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阅读

故事大全 2023-07-08 18:39:06

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阅读

1、民间故事骗来的爱情

丁大成都三十好几了,还是光棍一个。不是他找不到对象,而是他觉得自己还不够成熟,坚持要多当几年娃娃头。他的这种思想吓坏了父母,二老的嘴皮都说破了,还是被丁大成一口回绝。最后,老头子动怒了,丁大成和老头子吵了起来。老头子动真火了,拉开大门吼,没有这号儿子。

走就走,谁怕谁。母亲见情况不妙,忙拉丁大成出门:“儿啊,你先出去避一避吧,等你爸的气消了再回来吧。”照目前的情况看,也只有这样了。可出去后住哪儿?还是母亲想得周到:“楼下的婶子在外面有一套出租房,你先过去住几天吧。”

到出租房后,丁大成把自己放在单人床上,现在再也没有人在耳边唠唠叨叨了,舒坦了。

第二天一早,丁大成来到菜市场,顿时手足无措了,平日他只吃不做,而现在却什么都要靠自己。

丁大成四处晃悠了一阵,忽然眼睛一亮,有招了。他四处搜寻一圈,见一个美女正跟买菜的大娘讨价还价,忙凑了过去,想看看美女能把洋芋讲到多少钱一斤,等她一走,自己就可以搭趟顺风车,按美女的价格买菜。

这个美女不简单,不到几分钟,硬是把买菜的大娘砍哭了:“大妹子,你太会砍价了,照你这样砍下去,谁还敢做这行生意。”

丁大成觉得这个美女做得有点过,打算去别处找便宜,美女却一把拉住了他:“嘿,哥们儿,别走!要价钱便宜就要多买,买多了我一个人又吃不完,你也观战了半天,咱俩一起买一袋分了吧。”美女发话了,岂能拒绝?

洋芋过秤,付了钱。丁大成说:“一人一半,你来分吧。”美女的算术相当不错,三下两下就分好了,还精确到分。在给钱的时候,丁大成没有零钱,就多给她一毛钱,说不用找了。哪知美女不领情:“我向来不占人便宜,那些小钱就不用给了,你帮我把洋芋送到家,就当酬劳了。”说完,径自往前走去。世界上惟小人和女子难缠,丁大成懂这个道理,扛起洋葱就跟着美女走。

一路上,美女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她告诉丁大成,她叫小小,在一家公司做会计。正走着,丁大成忽然惊叫起来:“你也住‘靖江小区’?”小小笑了笑:“是啊,巧吧!”

回到家,丁大成已经累得腿发抖了。不过看着手中的QQ号码,他还是觉得值。从此,两人就在网上不痛不痒地聊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闲话。

转机来了。这晚,丁大成洗完澡正准备开电脑。一阵震天响的踢门声吓了他一跳,打开门一看,是小小。丁大成一愣,虽说平时两人在网上嘻哈打笑,但现实中他们却很少来往。

小小主动发话了:“下面的房子到期了,我要搬上来和你一起住。”两人一起住?这也太开放了吧?丁大成惊呆了。小小狠狠地瞥他一眼:“不要胡思乱想,我现在手头紧,你一个人住一套房子也太浪费了,为了遏止你这种浪费资源的恶行,我就委屈一下,搬上来住这个小房间。”

丁大成说:“你就不怕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出问题?”小小笑了:“看你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扛袋洋芋都累得脚打颤,还算想做色狼,资本也不够啊。”不待丁大成反驳,她就指指那个小房间说:“把门打开,快去楼下帮我搬行李。”丁大成真有点生气,在家里他可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人。但看着小小那张惹人怜爱的笑脸,他的心抽动了一下,下楼去了。

待小小把一切收拾好后,丁大成就给她出难题:“这房子一个月一千元,你住的房间稍小,就拿三百五十元吧。”小小边整理床铺边说:“不管多少先欠着,我要休息了,请便吧。”这和土匪有什么区别?但堂堂大男人又能把她怎么样呢,丁大成无可奈何地退了出去

此后就无宁日了,每天天一亮丁大成就被小小吼起来拖地、买菜,下班后还要跑快点,回来给她做帮手,不过丁大成很乐意天天被一个美女使唤。

别说,两个人这样渐渐有了默契。后来丁大成就不要小小提醒了,下班后也不再吆三喝四地喊一帮子人去玩,而是匆忙地赶回家给她当下手。

眨眼半年过去了,这天丁大成正在帮小小掐菜,电话响了起来。是母亲:“儿子,你爹快不行了,快回来看看他吧,最好找一个临时女朋友,骗他高兴一下嘛!”

