:“这个经常在电视里扮演坏蛋的老演员,原来是个很有爱心的好男人啊,而且比你都细腻!”

如何让两个继女欣然接受他这个“后爸”呢?尤其是小女儿陈薇薇的百般阻挠,已经影响到乾德门和王雅涵恋情的进展。郁闷不已的他,决定为了爱情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1996年,乾德门已经53岁,尽管这时的他仍然戏约不断,但囿于年龄和形象条件,接到的角色都是配角,很多甚至是客串。既然大红大紫已无望,现在的艺人身份又成了追求爱情的障碍,那何不尝试转行?

当年秋天,乾德门果断地从打拼几十年的影视圈抽身而退,拿出全部积蓄开了一家高档餐厅。餐厅共3层,仅装修就耗资约200万元人民币。

餐厅开业当晚,乾德门宴请王雅涵一家三口,并向陈希爱和陈薇薇表决心:“为了多陪伴你们的妈妈,我以后就基本不接戏了,餐厅生意一旦步入正轨,收入会很可观,我一定会让你们的妈妈过上好日子!”大女儿点点头,向乾德门投来赞许的目光,这个男人已经用行动证明,他有多爱她们的妈妈。小女儿却仍对他有偏见,只顾埋头吃饭,不作任何表态。

乾德门理解陈薇薇,小姑娘也是替自己的妈妈着想,怕王雅涵遇人不淑再受到伤害。听说薇薇颇有歌唱天赋,他就把她介绍给唱片界的朋友们,请大家多提携。然而,陈薇薇却婉拒了乾德门的好意,当着他朋友的面说:“要成为一名真正被人喜欢的歌手,得凭自己的实力,而不是走后门。”尽管被弄得十分尴尬,乾德门却更加喜欢这个自立自强的倔丫头了。

此后,他对两个女孩越发用心,努力提前进入继父的角色,对她们默默付出着关爱。有一次,陈希爱拍片受了伤,在住院的一个多月里,乾德门每天都亲自熬好骨头汤,并蒸了她爱吃的鸡蛋和乳酪,送到她的病床前。他每天还要推着“大女儿”到医院花园中赏花,晒太阳,给她讲有趣的事儿解闷。

小女儿一直在酒吧里唱歌,考虑到那里环境复杂,乾德门每天下班就立即赶过去,耐心坐着等她演出结束。看着陈薇薇骑上电动车,他就开车默默跟在她身后,一直护送她回到家。当陈薇薇得知乾德门每天都默默护送自己走夜路回家,不由感动得红了眼圈。

终于,在亲友们的祝福中,53岁的乾德门牵手45岁的王雅涵踏上了婚姻红毯,陈希爱和陈薇薇还为妈妈当了伴娘。婚后,乾德门对妻子和两个继女宠爱有加,他宽厚的肩膀成了她们生活中最坚实、最温暖的港湾……

幸福美满的日子如水流淌,转眼到了2002年。命运之神将昔日明星乾德门推向了另一番境地。乾德门生性豪气,每逢有朋友来他的餐厅,他都会用高档洋酒招待,往往一瓶酒比满桌饭菜都贵。而且经常有熟客签单,他也不好意思找人家要钱……久而久之,再加上经营不善,餐厅渐渐难以为继,最后只得关门。

2003年,乾德门投资的一部影片也失败了。就这样,几年下来,他不仅没有通过经商赚到钱,反而赔光家底,还欠了朋友们1200万元。

人生的溃败,让乾德门心灰意冷,他整天借酒浇愁,甚至想主动离开妻子,不给她和女儿增添负担。王雅涵知道他的想法后气愤地说:“这太荒唐了,结婚誓言里,我们已经承诺,无论贫穷或富贵,都要相爱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你怎能因为做生意失败就轻言离婚?老公,你得振作起来,还有我和女儿呢。”两个女儿也鼓励他:“对啊老爸,大不了我们全家人一起努力赚钱还债!”暖暖亲情,最终让身陷人生谷底的乾德门重新燃起了希望。

开出租还债,姊妹花相助绝境突围

2005年,乾德门年过八旬的母亲身患老年痴呆症,她只认识自己的独生子,不让其他人照顾。为了悉心照料老人,乾德门不能再接戏。可一系列的挫折已经让家中债台高筑,他得想办法赚钱!老母亲的身体有所好转后,饮食起居由妻子一人照料,他准备重返影视圈。

然而,当时已是偶像剧大行其道的时代,像乾德门这种淡出圈外好几年、媒体曝光率极低的老龄演员,很少有出镜机会了。每一次在剧组碰壁后,乾德门心里都落寞无比。

为了还债,他不得不去接一些自己不想接的活儿。有一次去参加一档综艺节目,年过六旬的乾德门,竟被安排从近15层楼高的塔吊上像蹦极一样跳下海。当看到乾德门从高高的跳台上一头扎进大海,闻讯赶来劝阻他的妻子紧张得双腿发抖,生怕丈夫出什么意外。乾德门结完当天的通告费,一转身看到掩面而泣的妻子,只能默默地拥她入怀。

在演艺圈接不到工作的苦闷日子里,乾德门干脆应聘到一家出租车公司当起了司机。在几年的“的哥”生涯中,只要遇到去医院看病的乘客,乾德门从不收钱。老母亲长期的病痛,已经让他体会到病人和家属们的沉痛心情,能够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人家一把,他觉得很欣慰。

有一次,他上门接一位老年乘客去医院做化疗,抵达目的地,他不仅分文不收,还将无人照看的老人扶进了化疗室。从医院出来后,乾德门想在附近等一单活儿再走,不料却遭到同行司机的揶揄:“哟,您这个大明星还和我们抢生意?”每逢遭到奚落或遇见熟人时,爱面子的乾德门都会为自己做无力的辩解:“开出租车比演戏好处多,既能到处兜风,还能预防老年痴呆!”

2007年9月的一天,乾德门载着一位乘客跑长途,遇到了台风和强降雨。这种天气驾车出门十分危险,可为了不失信于人,他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前行……返程途中,为了避让迎面驶来的一辆卡车,乾德门急踩刹车,不料却造成车轮打滑,险些连人带车翻进一侧深不见底的山谷中!回到家里,他捧着历经艰险换来的1000多元钱,想起自己命运沉浮,不禁落下了男儿泪。

两个女儿懂得父亲的辛酸,都在努力替家里分担。为了帮乾德门还债,小女儿陈薇薇经常在酒吧通宵唱歌;大女儿陈希爱每次拍完戏收工时,甚至不忘把剧组剩下的便当带回家,因为“吃这个能为家里省钱还债”。这对姊妹花每月省吃俭用,把攒下的钱悉数交给父母。起初乾德门难以接受,她们就会很生气,说他不拿女儿当自家人,并罚老爸一天不准抽烟。直到乾德门含泪接下两个女儿的血汗钱和两份沉甸甸的孝心,她们才会展露美丽的笑颜。

心中不安的乾德门,时常满怀歉疚地对妻子说:“希爱和薇薇虽说是明星子女,但过的日子还不如普通人家的孩子,都是我拖累了家庭啊!”每当此时,王雅涵都会亲密地拥住他说:“我们是一家人,就应该同甘苦共患难,一起面对命运的考验!”乾德门听了,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2008年,一家媒体曝出了一条新闻——原明星乾德门变身“的哥”。他以命还债的故事,很快在影视圈传开,唏嘘之余,很多人都愿意给他机会,有的导演还专门为乾德门量身定做角色,邀请他出演。

就这样,通过全家人6年多的不懈打拼,乾德门终于在2009年还清了千万巨债。而在妻子全心全意的照料下,老母亲的身体也比以前好多了。在一家五口人的“庆功宴”上,乾德门对着妻子、女儿举起酒杯,几度哽咽道:“谢谢你们这些年的付出,能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我感觉很幸福,很骄傲!”

无债一身轻了,乾德门重新出来拍戏。两个女儿也渐渐在娱乐圈站稳了脚跟,陈希爱开始出现在多部影视剧里,陈薇薇也成了一名专业歌手。2010年,大女儿结婚生子,升级为外公外婆的乾德门夫妇,从此可以在工作之余安享四世同堂的天伦之乐。

2014年4月,陈希爱和陈薇薇报名参加浙江卫视的综艺节目《我不是明星》。当作为助阵嘉宾的叶童和乾德门夫妇出现在舞台上,并逐一自报家门后,现场观众不禁感慨万分,叹时光飞逝,如今的“法海”竟形销骨立、满面沧桑,与23年前塑造那个经典角色时判若两人。这是因为,乾德门在拼命还债的过程中累垮了身体,近两年动过3次肠胃手术,体重已经从昔日的85公斤降到59公斤。

当天,乾德门23年后再演法海,叶童仍扮演许仙,他们借用龚琳娜的《法海你不懂爱》作为背景音乐,与陈希爱姐妹俩演绎了一段现代版“白娘子”。表演结束,71岁的乾德门风趣地说:“其实,我很懂爱。”

是啊,世事总是无常,人生难免风雨。乾德门在命运沉浮中勇敢担当,与妻女心手相握,共同击退人生风浪。

45、爱情故事提来米苏之恋

女生

我想我只是这个学校里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我从来不穿淑女的裙子、性感的靴子。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和牛仔。走路的时候也不会左顾右盼。低头,直视,是我的一贯姿态。惟一不同的是我的睫毛是蓝色的。

我欣赏学校里独来独往的女生。每次和这样的女生擦肩而过,我会在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你看,这是和你一样坚持的人。坚持一种疏离的状态。疏离并不代表孤寂。

于是,我坚持每天都赶5点钟的地铁回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最多,我可以随便看自己喜欢看的面孔,不需要掩饰。

也习惯在等待的时候站在柱子的后面。因为害怕当呼啸的地铁开过来的时候,会有人从背后把我一把推下去。上车的一刹那,又会幻想我的脚尖被卡在了门外面怎么也拔不出来的情景。这种无端的幻想,是我每天都在继续的游戏,并且感到快乐。

最近地铁口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叫KISS·N BAKE,卖一些小且贵的点心。我喜欢站在柜台前仔细观察每块蛋糕的色泽和花纹,看师傅在透明的玻璃后面现场制作。然后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一瓶百事可乐,去乘坐地铁。经常看的一种小点心叫提来米苏,是来自意大利的奶酪,是咖啡的贴心小点心。我是对咖啡过敏的人,却极爱它的名字,提来米苏,读出口就充满了爱情幻想的香气。偏就只有这个小东西上用巧克力写着花体的LOVE,我为它怦然心动。

星期一天气大雾

不知道为什么,冬天也会下这么大的雾,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班里给我下了制作板报的任务。该死,赶到地铁已经6点30分了。我还是去了,照例停留了5分钟。今天师傅没有做新的花式。到对面便利店买可乐,搭地铁。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好,今天的时间稍晚,人不多,好看的人更少。车马上要开的时候,冲进来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又高又瘦。我很少见男生把头发梳得这样的整洁。他穿乔丹的鞋子,Fox的草绿裤子。全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拎着蛋糕店的盒子。那种小小的尺寸大概只能装进一块提来米苏,我恨不得走过去问清楚。

他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是诺基亚,黑色的8850,我想那块提来米苏一定是他送给他心爱的女孩的,现在他一定是在发信息给她,真是甜蜜的人。他下车的时候向我这边若有若无地望了一眼,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帅气的男孩。

星期二天气依旧是大雾

倒霉的天气,倒霉的我。放学后又被拉去做学校的演出彩排。看了一堆面目全非的人,我力气全无。赶到地铁看看手表,6点30分,和昨天一样的时间。先跑去蛋糕店吸收能量5分钟,买可乐,搭地铁。

车要开的时候,竟然又是他跑上来,手里提的还是蛋糕店的盒子。他依旧站在昨天的位置,而我也一样。他继续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毛围巾里。今天我不知道他下车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因为我开始生自己的气。我对这个男生无端的幻想开始膨胀……

我变得小气,不能容忍见到他把我喜欢的提来米苏送给别人的样子。

星期三雾

今天没有被缠住,可我还是磨蹭到6点30分才到了地铁口。

来的次数多了,连售货小姐都认得我。她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再问我要什么的问题。喜欢这家店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并不询问的状态。我最怕去百货公司,因为听到最多的就是:您需要什么?

我冲她微笑,发现柜台里多了一种点心,是个微型的水果蛋糕。而我的提来米苏正好好地躺在第二排的位置上。忽然一个男声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极具磁性。提来米苏这个词,我每天都会自己念给自己听无数次,今天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见这个我深爱的单词。

我转过头去看,竟然是他,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果然,他买的是提来米苏。我用了“竟然”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觉得有错误。我难道不是故意拖延到6点30分,就为了能够再见到他吗?他向我笑了笑,我迅速低下头,装作没看见。然后,买可乐,又和他搭了同一班地铁。这次,他站在我身边,只有0.01米的距离:我几乎能清楚地闻到他身上CK BE香水的味道。


46、寓言故事云端上的爱情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我老了丑了你还会爱我吗?”“我有很多毛病就是不想改,你会娶我吗?”“你会放弃现在的工作到我这个城市来吗?”“你的金钱观是怎样的?”“你会为了我改变你的穿衣风格吗?”

以上所有问题,都是相亲节目中经常被问到的——怎样回答才不至于在答完之后立刻被灭灯?事实上,至少是眼下,凡是混到相亲节目中的女人,一般都是自信满满的“天鹅”之辈。即便是长相普通的天鹅,也希望自己是被追求的——她爱不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人向她承诺,无论她怎样,他都一如既往奋不顾身地爱她,就像经典歌剧图兰朵公主一样,不喜欢的男人任由她随便砍脑壳!砍得多了,才显出她的金贵。

民主法制社会,不能随便砍脑壳了,那就换成随便灭灯——问你几个问题,如果我不喜欢你,你怎么回答都是错。你说你是一个勤劳的人,为什么你工作十年,还没有年薪五十万?是你太笨还是情商太低?你说你是一个专一的人,为什么你有过恋爱经历?是你甩了人家还是人家甩了你?爱情与事业,你要爱情,你错了,没有事业拿什么来支撑爱情?要事业,那我嫁给你不等于守活寡?总之,如果她没看上你,你怎么回答都是错的。如果她动心了,喜欢你了,你的答案只要过得去,就是对的。

相亲之所以有云端上的提问,就是因为这是一种在双方完全没有感情没有了解的前提下,展开的一种交往。除非是一见钟情,否则,总要给一个交往的理由吧?女人需要男人给自己一个理由,说服自己,并且日后也可以让自己以这个理由去说服周围的亲朋好友——我为什么给他留了一盏灯。

云端上的提问,说穿了,要的并不是正确答案,而是一种“公主感觉”。而能够给女人这种“公主感觉”的,一般又必须是“王子”。条件好的男人,追女人追得越低声下气,越显得有风度;而条件差的男人,则进退两难:死追,让人认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怀疑你追的目的和动机;不死追,人家又会说,你什么都没有,连嘴上抹点儿蜜说点儿不搭本钱的甜言蜜语都不会,难怪女人不喜欢你。所以,云端上的提问,对于条件不够好的男人来说,就比较惨——相当于图兰朵公主里那些被砍了脑壳的男人,你们是炮灰是垫背你们被灭灯的意义就在于衬托戏剧的高潮,而真正的高潮则要等到《今夜无人入睡》的旋律响起。

“非诚勿扰”中有一期,一个哈佛男,闯关成功到最后,终于有权问为她留灯的心动女生一个问题了,他问她如果中了一千万大彩,她会怎样?那个女孩儿回答了,他就掉头走人了,他的正确答案是那一千万应该做慈善。这是找老婆吗?什么叫夫妻?夫妻是可以有商有量的,我说一千万拿去买房子,你说做慈善,我说好啊,我怎么没想到!只有没有感情的人,才会把找对象当做考试——我就不信当年比尔·盖茨娶老婆的时候,问过老婆这个问题!我也不信如果她老婆当年要是没说做慈善,他就掉头而去!

最后,说一道至今为止,我所知道的最绝的“云端上的问答”。提问者是梁思成,答题者是林徽因。林徽因的初恋是徐志摩,徐志摩为她离婚,但她却不愿意嫁他,他苦苦追求,她那时的爱慕者众多,都是名流,但最后她决定嫁给梁思成。梁云端上的提问:“这个问题我只问一次,为什么是我?”林云端上回答:“答案很长,我要用一生来回答你。”


47、爱情故事有关爱的故事

有关爱的故事

一、序

自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纯真的爱情已变得脆弱不堪,被污浊肆意践踏,夫妻间只要稍感不爽,就以感情不合为由散伙,任由无辜的孩子可怜楚楚!因此,艾美很想将二位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真实故事说给大家听听,各位朋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妖媚的艳丽

艳丽于1960年某月某日出生,姐妹仨个,她排行老二。她的父亲曾是我们区的派出所所长,因此,从小感觉比一般人优越,刁蛮霸道,但很可惜成绩太差,所以,为了抄作业,与艾美一直挺要好的。

高中毕业后,工作的工作,读大学的读大学,忘了是八几年的哪天,艾美在马路上遇到了艳丽,要不是艳丽的高声叫嚷,艾美根本认不得她了:原来的单眼皮被割成了双眼皮,头发烫染成了金色的大波浪,小一号的衣服将身子裹得紧紧的,前凸后凸的,非常地妖媚!

艳丽热情地拉住艾美的手说:找了你好久啊!赶紧将你的BB机号码告诉我。

艾美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艳丽生怕世间人不知道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就在艳丽要结婚的当天下午,艾美BB机上收到一则信息:不用来了,我取消婚礼了!

第二天中午11点多,艾美BB机上又收到一则信息:你走了吗?如果没走,今晚请务必来某酒店参加我的婚礼!

艾美如约去参加了艳丽的婚礼,新郎官中等个,悠黑的脸,看上去很憨厚,很老实。

在婚礼上,艾美听到了这样的闲言碎语:

这个老公是昨天晚上才定的,原来昨天要结婚的那个因为钱的原因吵翻了,原来的那个很英俊的。

这么快,一个晚上就换好了这位,这个老实人要吃大苦头罗!唉,真替这个老实人担心哪!

当年的某一天,艾美BB机上显示了一则信息:我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非常地漂亮!

第几年的某一天,在艳丽的盛情邀约下,艾美到艳丽家里去坐了坐,果见她的宝贝儿子的确非常漂亮,比电视剧或电影里的小童星漂亮多了;艳丽指挥着她的老公忙东忙西的招待大家,很让艾美等人过意不去,同时也很为艳丽感到高兴,有这么一位服务周到的好老公!

时间过得挺快的,进入了90年代。

某一天,在公交车上,艾美突然听到有人叫,顺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艳丽,只见她整个身子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对自己招着手。

艾美定晴一看,噫,不是她老公呀!

艳丽走近艾美,看艾美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干吗?干吗?别大惊小怪的,儿子6岁那年我就离婚了!

艳丽告诉艾美:与那位老实人生活太无趣了,并且老实人不会挣大钱,只知道老实地工作。

艾美问:那么你的漂亮儿子怎么办哪?

“叫那个老实人管”,艳丽不耐烦的说着道着,“儿子不能归我,我有我的生活,人生苦短,我要过自己的幸福生活;等儿子大了,我也老了,我要趁自己还年轻多享受醉生梦死的生活;儿子将来是否孝顺也不知道,所以管不了那么多的”。

艾美听了艳丽如此说道,愕然,哑口无语。

某一天,艾美参加了2006年的高中同学会,发现平时最积极踊跃参加同学会的艳丽没有到会,却听到了以下闲语杂言:

艳丽得了一身的病,在医院里呢。

交往的男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了,太脏了。


48、爱情故事你的笑像泉水叮咚

是不是所有的种子都应该在春天种下等待秋天的收获呢?刘知奇,我们相遇在酸橙色的秋天,我以为所有的付出都该在这个季节等待收获。自然的道理,谁也不能反驳。

[A]

大一军训,尽管我终日涂着厚厚一层“薇姿”防晒霜还是被晒成了焦炭。九月的骄阳似火,教官声色俱厉地训斥我们:谁不想吃苦可以回去!回去就回去,我噘着嘴朝他大手一挥,再见了您呐!

前面有一个男生被罚站,满头大汗。我禁不住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走到他身边时身子一软,顺势倒在他脚边,手紧紧抓住他的裤脚,对赶过来的教官说,我身体不舒服,这是我老乡,你让他陪我去医务室好不好?边说我还边挤了几滴眼泪出来,装得真是娇弱啊。我趁教官不注意时偷偷跟你眨眼睛示意你千万别穿帮。教官倒是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你这个蠢人居然大声说,报告,我不认识她。

那一刻我自焚的心都有了。什么叫东郭先生?什么叫好心遭雷辟?看着我就明白了。教官看着我一脸揶揄,我真想拿把刀捅了你。面对我仇恨的眼神你依然坚定不移地说,我真的不认识她。

那件事的后果就是我被罚跑十圈,400米的跑道十圈是什么概念啊?我这个热爱打的的懒人平时走路都觉得辛苦,两圈之后我绝望了,我想,要是我吐血身亡了我一定要你陪葬。

当我以过人的毅力走完4000米之后教官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做人一定要诚实啊。

当然,你由于诚实而受到奖励,可以休息十分钟,但是你的快乐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的。我不能不恨你。

解散后小米发短信说,悦棋,我给你打了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快来食堂。

我全然不顾酸乏的小腿,以豹的速度冲向食堂。一番大块朵颐之后我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说了一句很没觉悟的话:饱暖思淫欲啊。

对面的人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很快又低下头去。虽然大家都穿着一样的军训服,但是我还清楚地认出了你,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是我的仇人。

你从我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突有种奇怪的感觉,真的好奇怪,你既不风度翩翩也不柔情似水,甚至你还得罪了我,但是我居然觉得你俊朗不凡。我问小米,那个傻乎乎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呀?她一巴掌拍在我的额头上,你才傻乎乎呢,他的分数可以是我们班最高的哦,好像叫刘知奇。

我瞪大了眼睛,怪不得人家说书读得越多人越傻,你看你,那么高的分数都考了,却连撒个谎都不会配合。

[B]

没想到是我军训结束后你吓了我一跳,脱了军装后的你完全就是一个不良少年,橘黄色的T恤,黑色的ADI裤子,白色的NIKE板鞋,戴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左耳上有一个亮晶晶的耳钉,刘知奇,原来你这么显眼。不是长得好也不是穿得好,而是气质好。

我问小米,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刘知奇跟我一样,身上有种贵族气质?

她先点头,再又摇头:他有,你没有。

你像个小混混一样叼着烟坐在角落的位置里,耳朵里塞着耳机,叛逆和乖巧这两种矛盾的气息在你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统一。虽然你得罪过我,但是我还是要说,你真好看。我一边转着一个一块钱的硬币一边偷偷地打量你,手里一滑,硬币咕隆咕隆滚到了地上,转了几个圈之后停在了你坐的角落里。

我不够瘦,手指又不够长,所以我只好跟我的硬币两两相望。我可怜兮兮地看了你一眼,希望你能帮我捡起来。你却慢吞吞地伸出脚,然后把我的硬币狠狠地踢了出来,地上扬起的灰尘蒙了我的眼,我顿时怒发冲冠,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才解气。


49、爱情故事也许爱是什么,我永远不知道

等刀割到手的时候才知道疼了,等血流干的才知道死亡了。你给的誓言那么多,你却一个都没有实现,你忘了当初的承若,忘了当初的美好,你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条冷冰冰的大街上。

爱会疼,心会累,眼睛会流泪。我想说我想你、很想很想,我想说我爱你、很爱很爱,我想和你说我现在多么多么的需要你,可是我都没有说出口,你不懂我,一点都不懂。我知道可能你布喜欢我、布爱我,我也知道你布在乎我,更加布在乎我的感受。其实你说的每句话,虽然我会口上和你顶嘴,可是我还是会默默的去做,做到了也布告诉你,我布想让你知道我是那么那么的依赖你,我布想让你知道我是那么听你的话,更布想让你觉得我离布开你了,因为我怕死去,我怕没有你,我怕你会离开我。

爱会疼,心会累,眼睛会流泪。我爱哭,但我从来布想在任何人面前哭,很多时候我选择了看感人的文章,看感人的电视,听伤感的歌曲,在留下泪,然后和自己说,是你故事太感人了。

戒不掉的痛一直在被时间缠绕,心是冰凉的、从来没人会知道,分不清自己是谁了,生活的黑白也开始颠倒,突然整个世界都在渐渐的变了,忘也忘不了,那些熟悉的味道,再也没有爱过的依靠,就连空气里,仿佛充满了苦恼,如今我成了没人理会的主角,我哭了累了心都碎了,有谁会知道,把自己抛弃在那无人经过的街道,过去的日子每分每秒已不再重要。

我喜欢雨,喜欢在雨中奔跑,即使流泪了也可以说是雨水。我喜欢夜色,即使难过也没人看得到我难过的脸色。我喜欢文字,喜欢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敲打我零碎的心。我喜欢音乐,听歌可以让我安静。

春去春来,花开花落,花落花凋谢,花香随风飘,我喜欢昙花,虽然未曾见过,昙花开在黎明时分,从花开到花谢,只有短短的4小时左右,极少人看到他开花的样子。据说昙花也是有一段哀怨缠绵的故事。

传说:昙花一现只为韦驮。昙花又叫韦驮花。韦驮花很特别,总是选在黎明时分朝露初凝的那一刻才绽放,相传昙花和佛祖座下的韦驮尊者有一段哀怨缠绵的故事,所以昙花又叫韦驮花。传说昙花是一个花神,她每天都开花,四季都很灿烂,她爱上了一个每天为她锄草的小伙子。后来玉帝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大发雷霆,要拆散鸳鸯。玉帝把花神贬为一生只能开一瞬间的花,不让她再和情郎相见,还把那个小伙子送去灵柩山出家,赐名韦驮,让他忘记前尘,忘记花神。可是花神却忘不了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她知道每年暮春时分,韦驼尊者都会上山采春露,为佛祖煎茶,就选在那个时候开花,希望能见韦驮尊者一面。遗憾的是,春去春来,花开花谢,韦驮还是不认得她!

当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更加喜欢上了昙花,昙花一现,至少她可以每天看到他、而我呢?花开花谢、我终究还是看不到他。我想问,你在哪里、可以出现在我面前么,我现在真的很需要你。


50、爱情故事正宗的鱼香肉丝

铁虎大学毕业半年后,老爸说不行就不行了。大夫也给了话,说回家吧,多给老人整点好吃的。也许是受到大夫的启示,回到家,老爸就把铁虎喊到床前,虚弱地说:“儿子,爸爸还有一个愿望——”

“爸,您说。”铁虎蹲在老爸的床前,努力地控制着眼泪。

老爸大口地喘着粗气,憋了好一会儿的劲,才断断续续地说:“我这个样子,看来是回不了老家了。我就想,临死之前,吃一盘咱老家正宗的鱼香肉丝。儿子,俗话说,叶落归根,这会儿,我想老家了。”

铁虎使劲点了点头,泪水冲破了眼眶,他忙扭过头,擦了一把,哽咽着说:“爸,我现在就给您买去。”

老爸伸出手,有点着急地说:“铁虎,记住,要正宗的。”

铁虎冲出家门,泪珠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铁虎记得,父母为了做生意,从重庆郫县老家搬到这个北方小城,那年,他才五岁。在他七岁那年,父母做生意亏了个底朝天,随后不久,妈妈跟着一个男人跑了。自此,老爸是又当爹又当娘,把铁虎抚养成人并供他读完了大学。这十多年,老爸从没回过老家,也许是妈妈的背叛对他伤害太大了,他觉得没脸面对家乡的父老乡亲。

一路胡思乱想着,铁虎就来到了“重庆风味馆”的面前。这家饭店离铁虎住的地方不远,上高中时他每天都要从这儿经过,宽大的玻璃窗上贴着几个红色的字:重庆正宗鱼香肉丝。刚才老爸说了,要正宗的,看来从这里买鱼香肉丝,绝对错不了。

铁虎进了饭店,点了鱼香肉丝,并说要打包带回去。

半个小时后,鱼香肉丝出来了,铁虎拿好,一路飞奔赶到家,盛在自家的大盘子里,然后端到了老爸面前,说:“爸,正宗鱼香肉丝来了,您稍等,我给您拿酒去。”

老爸喊住了铁虎,看着面前的鱼香肉丝,摇了摇头,说:“端下去吧。这不是正宗的。”

铁虎站住了,他不解地看着老爸,心里想不明白:这些年,老爸吃饭从没挑剔过,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何非要吃正宗的呢?于是就指着那道菜说:“爸,这是从重庆风味馆买来的。人家说绝对正宗呢。”

老爸说:“这绝对不是正宗的。正宗的重庆鱼香肉丝,配料只有葱花。你看看,这道菜——”说这几句话,老爸已经很累了,他喘着粗气,没有继续说下去。

铁虎看着面前的那道鱼香肉丝,肉丝里夹着少量的胡萝卜丝和黑木耳,难怪老爸不用尝,一看就说不是正宗的呢。

铁虎把菜端到了一边,回来蹲到老爸的面前,说:“爸,您放心,我绝对给您买来正宗的鱼香肉丝。”

但一直到晚上十点多,铁虎骑着自行车,逛了五十多家中档川菜饭馆,没有一家的鱼香肉丝是老爸说的那种——配料只有葱花。

第二天一早,铁虎又出发了,去了富庆大酒店,有人告诉他,这家大酒店的大厨是重庆的一位名厨,这样的厨师一准了解什么是正宗的鱼香肉丝。费尽一番周折,铁虎终于见到了这位姓黄的厨师。黄厨师告诉他说,铁虎的老爸说的那种鱼香肉丝,也确是鱼香肉丝的一种正宗做法,而且,这种鱼香肉丝有个人做得最好。

黄厨师介绍说,十年前,这个小城曾进行过一场厨师比赛,有一道考题就是鱼香肉丝。当时,这道菜的冠军是凌云峰。他做的鱼香肉丝,极可能就是铁虎的老爸说的那种,配料只有葱花,而且,有几种调料好像也是重庆特有的。

几年后,凌云峰经营的饭店经历了一场变故,很快就销声匿迹了。自此,凌云峰金盆洗手,再也没有经营饭店。现在,据说凌云峰住在解放路的八一胡同里,脾气刁钻古怪,几乎从不与任何人交往。


51、爱情故事涌泉

我想或许也可以在我的故事的第一句里用上这样的一句话:这场大干旱来临的几年以前,他不会想到当他意识到她的存在的时候,她已经悄无声息地溶在了他的生命里,到处都是她的痕迹,却再也抓不住她的踪迹。

是的,这就是池和泉的故事。

“在大干旱来临之前,”池看着天空飘过的白云这样悠悠地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忧愁。”这是他在大干旱之后每年都要重复的一个故事的第一句话。池里的鱼经历了一代又一代,而今已经是孙辈的小鱼们头碰头地围在池边的水草周围听这个故事。祖辈的各色鱼种听这个故事,从新鲜听到烦,再到后来听到心酸。而今的孙辈鱼们依旧像当年的他们那样充满新鲜和好奇感,他们也会经历像祖辈一样的历程吧?老鱼们吐着水泡泡,叹息着游开了——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他还是不能忘却,不能释怀,不能停止讲这一个故事。

那时候的他只能用“年少无知”来形容。他是华北平原上的一个靠近小村落的小池塘。他的旁边是一群槐树,除此之外就是高过人膝的荒草,鲜有人迹。

他以为自己就是这片土地的王者,他有着漫无边际的春花秋月的快乐。尤其是夏天,当雨水充盈的时候,他的触角会随着小水沟蔓延到小村落另一边的小土丘下,听回来的青蛙说,那里已经一片枝繁叶茂的景象了。他很张狂地快乐着。为什么不呢?在这周围,他是最大的一个池。槐花连着清香一起洒落在他的水面上——他一直是那样丰盈地强壮着。连回来的鱼儿都说他的水草是最丰美的。甚至在某些夏季,白天鹅而会在这里驻足休憩,怎能让他不骄傲呢?从来没有让他觉得痛苦的事情,就连清冷的冬天,当他的水都蛰居不动的时候,他还是会有皑皑白雪的安慰。他的水总是满满的就是他丰盈强壮的最大证明。他张狂、他快乐、他目无一切。

所以,在大干旱来临之前,他从来不会知道躲在角落里的她。

她是蜗居在他一角的一眼小泉。一年四季地,她在轻轻地向他吐露着涓涓细流。那么轻盈、那么轻盈,以至于后算是他努力地回想,还是不能记得她当时的痕迹。她知道他的一点一滴。春天他的睡眼惺忪、夏天的他高傲自负、秋天的他沉静而略带忧伤,冬天,他有点耐不住寂寞而百无聊赖,一遍遍地追问躲在水底的鱼儿到底什么时候春风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她微微地笑着、看着、听着——这样就可以了——依旧是轻盈地吐露着细流,每一滴,都是她对他的诉说。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蕴蓄着多少能量,她只是这样安静地诉说,看着他快乐,她也快乐。也许有一天,他会发现吧?可她并不敢奢望,他的目光会投向天空的云、投向池边的鸟或者池边的荒草,却从来不会投向她偏安的角落。她躲在水草的后面,只有红色的小鲤鱼知道她的心事。小鲤鱼说,为什么不告诉他呢,你这样深深爱着他却要躲着他?“嘘····”,她悄声说,“我爱他,所以把我的生命也溶给了他。可是,只有他真正懂我、把目光给我的时候,我才会告诉他。如果我没有力量等到那一天,还要借你的眼泪告诉他呢。可是谁知道呢,这一天应该不会远了。”说这话的时候,泉的眼神里流露着期待和喜悦。

“谁知道她的话真的应验了呢。”躲过大干旱的那条小鲤鱼已经成了老鲤鱼,每当池讲起泉的故事的时候,总会有温润的眼泪从老鲤鱼的眼睛里流出来。“你的伤心只有我知道。”池会在这时对老鲤鱼说。“不,是她的伤心。”老鲤鱼温润的眼泪就像是当年她的吐诉一样涓涓,一点一滴,烫伤在他的心里。

就在泉殷切地盼望着他的目光的这一年,可怕的大干旱开始了。夏天的瓢泼和秋雨的淋漓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旷日持久的艳阳天。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是无忧无虑的,阳光明媚意味着很多远处的朋友们会来这里,他喜欢的是热闹。来喝水的越来越多。然而当远方的来客带来的不再是欢乐而是关于干旱的躁动的消息的时候,他着实有点着急了。听来自小土丘那里的山鸡说,山上已经黄了,叶子几乎到了一点就着的地步。那天晚上,池看到了小村那边映天的红色,山上真的着火了。那天夜里池还听到山上传来的动物们的痛苦的喊叫。黑色的灰烬随风飘来,落在池的水面上,向来爱干净的池也变得像一潭死水了。池的世界里也充满了躁动和不安。池想起白天山鸡说的话:“还是你的力量大啊,附近的沟池都已经干涸了,看你这里的水倒还能维持好长一段时间。”他那不安的心情马上又清明起来,“别担心,我会保护好你们的。”他对水草和鱼们说。他的自负也不允许他说丧气的话。


52、爱情故事爱,难以释怀

有这样一个女孩,她从小在农村长大,她的成绩不是最好的,却也是名列前茅的,由于中招的时候她没有发挥好,没有取得好的成绩,她和高中的分数线差了七分,她便从此与高中擦肩而过。她选择一个离家比较远的中专,开始她人生的新旅程……。。

她入学第一个月是军训,这对于她而言,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她吃的了苦。她不怕累。军训过后,她就要学习新的知识,她说,她一定不让父母失望。十月一回家,爸爸给她买了一部手机,这是她的第一部手机,她很高兴。那个时候,她还不会上网。在大城市里学了半年之后,她学会了好多,包括上网。寒假的时候,她在网上认识了他。他是她的第一个网友,确切的说,是她会玩之后的第一个网友。那个时候,她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别人问什么,她回答什么。同样,他问什么,她都诚实的回答。他是第一个跟她说话的人,她便记住了他。后来,他说,做我女朋友好吗?她拒绝了,因为他们并没有见过对方,也不认识对方,她这样想着。最后,因为他比她小,所以,他叫她姐。就这样,她在网上认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弟弟。他们都有彼此的手机号。开学后,他又说让她做他的女朋友,这次,她心软了,答应了,他高兴的叫着老婆。于是,她就这样网恋了。因为她不用手机登QQ,所以她们很少聊天,也很少发短信,有一次,她抱怨他说,都不知道给她发短信,他听了,当天就有给她发短信。就这样,他们不咸不淡的网恋着。

半年后,他给她说,我们可以分手吗?原来,他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她微微一笑,说,好。她没有怪他,因为她知道当初他和自己在一起只是好玩而已。所以,她很坦然。她依旧把他当作弟弟看待,而他也把她当作姐姐对待。从那以后,他们的联系很少,只是隐约记得联系过几次。有一次是,他告诉她,他要上他那最好的高中,她说好。后来他又说他不要上学了,他要当兵去,她说,那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从此,她知道,他,那个在网上认识的人,当兵去了。她,依然过着她的中专生活。某天晚上,由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她知道,原来,他又分手了,想跟她继续好,她说,我知道,你不是喜欢我,只是想找一个陪着你,而已。他说,你说的对。她还是笑了笑。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她开心的生活着,没有忧虑,没有烦恼,一个人静静的走自己的路。直到去年四月初,她登着QQ,有个人问她手机号,她楞那了,看了看网名,笑了,是他,那个网络上的弟弟。她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手机号发了过去。就这样,他们又恢复了联系。她笑着想,也许这就是缘分,因为她曾经无数次在网上删好友,但是,却没有把他给删了,她曾经以为他早已经离开了她的世界,谁知道,一切就像早已注定一样啊,她给他加了备注,因为她不想万一哪天不小心把他删了。想着,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他们聊了快一个小时,她知道,现在他和自己在一个城市。这次的联系,他经常给她发短信,一个周末,他又说,让她做他女朋友。她心动了,就这样,他们再次成为了恋人。

这一次,不同与上次,她认真了。他们想别的情侣一样,回经常发短信,打电话,他们也会吵架,但是都没有分手。五一的时候,她没有回家,她去找他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第一次见面。没有尴尬,没有陌生。在那学校的一角,他吻了她,她不知所措,只是静静的站着。他抱着她笑着说,你有没有后悔跟着我,她回答他,既然她会来,她就不会后悔。她紧紧的抱着他,他是第一个抱她的人,是第一个吻她的人,是第一个叫她老婆的人,是她第一个喊老公的人。幸福的时候,时间总是溜得很快,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不得已就要结束了。后来,他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她,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和他在一起。幸福的时候,日子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很快的,他要离开这座城市了。这中间,她为他担心过,为他撕心裂肺的哭过。但是,现在他就要离开她了。她,只能看着他走。他说,走的时候不要让我看见你的眼泪好吗?她说好,我不会在你面前哭的,她说我等你回来。


53、爱情故事最后的倾诉

亲爱的!我感觉出来了,你是想离开了,我不知道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还是你够了想回到原有的轨道了,无论是哪一点,我都会笑着接受一切你给的结果,我不想,但是我又能怎样,我只能无言的接受、面对,可我的苦无人知晓。

亲爱的!现在我只能在这里和你说说心里话了,因为一对你当面说你就会厌烦,我不知道为什么,其实你烦的时候我很心寒,就连我的老公,都不能为他老婆分担一些心里的酸苦和委屈,一看你烦了我就不想说了,因为我想珍惜和你在一起的一分一秒,我希望我留给你的是快乐,所以我只能把苦咽下,把快乐分享给你,但是我的心里酸酸的,你已经不在心疼我了,不在呵护我了,不在哄我开心,开始不奈烦了,你的冷落我感觉到了预知,那是你离开的前兆。

亲爱的!不要怀疑我对你的那份爱,它很纯真,每次你怀疑我的时候,我心里都很难受,因为你讽刺了我对你的那份情,那份执着,你知道吗?相信我,我的心里只有你,我这个人本性就大咧咧,也许偶尔我的所作所为会让你误会,但是我可以坦白的告诉你,那都是无心的伤害,为我的粗心大意,真诚的对你说一声:老公对不起…

亲爱的!我说过,想离开了就告诉我,我不会让你为难,也我不会做难缠的羔羊,但是请不要这样一点一点的伤害我,爱你的心很脆弱,请你看在这么多年对你的爱,请你手下留情,给这颗布满伤疤的心一点怜惜,你的离开我可以等待,你的伤害我承受不起,你离去的借口、我不想再问,你承诺的永久、我不想再听,曾经的回忆,我当做是一场梦,趁着还没有伤透,就此结束,给彼此留一个美好的回忆,不要让那纯真的爱,变成了仇恨、梦醒了,一切结束了,擦干眼泪、送给自己一个牵强的微笑,捂住伤口、送给自己一个虚伪的坚强。

亲爱的!5年了,我等你5年整了,没有一句承诺,没有一个目标,没有一点方向,我就这样一个人傻傻得等你五年了,老公,不是我等不起,我可以等你一辈子,但是我有父母,我也有无奈,我知道、这辈子在我的心里,永远没有人可以取代你,因为我的心里装满了你,但是我也深深的知道,你是我这辈子最美的错,我永远不可能拥有你,只是因为我对爱的不甘心,我想用我真心去爱你,用我的真情去感动你,直到拥有你的那天,但是我错了,5年的时间我都感动不了你,我就知道我错了,但是我从未后悔过,这5年的时间里,我送给自己6个字“爱无悔、心无愧”

亲爱的!不知道我离开后,你会不会偶尔的记起我,能否会记起有一个傻丫头深深的爱着你,老公!也许我的离开对你来说是一种解脱吧!曾经我相信你是爱我的,但是这1年我不在你怎么了,你的冷漠与伤害让我无力继续,我只能深表歉意的对你说声,对不起,我累了,我想让那颗破碎的心休息休息。

亲爱的!这5年的时间里,你让我学会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也体会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更多得是懂得,你让我学会了、爱无需彻底,你让我明白了、红尘的情爱,你让我体会到了、爱的甜蜜、痛的心酸,你让我懂得了,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你让我懂得了,爱的越深伤的越,你让我懂得了,我们的爱就是07年小年的烟花,他不会永久的停留在夜空点缀夜的黑暗,鬼桥上的天黑风冷、你早已忘记那种感觉,天有多黑、风有多冷、闭上眼,让泪水告诉一切。对不起!老公!我真的很爱你!


