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经典爱情故事合集

故事大全 2023-04-18 14:35:05

100个经典爱情故事合集

1、爱情故事最后的初恋

在医院里,她没有哭泣。她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眸子里刮起悲凄并且绝望的大风。

怎么会这样呢?她想,她的人生,不过才刚刚开始。

他陪在她的身边,心如刀绞。对她,他是深深爱过的,那些爱惊天动地,那些爱缠缠绵绵,那些爱惊涛拍岸,那些爱细流涓涓。当然那只是从前,当生活沿着一条单调的弧线往前滑行,当他似火的激情不在,当她如花的容颜不在,当日子变得琐碎,当诱惑无处不在,他对她的爱则被生活的利齿一点一点蚕食,直至踪影全无。离婚是早就策划好的,甚至与她,提上了议程。可是这时候,他的女人,竟然被医生残酷地宣判了死刑。

他感觉一起被宣判死刑的,还有他,还有他的生活。分手是一回事,永远失去她是另一回事;与她早无感觉是一回事,让她在优雅的年龄死去是另一回事。这时候突然念到她的好,竟是那般真切和刻骨。他扭过头去,一把一把抹着眼泪。

然后,他就决定和她出去玩一次,出一趟远门,越远越好。早就想出去的,可是几年来,却一直没有成行,他决定在她临死以前,尽到做一名丈夫的责任。

乘机,旅游,购物。他知道,他的女人正在与自己的生命赛跑。两个人并着肩,挽着手,浅笑着,完全初恋时的样子。有时候,她竟歪过脸去,自然地靠上他的肩头。大街上人来人往,红男绿女们如同汹涌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每个人都很忙,奔向充实或者虚空,成功或者失败。这时候再想,所有的虚空,所有的失败,甚至所有的挫折,所有的病痛,算得了什么呢?只要生命还在,这一切,算得了什么呢?

他揽紧了她的腰。

天气突然变冷,他出去为她买些衣物,她留在旅店等他。他为她买了保暖内衣,买了保暖外套,买了手套和围巾。他急匆匆地往回赶,凛冽的寒风里,完全忘却了自己。然后,在旅店门前,他遇到那个卖花的花童。似乎想也没想,他就递过去十块钱。手捧那枝玫瑰,他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甜蜜。上次买玫瑰是什么时候?初恋时吗?热恋时吗?初婚时吗?他突然有些恨自己了。

推开门,将花藏在身后,他装成若无其事。

“我的花呢?”她问他。

“什么花?”他装模作样。

“快拿出来吧!”她笑,“我早看到了。”

她早看到了。她趴在窗口,一直注视着他。他走进商场,他从商场出来,他顶着风,他一路小跑,他在花童面前站定,他掏出钱,他从花童手里接过花,他把花藏到身后。所有的一切她都看到了。她一直追着他看,就像初恋时,追着他的影子。

目光将他追随,因为她关心他。在异乡,在寒冷的清晨,她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初恋时他做过吗?初婚时他做过吗?记不清了。她只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就像生活在冰窨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空气,两个人,更是形同陌路。

可是这一刻,她竟有了感激,有了感怀,有了感动。她一边看着他,一边为他冲一杯咖啡。她甚至用嘴唇试了试咖啡的温度。温度正好,她满意地笑。

那天,两个人重新找回了初恋般的感觉。特别是他,他确信他对她的呵护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因了她的疾病,更不是因了她即将死去。他爱上她,只因了关切的眼神,因了贴心的话语,只因了那一杯恰到好处的咖啡。爱情在婚后十年的某个清晨突然降临,世界开满鲜花。

她呢?她也同时爱上了他,却只因了几件御寒的衣服,因了他的一路小跑,因了那枝又小又丑的玫瑰。爱情真的很简单,真的很单纯,真的很容易发生,也真的很容易满足。但假如,假如爱情与过日子剥离开来,与柴米油盐剥离开来,与婚姻剥离开来,那么,爱情就会变得复杂,变得劳累,甚至变得褪色,变得索然无味。

就像很多个,他们从前的日子。

路途很远的旅程,时间很长的旅程,初恋中的男人女人,一路走下来,手握到一起,心也越靠越近。初恋里的人,必是幸福的,他们也不例外。

可是女人毕竟要死去的,可是他们,毕竟要在几个月或者十几个月以后,失去彼此的恋人。生活就是这般残酷,鲜血淋漓。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

那么为什么,往往,只有当生死离别,我们才会认清对方的好,才会把一场本该幸福的婚姻,当成一场刚刚发现的初恋呢?

2、爱情故事相亲计中计

丁江波端着咖啡,冷冷地盯着对面的女孩,逐渐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要不是老妈在家里三天两头地闹,说什么周围的朋友都抱上了孙子,他们丁家看来要绝后了这些危言耸听的话,他才懒得出来完成相亲的任务。相亲这码子事情,在他这个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海龟”眼里,简直太可笑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已经到门口了,不信等下我让那个家伙听电话!”周杏火冒三丈地举着手机冲进咖啡店,直接把电话搁在了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耳边,吼道,“说话!”

“……说……说什么?”男人惊魂未定。

“随便,出声就成!”周杏气势汹汹。

“喂,您好……伯父,我是张立……喂,喂……”还没等他说完,电话的主人一把抢回电话:“喂,老爸,现在该放心了吧。就这样,挂了。”

“周小姐,你好,我……”眼镜男人腼腆地开口。

“什么都不用说,我来之前已经被逼从我爸那里参阅了你详尽的资料:包括生活照及艺术照各三张,连你幼儿园拿过几朵小红花都在上面有具体说明。”周杏端起面前的水就喝。

“我从伯父那里也知道了周小姐的一些情况。我们家境般配,学历也相当,应该可以作进一步的交往。”男人推了推眼镜。

“看来我的情况你还是掌握得不够,我老爸一定没告诉过你我最坚持的一个原则——不接受被安排的婚姻。所以,你请回吧。”周杏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你……你……你……”男人气得转身就走。

“等等。”

“怎么?”男人惊喜地转过头。

“你的眼镜戴歪了。”周杏恶作剧般吐了吐舌头,向这个倒霉的男人告别。

这一幕正巧落在了丁江波的眼里,他不觉笑出声来。

“江波,你还好吧?”坐在丁江波对面的女孩子以为是自己的妆容出了问题,赶紧掏出小镜子照了照。

“汪小姐,我们已经坐了三个小时,我送你回去吧。”丁江波站了起来。

“那下次什么时候再约?”女孩子问。

“恐怕没有下次了。”丁江波直截了当。

看着女孩子尴尬地离开,丁江波有一丝内疚,不过他实在是接受不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来到收银台准备结账时,见到周杏被保安围在那里。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位迷糊的小姐忘记带钱包了。

看在“同是天涯相亲人”的份上,丁江波替周杏把钱给付了。被“释放”的周杏直呼自己倒霉,理由是她只喝了店里免费的一杯开水而那个该死的相亲对象却喝了整整三杯最贵的蓝山咖啡,还直嘀咕明明记得妈妈说帮她放好钱包的。

丁江波笑得一塌糊涂,他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女孩子。周杏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救命恩人”是一个挺俊的年轻男人。临走前,她要了丁江波的电话,倒不是对他有了什么“非分之想”,而是她不喜欢欠人情,准备改天把钱还了。

周五的时候,丁江波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周杏要约他出来还钱,他心想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原本想推了算了,可是不知为什么还是不由自主地去赴了约。仍旧是约在那家咖啡店,不同的是这次他们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并且都是自愿前来。周杏把钱还了,看看时间还早,两人就聊了起来。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发现两人的共同点还真不少。都喜欢看电影、喜欢吃四川菜、喜欢穿休闲装……不喜欢收拾房间、不喜欢吃巧克力、不喜欢蓝颜色的衣服。更重要的是,不喜欢相亲。他们各自把家里的长辈如何苦苦相逼的种种感叹了一番,唏嘘过后,觉得真的是相见恨晚。如果说前一次见面他们还是陌生人的话,这次见面使他们的关系大大进了一步。

这以后的每个周末,丁江波和周杏都会相约出来聊个天喝个茶什么的。有一次回家,周妈妈神秘地朝女儿眨眨眼说:“杏杏,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啊?”

“什么跟什么啊!”周杏莫名其妙地红了脸。

“那刚才送你回来的是谁?”妈妈紧追不舍。

“哎呀,一个普通朋友,你烦不烦呐?”周杏赶紧躲进了自己房间。

躺在被窝里,周杏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妈妈的话一直在耳朵边上转。是啊,丁江波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什么角色呢?哥哥?不是。朋友?好像更亲一点。恋人?这个念头一跳出来,把她吓得够呛。算了,别想了。那晚的周杏足足数了一万九千只羊才把自己累睡着。

顶着两只夸张的黑眼圈,周杏决定暂时不见丁江波了,等自己理出个头绪来再说。此后一到周末她就找各种法子搪塞,一会是加班啦,一会又是朋友生日,最后连带小猫去宠物医院的借口都用上了。整整一个月,丁江波像掉了魂一般,心里空落落的。

这天,周杏正在公司开会,丁江波的电话打来了:“喂,是我,现在能出来吗?”

“今天又不是周末,我正开会呢。”周杏握电话的手有点抖。

“那等你开完,我来接你。”丁江波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就挂了电话。

坐在咖啡店里,丁江波闷了好一会才开口道:“能不能帮我个忙?”

“行啊。”周杏二话不说。

“你还不知道是什么忙呢?不怕被人卖了?”丁江波既好气又好笑。

“是你我怕什么呀?”周杏说完真想咬了自己的舌头。

丁江波说家里人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一定要在一个月内带个未婚妻回家,否则家里就当没他这个儿子了。

“那可真是个麻烦的事情。”周杏知道这是丁家二老在逼这个不肯相亲的儿子就范。

“只有你能帮我渡过这个难关。”丁江波情急之下握住了周杏的手。

“我能帮你什么呢?”周杏抽回自己的手,心头像小鹿乱撞。

“很简单!装作是我的女朋友,陪我回家见爸爸妈妈。”丁江波真诚地看着她。周杏憋红了脸,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没想到丁家二老一见到这个准媳妇欢喜得不得了,一口一个小杏叫得好不亲热。丑媳妇见了公婆后也就习惯了,周杏开始隔三岔五地和丁江波一起回家报到。今天陪未来的婆婆逛个街,明天陪未来的公公下个棋,不知不觉地入了戏。

3、爱情故事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我比他都清楚那条牛仔裤他穿了多久

像徘徊在楼梯口手持扫把假装打扫卫生,其实是想假装跟他偶遇这样的老戏码,我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了。因为喜欢上高年级的他,我突然变得异常活跃,以前连去趟厕所都宁愿憋到宿舍解决的我开始超级珍惜每一次外出的机会——体育课啦,实验课啦,校内大清扫时间啦,连课余十分钟,也一定要冲出教室,拖上闺蜜假装跟她打打闹闹,其实心思全部都在对面那一栋教学楼上,只是想搜寻到他的身影,如果他恰巧也往这里看了一眼,那我的心一定会突突突狂跳十分钟不止。

我是在校联谊会上见到他的——他抱着吉他深情唱白桦林的样子比朴树还要帅十倍,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批女生,只不过当她们冲着他尖叫挥手的时候,我保持静默,假装不在意。私底下,当她们兴高采烈地挥舞着手里的小纸条向我炫耀她们弄到了他的手机号和QQ号的时候,我都已经在网上和他聊得很热络,常常互发短信了。(好得意,哈哈)

因为每天都很关注他的缘故,明明和他没有什么交集,还是觉得他好像经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现,我怀疑我比他更了解他的行踪——他爱去的小食店,他每天什么时候会去打球,中午喜欢去一食堂而晚上一般去二食堂,甚至他爱吃的菜,他寝室的位置……尽管这么了解他的一切行踪,我还是会选择偷偷观望,尽量不让他发现。如果我恰好在他常常打球的时间不得不经过操场,那么我一定会分外小心,绝不乱瞟,抬头挺胸,姿态美好地从他眼前走过。要是他真的叫住了我,那也一定要装作特别意外:“唉呀,你怎么在这里!”然后慌慌张张地说一两句话,好像自己很忙很忙,就匆匆地走掉了,其实是怕自己局促得会发抖。

每一次和他的相遇,都足以让我回忆很久很久,很多次很多次。那几乎就是我活下去的养分——每天夜晚都要过滤一次他的信息,看一遍他一周来给我发过的短信,才能满意地睡着。

因为太关注他,我甚至比他都清楚,他一共有7件T恤,4件外套,3件羽绒服,6条牛仔裤……我知道他多久换一次衣服,甚至推算得出,他今天会穿什么?

如果他连续两周都没有换过牛仔裤……他一定不知道有一个这么无聊的女生,比他还清楚自己身上的那条牛仔裤穿了多久吧,如果知道的话,会不会觉得很囧呢……

因为全部的心思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了,就常常会出现许多巧合——比如,同一天去了同一家甜品店,同一天做了头发,或者得知,他喜欢着一个和我很像的明星……都会偷偷地想,他会不会……也喜欢着我呢?不需要去求证,其实这些甜丝丝的想法像糖豆子在味蕾上滚来滚去,都足够令人开心得不得了了,怎么舍得去捅破它啊!

因为太期待他的关注,无论取得了多么小小的成就,都希望他知道。努力地学习他们班主任的课,是为了让他的班主任能在他们班上提到我的名字表扬我;哪怕是新涂了一款漂亮的指甲油,都坚信他一定会看到——其实他怎么会有那么近距离看我的时候呢?

就算我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就算我看到,他们穿着情侣装。可是我同样听说他们在寝室楼下吵架,同样听说他和朋友抱怨已经厌倦了她……

况且……她真的是不好看啊,化那么难看的妆,脸发黄,矮个子,粗脖子。

他一定是不喜欢她的,我相信,他离开她只是迟早的事情。

对了,我还买了很多他喜欢的火影忍者小挂饰——在杂志的广告页上看到,价格惊人,但一想到他喜欢,立即咬咬牙汇款过去买下,明知道没有机会送出去,还是保留着,幻想着有一天……

故意穿得很少是想披上他的外套

文【琉璃瓦】

我一直坚持相信他是我们班上最聪明的男生。“那个XX,总是给我耍小聪明!”连我们班主任也这么说他,但是说的同时,一定带着笑意。我觉得班主任最喜欢的学生应该就是他了吧。

他常常在课堂上抢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其实明明知道答案,但他就是喜欢说出与众不同的东西。他的发言总是能弄得班上哄堂大笑,老师完全不知道如何收拾才好。有一次,老师分发了试卷作为家庭作业,结果一不小心把答案也印给我们了,第二天,所有同学的试卷上都写满了标准答案,连英语范文也原封不动地抄上去了,只有他,在试卷上大大方方地写上了三个字:见答案。

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好了,老师拿他没办法。

他曾经和我坐同桌,就在我低头做功课的时候,把手伸进我的抽屉里抽走我的作业本我竟然都不知道,见我很吃惊,他得意洋洋地跟我比画讲解:你看,你这样坐着的时候,有一个盲点,所以我的手从这个角度伸进抽屉的话,你就看不到……

他还会写诗。不仅抽象,还压韵。整个年级都流传着他的各种版本故事,有一点我们都清楚:他会出国。

每当我看着他埋头在作业本上飞速写着蹩脚的字迹,我就觉得伤心又羡慕,羡慕他那么聪明,可以轻松应付功课,又伤心我很快就会见不到他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和他成为同桌之后,我变得很容易生病。夏天过去,天气开始转凉的时候,我仍然坚持穿薄薄的毛衣去教室,任妈妈怎么劝我我都不听,其实就是希望他能在晚自习的时候,问问我:冷吗?

有时候他会以嘲笑的口吻把我说得像个不知冷热的傻瓜,但还是会扭过头去大声命令坐在电扇旁边的同学把电扇关掉。

有一次,他假装不经意地脱下了外套放在桌上,晚自习都快结束了,才刚刚想起来似的问我:唉,你要不要再穿一件?我红着脸拒绝了,天知道我有多么想披上他的那件外套啊!我冻得牙齿直打架,他也是。

第二天,我真的感冒了。感冒了也好,我竟然想,又可以义正严辞地让他帮我干这干那了!终于有机会被他照顾了!

那时候排值日表都是按照座位来的,两人一组,打扫完整个教室便可以离开。轮到我们俩扫地的那一天,也忘记了为什么,扫着扫着就开始追着他一阵打闹,结果他手里拿着扫帚,一不小心就把我的书包拉链扯坏了。无奈中他决定用自行车后座帮我驮着书包,由我用手扶着一路回家去。走到半路,我拉扯着书包,突然发觉拉链已经被自己修好了,心中超级愤恨,想着怎么不该你变好的时候你偏偏变好了!怕他发觉我的书包好了,我便一路用手捏着那个地方……

那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班上的同学开玩笑说我与另一个男生相互喜欢。每次听了这样的起哄我就想冲上去缝住他们的嘴巴,生怕他真的误会我,却又忍不住暗中观察他的神色,看到他失落尴尬的表情,心里好开心。

快毕业的时候,他偷偷告诉我,自己有了一个喜欢的女生。我拼命让自己假装淡然,然后骗他说知道那个女生是谁。我问他:那个女生的名字是二十一画对不对?他愣了一下,开始在桌子上默默地划拉手指……我瞥见他的笔画,分明写下的就是我的名字。等到他得意地笑着说出“你错啦,她的名字是十七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偷偷把头扭到了一边……其实现在想来,聪明如他,怎么会不知道我的那一点小心思呢?他当着我的面在书桌上画下我的名字,分明是在鼓足勇气向我告白,只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4、爱情故事未来的老公

一、初次相遇

何美是个幸福的女人,和男友刘成同居三年,两人一直非常的恩爱。为了纪念这段美好的爱情,刘成生日那天,何美特意去买了一枚铂金吊坠,戴在刘成的脖子上。何美以为,这样就能牢牢地套住刘成。可是没想到,没过一段时间,刘成突然对她的态度变得冷淡起来。

这天早上,何美起床做好早餐,原本想和刘成一起吃的。哪知,刘成梳洗完毕后,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声:“我要去上班了。”然后拎上皮包,出门去了。

何美一个人默默地吃完早点,想到闺蜜何雅洁这几天在休假,就约她出来逛了逛。在路上,何美向何雅洁诉说了男友的变化。何雅洁听后一怔,但并没有发表任何言论。走了一段路程,何雅洁忽然借故说有事,转身走了。何美站在街上不知道何去何从,看到前面有一家餐厅,就走了进去。

到了餐厅里面,何美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点了一盘宫保鸡丁,叫了一瓶红酒来喝。酒的味道很不好,酸溜溜的带着苦涩。

何美正在自顾自地饮着,忽然一个头发苍白、面容憔悴的老头走过来说:“能跟你坐在一起吗?”

何美往左右扫视了一眼,见旁边有好几张桌子空着,心想,老头为什么别的地方不坐,非要跟自己拼桌呢?虽然如此,但她不好拒绝,点头答应了老头的要求。

老头坐下来后,很高兴地点了一份菜。一会儿,服务生端上来一盘红烧肉,还有一碗白米饭。老头用筷子夹了一些肉放在碗里,又倒了一些猪油和饭拌在了一起。何美看到眼里,感到非常奇怪,暗问:这样好吃吗?老头似乎看出了何美的疑问,笑着告诉她说:

“这叫猪油拌饭,味道好得很呢!”说完,往嘴里扒起饭来。

何美羡慕地看着老头,心想:要是我有他那么好的胃口就好了。老头吃了几口饭菜,用餐巾纸抹了抹嘴巴,向何美搭讪道:“最近你过得还好吧?”

何美一头雾水,惊讶地问:“请问你认识我吗?”

老头点了点头,说:“当然了,我跟你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呢!”

何美有些莫名其妙,在印象当中,自己根本没见过这个老头,就问:“你到底是谁呀?”老头见何美不明白,就将身子凑过来说:“你忘记了吗?我是你老公呀!”

何美听了这话,整个人都傻了,刘成不是自己将来的老公吗?而这个老头是谁?等她醒过味来时,那个老头像烟雾一样在面前消失了,而桌上还放着那份没吃完的饭菜。何美怀疑自己刚才是在做梦,用手掐了掐大腿,却有些痛感。

晚上,刘成回家,何美说出了自己遇到怪老头的事。刘成并没有什么大的反应,只是淡淡地说:“可能是个精神病吧,你可要注意了,以后少到那里去。”

尽管男友这样交待,但何美心里充满了好奇,很想弄清楚那个怪老头是什么人。第二天中午,何美又去了那家餐厅。她选了个位子坐下不久,昨天那个老头又来到了面前。老头主动坐下来,笑着对何美说:“我们又见面了。”

何美有点迷惘地说:“我不会又在做梦吧?”

老头说:“这可不是梦,是真实的。只不过是未来和现在进行了短暂链接,所以我们才会相见。”

何美怔了一下,说:“难道你来自未来?”

老头微笑道:“是呀,其实在你现在的时代里还有一个年轻的我。我们结婚后,每天都朝夕相对,一起慢慢老去。”

二、未来老公

何美感觉这话像天方夜谭,摇了摇头,表示不信。这时,服务生送来一份食物,摆在何美面前。何美低头一看,是一份盖浇饭,上面铺满了鱼香肉丝。何美吃惊地说:“我没点这个呀!”

老头说:“是我点的,这不是你最喜欢吃的吗?”

这确实是何美最喜欢吃的食物,但她很纳闷,老头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口味?很快,老头解开了她心中的疑问:“不用猜想了,因为我是你老公呀,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口味呢?”

何美听到老头又在冒认自己的老公,感到很无奈。她正想着怎么反驳时,忽然看到老头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铂金吊坠,那个吊坠的形状是个梅心,因年代久远,色泽已经变得很暗淡。何美想起之前给男友刘成戴过同样款式的吊坠,就请求老头让她看看。老头摘下吊坠,递过来说:“这可是你送给我的呢!”

何美接过来一看,在梅心的背面刻着“天长地久”四个字。这的确是自己买的那一条,因为那四个字是自己叫人刻上去的。

何美将吊坠还给老头后,吃惊地问:“你真的是我未来时老公吗?你了解我多少,我可以考考你吗?”

老头点了点头,说:“当然是真的,你尽管考吧!”

何美歪着脑袋想了一下,问:“我的爱好是什么?生日在哪一天?”

老头用手托着下巴凝视着何美说:“你喜欢看书、散步,吃鱼香肉丝盖浇饭,不喜欢吃苦瓜。你的生日在5月6号。你送这条‘天长地久’的铂金吊坠给我,说想一辈子拴住我呢!”

何美没想到老头全部说对了,开始不由得相信他的话了。她询问老头:“我们在未来时吵过架吗?”

老头说很少吵,经常是自己忍让着她。何美又问吵架的原因?老头回答说是因为孩子和家庭琐事。何美问自己和他将来会有几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老头回答有两个,都是儿子。何美从老头口中得知了很多在未来的事,感觉新鲜又有趣,甚至有点盼望未来快点到来。

晚上,刘成回来得很晚。何美以为他去加夜班了,就问他吃了没有。刘成没有回答,脱下衣服摘下吊坠放在桌上就去洗澡了。何美拿起那枚吊坠,想起老头吃猪油拌饭的情景,就转身去厨房做饭了。

没多久,刘成洗完澡出来,何美已经煮好饭菜,端到了桌上。刘成低头一看,桌上摆着一盘红烧肉和一碗饭,何美用筷子夹着红烧肉放到碗里,又倒了一些猪油和饭拌在了一起。他吃惊地问:“你这是干什么?”

何美扭过头来说:“你不是喜欢这样吃吗?”

刘成皱了皱眉头,说:“你听谁说我喜欢这样吃?”说着,把何美拉到座位上,郑重其事地说:“我有话想对你说。”

5、爱情故事为婚姻而变

做明星的另一半其实挺划不来的,而且我们这个行业永远也混不进最有钱那堆儿里,也就是看似风光,其实真不实惠。

所有的男孩都不愿意长大,玩心特别大,青春的荷尔蒙作祟,不安于室,狂躁轻浮。我又是东北人,东北人都爱热闹,爱吃吃喝喝唱唱歌。结婚前,如果有一帮狐朋狗友在外面聚会,只要一个电话,就算天崩地陷我也会马上赶过去。

去的地方大多是夜场,灯红酒绿,环境嘈杂,一片呜嗷之声。在那里你叫个人名都得扯着嗓子喊,更别提吐露心声了。现在回忆起来,无非是少年的斗胜心吧,看谁能把谁喝倒,结果大家一起倒了,醒来还觉得是生死之契的哥们儿。

一旦结了婚,生活和眼光都有新的变化。婚姻是一个仪式,是男孩和男人之间的分水岭,等你有了稳定的家庭生活,再有个孩子,一切就更不一样了。现今的生活看起来平淡,但内在扎实,滋味也更丰富。有闲时还会和老朋友们聚会,但会选在餐厅,大家吃着菜,喝点小酒,轻松地聊点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这样一种轻松愉悦平静才是我想要的。

“婚姻要经营”,别以为这句话很空泛。其实世间所有的真理都差不多,每一句都因为被重复了千百遍而听起来乏味俗套,其实却是最直白最有力的真实。

早年我学表演,老师跟我讲要观察生活。说实在的,那时候我也就是一听,后来当我真的开始越来越懂演戏是怎么一回事时,我就开始观察生活,把生活中碰到的有意思的人和事,化在我演的戏里。

经营婚姻其实也是观察生活,始终让自己保持一个“不饱和”的状态,像海绵一样不停地从生活、从他人那里吸收有益于婚姻的成分,然后把这些养分用在你自己的婚姻当中。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除非少数那种真的没找对人结了婚还各怀鬼胎的,否则哪家两口子不是一心一意从谈恋爱到结婚过日子走到一起的,谁想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过那不好的日子、非要闹得鸡飞狗跳啊?可是现实生活中还真就有两人结婚前特别相爱,恨不得为对方把命都献上,可一结婚就完了,走进“坟墓”了,日子还真就过得鸡飞狗跳的。为什么?我觉得多半是两个人没有互相懂得。

互相懂得最难。相爱,有时候是种自然反应,一种生理本能,是天雷勾动地火的一刹那,而互相懂得,才是相爱的人携手走过漫长人生的不二法门,它是一种修为。

做明星的另一半其实挺划不来的,要承受一些因为丈夫的名声带来的种种压力。而且我们这个行业吧,要说钱,永远也混不进最有钱那堆儿里,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中产阶级,跟做生意的老板们没法相比。我们哪有周末呀,也就是看似风光,其实真不实惠。

在我的理解中,每个人的命是不一样的,我特别相信无论哪个行业做得最好的那个人,一定是付出最多的。至于我自己,现在的状态挺好,我很知足。我也在很努力地做,但我不会给自己设定什么特别不着边际的目标和理想,一开始做演员的时候我还想过奥斯卡、小金人,现在一想,那事儿跟中国人也没多大关系。我只要认真地选剧本、认真对待我演的戏,我的努力一定不会亏待我。

人有欲望……正常的欲望是应该满足的,但如果欲望太多、太不切实际,那就是心魔,会使人生病。

6、爱情故事男医生弃医从“绒”与空姐妻子共绘刺绣蓝天

这是一堂关于女工刺绣的讲座,偌大的教室,台下坐着的都是清一色的女生。她们凑在一起饶有兴致地观看现场的刺绣表演。原本以为这样传统的女工活,一定是出自于一个上了年纪的阿姨。但是拨开人群才发现,坐在当中刺绣的那个人,竟然是一个人高马大的时髦男青年。只见他一会抽丝,一会拔丝,很熟练地把一根绣花线分成了16根,台下的女孩子们都惊叹不已。一个大男人竟然能做出如此细巧的手工活!他是谁?他怎么会对刺绣感兴趣?他的手上功夫是怎么练成的?

大学毕业后做了7年的医生

这个男青年的名字叫毕峥,今年36岁,是上海三林绣庄的总经理。说起绣庄人们总是会想到“传统”、“作坊”、“女工”这些词。确实,三林刺绣已经有700多年的历史了,它集合了中国四大名绣的精华,同时创造了自己的地方绣技艺。上世纪80年代,绣娘们用灵巧的双手绣出了西哈努克亲王的服饰、里根总统的被套、伊丽莎白女王的睡衣……这些刺绣的作品都成为了价值连城的宝贝。很长时间来,绣庄的辉煌都是由女人们创造的,但是到了21世纪的今天,一个年轻的男人成为了绣庄的庄主,这也算是一种突破和传奇。

其实,对毕峥本人来说,这样的经历又何尝不是人生的突破和传奇?几年前的他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放下手术刀,拿起绣花针……

1996年,毕峥从上海医科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五官科医生。他很喜欢自己的工作,也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哪怕是一个普通的缝针,也要尽量追求完美。医生的工作总是忙到没有时间观念,遇上值班,毕峥要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看100多个病人。但是再怎么辛苦,毕峥也没有退缩,当看到病人康复的时候,心底里的成就感就把所有不满的情绪都冲走了。他就这样一直坚持着。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在工作第7个年头时,毕峥结束了自己的从医生涯。

那天下午,毕峥正在给病人看门诊,身后传来“砰”的一声巨响,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一位70多岁的老人倒在五官科门诊室前,面色发紫,嘴里满是白沫和鲜血。他身旁的老伴不知所措地大呼“救命”。 情况危急,毕峥当机立断决定用人工呼吸。面对老人满口的白沫和鲜血,他没有一丝犹豫和嫌弃,直接进行了口对口的抢救。几分钟过去了,老人的口鼻终于能呼出游丝样的气息了,毕峥赶紧让护士为老人吊上生理盐水,送到抢救室。 一阵紧张有序的抢救后,毕峥长长舒了口气。

可是,让毕峥怎么也没料到的是,这位老人的家属几天后向医院提出“医疗事故赔偿”。原来,老人患有糖尿病,那天护士错把生理盐水写成了葡萄糖,老人就因为并发症去世了。病人家属怪毕峥不该随便给老人治病,他们认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毕峥解释了很久,还是无法摆脱他的“罪名”。这次意外的“打击”让毕峥有说不出的心寒。整整7年,他都在不断地追求工作上的完美,尽心尽力地为病人着想,可最后的结果却是这样。毕峥沮丧极了,他不得不重新考虑未来的人生方向。

俗话说,男人三十而立。当时的毕峥已经结婚生子,他要承担的责任更大了。医生的工作每月只有两三千元的月薪,这些年来他的收入一直没有妻子的多,这多少让他觉得有失面子。而且医生这工作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多了,以至于没有时间陪伴妻子和儿子……既然现在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机会尝试下新的生活方式呢?几天后,毕峥交了辞职信,在主任惊诧的目光中离开了医院。

拼事业大男人拿起了绣花针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毕峥离开的时候是满腹的胸怀壮志,可真的事到临头,要为生计奔波的时候,真是身心疲惫。他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医疗器械的销售代表,这恰恰和做医生时来了个身份颠倒,变得要看别人的脸色,要讨好别人办事了。为了打开郊区医院的销路,毕峥每天花4个小时在来回的公交车上,再花一个半小时在等医生的接待上,然后用自己的智慧和厚脸皮,在最短的两三分钟时间里和人家套近乎、介绍产品。好在毕峥的骨子里有股闯劲,而且他的心态调整得比较好,他自我安慰: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现在的情况只是一个过程,不会是最终的出路。

2005年秋天,毕峥和朋友们在一起聚会,他们都说毕峥下海后的变化很大,变得越来越有经商头脑了。一个朋友提议说:“听说浦东新区成立了一个三林绣庄,他们正在招总经理,我觉得你倒是挺合适的。”堂堂一个大男人跑去绣庄做总经理,这个建议听上去有点可笑。

回家后,毕峥和妻子开玩笑地说起这个事情,没想到妻子的一句话点醒了他。“你不是蛮喜欢这些美术手工的东西吗?可以尝试一下啊。”确实,毕峥从小喜欢画画,也有一点美术的功底,再加上他曾做过医生,是个心灵手巧的男人,刺绣也未尝不可。毕峥还想起来,他曾经在朱家角买过两幅刺绣作品,现在还挂在客厅的墙上。买的时候价格很便宜,没想到买回来后,家人和朋友都说好看,摆了几年后发现,现在的手工刺绣越来越少了,这两幅画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了。联想到朋友的建议,再出于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出于对三林刺绣未来的看好,毕峥决定做一次尝试,说不定这就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

几天后,毕峥来到了浦东三林文化艺术中心,令他欣喜的是,之前的销售经历让他轻松地通过了面试。但是这欣喜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走马上任的那天,毕峥才知道原来自己接手的是一个空壳子。三林绣庄还在筹备阶段,要员工没员工,要产品没产品,要制度没制度,什么都要他亲力亲为,接下来是漫漫征程啊。

第一天上班,毕峥坐在办公室里,千头万绪不知该如何下手。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他从来没刺绣过,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更不知道如何来营销。新成立的绣庄没有样品,毕峥想总不能就这样在办公室里呆着吧。于是,他亲自到附近居民家里去收集了许多民间刺绣作品,然后在办公室里揣摩,但是看来看去,这些东西都过于陈旧,不是他想要的。毕峥又想,苏州有中国著名的苏绣,可以到那里去考察一下市场。可没想到,到了苏州,那里满大街的都是价格低廉的仿制刺绣商品,什么手帕、雨伞、睡衣、钱包……没有一件是他需要的。回上海的途中,毕峥的心情像是被吹落的树叶,信心全无。

三林刺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它的市场卖点在哪里?毕峥请教了设计师。原来三林刺绣的历史是很悠久的,它延承的是“顾绣”,好的刺绣品采用1/96cm的线,纤细得只有在阳光下某个特定角度才能看清,一幅画要花费绣娘近两年时间……毕峥很受启发:三林刺绣其实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它包含了一种传统的文化和工艺,绝对不是街头巷尾小摊贩上的那些仿制品。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要了解和熟悉,然后才能去开发和经营,才能为公司赚到钱。

于是,接下去的3个月,毕峥白天跟着绣娘学刺绣,晚上研究中国传统刺绣的历史资料。经过一段时间的补习之后,他掌握了刺绣的所有工艺,手拿绣花针,他也能绣出一幅幅精美的图案。当然,通过这样的尝试以后,他才真正体会到三林刺绣的珍贵之处,它的每针每线都包含了绣娘们的心血。

年轻的男“庄主”一炮而红

上任一个月后,三林绣庄受到上海民族民间艺术博览会的邀请,需要准备作品参加评选。毕峥告诉自己一定要打响第一炮,让绣庄来一个“开门红”。整整一个星期,毕峥和设计师两人苦思冥想。毕峥觉得一定要有新的创意给三林刺绣注入活力,“有没有可能将苏绣和顾绣相结合,绣一幅镂空的龙?”年轻人到底是年轻人,毕峥的想法一下子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设计师拍手称好,连夜赶出设计稿。

7、爱情故事老有所依:丈夫的伦敦老房东变成了公公

意外!

帅小伙子相亲带着个洋老头

“你下午不是要去相亲吗?”母亲问道。

“相亲?”听到这里,曲丽媛迅速坐了起来。快28岁的她漂亮能干,因为忙于工作,她的终身大事一直没有解决。眼看着身边的闺蜜们都有了另一半,她开始接纳相亲这个事了。

10月27日下午4点,曲丽媛提前半个小时来到约定好的餐厅。挑了一个光线不太好的角落,以此来掩饰自己的紧张。

5点钟不到,一个高高帅帅的小伙子微笑着向自己走来,再一仔细看,“高富帅”边上还搀着一个乐呵呵的洋老头子!“我是宋扬,请问你是曲丽媛吗?”曲丽媛点了点头,心中叫苦:我的天,难不成相亲还带个“陪审团”?看出了曲丽媛眼里的惊讶,扶着老人坐下后,宋扬说:“您别见外,这是我的朋友,叫汉斯,他一个人在家我担心,才把他一起带来了。”汉斯微笑着说:“Hello!”担心老人饿了,宋扬叫了郑州烩面、牛排,满满地摆了一桌。看见汉斯用叉子费力地卷起青菜鸡肉,宋扬主动帮老人切好,边切边介绍他和汉斯的关系。

1999年宋扬去伦敦泰晤士河谷大学学习企业管理,刚到伦敦的第三天就遇了汉斯。那年汉斯66岁,是旅居英国的瑞士人,见宋扬迷了路,他向宋扬介绍了周边环境,还邀请宋扬到他不远处的房子里坐坐。老人终生未婚,没有子女和亲人,独居在政府的廉租房,属于孤寡老人。宋扬觉得老人很孤独,就经常去帮老人料理家务。“后来我们住在一起相互照顾,多亏汉斯帮了我,我在伦敦留学的8年时间很顺利。”

“你现在和老人家在一起生活?”宋扬独特的留学经历让曲丽媛很好奇。“是的,2008年我要回国工作,放不下他,他也愿意来中国和我们一起生活,我就接他来了。”见曲丽媛感到好奇,他继续解释:“其实,我从小就跟奶奶生活在一起,我对老人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以后,就是我成家了,我也不会不管汉斯,我要像灯火一样,陪伴老人度过最后的时光。”

一顿饭,宋扬很绅士地照顾着曲丽媛,话题却都围绕着汉斯。曲丽媛发现,眼前的老人虽然已经快80岁了,但衬衫笔挺,彬彬有礼,和宋扬对视的时候,像个孩子一样。

独特的相亲方式,让曲丽媛对宋扬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她要迅速了解下这有意思的爷俩。回到家打开电脑,输入宋扬汉斯,曲丽媛发现,自己相亲的小伙子真不简单!

2009年1月的一个晚上,汉斯在卫生间跌倒了,一家人手忙脚乱地把他送进了医院,经过检查,原来,由于汉斯双眼白内障增生严重,左侧股骨头已经出现坏死,跌倒后,如果没有人照顾,生活自理都有问题。在郑州市骨科医院,宋扬一家人花了六万多元给汉斯成功做了手术。住院三个多月来,宋扬每时每刻陪护着他。

见宋扬累得有些浮肿,曲丽媛主动去照顾老人,相处的时间长了,对方的好感迅速升温。看着曲丽媛在病床前忙前忙后,汉斯感动又有些担心。“宋,你要是结婚了,会不会不要我了?”汉斯小声和宋扬说着,眼里满是忧虑。

“不会的,我们一家人都会永远和你在一起,你忘了我们漂洋过海的承诺了?”看着病床上饱经沧桑的老人,多年来相互照顾的一幕幕像电影一样浮现在宋扬眼前。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老人安享晚年!曲丽媛的父母得知女儿结婚后还要继续照顾汉斯,有些犹豫。但看到他对一个异国他乡的老人这么有责任有爱心,他们又觉得把女儿交给这样的男人放心。

佩服!

快乐洋公公心里不长皱纹

有了全家人的照料,老人恢复得很好,半年后就可以爬楼梯了。2009年10月,宋扬贷款买了一套高层电梯房,和曲丽媛办完了婚事。得知要和宋扬继续住在一起,汉斯非常高兴。

搬家的时候,曲丽媛打扫卫生、整理东西,发现丈夫给汉斯的房间准备得非常周全,什么东西都不缺。“我看啊,你对自己的爸爸都没有这么仔细呢,给汉斯准备得这么周全,他都能‘拎包入住’了吧。”曲丽媛的话醋意浓浓的,对与这一老一小两个男人的相处,曲丽媛既期待又感到有些担心。

真的在一个屋檐下,曲丽媛发现,汉斯对宋扬极度“依赖”。每天,宋扬都要在汉斯的目送中下楼上班,连看杂志,他都要把自己觉得好看的地方折好,等宋扬下班回来,一起分享。有时,宋扬下班晚了,汉斯还会打个电话问上一番。宋扬一进家门,汉斯就成了“老尾巴”,宋扬走到哪他跟到哪。就连晚上曲丽媛和宋扬在客厅里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汉斯也会坐过来,紧挨着宋扬。宋扬也感到很奇怪,问老人:“你的屋子里也有电视啊。”“但是屋子里没有你!”老人的回答倔强又可爱。

在这个家中,宋扬和汉斯到底是什么关系?是爷爷和孙子吗?有一次,曲丽媛问宋扬,宋扬翻译给汉斯听,汉斯笑着上前搂住宋扬肩膀说:“不,不,是朋友,最好的朋友,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人,是一家人。”

小区的中心有个广场花园,汉斯站在楼上,就能看到花园里来回奔跑的孩子们,眼睛里满是羡慕。害怕不会说汉语的老人走失,宋扬或是曲丽媛常常只带老人在花园里走走。一天,汉斯禁不住下午阳光的诱惑,自己下楼,坐在小区花园的台阶上,高兴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在伙伴的怂恿下,壮着胆子向汉斯走了过来。“嗨……”,他用生涩的英语和汉斯打了声招呼。“嗨!”见有人主动和自己说话,汉斯高兴地拍了拍旁边的台阶,小男孩就地坐了下来。一老一少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小男孩边挠头边用并不流利的英语和汉斯聊着。“快来,快来,瑞士怎么说?邀请怎么说?”小男孩很快搬来了几个“救兵”。几个孩子和一个外国老头的聊天,很快就吸引了很多邻居。

晚上6点,曲丽媛下班经过广场花园,远远看见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在一起。有的孩子半个身子已经探进去,伸着脖子,十分专注,人群里还不断地发出惊叹声。是不是有人突发疾病了?护士的职业敏感性让曲丽媛三步并做两步上前去。拨开人群一看,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们七嘴八舌地围住了汉斯。汉斯站在中间和几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简直是“舌战群儒”!每个孩子都为能和汉斯说上几句简单的英语高兴。“到我了,到我了。”说不上话的孩子挤着走上前,红着脸用手不停地比划,挤出单词开心又兴奋地表达着!汉斯侧着只有一只能听见声音的耳朵,面带笑容,专心致志地听着,有的时候,和声音小的孩子几乎头贴着头,脸上却显出了不一样的满足。

8、爱情故事分分秒秒的爱情

她初见他,如但丁初见贝德丽采,刹那间就喜欢上了。媒人说得不错,他果然是貌似潘安,远远地看去,有点仙风道骨。

而在他眼中,她是太平常了,穿青色的布裙,平常的人平常的貌,显眼的是那一头长发,又黑又亮。他看出了女孩眼中的喜欢和惊叹,这早已习以为常,他身边的女孩总是这样。他早习惯了女孩子的喜欢,所以也就越来越挑了,不是环肥就是燕瘦,但媒人说,这个女孩子不同,像简·爱一样,又温柔又才情横溢。

是听了这个,才来相亲的。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来相亲,这是什么年代了?是女孩看上了他,托了人家,但媒人没有说破,只说给他介绍个好女孩,绝对和他以前的女友不同。

确实不同。她总是穿素色的衣服,把头发弄得像清汤挂面,妆几乎是淡到极点,没有那些花哨的首饰,让人觉得寡味得很。他极少约她,约了也是迟到,总是迟到,而且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说得无精打采,他是不想再和她谈下去了。

因为不心动。

但是,雨潇潇的晚上,接到她的电话,“我听到雨滴声,不禁想起一个人来,那个我喜欢了好久的人,于是我写了好多情诗给他,像少女时代的李清照一样,真是早也潇潇晚也潇潇。”他听了,心一动,没有女孩子给他写过诗,都是电话和邮件,空洞得不可触摸。

果真收到了她的情诗。白纸黑字的,像她的人,素素的,他看了,有点热血沸腾,便约了女孩子看电影。

他照样迟到,甚至不知道电影的名字。女孩坐在黑暗中,脸上有眼泪,他假装看不到。电影看得心情寡淡,他不懂得女孩为什么会哭,也许女孩就是这样,容易被这些虚拟的情节所打动,屏幕上是黎明和张曼玉,两个人在街头遇上了,然后是邓丽君的老歌《甜蜜蜜》。他前面没看,因为来晚了,来时电影就快完了,所以就更不明白女孩的眼泪,还以为是他来晚了女孩伤心呢。

他想,这算他的恋爱吗?为什么没有那种轰轰烈烈的感觉?于是他依旧是迟到,甚至有些习惯了让她等待,女孩给他写了很多情诗,他都有些厌倦麻木了。但女孩依然热烈地爱着,他过生日的时候,女孩在一个酒吧里为他订了生日宴会,请了很多朋友,但是他却仍旧迟到。等他去了酒吧,老板说,人早走了,只留下了那个生日蛋糕和给他的生日礼物。女孩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块极其精美的瑞士手表,还有一张她留下的纸条是你习惯了迟到,还是习惯让我等待?也许我真的爱错了,我不愿等待一生。再见,我的爱。

就那样结束了一场爱,多年之后他总会想起这个女孩,其实他是一个爱情的迟到者,要再找那样纯粹的爱再也没有了,他的爱是走一路丢一路。

后来,他偶尔也看到了《甜蜜蜜》,这次是他一个人从头看到尾,看到最后,他觉得脸上湿湿的。他也哭了吗?那时,他终于懂得了女孩黑暗中的泪水,可惜太晚了。最终他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但女孩和他当初的毛病一样,永远地让他等待,永远地迟到,所以,他很快地和女孩说了再见。

如果真爱一个人,就不会让他等待,而是分分秒秒都想和他在一起。他也终于明白当初那个穿青色裙子女孩的苦心,明白她为什么送一只表给他。因为爱情是和时间紧密相连的,为了爱你,可以等上千年,可是,如果不爱,再等千年也是枉然;如果爱她,让她多等一秒都是心疼,如果不爱,才会让她望穿秋水。但是,他知道,自己明白得太晚了,那个穿素色衣服的女孩子,那个惟一给他写情诗的女孩子,已经永远只能在他的梦里了。

9、爱情故事放手也是爱


十年有多久,一个女人能有几个十年,一个女人把自己最宝贵的十年给了一个男人意味着什么。

楚楚是我同事的朋友,那天她打电话来时,我们都在旁边,放下电话同事给我们讲了她的故事。

楚楚跟我一样大,经历的事情比我多。她十年前爱上了她爸爸的同事,她爸爸的同事是看着楚楚长大的,很喜欢楚楚,可那种喜欢只是长辈的喜欢。

长大后的楚楚,越发漂亮,她找到她爸爸的同事:“从现在起,我就可以不叫你叔叔,我长大了,我可以爱你了”

这其中经历了好多事,同事都没给我们讲,她只说,后来那个男人真的为了楚楚离了婚,前妻留下了两个双胞胎儿子走了,两个孩子让爷爷看着。

他俩在一起十年,一直想结婚,可楚楚的父母就是不同意,一直拖一直拖,他们分开过,复合过,谁也离不开谁

楚楚明年三十二了,她妈妈以死相逼让楚楚和那个男人分手,谁也不原意把女儿嫁给负担这么重的家庭,两人一起求的父母,被楚楚爸爸打了出去。

同事问楚楚:“那你怎么想”

楚楚说:“我也不知道了,我爱他,可是路很难走,想离开,可也不是那么简单”

我问我同事:“楚楚图那个男人什么,钱、权、地位,可那个男人什么也没有”

我同事说: “一个女人能爱他十年,已经不是图他什么东西那么简单的”

唉,其实我也能理解楚楚的心,同样是女人我能体会到她的心情,一个女人把宝贵的年华全部毫无保留的都给了这个男人,满满的爱谁也代替不了,也没有人可以代替,走了这么久,累了这么久,不是说放下就可以放下的。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说爱能让一切变得都微不足道,可这毕竟不是常事,楚楚一年比一年大了,她还有几个十年可以挥霍呢,父母都是为她好,也想让她嫁给自己爱的男人,可负担太重了,如果真的能坚持下来,那是多大的忍耐。

我想楚楚会明白父母的苦心的,给她点时间吧,一切会好起来的。

10、爱情故事出轨

放下电话,得知他马上要来看我的时候,心里直嘀咕:这小子突然彗星般光临,瞅着吧,准没好事!

小叔子大概有一年多没登门了,因为他知道,我从心往外讨厌他!这小子贼不着调,有份挺不错的工作,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对付着,压根也没放在心上。三十来岁的人,动不动开着公司小车,跟一帮狐朋狗友鬼混,一整没影了,老总是我的朋友,若不看在我的面子大,肯定不会睁一眼闭一眼,早叫他滚蛋了。

更可气的是,一个小车司机也满身当领导的派头,兜里仅有几枚钢蹦,却一副大款的甩头,自以为娱乐明星般的风流,绯闻缠身,四处留情,身边临时小二、小三走马灯似的换,说出来不怕您笑话,光编外侄男侄女冒出好几个了,不知道的捏?

可怜我那小嘴巴巴地能说会道的妯娌小芳,连哭带闹几通之后,实在招架不住接二连三的打击,无奈之下,杀猪不死--蔫退了,离了婚,带走了冰雪聪明又俊美异常并且十分可爱的宝贝大侄儿。据说前些日子,还有个昏了头的大学生,未雨绸缪,求她照看一下未来的宝宝,很可能是大侄儿的弟弟。

更可怜我那老实巴脚、本本份份一辈子的公公婆婆,气脉心邪再加急火攻心,一个脑栓,坐在轮椅上望天,不再去思、去想; 一个干脆驾鹤西去,进了天堂,从此眼不见心不烦,摆脱了锥心的悲伤。也许,他们做梦都未曾想到,当年不顾一切生个老丫的愿望,老天竟赐给他们一个为其操碎了心的孽障!

因此,我不止厌烦他,可以说,还有些恨他!“哇!…….啧、啧……”,他夸张地惊叫一声,搓着手,围着我转了一圈,上下打量:“嫂子还那么漂亮,咋保养的呀?啧……这身材……”。

“少忽悠,有事快说!”

他干咳两声,低眉偷瞥我虎着的脸,嗫嚅着:“……嘿嘿,有事求嫂子……只有嫂子能……能帮我……”。

“做掉?求我劝人家做流产?”我冷笑,气得声音有点抖。反问他,“你没病吧,为什么只有我能帮你?你咋知道,我会管你这些破事情?没功夫,你走!”我打开房门。

“这个忙你一定会帮,她,她是你朋友,嫂子!”

“谁?我的朋友?!”

“……”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颓坐在沙发上,半晌才回过神来:

“天哪!她离婚,打算跟你?”

“嗯!”

“你,你是喜欢她的钱吧?”

“什么话,我没钱吗?”

他目光闪烁,看似诚恳状,随手拈一颗鲜红的大樱桃咬进嘴里,叭哒着,然后吐出上面残留几丝淡红果肉的裸核儿,连同手中细茎,丢进面前玻璃烟灰缸。



两个女人,面对面坐着,矜持、雍容。秘书走出去,轻轻带上房门。巴西咖啡袅绕的苦香,溶解了我们刚见面时的不自然和即将捅破那层隐私带给她的尴尬。一下午促膝长谈,往事如烟,我们仿佛追回了远逝的日子,沉浸其中,品味着那年那月的苦辣酸甜:闺中的亲密无间,校园里的浪漫,当年创业的艰难。

“他还好吗?”想到我们那位戴副深度近视眼镜、文质彬彬的同窗--她的丈夫,我轻声问。

“喔--很好。他下月末回国。孩子也适应了那边的生活。”她正凝视着杯子上的丘比特图案出神,抬脸瞥我一眼,慌忙躲开我的目光,低声回答。一抹愧疚的红晕飞上她白皙的面庞。

小叔子风风火火闯进来,看到我已经在这里,故作惊异:“咦!什么风把局长夫人吹来了?”他偷觑一眼上司脸色,扭头冲我挤了挤眼晴。

过去只以为,他仅凭高挑的身材、俊爽的面孔佐以巧舌如簧的甜言蜜语,着实迷惑征服不少年轻女性,真没想到,他情场作戏的演技,居然炉火纯青。紧接着发生的一幕,不但给我这个阅历颇丰,渐近中年的女人,上了生动一课,他让我感到恶心,更是无法控制的愤怒起来。

窘迫难堪的好友,一改从容自若能言善辩的作风,竟然局促不安起来,她低着脸,吞吞吐吐、字斟句酌地表明了态度及决定,时不时拿眼角瞄下他的反应,生怕给情人造成伤害。

“……什么?做掉孩子,翻过这页,到此为止!?”他勃然变色,像头暴怒的野兽,压低了声音,咆哮道:“好狠心的女人!那是我俩的骨肉--我们的爱情结晶啊!--难道往日的真情痴爱都是假的么?”

他端正的面庞扭曲着,那痛心疾首的样子,感动得我那位傻姐妹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看得我目瞪口呆。

假如,我没瞥见这小子背着他心爱的女人,抛给我一个得意的鬼脸,假如,他不画蛇添足般要推窗跳楼的过份,假如,没听到睿智聪敏的好友,撕心裂肺的爱情表白,我也许为他们坚贞不渝、视死如归的浪漫爱情,感动的一塌糊涂,一掬同情之泪。

可我已幡然意识到,这是小叔子导演的一幕闹剧时,我愤怒了:为被愚弄的朋友,为被男人愚弄于股掌之间的女人!我冲了过去,拽开嘤嘤而泣、面色惨白的她,猛地打开窗,厉声喝道:“跳啊!跳!若是真男人,你就跳下去--证明你舌头卷着的真爱!跳哇!怎么不跳?假的吧,你这混蛋!竟然……!”

“嫂子!……”

“小叔子!我是嫂子,可也是女人!--你,啊呸,不配谈爱情!”

他悻悻地摔门而去。

我笑,笑得满脸泪水

11、爱情故事补心

从叶小曼走进服装店那一刻起,就有一双眼睛一直在追着她看。那是一个跟她年龄相仿、很帅气的小伙子。

叶小曼下意识地拽了拽衣角,她知道他是在看她白T恤上的那块浅黄色的斑点。那是她上实验课时,同寝室的吴月儿不小心给她撒上的药水。她洗了无数遍,颜色虽然不再那么深,可依然还是很明显。吴月儿告诉她,在这条街上有一家服装店能给衣服翻新,她就来了。

小伙子走到她旁边说:“你这件衣服是新的吧?真可惜,用不用我帮忙?我叫陈默,是这家服装店的老板,我能使这块黄斑消失。”说完从架子上拿下一件新T恤,让叶小曼去试衣间换下来。

叶小曼走进试衣间换下自己那件T恤,陈默则拿着T恤走进一间屋子。就在陈默关门的那一刻,叶小曼有些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听一个陌生人的话?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半个小时后,陈默走出来把那件T恤还给叶小曼,微红着脸说:“对不起,我的织补技术差了些。”叶小曼惊讶地看着T恤上多出来的一个红色的心,浅黄的斑点被心形的红布遮盖住,虽然缝得有些难看,却并不影响衣服的美观。她微微一笑,问道:“多少钱?”