挂了电话,丁大成着急了,到哪去找个临时女朋友?“出了什么事情?看你那么急。”小小抬头问。

丁大成突然有了主意。一把拉住她:“给我做一回临时女朋友吧,怎么样?”小小眼睛一亮说:“可以啊,但有条件哦。”见他没吭声,她又说:“房租你一个人出,不答应就拉倒。”丁大成还能说什么呢,人家是捏准了他的七寸。

回到家,老爸躺在床上直哼哼,看到丁大成和小小时,眼睛都亮了起来。丁大成怕被老爸看穿,就想和小小亲密一点,可又怕她不同意。没想到小小还真懂人心,居然主动挽住他的胳膊,一副热恋中的模样。而且还左一个伯父又一个伯父,喊得父亲病好了一大半。

回来的那天晚上,丁大成买了好酒好菜感谢小小。在酒精的刺激下,他大着胆子摸了一把小小的手,不料立即挨了狠狠一脚。丁大成当时不敢吱声了,悄悄地溜回房间睡大觉。

从此,丁大成情绪低落,见了小小也是能避就避。后来,他实在受不了那份无言的折磨,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

走的头天晚上,小小做了一大桌菜,两人喝了不少酒。回到房间,丁大成倒头就睡,他已经订了明天凌晨的火车票,今晚要早点休息。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听见隔壁有响动。开始丁大成怀疑是自己的幻觉,但侧耳听了一阵,终于确证:响声来自小小的房间。

他胡乱抓住一根棍子,衣服也没穿,就冲了过去。小小的房门被反锁了,丁大成也顾不了那么多,抬腿就是一脚踢开门。隐约看见黑暗中有一个人正压在小小身上。他想也没想就一棍子朝黑影敲去了。

那人“哎哟”一声惨叫,忍着剧痛站起来,看清丁大成比他矮一个头,就回了他一拳。丁大成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但也顾不得那么多,拼着命和那人扭打起来。毕竟做贼心虚,那人猛地甩开他,夺门而逃。

这时小小也清醒过来,摸索着开了灯,一见丁大成的样子,顿时大叫起来:“你脸上怎么啦!”丁大成一摸,鼻血流了下来,原来刚才那流氓一拳恰好打在他鼻子上。小小忙找出棉球帮他止血,然后送他回房休息。

丁大成正在休息,小小提着个行李包过来了:“还不走啊,火车快开了。”丁大成呆了:“怎么?你也要走啊?”小小可怜巴巴地说:“我不走,难道等色狼再来啊。”丁大成一激动,过去攥住她的小手:“既然你也要走,我们一起走吧。”这一次,小小没有踢他,而是乖顺地伏进了他的怀抱。

时间不早了,丁大成忙去掏车票,不由惊叫起来:车票不见了。小小仰起小脸说:“我没有藏。”看着那张惹人怜爱的脸,丁大成忍不住吻住了她的小嘴……

一年后,在两人的婚礼上。几杯酒下肚后,老爸的笑声如洪钟一般:“儿子啊,小小是个不错的姑娘,在我的学生中,我最喜欢她了。”

学生?母亲揭开了真相,原来,小小是老爸的学生,很早就喜欢丁大成,可他总觉得自己还没玩够,不想结婚。老爸就故意把他赶出家门,再让母亲帮他租房,这样就制造两人见面的机会。母亲说:“孩子,不要怪你爸,他装病也是为了你啊。”

原来,一切都是一个圈套,丁大成心中却怎么也恨不起来,脸上反而洋溢出笑容。旁边的铁哥们大傻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你小子够狠,上次叫我去装流氓,结果被你暴打一顿。”小小狠瞪了丁大成一眼,叫了起来:“哎呀,原来流氓事件是你一手策划的。”丁大成忙讨饶:“好老婆,我也是想促进我们的感情嘛!”

小小脸上尽是幸福的笑容,不依不饶地捶打着丁大成,手中捏着一张陈旧的火车票……

2、爱情故事希望你好

未曾说过,放弃是一生一世的抉择,当所有的情感全身心的投入过后,所得到的,并非是你所想要的。

不必难过,此刻肯定有人在做着你做梦都想做的事情。没有必要深究什么,人生就是这样潜移默化。形影之中似乎是有一双手在操纵着你的方向,有时总是感觉自己站在十字路口中,向左走,是迷茫;向右走,是抹不去的沧桑。犹豫中,脑海中的每一根弦都绷得十足的紧,一不小心就要断了似的。爱过一些人,许久不联系也会慢慢的淡忘,只是在某个熟悉的角落突然会想起早已陌生的人。人,是最感性的动物。我们看不惯悲欢离合,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又没有理由去推脱。以至于到了最后,擦肩而过转而回眸定睛,望着远去的背影心中久久不能忘怀。