54、爱情故事手掌心里的爱情

摊开他的掌心

我终于看清楚,那一道不肯泄露天机的感情线

原是我一生都不能去的禁区呵!

浪漫的我最爱给人看手相,朋友们都戏称我是预测爱情的小巫女。

一直都固执地认为,人的掌心是藏着玄之又玄的秘密的,所有感情的悲欢离合,都尽收在那条感情线里,闲时常会摊开自己的掌心,满意地看到粉色的掌心里那条爱情线干净分明。于是我就相信,无论经过怎样的伤痛和等待,终会有一份最真的感情在前面等着和我相逢。

后来真的就遇见了他。

初夏一个午后,我在雨中悠闲地漫步。忽地瞥见路边有个小小的花坛,有些荒芜了,杂草丛生的,却有一株玫瑰在雨中开得正艳。那份热烈而寂寞的美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嗯,偷一枝吧,就一枝!

主意一定,我四处张望一番,瞅准了那枝好看的玫瑰,谁知一伸手却正好握住了一枚花刺。我眼睁睁地看着掌心上冒出了一粒血珠,心里别提多恼火了。

“我来教你怎么折玫瑰花儿!”正在发愣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温和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回过头来,却触到了一对清澈的眸子,正含着笑意静静地盯住我。没等我开口,那男人已把玫瑰花柄上的刺儿一枚枚地扳了下来,轻轻一折,玫瑰就到了手上。“给你!”他把花递给还在发愣的我,“折玫瑰要先把刺掰下来!”

我接过那枝还凝着雨珠儿的玫瑰,抬头细细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白T恤,干净平凡的面容,唇边挂着淡淡温和的笑,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里恍恍惚惚地,一下子忆起了红楼梦里宝玉初见颦儿时的一句话:这位妹妹我认识!那样一份前缘未了的感觉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心。

“下雨了,你去哪儿?我有车送你一程!”我回过头来,看到身后有一辆雪白的林肯车。没等我回答,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走吧,小心有人看见了会罚款的!”我竟一如听话的小孩一样被他牵着手,上了车,我仍是沉浸在那样一份似曾相识中有些恍恍惚惚地。“去哪儿?”他并不看我,专心地开车。我吐出一个地址,然后就捧着那枝玫瑰,心里乱乱的。很快到家门口,我心慌意乱地推开车门,道了声谢就要走。“等一下!”他在背后唤我,我转过身,看到他淡淡的笑容和伸出的手掌:“写一个你的电话给我好吗?就写在我手上。”我忽然有一种想看看他的掌心的欲望,他的掌心,究竟会有怎么样的一条感情线呢?写下电话,在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开始有一种柔软的疼痛:他的掌纹和我一样的干净而分明呵!雨已经停了,可却有一片湿湿凉凉的东西,杏花春雨一般浸润了我的脸颊。

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掌心和我的命里所等待的那份爱情了。和他的相处是淡淡的,他的阅历和年龄都注定了他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激情和火热,但和他在一起是温暖而踏实的,我几乎沉溺在那样一种感觉中不能自拔。

在不太忙的日子里他会给我电话。我们开着车沿着东湖慢慢地兜着,然后停在一处安静的湖边,一起看波光粼粼的湖水被如血的残阳映得泛红,直到夜色一点一点包围了我们。这时车内流淌着柔柔的音乐,我们轻松地聊着天。我常会被这种气氛深深地打动。“哎,我总在想着,要是以后在郊区有一栋小小的木屋那该多好!房顶是用透明的玻璃做成的,会有阳光洒进来,晚上还可以数星星,浪漫吧?”我捧腮作陶醉状。

“那夏天呢?”他带着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悠悠启发道,“会不会被晒死?”

……

“那,我已经设计好了以后的生活,天天呆在家里,穿最舒服的睡衣,什么也不做,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给自己看,多自在!”

“那不用工作?不用过日子啦?”他又是不以为然。


55、爱情故事一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有这样一个傻子《他开始并不傻》,傻子爱上了一个他认为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自从他们一开始相遇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女孩,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可是因为傻子之前的一些原因女孩的家人没有同意他们在一起,但后来傻子不甘心,在QQ上向女孩解释了所有的一切,女孩听后也慢慢的和傻子很亲密的交往,就这样他们每天都在QQ上开开心心的聊着,经常也在晚上打电话开心的聊着,越聊傻子就要越喜欢那个女孩了,女孩也慢慢的喜欢上了傻子。

但是老天爷总是喜欢捉弄这个经不起感情打击的傻子,在他们一起走过了45天的一个晚上,傻子给女孩打电话,但除了没人接就是暂时无法接通,傻子不知道打了多久,当傻子觉得疲倦的时候就不在打了,傻子来到了电脑前停着伤心的音乐,看着女孩的照片慢慢的度过了这一夜,傻子白天上班时很期待时间过得快一点,甚至想瞬间就下班那样他就又可以给女孩打电话了,19:30他终于等到了他们经常开始聊天的时间,傻子再次拨通了女孩的电话,但结果和昨天一样不管拨打多少次,还是没有音讯,傻子更担心了,傻子躺在床上伤心的想着这是为什么,等待女孩给他打过来,过了一会傻子听到了手机响了起来,他兴奋的看了看是不是女孩,是真的是女孩,傻子更兴奋了,接通了女孩的电话,

傻子问:为什么不接我电话,知不知道我很着急?

女孩说:我有点事不方便接你的电话,

傻子问:不方便就不会给我发个信息吗?为什么要让我这么担心你?

女孩说:对不起我以后不会了

傻子并不是怪女孩不接电话,他是因为太爱他太担心他了,不想失去他,就这样他们有开心的聊到对女孩说晚安的时候。

就这样他们又开心的聊了一天、两天、三天、四天第五天晚上他们刚打电话不久女孩就说有事等等,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傻子等了好久好久还没有他的消息,打电话没人接,傻子也知道等待,不久手机发来了一条信息是女孩发来的(我有点事明天说),傻子看了回复了他(我等你,完了告诉我),这样傻子整整一夜没睡等了女孩一夜,直到天亮也没有等到女孩的回复,傻子很伤心,伤心的流着泪,啥子没有为任何人哭过,女孩是第一个,他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等待等待晚上的来临再次给女孩拨电话,可对傻子来说这一天是最漫长的,这一天中傻子做了多少伪装,工作的时候伪装出来的笑,在同事面前伪装出来的开,都随着夜晚的来临慢慢的化作了他的伤心,晚上傻子再次拨打着女孩的电话,但是传来的不是女孩的声音(你拨的电话已关机),傻子听到这样的声音更伤心了,傻子多么想和往常一样拨打电话时很快就能听到女孩的声音,多想再听到女孩称呼他傻子,但老天就是这么爱捉弄这个快要失去理智的傻子,他不停地拨打着女孩的电话结果还是关机的声音,傻子的情绪越来越失落了,当他不在拨打的时候突然手机响了,是女孩发来的信息(我们还是分开吧,别在找我了),这样的话,让傻子失去了理智,傻子回复道(我去你家找你等我),于是傻子疯了似了冲出了家,飞跑着来到女孩的家门口,但是傻子没有勇气冲进去,傻子怕影响到女孩的家庭,被邻居听到说他家闲话,于是傻子打给女孩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再打就又听到关机的声音,傻子当时很乱,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冷,他点燃一支烟吸着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傻子想到了上女孩的QQ女孩的姐们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又像风一样飞跑到家登上女孩的QQ问女孩的姐们,傻子往她的姐们要手机号就给她姐们打电话问问实情,傻子越来越冷,听着这样的答案甚至连心都快结冰了,这一夜傻子在电脑前听了无数次那首《从开始到现在》,流下了这辈子都没有流过的那么多泪,脑子也胡乱的在想,难道我们的爱也像这首歌中唱到的[为你等从一开始盼到现在也同样落得不可能]傻子很期待女孩说要嫁给我的那个月,他不希望在没有女孩的等待中度过,这样还不如叫他***,想过想过为女孩***,因为傻子相信他死了就算女孩再怎么逃避也不可能摆脱他,也再也不用伤心的希望他回头来看他,死了就可以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里默默的看着女孩幸福。傻子的头绪也越来越乱,傻子坚信为了能和女孩在一起就算去让他死也可以。


56、爱情故事此语最难言

小编为大家带来:此语最难言

有时,人生就是这样,就如与你开了莫大的玩笑,自己委屈却又不知如何诉说,做的最多的唯有等待。

女孩安静的躺在操场上欣赏着尉蓝的天空,身边放着一个灰色的布娃娃,好像是只小兔子,竟是那样的悠闲,小鸟都不舍得去打破属于她的世界,只是在半空中盘旋着。不知在哪飞来一个足球不知趣的落在女孩的身边,女孩被惊得猛然一颤,不多时一个男孩缓缓的走向女孩,英俊的面孔显得有些微红,挺拔的身躯在阳光的照耀下似乎透着光亮,男孩弯下身对女孩说声对不起,捡起球刚要走时,女孩叫住他女孩急切的问道“你叫什么?”,“杨枫”男孩说完后匆匆的离开,女孩似乎有些淡淡的失望…

女孩叫做叶萱,是二年级七班刚转来的学生,相貌一般但是多才多艺,在她的人生字典中不存在一见钟情,她认为那样的爱情只存在于虚幻的电视剧中,可当看到杨枫时便对“一见钟情”不再多说什么。

高二,依照学校的惯例,学生会中会加入一些新成员,杨枫毫不犹豫的参加了学校足球队,叶萱没有参加自己喜欢的文艺部,而是加入了杨枫所在的足球队,做了一名拉拉队员,每天看着杨枫在操场上奔来奔去的身影,心中竟是说不出的欣喜。那天,杨枫练球到很晚,叶萱买来好多好吃的东西,两人坐在操场的尽头,吃着带有余温的食物,看着天际中飘过的的晚霞,叶萱心中顿时暖暖的,她想如果每天都这样会多么好呢?但她也只是想想……

她们就这样慢慢熟悉了,但事情的发展并不是像风吹过沙卷起那样的顺利,杨枫凭着英俊潇洒的面庞和目无全牛的球技,瞬间在校园内走红,手机上不时收到暧昧的话语,充满着重感情色彩的追求信也络绎不绝的涌向他的身边,操场上的飒爽英姿不再只是属于叶萱一人,训练晚的时候也能不再只是叶萱一人等待着她,叶萱看看她们,然后再看看自己,一丝犹豫在眼中闪过……

叶萱不再经常去观众台上看杨枫了,而是向曾经那样抱着小兔子躺在离足球场没多远的草坪上,有时手中还会多出一瓶绿茶,因为她打听到杨枫最爱喝的就是绿茶,她多么的希望足球再次光临她的身体,然后杨枫羞涩向她道歉。心中想着,无限的欢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叶萱自嘲的笑笑,难道自己第一次喜欢的男生就这样在眼中消失吗?一丝不甘略过心头,眉头微皱,好像在盘算些什么……

星期二,离足球比赛仅仅只有四天的时间,杨枫依然在烈日下挥洒着自己的汗水,叶萱抱着兔子拿着冰镇的绿茶不顾情敌带有杀伤的双眼,走到杨枫的身边,用温柔的声音叫住了他,微微愣下却无法抵制住带有漫香的气息,接过水就喝了下去,叶萱会心一笑。

比赛那天,有好多的女生为杨枫呐喊助威,作为拉拉队成员的叶萱更是不甘势弱,疯狂的摇摆着迷人的身躯,为心爱的人舞动着残缺的青春,不觉得劳累。杨枫没有让众花失望,一个个完美的射球证明了属于他的胜利。高二就在杨枫的这场比赛后结束了。离开时两人并没有见面,叶萱带着落寞回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小窝,手机上总是不自觉的按下那串再熟悉不过的电话号码,却始终没有勇气按下那拨号键,她不敢,她怕听到他那赋有磁性的声音后会激动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她只能是深深的怀念。

高三的节奏犹如等待新生命的降生如此紧张,叶萱巧合的跟杨枫分到了一个班内,看着最熟悉而又最陌生的面孔,叶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杨枫很少再去打球,他有自己的大学梦,努力的学习着,叶萱也很少再去操场,因为操场上已经没有了她渴望看到的身影,叶萱主动去找班主任要求要跟杨枫坐到一起,班主任答应了,于是叶萱每天都可以仔细观察自已喜欢的人,观察着他的欣喜,观察着他的忧愁;曾经追过杨枫的女孩都已经放弃了曾经花开不败的美梦,唯有叶萱还在暗暗的运动着,她总是告诉自己爱就要大胆的说出口,可谁能给予自己力量呐?她等待着呐一刻。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相貌平凡的叶萱也犹如一多百合,在众花之中静静地绽放,被高考压抑的人鬼不如的学生们不时投出赞美的目光,一封封的追求信就像雪花一样在她的身上滑下,但始终不曾被融化。她深知自己有喜欢的人,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放弃,至少她的爱还未说出口,她怕如果说出后连最初的朋友都做不成,俗话虽说的好“男追女一座山,女追男一层纸”但一些实例表明这句话对于杨枫来说是不成立的,所以叶萱不敢轻举妄动,还是依旧抱着自己的小兔子,那只小兔兔似乎被赋予了灵魂般,给予叶萱无尽的温暖。

叶萱那天不知去做了些什么,回校回的很晚,怕食堂锁了门没饭吃就在路上飞奔着,形成一条靓丽的风景线,叶萱路过电话厅,看到杨枫正在看着报纸,她没有去打扰,只是快步走到食堂,还好食堂没有关门,里面只有一位卖饭的师傅,叶萱匆匆的去买饭,买完看到杨枫正站在她的身后,她打声招呼就去吃饭了,后面听到卖饭师傅在说着什么,无至于还是关于早恋什么的。叶萱嘴角上扬,微微一笑。吃过饭后,叶萱和杨枫一起走在学校安静的小路上,不知情的人都认为这是一对正在热恋中的美男女。两人在路上闲聊着,叶萱问杨枫来自什么地方?杨枫低声说自己不是属于这个城市,而是来自一个叫做芦花的小镇,叶萱一愣,暗叹道“真巧”像是明白了些什么,只是没有说出口

高三的生活充满着无形的压抑和莫名的恐惧,就如一只吃人的怪兽,战胜了它就会得到自由重获新生,杨枫和叶萱都面临着人生的一个转折,叶萱内心充满着矛盾,她既想得到新生,又不想离开自己心底装下的那个男生。此时的叶萱万分的纠结,对他的爱现在还没有亲自说出口,也许说出后就真的再也不会有什么希望,她讨厌自己的懦弱。灰色的六月终究还是到来了,叶萱的学籍在自己的家乡,所以她必须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参加高考,临走的那天叶萱趁着教室里没有人偷偷的打开了杨枫的背包,看了看他的报考学校,然后把一封信放到了背包的最里层,转身离开。

叶萱坚信每一段爱情,都要经历期盼和失望,犹豫和肯定,微笑和心碎。哭泣不要紧,只要曾经微笑,事后有思念,那麼还是会爱著这个人的,然后再创造。没有一种爱是不需要反覆验证的,那怕是单爱。高考结束后的叶萱有些魂不守舍,总是拿着那部粉红色的手机抱着小兔兔坐在小河边,看着潺潺的流水,思绪还是回到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刺眼的阳光似乎要把人晒爆了般,那时的叶萱完全还是一个小孩子,穿着跟苹果一样颜色的裙子,怀里抱着一只皮毛洁白的兔兔,兔兔似乎渴了,拼命挣脱出叶萱的怀抱跑向路边的那条小河,贪婪的喝着河水,时不时的还会转头冲着主人笑笑。突然间,兔兔掉进了急流的河水中,叶萱吓坏了,可自己又不会游泳,所以她拼命地喊着救命。在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们听到呼救声都跑了过来,可看到是小兔子掉到水中时就没有人去就了,只有他一人是个例外,他不顾那湍急的流水,跳下了河去然后把小兔兔抱上了岸,可小兔兔还是没有逃过死亡之神的召唤离,终究是离开了疼爱着它的主人。等叶萱缓过神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她连一声谢谢都没来得及给那个男孩说。只是在以后跟小朋友玩耍时才知道那个男孩的名字叫杨洋,才知道那个男孩救完小兔兔回家后大病了一场,叶萱要伙伴们带她去找那个男孩,可小伙伴们却说那个男孩跟着他爸爸去了外地,已经不在这个地方了,无时无刻叶萱深深的内疚着,她相信,终有一天他们还是会见面的。

“你说过的你不会离开,可话语又是那么苍白...”一阵清脆的手机铃声把叶萱拉回到现实,她拿过手机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手机号码,虽然没有备注却早已熟烂于心的那串号码。叶萱激动的接过电话:

“你还好吗”那久违的声音依旧是那样的悦耳

“恩,我还好”叶萱激动地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我看到你放到我背包的信了,很喜欢”杨枫淡淡的说道

“嗯,喜欢就好,你再干什么?”

“我在等待,等待一个未知的结局。”

叶萱一头雾水,什么结局?与我有关吗?

“你看过你背包的东西没?”杨枫问道

“没有啊,怎么了”

“呃......那你有时间去看看吧”

叶萱如梦初醒,有些愣住

“喂,怎么不说话了?”

......

叶萱已经不知道怎样说了,只知道挂了电话后飞奔到家里,打开自己的小背包把里面的东西轻轻倒在地板上。还好,还在。张粉红色的信纸已经静静的趴在叶萱的手心上,叶萱像抚摸尤物般抚摸着,然后慢慢地打开,再熟悉不过的字体摆在眼前:

萱,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其实我还想让你看我踢足球,为我疯狂。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也许你早已忘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可我依然记得,当看到你那时狼狈不堪的样子时我真心的被你所吸引,能够为一只兔子哭泣的女孩内心会是怎样的善良,毋庸置疑。在学校时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你,只是我没有告诉你,因为我怕耽误你的前程。而此时的我们早已度过了那个灰色的六月,我们不再是被束缚着的羔羊,我只是想大声的告诉你:我爱你!

杨枫(杨洋)

泪水再也忍不住,多日里的孤独与浮躁在这一刻终是得到了安慰。也许爱真的会相通,真正的爱情并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而是相爱的人彼此心灵的相互契合。叶萱拿过手机,终于有勇气把那串再熟悉不过的数字拨出去,这一天她等了好久好久。

“傻瓜,我爱你,等了好久”叶萱说道

“我在你家门口,你出来吧”杨枫欢快的说道。

(有些事,就是如此。不说是个结,说了是个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会不会成为我们永不见面的借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后,如果我和你,就这样再也不联系,可突然有一天,就这么站在喧嚣的人群里,相互注视着对方,第一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说的出。)

此语最难言

57、爱情故事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小编为大家带来: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踏帘惊落雀,归来辞旧颜,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髫年——初遇

手里摇着竹叶条,嘴里含着麦芽糖,骄傲的马尾似在掩饰什么,就那样看见了他,在人群中笑的张牙舞爪,眉心有颗淡淡的朱砂痣,心里有些怯怯的害怕,鼓起勇气注意到他手里的栀子,也许比麦芽糖还蜜人心脾。

她呆呆的望了许久,他才瞥见角落小小瘦瘦的她,他顺着她目光的方向,有些不耐烦的塞给她那朵边角微卷的栀子,还透着深夏恼人的香,“你喜欢啊,给你了。”

她低下头,诺诺的说了声谢谢。

他却早已笑闹着远去,只剩下知了在声声的怨着燥热。

她悄悄唤他妄及,妄及——忘记,亦是望及。

便是第一眼,住进了心田,从此花好月圆,都与你相关。

金钗——重逢

她撇下友人,追逐着一个身影,在转角处落进几声倔强的抽搐,她确定是他——妄及,他已有了分明的棱角,惊人的身高,手里捏着撕碎的信纸,她好像看见了妄及的心,在初次萌动时轻轻破碎,像一股淡淡的青草涌进了大雪的味道,那种感觉很奇怪。

她轻轻离开,似乎嗅到了深夏那朵微卷的栀子花味,在一阵风的安抚下渐渐散去,妄及是那样遥远,那样陌生,她不过是要了他一朵栀子,便固执的还他许多记住和想念。

妄及扔掉那些碎片,用衣袖抹抹眼角的痕迹,目光及处,有几分熟悉。

及笄——一程

再见已是霓虹灯的夜晚,在她的眼里闪烁着同样的光亮,忽明又暗,拥挤的街道,她一眼便追逐上妄及的背影,挺拔了,似乎更倔强了。

手里挽过的女子,有着曼妙的身姿,和好看的唇角,她猜想,女子眼里的世界,定是斑斓多彩。

她笑着挤上公交车,傻笑着摸摸自己的马尾,又扶了扶镜框,莫名的,哭了一场。有人递上纸巾,她摇摇头说声没事,许是灯光过度耀眼,闪了情绪,惊了年华,模糊了一个个模糊的瞬间。

桃李——还你

有人吵闹着拉她去看婚礼,她目光沾染的纯白色有些动容,一大片大片白色的玫瑰,在雪地里绽放,感叹的,尖叫的,祝福的,随着一袭婚纱在空中飞扬,她看见了妄及的笑意,新郎是他,追逐了一整个年华,她飞奔着去商店买几朵栀子,别人都笑她傻,大雪纷飞的季节怎会有栀子,她却苦笑着说有。

妄及微醺醺的酒意袭上心头,脑海里闪过几片微卷的栀子花瓣,一闪,来不及思考,被众人簇拥着亲吻新娘。

也言报君恩,喃喃自语罢,她自顾在雪地里走着,告诉自己那身婚纱真美,远处,鞭炮声几阵,她只觉得银白的世界真美,宛如婚纱。

还历——是你

她已发鬓灰白,喜欢在梧桐树下慢走,院子里,有一株株栀子,是君亲手栽下,君总说,她的眼里只有黑白,看得真的色彩,她会安心许多,君已走多年,唯独留下这些栀子夏夏泛香,有小孩哭闹着摘花,爷爷宠溺的哄着,眉宇间,有几分相似。

她轻轻打开栏子,挑了一朵绽得极开,是你,她说。

我们认识?

没有,不认识。

忽然觉得时光有些残忍,错落了一次相遇,却补回一次重逢,见你衰老的样子,叫我如何描绘你的年少?

她目送着一老一少,忽然觉得时光从未走远,目送你的儿时,目送你的青春,目送你的目送……

朝枚——等你

她挣扎了许久,还是拄着拐杖挪了过来,手里捏着几朵栀子,眼睛有些泪花,轻轻抚着冰冷的碑文,她一生不愿近他,一生都只见他寥寥几面,一生的黑白世界,一生的栀子缠绕,她终是近他、伴他、望他、抚他,他却不知,他已长埋湿土,她依旧黑白相伴。

妄及,许是最后一次,诉你一生衷肠,你必不知,我叫金彩,却一生黑白,唤你妄及,终是一生望及,终生无法忘记,今朝一别,便是来生,你可否等我,在那年深夏,我会跑向你,跟你说声谢谢,栀子花可香。

身后,是挺拔的男子,望着渐去落寞的背影,我认识她,以前,在她的院子摘过栀子花,很慈祥的一个老人。

你看,生命轮回,总会有人见证过你的经过,你辜负的韶华,必会有人继续着繁华,一圈圈的兜转,你明了,不过是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送,你在望着她,我在嗅着花。

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58、人生故事便条上的爱情

很早,他就和她同厂,他是三班倒的工作,她也是,一个月里,只有几天能轮在一个时间段上休息。刚结婚,厂里没房,住的是集体宿舍一间极小的房子,卫生间、厨房都是公用。

他早上8点半下班,她8点已去上班,回到家,桌上有一张便条:馒头在锅里,趁热吃,抓紧时间休息。下面落的是她的大名,他看了,去外面已封了火的灶台上把锅端下来,揭开锅盖,馒头还热着。

下午6点半,她下班,他已走了,桌上的老地方,又有张便条:晚餐是大饼和粥,还有一碟腐乳,一定要吃完,我去菜场买菜。后面是他的姓名。一个小时后,他回来了,手里拎着焉焉的蔬菜,“很便宜。”他说完,急匆匆穿上那件靛蓝色的劳动布工作服去上班了,这一天,见面只有两分钟。

添了三个孩子,终于分到一套带厨房的一室一厅,卫生间和水龙头、洗衣池仍是公用的,不过,很满足了。仍是三班倒的工作,孩子是大的带着小的,她早上8点半下班,他怕孩子们扯了折纸飞机,于是把便条留在碗柜顶上:锅里有煮好的甜酒粑,吃了就休息,我已给大娃说好,让他带弟弟妹妹出去玩。大娃是他们的大孩子。她吃完,屋里很安静,她很快就入睡了。

下午6点半,他下班,饭桌上只有二娃、三娃在等他。他知道,她一定是趁菜市收摊去买廉价的菜。果真,一会儿大娃抱着一堆蔬菜,还有几只小鸡回来,说妈妈上班去了,大娃拿出他妈妈用一张报纸边匆匆写就的便条:这是几只母鸡娃,养大后,就可以少买鸡蛋了。落款仍是她的大名。很快母鸡长大,每天轮着抱窝下蛋,鸡蛋成了三个孩子最好的营养品。

一晃,孩子们都长大成家了,他和她几十年的三班倒,也终于到了尽头,退休后的生活,倒是天天见面,但却更忙了,因为添了三个孙子。一早,她去锻炼身体,回来后做早餐,把孙子送往学校去上课,接着去赶早市买最新鲜的蔬菜;他醒来,冰箱上有张便条:高压锅里有鸡血粥,听说可以治肺病,你多吃点。他很听话地喝完了鸡血粥,然后留张便条,就慢慢逛到花鸟市场。她回来,习惯地看一眼冰箱上,上面有张条:我逛花市去,中午晚点回来,你先吃,别等我。下午一点,他才逛回来,从乡下郎中那里买了些治她关节炎的草根药,她把饭菜一直热在电饭煲里,淡淡地说些家里事,他吃完便午睡去了。醒来,他仍习惯地去菜市逛一圈,买了菠菜和几斤孙子们特爱吃的鸡翅回来,到家,却看见冰箱上有便条:我去买把菠菜,你若先回来就赶紧蒸碗鸡蛋肉沫羹。落款已不是她的大名,而是一个很奇怪的符号。他却知道,那是她写的“妻”字,天长日久,竟简化到一笔画完,他不满地咳了一声。

她买菠菜回来,一开门就遭到他的火力攻击:我才买了菠菜,怎么你又买,尽浪费钱!她被抢白一番,当然委屈:你这个死老头子,谁叫你买了不打个招呼?我怎么知道你买了?两个人当着儿媳和孙子面,又开始了鸡毛蒜皮的拌嘴。其实,两个人都是有重要事情才打电话,一般小事,也就习惯了便条传递。上次,他在外面买了两袋打折的白糖,特地打电话回来请示,她在电话上说他:你个老头子,这种事情还要花电话费?买了就买了呗。所以,两个人经常会在同天买了同样的菜撞在一起,每逢这时,总免不了为多花了几文冤枉钱而争几句。

终究是年岁已高,秋冬之际,他去菜市时脑溢血而逝,非常突然,她极悲恸地哭诉,仍一口一个死老头子,夫妻做了一辈子,他走到哪里都要留张便条,这一次,是走了再不回来,他却没有先告诉她一声。四天四夜她都想不通,第五天,家里人来喊她吃饭,却发现,她睡在床上已仙逝了。怪不得他不留条,这一次,是两个人一起走,没有留条的必要了。

几个月后,子女们收拾他们的用具,在他们老式的衣柜里,发现了满满一大袋的便条,什么样的纸张、什么样的形状都有。

心灵札记

一张张便条,没有亲昵的称呼,也没有思念,因为那个时代的婚姻已被生存挤得平淡平淡到可以模糊爱情。

一张张便条,白纸黑字,写了那么长的岁月,几个字的姓名,融化的全是情感。

那个年代的爱情,尽管没有花前月下,却都是用心灵去沟通,默契到老。

59、人生故事细节决定爱情

一次同学聚会,大家嘻嘻哈哈地笑闹着,说起当初为什么没有追求谁,为什么没有以身相许私订终身什么的,于是就有人提议,每个人都说说自己的爱情经历,但不许长篇大论,只说一个细节。

她先说。开始,对他的感觉真是一般,觉得他哪点儿也不出色,就有一搭没一搭地约会着。那次正在一家超市里吃快餐,他的手机响了,他看看号码就挂了,疑惑他为什么不接,甚至还酸酸地问,该不是脚踩两只船吧?他笑了,说是姐姐从家里打来的,说着就拨了回去。打完电话他解释道,用家里的座机打手机,按网话收费很贵,他挂了重新打过去,姐姐家的电话费就省了。他低头说,姐姐下岗了。我心里顿时一动,多细心、多懂得亲情的男孩呀!于是,就铁心和他好。

接着发言的也是个女生,大概女孩对爱情更敏感些吧。她说,他是我的同事,有次我俩随老总去另一家公司谈业务,我忽然肚子疼,是“老朋友”造访了。那天我只穿了条薄薄的素白短裙,满屋都是男士,我尴尬极了,幸好挨门坐着,我逃也似的跑进卫生间,发现裙子后面已经有指甲盖大小的血迹渗出来,当时真是手足无措呀,但总不能赖在里面不出来吧?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进来一位小姐,笑吟吟地递给我一条素白的短裙和两片卫生巾……说是和我同来的先生让送的。原来,在我慌张外逃的时候,细心的他一眼发现了我裙上的血迹,就借口出去,找公司的这位小姐求救,还一再叮嘱要借给我一条差不多款式和颜色的裙子,这就避免了我当众出丑。当时,他怕那位小姐生疑,索性告诉她,我是他女朋友。

轮到他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他沉默好久才说,我最爱吃猪蹄,可我不喜欢熟食店里卖的,作料太多,冲淡了原味,我爱吃自家煮的。但要买到新鲜的生猪蹄,必须早晨5点去早市的批发市场,我妻子就常常起早去买,后来索性天天去,因为她发现早市的蔬菜也很便宜。当我在熟睡中时,她已经在早市讨价还价了。有一天我出差回来,天刚蒙蒙亮,在街上看见她骑车驮着两大捆蔬菜,我想躲,可就在这时,她连人带车摔倒了,车把上挂的猪蹄滚了一地,我急忙跑过去扶她。见到我,她边拍身上的土边惊喜地说,我记得你说今天回来,特意给你买了猪蹄。握着她冻得冰凉的手,我的眼泪差点下来。他看看我们,说,我、我感觉到了爱情的滋味。

我们轰地笑成一片,然后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文不对题,谁让你讲结婚以后的事了?再说,这算什么爱情啊?

不,是爱情。他喝了口酒,犹豫了一下,说,因为那段时间,我有了外遇。我们都怔住了。他索性说了实话,其实我那几天根本没出差,而是去情人家里约会,那天夜里,我们因为钱吵了起来,我心里烦,就起早上街没目的地转悠,没想到,却意外撞见了蒙在鼓里还照样爱我疼我的妻子。说到这儿,他已经泪流满面了。

心灵札记

在电影《手机》里有一句台词:“看了20多年,难免审美疲劳”。文章中的男女,也觉得结婚以后的事情跟爱情是没有关系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仿佛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的金科玉律。

爱情是初见的心动,爱情也是体贴的关爱,爱情是很多东西,而其中有一种是“相濡以沫”。

爱情也可以是平淡的,也可以是闪躲不了的生活琐碎后的疼爱。

60、爱情故事找一个情绪稳定的爱人

少点情绪,多点温情;少点争吵,多点谈心。美好的爱情从控制脾气开始。

曾经跟一个黄金单身汉聊天,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简单地说了四个字:情绪稳定!

他继续解释,情绪稳定是个门槛,一个女人,长得再漂亮、再有能力、再会带娃,但是如果太情绪化了,就有点伺候不起了。

很多女性认同“情商”的重要性,但是却不知道“情绪稳定”其实是情商的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环。你会说话,加10分;会交际,加10分;会长袖善舞,加10分,但是如果你经常情绪失控,扣100分!

A

现实生活中,往往还是有很多人,她们宁愿受情绪的控制,也不愿意主动去控制情绪。

小坎一毕业,就和同学一起去深圳闯天下。5年后,同学已经成为公司的部门经理,在深圳有了房子和车子,但是她连一份稳定的工作都没有,银行卡里也没有存款,最窘迫的时候,因为连续几个月交不起房租,被房东赶了出去。

其实,不是她能力不够,才华欠缺,而是她的情绪化。工作一言不合就拍桌子走人。她不去想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让情绪控制了自己的行动。

她谈过几次恋爱,每次都是100%的投入,但是每次恋爱都以失败告终,原因是没有人能受得了她的情绪化和歇斯底里。

失业,失恋,其实都是她自己“作”的。

她把自己的情绪放养成了一头猛兽,最后伤人伤己。

B

情绪化到失控是一种非常黑暗的力量,这种力量有时候会吞噬所有。

一个朋友,最近离婚了,孩子只有3个月大。他说,短暂的婚姻生活,总结出来就是一句话:一言不合直接暴动。

妻子脾气特别大,随时有踩到地雷的风险。她做了一桌子菜,他提一点意见,她就发火:“不好吃是吧,你自己做啊!”然后狠狠地把筷子拍在桌子上,赌气走了。

有次和妻子吵架后,他去做饭,回房去喝水的时候,突然发现盛水的杯子里放了一团卫生纸。

有一次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又吵起来,妻子用手打着窗户,冲动得差点直接拉开车门,跳车。

最严重的一次,是婆媳争执,妻子拿着刀比着脖子,吼起来:“你再说,我就砍死自己!”