陈默说不用钱,自己只是帮忙。因为要上课,叶小曼说了声“谢谢”后便离开了。

晚上,叶小曼把衣服上的红心拆下了,重新缝了一遍。叶小曼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母亲没有工作,在马路边摆了个小摊子,靠给人织补供叶小曼上学,母亲经常把活儿带回家干,叶小曼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也学会了织补,技术一点也不比母亲差。

同处一个城市,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不会相识;可一旦认识了,也许很快就会再相遇。周末这天,叶小曼被同学们拉着去家教市场找工作。

“这么巧?”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陈默,陈默看着她T恤上的红心,惊讶地说:“这是你重新缝的吗?”叶小曼微红着脸点了点头。

陈默看了看四周说:“你在找工作?不如给我干吧?服装店附近有好几所大学,常有学生拿着开线或刮坏的衣服来问能不能织补。每件衣服我会给你提成。”

傍晚,陈默真的拿着两件要织补的衣服来找叶小曼,说自己会抽空来取。只用了一个晚上,叶小曼就补好了两件衣服。两天后,陈默来取时又拿来了两件。

后来,陈默每隔一两天都来给叶小曼送衣服织补。有时甚至只是掉一个扣子也要算是一件,叶小曼不满地抗议,陈默便笑笑说:“现在不会钉扣子的人有很多,总不能穿着没有扣子的衣服吧?人家不在乎这点钱,你难道还嫌钱咬手不成?”不过,让叶小曼奇怪的是,陈默总是把衣服给她送来,不让她去店里,叶小曼曾好奇地问过,而陈默总是把话题岔开。

月底,陈默把织补挣的钱全给了叶小曼,见叶小曼有些诧异,他解释说自己卖服装的钱足够花了,这笔生意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

叶小曼问:“你为什么这样帮我?”陈默憨憨地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叶小曼突然感觉有些失落。在这些天的接触中,叶小曼已经喜欢上了陈默,她认为陈默也是喜欢自己的。

第一次挣到钱,叶小曼高兴地拉着吴月儿去逛街,逛了一下午,最后只选一个男式T恤。回学校的路上,吴月儿不满地唠叨:“你怎么买了件男式的,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叶小曼笑而不语。

晚饭后,她拿着T恤去服装店找陈默。店里只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陌生女人。女人得知她的来意后告诉她,陈默只是她请的店员,五点就下班了。

叶小曼呆住了,陈默是骗子?回到宿舍后的叶小曼越想越生气,拿出剪子朝新买的T恤狠狠地剪去,她最恨男人的欺骗……

后来,陈默打了好几个电话她都没有接。渐渐地陈默似乎明白了什么,不再打电话了。

这天,吴月儿突然告诉叶小曼陈默离开了这个城市,叶小曼惊讶地问她怎么知道陈默。吴月儿笑着说他们是老乡。一次他来学校找吴月儿时,看到叶小曼并喜欢上了她,他让吴月儿介绍。吴月儿知道叶小曼因为母亲的关系,不喜欢和男生交往,便想了个办法让叶小曼主动去找陈默,叶小曼白T恤上的药水其实是吴月儿故意洒上去的,陈默怕叶小曼不接受他的帮助,便装作服装店的老板……

那些日子叶小曼不知道是自己怎么过来的,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她才从伤痛中慢慢走出来。两年后,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被当地一家大医院录用。有了工作便有了钱,她买了好多衣服,但是,那件补着红心的白T恤,她一直留着,还有那件被她剪坏的男式T恤。

一个偶然的机会叶小曼认识了晚报的编辑晓新,鬼使神差地把自己这段故事讲给了她,晓新便把这故事写出来发在了晚报上,文章的最后写道:“那件补着红心的T恤她一直留着,希望有一天,它能找到它的主人。”

文章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也使叶小曼多了不少的追求者。有些人甚至找到了她的办公室,弄得她工作都无法做了。无奈之下她报了一个旅游团,出去躲了几天。

回来上班的第一天,刚走进办公室就有人告诉她,最近有一个男的天天上午来找她,说是来要他的东西。叶小曼有些纳闷儿,自己欠了谁的东西?正琢磨着,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来取我的T恤,补着红心的那件。”是陈默!叶小曼看着他,话未出口眼泪先流了下来。

陈默看到她哭了,顿时慌了:“对不起,我是不是来晚了?我刚从外地回来,看到报纸上的文章后就来找你,来了几次你都不在。对不起,对不起……”

叶小曼含着眼泪笑了,她从包里取出那件T恤,一年来,她一直把它带着身边。陈默的眼圈也红了,他把叶小曼轻轻拥入怀里:“谢谢你,补好了我的心。”

12、爱情故事安公子妙赚丑奴儿

四月十五这日,连州城的棠院里海棠大盛,娇美异常。到了晚上,一年一度的“海棠社”开始了,皎洁的月亮升起,连州城的文人陆续来到棠院,甚至外州县的人也慕名而来,一边欣赏海棠,一边感怀吟赋。

安在邦去年秋闱高中第一名,他在莲亭占了一桌,桌上放的是十年的美酒,只要谁有妙联绝对,便可饮酒一杯。等到月上中天时,安在邦已喝得微醺,就在他把又一杯酒送入口中后,酒杯不稳滚落在地。见此情景,他随口吟出一句:“月上海棠,安公子醉掀荷叶杯。”

在场的人却无一人能对出上联,此联妙在用了三个词牌名,更兼入情入景。良久仍没人能对出,安在邦于是押下彩头:“如有人对出此联,酬银一百两!”众人也跟着添彩,眼见得案几上的银子越来越多,有的摇头晃脑,有的高吟低哦,却仍没人能对出工整的上联。

这时,一棵海裳树下踱出一位书生,他把荷叶杯从地上捡起,放在几案上,朗声道:“鱼游春水,丑奴儿巧接青玉案。”安在邦一听,歪歪倒倒地凑到书生面前请教,书生连退好几步,站定后说:“在下小字‘丑奴儿’。”安在邦虽醉,那一瞬间却已闻到书生身上一股似花非花、比海棠还雅致的清香,便抱拳道:“真是妙句天成!”他叫人把银子包好,恭恭敬敬地奉上,丑奴儿接过,一笑而去。

安在邦目送书生走远,转头询问众人有谁认识这位书生,却无一人识得。

安在邦从小被人众星捧月,一颗心早已飘飘然,自以为自己便是天下第一。经过棠院这一对,他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再不敢骄狂,潜心苦读,期望京试能够一举成名。

上京赶考的头一天,安在邦天未明就到崇明寺拜佛上香。崇明寺在连山最高峰,传说一高僧曾在山上得道,所以灵气很重,求佛最宜。中途,他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歇脚,却闻得一股香气飘来。四下一看,一个姑娘背着药篓采药下山,面目似曾相识。他心一动,吟出一上联:“静有清香,知音可喜石无语。”那采药姑娘冲他一笑,从路旁顺手折一朵花掷给他:“喧无闲调,故旧因缘花有心。”

安在邦上前深深一揖:“在下安在邦,上次姑娘赐教,令我久不能忘,姑娘高才,小生万不能及。”姑娘大笑,她拿出一方手绢擦擦额头的汗:“安公子眼睛可真厉害,但我哪是什么高人,只要不像你那么酸就好!”原来她就是丑奴儿。看到安在邦有点窘,她又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摆摆手,说还要去采药,就不奉陪了。安在邦追了几步,问姑娘住在哪里,丑奴儿头也不回:“有缘自能相见,无缘问也枉然。”安在邦眼巴巴地望着姑娘转入另一个山头。

安在邦京试得中进士第三名,经过几日的夸官游街、拜师会友后,皇上召见了安在邦,递给他一封密函,安在邦打开一看,原来是连州出了反贼,他们杀了朝廷命官,扬言要反了朝廷。皇上说:“如今国家内忧外患,安爱卿是连州人,朕命你回到家乡处理此事,速速平息叛乱。”

安在邦领旨回乡。只见连州城内戒备森严,反贼就驻在城外的山上,敌暗我明,贼兵时不时出来骚扰,官兵出去追击反贼时,到山林里就常常中了他们的埋伏,伤亡惨重,连州太守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安在邦想,如果能招安反贼,这样不费一兵一卒平息叛乱,则民众安宁,国家幸甚。

他把这个想法跟太守一说,太守也抚掌称善,但他思虑一番说,反贼很是残暴,连州县令都被他们砍成几大块,恐怕不会接受招安。再说派谁去招安都不合适,反贼可不讲规矩,谁也不敢冒着生命危险到贼兵那儿去。安在邦拍拍胸脯说自己去,太守面露难色,说万一出了什么事,他可不好向皇上交代。安在邦拿起纸笔,立下军令状,说即便是为国捐躯,也死而无憾。

安在邦只身一人出得城来,便朝反贼驻扎的山上走去。只见山高林密,安在邦一直往前走了两里路,如入无人之地,正当他心中疑惑之际,头上落下一张大网,把他罩住,提到树上吊了起来。

安在邦大叫:“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是朝廷派来和谈的!”林中出来三四个小喽啰,将他放了下来,用一块黑布蒙上他的眼睛,推着他往山上走去。

到了山寨后,安在邦被关进一间柴房,直到晚上,才有两个小喽啰来提他去见寨主。

一进山寨大厅,松明火燃烧的气味直扑鼻端,只见里面燃了好几大堆火,照得反贼手中的刀斧明晃晃的。一个军师模样的人要安在邦把连州城内的驻防情况如实说来,不然,就把他剐了。安在邦傲然说:“我乃诰命钦差,新科探花,岂会受你等鼠辈要挟。你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岂能与朝廷抗衡,朝廷大军到来之时,你们只如蝼蚁而已。朝廷爱惜子民,才派我来和谈,你们还是趁早归顺朝廷,那才是正道。”

正中座位上的寨主冷哼一声,两名手提大刀的反贼顿时虎虎地走近,挥着刀向他头上砍去。安在邦闭眼等死,却听得那刀风从头上划过,头却还长在脖子上。安在邦被吓出一身冷汗,那两名反贼把他架起来,塞进另一个小房间。

房间很精致,里面早有一人,背对着他,说道:“听说你是连州才子,我看像是浪得虚名,我出一上联,如你能对出下联,我便放你一条生路。‘鱼游春水,丑奴儿巧接青玉案’。”安在邦一惊,对出了下联:“‘月上海棠,安公子醉掀荷叶杯’,你是何人?”

只听一阵娇笑,那人转过身来。“丑奴儿!”安在邦脱口而出。丑奴儿在一把虎头椅上坐下,对安在邦交了底,说自己是这儿的少寨主,老寨主就是她爹。他们的山寨本远在两百里之外,到这儿来是为了一份宝藏,他们得到了一份藏宝图,图上指明,宝藏就在连山!

上次,她化装成采药人,遍查周围地势,查明宝藏的具体位置。可被这里的县令发觉了,想把宝藏强抢独吞。这批宝藏,山寨早有安排,要救济当地的灾民,他们那儿已连着三年旱灾,田里颗粒无收,路上已经随处可见饿死的灾民。所以丑奴儿才倾全寨之力,杀了县令,击退官兵。

安在邦说,遭灾后应该由父母官上报朝廷,朝廷会有赈灾物资下发。丑奴儿不屑地说:“朝廷是拨过啊,但一层层雁过拔毛地下来,到灾民手里的就只剩下二两米糠了!”

安在邦细细斟酌后说,他可以把这件事密报给皇上,因为事出有因,只要他们肯归顺朝廷,皇上定会赦免他们的罪过。至于那笔宝藏,就由安在邦监督,由山寨发放给灾民,助灾民渡过难关。这样一来,不用打仗,也免得百姓遭殃,丑奴儿点头同意了。

第二天,丑奴儿送安在邦下山,安在邦临别时,拿出那朵珍藏很久的干花:“丑奴儿,上次你送的花,我一直珍藏着。”丑奴儿一笑:“真是个书呆子!”转身走入山林。

安在邦回到连州,写了一封急件,快马送呈皇上。不久,皇上御批照准,命山寨的人马即刻赶赴边关,为国立功。

取出宝藏后,安在邦赶到灾区,为灾民分发钱粮,而丑奴儿带着队伍赶至边关。

一个月后,安在邦赈灾完毕,回到京城向皇帝交旨,而丑奴儿也班师回朝。皇上问他们是何时认识的,安在邦便将棠院联对的事告知皇上。皇上一听,龙颜大悦:“丑奴儿真是世间的奇女子,安爱卿,你与丑奴儿一个未娶,一个未嫁,就由朕做媒,成全你们这段奇缘吧!”

安在邦与丑奴儿偷偷对望一眼,一个虽是文弱酸气书呆子,却喜滋滋;一个虽是豪爽大方女英侠,却羞答答。他们一起叩头拜谢皇恩,皇上遂命钦天监为他们择日完婚。

婚宴上,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副对联,高高地悬挂在两盏彩灯上,中间横批上写着皇帝御笔题写的四个大字:天作之合。

13、爱情故事爱在忏悔背后(下)

小编为大家带来:爱在忏悔背后(下)

(续)

翌日清晨,我见到了被我整整忽略一个月的小柔,她比以前更加瘦了,脸色也显得苍白。我望着这个一早就来照顾我母亲的女人心痛如刀绞。“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对吗?”我抚着小柔苍白的脸,心里却在责骂着自己薄情寡义。“我昨晚有点失眠所以脸色比较难看,补个眠就会没事的。”小柔笑着道。“你这样会让我很难过。”其实我是希望小柔向我抱怨的,这样可以让我心里好受一些,但她却没有,只是选择默默承受。“对不起。”“傻丫头,你又没做错事干嘛要道歉,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怜惜地将小柔揽入怀中,不让她看到我眼底愧疚的泪水。

因为母亲的病我请了假也关掉了手机,我需要时间去理清一些事情,做出一个不会后悔的抉择。一个是让我怦然心动的女人,一个是让我难以割舍的女人,矛盾的心让我整夜难眠。

想了很多天我决定要忠实自己的感觉,选择叶姿放弃小柔。我知道这样对待小柔太过残忍,却又不得不做出这种抉择。我鼓起勇气决定和小柔摊牌,但怎么也敲不开小柔家的门,我莫名的感觉到一股不对劲,微颤着取出备用钥匙打开房门,屋里静的没有任何生气。我奔到卧室,血腥味立刻占满了鼻息,一阵眩晕,我跌倒在地。颤抖着爬到小柔床前,由她手腕流出的血将雪白的被单染上一大朵鲜红,那红刺的我眼睛疼痛难忍。我紧紧地抱住小柔象是要将她揉进身体里,“柔,你在故意吓我对不对?”我不愿接受小柔就这样离开我,但她的身体却是冰凉的,心也停止了跳动。我的心倏地被什么东西给抽空了,痛得喘不过气,那一秒钟我才意识到我不能没有小柔,对她的爱早已在她第一次为我剥瓜子时就种进心里,只是我一直忽略了而没有察觉到。我真的失去小柔了,一个我深爱却不自知的女人。“柔——,柔——,你回来——。”我终于哭了出来。

小柔枕边放满贴着日期的一瓶瓶瓜子米和一张写着两行字薄薄的纸:因为太爱所以选择用死来退出。祝福你我的爱人,我会在天上为你们祈祷幸福永远。

我在痛苦和忏悔中惊醒,身上的冷汗浸透了睡衣,泪水模糊了视线。我已经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噩梦,只是感觉心如刀割般的痛。我拿起电话拨了小柔的号码,响了很多声也没有人接。小柔躺在血色中的情形又呈现在我的眼前真实的令我心寒,扔下电话,疯了似的跑向小柔家。我轰轰地敲门,没有人应声,我几乎想要破门而入时,门开了。小柔穿着睡衣站在门旁,看到我时有丝惊愕。“你怎么——。”我怕眼前的小柔又会是一场梦,一把抱住她紧紧揽在怀中,唯恐下一秒钟她会化成空气永远的消失。“柔,就让我这么抱着你,抱着你。”我实实在在的感觉到小柔的身体是暖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清晰。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只是个梦,她没有死,活生生的在我的怀里。我喜极成泣,却没让小柔看见我已红的双眼。“柔,答应我,永远都别让我失去你,永远。”小柔温柔地反抱住我以示允诺。“你永远都不会失去我。”我们就这样相拥着宛如拥有全世界一样满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柔,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我吻了吻她清香的秀发。小柔没有回答,泪水滑落在我的心房。“我爱你,嫁给我好吗?”我握着小柔的手单膝曲地。“你确定要娶的是我吗?”小柔的神情让我感觉她似乎早就知道我还有一个叶姿。“柔,再相信我一次,今生我只愿和你相偕到老。”我坚定而深情地告白。“普天之下只有你是不带鲜花和戒指,穿着睡衣来求婚的。”小柔笑了,和我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的甜美。

结婚前我最后一次见了叶姿,她还是美的让人无法忽视。不能否认,对叶姿我依然有感情,可再多的爱也只能封藏在心底,但愿来生能有一个好结果。叶姿和我想象中一样走的洒脱,我的负情并没有让她脸上失去自信的光彩。

我辞了职,一切从新来过。虽然放弃事业上的成就,放弃叶姿,都曾让我失落过,但我从没有后悔娶小柔,因为我不想爱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痛了才来忏悔。。。(完)

爱在忏悔背后(下)

14、爱情故事爱的开机语

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他把一台崭新的迪比特女款手机递到了我手里。凑巧的是,我也给他买了一台迪比特男款手机。爱神迪比特,是恋人的守护者。心有灵犀的感动让我们久久无语。

两人一起给手机设定了开机问候语,他的是:爱是包容;我的是:爱是沟通。爱情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磨难,沟通是手段,包容是过程,快乐就是终点。

知易行难,真正发生冲突时,能冷静下来用包容的心互相沟通的恋人少之又少。所以,多少曾经恩爱的伴侣,就因为一些小事而伤害了感情,甚至分道扬镳。

一天,我们也因为一点小事吵翻了。我等着他道歉,他等着我认错。两颗心在沉默中渐渐失望,并且越走越远。

沉默了两个小时后,我搬出了自己的大箱子。他很惊讶地问:“你要干什么?”

“和你离婚回娘家。”我冷冷地说。

我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地从衣柜里拿了出来,叠好装进箱子。接下来是毛巾、书籍,甚至牙刷,当然还有失落和痛苦。他狠命地抽着烟,不说话。

“把手机也换回来吧。”我把手机递给了他。上一次是心有灵犀的情侣互赠手机,这一次却是决裂前的财产分割。物是人非,两人都有恍如隔世的唏嘘。

关机,取卡,装卡,开机。

嘀嘀,手机亮了,一行开机问候语显示出来:爱是沟通。我的心猛地颤了一下,自己和他沟通过了吗?为什么动不动就要分手呢?不,分手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一种幸福错过了就不会再重来。

我下意识地向他看去,他正泪流满面地看着我,缓缓地把手机举了起来,屏幕上闪亮着四个字:爱是包容。

“对不起,雪心,作为男人我应该更包容你一些的。”他的声音颤抖而真诚。是啊,情人发脾气时噘起的小嘴也是一种美丽,为什么不用包容的心去对待呢?

我哭着扑进了他的怀里,两个人的泪水混合在一起,心也融合在一起。

15、爱情故事“紫丁香爱人”以生命烘托美丽新娘

一对年轻的打工恋人正在深圳市小梅沙旁边的山崖上用手机自拍留影。这时,突然刮起的一阵大风竟将其女友凌空刮起,摔落山崖,让这对相爱的恋人瞬间阴阳相隔!从此,这部定格了女友最后身影的旧手机,成了这个小伙子生命中最宝贵的精神支柱!可谁也没料到,这部弥足珍贵的旧手机,却在这个小伙子做好事时不慎丢失了!

获悉这部手机所蕴藏的凄美故事后,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帮助这个小伙子搜寻它。几个月过去,虽然这部手机未能失而复得,然而,一位天使般的女孩却用她的柔情真爱,为这个凄美故事划上了一个完美的感叹号。

心碎!镜头里的女友跌落山崖

2003年春节后,高飞从湖南来到深圳市南山区一家电子厂打工。很快,他就引起了同厂女孩许仙芝的注意。时年22岁的许仙芝,总喜欢穿一身紫色的衣服,让人感觉就像一朵紫丁香花,是那样的清香宜人。

有一次,两个小偷在厂门口欺负女生,高飞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将小偷赶跑了,但他也因此被对方用砖头砸伤了脚。许仙芝见了,心疼不已,忙前忙后地照顾高飞。一来二去,爱情在两颗年轻的心里开始发芽。

考虑到电子厂的工资不高,想早日结婚成家的高飞便辞职买了辆摩托车,在深圳市里开起了摩的。

然而,问题很快就出来了。那天,两个青年男子叫高飞送他们去皇岗一个较偏僻的工业区。到达目的地后,这两个人却四处东张西望,迟迟不肯下车。高飞察觉到不对劲,便借口在座位下的箱子里拿东西,趁他们下车之际,赶紧调转车头跑了。由于车速过快,高飞在转弯时重重摔倒在地,幸好有巡警经过,才捡回了一条命。

看着严重摔伤的男友,许仙芝联想起最近报纸上经常有摩的司机被劫杀的新闻,她哭着劝高飞重新找份工作。可一心想让女友过上好日子的高飞,总是温柔地说:“亲爱的,我们再干一段时间,等攒够了钱,我们就回家结婚好吗?”无奈,许仙芝只好妥协。但从这以后,高飞每次外出,哪怕再晚归来,许仙芝也会坐在孤灯下等他。

高飞22岁生日到了,许仙芝想到男友每天出车不安全,便决定送他一部手机。为了给男友一个惊喜,许仙芝独自到商场里挑了一款“波导A150”带摄像头的手机。

从这以后,许仙芝每天都要给高飞打几次电话,提醒他别太操劳,注意安全。空闲的时候,他们还会用手机摄像头捕捉对方的笑脸。在欢声笑语中,他们的小日子一天比一天甜蜜。他们约定,再打一年工,就回老家结婚。

雨后的山路有点滑,高飞拉着女友小心翼翼地往上爬。许仙芝指着一块凸出的山坡,要高飞用手机拍下她身后的大海,没想到悲剧就在此时上演了。

为了最大范围地拍摄到大海,许仙芝一步步地往悬崖边退去。可就在高飞按下摄像快门的瞬间,突然一阵狂风吹来,许仙芝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摇摆起来,转而像一片树叶般飘落下去。等高飞醒过神来,追到悬崖边时,女友的倩影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高飞一路哭号着奔下山。20多分钟后,等他在草丛中找到女友时,她早已气若游丝。他慌忙抱着女友跑到马路上拦了辆的士,风驰电掣地向市区驶去……然而,许仙芝最终没能熬到医院。抱着女友的遗体,高飞痛苦万分,他万万没想到,手机拍摄下的那一幕,竟成了女友最后的遗照!

女友就这样离自己而去,悲痛欲绝的高飞常常掏出手机,翻看着女友最后的倩影,流着泪喃喃自语:“仙芝,让你的魂、你的爱和这部手机,永远陪伴着我吧!”

心焦!世上最珍贵的手机竟丢了

此后,这部旧手机在高飞眼里变得弥足珍贵。每天睡觉前,他都要亲吻一遍手机上女友的倩影,说:“仙芝,我们休息吧!”早晨,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情,也是将手机捧在手上,深情地问:“仙芝,你昨天晚上休息得好吗?”这部旧手机成了高飞唯一的感情寄托,他把它当成了女友的替身,绝望的心总算有了些许安慰!

此后,高飞每次出车,都会习惯性地摸摸上衣口袋,生怕不小心将这部无比珍贵的手机给弄丢了。看着高飞每天心事重重的样子,经常在一起跑出租的摩托车司机见了,总是关心说:“高飞,你还是好好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吧,要是有什么闪失,你怎么对得起仙芝!”那一刻,高飞心中猛地一颤:是啊!要是不小心将手机弄丢了,怎么对得起女友啊!思忖再三,他决定将手机连同女友的身影一同珍藏起来,从此不再使用。

然而,出租房里经常有小偷光顾,为了珍藏手机,高飞费尽了心思。一开始,他小心翼翼地把手机放在柜子的最底层锁好,但仍然担心被偷的他,多了个心眼——在手机上捆上100元钱,并附上一封信,详细地说明珍藏手机的原因。在信的末尾,他情真意切地写道:“家里什么东西都可以拿,唯独希望你不要将手机带走!”

即使这样,高飞还是忐忑不安,生怕那些狠心的小偷会将手机带走,所以他每天都要趁着生意空闲时回家几次,在确定手机完好无损时,才重新出门去拉客。

然而,令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2006年10月7日,高飞送一名顾客到“世界之窗”,正准备离开,忽然,他发现路边有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身份证、笔记本,还有两张第二天上午开往北京的火车票。高飞顿时急了,他跑到附近一家电话亭,按照钱包里的电话号码打过去。真巧!接电话的正是失主罗建伟。接到高飞的电话后,罗建伟高兴极了,双方约定在火车站见面。

想到偌大一个火车站,要与失主联系不容易,高飞思考再三,决定先回家,取出那部旧手机用一次,并一再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在手机的帮助下,高飞很顺利地将东西交还给了罗建伟。看着对方如释重负的样子,高飞开心极了,他拿起手机,仔细看了一遍女友生前的照片,才慢慢地关了机,放进上衣口袋。一路上,高飞不停地在心里说:“仙芝,今天我做了件好事,也有你一半的功劳,你的在天之灵也应该感到高兴啊!”

很快,高飞到家了。他下意识地摸了摸上衣口袋,不禁打了个冷战——口袋里空空如也,那部弥足珍贵的手机不见了!高飞连忙骑上摩托车,沿途仔细寻找起来。可是,无论高飞如何仔细搜寻,也没能找到手机。无奈,高飞只好通过公用电话联系罗建伟。心存感激的罗建伟得知高飞为了帮助自己竟将手机给弄丢了,二话没说就打车赶来与他会面。

两人再次见面时,罗建伟发现高飞竟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两眼通红,不停地自责道:“仙芝,都是我不好,不该用那部手机,现在不幸将你给弄丢了!”

高飞的话,将罗建伟彻底弄糊涂了。当他从高飞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得知手机里竟珍藏着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哽咽着说:“高大哥,好人自有好报,你不要担心,手机一定能找回来的!”说完,便和高飞分头寻找开了。

一个小时后,高飞和罗建伟再次碰面了,结果两人都一无所获。看着异常焦虑的高飞,罗建伟突然想到,如果将他们的爱情故事通过短信发到那部手机上,捡到手机的人只要一开机,看到他们的爱情故事,一定会将手机送回来。这样想着,罗建伟连忙编辑起短信,并一遍遍地发送。

然而,奇迹并没有出现,直到傍晚时分,对方依旧没有回短信过来。

晚上,高飞一个人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睡,眼前闪动着的全是女友的影子。蓦地,他从床上爬起来,悲怆地写下了一段“寻物启事”:谁捡到了我的女

16、爱情故事你是太阳我是拐杖

70年前,他在一个草垛里将她救下,然后与她结婚生子,像模像样地过起了日子。

女人比他大3岁,个子也比他高一头,是当地有钱人家的小姐。那年遭难而被他救下,是因为日本人抄了她的家。

她看不上他,嫌他又穷又丑。对于她的指责和不满,他总是默默听着,然后笑着挽住她:别生气了,我改还不行吗?

改的却是她。她的小姐做派,在他的轻声细语中慢慢消失。她跟其他农妇一样,扛起了锄头,晒黑了脸,磨粗了手指。不忙的时候,她会定下心来细细地绣花,两只栩栩如生的鸳鸯,激起她女儿家的遐想。不过日子久了,她的脾气也因劳累和不平衡,变得越来越大。而他,从来不跟她顶嘴,从来都不和她生气。有时候,孩子们都看不过去,偷偷地劝父亲。可他,总是呵呵一笑:她不骂我,老在心里憋着,生病了怎么办?

日子在她的吵闹声中一天天流逝,孩子们都长大了,结婚生子。不管这个家的人口如何改变,老太太始终有绝对的权威。老太太不讲理的时候,若有儿女不服,老头会拼命调解,直到让老太太满意为止。

生活好过了,老头将儿女给的钱攒起来,哪天去城里或集市上转转,给老太太买个发卡,买点零食,或者买件衣服。虽不贵重,却能讨老太太欢心。家里是老头做饭,每天吃饭时,总能听到老太太大声呵斥:做了一辈子饭都是一个味儿,你家开过盐场啊。晚上睡觉前,老头总会烧好满满一大盆水,端到老太太面前,把她的脚握在手里,仔细地洗。这一洗,就是一辈子。

年龄大了,老太太眼睛看不清,出门时,老头就是她的拐杖,颤巍巍地在前面走。前面有个坑,左边有棵树,老头都会轻声提醒。偶尔没注意走个趔趄,老太太总是大声地说:你眼睛瞎了啊。老头笑而不语。这样的笑,他对着她,绽放了一辈子。

过完今年春节,老太太93岁了,老头也90岁了。那天,老太太眯着早已看不清楚外界的眼睛,说:老头子,外面太阳不错,咱们出去走走吧。不用叫孩子们了,你扶着我就行。老太太没拿拐杖,她把手放在老头手心里,郑重地朝前走。而老头,努力地扶住她的身体,就像托起了整个世界。

太阳很暖,也很红,老太太喃喃着,慢慢地倒了下去。临走前,她放开老头的手:我走了,你也解放了。

处理老太太的后事,老头显得精神抖擞。她的衣服、她的被褥、她的首饰,还有她爱吃的东西,他都让孩子们包成一个个包袱,放在老伴的棺材内。她入土后,他开始分家产:房子,家具,到最后把零花钱都拿了出来。

那天晚上,一辈子从未生病的老头子也走了。病情危重的一刻,孩子们要送他去医院,他制止了:用不着麻烦。他手里握着一幅鸳鸯绣花,大红色的底子。他说:让我带着它上路,找你妈方便。

17、爱情故事等下一个天亮

汪波和前男友热恋那阵子几乎是西湖日日游。

到底是金融系的大学生,在享受人间天堂至尊美景的同时还发现了商机,两人策划着毕业后开个夫妻店:断桥情侣分手公司。

吵着要分手的情侣们分别撑船至断桥两头进行最后一次双边会谈:若能冰释前嫌就双双牵手登上断桥燃放心形烟花重修旧好;若挽回无果则撑船反方向加速跑;若苦大仇深还可以互扔雷管、炸药、冲天炮,由分手公司代为收尸。

谁也没想到明明是给别人挖的坑,最后摔得深的竟是自己。

几天后,前男友就携新欢诚邀汪波莅临西湖断桥边分手,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挑衅!夕阳残血、苍山含悲,那一刻,汪波的受伤感一下子就被渲染得无以复加。强制自己淡定再淡定,她才没有泼妇一样在前男友脸上抓五条连皮带肉的红道道。

转身之后的汪波是越想越气,一口气跑超市扛回一整箱青岛啤酒,独自坐在西湖边畅饮。曾经的甜蜜还历历在目,她清楚地记得有次上选修课《红楼梦赏析》,老师问:金陵十二钗你最喜欢哪个?被问的前男友站起来说:对不起,老师,我已经有喜欢的女生了。说完还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汪波,想不到才一年的时间他身边就旧貌换新颜。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方圆百米渐渐围积了观赏钱塘江大潮般的路人们,醉意阑珊的汪波眯着眼睛望向里三层外三层缝缝补补又三层的人群,耳畔的嘈杂声恍若隔世。

该怎么解释呢,不过是想独坐湖边清醒一下,却招来了捕风捉影的记者和热情的救命恩人,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当晚,地方台民生新闻本台最新消息的电视画面里,那个冒险抱住汪波的好心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汪波的第一反应是,镜头里的自己怎么那么胖啊,难怪别人说,三月不减肥,四月徒伤悲,五月路人雷,六月男友没。从打出的字幕下方,她看到了这个好心救了自己的人叫沈书华,他竟还和自己同校!

最后沈书华的总结让汪波哭笑不得,他对着镜头一本正经的说:我想对那个女孩说,无论怎样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要坚强地面对今后的人生,因为天黑过后必然是下一个天亮。

屋漏偏逢连夜雨。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态,更可怕的是还失态得地球人都知道。

第二天,汪波走进教室,邻桌蒋小花猛地抬头看见她,惊诧得像是看见了木乃伊归来。等回过神来才说:以为你今天肯定不会来了,我还打算下课后去你家看你呢。汪波的脸立刻拉得比长白山还长:还是不麻烦您老人家了。

其实失恋并没想象中那么难过,亦舒姐姐曾指导过,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至少要让自己拥有很多很多的钱。一下课,汪波就马不停蹄地加入兼职的泱泱大军。

最新的工作是在大卖场当手机导购。手机消费市场近来异常火爆,一直到晚上9点才渐渐消停下来,此时的她早已经口干舌燥七窍生烟。

卖场快打烊时,一个顾客向她的专柜走了过来。沈书华就是当日的救命恩人,化成灰她也认得。为了救她,他的手机不慎掉进西湖里。

沈书华自报家门,同学,看在我那天救你一命的份上,手机可不可以再优惠一点?

这时候汪波的电话响了。前男友自作多情地说:汪波,你是故意跳湖想让我回心转意的对吗,别没事找事了,要我接受你是不可能的!

汪波气愤地挂上电话,迁怒于眼前的救命恩人。不行,少一分都不卖,都是你害我名声败坏的!如此的豪言壮语理应伴着锣鼓喧天、彩旗飘扬,但最后只有自己的胃不合时宜地咕咕叫喊充当背景音乐。沈书华很腼腆地看着她,她也很腼腆地看着沈书华。最后沈书华败下阵来:武林广场那边又新开一家茶餐厅,要不一起去尝尝?

一落座,汪波毫不客气地点了几个最贵的海陆空菜肴,还点了比自己脑袋还大的一盆刨冰,吃得差点把脑袋都掉下去。这是她生平最拼命的一次大快朵颐,甚至偷偷跑厕所松了几格皮带。

酒过三杯之后,她道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沈书华很郁闷地总结发言:你的意思是我毁了你名誉,尽管我为此丢了手机。这顿还要我请,以示向你赔礼道歉,尽管你在我的新手机上赚足了提成和奖金。

汪波头点得如小鸡啄米。沈书华补充发言一句:可是,今天我钱不够了。为了凑足饭钱,汪波愣是连回家2块钱的公交车费也全数贡献。走出餐馆的大门,汪波扬着手机咬牙切齿:你刚办的电话卡,我记得你号码哦,以后要是敢不还钱,小心我让你再上一次《生活传真》的本台最新消息!

一直到快毕业,沈书华欠下的饭钱都没有还。而汪波觉得当债主的感觉也真好,有个奴隶可以随传随到。想翘课的时候,沈书华可以来顶替;吃不完的午饭,可以打赏给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沈书华可以陪着喝酒,两人渐渐配合默契,从无聊变得有话聊。

唯一的一次失误是汪波电脑显示屏坏掉,呼叫沈书华搬出去修。汪波在女生宿舍的台阶上递电脑给他,喊着接稳,接稳啊,沈书华大脑死机30秒:要接吻吗,光天化日之下?汪波气得直翻白眼:我们以后都不要聊天,一聊天就开岔,还岔都岔不到一个点上。

许久之后的再见是在百年校庆的晚宴上。汪波望向沈书华因为陪她喝多了啤酒而日渐形成的内蒙鼓肚腩良心发现,哟,肚子都这么大了啊,是我对不起你。

毕业前的最后一个盛会竟是百年校庆,这让人难免有些感慨。大家借着酒气互诉衷肠,喝光了啤酒,沈书华开始举着二锅头步履蹒跚走向汪波,一杯下肚终于有勇气开口,额,其实我想跟你说话还没说出口就吐了一地的秽物。

最后沈书华醉得躺倒在酒店门口呕吐。服务员小声嘀咕,还大学生呢,就这素质!班委跑来说:汪波,是你把他喝倒的,你要负责送他回去。再说,人家以前还救你一命呢!

听着别人重翻旧账,汪波气得跳脚:我才不管,是他自己要找我喝的。说完就拉着好友蒋小花一起逛街。

等一圈逛下来,竟遇见有个女孩一路扶着沈书华慢慢走回去。汪波得意地对蒋小花说:看我给暗恋他的女孩创造了多大的机会,要是事成了,他们要感谢我。只是一想到沈书华今后会远离她和别的女孩携手同归,为另一个女孩子打水打饭时,她的心突然被晚风吹得有些凉。

第二天酒醒后,沈书华又约汪波出来逛街,说是要买条裙子送女朋友。汪波心想,之前沈书华一直在自己后面当小跟班,哪还有机会认识其他女生,唯一的可能就是昨晚送他回家的那个!

在汪波最喜欢的淑女屋,沈书华兴致勃勃地问:你说我女朋友穿这个好看,还是那个呢?或者是最右边那套?

淑女屋的衣服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公主穿上了会更像公主,而女仆穿上了会更像女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最后汪波挑中了最考验人的紫色。

沈书华撇着头望向她:你确定了就是这套?汪波歹毒地点点头。那好。沈书华指着汪波对服务员说,就这套,给我家佣人拿个码子。

这几天汪波都心事重重地揣测搀扶沈书华回家的女孩穿上淑女屋的裙子会是什么样。自从沈书华爽快地把裙子买回去后却迟迟不见送出,难道是自己留着压箱底吗?

沈书华没声音没图象的这些日子,前男友却戏剧般地出现了。捧着快蔫掉的玫瑰花,植物人一样地站在教室门口。汪波身边的蒋小花经过后很礼貌地打招呼: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该不会是风流的风吧?

前男友还是假装绅士的表情,虚伪地赔笑:汪波,自从你上次为我想不开后,我终于知道了还是你对我最好。

本来汪波心平气和地向前走,不想再搭理前男友,可一听他又提旧事,不由得怒火中烧。她掏出手机下意识地拨通了沈书华的电话:三分钟,我要你出现在我面前。

两分半钟过后,沈书华以动物的直觉穿州越府千里奔袭而来。汪波走上前,把自己的大脑袋靠在沈书华瘦削的肩膀上:亲,咱们走吧。

一头扎进路边的大排档,千杯不醉小姐又开始豪饮。究竟有多恨他,自那件事以后,她汪波就成了别人同情和嘲笑的对象。很长一段日子,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有知情人在背后指点:看,那个寻死觅活的弃妇。沈书华体贴地递上纸巾,正准备开口安慰,比他先开口的是汪波。这天晚上,千杯不醉小姐终于醉倒了。

扶着一路哭一路吐的汪波返校,路边成人用品店的老板用意味深长的表情坏笑,谁让你们不照顾我生意。

18、爱情故事一个苹果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苹果。

一个红透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小,才上初中,同桌是一个会脸红的男孩子。是的,吵架也脸红我和他吵过不少架,每次都是他先道歉。我还暗暗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后来老师调整位置,我和他分开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骑着车上学,想着一些遥远的事,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是上午走的,调到了第三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空的,就像一间许久没人打扫的房间。来到教室,看见新同桌,一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不经意间,我就把目光投向了他,他在和他的新同桌谈笑风生。坐到座位上时,我终于吁出一口气,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在这个角度,我看不见他。我的手伸进抽屉里拿书时,碰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凉凉的东西一个苹果。上面贴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你,还有一个笑脸。熟悉的字迹,是他。

我没有一丝微笑,但我觉得我的心里长出了一棵苹果树,然而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恰好落在了我的手里,它是我的。

我没有把它吃掉,也没有扯下那张纸条,我只是小心地把它放进书包夹层里,带回了家。回到家,我也没有把它吃掉,我只是把它放在书柜上,有纸条的那一面朝外。它是那么红艳圆润,就像一首白朗宁的诗。我看着它,仿佛在这个苹果上读出了字,读出一颗也是那么红艳圆润的心。

我已经不记得那几天是怎么过的。只记得因为角度问题我坐在座位上看不到他,我只有在传本子的时候惊鸿一瞥,他还是那样,会脸红,会一些女生不会的奥数题,会朝着老师傻傻地笑,只是,那只属于我们俩的吵架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次次短暂回头中,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

每天回家,我都会朝着那一个苹果说话,苹果恐怕也听厌了吧?小女孩的琐碎,小女孩的心事。然而苹果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散发着清香,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就像一个银碗,盛着米粒一样的秘密。渐渐地,每次我从水果摊路过,看见苹果,我都会想起他,想起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他吵架时脸红的样子。简简单单,就像一个苹果。

苹果开始溃烂时,我不知所措。苹果溃烂的地方开始流水,我知道,那是苹果酒。闻着阵阵酒香,我仍然没有把它扔掉。

苹果彻底腐败时,我留下了那张纸条,只是上面已经有了斑斑痕迹,那是一个苹果留给世界的脚印。那天我路过水果摊,买了一个苹果,把纸条贴在上面,就像原来那样。然而,我知道,纸条还是原来的纸条,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苹果,已经不是原来的苹果了。

我一直坚持那个习惯,等苹果腐烂时,再去买一个,贴上纸条,放在书柜上。直到初中毕业。我拿着毕业联系簿找他,他愣了一下,还是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然而,在寄语那栏里,他只写了一路顺风。

回了家,我望着苹果,流了一滴泪。

我现在还记得那滴泪落在地上的声音,虽然我已经是大学生了,我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他,也没有再为他买一个又一个的苹果,因为我知道,处理一个苹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吃掉它。

19、爱情故事自卑只是成长路上的逗号

15岁那年。

周安安迷上了魔幻小说,迷到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地步。他把自己想象成小说中某一个有着奇异魔法和超能量的人物,或是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实际情况却与此格格不入。他是个胆小怯懦的自卑男孩,平常说话不敢大声,像一只胆小的蚊子一样哼哼。走路低着头,像一只蹑手蹑脚的小猫咪。做事更是轻手轻脚,班上有调皮的同学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淑女”。

这个绰号让他愤怒,让他极端,让他失去理智,但却无法摆脱。他所有的愤懑、豪气和所有的理想,都只有在那些武侠与玄幻小说中才能得以宣泄和完满。

上课的时候,他趴在课桌底下偷偷地看。放学回家,他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继续苦读。他甚至把玄幻小说拷贝到手机上,连上厕所的时间都不放过。

有一次上课,他正在课桌底下埋首苦读,语文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居然没有听到,同桌用胳膊肘碰他,他站起来,茫然四顾,半天才说:“老师,我没睡觉。”同学们哄堂大笑,他的脸烧得像天边七彩的云霞,呈好几种颜色,不停地转换。

他的成绩自然烂到不可收拾。放学后,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锁着眉头说:“周安安,叫家长吧!这样下去,你哪儿也考不上。”

老师的声音尽管不大,但还是把他吓得一哆嗦。

周安安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没有见过父亲。母亲是一个非常强势的女人,说话嗓门很大,做事风风火火,在市场上摆摊卖衣服,练就了一身和男人一样的强势风格。她对周安安的期望很高,希望他好好念书,将来考上好的大学,替她争口气,可以说周安安是她的全部理想和信念,是她坚守在市场上摆摊的全部支撑。她常常用手点着周安安的额头说:“你怎么会是我的儿子?一点都不像我。”

尽管她和周安安说话的时候尽量温柔和蔼,可是周安安还是很怕她,这也是他自卑的根源。同学们很大一部分坐上私家车,他却在为生活费和学费而发愁,尽量节省每一个硬币,因为,只要他节省了一个硬币,他的母亲就可以在市场上少跟人争执一句。

他不和同学一起吃午饭,因为他的午餐总是最便宜的。他不和同学一起打球,因为他的球鞋总是开了胶的。

老师说:“周安安,你在想什么?”

周安安回转过头,眼睛里浸满了泪水,小声说:“老师,别告诉我妈妈好吗?她会收拾我的。”

是的,每次老师找家长,周安安的母亲就会很生气,她会用自制的苍蝇拍拍他,一边流泪一边说:“让你不听话,让你不争气,让你不学好,让你不成材。”很难想象,平常混迹市场的母亲会有那么多的词汇。周安安不怕打,就怕看母亲伤心绝望、涕泪交流的样子,他就败了,败得不想回言和反抗。

老师说:“不告诉家长也可以,但是从今天开始,你必须听我的。”

周安安想了想,点了点头。

老师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个少年小时候很自卑,不合群,很多时候一个人独来独往。其实他看到别的同学一起放学上学,欢声笑语,也很羡慕。可是他没有勇气和别人在一起,因为他跟别人不一样,他的右手长了六个手指,同学们常常取笑他,叫他六指。后来班上一个漂亮的女生主动和他一起上学下学,把敬佩的目光投给他,因为他学习成绩优异,几乎每一科都达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的程度。因为那个漂亮女生的欣赏,他抛弃了自卑和懦弱,用热情和自信点燃了青春里一段最美好的时光。后来他成为一名老师。知道吗?那个少年就是我。

老师说完,把手伸出来:“你看看,这就是我每天握着粉笔在黑板上板书、长了六个手指头的手。其实这不是人力所能为,所以不用自卑。就像你,出身不能选择,有什么样的家庭不能选择,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自卑。”

那一次,在办公室里与老师长谈后,周安安有了很大的转变。青春是什么?青春其实就是一场花雨,看起来瑰丽多彩,其实内中也有潜流,渡过去,青春就会绽放出美丽的异彩。

中午吃饭,周安安不再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他会坦然地端着饭盒和同学坐在一起。饭盒里的菜肴虽然不是很丰盛,但是,那是母亲的一颗眷眷之心。他终于明白,他该比的不是饭盒里的内容,而是母爱的博大精深。

放学后,他不再故意落在同学的最后。同学有私家车来接,他也有,有母亲的自行车。十五岁的周安安坐在母亲的自行车的后座上,一路讲着学校见闻,撒下一路爽朗开怀的笑声。

学校的操场上,周安安不再畏首畏尾,他跟同学一起抢球做运动。也许姿势不是十分洒脱帅气,也许还不够阳刚健美,可是他毕竟在参加,在成长。

周安安不放弃任何一个成长的机会,偶尔也有同学嘲笑他曾经停留在武侠和玄幻小说中走火入魔的样子,他会一笑置之,洒脱地摆摆手。

自卑其实只是青春里的一个逗号,偶尔停顿一下,就会逾越过去,因为人生总要不停往前走,走到一个能看到光明的地方。

时光流转,白驹过隙,考上高中以后的周安安,早已从一个苍白忧郁的男孩,长成一个活泼开朗的追风少年,他早已把那些在虚拟中找来武装自己的盔甲卸掉了,把自卑狠狠地踩在脚下。

身体的发育,让他看上去不再像一棵豆苗般娇弱,而是俊朗飘逸;运动场上常常能看到他阳光的身影,三分球尤其漂亮,让很多女生为之喝彩鼓掌;学校的演讲比赛上,他更是口齿清晰,旁征博引,让人刮目相看。谁能想到,这就是当初那个胆小怕事弱不禁风、只能躲在虚拟世界里纵横驰骋的男生。

其实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这样一段时光,愿意躲在虚拟中把自我想象成一个理想中的角色,用以弥补现实中的不足。只要能及时调整自己的步伐,从迷失中走出来,未来的日子里,依旧会阳光灿烂。

20、爱情故事那些小人物的爱情

2010年新年的第一天,农民工韩祖荣带着妻子到北京城郊的一个小馆子里吃了一顿饭。他望着正埋头吃饭的妻子,妻子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落到面汤里。那顿饭,花去了韩祖荣三十五元钱。

“别哭啊,乖,多吃点”嘴笨的韩祖荣哄劝着妻子。韩祖荣的新年愿望是,让妻子的身体快点好起来,为他生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以满足他那胸腔里汩汩流淌出来的父爱,和延续他们那人间烟火里的平实爱情。此前,妻子两次怀孕,但因为营养不良,两次流产。

韩祖荣是一个农民工歌手,在2009年“山寨春晚”的舞台上,他那原生态的歌声,打动了网络世界里无数心怀梦想的人。这成为韩祖荣人生中的顶点,他梦想成为第二个阿宝或王宝强。和妻子一同在北京漂泊的农民工韩祖荣说,做人要有大志气,他不满足于在北京卖点豆浆卖点小菜的日子,他要唱歌出名,过上上流社会的生活。妻子也很支持他,坚信他是一个人物。这一切,都是因为埋在他们心里的爱情。

这一年过去了,韩祖荣与妻子经历了生活的颠沛流离之苦,妻子无怨无悔地跟着他。当他这个小人物的梦想之花经历了风霜雨雪后,韩祖荣突然明白了,他没能给妻子一点最真实的幸福。兜兜转转过后,他现在需要的,只是和妻子在最平凡的日子里相濡以沫。韩祖荣说,我们是小人物,小人物的爱情,根本不需要在舞台上引吭高歌,有一盏普通却最温暖的灯就够了,让他能够抱着她,对她轻声说:“你真好看!”

“你真好看”,是韩祖荣和妻子结婚五年来,他对她说的唯一一句赞美她漂亮的话。这句话,让跟着他奔波了五年的妻子,感动得落泪。这一对小人物的爱情,在北京这个人流如潮的巨大舞台上,谦卑如泥土,平凡如小草,却是他们最真实的生活。

每天凌晨四五点钟,我家楼下大街上,都会传来清扫大街和搬运垃圾的声音。那是一对清洁工夫妻,在星光还没有从天空隐去的时候,他们便一同起床,穿过还在鼾声中沉睡的城市,结伴而行开始清扫大街。有一天早晨我出门晨跑,在树下,他们把保洁工具放在一旁,正相互偎依着吃馒头,那男的,还把馒头一片一片撕下来,喂到妻子嘴里。望见这一幕,我的胸腔里漫过一股暖流,张开双臂向马路前方开始奔跑。我想通过奔跑的方式,来传递与延续这一份感动,让一个城市的早晨,充满苏醒过来的温柔。

我家对面的夜市,有一对摆小吃摊的夫妻,妻子患有眼疾,丈夫是一个患侏儒症的残疾人。每天,他们经营着自己的小吃摊,快快乐乐地吆喝与忙碌,在他们脸上,没有一点因生活艰难而流露出来的痕迹。有一次我看见,他们一前一后地挑着担子,摇摇晃晃地回家,还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一天,那女人告诉我,女儿就要大学毕业了,他们一家人的好日子,也要开始了。城里的月光,照亮了他们的梦想。那男的对我说,等女儿大学毕业找到工作以后,他要带着妻子去旅游一圈,他还要背着她,登上长城去看一看。

我采访的一对中年夫妻,丈夫患了肝癌,女人把自己的一部分肝割下来以挽救丈夫的生命,但后来丈夫还是离去了。女人哭着对我说,她不后悔,就是事先知道结局,她也愿意把自己的肝割下来给他。她说,谁让他们是这一世的夫妻啊。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在舞台上回荡;牛郎与织女的爱情,在天河里遥望;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许仙与白蛇的爱情,在神话与传说里惆怅。这些爱情,千古流芳。

然而,那些传世的爱情,我们只能仰望。这些小人物的爱情,才构成生活中真实的画廊,镶嵌在尘世的土地上,镶嵌在普通人的心上。

21、爱情故事憨子娶妻

早挑了一大担柴进城,这天是给衡王府送柴禾的日子。到了村口正遇上翠儿迎亲的队伍,吴生看着一顶花轿把翠儿抬走了。他张张嘴想喊,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傻站在路边,看着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地从身边过去,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吴生挑着柴,哭一阵走一阵,等到了城里时已经快晌午了。衡王府管事的老张头老远就冲他喊:怎么才来,快把柴挑进来,等着用呢。吴生以前经常给衡王府送柴禾,和王府管事的也都熟了。吴生急忙应答着,随着老张头到衡王府厨房卸下柴禾。老张头看了吴生一眼,笑道:算你小子有运气,今天王爷给郡主招亲,不管啥身份,都可以参加,王府管饭,你去前院吃完饭再走吧。

这衡王府可不是等闲之地。衡王是皇帝的弟弟,衡王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长得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无所不精,从小就被王爷当成掌上明珠。按说王爷的女儿是不愁嫁不出去的,但大明朝有个规定,公主、郡主都不允许和官宦人家结亲,以免出现外戚干政的局面,因此嘉靖皇帝的女儿永淳公主开始找的驸马爷也是个病秧子,要不是有人举报,公主差点就守了活寡。为了避免自己女儿重演永淳公主的悲剧,王爷也犯了愁,偏偏这郡主又非得要挑个文武双全的,所以最终拗不过女儿,搞了个大规模的招亲活动。

吴生来到前院,招亲还没开始,院里三五十张桌子上摆满了酒菜。每张桌子旁都坐满了人。吴生找了一个角落的空位坐下,扫了一眼,只见满院子大部分都是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他早晨起来,只喝了一点粥,走了一个上午,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吴生也不等宴席开始,径自大吃大喝起来,不一会儿,大半桌酒菜被他风卷残云般扫进了肚子里,把全院的富家公子看得目瞪口呆。吃饱喝足,吴生站起来正要走,就见一个中年男人出来,站在台阶上朝院子里众人拱手说道:在下王府总管,今日王府邀天下各方俊杰前来,为郡主招亲,只要通过三场考试的,王府就招为女婿。下面先比试第一场。总管一挥手,就见两个仆人抬了一个鼎过来,放到台阶上。总管喊道:能举起此鼎者,过第一场。大院顿时鸦雀无声。吴生看了看那个鼎也不算大,也就一百多斤的样子,但全场多是公子哥,平日游手好闲惯了,这出力气的活还真是难为他们了。众人叽叽喳喳乱了一阵,几个人争相上去试举,憋得脸红脖子粗,也没把鼎举起来,倒是惹得全场一片大笑。吴生看着就来气,心想,平日在山上砍柴,百把斤的柴禾随便就能扔好远,这点东西还举不起来,岂不丢人?想着就喊了一声俺来试试,说完走上前,双手抓紧鼎角,轻松地就举过头,在场上来回走了三圈,又面不改色地放下来,顿时满院子叫好声。

原来郡主招女婿,第一自然就是要身体好,要不找个病秧子,郡主岂不守活寡?所以先把比力气放到第一场。第一场下来,有二十多人过关。总管笑道:下面第二场比试文采。说着命人打开一副对联,喊道:现场能对出对联者,胜第二场。吴生仔细看了一下上联:篱下披襟,黄菊不嫌陶令趣。二十多个人,皱紧眉头,冥思苦想。能举起百斤重鼎的,大部分都是做体力活的,还真没有几个饱学之士,所以一时都是抓耳挠腮,无人应对。吴生这些年虽然以砍柴为生,但一直手不释卷,这样的文字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略作思索,立即上台拱手说道:学生下联是:林间步屟,赤松长伴子房游。总管连连点头笑道:好,对仗工整,珠联璧合,难得好联。

经过两场比试,过关的仅剩下十人。

总管喊道:下面进行第三场比试。过了第三场者,即为王爷的女婿了。全场鸦雀无声,都想亲眼见证谁能有好运最终成为王爷的乘龙快婿。

总管吩咐道:下面你们十个人每人在一个独立的房间等待,不许串门,不许说话,到时会有人传你们去见王爷、王妃和郡主。下人把吴生领进了一个单间,就离开了。吴生进入房间,看见桌子和椅子上都有一层厚厚的尘土,似乎很久没人打扫了。吴生心想,这王府也忒不讲究了,怎么弄得这么脏乱。他家虽然贫穷,但每天都打扫得一尘不染。吴生在家干活干惯了,也闲不住,看到屋角有工具,干脆就把屋子彻底打扫了一遍。扫到桌子底下时,就听一声响,竟然扫出来一块金元宝。吴生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值钱的东西。有了这块金元宝,家里就能盖房子了,也不用每天上山砍柴了,娘也不用每天操劳了而且要是早有了这块金元宝,翠儿还能嫁给别人吗?想到这里,吴生心里酸酸的,很不是滋味。吴生把金元宝紧紧攥在手里,心里怦怦直跳。吴生伸开手,再次看了看手里这块金元宝,叹息了一声,金子虽好,可终究不是自己的,还是还回去吧。想到这里,吴生便把金子放到桌子上,然后把桌椅擦得干干净净,坐着静等传唤。

就这样恍恍惚惚地如做梦般,吴生竟然三场胜出,隔帘见过王爷、王妃和郡主后,被招为王爷女婿。

衡王府出重金在井塘山村为郡主重新盖了府邸,而且为了郡主以后回娘家方便,专门用清一色的石板从衡王府到山村铺了一条长二十里的石板路。这年冬天,吴生和郡主大婚,一顶龙凤大轿把郡主抬到了山村,衡王府送亲的队伍,一直排了有十里路长。

新婚之夜,吴生揭开新娘头上的盖头,看着貌美如花的郡主,问道:我本来就是一个砍柴的普通穷百姓,为何郡主挑上我?郡主笑道:招亲那天,我和丫环一直在楼上看着,看到你一次吃了半桌酒菜的时候,很是吃惊,等看你举起鼎的时候,知道你身体强壮,而且身材魁梧,长相英俊,已心生好感。后来见你才思过人,出口成章,更生爱慕之情。吴生笑着继续问道:王府虽然富贵,但也不至于金子到处丢吧?郡主扑哧一声笑了:那不过是故意设置的考题,你到现在还不明白,真是个憨子。不过呢,憨人有憨福。我就是爱你的这个憨劲儿啊!

22、爱情故事“丑陋”的爱人

大四黄昏恋,他们坚持了下来。她跟着他,去了他的小城,小城有些偏远闭塞,工作很难找,他们租了一间小屋,用以栖身和盛放爱情。

日子比她想象的还要艰苦穷酸,每一天的日子,甚至每一顿饭都要计算着过。他们有的,只是碰壁,折回,再碰壁。有时候他看着她,愧疚便会慢慢滋生出来,那些拍着胸脯许诺给她的幸福和爱,也就成了空谈。

那样的日子整整过了两年。两年之后,阳光终于照耀到他的头上,生活有了些起色,工作也越来越顺手。他动了心思,跑到商场里,买了一瓶兰蔻香水,选了一个特别的日子,把她约到外面的餐厅里,向她求婚。

她听了,花朵一样盛开的笑容底下竟然洇出泪渍,她说:“你不傻啊,还能想起向我求婚!只是别想得太美,一瓶香水就把我打发了,求婚要有诚意,至少要有一枚钻戒吧?”

听了她的话,他的脸一下子红了,但并没有生气,毕竟她的要求不过分,他挠了挠头说:“给我半年时间,可以吗?”

半年之后,当他兴冲冲地捧着石头记的指环向她求婚时,她居然变了卦:“只有指环,恐怕不行,小姐妹们说,你至少要送我一辆车,哪怕是一辆大眼睛QQ也行,也能表达你的诚意。”

他为难了,这样一辆车大约需要两万块,不算很贵,可是对于连个窝都没有的人来说,还是有些奢侈,何况他根本没有想过买车的事。他低声下气地跟她商量:“结婚以后再买,好不好?”她说:“不行,结婚后,你的都是我的,不能表现出你的诚意。”

他只好违心地答应了。为了这辆车,他起五更,睡半夜,兼了好几份工,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终于给她买了一辆绿色的奇瑞大眼睛。

把车开回来的那天,他又向她求婚,她哭着说:“我们连个房子都没有,结婚后,住在哪里?我不要求你给我买别墅,但至少也应该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吧?”他的心如同吉他的弦,因为用力过猛,终于被她拨断。什么时候,她变成了一个如此市侩而物质的女孩呢?这一场青春的盛恋,没有因为大四黄昏而告终,却被要命的物质绊了一个大跟头。

他心痛成伤,扔下一句掷地有声的话:“我没钱,买不起房子,你找有钱人去吧!”他扭头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找她。

多年之后,他事业有成,有了香车豪宅、如花美眷,生活美满而幸福,偶尔想起她的时候,便觉得爱情丑陋无比,面目可憎。

和朋友一起去城市会馆休闲,偶然看到她,在会馆里当清洁工,她变老、变丑了,和他认识的那个美丽的初恋女友沾不上一点边儿。他心中暗想,把物质看得高于一切的女人,结局也无非如此!心中有了隐隐的痛快,但是为什么会伴随着一丝莫名的心疼和发慌呢?

问别人,别人说:“那个女人啊!她真可怜,乳癌,不但丢了工作,还被男朋友抛弃了,一个人磕磕绊绊地过日子。”

他忽然觉得心绞痛,用手捂住胸口,慢慢顺着墙歪倒在地,眼泪哗啦一下就流出来,这个女人可真傻啊!一样、一样跟他要他拿不出来的东西,终于把他逼退,把所有的辛酸和苦难留给自己,天底下还有这么傻的女人吗?——爱的载体并不是物质,也并非所有的爱情都是丑陋的,一层一层揭开爱的面纱,爱的容颜原来这样美丽和高贵。

23、爱情故事“离婚”二字不是玩笑

女友一年前离婚了。那一场离婚的签名,对于经常把“离婚”二字挂在嘴边的她来说,就像开了一场不大的玩笑。在她的想象里,不久,他们就会复婚,他就会再次回到她的怀抱中来。他们是协议离的婚,因此,房子、小店、半岁的儿子,甚至票子,她都没要。

净身出门那天,女友打电话给我,语气中是满满的忧伤和期待:“他坚决要离婚,我就随他愿了。什么都给他,我要让他感动,让他快点回心转意。”我听着好笑,一个孩子未满周岁就急着要离婚的男人,除了“铁石心肠”,就再也找不到其他词语可以形容。心虽这样想,却不忍心打击她,只能安慰她:“你对他那么好,他会明白的。”

离婚了,两个人本该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自此两不相干,毫无瓜葛。可她却经常打电话给他,甚至每天都要听听他的话才能入睡。他也经常打电话来,托她买些小店需用的东西。这气氛有些暧昧。她甚至觉得,她永远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以前是,现在也是。复婚,只是迟早的问题。

只是慢慢地,那些阴郁的午夜,打电话过去,就再也听不到他的温言软语了。后来,他索性挂了电话,关了机。一个个检讨自己的日子,她总把离婚的责任归咎于自己。她总觉得,那些被辜负了的爱,都是因为她的任性和不珍视,只要她愿意改,她还有机会。

那一天,一个好朋友无意中告诉她,他即将结婚。她暴跳起来叫道:“不可能,你骗我,我前天刚给他打过电话。我那么爱他,他怎么可以再找一个?”愤怒的她再也不相信以前他是真心实意对她的,她说:“自始至终,他只是在利用我。”

想通了又怎么样?我苦笑,却见她拿起电话,狠命地拨打当地电视台的热线电话。她愤怒地说,她要让周围的人看看他的丑恶嘴脸,让他一辈子活在别人的唾弃里。

最终,电话接通了,她却无言地放下来,颓丧地站着,看不出有多失望。我知道,她也知道,离婚了,纠结的是她,再怎么样,没有人会支持她。

24、爱情故事爱情的魅力,爱情的力量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曾经,我固执地认为,世上的爱情一旦遭受现实生活的纠缠与束缚,便再也不会有所谓的“浪漫动人”、“忠贞不渝”了。

直到今天,在耳闻目睹了男女主人公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后,我彻底粉碎了自己这一狭窄而错误的偏见,并惊讶地发现爱情原来是这样的掷地有声啊……

下午,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四川卫视“真情人生”栏目正在热播一期情感故事《血色的婚礼》。

故事中男主人公黄春和女主人公沈爱力都是四川省某高等院校的学生,也是一对自由恋爱已有三四个年头的情侣。

去年,二人毕业后双双被省城某单位录用。正当他们还沉浸在享受崭新生活带来的激情与欢愉,还流连于纯真爱情赐予的温馨与浪漫时,不幸的命运突然向他们悄然袭来。

女主人公在医院检查中被确诊患有急性白血病。噩耗无疑使原本平静的生活从此荡起了层层波澜,更使二人辛勤缔结的爱情种子饱受了严峻的考验。

就在众人为筹措沈爱力昂贵的医疗费而奔波劳神时,她,一个无比坚强的美丽女孩,却不顾耽误化疗时间而加重病情的危险,毅然决然地做出了大胆的决定:要在有生之年,与自己的挚爱举行一场庄重的婚礼……

执著的爱情,不幸的遭遇,强烈的视觉冲击,深深地触动了我的神经,震撼着我的灵魂,竟让“男儿有泪不轻掸”的我也破天荒地为之三次留下了眼泪,那是被爱情的魅力所征服的眼泪!

当沈爱力得知自己只有六个月的生活期限后,在哭泣、伤痛之后并未因此沉沦下去,而是默默地将悲伤留给自己,强颜欢笑,故作振作,她不想心爱的人为她憔悴、为她心碎。她走出了病房,倔强地央求黄春带着她开心地度过这人生中的最后一个圣诞节。他们逛闹市、吃雪糕、扮圣诞老人、坐山车、游公园、品咖啡……尽管一路上步履是沉重的,心情是刺痛的,但二人紧攥的双手和相互依偎的身影一刻也没有离开过。

在公园里,她别出心裁地用柳叶拼成内心深处的语言:“I LOVE YOU!”一切皆在沉默中表露,她是多么想极力将这一刻定格,多么想永远留住这美丽的瞬间啊!看着一对恋人快乐与忧郁、浪漫与伤感并重的情状,我情不能自已。命运之神真是太会捉弄人了,可他们毕竟是一对刚踏上工作岗位不久还没有完全领略出人世间一切至真至善至美的真谛的恋人儿,这样未免显得太惨无人道、太不近人情了!那一刻,我为他们即将昙花一现般的美丽爱情扼腕叹息,不自觉地留下了眼泪。

美丽的爱情能感动人,更能感召人。

当男女主人公不幸的爱情遭遇被媒体报道,人们了解到沈爱力生前的最后遗愿是想做一个美丽的新娘后,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建筑设计单位向黄春敞开了大门,愿意帮助他改变困窘的经济现状;婚纱摄影老板为沈爱力作无偿服务,立誓要把她打扮成世上最靓丽的新娘;婚庆公司免费策划,只为承办一场最具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在婚礼前的募捐活动上,望着幕布上一对情侣热情相拥的温情画面,听着主人公哽咽的现实诉说,广场上人头攒动,挡不住素未谋面的路人纷纷前进的步伐。人群中有老人,有青年,还有小孩,他们各个眼里噙满了泪花,手攥爱心款,不约而同地投向那个凝聚爱心与希望的募捐箱中。

此时,大家的心愿是共同的,那就是希望尽其所能留住这位美丽的女孩,留住这段美丽的爱情。

这时,我的眼角又不禁湿润了。谁说如今世态炎凉、人情淡薄?我看不,人间自有真情在啊!而这,不也正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吗?

最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的要算婚礼上的那段真情告白了。浓重的场面,浪漫的情调,喜庆的气氛,和正常的婚礼没有什么两样,然而却掩盖不住场内一颗颗滴血的心。婚礼进行曲响起,新娘沈爱力款款走上婚礼台。

此刻,在别人眼里,她更多的是像一位病态十足的“小公主”。可是在她的心中,今天的她永远是世上最美丽的新娘,这一刻的温馨浪漫,这一刻的幸福快乐永远只属于她和她的新郎。然而,这一刻毕竟不能永恒,无奈的现实和难隐的悲伤还是无情地占据了她整个心灵深处。“我只希望我心爱的人在我死后……会永远快乐,会永远幸福!不要……为我悲伤,为我难过……”泣不成声的坦言犹如一条条苦涩的小溪,流进了在场的每位嘉宾和亲朋好友的心坎上,也流进了电视机旁的观众,我的心灵深处。这一刻,我又落泪了。

原来,真正的爱情不是山盟海誓,不是海枯石烂,不是私欲占有,而是将对方放入心底,希望他永远快乐和幸福,至死不渝。

呵,这是何等伟大的爱情,这是何等高尚的爱情啊!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今天,沈爱力在用一场血色的婚礼向人们展示爱情的坚韧、纯洁和美丽的同时,也彰显出了爱情的广度和深度,折射出了爱情的硬度和力度。

25、爱情故事茶苦、茶香

他爱上她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女孩是如此的爱喝茶,而他从来不喝茶,入口就是苦涩,所以,冰箱里总是有各式各样的饮料,而她总是笑着说,早晚有一天,你会爱喝茶的。他想,江南的女子大概都爱喝茶吧,一杯上好的龙井或者碧螺春往往就是一首诗呢,这是她说的。所以,他以后去江南出差,总是买了最好的明前茶给她,爱情就是这样吧,如果爱了,就愿意给爱人最好的。

而他依旧喝他的饮料,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打即喝,不像她似的,要那么讲究的茶具,还要一步步慢慢地运作,他像在看茶艺表演。多累啊,他总是笑话她,说她注重过程比结果更甚,怎么会有好的结果?

但他爱看她喝茶,她手捧一本旧书,放了古筝的曲子,长发柔柔地飘下来,然后她手执那精致得不像样子的茶具,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真是一幅好画,那一刻,他是喜欢的。

她和他说过,一斤茶叶要采七万个幼芽呢,那一刻他惊住,不相信要采七万下才得这一斤茶。她笑说,就像好的爱情,也许要经历很多的风雨才能达到吧,而他不信。当然,他依然坚持喝自己的饮料,这般的方便和刺激,像广告上说的,晶晶亮透心凉,夏天里一杯冰凉的饮料,多爽啊,比喝那热热的茶要舒服多少!

后来结了婚,她依然是积习难改,只是生活的忙碌让他有些看不惯她的做派了,永远一副懒散的与世无争的样子,像泡在杯子里的那温温的茶。其实,她的性格也像那茶,温润的、散漫的、自然的,只是他,越来越不习惯了。于是他说,别把那些光阴浪费在那些茶上吧,你也可以尝试喝饮料啊。

而她笑说,不习惯。第一次,他讨厌她那慢吞吞的样子,永远和现实有一步距离,不像那些和他一起泡酒吧的女孩,真炫啊,什么都敢喝下去;而她,单薄到只喝茶,而且长年一个人在家里喝,一个姿势,仿佛永远不厌倦。

但他倦了,对于婚姻的厌倦就像讨厌那屋子里散发着苦涩味道的茶香,很快,他们分开了。她走了以后,屋子里没有淡淡的茶香,开始他觉得很好,还找了一大帮臭味相投的人来家里喝酒聊天,结果弄得家里乌烟瘴气,烟草味混合着酒精味,家里再也没有那种清香的气息了。

他一个人过了很久。

他还喝饮料,但久了才发现,这种东西喝多了胃胀,而且色素太多,刚喝下去刺激,时间越长胃越不舒服。有一天,他一个人实在闷,整理旧物,突然看到抽屉里还有一罐封存得很好的碧螺春,于是他找了一套她留下的茶具,然后自己简单地冲了一壶茶,放了一年多的茶,居然还是那么清香,很快,茶的清香弥漫了整个屋子,他突然感觉到眼睛酸酸的,这么久了,他才知道,那些气息对于他来说是如此的熟悉,甚至有了一种久违的亲切。

他喝了第一口茶,苦涩,先是舌尖,然后迅速达到舌根,他皱了一下眉;然后他再喝,居然喝出了温润,一下到了胃里,极温暖,像是一把熨斗在熨。他想起她说过的,喝茶是在品生活的味道。喝到第二杯,如在空灵的雨中禅寺,于是想起恋爱时她喝茶的样子,那样的清丽与不俗。喝到第三杯,已是有了淡淡的甘甜,他才知道,茶到三杯原是淡淡的香和淡淡的甜,只是,他一直没有耐心喝到第三杯,就像他们的爱,没有等到好好体会到爱情的美好就中途散了场,落得了无言的结局。

后来,他也爱喝茶了,当然,又结婚了,新婚的妻子问他,怎么这么爱喝茶啊?他总是笑着,淡淡地说,茶苦茶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品味出来的,因为很多人没有耐心品到茶的甘甜就放弃了。所以,他总是还会想起她来,只不过,是在那偶尔喝茶的午后,因为她教会了他原来,爱是一个慢慢的等待的过程,就像从茶苦到茶香。

26、爱情故事谁说等待是一种幸福

如果我仍错误地认为等待是一种幸福,那么就请上天让我在这美好的愿望里不要醒来。

这是一个对于我而言陌生的城市,可是我却在这里遇见了一生最爱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如同不知道哪天会结束一样。我就象歌曲《死了都要爱》唱到的一样: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

我那样珍惜着我跟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甚而为她,我立下了鲜艳的誓言,这誓言和着我征战沙场的鲜血一样,鲜活而灿烂。

曾有人这样反问我一句: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你会忘却你当初鲜艳的誓言。可是我终于还是没能够忘却。如果忘却就不再疼痛,如果忘却我就可以做回自己,我也宁愿不会忘却……因为那是心里最深的烙印,任谁,任岁月都不能抹去。

曾经对自己说:等待,是一种幸福。带着我的爱,在安静的一隅静静等待,希望有天她会来,在每天的日出,我都会有新的希望,在每晚的星空,会有我不变的祝福,许了多久的愿,数不清,等了多久,不必算清,一切,我都认为值得。

那是个让我激动的日子,我终于等到了她的消息,可是,这次却不是喜讯。她喃喃地说:把我的名字从你的身上抹去吧,从此,两两相忘。我不能拒绝,我不能倾诉,我不能勇敢地说:不。忘不了她幽怨的双眼,忘不了她转身的决绝。红红喜字的婚房,见证我们的牵手,也依然见证着我们的别离。只是那个月老,手里拿着红线不知道下一个会牵向哪对幸福的恋人。烛火依旧,喜字火红。只是这些景象全变成我心头重重的伤。

沉默,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知道我能说些什么,能说出来什么。从心里希望她能够幸福,即使她不再在我的身边。

她低低地说:忘了我,把握你自己的幸福。

木然,世间一切仿若空空,她傻吗?她不懂没有她的日子我还会多快乐?目送她的悄然离去……回到江湖,孑然一身,也许这才是我最终的归宿。只是我不停地在问自己:等待,真的是一种幸福吗?

如果这是我曾经美好的愿望,那么希望上天永远不要让我醒来……

27、爱情故事喜欢他

那一年,七岁还是八岁?记得正在换门牙。

喜欢上十字街口那家小商店的年轻老板哥儿。他的脸又瘦又白,眼睛细长,说话声音温柔。我在上学途中,来来回回经过那爿小商店无数次,也看见他无数次。忽然有一天,“咣当”一声,脑袋像被某只无形大手用力一敲,鬼使神差地喜欢上他。

要怎么表达喜欢?绝不要玩得灰头土脸的时候在他面前出现。每一件自我感觉良好的衣服,都要穿到他面前若无其事地逛一圈。买了新头花,着急慌忙地求大人给梳起两条羊角辫,一定要梳得光滑和纹丝不乱——佯装路过他的店,崴进去,故意拿后脑勺儿对着他,听见人家招呼自己,就条件反射地扭过脸摆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在示爱这一点上,小女孩和小男孩的招术一样,希望用坏态度引起他人注意,可心里又多么盼望对方能以柔相待。他有没有注意我新戴的头花?他觉得我好看吗?藏不住秘密的小家伙紧张得像一只羚羊似的满屋乱窜。收音机里正在唱:“吉米,来吧!吉米,来吧!让我们手牵手,来跳跳迪斯科。”

只好想办法,在经过他的店门口时,做点儿出格举动引起注意。比如看到他时,撑大鼻孔恶狠狠地哼一声,像只气炸肺的刺猬。比如看到他时,骤然触电般口眼歪斜地大笑,露出脱掉了俩大门牙的豁口儿,妖形怪状,趁其呆住“嗖”一声逃走。比如人模狗样地走进店里,随便提个问题——某次趴在玻璃柜台上指着一件东西问:“月经带是什么?”被轰走。

很苦闷,因为不知道喜欢的下一步是什么。

有一整个夏季,我都盼着门牙赶快长出来,那样,他或许会喜欢我。我仰望着高处,绵软白云,湛蓝天空,漫无头绪地想。

那让人不明就里的失眠。夏夜的纱窗外蟋蟀在红墙缝儿里碎碎鸣叫,我在黑暗中的单身床上翻来覆去,想让自己一头扎进枕头深处,脑海里却不住地浮现他的脸,哎呀,一个男人怎么会长得那么好看?

我的门牙长出来了。我有了一条新连衣裙。我学会了编麻花辫儿。我开始收集小虎队的卡片。院子里的枣树,被一阵热风吹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枣花,引得蜜蜂穿梭飞舞,有一只落在我脖子上,爬得痒,一拍,嚎啕大哭,脖子肿了一星期。我已经知道爸爸把酥糖藏在书橱的哪个角落,但是,还不知道小商店的老板哥儿是否喜欢我。

他越是好脾气,我就越是作恶多端。隐约地,我觉得他喜欢我。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被一个人喜欢应该怎么办。我在电视剧里看到一对男女接吻,把脸贴在一起,两个脑袋扭来摆去,我问奶奶:“他们在干什么?”奶奶说:“狗咬狗。”我每天看动画片,动画片里美少女战士在面对夜礼服假面的红玫瑰时,羞涩地红了脸。

我有了秘密,谁都不想说的秘密。

我每天和小伙伴疯玩,站在一座老旧的石桥上,把鱼线远远地抛出去,钓那种肚皮上有一条银青色线纹的小鱼;我们爬到柳树上,把刚发芽的柳枝折断,插在衣领里,模仿京剧里的锦鸡翎;我们把桌布系在脖子上,顶着风,卖力奔跑,让桌布在身后飞扬,就像武打片里的大侠。我们没头没脑地玩着,可是,我已经有了秘密。

小商店的老板哥儿总是伏在玻璃柜台上听收音机,我故意制造动静,和小伙伴尖声打闹,或者一个猛子扎进店里,又“噌”地逃走。我竭尽所能引起他的注意,但是,他听着收音机里的流行歌曲,有时甩给我一句:“别吵了,出去玩。”

有一天,小商店里突然多了一个女人。她短头发,暗黑皮肤,平脸上长一双三角眼,腰很粗。她是老板哥儿的老婆。我很震惊,没想到害我失眠的那么好看的一个男人,竟然是结了婚的,竟然娶的是这样一普通粗陋的女人。看上去,他们并不亲密,并不像电视剧里那样,总是甜蜜地拱在一起。我觉得,她霸占了他。她的腰越来越粗,不久后,她生了个孩子。

我喜欢了他那么久,一个夏天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那种隐秘的期待被发现的心情,我一直以为,他都知道;我一直以为,那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可是现在,他的老婆每天待在小商店里,把孩子放到他眼前,把一碗热汤面放到他眼前,她像影子,填满他的生活。我趴在玻璃柜台上时,她问我:“你要买什么?”一切都不一样了。

夏季过去。一个又一个夏季过去。我很少再去小商店了,也不再在经过小商店的时候怪模怪样。我的头发长长了,终于留了梦寐以求的斜刘海儿。

后来还见过小商店的老板哥儿,他开了家饭馆,儿子已经上小学,他老婆的腰还是那么粗,每天早上起来卖豆浆油条。而他的样子,天啊,当初为什么会迷恋他?那张脸好像窝瓜,哦不,像茄子……

这些年,不知不觉长大,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相爱离别。总有一些间隙,时光忽然触动某一条神经,回忆里那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顺着时光隧道跑来,她在夏日亮白的阳光里,像水滴般透明。那时,她不知什么是长大,也不知什么是爱情,她只是兴奋不安地体会着忽然而来的心动,那些未说出口的爱恋,藏在她心里,汇集成一小撮甜蜜。很久以后,在回忆里遇见她,我都会停下来,去倾听她的那个夏日里,一场细碎微妙的喜欢。

28、爱情故事重逢的人会再重逢

曾经看过一个日本故事:一个漂亮的女孩在回家的路上总被一个老头搭讪,老头说她长得像自己的初恋情人,并给她讲述了自己和初恋情人的故事——他们一见钟情,彼此吸引,可惜由于上一辈的恩怨,双方的家庭都反对他们在一起,他们只能在痛苦中偷偷地交往。终于,两个年轻人再也无法忍受暗无天日的爱情,想到了私奔,可是又都不忍心就这样背叛将他们养育成人的父母,于是他们决定让老天决定到底是走还是留。他们定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并约定如果那时约会地点的樱花开了的话就私奔,如果没开就痛下决心分手。可惜,在下次约会时间即将到来、樱花也即将开放时突然狂风大作,樱花的花蕾都被吹落了。姑娘悲痛地对男子说:“这一切肯定都是天意。”然后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听了老人的故事,女孩很同情他,也为他爱情故事的凄美所感动,所以这之后就经常去陪陪老人。后来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老人的妻子:“你丈夫这么惦记他的初恋情人,你不介意吗?”老太婆怔了一下,随即羞得满面通红:“说实话,我就是他的初恋情人。呵呵,我们后来还是私奔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起身边的一个散事:那时候我们国家的高考政策还不太严,她是高考移民,高三最后阶段,她在一个自治区的重点高中象征性地上了几天课,然后以那里学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就在上课的几个星期里,她和班上的一个男生互生好感,可惜时间仓促,一切都没来得及开始,就随着高考结束而结束了。这之后她先回了家,接着又去外地上大学,毕业后工作又辗转了好几个城市,最后随父母移民美国,就这样,10年过去了。本来就是连暖昧都算不上的好感,现在又隔着无法跨越的时间和空间障碍——她想,他们是再无可能了。其实这时的他也依旧单身,潜意识里也依旧在等待她。一次玩朋友手机的时候,他无意中在通迅录里看到了她的名字,虽然有无数重名的可能性,他还是情不自禁地拨了过去,第一句话就是:“你好,我是×××,请问你是我高中暗恋过的××吗?”

第二年,在他们的婚礼上,她万分激动地对满座宾客说:“这一切肯定都是天意。”

天字有人,意字有心——天意,永远是建立在人心之上的。它只能是借口,就像距离太远、亲朋反对、世俗不容、年龄差距太大等也只能是借口一样,只要人一心一意,只要人真心实意,就无所谓天意不天意。汤显祖说过:“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这世界上最浪漫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相爱的人会在一起,重逢的人会再重逢…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些不是祝福,是真理。那些分开的,不是爱得不够深,就是爱得不够真。

29、爱情故事拔掉婚姻中的刺

万晴晴大学毕业后遇到了现在的老公。那时,万晴晴是个非常严谨的人,比如随便一件什么东西,用到坏都不会丢,包里面永远整洁,房间里的东西永远放在该放的地方。而她的老公却不是这样的,丢雨伞、丢眼镜、丢帽子那是常事,如果哪一天他能够晚上还戴着出门的墨镜回来,那是该放鞭炮隆重庆贺的……

刚开始,万晴晴觉得这个缺点很可爱,粗心大男人嘛,将来盯在后面提醒他就是。于是结婚后,这个严谨女跟在马虎男后面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提醒生活。

久了,发现重复提醒根本不是人干的活!万晴晴在水龙头边贴“关”的纸条,他却还总是忘关;下班路上接了她的电话,到家却想不起来手机的去向;最高纪录是半年帮他挂失信用卡3次……当这些“生活小沙粒”一次次硌到万晴晴忍耐极限的时候,万晴晴爆发了,她骂他无脑缺筋。开始,男人点头认错,次数多了,对方就用冷漠来对应万变。越这样,万晴晴越生气,有朋友在,万晴晴大肆渲染老公一周丢两部手机的缺脑行为。老公伤自尊了,跟她吵架,然后冷战。

万晴晴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完了,就完在这桩婚姻上。离婚协议书写了好几次,最终都因有所顾虑没离得成。当孩子8个月的时候,万晴晴毅然决定暂时离开这个讨厌的男人!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梳理一下思路。

她背上孩子回娘家,正逢小姨因闹离婚寄居在她家里。小姨整天哭诉小姨夫的恶劣行为:家暴、不让小姨花钱、爱喝酒闹事、不洗脚就睡觉……小姨的诉苦,令万晴晴想到了自家老公:没有家暴、对她从不小气、异性打电话来他从不过问、孩子吃的奶粉都是他亲自从国外一罐一罐地往家带,还有,他生活马虎工作却一点不含糊……越想万晴晴越冒汗,既然男人是个好男人,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不是个好女人?吵得凶的时候,都是她动手把他赶出家门;自己可以在床上吃零食他不可以;自己可以在被窝里放屁他不可以……再看小姨,皱眉、缩嘴、眼神哀怨,自己抱怨老公的时候是不是也呈现出这种怨妇形态?

万晴晴跟小姨同宿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带孩子飞回了家。一路思一路想,到家,她换成了别样的心态。审视自己,因为孩子牵绊,缺少交际,于是总把矛盾聚焦在老公身上。她把孩子交给一个有经验的保姆、自己办了健身美容卡、加强了与闺密的联系……如此3个月,她的心境逐渐开阔。老公再丢东西的时候,她不唠叨了,反而打哈哈说:“没事没事,钱丢了再去赚!”当发现老公一直反推卫生间的门挤着进去的时候,她在门上做了小手脚,把胖老公夹住了,让他从此记住了门的方向……她还充分利用了老公的马虎,比如发现跟前有只蚊子,她就悄悄地关了灯打开门,让蚊子直奔老公书房的光亮,然后听老公挪椅子拍腿,暗乐不已。

现在,十年婚姻过去了,老公逐渐学得不丢大物,而万晴晴彻底被同化,经常为找不到钥匙着急。闺密都说万晴晴彻底被“改良”了,而万晴晴却认为老公也为她学会了不少,甚至能在周末亲自下厨忙一桌好菜招待万晴晴的密友。婚姻是什么,是拔光了身上的刺,然后相互偎依。万晴晴拔掉了“严谨”,于是,她可以和老公相亲相爱地共居一个屋檐。

30、爱情故事李保安的爱情

他出生时,很瘦弱。爹说:“这孩子身体弱,连哭声都这么小,怕是不好养活。”娘说:“那就叫他保安吧,让老天爷保佑这孩子平平安安。”

李保安长到12岁,还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爹娘看着直发愁。一天,姑妈的儿子来到小镇,穿着一身制服,戴着一顶大盖帽,威风极了。李保安追着表哥问:“你在北京做什么?”“当保安呀!”表哥把帽子摘下来,又戴好,动作十分潇洒。从此,去北京当保安,就成了李保安的梦想。因为表哥说,他顿顿都有肉吃,还常去逛天安门,更厉害的是,他管着小区大门,城里人都得听他的。

李保安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却如愿以偿跟表哥在北京当了保安。没干多久,李保安对表哥说:“我被你骗得真惨。”表哥问:“怎么了?”他叹叹气答:“你说当保安顿顿都有肉吃,原来不过是火腿肠;你说能常去天安门,可请个假比什么都难,我来了这么久,只在梦里见过天安门;你还说城里人都听你的,可有好几次,我开门慢了点,就有业主跟我吹鼻子瞪眼,他们哪看得起咱们!”

既来之,则安之,李保安还是尽力把工作做好。他的制服总是洗得干干净净,帽子戴得端端正正,和别人打招呼也是面带微笑。尽管这样小心,李保安还是出事了。

为了防盗,小区对车辆出入有严格规定,业主必须有证件才能放行。那天,有位男子开车过来,停在小区门口,拼命按喇叭。李保安走过去,照例要他出示证件。不料,男子根本不理会,大声骂道:“你个乡巴佬,眼睛不好使吗?我回自己家还要什么证件?”骂声引来了不少人围观,大家都指责男子不讲理。谁料,男子更加恼火,居然拿着一根棍子冲下车,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就朝李保安的肩膀砸了下去。

“住手,不许打人!”这时,忽然有人怒喝道。话音未落,一个圆圆的东西不偏不倚,正好打在男子头上。大家定睛一看,都乐了:原来是一张刚烙好的大油饼!

“谁这么缺德?”男子被烫得直跺脚。“我!”一个年轻姑娘挤进人群,叉着腰挡在李保安面前,杏眼圆睁,满脸怒容。“臭丫头,你是他什么人,别多管闲事!”男子生气地说。“我……我是他女朋友!”姑娘咬咬牙,大声说了出来。接着,她一把拉起李保安说:“走,咱们去社区医疗室检查,回头再找这家伙算账!”说完,两人一起走了。

第二天,李保安没来上班。刚开始,谁也没在意。后来,有人发现,自从那个爱笑的李保安离开后,小区门口那个烙油饼的姑娘也不见了。原来他们已经坐上火车,回到了李保安的老家,那个有些偏僻的小镇。

其实,李保安早想回家了,他留在北京,只是因为烙油饼的姑娘。好几次,有无赖吃了油饼不想给钱,都是李保安出面帮的忙。

烙油饼的姑娘,也早就不想在北京待了,这座城市的确繁华美丽,却与自己无关。她想离开,却又牵挂着那个愣头愣脑的保安,他是这座陌生城市里,让她唯一感到温暖的人……

不久,小镇上多了一个卖油饼的小铺,一个年轻的姑娘动作娴熟地烙着饼,李保安在旁边帮着忙。有人问他:“怎么,你不去北京当保安了?”姑娘抢着答:“我看,他还得当保安,期限是一辈子。只不过从现在开始,是我一个人的保安!”

31、爱情故事没有白谈的恋爱

结束一段恋情时,往往很多人都会带着“一无所有”的悲凉感离开,觉得自己投注青春、精神乃至于金钱,最后却一江春水向东流,空空如也。

一段无法终局的恋情、一段未能白首的婚姻,真的就是白白浪费了吗?物理学最伟大的通则之一——能量守恒定律告诉我们,事情应该不是如此。这个定律是:能量既不会无中生有,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可以从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但能量总和是不会改变的。

在此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当用力拉开弹弓上的石头时,我们就等于对这个弹弓上的橡皮筋做了功,被拉开的橡皮筋产生了位能,一松开手,弹弓上的石头有了自橡皮筋的位能所转换而来的动能,然后,石头打到了一个小木盒,木盒移动,又产生了位能;也许以木盒平均受到的冲击力再乘上移动的距离,所得到的位能会略略小于石头所具有的动能——那是有一部分的能量消失了吗?不,仔细测量,石头和小木盒经过此一碰击,温度都微微上升了,能量有一部分已经转换成热能了。

从位能到动能,再从动能转成位能与热能,能量的形式不断转换,但总量并不会减少。问题是:在爱情里,我们能够觉察得出能量在形式上的转换吗?感觉得到温度微微的变化吗?如果不能,也许我们真的很容易就在一桩一桩不能执子之手的爱情里泄了气、断了气,觉得一切很不划算、很不值得啊!

我们都爱说:“人生无常”,然而,走到爱情里,我们却又都不允许生命漂泊,一旦相爱了,就非要看到结果,而所谓的结果也都仅仅指向:我们会不会结婚呢?你是否会爱我一辈子?

啊呀!一辈子有多长?绝对比我们所以为的要长很多、很多。白首偕老之外的爱情就被认为是白作功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人生也没有白作的功,在爱情这样亲密到无所遁形的互动里,更是不会白作功的,细细去想,无论质量,我们的生命一定会有所不同。

因为相遇,我们的生命一定有了些不同、有了些变化。为了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值得爱人深爱的人,我们都曾经偷偷临镜仿真,想象恋人最爱的是什么样,然后悄悄地修正,慢慢地跨越到一个我们从未想到会进入的领域。

谢谢那些爱过我们的人,因为爱的缘故,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大更宽了;谢谢那些未能终章的故事,在无须成为彼此的负担前,我们因为相爱,已经交换了生命的能量。也许是人生向前进了一步,产生了位能;也许我们变得更勇敢、更有自信,人生有了动能;也许,因为你我的相偎相依,人生微微温暖了起来,有了热能。

以有没有终老白首的结果来论断爱情的成就,就太不懂能量守恒了,爱过之后,生命的厚度与韧度、宽度与深度,一定、一定会有些不同——如果是用真心相爱过。

32、爱情故事爱到底是参与还是给予

2004年春,我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电视台实习。

电视台有个节目,叫做《真情无限》。每期都会找来一些赞助商,让他们上台讲讲对感情的态度。

这期,我们又请了一个当地比较有名气的企业家来做节目。当谈到他的妻子时,企业家颇有感慨,打了一个比较有趣的比方,男人与女人,就像是一台开在路上的车子那样,你只有给它平坦的道路,它才可能更好地奔向远方。所以,男人要做的就是平路,女人嫁给了你,你就要给她平坦舒适的生活,这样才对得起她对你的爱。

企业家的话赢得了大多数人的掌声。

节目做到这个时候,一般还有十分钟左右就要接近尾声了。下面安排的环节是观众自由发言。大都是一些找好的人,讲一些说好的话。但是,这次却出了点儿小意外。话筒本来要从主持人手中递向一位事先埋伏好了的观众,但是一不小心掉在了地上,从阶梯座椅往前滚,一直滚到了前排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脚下,这中年人我认识,是节目组的剧务,人很老实,平时话也不多。

一边的节目总监也开始着急。主持人灵机一动,临场发挥,直接对着那位站立在当场、手拿着话筒的剧务发问,那请问这位先生,您有什么感想呢?

那位剧务说,我就讲一个故事吧。

有这样一对夫妻,丈夫在结婚之前,并不知道妻子有严重的抑郁症。这种病人,一般都是心理受过挫折的人,所以表现出来的病态也不一样,但大部分人会有轻生的念头。

发现之后,这位丈夫很苦恼,但是此时妻子已经给他生了孩子。产后,抑郁症状更加明显,此时如果自己离开她的话,肯定会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于是,他也就顺着别人教的方法,对她好,让她觉得生活的温暖,不让她出来做事,自己哪怕苦一点、累一点也心甘情愿。

但这样做的结果却是事与愿违,妻子由于无所事事,病情反而加重了。终于有一天,丈夫回到家中,竟然看到自己楼下围了一群人,抬头一看,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原来,妻子就坐在自家的窗台上面,看样子想自尽。

好不容易等消防队员赶来,救下了妻子,丈夫却吓了一身冷汗。正因为这场惊吓,他病了一场,但是令他很奇怪的是,病中,妻子对他照顾有加,整日从家里到医院地跑来跑去,并没有再犯过一次病。

那一天,妻子给他削一个苹果,他坐在床头,问,咱家里你最爱谁?没想到,妻子却说了句,最爱咱们在一起的生活。

这句话,让他晚上想了一夜,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

病好了之后,他开始对妻子说,咱们生活需要钱啊,你看看,房子什么的都旧了,孩子也大了,以后没有钱怎么行,你这两天在家里想想,怎么挣钱才好,想出来了,告诉我一个主意。

过两天,他又说,单位要裁人了,我的年龄也大了,再裁下来,可怎么生活啊。

妻子便宽他的心,然后帮他一起想办法。

他说的这些事情都是真的,只是很久了,他压在自己心里,不敢说出来。

自此之后,仿佛养成了一个习惯,几乎每个星期,他都要对生活有小小的抱怨,但这抱怨再过一周就会改良,就这样,一忧一喜,这么多年也就过去了。儿子长大了,去外地上学了,妻子的病却没有再犯过一次。

后来,妻子中风了,虽然抢救急时,但她的下半身也要一年时间才能恢复。他于是买来各种各样的毛线,让妻子织毛衣,说儿子不喜欢买的毛衣,自己也不喜欢。妻子也听从他的话,慢慢织着。突然有天中午,他帮妻子缠线的时候,这个女人笑了,她说,其实,这么多年你的努力,我都知道,你是让我有事做,不至于再抑郁。

他笑了笑,说其实生活就是两个人参与的,我知道你爱我,才会这样,你若是不爱我们的生活了,做什么都没有用了。

他讲完的时候,声音已有些哽咽。然后,转过头,他对那位企业家说,生活其实真的有很多不平坦之处,就像路一样,我也想就开车说一个问题,是那些平坦的路让您集中注意力呢还是那些高低不平的路让您聚精会神?您是喜欢您爱人参与呢还是只是享受你的给予?

听到这里,我看到,那位企业家带头鼓起了掌。然后就是台下观众、主持人,我看到,我们的节目总监在点头,然后,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鼓掌。

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做得最好的一期节目,因为太真实了,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这名默默无闻的剧务身上。

33、爱情故事像爱妈妈一样爱她

接到她的电话,我愕然。

她说:“惠明,家里农活忙完了,我想去你那里住—段时间,帮你带带小宝……”

她并不知道,军子离世前一个月,我们已经离婚了。也就是说,作为军子的母亲,她跟我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一年前,军子爱上了别人,强烈要求离开这个家开始新的生活。我伤心、愤怒、怨恨,却还是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还没来得及把离婚的事告诉家人,军子就出了车祸。

我还是以妻子的身份送走他。在殡仪馆,她边哭边说:“军子走了,你一个人带着孩子可怎么办啊……”她不知道,其实军子早就走出了我和小宝的生活,只是这一次的方式,太彻底。

我决定永远不告诉她真相,就让军子把这个秘密一起带走。

办完军子的丧事,她在我家住了几天,每天给我们做丰盛的饭菜。小宝吃得很欢,我却吃不下。她劝我:“惠明,农村有句老话:生死由命。军子走了,你和小宝可得好好生活下去!”她的河南口音很重,很多时候我听不大懂。做她的儿媳妇那些年,除了隔两年春节时回去住两天,每月按时寄钱,和她真正的交流并不多。

送她回去时,我塞了一些钱给她。我想,这也许是最后一次给她钱了。

倒是她先开了口:“惠明,以后别再给我寄钱了。你爹妈走得早,没人替你分担,现在还自己带着孩子。生活比妈难多了。”那一刻,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就掉下来了。

知道她平安回家后,我再没给她打过电话。我请了专职保姆照顾孩子,自己把更多精力放在工作上。

没想到,她竟然又要来了。我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或者说是无法抗拒她对我的好。

她带了很多行李来,竟还有冬衣,我心里一怔:难道她打算长住下来?

她在包里掏了半天,掏出一沓厚厚的钱递给我:“惠明,妈给你带了一点钱,是妈多年攒下的。”

“妈,我们不缺钱用。这些钱您还是自己留着花吧!”我将钱推开。

“怎么不要?我给我孙女的!军子走了,奶奶不管她谁管?”我抬头看见她眼里满是泪,“惠明,我知道军子是个混蛋,是他对不起你们……”

我愣了。原来,她早就知道!这些年一直往肚里吞的委屈和泪水终于发泄了出来,我是多么想找人诉说内心的无奈,却没有人真的懂。

“军子他大哥跟我说军子有了别人,我当时真想抽他!可他离我那么远,他也不听我的。听说他出了事,我心里又疼又恨,这是报应啊!”

“妈,他不是!”我哭着打断她,“其实我早不怨他了。我愿意他好好活着!”这是军子去世后,我们第一次提起他。那一晚,我们抱在一起大哭了一场。她说:“现在妈来了,妈要好好照顾你们!”

那场眼泪,彻底释放了我心底的悲痛和哀伤,整个人渐渐轻松起来。她就这样驻扎进了我的生活。她把保姆辞了,全身心地照顾着我和小宝。这样一住就是两年,连她最心爱的庄稼都丢掉了。

有时候,我想劝她回去,可又舍不得,索性装聋作哑,她不说,我就不提。

转眼,小宝上学了。开学那天,我和她一起送小宝去了学校。那天晚上,她坐在我身边,我把遥控器递给她:“妈,您想看什么自己调台。”

她摇头,若有所思,片刻后跟我说:“妈想回去了!”

我有些意外,转头看着她:“您怎么忽然要走?小宝习惯跟着您生活了。”

“傻孩子,妈不能老住在这里,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人还是要嫁的。妈相信你会遇到一个比军子好的人,你是个好妻子、好媳妇……”她的目光,倔强而慈爱,我知道她主意已定。我伏在她的腿上,眼泪浸湿了她的裤子。

她走了,在陪了我和小宝两年以后,坐着火车离开了。她用两年时间抹平了我离婚和丧夫的伤痛,也分担了我一个人带孩子的辛苦。因为有她在家里做支撑,我有了更多精力去应付工作,升职加薪的军功章里有她—半的功劳。

我每晚都会拨打一个曾经放在电话簿里却很少拨打的号码,然后和小宝抢着跟她说话,一说就是大半个小时。

我爱她。这辈子,会一直爱,像爱妈妈一样。

34、亲情故事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父亲是一个传统的男人,母亲则是一位勤劳善良、吃苦耐劳、坦诚待人、典型的传统女性。在我的记忆中,我理解并定义他们的生活就像呆板的复印机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一个模式。就这么平凡而简单的生活,却隐藏着他们伟大的爱情故事。

每天清晨,母亲早早地起来就开始做饭,清扫房间。然后,她把精心做好的早餐摆到桌子上,并盛一碗满满的米饭亲手递到父亲的手里。吃完饭准备上班时,妈妈便大声喊道:“一定要注意安全啊!”她的目光一直盯着父亲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晚上,父亲下班后,母亲早已做好了饭菜,父亲刚坐在桌前,她便给他斟上一杯酒。临睡前,母亲又把父亲的洗脸、洗脚水预备好,先是用手指试试凉热,热了,放点儿凉水;凉了,放点儿热水。

母亲不仅承担了所有的家务,还养了4头猪,50多只鸡,每年卖猪、鸡的总收入不比父亲挣的工资少。我看到母亲每天起早贪黑地劳作,心里时常隐隐作痛。

当时,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家里的日子平平淡淡,像是波澜不惊的一潭湖水,父母从来没有一起看过电影、逛过商店,或去饭馆吃一顿,甚至他们没有合过影,这岂不是太不懂爱情、太不懂生活了吗?

十多年前,母亲突然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症,疼得很厉害,而且一点儿也不能动,经过治疗才有些好转。这时父亲才打电话告诉我,我赶忙跑到医院看望母亲。

母亲躺在病床上带着幸福的笑容对我说:“这次生病,可把你爸折腾坏了,他好几天连眼都没合,一直在病床前陪伴着我……”我埋怨父亲不早点告诉我,并坚持晚上要陪伴母亲,可父亲说啥也不肯。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母亲说道:“你白天还要工作,晚上休息不好怎么行呢?你爸在我的身边,我心里更踏实。”

母亲出院后,父亲毅然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厂领导和同事们都苦口婆心地劝他,让他一定要慎重考虑。父亲很是感激领导和同事们对他的关心,但态度却十分坚定,“要是不把老伴的身体伺候好,那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此后,父亲在家里是里里外外一把手。就连做饭、打扫卫生的活也不让母亲干,生怕把她累着再犯病。父亲每每做家务活时,母亲总是微笑着做他的帮手。炒菜时,母亲帮他剥葱剥蒜;打扫房间时,母亲帮他递递抹布什么的……两人有说有笑,配合得十分默契,似乎干家务活给他们带来了很大乐趣。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多久,父亲遭遇车祸离开了人世,我们全家人悲痛不已。丧事处理完之后,我劝母亲到城里跟我们一起生活。母亲却摇着头说:“我舍不得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里的老邻居们啊!要是到城里享清福还不把我给憋死……”我们拗不过母亲,只好常回乡下看望她老人家。

一次跟乡亲们闲谈得知,母亲每日三餐都要拿两个碗和两双筷子,自己边吃边直勾勾地瞅着摆在桌子上的那副空碗筷,我的心真是难受极了。心想,父母的爱情是那样的简单,都已过半个多世纪了,他们一直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里。从父亲母亲的身上,我深切体会到,爱情不需要什么山盟海誓,不需要什么风花雪月。更不需要什么轰轰烈烈,只要心中有爱并付之于行动,便是纯洁高尚的爱情。爱情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35、爱情故事爱的呼唤

静身材苗条、端庄温柔,又在县级一行政单位上班,工作稳定。因此,追求静的人很多。

勇是静的同事。勇出身农村,条件一般,在静的众多追求者中并没有太多优势,但勇追求静的时间最久、最用心。

从他们见面的那一瞬间,勇就成了她的影子。虽然他与静不在一个科室,但勇总会“创造”很多机会与静见面,跟她说一句话,哪怕只留下一个问候的眼神。

渐渐地,静感受到了勇对她的关爱和温暖,她和他的心越来越近。无论何时何地,哪怕是深更半夜,只要静打来电话求助,勇总会说:“你等着,我马上就到。”随后,他就风尘仆仆地赶到她身边问寒问暖。

这一天,因为下班路上淋了雨,半夜里,静高烧不退。当静给勇打电话时,恰巧勇正在乡下。但听到她生病的消息后,勇毅然从乡下十万火急地赶到她身边,让她备受感动。

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勇总会给静讲自己童年的生活、年少时的理想、大学时的追求,还给她讲生活中的趣事及人生感悟,让她受益匪浅。说到动情时,勇会注视着她的双眼,认真地说:“和你在一起,我感到好开心,我真的好想和你天荒地老、永不分开!”

后来,他们结婚了。婚后,勇依然像恋爱时那样爱着静,甚至比恋爱时更爱她。静在厨房做饭,他会悄悄地来到静身边,轻轻地亲她一下,并喊一声她的名字。刚开始,静以为他喊她有什么事情,她往往会丢下手中的刀铲问他有什么事。他总是调皮地说:“我亲你一下,喊一下你的名字,难道非得有事不可?”慢慢地,静形成了一种习惯,勇亲吻她,她会愉快地回应;喊她的名字,她会温柔地应答。

下雨的傍晚,他们不出去散步,就相依相偎在床头看书。看一段时间,勇会把书放在一边,拥抱着她,轻轻地叫一声她的名字。这时,静也会放下书,看着他的眼睛,温柔地应答着,极尽温柔。

有时,静会在梦中喊他的名字。他被喊醒了,急忙搂着她,问她怎么了。她总是不好意思地说:“我做梦,忽然看不到你了……”说着,她抽泣起来,泪水打湿了枕头。这时,勇总会温柔地搂着静拍着她,轻轻地告诉她:“你放心吧,我说过要和你天荒地老、永不分开的。”

婚后第三年,勇从一名普通科员被提拔为一名副科级领导,工作变得繁忙起来,应酬也越来越多,甚至夜里很晚才能回家。有时,即使人在家里,勇也总是坐在电脑前很少说话。

渐渐地,静感觉到自己被冷落了。勇叫她,虽然她还会一如既往地应答,但声音里却多了几分胆怯。

有天晚上,勇在外面有重要应酬,时间很晚才结束。因为第二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因此,他没有回家,直接到单位去休息了。

半夜里,突然雷电交加。勇知道静胆小,于是,他开车回到家。当他轻手轻脚地来到卧室,只见她裹着被子,蜷缩在床上,似乎睡得很沉。于是,勇松了一口气,轻轻地带上房门,想去洗个澡,然后好好休息一下。

这时,突然从卧室里传来说话的声音。勇把耳朵贴近门板,听到的却是他往常呼唤她的声音,既熟悉又陌生。于是,勇再次推开卧室的门,发现她的枕边放着一个小小的音乐盒,刚才卧室里传出的声音正是从音乐盒里发出来的。

不知什么时候,静偷偷地录下了他叫她的声音。原来,他不在的日子,陪伴她的竟然是“他的声音”。

勇心里一下子涌起一股暖流,为自己的粗心感到内疚。他没有惊醒静,只是轻轻地躺在静的身边,让静枕在自己的胳膊上安睡。

从此,工作之余,勇尽量推掉不太重要的应酬,在家陪伴静。有时,静在厨房里忙着烧菜时,他会和过去一样轻轻地来到她身边亲吻她一下、轻轻地叫一声她的名字;夜晚,他们还会相拥在床头上各自看书。看一段时间,勇还会把书放在一边,拥抱着她,轻轻地叫一声她的名字。

轻轻地叫一声静的名字,已成了勇婚姻生活里的一种习惯;听一声勇叫她的名字,也成了静离不开的一种习惯。在这种爱的呼唤里,勇和静形成了一种心灵默契。在这种默契里,他们的爱情和婚姻充满了温馨。

36、爱情故事为爱相守

某酒店三楼大厅正举行着一场简朴而温馨的婚礼。新郎单膝跪地向新娘求婚:“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好好、好好、好好地爱你。”

新娘扶起新郎,郑重地点了点头,热泪盈眶。这句话,她等得太久了。恍惚中,自己仿佛还置身于那场不堪回首的噩梦中。

10年前,他俩相恋了。他喜欢骑上摩托车载着她兜风玩耍,她喜欢坐在他身后任凭耳边的风呼啸而过。只要紧紧搂着他的腰,把头靠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心里就会觉得特别踏实、安全。

可是,意外发生了。那天,他俩说好一同去看望乡下的二伯。他载着她途经一条狭窄拥挤的三岔路口时,被一辆迎面而来的重型渣土车撞倒。千钧一发之际,他回过头用尽所有力气,把坐在后座上的她朝路边的草丛中拼命推去。他则应声倒地,昏死过去。

他在重症监护室里躺了3个月,一直没有醒过来,成了植物人。医生对她和他的家人说,他的脑部受到重创,活着已是最大的奇迹,植物状态将会伴其一生。

她和他的家人哭瘫在地,他们跪求医生一定要想办法治好他。医生安慰他们说:“回去后,经常跟他说说话,也许有一天会有奇迹发生。”

她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眼睛泛光,紧握住医生的手一个劲儿地说:“我一定天天跟他说话、天天给他唱歌,我一定要让他醒来。”

她辞了工作,每天守候在他的身边。她买了电脑,每天上网浏览新闻,为他讲解当天的奇闻趣事。她还和他妈妈一起,每天给他擦身子、喂饭。

她文笔很好,每天伏在他的身旁,写些散文和诗歌,然后配上轻缓的音乐读给他听。她的文章发表了,她会把散发着油墨香气的样刊、样报放在他的鼻尖上,期待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的那份喜悦。邮局寄来了稿费单,她会抱着他,把稿费单塞在他的手心里,轻轻地吻他的头发、他的脸。她跟他耳语,说谢谢他,是他给了自己动力和创作灵感。她还俏皮地吹他的脸、打他的屁股,让他别偷懒,快点儿醒来。

7年后的某一天,她正读着诗歌给他听,他的嘴角忽然抽动了一下,手也动了一下。她愣了几秒,继而抱着他喜极而泣。他的眼角也流出了泪,忽然就睁开了眼睛。

医生难以置信地说:“他这么快就能苏醒,简直是一个奇迹,这完全是爱的力量啊!”