朋友说,每天回到家,都像一步步走向地狱,心身俱疲,生无可恋。

极度情绪化的人,皆因愤怒和自卑在内心积郁太深。这种愤怒不是对外界,而是对自己不满,对控制世界无力,生理年龄已经成年,但是心理年龄还是一个孩子。

C

有一个很出名的法則,叫“菲斯汀格法则”:生活中的10%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而另外的90%则是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如何反应所决定。

换言之,生活中10%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控制的,而另外90%的事情是我们可以控制的。

当一件事情发生时,你是用平和冷静的态度去面对,还是任由冲动的魔鬼去掌控?这一切的决定权在你的手上。

如果你想到,你的情绪化和坏脾气,会伤害到自己还有最爱的人,那最好先让自己冷静、冷静、再冷静!

D

也许女人相对于男性来说更加感性,对外界的刺激更加敏感,因此女人似乎更加容易情绪化。但是,这不能成为你可以任性的一个理由。

因为情绪化不仅会消耗自己,还会消耗别人。患得患失,呼天抢地,撕心裂肺,这样的情绪就是一场灾难,让婚姻和家庭鸡犬不宁。

情绪稳定的人,不会为了一句无心的话发脾气;不会一会上天,一会下地;不会把心里满满的负能量倾泻给周围的人;不会让身边的人都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和情绪稳定的人在一起,你也会从他(她)身上感到一种平和愉悦的力量,心情也会因此变得越来越好。

最动人的情话不是“有我在”,而是“我一直因你而在,内心波澜不惊”。

余生太长,婚姻艰辛,愿你我都能做彼此情绪稳定的爱人,从此携手一生笑看风雨。

61、爱情故事爱情修行没有独角戏

大海甩了他曾经视若生命全部意义的晓丹,成了朋友圈内的重磅炸弹。

当年,大海对晓丹一见钟情。为了追求晓丹,大海真的是下了苦功。晓丹爱吃,大海便紧紧抓住这一点,霸气地承包了晓丹的三餐,寿司料理顿顿不重样,准时送到楼门前,我们这些邻居也没少沾光。

为了供养晓丹这条馋虫,确保在两人逛街时能及时拿下晓丹多看了一眼的物件,大海这个不知人间愁苦的中产二代,也干起了“小倒儿”的营生,和那些生活拮据的同学一样,在学校门口摆摊儿卖沙滩裤和手绘T恤等,时不时地就要被突然袭来的城管追得狼狈不堪。

爱情是一场艰难的修行。这句话在大海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大学毕业后,大海放弃了家人为其铺好的康庄大道,带着晓丹还有几百块钱,去了晓丹的老家。听说,他因此和家人闹翻。

没有人知道,这几年东北汉子大海是如何适应软绵的水乡生活的,但依稀可通过大海平日里在朋友圈发布的点滴,感受到那种为了真爱而与陌生的环境和人群不断和解的低姿态。

那日,大海来本地出差,打电话约我喝酒。他说他这些年积攒了很多苦水,一直想找个人倒一倒。

我当时还以为是晓丹抛弃了他,提前想了多个版本的慰问词,却不知从何说起。想了半天,我煲了锅鸡汤:“是她没有福气,你会遇上更好的。”他笑着摇头说:“是我要分手的。”

一个人肯亲手毁了自己一块砖一片瓦辛苦搭建的心灵皈依,其中必有隐情。

他喝了很多酒,说:“为了她,我努力工作,假期出去摆地摊儿卖手机壳贴手机膜,被城管追得绕圈跑;我不吃早餐,不买衣服,只为了省钱让她买衣服时别犹豫;我放弃了我的家人,跟她回老家,不想她遭受远嫁之苦……但她呢,从不肯去地摊儿上帮我一把,不曾为我买过一次早餐,也不肯在面对我家人的时候,扮演五分钟的温柔乖巧……我忽然觉得,她并不爱我,她离不开的,只是我对她的好。”

能在这个年纪看清自己在爱情里扮演的角色,真是一场痛苦且及时的领悟。这些年,类似大海之流,现实中比比皆是,他们经营两性关系的风格就是倾其所有、死而后已。

我见过为了跟一个男人浪迹天涯而跟家人断绝关系的姑娘,见过为了追逐爱情而把一份好工作搞丢的男人,他们是爱情牌桌上的红眼赌徒,拒绝任何退路,偏执而悲情,爱得轰轰烈烈、掏心掏肺。人这一生,能如此用力爱几回呢?

然而,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应是滋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透支,都会使爱情变得不对等。爱情再伟大无私,也脱离不了人性的范畴,本质上是一种人际交往。爱情想要长久、稳定,双方就应该是平等的,这与谁爱谁更多一点无关。

大海和晓丹分手后回了东北老家,家人虽颇多埋怨,但心疼更甚,积极帮他开始新生活。大海很快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日子正慢悠悠地往前晃着,晓丹竟然找回来了。

她很直接,想要挽回大海。在感情里,珍惜向來后知后觉,但真心不待。

大海说,他没有犹疑,他现在不如当年无畏,就是不想跟她回去。他对晓丹的感情是真的,但亲身感受更不会骗人。

“我真的觉得很累很累,即便再回去,也做不到像从前那样爱她了。即便回去了,我们也不会长久。”

人在什么情况下付出会觉得累?答案是:一直没有见到回报的时候。

没有回报,就没有物质上的安慰,也没有精神上的支撑。一个人像流水线操作工一样对另一个人好,机械且麻木,永远看不到一丁点希望。如此付出,你愿意吗?

我想,晓丹或是爱过大海的,只是能轻易得到太多的爱反而惯坏了她,她认定男人都是应该为女人和爱情当牛做马的。但我想告诉她的是,两人恋爱就如一场扔皮球比赛,他满腔热忱地用全力扔过来,你接住了,至少应该再用五成内力扔回去,你来我往之间,爱情才会变得有迹可循、鼓舞人心。

否则,他就只是个扔球的,而你仅是个接球的,他扔过来一颗,你接过一颗随即丢在身后,你习惯成自然,但那堆让你无动于衷的球,可都是他的心啊。你大概觉得他是自愿的,所以你没有错。但你若爱他,就该心疼他的付出,适时扔回去一颗暖暖他的心,你既知道接球的感觉很好,为什么不让你的爱人也体验体验;你若不爱他,白白享受他的付出,本身就是一种德行上的亏欠。

恋爱中的姑娘一定要记住,爱情这东西,对谁都是平等的。我相信大海被晓丹冷冻的心,终会因为遇到一个真正爱他的姑娘而缓缓回暖。

62、人生故事苦蛋糕甜爱情

苦蛋糕甜爱情

萨尔丁14岁生日那天,他突然将刚吃进嘴里的蛋糕吐了出来,“妈妈!您做的蛋糕怎么是苦的?”妈妈以为萨尔丁的蛋糕上沾了苦瓜汗,可她尝过儿子的蛋糕却没现任何异常。奇怪的是觉得苹果也是苦的;连蜂蜜也觉得苦涩无比。

代萨尔丁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萨尔丁患了味觉异味症,香甜的食物一时进入他的口中就会变为苦涩难吃的药片。原来萨尔丁的味蕾在一年半前受过严重烫伤,味觉异味就是从那开始的。味觉异味症手术最迟应该在发现该症的三个月进行,但萨尔丁却耽误了一年半的时间,他错过了味觉异味症治疗的最佳时期,要回复到正常一不大可能。

好在萨尔丁天性乐观,他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说:“真正的甜蜜不是用嘴品尝,而是用心才能感觉到的。当我从甜蜜的奶油蛋糕中尝到浓重的苦涩时,也不会觉得不能吃甜食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何况生活中还有那么多味道可以品尝呢。”

从此,萨尔丁再也没有碰触过任何甜食,没有奶油和蛋糕的日子,萨尔丁照样生活的非常健康快乐。

21岁那年,萨尔丁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叫桑帝,是萨尔丁所在大学美术系的一名学生。终于,幽默真诚的萨尔丁赢得了桑帝芳心。

两人交往不久,桑帝着萨尔丁回家见家人。让他啼笑皆非的是,桑帝的父母居然经营着一家很大的蛋糕商店!桑帝父母身为多伦多最优秀的蛋糕师,当然会精心烘焙蛋糕来招待女儿的男朋友了。看着桌子上的蛋糕,萨尔丁禁不住一阵紧张。

多年没吃过甜食的萨尔丁,暗暗祈祷能吃出蛋糕的香甜味来。可是,那看起来无比诱人的蛋糕,一到嘴里就成了和苦胆一般难吃的东西,他觉得一阵恶心,担抬头看到桑帝吃得津津有味,萨尔丁又不得不将蛋糕咽下去。蛋糕吃完,桑帝又端上来一碗玉米羹。没有人能想得到萨尔丁当时的情况有多糟糕,这个视甜食为天敌的小伙子,为了爱情完全豁出去了!

所幸桑帝和她的家人都没发现萨尔丁的异常,这次看似甜蜜实则苦涩的见面会终于过去了。晚上回到家,萨尔丁忍不住将一个晚上吃的东西吐得干干净净。

为自己出生于蛋糕世家而骄傲得桑帝,开始频繁得邀请男友去她家品尝蛋糕。萨尔丁每次去她家都如临大敌。因为桑帝是家中的独生女,而且还会接管里的蛋糕店,所以,萨尔丁甚至考虑到,是否和桑帝交往继续下去。

萨尔丁于是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中,一方面,他很爱桑帝,但一想到跟她在一起一辈子都会生活的蛋糕的阴影之下,他就觉得异常可怕。何况,医生警告过他,他必须常年不再吃甜食,否则他的其他味觉也会随之渐渐丧失。

萨尔丁看出了儿子的困惑,说:“年轻人,为什么一小块苦涩的蛋糕就会阻止你追求一个甜美姑娘的脚步呢?”父亲的话让萨尔丁愧疚不已,他决定把自己不能吃甜食的实情告诉桑帝,如果她爱自己的话,会接受这个事实的。

可就在这时,桑帝的爸爸在一次车祸中离开了人世,老人在弥留之际拉着萨尔丁的手说:“孩子,你一定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蛋糕师,和桑帝携手把蛋糕店下去!”萨尔丁不能拒绝一个垂危老的请求,他答应了桑帝的父亲。

一个月后,萨尔丁迎娶了漂亮的桑帝。为了让蛋糕店更好的经营下去,萨尔丁决定去多伦多蛋糕学校系统地学习做蛋糕。他告别了新婚的妻子,独自住进了学校的宿舍。

可当老师发现这个雄勃勃要成为蛋糕师的男子,居然品尝不到蛋糕的香甜时,坚决要求萨尔丁退学。

不过,萨尔丁并没有放弃,他怎么能够因为这么一点小小的挫折而放弃对妻子的承诺呢。他住进了蛋糕学校附近的一家旅馆,因为那里有一个汇聚了制作世界各种精美蛋糕工具书的图书馆,还有一个生产无数精美蛋糕的示范车间。

萨尔丁每天上午去图书馆看书,中午去蛋糕示范车间观察,然后回到住处做蛋糕,自己不能品尝,他就严格按照书上的配料说明来做;傍晚,萨尔丁拎着自己亲手做的蛋糕去街公园,那里有很多无家可归的老人,不久,老人们知道了萨尔丁的来意,他们开始毫无留情地评价他的蛋糕。

尽管吃蛋糕很痛苦,但萨尔丁仍然坚持品尝自己做出的每一款蛋糕。虽然吃到尽是苦涩,但苦涩的味道也有轻微的差异,通过流浪老人的反馈,萨尔丁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当他感觉有多苦,别人就感觉有多甜,也就是说,越苦涩的蛋糕其实越好吃。

半年后,萨尔丁回到了桑帝身边,他做的蛋糕让妻子骄傲极了,他竟然只用了半年时间就成为了比父亲还优秀的蛋糕师!

他们的蛋糕店开始发展壮大,萨尔丁的手艺也渐渐人尽皆知。

但是有一点所有熟识他的人、包括妻子桑帝也不知道的,那就是这个能做出甜美无比的蛋糕的男人,竟然早已丧失了感知甜味的味觉!曾经发誓不再吃任何甜食的萨尔丁,在爱上桑帝的那一刻起就注定陷入蛋糕的圈套。

桑帝家的蛋糕在萨尔丁的舌头上跳了一个苦涩的舞蹈;也神奇地为一个品尝不出甘甜味道的男人,送来了人世间最甜美绝伦的爱情。

意林札记

生活往往会给人开天大的玩笑,一个患甜味异味症的人,竟然爱上了蛋糕师的女儿。于是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品尝那些在别人看来甜美无比,自己却觉得苦涩异常的蛋糕。是什么力量让他最终成为了优秀的蛋糕师?是神圣的爱情。

这个故事的戏剧性安排非常吸引人,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结尾独有的艺术性给人带来了美的享受。

63、人生故事一个进藏女兵的爱情传奇

参军进藏,命运转折

1950年的一天,驻扎在甘孜的进藏部队十八军,组织召开了一场“进藏老同志可爱不可爱”的讨论,目的是做女兵们的思想工作,解决大龄老兵的婚恋问题。正当会场鸦雀无声的时候,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兵突然站出来大声说:“要我说,这些老同志可敬,但不可爱。”

小女兵的发言,顿时激起了很多女兵的共鸣。这个快人快语的小女兵就是时钟曼,此时距离她入伍仅仅一年时间。

1949年5月,18岁的时钟曼遇到了南下作战的二野十八军,此时恰逢十八军招兵,时钟曼也就入伍参了军。第一次穿上军装的时钟曼兴奋不已,然而几天之后,真正的部队生活却让这个爱美的女孩感到有些不能适应。

刚入伍时,时钟曼梳着两条乌黑的麻花辫,扎上两只蝴蝶结,显得青春、活泼又美丽。而参军后,摆在她面前的第一项规定就是剪辫子,这让时钟曼既不理解也不愿意。也正因此,时钟曼有了一个绰号:“上海小姐”。当时在新加入十八军的女兵中,时钟曼可谓“大名鼎鼎”,新兵们常会听人讲,时钟曼是怎样怎样的娇气,末了还会附上一句:“你可不要学上海小姐啊!”

1950年3月4日,十八军进藏誓师大会在乐山召开。广场上挂满了红旗,赴藏将士群情激昂,口号声、歌声此起彼伏。担任大会播音员的时钟曼,置身于受奖的功臣模范和慷慨高歌的数千名指战员中间,也被广场上激昂的气氛所感染,她满怀激情地读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慰问信,也正是从这一天起,很多人都感觉到原本一身娇气的时钟曼有些不一样了。

几天之后,时钟曼得到通知,由她担任进藏的收音员,每天晚上12点准时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第二天将新闻登在进藏将士们传看的《建军电讯》上。接到这个任务,刚满19岁的时钟曼激动了很久。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1950年9月,时钟曼跟随部队到达了海拔3000多米的甘孜。头痛、胸闷等高原反应折磨着刚刚进入高原的战士,为了尽快适应高原生活,部队把习惯藏族群众的饮食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时钟曼不甘示弱,带头吃起来。饮食上的调整让大家逐渐适应了高原生活,时钟曼也作为适应高原生活的典范,第一次在部队受到表扬,这让从未获得过认可的时钟曼大受鼓舞。

就在部队驻扎甘孜等待前往拉萨时,陆续有人给女兵们介绍对象,希望她们可以在忙于征战、一直单身的十八军老同志中做出选择。当时部队为了优先解决老同志的婚恋问题,甚至提出了“二五八团”的标准。所谓的“二五八团”,就是25岁、8年军龄、团级干部,只有符合这三项条件的人才能谈恋爱、结婚。

就在时钟曼高调宣布不在部队解决个人问题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走进了她的生活。

第二天,由于工作关系,时钟曼来到了阿乐的办公室。直到今天,她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的阿乐有点紧张,他吞吞吐吐地说:“小鬼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怎么看你怎么像我已经牺牲了的爱人。总之坦白地说吧,我这颗心好像有点放不下你了!”

这直率的表白很显然有些吓到时钟曼,面对这个比自己大20多岁、身份背景相差悬殊的老同志,时钟曼有些不知所措。但是,阿乐成熟稳重的气质却在不知不觉中吸引着她。就这样,两颗陌生的心开始慢慢靠近。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1951年10月下旬,历经3个多月的行军,部队终于到达拉萨。为了能够以崭新的面貌参加入城式,部队在拉萨河边安营扎寨,进行休整。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胜利到达拉萨的喜悦,而此时,时钟曼的心中还藏着一个属于自己的愿望。早在行军途中,时钟曼就得知阿乐已经先于她到达拉萨,重逢的日子很快就要到了。

在一片欢乐的海洋中,这对分别了将近半年的恋人终于见面了。久别重逢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由于对时钟曼家庭背景的审查还没有结果,两个人结婚的申请没有获得通过。

1952年国庆前夕,阿乐率代表团赴北京参加国庆庆典,国庆之后,阿乐被通知,由于身体原因,他已经不适合在高原工作,将继续留在北京。不久,阿乐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远在拉萨的时钟曼,并坚定地对时钟曼表示:“我能等!”这句虽然简单却意蕴丰富的话深深打动了时钟曼的心。终于,分隔两地的恋人在北京团聚,并最终走到了一起。

1992年,84岁的乐于泓离开了相伴38个春秋的爱人。如今,已近80岁的时钟曼时常想起西藏,那里毕竟是他们相识、相爱的地方。

64、爱情故事与你同行

阿斌是个开朗的小伙子,唯一遗憾的是快三十岁了还是单身一人,自己也很着急。他在市中心上班,每天早上八點钟得准时去坐地铁,而且他还有个小怪癖,总喜欢坐在最后一节车厢。

这天他刚上地铁就看见里面有位红衣女孩,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阿斌好久没有这样心动的感觉了,于是一路上都偷偷瞄向对方,女孩却始终专注地看着外面。阿斌到站时女孩也急匆匆地下了,看样子赶着去上班。阿斌心里突然有些激动,原来两人目的地一样,说不定会再遇上呢。

缘分有时就这么奇妙。他后来经常会在地铁上再见到她,很快就发现女孩的习惯跟自己惊人的相似,也是早八点准时搭地铁,也爱坐最后一节车厢。每次见到她时阿斌都会偷偷地在一旁打量,女孩却好像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直到有一天他们的目光不期而遇,女孩对着他微微一笑,阿斌瞬间融化了:看来有戏!

阿斌知道机不可失,他开始迷上了爱情连续剧,每天都在反复琢磨着该怎样和女孩认识。终于有一天他和女孩同时下了地铁,他鼓足勇气走上前去:“经常在这里遇见你,可以要个电活吗?”女孩诧异地看了看他,迟疑了一下微笑着转身走开了。这次冲动让阿斌顿时感觉自己很傻,他于是改变了乘车时间,这事也就慢慢淡忘了。

这天阿斌有事很巧又搭上了八点钟的地铁,没想到刚进去就遇到了那位女孩,女孩立刻认出了阿斌,主动朝他一笑。他尴尬地点点头,赶紧把目光移开,躲到了远远的角落里。行车途中,他好像感到女孩在有意无意地注视着自己。

下了地铁,阿斌突然有股莫名其妙的冲动,想去看看女孩到底在哪里上班,是做什么工作的。他于是远远地跟在后面,直到看见她走出地铁站,走进了附近的一所聋哑学校。阿斌想起上次跟女孩打招呼时她欲言又止的神情,一下子恍然大悟:女孩多半是这里的教师,而且也是聋哑人,上次根本听不到自己说话当然没办法回应了。

阿斌为这次的发现兴奋不已,他决定再次主动出击。而且不能再让自己显得太傻,要更加绅士一点。为此他决定提前实现一个自己期待已久的梦想。

这天到了下班时间,女孩刚走出校门,一辆崭新的汽车开到了她面前。阿斌从驾驶座探出头来,微笑着双手举起一张白纸,上面几个大字:让我送你回家好吗?女孩害羞地笑了笑,打开车门坐在了后面。阿斌按捺不住内心激动,回过头又举起另一张白纸:可以先请你吃晚饭吗?女孩微笑着点点头。

他们来到一家有名的西餐厅,阿斌点餐时想起女孩是聋哑人沟通不便,于是便替她一起点了餐。谁知服务生刚走,女孩突然大叫起来:“你怎么替我点了别的菜?我每次来这里都要吃他家的意式通心粉,超好吃。”阿斌吓了一大跳:“我还一直以为你是聋哑人呢。那你上次为什么不理我?”

女孩扑哧一声笑了:“上次在地铁站那么多人,人家哪好意思马上回答你,本来想以后见面多了解,没想到就再也碰不到你了。”阿斌这下全明白了,坏坏地问道:“那你看上了我哪一点?”女孩想了想说:“其实几分钟前我都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喜欢你,不过现在确定了,因为你对一个聋哑的女孩子都这么好,人也一定不会差!”

听她这么说,阿斌心里一喜,幸福就这么来了……

65、爱情故事陪伴是最长情的爱

去公园散步,看见一对老夫妻在遛弯儿。男人已经很老了,走路蹒跚,头发也白了且没剩下几根,一脸的灿烂笑容;女人也不年轻了,满头银发,紧紧拽着男人的手,两个人互相搀扶着,一边走一边低声说着什么。

公园里的花开得妖娆,老太太低头看花时,老头就站在旁边看着她,目光温柔,眼神温暖。老太太说:“这么好看的花你不看,看我干吗?看了一辈子还没看够?”老头说:“你比花好看,看了一辈子也没看够。这一辈子幸好有你陪伴我,风风雨雨都熬过来了。”

我从旁边经过,刚好听到这么肉麻的情话,心中忍不住想笑。老头、老太太携手走在公园里,夕阳把他们的背影镀上了一層金色的余晖。看着他们不再挺拔的佝偻的身姿,我的心中生出些许感慨。心想,他们这一辈子肯定没少吃苦,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但他们没有因那些不可预知的变故而分离,没有因健康而掉队,坚守初衷,不离不弃,这难道不让人感动吗?

有一句话说“陪伴是最长情的爱”,两个人一起经历了人生风雨,还能互相陪伴,真的是一件值得庆幸和珍惜的事情。人这一辈子,总会遇到那么一些难熬的日子。生病时,有一个人能陪伴在你身边,端水递药,无微不至地照顾你;遇到困苦挫折时,有一个人能陪在你身边,安慰你,鼓励你,和你一起承担;成功时,有一个人能陪伴在你身边,分享你的喜悦,分享你的快乐;甚或读书时、吃饭时、散步时,每时每刻都能有一个人陪伴在你的身边,哪怕是什么都不说,默默地静立在旁边,心中也会升起安稳和踏实。

最好的爱是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而改变的,天长日久,像阳光一样默默地彼此守护;是只要你有需要,一转身或者一伸手就能看到或抓到站在你身后的那个人。当你老眼昏花时,那个人愿做你的眼睛;当你行动蹒跚时,那个人愿意做你的拐杖;当你的眼角爬满鱼尾纹的时候,那个人依旧爱你的容颜;当你的手上长满老年斑的时候,那个人依然愿意把你的手攥在手心里。

年轻时,我们总爱把一句“我爱你”挂在嘴上,其实就算说一千句“我爱你”,也抵不上一句“有我呢”。激情与平凡的差距就在于一个在云端,一个在地上,一个是虚幻的,一个是踏实的。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一定要波澜壮阔,不一定要抵死缠绵,能够在平凡的日子里相守,即使不说话,也是最动人的风景。

66、爱情故事为爱设个止损点

最浪漫的爱,是什么波折都没有的顺风顺水的经历。

法国大文豪雨果之女阿黛尔初涉爱河,就遭遇了一个外表帅气嘴巴甜腻的花心大萝卜。男人在得到她后,心走了人也走了。这妞很专一很胆大,偷偷离家出走,抛弃父母也抛弃了事业,一心一意去寻找和追随她深爱的男人。

为了他,她流落他乡,吃尽苦头,流尽眼泪;为了他,她一次次偷家里的钱、一次次威逼利诱,甚至为他招妓、偷窥他的一举一动、发布和他结婚的假消息、自称他老婆N年、还曾想雇催眠师使男人在混沌中就范。

而这男人恨死她,最后她不但没得到想要的人,还沦为乞丐并精神错乱,被好心人收留并护送回家乡,病愈后孤独终老。

现代,也不乏如阿黛尔般痴情绝顶的爱情女疯子们,通常使用自杀式的爱情袭击,来实现她们头脑里顽强不可屈服的占有欲。但凡有这种倾向的女人,都一贯表现为偏执狂:爹妈越不让做的事,她越要做;别人越说不好的男人,她越要爱;男人越不待见她,她越有拿下人家的决心。而且,这种女人在情感上从来不设止损点,更没有底限概念,她想咋样就咋样,还口口声声说她这是为了维护爱情的纯洁性唯一性,绝不向没爱的人生妥协。

能爱到让路人侧目、爹娘伤心、男人害怕、自己几近疯狂的地步,实在让人不敢苟同。按说叫多巴胺的那种物质只能确保爱情存活18~30个月,之后就不是爱情而是习惯了。可阿黛尔们的爱情为什么能持续那么久呢?是得不到的距离感强化了爱情的生命力,还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霸占心理太膨胀?我看更像后者。

偏执型的痴情之所以难以扭转,往往是因为痴情者特欣赏自己的痴情,乐意在自我折磨中痛并快乐着。她们自虐嗜好严重,总认为爱情应该是一种苦行,需要受难、需要波折、需要挑战。轻易就得到的爱情,往往不被珍惜。她会下意识地想:我的爱就这么寡淡寻常啊?咋这么没劲呢。

她们并不知道,最浪漫的爱,是什么波折都没有的顺风顺水的经历,两个人不大呼小叫也不生离死别地相伴到老。像琼瑶阿姨小说里那些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简直是意淫爱情、扯淡人生的极端表现。爱看这类小说的女人,深受另类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之害。

像阿黛尔这种疯狂的追爱行为,说好听点是痴情,说难听点就是犯花痴了,甚至临界精神病的层次。此类女人动不动就说,我离开他就活不成了——事实是你离开他才有机会活得更好。一个现在都不能带给你快乐的男人,你怎么敢信他将来能给你幸福?她们还极端自负,说不信他还能找着像我一样爱他的女人——事实是他找哪个女人也能享受到爱,而你只不过是他不肯接受、急于摆脱的那个罢了。

67、爱情故事爱情物语五则

一瞄准

他是特种兵,经历过残酷的丛林训练,头脑冷静,枪法一流。射程之内,他可以将一只飞鸟或者一只苍蝇无比精确地终结。几乎每做出射杀的姿势,他都可以果断击中嫌犯要害。可是这一次,他失手了。子弹呼啸前行,却转了一个三十度的小弧,击中了人质。女孩的胳膊处,霎时间一片血光灿烂。

总结会上,面对领导的批评和同事的质疑,他却欣慰而笑:人质,是我的女友。而嫌犯,是我的情敌,他身上有雷管……人质受伤,嫌犯内疚自首。

二起夜

他们都住单位筒子楼,公厕在三楼拐角处,厕灯时好时坏,夜深时尤为骇人。每次起夜,她都央他守卫门外。后来他调往另一公司,“怕了可以震我,我为你壮胆!”再后来,她处了男友,男友对她的胆小很不耐烦。

某夜厕灯坏掉,她胡乱按键照明,铃声却高亢地响起,惊吓间手机堕入池中。半小时后,男友气愤敲门:让你帮我赶稿,手机竟无法接通!而气喘吁吁赶来的另一个他,忙问:打电话没有回应,没事吧你?

她换了男友。

三生日礼物

一直到生日的前一天,仍没发现他准备礼物的迹象。她于是甩脸子给他看。他纳闷儿地问:吃错药了?她嘟囔:什么日子都不记得!过得什么劲啊?电光石火间,两个精致的瓷碗粉身碎骨。他甩了一句国骂,忽然抬头问:生日想要什么礼物?她不说话,等待他的下文。他说:我预订了鲜花,老夫老妻浪漫一把。她咆哮:买花?太浪费!买两个瓷碗送我当礼物吧!他笑:女人的心是多么浪漫和不着边际;一旦实际起来,又让人哭笑不得。

四前夫的情话

他是婚礼筹划师,能够把别人的婚礼设计得唯美浪漫,现实生活中他却沉稳木讷。作家妻子赌气提出分手:“怎么看你在别的场合那么能说会道?想要离婚你明说,不要跟老娘玩冷战。”

一年后,前妻奉命就婚庆主题找他做专访。面对镜头,心结未解的她故意刁难:“听说你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如果可以重来,你会怎么设计?”他说:当初要是去爱尔兰结婚就好了。回答出乎意料,她诧异地问:什么意思?他笑:愛尔兰,是个不允许离婚的国家。

五脚心

小时候,已经读幼儿园大班的她,常常帮邻居阿姨照看蹒跚学步的他。此时的她顽劣调皮,常常挠他的脚心,捉弄他。他被欺负到哭,却依然黏她。长大后,他做了煤矿工人,名校毕业的她毫不犹豫地嫁给他,心疼他奔波的辛苦,每天帮他按摩足底,他笑着说痒。五十多岁时,她查出肺癌晚期,选择了自溺。他奋力把她救起,自己却被蒙上了白布。她哭,跟从前一样,挠了挠他的脚心,这回,他没有躲开。

他们是姐弟恋,一起走过五十年的岁月。

68、爱情故事疼爱你,是我们在一起最大的理由

此时此刻的G先生,正在台北出差吃日料,穿着人字拖坐在日料店的冰柜旁边,一边冷得直打哆嗦,一边喝着贝壳汤。我在北京的家里喝着一碗浓稠的小米粥,听着胎教音乐,孩子在肚子里踢得正欢。记得当年跟G先生谈恋爱的时候,总去吃路边的麻辣烫。宽大的顶棚,几十种串,一桶桶麻酱和蒜汁儿。每次我早早吃完,就去帮店主倒麻酱,等着他慢慢吃完。那些年月及后来,我们吃过很多很多地方的饭,无论是昂贵的奢华的,还是简单的便宜的,总忘不掉路边摊冒着热气的麻辣烫,好像温暖的爱情,热腾腾暖洋洋的。

闺蜜总问我:“你怎么确定G先生就是最爱你的那一个,或者说你怎么那么笃定对G先生那么爱?”我从来不觉得爱应该多么百轉千回,也不觉得应该多么浩浩荡荡。好的爱情就是你认真地看他的时候,就知道那就是你要找的人,你心里明白,无论艰难险阻,你都不会再因为任何理由退缩回去了。

跟G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是G先生人生最低谷、最绝望的时候。我记得那个秋风中的雨夜,我在家里裹着棉被听着雨,收到G先生一个短短的短信。我不记得具体内容,但我看得到那种绝望和寒冷。G先生说,他最最绝望的时候,一个人开着车,停在马路边上,看着别人热火朝天地吃烤串,呆呆地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都不想回家,那段时间不洗头、不洗脸,每天用上班麻醉自己。人生的惨烈与痛苦,原本美好的一切分崩离析,至亲的逼迫与不理解,身边无人倾诉也不敢倾诉。或许,就是那个雨夜,我来到他身边,陪他一起听雨,看着这分崩离析的世界,一点点破镜重圆。这个过程直到今天,也将到永远,没人能知道其中的辛苦,但惟独看得到我们彼此纯粹的心,一点点绽放给对方,毫无遮掩与隐蔽地躲在这城市的一个角落里。

半年之后,我们领证了。最普通的一天,吃了早饭去领证,10分钟后拿了证出来,都没去拍一个纪念照片就回家了。领证于我们似乎只是一个手续,又似乎我们不在乎所有的手续,尽管我们也曾想过浪漫的婚礼、闪耀的钻戒、美好的蜜月,可每一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又会觉得这些能用钱摆平的事情,似乎是心里最普通最无聊的事情,做给别人看的事情,比起对对方的爱,那么不值一提。

看多了因为物质而毁掉的爱情,我们的爱情也曾经历过钱的洗礼。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他需要钱的时候,我把几十万的存款毫不犹豫给了他;我需要钱的时候,他也倾囊给我,自己欠了好几万的信用卡。我们一起度过彼此最穷的时候,以及一起很穷的时候,两个人没发工资的时候身上一共只有2000块。我们在大马路上吃麻辣烫,一起吃一碗泡面,他把鸡蛋留给我,自己去喝汤。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因为突发事件暂时引发的小危机,很快就能缓解,但回忆起来,总为那时候彼此之间的坦诚和毫无保留而感动。有时候我们都想不明白,在人心叵测的今天,为什么我们能在某个瞬间,就把自己好几年的存款给对方,而绝口不问什么时候还,还毫无保留地掏空自己?对方的这个人,真的就那么值得自己信任吗?

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情侣间最感动对方的瞬间。我扭头问G先生:“我有哪个瞬间你觉得特别感动吗?”他说:“就是我工作压力大或者受挫的时候,你说‘辞职吧,我养你’的时候。”我哑然失笑,其实我从来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感动,我说过那么多酸腐的话,他一句都没记住?但是反过来,当我怀孕之后哪怕有一小点不舒服不开心的时候,G先生总会说:“在家休息吧,我养你。”当然,我们都没有辞职,因为我们谁都不舍得因为自己的任性,把整个家庭的重任都抛给对方一个人。虽然我们各自单独的收入都能养得起家,但都不舍得对方辛苦一点点。

G先生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有你在我身边,什么事儿我都不害怕。”相比G先生的小心谨慎,天秤座的纠结犹豫,我是多么胆大而鲁莽的姑娘啊,动可摔酒瓶子掀翻桌子,静可放着音乐朗读心灵鸡汤。我们的性格相反,我们的爱好不一,我自私自利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其他的一概无所谓,G先生百纳海川,一切为了大家开心就可以隐忍自己。我心疼着心中有伤的他,我们在一起,始终疼爱对方。

刚怀孕的时候,我随随便便在家门口的普通私立医院做早孕检查,G先生看了两次需要我自己跑前跑后排队交钱以及态度一般般的医生,执意给我换到了最好的私立医院。整个孕期因为我紧张兮兮,总是因为一些小状况紧张地看急诊,每次看完急诊交钱的时候,他知道我这个葛朗台那么爱钱,于是总笑呵呵对哭丧着脸的我说:“没关系,别人shopping去商场,我们shopping来医院,一样的。”

G先生从我怀孕的第一天起就在写日记,偷偷地上密码不让我看,说等我生完孩子给我看。有一次我闹着要看,G先生打开复杂的密码让我瞄了一秒钟就关上了,但我看到了第一篇日记的最后一句话:

“其实我不想让你生孩子,因为我怕你有了孩子就顾不上爱我了。”

其实,G先生是喜欢女孩的,而我一直说想要男孩,其实我并不是那种特别喜欢小孩的人,也不在乎男女,我只是不想让G先生得逞,因为我也怕他因为有了上辈子的小情人,顾不上爱我了。

我们一起走过那么多痛苦艰难的日子,想起未来的一切,都觉得不再艰难。即便有天大的事情,我们相拥在一起,就是最好的面对。你的就是我的,无论是幸福还是困难。

你最珍贵,未来的日子有你才美;疼爱你,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大理由。

69、爱情故事爱情钻石鸟

乔伊丝是纽约珠宝大亨的独生女,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习惯了黄金为衣钻石为裳。可是25岁那年,乔伊丝的父亲破产了,养尊处优的她被法庭的破产令和熟人们的冷眼逼得无路可逃,便决定到西海岸的加州去重新开创人生。

来到加州的第一年,乔伊丝在一间普通的写字楼里找到了工作,她平生第一次养活了自己。第二年,她凭兴趣参加了一个鸟类保护组织,有了不是靠利益而是靠真心付出得来的朋友;第三年,那些朋友中的一个——加州大学鸟类学博士罗诺闯入了她的爱情世界。

罗诺朴实内向,一贫如洗的他靠国家拨给的科研经费维持鸟类研究。一天晚上,乔伊丝到罗诺家参加爱鸟人士的聚会。罗诺端着香槟走进客厅时,朋友们正兴致勃勃地逗弄他饲养的一只金刚鹦鹉,“乔伊丝,要点酒么?”罗诺问道。乔伊丝还没来得及回话,鹦鹉突然激动地叫了起来:“我爱你,乔伊丝!我爱你,乔伊丝!”乔伊丝惊呆了,罗诺脸红得一塌糊涂,胆小的他平时只敢对鹦鹉倾诉心绪,现在却被鹦鹉透露了心声。不过,乔伊丝给了他一个会心的眼神和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罗诺的质朴和真诚吸引了乔伊丝,他们堕入情网。转眼,乔伊丝29岁了,虽然她知道罗诺的经济条件还不成熟,可是仍然忍不住流露出对婚姻的渴望。一个傍晚,乔伊丝回到自己和罗诺共同的公寓,一打开门,鹦鹉就训练有素地叫了起来:“嫁给我吧,乔伊丝!”鹦鹉一边叫一边摇头晃脑,乔伊丝惊讶地发现鹦鹉的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凑近一看——天哪,是一个足足有两克拉的钻戒。

就在这时,罗诺出现了,他羞涩地说:“你常站在珠宝行橱窗边看那些戒指,我知道你喜欢钻石。我买不起房子,用这枚戒指把你骗回家,可以么?”乔伊丝甜蜜得快醉了。

第二天,两个人在公寓里举办了简单的订婚仪式。微醺的乔伊丝走到阳台任由清凉的晚风拂面,她兴奋极了。就在这时,街道上突然有一束强光闪过,乔伊丝盯着自己手上的戒指突然呆住了——戒指不对劲,那种不纯粹的折射感,过于透明的劣质感,说明这是一料假钻石!就在这时,她听到客厅里罗诺和客人的对话:“你这家伙发财了,买那么贵的钻石?”“水钻而已,哄哄她……”

乔伊丝僵住了,寒风像刀子一样割着她的脸,铰着她的心,罗诺玩世不恭的口吻像一记耳光把她的尊严粉碎。她不是拜金女郎,不是钻石崇拜狂,她要的是真心,而不是假钻。她可以把破铜烂铁挂在身上——只要那些来自真爱;也不愿把虚假的璀璨戴在手上——那是可耻的谎言和欺骗!

第二天,乔伊丝不辞而别,她收拾心情打点行装,准备回纽约服装界打拼。临走之前,乔伊丝把那枚钻戒带在了身边,她会永远记得这种耻辱。在鹦鹉架上,她留下一张犀利的字条:“别问那枚戒指哪儿去了,你应该剖开那只鹦鹉的胸膛,看看它说的话是不是和钻石一样假,看看它的心是不是像你的一样肮脏!”

乔伊丝很快就成了纽约服装界的新秀设计师,一年之后,她的设计作品见诸媒体。就在一次服装发布会结束之后,她突然接到了一个来自加州的电话。鸟类协会的一个朋友说:“我不管你和罗诺有什么误会,反正我求求你救救我。罗诺进监狱了,他让我看住这只该死的鹦鹉,说它肚子里很可能有钻石,我不能给它开膛破肚,可要每天检查它的大便实在有点恶心。麻烦你告诉我,你到底有没有把戒指喂它吃下呢?”

难道自己的字条使罗诺误以为鹦鹉吞了钻石,他又怎么会坐牢呢?从朋友的口中,乔伊丝知道了真相。原来,罗诺为给乔伊丝买钻戒而挪用了研究款项,为了不引人注目,他向朋友谎称说自己买的不过是水钻。罗诺计划3年后归还这笔款项,可是还没等到这一天就东窗事发了。罗诺知道乔伊丝是因为误会而离开他,他只有等待鹦鹉把钻石从肚子里拉出来,以证明他的清白。

3个月后,罗诺出狱,就在那天晚上,一个送快递的人敲响了他的门。打开包裹,罗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是一枚鹦鹉侧面形状的胸针,上面镶满了碎钻,最大的一颗是鹦鹉的眼睛,足足有两克拉重。

就在这时,一个美丽的脸庞出现在他面前——正是乔伊丝。看到饱受折磨的恋人,乔伊丝热泪盈眶:“亲爱的,我现在才知道,你给我的虽然是假钻,却也表达了你的真心。这枚胸针是我的最新设计,我把那粒水钻镶在了鹦鹉的眼睛上,我觉得,它比真钻更璀璨……”

“乔伊丝,我爱你!”鹦鹉和罗诺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两个久别的恋人笑了,笑容里闪着钻石般的泪光。

70、爱情故事一团毛线的缘分

那年,她正如花般灿烂,暗恋着班里的一个男生。男生并不太英俊,但高大帅气,瘦瘦的却很有力气,看人时眼睛总是眯起来。

她喜欢他的声音,他的笑声,他走路的姿态,他甩头发的样子。上课的时候,她故意去得晚,然后坐在他的身后,看他逗旁边的女孩子笑。

那时,宿舍里的女生手里都有一团毛线,几乎全是织给自己男友的。

暗恋他以后,她觉得自己也可以像那些女生一样,一针又一针,把自己的痴恋织进去。

她不会织,很笨地学,学得差不多了,去商场里买了两斤紫色毛线。他个子高,卖毛线的人说那就需要买两斤。

同宿舍的女生问她织给谁,她低下头笑着不肯说。毛衣织成后,她会去送给他的,到那时她拼尽了自尊也会表白的。

她甜蜜地织着,想着他收下毛衣会怎么样。她偏偏没有想到,他不接受会如何。毛衣终于织成了,上铺的上海女孩子也织了与她一模一样的颜色,早一天比她完成,然后说,你不知道宇穿上有多合适。

字,就是那个男生的名字。

她呆住了,手里的毛衣落到地上。

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就是这样吧。她迟到了,在爱情的小站上,没有遇到自己等的那辆车。

她悄悄地把毛衣拆了,拆过的毛线弯弯曲曲的,像她折叠的心。还没有启程就到了终点,那一团团毛线被她扔到箱子里,呆了好多年。

后来,她遇到现在的老公。

初相识,一点也不浪漫,是经人介绍的。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有些失望,多少年来,宇成了她选择伴侣的标准。

他,不高也不帅,甚至有些木讷,给她倒水时,水洒出了好多。本来,她是想见过这一次面就拒绝的,但临走时他忽然说,你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怪孤单的,咱俩成不成的不要紧,遇上什么为难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我手机为你24小时开着。

她心一软,想流泪,谈了那么多次朋友,没有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分别的时候,她忽然转过头来,有时间去找我吧,我们一起做饭吃。

后来,她觉得自己真的没有看错人,他不仅善良,对她也够好。他们没有风花雪月,却有脚踏实地过日子的平稳。结婚前,他对她说,你会织毛衣吗,我们老家有个风俗,就是女孩子要给未来的丈夫织一件毛衣。

她笑了,忽然想起那一团团毛线,于是找了出来,用开水烫了,一点点又缠成团。她知道应该去给他买新毛线,可还是舍不得自己织过的这一团团线。

穿上她织的毛衣,他孩子一样笑着说,我骗你的,我只是想穿“爱人”牌的毛衣,因为有足够的温暖。

那件毛衣他一直穿着,几年后袖子那块磨薄了,她拆了想重新织,他说,算了,多累啊,我有的是毛衣,也不缺这件。

她还是织了,因为知道他喜欢。但这次,毛衣却织瘦了。他发了胖,毛衣穿在身上紧紧的。她笑得肚子都疼了,然后让他脱下来,说,再拆了吧。

拆了之后,她却再也没有织。她生了孩子,他忙他的生意。几年之后,他几乎不再穿毛衣,穿着一千多块一套的保暖内衣,带着时髦的女孩子坐在奔驰车里,而她,早已经心灰意冷。他提出离婚时,她竟然连一丝挽留的欲望都没有。一个男人要是变了心,哪怕是天塌了也不会改变的。

搬家的时候,她的箱子里有那一团团的毛线,紫色的,早已失去当年的鲜亮。那曾经成过形的东西,是毛衣,现在,一如散了场的戏园子,乱七八糟,没有了头绪。

没事的时候,她又重新织了一次,反正她有的是时间,不过这次,她是织给自己——天冷了,有一件厚毛衣过冬,总有着贴心贴肺的温暖。这样想着,她心里就明媚多了。一团毛线经历的爱情,不过是缘分的深与浅,说到底,自己还是要对自己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再怎么样,也要把心疼穿在身上。

71、爱情故事降低幸福的沸点

对爱人要求越低越幸福

朋友小云生活多有不顺,老公挣钱少,还曾出过轨,用信用卡透支了4万元给情人花,自己却无力偿还,还是小云从娘家借钱替他还了账。

当小云平静地向我陈述这件事的时候,我都快气炸了,质问她这样的男人为什么还在一起,早就该远离他。小云却说:“可是我爱他呀,没发生这事的时候,他对我挺好的。冬天的时候,他还会给我洗脚,就算他出轨了,最后他选择的不也还是我吗?我挺知足的。”小云这番话说得我哑口无言。

我有一个远房表弟,30岁,离过两次婚,生了3个孩子,最终什么都没有落下。他父母替他张罗了第三次婚姻。我起初是不怎么看好的,因为他被父母宠坏了。

可是两年过去,表弟就像变了一个人,再也不嚷嚷着换工作了,还懂得了节俭,每天早早起床做早餐,按时上下班,对父母也是和颜悦色的。我问他为什么转性得那么彻底,他说:“遇见了小林,是我一辈子的幸福。”

小林就是他的第三任妻子。通过和小林聊天,我得知她是个要求相当低的女人,她也有过一次不幸的婚姻,嫁给表弟时她就知道表弟的优缺点,她说表弟这个人其实很善良,又重情义,有这两点就够了,其他的可以改造,或者干脆忽略不计。

以前,在我看来,小云和表弟的生活就像是爬满了蛀虫的朽木。可通过聊天发现,他们都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幸福的。我开始暗自思索,难道所有看似不幸的婚姻都有幸福的潜力?或者婚姻中的不幸都是自己的意识制造出来的?

降低标准,获得幸福的主动权

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婚姻是不幸的,因为我常常感到家庭的重担都落在我一个人身上,先生除了挣钱,家里的大小事他都不管,洗衣机不会用,做饭像猪食,臭鞋、烂袜子乱扔,喝多了酒还会把家里的客厅吐成沼泽地。我经常因此而感到委屈。

可是当我将这种想法说出口的时候,小云却说:“你不用工作,也不用伺候老人,平常在家就是带孩子、做饭,这也叫重担?你先生不会做家务,为了挣钱不得不喝酒,你比谁都明白这个道理,真不明白你是和他过不去还是和自己过不去。”

前几天又发生了一件让我大为恼火的事,先生夜里喝酒回来,直接就在卫生间的地砖上撒尿,因为卫生间的地漏上面放了一只垃圾桶,尿流不下去,于是整个卫生间被漾满酒气的尿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才发现。为此,我不依不绕地骂了他—个早晨,直到他厌倦地摔门而去。

半个月后,我去参加表弟儿子的满月酒。席间和小林谈起我和先生的遭遇,小林说:“这有什么要紧的啊?姐夫是喝多了,他又不是故意的。你之所以不能忍受,是因为他干了与你的期望不相符的事情。期望这个标准本身就是虚的,以它作为衡量快乐或者悲伤的标准,是不是太主观了?”

我仔细想想,确实如此,标准就像烧水时的沸点,沸点低了,人自然就容易幸福快乐,而沸点高了,人会经常处于“温吞”状态,什么都感受不到。所以适宜降低一下标准,就会获得幸福的主动权。

幸福是一种发现和感受的能力

我想到先生平时是怎樣对我的。比如我丢了钱包,我自己先会气极败坏,然后打电话给先生,他说他把钱补给我。我听了之后就更生气了。他说:“就想让你高兴一点。本来你丢了钱包就已经很难受了,我再骂你的话,你不是更难受?”

再比如冬天时,我喜欢去洗浴中心洗澡,让服务员替我抹一身橄榄油、蜂蜜和奶膏,然后去干蒸房蒸上20分钟再去冲洗,这种服务一次就要花费好几百元。我向先生随口提起这件事,没想到过几天,他就给了我—张那家洗浴中心的钻石卡,说里面有8000元。我就开始埋怨先生乱花钱。

诸如此类的事情,生活中有很多,以前我总觉得先生很没有原则,现在想来,那是他对我要求低,他觉得只要我高兴就行,其他都是次要的。难怪先生总说他和我在—起生活很幸福,因为他对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而我却恰恰相反,心里的不满多了,自然就没有多余的力量去体会幸福。

有人说幸福是—种发现和感受的能力,不幸的人并不是不愿去发现美好或感受能力低下,而是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多少偏离了些方向,他们的标准太高、固化而单一,他们把自己围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因为别人达不到他们的标准而认为是老天遗弃了他们。我很庆幸自己悔悟得足够及时。

72、爱情故事她的爱情死而复生

苗叶叶总觉得自己对不住妈妈,她觉得自己没能给妈妈一个安逸省心的晚年,是她拖累了妈妈。

父母婚后10年才生了她,算是大龄得女,自然很疼她。从小,她就主意正,脾气大,在家里说一不二。她都七八岁了,说句“骑马脖”,爸爸就得乖乖俯首,让她骑上肩头“驾驾”满屋地颠,还得模仿马儿咴咴地叫。

长到18岁,“青春期遭遇更年期”,她和妈妈一说话就掰。她上的是本地大学,可除了放假清宿舍不让住,她平时都不回家,说是不愿听妈妈磨叨。好在除了跟妈叛逆,说话戗人,她没有别的坏毛病。她学习还不错,妈妈只盼她毕业后找个合适的工作也就放心了。

快毕业了,她整出一档子事:没跟父母商量就报名去西北支教。木已成舟,父母一千个不乐意也没有办法。

她前脚走了,妈妈后脚就大病一场,一下子老了好几岁,皱纹和白头发都冒出来了。她爸劝她妈:算了,就当她像当年上山下乡呗,而且现在总比那时条件好多了。

她没心没肺,好久才打回一个电话,说当地多么好,人多么淳朴,环境多么纯净,孩子们多么爱学习能吃苦,她从来不抱怨条件不好。父母渐渐把心放下了。

她一走就是一年多,假期也没回来,说是在当地领着孩子们勤工俭学攒学费。在她妈一再要求下,她寄回几张照片。照片上,她咧着大嘴,搂着一群穿得破破旧旧的孩子开心地笑着,身后是旧旧的校舍。

后来,她再打电话时,开始懂得问问爸爸妈妈姥姥姥爷的身体,叮嘱他们别惦记她,多保重自己,还给他们寄来当地的草药。家人高兴地一个劲儿叨咕:“这孩子真长大了,知道心疼大人了,还是那地方锻炼人啊。”

两年后,她回来了,黑了,瘦了,高了。她好像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原来的骄纵、任性、自我,仿佛都被西北的大风刮走了。家人还没来得及多高兴几天,她就往他们头上狠狠砸了一“板砖”。

这天,吃过晚饭,她说:“妈,爸,姥姥,姥爷,我想告诉大家一件事:我怀孕了。”

她妈觉得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你说啥,谁怀孕了?”

“是我,我怀孕了。”她看着她妈,声音清清楚楚。

“那好,咱家该热闹了,那就快结婚吧,姥姥等着抱重孙子呢。”姥姥最先反应过来,“叶叶,快把那人领回来让我们看看。”

“领不回来,也结不了婚。”她说。

“为啥?”大伙异口同声。

“他——死了。”

眼泪像暴雨一样从她忍了很久的眼里倾盆而出,她惊天动地般大哭起来。她爸和她妈同时搂住她,心疼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就让她尽情地哭。

良久,她终于止住了哭声,抬起头:“妈,我要把孩子生下来。”

一家人都不说话。

一年后,她家传出婴儿嘹亮的哭声,更多时候,是咯咯的笑声。这是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吃饱了奶会长久地盯着妈妈微笑。叶叶经常久久地盯着孩子,怎么也看不够。在这个小生命身上,蕴蓄着多少她不愿告诉家人的秘密啊。

她不说自己的秘密,但当妈的总是忍不住要问:“那个死去的男人,来自哪里,姓甚名谁?”她死活不说,问急了,就和孩子搬出去单过。当妈的再也不敢深究,家里人对外统一口径——她结婚前,那个男人突遭车祸身亡,她生下了他们的孩子。

她的房子在一楼,正对街心花园,出入很方便。从春天小草绿了开始,孩子就天天在外面玩,太姥姥和姥姥姥爷每天过来,一起用童车推着这个眉眼漂亮、一头鬈发的小男孩,陪着他玩。

在人流纷纷回家的暮色里,她这个年轻漂亮的妈妈经常举着一支冰激凌或糖葫芦匆匆回来。男孩咧开嘴,笑着奔向她的怀抱。

家里人给孩子起名“冲冲”,希望这对母子冲破生活所有的不幸,让命运之神眷顾他们。一转眼,冲冲两岁了,长成一个清爽可爱的小帅哥了,每天煞有介事地拖着一只书包去“上学”。小区里,这对母子的回头率相当高。

她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策划总监,她已经褪去青春的不羁,成了一个带有书卷气的美少妇。曾有男人借着酒劲向她表示:“你儿子真可爱。你们母子,我都接收了吧?”她莞尔一笑:“谢谢,不过这还真得问问我儿子。”

她的大学同学多数还没结婚,也有向她传情表意的,毕竟她才二十几岁。才貌俱佳。可是,她都一笑了之。只有她自己知道,孩子的爸爸没有死,只是因为当年一时气愤,她说了狠话,说他死了。她了解自己的父母,如果说出真实情况,他们会劝她,而只有现在这样,父母才会因为心疼她而允许她做个未婚妈妈。

她为什么这样选择呢?她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太任性了吧,好像很少说到过“不”。她一直推崇本色,本色的自己,本色的爱情,即使不完美也不掩饰。她不能忍受爱情遭到背叛和亵渎,那样,她宁愿让爱情死去。

这3年,他始终没能从她的记忆中消退。白天,她不允许他出现在自己脑海里,然而在梦中,他出现过多次,一直叫着她的名字:“叶子叶子,你听我说。”即使在梦中,她也会暴怒地打断他,绝不倾听,绝不饶恕!这就是她的性格,别看她在公司里一派温文,骨子里她还是那个说一不二的犟丫头。

他是她在西北支教时偶然遇到的一个刑警。那天,她带孩子们去市里卖完草药,拎着麻袋揣着钱,高兴地边走边讨论买点什么学习用品。两个小伙子和她撞了个满怀,然后跑开了。一个高大的男人抓住两个小伙子,一手揪一个押到她面前:“把钱掏出来!”两个小贼连声求饶,她目瞪口呆。

她和他相看的第一眼,想起了一句话——有时,刹那间的倾慕胜过一生的追求。年轻的爱情,就这么意想不到地来了。他高大,两眼炯炯,一头藏民一样的鬈发,符合她对男人基本的期待。他们像两棵等待的树,用最美的姿态相互招呼,在西北的风沙中深深地吸引着彼此。

她挖草药时刚伤了腿,他闻讯赶来救她,把车开得像飞起来一样。在她住院的那几天,如果他不忙,就会把她偷偷运回自己的“窝”。他们喝酒聊天,每到困得挺不住时他就说:“我拍你先睡吧,要不我先睡着你就惨了。”每次没拍到十,他已鼾声雷起。

就在她出院的前一晚,她独自在院外散步,突然发现几个正走进夜总会的人群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被一个妖冶的女人挎着,张狂地说着酒话。那一幕,让她突然想起有关警察腐败的种种传闻,她掏出手机给他打电话,却打不通。

在她支教的最后一个月,她期待等来他的电话。直到她踏上火车的时候,她才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让她等一等,他马上来向她解释。她冷冷地说了句“对我来说,你已经死了”。然后把电话扔了。

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再后来,她当了未婚妈妈。

儿子生日那天,她拉着儿子的手走出小区。“妈妈,妈妈。”儿子不停地叫着。

她侧过脸,天!一张和儿子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在阳光下对着她笑,她顿时一阵眩晕。那个人手疾眼快地扶住她。

“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儿子怯生生地问。

“儿子:我是你爸爸……”

这一天,她家里像过节一样。大家围着他。听他讲当年卧底贩毒集团的惊险故事,看公安局长亲自写给她的信。他说,本以为从此不会再见她了,以为她肯定早已开始新的生活了,可是这3年,单身的他始终忘不了她。偶然得知她独自抚养一个小男孩后,他的心就蠢蠢欲动了,他侦察了好久才来找她。

他们的儿子,胸前戴着一排他的奖章。第一次躺在这个叫“爸爸”的人的怀里,孩子睡得很香。

她的爱情,就这么死而复生了。不得不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奇迹。

73、爱情故事请记住我柔弱的爱

你那么好,那么美,我只想站在远处默默看着你……

4在喧闹人群中,她做了他的观众

认识他的时候,她正是青葱得可以掐出水来的年华。

刚大学毕业的她,穿着牛仔裤T恤衫,不长的头发扎成两束,在肩膀上晃来晃去地去他所在的单位报到。

那天刚好是他最倒霉的一天,因为头天晚上和朋友喝酒,差点误了局长的大事。局长正给他训话时,他老婆哭闹着跑来单位告状。局长指着他的鼻子叹气,他老婆哭哭啼啼,旁边还有几位正劝说的人,整个局长室乱糟糟的。

而她,在这热闹非凡的时候,撞进了办公室,在吵吵闹闹的人群中当了一回观众。

他老婆被半劝半拉着出去,局长才留意到她。局长像想起了什么,冲仍站在一边的他招手,“你过来。”他无精打彩地走过来,斜望她一眼。她仿佛窥探了他的隐私一般,心虚地侧退了一步。局长指着她,“这是新来的同事,安排在你们办公室,你带着去办入职手续。”

“你好,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她伸手打招呼,他没看见一般自顾自走出门去。她有点悻悻地收回手,急急地跟在他后面。

他到了办公室,敲了敲一个女孩的桌面,用手指了她一下,就算把她托付了,然后一屁股坐在靠背椅上,把脚架上办公桌,闭目养起神来。

她不由望向他,才发现他真是邋遢:头发又长又乱,泛着油光,胡子拉碴,衬衫皱巴巴,磨砂的牛仔裤都快成土黄色的了,地上东一只西一只躺着的波鞋简直是刚从泥水里趟过来的。她后脑勺都出汗了,以后要跟这样的人共事,真可怕呀!

正式上班之后,他也不理会她,每天晚到早走,早上带着一身的酒气,在办公室里懒懒地仰在椅子上,在南方的炎炎夏日里,时常看他一件衣服连穿几天。

办公室里的各位,都是埋头各做各事。她几次问有什么需要她做的,他们都叫她去问他。看着他那阴气沉沉的脸,她每次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装作从他身边经过去倒水。

直到有一次,看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俩,她鼓足勇气走过去,以高亢的声音冲他说:“你到底什么意思,不给我安排活干,是不是看我不顺眼。”

他睁开闭着的眼,有点迷惘地问:“你说什么?不干活还不好呀,你要喜欢干活一会跟我出去吧。”然后继续打盹儿,剩她目瞪口呆在那里。她本来想大吵一架,出出怨气,结果却灰溜溜回了座位。

4邋遢无能的他,敏感正直的他

第一次跟他出去的所谓干活,其实是跟他去拍照片。他把摩托车开得飞快,在一些老巷里转来转去。她背着三角架,双手紧紧抓着车座下的铁架,闭着眼看都不敢看。

那天他们在那片老城区里转了一天。他拍照片,她帮他买水,帮着递换镜头……在他的相机屏幕上,她看到了他捕捉镜头的灵气。

刚开始,她以为他是办公室里的领导,后来才知他不过是一般人员。她初上班的时候领导刚好出差去了,所以局长才让他先带着她。

办公室里的人不待见他,也不排斥他,任他我行我素。什么时候局长一个电话,就把他叫去干活了,写讲话稿,写总结,写宣传稿,拍宣传照片……新人新猪肉,她从一开始便成了他使唤的丫头,跟着他四处跑。

混熟了之后,才发现他和她印象中的形象完全不同———敏感细致,爱憎分明,有正义感,对利益看得很淡泊。虽然个性里的自由散漫、骄傲执著令他在爱情与事业中都受到阻碍,他也自得其乐。爱情不能温饱,而工作只为温饱。

他老婆时不时会上单位闹一场,要离婚,但要他给一笔钱。他不搭理,任由老婆闹完消失不见。

同事背地里说:就他那邋遢样,跟他一起生活也真是痛苦。看到她常跟他混在一起,就有好事的人在她耳边吹风,历数他的不是,更强调他还是已婚人士,虽然老婆跑了,但婚还没离。同时,难免有关于他们的八卦传来传去。

有时,她会把大家的话转给他听,他总是笑着,什么都不说。她实在忍不住,某天对他说: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他从包里掏出存折打开,拍在桌上,她看到存折上最后一个数是十位数。

他喝酒,她有时也跟着一起去。喝得半醉了,他就讲他的故事,她也讲她的故事。他说她的故事太平淡,枯燥无味呀,等她熬到他的年纪了,故事就会跟他的一样精彩了。喝得半醉了,他们就摇摇晃晃地在深夜无人的小巷里闲逛,大声说话,大声唱歌。有人推窗骂人,他就拖着她飞快地逃跑,经常停下很久了,都没想起放开彼此的手。她的心,总会在那时跳几跳。

4他终于重新开始,只是不再有她

一天半夜,他的朋友给她打电话,说他醉了酒,在酒吧里不愿回家,嘴里不停地叫她的名字。她赶到酒吧,看到烂醉的他。他的朋友终于看到救星般,把他移交给了她就溜走了。

“回去吧!”她拉他,他却喃喃地说着话:“我不会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你也不能喜欢我,我们就做一辈子比爱更重要的朋友,好不好?好不好?”她挣脱开他,“好的,好的。”他忽然定定地看着她,把嘴压在她颤抖的唇上,仿佛用尽了一生的深情。她的泪水,流进了嘴里,品尝着咸涩的味道。

她不知道是怎样把他弄回家的,在他那乱糟糟狗窝般的家里,他吐得一塌糊涂。好不容易把他弄睡下,再把房间收拾了一下,她坐在床边,看他沉睡时的脸,头发被她往后拨,露出宽阔的额头,雕塑般高挺的鼻子让脸很有立体感,没有乱蓬蓬的头发,他看起来很帅。

她知道自己的心早就沦陷了,但是,他们之间有永远都跨不过去的鸿沟。他可以给她任何他所有的东西,但不包括爱情。她像他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他。她在他额上深深印了个吻,然后轻手轻脚离开。在她关上门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泪水从眼角流了下来。

他们仍旧一起上班,一起出去,无论公事还是私事,偶尔也一起大街小巷地游荡。他仍旧吊儿郎当,不修边幅,只是关于他们的八卦,风传了多年之后,已经没有新的故事可供人娱乐,于是,他们也就被八卦遗忘了。

若干年后,她已经成熟得如树上的果子,一碰便会掉下来。亲人们天天在电话里追着询问她的感情问题。她开始相亲,一个一个地看着,谈着,平平淡淡,没滋没味,可有可无地挂着。有受不了的人离开了,又有新的人到来,最后,终于有一个人,执著地守在她的身边。

她对他说:我要结婚了。他说:恭喜。她伸出手,他迟疑了一下,握住了,一直握着。她看着他,心里想:只要他说一句,说一句留下,她便能为他抛弃所有,跟着他天涯海角。可他只是紧紧握着她的手,一直握着,很久很久,然后忽然放开。

后来,她知道了在她结婚的那天,他找人借了十万元,把拖了很多年的婚离掉了。

74、爱情故事男友养成游戏

宠他让他讨好他,原来只是在玩个爱情的养成游戏。

莉莉安的男友是标准职场男。刚认识时,经常拜托在机关供职、成日价无所事事的莉莉安帮忙检索资料。

“Baby,我下周去重庆和南宁,查下天气发到我手机上好么?”“亲爱的要做年终报告了,你能帮我在网上下载一个模板么?”“有篇英文资料发到你邮箱了,今天一定要翻译出来哦!晚上我们一起吃饭!”那个英姿勃发奔跑在事业大道上的男人随时随地地向她发出指令,事务庞杂但语气甜蜜,莉莉安压根也没想过拒绝。

后来两人住到一起。男友没有客户应酬的日子,她会贴心地为他准备午餐盒饭带去公司。她一手包办了他的全部行头,对衬衫上的每一条皱褶和皮鞋上的每一粒灰尘负责。她将他每日要吃的营养胶囊悉数放进小药盒里,还贴心地按时发短信提醒。男友出差前,莉莉安更是忙得不亦乐乎。他的发质敏感,要把他用惯的洗发水灌装到小瓶儿里,再用防水胶布和马克笔做出标签来;要将忙碌男友新买的来不及听的(因为太忙!)音乐拷到他的ipod里,新买的来不及看的电影输入他的电脑。

爱情的情态千万种,一边倒的奉献本不该被杯葛。只要当事人觉得好,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告诉她:更好的该是怎样。但问题是——莉莉安在繁忙的爱情生活里,却忍不住地感觉空洞。

莉莉安碰到了薇薇安——后者刚与运动员男友分手,她夹着烟,丝毫没有痛苦的神色:“运动员不能抽二手烟,我戒烟;每天为他按健身食谱做五顿饭,我也干了;我每天开车去体育馆接他和他的一包臭衣服,晚上十一点之后不能打电话因为要保证他的睡眠。”薇薇安身体突然往前猛探一记,紧盯住莉莉安的眼睛——“这些男人让你忙得团团转,让你觉得自己深爱着他。其实这和电脑里的养成游戏没有差别!”

莉莉安悚然。养成游戏正是她唯一爱玩的电脑游戏。她有一只宠物狗,一个培育中的明星和一个硕果累累的农场。以及现实中,耗费了她最多养成时间的男友。所以她到底爱的谁?是这个人,还是这个游戏?

75、爱情故事我太太这样的女人

像我太太这样的女人,我爱。再往下我说的所有话,都是因爱之名,为爱而生。

我太太与我相识相恋至今整整20年,这20年里,我们几乎没有过真正的矛盾与吵闹,过得算是平淡寻常,波澜不惊。

我们有两个女儿,大女儿9岁半,小女儿20个月。她们姐妹长得不太像,大的像妈妈,小的比较像我。但她们俩也长得有几分像,因为我和她们的妈妈也越长越像。

我们望着对方的眼神,少了些冲动和迟疑,多了些信赖和笃定。彼此之间最固守的自我也都在时间的浸润下,柔软了起来。

我越来越忙碌,她专心守护孩子与家。我们都爱吃辣椒,口味完全一致。我下厨,她点赞,配合默契。我的朋友一定也是她的朋友,如果她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

在日常的生活中,她几乎从来不会干扰我的工作,我也不太喜欢要求她。我们从年轻时起,就养成了给对方独立空间的习惯。

我们一起演了8年的舞台剧,在舞台上我们是分隔四十几年的情侣,每一次的谢幕散场,我们都红着眼眶十指紧扣。

我们一起游历了许多地方,欧洲美洲,南北半球,从两个人到三个人,从三个人到四个人。我们一路行走,享受着路途上彼此的陪伴照顾,以及他乡之美带来的喜悦和冲动。

我们更多的时间是在家中懒散着,从一开始的一间小屋,到今天的一幢大宅。我们留存了许多的旧物件老东西,每一样都承载着我们从小到大的回忆。

我們为对方改变了许多的习惯,也建立了许多新的习惯,其中最大的习惯就是——我们已经习惯了对方。

我一直没有写“我太太这样的女人”,而是喋喋不休地写“我们”——我成为我们,是因为我遇到了我太太这样的女人。

坦白地讲,她是个寻常的姑娘,没有特立独行,也没有刻意张扬。她很美丽,但没有夺目妩媚,也没有不可方物。

在家务上,她不会做饭,也不善手工,虽然洗碗一流。

在工作上,她为了孩子和家庭,几乎放弃了演艺事业,可是放弃之前她也一直懒散不努力,虽然她天赋极高。

教育孩子方面,她深受左邻右舍、街头巷尾的影响,方法多样,虽然持续不久,可还是成效显著。

她从不冷静,但也极少发怒;她容易前思后想,但又从不计较;她话很少,偶尔发言也基本不在点上,可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她善良单纯,一直处于少女状态,有时候我都担心大女儿近期内会成长得比她更成熟周全;她爱玩儿,也很爱享受,但她不抽烟不喝酒不喜欢热闹大场面,看到老公、女儿和三五好友,她就心满意足。

我遇到了这样的女人,爱了20年。

我太太这样的女人,其实不罕见,应该属于普及型。但在我心中,却是只此一款,不退不换。

76、爱情故事尊重你的伴侣

参加婚宴,偶遇朋友Z与老公。两人隔着八丈远坐着,各挂了一脸霜,显然是在怄气。

Z偷偷告诉我,他们从早上起床就开始吵,一直吵到进酒店。起因是她原本计划下午去老妈那,没想到老公约了朋友来家里吃晚饭,要求她必须留在家里做饭。

她十分不爽:“你约人家来玩要我做饭,怎么事先不跟我打招呼?我的安排都被你打乱了。”她老公不服气:“大周末的你能有什么正事儿?我现在跟你说也不算晚。”

这一回合还没结束,新的争端又来了。老公要穿运动服出门,因为下午他打算去打球,懒得穿正装参加婚礼后再回家去换。Z很气恼,找出衬衫西裤,逼老公换,“你穿成这样参加人家的婚礼,我都丢不起这个脸!”老公却不肯,到底还是穿着运动服来了。

Z窝了一肚子火,咬牙切齿地跟我说:“今天我就去我妈那,就不给他们做饭,看他怎么办!这种人,蠢得不可理喻,真是跟他过得够够的了。”

最后这句正好被她老公听到,他反呛道:“她管天管地,我穿运动服不行,穿深色衣服不行……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得听她的,从来没尊重过我的意见,我也过得够够的了。”

家务事难评对错,但我听来听去算是明白了:两个人都想得到对方的尊重,却都没有尊重对方。Z凡事都想替老公做主,而老公却偏当她是空气,我行我素。

结婚十年,这对夫妻成了怨偶。

说真的,我见过的夫妻,结婚超过十年依然恩爱和谐的很少。而但凡恩爱的,都有个共同点:发自内心地尊重彼此。

朋友H和老公就是。有一天陪H逛街,她给老公选了件T恤。问好了款式、价格,她打电话给老公,说:“我给你看了件T恤,有深蓝色和浅灰色两款,深蓝色不显肚子,但是不如浅灰色看着有品,你想要哪个颜色?”她老公说:“灰色吧。”

H说:“好。还有,我妈晚上去咱家,你今天能早点回来一起吃饭吗?”

那边说:“有个小应酬,我推了吧。”

想一想,一般老婆给老公买衣服,多半是自己看好了就买了,内心的潜台词是:“他眼光不行。”“我觉得好的,他肯定得喜欢啊!”“给他买就不错了,他还敢挑三拣四?”

而H是做设计的,审美一流,却依然要征询老公的意见。这背后的心态,想必是:就算我品位比你高,但还是要尊重你的喜好,更尊重你为自己的事情做主的权利。

正如H要做什么事情,即使自己已經想好了,仍然要去征询对方的意见。两个人之间有这份尊重在,相处一定是舒服融洽的。其实一个人要跟另一个人结婚,其根本就是希望物质和精神都更上一层楼。而尊严感,是精神的一个重要层面。

如果对方不懂尊重,处处都要管束、压制你,让你听Ta的话,你连穿什么衣服都不能自己做主,连最基本的自由都被剥夺,你一定会很憋屈;或者Ta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事事随心所欲,想干啥干啥,完全不顾及你的感受,你也一定分分钟想离婚。

没有尊严感的婚姻,是蕴藏着巨大负能量的万丈深渊。得不到尊重,是特别糟糕的感受,会极大地消耗两个人的感情,以致婚姻走向破裂。

在婚姻中,好的伴侣,对待另一半,一定是:不讽刺、不挖苦、不贬损、不嘲笑、不打击、不强权,征询、聆听和考虑对方的意见,相互尊重,让彼此都活出尊严感。这才是有质量的婚姻。

77、爱情故事两个人的关系形态

关之琳和陈泰铭离婚,不平之余,提起刘嘉玲和陈泰铭爬山的旧事:“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他们没有想过其他人的感受。”刘嘉玲则表示,和朋友爬山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好多人喜欢爬山,一来可以呼吸新鲜空气,二来可以锻炼身体。既然有共同爱好,约出来爬山有什么问题?我同发哥都曾一起爬过山。”

这事只是个引子,人们由此联想起刘嘉玲与众多男性友人的交往,——罗列之后这样感慨:“刘嘉玲一直是富豪最爱,梁朝伟管不住这个女王。”也有人指出,梁朝伟也曾有过许多绯闻,他们的感l青生活不相上下。

我们对他人关系的想象,其实十分简陋刻板,就在有限度的几种关系模式里兜兜转转。一座城市,有800万人,就有800万种死法,也有800万种情感,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关系,未必就是“搞过”“没搞过”“待搞”这几种。每一种都千头万绪,没法准确描述,只用婚姻家庭的形態去要求所有人,未免偏狭。

过去,人们猜想刘嘉玲和梁朝伟的共同生活,后来,人们猜想刘嘉玲和女性友人的相处,现在,又对他们各自的交往产生怀疑,他们出于什么样的需要在一起?

爱情婚姻应该是功利、感情、性各占三分之一,只要占了一头,就等于有了酵母,蔓延、催化、膨胀,涵盖不太足的另两处,也能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只要他们还在一起,就足以说明,这结构适合他们,他们在其中找到了平衡。

现实中、电影里多的是这种形态各异、超乎群众想象的男女关系、男男关系、女女关系。《卡萨布兰卡》里,里克之所以愿意牺牲自己,并不一定是为了伊尔莎,而是因为他要向维克多显示他的男子气、牺牲精神,乃至他隐秘的爱;《如果墙壁会说话》中,两个女人到处物色男人,为的是获取精子生个孩子:更别提《洛丽塔》,亨伯特因为喜欢女儿,才娶了母亲;还有《困惑的浪漫》,把一对男女维系在一起的,是他们不可言说的共同喜好。

而我们小城那个著名的女律师,虽然有了一个比儿子还小5岁的情人,却还是和老丈夫住在一起,三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女律师赚钱,老丈夫负责家务,小情人尊称老丈夫为“叔”。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远没有爱或不爱那么简单,也并非只有婚或不婚两种状态,人人都心事重重,各有所需。所以,言情小说写了几百年,也还没写光,甚至,还能继续写下去。

人们为什么在一起?如果墙壁会说话,只有它,才有资格说明,屋顶下那两个人或者三个人,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为什么还在一起。

78、爱情故事我的老公是学霸

情人节那天,谢远下班回来,手里既没有玫瑰花也没有巧克力。

我有点不高兴。

见我耷拉着脸,谢远献宝似的从包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放到我面前说:“老婆,节日快乐。”

我拿过来一看,人力资源管理师上课证?什么鬼?

谢远“嘿嘿”地笑:“怎么样,这礼物完全遵从了你一向倡导的实用原则吧?”

我懒得搭理他。这也叫礼物?谢远并没有看出我的不满,他笑着说:“老婆,你把这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出来,对事业绝对有帮助。”

我朝谢远翻了个白眼说:“谢谢了啊,不过你还是把这玩意儿赶紧拿去退了吧。我做了五年的HR,经验足得很,哪还用得着去学这些不实用的理论。”

“当然用得着啊,学习永远都不晚。”

“我看你是读书读傻了吧。”

话虽这么说,但培训费都交了,又不能全额退款,真不去的话,那得多亏呀。

于是我大好的周末就这样贡献给了培训班,心底多少带着一股怨气。特别是闺蜜群里大家晒完逛街晒美食的时候。

谢远不好吗?反正我的家人朋友都很喜欢他。

即便是情人节送培训班课程当礼物这种不靠谱的事,我妈也站在他那边:“你抱怨个啥呀,督促你进步难道还有错?”