可是,苏醒后的他依然不会说话、不会走路,仍旧是个植物人。

她说,我有信心让他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她变得比以前还要忙碌,每天带着他奔波于家和医院,让他接受8小时的专业肢体和语言的康复训练,并认真记下医嘱,事无巨细地照料、看护着他。她陪着他一起笑、一起哭,就像妈妈对自己的孩子一样。

他一天好似一天,她用爱让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经过3年全方位的训练,他渐渐康复了。只是,他因左脑脑干受损,导致右腿功能性障碍,走路有些瘸拐。幸运的是,他的智力没有受到大的影响。2011年年初,他陆续开了几家网店,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而她也重新拾起笔,用深情和温暖的文字描绘着世间的人情冷暖……

婚礼现场,他们紧握着手,深情相拥。是磨难,让他们的爱更加纯粹、更加执著。只要有爱在,幸福和希望就在。

37、爱情故事别让这个小缺点毁掉你的婚姻

很多时候,她觉得有点委屈。她,外向,能干,精明,这个家里里外外都要靠她把着。——“如果没有我,这个家还不知成什么样子呢!”这是她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这样的事例,可以举出很多——

那一年,他们手头刚有一点积蓄,他想买辆车,她却审时度势,说服他,用这笔积蓄买下了他们的第二套房子,当然,后来的种种证明了她的眼光是多么正确:房价几乎翻了将近十倍。

那一年,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师,干得不温不火,她偶尔从网页上看到一则招聘启事,在招聘设计师,她看了觉得很适合他,力劝他辞去当时的工作去应聘,结果是,他不但应聘成功,且发展顺利,在一年之后,升任这家公司的设计总监。

那一年,他的母亲来北京游玩,她发觉婆婆的面色不知怎么晦暗得不太正常,便要带婆婆去检查,婆婆不肯,认为没事儿,在她的一再坚持下,才去了医院,结果一检查,宫颈癌,幸亏是早期,做了手术之后,恢复得很好,婆婆说:“都亏我这媳妇,救了我一命!”

那一年,他下班回家喜滋滋告诉她,一个大学同学,力邀他一起投资一个电子游戏厅——“百分百能挣钱!”可是她却感觉不对劲——既然百分百能挣钱,那还轮得到你?她说什么也不同意拿出这笔钱来。果然,没过多久,就传来那位大学同学被刑拘的消息:此人以投资电子游戏厅为名,诈骗了两百多万元,挥霍一空。她的谨慎,为家里避免了一大笔损失……

一件件,一桩桩,都是她旺夫有道、持家有方的证明,她最爱和他说起这些,每每说起来,都是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内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她的委屈,就来自于,她为这个家立下汗马功劳,却从没听他对她表达过感激或者是欣赏,哪怕是一句认可的话也没说过。他不说,她就忍不住自己要说。“你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啊,能娶到我?”“太累了,这个家大大小小的事儿都得我操心,什么时候你也能帮着分担一些呀?”“你别这样不知好歹,哪天我走了,这个家也就完了!”……诸如此类的话,每天都要叨叨叨说个没完。

这些话,他不爱听,说得多了,他就梗着脖子回一句:“行行行,就你能!这么多年对这个家,我啥贡献也没有,都是你的功劳!行了吧?”他不爱回家,一有空闲,就爱和几个街坊围成一堆下棋,一下就是好几个小时,她不满,他说:“我回来干吗?回来就听你摆功、显能?”

委屈积压得多了,她终于想撂挑子了:既然人家也不念我的好,我还在这里掏心掏肺地操持这个家干嘛呀?她搬去了娘家,对他提出了离婚。

陆陆续续有人来劝她。

首先是他的一个哥们。“嫂子,你不知道,他每每和我们说起你,那骄傲劲儿,就别提了!”

其次是婆婆。“我这儿子我还不清楚?他话不多,但我能看出来他对你是实心实意的,上回他们兄弟几个聚会,他大哥说你任性,他立马就不高兴了,说:‘人家这么些年,对咱家的贡献都摆在这儿呢,就算是有点任性,也可以忽略不计。’”

再后来是她的闺蜜:“得了得了,离什么婚哪,我告诉你你离了准得后悔,上回你住院,我去看你,你们家那位,心疼得什么似的,净和我说你的好了,说你能干、顾家,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你就别作了。”

可是她还是有些悻悻然: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从来没在我面前夸过我一句?不过,原本一颗寒了的心,已经慢慢暖和过来了。

她自己的妈,一语中的:“你就是太要强,什么事都要拔尖,你能干是不错,但这个家就是你一个人的功劳?他那是厚道,让着你,不和你争,你就恨不得把人家的付出全抹了,把功劳都算自己头上,两口子过日子哪能这样啊?”

他来接她,她扭扭捏捏和他回了家,问他:“你怎么尽和别人说我的好,却从来不对我说?”他说:“你自己都成天在显摆自己了,我再夸你,你还不上了天去?!我在这家还怎么待啊?”

她似乎有点儿明白了——

一个男人,其实内心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怯于自己的老婆比自己能干吧?尤其怯于,自己的老婆和外人会因此而看不起自己,因为这份怯,他就不愿意说,但不说,并不代表他不知道。

善解人意的妻子,会在这方面给丈夫留有余地,在两个人的世界里,要强有什么意思呢?也许有一天你争到了他承认你比他强,却失去了他的心。

她心里暗暗想:好吧,他不愿意对我说我有多好,那就不说吧,反正我知道他心里都明白,就行了。我也别再将自己那点好挂在嘴上了,说多了,好都没了。

38、爱情故事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以后

那个值得我去争取的男人

爱情没有阶级之分,但是,选择爱情得分思想层次,人只可能找在同一思想层次的人做配偶。

以上,是我在失恋两次后悟出的道理。

于是,当我遇见金思远后,我决定采取自创的情场战术:先摸清楚金思远是否与我在同一思想层次,值不值得我去争取?如若不是,立即换人。

经过为时两个月的摸底侦查,我发现金思远的爱好与我一致,且我们对某些时事的观点也惊人的相同。更重要的是,他同样坚信爱情是没有阶级之分的。一句话概括:金思远的思想层次与我非常合拍,他就是那个值得我争取去爱的男人。

可是,亲朋好友都认为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具体一点说,长得比较拖慢网速且耗内存、出身农村的我是癞蛤蟆;某政府单位的公务员、父母均是高知、家境尚算殷实、帅得能惊动老中青妇女眼球的金思远是天鹅肉。

好友A劝我:“文娜,那个高富帅金思远,一看就不靠谱,你搞不定他的!”

亲戚B劝我:“小娜,门当户对很重要,我们高攀不起金思远那种人家。”

同事C劝我:“如果你非要不管不顾地与他搅和在一起,你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总之,所有舆论的统一口径就是:文娜,你必须对这场爱情执行缓刑,以待验明真命天子后再发落。

我对所有的劝说不置可否。反对者们越是劝我,我越爱金思远。我反问他们,然后自答:高富帅就一定花心吗?如果金思远是四处风流的花心男,绝对不会通过相亲来认识对象。矮穷挫嫁高富帅就一定是苦日子吗?姐不信!姐偏要嫁得好、过得好!

反对者们纷纷摇头,而我,豪言壮语之后,不得不承认,我仍然摆脱不了矮穷矬的小担忧:世界上的天然美女、人工美女一抓一大把,我不花点心思,不自信,如何让金思远肯娶我?

于是,我报名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礼仪、西餐、舞蹈、化妆、美容,努力Keepfit,付出很多心思。

半年后,金思远向我求婚,我问他:“你真的想好了要娶我这个癞蛤蟆吗?”

金思远说:“你不是癞蛤蟆,你自信、勇敢、性感,我爱你,娶定了!”

我舒心地笑了。看,这就是与我同一思想层次的人!我们是最佳配偶!

他的情商在卖萌

婚后,金思远把财政大权交给我,宠我且非常尊重我的父母,时常对外夸我是难得的好妻子。我心里直乐,觉得自己就是矮穷矬女人的励志榜样。

婚后一年,女儿出生。女儿满月后,一晚,我和金思远一起看电视。突然,他指着电视屏幕上一个已婚已育的女明星,貌似开玩笑地说:“她从前多好啊,可生了孩子就变成这样了。哎!文娜,你可千万别成为黄脸婆,否则我伤不起!”

我一个激灵,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渐渐凸起的小腹,意识到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Keepfit了。忍不住想,当初我是凭自信和好身材俘虏了他,现在,即使生了孩子,也不能忘了扮靓啊!

于是,我又开始健身、纤体、学习服饰装扮。结果,产后忧郁症、产后暴肥与我绝缘。有一晚,金思远和我亲热后,抚摸着我的身体,深情地说:“老婆,我一直以为生了孩子的女人是松下、联想,没想到你仍然是日立、奔腾,你太棒了!我爱你,爱你一万年!”

我捂着嘴偷笑。原来金思远的情商也有卖萌的时候,但是,我喜欢!

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结婚第二年,公婆陆续因高血压和糖尿病住进医院。虽然公婆有医保,但是,渐渐,金思远对我的花销有了怨言。

一天,在外地工作的大学同学来访,暂住我家。第二天周六,我陪着她逛街,她没买什么,我却买了两双最新款的鞋子和两套裙子,回家后,迫不及待地穿起新衣新鞋,请金思远评价。

没想到,金思远跳起来,大声指责:“文娜,你懂不懂得囤粮防饥?就不会节俭一点吗!万一我们或者爸妈有什么事情急需钱,怎么办?”

其实,我明白金思远的话,但是我生气他不顾我的感受,当着我同学的面责骂我,我能认输吗?我也跳起来:“不就是两三千块钱吗?我加班加点赚回来给你,可以了吧!”

说着说着,我就使了小性子,流了泪。金思远一见,赶紧向我道歉。后来,同学说没想到其貌不扬的我,竟然能把这么帅的老公管得头头是道,我真厉害。

我笑,自信和自得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

谁在消耗谁的能量

这次关于新衣新鞋的小胜利,在后来的日子中,催生出更多的胜利。

比如:金思远想宴请几位旧友,当作融洽感情。我反对,说他那些旧友都是在职场上混得不好的,帮不了他的事业,他应该学会和能力强的人交往。

比如:公公住院做心脏手术,金思远认为他有一部车便行了,想把我的车卖了援助公公的医药费。我反对,我说自己突然变成“11路”车,不被亲朋同事们笑死才怪。

又比如:我和亲戚朋友交谈时评点对方的生活,金思远便私下里批评我,说不要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我反驳他说我这是在提点别人的生活质量……

很多看似平常的事情,在我们一次次的争执辩论中,我总是以胜利告终。渐渐地,我更加确信,我能掌控我的婚姻、老公和幸福。

然后,我自然往更深一层去想:掌控婚姻、老公、幸福靠的是什么?除了自信,必须拥有丰厚的经济基础。我不能只花金思远的钱,我还要努力成为一个会赚钱的女人。

我与朋友合股开了一家美容院,努力保持对生活的冲劲,想着要过得好、不能被人小瞧。但却忽略了一个情况,那就是:金思远在悄悄地改变。

金思远极少再和我辩论,时常独坐一隅,且身体一反常态,开始时常感冒发烧、闹胃痛。金思远病了,我就得照顾他。

开始时,这种照顾甜蜜、新鲜。后来,滴酒不沾的金思远又喝上了酒,经常醉醺醺地回家。酒醉后他也不闹,光顾着吐。一地的脏物,我捏着鼻子清洗,几欲作呕。N次之后,我开始痛心疾首:“天啊,我怎么嫁给了一个酒鬼?”一边骂自己,一边恍惚看见亲朋们在指指点点地笑话我。

我哭了,这不是我想要的婚姻和男人。想起白居易的诗词,“整顿衣裳起敛容”,我暗下决心,必须整顿婚姻,包括整顿金思远的一切。

整顿某事与某人,是需要能力的。我自信我能。但是,我并不知道,太过自信就是自负,不仅惹人讨厌,也消耗旁观者的自尊和能量。金思远对我的不满渐渐累积,终于,在婚后第三年的春节,他的不满全面爆发了。

大年三十早上,金思远说公公那边有一个亲戚失业后开了一家火锅店,他打算年三十晚请我爸妈和他父母去火锅店吃年夜饭,当作支持亲戚。可我已预订了一位朋友新开的酒店吃团圆饭,朋友的阿姨是一个大企业家,将来有可能关照我的美容院生意。

金思远便说:“文娜!你什么时候变成不体恤亲情、贪图功利的女人了?”

我很生气,我说不是我不体恤亲情,我只是希望日子越过越好,“我们应该要有那种能彼此激发对方能量,彼此帮助对方,以及给我们增加更多经济利益的朋友和亲人。今晚的团圆饭,到我朋友的酒店吃!”我非常自信地说。

金思远冷冷地看着我。良久,他说:“你自负得令我恶心!你是不是认为我现在没有被你消耗的价值了?如果是这样,咱们离婚好了!”

金思远甩门而出,留下目瞪口呆的我和号啕大哭的女儿。

幸福的真正开始

整整半天,金思远玩失踪,手机关机,也不往家里打一个电话。

我又委屈又心急如焚!

我哪里自负了?我真的自负到令他恶心?他真的要离婚?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想起金思远甩门而出前冷冷的眼神,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冷漠,心里一颤,突然担心起婚姻的未来,忍不住抱着女儿哭了。

后来,我和女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再醒来,金思远正坐在我身边,望着我发呆。而窗外,天色渐黑,女儿仍然沉睡。

我顾不得许多,赶紧抱住他,问:“老公,我怎么自负了?你真的要离婚吗?”

他说,当初,就是因为我拥有让自己、让婚姻幸福的自信能力,他才爱上我,娶了我。他还说:“但是,现在,你变了,变得不懂得在何时放弃自信、何时紧紧抓住自信,你的自信变成了自负、贪图功利,令我时常感觉不舒服,感觉我们已经不在同一思想层次上。”

金思远去厨房弄吃的,我却枯坐在床上,思索金思远说的话。

想起与金思远结婚的初衷,是嫁得好、过得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努力掌控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保持高度的自信心。但是在进行的过程中,太过于关注自己,太自信于掌控幸福,自信变成了自负,迷失了自我,忽视了金思远的需求,以至于单方面地消耗他的能量,而不是彼此滋养,彼此支撑,所以,得到的所谓幸福只是表象。

一念至此,真是醍醐灌顶!

这时,女儿醒了,张着双手直喊:“爸爸,我要爸爸。”金思远从厨房小跑着过来,一边答应着一边抹去嘴角的油迹,抱起女儿,冲她直笑。

我的双眼潮湿了。其实,我是多么爱他,爱他的高富帅,更爱他的温存宽厚。我应该立即纠正自己的错误,不能就这样失去他。

我扯了扯金思远的衣角:“老公,年夜饭你来订,我听你的。”

金思远惊讶地看了看我,犹豫地问:“那么,我们就出发吃火锅去了?”

“你说了算,听你的。”

他笑了,腾出一只手,一把搂住我。这下,我和女儿都在他的怀里了。我突然感觉,这才是我们最亲密的一刻,这才是幸福的真正开始。

39、哲理故事一块香皂的爱情

临上火车,老妈愣把一张纸条塞给我,说这是以前一个同事的儿子,叫杨宏。人在他乡,如果有什么急事,可以去找他。我顺手把纸条塞兜里,说放心吧,我走了。心里却不以为然,怎么说我也是当过学生会干部的,怕过谁来着?

然而,到了异乡的这个城市后,给几个大学的同学打电话,不是出差,就是人间蒸发了。我气急败坏,原打算赖在她们那里,直到找到工作为止,可现在怎么办?沿街逛了一圈,宾馆门口夸张的价格牌子让我瞬间冷静了下来,我只好翻出老妈给的那张纸条,拨通了杨宏的电话。

杨宏说现在没空,让我先到他住的宿舍前等。我在他宿舍门口一直等到夜幕低垂,杨宏这个“菌”男才回来。进门后,我打量房子,用两个字可以形容:脏、乱。所以,杨宏应该是那种“这么干净,怎么住人”的“贱”人。但想到外面宾馆的价格,我也只好说:“你的房间里有没有什么贵重的私人物品,没有的话,我要开始收拾了。”

他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你打算住这里?还要睡我的床?”

怎么,他初步的设想竟然是让我睡客厅吗?基本上,对付这种“全职贱人”,主动权得靠自己争取,于是我说:“对呀,不好意思,你打地铺哦。”

之后的几天,我开始找工作。身临其境才发现,那些小资作家们所描绘的在咖啡厅摇着银匙缅怀过去幻想未来的场景,基本上与我这种草根阶层绝缘。我整天打冲锋似的,忙得焦头烂额,却未能找到如愿的工作。

有一晚,杨宏带着他的女朋友回来了。一起吃了顿饭后,两个人就到宾馆去了,杨宏嘱咐我要关好门,还说他今晚不回来了。这时我心里突然有些酸溜溜的,那个女人,妆化得像雨后大彩虹,一看就是那种靠胸部说话用屁股思考的女人,杨宏怎么会喜欢她?

之后,诸如此类的场景一再上演。一天早上,我突然对着哈欠连连的杨宏说:“如果你以后去宾馆的话,替我把卫生间的简易装香皂拿回来好吗?我有收集这种东西的习惯。”杨宏显得很惊讶地问:“那玩意儿超市里多的是,一包小香皂也就一块钱,你怎会有这么普通的爱好?”我瞪他一眼:“那你告诉我,什么爱好才不普通,收集熊大便吗?”杨宏没有说话。不过,从这之后他每次去宾馆,都会把一块简易装的香皂带回来孝敬我。

一开始,他的神色是疑惑不解的,再后来,则是心甘情愿,还有些打趣的味道。可是最后,每拿一次香皂回来,他的神色总是凝重了许多,若有所思的样子。我不禁有些得意,也许,我的目的达到了。

没过多久,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资不高,仍然没有余力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租下一间小房。杨宏、我,还有那个“女妖精”,依然时不时一起吃饭。可我发现,他们之间越来越沉默了。有时候,两个人只是低着头匆匆扒饭,好像吃慢一点就会被人抢走似的,气氛似乎也越来越尴尬。

终于有一天,当我回到小区的时候,大老远就听到宿舍里传出杨宏和他女朋友激烈的争吵声。门卫们一脸幸灾乐祸,却又不得不故作关心地对我说:“快去看看,别打起来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争吵声戛然而止,气氛沉默得可怕。“女妖精”瞪了我一眼,杨宏却示意我先走开。

再度回来的时候,宿舍里已经空无一人,杨宏的手机也打不通。我赶到他的办公室里,看到地上倒着一大堆酒瓶,而他正在里面发呆。“出了什么事?”我问。杨宏面无表情地说:“她走了。”说完,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香皂,“这是昨晚替你拿的。”我拿过香皂,什么安慰的话都被生生咽了下去,最后只是大声地说:“杨宏,你还没有老到可以发呆的时候!”

诚如我所料,杨宏很快就走出了失恋的阴影。其实,那个“妖精”根本不适合他。只是,男人常常被女人的外表所迷惑,身在局中不自知罢了。走出阴影的杨宏对我的态度也来了个大转变,温柔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不过,他常常会问同一个问题:“钱,对你们女人来说,是不是真的很重要?”我总是迟疑地说:“看人吧,如果是我的话,钱够用就行了,我还是喜欢人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杨宏开始牵着我的手过马路了。再后来,就算不过马路,他也会牵着我的手。而我,也开始以“老娘”自居,对着杨宏吆三喝四。

在我们庆祝恋爱一周年那天,杨宏盯着我说:“你知道吗,就是那一块香皂,让我看清了自己,也让我决定重新选择。每次在宾馆里,淋浴前,我都会记得你的叮嘱,先把你要的小香皂放到口袋里。也就是说,每次与女朋友在宾馆的时候,我都会想到你。一开始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再后来你的身影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我不自觉地拿你与女朋友相比,这个时候我才惊觉,原来我一直做了错误的选择,而对正确的却视若无睹。而她,果然也不是什么深情种子,背着我跟一个美国老头打成一片,现在已经飘洋过海了。说起我们的爱情,我觉得最应该感谢的是那些小香皂。”

我笑了,是那种终于得逞的笑,我笑着说:“你以为我会真的喜欢那些平平无奇的香皂吗?可是,我要是不这么说,又怎么能让你想起我,怎么能让你觉醒?也许,当你决定重新选择的时候,被选中的不一定是我。可这毕竟是个机会,你说是吗?”

杨宏这才醒悟过来,笑着搂紧了我,说出了一句迄今为止最酸的话:“这个城市让人寂寞,我想一直听你这样闹哄哄……”

40、爱情故事女孩和七百颗安定的故事

去会那个女孩之前,他总会揣上七颗神秘的安定。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娇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从他露出的双手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那双手白皙、修长、灵巧,典型的外科医生的手。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人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广州的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天河新城就在脚下,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生动,整个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她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一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七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颗安定,恒久不变。

开始,他很快就离开,慢慢地,呆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水管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的一间民房里买打游戏,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就像温水里的青蛙,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因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用小刀磨去“VC” 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的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

41、爱情故事又多一个人爱你

他曾经深爱着夏,屈指数来,已经爱了六年了。而其中的整整三年,他们是隔天离海间各自度过的,因为三年前,她的父亲将她送到了新西兰。

接下来,便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在分开的时间里,他渐渐学会了理智处事,明了奢望的距离。

第四年,他的单位组织集体旅游,景点繁复,只有他断然选择去那个最南端的岛市,它有个诗意的名字———天涯海角。他想,那该是离她最近的地方吧。

跨越差不多整整一个中国的距离,去度短短的一个假期,同事纷纷摇头。但他仍然坚决地去了,还有另一个叫婕的女子跟随着他。

颠簸了两个日夜,他终于抵达目的地。但是当他向无边的大海呼喊她的名字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空茫而无助:即使他到了天涯海角,他离她仍然那么远。

他的泪流下来,有温暖的双手从背后拥抱了他,是婕。抱住了他,他没有惊诧,婕的深情其实他早就明了。

他就在这一瞬间有了决定,如果距离注定不能跨越。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决定告诉夏。夏会是怎样的心情呢。痛责?还是大哭?毕竟他们曾经有了这份渺茫的希望,坚持了这么久。

他终于提起电话,拨下那个冗长的号码。很快,是她的声音。

他的言语开始吞吐,却仍然说出了那几个字———我答应照顾另一个女孩,对不起……

电话那头是他意料中的沉默。他的心在这沉默中备受煎熬。

良久,飘过来细细声音,夏说:“这样也好!又多一个人爱你了!”

他听着,心忽然如巨石落地,瘫坐在椅子上,眼泪翻花。他想过千万种与夏的结局,只是始终未想到,这结局仍然是爱。

“又多一个人爱你”,多好的一句话啊,当我们真挚的爱恋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剥离,当我们深爱的人爱上别人的时候,我们为什么总要想到指责,想到背叛呢?我们为什么不能退一步去祝福他呢?其实真正的爱一个人,不就是让他能快乐幸福,不再孤单吗?

“又多一个人爱你”话音落下的一刻,我们看到彼此的爱没有消失,而是变得更加博大如海。

42、爱情故事为爱让路

星期天,我赶聚会,看看时间快到了,专线车还没有来,候车亭旁已黑压压站了一大圈人。情急之中不由得动了破费“打的”的念头,还好,谢天谢地,一辆载满乘客的车终于姗姗来迟了……

这一站的乘客下得真不少!一个,两个……此刻我的心已如离弦之箭,恨不得越过人墙直上座位,然后叫司机加足油门冲出去。对不起,人急了公厕像私厕,公车像私车!然而,事情并不如我的“一厢情愿”,我的面前,下车的客人不仅反常地多,而且动作个个慢如蜗牛,到后来,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先生下到门边,忽然像一尊门神站住不走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下边的人开始焦急起来:“老头,快下车呀,没看见这么多人在等吗?”“是忘了东西吗,快点回去拿呀,还愣在门边干吗?”“八成是个聋子吧!”有人多次想逆流而上,不知为什么,没一个人敢冲上去。

十来秒钟的时间就像过了十多个小时。这时,另一幅风景出现了:老者突然伸过手去,里边也伸来一只干瘪的手,当两只枯稿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人们看清了:原来这是一对老夫妻,女的显然有病,行动不便,于是老先生就抢先一步,站在门边,一来是怕老伴有个闪失,二来是怕性急的乘客挤着老伴。天下感人的镜头,就这样在不经意之间出现了!

下边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在一刹那间静止下来,人们默默地注视着这对老夫妻,门边想挤上车的人也自觉地伸出手去搀扶他们,其余的则默默地闪开一条道,这条不宽不长的道,是为他们永恒而真挚的爱让出的路……

43、爱情故事玉镯

他是一个害羞的男孩子,却要命地爱上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子。

他和她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她有一个手镯,润白晶莹,戴在她肤如凝脂的手腕上,让人有一种双璧合一的惊叹。这个玉镯是她的珍爱。在工作的空闲,她喜欢不停地转玩玉镯,或者用食指轻轻地去弹,听那清脆低回的声音。偶尔不小心,玉镯磕在桌子上,发出较大的响声时,她还会低声地向玉镯道歉:乖乖,对不起。娇憨而妩媚。

很多次,他寻到了事由,想和她套套近乎。可每一次,刚一张口,脸就红了半边。她总是抿着欲启未启的朱唇,美目倩兮地一笑。他的脸就红得更厉害了。

有一天,他从她的工作台前经过,看见她正在QQ上和朋友聊天。他头顶倏地灵光一现,迅速瞄了一眼她的QQ号码,默然记下了她的QQ号码。

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自己的学识和才情也就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洒和张扬,他和她在网上聊得很欢。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可是因为自己过于害羞,总不能表白。

她说,一个男孩子走不出自己,你会错过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季节的。

无语。片刻,他站起身来走向她的工作台。

她问他,有事吗?

邻近几个工作台边的同事,都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闪了过来。

有事……没事……他的脸涨得像关公,尴尬地退了下来。

他为自己的懦弱和不争气而感觉到很懊恼。

第二天上班,他发现她手腕上的玉镯不见了,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许多。

她在QQ上告诉他,昨天去游泳,玉镯殇在游泳池的壁上,断成四段,玉泽依旧,却失了魂魄。

她说,这个玉镯是我的奶奶传下来的,都好几代了。

他说:玉和你结了一段缘分,值了,别难过了。

她说,昨天我去游泳,刚下楼却发现忘了带泳衣,急忙回家去取,到家才发现,家里的钥匙竟然忘在了单位的卷橱里。于是,我又返回单位取了钥匙再拿泳衣。这么不顺,我还是坚持要去,真是糊涂油蒙了心了!结果,进去没多久就磕碎了我的镯儿。

他说,玉是有灵性的,想必它知道今天有一劫,百般阻止你去吧。

她说,就是嘛!你说我像不像一头犟驴。

他说:玉与主人灵性相通,定是你将有什么灾祸,它替了你去,免了你的难,想开点吧。

她笑了,呵呵,哪有你这么开导人的呀!不过,谢谢你。

下班后,他特意去了一下百货大楼,买了一个洁如皎月的玉镯,决定第二天送给她。

你有事吗?她问。

他的脸一红,说,我送个玉镯给你。

她很爽快地收下了。

他脸上的烧退了下来,就像一个本来害羞的中学生上了一百次演讲台,出乎自己意料地向她发出了邀请:今天晚上,我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

她的脸上开了一朵很好看的百合花。

咖啡桌前,她摆出了两个玉镯,并把其中的一个玉镯递给了他,说,这是我原来的玉镯,送给你。

他一脸惊讶:你的玉镯没有碎?

她笑得很坏,笑得很贼,也笑得一脸蜜:我只不过是利用男人怜香惜玉心理,激发你内心深处的勇气而已。你是一个有勇气的男孩子,这个已经得到证明。

他感觉眼睛里有一种潮潮的东西在滚动。从此,他和女孩子说话不再脸红。

几年后,他问她,你早就知道QQ里和你聊天的傻瓜就是我了?

她说,只许你知道我的QQ号码,就不允许我知道你的QQ号码了?

原来如此。

44、爱情故事婚姻是一只风筝

在我们的小区里,住着一对幸福的老人。他俩已年过古稀,但脸色红润,神采奕奕。每日晨昏,花园的甬道上都会出现两位的身影,牵着手,聊着天。在春日,微风轻拂,碧空如洗,两位老人就会带着风筝,来到广场上,老婆婆举着风筝,老先生牵着线,小跑着,很好地把握着风势,那风筝便高高地飞起来了。

我很羡慕这对老人,或许是我的婚姻生活与他们反差太大。长时间的抑郁,我和妻子都不快乐。最终,我们选择了分手。

有一天,我在广场漫步,看到老人正在修护风筝。他们修得很细心,我站在了他们身边,他们都浑然不知。后来,老太太发现了我。我们打了招呼,他们温和慈祥的笑让我感到温暖。我和妻子婚姻破裂的事老人也知道。我从老人的目光里,看得出同情。

我和老人谈起了婚姻。我说:“婚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百味俱全。一朝醒来,已是曲终人散时。”

老人看着我,良久,摇摇头:

“小伙子,婚姻又是一只风筝。风筝分几步,第一步:做风筝。用竹篾做骨,骨要硬,还要韧,这骨是什么?是爱,不掺任何杂质的爱。决定做一只风筝,就用刀劈掉金钱、地位、家庭背景、美色等等,这些欲念留一个,便是婚姻的隐患。所以,爱要爱得纯粹,否则就不要结婚。第二步:修饰。风筝做好了,很扎实,就有了长期完好的基础。但风筝要美,要养眼、怡情,给人以美的享受。给风筝设计成怎样的风格,然后描绘,上色,镶边,再配置彩色的尾翼。如此,风筝才美,才有魅力。婚姻亦然,爱是根基,但只有爱还不够,还要有形式,一束玫瑰、一次野炊、一个惊喜、一场舞会、一次旅游……于是,婚姻有了情调和品位,爱情才容易天长地久。第三步:放飞。风筝天生是要飞的,在高天流云间,抒写它的风姿。若只把它悬于家中,风筝是死的,每天面对一个僵硬的死物,会让人的视觉产生疲劳。婚姻也要有自己的空间,没有空间的婚姻会窒息。但空间不能无度,线要在手中抓好,一旦松手,风筝也会飘逝、沉落。第四步:养护。岁月会磨蚀风筝,因此,风筝要经常养护,哪个地方松了,加固;颜色旧了,涂上新的色彩;造型老了,描出新的神态……

“婚姻是社会中的婚姻,诱惑、侵袭甚至强制性的破坏力都无可避免。受伤了,破损了,就用爱去精心养护,给婚姻注入新的生机。”

老人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停下来问我。

“懂了吗?”

我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向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

45、爱情故事为你叠过三十九罐星

她40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15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50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情节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

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70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4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这是我离开你的第一天,你买了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我们常去的大榕树下大醉了一场。等到王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爬不起来了,你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别离开你。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回不来了。

你不知道,我就站在榕树后,静静地看着,我想跑过去抱住你,求你别再喝了,可——我不能。

自从我离开你后,你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每天以酒代饭,书也不读了,宿舍也不回,就总是跑到我们约会的地方。难道这样我就能回到你的身边了吗?别傻了,天下的好女孩多得很,你为什么就只认定我呢?隔壁班的文娱委员于娜不就很喜欢你吗?她长得漂亮而且又善解人意,对你又是体贴入微的。

你难道忘了生病的那几天是谁陪在你身边喂你吃药吃饭的?好好疼她吧,把我忘了吧。我是不可能回到你身边了,请别怪我狠心。

离开你已经半年了,你的脸上还是没有笑容。你忘了,以前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你笑的时候是那么阳光那么帅气。可现在呢?笑一个吧,于娜就在你身边呢,人家怎么说都是个女孩子,多疼她点吧。其实你们在放风筝的时候我就在远处望着你们。你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突然,线断了,你盯着渐渐飘落的风筝,忧郁又爬上了你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定又在想我了吧,想我第一次放风筝的场景,想我因为风筝总飞不上天,气得哭鼻子的场景,想你把我搂入怀,指着我骂我是小笨蛋的情景。别再想了,亲爱的,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让那些美好的往事随风而去吧。

1月29日是你的生日。你的哥们为你开了个Party,说是为了庆祝庆祝。其实我知道,他们是要让你把我忘了。你们一起猜拳一起唱歌,笑骂声一阵高过一阵。最后,你醉了。你跑到一边“砰”的一声把手中的酒瓶子摔在地上,跪倒在地轻轻地喊我的名字。你的哥们都被你吓倒了,谁都没出一声。每年的生日都是我陪你一起过的,记得去年我还送了你一条皮带,我还说要永远把你绑在我身边,要做你的新娘。当时你美得直傻笑。可亲爱的,对不起,是我不信守承诺,是我违背了我们彼此的诺言。可有些事发生了就发生了,就算以前我们多么的相爱,有些事就是那么残酷。

王扬走到你身边,扶起你,他在你耳边说了句话。我知道他说什么,我就在附近,虽然我离开了你,可我还是总关注着你。他说让你忘了我。你却把他一把推开,然后一路狂奔。我急了,忙跟着你跑。你跑累了,埋着头坐在路边,我知道你在哭。我不敢走近你,远远地在你身后站着。你不是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吗?你不是说过你很坚强是个男子汉吗?别伤心了好吗?亲爱的,别伤心了!

你毕业了。你拿着毕业证书却没有回家。你跑到了学校操场左边第5棵树下,看着树下刻的一行字发呆。

“大猪永远爱小猪。”这是我们一起刻的。你是大猪我是小猪。

亲爱的,你就快毕业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其实这样也好,你可以早点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这里有太多美好也有太多伤心的往事,离开这里,走出学校,那里有你期盼的新的生活,我也衷心地希望你能在那里找到一个真爱的人。

你在一家公司任职,你的才能和谈吐受到老板的赏识,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人才。你每天拼命地工作,起早贪黑,你的业绩直线上升。两年后,你终于坐上了经理的位置。你的工作稳定了,可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呢?你不小了。

终于,你公司一个爱慕你的女孩向你表白了。这是件多么令人雀跃的事啊。当你犹豫了好一阵才答应她时,我笑了,可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呢?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太自私了。

那女孩不错,很温柔,不像我那么蛮横,她懂得照顾你,而我总是你照顾着。你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跟着,其实,分开了那么久,我总是跟着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们拐进了家具店,我才知道你们打算结婚了。你们一起挑选家具时,那女孩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啊,我好羡慕她。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你,在你身边的就是我了。我好后悔。

你在写请柬时,我就站在你身边,看着你写的字我哭了。你把新娘的名字都写成了我的名字。当写到第十张时你才停下笔,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你扔下笔,托着头轻轻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向你喊着。可你听不到,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就像我多年跟在你身后而你总看不到我一样。

但是我不会后悔,就算回到从前那一幕,那辆急速而来的小车快撞到你时,我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推开你,为你抵挡住一切灾难……

所以亲爱的,忘了我吧。好好爱你的妻子,今天起我就不能再看着你了小峰,天堂在召唤着我呢,我得走了,永远永远地离开你了。

我走到你身边,想在你额头印个吻时,你的妻子叫你出去。你就这样,穿过我的身体,走向你的妻子。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就当作是一个拥抱吧。

吾爱,我走了,我会在天堂看着你呢!

我爱你!希望,下辈子我们能在一起!

46、爱情故事口香糖的爱情余味

A

丘健拎着花花绿绿不同牌子的口香糖来看我。我一边翻着一边笑:“丘健,好像还有几种牌子的口香糖你没有买哟。”丘健急得冒汗:“可能,可能市场断货,过几天来货了,我一定补全。”他越是认真,我的玩兴越大,我看着他,口气坚定地说:“不可能,我昨天还看见来着。”丘健:“我……我把所有的大商场都跑遍了,真的没有其它牌子的口香糖了。”

一句话,玩兴就没了。男人要么反应快些,要么嘴就甜些,让女人心甘情愿地受骗,像丘健这样事事都来认真的,不是不好,但怎么玩呢?我把口香糖收了起来,对丘健说:“谢谢,谢谢,谢谢。”而后,看住丘健再不说话。丘健也知趣,慌慌起身告辞。

丘健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介绍来的。我做平面设计,丘健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申请了一个网址,需要有人来设计网页。网页那样的活儿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但我太忙,忙着恋爱,忙着失恋,又因中间隔了几层关系,当下就脆生生给拒绝了。没想到丘健亲自找来,说见过我的作品,很欣赏什么的,非请我做不可。我这人恋爱不稳固的时候,毛病就特多,脑子转了转,我就对丘健说:“行,完成之后,酬金另加本市各种品牌的口香糖。”原本是想恶心一下丘健,让他甩袖子走人,没想到他竟笑了:“小事情。”

其实我对口香糖的品种知之不多,嚼口香糖的这个毛病也是在识得丘健之前刚刚养成的。是的,那时的我刚刚失恋,情绪不稳,实在无聊就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嚼口香糖,吹小泡泡。

谁让这是我的初恋呢?谁让这是我的第一次失恋呢?我是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心底隐隐不去的痛。更何况,口香糖嚼在嘴里的滋味就像是恋爱中的感觉,甜甜的;而泡泡吹出在嘴边,那样一种紧紧相贴的亲近,像极了吻,特别是像极了伟的吻,绵绵缠绕;而后,时间到了,“砰”的一声碎去,瘫软如无力的爱情。

B

就在丘健来找我的前一天,我质问伟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要去爱一个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女孩子?余宏伟倒也干脆,他说:“因为那个女孩肯和我上床。”我说:“不就是上床嘛,我也会呀。”余宏伟走近我:“真的?”我擦一把眼泪:“还会是假的不成?”伟抱住我:“那为什么你只同意我吻你?”说着,他俯下头。我扭头躲过,溜出伟的怀抱,说:“你知道吗?你的吻就像我小时候吹的泡泡糖,很好玩的。”伟再次逼近:“那就再来一次。”我抓起沙发上的靠垫隔住他的身体:“我不是不上床的,我一直都想找一个男人上床。但是,那个人,绝不是你。”伟生气的样子很好笑,看着看着我就真的笑了起来。为什么不笑呢?原本是他甩了我,现在好了,我不费丝毫力气就扳回了局面,说出去,也是我甩他。哼!

看着伟气急败坏摔门而去的背影,我还是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什么上床不上床?那也许是他恋一个女子的原因,但说到底,他只是恋,不是爱。任何一个女子的唇,女子的身体都是他恋的。他所爱的,只有他自己。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赋予这场初恋那么多圣洁的光环。

不就是玩吗?谁不会呢?伟可以趁年少轻狂多爱些自己,多玩些时候,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有大把的青春在握,完全可以任性地去挥霍男子的感情,只有伟那种笨蛋才会想通过身体来实现恋爱的全过程。

当下,我就应承一位阿姨去相亲。

C

相亲的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很英俊,听说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伟哪赶得上这档次?英国可是盛产绅士的地方,见面不到两分钟,我就乖乖地吐掉了嘴里的口香糖。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帅哥弄到手。他可是男人中的极品。

我在心里笑了个疯,当下就连哼五声,让伟去死吧。

一切进展顺利,虽发现自己应付男人的本领太欠缺,但还好,第一次见面,也不用过什么招式,大家都是在探虚实,老老实实回答问题就好了。

可偏有不识趣的,丘健在我和帅哥相谈正欢的时候打来电话,问我在哪,说要给我送口香糖。对这种没完没了的人,我也不想客气,直接告诉他我在相亲。

他犹豫了一会儿,才识相地说:“那你先忙。”

我当然忙,忙着让帅哥步行送我。步行是很好的运动,可以光明正大地延长约会的时间。恨只恨当初定地点的时候,我这个懒人选了离我住地只有两站路的地方。好像只抛了一个媚眼,只说了一句软绵绵的话,住地就到了。再没借口缠在一起,客客气气地告别,不情不愿地往回走。

才转了个弯,就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大叫着回头,却原来是丘健。我叹口气:“唉,看在我相亲成功的份上,就不计较你的偷袭了。”态度太好了,丘健竟有些不适,看着我一个劲儿地:“我,嗯,你……”我的耐性出奇地好:“怎样呢?”我是故意逗丘健的,看他紧张的样子,肯定一直跟踪来着。丘健总算恢复常态:“我一个朋友看了你的设计,很欣赏,想请你为他们再设计一个不同风格的。”

我在心里暗笑,难怪肯买口香糖给我,不过是又找我做事罢了。突然间有些生气,但一想到相亲男友的帅气与修养,我立刻微笑浮面:“小事情,但有一个前提,要我恋爱成功才行。”丘健睁大眼睛。我拍醒他:“所以,您老人家连同你的朋友,天天保佑我恋爱上上签吧。”丘健这一次反应很快:“是天天上香那种吗?”他的认真总是能挑起我的玩兴,我摇头,靠近他很神秘地说:“不是,只要你把男人的缺点一一告诉我,再一一帮我找到解决的办法,就一切OK。”丘健:“当我是口香糖?”这回是我不明白了:“什么口香糖?”丘健:“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之间的口香糖。”我还是不明白:“什么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

我敢打赌,你和我一样,都是头一次听到如此精辟的理论。丘健说:“口香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消灭你上一次吃猎物时留下的酸甜苦辣,又能让你在下一个猎物入口之前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丘健的意思我懂了。

在我懂之前,丘健走了,走掉时还不忘把一小袋包装精美的口香糖放到我的手里。

D

我想了又想,终于让我找到了对付丘健的办法。

我请丘健吃饭,乖乖应承下他朋友的工作,没有外加口香糖。丘健很高兴,坐在那里大口猛吃起来。在他吃得最起劲时,我看着他说:“任何一个男子都是口香糖。”丘健停住嘴,抬头看着我。我托着下巴,很认真地说:“任何一个男子在接近女子的时候,都希望把上一个男子留下来的气息除掉,同时,留下甜腻作为占有之证。”在丘健还没完全明白之前,我又说:“但你不是口香糖,因为你不懂得恋爱游戏。”丘健不服:“举个例子。”我张口就来:“比如说,口香糖和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第一步都是占据女人的嘴。”说这话的时候,我看着丘健。丘健的脸忽然红了。我得意起来,步步紧逼:“而你不懂这个游戏,所以,你连口香糖都做不成。”

丘健忽然笑了,慢条斯理地说:“好了,别再虚张声势了。你根本就做不成游戏人生的女子。你的骨子里有太多传统的东西。”我不服:“举个例子。”丘健看着我:“比如,你嚼口香糖的时候,从来都不弄出声,嚼过后,也不乱吐,吐到纸里包起后又不乱扔。又比如,你吃饭时,绝对的淑女模样,小口小口地吃,不出声音,也不张大嘴巴嚼。还比如,你说喜欢口香糖,看似刁钻,实则不过是想让我见难而退。这些细节,就足以说明你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或者说是不肯长大的孩子。”

我撇嘴:“开玩笑,哪个女人肯长大?哪个女人不是活到80岁还希望有人把自己抱在怀里当个宝?”丘健当下就把刚喝到嘴里的茶水悉数喷了出来。我拍桌子:“怎么,知道了天大的秘密也不用这样激动啊!”丘健手忙脚乱地擦净嘴巴,凑近我轻声说:“干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想成为强盗,劫富济贫顶天立地说一不二又有美貌女子陪伴的强盗。”这回轮到我喷水了。还来不及擦嘴,丘健已经把我拥入怀中了。没有时间思考,没有任何心理的准备,丘健就这样来了,且来势汹汹。

用武侠小说的专用词语来形容就是:他,势如破竹;我,溃不成军。

丘健半拥着我,看定我不说话。我慌乱得要命,想着我当初为什么要定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单间呢?我看着他,没头没脑地说:“啊,我知道了,你刚才那口茶是故意喷出来的,你是在漱口,你是有预谋的,你还让我也喷……不,是让我也漱口。跟你说,我就是不漱口,口气也一样清新。”

丘健终于放弃。他坐回原座,埋头吃饭。

E

相亲男打来电话的时候,丘健正陪着我逛街。相亲男说他就要回英国了,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若我同意,他下次回国就带我走。我看着丘健说:“好呀,好呀,我刚好和公司还有一年左右的合同,到时候,一切再从长计议。”

放下电话,丘健说:“你就不要给自己留后路了,我不会给相亲男任何机会。这辈子,你是我的,80岁也还是我的。”

唉,这个男人总能看穿我的小心思。也好,我原本就只是想做一个男人的宠物,可惜一直都没碰到能收了我的人。这一回,总算他情我愿,至少口香糖不用自己买了。

47、爱情故事雀斑花

他们的婚姻,在常人的推测里,是不会天长地久的。当时,他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分配到单位的技术科,儒雅英俊,气质不凡。单位里有人给他做媒,他总说:“还是工作一两年后再谈恋爱吧。”慢慢的,有人说:他太清高了!他是看不上一般的姑娘的。

她是单位的临时工,初中毕业,皮肤黝黑,个子矮小,脸上有很多雀斑。青春年华的她,如田埂边的小草,即使开了星星点点的花,终究还是不能吸引别人的注意。

那天他回乡下家里,在家门口的小路上遇上了她。她是去走亲戚。出于礼节,他邀她去家里坐坐。3间破瓦房,一张脱了漆的四方桌,几条长凳,是这个家的全部家当。昏暗的里屋,有他瘫痪在床的老母亲。他有点不自然,倒是这个灰姑娘一般的女子,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和他母亲聊天,给他母亲梳头,里里外外地打扫。如一个平凡的小媳妇,在自己的家里,做着她的份内事。她的额上渗着细密的汗珠,那一脸的小雀斑,也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有一粒叫做“喜欢”的种子,忽然撒落在他心里,从此,在他的心里扎了根。

从他家里回来后,他们成了好朋友。1年后,他们手拉手出现在大家面前。人们摇头,实在是不般配呀!可是他们还是甜甜蜜蜜地逛街、看电影。每次,当别人用疑惑的眼光看他们时,他会更加紧紧地攥着她的手。而她,低着头,像一朵娇怯的含羞草。

在寥寥的祝福声中,他们结婚了。新房只有15平米,收拾得简洁朴素,像她的人。结婚后,她生了个漂亮的儿子。儿子5岁那年,单位不景气,她下岗了。也就是在这一年,他通过考试成了一名教师。有才华,也有机遇,5年里,他的职务从校长升至局长。有人说,这下更不般配了。一个局长,一个下岗工人,他迟早会有新人的。

她生了一场病,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他带着她到处求医访药,跑了很多大医院,效果总是不理想。现在,她走起路来,总是微弯着腰,双手在两边用力摆动。从后面看,她已活脱脱像个六、七十岁的老妇人。

他还是和从前一样,下班回家,能推的应酬尽量推。她疾病缠身后,他包揽了洗衣、买菜、做饭等全部家务。如果哪天出差,他会把冰箱塞得满满的,再做几个菜让她吃几天。单位里有人说:“我们局长,一定是前世欠了她。”

一天,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大家正聊得起劲,他说,不早了,要回家了,家里有人等。其中一个朋友口无遮拦地说:“嫂子那张脸,你还没看够呀?倒翻了芝麻一样!”平时说话温文尔雅的他,这次竟然直着嗓门吼:“不许你这样说你嫂子!她脸上的雀斑,在我眼里,是花!10年前,她给我的瘫子母亲梳头时,我就认定了她是世界上最美的那个女人!”在场的所有人,听了他的独白,忍不住嘘唏。原来,真正的爱情,是不怕岁月打磨的。在挚爱的人眼里,满脸的雀斑,也可以如花朵一样美丽,而,且,任凭日转星移,疾病缠身,那朵花永远不会凋谢。

每天傍晚,小城的护城河边,人们总会看到他们,肩并着肩,在散步。一个挺拔英俊,气宇轩昂;一个弯腰驼背,满脸雀斑。但是人们看他们的眼光,满是羡慕、敬重。

48、爱情故事疼出来的女人

婚后,女人开始管男人,她支使男人洗衣做饭倒洗脚水,男人全干;女人说地里种啥庄稼,男人就种啥庄稼;女人说左邻右舍跟谁走近点跟谁走远点,男人也全听女人的。要是遇上男人正跟人闲侃,女人在家里一声喊,男人立刻像被牵了鼻子的牛,乖乖地回去。

女人觉得自己能管住男人,很得意,有一天,她在男人耳边说起了婆婆的不是。男人一听就火了,说:“想知道我为啥疼你吗? 不是我怕你,是因为我娘。我爹脾性暴躁,稍有不顺心,张口就骂,举手就打,我娘为了我们几个孩子,熬了一辈子。每次见娘挨打,我都发誓,我要是娶了女人,决不捅她一指头。娶你回来时,我娘告诉我,女人是被男人疼的,不是被男人打的。”

女人惊呆了,从此,女人开始体贴男人,让男人家里家外都像个爷们。其他的男人看着眼馋,问他是怎么调教女人的,男人笑笑,说:“打出来的女人嘴服,疼出来的女人心服。”

49、爱情故事家是盛爱的地方

天男人的心情很好,老总刚通知他的策划方案通过了,客户还要和他签署下一套产品的策划协议。为此老总特意批了男人3天的假期,让他彻底放松一下。这是男人连续奋战几天的成果,他有点喜不自禁,下班后同事嚷着让他请客,他欣然应允。待一帮人吃完饭K完歌回来,夜已深了。他飘飘然地回家,进门、开灯、喊女人的名字,不应。一低头,就看到了女人放在鞋柜上的离婚协议书。

男人发了懵,没想到她会来真的。以前他们也闹,但至多是她怄气不肯理他,或者跑回娘家住几天,过后就自动和好了。可这次,女人显然动了真格,她已经把自己的东西打包带走,协议上财产分割得清清楚楚,房子归他,存款归她,孩子也由她管,他每月出二百块钱的抚养费……

他记起来,早上出门时,的确和女人拌了几句嘴。女人让他下午去开女儿的家长会,他说太忙,没时间。女人就恼了,说,你一天到晚就是忙忙忙,什么时候把我和孩子把这个家放在心上过?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他说,不就是一个家长会吗?谁去不一样?你别没事儿找事……

是啊,有多大的矛盾呢?他是个事业型的男人,把工作看得比家庭重要。可那也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她和孩子能过上好日子,这也有错吗?可是此刻,男人站在这个清寂空落的家里,第一次觉得,这个没有了女人的家,实在称不上家。他的成就,因为没有女人的分享,也变得毫无意义。

第二天,男人回家去看父母。因为一直忙,他好久没回去了。父母看到他,都有些惊讶。父亲问:你那么忙,怎么有空回来?他说,公司给了3天假,回来看看。母亲盯着他的脸研究半天,紧张地问:没出什么事吧?你媳妇儿和孩子怎么没回来?工作出差错了?和媳妇儿吵架了?……母亲一连串的问题让他的脸发红,是回家太少的缘故吧?这个本应该他常回来的地方,现在他回来反而显得不正常了。

父母很兴奋,父亲慌忙去买菜,母亲留在家里陪他聊天。母亲拿来花生和核桃让他吃,刚坐下,电话就响了。隔得老远,他就听见父亲的声音:忘了跟你说了,给你泡的蜂蜜菊花茶在窗台上放着,现在喝刚刚好,你赶紧喝啊小心放凉了。母亲挂了电话,端起茶刚喝了一口,电话又响了,还是父亲:咱家的水费是不是该交了?我忘了拿单子,你把编号告诉我,我顺路去交一下。放下电话,母亲笑着埋怨,你爸这人啊,就是事多,出去一趟,能往家里打十几个电话。那点工资,都给通信事业做贡献了。

正说呢,父亲的电话又来了,父亲的声音很兴奋:老太婆,你不是喜欢吃黄花鱼吗?今天菜市场有卖的,我买了3条,回去我亲自做你最喜欢吃的清蒸黄花鱼……

二十多分钟里,父亲的电话接二连三地响,母亲也不厌其烦地接。与其说母亲在陪他聊天,倒不如说是陪父亲聊天。他终于忍不住抱怨说,我爸怎么越来越琐碎了?其实有些电话根本就没必要打,回来再说能差多少?

母亲笑着纠正他,傻孩子,你爸的心思你哪里能懂?他不是琐碎,而是把心留在家里,有牵挂有寄托,所以才会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他怕我跑来跑去接电话会摔跤,还专门把家里的电话换成了子母机。你爸他人虽然在外面,却把心放在了家里,家里事无巨细,他都挂念着呢。不要以为只要往家里拿钱就行了,家不是放钱的地方,而是放心的地方,只有把心放在家里,爱和幸福才会在家中长驻,你明白吗?

……

他看着母亲意味深长的目光,醍醐灌顶一般,刹那间醒悟过来。他想起自己忙起来时从不曾给家里打过电话,甚至她打过来的电话也被他匆匆挂断;想起自己陪上司应酬和同事聚餐,家里的那盏灯一直为他亮到深夜,他却从不承想过女人的孤独和牵挂;想起孩子都6岁了,多次要求他带她去动物园去游乐场,他的诺言却迟迟未能兑现……是因为忙,还是他从不曾把心放在家里?

那天晚上,他去接女人回来。女人犹豫着不肯回,他急急地跟女人解释: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了,我以前是忽略了你,忽略了咱的家,我以为只要源源不断地往家拿钱,就能保证我们的幸福……我差点把爱弄丢了,以后我会把心放在家里,把家放在心上……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女人没有回答,却慢慢地走过去,投进他的怀里,哭了。

是的,家是放心的地方,是盛爱的地方。忙,从来都不是理由,心在,爱在,牵挂在,幸福才会繁衍不息。

50、爱情故事三更

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王茹平喝了杯牛奶,吞下两片安眠药。可是,她辗转反侧,还是睡不着。老公向华强在单位值夜班,晚饭都没在家吃。因为工作的原因,他每个月都要值几次夜班。最近一年,他更是忙上加忙,夜班越发多了起来。

迷迷糊糊躺了一会儿,王茹平突然感到心口一阵绞痛。她坐起来,用力抚着胸口,额头沁出了汗珠。王茹平有些奇怪,她的心脏一向很好,胃也没闹过病,怎么会突然绞痛?挣扎着起身,下床拉开抽屉里的药箱,王茹平心凉了——药箱竟是空的。无疑,向华强上次出差带走药箱,回来没有补充药品。王茹平心里赌气,老公最近越来越粗心了,家里诸事都不放在心上。

王茹平坐在沙发上,感觉到心绞痛越来越厉害,心里有气,她索性拿起电话,打给向华强。

手机响了半天才有人接。王茹平劈头盖脸地问:“家里的胃药呢?去痛片也没了!”

向华强愣了一下,声音听上去很不高兴,“半夜三更的,发什么神经啊?家里没有胃药,赶紧去买,莫非我能变出药来?”

王茹平十分委屈,半天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喃喃地问:“你几点下班?还是两点钟吗?下了班后就从24小时药房买点止痛片回来吧。”平时,向华强值完班,总是去楼上的休息室睡上一整天的。

听筒里,向华强想说什么,可王茹平声音倔强,似乎一定如此。无奈,他叹了口气,答应了。毕竟王茹平很少对他提要求的。

拉开被子,王茹平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五十分。盯着时钟上的指针,她心里突然有点儿不是滋味。回想起和向华强恋爱时的场景,那些甜蜜和温情,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时光消磨殆尽。她依旧记得,当时哪怕只是打个喷嚏,向华强也会担心地问:是不是感冒了?现在,听说她要去痛片,他竟然都没有问她哪儿不舒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王茹平躺在床胡思乱想。心口不痛了,可依旧睡不着。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她突然听到街上传来一阵比一阵尖利刺耳的消防车警报声。王茹平猛地坐起来,心一阵怦怦乱跳。

约摸一刻钟过去,电话响了。王茹平拿起听筒,以为是向华强,想不到却是一个女人。她声音颤抖着说:“是王茹平吗?向华强今晚是不是和大林一起值班?我是大林的妻子,他们的大楼起火了!”

什么?大楼起火了!王茹平一下子懵了。听筒从她手里滑出去,她整个人几乎瘫倒在地上。半晌,她急切地拨打向华强的手机。手机无人接听,一直无人接听。

抓起件衣服飞奔出门,王茹平打车直奔向华强单位。只见到处浓烟滚滚,消防车,救护车,挤做了一团。王茹平疯了一般冲过去,却被消防官兵挡在了警戒线外。

大火烧了几个小时,来来往往都是伤员、救护者,已经有几十个人被分送到了市里各大医院。还有更多的人被抬出来,匆忙送上救护车。王茹平披头散发,一辆接一辆车地寻找,却根本不见向华强的踪影。王茹平越来越紧张,整个人几乎要崩溃。如果他不是被提前救走送进了医院,那么,很可能被埋在里面……

大火被扑灭了,开始清理伤亡人数。王茹平如坐针毡,跑了一家又一家医院。可她把所有收治烧伤人员的医院跑遍,问遍了烧伤科,却没有向华强的任何消息。向华强单位的领导也忙得团团转,一面安抚死伤者家属,一面还要配合警方调查事故原因。在初步查明的死伤者名单中,王茹平没有看到向华强的名字。最大的可能性是,他还在废墟下,没有被救出来。

王茹平一直守在大楼前,三天三夜水米未进,最后终于支撑不住,虚脱晕倒,被送进了医院。

当王茹平醒过来,见床边站满了人。她心里陡然升出一股不详的预感——老公挖出来了?向华强的同事捧着花走到她跟前,轻声说:“嫂子,放心吧。华强还活着,在附近的另一家医院。因为不是烧伤,所以没有送烧伤科。他一直昏迷,医院也没能搞清他的身份。现在他醒了,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

王茹平挣扎着下了床,拔掉输液管,直奔相邻的医院。

实际情况比王茹平估计得还要乐观。当她抵达医院,向华强已经能够说话,只是还很虚弱。看到王茹平,他眼前一亮,突然一把拉住她的手,攥得紧紧地,生怕她会松开。

半个月后,向华强出院了。大火是一点五十分烧起的,当时向华强刚刚放下妻子的电话。他舒展一下身子,没有和其他人一起上楼,而是准备出门回家。他得给老婆买药,再不情愿也得去。可是,当他乘电梯下楼,突然发现12层有烟雾升腾起来。他马上反应过来——大楼失火了。刚刚报过警,冲天大火升腾起来,似乎就在转眼间弥漫了整栋大楼。向华强蓦然想起一楼有价值几百万的设备,刚从美国运过来,还没有拆封。他蒙住头,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当他扛着机器出来,烟雾几乎将他呛昏,就在大门口,沉重的机器将他压在了草坪下。

伤愈回家,向华强和王茹平仍像平时一样。只是,从那天起,向华强值夜班的时间少了许多。而王茹平,再没心绞痛过。向华强没有告诉妻子,他值夜班其实是躲着她,他另外有了人,想和王茹平离婚。可那天晚上,如果不是妻子心绞痛,他可能像其他人一样,或葬身火海,或被严重烧伤……

没过多久,向华强结束了和年轻女孩的关系,每天按时回家,再没动过离婚的念头。妻子已经是和他血肉相连的亲人,他怎么能舍弃?

看着老公在阳台上看书、喝茶,王茹平的嘴角露出微笑。那次火灾之前,她以为自己失去了老公,甚至想到了放手,成全老公和那个女孩……但现在,她知道自己不必了。老公的心,已经回家。

51、爱情故事9月的薄荷香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生和女生的新生各选一个代表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呈现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她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一种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庆祝我们这几十年的著名学府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

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对他说:“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她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说,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像小孩子一样呲开牙,你看看我牙长得多难看,一口暴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儿会喜欢我这种牙。

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暴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

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他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13岁就爱上我了,哈哈,13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懂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倪小麦也是在那次发言就开始喜欢上了这个羞涩的男生,他总是穿白白的衬衣、天蓝的牛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时,她眼睛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洒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地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了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都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作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也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选择这样的一条道路,可以让倪小麦过优雅而舒服的生活,而自己又能给她什么呢?

转年7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倪小麦一整盒薄荷糖,全是荷氏牌的,价值不菲。倪小麦伤感地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真长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语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了一句西班牙语,并且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他没有学会西班牙语,但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你的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连你的发音都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那句西班牙语,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手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3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但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像他的初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可是,世上又有谁能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30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9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因为旅游渐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条“洋人一条街”。他也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做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要带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吧,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吧。酒吧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那天他们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莫朴树脱掉衣服让倪小麦穿上,他们看了上海最美丽的夜景,倪小麦说,上海真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胡兰成就是在上海常德路95号爱上的张爱玲。也是从认识倪小麦开始,莫朴树开始喜欢张爱玲的文章,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像一个影子一样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他就喝多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了一句西班牙语,是当年倪小麦教他的“再见”。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掌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嘛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大脑里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这句真的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那个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是完全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对于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再由自己慢慢地饮下。

(四)

跟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说,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想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那句“我爱你”,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到底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老妈不断地让她去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明天是同事的要出国的公子,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之后,她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9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9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就在眼前。

见到彼此的一个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都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个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52、爱情故事7年之远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初见黎明朗的那一个刹那,他如一道闪电刺亮了我,这个手指细长身材颀长的男生,有一种迷离而颓废的味道,一瞬间,让我痴迷。

彼时,我是A大二年级女生,男友是殷生,他带来了黎明朗,然后介绍给我:这是我的好朋友,南京大学的高才生,我们曾经同桌3年。他又指着我说:我的女友宝蓝。我们坐在海边喝啤酒,我喝了很多,和殷生划着拳,一点也不像个淑女,这和我平时的表现大相径庭。其实,我一直很内向很自卑,直到遇到殷生,他把我当成掌上明珠。一直,我以为自己是一只丑小鸭,除去写作,一无是处。殷生多才多艺,长相英俊,在别的女生看来,我是中了头奖的幸运者。

我应该很知足,但是我遇到了黎明朗。从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我和这个男人会有故事。

那天,我们一直没有再看对方,我们一直喝酒。我和殷生喝,他也和殷生喝。我和黎明朗之间,没有喝过半杯酒。

我们都喝多了,是黎明朗把我背回去的,我伏在他肩上,闻着他夹杂着汗水和海腥味的后背,还有头发散发出的薄荷香。那是第一次,我与他的肌肤之亲。

我怀疑自己是轻薄女子,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但事隔多年证明,我不是。因为对待黎明朗,我一意孤行坚持到底,甚至有一种决绝。那样的恋与爱,如藤与树之间的纠缠,没完没了,一生相随。

黎明朗走后,我向殷生提出分手。

这不是应该有的结局。殷生一声声问我:给我个理由,你看我们曾经多么恩爱,而且,在别人看来,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没有理由。我缩着双腿看着窗外,原来,女人变了心是一件最恐怖的事情,她的内心薄凉,不再有微澜,即使殷生苦苦哀求。

我开始给黎明朗写信,以一个陌生女子的身份。我知道他的家乡与殷生一样,我知道那个中学有好多合欢花,我知道他喜欢站在楼顶吹笛子,这些,都是殷生曾经说过的。

在信中,我说我是暗恋他的女子,我们曾在一个中学。那时,他路过我的身边,带着合欢的迷迭香,我喜欢看他在楼顶吹笛子。而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的想象。

他回了信,问,真的吗?你是不是那个穿着白衣背着大黑书包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你是不是常常在学校外边修道院门口的那个女生?

我想,如我一样,他亦暗恋着一个女子。

我回应他说,我是那个女子。

不久,我收到黎明朗的照片,果然是翩翩美少年,坐在中山陵的台阶上,眼神浩如烟海。

我不敢寄照片给他,我给他的照片是室友马丽的,马丽身高一米七,妖娆婀娜,她是中文系的校花,典型的万人迷。

果然,他很快来信,这次居然寄了挂号。他说,你出落得更加动人。我知道他说了谎,那个修道院门口的女子与马丽不会是一个人,他只是被马丽吸引而已。

我们依然通信,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怕从此永远失去他,即使他只是我的水中月镜中花。

大四,殷生又谈了新女友,走马灯一样。他的女友,永远是我这种类型,又瘦又高,短发,眼睛大大的,面色苍白。每次看那些女孩子坐在他的单车上,我的心就会浮起一层叫做疼痛的东西,一直飘啊飘,他把她们,当成了我。

黎明朗的突然到来让我分外慌乱,殷生来到我宿舍:宝蓝,黎明朗来了,我们一起去喝酒吧。

突然,一个念头让我惊恐:他是为谁而来?马丽正在窗边化妆,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妖娆靓丽。我说,马丽,走,带你去喝酒。

这个刚刚失恋的女子,就这样出现在黎明朗的身边,黎明朗的眼睛发亮。而我,布衣素裙,素面朝天,与两年前并无区别。我们4个人去海边吃烧烤,喝啤酒。

黎明朗的眼神落在马丽身上,马丽回应着他,是的,黎明朗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可这个马丽,不是写信的女子。

这次,喝多的只有我一个人,黎明朗和马丽跑到海里游泳,他们一见钟情了。他们嬉笑着,打闹着,一切与我无关。在我身边的是殷生,他问我,你的另有所爱是黎明朗吗?

我惊住,回转身去看那张曾经熟悉的脸。爱我的人,了解我的人,才会洞察我细密的心思。

我不再给黎明朗写信,此时离毕业还有3个月。我的爱情,以荒唐开始,以寂寞结束。

马丽开始往返于A城与南京之间,每周一次。我知道,黎明朗与她开始了情爱之旅。马丽说,谢谢你宝蓝,没有你,我不可能收获爱情,我迷恋黎明朗,我要得到他。

黎明朗没有再写信给我,我们中间,仿佛陷入了真空,他以为马丽是我吗?怎么可能啊?我们写过那么多信,马丽的轻浮放荡他应该看得出来,但他为什么选择了沉默?

我后悔选择了马丽的照片给他,后悔带马丽去喝酒。一切,已经将错就错。

3个月后,我去了北京。从此,与这些人再无联系。殷生出了国,马丽去了南京。而黎明朗,我不想再提起,那只是一个梦而已,梦里,都是落花缤纷。

3年后,我是一家国际化妆品品牌的华北代理,我开本田车,有自己的房子,定期去做美容足疗。我亦有三三两两男友,但我只与他们谈欢,不与他们言爱。他们,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26岁,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第一次写道:黎明朗,我曾经多么多么爱你。

7年之后,我勇敢地站出来,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爱过一个人,这样刻骨铭心,我想,那是我的骄傲。

春天的时候,我去上海开订货会。我住和平饭店,那里还有一个会也在开,签到处有两个本子,我随意瞟了一眼,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

黎明朗,黎明朗!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遇到。

我们对视了足有5分钟,他接过了我的包。

我如石破天惊,那样傻傻地看着他。电梯门开了,他却不下,又拉着我坐电梯下楼。他牵着我的手,走到签到簿那里,指着那个名字说:宝蓝,这个字迹我七年前见过,它天天到达我的信箱里,我还要告诉你,我们学校没有合欢树,我也没有喜欢修道院门前的女子,而马丽,不是那个写信的女子,我看到一个人的博客,那里面的人说,她喜欢我……

这个找了我7年的男子告诉我,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写信的人是我,和我一样,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我。

这句话,我等待了7年。

53、爱情故事爱情不要有猜疑

上科大那会儿喜欢上一个女孩。女孩与我同系不同班。我虽喜欢她,却羞于向她启齿。只是整夜思伊人难入眠,渐憔悴。后来同寝室的哥儿几个就都知道了,纷纷向我献计献策,并多方打听到女孩的喜好,为此,我还特地请哥几个到校外的馆子里海撮了一顿,尽管我吃个下半个月的方便面。

女孩喜欢唱歌,据说高中时是她那所学校的“金嗓子”,还得过什么校园十佳歌手奖,只不过到了大学里倒没见过她登台献唱过。有兄献言:汝带吉他,于女生楼下开个唱,做深情状,必能赢得美人心。我依之计,于夜自习后在女生楼下献歌,还没唱完第二首,一盆水就淋得我落荒而逃。女孩喜欢吃麻婆豆腐。中午放学后我跑到食堂点了一盘麻婆豆腐,请她同寝室的人给她送上去,人家下来还盘子说,什么麻婆豆腐,简直就是豆腐渣。就在我黔驴技穷、苦叹无缘的时候,我获得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女孩喜欢诗词。顿时我觉得信心倍增:这可是是我的强项啊。平日写写画画的爱好,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爱的希望,又在我心里腾腾燃烧。

当晚,我冥想了一夜,终于在被窝里,借着手电筒的灯,写成了一首诗:星河一水间,人分心相牵。月夜郎独望,皎皎织女星。煮酒度虚欢,清灯空自燃。人醉随鹊飞,巧为七夕归。第二天,女孩就给我回了一首:秋虫鸣夜夜更静,暗香浮动心自悠,皎皎星汉流照君,幽幽明月映河心。我大喜过望,有戏!一时诗情大发,一首一首地给女孩送过去,女孩有时也回,长时一首诗,短的时候只有一个字:恩。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女孩终于答应与我约会了,那天,我在寝室众兄弟“众目难调”审美标准众统一了自己的着装,打起十二分精神,神采飞扬地去赴约了。女孩看得出也是精心装扮过的。我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还是稳重持成。

压马路,一群麻雀飞过,我觉得这正是表现自己才华的时候,便沉吟:飞鸟千山身不倦,人行百里情依然。女孩一楞,偏头想了想,又摇摇头,笑了笑。吃饭时两菜一汤,有她的最爱麻婆豆腐,我特地嘱咐厨师一定不要烧成豆腐渣了。为了让她能吃得高兴,我又吟一首:麻辣当属婆豆腐,香甜要论巧克力。她问,你喜欢巧克力。我说不,只为了能与上句对得上。

那天晚上,一场很浪漫的电影过后,女孩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在那个学期,给女孩写诗几乎了我的一门必修课,两天一小首,五天一大首,后来以至于,我约她吃饭、看电影、逛马路也用诗词来表达,比如要她十二点在食堂等我,我就用纸条写上:腹中空,空有情,无力胜似无情。十二点,老地方,占个位子诉相思。不要早,不要晚,最好刚刚到!室友说我着魔了。

一天,女孩把我约出来,对我说了一句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话:小雨,我们分手吧。我摇着她的肩问她为什么,她说有个男孩在追她。我骂她是喜新厌旧的骗子。她淡淡地说,那个男生对她很好,和他在一起,很简单,很快乐,不用去费劲地去猜他每句话的意思,不用费神地去写些自己都看不懂的东西。接着她说,你还是很有才的,但我不适合你。

我半饷无语。

54、爱情故事不平等的爱情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母亲是父亲费尽心机才追到手的。那时,母亲几乎天天唠叨,说父亲见到她的第一天,就要求住在她家,借口是天黑路远,回不去了;说父亲为了追她,不惜冒着被处分的危险,半夜从部队跑出来坐火车去看她,最后还是为她挨了处分,肩章上被捋掉了一颗星……

母亲不会做饭,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就不是进厨房的命。”我小的时候,父亲还没调回重庆,每个周末,父亲从部队赶回来,第一个任务便是去菜市场,然后整整两天都在给我和母亲做饭。从我记事起,父亲就属于厨房。早先我们住在母亲单位的集体宿舍里。老式的筒子楼,厨房就在走廊里,每次父亲回来,都从早到晚地在屋子外忙碌,满身的油烟味,还有满脸的汗水。

父亲的饭做得极好,每次母亲和父亲吵架,父亲都会闷闷不乐地躲进厨房去熬汤。母亲非常喜欢喝汤,无论吵得多么伤心,哭得多么委屈,香味四溢的汤一端进屋,她马上就止住了哭声,抽抽搭搭地坐到了饭桌前。每个周末结束的时候,我们家的冰箱里都会盛满食物,而水杯和水壶里也都盛满了热水,接下来的5天里,母亲唯一需要做的家务,就是把饭菜从冰箱里端出来,放到笼屉上热一热。即便如此,母亲还常常抱怨父亲不在我们身边,不能很好地照顾我们娘儿俩。

虽然父亲只有周末才回家,可是除了做饭,家里其他事务,无论巨细也全由父亲操心。母亲不仅很少料理家务,甚至连自己的衣服都很少洗,更别提照顾我了。

高三那年,父亲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我和母亲,经过长期努力,终于调回重庆。和父母朝夕相处的一年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母亲和父亲之间的不平等。每次家里来了客人,母亲都喜欢当着客人的面数落父亲,陈述自己为这个家所做的一切,比如为这个家挣了许多钱。我最看不下去的就是母亲喜欢跟父亲说:“昨天,我们单位的某某请我吃饭,他比你强多了。要不,咱俩离婚算了。”而每次父亲听了这话,只会回答一个字“好”,然后就若无其事地接着做他的饭去了。

在我大二那年夏天,父亲住院了。父亲得的是肝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得到这个消息,我第二天就从上海坐火车回到了重庆。这一次,母亲破天荒地去了医院,并且不再读书,也不再写作,而是陪在了父亲的病床前。看到母亲的时候,我真的有些恨她,虽然她比父亲有知识,虽然许多生活的道理都是她告诉我的,但是站在父亲的病床前,我还是觉得她渺小而可恨。20多年来,如果她能够替父亲分担一些家庭的重担,也许父亲就不会得这样的玻

去世前3个月,父亲提出要回家住,母亲不顾我的反对,搀着父亲回了家。不可思议的是,父亲回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围起围裙进厨房,无论我怎么叫喊和阻拦,父亲还是坚持要去做饭,而母亲始终没有说话,靠在厨房的门上,看着父亲为她做饭。我急得都快哭了,冲着母亲嚷:“爸给你做了一辈子饭,难道你就不能看在儿子的面上饶他这一次,自己做顿饭吗?”可是母亲没有理我,父亲也没有理我。老两口就像过去的几十年一样,一个闲着,一个做饭,看得我的心都要碎了。

5天后,我和母亲把肚子高高鼓起的父亲重新送进了病房。父亲住院期间所有饭菜都是年迈的奶奶做的,所有的衣物都是我洗的,而母亲整日坐在父亲床边,只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给父亲读她自己写的书。我曾听母亲这样对父亲说:“孩子他爸,以前你从来不看我写的书,现在你病了,就好好躺着听我给你读书吧,这书里有你也有我呢1

临终时,父亲把我叫到病床前,没有泪水,只有一句话留给我:“毕业后回重庆陪你妈生活,给她做饭。”而留给母亲的也只有一句话:“孩子他妈,我走了,以后再也不能给你做饭了。”为了这句话,母亲整整哭了一个星期,不吃不喝地哭,谁也劝不住,反复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说要给我做一辈子饭,你说话不算数。”

大学毕业后,我遵从父亲的遗嘱回了重庆,和母亲生活在了一起。这时我才渐渐发现,原来母亲一直是那样依赖父亲,不仅在生活上,而且在精神上。在母亲心里,父亲其实并没有走。

我上班忙,没有太多时间给已经退休的母亲做饭。有一天,进屋的时候,竟然看见母亲自己在厨房做饭。她笨拙地切着土豆片,泪水挂在腮边。我突然间想起父亲临终前的那句话,泪水渐渐湿润了眼眶。

父亲去世后的第6年,母亲终于忍不住寂寞,追随父亲而去。临终前,母亲对我说:“把我所有的书和你父亲的遗像一块儿烧了吧,让他和我一起走。”母亲去世那天晚上,我流着泪看完了母亲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我和父亲一样,几乎从不看母亲写的书,而直到此时,我终于明白,母亲原来是那样地深爱着父亲,只不过她爱的方式与众不同罢了。其实,母亲的生命是长在父亲身上的,不平等的爱情里,也有同样动人的真情!


55、爱情故事用尺子衡量的爱情

她一直对母亲把一颗心都掏出来给父亲的活法,颇有微辞的。
她不怎么喜欢父亲,过半百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似的任性顽固。脾气暴躁不说,对母亲讨好他做的一切事,向来都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发几句评论。每每母亲都温顺地站在一旁,洗耳恭听着,眼里,竟是含着笑的。她当然看不过去,总会像儿时那样,英勇无畏地站到他们中间去,怒目直视着父亲。做父亲的,倒是有几分怯她,但也抹不下面子求饶,或是说几句温柔的玩笑话,将这场小小的争吵敷衍过去,他总是愤愤地“哼!”一声,转身就往门外走。
接下来,便是最让她气愤不过的场面。母亲不顾一切地追上去,拉住父亲的胳膊,当着她的面,几乎低声下气般地求他:“又疯跑到哪儿去?说好了中午给你和真儿做喜欢吃的红烧鱼,怎么又给忘了?”父亲倒是不再往外迈步,却也不会低头看母亲一眼,而是背着手又气哼哼地钻到书房里去,半天也不出来,直到母亲忙活完了,又亲自把他拉出来为止。
她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会这么纵容着父亲。她觉得父亲的坏毛病几乎都是母亲一点点惯出来的,因为父亲知道有人永远会跟在身后为他叠被洗衣收拾书桌,把他将要穿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摆在面前,甚至母亲偶尔出门不回家,都会为他提前做好了饭,温在锅里。
她几次三番地“教育”母亲,不要“助纣为虐”,否则哪一天等她这个女儿嫁出去了,就没有人保护她了。母亲每次都眯眼笑望着她,不言语,一副很知足很幸福的恬淡模样。这样的神情让她知道,如此多的口舌,又白费了,下次母亲照样是又要去哄生了气的父亲的。
所以她在自己找男友的时候,便格外地留了心,凡是男孩子身上有一丁点父亲影子的,一律Pass掉。这样挑来挑去的,便一晃过了28岁,浪费掉了青春里最美好的时光,一向对她的婚姻不管不问的父亲都生了气,亲自在家设宴,帮她考察一个老战友介绍过来见面的优秀军官。
军官言行举止确实都很得体,事业上也是百里挑一的出色。却在最后与父亲下象棋时,犯了她心目中完美爱人的大忌,竟在未来岳父面前逞英雄,连个小卒子都不肯让。父亲当然也是不肯相让。看着这样两个臭味相投的军人,她微微一笑,便在心里,又像以往,轻轻将他Pass掉了。
这一次,父亲真的发了火,说你自己都不完美,有什么资格苛求别人?!即便是有完美的人,被你心里那把尺度刻错了的尺子一量,也甭想再完美了!
她一赌气,搬到姨妈家去住。晚上躺在被窝里向姨妈控诉父亲的劣行,没想到姨妈却是微微叹一口气,说:你不知道当年多少姐妹嫉妒你母亲找了这么一位好丈夫呢。你父亲和他的顶头上司都看上了你母亲,而且当时又是你父亲提拔上尉的考察期。结果他却是宁肯不当上尉,也要把你母亲抢过来呢。他的不肯让,不仅感动了你母亲,还赢得了那位领导的赞赏。有一年他执行任务,一失足从山崖上摔了下来,全身没一块好骨头,在送手术室的路上,怕你母亲担心,他还咬紧了牙,非得让别人和你母亲谎报了平安,才肯进手术室呢。其实,在大事上,为了你母亲,他是坚决不肯对别人忍让半步的。你母亲,其实亦是如此。否则,当年嫁给你父亲的,就是我,而不是她了。
她竟是觉得有些陌生,像在听别人的故事,故事里痴恋着的男女主人公,为了彼此,既会忍让,亦会执拗地坚守,不让别人一兵一卒。让与不让,其实都是为了能够一生厮守。
在父亲“没好气”地打电话来请她回去的那一刻,她才终于明白,原来一辈子的幸福,不在于是否有一个完美的爱人,而是,两颗心,在让与不让组合成的圆里,能否用自己的爱与温柔,宽容地将对方的棱角,环住,永不松手。


56、爱情故事似水流年的爱

似水流年的爱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风云突变,异事横空。

繁华似锦,纯白无暇,动荡世间,安身何方?

----题记

幕起

芸芸众生之间,无人不想当神仙好长生不老,却不知神仙之苦、之烦、之闷。身为天宫的凝霜仙子,不仅是王母玉帝的亲侄女,二郎神的亲表妹,太上老君最疼爱的小弟子,还是掌管人间风雨雪的使者。

我厌倦了天宫的生活,想去凡间走一遭,可是天规不让,无奈我只好另想办法逃走了。

过几天就是蟠桃大会了,那时可容易下凡了。不是我自夸,拥有绝色容貌的我是一个冰雪聪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调皮可爱的才女。我的功夫也很厉害哦!(是真功夫,不是法术)

1最美醉天下

“众仙家,后天就是蟠桃会了,你们节目准备的怎样?”玉帝面带微笑地说。

“凝霜,你在想什么啊?怎么笑得这么开心。”我当不会告诉你我在想逃跑计划了。“没有啊!我是替王母开心呢!”凌霄宝殿上,众人都是眉开眼笑。

“二郎表哥,人间好玩吗?我常听你说起人间的事,我好想知道啊,你告诉我好吗......”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蟠桃会你终于来了!

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我终于来到凡间了。

哇晒,凡间真是太好了,到处琳琅满目,我要去逛了耶!(真是对你无语了,再怎么没见过也不用这样吧!你可是仙子啊,注意形象形象......)吃过了玩过了现在又要去哪里了?还有哪好玩啊?都怪师父、要不是他找二郎表哥,表哥也不会给我讲到一半就走了,害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去哪了。随便走吧,走到哪里算那。一路上真是烦死了,凡人都没见过美女啊!这样盯着我看人家会不好意思的!不理会他们的眼光我继续朝前走去。为了方便行走我化身为一名男子,就这样女扮男装的游戏开始了。走着走着便来到了烟雨楼。门口有许多风尘女自在拉拢人,我不由自主的感叹了一声。真是倒霉、在人群中我也被人流挤了进去,还被那些人给硬了拉进去。进去就进去吧还被小偷光顾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这可怎么出去啊!对了溜走。可惜上天不可怜我,被老鸨给抓住了.

“看你小子眉清目秀的来我们这地方也敢吃白食,来人啊,你们两个给我搜搜看他身上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是”

“等等,可不可以不让他们搜啊,还是你搜吧!”(毕竟人家是女孩子,怎么能让男人搜身呢)

“看来老娘我还是光彩不减当年啊!这帅小伙也喜欢让我来搜身。好吧,你们俩把他绑住,以防他逃跑”

“是”

“呵呵,原来是个姑娘啊!怪不得哦,你呀、就留在我们这里吧,卖艺还债。你们带她去房间换一套女装,打扮一下再带她下来见我。”

换好了衣服,我得想办法逃走啊,于是我对那两个人说“两位大哥你们放了我吧,我出去以后一定好好报答你们......”

“你最好老实点,放你,笑话,放了你我们工作就没了,走吧,去见老板娘,快点,别磨蹭。”

“哦!原来是一个美女啊!妈妈我好好栽培你一定能让你在这地方当上花魁。”

“我才不稀罕呢,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啊?”(本姑娘想走现在就能走,只是不想欠别人,要是使用法术逃走,天庭一定会知道的,到时就不能在凡间玩了,好吧,本姑娘等还清债就走)


57、爱情故事没有下雪的北京、成全了我的爱情

忘记这是第几次坐在这个咖啡馆了。面前的卡布奇诺都快喝完了,蓝怡低着小脑袋,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弹着桌子,眼睛偶尔偷偷的瞟向那个清冷瘦长的身影。怎么办?脸都快皱成一团了。回想几个星期前:

“小怡,你说今年冬天北京会下雪吗?”

“当然会了,才11月呢。”

“我觉的不会哦,要不咱俩打个赌。”死党小琪的眼睛不住的闪着光。

“行啊。赌什么?”没有察觉有什么诡异,蓝怡一口答应。肯定会下雪的。这太肯定了。

“要是下雪了,我答应你一件事。反之嘛.....”

“我答应你一件事是吧。”蓝怡接着说。

“没错。”

思绪回转,没想到2010年北京还真没下雪。小琪让她做的事情就是跟这个咖啡馆的一个人告白。很不可思议吧,但是不管她怎么求小琪换一个,小琪都铁了心。没办法,愿赌服输,可是,真的没有勇气唉。再次将视线看向服务台后正有条不絮的泡着咖啡的挺拔身姿。心跳的有点厉害,脸微微的有点红,怎么办,怎么办呢~!低着头。不行,小琪已经给她下最后通牒了。冷静冷静,深呼吸,不就告白嘛,说句话然后闪,大不了以后不来这间咖啡馆。。。不住的安慰自己,抬头准备望向那抹身影...

“啊..”蓝怡突的叫了一声,感受到人群的视线,急忙捂住嘴,然后愣愣的看着面前的修长身影。

男人嘴角微微上扬,“你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

蓝怡的脸顿时红的可以等同皮肤的颜色了,他怎么知道自己有话对他说,自己表现的有那么明显吗=。=

“嗯...那个...那个.......”支吾半天说不出来。

某人淡淡的扯着嘴角,“等我一下。”轻轻的转身离去。留下明显傻愣的一只....

很快,某人、(某人名叫叶辰)回来了。端着一杯香气浓浓的咖啡坐了下来。

看着眼前放大N倍的帅气面孔,蓝怡紧张的都不知道说什么了,脑子里面的思绪已经暂停了。

“可以说了吧。”叶辰淡定的说。眼角轻瞟某人。

“.............那个,那个.......”说吧,他自己都跑来了,都不用去找,此时不说,更待何时。蓝怡牙一咬.....心一横........“我.....我......你.......你.....”低着头.....“能不能跟我交往.....”一气呵成。然后羞得想把头藏在桌子下....再然后等待某人的嘲讽之类的话语。

“好啊。”飘然而来的一句。

“好啊?、?、”蓝怡讶异的抬头然后看到某人似是而非的笑又迅速低头.....

就这样,还搞不清楚状况的蓝怡开始恋爱了。

很久以后,在她和叶辰的婚礼上才知晓,原来死党小琪早就被某只boss级人物收买了。后来她问他:“要是下雪了怎么办?”他拥住她,抚摸她的发际淡淡道,“那我就向你告白。”心理补充一句,当然更喜欢看到你告白的可爱模样,这话可不能说出来,否则会被揍的。

后来、是一段很甜蜜的故事。原来、一见钟情早就发生了。


58、爱情故事感谢在池州遇到你

跌跌撞撞地在这个地方走了一年,遇到他时,我在饭桌上哭得很狼狈,起初他在饭桌的对面不停地说着笑话,到最后也默不作声地看着我哭泣,然后对着抱着我的美玲说:她真的很累了,哭出来也好。

后来,他成为我那时唯一能够让我肆无忌惮大笑的朋友,他总是不怕死地开着我的玩笑,他也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刻出现,带着他全部的阳光温暖我。下雪的时候,他带着我在市区寻找卖冰淇淋的地方,他带着我去挑自己种养的花,告诉我,要懂得生活……

“我喜欢你,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可以。”不带有往常的一丝懈怠,他说得很认真。我抬起头看他,读懂他眼睛里的不舍,告诉他:我相信你。

【感谢命运,让我在最美丽的时候爱上你】

现在是16:48,池州这边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我打着伞从博文楼走出来,雨水打在伞上的声音很好听,玉兰花被雨水洗的更加洁白。

呵呵,我果然不是一个好的笔者,只是一个合格的诉说者。

现在是20:34,他坐在我后面的位置上认真地看着书。我在回忆我们的来路,很平凡,和其他的恋人一样有甜蜜有争吵。

朋友问我为什么选择他,我记得我曾经看过一句话“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虽然我们都不知道我们之间的“一辈子”会有多长,但他确实是个温暖的人。

直到现在,我仍然在养着我们那盆他跑遍市区找到的仙人球,那时他告诉我,选择这个给你,是因为它很好养,不会耽误时间,看见它时,你也会愉悦很多。

的确,忙碌的时候,我的脾气总是烦躁躁的,可是看见它的时候就愉快很多,有常年的绿意长在心里。

我告诉妈妈,相信我,相信他。

妈妈微笑说,两个孩子在一起要好好的,我相信自己的女儿,即使走错了,她也能找到回归的路。

关于爱情,我希望他可以许我半世暖阳,关于我,我祝福自己。(不管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后,但我记得他曾给过我半世暖阳)


59、爱情故事同桌未能同生

他和她是1984年出生在同一个城市的同一个村子里,也许是老天早已安排好他们两个人的命运,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小学他俩还分到了一个班里,老师安排座位总是男女一张桌,奇怪的是,不管老师怎么样安排,他俩总会坐到一起,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缘分吧,小孩哪里会知道什么是爱,他只知道“待见”,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喜欢,能和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坐在一起心里真美,而且还学习特好。同学们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但也有嫉妒的眼光。嫉妒的男生有钱,拿钱给漂亮女生卖好吃的好玩的,学习用品等,来哄她开心,可是男孩子家里并不富裕,不能给女孩子买什么礼物哪怕是个学习用品都不可以,于是他只能远远的注视着她,在心里替女孩子祈祷着希望她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两个人虽然上课时在一起,可到了放学他们就各回各自的家了。男孩长的并不帅,可女孩子同时也喜欢上了他,因为女孩子觉得男孩子是个踏实可靠的男孩子,和那些有钱的纨绔子弟不一样,他比他们任何一个都热爱学习,对自己也很关心,虽然关系的方式是心里的那种,但是女孩子还是察觉的到,女孩子每天上课都能看见身边的他总是很有礼貌的在属于他的课桌上摆放着他自己的文具和书本从不侵占女孩的那一半,女孩自己从这些小事上面开始对男生起了好感,就这样他们都喜欢着对方,出于各自的腼腆,两个人谁都从没说出来过,只是把这种好感默默的放在心底。他们只是知道他俩在一起就是高兴开心。一晃几年过去,孩子们都有些董事,人们也开始有些闲言碎语,男孩也开始远离她,逃避她,终于到了该升初中了,男孩终于可以放下心里的包袱了,可是他根本不知道女孩也喜欢他。初中一年级俩人根本没有来往,光初一就8个班,再说了这8个班又没在一所教学楼上,偶尔见了面也脸红的不知道说什么,再说了,就是有想法也不能怎么样,哪像如今这么开放,到了初三本来俩人分到了一个班,可男孩却又要留级,傻了呀,早知道和她分到了一个班,谁还留级呀,上火,又错过和美女在一起的机会了,男孩心中很是懊恼。男孩子心想“要是现在可以和她能分到一班,就算是打掉门牙也在所不惜,因为女孩是他真心喜欢的人。”男孩回到现实,知道现在做什么也是白搭了,只好认命了!又过几年他们已不再是学生,他们两个终于打开心结,把彼此心中埋已久的秘密告诉了对方,二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彼此一直是互相喜欢着的,而且一喜欢就是多年,两个人心想现在自己也都大了,也可以谈恋爱了可以真正的在一起了,而且以后在一起一定是快乐幸福的。可是幸福还没来得及眷顾到他们二人,这件事就被他们的父母知道了,因为彼此的父母之间有些瓜葛,死都不同意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不管他们怎么恳求他们的父母都没有用,他们的父母犹如恶魔般的把这两个真心相爱的年轻人就这样活生生的拆开了,两个孩子都是孝顺的孩子不敢过激的反抗,在多次反抗无效的情况下,他们两个也都心力交瘁了,也就随了彼此父母的意思,把刚开始没多久的爱情跨上了一个永远也不会打开的枷锁!时间很快掩盖他们的悲痛爱情,让他们各自都成了家,虽然他们的身边多了另一半,可是始终忘不掉彼此在自己心中的那个位置和那份刚开始没多久的爱情!

作者寄语:

俗话都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啊!”真的不知道那两家的父母是怎么想的,哎!可怜了这两个真心相爱的人了,不知道他们的以后会如何啊!在这里我想对文中这两个相爱的人说一句:你们既然相爱,但是未能在一起是让人感到惋惜,可是事实往往就是让人无法接受,是残酷的,希望你们把自己对彼此的爱就保留下去吧!就和你们小时候一样,留做你们最美的回忆吧!等到你们多年后想起来也许就觉得是美好的!记得相爱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只要知道对方生活的幸福快乐就够了!把你们的爱散播到你的身边人的身上吧,让你们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60、哲理故事爱情是一次次滚石上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情意结:以为世界上存在一种一劳永逸的感情,一种一旦成就就再无变化的约定,以为这一次,自己将是对方世界里的最后一个,彼此互为对方情感生活的终点,自己的生命也将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是种善良的愿望,对对方,也对自己,在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我们其实都抱的是从此安心是吾乡的心,迎来的,却是一条辛苦月色路。必须到了一定年龄才知道,《爱情转移》里唱的才是真谛,人一辈子,得徘徊过许多橱窗,住过许多旅馆,流浪过许多双人床,换过许多次信仰,才能“让戒指义无反顾地交换”。在这个过程里,得一次次“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得一次次接受,“感情需要人接班”的现实,最终明白,“想开往地老天荒,需要多勇敢”。所有天长地久的愿望,都得变成曾经拥有。

想起希腊神话里,西西弗斯的故事。他是科林斯的国王,因为招惹宙斯,违抗死神,终于受到了众神的惩罚,他们要他把一块巨石滚上陡峭的山峰,并立在山巅,由于巨石非常沉重,常常是还没滚到山顶,就又滚回山脚下,他必须再次将石头推上山,并再次接受巨石滑落的现实。于是,他漫长的生命,就成为一件苦役,必须无休止地、重复地推石上山。

这是一个寓言:人生没有一劳永逸,必须不断重新开始,而重新开始的,还是同一件事。事业、感情,莫不如此,以为已经完成任务,可以喘一口气了,却没想到,还得再次滚石上山。

不能都归罪于对方。情感,之所以也是一个西西弗斯式无限循环的滚石事件,有时候是因为世事多变,有时候因为自己也不可靠,更因为,人生太长,时间太多,在终老之前,时间的荒野,需要无数事件来填满。欲望的无休止,情感的起与伏,绘制出的,都是去向不明的线,不到最后,不能算见分晓。像我曾经说过的:“不走到最后,不知道自己情归何处。湄公河边和李云泰相恋的杜拉斯,不知道几十年后,会有扬·安德烈亚局促不安地来敲门;伊丽莎白·泰勒年届高龄,辗转流离,阅人无数,才终于敢于肯定,一生最爱,当是理查德·伯顿。”

加缪在他那部著名的《西西弗斯神话》里说,西西弗斯是个荒谬的英雄,却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英雄,滚石上山这看似无效的劳动,“这是为了对大地的无限热爱必须付出的代价”,他因此是充实的,而且是幸福的。

一次被我们视为全部未来的情感走向了终点,像一块被我们倾尽全力滚上山的巨石回到了原点,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荒谬,却也将在短暂休整后重返滚石的现场,因为,这种荒谬的劳动,是我们对生命的热爱必须付出的代价。


61、爱情故事若爱只能擦肩而过

春带着勃勃生机,悄然而至。小城里最先觉醒的是丁香树,它们生长在马路的两旁,树身开满了洁白的小花。在绿叶的簇拥下显得美丽、淡雅。风一吹,那幽香被送得很远很远……

就在这个丁香花泛滥的季节,王允初识了美美,她就像丁香花一样美丽清纯,带着那沁人心肺的幽香,闯进了他的心田。

那是一个周末的清晨,王允和同胞哥哥王润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美梦。突然他们被一阵叩门声惊醒,王润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声戛然而止,接着门外传来一个温柔纤细的声音问道:“王润在吗?”

王允抻了一个懒腰,将头探出蚊帐笑嘻嘻说:“哥!找你的。”

王润也不答话,飞快地套上他的臭袜子,箭步趋前。要开门的时候突然停住,回头对王允低吼道:“赶紧起来……”说完开门走了出去。

趁哥哥和来人在外面说话的时候,王允穿好了衣服,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屋子,然后趴在门缝偷看他们聊天,哥哥发现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王允尴尬地打开门冲着他们嚷嚷着:“哥!请人家进来坐嘛!”

哥哥听罢,笑着对身边的女孩说:“要不……进屋坐一坐?”女孩到很大方,也没推让,微笑地随哥哥进了屋。王允殷勤地帮女孩般来的凳子,趁机偷偷地打量着女孩,发现她很漂亮,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皮肤粉白粉白的,就好似室外盛开的丁香花,她笑起来更是清纯动人。

似乎是王允的目光过于火辣,女孩觉察地向他看过来。王允的脸立刻红了,他笑嘻嘻地说:“你们坐,我出去一下。”说完冲着哥哥眨了眨眼,人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哥哥似笑非笑地,偷踢了他一脚之后说:“愣着干嘛?不是要出去吗?”王允面色更红了,急忙答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再回来的时候女孩已经走了,哥哥悠闲地躺在床上听着歌。王允一屁股坐在哥哥床上问道:“哥!你女朋友吧?”

哥哥急忙说道:“别胡说,她叫美美,是我们车间新来的。车间主任让我收她做徒弟。没别的关系,你别瞎想。”王允听哥哥这么一说,心里似乎松了一口气。初见她那短短的一瞬间,她的影子就留在了他的心中,怎么挥也挥不走了。甚至王允觉得她坐过的地方,都有着那么一股幽幽的丁香花味儿。他使劲闻了闻,心想哥既然和她没什么,那么是不是代表着他有机会哪?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心里却是甜丝丝。

打那以后美美成了他们家的常客,她每次来王允都会甜甜的叫她一声美美姐,她似乎也非常喜欢和王允聊天玩笑,但是在哥哥面前就显得有点拘谨。也许是哥哥总板着一张脸的缘故吧!

美美有一次偷偷问王允:“你们长的很像,怎么性格差的那么多?你哥严肃做事认真,而你整天嘻嘻哈哈,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

王允嘻嘻笑着说:“我哥样样都比我强,我呀!懒散惯了。”

其实王允想对她说我不是什么事都不在乎,我在乎你,喜欢你,是你感觉不到罢了。不过这话打死他也不敢说出口,因为他感觉到哥似乎也喜欢美美。

转眼半年过去了,他们三人越来越熟悉。

一次王允开玩笑问:“哥!你咋不追美美姐呀?”哥哥当时就撂下脸摔门走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哥哥那么不高兴,他分明看见了哥哥眼里的悲伤。

这悲伤让王允心疼,哥哥是他唯一的亲人,哥哥想要的东西他绝不会去占有。于是他开始帮哥哥和美美牵线搭桥,每次在美美来他们家玩的时候,他借故留她玩到很晚,这样再叫哥哥送她回家。


62、爱情故事陪着天使的左翼

小编为大家带来:陪着天使的左翼

独自一人在山顶眺望着那景,那山。那人。。。。。

活泼的男孩,盘坐在草坪上,比划着双手讲述着他的往事。

他来自一个偏远的山村小学,哪儿的教学很贫乏,教师很少。他很小就去那儿上学。第一次迈上学习的道路,他努力地阅读书中记载的知识,想探寻出些什么。教师授课时,他很认真的听,就此养成了好的学习习惯,成绩只升不降。得到了老师的重视,受到了同学的注视。

一天,一个小女孩向他问了一道深奥的题,他细致的为她讲解。她也心领神会的聆听着。时而点头,时而摇头。那女孩原本很静,但自从以后也变得开朗,经常找他讨论学习与人生。他们也越来越熟悉。那女孩好像特别的喜欢他。他们经常在一起,玩在一起,学习在一起。

有一天,亲朋好友在他家聚会过节。他叔叔问他:“侄儿,你有喜欢的人吗?"“我喜欢我的爸爸妈妈。”他大声的说道。他的父母很欣慰。但他接着又说道:“我还喜欢,我们班的那个女孩,她很聪明,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在一起,学习在一起。”这话一出立即引得满堂大笑。他还小,大家也就笑笑了之。

放寒假了,孩子们都很开心。他脸上也是笑容满面。而那个女孩却有些想哭的样子。他走到那个女孩身旁,悄悄在女孩耳边劝女孩不要哭。他不停地劝慰着女孩。外面的枫树只剩下了树干,光秃秃的立在那儿,周围没有一棵树,一株草,好不孤单!那女孩拉着他的手。两只小手紧紧地抓在一起,女孩指着那颗光秃秃的枫树,对他说:“我害怕我们会分开,我害怕我会像那棵枫树那样孤单。”一阵风吹得枫树不住的摇摆。他望着那女孩。对她说:“不会的,我们不会分开的。”几朵乌云飘了过来。小雨滴也一滴一滴的从天上往下掉,不一会儿,就形成了雨帘。他拉着那女孩的手往教室里跑,但手被打湿了,衣服也有些微微湿润。他指着心爱的笔记本,对女孩说:“将墨水倒在你的左手上吧!”说着,他拿起一瓶墨汁递到女孩的右手上轻轻的放在女孩的手心,女孩毫不犹豫的倒了下去。他也拿起一瓶墨汁倒在了他的右手上。他将右手印在两页笔记本上,女孩的左手也紧挨着右手印/印在那儿。他小心的拿起一页笔记本纸对女孩说:“拿着它,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女孩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他也傻傻地对女孩笑。女孩也对着他笑,笑得那样灿烂,笑得那样天真无邪。

雨停了,他们蹲在屋檐下将手中的墨迹洗去。他看着女孩对她说:“希望老师不要离开这儿!”女孩也微微的点点头。

时间过得很快,他轻轻的放开女孩的手,对她说:“你也该回家了,不然阿姨会担心的。”女孩原本还想去抓他的手,但有止住了。开心的对他说:“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和你在一起真开心!”女孩故意停了下来好象在等待他说些什么。“不,决不会是,以后你一定会更开心,不管你能否和我在一起,你要记住!”他很诚挚的说。说话时,眉宇间透露出丝丝坚毅。但他还是个孩子。女孩认真的点点头。“再见,希望你过个好年。我会想你的。”女孩迈开步子,向她家的方向跑去,边跑边说道。他望着女孩的背影,在背影即将消逝时,大声的对着背影喊道:“记住,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我的右手永远陪着你。”

过年时,他听说学校最终还是停办了。他心很痛,眼泪不住的在眼眶里打转。好无奈。

过完年他去女孩家找她,但她的奶奶说她跟她父母去了外面,可能不会回来了。他回家后偷偷哭泣了几次。他父母为他在城镇找了个学校。开学了,他带着丝丝不舍离开了家乡。

开学的第一节课,他就开了小差。想着那女孩,许久之后在心里默念着:“我以后会来找你的。我要努力学习,挣够钱来找你。”他便开始认真的学习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孩在他心中的模样越来越模糊了,渐渐地他便沉浸在学习的海洋。那女孩他或许已经忘了吧!

期年之后,他在一次的聚会时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回忆起了那女孩,和她在一起的开心时光不断的在脑中影印出来。他走到那身影近前,礼貌的说道:“女士,你好!”女人回过头来一看,先是怀疑后是惊讶。失声的问道:“你是他吗?”他看出她认出了他,对她微微点头。那女人拉着他的手冲出人群来到静出述说着她离开家乡后的一切。述说着她对他的思念,但她最后说她已经结婚了时,他好痛苦——他的等待就换会了这样的结局,他能不心痛吗?答案是肯定的。她劝他不要这样,说她不是最好的,但在他心中一直就只有那当年的女孩。时间可以洗刷一切吗?不可能的。久久他才恢复过来。他的心也稳定了下来,一切事实他都接受了。毕竟已成定局。

他向主人道别之后,一个人回到了家。一个人立在阳台上望着城市的夜景,久久沉浸其中。人生漫漫事事难料,天意弄人啊!

他拿出他曾经心爱的笔记本,望着那稚嫩的左手印回想着什么,在心里默念:“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陪着你的左手。”

天黑黑,风凄凄,草儿伏地的摇摆,秋天的最后一片枯叶在风中飘向远方,他将笔记本放进书包,但粗心的他没有将书包链拉好。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一只天使的左翼探出书包,慢慢飞向天空,许久才消逝在天际。

陪着天使的左翼

63、爱情故事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淫,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台球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篮球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64、爱情故事苹果树

小编为大家带来:苹果树

当某一天,我们已不再年少;当某天,苹果树已经苍老。

——题记

那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一株苹果树的故事。

有一棵苹果树,好爱一个男孩,男孩每天都会跑来,收集他的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起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累了就在树荫下打盹儿。他爱这颗苹果树,苹果树也爱他,看到他很快乐,苹果树比他还快乐。

时光飞快的过去。小男孩变成了大男孩。他不再跟苹果树玩了。

一天,男孩回到苹果树身旁,他看起来很难过。

“来跟我玩一会吧,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吧!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苹果树对他说。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会再爬树了,我需要玩具,我需要钱买玩具。你可以给我一些钱吗?”小男孩说。

“对不起,我没有钱。不过我有好多苹果。孩子,你可以把我所有的苹果摘下来拿去卖钱,然后买玩具,你就会快乐了”苹果树回答他。

小男孩打起精神来,它把所有的苹果摘光了,然后快乐地离去。

摘了苹果后,小男孩再没有来看过苹果树,苹果树知道他长成一个男人了。

一天,小男孩回到苹果树这里,苹果树高兴地发抖,“来跟我玩一会吧。”,苹果树对他说。

“我太忙,没有时间玩,我现在想要娶一个妻子,我要工作来养活我的家庭,我们需要一所房子安身,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男人说。

“对不起,我没有房子,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掉我所有的树枝拿去盖房子,那样你就会快乐了”苹果树回答说。

男人打起精神来,他砍掉了所有的树枝,然后快乐地离去。

看到男人快乐,苹果树也非常快乐,不过男人砍了树枝以后再也没有来看过苹果树。苹果树又孤零零了,它很伤心。

男人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一个炎热的夏日,男人再回到苹果树这里。苹果树高兴极了,高兴地几乎说不出话来。“来跟我玩一会吧。”,苹果树轻声的对他说。

“我一天比一天年纪大,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我想去航海,让自己远离这里放松下来。你能给我一条船吗?”,男人问。

“用我的树干去做条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离这里,航行到很远的地方,你会快乐的。”。

于是男人砍了树干做了条船,他真的去航海了,并且很长时间没有回来。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

很多年以后,男人终于回来了。

“对不起,孩子,”苹果树说,“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没有苹果给你吃。”

“没关系,我牙齿都掉光了,不能咬苹果了。”男人说。

“也没有树干给你爬。”苹果树说。

“没关系。我太老了,爬不动树了。”男人说。

“我真的没有什么可以给你,只有我快要枯死的树根。我很抱歉......”苹果树留着眼泪说。

“我并不需要什么,只要有个地方能做下来休息一下,经过这么多年,我好累好累了。”男人回答。

“那好!老树根是最适合歇息的地方了。”苹果树艰难的挺直了身子,高兴的说:“来吧,孩子,过来跟我坐一会儿吧。”苍老病残的苹果树根含着眼泪对男人微笑着。

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

故事到这里,我已经泪眼朦胧。这一颗大树,让我们倚着它幻想,倚着它茂盛,倚着它成熟,倚着它沉思。这棵大树就是我们的父母啊。

他们一路上,总是无尽而又无私的奉献着一切,竭尽所有把最好的都留给我们,我们的快乐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

只是,当我们还年少时,还津津有味的吃着苹果,乐其不疲的在树上荡着秋千时,岁月的流痕,无形中已经刻满在苹果树的每一个枝桠。当我们年轻时,还在忙于奔波事业与家庭时,好久不曾探望的苹果树,也在牵挂与孤独中弯曲了树干。

也许当某天,我们不再年少,不会再绕着苹果树玩耍,离开了那坚挺的树干和葱翠的枝桠,在我们带着疲惫的身躯远航归来时,才突然发现,我们享受的太久明白的太晚,得到的太多回报的太晚。他们虽然已经没有了苹果让我们解渴,没有了树枝让我们荡秋千,没有了挺直的树干让我们休息,却始终用一颗不灭的关爱之心,牵挂于我们成长的每时每刻。

是啊!我们总有长大的一天,我们需要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事业而远航奔波,生活的压力已经消磨了我们的玩性,累的时候不再随时都可以依偎在苹果树的怀抱,那时候需要我们自己去承受去面对,而当我们自以为已经强大到可以承受一切的时候,却不能承受看到那被冷落许久的苹果树在担忧与期盼中老去的枝干。它已经柔弱不堪,不再枝繁叶茂,也没有硕果压枝,有的只是岁月刻在树根上一圈圈泛白的年轮,还有那不知是喜是悲的轻声叹息。

当我们已不再年少,当苹果树已经苍老,当他们已经啃不动你给的苹果,那时我们能否还他们一个温暖的拥抱?