我和谢远是高中同学。上学那会儿,谢远这种人对我来说,有点望尘莫及。

怎么说呢,谢远是那种响当当的学霸。学习成绩永远排在第一位也就算了,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什么唱歌比赛围棋竞赛,好像哪里都有他的身影。而我呢,向来得过且过,成绩不好不坏。所以当谢远从名牌大学毕业,回到省城电视台,每天意气风发地出现在家里的电视机上的时候,我只能听我爸妈在耳边感叹,瞧瞧人家,啧啧,小美,你确定他是你同学吗?

那种时刻,我是有一点讨厌谢远的。当然,我也承认,除了一点点的讨厌,更多的还是钦佩和艳羡。也因此,当我和谢远在同学会上重逢,吃过几次饭,看过几次电影后,谢远站到我的面前说“方小美,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时,我有种天上掉馅饼的不真实感。

掉了馅饼,当然要接住。只不过后来,我还是忍不住问了谢远一个很俗气的问题:“你那么优秀,为什么是我?”

谢远笑着答:“喜欢就是喜欢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这个答案我很满意。你看,就算是学霸,一旦遇到真爱,照样会昏头。

后来真的做了学霸的妻子,每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我发现我好像被坑了。

如果你要问我,嫁给学霸是种怎样的体验?我会老老实实地劝你,嫁人千万别嫁学霸。学霸的人生,一直在追求完美。作为他的妻子,你也是他完美人生的一部分,要努力要奋斗要上进,要符合他的人生标准。

所以结婚后不久,谢远就开始重新帮我规划职业方向。那时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做人事,每周上三天班,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适。可谢远三天两头劝我跳槽,让我不要做温水里的青蛙,被念叨烦了,我一冲动还真的就辞了职。

在现在这家公司呆了五年后,事业也算是顺风顺水,可谢远觉得我又成了温水里的那只青蛙,想法设法地要让我有忧患意识,于是就有了情人节送培训班课程这件事。

所以嫁给学霸,日子过得实在是太没情调了。

而除了高标准地要求我,谢远对女儿更是寄予厚望,恨不能培养个神童出来。用谢远的话来说,我一名校高材生,女儿不优秀的话,说得过去吗?

于是打从女儿还在肚子里,谢远就开始了胎教。每天下班回来,极尽耐心地坐在我身边给肚子里的宝宝讲故事。女儿出生后,家里更是堆满了各种玩具和绘本,因为谢远说,开发智力必须趁早。

当然,谢远的努力没有白费。女儿三岁就能把唐诗背得顺溜溜,六岁那年直接跳了级,钢琴绘画围棋更是一样没落下。和同龄人比起来,女儿确实很优秀,完全就是谢远小时候的翻版。

可我在倍感有面子的同时,心底却也隐隐有些不安。女儿确实各方面都很好,可和其他孩子比起来,她少了这个年龄该有的天真和快乐。明明她不喜欢上钢琴课,只因为爸爸说要上,她就逼着自己去服从。就这个问题,我曾经试图和谢远沟通过,但谢远完全没当回事。

就说最近一次的考试,女儿发挥失常,只考了班级第二名。谢远知道后,很是生气,他拿着试卷朝女儿嚷:“这道题怎么会算错呢?你脑子都在想什么啊?”

谢远教育了半天,女儿低着头不说话,泪眼汪汪的,我看得很是心疼,于是对谢远说:“好了好了,谁没个小失误啊,下次注意就是了。”

谢远却跟我较真:“我最看不惯你们这种得过且过的人,明明是可以避免的失误,为什么不能对自己要求高一点?”

我一听也不高兴了:“看不惯,那离婚好了。”

堵着一口气,我带着女儿回了娘家。

可我妈听完事情的经过后,又开始帮着谢远说话。

我听得不耐烦,好像谢远永远是对的,错的人永远的是我。我爸见我不高兴,给我泡了杯咖啡,拉我坐下来说:“小美,你妈这样说,自然有她的道理。其实平心而论,谢远是个好女婿好丈夫,也是好爸爸。只不过作为学霸,他的人生信条一直是不断地追求完美。这样有好有坏。只不过此时此刻,你看到的都是他的不好,而忘了他的好。”

我爸的这番话让我愣住了。冷静下来认真想想,我必须承认,谢远的完美主义,也并不是毫无益处。就拿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来说,从最初看房买房到后来的装修,谢远在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因为他追求细节上的完美,我们的房子至今住起来仍然很舒适。

再说我的事业。尽管我一直抱怨谢远对我要求高,但我能在事业上一步步走得这样稳妥,离不开谢远的督促和鼓励。其实当年我是半路入行做的HR,这些年实战经验完全没问题,但理论知识方面存在欠缺。所以考个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证书,确实能够提高我在职场的竞争力。而女儿的乖巧懂事,更是谢远的功劳。只不过就像我爸说的,作为学霸,谢远有点完美过了头。如果他能够把握好这完美的度,那才是真正的完美了。

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回家的时候,却接到谢远助理的电话,说谢远被送去了医院。我吓了一跳,赶去医院才知道,谢远最近在忙一档新节目,为了让节目呈现出更好的效果,劳累过度,直接在办公室里晕倒了。

从医院回来后,我决定找谢远好好聊一聊。我想告诉我的学霸老公,人生确实要努力进取,但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偶尔也要学会停一停,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

谢远在听完我的这番话后,说:“其实你说的这些,我都懂。特别是这次生病,更让我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可是这么多年下来,我已经习惯了事事要求完美,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强迫症。”

我笑着回他:“喏,既然你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那就好办了呀。”

做出改变的第一步,我将女儿的兴趣班进行了大筛选。她不感兴趣的,全都退了班。在这个过程中,谢远一直在问“这样好吗,这样好吗”,不过好在最后他都尊重了我的意见。

晚上,谢远在书房加班的时候,我走进去,温柔地说:“你不是答应我要早睡早起的吗?老公,其实一档节目,并不会因为你个人追求完美而完美,你要做的是调动起整个团队的力量。你一个人大晚上在這苦思冥想,不如白天多和大家一起讨论交流。”

谢远若有所思地点头,而这些都将是一个好的开始。

79、爱情故事婚姻里需要共事,不是懂事

每次跟大鱼谈完工作,他总要猛夸一阵自己的老婆。这几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

大鱼结婚5年了,当年是老婆倒追的他。具体恋爱细节不清楚,总之大鱼从此被收服了,还把老婆当成了终极偶像。老实说,大鱼的老婆,长相一般,气质也一般,并且还有小脾气,不高兴的时候需要大鱼各种鞍前马后。

我们开玩笑说,大鱼是被下降头了。

大鱼自己说:“并不是。她身上最可贵的一点,是特别阳光,有那种热气腾腾、朝气蓬勃的感觉。你休息的时候她陪着你,但也绝不会让你休息太久;你忙碌的时候她陪着你,但也不会让你筋疲力尽。”

这让我想到,其实,在婚姻里,女人需要的并不是懂事,而是共事。

婚姻里的女人要知道,爱是许多情绪的共同体。情绪是会变的,但有一点是变不了的:当你们互相拥有共事能力的时候,你们在爱情的基础上,又多了一道保障。

你的懂事,可能会让你成为男人的附属品;而你的共事,却会让你在一段关系中不可替代。

什么是共事的能力?抽象地说,是既能在才华上做好互相补位,也能够让彼此相处不累;具體地说,就是当他发现,他能赚钱时,你也能赚钱;他在工作能力上有突破时,你的销售能力也让他瞠目结舌。

你的存在,不需要让他觉得你有多懂事,但可以让他觉得没有了你,可能世界会变得苍老,也会变得狭小。

很多年前,在旅行中碰到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妻。他们曾经是学校的老师,后来一起辞职创业,办了一个化工企业。上个世纪90年代,辞职不像今天这样平常,而且还主动放弃了“铁饭碗”——可见他们当时下了很大的决心。

后来创业,丈夫负责技术和销售,妻子负责财务和行政。夫妻俩每天在厂里忙前忙后,不得不把家也搬到工厂,小孩一放学就到工厂来做作业。丈夫说:“她不能没有我,我也不能没有她。没有我,就没有优质产品;没有她,整个厂就没有秩序,不能正常运作。”

在创业的过程中,夫妻俩吃了很多苦,但一直相扶相持。后来,他们的企业成了整个县里的龙头企业。一直到他们50岁时,孩子出了国,他们把公司卖了,开始全世界到处去旅行,仍然恩恩爱爱、卿卿我我。

老头儿对我说:“用商业的话说,夫妻其实是利益共同体。两个人如果除去感情,还能用彼此共事来维系,会使婚姻更稳固。当然了,感情是前提,否则只是交易。”

曾经有人问我老公老陈:“是什么让你这么多年,还依旧对她保持情谊的?”老陈说,他从高中到现在,一直最欣赏我的一点就是:乐观。

“就是那种天塌下来,依然可以笑嘻嘻躺下的人;是掉进坑里也不会哭,只会想办法的人;是就算快死了,也不会满世界说,我要死了,而是会想想最后一顿饭去哪里吃,穿哪件新衣服,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和她在一起,虽然早就没了轰轰烈烈,但依然很愉快,也不必担心自己倒下,因为她的办法永远比我多。”

懂事不是坏事,但婚姻里最需要的,是共事。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最好的女人,从来不是最懂事、最唯命是从的,而是能够一起风雨同舟,让彼此看到更好的世界的那个人。

婚姻,不是让两个人的世界变小,而是让两个人的世界更宽广,会共事的女人更好命。

80、爱情故事我想有个幸福的家

難遇合适大龄男

从小我就挺成熟的,总觉得周围同年龄的男孩幼稚。一直到参加工作,这个观念也没改变。所以,在大家都找同学发展恋情的学生时代,我都没真正谈过恋爱。

参加工作之后,亲戚朋友以及小区里的阿姨们都开始给我介绍男朋友。我首要条件之一就是看年龄,同龄的不要,比我小的直接不考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爸比我妈大八岁的缘故,我总觉得他们在一起特别幸福。我爸总是宠着我妈,我妈要什么都行,我爸总是顺着她,而家里遇到难事,我妈心急慌忙的时候,我爸就成了主心骨。因此,我也一直希望能找一个这样成熟的男人。

不知道是我爸这样的男人本来就是特例,还是时代不同选择对象的标准变了。这些年,我处过几个年龄比我大的,但感觉一次比一次失望,他们要么就很老实,在我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要么就是性格过于内向,可聊的话题不超过十分钟。

总之,他们离我想象中的人设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曾一度心灰意冷,对爱情仅存的一点幻想也渐渐地被磨灭,因此我也没有再继续找的热情了。

周末去喝一个同事的喜酒,饭桌上,朋友又拿我开涮:“你看人家这么小就结婚了,你还不急啊?”我笑着说:“我自由惯了,还不想结婚。”其实,我内心比谁都渴望结婚,可是我觉得要找一个合适心仪的男朋友结婚相当不容易。

幸福来得太晚

后来在朋友的婚礼上,我认识了宏。他虽然年龄比我小三岁,但是给人感觉成熟稳重,做事雷厉风行有主见,时间长了,我竟然对他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面对宏的疯狂追求,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鬼使神差地接受了他。

我和宏交往至今快两年了,双方都到了适婚甚至有一点晚婚的年龄,特别是我。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感情却挺深厚的,虽然经常吵架但基本已是谁也离不开谁。交往三个月时我就带他回家了,因为父母一直催得很急,也觉得能在这个年龄遇到自己的意中人很不容易,所以很珍惜。宏获得了我家人的一致好评,识大体,有礼貌,工作体面,待遇好,性格温和。今年年初又凭自己的能力在西宁买了房子。所以,爸妈都觉得我如果不能嫁给他,是我最大的损失。虽然他也有种种缺点,比如固执、倔强、不轻易信任别人。但爸妈总觉得我已是大龄剩女,宏能看上我,是我的幸运。

宏的老家在河北,平时只有过年或者家里有事的时候才会回去,所以交往至今他也没有带我回过家。一度我也为此心存疑虑,“五一”时他说好带我回家,可还是因为别的事情耽搁了,他又说国庆时带我回家。其实以前也没考虑过结婚的事情,总觉得两个人自由自在地多好,而且没有什么家庭负担。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看着同学、朋友、同事都已经为人父母,每每被朋友、亲人问及何时结婚时,我都不知怎么回答。特别是看到一些比较可爱的小孩子时,我也会和他说,我想有自己的孩子了,宏这时都会说,你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在宏的眼里,我虽然年龄比他大三岁,却是十足的孩子气,不成熟,而且没有主见。

有一次我们聊天时,我说我爸妈让我们最迟明年结婚,不能再等了。他说要等交房后才打算结婚。我们的房子是在2019年年底交房。宏说反正我们结婚以后只生一个孩子,晚一点没关系的。对他来说两年后他才刚刚30岁。可我已经33岁了。我要顶着多大的压力再熬两年?而且听说大龄产妇生孩子有危险,我更是担心不已。

男友不愿结婚

从一开始的激情心动到现在的相依相伴,他早已成为我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让人着急的是,他迟迟不向我求婚。

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想再等下去了。我告诉他不用非要等房子交房,现在租的房子也可以。可男友不同意。我真不知道,他一直不娶我,只是因为要等房子,还是有其他想法。比如他的条件很好,而我的条件一般?但我是不可能再等两年的。我已经不年轻了,没有那么多的两年可以等待。我又不想逼得太急,可我该怎么办?该放弃吗?

宏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而且也很上进,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又会做家务,平时基本都是他买菜煮饭,而且坚持自己洗衣服。下班时间基本都是陪着我的。我不喜欢他看电视剧,他就不看;不喜欢他上网,他就少上。我说要吃什么他就买什么。陪我逛街买衣服从不说累。

我知道自己再遇不到这么体贴的男生,可我真没把握两年后会如何。说到底,我是对自己没信心。可世事无常,我能怎样?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我想要实实在在的幸福。

在一起这么久,吵架最凶的一次,整整10天没和他联系。拉黑了他的电话,所以他也联系不上我。其实冷战那10天,每一天我都是度日如年。后来他在我下班时在我家楼下等我。10天未见,他是那样地憔悴,我的心都碎了。也就是那一刻,我觉得我这辈子都离不开这个男人。

81、爱情故事豆花开满山坡坡

女人爱看书爱码字,渐渐地码出点小名气。男人单位不景气,在外面揽活自己干,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女人的单位有片地长荒草长杂树,男人看后说:“荒着怪可惜的,我种点菜吧!”男人说干就干,买铁锨买锄头买耙耙制管子后,除草翻地施肥撒种,没几个月就长出了鲜嫩欲滴的蔬菜,男人看着蔬菜乐,女人也看着蔬菜乐。

在瓜果大量下来的季节,菜地里一派繁荣,吊线线的豇豆,打秋千的嫩黄瓜,红扑扑的西红柿,多的吃不完。送同事送朋友送亲戚,男人很开心,不但收获了丰收,还收获了喜悦和友谊。女人可不高兴了,女人没了刚开始的新鲜劲,累、脏,成了女人的烦恼。女人就不喜欢种菜,她喜欢闲暇时看书码字,过一个小资女人的生活,不喜欢成天泥里水里的把白嫩纤细的手指弄的跟乡下人一样,多皱而粗糙。

女人说:“别种了,玩玩就行了,还真当菜农了!”

男人说:“菜农咋了,谁不吃菜?咱种的菜够一年吃的,能省一千多块钱呢!”

女人叨叨了几回都没说动男人,一生气不管了。女人说:“谁爱种谁种去,反正我不种!”

男人很能吃苦,在外面忙一天,抽空还要到女人的单位去务菜。男人越务越精神,跟一头永远都不知道疲惫的驴,不过是头犟驴!男人种完菜回家来,吃饭就香,吃起来跟往喉咙里倒一样,嘴拌地吧嗒吧嗒的响。女人又好气又好笑,说:“犟驴,谁抢你手里抢饭么?干嘛那么急!”男人吃饱了饭就躺在沙发里呼噜呼噜地睡了,睡得很香甜,有时还咧着嘴笑。

男人每次都是这样,女人想跟他聊聊天,想跟男人去外面疯一圈,可男人总是忙,忙完这里的活又去忙那里的活。女人冷眼相看多时后终于发怒了,说:“你神经了吗?你歇会儿就难受吗?你不种那地就活不成了吗?”女人嘟嘟着嘴,杏眼圆睁,脸红得跟刚下蛋的母鸡。

男人怔了怔叹口气说:“好吧!好吧!听你的,女王陛下!”

男人不种菜了,男人像少了什么,没精打彩的,成天蔫拉吧唧的。女人就有些后悔了,这好好的人怎么就这样了?女人为了让男人高兴就把网上的段子读给男人听,女人为了让男人重振雄风就穿的很性感,可这些对这个老实巴交的犟驴没一点作用。

女人没了辙就撒个谎说:“领导刚给我说了,后面的菜地荒草快要长满了,欢迎你来种地啊!”

男人撇撇嘴说:“女王不答应不敢去!”

女人笑呵呵地说:“恩准!”

男人的眼睛顿时亮了,他凑上前去问:“真的?”

“真的!”女人笑着刮了一下男人的鼻子,男人也憨厚地笑了。

男人和女人又種起了菜。男人不让女人干,说:“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这里我一个就行了!”女人笑眯眯地私下里望了一下,凑了凑细腰就嘟嘟起嘴在男人的脸上亲了一口,男人害羞地笑了。

男人拉着女人的手说:“走,带你去一个地方。”他们驾着车出了城,在一个土坡前停了下来,男人拽着女人爬上了土坡,绿油油的荒草覆盖着的土坡软的像踩在地毯上,天上的白云在纯净的蓝天下散着步,女人爬的浑身湿津津的,她的心像小鹿似地跳了起来,男人这是要干什么?这荒山野岭的!

男人指着前方说:“看那边!”

顺着男人的手,女人看见了一大片的豆花,豆花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摆着身体,散发出淡淡的香气。

“这是给你种的,你体内湿气不是重么,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说吃红小豆有祛湿的功效,所以我就偷偷地在这里种了一些。”

女人看着眼前白花花的豆花,眼睛一点点地湿润起来,她一下子扑进男人的怀里。

82、爱情故事在闪婚的暴风雨中成长

吕莉的父亲年轻时就在西安从军,52岁时因身体的原因内退。有着叶落归根情怀的父亲病退后,和母亲一起回到了老家石家庄,作为独生女,吕莉虽然对西安很不舍,但是,为了照顾父亲,她还是与父母一起回到了石家庄,在一所中学里当老师。

吕莉在西安的部队医院出生,在西安读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吕莉感觉那就是自己的第二故乡!所以一有时间,吕莉就兴冲冲地往西安跑,看望自己的同学、朋友、同事。

那次五一假期结束,吕莉从西安归来。她是下铺。火车还没有启动,对面下铺的一个小伙子在打电话:“妈,饿(陕西方言,我)已经上车了,你放心!我的对面下铺是个女娃(陕西方言,女孩)。”打完电话,他很抱歉地向吕莉解释说:“不好意思,我妈就担心我在车上休息不好,担心对面有吵闹的小孩。”算是解释为什么电话里“牵涉”到了她。吕莉笑了笑:“没事!你妈妈这么关心你很正常,你是出差吧?”“我不是出差,我是去石家庄,我在那里上班!”西安人在石家庄上班?面前的这个男孩一下子与自己的第一故乡和第二故乡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吕莉觉得非常亲热,于是非常热情地说:“我也在那上班,我老家是石家庄的,但是,我在西安出生,在西安生活了23年!对西安还是非常有感情的。”

在聊天中,吕莉知道对面这个帅气的大男孩名叫方伟,并且是她高中时比她高一个年级的校友!两个人聊共同认识的老师,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后来,方伟说:“你刚才说你还没有男朋友呢,我呢,如今也没有女朋友,干脆咱们以后做朋友,可以吗?”吕莉大方地回答:“好啊!”每次去西安,吕莉都会带回大包小包的西安土特产,父母都会去火车站接她,然后一家三口打个出租车回家。

出了站台,吕莉把方伟介绍给了前来接站的父母:“爸、妈,这是我的男朋友方伟!”吕莉的父母吓了一跳,他们不明白女儿去西安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短短几天,怎么就交了个男朋友?

看父母面面相觑,吕莉乐了,她招呼说:“咱们先回家,回家后我再向您二老具体汇报!

方伟也就一起坐着出租车去了吕莉家,用方伟的话说:“上车还是光棍呢,下车就有老丈人了!”

方伟大学毕业后,考上了石家庄的公务员。一起在饭店里吃了饭,吕莉父母对方伟基本上还算满意,默许吕莉和方伟继续相处。

半个月后的一天,吕莉兴冲冲地给父母打来电话:“爸,妈,我领证啦!”父母有点转不过弯,她父亲问道:“莉莉啊,领什么证?你的教师资格证不是早已经领到了吗?”吕莉在电话里笑得喘不过气:“不是教师资格证,是结婚证!”父亲一听就急了:“你这孩子,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先和我们商量商量,就擅自做主?才认识半个月!”“爸,我现在不是向您和我妈汇报了吗?再说,我感觉自己一点不冒失,我到他单位调查了,他单位有他这个人,至少能证明他不是骗子,在西安一起成长,在石家庄一起工作,又有共同的语言,这就妥了!”母亲接过电话:“莉莉啊!妈就很不理解,你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打结婚证了?就这么结婚了?”吕莉电话里哈哈大笑:“妈,别老土了,这有啥不理解的?这叫闪婚!好了,和二老汇报完毕,我们去拍婚纱照去了啊……”

结婚证已经打了,双方的父母虽然都很吃惊,但是,已经没有任何劝说的意义了。双方家长出资交了首付,买了套精装修的现房,之所以买精装修的房子,是因为根本没有装修的时间,一个月后,就是他们的结婚典礼……

结婚后,两人觉得外面饭馆的饭菜卫生状况可疑,用不用地沟油什么的,无法得知,于是一致决定在家做饭。

吕莉以前经常给母亲帮厨,会做一些菜。方伟是从母亲的家常菜、学校食堂、单位食堂以及外面饭馆一路走来,根本没有做过饭。方伟积极主动地做过几次菜,不是太咸就是酱油放多了菜黑乎乎的吓人!

见老公做菜如此难吃,吕莉坚决阻止他继续做菜。

83、爱情故事嫁给谁都幸福

曾听到这样一个故事:在好友的聚会上,一个35岁的女人,中等姿色,学历也不高,却嫁了个气宇轩昂的好老公,据说他是硕士,后来做家具生意发了家,结婚十年,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儿,好多女人半妒半羡地感叹:“嫁到这么好的男人,这个女人真幸福。”我笑着不说话,想来她的故事不会这么简单。

这个女人叫明依,她刚结婚那会,老公还是大学里年轻的讲师,台下的女生们多数是冲着英俊老师来的,明依也是,那时候她当然不会去考虑台上气质非凡的他名下只有一间20平方米的筒子楼宿舍。

婚后的状况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如胶似漆的爱情可以弥补一切。小两口一起在公共用水间洗衣服,一人一头拧床单;在烟熏火燎的楼道里做饭,饭后老公陪着她边洗碗边聊天;周末手拉手去看场电影或是回婆家吃顿饭。小日子虽然清贫,但明依觉得幸福甜蜜。

怀上孩子的时候,老公的事业刚起步,天天周旋于客户和朋友间,吃饭陪酒陪玩,每晚不到深更半夜回不了家。明依非常难过,面前的男人虽然还是熟悉的面孔,却好像完全换了一个灵魂:他没时间对着大肚子的老婆嘘寒问暖,没精力回应老婆的温存关切。在生活的残酷考验下,他还原了男人爱事业不爱美人的本质,简直就是一个工作狂。

定居美国的大姐回来看她,明依哭着告诉大姐:“老公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我想离婚。”大姐缄默,第二天给她带来一本美国专栏女作家的畅销小集子,里面有一句话让明依有所触动:有一种女人,不管她嫁的是建筑工人还是国会议员,她都有能力让自己过得幸福。没错,女人的幸福,为什么要靠男人给呢?

明依向父母求援,请妈妈过来帮忙买菜做饭,照顾这个自己无力兼顾的小家。她不再等老公夜归,不再像以前那样每天缠着他问长问短。也怪了,原本觉得天昏地暗的生活,渐渐变得阳光灿烂起来。

女儿快3岁了,他们搬了新家。钱都花在房款上了,明依雇了个油漆匠把墙一刷,购置了简单的家具,就这样凑合着先搬进去了。老公每天回家都能看到一点点新的变化:客厅里别致的灯罩是用硬纸壳蒙上米色暗红碎花图案的棉布做的;自己到海南出差带回来的椰子,吃剩的硬壳被巧妙改造成了造型可爱的小猪;卷筒纸用完了,明依给筒芯细致地裹上了一层米白色亚麻细布,教女儿用蜡笔涂鸦,画出五彩的虹、绿的树、蓝色的河流、金色的太阳,这样一个DIY小笔筒摆在书桌上,做爸爸的每次看到心里都暖洋洋的。生活越来越有情趣。

可是,汤妮的出现差点击碎了明依的幸福梦想。她是老公生意上的重要合伙人之一,年轻,家境富裕,有生意头脑和管理能力,带着一种咄咄逼人的美和气势。汤妮频频向老公示好,老公不免有些心猿意马,暧昧不明。很多人都来向明依告密,有的是打抱不平,有的纯粹为了看热闹。

明依却还是和以前一样,看自己的书,种自己的花花草草,照顾刚上小学的女儿。

在老公回家的时候,给他送上舒服的拖鞋;在他起床洗漱的时候,提前给他挤好牙膏。她对烹调的兴趣越发浓厚,时不时来些新奇的花样。比如把香蕉切成小块,浇上酸奶,然后裹上全麦饼干屑;去凤凰旅游的时候学会了用蒜叶和新鲜芹菜加干辣椒炝炒;跟婆婆学会了做四川泡菜。

种种小创意让在外面吃惯了大鱼大肉的老公回到家就会忍不住多添一碗饭,赞一句:“还是家里的菜好吃。”明依把周末的时间精心策划起来,老公有空的时候,带上孩子,开车到附近的农家乐,老公没空陪她,她就自己带着女儿去儿童乐园,或是看最新上映的动画片。每次娘儿俩都开心地手牵手回家,女儿欢声笑语,明依红光满面。

老公终日担心,如果明依提出那个难堪的问题,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明依开心地过自己的日子,从来不多问一句。当然明依也有变化:她恢复了几分婚前活泼可爱的样子,穿衣打扮越发精致;她参加了瑜伽课,学打网球;她组织姐妹旅行团去尼泊尔,回来容光焕发,给女儿带回一条手工绣花的小裙子,送老公一个乌木镶银的烟灰缸。这个跟了自己十年的女人,身上原来还有那么多自己不了解的特质和能量,这一切都让他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并深深为之吸引。

汤妮的事情就这么慢慢淡了,没了。女友去看明依,崇拜无比地追问她的处理方式。明依笑着说:“以前我老觉得嫁个好老公就能幸福,现在看来,女人的幸福,是要有让自己幸福的能力——热爱生活,照顾好家庭,不冷落自己。”

有能力让自己幸福的女人,才有能力给男人幸福。

84、爱情故事远走他乡的爱情

伊蓝和海明是一对校园情侣,他们互相喜欢,是彼此的初恋。临近毕业,伊蓝坚决要跟海明走,丝毫不犹豫,海明内疚地对伊蓝说:“我以后一定好好待你,爱你一生一世!”

海明家在上海,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而伊蓝家在西北的一座小城,到达对方的城市要坐3种交通工具,先乘飞机,再坐大巴,最后坐小车或者的士,大约需要7个小时。他们都见了对方的家长,海明的父母很喜欢伊蓝,说她是个贤惠的女人,而伊蓝的父母却不满意海明,理由是上海离他们家太远,不希望宝贝女儿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伊蓝父亲还哭了,说:“我的宝贝女儿从小就是我们的掌上明珠,我从来不让她受一点委屈。要是她在那边受了委屈,又回不了家,该怎么办?”海明发誓说,自己一定会好好待伊蓝,请伊蓝父母放心。伊蓝也安慰父母,说自己能照顾好自己。伊蓝离开家乡的那一刻,父母都哭了。伊蓝不忍心回头,头也不回地走了。

来到上海没多久两个人就领证了,公公婆婆虽然不怎么做家务,但对伊蓝还算是不错。一年后,伊蓝生下了儿子,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悦当中。公公婆婆还会拿钱给伊蓝,让她买补品吃。随着孩子的出生,家里的开销急剧攀升,而伊蓝因为生孩子没有再去工作,于是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海明一个人身上。海明发誓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好生活,于是拼命工作,就这样,海明越来越忙,甚至连周末都在加班,很少回家。

伊蓝常常独守空房,好在还有个孩子。伊蓝对海明的工作表示理解。30岁时,海明跳槽到了一家大公司,35岁又当上了销售总监,年薪百万元。夫妻俩开始筹划买房。从此刻开始,公公婆婆对伊蓝的态度变了,不停地在伊蓝面前夸自己儿子有本事,明里暗里说伊蓝挣不了钱。伊蓝也是好脾气,不计较。

有一天,海明带了一个女人回家。这是个明艳的女子,一看就很厉害,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处事落落大方。海明说,这是他下属部门的经理。这位女子也非常会做人,一来就送公公婆婆金项链和翡翠,还有酒和补品,公公婆婆看到这位女子立刻笑逐颜开。

后来,伊蓝听说女子30岁,未婚,是上海本地人,是一位业余模特,兴趣广泛。她在旁边听丈夫和她从商业聊到政治,从社会谈到人生。两人话语默契,像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像是多年的闺蜜、兄弟,又像是……伊蓝不敢往下想。

自从这个女人来过家里之后,丈夫常常彻夜不归,而公公婆婆话语里也有想赶伊蓝出去的意思。终于有一天,一纸离婚通知书让伊蓝猝不及防,伊蓝不敢相信,她会得到今天这样的结果。烦躁、心痛过后,伊蓝还是签字了,冷静地离开了丈夫家。

可能是伊蓝太过于冷静,丈夫更内疚,给了伊蓝50万元钱。伊蓝想,还不算一无所有,还可以先维持一段时间。伊蓝租了一个地下室,拼命找工作,终于有一家辅导机构回复她,让她来面试做助教,月薪5000元钱。虽然不高,但总好过没有。从此,伊蓝白天工作,晚上回来复习雅思和其他知识。一年后,她的专业知识有了很大提高,月薪也达到了1。5万元钱。此时,伊蓝有点感激丈夫的離开,是他的离开警醒了自己。现在,她不再是寄生虫,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职业女性,她也不再惧怕把离婚的消息告诉父母了。

有一天,伊蓝的孩子对她说:“妈妈,虽然我不想爸爸妈妈分开,但是现在我觉得妈妈从来没有这么漂亮过。”那一刻,伊蓝觉得很欣慰。

85、爱情故事苏喜的爱情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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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喜是在搬入新居后,才知道许落尘住在隔壁的。

新居坐落于市中心商业小区,六十七平方米,是苏喜和彭漠加班加点省吃俭用三年换来的,其中,还有双方父母的补贴。

得来不易,拿到钥匙后,苏喜依偎在彭漠怀里孩子气地哭了半宿。

自己的房子就是好。卧室、客厅、卫生间,没有一处苏喜不欢喜。特别是厨房,宽敞明亮,不像单位的筒子楼,黑糊糊的一面墙,排风扇怎么转,做起菜来油烟也还是四处横飞。

当天晚上,苏喜喜滋滋地提回了很多菜,都是彭漠爱吃的。她哼着邓丽君的歌,在厨房里奏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窗外飘进来的风暖融融的,夹带着丁香花清凉甜润的香,她笑着,心里也乐开了花。

炒最后一个菜时,苏喜看到隔壁厨房里,出现了一个和她一样活跃的身影。那个身影清瘦、高大。白衬衫外面系着一条花围裙,衬衫袖子挽了几层。那个身影很认真地淘米,动作娴熟地洗菜、切菜、炒菜。

苏喜看得一愣一愣的,直到发现那个身影正面对自己“哧哧”地笑,才如梦初醒,手忙脚乱地将铲子举起来朝对方挥了一下。挥完之后,她又觉得这个动作过于滑稽,她脸红了,说:“许医生,你也住在这里啊。”

苏喜第一次炒焦了菜,而且是彭漠最爱的可乐鸡翅。吃饭时,她问彭漠:“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彭漠说:“七年。”她又问:“七年了,为什么我一次都没吃过你做的饭?”彭漠说:“因为我不会。”

彭漠埋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吃他的饭,把菜嚼得“吧嗒吧嗒”响。苏喜却无缘无故悲伤起来,她对彭漠又像是对自己说:“我父亲死在了厨房里,脑溢血。他给母亲做了一辈子饭。他做的饭菜特别特别好吃。”

说着,苏喜眼泪就流了下来,簌簌地滴在饭碗里。她放下筷子,跑进卧室,彭漠也跟进来问:“怎么了?”她不说话,因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感觉心里悲悲切切的。

2

苏喜和许落尘在同一家医院工作,都是医生,只不过苏喜是二十六岁的医生,许落尘是四十六岁的医生。

但人却是好的。高大、清瘦,有着儒雅的文人气质,说话也是文绉绉的。工作服永远一尘不染。笑的时候嘴角深陷下去,露出迷人的纹,很有女人缘。

只是普通同事,除工作外,并无太多交流。成了邻居后,却开始经常遇见,上下班的路上、菜市场、超市、电梯……忘记了哪一天,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心照不宣坐在了一起,以后就常常坐在一起,吃完饭还会小坐一会儿,说说话,消磨一些时间。

苏喜发现,许落尘好像掌管了家里所有的事,买菜是他,做饭是他,刷洗碗筷是他,交煤气水电费还是他。一次在超市,她亲眼看见他在货架上取下三包苏菲卫生巾,一款夜用,两款日用,放进推车里。

许落尘说,我妻子很懒。苏喜却觉得,他妻子很幸福。那时苏喜还不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萌生出好感,大多是因为她看到了他给予另外一个女人的幸福,那幸福让她眼红。

苏喜家的厨房和许落尘家的厨房不算近,也不算远,差不多五米的距离。每周,苏喜都会把玻璃擦得干净明亮,这样,她才可以清楚地看到许落尘握刀的手、舞动铲子的手、夹烟的手、捋头发的手。

那双手白皙修长,很像父亲。

许落尘做饭的时候,习惯大开着窗。两个人隔着差不多五米的距离打招呼,两家的菜香也隔着差不多五米的距离交织在一起,做饭这件寻常事慢慢变得别开生面,变得不再那么单调寂寞。

和苏喜一样,许落尘做饭时也喜欢唱歌,罗大佑或李宗盛的歌。一次,两个人不约而同唱起了《当爱已成往事》,一交一接,一起一伏,声音都不自觉地大起来。

许落尘笑了,苏喜也笑了。苏喜一笑两腮就泛出了桃花红。苏喜第二次炒焦了彭漠最爱的可乐鸡翅。

3

苏喜的一手好厨艺都是跟父亲学的。在苏喜的记忆里,父亲好像总是忙碌在厨房里。苏喜的母亲是个舞蹈演员,爱美,对脸和双手呵护备至,进厨房顶多是切个水果,做个沙拉。

父亲说,两个人在一块,总是一个微微心甘着一个,一个微微情愿着一个,所谓和谐的关系,都是这样心甘情愿的结构。好比做饭,一个甘心做,一个情愿吃。如此,才能亲亲爱爱,皆大欢喜。

以前苏喜百分百认同这句话,但现在她有了疑惑。两个人在一块是因为爱,而且必须一起爱。爱都一起爱了,其他事为什么不能一起呢?例如做饭,一起做,一起吃,该有多么好,多么美。

周六,苏喜在电梯里碰见了许落尘和他的妻子。女人已经不年轻了,但打扮太时尚,太潮流,不光让许落尘显得老气横秋,连苏喜都感觉自己暗淡了。

电梯上到三层时,女人一只手探进包里不知找什么东西,没一会儿,突然发出小猫一样的尖叫。手抽出来,食指多出一个小口子,见了点血,应该是被眉刀之类的东西割破了。

许落尘又是吹又是问:“疼吗?疼吗?”语气里溢满关心。苏喜被两个人的恩爱搞得有点不好意思,脸红了,心也酸溜溜的。

出电梯后,苏喜站在自家门口按门铃,许落尘刚把妻子扶进去又冲出来,说没创可贴了,要赶紧去买。

这晚,苏喜做饭时有点心不在焉,眼睛总时不时瞟向隔壁厨房。许落尘一直没出现,苏喜想,那么个小口子,不至于连饭都不吃了吧。结果一不留神,菜刀就切进了手指。

苏喜发出一声尖叫,也跟小猫一样。坐在客厅里看新闻的彭漠纹丝不动,只是问了句:“怎么了?”她回头说:“切到手了。”彭漠说:“噢,那没事。”

苏喜来了气,扯起嗓子喊:“手指切断了。”彭漠这才惊慌失措地冲过来,边责骂她不小心,边拿起她的手看。看了一眼,就笑了,把抓在手掌里的食指含入嘴中,另一只手却去抓苏喜的细腰呵痒痒。

彭漠说:“臭女人,学会骗人了。”苏喜一汪泪还在眼眶里打圈,终是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4

入冬后,苏喜不再擦玻璃了,许落尘家的窗户也是终日关闭。他们开始结伴上下班。一次,下了大雪,在车站等车时,许落尘忽然伸手拍了拍苏喜肩上的雪,然后把她的大衣领子竖了起来,紧了紧,又紧了紧。他说:“北风冷,记着竖起大衣领子。”

有一团团白气从许落尘口里扑出来,扑到苏喜脸上,湿漉漉的。苏喜的心动了动,又动了动。

也是那天,苏喜加班到很晚,许落尘早走了。她一个人回家,路太滑,一不小心滑倒,摔坏了腿,韧带扭伤严重,要上半个月的石膏。

彭漠特意休假照顾她,每晚给她洗脚、穿袜子、搽药。吃饭却成了问题,她下不了床,彭漠又不会做,只能叫快餐。

可是有一天,许落尘却按响了门铃,苏喜靠在枕头上听见那个父亲一样的男人对自己的男人说,家里刚好炖了排骨汤,想到苏喜可能需要这个补一补,就端来一碗。

排骨汤很浓很香,苏喜喝得很慢很细。喝着喝着,脑子里就浮现出一个画面,一个高大清瘦的男人,哼着歌,在冬天的厨房里一站四个多小时。

彭漠问:“好喝吗?我都闻到香味了。”苏喜就哭了,肩膀一抖一抖的。彭漠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安慰:“乖啊,想你父亲了吧,别哭了,哭得我心里一抽一抽的。明天,我就学做饭。”

这晚,苏喜失眠了。她想,女人都喜欢把男人形容成光,年轻男人应该是一束太阳光吧,热烈、明亮,有着火一样的热,远远的距离就会将你牢牢吸引。

好像她第一次看到彭漠,那时她刚入校,大二的他在操场上打篮球。他明晃晃地一忽儿跑前,一忽儿跑后,一忽儿抢球,一忽儿投篮。他朝气蓬勃,清澈得仿佛可以将她的毕生都点亮。

而老男人,却需要靠近。他从刀子般流淌的时间河里穿行了那么久,流失了明亮,流失了热,只留下可触摸的温暖,就好像那碗香在嘴里甜在心里的排骨汤。

林夕说,暧昧就是还没有热恋已相恋。那么,她和许落尘算是在相恋吗?

5

上班没几天,许落尘就约了苏喜,说:“认识这么久了,还没在一起吃过饭呢。”苏喜说:“中午不天天在一起吃吗?”许落尘莞尔:“那不一样。”

是一家川菜馆,地点很偏。许落尘提前订了包间,菜也点好了,还有酒。苏喜说:“不会喝。”许落尘说:“少喝点,没关系。”

两个人边吃边说着话,都是工作上的。中间许落尘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时,随手把门带上了。他没有回到对面的位置,而是拉开了苏喜身旁的椅子,坐下来,定定地看着她。

积蓄已久的暧昧如同一根带刺的玫瑰枝,在空气中,一点点凸显出来。乱糟糟的情绪让苏喜异常紧张起来,鼻尖上冒出一层细珠子似的汗,厚厚的刘海也被汗濡湿了。

许落尘的目光深情得像秋天的黄昏,他说:“知道吗,你刚来医院我就注意到你了,水清清的一个小人儿,一笑两腮就泛出桃花红。我特别喜欢你的笑。”

许落尘的吻落了下来。那是一副上了岁数的嘴唇,不像彭漠那样甜润,全是干巴巴的褶子。

苏喜推了一下,没推动。那上了岁数的嘴唇已滑到了她的脖颈,一只手也顺势游进了她的衣领。这时,她听见自己的手机响,她似乎醒了,又推了一下。这一下,几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不单推开了许落尘,她自己也险些从座位上仰倒。

在许落尘的一脸茫然里,她拎起包逃走了。

春天来的时候,许落尘搬走了。这之前,还发生了一件关于他的事情。一个女孩找上门来,说怀了他的孩子。那女孩苏喜认识,是医院新来的小护士。

许落尘的妻子和情人惊天动地地闹了好一阵子,就在走廊里。彭漠躲在猫眼后面看热闹,他说:“多可怕啊。”

是啊,多可怕啊。

86、爱情故事爱情寄居在双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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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果搭上那个一穷二白的小白脸之前,人人都在叹她好命,羡慕她竟能以29岁的“高龄”淘到一个有型有款、有财有貌的钻石小开。

“小开”姓程名子键,而立之年,相貌俊朗,任知名跨国公司的财务总监,房子、车子、票子一应俱全,身边桃红柳绿、争奇斗艳,晃得人眼花缭乱,他却独独相中了朴素的殷果。

没错,殷果是有几分姿色,可眼下这世道,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靓女满大街都是。更何况殷果已经不年轻了,在销售部这些20岁出头、水葱儿似的姑娘中丝毫不显出众。

可殷果还是在婚前出了轨,这轨出得有点儿莫名其妙,突如其来且毫无铺垫,出完了还让双方当事人品不出什么味儿来,于是殷果干脆将其定性为“荷尔蒙作祟”。

很多年之后殷果还在想,假若那天她遇到的人不是施小庄,那么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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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酷暑难当的7月末,程子键赴美出差已经两月有余,发来邮件告知殷果下周回国,并择定了良辰吉日准备喜迁新居。

空调却在这时候罢了工,殷果想,只需数日便可搬入有中央制冷的豪华公寓,可超过38摄氏度的高温让她这所顶层的二居室成了热腾腾的笼屉,没办法,她拨打了空调维修电话。

当小工叩开大门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发愣,没想到维修工会是这样的花样美少年,个儿很高,笑容却腼腆,有一张让女人看了也会心生妒意的脸,长得颇有几分像吴尊,要不是身穿蓝色工作服,拖着硕大的工具箱,殷果差点要找纸笔请他签名。

知名公司的售后服务确实不错,小工先自报家门,然后亮出胸牌,得到允许后才套上鞋套进入室内。殷果注意到他胸牌上的名字——施小庄。

施小庄大约是个新手,技术并不像他的礼貌那么周全。他把空调几乎大卸八块,也没找出症结所在,后来又系了保险带在外挂机上一阵“叮当”凿锉,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让这部老爷机器重新工作。而这时,他的蓝色短袖已经完全汗湿,他仰脖喝矿泉水时显出了结实的胸肌轮廓,殷果坐在电脑前摆弄着鼠标,心没来由地跳了那么一小下。

更要命的是那台破电脑,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弹出一连串情色网页,殷果手忙脚乱地关闭,却是越关越多,最后只能手足无措地看着那些热辣撩人的图片视频在屏幕上川流而过,窘得面红耳赤。室内突然静了下来,只有空调“隆隆”地运转,以及两人越来越粗重的喘息……

记不清是谁先主动了,是他先拥抱了她,还是她主动吻了他,总之30秒之后,他们已经纠缠在了一起,像藤攀上树,像鱼入了水,像鸽子举起洁白的羽翼,然后嵌入蓝天的怀抱,一切都是那么熨帖,那么水到渠成和理所当然……以至于多年之后殷果还在纳闷,她到底是怎么了?两个月的空床期也未见得会如此饥渴,她到底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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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人看来,殷果就是一个现代灰姑娘的翻版,不同的是这个“灰姑娘”懵懂得有点傻气。

当初她和程子键是同校不同系的大学同学,她和初恋男友一见钟情,爱得死去活来,丝毫没有注意到男友隔壁宿舍里那个一表人才的金融世子,直到男友在大三出国,两人告吹,程子键的气息才一丝一缕地渗入她的生活。

他说从见到她的第一面起就对她念念不忘,他说他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她,只因她是他铁哥们的女朋友,所以从不敢对她示爱。也许失恋的人内心总是格外脆弱柔软,也许是他实在优秀,不论家世、人品还是相貌均是不俗。毕业前夕他向她求婚,闺蜜们甚至辅导老师都着急地想要替她喊出:“嫁!嫁!嫁!这么好的人不嫁,难道要等他飞走吗?”

她终于点了头。

那天晚上,他兴奋异常地包了五星级宾馆的豪华套房,点了银烛、玫瑰和红酒为两人庆祝。酒至半酣他再次提出要她,这次她没有抵触。既然早晚都是要给他的,既然他已经要了那么多次,急不可耐、软磨硬泡、哀恳、请求甚至赌气冷战……她有时会觉得有点可笑,难道性对一个男人就这么重要?可是转念又想,一个想将处女之身留到洞房夜的女子,在现代也许已是凤毛麟角,一不留神还会被人嗤笑为迂腐不化、冥顽不灵。

她于是半推半就。

那盘古开天辟地的头一回,她没有感觉到激越、缱绻或者缠绵,只有疼痛和撕裂一波又一波袭来。事后程子键去浴室冲凉,殷果掀开缎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洁白如栀子花瓣的床单上,一无血迹。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她明明是守身如玉的处女,身与心都纯白无辜如雪之皑皑。可是此时此刻,在这人生旅程必经的第一站,她究竟缘何没有落红?

程子键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轻易能够给他的,我千求万恳才肯

给我?”

殷果不可置否地看他翻身沉沉睡去,泪水蓄了满眶。

次日学校发了毕业证,殷果只身南下,没有解释也没有告辞,留给程子键的,只有那个包装精美的蓝丝绒盒子,里面装着那枚求婚戒指,戒指上的钻石,依旧八箭八心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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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相遇是在5年后,殷果已经成为久经沙场的职场老将,一再跳槽,一次比一次职位高、待遇优。

殷果是在那家全球500强的合资企业最后的面试关头看到程子键的,他的身份是财务总监,位高权重,一言九鼎。彼时他再也不是当年目光有些青涩的小男生,她也不再是不经世事、单纯清澈的小姑娘,他们的目光一经碰撞,便缠绵地绕在一起不松开。

当天晚上他们再次开了房,他表现得骁勇善战,气势逼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而她化成了一汪春水,呻吟蚀骨撩人,令他欲罢不能。

他坚持了很长时间。她心满意足地枕在他的臂弯,听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近况。突然他搂紧了她:“当年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嫌我不够好吗,我的床上功夫比不上他?”

红酒在胃内泛起阵阵波澜,殷果脸上却依旧娇笑嫣然:“宝贝,你一直很棒,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它了。”她用一个吻封住了他的唇。

殷果如愿做了销售部的组长,一年后两人的婚期开始提上日程。房子是现成的,程子键付了首付的豪华复式楼已经落成,只待装修。殷果开始四处看婚纱,联系影楼摄影,间或仍与程子键有口角发生,比如婚礼是否请母亲出席。

殷果的母亲曾是当地名噪一时的“名人”,不止因为她生得美,更重要的是,她曾经给殷果的父亲扣了一顶又厚又重的绿帽子——在殷果3岁那年生了一个混血儿子。

多年以后,殷果已谅解了母亲。当年的母亲才艺双绝,又曾在澳洲留学,学成后几乎是被双亲押解着归国,然后嫁与父亲生下她,但感情终究淡漠,不久便与澳洲的初恋男友死灰复燃,于是便有了这白肤金发的弟弟。

这件事在父亲的家族是奇耻大辱,父亲很快再婚,母亲也移居澳洲不复归来,可是这次,母亲表达意愿,想要参加她的婚礼。

父亲尚未置可否,程子键已经断然拒绝:“我不想让人戳脊梁骨,不想让人说我程子键娶了不守妇道女人的女儿,人们会说上梁不正下梁歪……”

殷果潸然泪下,母亲纵有千般万般不是,她究竟是给予自己生命的人,程子键的态度,比母亲的出轨事件更令殷果感到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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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键出国前夕,两人照例行鱼水之欢,一泻千里之后,程子键颓然伏在殷果身上:“亲爱的,你不觉得自己该去隆胸吗?那样更有女人味。”

殷果一言不发地走向浴室,镜中是自己裸露的胴体,洁白,肤如凝脂,腿够长,腰够细,美中不足的是那宛如刚刚萌芽的乳房……

她打开水流,借着“哗哗”的水声掩面痛泣。

为什么这个男人永远能够戳到自己的痛处,他不经意的话。永远会像闪着寒光“嗖嗖”而来的匕首,见血封喉,刀刀致命。

她赌气不去送他,不接他的电话,他也懒得安慰她,也许在他的意识中,她一直是这样幼稚的小女人,翻脸永远比翻书快,什么时候想通了便复原如初。

他只给她发电邮,敲定搬家的确切日期,顺便象征性地询问她的意见。他指定了她是他的锅中煮熟了的鸭子,飞不出他的掌握,而她偏偏不,绝不。

他们终于平静地分手,他说感到自己很失败,他连这么平凡的一个女人也罩不住,只证明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失败。

殷果只苦笑连连,这个男人太有才了,连分手时杀的这一记回马枪,也够她回味一辈子。

只是原本她以为那场露水情缘已了,谁知却接二连三地和施小庄碰面:她打出了房屋招租启示,没想到来租房的居然是施小庄;她跳槽到一家电器公司,没想到施小庄也是那里的雇员。他们成了一间屋檐下的异性合租者,成了亲密无间的同事和无话不谈的知己。

施小庄自幼母亲早逝,3个姐姐把他宠得无微不至,只是他的成长太过顺利了,身上难免会有娇骄二气。于是他的父亲——资产数亿的家电公司董事长,会安排他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锻炼,以备将来接管整个公司。

他的身份在公司是保密的,而殷果却从中窥出一丝玄机。也许是因为他的双手太过白皙颀长,也许因为他随包携带的居然是罕见的“依云矿泉水”,也许因为他第一次登门时鞋套里面那一双ARTIOLI的意大利皮鞋,那双鞋子可以抵得上10倍于空调的价格……

其实他是谁无关紧要,他的身份地位如何,她也不是很在乎,重要的是她和他在一起很舒服。他依恋她,她更依恋他依恋她的感觉,她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口水流下来,他调小电视的音量,顺手抱一床毯子盖在她身上。

所谓爱情,大概也不过如此。是谁说的,幸福就是家里那位从来不说伤害你的话。

87、爱情故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站在大悦城的站点等车时,一辆47路公交车在我面前停下,车门打开,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我顾不得看上下车的这些人,睁大眼睛透过车窗仔细扫描每个人的脸庞。“没有。”我叹了口气在心里说,然后快速上车,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说不清我的内心是欢喜还是忧伤,我渴望见到他,可我更害怕再见会尴尬。世界很大,大到我们分手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你我相遇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世界很小,小到只容得下我们两个人。

时间回到3个月零10天前,也是在47路车上,我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子上,前行几站,上来一个男生,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他径直往前走,有那么一瞬,我感觉我们的眼神有交会,最后,他坐在了我的前面。一切都再平常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也许从那个眼神开始,一切都变得不寻常起来。人生的美妙也正是在此,你永远不知道哪一秒发生的事情会开启全新的世界。

我像往常一样到大悦城的站点下车,恰好,他也在这一站下,我们相视一笑,一起穿过马路,从南门走进,“你去哪里?”他问道。“七楼,你呢?”“猫空(猫的天空之城)?”我点点头。“我也去那。”他笑笑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上楼梯时,我问:“你喜欢看什么书?”“东野圭吾。”他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很惊讶,因为我这次去猫空正要去看上次没看完的《解忧杂货店》。

每次来猫空,人都挺多,这一次也一样。几只乖巧的猫咪懒散地躺在书桌上,从她们傲娇的眼神里能觉察到她们见过大世面,一点儿都不怕人。有时候我会很羡慕情感少的动物,人就是因为有七情六欲才如此复杂,书里的人也一样。

我们到书架前寻好书,他拿了一本《恶意》,找到一张还剩下两个空座的桌子,面对面坐下,我其实很不习惯有人坐在我的对面,尤其是异性,但这次是例外。

看了半个小时后,我感觉有些累了,便起身到各个书架前走走,我回去以后他还在认真地看着每一页书。一个小时后,他向我示意要出去走走,一踏上猫空外的木地板,一阵海风便迎面扑来,清爽极了。我们趴在栏杆上,眺望着大海,他转向我说:“你都是一个人来这里吗?”“有时候和朋友一起啊,你呢?”“嗯……我也是。”他的眼神有些游离和迟疑。

那天晚上,我有些兴奋得睡不着,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幕幕情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所有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是有原因的,绝非偶然。我们的相遇太偶然了,还会再遇到吗?

又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坐上47路公交车,又是在相同的站点,他上了车。我激动地说不出话,他也有些意外。这一次我坐在最后一排,旁边的空座像是特意为他准备好的一般。我不由地想:“这个连续在我生命中出现两次的人到底意味着什么?”“缘分啊。”他突然调侃道。我惊了一下,难道他能看穿我的心思?“是啊,世界真是小哦。”我笑得有些尴尬。

《解忧杂货店》里的情节是跳跃时空的,我抬起头想象着两个时期的日本,眼前的这个男孩仿佛有一种魔力把我的眼神彻底吸引了过去。他的手腕很有力量,那只蓝色的手表是我喜欢的风格。他似乎察觉到我在看他,倏地抬起头,和他对视一秒后我赶忙把眼神拉到书上。我有些懊恼地皱了皱眉,他一定在肆意地看着我,大概还带着笑吧,算是对我刚才的冒昧行为的惩罚吗?我的心跳得很快,很想起身,一股无形的力量却将我死死地摁在这。

“晚上一起吃饭吧?”他说。我张大嘴巴,上次匆匆一别的确留下了很多遗憾,只是我没想到幸福会来得这么快。他看着我吃惊的样子笑了:“都见两次面了,算是朋友了吧。”他说什么我都想答应,我无法抗拒他的任何请求。

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我抱着手机,看着通讯录里新增的这个名字和电话号码,一定是。

47路车就像搭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一座桥,我们牵着手走上去,去往对面的南山公园、塔山还有大悅城。无论哪里都好,只要是和他。真正陷入爱情的女生是可怕的,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害怕失去一个人。

有一个周末,他加班,我一个人来到大悦城,猫空对面有一个写满情侣名字的“心愿房”,我打算自作主张在上面写上我们俩的名字,给他一个惊喜。我必须找到一个最完美的位置,最特别的位置,最干净的位置,我找了很久,突然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跳到我的眼前,这个名字就像一根棒球棒,狠狠地砸向沉浸在美梦里的我,梦醒了,再继续做下去已经不可能,可是回到现实却又百般不适。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每次游览这个地方时,他都心不在焉,我一直很期待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刻在上面,可他却说他写的字不好看。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家的,应景的是,我等到半夜都未等到他发给我“晚安”的消息,我想了所有可能的情景,“他不是加班,是去跟前女友见面了。”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准到无可救药。

所有的分手都是有预兆的,我敏感地觉察到了这其中的变化,我想见他最后一面,约他出来,请他吃了饭,全程像平常一样。我的眼神还是一样地不争气,跟随他转,是时候斩断这—切了。47路车来了,我说:“分手吧,以后都不要再见了。”“对不起,我忘不掉…”“不要再说了,我都知道,你先走吧,我想在这待一会儿。”“好,希望没有伤害到你,你回去的时候小心点。”我哽咽了,目送他离开的时候,我感到身体里的一部分被带走了,我真想奋不顾身地追上去,可我的双脚一步都挪不了。

很长时间,我不敢再去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记忆就像一把把尖刀,刺向我最柔软的地方。我颓废、迷茫、失魂、落魄。

闺蜜打来电话:“做回原来的你好吗?”“回不去了。”“傻姑娘,下午去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在大晚城等你。”

“燕子,没有了你,我以后该怎么办啊?”屏幕上的岳云鹏撕心裂肺,我哭得不能自己,这种感觉我感同身受;陈末分手后颓废了两年,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茅十八为心爱的人处处设计小惊喜,我深有体会。从电影院出来后,我哭成了个泪人儿。闺蜜拍拍我的肩膀:“要好好的,你还有我们,时间是治疗伤口的良药,要坚强,一切都会过去。”

坐在47路车上,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换,每到一站,就会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每个人都只能陪你走一段路,他亦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只是我一度把他规划在了未来的人生里。他的出现就是为了教会我如何去爱一个人,如何放手一个不可能的人。

有些爱情,自然发生,有些爱情,无故消失。你看得见,但你无法改变。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感谢你,走进过我的生命,照亮过我的人生。

88、爱情故事美亚的爱与哀愁

美亚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

他是她的大学同学,家境优渥相貌堂堂。大学一毕业,她就追随他来沪,因他是上海土著。

美亚在一家曰企工作,薪水并不高,但是她生活得很滋润,因为所有的收入她都用来吃喝玩乐,像租房、买名牌服装之类的大笔开销都是男友刷卡。是他喂大了她的胃口,开启了她一生花钱大手大脚的模式。

同居的第4年,他忽然说将出国留学,手续已经办好。美亚一下子蒙掉,她打他骂他,生气他为什么不提前告诉她,他当她是什么人?然而,眼泪与深情都挽留不住他要远去的心,他头也不回地走掉,把她扔在出租屋里哭泣。

后来,美亚才知道,在与她同居的时候,他早已劈腿另一个女孩,他们一起出国了。

美好的初恋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幻灭,美亚心疼自己这些年身心的付出。

这时,另一位追求者来到她身边。他们是高中同学、老乡,他暗恋过她。他在上海已买了房,单位还帮他落了户。他虽然长得不比初恋帅,也不如初恋家境阔绰,但也瘦瘦高高、有款有型,小康家庭长大的孩子,人显得特别单纯老实。美亚空落落的心正无处安放,在他的百般关怀下,冷却的心开始慢慢回暖。

当美亚等初恋等到无望的时候,她便嫁给了他,既然最爱已失去,那就与次爱牵手一生吧,她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

婚后第二年,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出生。她没再出去工作,过日子似乎除了手头拮据一点,一切都还算静好。

可是,美亚的心无法安定。得知大学时的闺蜜个个都比她嫁得好、生活水准甩她几条街时,痛苦如百爪挠心昼夜不歇。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当年她可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班长、学生会主席,要身材有身材、要相貌有相貌、要能力有能力,哪点不如她们?谁知她最后却嫁给一个如此平庸的男人,一个月万把元的薪水哪够她开销!更不消说还养孩子。网上有一道测试题,说如果你嫁人之后,生活水准不升反降,就证明你嫁得很失败。美亚觉得这话就是说她。

孩子1岁半后,美亚又出去工作。工作中结识了一位做生意的客户,他们越走越近,然后她就婚内出轨了。

她开始嫌弃老公挣钱少,言辞之间如利剑一样刺向他。他们争吵、冷战,摔锅砸碗,鸡飞狗跳,日子不复安宁。

忽有一日,他提出离婚,很坚决,还说自己有更合适的女人了。美亚再一次蒙掉。在这场女强男弱的婚姻里,就算是离婚,先提出来的人应该是她吧,什么时候他也变得如此嚣张?竟然还有更合适的人了?她没听错吧!

说实话,美亚并没有想过离婚,她知道情人不会娶她,她也不会嫁他,只是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把日子过成这副鬼样子。

老公坚决要离,美亚慌了神,她知道离婚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在这座繁华的都市,她既没有房子,又没有户口,如果不离婚的话,至少再过几年可以入户了,那时,她还有机会考个公务员什么的。

于是,她只能请求单位领导出面来做老公的思想工作,为了孩子不要离婚。本来离婚这事搁到今天,已没几个人会闹到单位众人皆知了,可是,美亚也是没法子才出此下策。谁让她在婚姻里心猿意马、旁逸斜出,弄到今天这个被动的局面!

爱情在天上,婚姻在人间。也许在婚姻里最可怕的不是出轨,而是你有没有一颗过日子的心。想起一位朋友評价自己的前妻时说:“她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人。”

想一辈子把烟火日子过好也不易。民国女神林徽因和梁思成结婚前,梁公子问林小姐:“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有多少女人羡慕林徽因,老公死心塌地地宠着,还有两个著名的长情男闺蜜爱着……可是,有几人有她那样的情商和智商能高雅于世?

89、爱情故事与你相守,共赴生死

在轻柔的春风吹拂白发的那一刻,两位老人做了一个共同的决定:愿与卿相守,不求同生,但愿共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前不久,一对加拿大老夫妻的爱情感动了无数人。他们是乔治和雪丽,相守73年后,两位90多岁的老人身体每况愈下。在死亡靠近之际,他们感到可怕的,并非死亡本身,而是:如果我先走了,他/她该怎么活下去?他/她先走了,我又怎么活得下去?

相守73年,依然恩爱如初

1944年,乔治还是一位年轻、英俊的海军。他多才多艺、放荡不羁,在遇到雪丽前,他处过好几个对象。但当他在那年圣诞节遇到雪丽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他,瞬间蒙在了原地:她不就是我这辈子想要厮守的女人吗?

乔治迅速和正在相处的女孩做了个了断,然后在与雪丽相识仅仅6天后,就把雪丽约了出来。如童话故事一般,第一次约会,他竟然就向她求了婚,而她竟然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我当时都和别的男孩订婚了。”雪丽笑道。

两个相爱的人,就这样在认识仅仅几天后结了婚。起初,周边人都不看好这段婚姻。毕竟,两个人的闪婚看上去是很冲动和草率的决定。然而,两个人却用一辈子向周围的人证明了:这就是真爱。

每年结婚纪念日,乔治都会为雪丽准备礼物,并且年年都不重样。譬如今年,95岁的乔治送了妻子亲自栽种的粉色玫瑰。明媚的春光下,94岁的雪丽收到礼物后,笑得比小姑娘还甜。而每年乔治的生日,雪丽都会亲手为丈夫制作生日蛋糕。

夫妻俩几十年如一日的甜蜜,让60岁的二儿子至今都感慨:“就算是我妈出去买双袜子,我爸都会跟着。两个人真是寸步不离。”

如果你先走了,我该怎么活?

然而,随着两位老人的身体每况愈下,很多浪漫的事变得难以为继。今年,躺在病床的雪丽,因为未能讓爱人吃上自己亲手制作的蛋糕,难过了好些日子。

其实,自从上了90岁以后,两位老人的身体就饱受病痛的折磨。一开始是雪丽,她被类风湿关节炎折磨,手肿胀到发紫,整晚整晚无法安然入睡,说“像是有某种可怕的动物在啃咬她的关节”。她的心脏也日渐衰败,2016年甚至差点因此死在手术室。

“那次父亲不吃不喝守在手术室外,老泪纵横,哭得像个孩子。等到能进病房时,他进去一把拉住老妈的手,‘我求你不要走,失去你,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二儿子回忆说。

而意识尚处在朦胧状态的雪丽,用微弱的声音回应:“我梦见有人拉着我的身体沉入湖底,但忽然间想起了你,我还没跟你散步、看夕阳。我告诉那个人:‘我不会丢下乔治,一个人走。’”

因为病痛,雪丽经常只能躺在病床上呻吟,这让她和乔治心里都十分难受。他们开始认真考虑“死亡”这个问题:如果其中一方提早离去,剩下的那个孤零零的一个人怎么办?想想余生只能躺在病床上的凄凉,两位老人都忧心忡忡。

终于有一天,他们忍不住拉起对方的手,拄着拐杖出门散步。这一路走了很久,聊了很多。在轻柔的春风吹拂白发的那一刻,两位老人做了一个共同的决定:愿与卿相守,不求同生,但愿共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我等你,和我一起走

彼时,加拿大恰好在2年前通过了《医生协助死亡合法化》,两位老人决定一起去接受安乐死。当两位老人把这一决定告诉儿女们时,儿女们起初都难以接受。

两位老人告诉孩子,如果最终要失去健康,他们不想苟延残喘。“很多年前,我们亲眼目睹了非常受爱戴的一个家庭成员,在好几年时间里从一个器宇轩昂的人变得无法认出,躺在床上呻吟。”雪丽说,“我们当时就想,呃,我们不在乎死亡来临时会发生什么。我们知道的是,面对死亡我们不要这样。”

漂亮了一辈子的雪丽,不想那样失魂落魄地离开这个世界。即使备受病痛的折磨,她都一直坚持涂指甲、做头发、擦口红,每天尽量保持着精神饱满的状态。她想和乔治一起有尊严地、优雅地离开这个世界。

经过几天艰难的思想斗争,儿女们最终决定尊重爸妈的想法。

但根据法律的规定,要安乐死并不是“自愿就行”,还必须要通过2名医生对身体和心理的各种检测,符合安乐死的条件才行。2017年年初,两位医生对雪丽的病情做出了符合资格的结论,但在乔治的身体状况检测上出现了分歧。其中一位医生认为,乔治并没有特别严重的疾病让他的死亡合理可预见。

就这样,两位老人只能继续等待。在这个过程中,雪丽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先走一步,“这听起来有点悲伤。我必须坚持住,我不能撇下他独自离开。”

神奇的是,没过多久,乔治的身体便开始走下坡路。他多次晕倒,不省人事,心脏也出了毛病,多次因为感染反复出入医院。再一次,经过两位医师的评估,乔治糟糕的身体状况,符合了安乐死的标准。

终于到了可以好好跟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了,两位老人都舒了一口气。

牵你的手,一起优雅地离开

在两位老人去世的前两个晚上,他们去Opus餐厅进行了最后的约会——那是他们最喜欢的餐厅。

在烛光摇曳中,这个大家庭吃了最后一次晚餐。两位老人再一次向孩子们讲起两人初遇时的爱情故事——尽管,这些美好的际遇,他们向子女说了无数次,但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饭后,他们又跟家人留下了最后一张合影。然后,跟可爱的孩子们一一告别,送上他们心底最真诚的祝福。

最后的一点时光,留给彼此。晚上7点钟的时候,雪丽转头问丈夫:“你准备好了吗?”“你准备好,我就好了。”说完乔治给了雪丽深深的一吻。然后两位老人相互搀扶着来到床边,轻轻地躺了上去,对着床尾的孩子们说了一句:孩子们,我们爱你们。

伴随着两位执行医师的走近,房间里缓缓响起那首熟悉的莫扎特乐曲。那是他们初遇时放的乐曲。“知道吗乔治?这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音乐。那时第一次约会,听着这首民谣,我也爱上了你。这辈子,真的很幸运遇到你。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幸福。”

说话间,两人紧紧握着手臂,努力靠近彼此,感受最后一次共同呼吸,最终满脸幸福地携手走进了天堂。有太多婚姻,还没经历衰老、疾病,便已不堪一击,而这对几十年如一日的伉俪,直到生命的尽头,也不愿放开彼此的手。

90、爱情故事如果旅行后还相爱那就结婚吧

01

圣诞节的时候收到了小樱的祝福短信。

我和她已经好几年没见了,还是以前在房地产公司上班的时候我们走得比较近,难得一见,于是我们饶有兴致得聊了起来,我顺便问起了她的近况。

她说她这几年遇到了几个渣男,对感情心灰意冷,选择了拼事业,如今事业已经混得还不错,可是感情却没有什么进展,年纪不小了,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在替她着急。

她自己倒是遇到了一个男孩,谈了三四个月,那个男孩礼貌客气,相貌一般,对她还不错,她有点感觉又没有感觉,拿不定主意。

她说:“你从一个男性的角度出发,怎么看?还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问她对男孩是否了解?她说每次见面就是吃饭、逛街、看电影,就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没有什么深层次的了解。

我说:找个时间和他去旅行吧,不要跟团,就两人自由行,你到时候会有答案的!

她对我的话将信将疑,但还真的请假和他去旅行了。

她回来后兴冲冲地告诉我:你的办法还真的挺神,我现在知道我要嫁的男人就是他,百分百确定。

虽然我心中大概有数,但还是忍不住打听他们在旅行时发生的故事。

她说,其实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就是看到了更多的细节和他更为真实的一面。

02

去哪里,订酒店,整个行程都是男孩安排的,她只确定玩什么,吃什么。

无论在哪里,男孩都会紧紧牵着她,担心把她弄丢了,她只要跟着他走就行,和他在一起不用带脑子。

男孩对她真的是非常照顾,在三亚玩水上项目的时候,男孩水上摩托骑得很好,也骑得很快,但是他为了照顾她,特意减速和她保持一致,生怕她受伤或坠水。

晚上很多人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她也喜欢跳舞,男孩竟然毫不畏惧地和她热舞起来,他们玩得很开心,都不知道对方原来可以放这么开,那一刻,她想起了以前的男朋友,当她想跳舞的时候,随便她怎么生拉硬拽,他都不会和她一起跳。

他们晚上坐车去敦煌的时候,到处都是戈壁滩,满天繁星,虽然已经是晚上,但是他们完全没有累的感觉,一路上说个不停,聊了很多彼此小时候的趣事,逗得对方捧腹大笑。

那一刻,她真的很想时光永远定格在那一刻,会永远怀念那个场景。

后来,有一次爬崀山,爬到山顶了,气温接近零度,她冻得嘴唇都发紫了,男孩连忙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他自己冻得直打寒颤,她要把衣服还给他,他不肯要,说自己不冷,扛得住。

即便如此,她下山的时候还是感冒了,深夜发起了高烧。他晚上跑遍了各大药店给她买感冒药,用盆子打热水给她做热敷,测体温,摸额头,这些动作重复了无数遍,他虽然哈欠连天,但还是把她搂进怀里说:睡吧,明天早上起来感冒就好了。

其实,人的防备和盔甲是在一瞬间轰然倒塌的。

当他把感冒药冲好,搅拌到没那么烫之后,端到她面前,嘱咐她慢点喝,别呛着了,她喝着感冒药,突然很想哭,那一刻她感觉非常温暖和踏实,内心有一个声音无比坚定:眼前的这个男人,这辈子就是他了!

“不管你曾经被伤害得有多深,总会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原谅之前生活对你所有的刁难。”

直到那时,她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通过这次旅行,他们对对方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发现两人的默契度非常高,价值观也很接近,有的时候他还没有开口,她就知道他要表达什么。

旅行的时候看什么风景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懂你的人一起,这应该就是旅行最重要的意义吧。

03

旅行能够这么好地促成他们,我还真的没有料到,只知道有很多情侣都是在旅行中分手的。

日语里面有一个词叫“成田分手”,是说日本很多新婚夫妇蜜月旅行回来,因为旅行闹得不愉快,在成田机场就直接分手了,所以成田机场又叫“分手机场”。

旅行中,两人一起吃住、坐车、赏景,所有的时间和空间都是你们两个人的,你们的嗜好、性格、价值观都会赤裸裸地展示在对方面前,如果不相接近,会引起很激烈的排斥。

有人爱早睡早起,有人偏偏钟情于晚睡晚起;

有人不拘小节,把脏衣服和臭袜子累积好几天才洗,有人偏偏爱干净,当天的衣服不洗就浑身不舒服;

有人晚上住宿爱去便宜旅馆,只要有张床就行,有人偏偏在意房间是否安全卫生,不干净的床和被子完全睡不着;

有人喜欢到处看看、逛逛,不买东西,只想了解当地的人文历史,有人偏偏热衷于购物血拼,不买东西就会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不仅如此,当你们一人坚持要看另外一人所认为“坑爹景点”的时候,当一人带了很多行李,另外一人不想分担的时候,当你们带的钱花得差不多,两人花钱观念有冲突的时候,你们可能会爆发争吵。通过这些争吵,你会看到将来和他结婚后,你将过上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當你们旅行开销过大,他不断抱怨你花钱大手大脚的时候,你大概应该知道,结婚后你花钱如果没让他满意,他会如何抱怨。

当你们劳累一天回到酒店,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各种明天需要准备的事情都要你负责的时候,你大概应该知道,结婚后婴儿在半夜哭醒,是谁从睡梦中爬起来哄他安然入睡。

当你们在旅途过程中看到好玩的事情,他不顾你的感受,抛下受伤或生病的你,一人独自去享乐的时候,你大概应该知道,结婚后当你变老、变丑,或他变得有钱,他会怎么抛弃你。

旅行就是短暂的婚姻生活,他在旅行的时候怎么对待你,那么结婚之后就会怎么对待。

一般人演戏的时间长了,都会累,尤其还要遭受舟车劳顿之苦,在旅行中,他的人品、真实的性格和习惯都会展露无遗。

《围城》这本书里面有一句这样的话:

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共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先去度蜜月,没有吵架或分手,回来后就维持婚约,这种方式我非常赞同。

“旅行可以鉴定你们是不是真爱”这句话不完全对,但是旅行的时候他做不到的事情,结婚后就更加不要指望他可以做到了。

旅行能够让两人的感情更深厚,关系更默契,但它也可以拆散原本好好的一对情侣。

然而,能够拆散的都是不够坚定的感情或者本来就不合适的伴侣,真正的感情,旅行是拆不散的。

最后,还是借用钱钟书先生的话:如果你爱一个人,那就和她去旅行吧;如果旅行过后你们仍旧相爱,那就结婚吧!

91、爱情故事幸福需要拐个弯

我下班到家,发现老公程浩已经回来了。我问他,“你病好后第一天上班,适不适应?”老公垂头丧气,一言不发。我心里一紧,“怎么了?是不是身体没恢复?”