苹果树

65、人生故事木兰也为爱情归

7岁的时候,我刚刚知道唐诗。那个时候,光和喊我小肥猪。我说,温泉水滑洗凝脂,你看不懂。

11岁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看《诗经》了。光和改了称呼,他喊我肥妹。我对他说,泛彼柏舟,亦泛其流。其实我是耿耿不寐,如有隐忧。

15岁时,光和很酷,他从不看我一眼,倒是良子,怯怯地同我打招呼,你好,小唯。他穿卡其布衣服,背绿色很规整的书包,眼神里藏着一颗黑豌豆,头发永远是茶壶盖——永远比不上光和那短短的碎发。

16岁时,我很不幸,与良子分到了一班。

光和读了外国语学校,他父亲有权有势,我与良子在二中。据说这里学风不正,学生成群结队打架。随着我青春期的开始,我年少的悲伤开始完结。良子对我说,小唯,你笑起来很好看。可是光和却对我说,小唯,你笑起来像个包子。

我不知道一个女生在喜欢的男生面前,可以把自尊放到多低,也不希望能在这低里面开出花来。我低低地对光和说,包子就包子,我是最好看的包子。其实心里,已然开始青春期的悲凉。

良子问我,小唯,哪所学校是你的一选?我咬着嘴唇说,北大。我知道那里有未名湖,那里有紫藤花,但最重要的是,那里可能有光和。

我知道,我的成绩不好,但我是体育尖子生,这得益于我的体重和我天生阴差阳错的臂力。我想,花木兰一定不好看,若不然,一个纤弱女子,怎么能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北大没能圆我的梦。我那低得可怜的成绩幸好有体育专业分来补充,省体院把我收了去。良子去了华中科技,而光和,据说出了点儿岔,但到底是有个归宿,去了西安交大。

我们三个三足鼎立。西安成了我怀念的城市,我想,那个古城,会不会有光和心目里婀娜的女子,会不会有他梦寐难忘的小桥佳人呢?

良子的信倒是一封接着一封地来,他告诉我的事情也大都与我无关。东湖的花开了,但是很小的一片,而黄鹂路他永远分不清是朝哪个方向走,黄鹤楼边上的长江,夜色中有点儿看不清水流。

有时,信末他也小心提一句,有时,挺想你的。

他坚持的手写信件,成了宿舍的一大风景。我们学校很微妙,体育女生找理科男生,那些文科男生看不上我们,他们向来阳春白雪地咏叹他们的高傲。

没想到光和会跑来。

他留了半长的头发,眼神迷离得让我们宿舍所有女生都发狂。他说,小唯,我突然就想起了你。

我像一块糖,就要融化在他的眼神中了。心底有个小声音,杀了我吧,光和。

他匆匆住了两天时间,我们完成了接吻。那种惊心动魄的滋味,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霸道,不由分说,舌头抵开我的唇。我想用牙齿狠狠咬他,但却无能为力。我已经大二了,我需要一个男朋友。

光和,你可知道我一直在等你?

良子问我,暑假回家吗?咱们回家聚会一次吧,我听说你的头发长长了。

我说,不回。

暑假,光和要带我去西安。他早在短信里承诺了,他说,西安你不会迷方向,都是正南正北的街道。我想起了那个温泉洗凝脂的女子,想起了那个爱情传奇。我说,你带我去骊山,我要看看周幽王那个情圣。

我期待着,可是光和却在最后几天,冷冷地给我短信,小唯,对不起,我暑假不能陪你,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

良子跑来见我,说有个同学聚会,问我参不参加。

五个男同学,三个女同学,居然都学会了喝酒。推杯换盏后,那边早就醉了,良子拿着酒瓶,冲我晃着我说,小唯,哥们儿,干。

我还没举起杯,他却换了另一句话,做我的女朋友吧,小唯,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光和也这样说过。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是比爱少一点吧,若不然,他怎么会忽视我的要求?而良子的喜欢,醉后胡言,比爱更少。

我拉下脸,对不起良子,我有男朋友了。

那天,良子喝吐,一直吐一直吐。还给我说笑话,一个动物,白白的,有长耳朵,叫什么?另一只动物,白白的,还是长耳朵,又叫什么?

我知道答案,是兔。于是,他吐,还吐。

光和说,小唯,咱们不合适,我看还是算了吧。

我却找了星期天,杀到西安去,找到他学校。然后就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手拉着手,我自卑地躲在了花坛后面。我知道,面对那个女生修长的身材与姣好的面孔,我若冲上去质问,结果肯定是自取其辱。

我告诉自己,甘心吧。

于是再不联系,我成了孤家寡人。也有热心女同学给我介绍那些理工男生,文静瘦小。我问他们,我心匪石,不可移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你们知道什么意思吗?

答对者鲜有其人。他们不看《诗经》,不知道一个女子的心不会像石头那样轻易滚动,不知道女子的心不会像席子那样轻易卷起放下,我想念光和。

毕业后,我去了二中,我以前呆过的地方,做一名体育老师。看着那些体育尖子生,我把回忆拉回到从前。

情人节,好久不见的良子发短信过来,祝我快乐。我也祝他和嫂子快乐。他半天没回,夜半时分,我的手机再一次响起来,他在短信里说,小唯,你没有嫂子,我只比你大五个月零十五天。

莫名其妙。

可是心却微微动了一下,只那么细微地动,像是针尘上挑着一块软软的面团,颤动之后,微有些刺疼,这刺疼让我吃惊,似乎不是光和带给我的那种疼,那疼在心底已盘桓良久,但这疼却是新鲜的,如清晨拂过眼角的第一缕阳光。

我回良子,你能借给我点钱吗?

他回短信过来,你怎么了?借多少?我这里只有这一年攒下来的一万多元,你要是用的话,全拿去。

我眼角有些泪水,我不知道怎么会突然给他提这个话题。老爸说了,家里欠的钱慢慢还,我们不要你的钱。

年前,他和别人合伙做生意,赔进了很多钱,这钱有一大部分是他借来的。

良子开始纠缠我,不停发短信过来问我账号,坚持给我打钱。他还自作聪明,说如果一个女生不是遇到了天大的难事,是不会向一个男生借钱的,而且你不是那种不自立的女生,告诉我,你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告诉他,也不接受他的钱。

但没想到他会找来,他找到学校,满头大汗。我刚下课,有老师喊,江小唯,有人找。

他有些气急败坏,小唯,到底是怎么了?

我笑盈盈地说:没事。他则恨恨地看我,丫头,你吓人也不是这样吓的。拍拍胸口,对我说,这儿,真的害怕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对他说,良子,谢谢你。

光和突然问我,聚不聚,小唯?我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我现在的手机号码,这个消失已久的男人突然间从地底出来,让我的心猛然荡了一下。每一次他都会让我激动,我就如那个甘心私奔的崔莺莺。

聚会定在很热闹的东街夜市。光和没变,眼神缠绵得可以杀死人,我想起了他固执地吻我的样子,招手大喊,老板,来两扎鲜啤酒。

可是,我的手却停了,良子在不远处,我的叫喊声惊动了他,他朝这边看来。我的视力在这一瞬间好得出奇,隔了十几米,我看得到他嘴角的搐动。他走过来,对光和笑笑,你来了?

光和也笑,来了,来找小唯。

两个男人像两只将要决斗的公鸡那样,但一分钟不到,却开始把眼神的对峙化做了酒桌上的愤恨,老板惊异地看着我们堆积如山的啤酒扎。

光和说,小唯是你什么人?告诉你,她是我的。

他说,小唯,我大二时失恋,就想到了你,你帮我找回了自信。

我才明白,世间的很多事情,原来就是这样残酷无比,很纯真的感情后面竟然有破败不堪的真相。良子没听懂,问我,小唯,他说什么?

我抓起酒杯,泼到了光和脸上。他刚一激灵,这边就听到唏里哗啦,良子与他扭打起来。旁边却凑上来看热闹的,开始起哄。我劝不过,两个酒鬼也没了什么力气,把他们拉开时,光和的脚还在晃。

起哄的喊,打啊,为了胖女孩。

良子冲上去又拉扯那人,你说什么?你给她道歉!她那么好看。

没想到那人一把把良子推倒,身边几个男人开始跟着起哄。我气不过,拉过那人手臂,一个背摔,结结实实,把他摔倒在地,几个看热闹的彻底傻眼。

我练了三年柔道,这几个男人,我还不放在眼里。

良子问我,小唯,你以后会不会那样揍我?

我意味深长,给你念句诗,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他摇摇头,可是我懂,有些感情是不用急的,你越急于明白,爱却越让你糊涂。花木兰不是等了十年才回了女儿身吗?我又急什么呢?良子是爱我的,光和不是我的,道理就那样摆在那里,我心怎么还能不像石头和席子呢?

66、爱情故事爱,就请为我整理文胸带

和许久没见的家人聚餐,正吃喝到酣畅,坐在身边的表妹突然抬起头,很严肃地问我:“姐,是不是人偶然经历过的某个片断会影响她的一生?”

我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就随口回了她:“你有经历过这样的片断吗?”

“有,是感情上有阴影。”

“不是我带给你的吧?”我笑。

“就是你带给我的。”妹妹索性把手中的食物放下,很认真地看着我,她说:“姐,你是第一个让我知道什么叫幸福的人,却也是给了我爱情阴影的人。”

听到这话,我一怔。自己经历了太多坎坷,没想到竟然又影响到妹妹。我小心翼翼地问:“你说的阴影指的是什么?”

她凑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不知道该不该提起,但这件事对我真的影响很大。”

“没关系,只管说吧。”我做出一副很大气的样子,心底却惴惴不安。

妹妹谈起的,却是我的初恋。

那是我已经淡忘的经历。

光阴一去十年,与某人的纠结由甜蜜到心酸,由爱恋到伤痛,由熟悉到陌路。从妹妹口里招回往日的回忆,有甜美的浪漫,也有苦涩的喟然:所谓爱情,无非就是这样的轮回。

妹妹告诉我,那一年的初夏,我们带她去公园玩,走到海盗船的游戏区时,他突然把我拉住,将手轻轻搭上我的肩,快速又自然地将我肩膀上露出来的文胸带轻轻推把它藏进大领口的毛衣里,然后,再拉着我继续向前行。

只这一个动作,就让当时的妹妹看呆了。彼时的我与他,笑靥灿烂,青春年华,爱情单纯得如新发柳枝上开出的第一粒嫩芽。于是,她记忆中的,所谓纯美爱情就此定格在那一刹那。

很多年过去,她养成一个习惯,穿低胸衫时,一定要把文胸带露出来。一直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也漫不经心地将手放在她的肩,再细心地将“不小心”露出来的文胸带推进她的外衣里,她固执地相信:男人的爱和关心。只有能不着痕迹地体现在细节上时,才是最真实的。

可是这么多年,走过她身边的男孩。奉上甜言蜜语的有之,捧上鲜花满簇的有之,买来锦衣华服的有之,始终没有一个肯停下脚步为她整理文胸带。她也就失落至今。

她皱着眉头说:“这种失落,简直就像一个准备盛装出席PARTY的女孩,却因为堵车只赶上‘一路平安’的尾曲,只看到满地纸花碎屑般怅然。”

我笑笑揽住她的肩膀。其实,后来,我也再不曾遇到一个男人那样细心地帮我整理文胸带。但是我依旧安慰妹妹:“耐心等待,总会有一个那样的男人出现的。”至少让一个憧憬爱情的小姑娘葆有期待的权利吧,我不想告诉她我的衣橱里,现在全是隐形文胸带和无带BRA。

67、爱情故事青春终结者

第一眼看到她时我就惊呆了:她同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子竟然一模一样!脸一模一样,气质一模一样,连笑法也一模一样。过去我恋着那个女子,我们已经发展到谈婚论嫁的阶段,后来闹起别扭,分手后再没见到,不知她现在如何。

一边吃饭一边谈工作细节,我不时窥她一眼,越看越觉得她像我过去的女友,简直像极了,像得我心里隐隐作痛。我的心跳个不停,觉得往日时光重新降临。不过由于年纪的关系,眼前这位女子要优雅得多,她的衣着、妆容、发型以及举止都十分得体。

吃罢饭,甜食被端了上来,我们开始喝咖啡。工作大体谈完了,往后很难再见到她了,我不想让她就这样一走了之。

“嗨,你长得和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子一模一样,真让人吃惊。”话刚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她微微一笑,那笑容的杀伤力无懈可击。她这样回应道:“男人总喜欢这样说话,不过这个说法倒是蛮别致的。”这简直像哪部电影里的台词。

我很想说不是那样的,但我没开口。沉默之后,我们转到了其他话题。

我并不是对她说的话感到恼火,只是无奈而已。我甚至理解她的心情,想必她以前被人这样说过多次,妩媚动人的女子往往常遭遇这样的场面。然而,在某一时期的某种状况下被赋予的某种心境消失得干干净净,因了她短短的一句话,在那一瞬间。

假如她知道自己的一句话拉上了我的青春帷幕,我想她一定会大吃一惊。当然,事到如今,何人何时拉上帷幕对我而言已是无所谓。

时过境迁了。

68、爱情故事你的手语那么美

出差的时候,与聋哑学校的小吴老师共居一室。很快我就发现,她的手语打得美极了。此前我也曾注意过电视上一些附带手语解说的节目,但从没见过哪个手语播音员能把手语打得像小吴老师这么既斩截又温婉、既流畅又明晰,富有极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

饶有兴味地跟她学了一些简单的手语,也知道了在那座小小的城市里,她有不少“手语朋友”。

她告诉我,在她的手语朋友中有一个修鞋的老爷子。她去他那里修鞋,也拉女伴去他那里修鞋,还充当老爷子与顾客之间的翻译,有时候,她居然和老爷子站在一起,跟那些刁蛮无理的顾客吵架。小吴老师说:“我特别受不了他们欺负一个聋哑人!”

“有一回,一个衣着入时的女人来修鞋。鞋修好后,她横挑鼻子竖挑眼,不光少给钱,还拿话羞辱老爷子。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说:‘姐姐,你说的这些话,他听不到,但天听得到。’她嗷叫着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尖问:‘他是你爹’?我一听,也恼了,跟她对吵起来。我俩掐得很凶,招来不少看热闹的。所有看热闹的人无一例外地向着我。那女的一看不妙,落荒而逃。我把我俩吵架的精彩内容用手语翻译给老爷子听,老爷子听了,特感动,跟我说:‘孩子,你比我亲闺女还让我觉得亲!我一个又脏又穷、又聋又哑的老头子,谁愿意拿正眼看我?我苦,我闷,我不开心。看着路上的人们有说有笑,我馋呀……孩子,我不知道自己积了什么德,老天竟把你派了来,你一来,我就看到光亮了!一想到你这么一个漂亮得像花儿一样的姑娘,不但照顾我生意,还愿意跟我说话儿,还愿意为我撑腰,我做梦都会笑醒啊!闺女呀,你以后常来跟我说说话儿吧。’就这样,我俩成了特铁的朋友。有时候我外出办事,会特意拐到他的修鞋摊,让他边干活边‘听’我讲最近的国家大事和我们这座城市的新闻。他高兴极了。我工作一忙起来,也会顾不上看他,再见面时,他生气地说:‘还闺女呢!这么久都不来看我,也不怕我憋闷死!’我赶紧跟他道歉。———唉,碰上这么一个爱撒娇的老爷子,不哄着点,又能咋办?”

我久久地望着美丽的小吴老师,用她刚教会我的手语说:“我爱你。”

69、爱情故事睡在臂弯里的爱情

这是一对贫苦的夫妻。

每天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他就要起床去工地干活,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才回来。日复一日,就像上紧发条的钟,不停地重复着无休止的劳作,没有节假日,没有福利和奖金。

一双手,生满了厚厚的老茧。

每天都会累得腰酸腿疼,但每次走到家门口,看到家里亮着的灯,他的心一下子就亮堂了,暖了,他知道,女人一定做好了饭,在等着他。

每天晚上,女人都会给他烫一壶酒,让他喝两盅,解解乏。他知道,能遇到这样知冷知热的女人,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一盅酒下肚,所有的苦累都去得烟消云散。

他心里总有些感觉对不起自己的女人,他想让她跟自己享福,相反,却让她跟着自己受了那么多的苦。他疼爱地看着她,那份内疚让他的心很疼。

他想多一点时间陪她,可是他不能,他必须起早贪黑地去干活,他是男人,他要养家糊口。

除了吃饭,唯一的浪漫就是一起睡觉的时候了,他给女人讲工友们的趣闻,女人给他讲邻居们的新鲜事。每个夜晚,他都会把臂膀伸过去,让女人枕着她的胳膊入睡。他认为这样能稍稍弥补一下他不能陪伴她的遗憾。尽管胳膊酸麻了,他也从不改变姿势。

而她也很乖,在他臂弯里的时候,总是一动不动,睡得很香的样子。

而她呢,要在男人起床之前为他做好早餐,然后偷偷地去旅店接一些洗被套枕皮儿的活儿,没有洗衣机,她就拼命地用双手搓,把自己的双手一整天都浸泡在冰凉的水里。之所以是偷偷地,是因为她怀了身孕,男人不让她出力干活。

一双手,被凄苦的岁月浸泡得肿胀发白。

每天都会累得腰酸腿疼,但傍晚来临,当男人迈进院子的时候,她便感受到了一种暖意。她能听得出自己男人的脚步声,不管多累,走得都一样铿锵有力。她会早早地把灯打开等着他,让男人感受家的温暖。哪怕停电了,她也会点上蜡烛,她不能让家的温度冷却。

每天晚上,男人在洗完脚后,都会再给她端来一盆热乎乎的洗脚水,给她泡脚。她知道,能遇到这样知冷知热的男人,是她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双脚泡进热水里,所有的苦累都去得烟消云散。

她心里总有些感觉对不起自己的男人,他每天都那么累,自己却帮不上他什么忙,她疼爱地看着他,那份内疚让她的心很疼。

她喜欢看着她的男人吃饭,看着他狼吞虎咽、风卷残云,那种气吞山河的气概让她暗自喜悦。

夜里,是他们唯一浪漫的时候,她给他讲邻居们的新鲜事,他给她讲工友们的趣闻。每个夜晚,她都会把头靠在男人的怀里,她想这样会让他睡得更舒服些。为了让他多休息一会儿,她每次都是假装睡着,她不敢动弹,怕惊醒他,哪怕脖子僵疼了,她也从不改变姿势。

她就那样静静地听着他的心跳,听着他的鼾声,听着她一生的幸福。

70、爱情故事你在我心上

一天傍晚,我在公园散步,走到一丛凤尾竹旁,那儿有一对相拥的青年男女,我正想抽身离去,却听女的问:“你说爱我,能久远吗?”男的答:“爱到永远!”女的又问:“永远有多远?”男的说:“自然是到生命的终结!”

听到这里,我想起不久前看到的一篇短文中说,“永远”是指地球还能活的时间,其单位是“亿”。很显然,方才那位男青年对爱到永远的解释是比较贴切的。一个人爱一个人,只能爱到生命的终结,人走了,爱变成了怀念。

由那对恋人的对白,我想到生活中有些人相爱,并不把爱挂在嘴上,也没有爱到永远之类的海誓山盟。他们的相爱,不过是相厮相守、相互包容、把对方放在心上。

曾听一位朋友讲过一个故事:一所大学里有两位退休教授。他们结婚30多年,从未红过脸。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他们都相敬如宾,以“您”相称。每天晚饭后,总见他们相依相偎在校园里散步。每次经过小溪时,老先生总是牵着妻子的手,一步一步踩着石头走过溪流,这时妻子总对先生说:“谢谢您,有劳您了!”夫妻相互称“您”,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客套。一次,一位弟子见了,问老人为何这么客气时,师母说:“相互尊敬有什么不好?我们从未说过什么‘我爱你’之类的话,但我们一直处得很好!”

老先生过世后,最后告别时,老妻拉起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说:“亲爱的,我爱您,我一直想对您说,你在我心上!”说完,失声痛哭。

在场的人泪湿眼眶。原来他们互称“您”,除了尊敬,更有一层深意——你在我心上!

“您”是一个上下结构的汉字,我们的祖先造字时就把“你”字放在“心”字上。

你在我心上,是一种相依相偎,是一种相濡以沫。真正爱一个人,最含蓄的爱,就是把对方装在心上。把对方装在心上了,何须再用“爱”字来贴标签?

你在我心上,是一种相互牵挂,相互在意。只要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出门时,递上一件外套;进门时,端上一杯热茶;烦闷时,送上一句笑话;生病时,喂上一杯汤药。这便是爱的注脚,其他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71、爱情故事让爱人给你倒水

这是我做的有趣的生活实验。我把倒水作为—个载体,我发现只要你肯动脑筋,最后你总是可以喝到水的。以下是我经历的几个阶段——

1。“去,你去帮我倒杯水。”刚开始恋爱的时候,他不觉得什么。也许即便心里不高兴也会去做。时间久了就会顶嘴,就会反驳:“怎么老喜欢使唤人?”再后来就很恶劣,“你自己去!”

2。我改策略。“请你给我倒杯水,谢谢。”客气点儿,效果好了一段。他觉得很难拒绝一位女士的请求。不过时间久了,还是倒了水以后“唉”地仰声长叹,不情不愿。

3。我再改。“我的嘴巴好干。”“去喝水啊!”“像火焰山!”“又想我给你倒?”“不要!哪能老叫你照顾我?我自己去!”“怎么还不去?”“我现在不能动,我刚涂的指甲油,我怕我的脚趾甲给破坏了。你看你看,可好看?”然后用脚后跟走路,跷着脚趾在他面前转一圈。他会大笑着去倒水。

4。我不断试验怎样比较容易令他接受。“你可口渴?”我问他。“不渴。”“你可想喝水?我去给你倒。”“不用了,谢谢。”“那我好渴,你可否替我倒一杯来?”看他瞪眼看我,然后笑倒,冲到厨房倒水。

如果答案有时候不巧,他说,好的,我想喝点水,麻烦你了。我就只好暗地骂自己自投罗网,乖乖过去倒水,完了告诉他:“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今天给你倒水,你以后一辈子都是我的人了。我下半辈子的水就靠你了。”

5。如果你想试验一下他的忍受程度究竟有多大,可以伸出颤抖的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腰,以临终告别的口吻告诉他:“我这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遇见你了。在我临死的时候,我想认真告诉你一句:麻烦你给我倒杯水!我死就瞑目啦!我会上天奏好事,下地保平安。我跟老天爷讲等我死后满足你妻妾成群的愿望!”然后看他无限神往,大笑着去倒水。水一到手,就严肃正告他:“你休想!下辈子好了。”

72、爱情故事秦淮八艳董小宛丈夫是谁?董小宛的爱情故事

人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但也不是谁最开始都是冷心冷情的。也许因为沦落风尘,早早的在污泥里挣扎,更知道现实的可怕,所以才不敢轻易付出身心。

也许有春心萌动,傻傻栽进去的,但最后得来的都是负心薄意。杜十娘的故事在历史上比比皆是,而在普遍中当然也有例外。

董小宛和其丈夫冒辟疆的故事,绝对是特殊的一个。董小宛是秦淮八艳之一,风尘妓子,却最终得冒辟疆真心相待,长相厮守。

董小宛初名白,号青莲,是董家绣庄东家的独生女,自幼受父母娇养,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然而一个幸福的家庭,最终还是躲不过时代的漩涡。

十三岁的时候,父亲突患疾病去世。她的母亲不愿意睹物思人,于是带着董小宛隐居,将綉庄生意交给伙计打理。

明末战乱,董小宛的母亲打算将綉庄卖了躲避战乱。却不想算账的时候,不仅没有余钱,反到欠债不少。原来曾经信任的伙计中饱私囊,带钱跑路了。

董母一气之下病倒在床,母亲的医药费,上门的讨债人,一件件生活的重担压在年轻的董小宛身上。她也只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能从哪儿来钱治病还钱?

无奈之下,最终受人引荐,来到了秦淮河畔上了船。董小宛生的美丽温婉,气质出众,兼之琴棋书画皆全,一时间惊艳了整个秦淮。

当时追捧董小宛的人不少,但是董小宛却只选择了冒辟疆。她看中冒辟疆的品行,欣赏冒辟疆的才华。

而冒辟疆在看见董小宛之后,就为她高洁的气质,不俗的谈吐倾倒。一番交谈,他们谈天说地,时事政治,董小宛理解他,更让他倾心。

崇祯十五年春,旧病在床的董母还是走了。失去了母亲,自己孤身一人,又受到田宏遇抢夺佳丽事件的惊吓,董小宛病倒了。

在生病期间,冒辟疆常来探病。一来一往,窗户纸最终捅破,董小宛和冒辟疆陷入热恋之中。

冒辟疆为董小宛赎身,中途受到老鸨阻挠。董小宛是她的摇钱树,她不愿意放人。好在董小宛与柳如是是好姐妹,在钱谦益的周旋帮助下,董小宛最终得以与冒辟疆归家。

入了冒家门之后,董小宛温和待人,孝敬长辈。冒辟疆的母亲和妻子都很喜欢董小宛,在这里她感受到了家人般的温暖。

后来李自成攻陷北京,吴三桂大开山海关,清军南下四处劫掠。董小宛随夫君逃难,等后来回到冒家,冒辟疆又生痢疾。

冒辟疆上吐下泻,腹痛难忍,发热发烧,人难受了脾气也不好。但是董小宛却始终照料在他身边,晚上一有动静,董小宛就起来照顾。

在董小宛的照顾下,冒辟疆渐渐病好。而董小宛却因为连日夜的操累瘦的不成人形,最终病倒在床。

冒家为其请名医医治,最终还是难以挽留。顺治八年,董小宛最终去世!

73、爱情故事拽着爱情的鱼竿

我妈在饭桌上几乎是带着哭腔对我们说这句话的:“我跟你爸只有亲情,没有爱情了……”

我爸这两年身体很弱,一年中有半年时间在住院,连陪我妈逛街和散步的力气都没有了,更不见当年扛着鱼竿跋山涉水的气概了。

我爸特别喜欢钓鱼。每逢周末,他就起个大早,烙一些饼充当干粮,带上很多蚯蚓,轻手轻脚地出门了。他一般到晚饭后甚至更晚才会回来。那时,我们就会到巷口瞭望我爸回来的那条路。等到很晚,远远望见一个臃肿的身影近了——我爸回来了。我妈围着我爸转,端出蒸笼里热气腾腾的饭菜。

每次我爸大有斩获把鱼篓取下时,便大声命令我妈:“摆尾儿,把鱼竿放好!”

我爸叫我妈“摆尾儿”,我很少听到我爸直呼我妈的名字。我妈听到后总会大声吼回去:“啥子?”

“摆尾儿”就是鱼拍打鱼尾巴时那种挣扎而至聒噪的样子。我妈还算得上是美人,现在也还有人说她好看,年轻时应该更美。但再好看,她也成了几个孩子的妈,成了一个为了家庭在菜市场和人叉着腰吵架的有烟火气的女人。

他们金婚纪念日那天,我给我妈涂了点口红,看起来很精神,而我爸的精力大不如从前了。我妈抖搂我爸年轻时的糗事:去鱼塘偷鱼给她吃,被狗追得满山逃。此时的父亲却被一口菜呛得喘不过气来:“摆尾儿,快拿水来……”我妈递过去水,趁势往我爸背上敲一巴掌:“慢点!”

我爸的病情严重到被医生诊断为病危好几次,我妈为此抹了几把眼泪,在唠叨中透露她有心理准备。一次次的病危就像战役一样,我妈打得弹尽粮绝。“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我妈在我爸病稍好时就会发泄自己承受的压力。好在我爸还拽着鱼竿,我妈也还咬着鱼钩,现在他们双双80岁了,我妈还提到“爱情”。

74、爱情故事示弱

她是一位著名的雕塑家,作品在海外常以万元起拍。

她有个极顽皮的孙子,但在她面前,孙子乖巧听话。孙子第一次去她那儿小住,见面那一刻,她就以赞誉的口吻说,你的长相很有雕塑感,现在已经很难找到这样的模特了,能不能坐在院子里让奶奶做个雕塑呢?顽皮的孩子听了奶奶的赞誉,心里甜滋滋的,乖乖地静坐了两个小时。雕塑大体成形后,她说自己年纪大了,手容易发抖,把刻刀递给了孙儿,让他按照她的指点进行局部修饰。孙儿看着在自己手里变得惟妙惟肖的雕塑,自然而然对雕塑产生了浓厚兴趣,每天跟着奶奶忙个不停,好动的习惯被充分发挥在雕塑上。

在柴米油盐这些家事上,她总对男人说自己弄不明白。可是有一次,男人因伤住进了医院,整天躺在病床上,没什么胃口。她便磨了一些水发绿豆,捂了两天后,下锅用小火熬成豆汁儿,再麻利地将芥菜疙瘩切成细细的丝,淋上辣油一起包好,让媳妇送去,还叮嘱说:“别说是我做的,就说是在味添馆买的。”在病房,男人一闻到豆汁味道,赞叹道:“好地道的豆汁呀!”就着芥菜丝,男人将一大碗豆汁喝得一干二净,过后评价道:“主味酸,回味甜,芥菜咸,红油辣,五味中占了四味,绝配!”

媳妇回家后,不解地问:“婆婆,你平时为什么装作不会做饭?”她笑了笑,说:“你公公最得意的就是他的厨艺,老实说,他做的菜不如我,可如果他连这个优势都没了,心里就可能有想法,所以,很多我能做的事,我都说做不好,让他来做。他嘴里抱怨我老使唤他,但心里高兴,我们做女人的在男人面前可得悠着点。你若太强、太能干,会让男人感到自己很没用,你的柔弱却可以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和成功欲。所以,生活中,女人要学会示弱。”

75、爱情故事求求你表扬我

我家宝贝儿——就是我媳妇小丽,打小就是个听话的孩子,用她自己的话说:从幼儿园就是听着表扬长大的。所以,她对表扬特敏感,不管什么事总要多表扬她,她才舒服。

比如,她今天晚上做了饭,虽说饭做糊了。菜炒成了,我还是得夸她:咱家宝贝儿真能干!换了别人,谁能这么勤劳这么体贴?我娶了你,真是天大的福份!这时,她那一汪水一样的眼睛就会愉快地眯起来,然后很响地“啵儿”我一下。如果她换了件新衣服,也得夸:瞧咱们家宝贝儿,身材就是好,穿啥都这么漂亮,这么有形。卖衣服的把东西卖给你可真值了,等于免费广告啊……

最初还行,可这些话翻来覆去地说就没意思了,害得我成天绞尽脑汁地想还能怎么夸她。最让我头疼的是,她总把这种要求表扬的精神强加到我身上。

比如,她给我新买了件衬衫,早上美滋滋地帮我换上,等晚上下了班她就会问:今天同事夸你新衬衫好看了吧?我实话实说:没有啊。她嘟起嘴:为什么?我笑:这有啥可夸的?我们公司都是男同事,不像你们女生,谁换件新衣服就叽叽喳喳议论半天。她不高兴了:那说明你们没有审美眼光!我本来以为她说说就算了,谁知道,一连几天她都这么追问,直到我实在受不了随口说了一句:嗯,夸我了。她顿时两眼放光,接着问:夸什么了?怎么夸的?天哪,我晕死。

去年冬天,她帮我织了条围巾,确实很好看,我刚戴到公司就被财会部的入围观(都是女士,又摸又揉的,张姐甚至还用鼻子闻了闻,真搞不懂这些女人)。她们一致夸奖:这条围巾织得真不错,还是“温暖牌”的好啊!我回家后把这一幕讲给宝贝儿听,她就像被摸了毛的小猫,舒服得直哼哼。

快开春了,她又给我织了一条薄一点的围巾。我下班后她满怀希望地问:这回人家夸你什么?我回答:没人夸。她瞪眼:怎么会?这么漂亮还没人夸?你是不是一到公司就摘下来了?我心里话:办公室那么热,我不摘还不得起痱子啊?第二天,我一整天都没摘围巾。下午,公司要运货,我和老王一起抬电脑桌,累得全身是汗我都没摘围巾。抬完货回到办公室,老王当着满屋的人说:大家看,小李今天整天都围着围巾,这里边肯定有问题!老实说,是不是昨天晚上小两口打架了,脖子上被咬了吧?几个人三下两下就把围巾给我摘了,仔细看了一圈,然后很失望地把围巾还给我,说了一句:你不热呀?

晚上回家,她又凑过来:今天有人夸吧?我气急败坏:可不有人夸!听我说完经过,她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这些人怎么这么粗鲁,他们脖子才被猫抓了呢!看她气鼓鼓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倒在沙发上。

这还不算最尴尬的,那次她为我买了双鞋,也是追着问我有没有人夸,我只能想尽办法让同事注意到我这双鞋。中午,我把脚搁到桌上,结果被经理批评:坐没坐样,以为这是你家呢?我又故意很用力地走路,结果被设计员白了一眼:轻点,安静!最后我实在没办法了,把鞋脱下一只大声说:太热了!结果,所有同事都捏住鼻子把光着脚的我赶出了办公室。

前不久,我生日,她买了一只新皮包送我,我爱不释手。晚上回来,一进门我就嚷:宝贝儿!今天全公司的人都夸我皮包好看呢!她两眼放光直奔过来:真的?我说:那当然,都说这皮包质量好,款式好,还说买皮包的人眼光好,反正哪儿哪儿都好。宝贝儿听完兴奋得满脸通红,看她骄傲的样子,我心想:今天晚上咱又能享受皇上待遇了——好饭好菜,还有百依百顺的床上恩爱。就冲这,我也要没完没了地多表扬宝贝儿几次啊。

76、爱情故事紫贝壳纽扣

贝尔本很想让父亲留下来,她希望母亲能和她一起挽留父亲,但母亲没有对执意要离开的父亲做任何挽留。

贝尔本忍不住哭出声来,12岁的她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恩爱幸福的父母要分手,难道父亲对母亲的爱,真的会随着他拿走属于他的东西,就永远消失了吗?

夜已经很深了,母亲卧室的灯还亮着。透过门缝。贝尔本看见母亲正流着眼泪,将父亲褶皱的书角一页页抹平;把父亲心爱的老唱片粘上粉红的小纸条;再把父亲的衣服从橱柜里小心地取出来……

尽管贝尔本还不太明白大人的感情世界,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那就是母亲依然爱着父亲。等到母亲房间的灯熄灭,她疲惫的鼾声均匀地响起,贝尔本才蹑手蹑脚地走进母亲的房间。母亲为父亲整理了大大小小8只箱子。贝尔本弓下身子,当摸到第8只箱子时,她激动地发现自己能提得动它,她把它拎回自己的屋里。

皮箱里装的东西让贝尔本有些失望,她以为自己能幸运地“偷”到装着父亲心爱老唱片的那只皮箱,或者拿到装着摄像机的皮箱也不错。这个箱子里面装的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物品:18双颜色各异的袜子、两双冬天用的皮手套、母亲为父亲编织的一条红色围巾以及父亲早年收集的糖纸。贝尔本挑了3只袜子、一只皮手套、一条红围巾和一堆绿色糖纸,然后偷偷把箱子送回了母亲的房间。

第二天。父亲回家搬运属于他的那8只箱子。任凭父母怎么喊,贝尔本躲在房间里就是不出来。尽管自己藏的东西是那么微不足道,但她依然担心被细心的父亲发现并带走。如果那样的话,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父亲离开后,尽管母亲很少提起父亲,但聪明的贝尔本仍能从母亲的某个神情里看出她的落寞。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粗心的父亲仍然没有发现自己丢了东西吗?贝尔本忍不住给父亲打电话:“爸爸,我发现你落下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父亲答应晚上回来取,贝尔本让母亲将一小沓糖纸用盒子包好,还假装埋怨母亲不细心。

看着母亲微笑着将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父亲,贝尔本心里涌起一股暖意。尽管他们没有说什么,尽管父亲在家里呆了10分钟就匆匆离开了,母亲却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这是贝尔本最想要的礼物。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贝尔本再次拨通父亲的电话。“爸爸。难道妈妈给您织的那条红围巾您也不要了吗?”父亲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爽朗地答应第二天来取。让贝尔本惊喜的是,父亲买来一团黄色毛线,让母亲为贝尔本织一顶帽子。这一次,他们聊了半个多小时,父亲才起身离开。

“还有3只袜子和一只皮手套。”贝尔本想,这些小物件还能把父亲骗回来吗?即使自己还能让父亲回来4次,谁又能保证他在短短的4次回家时间里,重新爱上母亲?她不禁有些后悔:当初应该把父亲的东西多藏点。

当贝尔本第3次给父亲打电话,说他落下了东西时,母亲偶然发现了她藏在床头柜的袜子和手套。她不禁为女儿的良苦用心感到欣慰,但她觉得这样做未必能挽回丈夫的爱。眼看着可以分成4次的物品,被母亲一次性交给了父亲,贝尔本既羞愧又难过。不过这次,父亲留下来吃了晚饭,他甚至在离开时轻轻吻了母亲的额头。但贝尔本可悲地感到:属于父亲的所有东西,已经被他全部拿走了。他对这个家庭的留恋和对母亲的爱,也许将永远回不来了。

眼看着母亲的情绪渐渐低落,贝尔本开始在家里的每个角落搜寻。试图找到父亲落下的某个重要物品。尽管母亲坚定地说这里除了贝尔本。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让父亲留恋了,但贝尔本仍固执地继续搜寻着,她坚信父亲一定还有什么东西未曾带走。

两个多月后,贝尔本在车库里发现了一枚紫色的贝壳纽扣,这不是父亲最喜欢的那件风衣上的纽扣吗?贝尔本兴奋不已,就在同时,母亲也在房间里发现了一枚紫色贝壳纽扣,可她清楚地记得,她曾仔细地检查了丈夫每件衣服上的纽扣呀。

贝尔本兴奋地拨通了父亲的电话,这次,父亲抢在女儿之前说了起来。“宝贝,我丢了两颗紫色贝壳纽扣。告诉妈妈,不小心丢掉两颗纽扣让我感到难过和孤单。”贝尔本转达了父亲的话,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突然会泪流满面。

在房间里的贝尔本听到门铃声,应该是父亲来取纽扣了。当她打开房门时,发现父亲和母亲正紧紧拥抱在一起,门外还放着父亲的8只箱子。这一刻,贝尔本欣喜地知道,父亲对这个家的眷恋和爱都回来了。

天真善良的贝尔本,当初煞费苦心地一件件藏掖父亲的东西,只是希望他能有更多机会回来看望母亲。她没有想到。父亲在将要取完属于他的东西时,却带着他所有的行李回家了。单纯的贝尔本也没有料到,那两颗贝壳纽扣是父亲趁她和母亲不注意时偷偷放下的。因为他发现了贝尔本的“阴谋”,因为他在一次次回家时,重新发现了妻子的爱和纯真。两颗普通的贝壳纽扣里。藏着一个父亲最深沉的爱,也藏着一个贝尔本无法知晓的温柔秘密。

77、爱情故事我当公婆的“双面胶”

结婚时,我妈听说我们要跟亮子的父母同住,心疼地说:“云儿,你要受憋屈了。第一,以后小两口吵架要避着老人,因为老人会很尴尬,如果儿媳妇理亏,他们心疼儿子说不出口;要是儿子理亏,他们在儿媳妇面前更尴尬。所以,你们两个有矛盾别在家里摔盆子摔碗,上外面喝咖啡去。”

我嬉笑说,喝咖啡就喝咖啡吧,与公婆同住也没什么可怕。我妈话锋一转:“还有比这更麻烦的呢。你有没有想过,要是老两口闹别扭,你该怎么办?”我愣住了:“公公婆婆都庆贺过银婚了,还会怄气吵嘴?”

我妈意味深长地说:“干了一辈子嘴仗的老两口多着呢。要是公婆怄气,你可别掺和,别抢着当裁判长;也不能装聋作哑,把两位气鼓鼓的老人晾一旁。你要是装看不见,老人会嘀咕:到底不是亲生女儿,不贴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要是瞎掺和,比方劝婆婆说:‘爸就是那臭脾气,别理他,晾上他半天就好了,’婆婆反而会不高兴:‘老爷子是一家人的主心骨,我这当老伴的尚让他七分,哪轮得上你们小辈教训。’你瞧瞧,就算公公有不良嗜好,婆婆能说得,儿子能说得,儿媳妇是说不得的!这里头的分寸啊,你难拿捏着呐!”

老两口一怄气倒好,家里马上出现低气压。吃饭的时候,我和亮子看看公婆好似下了霜的脸,大气都不敢出。看着韩剧,正想哈哈大笑,慌忙捂住自己的嘴:老人们正烦恼着呢,你这会儿嬉笑不已,不是很不成体统9

我试着给公婆当“双面胶”,先劝公公:“妈是让你多陪陪她,她退了休,我们又上班,她也是寂寞!”公公不服气地嚷:“我一礼拜就钓两回,5天呆在家里,还不够?要是老头子只跟老太太相看两不厌,还像爷们吗?我出去钓鱼,就是会会哥们,又不是跟外面的老太太跳舞,她干嘛反对?”我只好对婆婆说:“爸不抽烟不喝酒,就爱钓个鱼,您就多担待嘛。钓鱼虽然花点钱,可锻炼了身体,省下了医药费,不也等于赚了?”

为了平息老两口的怨气,我给老爷子买钓鱼竿,陪他去护城河捞鱼虫;我鼓励婆婆多做鱼,说我从前是属猫的,就爱吃鱼。于是,婆婆变着花样做全鱼宴,红烧、清蒸、酸溜、油炸…我和亮子硬着头皮吃。直到有一天。我闻见鱼味就冲进卫生间干呕。

冰箱里的冻鱼储备迅速膨胀,老两口的矛盾再次激化。我催亮子出马劝解,亮子摊手道:“我有什么法子,他们再吵,咱俩搬出去住?要不我开个小饭店,专门做鱼?”我问他有没有开江鲜馆或渔庄的朋友,他说:“没有!就算有,我爸一礼拜钓上十几条鱼,哪够人家用?我看,抬个木盆当街去卖还差不多,可又怕工商管理员罚款。”

他这一说,倒点醒了我。我有个小学同学李俊在市场卖鱼,有一回还硬要送我两条,让我以后照顾他的生意。把公公钓来的鱼,批发给他行不行?李俊倒是乐意,可只愿出7。6-公斤的收购价。我说,没关系,你每次给老爷子作价12元一公斤。到了月底我把差价补给你。这样一来,公公喜不自胜,婆婆的脸色也多云转晴。

公公是“钓鱼协会会长”,婆婆成了“钓鱼协会后勤部长”。每次公公出门,婆婆都在保温壶里备好热茶,备足公公爱吃的点心,替他绑好护膝、系好护胃。我和亮子在一旁偷着乐,婆婆被我们看得两颊泛红晕:“反正我再也不用做那些倒胃口的鱼了,卖出去的鱼价虽然不高,但老头子图个乐子,随他去吧。”傍晚,听到公公的摩托车响,婆婆马上斟上暖胃小酒,迎接老伴回家。老两口互相嘘寒问暖,其乐融融。

亮子悄声道:“老婆,你真有招儿,这个家里,你才是名副其实的斡旋高手。能娶到你这样的儿媳妇,是我爸妈的福分。”我亳不谦虚:“一个媳妇半个女儿,虽然我妈告诫过我,说小辈怎能当公婆的家务清官,管深了管浅了都是错。可我想,如果我是他们的女儿,会不会管?肯定会,要不然老爷子气得吃降压药,老太太气得吃速效救心丸,对于我们有何好处?‘双面胶’咱还得接着当,总有一天,爸妈会明白咱们的苦心。”

我拿这一招笼络老公的心,也很有效。我怀孕7个月的时候,他不顾朋友们的围观揶揄,蹲下身帮我系松开的鞋带,大家都笑他是老婆的“不腻跟班”。他跟大家说了家里的“钓鱼事件”,还说:“正因为经历了这件事,才知道媳妇是自家人,要不是自家人,她何苦操这份心!”

78、爱情故事花瓶碎了之后

婚后,她当起了全职太太,照料着他,照料着女儿,也替他照看着宝贝——一只宋代陶瓷花瓶。她心甘情愿地做着这一切。他对她很好,给她买名贵的化妆品、首饰和衣物。他对她的女儿也很好。于是,她觉得离婚嫁给初恋是对的。婚前财产公证的阴影逐渐淡去,她甚至觉得,那不过是一种时尚罢了——只要彼此相爱,又何必在乎形式呢?

从结婚第一天起,他就郑重其事地告诫她:这只宋代陶瓷花瓶是他几年前花50万元买的,现在市价最少值200万元,一定要小心照看,尤其要提防女儿乐乐,不能让乐乐摸,更不能让乐乐碰了摔了!见他的表情如此认真如此严肃,她诚惶诚恐起来,只要乐乐离花瓶的距离接近了一米。她就急吼吼地说:“乐乐,别碰花瓶!”后来,她甚至不让乐乐去书房了。看着乐乐委屈和不解的神情,她虽然心酸,但为了保全那只花瓶。也为了保全她和他的爱,她不得不狠心。

3岁的女儿是好奇的,越不让干的事,越要想方设法尝试一下。这天中午,她睡着了,乐乐偷偷地溜进书房,站在椅子上去拿那只花瓶。花瓶重重地摔在了地板上。她在梦乡中被惊醒,跑到书房一看,地板上尽是花瓶的碎片……

半个月后,出差回到家的他,见到已无法复原的花瓶,顿时暴跳如雷,冲到乐乐面前,咬牙切齿地说:“小丫头片子,这花瓶值200万哪!你,你,……”他脸上条条青筋暴现,像是要将乐乐生吞活剥了一般。她在一旁低声下气地说:“乐乐还是一个孩子,你原谅她,好不好?”

没料到,他冷笑一声:“说得倒轻巧,200万哪,你以为是200块!”她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可他依然不肯善罢甘休。她小声喃咕了一句:“花瓶已经碎了,难道你要乐乐赔?”他气呼呼地说:“我们是经过婚前财产公证的,这花瓶是我的婚前财产,既然你的女儿摔坏了,当然得赔了!”

她愕然说:“可我们是夫妻啊,就算让我赔,我去哪给你弄200万啊?”他不以为然地说:“乐乐是你的女儿,也是你前夫的女儿,你可以找他去要100万!”

他的话让她心灰意冷。既然和他多作分辩无益,她便去和前夫商量。

回到家,他让她给前夫写个欠条。她没有写欠条,而是打开书房的门。他愣住了,那只宋代花瓶分明完完整整地摆在原处。“怎么回事?”他被弄糊涂了。

她轻蔑地说:“那段时间你出差了,我担心花瓶被乐乐碰坏,就去古董市场买了一只仿造品,将真品宝贝似的放进了木箱里。本来我想和你开个玩笑的。可你竟然要让乐乐赔偿,我的心彻底冷了——你根本不爱我,你爱的是钱,你心中只有冷冰冰的财产公证!”

他一下子傻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花瓶完璧归赵了,我前夫的200万,你还给我!”她拿过那些钱,抱起乐乐出了门。既然这个富丽堂皇的家没有她一丁点儿财产,也容不下她的爱,她只有选择离开。曾经让她托付下半生的初恋,轻易地被一只宋代花瓶打败了!也许他是爱她的,不过,这种爱让她窒息让她绝望。

前夫不惜倾家荡产救赎她。说明心中还牵挂她。前夫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不过。她不能确定,前夫是不是还爱她……她希望前夫还能接纳她,因为,现在的她,认定的爱很简单——两个人风雨与共,不分贫穷与贵贱,哪怕疾病与忧患,也要相依相偎在一起!

79、爱情故事男人真话里的秘密

经常看到这样滥俗的桥段——女人问男人,“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此时的男人,可能正心不在焉地看报纸、看电视或者干脆发呆,但是回答得都很快,“没想什么啊”?要么是“哦,工作上的一点小事情”。

“又撒谎!”女人发怒,“别当我看不出来,你从来不对我说真话……”

然后呢,要么大吵一架,要么男人拂袖而去,至于女人要的真话,男人到底也没有说。

有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总要逼着男人说实话,不知道是因为太想了解他,还是因为对所谓的真话有幻想,觉得会很美好很动听?

如果真是为了后者,那女人简直愚不可及。大多逼着男人讲真话的女人,都是那种凡事刨根问底、弄不明白誓不罢休的性格,信奉任何时候撒谎可耻、真言至上。认定男人不说的真话,必定是极度不可见人的。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男人不想说的真话,当然不会是太好的事,肯定不是升职、发奖金或者体检指标样样合格。至少,不会加深彼此的感情,否则不等女人问,他早就说了。

而男人不说的真话,也不见得就是什么大不了的坏事,肯定不是吃喝嫖赌、杀人越货。有可能,就是男人的小阴暗和小私情,比如公司新来的前台小姐的胸围,要么正暗暗诅咒竞争对手出门摔跟头,也没准,他在偷偷嘀咕你新买的大衣一点都不适合你,甚至可能对你的父母有怨气……所以,男人觉得不能和女人说,因为说出来女人肯定不开心,吵个小架倒没什么,就怕上纲上线成为女人日后攻击自己的把柄,问题就严重了。

为此,男人宁可被指责撒谎、没真话,也不会干脆彻底地坦白。为撒谎吵架和为得知真相吵架,是两种结果,男人知道轻重。故此,你问你的,我偏不告诉你到底想什么。

那么,女人何必非逼着男人时时、事事地拿真话来应对?要知道,如果有一天男人真的什么事情都敢于对女人说真话时,问题就真的严重了——要么他已不在乎你,所以,才不管真话是不是伤到你;要么,他已经决定离开你,没有再继续哄骗你的必要:对,我就是喜欢别人了,我厌烦你现在太胖话又太多,我一眼都不想再看到你不讲理的父母……

然后呢?女人,现在你终于听到你想要的真话了,打算怎么收拾结局?

所以,男人骗你,不见得就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时候可能只是为了彼此的感情着想。一旦他真的不骗你了,才是真正的悲剧。记得亦舒说过一句话:管他心里想什么?只要他依旧和你在一起。多么有道理。

是啊,如果你要的,只是想继续和他在一起,那么,管他想什么呢?何况,哪个女人又没有点小隐私、小秘密?你就敢保证自己是永远坦白、不说谎的那一个?

由己及人,给他一条前路。

80、爱情故事一伞温存

有时候,让一个女人心折并不需要钻戒,像亦舒笔下那么物质和犀利的女子,在地球上永远是另类,是异数,是前5%的精灵。大多数女人,是会在一点小关怀面前陷入甜蜜晕眩的。

比如我认识的一个男子,大专毕业就出来混,平常身材,平常样貌,平常家世,三任女友都在各方面强过他,而且各自对他有求必应了好几年。他有什么异秉吗?要说有,是有这么一点,就是他看女人的软肋,看得精准。比如,据他观察,哪,怕是开着自己买的宝马上班的女子,要是从车里走出来时撑着一把“骨折”了的广告伞,就说明她现时的生活是缺乏关照的,是自顾不瑕的,是狼狈不堪而冷清寂寞的。这样的女人,有一个干爽温暖的怀抱让她钻,几乎是一罩一个准。

他所要做的,不过是送她一把蕾丝做边、娉娉婷婷的丝绸伞,一把有故事的、能衍生出无限旖旎遐思的伞。如果她笑着愕然,问他:“你就不怕我们这一点点缘分也散(伞)了吗?”他会笑说,老祖母教过他一个法子,可以化解送伞留下的荒谬暗示:“把你已经坏掉的伞带回去修好,留着我自己用。”他有一把修伞用的尖嘴钳,他会拧紧伞上的每一个螺丝:“我们的缘分就算大风大雨也不会散。”这算是最别致的情话吧。

他用一把伞钓到一位美女,在英文中,“站到同一把伞下”就是男女间情爱瓜葛的开始,那弯弯的伞柄像不像“愿者上钩”的钓钩?他实在是情场好手,送美女一把伞,也顺带遮蔽了淋雨的自己:自有痴情女友愿帮他还清股市上的亏空,甚至替他的妹妹、姐夫找工作。最后,当那把伞上的绸光黯淡下去的时候,他的女友终于觉察出这段恋情的荒谬:原来他什么也没有承诺,什么也没有付出啊,就凭一把波光潋滟的伞撒开了天罗地网。

其实真是冤枉他了,他不是骗子,他没有撒开天罗地网,一切都是女人自愿的。说到底,是寂寞,是那份独自打拼无人惜的怨叹,撒开了天罗地网吧?