老公摇了摇头,低声说:“我今天去上班,才知道我被调岗了,薪酬也只有原来的一半。我去人事部要说法,人家说我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以前的岗位了。把我调到相对轻松的部门,是为我好。”老公说完两手抱着脑袋,把头压得很低,手上青筋暴起,却极力压抑着不让自己失态。老公这两年事业发展得顺风顺水,突然遇到这么大一个“拐弯”,我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能轻声安慰他:“不要紧,我们慢慢来”。

老公程浩在国企上班,之前主要负责国企的驻外项目,工资挺高但工作特别忙。因为经常出差,一驻外就是一两个月,家里都是我一个人忙活。疲惫之时,我也会心生不满:人家夫妻出双入对的,看看我这个日子,结了婚过得跟单身似的。天黑了没人给暖被窝,天亮了还是孤身一人。连儿子阳阳,提起爸爸都把嘴撅得老高,说爸爸“不陪他不爱他。”

每次我跟老公抱怨,他也很无奈,“辛苦你了!趁年轻再干几年,以后一有机会我就调岗,到时候天天陪你和儿子。”想着他的工资给家里带来了富足的生活,我除了心疼和体谅,也无可奈何。

直到两个多月前,老公突发眩晕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出院时医生嘱咐病人至少要静养一个月。

突然休假,老公觉得老婆、儿子围着转的日子真舒心。尤其是读二年级的儿子,自从老公生病,每天跟个小大夫似的监督着老公的生活。什么时候该吃药,什么时候该休息,什么时候起来走动,每天吃什么都记得牢牢的。因这一病,父子俩的关系倒是亲近了不少。

病假一结束,老公顾不上身体,就赶紧回公司上班了。没想到原来的岗位早就被人顶了。何况他还属于“降职降薪”,老公心理落差太大,一时接受不了。

吃饭时,老公一直盯着饭菜发呆。为了缓和气氛,我打圆场,“说实话,你应该感到开心才对!”看老公眼皮都没动一下,我继续说:“伪单身狗终于回窝找老婆了,难道不该开心?”老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脸色总算好看了点。

“不就是生个病换个岗吗?有一句鸡汤不是说‘世间,除了生死,都是小事’?所以我还得感谢老天呢!”我接着说道:“我以前就觉得你这班上得太辛苦,现在换了岗位正好可以轻松些。而且,你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孩子啊!”“可是,我挣的少了,你身上的压力就大了。”“没事,你老婆也能挣的,而且我相信我的老公是块金子,只不过暂时蒙尘,终会发光的。”老公不再说话,默默吃着碗里的饭。

尽管不甘心,老公还是去上班了。老公自嘲:还没退休,就退居幕后了。在新的部门,工作量锐减,老公没有了干劲,整天无精打采的。

一天晚饭后,老公去了书房,我泡好一杯茶端了进去,然后一直瞅着他,不说话。老公有点奇怪,“老婆,你盯得我心里毛毛的,有啥事你说。”我故作严肃,“奉天承运,老婆有曰,命程浩为内务总管,在我忙碌无暇顾及家事时,代我全权管理家事和孩子,行使一切权利。钦此。”话音刚落,老公一口茶呛在了嗓子眼,“咳咳咳,你能别一本正经地搞笑吗?还有,‘内务总管’是个什么鬼?”我没接茬儿,继续道:“这是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难度系数五颗星!怎么样,这‘圣旨’,你敢不敢接?”在我的激将下,老公一仰头喝光了茶水:“接!”“我们主管回老家照顾她重病住院的母亲去了,所以吩咐我去维护对接项目的大客户。明年能不能升职加薪,就看这一回了!这段时间,我会很忙。家里和孩子就托付给你了。”

从那以后,我每天早出晚归。在这期间,老公每天接送儿子上学,给孩子辅导作业,陪孩子玩耍。从开始的手忙脚乱到后来的井井有条,从一开始叫苦叫累到后来逐渐适应。更让我惊喜的是他还学会了做饭。有一天晚上我刚到家门口就听见了父子俩的笑声。进屋后看见他俩在餐桌前包着饺子,面粉蹭了两人一身一脸,案板上的饺子奇形怪状,父子俩却乐此不疲,晚饭还吃得贼香。

想到前天跟兒子的班主任通电话时,老师告诉我,近期儿子的表现非常棒,热心为班集体出谋划策,跟同学打成一片。成绩也平稳上升。班主任还说:“最近我看,都是孩子爸爸来接。孩子也说,作业都是爸爸辅导的。男孩子啊!就是要多跟父亲接触,才成长得更快。”

我深知这一切都是老公的功劳,他从被迫陪孩子到主动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从干家务不知如何下手到和指挥儿子分工合作。父子俩变得无话不谈,感情一天天亲密。看着这情景,我心里深感安慰。

一个月后,我要去邻市出差三天。第三天,在回来的路上,我接到了老公的电话。老公告诉我他正在医院陪儿子输液。原来我走后的第二天晚上,儿子突然发起高烧,喂了退烧药后老公不放心便陪在儿子床前,谁知到了半夜儿子突然说不出话来,老公吓得抱起儿子开车就去医院。医生确诊为急性喉炎。幸亏及时就医,否则急性喉炎容易引起窒息。老公临危不乱,处理得当。

我给他竖了大拇指,“你看,现在家里都离不开你了,连儿子都说你是他最铁的哥们儿,最棒的偶像呢!”

又到了周末,老公带儿子出去玩了。我收拾储物柜的时候,不经意翻出了压在底层的一个小箱子。我打开箱子一看,原来是老公在大学时获得的“荣誉证书”。

我和老公是在大学相识相恋的。在大学,老公曾担任过文学社社长和团委文联主席。那时候的他写得一手好文章,经常在校刊上发表,还曾在国家级征文比赛上获得过二等奖。今天如果不是我无意中翻出了这些证书,恐怕老公也早就忘了他曾经如此耀眼。

我灵光一闪,这不正是一个新契机吗?过了一会儿,听见老公和儿子进门的声音,我喊道:“儿子快来,妈妈给你看个秘密”。儿子看后“哇”的一声跑出去,“爸爸,这些获奖证书都是你的吗?你太厉害了,你以后要多给我辅导作文啊!”我翻开一本本证书,鼓励老公,“空闲的时候写写文章吧,不然岂不白瞎了你过去的‘才子’之名?”,老公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点头说“好”。

老公重新拾起了他的笔,开始写作。每天下班回家,儿子写作业,老公就在旁边写文章。经过老公的指点,儿子的作文进步很大,在语文课上被老师当作优秀范文解读,并且在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中获得了低年级组二等奖。

不止如此,老公对待新的工作勤恳认真,短短时间,不论是述职汇报,还是计划总结,一系列文字材料都得到了上级领导肯定。老公写的一篇《中年男人面对职场危机该有的态度》也在本市国企举办的职工写作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还获得了五千元的奖金。

三个月后,老公的文章开始频发于报刊,各种公众号。在文字的海洋里,老公找到了久违的自信,把爱好变现为收入,老公重新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而在新的工作岗位,他也摆正了心态,终于再次绽放出了光彩。

随着发表的文章越来越多,老公也越来越被领导赏识。一年后,老公被调到了宣传部,并被任命为副部长。老公彻底变了。这变化就像太阳冲破了冬日的雾霾,一切都变得清晰明亮。

因为老公分担了家事,帮我稳定了“大后方”,在我全力投入到工作中后,不仅搞定了那几个大客户,还陆续跑下了几个大单。两年后,我也顺利升职。

老公生日那天,我开了一瓶红酒:“祝贺老公拨开云雾,重沐阳光!”老公动情地说道:“老婆,这阳光就是你呀,谢谢你。”“哈哈,多谢夸奖。你也是我的阳光啊!而且我觉得,我们俩现在事业均衡发展、齐头并进;家务、育儿又共同分担。现在的生活比你之前天天加班挣大钱的时候更幸福了。”举杯相碰,我和老公相视而笑。

有的时候,幸福是需要拐个弯才能到家的。所以,遇到突发事件不要慌,不要忙,沉着应对,顺势而为,也许下一站幸福就在拐弯处等着你。

92、爱情故事爱人的样子

凌晨三点钟,我遇见了你,在入冬的深夜里,你只穿了一件长长的毛衣。

我跟着你顺着公路走了整整两个多小时,你穿过繁华的市中心,你路过公园拥着取暖的小猫咪,你最后来到了海湾大桥,刺骨的寒风吹得我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可是我却没有发现你有一丝寒冷的样子。

此时的桥上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和依旧相互辉映着的路灯。

我离你很远很远,我并没有听见你小声地啜泣,我也没有看到你红了眼睛,我只是看见你缓缓地爬上了栏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冷风吹拂着你的长头发,我却不知道为何那么笃定,我就是坚信,你不会跳下去。

你拿着手机开始哭喊,虽然隔得很远,但我还是听到了你的歇斯底里。

“你如果不过来,你就永远也看不到我了。”你带着哭腔喊完这一句之后就挂掉了电话。

在半个小时候之后,那个男孩赶来了,确切地说,他是跑过来的,这么冷的夜里是打不到车的。

在这半个小时里,你还是没有从栏杆上下来,你坐在上面,晃动着双腿,唱起了歌儿,然后又开始哭泣,你也跨出过一条腿,但是掉进水里的是手机。

最后的一幅场景是他紧紧地抱着你,然后你们都开始哭泣。我这个局外人当然就该退场了。虽然,我有那么几秒钟错以为你是我自己。

在三天之后,我又遇见了你。

这是个晴朗的下午,在麦当劳的门口,我看到你不耐烦地一次次地拿出手机看时间,放下手机之后你开始玩弄自己的指甲,几分钟之后,你又拿出了手机,如此反复循环。

我发传单经过你身边的时候看到你漂亮的彩绘指甲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斑驳,褪去了本来的颜色。你接过传单之后很气愤地将它们揉成一团,然后转身拐进麦当劳。出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个苹果派。

你三两下就把苹果派吃完了,然后你拿出手机的时候,它刚好响了起来。铃声是熊木杏里的《春隣》,直到它唱到快结束的时候你才按了接听。欲擒故纵这一招对待男生还是特别好用的。

我一直在偷窥着你,你有些娇气地撒谎;“我中午还没有吃饭呢!”恋爱中的你虽然有些不悦但你还是笑了,当你转过身看到了男孩。他在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来到你身边了,这揭穿了你的小秘密。

日光倾城,你的笑容倾倒众生。我看着你们远去的背影,继续着我枯燥的工作。

我只是没有想到我们那么快又见面了,我在傍晚回家的路上,我居然又遇见了另外一个你。

我在一间服饰店的外面看到了你,你拿着两件衣服不停地比划着,撅着嘴巴,在嘟囔着什么。原谅我,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脚,我也走了进去,可是我忘记看清楚了,进去了之后才发现这是一间情侣服饰店。

里面的衣服鞋子帽子裤子都是一对一对的,就像你们一样。

你一直要男孩试穿衣服,可是他却不肯,他认为这太张扬了,而你却一直强调,爱情就是要高调地让所有人见证你们的甜蜜。

他当然拗不过你,因为我看到他看你的眼神里包含着爱意。

在最后,当你们穿得像孪生公仔一样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虽然并不是那么好看,但是你却还是心满意足的,我知道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你,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你,我逛街的时候还是遇到你,就连我去图书馆,你都在。你无时无刻都伴随在我的左右,像一朵花儿一样爱哭爱笑爱闹爱撒娇。

我试图着闭上眼睛,不看着你,可是我却忘不了你——恋爱中的女孩儿。

陷入爱情的女孩子们总是做出一些人们都不能理解的行为,可是,这就是爱人的样子。

爱人们常常为了爱情而悲怆不已,可是却又无法将它从生活中舍去。爱人们常常因为等待而失去耐心,可是却又在转身的时候停住了脚步。爱人们常常会做出一些与自己年龄并不是很相符的堪称为幼稚的事情,可是却还是乐此不疲。爱人们常常哭泣,可在她的所爱出现的下一秒马上破涕为笑。

因为这就是爱人的样子,原本的样子,全部的样子。因为你爱上了一个人,你要接受她的全部。因为爱人们倾尽所有将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你。因为有一天,你也将变成了爱人的样子。

和她们一样。

爱人的样子很抽象,有些人用了一辈子都不能将她看清。可有的爱人,却心甘情愿地摘下自己的面具。

你问我是谁?其实,我只是你以前现在或者将来曾经拥有过的一个样子而已。当你挽着你的爱人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你脸上的灿烂神色已经感染了我。

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叫我,可我转过头去的时候,身后却什么也没有。

也许我该回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93、爱情故事爱情盛开在连理枝头

我给不起你爱情,所以只能给你生活

安蓝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做一个贤妻良母。她对沈默然的好,可以说是纵容。

两个人结婚过日子,开始的时候都免不了吵闹。谁做饭,谁洗碗,看似琐碎,其实都是争吵的导火索。结婚的时候,沈默然其实是有心理准备的,虽然不喜欢做家务,但是他不可能把家务都推给安蓝做,不但是有失公平,并且,他是爱安蓝的,并不想她太委屈。沈默然的心里,甚至已经预先定下了让步的底线。

但是安蓝浅浅地笑着,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她从不叫沈默然做什么,除非是沈默然自己主动做。下班回来,冷锅冷灶,明明沈默然早早地就回了家却翘着腿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换了别的女人,就算不河东狮吼,也会拿冷脸给他看,把锅碗瓢盆弄得丁当乱响。安蓝却不。她不声不响地进厨房,饭菜都上桌了,才语气柔柔地招呼沈默然过来吃饭。

沈默然自然是乐得清闲,向哥们儿大肆吹嘘安蓝是如何的贤惠,如何的好脾气。

他不知道,安蓝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对沈默然好,不要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和他计较。别的女人包揽家务会有怨气是因为她给了男人爱情,所以希望得到宠爱和回报。而安蓝,可以毫无怨言地为沈默然洗衣做饭,不过问他的晚归,是因为,她能给他的惟有这些,而一个女人最应该给她丈夫的爱情,她给不起。

她只能在这些生活琐事上纵容沈默然,尽管她深知,这些都不能和沈默然给她的爱情相提并论,但她只能如此。

背着往事结婚

她的心里,住着另一个男子。她想,这一生,她都会爱他,至死方休。

她把婚姻给了沈默然,却把爱情给了别的男子。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爱,也就没有要求,所以,她可以坦然地承担所有的家务,她可以对沈默然的夜归淡然处之,而不去探究沈默然晚归的借口是真还是假。

和沈默然相亲的时候,安蓝已经28岁,很尴尬的年龄。她自己是不介意的,但她不能不介意母亲的心急如焚。

沈默然的条件很好,人长得俊朗不说,工作单位也吃香,税务局的中层干部,福利待遇好得不得了的政府公务员,光是他住的那套150平方米的集资房,市价已经值到八十多万。男人三十一枝花,又有不错的经济基础,多少水嫩的女孩巴巴地想嫁给他呢。安蓝不喜欢被人挑的感觉,觉得自己像过了季的水果,蔫蔫地等着削价处理。但是母亲的反应很热烈,安蓝不想扫了母亲的兴,只好去赴约,表情却是疏离和敷衍。眼高于顶的沈默然,想来不会看上自己这个老姑婆,人家以前说嫁不出去的女人都叫老处女,现在却都叫老姑婆,因为深知,老虽老矣,却不是处女。明了结局,所以不作无谓之争,而安蓝的疏离,却勾起沈默然的好奇和征服欲。

两个人淡淡地交往起来。安蓝波澜不惊,沈默然却越来越热烈。对于他的热烈,安蓝不主动,但是也不拒绝。总归是要嫁人的,既然要嫁,当然要选择嫁得好一点儿。

不到半年,两个人就结了婚。新婚之夜,做完了该做的事,沈默然下床倒了两杯红酒。安蓝诧异地接过来,沈默然轻轻地和她碰杯,然后说“安蓝,让我们一起和往事告别吧。”

安蓝的心,慌慌地跳着,沈默然笑吟吟地看着她。30岁的他,28岁的她,想来都曾有过不能割舍的情感往事,对沈默然而言,肯和一个女人结婚,就昭示着往事已经放下,新的生活从此开始。可是对安蓝而言,往事不是放下,而是在心里珍藏着,她还坚守着爱情的承诺。

那些点点滴滴的温暖

和沈默然的新婚之夜,在沈默然呼吸均匀的鼾声里,安蓝在黑暗里睁着双眼,无比清晰地回放了她和盛乔的情感往事。

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还有那疼痛的第一次,安蓝爱情里的所有第一次,都是和盛乔分享的。

从大一到参加工作,他们度过了如胶似漆的六年。六年的时间里,他们疯狂地爱着,那样热烈的爱情,会让安蓝在午夜里隐隐生出担心,过犹不及,她害怕,和盛乔的爱情终究会夭折。

这种担心藏在她心里,不敢对盛乔说。离别却突然到来。盛乔的母亲坚持要盛乔回到她身边,并且拒不接受家境贫寒的安蓝。这是一个绝顶俗气的理由,可是却成了盛乔和安蓝无法逾越的现实。安蓝沉默着,她理解这个经历过风霜磨砺的老母亲对儿子的心意,但还是希望盛乔能够和他的母亲抗衡。然而盛乔也无法和母亲的以死相逼抗争。他们惟一能做的便是分手。

在机场目送着盛乔,安蓝的心在那一刻空了。和盛乔的爱恋透支了安蓝一生的爱情,她想,这一生,再也没有力气去爱了。

和沈默然,不过是生活。而生活是生活,爱情是爱情。好在,和沈默然的生活,平稳中不乏温暖。是的,温暖。安蓝虽然不再有爱的能力,但她还是能感受到温暖。

沈默然,并非不懂得投桃报李的男人。安蓝的温柔和纵容,他以为,必是爱自己,爱这个家的缘故,所以,他回报给安蓝加倍的爱和温存。他对安蓝的父母很好,总大包小包地送礼品,他对安蓝也很好,总能知冷知热地送鲜花和新衣给她。只是,床弟之间他最爱呢喃,“安蓝,你爱我吗?”这样的呢喃会让安蓝在心底有些微的不堪,怎可以对着肌肤相亲的男人说不爱,那样太残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嘲讽。她只好说“我喜欢你。”

是的。喜欢,仅此而已。

那却是旧相识

生活是琐碎的。在这种琐碎中,盛乔的种种不再频繁地闪现在安蓝的眼前。盛乔的名字,开始只在一些令人伤感的夜晚滑过安蓝的心头。他的影像渐渐模糊。安蓝想,这是分离太久的缘故,但是她对他的爱不会改变。

没有想过和盛乔的重逢。安蓝一直觉得,曾经相爱却又不得不分离的人,相见不如怀念。然而世事无常,和盛乔的重逢,竟是没有任何铺垫。

秋天的时候,安蓝去上海,参加一个业务洽谈会。傍晚,忽然起了心思,想去衡山街转转。因为那里住过一个传奇的女子张爱玲,也因为,后世不少人诘问过她的爱情传奇,然而,谁又能懂得她爱着的喜悦和快乐呢’

漫步在衡山街,安蓝的心,莫名的忧伤。盛乔的面目已经模糊,年轻时的爱情却好像刻骨铭心。

一双男人的脚停在安蓝的面前,安蓝的目光慢慢地上移,然后就看见了盛乔。一别五年不见的盛乔微笑地看着她。

安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真的是遇见了。这样大的世界,这样大的城市,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上,没有早一刻,没有晚一刻。真的是遇见了。一些念念不忘的人,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忘记了

那几天,盛乔也在上海,就住在衡山街附近,不过是随便走走,这一走,就遇到了安蓝。

“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盛乔说,“你知不知道,你抬头看我时的目光,好像已经不认得我了。”

“我怎么会忘了你呢々”安蓝说,“你变得成熟稳重了,和我记忆中的盛乔不太一样了。所以,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晚秋的风中,他们牵着手,不说现在,只说从前,说从前两个人在一起时的那些趣事,那些甜蜜。安蓝想,他们真的是成年人了,知道谈论什么,回避什么。

夜色渐暗,他们找了家餐馆吃饭。他让她点菜,她拿过菜单,不假思索地点了洋葱肉片,麻婆豆腐,紫菜汤。

盛乔仍是笑着,缓缓地说:“安蓝,你忘了,我不吃洋葱和紫菜的。”

安蓝就怔住了。突然就想起这三个菜是沈默然最爱的三道家常菜。

那个晚上,本来是有事情要发生的。久别重逢的恋人,最后的纠缠当然在床上。她有些忐忑,却也期待,她有一兴奋和紧张就发生胃痉挛的毛病,坐在宾馆的大床上,她又不可遏制地胃痉挛了。她转过头,冲他叫,“默然,我胃痛,把我包里的药拿过来。”

这一声“默然”叫出口,两个人都沉默了。他拿了水和药,喂她吃下。

后来,两个人一个坐在床上,一个坐在沙发上,说着各自的生活,竟然平静如斯。

安蓝想,或许盛乔没有她想的那么爱她吧,在这太平盛世,如果真的是爱到深处,有什么可以阻隔两个人的厮守呢?而一个男人要和一个女人分手,总会有很多的理由,很多的迫不得已,而其实,不过是表演给爱情看的。

再或老,生活本就琐碎而强大,能够在不知不觉淹没了她的爱情。像她的心,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开始淡忘盛乔,已经开始倒戈相向沈默然。那一份不为她自己感知,或者是她拒绝承认的爱已经深入骨髓,如影随形,它会在不经意间就跳出来。

蓦然回首中,她和沈默然的爱情已经盛开在这连理的枝头。

94、爱情故事好马不吃回头草?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其实不是不吃,而是怕吃不了、吃不好。回头草好看不好吃,要想吃得有滋有味,得有独特的烹饪手法。凭自己的愿望去吃,肯定是吃不香甜的,要想吃得好吃得巧,就得学习食草技巧。

大张旗鼓,动员一切力量拉回你——郝旭28岁女

和李庚分手的原因很简单,我去重庆读研,他在北京工作,两地分居,感情就日渐冷淡。虽然小我两岁的李庚在电话里哭着求我,但我在研一下学期即将开始之时还是毅然决然地跟他分了手。结果研一的暑假还没过完,我的重庆爱情故事就宣告结束,30岁的新男友现实得几近冷酷,根本不像李庚一样单纯,不仅计较我的容貌、收入和未来,还脚踩两只船。伤心中,我心生悔意,于某一个周末拨通了李庚的电话,怯怯地探问:“干吗呢?”他听见我的声音有点激动,说:“看影碟,你呢?”我说:“我没事可干。”我接着问:“你女朋友呢?”他快快地说:“还没找到呢。”那一刻,我确定自己有机会回头。

可重修旧好哪里就那么容易!我对李庚说:“我们和好吧。”他却愤愤地说:“你说分就分,说合就合,世界围着你转啊!”一句话让我心里凉了半截。不过想到是自己曾经对不起他,我还是决定放下面子,跟他道歉。暑假结束前,我特地回了北京一趟,目的就是要与李庚合好。

我有我的办法,原来和李庚恋爱的时候,我曾替他到医院照顾过他生病的母亲,所以他的母亲对我还是颇有好感的。另外,李庚的姐姐是我本科时的死党,虽然当初我和李庚分手,她还打电话责怪过我,但是我相信,只要我足够真诚,她们是会站在我这边的。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拎了给李庚全家人买的东西,鼓足勇气敲了敲他家的门,李庚不愿见我,他妈妈给我开的门。我先给他妈妈道了歉,说我年轻不懂事,当初是我错了,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李庚的姐姐闻声也从自己的房间走了出来,起初还给我脸色看,可是当听完我的一番倾诉,看在曾经是朋友的分上,她也就不计较了。但是李庚并不为所动,甚至全家人都帮着我说话,他也还是不开房门。最后我干脆扯开嗓子对若李庚的房间说:“李庚对不起,我错了,你要怎样惩罚我都可以,你要是不出来,我就不走了。”就这样,我在门外说了很多话,包括以前我们的誓言,说得李庚的母亲和姐姐都被我感动了。后来,李庚和我僵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走了出来,然后被他的姐姐按在了我对面的沙发上。这一次,我总算实现了和李庚的首次“和平谈判”。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先后跑了李庚家五趟,用实际行动感动了他们全家。最后,李庚的母亲和姐姐都心软了,在我临回重庆之前,打电话让我到家里去吃饭。那顿饭后,李庚的姐姐把李庚和我的手拉到一起,虽然李庚别别扭扭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但我心里明白,李庚肯原谅我了,同意和我再次回到爱情里。

暗渡陈仓,站在身后等你回头——杜青25岁女

是他先提出分手的,因为他爱上了公司里新来的女上司,那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女人,有着35岁的智慧和25岁的身材,我这般毕业不足两年的稚嫩女子完全不能敌。分手后,我仍旧关注他,因为爱还在。看着他爱得疯狂伤得彻底,我的心为他而痛,终于不忍再看他为那个世故的女人难过,大着胆子应聘进了他们公司。从此,每天早上,他的抽屉里都会有一包温热的牛奶和一块他最爱吃的三明治面包,每个周一,他的案头都会有一瓶最能让他下饭的老干妈辣酱。他知道是我,却很少来和我搭话,我也从不主动表达。我知道,他需要时间去消化自己的伤,我只需要陪他,慢慢地走过这段历程。

这样大概过了三个月。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要我到一个酒吧去找他,去了我才知道,那一天是那个女上司的生日,而去年的这一天,就是在这个酒吧,他和女上司说好要白头到老的。听着他的叙述,我心里隐隐作痛,难道我等待了这么久,还是等不到他遗忘她,回头来看我一眼?后来,他喝多了,絮絮叨叨地说:“你是个好女孩,你贤惠节俭,你温柔大度。”可是他就是忘不了女上司,他知道她不爱他,可是他爱她。最后,我扶他回家,那是我们分手以来,我第一次去他家,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只是帮他清理了呕吐物,给他倒了杯热水,帮他脱了鞋子和外套,扶他上床睡觉。第二日,天光大亮的时候,我从沙发上起身,却发现他已经醒了,正坐在我的对面,他温柔地看着我说:“杜青,你真好,如果你愿意,我想再一次请你做我的女朋友。”我认真地问他:“这一次,你会带我走到哪里?”他的目光转向窗外,握着我的手说:“带你走上红地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终于笑了,他也笑了。

从头再来,给你一个新朋友——张倩倩29岁女

历经千山万水,还是觉得“猪八戒”最好。虽然“猪八戒”大我六岁,从不和我一起蹦迪,从不许我喝酒,可是“猪八戒”可以任我发脾气,扔东西,还可以纵容我半夜睡不着发神经打电话骚扰他,最重要的是“猪八戒”不花心,忠厚老实。当然,两年前分手的时候,这些都成了我嫌弃他的理由,觉得他是男人中最窝囊的一个,可两年后,我想回到“猪八戒”的怀抱。虽然“猪八戒”未娶我未嫁,可是“猪八戒”说了,人家受不了我,人家年纪大了,陪我玩不起了,只想要个会给他做饭洗衣的老实女子做老婆。怎么办,为了重回“猪八戒”的怀抱,我只好给他一个全新面貌。

以前我可是派对女王加夜生活狂人,如今可好,为了他,我改变了二十多年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目的只有一个,在早上6点半的时候,于黄浦江边“偶遇”晨练的他。我还学会了逛书店,目的也相当明确,那就是为了在周末他家附近的书店门口“偶遇”每周必去买书的他。除此之外,我还破天荒地报了晚上8点的学习班,把每晚的一个小时的大好时光消耗在“烹饪学习班”里,谁让姐妹们都说:“要先拴住一个男人,先要拴住他的胃”呢,开始的时候,“猪八戒”对我的转变还不以为然,在很多次偶遇之后,他开始好为人师地在晨练时教我太极拳,在书店里帮我选书。还有一次,他发烧了,没有去晨练,我赶紧做了一锅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在午饭前给他送到了单位楼下的值班室里。“猪八戒”终于对我刮目相看了,有一天一起晨练的时候,他问我:“你怎么变了个人似的?”我说:“我年纪不小了,该‘改邪归正’了,再不做一个会洗衣做饭的老实女子,就嫁不出去了。”他一听,笑着拧了拧我的脸蛋,说“你啊,原来还在打我的主意。”我昂起头说:“我可没说我要嫁给‘猪八戒‘啊。”他假装转身欲走,我赶紧追上去,可怜巴巴地说:“我嫁,我嫁还不行嘛。”他笑了,回头拉了我的手,两个人快乐地向前跑去。

95、爱情故事监听爱情

他们都是从小城市里出来的,所以读书的时候,便不能像别的恋人一样,有钱在两地的火车上奔波,打电话更是不能打到尽兴,每次电话一接通,都抢着说话给对方听,而且每每都还没有把列在纸上的话说完,就要因为电话上飞快显示的数字,恋恋不舍地收了线。

舍不得打电话,又没钱去另一个城市看望对方,但他们的爱情,还是谈得有滋有味。男孩省出几百块钱给女孩买了一部手机,是几乎被人淘汰了的那种。但女孩还是视若珍宝,并没有因为它响起来时刺耳的铃声引来周围人的嘲笑,而觉得难堪或是自卑。因为,这已经是他们能时刻感觉到对方的最好方式了。每天在睡觉的时候,她都会收到他的一条短信,正好70个字,每一个字里,都装满了他对她的思念和爱恋。她每天都会把他的短信记下来,想他的时候,就拿出来看,而且会用手机骚扰他三声,告诉他,阿宝,我正在想你呢,你也在想吗?男孩子会立刻让她的手机响上四下,告诉她:当然在想啊。

这样不花一分钱的方式,常常会让他们觉得比什么人都要幸福。尽管宿舍里的女孩子,煲电话粥会煲几个小时,但她并不羡慕,她也很想让别人知道,其实他们的爱情,和他们一样甜蜜、温情,甚至是浪漫的。谁说爱情一定要喋喋不休地说出来呢,有时候短短的70个字,是要比打70个小时的电话,还能让对方觉得柔软且暖和的吧!

后来学校里有公司推销一种“手机情侣套餐”,只要每月固定花费20元钱,同一个省内的情侣,便可享受无限制的免费接听和拨打服务。这样对讲机似的服务方式,即刻吸引了她。她知道自己其实还是有着不肯对人讲的虚荣的,她不奢望他能每月来看她,但像所有女孩子一样,每天都能听听他的声音,在舍友们面前,朝他撒撒娇,那也可以啊。她很快换了手机卡,开通了和他之间的对讲机。

生活自此果然是不一样。她可以随时随地与他说话,有时候出去玩要穿什么衣服,她都会在手机里问他。而且,她可以随时开着手机,听他每天都和谁通了电话。他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变得近如咫尺。她甚至能够听到他睡觉时的鼾声,还有以前没有注意过的说话的语气。她突然发现他开始生出那么多的缺点,亦或是这些缺点一直就有,只是因为她刚刚“监听”到?他与自己说话,怎么能不耐烦呢,而且,语言也开始节省,连“宝贝”两个字都丢掉了。甚至,她问他问题的时候,他竟会将手机远远地扔开,在床上响起了鼾声。有一次,她听到他与一个女生通电话,她追问是谁,他竟怎么也不给她答案!

半年之后,她觉出他真的是对她厌烦了,以前所有的怜惜和疼爱,皆没了踪迹,且最终走到了无话可说的境地。她还没有弄明白,他便提出了分手。不管她怎样哭闹,他都只有一句话:是你监听掉了我们的爱情,我再怎么努力挽回,都没有用了。

手机一下子安静下来,没了爱情,对讲机也当然没有用处。她伤心地换掉那张卡,将它夹在日记本里,无意中看到以前记的那些只有70个字的短信。所有那些贫穷但却别致浪漫的方式,一下子涌到心里来。她想起他用符号给她发来的一个个吻,想起他在情人节的时候给她寄来的卡片,想起那些只有他们才能明白的铃声和暗语,想起打电话的时候,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告诉对方“我想你”,原来这样看似将两颗心远远隔开了的距离,才是维系爱情的养料,才能给爱情最充足的氧气和自由。

真的是畅“听”无阻亲密无间的对讲机,将爱情里另一半的空气,给监听掉了。

96、爱情故事为情人担保,狂吞283万

她本是个工作兢兢业业、为人谦逊的银行女职员,也是所在银行柜组惟一的本科生,前途无量。谁知,却仅仅为了婚外一见钟情的男子,让她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要遭受牢狱之灾,还要偿还数不清的债务……

银行漂亮女职员偶遇帅哥

2004年10月,在一次聚会中,黄莎莎结识了卢劲涛。在聊天中,黄莎莎知道卢劲涛在开公司,经营得很不错。

从那以后,黄莎莎经常在下班之余,找各种借口应付丈夫,与卢劲涛见面。卢劲涛经常托做生意的朋友,在香港买一些品牌女装送给黄莎莎。卢劲涛的用心让黄莎莎异常感动,很快,黄莎莎便借一次出差培训之机,和卢劲涛一起住在一个同学家里。

那几天,黄莎莎做了很多拿手好菜给卢劲涛吃。几天的相处,卢劲涛发现黄莎莎不但外貌高雅,而且贤慧温柔,他决心要征服黄莎莎,两人的关系日渐升温。

每次与黄莎莎见面,卢劲涛都变着法子让她高兴,但黄莎莎内心还是有愧疚——毕竟,自己是一个结过婚有孩子的女人,而卢劲涛却还未婚。为此,黄莎莎总是感到对卢劲涛有些歉疚,便加倍用温柔来补偿。

很快,2005年的新年就到了,黄莎莎和丈夫回外省的公婆家过年。整整4天时间,卢劲涛为了排解寂寞,都和朋友一起打牌。打牌上了瘾的他,再也没心思打理生意。很快,卢劲涛便把自己的公司抛在脑后,陷入牌局不可自拔。

由于卢劲涛不用心打理生意,公司效益日渐滑坡,不仅亏了很多钱,甚至把多年的积蓄也赔了进去。可卢劲涛不仅不去反思,反而在牌局里寻找心理平衡,很快便输得更惨。

为情人疯狂担保去募款

不忍心看卢劲涛如此沉沦下去的黄莎莎,从自己的私房钱里拿出一万元,希望卢劲涛先拿去做生意,情况好转后再还给她。

随后,卢劲涛做了一笔电脑转卖业务,两个星期后,卢劲涛不仅还上了黄莎莎的钱,还多给了她2000块钱作为感谢。黄莎莎认为,眼前的卢劲涛不仅聪明能干,而且很有发展前途,只要对他稍加引导,就能做出一番大事业。

很快,卢劲涛就想到了能否借用黄莎莎的客户资源做生意。如能成功,不但不必像现在这样辛苦,而且还能挣大钱。为此,卢劲涛经常有意无意地问:“有没有比较有钱的客户,你介绍给我,我开出的收益可比银行利息高多了。”黄莎莎却很认真地说:“银行有规定,但我尽量帮你。”

果然,没过几天,就有一个老顾客对黄莎莎的高息募资很感兴趣。同时,顾客确认合法并进行公证后,在黄莎莎的担保下,将8万元钱交给了卢劲涛。由于卢劲涛开出的募资收益标准是20%,是银行利息的6倍,而且利息分月支付,这让对方十分高兴。拿到这笔钱,卢劲涛和一位朋友合伙做服装生意,不仅及时支付了利息,还净赚了2万元。

为了感谢黄莎莎,卢劲涛送了一根铂金项链给黄莎莎。卢劲涛的感恩,让黄莎莎很开心,也更加坚定了支持卢劲涛发展事业的念头。

为了能在丈夫和情人间周旋,黄莎莎一边帮卢劲涛重建自己的事业,希望他能成为“大老板”,同时也希望自己多留一些时间在家里带儿子。当黄莎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卢劲涛后,他激动地说:“你帮我多募点钱,等我事业做大后,就堂堂正正地娶你。”

但是没过多久,黄莎莎便发现了卢劲涛的异常,打电话他也不热情。为此,黄莎莎加大了为卢劲涛募资的力度。由于前来存款的顾客有限,大多数的人不太愿意将钱投给别人做生意,于是黄莎莎便把目光转向了亲朋好友,很快就募到了大批的钱。这些熟人中,有她的表姐、同学等,在黄莎莎的担保下,他们以18%的高息将60多万元借给了卢劲涛。

看到黄莎莎给自己弄了这么多钱,卢劲涛欣喜若狂。自然她提出的任何要求,卢劲涛都会尽力满足,甚至还亲自帮黄莎莎洗脚,弄得黄莎莎反而不好意思起来。

当黄莎莎和卢劲涛在一起时,觉得卢劲涛离自己很近,但更多时,她感觉卢劲涛有些飘忽不定,黄莎莎试着努力改变这种现状,但卢劲涛就像毒品,让黄莎莎欲罢不能又痛苦不堪。

2006年,黄莎莎又为卢劲涛募了107万元。这时,黄莎莎有点隐隐担心,但一看到卢劲涛如期地把利息还给亲友时,黄莎莎还是十分高兴。有一次,卢劲涛成功地做了一笔玩具生意,高兴之余,他买了价值上万的钻戒送给了黄莎莎。

然而,随着手中募集到的钱越来越多,让卢劲涛意想不到的是,生意却越来越难做,并且出现了亏损。他在黄莎莎面前维持表面的繁荣,心里十分明白,必须让黄莎莎继续找人募资,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困局扭转过来。在卢劲涛不断的劝说下,黄莎莎最终为其募集到了217万巨款。

此时,深感压力巨大的卢劲涛,却经常借打牌来放松自己。到2006年9月,他已经还不起利息,就让黄莎莎从中周旋,将月息改成了一次性还本付息,并且将利率提高到了25%。

挪用283万撞开中国担保第一案

压力越大,卢劲涛越没心思做生意,他早已陷入牌局不可自拔,生意也是交给合伙人打理。见情人如此消极,黄莎莎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她生怕会出现什么意外。

再次和卢劲涛相聚,是在2006年的10月,卢劲涛买了辆车,坐在卢劲涛的车上时,黄莎莎一路都在沉默。

“你知道我最近准备投资一个房产项目,生意做成后能赚5倍,到时候,我不会亏待你这个功臣的!”卢劲涛撒慌说。

“我还担心你还不上这些钱了呢!”黄莎莎轻轻笑了一下。

“哪会?这是通过你借的钱,拼了老命我也要按时偿还本息啊。我不仅要还上这钱,还要让你过上好日子!”说话的时候卢劲涛心里挺难受,一想到即将要和自己深爱的人分手,一想到她的单纯、善良、高雅、大方……卢劲涛的心就像被刺了一刀。

黄莎莎靠在卢劲涛的怀里,说这话时,卢劲涛有种深深的无奈,而黄莎莎却信以为真。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黄莎莎和卢劲涛已经有2个星期没见了。每当黄莎莎的手机一响,她就以为是卢劲涛。不堪忍受的黄莎莎,终于主动拨打了卢劲涛的手机,可却关机了。黄莎莎又将电话打到了他的住处。一个女人接了电话,平淡地说:“他搬家了。我是房东。”黄莎莎大吃一惊,只好挂上电话。

黄莎莎想尽一切办法打听卢劲涛的下落,然而毫无结果。第一次,黄莎莎觉得这个城市变得那么大。朋友圈里也没有人知道他,黄莎莎又给他父母打了电话。他父亲说他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已有2年时间没和家人联系了……

黄莎莎强忍着去工作,下了班却不想回家。她独自背着包在马路上走着,莫名其妙地,黄莎莎想要去卢劲涛原来的住处看看。忽然在小区里,黄莎莎看见一辆车,和卢劲涛上次开的车一模一样,黄莎莎心中一阵狂喜:卢劲涛在家?“劲涛!劲涛!”黄莎莎叫了两声,没有回音,一个不相识的人,从车里出来将车锁好后,离开了。她突然想起卢劲涛曾经的承诺:“等我挣了大钱后,就给你买一套豪华别墅……”她不想再回忆下去,只觉得头变得越来越疼。

回到家后,黄莎莎感冒了,吃了无数的药也不见好转。2个月后,那些借钱的人也陆续打电话给黄莎莎,提醒还钱的事。

此时,黄莎莎都快急疯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直爱慕的情人竟然是一个十足的骗子,她把城市里的每个角落都找遍了,却没有卢劲涛的踪影。最终,黄莎莎决定从银行拿钱,把募集来的钱先全部都还上。经过准备后,黄莎莎决定用快刀斩乱麻的方法,快速把钱放入自己的腰包。

由于款额巨大,取现时需要预约,黄莎莎只好在次日,利用职务之便,将钱转到了另一个银行卡上。

顺利将钱取出后,黄莎莎连本带息将钱还给了7位借款人,结果还差28万。黄莎莎又趁同事上厕所时,弄了60万现金。

当天中午,她把银箱小心地锁好,并将写有“283”的纸条塞到了银箱里。下午1:30,黄莎莎借口腹痛难忍找了个同事顶班,打车回家了,并将3万元钱放在客厅餐桌上,然后匆匆地赶往火车站,踏上了另一条人生道路。

到达深圳后,她准备拿侵吞的钱做生意,赚够300万后,回家把这些钱还上,就能和儿子、家人团聚了。虽然手中有钱,可她却不知如何做生意。本想开个广告公司,可是对一切都毫不熟悉的她,只好用一张假身份证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准备先偷师学艺。在那家广告公司,黄莎莎开始没天没夜地吸取新知识。她暗中给自己5年时间,准备拿手中的钱翻本。但这段时间,她必须隐姓埋名地去拼命做生意赚钱。然而,正当她打着如意算盘时,警方将她抓获,并送回了江苏。

原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白领,却为了所谓的婚外情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就此事,办案法官说:担保骗钱,这是当前诈骗犯罪的一种突出形式。担保人往往认为反正不要自己出一分钱,无非是签个字,这个好人乐得做,有的还能从中捞到好处,结果,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为规范担保行为,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对担保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所以,当大家在面临担保时,一定要谨慎,以防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97、爱情故事我们约会吧

一次偶然的邂逅,让俊杰同伊娜彼此心生爱慕,一段时间过后,俊杰发出邀请:“我们约会吧!”