81、爱情故事爱是婚姻的核心

“钱不是最重要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在温碧霞夫妇的观念中,婚姻的核心一定是夫妻感情。但如果非要从温碧霞幸福惬意的生活中找出一丝丝遗憾来,那么就是孩子。

婚后八年,温碧霞一直没能如愿当上妈妈,“年纪轻的时候享受二人世界,年纪大了想要孩子却没有机会了。”她大方地笑了笑,毫不避讳地坦言自己对生小孩有种恐惧,“还好老公比较懂我,并没有逼我生小孩。”

一次,夫妇俩与一位外国朋友聚会,对方带来了自己收养的孩子。和谐的亲子氛围让温碧霞夫妇也有了收养一个孩子的打算。

2010年7月,在机缘巧合下,她和丈夫在内地收养了一名孤儿。“我觉得一切都是缘分,从我第一天接到这个信,知道有这个小孩的时候,我一看到照片就很喜欢他。”夫妻俩给这个孩子取了一个有气势的名字,何国伦(Xavier)。

因为有一个不是很愉快的童年,温碧霞想尽她所能给养子一个开心的童年,“必要时我还会退出娱乐圈,把所有时间都拿去照顾孩子。”

多年来,温碧霞一直对养子视如己出,经常带着他出游,巴厘岛、普吉岛、纽约……都留下他们的足迹。每年Xavier的生日,温碧霞都会在微博上秀出爱子的萌照,从1岁生日聚会上的虎头虎脑,到两岁旋转木马上的憨态可爱,再到3岁生日时的古灵精怪,再到如今跟温碧霞越来越像的模样与眼神,足以说明“幸福的家庭里,每个人都长得相似”。

聊起儿子,一直侃侃而谈的她却开始回避,“可不可以不要说太多?”她问记者。在亲子真人秀井喷的时代,她是少数不喜欢晒孩子的母亲,坚持不带孩子探班,拒绝参加真人秀,她想让儿子远离镁光灯的打扰,自由自在地成长。“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她清清嗓,顿了顿,“他对我来说,是上天给我的礼物。”

岁月是把杀猪刀,这把刀对温碧霞却格外仁慈。时间似乎并未在她的脸上、身体上留下太多痕迹。这是一种幸运,但更“幸运”的是,50岁的她让自己强大到无需宠无需疼,却总有人会宠她疼她。这份幸运,是她努力的结果。

所以,性感的头脑在于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内心。这,才是一个女人笑到最后的利器。

82、爱情故事君生我已老

1反差萌男人

老譚有三十六七岁。

人人都叫他老谭,却是因为他总是一本正经。老谭最喜欢看的书是《唐诗鉴赏辞典》,最爱听的歌是《精忠报国》,最爱看的电影是《霸王别姬》……

用顾念的一句话来说:“你的灵魂和躯壳,有着非常大的年龄差。”

可这样的老谭,总能引起年轻姑娘的注意,顾念也不能幸免。就像小鲜肉盛行的当下,靳东还是能收获一堆少女粉丝的心一样,他们都有一种岁月沉淀后的魅力。

顾念初见老谭,是在偏远山区有个公路建设项目,她拎着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老谭面前,一路奔波已经困乏极了,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可偏偏当时办公室只有老谭一个人,他给顾念倒了杯茶以后让她稍事等待会儿,他先把手上的工作忙完。

顾念想开口抱怨,可老谭那认真工作的神情让人不忍打扰,只能硬生生将抱怨吞回了肚子。顾念站起身四处转了转,最后停留在老谭桌子边,看他一笔一划地用钢笔写下楷体字,看得有些愣神,这年头习惯了电脑手机,能把字写得这般好看的也是少数了,那行云流水的潇洒笔迹,磨灭了等待的焦灼。

老谭说,好早之前就知道要派个姑娘来,所以提前就把屋子整理干净了:“总不能让女同志受苦受难。”

听罢女同志三字,顾念噗地笑出声来,这都什么年代,跟老谭讲话随时都会有穿越的错觉。

顾念在项目部,算是非常受宠了,什么重活脏活都有人抢着干,特别是老谭,他说照顾女同志是他的责任。

“老谭,你要是再这样下去,我会爱上你的。”顾念开玩笑地对他说。

这时,老谭睁大了眼睛,惊讶地说:“不要啊,我有女儿了。”你看,他是一个连玩笑都开不起的男人。

2恋人在远方

顾念其实有男友,叫周深,他做医药器材销售,经常要出差,而顾念的工作也一样,聚少离多的情侣,连置办婚礼都腾不出时间,家里都催她快点定下来,可是两个人的事业都在上升期,谁都不愿牺牲,结婚的事儿一直搁着了。

那天顾念刷朋友圈,看到一张聚会图片,最角落的位置周深和她闺蜜在交头接耳,那眼神里流转的暧昧,顾念怎么会看不出?而且闺蜜本来就对周深有好感,她是知晓的。

她脑袋浮现出关于闺蜜和周深的各种可能,有时候女人的想象力就像刑侦剧,一点蛛丝马迹都能在脑海演出一部大戏,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恍然听见有人叫她,是老谭的声音。

她抬头时,老谭已经在她身边:“叫你这么多声,怎么没反应啊?”

“没事,发会儿呆。”她掐断胡思乱想的思绪,硬挤出点笑容。

“去吃饭吧,我给你打了一份。”在项目部里,男人们胃口都大,要是迟点去食堂,东西怕是都被抢光了,老谭见顾念没去食堂,便多打了一份。

“没胃口。”

“早上还好好的,碰到什么事了吗?”老谭在她身边坐下,定定地看着他,那眼里温柔的目光像是能融化人。

顾念经不住老谭这么盯着,情绪绷不住掉下了眼泪,老谭那张脸有让人倾诉的欲望,她把朋友圈给老谭看,说出了心事。

老谭失声笑了,“就一张图?你就能捕风捉影啊?也是你太年轻了。”他顿了顿继续说,“就算真出轨,其实也就一拍两散的事儿,想开就好了。”

也是在那天,老谭说起了他的故事。他老婆用他赚的钱出国留学后出轨,回国之后就跟他离婚而且带走了女儿,有难过,有伤心,可能怎么样呢?生活还是要继续啊,就算女儿跟着妈妈,他还是要努力工作撑起女儿的一片天。

有时候,当你看见比自己更惨的人,就会被治愈了。老谭用自己惨淡的婚姻,让顾念走出困境。可交换心事以后,顾念对老谭的感情就不那么纯粹了,她习惯性地去找他聊天,有时是生活琐事,有时是感情烦恼。在老谭身上,她找到了安全感。

入秋的时候,雨水特别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施工路段遭遇山体塌方,然而雨势还在继续,项目部有序不紊的工作被打乱,所有人的工作翻倍,项目部晚上亦是灯火通明,有人去塌方现场,有人在办公室驻守,谁都不敢松懈。

顾念的身体素质不如别人,在熬夜到第三天时倒下了。

三十九度高烧,仅仅吃退烧药根本无济于事,大家都建议她赶紧去医院,可镇上的医院距离项目部要三个小时车程,来回一趟太浪费时间,肯定会影响项目部工作,她坚持不肯去。

然而老谭才不管她愿不愿意,直接将她塞进越野车副驾驶座:“必须去医院,没得商量。”

山路本来就颠簸,再加上雨势让整片山林都变得雾蒙蒙的,这个时候开车其实很危险,顾念倚着窗户,叹气道:“我是来工作的,我不想给你们添麻烦。”

话语刚落,只觉得手背有温柔触感,是老谭握住了她的手:“不要乱想。”

片刻后,老谭就把手拿开了,他继续开车,顾念则继续看着窗外,似乎一切都没变,可顾念的心里已波澜迭起,狭窄潮湿的空间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暧昧。

在镇医院输液时,老谭坐在她边上,将她的脑袋搁在自己肩膀上:“睡会儿吧,睡会儿就好了。”

她枕着他的肩,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沉沉入眠,那是她来到这里之后最安慰踏实的一个觉,尽管只有一个多小时。

3有情也难饮水饱

顾念知道,老谭已经住进了她的心里。

她总担心异地恋周深会出轨,却没想到,自己的心也起了涟漪。

从前她巴不得早点离开这山沟沟,可是因为老谭,她能多留一日,也是开心的。然而让她意外的是,老谭是先要被调走的那个人。

消息传出来的时候,顾念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有什么东西压着,难受得慌。而且调令下来,一个星期之后就走。然而这个消息老谭没有提前跟她说过,离别来得这么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那日老谭找她,问她愿不愿意一起去镇上买点东西,他想给女儿带些礼物,找她帮忙挑。他的眼神有些闪躲,像是害怕被她拒绝,顾念盯着他看了好久,老谭眼神里藏着悲伤,这让顾念确信这段感情不是她一个人在演独角戏,老谭对她应该是有感觉的。

说是给女儿买礼物,但事实上,更像是两个人的约会。

在旧式的电影院看完一部电影后,顾念站在一个娃娃机前说:“挺可爱的,抓一个给你女儿吧。”他点头,一切都顺从她。

顾念兑换了很多游戏币,一个个投入机器中,有时抓了个空,有时玩偶在半空掉落,抓了很久一无所获,重复着失败。“别抓了,抓不到就算了,”老谭劝她,“买一个吧。”

“我想抓住的其实不是它,我想抓住的是你,老谭,你知道吗?”顾念没想到自己会脱口而出告白。

老谭先是愣了一会儿,随后摆了摆手说:“别瞎说了,感情的事不能开玩笑。”

“我说真的。”既然已经说出口,顾念也不管不顾了,干脆把她对他的情感一股脑地倾泻出来。他认真听着,脸上看不清一点表情变化,顾念有些沮丧地问道:“你难道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可是,离婚以后我没多少钱了,我不想耽误你。”仅仅这一句话,让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是啊,就算喜欢,就算有爱,可是如果没有物质基础,这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顾念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到有情饮水饱的。她想开口说,没事,我们一起努力,可这句话在她嘴边回荡了好几遍,最后还是吞回了肚子里。

4隔着岁月去祝福

离别后,顾念很多次想起老谭,她曾想象,如果当初不在乎他的经济窘况,勇敢点在一起,后来会怎样?然而,她再也没见过他,明明在同一座城市生活,却连一次偶遇都没有发生,曾经项目部的同事聚会,他却从不出现。有人说,他老婆生了病,为了照顾老婆女儿就复婚了;也有人说,他搬去了另一座城市……

他还是那个任何时候都为别人着想的老谭,就像当初拒绝顾念,更多的是怕耽误她。

三年后,顾念和周深结婚,她让同事带去邀请函,婚礼上左顾右盼期待他的身影,却还是扑了空。

婚礼结束的时候,她在一堆红包和信札中看见一张没有落款的精致卡片,那熟悉的字迹她一眼就辨认出来:老谭。上面只有一行字:你住岁月隔壁,我曾偷窥你,惟愿岁月优待你,一生无忧。

她在心里默默回应:也愿你,一生无忧。

对于顾念来说,她对老谭的感情就像一场重感冒,最终肯定会痊愈,但还需要一点时间。

83、爱情故事等爱8分钟

婚前,我的蜗居便是已婚闺蜜家庭发生战事之后的避难所。我听过太多次,她们告诉我说,不要对那个叫做老公的男人寄予太大的希望。所谓老公,就是婚前对你常发誓,婚后对你常发火的那个人,就是婚前常替你做事。婚后常叫你做事的那个人……看着她们顶着因为火气太旺,冒出来的第二青春期美丽痘,一脸愤愤的样子,我笑得真是幸灾乐祸。

那时我还在和我家大牛的热恋里,对好脾气的他随意进行打砸抢,充分享受施虐的快乐。直到2006年的2月,我步入了婚姻的坟墓,婚礼上大牛笑得柳枝乱颤,司仪问他的感受,他说很幸福。我深情地望着他,感动地湿了眼眶。他低头说,其实是觉得“解放了。yeah!”我在台上做淑女状努力地微笑,手上却使出九阴白骨爪的威力捏到了他西服下的肉,然后看着他疼痛难当。却强作幸福状地微笑。

不过,新婚之后短短的时间便印证了闺蜜的那番话,佩服之余,觉得这话完全可以列入“2006经典语录”。就像今晚,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一整天都没有他的消息,亏我还在猜测他会给我怎样的惊喜。晚上8点,却看到他空手而归,我问他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他一脸坏笑:“怎么会忘呢,只是老夫老妻了,礼节上的就算了。晚上,晚上我好好表现。”我一脸的失落,却只有白白的愤恨,后来,我赏他:“十天之内,你可以守身如玉。”他没理会,添油加醋地说,“你见过鱼钓上来还给它喂饵吗?”虽然知道他是开玩笑,看着他有些得意的脸,还是真想给他一榔头。转而想,谁叫咱自己是被钓上来的鱼呢,只有认了。我撇着嘴不和他说话,他却兀自去了书房,在我催了他三次吃饭都没有动静之后,我索性气呼呼地离家出走了。

其实大牛还算不错的男人,除了有点和婚前不一样,我承认,是我先主动放弃被人喂的。婚后没几天,便是情人节,大牛出手阔绰。花了390元给我买了一大束蓝色妖姬,在小区一大群女人的艳羡当中捧着花儿回家,等待着我感动地给他一个热吻,却被我以败家男的称谓,狠狠打击了他的气势。他那厢委屈得很,我这边恨不能把花儿重新变回钱来,390块,多大一堆排骨啊,砸晕这个奢侈的笨男人是没问题的了。

可是,我忽略了大牛的谦虚谨慎和善于总结,自此后,大牛迅速吸取教训,一改往日形象,鲜花,首饰一切装点爱情效果的东西都迅速摒弃了,转变成典型的居家男人形象,就像今晚,结婚周年庆。他竟然也没有丝毫的表示。

大街上的人开始少了,电话还是沉默着,心里慢慢开始愤恨,想起了大牛婚后的诸多劣迹。先前彬彬有礼,只穿灰黑色袜子,满身散发着大卫香水味的生气勃勃的热情男人,婚后像是变了个人,邋遢,倦怠,回家来,衣服随随便便往床上一扔,袜子脱下来随手乱放,为此挨了训还很有道理争辩家就是让人放松的地方;喝茶、吃面,高分贝的声音,还美其名曰是对我厨艺最大的奖赏;欢爱也大打折扣,由每日一歌变成了周末愉快,不像结婚前,索取无度,据说是因为由追求数量升华为追求质量……总之,家便真的成了“归宿”——归来住宿的地方。

在看到街角“8分钟约会”的牌子时,我的眼睛着实亮了亮,早听说这是这个小城的新式聚会方式,可在最短时间内认识最多的异性,只是因为小女子还算守妇道,一直没有尝试的心。今天晚上,我却动了心。

填好登记表之后,我得到了一个7号牌和一张标有8个号码的名单,想来是对谁满意,就在号码后打钩。交钱的时候,我狠了狠心,告诉自己,180块钱便可以见到8个男人,对于我这样的色女来说,简直是再合算不过的事情。虽然这样说着,把那些钱递出去的时候,还是心疼得很。

灯光变暗了,开始有点暧昧的感觉。1号男人坐在了我面前。抬头看了一眼,我顾不上作娇羞状,便心花怒放。衬衫的领子挺括、干净,指甲修得圆润而修长,最重要的是他敢穿白色的西装,若是大牛定然不会的,我给他买的白衬衣都很少穿,美其名曰脏得快,估计是怕我洗起来费洗衣粉。眼前的这个男人真是让我开心不已,暗自思忖,回去就把家里那个“脏乱差”的老公抛弃掉。

气氛有点沉闷,男人说“喝点水吧。”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消毒纸巾递给我。杯子光洁透亮的让我看不出有再擦一遍的必要,眼前的男人却很仔细地擦手,手擦完了,他又抽出一张纸巾,更加仔细地擦玻璃杯,细长的手指,有着艺术的美感。见我看他,立即解释说,从医学的角度讲,细菌随处可有,要时常记得仔细消毒才行。得,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给我讲无处不在的细菌了。他很健谈,手势果敢有力,让我觉得四周围满了肉眼见不到的微生物,每一个上面都写着“细菌”二字,疯狂肆虐。

我可没敢给1号打钩。因为一想到以后家里一尘不染,到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我就害怕,我宁愿像现在这样充满了大牛臭袜子的烟火气息。

接下来是2号。他很热情地冲我笑,很不幸,我在他比较宽阔的牙缝里看到了绿菜叶,那一抹绿色,将我的谈话热情冲刷得一干二净,我想大牛再邋遢,还知道饭后漱口,检查下自己的形象,这位男士竟然可以这样的粗心。

3号男人看起来还不错,笑容爽朗,魅力十足。着实给了我一个好印象,同大牛有点像,稳健、成熟。只是这8分钟,全都是他在滔滔不绝地讲,直至时间到,我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我毫不犹豫地pass掉。在家里说话的时间基本都是我的,大牛大多就是做了一忠实听众的角色,换做他来滔滔不绝,我无法想象那种场景。

4号是个很浪漫的男人,8分钟的时间里,他说想要带着心爱的女孩儿去海边听涛,想去西安领略古城的魅力,想去泰安的碧霞祠锁一把锁,锁住平安和姻缘,他温情脉脉地看着我,我在这样的注视下低下头,不过不是感动,是去笑了。我们认识还不到8分钟,这番话估计在这儿的8个女孩都能听到,而我的大牛认识了我半年,他看我的眼神还是貌似纯洁的。

5号男人长得有点不养眼,个子也有些矮,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爹播种的季节不对,天寒地冻的没发育好。我向来好色且好强,无法忍受有一天让臭大牛看到我挎着一米六五矮他半肩的男人逛街而让他得意的表情,要找的男人总要比他好才成。

6号男人很直白,他奔着找一过日子的女人的目的而来,问我厨艺如何,他说他的工作很忙,很需要人照顾。我若不是怕暴露身份,真想狂妄地叫嚣一通,家里的菜都是老公买,他都没要求我买菜做饭,你凭什么管我厨艺如何?

7号是个文学青年,他说他喜欢马尔克斯,我兴奋地说起主人公奥雷连诺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摆脱自己孤独地走向毁灭的命运,7号的表情讪讪的,迅速把话题转移到美食上,原来人家所谓的喜欢不过是叶公好龙,披上文学青年的光炫外衣,哪儿想到会碰到不配合的女人呢?

8号男人像机关枪,自坐下来之后便像是私家侦探,旁敲侧击地问了我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我摆弄着桌上的杯子,再懒得开口。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最心疼的便是我的180块钱,最懊恼的便是我发现那个缺点多多的大牛,不知道在何时已经成了我选择男人的标准。想想我出来已经好几个小时,还没有接到他的电话,这在以往还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我赶紧拿出手机却忽然发现关机了,原来早就没电了,我赶快找了个公话,给大牛打电话,家里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打他的手机已是哭腔:“老婆,你跑到哪儿去了?”

84、爱情故事手心向上,仰望幸福

他心不甘情不愿把宝贝拱手送上

我最开始跟小游提他时称呼他为“你爸”。你爸什么样?你爸知道你谈恋爱了吗?你爸如果知道你找了个不着调的在家工作的男人会不会介意?

为此挨了小游无数白眼,她捏着我的鼻子威胁说:“有本事,你以后别叫爸!”

后来,我再提到他时,厚着脸皮说“咱爸”。小游这回嘴咧得跟瓢儿似的,跟我说:咱爸说了,要是那小子有种,就带回来让我瞧瞧。不然,跟我姑娘玩哩,那得吃个豹子胆儿。虽然话说得狠,但我知道我这位未来的岳丈大人从前的刑警队长终于点头首肯,同意让小游带我去见我这没见过面的“爸”。

尽管我跟那倒霉的唐僧一样,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抱得美人归。可是老爹一直没有消除对我的敌意。这我虽然没做过警察,我也知道。

自从结婚那一天,我就叫他老爹,当然,这是背后跟小游说话时。因为,叫“爹”才显得我那位泰山大人有尊严。

结婚那天,老爹咱爸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响起,他牵着小游的手走进礼堂,那气势不是盖的。老爹走的那几步,真叫雄赳赳气昂昂,挺拔得一塌糊涂。小游的手臂挽在老爹的手臂上,缓缓向我走来,我立马觉得神圣起来。从今天起,我再不是趿着拖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散仙儿了,我马某人是有家室的人了。

走到我面前,当着亲朋好友的面儿,老爹抬眼皮看了我一眼,说:小子,从今天起,我把宝贝女儿小游移交给你,她在家的这26年,虽然没大富大贵过,但一直是我的掌上明珠,你若给她半点委屈,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游很煽情地眼泪汪汪。该我隆重表态的时候到了,可是,我的嘴一吐噜,说的是:娶媳妇都是来疼的,谁是给气受的?

礼堂里的来宾大概第一次看到这翁婿两人横刀竖枪地交火,都屏住呼吸,全神贯注。

结果当然很戏剧:老爹拍着我的肩膀哈哈大笑,他说,好小子,有种,我家小游就交给你了。

说完,拉住小游的手,又拉过我的手,把我的手心向上,把小游的手递到我的手里。然后让我攥住。我本想说句煽情的话,只可惜,我的那些创意都用在平时的设计图纸里,嘴笨得跟棉裤腰似的。

老爹一个人走回座位,背影有些孤单。我知道他心不甘情不愿把小游交到我手上,小游三岁母亲就嫌老爹铁骨却不柔情,整天忙得跟机器似的,跟别的男人走了。从那时起,小游就跟老爹两个人过日子。小游说:咱爸长得其实挺帅的,他总说年轻那会儿,给个刘德华都不换,身后的追求者一个加强排。可是,老爸怕他工作忙,找了后妈对我不好,就一直没再找。小游说:结了婚,对我好,就要对咱爸好。不然,二选一,我一定选我爸。

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肚子里装不了二两香油

我跟小游吵的第一架是因为有个叫梯子的鬼男人总是给小游发短信打电话,小游态度居然很暧昧,说些不甚明朗的话。我就火了,我说:你给我整明白,难不成你也学你妈,先玩个劈腿,后就红杏出墙。

小游瞪了我三秒钟,然后开始收拾衣服。她收拾外衣时,我点燃了一根烟,玩离家出走这套把戏,戏路未免老了点。我的嘴又犯贱加了一句。

等小游把夏天的衣服都装进衣箱,去收拾秋冬穿的衣服时,我有点慌神了,我说:至不至于呀,于小游,这点事就离家出走,太夸张了吧?

小游说:当然要走,不然哪天再给你弄顶邮递员的小帽子给你戴上,你还不得整死我?然后瞥了我一眼,很轻蔑,拉着衣箱,噔噔噔地开门离去。

临近黄昏,老爹就打来电话了,开口就说:那位娶老婆是用来疼的同志,我家小游为什么眼睛又红又肿回了家?

我立刻觉得心跳加速,这人民内部矛盾演变成敌我矛盾,事情向复杂化发展。

我急忙说:老爹,不,不对,爸,你听我解释……

老爹说:我受党教育多年,不会不给你解释的机会,但是,她回家大半天了,你连个电话都没追来问问,你也太放心了吧?

我的汗就快下来了,我的亲爹哎,我这不也头回遇到老婆离家出走这回事,没经验嘛!头回生,二回熟,下次,我肯定第一时间问候您老人家。

这句话冲出口,我就想把舌头咬下来。果然老爹反映机敏,他说:小子,你还想有二回?我看这回就把事办利索得了。

啥事?离婚!

我差点坐在地上,我说:爸,你说给我解释机会的。就是警察抓罪犯也要个证据吧?没有先判我死刑的道理。

在茶室,我见到了退休依然一身笔挺的老爹。

我把梯子的事说了,本以为老爹会象征性的骂小游几句,谁知老爹说:我说你小子咋狗肚子里盛不下二两香油呢?你是没自信啊,还是没本事啊,出现个梯子,你就慌了神,那以后板子、凳子、椅子出现,你咋办呢?那天,我足足挨了三个小时的训,脸成了紫茄子色。

老爹说:小游跟我说了,那个梯子是她的一个重要客户,人有些色,小游为开展工作方便,就没对他说自己已经结婚有家了。当然这是小游不对,我也批评她了。但是,你小子给我记住,咱们是男子汉大丈夫,男人做事就应该有担当。

我的头如捣蒜,连连称是。我说:爸,你放心,下次就是斧子来电话,来短信,我都不放在心上了。老爹喝口茶,说:我还以为你小子挺有种,原来没自信!都是在家呆着把人心憋屈的,赶紧找个正式的工作,省得天天街溜子似的晃荡,我家小游的下半辈子还指着你呢!

你爸你妈丁克能有你

我跟小游结婚一年半,老爹有些着急做外公了,但又不好意思问女儿,趁我们周末回家时,总是悄悄问我:你俩是不是去医院查一查啊,到底是谁的问题?

我开始还没明白,后来明白老爷子说的是孩子的事,就笑了。我说:爸,我俩都正常着呢,我们是不想要,要孩子多麻烦,我们做的是丁客一族。

老爹的嘴半天没合上,他说:啥啥啥克?

我说:丁克,就是一对夫妻不要孩子,过二人世界。

老爹的脸呱叽就阴下来,砸到脚背上。他说:我看是扯蛋,你爸你妈丁克能有你?

老爹再不来我家,我们周末周日回去时,他也总是不在。我们知道他孤单,想要个小外孙陪。可是……

那天老爹终于登了我家的三宝殿,进门他就说:小子,你是不是怕生了孩子没办法养活?我想好了,你们只负责生,孩子我来替你们养。

我束着手,叫了声“爸”再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看我一逼孬种样,老爹火了,他说:早就知道你这小白脸子,没好心眼,我女儿这辈子算毁你手里了,等老了,身边连个人都没有!

小游从卧室里冲了出来,泪流满面,她说:爸,你别怪他,其实……其实是我原来减肥过度,暂时还不能生。

老爹的脸上表情很复杂,他说:你们不是那啥克?

小游说:不是。是他怕您难过,所以才骗你说我们丁克的。

老爹站起来,狠狠给了我一拳,说:你这小子,我说你肚子里盛不了二两香油,你就给我整了八两,算你有种。

不就是暂时不能生嘛?那就是有机会,别放弃,咱们国家的神六都上天了,零八年奥运都要开了,我就不信弄不来一个孩子。

这都是哪跟哪啊?我瞅了瞅小游,小游瞅了瞅我,破涕为笑。

我伸出手,说:好,老爹,我答应你,为了孩子,我们加油。

我的手心向上,老爹和小游的手摞了上来。我想起不知道是谁说的话,手心向上,仰望幸福。我的手心向上从老爹手里接过小游,我在心里就向他承诺我会像他爱小游一样爱她。

85、爱情故事生命那么短,爱想爱的人

恋人却没有固定的期限

在深圳工作四年,钱没赚多少,多的是杂物,但这些杂物对于许兰沁来说都是宝贝。要回老家工作扔了可惜,全搬回去又麻烦,为这事许兰沁发愁许久。

孙慎说都处理掉,再买就是。可许兰沁不舍得啊,她向来恋旧,这些都是一点点积攒起来的,不管换到哪个房子住,有这些东西她才觉得踏实。

但是不管是坐火车还是飞机,带走这些东西是痴人说梦,托运肯定会损坏大半的东西,最后她妥协了,在网上进行二手拍卖,等待有心人带走她的这些宝贝。

沮丧地与买家聊着宝贝的详细情况,还要忍受对方一次次砍价,许兰沁真想干脆地说一声老娘不卖了。半小时后,她真的实现了这个愿望。

乔晔发微信来,说是要到深圳出差,要不要顺路带他们回去。

要!要!要!许兰沁赶紧回复,又添了一句,你可别耍我啊。

从初中开始乔晔就是许兰沁的铁哥们,乔晔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大方,谁让他是典型的高富帅,不缺钱花,不缺妹子泡,不缺工作,人生一路顺遂,许兰沁跟着沾了不少的光。只要许兰沁想要做的事,乔晔都会奉陪到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乔晔喜欢许兰沁,唯独她本人,永远在打马虎眼。

她和孙慎在一起的时候,一堆人都说她脑子烧坏了,近水楼台居然不得月,放弃乔晔这轮明月太浪费。许兰沁咂咂嘴说,谁要泡自己去,别把妄想放我身上。

就算许兰沁再不承认,但乔晔在她心里肯定是占有很大分量的,因为每次朋友圈刷到他的时候,指尖滑动的速度停滞不前,她总关注他的每一条信息。不是不爱,只是有时候太过耀眼,生怕太过靠近会灼伤自己,宁愿留一个安全距离。

朋友能做一辈子,恋人却没有固定的期限。

有时许兰沁觉得自己快精神分裂了,一边期待乔晔对她好,所以在他提出顺路捎带她回老家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一边又觉得这般承蒙好处实在无耻,应该拒绝,再这样下去还不知道要欠乔晔多少感情债。

这般矛盾的情绪,在看到乔晔本人后更加纠结了,就在刚才搬行李的时候,他习惯性地摩挲她的脑袋,用宠溺的语气讽刺:呦,变矮了嘛。

只需略微煽风点火,又将燎原

孙慎接手了父母的生意,许兰沁在剧院找了一份闲职,虽说日子在哪都是过,但没了大城市的喧嚣热闹,她有点不适应,最糟糕的是,缓慢的生活节奏容易让人懈怠,别说梦想了,连做梦都不踏实。

孙慎说她近乡情更怯,过阵子就会好的。也许吧,许兰沁尝试自我安慰,但效果并不好。

周末,乔晔约她和孙慎打羽毛球,为他们介绍了一圈子的朋友,有政府当官的,有做生意的,也有报社、电视台的,大伙儿都是同龄人,没多久就混熟了,孙慎一个劲地与他们交换名片,侃侃而谈,余留许兰沁在一旁无聊发呆。

你们刚回来得多些朋友,在咱这地方人脉很重要,你不会嫌我多事吧?见许兰沁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乔晔坐到她边上。

许兰沁摇摇头说,感谢还来不及。

你精神不好?乔晔伸出手掌想要试探她额头的温度,就在那一刻,许兰沁忽地别过头,他的手掌落了空,他停顿了一会儿,尴尬收回手掌。

没事,就是刚回来还不适应。许兰沁忽地站起身,刚好场上有人打完一场,轮换她上场,她焦急地跑了过去。她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明明男朋友在身边,居然因为别的男人的举动而突突心跳。就在刚才与朋友闲聊时,她才知道乔晔所说的顺便捎带他们回老家是假话,真实情况是他连夜驱车到深圳。

得知真相,她怎么可能不心动。

她以为已经被浇灭的情感火苗,却原来有这么旺盛的生机,只需略微煽风点火,又将燎原。

借酒浇愁也太怂了

乔晔的好,她受不起,躲得起。所以后来乔晔的邀约,她几乎全数推辞掉。她的这般行为,孙慎不高兴,因为回家后的人脉关系都是通过乔晔组建的,许兰沁拒绝意味着断了这条组建人脉网络的捷径。

孙慎抱怨得多了,许兰沁更加烦躁,有一次她直接呛声,我们靠自己的能力也混得好,非得赖着乔晔干嘛?

人情社会有人脉干嘛不用?孙慎更加理直气壮。

我就是不想开口麻烦别人。许兰沁固执己见。

这样的争吵,似乎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她和孙慎的感情如履薄冰,似乎只要多用一点力度,冰层便会崩坏,他们也将坠入水中变成落汤鸡。

那日与孙慎争执过后,她在咖啡店点了鸡尾酒喝,几杯下肚,脑子终于开始浑浊了。小城消息传播速度之快实在令人咂舌,就在她让老板调第四杯鸡尾酒的时候,乔晔坐在了她边上取笑她,借酒浇愁也太怂了吧。

是啊,怂得男朋友什么事情都要找你帮忙,我不怂谁怂。许兰沁说完拿起一杯酒往嘴里灌。

似乎面对乔晔,她才能把所有的怨气都释放出来,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多少醉话,总之事后清醒,她只零星记得几句,再问乔晔,他笑而不语。

贱人就是矫情

贱人就是矫情,许兰沁觉得这话很适合自己。

她明明有男朋友,偏偏要与乔晔保持一定的联系,就像放风筝似的,飞得再高再远,只要她收线,风筝还能乖乖地回到手里。

但是,线总归有断的那一天,许兰沁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当她看见凯迪拉克副驾驶座下来的那个清纯女生时,并没有丝毫讶异,乔晔这么好的高富帅,的确应该有一个光芒万丈的女生来配。

她在咖啡店的一隅,认真看他俩交流的姿态,女孩踮着脚尖仰望,乔晔俯身诉说,如果用快门捕捉下这一刻,肯定非常甜蜜。一个愣神,门外的乔晔已然进入店里,逮到了正在偷看的许兰沁。

姑娘挺漂亮的。她先开口夸。

再漂亮也跟我没关系。乔晔一副惋惜的表情说,她来给我们公司年会做主持,一天就能挣几千,挣钱也是容易。

这么好条件不找个姑娘谈恋爱你也是浪费资源,要不,我给你介绍?许兰沁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乔晔点头如捣蒜,好啊好啊,跟你做朋友的姑娘应该还不错,什么时候介绍下,饭局我组。

许兰沁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大概这条栓风筝的线,要彻底断了。

那天,她在微信晒出一条信息:铁树会开花,铁哥们要恋爱,有报名的同志吗?

乔晔第一个点了赞。

生命那么短,爱想爱的人

日光投过窗户暖暖地晒在许兰沁身上,她伸了个懒腰继续赖在梦里不肯醒来。

节假日,剧院除了值班的人,还有在给剧院修整的工人,总数也才十来个人,许兰沁从梦中惊醒时听见嘈杂的呼喊,是许多人一起发出的声音,再等她清醒点才意识到,剧院着火了!她惊慌地收拾东西逃窜,然而四处都有火势蔓延,她被堵在了三楼无法下去。

而那一刻,她唯一想呼救的人,是乔晔。

她被消防员救了出去,虽然没有灼伤,但还是被烟味弄得够呛,必须前往医院对身体进行全面检查。

她望着身后还在燃烧的剧院,差点就葬身其中的后怕一直侵扰着她,整个身子都哆嗦着。

很多人说,在面临死亡危机后,脑海会想很多事情,但是真正经历过生死的她发现那些都是假话,她的脑袋一片空白,就像傻子一样。

在长长的医院走廊,她静静等待着,模糊听见有人在叫许兰沁的名字,声音越来越清晰,似乎是乔晔,对,就是乔晔。

她起身去寻找,然而那个声音忽远忽近,她这才想到掏出手机给他打电话,屏幕上,将近二十个乔晔的未接来电,两个是孙慎的。她只觉得眼睛变得模糊,紧咬着嘴唇拨通了电话。

在哪啊?剧院那边说人都送医院了,你没事吧?连珠炮似的发问,带着粗重的喘息声。

没事,我在二楼右边最里面。

等着,我就来。

看见完好无缺的许兰沁,乔晔激动上前抱住她,在车上听到广播说你们剧院着火了,吓死我了,没事就好。

许兰沁只觉得两只眼睛彻底模糊,眼泪直往外流,许多话堵在喉咙里一句都说不出。

她是真的明白了,乔晔对她的好,是入了骨子里的,她不想再逃避。就算会被灼伤,也心甘情愿。

孙慎的电话,她是在傍晚接到的,他说之前打了电话没人接,听说剧院并没有人员伤亡,想着情况应该不严重,而且生意有点忙,就想着迟点再找她。

谢谢关心。她在挂断电话前轻声说。

谢谢关心就跟谢谢惠顾一样,是没有后续的。

86、爱情故事爱情没有砝码

一年前,我获得博士学位,成了人们俗称的“灭绝师太”女博士,也成了一个28岁的剩女。只身一人回国后,我的婚恋问题成了爸妈的一块心病。仿佛我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他们引以为傲的女儿,他们小心翼翼地对亲友解释:“我们最怕找个洋女婿回来,还好,辰辰很乖很听话。”言外之意,我没有男朋友不是被剩下,而是我听从了他们的嘱咐。

我回国之前爸妈就做了很多功课,参加过电台、晚报的相亲栏目,在公园的相亲角举过牌子,搜罗了一大堆青年才俊的信息资料。我回国后的第一要务不是找工作,而是找老公——休整了不到一周,我就开始了相亲生涯。

我的首选目标是男博士。第一位相親对象32岁,某外资企业高管,有出国经历,英俊潇洒,谈吐自如,我心生欢喜,觉得有戏。可吃过几次饭之后,他对我说:“我们同居吧。”我问:“闪婚?”他笑着说:“我说的是同居,不是结婚。”我愣愣地望着他,他说:“我有未婚妻,她出国了。”我质问:“有未婚妻为什么来相亲?”他耸耸肩:“同居有什么不好吗?”我强忍着怒火告诉他:“我找的是老公。”他看着我说:“恕我直言,如果我找的是老婆,你有点太大了……”第二位博士跟我讲了两小时蜥蜴,我有种浑身爬满虫子的感觉。第三位博士头发花白,我问他年龄,他不好意思地说:“42岁,前些年致力于科研,没顾上个人问题。我在学术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可以帮到你。”我说:“我已经毕业了,不需要导师。”他说:“我们专业相近,应该有很多共同语言的。”我想,我虽然热爱我的专业,但也不能因此牺牲我的终身幸福吧!我只能干脆地拒绝了他。

眼看找个博士嫁掉的心愿无法实现,我开始约见硕士毕业男,从名牌学校到重点大学再到普通大学,有的提出要我在论文上帮他一把,有的直言不讳,问我如果收入比我低会不会被我嫌弃。我精疲力竭,对爱情和婚姻的美好憧憬彻底幻灭。

我拒绝再相亲,爸妈无计可施。

胜蓝出现的时候,我已经找到了工作,爱情不顺,打算化悲痛为力量,把自己的余生献给事业,再也不用面对形形色色的男人,揣测自己的吸引力指数。胜蓝是我单位的业务伙伴,阳光帅气,高高的个子,黝黑的皮肤,本科毕业。因为工作原因,胜蓝和我接触最多,彼时我已放下了男女私情,所以和他的交往随意自然,何况这样的本科男不在我的择偶范围之内。

胜蓝是那种看似洒脱,内心却细腻的男人。一次他到我单位办事,发现我愁眉苦脸瘫坐在椅子里,便转身走了。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塞给我一包黑糖,又倒了一杯热水放在我面前。我惊讶地望着他,他调皮地说:“大姨妈来了?”我不好意思地问:“你怎么知道?”他说:“认识你好几个月了,每个月的这几天你都是这副模样,以后备点黑糖什么的。”事后我请他吃饭,开玩笑问他咋这么了解女人,谈过几个女朋友。他一本正经地说:“大学谈过一个,毕业时劳燕分飞了。现在单了五年了,我妈着急娶媳妇,见个女的就想给我拉回家,你这么漂亮有气质,可别让我妈发现了。”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那以后,我和胜蓝常常一起吃工作餐,我也慢慢了解了胜蓝的家事。胜蓝的爸妈都是知识分子,家庭氛围宽松,尊重孩子,他们本来期望胜蓝硕博连读,可胜蓝本科毕业后喜欢上了做生意,和几个同学开了一家小公司。胜蓝说,爸妈的支持让他选择了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现在公司做得很顺,如果当初勉强读博,毕业后可能一事无成。胜蓝说,自己挺尊重知识分子和高学历人才,希望找个高学历媳妇,下一代继续发扬家风,书卷气盖过铜臭气。

胜蓝的暗示让我心烦意乱。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胜蓝,他的父母也契合我心目中未来公婆的模样。可一想到自己寒窗苦读多年,又在国外漂泊辛苦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换了一个女博士头衔,回来却嫁给国内一所普通大学的本科男,对等吗?

痛苦煎熬了很久,还是爸爸的一席话点醒了我,爸爸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位置,只要走对了路,坐对了位置,这个人就是对的。爱情也是,没有哪一个词典定义相爱的两个人必须是同等的位置,同样的道路。爱情和婚姻里,没有统一的度量衡。”

决定和胜蓝正式交往的那天,天高云阔。31岁的剩女博士成为“胜女”,真是举家欢庆。现在,我和胜蓝已经结婚,我很快乐很幸福。我想告诉单着的那些“白骨精”女士们:遇到爱情就嫁了吧!爱情没有砝码,不必放在天平上称量。

相信学历太高,因为高不成低不就而最终被剩下的优秀女孩不在少数。也是,中国人向来讲究门当户对,尤其是婚姻,不找个条件相称的人结婚似乎就吃了大亏。可一味要求条件对等,还讲不讲缘分,要不要爱情呢?因此,还是少谈些条件,遇到心动的就嫁了吧!

87、爱情故事爱情没有模式

与丈夫相识在十五年前的深秋,没有一丝浪漫,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方式:介绍人牵线。谈话倒还轻松,但是几分钟后我就盘算着如何尽快结束这次约会,而他却在事后告诉我,十分钟之内他已经断定,眼前就是能与他相伴终生的人。

在他不懈的努力中,我放弃了原来的想法。记得我曾十分认真地告诉他:我有四个正在读书的妹妹;我从小生活在农村,没有受过良好的基础教育;我固执、任性;我是市级先进工作者,是党员;我既不善理家,又不会做饭……单纯的我试图用这数不清的理由将他吓退。出乎意料,静静听我讲完,他竟轻轻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如许多女孩一样,我也很想知道他心目中理想的女性是什么样。他的回答令我十分不满:“爱情没有模式。”经过长达三年的恋爱,终于走进了婚姻的围城,我心中依然不无遗憾。

婚后的生活是平静的。一向不安分的我,调入了一家国有银行,有职有权,给丈夫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压力,终于,以笔墨为生的他,弃笔从商,直至我跌入高墙,他才又回到原来的岗位。

在自由世界中,我常为自己平淡的生活感叹,感觉自己的爱情不够完美,缺乏激情;觉得丈夫缺少阳刚之气,不能给我安全感。

接到终审判决之后,一向自负的我,首先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丈夫先是置之不理,后来逼急了,给我写来了长达十六页的信,除了回顾相识十年的吵闹生活外,也直言不讳地批评了我的价值观和生活观,告诉我夫妻不仅应当同甘,更应当共苦,他身为男子汉,一言九鼎,除非我嫌弃他,否则一定要与我相伴一生。

丈夫没有食言。我服刑四年十一个月,他五十六次奔波在漫漫的探监路上。在我下监的第二天,他竟然一宿未睡,天刚亮就拎着刚出锅的水饺,等候在监狱的大门口。有三次接见日,他因出差异地无法赶回,而事先做好安排,让他的家人代为探视,使高墙之中的我时刻生活在亲情的包围之中。

还在恋爱之初,不善言辞的他提出以通信的方式增进了解,被我拒绝了。因为我的词不能达意,字不能见人,我不愿意展示自己的短处。相识十年,丈夫出差异地或异域,写过不少信件,或描述途中见闻,或简单问候,我从未回过只言片语,只得用更便捷的通讯方式。入狱后,在特殊的环境下,无奈中的我不得不拿起笔,使用信件这种传统的交流方式。

丈夫将自己的痛苦、思念、关爱落于笔端,甚至在信中指导我读书、写字。入监近五年,他的数十封信件成为爱的见证,让我享受着苦涩的浪漫。丈夫准备将这些用泪水写成的文字集成册,把我们凄美的感情告诉别人。丈夫用爱为我撑起一片蓝天的同时,也希望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珍惜幸福、相伴终生。

在丈夫深沉厚重的爱中,我品味着“爱情没有模式”的内涵。自我出事之后,丈夫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短短的几年时间,原本浓密的黑发迅速脱落变白。懊悔的我开始反思自己的虚荣与浮躁。

我们都听过许多美好的爱情故事,或才子佳人,或夫唱妇随,也会举出许多实例来证实:“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深刻。每个人都向往美好的爱情,每个人的情感历程都不相同。我自己没有模式的爱情,支持我走出困境,重新站起来。没有死去活来的爱恋,有的只是摔倒之后伸出的一只手、绝望之时送来的一束光。

88、爱情故事何苦逼着男人说谎

表弟失恋,问及缘由,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吐出一句话:“因为我骗了她。”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说谎的男人,不说罪该万死,也活该被爱情拒之门外。于是,我忍不住责备他:“你为什么要骗人家?”

没想到表弟却振振有词地说:“天地良心,我哪里想说谎啊,还不是被她给逼出来的。”

细想下,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弟性情温厚,连上班迟到找个借口都会脸红,压根就不是擅长说谎之人。难道真的另有隐情?

“说到骗她,我还觉得郁闷呢。要不是因为不想失去她,我才不想编那些无聊的谎言。你看看她罗列的要求,什么月薪过万,至少有一辆代步车,房子小一点没关系,但房产证上必须是我的名字……可我毕业才两年,又不是富二代,月薪还不到五千,车子是朋友的,房子是租来的。本来想先撒个谎,慢慢兑现,谁知这么快就被戳穿了。”

表弟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当然,表弟说谎是有错,但若不是爱对方,或者对方的要求能够低一些,他又怎么可能去编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没有人想要说谎。作为男人,除了那些乐于在不同女人之间周旋的花花公子,大部分都会觉得说谎是一件头疼的事情。

怎么会不头疼呢?说了一个谎,还得找无数个谎来圆。生活已经够辛苦了,何必再给自己添一些没必要的麻烦?有时候男人说谎也实属无奈。

前段时间,女友也跟我唠叨过相同的问题。她那个在外人眼里老实忠厚的老公,最近各种不对劲。明明是在外面打牌,却说是在单位加班;明明是去参加同学聚会,却说是和几个兄弟喝点小酒;明明一起出差的还有一个女同事,偏偏掩耳盗铃地加一句,全是一帮大老爷们……这算哪门子事?

最让女友心情沮丧的是,婚前她问起关于他前女友的细枝末节,说到“谁更漂亮”这个俗气却又让女人好奇不已的问题时,他不加犹豫地说:“当然是你啦,你最漂亮最温柔最体贴。”这话说得女友心花怒放。

谁知,小城挺小,有一次,两人逛街,居然在商场里遇到老公的前女友竟然是那样婀娜多姿,气质优雅。

“为什么骗我?”“怕你不开心。”“现在这样,我更不开心。你欺骗了我的感情,太让我失望了。”

多少女人这样感叹,“他为什么骗我?”却很少有人反思,男人到底为什么要骗你?

自然是有原因的,男人在撒谎前,肯定都权衡过利弊。然后发现,说谎话虽然麻烦,但不说的话似乎更麻烦。不如来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样省事得多。

简而言之,男人会说谎,女人也有责任。说难听点,有时候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就像女友,她万分厌恶老公打牌,所以他只能说是在加班;她不愿意让他参加同学会,怕他与前女友旧情复燃,所以他只好说和兄弟聚餐;她疑神疑鬼,对他的那些女同事个个都存有戒备之心,所以他只好强调是和一帮爷们出差……

关于“谁更漂亮”这个问题,聪明一点的男人都会这样回答。因为骨子里他们都很懒,不愿花心思纠结于这类问题。可对于女人来说,前女友是心底的一根刺,恨不得再将对方拉出来,比个高低。男人撒谎,不过是想息事宁人。

这样看来,男人在说谎这件事情上也有些无辜。换个角度,如果女人要求低一些,或者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塑造男人,也许男人就不会因为被逼得太急,而不得不依靠撒谎来维持两人关系的和谐。

谎言总会有露馅的那一天,女人一旦发现真相,徒增了烦恼不说,还对那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男人失去了信任,认不清他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时间一长,两人的感情自然会出问题。

既然如此,作为女人,何苦逼着男人说谎呢?一旦他说上了瘾,你才是最大的输家。不妨学着宽容一些,理智一些,不要对男人过于苛刻。两人坦诚相处,才是婚姻持久的秘诀。

89、爱情故事什么样的女人才算会过日子

什么样的女人可以称作“会过日子”?十年不买一件新衣服,不烫染护理头发,不精细护理指甲,不花钱在外面吃一次饭,家里从不买花,买的东西全是实在又划算的,不乱花一分钱……算不算很会过日子?

我说不算,这充其量只能说是会省钱。

大概是因为几千年来我们的物质太匮乏,人们必须省吃俭用。不浪费一粒粮食一分钱,才能满足一家人的温饱,所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总认为,只有精打细算才算会过日子。而形容一个女人节俭,通常会说她“会过”。

节俭=会过日子。这个等式在过去可能是成立的。但是如今,大部分国人已经摆脱物质上的困窘,吃饱穿暖基本都不成问题。我们实在不该再把节省作为生活的准则,作为衡量女人会不会过日子的唯一标准。

一个女人,不买新衣服,不做头发,不用化妆品,不舍得吃好的,不舍得花钱看病,忽略自己的形象和健康,灰头土脸咬牙切齿地攒着钱,这样的节俭得不偿失,不算会过日子。

而不舍得出去吃饭,不舍得买花、看电影,不舍得一家人去旅游,不舍得带孩子去一次游乐场,不舍得在非基本需求方面花一分钱,这叫“不懂生活”,不叫“会过日子”。

还有,路遇矿泉水瓶必须捡回家,买菜只买很便宜但烂掉了一半的,明明很忙却还为了省两块钱,去超市排队一小时买鸡蛋,这是穷怕了钻钱眼儿里了,跟会过日子挨不着边。

勤俭节约是美德,穷奢极欲是恶习,这无需讨论,但这也绝不意味着花钱就可耻,省钱就光荣。在经济条件尚好、赚钱能力也不差的情况下,一味地为了省钱而节衣缩食,降低生活质量,把本来可以宽松从容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这难道不是对自己和家人生命的浪费吗?

真正的“会过日子”,是把穷日子过富。而这个富应该包含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物质上要充裕,精神上也得丰盛才行。

根据自家的情况,在有限的条件下,尽可能地把生活打理得有品质、有情调、有意思,才是真的会过日子。

我们家楼前有块小空地,有一年春天,一楼的邻居姐姐领着两个不到十岁的女儿把那地开出来,种上了菜,隔三差五带着孩子们去浇水、除草、捉虫。此举起初赢得楼里几位老太太的一致好评,赞美之词当然就是“会过日子”。但是没过多久,老太太们听说她光买菜籽就和肥料就花了二三百块,还一直用家里的自来水浇地,口风就变了。到菜成时,这块地已经成了笑话,“一共就结了仨茄子,十来个西红柿,”老太太们说,“都不够自来水钱。”

这是那一代人的思维方式。

但是,一个妈妈让两个女儿经历了一次春播秋收,体验了播种的辛苦和收获的快乐,让孩子们看着自己种的白菜、萝卜、茄子和西红柿一天天长起来,这种体验是几百块钱能买到的吗?这种收获,不是比那点农作物价值高得多?

还是那个姐姐,我常见她和老公骑着自行车,各带一个女儿,穿着好看的亲子装,兴高采烈地去游泳,去近郊玩,去看话剧。

我觉得这才叫会过日子。

无论男人女人,让自己和家人尽量多地享受优质美妙的好时光,才叫会过日子。做得好饭,收拾得好家,处理得好亲戚邻里关系,才叫会过日子。把60分的日子过出80分的滋味,让一家人都过得神采奕奕、丰盛饱满,才叫会过日子。会赚钱,也能让赚来的每一分钱,都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才是真的会过日子。

仅仅会省钱,为了省钱而毫无意义地亏待自己和家人,这显然不是“会过”,而是“不会过”。

90、爱情故事父母的爱情密码

烦恼皆因强出头

“死老头子,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一天还挑肥拣瘦的,早知道这样,就把你饿死算了。”

我刚进门,就听见母亲的埋怨声。我把父母接到城里有一段时间了。他们做了十几年的空巢老人,如今村里大多数人都出去打工了,让他们继续待在家里我有些不放心,快七十岁的人了,没人照应不行。

可是接来以后,他们的表现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在我印象中他们可一直是相敬如宾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村里说话的人少了,他们就这么练出来了?

“就你做的那猪狗食,我愿意吃就算是给你面子了。怎么,我吃不完还不许我倒掉呀?”父亲不甘示弱,针锋相对。

“猪狗食你还吃啊?那你是猪还是狗?猪养肥了还能吃肉,狗吃饱了还能看家。你吃了有啥用?把你吃得饱饱的,好有精神气我?”

“好好好!我是猪,你找不是猪的过去,也就我这好脾气,要是换一个暴脾气,像你做的那破饭,人家早把你打得粘墙上了。”被母亲抓住漏洞定义为猪狗,父亲有些急了,马上回击。还觉得不过瘾,做出了挥拳头的动作。

可能是刚才吵得太投入,母亲才发现我回来了,立刻哭着对我说:“儿子,你看看这老家伙把你妈欺负成啥样了,你要是不说句公道话,我可是没个活头啦……”

见母亲求援,我的正义感瞬间爆棚,没好气地对父亲说:“爸,有现成饭吃就行了,你怎么老跟我妈吵架,你自己不会做饭,还这样挑食,你要再这样跟我妈吵架,我看还是送你回去吧,没有人伺候你,我看你还挑不挑……”

我话还没说完,手机突然响了,我走进自己房间打电话,大概半个小时后,我再到客厅一看,空无一人。第一次批评父亲,我有些意犹未尽,准备去找父亲继续“谈心”。

刚走到父母卧室门口,母亲的说话声清晰地传入我的耳膜,我瞬间就石化了。

“老头子,你也别伤心了。谁能想到那臭小子居然说出这样的混账话来。你放心,那个白眼狼要是真敢赶你走,我也跟你回去。”

一阵眩晕过后,我想到了一个哲学命题——我从哪里来?这是我亲妈吗?以前看电视剧《血色浪漫》有个情节:宁伟看到一个男的把一个女的往死了打,他见义勇为把那个男的打了一顿,谁知人家是夫妻,挨打的女人不仅没感谢宁伟,还把他给告了。

当时我觉得这电视真能瞎吹,哪有这么恩将仇报的人。现在我信了,别说宁伟还是个陌生人,像我母亲这样,坑起儿子来也是毫不手软。

唉,我到底还是太年轻啊!

我的相声专场

母亲到城里适应了一段时间后,迷上了广场舞。每天吃完晚饭,顾不上洗碗就出去了。时间一长父亲有意见了,两个人一见面就唇枪舌剑,那精彩程度简直就像是对口相声。

“哎哟,舞蹈家回来了。”母亲刚回来,父亲就揶揄道。

“怎么了?不服气你也去跳啊。”

“我才不去呢!你蹦跶了几个月,跳起来还跟头笨熊似的。一把年纪也没个正形,有那功夫我还不如躺一会儿呢。”

“我是跳得不好看,可我锻炼身体了。不像有些人,本来不会做饭像笨猪,现在倒好,不去活动像懒猪。”

“像头猪咋了?猪养肥了还能吃肉,这话还是你说的呢。可是熊养肥了能干啥?”

“熊可是国宝,不像你横竖都是个杀了吃肉的货……”

“妈,国宝是熊猫,不是熊。”这么精彩的对口相声我都看入迷了,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出口纠正母亲。

“闭嘴!有你什么事?”我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母亲脸上挂不住,当场剥夺了我的话语权。

“你看看,你妈都急眼了。谁说你妈不是国宝?你没看那些老头,跟你妈又搂又抱的,你妈可招人稀罕呢。”我不合时宜的一句话,顿时给父亲占了上风,并马上进行还击。

“你!你们一老一小都不是好东西!”母亲气呼呼地给我们父子下了定义。

我见状把母亲拉到一边,在她耳边轻轻说道:“妈,我爸为什么这么说你没看出来吗?他这是吃醋了,他是担心万一您跟哪个老头对上眼了,他上哪哭去……”

母亲听了我的话,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丝娇羞的表情,可能意识到不妥,又假装伤心地叹道:“那老东西整天看我不顺眼,巴不得换了我呢。”母亲说完还不忘白了父亲一眼。

父亲那满是褶子的脸上本来笑意正浓,母亲的话使得他的脸急剧涨红,结结巴巴地说:“你可别猪八戒倒……倒打一耙,明明是你看我碍……碍眼,才跑去勾引那些老……老不正经的……”

这种事情谁能掰扯清楚,我见势不妙正准备开溜,母亲拉住我说:“儿子,你给评评理,是谁看谁不顺眼?”

阿凡提说过:我的驴子从来不会在一个坑里掉进去两次。我总要比驴子强一点吧,看母亲又来这招,我假装认真地说:“要我说呀,你们每天吵架,分明就是看对方不顺眼,既然这样何苦过下去呢,还不如离了算了。”

听了我的话,父母面面相觑,随即异口同声说道:“臭小子,看我不捶死你!”

“嘭”的关门声响起,我已经成功地逃离了现场。

小别见真情

前段时间,母亲说她眼睛越来越模糊,我就带她去医院检查了一下。结果是白内障,需要做手术。本来这是个很普通的手术,几天时间也就恢复了。但是在我家就比较困难,自从孩子上了初三,妻子就辞了工作在学校旁边租了房子,专职陪读去了。母亲做手术只能是我请假去照应。父亲倒是自告奋勇地说:“你該上班上班,我去医院照看你妈。”

不等我说话,母亲就说:“你还是算了吧,咱俩都不会说普通话,跟人家医生怎么交流?再说医院里又是检查又是缴费的,得到处跑,你能认识地方吗?别到时候把你走丢了,你让儿子顾哪头?说你是猪你不承认,现在知道了吧?”

父亲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嘴巴张得老大,第一次没有还嘴。

住院的第三天才做了手术,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滴在眼睛里的麻醉药散了之后,母亲也清醒了过来。我凑上前问道:“妈,你感觉怎么样?疼不疼?”

母亲叹了一口气说道:“也不知道你爸怎么样了,他从来都没有做过饭,会不会饿着啊?”

我说:“妈,你忘了,走的时候我给我爸买了足够一星期吃的食物,他再不会做饭,煮个速冻饺子总是可以的吧。”

“儿子。你看我这手术也做完了,医院里又有医生和护士,要不然你回去看看你爸。虽然打过电话,可终归是没见到人,你回去让他不要担心。那老家伙嘴里不说,心里肯定不踏实。”

我本想再劝母亲,可听到母亲语气坚决,要是我不去让她生了气反而不利于恢复,就回去了。

见到父亲时,他坐在自己卧室的床上,认真地擦试着母亲放在家里的老花镜,那神情专注而又落寞。

我禁不住鼻头一酸,轻声喊道:“爸,我回来了。”我叫到第三声的时候,他才回过神了,连忙问道:“你妈怎么样了?”

听我说手术很顺利,他才放下心来。我检查了一下我买的食物,惊讶地问父亲:“爸,这都三天了,你怎么只吃了几个蛋糕。不是有饺子,还有腊牛肉,你怎么都没吃呢?”

“你妈在医院里躺着,我哪里吃得下啊!”父亲和平时判若两人,说得情真意切。让我无法把他和往日和母亲吵得不可开交的那个父亲联系在一起。

回到医院,我说父亲一切都好,母亲根本不信。非要让我和医生商量提早出院,拗不过母亲,医生最终同意提前两天出院。

我和母亲回到家,接到通知的父亲正在家里笨拙地打扫卫生,一看到母亲,就扔了手中的笤帚,向母亲走来。走了几步,突然注意到我,又不好意思地挠着头傻笑个不停。

起初几天倒还清净,母亲完全恢复了之后,那熟悉的吵架声又响了起来。但是很奇怪,我竟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温馨的感觉。

慢慢地,我明白了。爱情也是有密码的,那密码可能是一枚钻戒,一束鲜花;也可能是一餐饭,一件衣。对父母而言,那密码就是吵架,看似激烈的吵架,其实只是斗嘴,他们早已把对彼此的惦念和关心融进了一次次的斗嘴中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甚至羞于提起对方的名字,可我觉得他们比很多人都更懂爱情。

祝愿父母斗嘴不停,与爱同行!

91、爱情故事短信“救”婚姻

10年的时间改变了简的样子,她由窈窕女生变成丰满少妇,她为生活、为工作奔波,她变得有些臃肿。单的工作也很忙,他时常加班到深夜。他们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充实,虽然单不会对简说甜言蜜语,虽然单不懂得给简买花、送香水,可简能从单夜里一次次为她盖好被子的细节里体会到单含蓄而深沉的爱。单习惯了简无微不至的照料,习惯了简为他搭配衣服,习惯了简为他特制的芙蓉蛋。

单父母的到来打破了小家原有的平静安宁。单夹在简和父母之间两面受气,他多么希望简能和他一样默默接受母亲的絮叨、父亲的邋遢。但是,简让他失望了,她在忍耐一段时间后还是“爆发”了,她当面纠正了婆婆的说法,她不愿意再听那些封建的“伺候论”,忍受婆婆恶毒的话语践踏儿子幼小的心灵。在单的父母走后,小夫妻进入冷战,他们很少交流,有也只是通过短信。单彷徨犹豫了,他是个孝顺的儿子,父母在离开北京时绝望地让儿子离婚,他们不能忍受要和自己儿子平起平坐的儿媳,他们不喜欢简过于锋芒毕露的性格。单陷入了痛苦,左右为难,他选择了逃避。他不愿多想,也没法做决定。单颓废地生活,麻木地工作,简在他眼里也变得越来越丑,他甚至怀疑自己当初的眼光。单想结束这种痛苦的生活,他要和她离婚。

他独自坐上了西去的列车,他要和父母弟妹一起过年。虽然前一天夜里简为他包送行饺子忙到深夜12点,他还是不愿多和她说一句话。列车缓缓开出了站,单的心掠过一丝悲伤,他想他这次回老家过年是他要结束和简的婚姻的分界点。腰间的手机震动了,是简发来的:“皮箱里有给你母亲买的按摩鞋,你父亲的羊绒衫和给弟妹的礼物。箱子侧面有你的胃药和牙线。”

单低头时目光触到自己的皮鞋,皮鞋露出了久违的本色,他仿佛看见简蹲在地上,带着白手套仔细给自己擦鞋。单给简回了条短信:“女人是花朵,合适的环境让她更美丽;反之,会憔悴枯萎。我最不愿看见的却在我没准备好时来临了。”

单的眼前浮现出简浮肿的双眼和蓬乱的头发。简回短信:“是我让你失望了,我做得不够好,对不起。”其实,单明白简一直在自己身边默默地尽着孝心,逢年过节往老家汇钱邮礼物。照顾家、照顾孩子、孝敬老人、替老家亲戚找工作……简不动声色地做着这些,她不爱唠叨,和其他女人不一样。

“经历的事情让我软弱,但也让我坚强,让我明白赋予生命就得学会承受它的重量。我们爱的人让我绝望,爱我们的人又给我们希望,这次请相信我。”单给简回的短信是这样写的。看着映在车窗上自己的影子,他用手在旁边画上了妻子和儿子的轮廓……

92、爱情故事相亲这件事

这段日子,相熟的小姑娘不太开心,问她,说是被逼婚。原来她母亲的同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觉得这么老土的事情居然找上她,当即回绝。那位阿姨不气馁,又打电话给她,把男人说得天上有地上无。小姑娘回绝得更干脆。

我听后簡直捶胸顿足,比她还着急:这是一个机会呀,怎么可以放弃?阿姨替你做媒,当然是觉得你宜室宜家,才隆重推出,难道你没有被猎头公司看中的惊喜?猎头铁律,一定是撬到待遇更好的地方,从小看你长大的阿姨,难道会给你挑差男人?你在外面自己遇到的,还不见得如这个呢。说着说着,我自己都觉得有张媒婆或者李妈妈之风。钱锺书说:做媒和做母亲是女人的两个基本欲望,看来不差。

男女相悦,为性为钱,另当别论。若为婚姻,人人的生活圈子都有限,自己认识异性的途径屈指可数:同学、同事、邂逅而已,再加一个新起之秀——网恋。

理论上来说,读书时代男女朝夕相处,梁祝之遇应该比比皆是,事实上人人回想自己的读书时代——初中情窦未开,不消提起,而大学里又觉得青蛙恐龙比比皆是。同事更不消说。公司或许不乏整天讨论老公小孩的八婆,到处吃女孩豆腐的中年油腻男,偶尔遇到几个适龄未婚的,可这么个竞争社会,凤辣子说得好:谁不是乌眼鸡似的。乌眼鸡没有性别,当然更不能恋爱。

在街角与谁一撞,当然撞得电光石火,一部长篇都市言情剧拉开序幕……但我只被自行车撞过,并且撞了我的人,迅速逃逸。

网恋呢?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和你谈情说爱的,不是人,只是一只坏脾气的狐狸——还没来得及变成人样。

这样看来,相亲好处千百般:相亲双方都很清楚自己来做什么,已经保证了有效交流;相亲既然是人介绍的,不见得都知根知底,多少也知道一点,信用门槛已被人为提高,当事人设防度数可以降低一点;介绍人也不会失心疯,把条件极不般配的男女扯到一起,交易平台相当,交易成功率提高;危险仍然有,但绝对降到最底,他不给你面子,难道不给张姨王姐一个面子?

咦,我在做什么?我在谈论相亲,像讨论银行最新推出的一款信用卡。但其实有什么不同?婚姻,也无非是我们人生的一桩投资,而相亲,绝对是最低成本高效率,虽然很庸俗。但那没有人生质地的浪漫,不过是轻浮。

93、爱情故事没有卑微的爱情

他和她,算是世间卑微的男女——收入不高,工作不轻松,朝九晚五地上班下班;一个人的薪水供着房子10年的按揭,另一个人的薪水管吃管喝刚刚够。

他们下班通常是一起去菜场买菜,回家做简单的饭菜吃,然后看电视。他总让她选台,有时她看得直乐,他却在一旁睡着了,她就笑他,让他挑一个喜欢的节目看,他说随她。他们很长时间才会去吃一次浪漫的西餐或去喝一次奢侈的咖啡,她点什么他就跟着点什么。过节时他们也会去看一场电影,也由她指定喜欢的片子和时间。

刚开始,她很高兴也很满足,渐渐地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终于,在一次晚餐是吃米粉还是面条的左右为难中,她生气了,执意让他自己拿主意:“你自己就没有想吃的东西、想做的事、想去的地方吗?你自己就没有一点想法吗?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对和我一起生活真的没有一点兴趣了吗?”

他低下头,半天才说:“我爱你,可我不能送你跑车,连旅游一次我都得让你一等再等,我怕实现不了你的梦想。而你在我的心里,是该得到这世界上最好的一切的女人。所以,我愿意满足你在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心愿。就像今天晚上,你想吃什么?”

她看着他,泪就流下来了。

这世间,有卑微的男女,却没有卑微的爱情。

94、爱情故事今生缘

我是在同一天认识姚晓糖、吴珊妮和杨丹胭的。

我们是在一个叫做“云南自由人”的旅游团里相识的。所谓“云南自由人”,就是把你拉到丽江后,你可以自由活动,没有导游跟随,也没有人强迫你购物。

那阵子我刚被老板炒了鱿鱼,心情恶劣到极点,整天挂在网上,看到组织者发出的帖子,想也没想就报了名。与其在家里发霉,不如到丽江去晒晒太阳。

上飞机前,我看到两个高个美女和一个矮个女孩一起朝我走来——我们都戴着“云南自由人”的牌子。

高个美女与我打招呼:“帅哥好。”通过她们的自我介绍,我知道她们一个叫吴珊妮,一个叫杨丹胭,都是花枝招展的名字,听了让人心动,而且人如其名,确实秀色可餐,妖娆动人。吴珊妮有一米七,细腰丰臀,穿一件紧身白色长裤,艳绿的小衫,更显得肤色白嫩。杨丹胭,一米六八左右,一身黑色的短裙,像007中的女郎。

有这样的美女陪着,我当然高兴。

那个矮个女孩,顶多一米五八吧,微胖,站在她们身边,根本就是绿叶陪衬着红花。她负责背东西,两个美女的包几乎全是她背着,美女只负责和周围男人打情骂俏。

换登机牌时,吴珊妮说:“姚晓糖,你去把咱们的登机牌全换来。”

我才知她的名字叫姚晓糖。

她真是太普通,站在候机大厅里,马上就被人流淹没了。我和吴珊妮、杨丹胭胡吹乱侃,没忘记炫耀自己在北大读了MBA,然后做到公司的中层,当然被炒鱿鱼的事就不会说了。

聊天中我知道她们三个是大四学生,一个宿舍的。

她们感叹说现在的工作难找,我想,如果美女难找工作,那个不好看的女孩子就更难找了,因为现在的用人单位不仅看学历,还看姿色。

好在她们的学校还可以,北外,应该还不太难。

上飞机之前,吴珊妮和杨丹胭跑到卫生间补妆,姚晓糖守着一堆东西看一本书,我斜眼看了一眼,是英文原版的《安娜·卡列尼娜》。

自始至终,我们没有说过半句话,只在她递给我登机牌时,我笑了笑。

上了飞机,杨丹胭和吴珊妮抢着要坐到窗边,说要看蓝天白云,只有姚晓糖,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依然在看那本书。

飞机起飞时,两个美女尖叫起来——大概是第一次坐飞机,我让她们张开嘴,以减少耳压。

杨丹胭还是忍不住吐起来,姚晓糖连忙用垃圾袋帮她接脏物,一边还轻拍她的背。吴珊妮马上把头扭到了一边,装作看窗外的风景,只有姚晓糖在细心地照料杨丹胭。我想:“这女孩真有耐心。”

我们的第一站是丽江。

吴珊妮和杨丹胭惊叹着小城的美丽,大声嚷道:“姚晓糖,来,给我们拍照,一定要把我们照美点啊。”

她们两个不停地换衣服,就像进行时装表演,只有姚晓糖还是一条水磨蓝牛仔裤,一件纯棉衬衣,短发飘着,又黑又亮。

我的房间就在她们的隔壁,两个美女招呼我:“以后,咱四个人就一组了,有背包的活,帅哥和姚晓糖就代劳了。”

那时,我和姚晓糖说的话还没有超过三句。

她不善言谈,总是面带微笑。后来,吴珊妮和杨丹胭在我面前表扬她:“我们宿舍最小的女孩子,不过人小鬼大,学习特别好,还没毕业,宝洁公司就决定要她了。还有,她的英语过了专业八级。”

真是没有想到,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不准备去宝洁,而是想继续读研,我问吴珊妮:“她考研有把握吗?”吴珊妮瞥了我一眼说:“什么叫有没有把握,人家是保送的。”我心里一震,觉得找到了知音。5年前,我也是保送上的研究生。这样的人,大多是能静下心来学习的,而且对什么事情都很执着。

至此,我发现自己犯了以貌取人的错误。

那天,我们沿着丽江小街悠闲地走着,姚晓糖替两位美女背着包,我则为她们照相。吴珊妮和杨丹胭玩得特别开心,在镜头前巧笑嫣然,确实很美,说实话,我很动心。

我们约好晚上去泡酒吧,丽江的酒吧是有名的,我说:“我请客。”

晚上在酒吧里,吴珊妮和杨丹胭点了很贵的甜点和酒,姚晓糖开口了:“你们别太黑了,这里的东西很贵的。”

这句话让我心里微微一动。

我们喝了十几瓶科罗娜,而姚晓糖只要了一杯绿茶从头喝到尾。我和杨丹胭、吴珊妮不停地讲笑话、划拳,最后我喝多了,跑到外面去吐。

没想到姚晓糖也跟了出来:“你没事吧?要是烦就说出来,喝酒不是办法,我看得出来你在强颜欢笑。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我突然转过身抱住了她。

我们就那样抱着,我知道自己很唐突,可多日来的压抑与不安让我无处发泄,我甚至找不到一个人倾诉,而身边的她,不过认识两天,却给我亲人一般的温暖。

丽江的夜晚真美,似迷离的一个梦,我们站在一起,看着小桥下面的流水,无尽无休。看得出来,她有点不好意思,我连忙说:“对不起,我喝多了。”

她真矮,只到我肩,我俯视着她,想:“我真是喝多了。”

以后几天,两个美女依然上演服装秀,在大理,在西双版纳,我和姚晓糖始终像后勤人员一样耐心地伺候着她们。

期间,吴珊妮约我单独去看月亮,我忍了忍说:“算了,太累了。”

我和姚晓糖之间的那个拥抱,谁都没有再提起。

她还是那样善良细心,为大家准备好水,吃饭时,安排好所有东西,最后一个才来……杨丹胭和吴珊妮看来已经习惯了她的服务,大概从前在宿舍中也是如此吧。

而我和她,好像有了什么默契,什么话也不说,但有时互相看一眼,一笑,然后继续前行。

大家累的时候,她就跑去买水买冰淇淋。她没涂防晒霜,紫外线太厉害,没几天,她的脸就变了色。那两个美女,虽然涂了防晒霜,但也晒黑了。去爬山时,她们不愿去了,说是又累又晒,于是只有我和姚晓糖上了山。

我们不说话,默默沿着山路往上走。只见她时不时捡起游人扔的矿泉水瓶扔进垃圾箱。

中间休息时,她掏出水给我,我不好意思地说:“应该我背水才对,这么远的路。”

她笑笑:“没事,在学校,我是登山队的。”

怪不得我总走在她的后面。

这是一个坚强、朴素、耐得住寂寞的女孩子,她不美,可她身上有种东西吸引着我。

我已经开始喜欢她了。

真的,当她往前走时,她的脚步多么坚定,当她回过头来把手伸给我拉我时,那目光是多么清澈,而当风吹起她的短发露出柔软的小耳朵时,我知道,我要的,应该是这样的女孩子。以前那些浮光掠影的恋爱多么没有底气,只有这个叫姚晓糖的女孩子,给了我踏踏实实的感觉。

到达山顶,风吹过来,我感觉有些冷,而她,似乎也在发抖。

我说:“姚晓糖,如果两个人拥抱可以取暖,你同意吗?”

她就那么看着我,我勇敢地走上前,把她拉向怀中。我低下头说:“别以为这个拥抱只是取暖,这是因为喜欢!”

七天之后,一切发生了变化。

我们总是在杨丹胭和吴珊妮的后边悄悄地牵着手,回来的飞机上,我和姚晓糖坐在了一排。

她告诉我,花谢了还会再开,工作丢了,还能有更好的,何况,还有她。

两年后,姚晓糖成了我的妻,吴珊妮和杨丹胭参加我们的婚礼时还在追问:“到底你们什么时候暗度陈仓的?眼皮子底下放走了一个大帅哥,真是冤枉。你为什么就没有看上我们呢?”

我看着姚晓糖,笑着说:“三人行,必有我妻,如果有,也是那个有缘人,我和姚晓糖,从第一眼看到,就注定了今生的缘分。”

我想,这应该是最完美的解释。

95、爱情故事飓风之后

2007年3月4日大连开发区,正逢元宵佳节,街上热闹非凡,熙熙攘攘,到处都是走亲访友、买东西的人,没有人会想到一场灾难正向他们袭来。

下午4点,几乎是在顷刻间狂风夹杂着雨雪突然降临,几十分钟之内风力就迅速上升到13级,而气温也骤然下降了十几度,路上的雨雪几乎是瞬间就变成了冰面,树木倒地,巨大的广告牌被撕裂,突如其来的飓风让来不及躲避的人们只能是抓到什么就紧抱不放。满街都是人们丢下的物品,人们在纷纷奔逃。有的人抱着树,有的人抱着电线杆子,有的人什么也抱不住的话,就像一片树叶似的,在马路上就给刮走了。风太大了。

此时,大连民族学院学生胡艳东和王贝逛完街刚刚走出商场,眼前的这一幕让她们惊呆了。

正在她们俩惊慌失措的时候,就听见一声巨响,离她们不远处一个巨大的广告牌轰然倒下,两个女孩子被吓得魂不附体,连忙逃进了地下商场,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就在她们感到绝望、无助的时候,突然,她们听到了一个男子的呼喊,离她们不远的地方一扇店门打开了。

“你们进来吧,外边现在是出不去的,躲一会儿也许风小了你们再回去。” 招呼胡艳东的这名男子叫宁研琪,这里是他经营了一年多的小军品店,胡艳东进来时,小店里已经聚集了七八个人了,对于进来避风的每个人,宁研琪都毫不犹豫地把货架上还未出售的衣服拿给这些避难的人穿。

宁研琪安顿好进来躲避的人们后,就把店里的要卖的防弹衣穿上,腰上还系上了登山绳,他要去救助街上的人。从地下商场到外面救人,要上一段台阶,宁研琪和店里的两个小伙子用绳子互相系在一起,迎着猛烈的狂风,一点点向外爬。

在宁研琪的一次次救助下,30多平米的小店很快就聚集了将近60个避难的人。屋里已经塞不进去了,脚抬起来基本没地儿放。人们几乎是拥抱在一起,但井然有序,大家都在心里默默祈祷,飓风能早点过去,平安回家。可就在这时,店内的灯突然一下子熄灭了——停电了。屋里漆黑一片,人们只能听见屋外寒风一阵紧似一阵的呼啸,被刮掉的铁皮和广告牌等东西乱撞着就像雷声一样轰鸣,人们似乎开始感到了绝望,开始有些躁动不安,女孩子在低声哭泣。

看到此情此景,宁研琪安慰大家说他这里很安全。可他的话音还没落,就听见哗啦一声巨响,小店的玻璃门被挤碎了。由于玻璃门的破碎,在外面似乎等候已久的狂风瞬间席卷了军品店。人们还来不及躲避,意外又一次发生了。小店的天棚突然坍塌。在店里避难的60多人一下子又陷入了狂风的肆虐当中。

不能再继续待下去了,宁研琪当机立断,让大家赶紧撤。他系上绳索到外面挨家敲门,他要把避难的人们送到安全的地方。幸好和宁研琪关系很好的餐馆老板同意了,接纳了所有避难的人。避难所找到了,可这么多人怎么过去呢,大家都清楚,在这种恶劣天气下,稍有不慎就会被飓风卷走。

宁研琪找出店里所有的绳索,让每个人系在腰上,他走在前面,60多人手拉着手,牵着绳索,一步一步地向对面的小店移去。就这样,宁研琪把军品店里所有避难的人都安全地转移到了对面的饭店里避风。

到了午夜时分,狂风已有减弱的势头,而此时的宁研琪又返回了小店,翻找出几袋准备回家过节吃的元宵。于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几十个素不相识的人一起分吃着元宵,体会着一种别样的温暖,度过了一个平生最难忘的元宵节。

胡艳东事后回忆道:“在这样的时候,还能有过节的感觉。我们其实都不喜欢吃元宵,但那天晚上我们每个人都吃了,真的太难忘了。”狂风中的这种情、这种意,让每个人都感到弥足珍贵。

2007年3月5日清晨,风暴潮终于过去了,城市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被飓风围困了一夜的行人虽毫发无损,但仍是惊魂未定,匆匆向宁研琪告别各自回家了。当被救助的人们都走后,宁研琪这才定下神来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小店,自己也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此时的军品店已经是满目疮痍、面目全非。玻璃门破碎,天棚坍塌,棚顶的水管爆裂,军品店满地是水,货品全都被浸泡在水里了。宁研琪第一反应就是:“完了,全完了,我对不起合伙人。”

宁研琪曾经当了几年兵,退伍后,就在大连开发区打工,由于对军旅生活的留恋,他和好友李勇俊连借带凑合伙开了这家小军品店。看着小店一片狼藉,让宁研琪更心痛的是伤了他的朋友。待朋友来到小店,两个人清点了一下,损失高达6万多元。

宁研琪和李勇俊都没有能力再继续经营小店了,无奈之下,小店关门了。宁研琪默默地承受了所有的一切,没有向周围人说起,他找了一份工作,又当起了打工仔。但他对好友承诺,一定要让小店重新开张。

转眼风暴潮过去了几个月,一天宁研琪突然接到了曾经被他救助过的学生胡艳东的电话,两个人相约在宁研琪原来的小店见面。一见面,胡艳东就交给宁研琪五千元钱,这突如其来的馈赠,让宁研琪摸不着头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胡艳东和同学在飓风之后的第四天就返回了小店,她们要把宁研琪在风暴潮当天捐赠的衣服还给他。可当胡艳东看到宁研琪的小店一片破败时,大吃一惊。

在胡艳东的眼里,当天救助他们的宁研琪,就是一个救人于危难中的英雄,英雄落难,自己岂能袖手旁观!胡艳东的内心极不平静,无奈自己是个学生,怎么帮助一下宁大哥呢?那天晚上,胡艳东怀着一腔热忱在网上写了一张帖子,“人间自有真情在,望能温暖英雄心”,故事讲述了宁研琪救人的经过和她自己的感受。

令胡艳东没有想到的是帖子发上去不久,就在网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被宁研琪救助过的人,甚至陌生人,都纷纷跟帖,一时间宁研琪成了网友们在论坛上讨论的热点。有的网友倡议要为宁研琪捐款。没几天,网友们就捐助了几千元钱,他们派胡艳东送给了宁研琪,但费力查找宁研琪的下落,花了网友们几个月的时间。

网友们的捐助,让宁研琪备受感动,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小店重新开起来,不辜负大家的厚望,让感动延续下去。2007年年底,在宁研琪的努力和网友们的帮助下,宁研琪重新租下了店面,小军品店要再次开张了,为了纪念那场让人难忘的风暴潮,网友们和宁研琪商量把开业的日子就定为2008年的正月十五。但宁研琪声明决不再接受网友们的捐助了。

开业这天,小店热闹非凡,被宁研琪救助过的人,网友们,还有很多陌生人都纷纷赶来,小店一下子就涌进来四五十人,人人手里都拿着百元钞票,见什么买什么,而且给出高过物品实际价格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原来,网友们考虑到宁研琪不会再接受他们直接的捐助,于是他们就想出了一个特殊的办法:“义买”。有的人似曾相识,有的人素昧平生,但众人的一片诚挚让宁研琪感动万分。

小店重新开张的一星期后,宁研琪给好友李勇俊留了一封信,悄悄地退出了,他把小店留给了李勇俊经营,以弥补他给朋友造成的损失。他说,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站起来!

96、爱情故事爱需要用心倾听

冬日里,他有赖床的习惯。而她却要早早地起床上班,为了那微薄的薪水。他每每央求她请假休息,放松放松,给自己减减压,而她却总是说厂里太忙,无法请假。他也只好作罢,心中每每泛起怜惜的潮水。

寒冷的早上,邻家屋顶上下着厚厚的霜,似下了一层薄雪。她早已起床了。那“嗯嗯”的轻咳声萦绕于耳,那“嗒嗒”的趿鞋声远了近了,那“咣咣”的锅碗声响了息了,伴着外面“嗖嗖”的风声,在这个严冬的早晨把他淹没。

她临走时,叮嘱他粥温在锅里,要吃一个鸡蛋,中午要睡一会儿,下午没事儿看一会电视。等太阳出来,多晒晒太阳,别忘了晒一下被子。然后是熟悉的关门声,电动车启动时■声及嘀嘀声。他大声关照,要骑慢点儿,靠边上走,别忙!这样的场景,似乎每天都在上演。

门外很嘈杂,各种叫卖吆喝声不绝于耳,有卖大米的、卖老鼠药的、卖瓜子的、修煤气灶的、修铝锅的、收荒货的,整天小村里没个安宁。但每到薄暮时分,只要她的车子来到门口,嘀嘀两声,他准能一下猜中,于是搁下写了一半的文章,快速前去开门,帮着搀扶车子。那声音的节奏、力度、长短都浸透着她的灵性和柔媚。

有时夜半醒了,听到她轻微的鼾声,细细的,香香的,他总是静心屏息聆听。那声音如蚕嚼桑叶,雨润清禾,音乐一般,温软地拂过心田。

那年深冬,他从省城回到家乡车站。外面雪花纷纷扬扬,连眼都睁不开。她从几十里外的乡下骑车来接他。一见到他,便抓紧手,问冷吗,去下一碗水饺,暖暖身子。这时,他的心柔软如绸。他说,不用,赶紧回去,不然雪下厚了,难走。她顾不得拍拍身上积的雪,忙把棉手套递给他。她硬让他坐在后面,而她光着手,骑车。一路上,雪花簌簌而下,车轮轧在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仿佛爱人绵绵的絮语。

一到家,他看见她的手冻得像红萝卜,泪要涌出来,硬抑住。她咬着牙说,没事没事,终于到家了,快用热水烫烫。然后,倒水。他们一起把快要冻僵的手脚伸进水盆里。屋子里顿时温暖如春。

他是我,她是我心爱的妻子。

那锅碗瓢盆的交响,那清脆的车笛声,那轻微的鼾声,那雪地上的咯吱声,都是爱的声音,需要我们用心倾听。在人生路上,让我们把得到的爱刻在心里,让心灵斟满爱的阳光,然后把关爱送给亲人、朋友和他人,微笑着,行走在美丽的人间。

97、爱情故事绯闻

后背一闪,骨头一软

看到《让子弹飞》里黄健翔解说里的那句“白冰后背一闪,男人骨头一软”时,李源一下子想到了迟晓微,她后背的蝴蝶骨堪称凛冽。

经历过极品的坏处是,以后再遇到什么,都会索然无味。就像是一个吃过满汉全席的人,再吃什么,都比不上那顿饭盛大。

李源觉得迟晓微毁了他对女孩子的兴致。好几次梦里,李源梦到与迟晓微缠绵。那么瘦瘦的一个人,身体里却有着惊人的能量似的,无穷无尽,每一次都像是最后一次,拼命一样。

李源说这些话时,迟晓微总是微微地闭着双眼,眼睫毛在白皙的脸颊上打出清晰的阴影来。锁骨刀削斧劈一般。李源从前对瘦女孩一向无好感,女孩总要肉肉的,要山有山,要水有水,才够养眼养身。

迟晓微以身为证纠正了这观点。好多次,李源觉得她真的很神奇,不知道自己怎么被她虏获得这样魂不守舍呢?

他吃醋,问她:谁教会了你这些?

迟晓微总是闭眼不答,像是仍然沉醉在一场盛宴里。李源恼怒,却又无计可施。迟晓微的手臂缠上来,人飘飘地落到李源身上,李源便不在人间了。

在仙境,他听到她说:李源,你爱我吗?

能说爱吗?李源问自己。他说的是:我要死了,小妖精,我真的要死了……

门板瘦成门缝儿的

灭绝师太

迟晓微来公司之前,伟峰就告诉过李源:离这妞儿远点,据说被这位灭绝师太看中的男人,无一幸免。你这样的小开,正合她胃口。伟峰做了一个青蛙伸长舌头把蚊虫卷进嘴里嚼着吃掉的动作。

李源很讨厌伟峰那种动不动就送上来很世故的忠告,当谁没IQ似的。伟峰把迟晓微带在李源面前时,冲他挤了挤眼睛。李源正在试龙井新茶地不地道,漫不经心地瞟了迟晓微一眼,差点被一口茶呛死。情场上能呼风唤雨的妞总得是丰乳肥臀,凹凸有致极有料才行吧!面前这妞,白色铅笔裤,蓝白相间的长款大格子衬衫,中间被棕色细腰带松松一拦,这女孩瘦得像块门板,她简直就是……门缝儿。就她?谁喜欢谁拿去。

李源把翘在桌上的脚放到地上,手忙脚乱地开始找纸巾收拾残局,一口水把自己憋成了红公鸡,惨不忍睹。迟晓微倒不动声色,抽了纸巾递给李源,然后自行坐在李源对面,把设计方案摆在李源面前。李源说了句“不好意思”,翻开设计,那竟然是一套相当有灵性的设计,每一套都有不同的小亮点,还有那一笔秀丽的小楷字也漂亮得简洁精致。

李源把方案放到桌上,说:等消息吧。好。这是迟晓微从进来到出去时,说的惟一的一句话。

那次公司的方案定夺会议上,李源力挽狂澜,他力推迟晓微豪华、欧美范的样板间的设计方案。对于李源力挺迟晓微,谁都明白自己肯定不会跟未来的老板较真,反正钱财责任都是他李源的,他说怎么就怎么好了。

散了会,伟峰晃在李源面前,似笑非笑:我就说那妞厉害,这么快把你搞定了吧!

李源突然有些恼怒,觉得伟峰猥琐到讨人厌。

只是,李源还真想看看迟晓微到底有什么能耐来着。他面无表情地说:替我给她。

思想上的女流氓,

外形上的好姑娘

再次出现在李源面前的迟晓微,一条牛仔裤配白色水洗麻的套头三粒扣短袖衫。短发根根直立,像个俊俏的小男生。她拉着椅子坐在李源很近的地方细心地为他倒茶,然后冲李源莞尔一笑,说:“李总,谢谢你的鼎力支持,不然我可真没饭吃了!”

迟晓微有着好看的小虎牙,李源的心动了一下。接茶时,他的手与她纤长的手指碰到,李源有些心思恍惚。心里暗暗骂自己,又想,果真如伟峰所说,这妞有些魔力不成?

李源笑着说:是你做得好,像你这样的人才,到哪都会有口饭吃。

迟晓微又笑了,目光很迷人:那还真不是,大学时,同学多次在大赛中拿奖,而我在简历上只能填: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康师傅“再来一瓶”奖励。

李源被迟晓微的段子逗笑了。

一顿饭吃得春风化雨。有些女孩在床上风生水起,离开了床,说的每一句话都能惹恼你。而面前这妞倒是不错的聊伴。

迟晓微顺理成章进了公司,她也便成了全公司未婚女孩的头号公敌:就她,跟搓衣板似的,凭什么搞定少东家?

伟峰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对李源说:你知道那帮女的嫉妒疯了说什么吗?说她给你下了药。

李源把一个案卷扔到地上,纸,在空中起舞,然后下落。伟峰的老爸是公司另一合伙人,不过股份少些,他与李源从小一起长大,两人也不避讳什么。

伟峰讨了个没趣,说,你至于嘛,就一女的。

当李源出现在办公室时,迟晓微正跟人吵架,那女的指着迟晓微说:你还不是老板娘呢,你牛什么牛?

迟晓微说:是不是老板娘那是我的事,你不按标准来就不行!

很多双眼睛落到李源身上,迟晓微转过头看到一脸阴沉的李源,她把手里的图纸往桌上一扔,走了两步,撞到李源身上,她说:大家都说我搞定你才有今时今日的地位,我也不能妄担了虚名。

李源还没搞清状况时,迟晓微便勾住他的头吻得他不能呼吸。开始他还微微拒绝,接下来就泰然处之了。

李源几乎是半搂半抱着把迟晓微带到办公室,用脚勾上房门,她松开他,脸上竟然全是泪。

他坐下,腿是软的。伸手拉了她坐,她身子一栽,坐到他的脚上。两人也不纠正。他替她抹泪,在她耳边说:我不想象贾宝玉一样担了虚名。

他握着她的手腕带她穿过长长的格子间,穿过众人各色的目光走出办公大楼。他带她去了自己的公寓。

那是他第一次带女孩去他的公寓。他们都是学建筑设计的,他的房间很吸引迟晓微。但他不容她去欣赏他的作品,他要欣赏她的人。

李源解开迟晓微的内衣时,坏笑:好歹你也弄个给力的戴。

迟晓微的手伸进他的衬衫里,揽着他的背说:我是思想上的女流氓,外形上的好姑娘。

李源领略了好姑娘的神奇。

某一刻,李源甚至想,到底谁是刀锋,刺伤了谁,融入了谁呢?亲密的那一刻,李源几乎被丘比特击中。

她躺在他怀里,他没完没了地像小孩偷吃糖一样吻她,他说:我要把你养胖。那不过是爱得不知如何是好时说的话。

被宠坏的身体很任性

迟晓微就那样无所顾忌地从公司里出来,她自然不能再回去。李源便对她说:你呆在家里就好,喜欢设计我就给你图纸做做,工钱肯定是最高的。

迟晓微的目光飘过来,窃窃地笑:咱俩把绯闻做实了。

李源的心里一紧,想起伟峰的话。迟晓微一个人在这个房价上两万的市中心,有一间四十多平方米的一居室,装修精湛,她还有一辆白色的宝来车,如果没有男人支持着,恐怕……

他不敢再想下去,脑子却不受支配一样信马由缰地往前跑,关于迟晓微,他还没有多了解就上了床,迟晓微也表现得千树万树梨花开,妖娆、清纯一样没少,那是多深的功力,别再……

但身体是忍不住的,他像被饿了许久的小兽,再大的怒气碰到迟晓微清风白露一样的眼神,心都会软下来。

他甚至想:我要的是她的当下,管她前尘往事干什么。

怕什么还是来什么,公司里那个楼盘没开盘,接二连三的不利消息都冒了出来。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不利消息,正是这个楼盘的致命弱点。只有公司里的高层人员,才能把这些数据知道得这么清楚。

第一个被排除的是伟峰,他从来都是泡妞有道,做事没门,另外几个高层也都是公司里绝对忠诚的元老级人物,利益与之挂钩的他们肯定不会自毁长城。

电光火石一般,李源想到了迟晓微。

他回到家,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根又一根烟,冷冷地看着厨房里里外外小燕子一样忙碌的迟晓微,她说,真是少爷,搭把手啊。

他阴着脸走过去,抱起她走进卧室。一场欢爱天雷地火,空气里都是情欲的味道。她闭着眼,面色绯红。

李源身体冰冷,他说:我不想追究,你走吧!

迟晓微的眼睛睁开,惊愕地看着李源:你再说一遍?

李源一字不差地又说了一遍。迟晓微起身煽了李源一个耳光,然后傲然穿上衣服离开。门砰地关上时,李源把枕头扔了过去。

就这样过了几天,李源还是会想她。他翻手机,叫来一个女友,却怎么也没有爱的兴趣,被宠坏的身体像拒绝吃蔬菜的小朋友。

李源开车去迟晓微的房子找她时,那房主说:这姑娘三年前买这房时,房价还没这么高,就快供完了,竟然原价卖给我了,一定是受了情伤吧,走的那天哭得那叫可怜……

李源开车回公司,得到的是伟峰携款私逃的消息,他在澳门赌钱输得精光。李源去报案,警察看了一眼伟峰的照片,说:这人,不是被一女的告过性骚扰吗?我想想,那女的叫……迟晓微,没错,是这名……

李源终于知道了伟峰为什么不想让迟晓微出现在公司里,为啥说她是灭绝师太的话。李源想起的另一件事是迟晓微说的一句话。她说:身体是个奇怪的机器,碰到对的人,便想昼夜不息,所有的零件都是无师自通、按部就班地运转……

98、爱情故事谁杀害了爱情

想来,很多富二代都会有她这样的困惑:面前那个深情款款的男人,心里装的到底是我的人,还是我的钱?他的爱是真心还是假意?无从分辨时,她就去了网络征婚——到了网上,没钱的可以装作富翁,有钱的也可以装作乞丐。在征婚网上,她有了另一重身份:月入800元的超市收银员。

只是中人之姿,又没有傲人的身材,所以,来加她QQ应征的人少得可怜。或者是游戏的成分多过寻觅真爱,对于门前冷落车马稀的状况她并不介意。有一搭没一搭地联系,过滤到最后,她的QQ上只剩下一个“小飞侠”了。

之所以留下他,是因为有天她假装收错账、被扣了工资在QQ群里“哭哭啼啼”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在认真地倾听并安慰她,还很努力地讲笑话想要逗她开心。那些笨拙的老套的笑话,让她觉得他很善良,也很可爱。

既然是演戏,就要演全套,她让家里的小保姆去街边摊买了些廉价的衣服回来,每次和他见面,她都会摘掉钻戒项链,穿上便宜的T恤牛仔裤去赴约。

他是那种不帅,可是却让人看了心生温暖的男子,在某个住宅小区当保安,收入也就千把块钱。

他们的约会很朴素,都是挤公车去免费的公园里走走,散散步,看看鱼,喂喂鸽子,或者逛街,只看不买。到他发工资的日子,他会很豪迈地说:“我请你吃大餐!”所谓的大餐,最多也就是在大排档上要两个菜,或者是去肯德基两人分吃一个不超出三十块钱的套餐。

一开始,公车上混浊的空气让她反胃,散步让她两腿酸胀,鸽子起飞时扇起的灰尘让她大惊失色,大排档里的卫生条件也叫她不敢将菜送入口……但慢慢地习惯了之后,她开始爱上了这种烟熏火燎的市井生活。

在简陋的出租屋,在他那张小小的床上,当他笨拙的唇落在她的脸上,当他把她当易碎的琉璃一样捧在掌心呵护着的时候,她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那一刻,她知道,这次自己是真的动了心。

可是他呢?他是不是真心爱她?虽然他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虽然他不是因为钱而和她相恋,但,没准他只是寂寞?只是把她当成打发孤独的道具?

她决定给他最后一个考验。是谁说过的?肯为你花钱的男人未必真的爱你,但不肯为你花钱的男人肯定不爱你——所以,她就找他开口借钱,借了一万。对一个月收入只有1200元的小保安来说,一万块是个大数目,所以他说:“给我几天时间,我肯定筹来给你。”

然后他就不见了。去他工作的地方打听,别的保安说:“好些天没来上班了,可能换地方了吧?这里经常这样的,没有谁会正式辞职,都是做着做着就不来了。”

她去了他租住的地方,一直是铁将军把门。后来再去,看到门打开着,正自欣喜,冲上前看到的却是一地狼藉,房东模样的人一面将东西扫地出门一面骂骂咧咧:“臭小子!这个月的房租还没付就跑掉!让我捉到看我不废了你!”

她立在门口,心里想着:至于吗至于吗?就算不借你也不用就这么躲得远远的呀!待要哭,又觉得:看穿一份虚情假意,应该开心才对呀!所以她又笑起来,笑得有点凄厉。她就这样一路笑着下楼,开着奔驰走掉了。

生活回到了原有的轨迹。她去了澳大利亚留学,镀个金后回国,和城中政要的公子举行了一场浩大的钱权交易的婚礼。婚后的夫君经常夜不归宿,美其名曰:加班。她懒得追究。

无聊的时候,她就看电视,电视征婚如雨后春笋一样从不同地方冒出来。她看到一个男嘉宾在讲述自己以前的恋爱史:“等我从家里筹到钱回来,却再也找不到她。去她所说的超市,人家却说从来没有这个员工存在过……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声不响地消失……”

她努力地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电视屏幕上的那张脸,视线却一再被泪水淹没。曾经在纸醉金迷中她梦想着拥有一份童话般的爱情,可是,当真爱来临,却又被自己用猜忌和怀疑亲手扼杀在摇篮里……

99、爱情故事简单爱

被采访者名叫李大壮,在此之前,他只是这个城市建筑工地上一个最普通的农民工,但从今天开始,他是这个城市的骄傲。

我的同行们早已占据了病床前最好的位置,他们娴熟地提问,试图挖掘出他身上最闪光的亮点。

我没去凑热闹,远远地打量他,这是一个腼腆甚至带点文弱的大男孩。他显然很不配合采访,所有的提问,都被他用两个字打发了:“莫(没)啥。”逼急了,再加两个字:“真的莫啥!”

他的手上一直拨弄着一个MP3,已经很旧了。

我的同行们只能把手上的话筒转向旁边那几个民工,他们在镜头前紧张地搓着手,局促地笑:“俺们当时都坐在路边边吃盒饭边聊天,谁也没注意那啥,只听见很大的刹车声,一看吓一大跳哦,大壮已经被汽车压着了。”

“大壮那娃平时蔫蔫的,干活还不如俺麻利,今儿个窜出去好快。”

“那个女娃娃被吓得脸都跟一张白纸似的,咱大壮腿被压了都没吭一声。”

看到记者忙着采访同伴,李大壮偷偷把MP3上的一只耳机放在耳朵上,听着歌,他的表情明显放松了许多。

被救的女孩捧着鲜花进来,我的同行们一拥而上,激动地按着快门。女孩叫舒显显,是个时尚靓丽的城市白领。她噙着眼泪,得体地回答着记者们的提问。

我发现,大壮摘下了耳机,认真地听着女孩说的每一句话,目光也比刚才灵动了许多。

病房终于沉寂下来,我上前坐在病床旁:“你爱听歌吧?我也很喜欢。”他对我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平时最爱听什么歌呢?”

他看着我愣了愣,迟疑地把耳机递给我,一段流畅的音乐冲击着我的耳膜:“呵,周杰伦的《简单爱》,我也很喜欢啊。”

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来这个城市几年了?”

“两年。”

“你认识那个被救的女孩?”我突然问。

他迟疑了好久,摇摇头:“不认识。”

“听说她就在你们建筑工地边上的大楼上班?”

“是的。”

“你怎么知道?”

“每天我们坐在马路边吃盒饭的时候,正好她下班。”说到这儿,他看了我一眼,便慌乱地停了话头。

约见舒显显的时候,秋风已起,远处隐约飘来熟悉的旋律让我心生温暖,竟然正是那首《简单爱》:“说不上为什么,我变得很主动,若爱上一个人,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说:“你认识大壮吗?他就在你单位边上的建筑工地干活。”

“不认识。”显显摇摇头。

“显显,你知道吗,大壮在这城里有个喜欢的女孩?”

“真的啊?是不是他同乡?她在哪里打工?我们帮他去撮合一下如何?”显显一脸的兴奋。

“大壮说了,他永远不想让那个女孩知道他喜欢她。”

“为什么?!”显显夸张地睁大了眼睛,可爱得像个洋娃娃。

其实,这些话并不是大壮说的,是我胡说的。

100、爱情故事爱上细瓷男人

我要嫁给细瓷男人了,他们精致的生活态度让我觉得,这才是柴米夫妻应该过的生活。

A

在没遇到傅加明之前,我说尽了上海男人的坏话,说他们个个都是奶油小生。这年头,说谁是奶油小生,就等于是把谁封杀了。那时,我有一帮哥们,经常在北京毫无顾忌地吃饭喝酒,一点也不小资。总之,我觉得在北京过得舒服极了。

可老总却要派我去上海分公司,在恳求了半天之后还是无效,我依依不舍地与他们辞别。他们说,上海男人是从来不会理单的,你去了义气点,不就是花钱吗?

一想起北京的几个哥们,我就觉得心里有些愧疚,大家认识两三年了。可聚会时,我几乎就没理过单。一次,我刚想掏钱,他们就说话了:“干吗啊,是否觉得我没钱?”

无奈,老总一句话就硬生生地拆散了我们。临分别时他们说,我们等着你回来。我心想,我这一去最少也得三年时间,回来时说不定黄花裙子和一包卫生棉给我,然后说,我在这看东西,你去WC吧。

天啊,真是郁闷。

刚到公司,他便迫不及待地递上了发票:段青青,这是为你买裙子和卫生棉的钱。阿拉上海话说得特别纯正,我看了他一眼,给他一百块,一共93块7角,我说,不用找了,剩下的算我给你的小费。

这是我和傅加明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上海男人仅存的一点好印象彻底崩溃了,这种男人,世界上居然真有!

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我们居菜都凉了。

回想在北京的这段时间,我们天天去酒吧,一副醉生梦死的样子。喝醉了,就天南地北地胡侃,到最后什么也没落着,他们还是光棍,还是一无所有。我的一个要好女友说,要是在上海工作三年,怎么着也得有辆车了。

到了上海后,是分公司的傅加明来接我。我下了飞机感觉有点不舒服,他说,你等等。我站在那里发呆,心想,可能是我的裙子上已经开了桃花。

他在机场买了一件黑然还是搭档!

我郁闷地给北京的朋友们发短信,我告诉他们,我在上海遇到了当代“黄世仁”。

他们说,要不,你就给公司打报告要求回北京。

我敢回吗?我好不容易混到了副总这个位子,月薪九千,不管怎么说,我都要坚持到底。

B

傅加明很精细,我见过他掏钱包,一百面值的票子放一边,十块的放一边,这边是卡,那边是证,不像我,一抓一把,一点秩序也没有。说实在话,我讨厌有秩序的生活。

我们去沙巴克唱歌,服务生来结账时,我总是有点茫然。以前聚会都是别人理单,但现在不行了,于是我说,我来付钱。他冷静地看了我一眼:“段青青,你太冲动了吧,这对于我们的业务不利,你要学会冷静,我们AA制,两不相欠。”

仿佛被当头打了一闷棍!

好,我说,AA制。

到底是谁发明的AA制?这样的冷血,我看他精细的面孔,心生厌恶,头梳得光亮,阿玛尼的西服每天都熨得十分有型,甚至,身上还用了男性香水。他说用蓝色格子手帕环保,不像我,用随身携带的纸巾,当着别人的面就擦鼻涕。

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起去吃饭,他便专心致志地小口吃饭,从不胡言乱语,可我把电视声音调得很大,看着娱乐新闻,说章子怡的八卦绯闻。他抬头看我一眼,你又没有核实过,为什么要说人家不好?

这种男人直恨得我牙痒,不过,他每天都把办公室收拾得一尘不染,而且窗台上还种了兰花,倒像是与世隔绝的道士。

我们的争吵大多来自于工作,我的材料总是做得马虎,他检查之后总是说这里不行那里不行。声音虽小,却让我觉得非常烦,索性一甩手扔了材料,说:“要是觉得不行,你自己去做。”

第二天看到他改过的报告,不仅细还很全面。公司的大会上,我得到了老总的表扬,当然对他心存感激。我回头打量着他,他仍然不动声色地在给兰花浇着水,欣赏着电脑里放的古筝曲。

为了表示我的感谢,我请他吃饭。他带我去上海三十年代的老饭馆,还点了上海的本帮菜。喝了点清酒的他脸颊微微有点红,上海话说得更绵软了,手指伸出来又白又细。很快,我就喝多了,借着酒劲,我口无遮拦地说上海的种种不好,说他的种种不是,说他太干净、太卫生、太讲究,说他太认真、太妥贴、太没有激情……总之,他太不符合我的标准了。

他反问我:“段青青,你对我这么挑剔干什么?你不会是在为自己挑老公吧?”

我一惊,是啊,我妈曾说过,如果你说这个人这里不好那里不好,那么,你就是想把他占为已有了。

是吗?我想了想,看了看他,我会选择他?不可能啊,我不可能会去喜欢上海男人的。

C

一次,我去南京路逛街,回来的时候淋了点雨,很快我就开始感冒了,还有点发烧。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是傅加明,他提了水果和蔬菜,当然,还有医院开的药。

他说我的屋子太乱了,然后就开始动手给我收拾房间。可我的房间实在是太乱了,到处都是光盘和书,他说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这样乱?

人病了,就容易脆弱,我哽咽着说,我想吃我妈的手擀面。

他二话没说,就进了厨房。一个小时之后,一碗热乎乎的手擀面端了出来,不仅有牛肉还有鸡蛋,黄瓜和西红柿。

“这是你做的?”我吃惊地说,他头也不抬,边收拾厨房边说:“上海男人,什么都会做的。”

病了三天,却享受了三天好日子。有了傅加明,我顿时觉得房间里到处充满了明媚的阳光,我终于读懂了张爱玲的那句话: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是愿意把头低到尘埃中去的。

自此以后,我和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温柔了许多;我不再觉得他穿得太过整齐手指甲太过干净,而是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是会生活会过日子的那种。

这次我还钱给他时,他没有接。他说,算了,以后我病了,你也要这样照顾我。可他却说,我是看你一个北方人跑到上海来不容易,又天天嚷着吃不惯上海菜。其实,我哪里会做手擀面,我是现学的,多亏我聪明。

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他问我,你的脸怎么红了?

是防冷涂的蜡,一着急,我把台词都说错了。

D

从此之后,我和上海细瓷男人傅加明混在了一起。

早晨起来我们一起跑步,他说,早上呼吸了新鲜空气,一天都会有好心情。每次,看到路上的垃圾,他都会顺手捡起,然后丢到垃圾箱里。

他说上班要穿得得体大方,不能随便穿,省得让人笑话咱不是白领。下班最好买了菜回家做饭,不仅干净卫生还省钱有情调。换上家常衣服,最好是麻的,两个人扮演柴米夫妻的角色,不嫌烦。汤可以煲五个小时,然后一人抱一本书看。

我不再去酒吧买醉,变得越来越像个淑女了;我不再和男人拼酒,不再抢着要结账,也开始提倡AA制了。

在穿衣服上我也变得讲究了,上班一套,下班一套,我渐渐学会了夫唱妇随。虽然谁也没有说过要如何如何去做,可是,我已决定,我要嫁给这个上海细瓷男人,然后和他过细水长流的好日子了。

当然,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北京那些朋友们时,他们仍然在北京鬼混,没有半点结婚的意思。大家都嘲笑我居然要嫁给这样的男人,我对他们说,北京男人好像毛坯房,欠装修,而上海男人是装修好了的房子,简单实用大方。所以,我要嫁给上海男人了,他们精致的生活态度让我觉得这才是柴米夫妻的生活。

我的做法让他们感觉不可思议,他们说过不了多久我一定会后悔的。

不过,我感觉自己找到了生活的真正方向。嫁给傅加明后,我们住着装修优雅的套房,经常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然后一起买菜做饭。

生活原来可以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我开始喜欢这种生活,喜欢这种细瓷男人。他给了我细瓷一样的爱情,他懂得生活,知道雨露有多美丽落霞有多辉煌,他有品位,工作也很执著,是外柔而内刚,这样的男人,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一年之后我们就有了宝宝,可我的那帮北京朋友们还在鬼混。他们说,想不到,一个女人被爱情蒙蔽之后会变得这么傻,还这么快就给一个男人生了孩子!

我在电话中笑着说,谁和生活作对那才傻呢,学着做细瓷男人吧,这样的男人,才会有女人哭着喊着要嫁给你!

手机扫码阅读100个经典爱情故事合集
分享微信好友、朋友圈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