两人都崇尚浪漫,这约会自然不会落于俗套。那天晚上,俊杰在家里举办了场假面舞会,宽敞豪华的大厅内,聚满一对对型男靓女。迷离的灯光闪烁着,空气中氤氲着诡异而神秘的气息,少男少女轻舒舞步,透过面具,眼睛都小心审视着从身边闪过的异性,唯恐与心爱的人失之交臂。相比大家,俊杰倒很淡定,他相信凭自己对伊娜的了解,定能在第一时间抓住对方。

一曲华尔兹即将结束,当一个小巧的身影进入视线,看到女孩一个转身连带一个兰花指的动作,俊杰立即断定,是他的伊娜。颇为默契的是,一个眼神对接过后,俊杰一伸手,女孩就滑着轻快的舞步来到身边。俊杰一把揽到怀里,心都醉了,此时在他眼里,除了伊娜,再没有其他人的存在。

之前喝过酒,又一曲终了,俊杰心头一阵躁动,他不可遏制地抱起伊娜。轻微的挣扎过后,伊娜停止了反抗,由着俊杰把她带到楼上的卧室……

俊杰醒来已是第二天清晨,一睁眼,他吃惊地发现,一脸幸福依偎在他怀里的不是伊娜,而是萧雪。萧雪是他公司秘书,一直暗恋着他。这该不会是个阴谋吧!面对他的质问,萧雪委屈得直掉泪:“凭什么血口喷人?也不想想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俊杰无语了,悲剧是他一手酿成的,关人家什么事?一番沉默过后,萧雪抹干眼泪,态度坚决地说:“你得对我负责!”

木已成舟,无可挽回。一个月后,俊杰和萧雪牵手踏上了红地毯。蜜月过后,俊杰辞去萧雪职务,让她在家做全职太太。萧雪很感动,认为这是丈夫对她的体贴。可很快她就发现,俊杰好像换了个人,每天早出晚归,在家的时间少得可怜。萧雪很不安,她知道俊杰跟伊娜有过恋情,两人该不会藕断丝连吧?

萧雪决定主动出击,跟伊娜摊牌。可没想到,等她找到伊娜所在的单位,却被告知,伊娜早就辞职,去了另一座城市。

想到因为自己的无端猜疑错怪了俊杰,萧雪很是愧疚,想要做些弥补。一个晚上,她精心准备一份宵夜,给在公司加班的丈夫送去。可俊杰毫不领情,甩手把宵夜推到一边。耐着性子劝了好一阵,俊杰还不肯吃,萧雪干脆揭开饭盒,拿汤匙舀了一勺,撒着娇送到他嘴边。可万没想到,这举动却激怒了俊杰,手一挥打翻汤匙,汤汁溅了萧雪一脸。接着,俊杰指着她的鼻子宣泄着憋在心头好久的怨气:“别跟我玩这温柔的把戏!你知道在我眼里你算什么?你就是个噩梦!是你,是你把我的爱情带到了世界末日!”

撕破脸后,俊杰在家的时间更少。不仅如此,也就从那天起,他从卧室搬到了客房。

俊杰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事业上,他渴望聚敛更多的财富,借金钱带来的快感抹平心头的创伤。为此,他从银行贷了好大一笔款子,扩大生产规模。可冲动之下,他忘了欲速则不达这个理。没过多久,他就尝到了恶果,眼看着仓库产品堆积如山,却无人上门接洽。更要命的是,因为质量的下滑,先前的买家纷纷要求退货。紧接着银行上门一逼债,只好宣布破产。

俊杰更加失落,他开始借酒浇愁。那天,他喝得烂醉走到大街上,被身后疾驰而过的轿车撞个正着……经过医院急救,命虽保住,下半身却瘫痪了。

出院后回到家,俊杰整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跟谁都没个好脸色,尤其是萧雪。在俊杰看来,一切霉运都是这女人带来的。他对萧雪越来越粗暴,即便走到跟前服侍他,也会给顿臭骂。一次伺候刮胡子,又遭劈头盖脸一通训斥后,萧雪脸色特难看,接着就回了娘家。俊杰明估计,这女人该跟他分道扬镳了。

不出所料,萧雪从娘家回来第二天,一大早拎个箱子就出去,之后就没了影。看情形不对,保姆张妈赶紧跟俊杰汇报。“走就走,有啥大不了的。”俊杰非但不急,反倒暗自庆幸,噩梦终于到头了。对于未来,他一点都不担心,既然生活抛弃了他,那就结束吧。

那天,他特意让张妈加了两道菜,还死缠硬磨求张妈给倒了杯酒。吃过饭,等张妈端着碗筷离开,他从枕头下摸出一枚刀片,这是上回刮胡子时,他偷偷留下的。就在打算付诸行动时,张妈返回来,交给他一封信,说是邮差刚送来的。

接过信,看到上面熟悉的字迹,俊杰顿时心跳加速,他迫不及待拆开,没错,是伊娜寄来的。信上,伊娜说她很后悔,不该那么一走了之。现在虽说天各一方,但满脑子净是俊杰的影子……伊娜还说,现在她想明白了,只要能与俊杰相伴,即便再辛苦也愿意。伊娜在末尾写道:我在这边等着你!

伊娜的信就像冬日的阳光,带给俊杰无比的温暖,他真想插双翅膀飞到伊娜身边。一阵激动过后,俊杰又有些沮丧,他绝不愿以现在这副模样出现在伊娜眼前。想了许久,他让张妈拿来纸笔,回信说这段时间忙,脱不开身,请求伊娜等他三个月。

俊杰听医生说过,只要好好配合治疗,他康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为了久违的爱情,俊杰决定振作起来。

他一改之前懒散的毛病,每天强迫自己做引体向上、俯卧撑之类的运动,还不间断给麻木的双腿按摩。等麻木的症状有所缓解,他坐上轮椅去了器械室,那里有副铁制的双杠。俊杰抓住双杠两端,用力一撑,身体居然起来了。但也就两三秒的功夫,双腿一软,“扑通”一声,重重砸在地上。幸亏张妈来得及时,把他扶上轮椅。掀起裤腿,看到他膝盖汩汩冒血,张妈赶紧找来纱布。

以后俊杰再练双杠,张妈开始阻拦,可俊杰心意已决,哪拦得住?看着他一次次跌倒,每次伤痕累累,张妈在一边心疼得直抹眼泪。

俊杰的血没白流,一个月过后,扶着双杠他能站老半天了。于是,他试着拄拐挪步,开始腿脚不怎么听使唤,一步就那么一丁点,慢慢地,步子越来越大。又一个月过去,丢掉拐杖也能走步了……

三个月的约定还没到头,俊杰走路已跟正常人没啥区别。他乘坐火车,一路颠簸来到伊娜所在的城市,按信上所说,在约定那天去了紫丁香公园。远远地,俊杰看到紫丁香花架下站着个女孩,虽然背对着,但从头上别致的云髻,他看得出,这女孩就是伊娜。快到跟前了,女孩一个转身,俊杰看到,她脸上蒙了层厚厚的纱布。

伊娜的声音有些沙哑:“俊杰,对不起,我欺骗了你。”一听这话,俊杰有些莫名其妙。

“这你还看不出?”伊娜指指脸上的面纱,告诉俊杰,前些日子一场大火让她毁了容。之所以约俊杰见面,是为了证实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谢谢你圆了我一个梦,成全了我的虚荣。现在你知道,咱俩是不可能的了。”说完扭头就走,却被俊杰拦住。

“你这么一走了之,那谁来给我圆梦?”情急之下,俊杰把前前后后遭遇的一系列不幸和盘托出,“你知道吗?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是你的一声召唤给了我活下去的信心,支撑着我战胜了病魔。没了你,我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在我眼里,你都美丽如初。”为表明诚心,他伸手去揭伊娜的面纱。

“别,别……”伊娜忙着躲闪,可来不及了。

面纱揭开,俊杰一愣,眼前这张脸没有任何毁容的迹象,也不是伊娜,而是他最不想见到的萧雪。萧雪掏出一封信,俊杰一看蒙了,这是他写给伊娜的回信,怎会落到萧雪手里?

原来,一切都是萧雪设的计策。车祸后丈夫萎靡不振,她十分揪心,那回俊杰刮胡子,看他藏下刀片,更是感到事情不妙。其实,过后她并没回娘家,而是去找了伊娜。因为她知道,能解开丈夫心结的只有伊娜。可等她道出想法,却换回一通嘲弄:“笑话,你就这么小看我!我伊娜是什么人都爱的吗?别说他成了废人,即便他现在四肢健全,也是穷光蛋一个,有什么本钱和我谈婚论嫁?”

萧雪没灰心,她缠着伊娜给俊杰写了封绝交信,有了它,她就可以模仿伊娜的笔迹给俊杰写信。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在“伊娜”的鼓舞下,俊杰真就奇迹般康复了。稍有遗憾的是,这回的见面很失败,虽然她照伊娜的样子改变发型,蒙上面纱,憋出伊娜的声音,还是被俊杰识破了。

“俊杰,对不起,我最终没能让伊娜回到你身边。”萧雪把伊娜的绝交信递到俊杰手里。

看着上面一行行绝情的文字,俊杰顿时幡然醒悟,原来之前所渴望的爱情都是浮云,而真正值得珍惜的人却被他忽略。想到这,他不禁羞愧万分。眼看萧雪就要离去,他鼓足勇气,追上去说:“萧雪,你能原谅我,再给我次机会吗?”

“不,该请求原谅的人是我。”迟疑好一阵,萧雪才开口,“其实,我彻头彻尾就是个骗子。实话跟你说,假面舞会上发生的事并非偶然,是我刻意模仿伊娜的动作出现在你眼前。本以为只要得到,就能让你慢慢爱上我。可我做梦都没想到,因为我的自私和卑鄙,给你带来一连串的打击。对不起,我已没资格得到你的爱……”

“要是我现在爱上你,还来得及吗?”不等萧雪表态,俊杰一把揽到怀里,深情地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一切重新开始,我们约会吧!”

98、爱情故事女孩的情路彩虹

看着她脸色绯红的羞涩样子,他的心突然软垂如同溪水,他一直没有忘记她,她哄着宝宝时那娇俏的样子,她看着他眼里满是关切的样子,她那么好,一个像天使一样的女孩,他怎么能忘。

听来的故事

“来,宝宝,对着镜头笑一个……”天真无邪的婴儿冲着镜头嘻嘻一笑,露出刚刚长出的两颗小牙,闪光灯及时亮起,拍下宝宝可爱的瞬间。那边,摄影师拿着炮筒时时抢拍,这边,逗笑师杜雪晴上蹿下跳,动用所有法宝来逗弄婴儿,早已汗流浃背。

逗笑师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职业。温州姑娘杜雪晴就是最先吃螃蟹的人。2008年,她从幼师毕业,本可直接进入幼儿园从事自己的专业,可她一心喜爱摄影,硬是没有服从分配,自己来到温州市最大的影楼从最基础的前台接待员做起,熬了一年,才当上了摄影师助理。影楼的一大业务是儿童写真,她因为学过幼师,懂得一些儿童心理学,自然而然的,就成了当仁不让的逗笑师了。

工作很累,可每次看到宝宝们天使一样的笑容,杜雪晴就觉得生命里充满了阳光。有机会时,她也捉刀拍过孩子的照片,她喜欢将金黄色的向日葵充当背景,阳光和夏天的味道扑鼻而来。

2009年7月,影楼里来了一对奇特的父子。男子面目清俊,三十出头,孩子漂亮可爱,来拍百日照。但这次杜雪晴却发现,孩子被逗得咯咯直笑,可父亲却眉头紧锁,全无笑意。有那么一瞬间,杜雪晴抱着宝宝哄他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发现那父亲死死地盯着她,她一转头,和他眼神相对,发现他的眼睛里甚至有了泪意。杜雪晴被震撼了。好奇了。

他们一定是有故事的人,会是什么呢?这对父子给杜雪晴留下了深刻印象。

过了三个月,这对父子又来了,再次要求拍摄孩子的写真,真奇怪,这么频繁地给孩子拍照!而且,杜雪晴发现,不过短短三个来月,男人又瘦又憔悴,整个人几乎都瘦脱了型,倒是宝宝,长得又白又胖,越发可爱了。究竟怎么回事?拍摄之余,杜雪晴忍不住好打听起来。

男人姓冯,叫冯骥,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温州闯荡,有自己的一家小小外贸公司。娶了妻子,买了房子,将父母从农村老家接了过来,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妻子怀孕了,他和父母却忙于生意,无法照顾,妻子于是自作主张回娘家县城去生产。乡镇医院设施简陋,偏偏妻子难产大出血,好不容易生下了孩子,妻子也成了植物人。他把妻子接回温州的医院来照顾,愧责不已。这几个月,他们一家忙着跟医院打官司,还要照顾人事不省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宝宝,钱似流水,生意荒废,人如抽筋剥皮,哪有不瘦脱型的道理。

听着冯骥淡淡的如同诉说别人故事一样的无奈口吻,杜雪晴的心像被人紧紧地捏住了,很疼很疼。她这才明白了他紧锁的眉头和泪意从何而来,他说,最可怜的是他的妻子,这么久了还没亲手抱过孩子。他只能在病房里贴满孩子的照片,不停地呼唤,期待有一天,她能奇迹般地醒来。

杜雪晴索要了他的电话号码,借口说给他送宝宝的样片,冯骥于是给了她。

不似真实的她

隔天,冯骥正在病房里照顾妻子,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推门而入,他还没回过神来,杜雪晴对他的微笑温暖俏皮,“怎么,不欢迎吗?”

那天,杜雪晴在病房里待了一整天,她帮他照顾病人,打饭,倒水,喂食,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他的妹妹。冯骥非常感动,这样善良的80后女孩真的很少见了。可感动归感动,他不愿再欠她人情,收了样片,他再三劝她不要再来了。

可是第二个星期天,杜雪晴拎着一罐鸡汤又出现在了病房门口。巧合的是,那天孩子的奶奶将宝宝抱来看妈妈,宝宝却不明原因地哭闹不休,杜雪晴使出逗笑师的种种绝招,终于把宝宝哄得破涕为笑。看着宝宝可爱的样子,久违的笑容出现在了冯骥脸上。可是,最该醒来的那个人,仍然默默地躺着,任凭阳光和欢笑在她的身边流淌,她一无所知。

第三个周末,第四个周末,第五个……冯骥不知道这个女孩图什么,总要往病房里跑。她来,就是做事,帮忙,带好吃的,甚至有一天,因为高额的医药费,医院下达了催款单,他一时资金周转不灵正发愁,杜雪晴居然从父母处要了两万块钱,晚上十点钟打的士来,硬是塞到他手里,要他先付医药款。冯骥坚决推辞了,和这样纯真近乎于美好的她在一起,他总有种不真实感,自己何德何能,值得她这样付出呢?

再见!再见!

杜雪晴也说不清,这特殊的一家人为什么如此触动她的心。如果说第一次去病房只是基于最初的同情,但看了病床上骨瘦如柴的她,她的心又像被人提了起来,想起可爱的宝宝,她忽然间就明白冯骥遭遇到了什么——他的痛,她感同身受了。她单纯地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于是第二个周末,她身不由己地又来了。当她把宝宝逗得咯咯直笑时,她突然明白自己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是快乐!她想让这遭遇不幸的一家仍能保持欢笑,她不想给予同情或怜悯,而是真正的温暖。于是,以后的每个周末,她都来了。要加班来不了时,她会有奇异的焦灼感,而当她从病房离开准备回家的时候,她的心,意外地更加平静。

她变得更热爱生活,更执著自己的梦想,业余时间,她再舍不得拿去和朋友泡吧闲坐,而是看一些摄影的专业书籍,别人的不幸告诉她,时间不可以浪费,亲情不可以忽略,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未来有无数的可能。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之久,她经常去病房探望,事无巨细地帮忙,但却渐渐地,有不和谐的声音响起。有谁会相信一个女孩最单纯的想法,而不以恶意去揣测呢。最恶毒的说法是,她和冯骥早就好上了,现在总来探望是没安好心。流言在医院里传开,冯骥偶然听到,简直要气得吐血,他生硬地拒绝雪晴再来探望,几近不近人情。雪晴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还是照旧来,却被请来的看护打了当头一棒。看护没什么文化,竟然照直问了,“你和冯总好上了?你总往这跑是为什么呀?不图名不图利的?”雪晴才恍然悟了他拒绝她的一片苦心。

再来探望时,两个人都不太正常了,气氛再没有以往的欢快,而是压抑,别扭。怎么都说不出的难受。她只有渐渐地减少去医院的次数,这次,轮到他若有所失了。

2010年初的一天,雪晴还在上班,却突然接到冯骥的电话。她有浓重的不祥感。果然,他在电话里告知她,不必再去医院,他的妻子还是没能熬过去,离开了他们父子。为了给她治病,他早就卖掉了房子,公司也无心再经营,这座城市,除了雪晴,他亦再无牵挂。给她打电话道别,他要带着宝宝回到家乡,在那里慢慢疗伤。而他们,也再不会有相见期。

他低沉的声音那么疲惫,她忍不住流泪了。除了祝他一路平安,她亦无法再说出别的一字。电话最终挂上了。她对自己说,再见。

鲜花开满的小路

冯骥离开后不久,雪晴从影楼辞职了。她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带着心爱的单反,她去游山玩水,她想要见识不同的人生,光怪陆离的世界,普通人的喜怒哀乐,这个小女孩,一夜之间成熟了。

青岛、西安、西藏、阳朔……每到一地,她都会拍上很多漂亮的风景照,放进自己的博客里。直到半年以后,她才看到了一个熟悉的ID,是冯骥,他来看她了。他给她回贴:“最近好吗?”她问他,“好些了吗?”他答,“生活总要继续的。”她问他,“还回温州吗?”他答,“不了,想去看看海。”他就此下线了。从那以后,他时不时地都要来她的博客转转,有时点评一下她的照片,有时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看。她忽然想,为什么我不去海边?

2010年的10月,杜雪晴来到厦门,直接登上鼓浪屿。那是座安静的小岛,四面临海,花团锦簇的弯曲小道,年代久远斑驳的石墙和钢铁镂花的现代洋楼相互辉印,很美,很静。雪晴租住的房子在山顶,隔壁是琴屋。每天清晨看着飞鸟衔枝而过,看着阳光从云缝隙中迸射,身后是琴音缭绕,真有脱尘出世之感,心会变得很宁静。

她每天下午,都会坐在渡口边的咖啡店里喝杯咖啡,看看渡船上的行人,那里,也许会有他?

10年10月8号,她照旧来到渡口的咖啡店,要了一杯咖啡,正在慢慢品尝,忽然肩上被人敲了一记,她的心漏跳了一拍,回转头,真的是他!

冯骥又惊又喜,没想到会在这里与她重逢,看着她脸色绯红的羞涩样子,他的心突然软垂如同溪水。是的是的,他一直没有忘记她,她哄着宝宝时那娇俏的样子,她看着他眼里满是关切的样子,她那么好,一个像天使一样的女孩,他怎么能忘。

他们一同回她租住的旅馆,路上,她告诉他,那里能获得心灵的平静。她说漏了嘴,告诉他,她在这里已经等了七天,她还打算再等半个月,如果遇不到他,她就回家,找个班上,从此以后,过循规蹈矩的生活。

他很想问她,为什么是我?但好像,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牵住了她的手。他们俩沿着开满鲜花的小路,一直向上,一直向上,攀登。

雪后晴天,幸福彩虹

他们的爱情与众不同,加上孩子,三人行,自己还是孩子的雪晴常常拿出逗笑师的本事,将宝贝哄得哈哈大笑。她和宝宝相视而笑的时候,冯骥总是坐在一边凝视着他们,对于一个曾经历生离死别的男人来说,此刻,眼下,无疑是他最幸福的时刻。

杜雪晴说:“关于未来,我喜欢顺其自然。生活真的教给了我太多。珍惜当下,珍惜眼前,就是幸福。”

冯骥说,“她是上帝给予我的最好礼物。就像她的名字,雪后的晴天,一定能看到彩虹。”

99、爱情故事终于醒悟,在你未嫁之前

米米第一次见到江城时是在北京,九月。那时米米上大三,和江城的姐姐江玮是同班同宿舍兼红颜死党。江玮说,咱弟弟也考到这所大学来,和我一起去接他吧。米米正看小说,懒得动,但最终还是被“收买”了,江玮说如果去,就送你齐豫的CD。米米最爱听齐豫,于是欣然前往。在火车站,等江城出现在视野里时,米米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好英俊挺拔的男孩子啊!江玮看了,歪头说,怎样,没白来吧?咱弟弟帅不帅?江城礼貌地握手,然后去叫车,把行李弄上去,回头说,两位姐姐,上车吧。米米笑了,倒像是来接我们的。一路上,江城言语不多,但句句中肯,米米一直微笑着看着他。

相处久了,更加确信江城是个爽快率真的男孩子,且光明磊落善良洒脱。在班里渐渐有了威信,被选为班干部,后来进了学生会,演讲,足球篮球竟也水平一流。学校舞会,他一到,女孩子就叽叽喳喳围上去。江玮见了就对米米说,你瞧,咱弟弟天生一个白马王子!米米看在眼里,不知从哪天起,心里怎么有了种黯然伤神的感觉?每每见江城被学妹们簇拥着,就会有莫名忧伤。有一次,在附近的滑冰场,自己老摔跤,江城就拉了她的手说米米姐,我来教你。那是米米第一次和江城“牵手”,竟然倏地就红了脸。

大四那年冬天,天冷得出奇。江玮买了米白色毛线要给江城织件厚毛衣,可一直懒得动手。米米见了就不声不响取了毛线织起来。晚上别人闲聊,她就默默地坐在床上织,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终于赶在最冷的那几天之前织完了。拉着江玮,说给弟弟送去,看合不合身?江城穿了,镜前一照,太合身了!说着就去拥抱姐姐江玮。江玮连忙制止,说别谢我,要谢就谢你米米姐。江城拥抱米米的时候,米米分明颤抖了一下,然后整张脸就绯红了起来。后来米米提议再给江城织件毛坎肩,说外面卖得不暖和,然后做幻想状,说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穿衬衫外罩毛坎肩的样子。江玮虽然是个马马虎虎的人,但一听这话还是忍不住嚷起来,米米,你不会爱上我家小弟了吧?米米猛然清醒,连连摆手,没有的事,少胡说啊!江玮就笑了,料也不是,你喜欢的是年龄比你大且能照顾你的成熟男人对不对?米米一颗心落下来。她好害怕别人看出这份感情。这话传到江城耳朵里,他倒是很兴奋,说好啊,从此多一个好姐姐疼我了。

此话并无后文,大四是最忙的,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忙着和同学分别,总之琐事一大堆。米米和江玮毕业后都留在了北京,江玮是为了照顾弟弟,虽然江城早已不需要她照顾。她问米米,你为何也留在这里?米米说喜欢北京这座城市呗!江玮就笑她,该不是为了爱情而留下吧?

工作后,也有人给米米介绍男孩子认识,却往往都是一面之缘。有一次,介绍人领来的是个穿白衬衣牛仔裤的男孩子,远远看过去,竟有几分像江城。她不禁对人家多说了几句,但一分手,她就惆怅起来,自己是在拿江城的样子寻找爱人!

江玮的离去实在太突然。她和同事一起去游泳,不知怎么就游进了深水区,偏偏此时腿部抽筋,等大家发现她时,她早已停止了呼吸。那时江城上大四,他哭得像个孩子,怎么能不痛呢,姐姐那么疼他,却那么突然且永远地离开了他。米米也心疼得几乎支持不住,她把江城抱在怀里,说江城,你还有米米姐。

转眼江城毕业,他进了一家集团公司。因为对工作尽职尽责,又极有创新精神,颇受领导赏识,很快破格提拔为主管,成了公司里最年轻的中层。广阔的舞台使江城如鱼得水,而私下里的江城却是忧郁的,应酬能推则推,这倒给他平添了一种独特的魅力,公司里好多女孩都爱慕他,总经理秘书阿白对江城更是如痴如狂。但江城对她们并无感觉,一直冷冷淡淡。

因为工作都很忙,虽在同一城市,米米和江城的联系却并不多。有时米米会打个电话,问问工作,叫他好好照顾自己。江城扣电话之前总是说,谢谢你,米米姐。米米听了,说不出的失落。

秋天时,母亲打电话来,希望米米回家乡济南去工作。你爸身体不好,我们也想你。米米心软,答应下来。想到江城,她决定给自己两个月的时间,如果不行,那么只有抽身而去。

米米要了江城的房门钥匙,常常帮他去打扫卫生,将江城泡在水盆里的衣服一件件洗好,晒到阳台上去,给他熬他最喜欢喝的小米绿豆稀饭,切得细细的咸菜上辣椒丝翠绿可爱。周末的时候,她会让江城陪她逛街,本来说好给自己买,最后却是T恤衬衫的给江城买了一大堆。逛累了去吃饭,事先悄悄给江城说,一会儿给我点水煮鱼,样子有点可爱的撒娇。拽着江城进电影院时,心思却并不在电影上,只是喜欢在黑暗里多看一眼他的侧面啊……米米知道自己在透支什么。但江城并不在意,自从姐姐江玮去世后,米米就是他的另一个姐姐。他知道,米米疼自己,希望看到自己开心。但仅此而已。

一次江城偶尔说起馋荣氏的糖炒栗子,只是人家生意好得每次都要排队,好烦。那天下了班,米米便骑车去了荣氏栗子店。果然是长长的队伍。站她前面的是一对小情侣,男孩子排队,女孩站在一旁,两人一起看手机里的短信笑话,时不时快乐地窃笑。米米看着他们,忍不住苦笑。等怀抱着栗子出现在江城面前时,江城大笑着把米米整个人抱了起来,转了几圈才放下,说真的好激动啊,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米米趁机用笑容掩饰着说,因为爱你嘛。江城仿佛一下子清醒过来,拍着自己的脑袋说,哦,该死,我真笨,你是我的米米姐嘛,姐姐疼弟弟,还需要理由吗?米米听了,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江城始终当自己是姐姐看待。两个月过去,米米只有转身离去。

回到家乡济南,米米进了一家报社做编辑,整天在电脑前,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滴着滴着,就想起了大学时给江城织毛衣时滴眼药水的情景,不觉呆过去。体育部的马伟常来串门,每次来了目光总往米米的格子间看,有同事就开玩笑说,是不是对人家米米有意思?

转过年去,报纸添了个“缘分”的版块,是为读者免费征婚的栏目。一开始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同事就自作主张把米米“介绍”了出去,还登了她的照片,说反正米米没有男朋友。米米对此只是轻轻一笑,自己早已心如止水。倒是马伟急了,在电梯里遇到米米,就说干吗到外面找呢,我们知根知底不是更好吗?再说你找外面的我不放心,怕你被人欺侮。米米听了并没生气,而是一愣,因为那一刻,马伟的口气和神态像极了江城。心中一旦炸响这个名字,就再也平静不下来。

米米想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她连夜坐了火车去了北京,晚上的火车,清晨到。米米看了看时间,觉得此时去不妥,但她忍不住想马上见到江城,于是打车径直前去。敲响了江城的门时,心里忽然忐忑起来,心跳加速。在她即将转身想逃走时,江城却出现了,满脸倦容,披着衣服,显然还没起床。看到米米,他有些吃惊,米米姐,是你?米米刚要开口,房间里却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江城,谁呀?

那天米米忘了是怎么离开的,脑袋一直嗡嗡直响,走到楼下时,泪水已淌了满脸。

那个女孩就是阿白。米米不知道,在她去找江城的前一天晚上,阿白趁江城酒醉送江城回家之际留在了那里。其实江城醉成那样,又能做得了什么呢?待半夜酒醒,他就去了另外一个房间。米米下楼后,江城才清醒过来,忙打手机,想问米米什么事,然而一直关机。他想米米有事一定会打电话给自己,也许她很忙。又加上自己工作一个一个接踵而来,他就淡了下来。阿白很快有了男朋友,但有一天还是问江城,为什么不爱我?江城拍拍她的肩,说阿白,祝你幸福。不知不觉中,世事已经把年轻的江城炼就成一个成熟的大男人。

江城忘了自己是何时想起米米的。一天晚上一个人喝酒,忽然眼前浮现出米米眼睛里瞬间溢出的泪水和匆忙下楼夺路而逃的样子,他一下子醒悟过来,包括多年来的好多细节。他顾不得一切,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济南。那天他等在报社门口,天色黑下来,他不停地抽烟,请允许我今生今世照顾她,他不知道谁可以帮自己。米米看见江城,她非常吃惊。江城走过去说,一颗心,藏起来,不随便给人,米米,我们都是这种人对吗?这是江城第一次这样称呼米米,那口气那眼神那言语,熟悉又陌生,米米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江城继续说,米米,我终于悟到这份感情,它陪我这么久,我竟不知。米米再也忍不住,转过身去,泪水哗地流下来。江城惊骇,米米,你结婚了?半晌,米米转过身,流着泪笑了,她跌进江城怀里。

原来米米回来后,以为自己会去找马伟,但很奇怪她却在心里拒绝了马伟。因为不爱,她不愿委屈自己。她继续自己平静的生活,马伟见了,就知道说也没用,只得退出。米米有时候看一些爱情故事,沐浴在快乐爱情里的女孩子写道:没有早一步亦没有晚一步,我们刚好遇见,然后相爱。米米看着看着就会泪湿眼睫。那天大家一起看旧片《神雕侠侣》,有同事就说,金庸安排小龙女失身,就是要降低她的身价,其实现代社会里女强男弱、女大男小同样不被大众所接受。还好,16年后杨过变沧桑,而小龙女容颜未改。米米转身去工作,心头一片漠然和凄凉。

没有早一步亦没有晚一步,相遇并相爱,那是天下最美的爱情。但也有另一种,相识多年只差那份领悟,使得擦肩成为世上最容易之事。还好,江城拥着米米说,谢天谢地,我终于醒悟,在你米米小姐未嫁之前。

米米听了,微笑,但她不知该睁开还是闭上眼睛。

100、爱情故事木偶不说话

“她”叫红衣,“他”叫蓝衣。简陋的舞台上,“她”身穿大红斗篷,一双小手轻轻弹拨着琴弦。阁楼上锁愁思,千娇百媚的小姐,想化作一只鸟飞。“他”一袭蓝衫,手里一把折扇,轻摇慢捻,玉树临风,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缘定终身。“他”金榜题名,凤冠霞帔回来娶“她”,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那时,“她”与“他”每天都要在县剧场演出两三场,木椅子坐上咯咯吱吱,头顶上的灯光昏黄而温暖。绛红的幕布徐徐拉开,戏就要开场了。小小县城,娱乐活动也就这么一点儿,大家都爱看木偶戏。剧场门口卖廉价的橘子水,还有爆米花。有时也有红红绿绿的气球卖。

幕后,是她与他。一个剧团待着,他们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她负责红衣,她是“她”的血液。他负责蓝衣,他是“他”的灵魂。全凭着他们一双灵巧的手,牵拉弹转,演绎人间万般情爱,千转百回。一场演出下来,他们的手酸得麻木,心却欢喜得开着花。

她人长得漂亮,歌唱得好,在剧团被称作金嗓子。他亦才华不俗,胡琴拉得很出色,木偶戏的背景音乐,都是他创作的。偏偏他生来聋哑,丰富的语言,都给了胡琴,给了他的手。

待在一起久了,不知不觉情愫暗生。他每天提前上班,给她泡好菊花茶,等着她。小朵的白菊花,浮在水面上,淡雅柔媚,是她喜欢的。她端起喝,水温刚刚好。她常不吃早饭就来上班,他给她准备好包子,有时会换成烧饼。他早早去排队,买过,里面用一张牛皮纸包了,再包上毛巾。她吃到时,烧饼都是热乎乎的,如刚出炉的样子。

她给他做布鞋。从未动过针线的人,硬是在短短的一周内,给他纳出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来。布鞋做成了,她的手指也变得伤痕累累——都是针戳的。

这样的爱,却不被俗世所容,流言蜚语能淹死人。她的家里,反对得尤为激烈。母亲甚至以死来要挟她。最终,她妥协了,被迫匆匆嫁给一个烧锅炉的工人。

日子却不幸福。锅炉工人高马大,脾气暴躁。贪杯,酒一喝多了就打她。她不反抗,默默忍受着。上班前,她对着一面铜镜理一理散了的发,把脸上青肿的地方,拿胶布贴了。出门有人问及,她淡淡一笑,说:“不小心磕破皮了。”贴的次数多了,大家都隐约知道内情,再看她,眼神里充满同情。她笑笑,装作不知。台上红衣对着蓝衣唱:“相公啊,我等你,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的眼眶里,慢慢溢满泪,牵拉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心在那一条条细线上,滑翔宕荡,是无数的疼。

他见不得她脸上贴着胶布。每看到,浑身的肌肉都会痉挛。他烦躁不安地在后台转啊转,指指自己的脸,再指指她的脸,意思是问,疼吗?她笑着摇摇头。

白日光照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不是没有女孩喜欢他,那女孩常来看戏,看完不走,跑后台来看他们收拾道具。她很中意那个女孩,认为很配他。有意撮合,女孩早就愿意,他却不愿意。她急,问:“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他看着她,定定地。她脸红了,低头,佯装不懂,嘴里说:“我再不管你的事了。”

曾以为只要目光永远照着,只要幕布拉开,红衣与蓝衣,就永远在台上,演绎着他们的爱情。然而慢慢地,剧场却冷清了,无人再来看木偶戏。后来,剧场转承给别人。剧团也维持不下去了,解散了。她和他的泪,终于滚滚而下。此一别,便是天涯。

她回了家。彼时,她的男人也失了业,整日窝在十来平方米的老式平房里,喝酒浇愁。不得已,她走上街头,在街上摆起小摊做蒸饺卖。曾经的金嗓子,再也不唱歌了,只高声叫卖:“蒸饺蒸饺,五毛钱一个!”

他背着他的胡琴,带着红衣蓝衣,做了流浪艺人。偶尔回来,在街上遇见,他们怅怅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岁月的河,咫尺天涯。

每天,他都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熟人,托他们每天去买她的蒸饺。那些日子,她的生意,特别的顺,总能早早收摊回家。

这一年的冬天,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冷,她抗不住冷,晚上,在室内生了炭炉子取暖。男人照例地喝闷酒,喝完躺倒就睡。她拥在被窝里织毛线,不一会,她也昏昏沉沉睡去了。

早起的邻居来敲门,她在床上昏迷已多时,是煤气中毒。送到医院后,男人没抢救过来,当场死亡。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她活过来了,人却痴呆了,形同植物人。没有人肯接纳她,都当她是累赘。她只好回到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那里。老母亲哪里能照顾得了她?整日里,对着她垂泪。

他突然来了,风尘仆仆。五十多岁的人了,脸上身上早已爬满岁月的沧桑。

“把她交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他在一张纸上写下这句话给她的母亲。

她的哥哥得知,求之不得,让他快快把她带走。他走上前,帮她梳理好蓬乱的头发,抚平她衣裳上的褶子,温柔地对她说“我们回家吧。”三十年的等待,他终于可以牵起她的手。

他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他给她拉胡琴,都是她曾经喜欢听的曲子。小木桌上,他给她演木偶戏。他的手,已不如当年灵活,但牵拉弹转中,还是当年好时光一悠扬的胡琴声响起,厚厚的丝绒幕布缓缓掀开,红衣披着大红斗篷,蓝衣一袭蓝衫,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眉眼盈盈。锦瑟年华,一段情缘,唱尽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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