人,亦是世间最虚伪的动物。学会了太多的掩饰,总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人们面前,久而久之,总归是要厌倦。而人们却是习惯了你的虚伪,在自己的心里给你留下了一个甚好的形象。当你厌倦了,褪去了虚伪的着装,不再是当初的圆滑,不再去在乎他人的目光。当朋友发现你变了,变得再也不如曾经那样美好时,那么你就是成功了,你战胜了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

时常会想念,想念曾经的点滴往事,久处的深情早已把言语湮没。一时间就像是充满好奇的小孩子正追着妈妈在问那么多的为什么。想念那些朋友,想念那时候的梦想,想念那时怀揣梦想的自己。时光许久,慢慢流走,总告诉朋友在成长的同时请不要忘了带着自己的梦想。只可惜,却真的是忘却了自己的梦想。也许是长大了,知道那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个只能在心里死亡的种子,它永远不可能开花结果。其实还是要感谢,感谢一次次的抉择。不然现在的自己,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喜欢我的人挺多,不喜欢我的人也挺多,何必为了这些而去改变已熟悉了的一切。

阳光从窗子里射过来,暖暖的。再也不是以前的样子了,再也回不去的曾经。

原谅自己做过那么多的决定,这个决定却是迟迟不敢妄想。多少次在梦中去了那个不敢涉足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大部分的朋友都想着去繁华的大都市,而我却喜欢辽阔的大草原,大概是从小就是这样吧,一个外向的孩子,却是喜欢安静的环境,自己想着都是那么的矛盾。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是错过了最美好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真的想着等放了假去一趟,去感悟一下大地的辽阔,感悟下小草的青葱,去喝杯暖暖的奶茶,这是多年前就幻想的情节,未曾实现过。当花儿忘记了自己的芬香,人也忘记了曾有过的少年。你只能笑笑,笑着说再见。就感觉人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此刻或许就有人正过着你所想要的生活,没有必要感叹,至少现在的时间我还可以躺在床上听着歌儿去书写自己的故事,这样不也是很快乐吗。过往太过于纠结,是抹不去的硬伤。谁人没有往事,那美好的记忆总是在你脑海中翻来覆去,可你一定要清楚那只是记忆。就如同我忘不了那个女孩,总是时刻的关注着,可那又能怎样,还不如早些放下,话又说过来,说放就能放下的那不叫记忆。

实话说,我认真的暗恋过一个女孩子。对,就是暗恋。三年的时间发生了太多,从前后位到上下楼层的班级再到高考完分道扬镳,太多的往事不堪回首,竟也是无语凝噎。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我爱她哪一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她。但就是爱,有人说爱情会出奇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奇迹,我能记住她说的每一句话,能够倒背出她曾经用过的手机号码,我想,等时机成熟了我定会努力追求她。怪是想的太过于唯美吧,当时间久了,就应该懂得。我放弃,不是因为我输了,而是因为我懂了。有些事,不说是个结,说了是个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会不会成为我们永不见面的借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后,如果我和你,就这样再也不联系,可突然有一天,就这么站在喧嚣的人群里,相互注视着对方,说出第一句话大概需要多大的勇气,毕竟你是我这么多年无法说出的秘密。其实我是多么后悔在最懵懂的年纪没有说出我爱你。也是更后悔在那最懵懂的年龄认识了你。我承认,朋友说我没有勇气,却殊不知我不是没有勇气,而是害怕失去。多少次喝的酩酊大醉,想起的总是她,颤抖着输入那串再熟悉不过的号码却是不敢拨打,没有为什么,每一个有过深爱往事的人都会理解。

有时感觉自己很孤单,但静下心来想想却也不完全如此,至少在失眠的夜还有那么一帮朋友陪着我聊天。实话说,这个社会太过于利益化,每个人都追求着自己渴望的生活,幸福的忙碌着。更是理解了年少时所不能理解的“不联系并不是忘记”。是岁月催人奋进,所以你不得不暂且放下那段不属于这段年龄的故事。对于成长,没有必要太过于纠结,要记得,阳光总是会升起来的,我们只是需要等待而已。等待着花开,等待着春雨冲刷走过的脚步,那些记忆就犹如一段段伤痕,那些后悔莫及的事情犹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无力去遮挡,也不想去遮挡,毕竟是自己走过的曾经。有时真的想那么大醉一场,却又找不到让自己大醉的理由,看淡了也就不是那么纠结往事了。毕竟人是在成长的,总会有些失去总会有些彷徨。失意的时候就会想起往事,那么的不堪回首。

当所有的梦已破碎,在多的伤心也变得无所谓。终有一天定会抛下所有的一切,去解开心中的那个结,人生中有那么多的不尽人意,用尽毕生的彷徨,撒尽不该留在你身上的汗水,不是所有的磨难都叫做磨难,或许是一个劫。纵然会使你万劫不复,却又来不及考虑,因为结局的诱惑太大太大,就犹如那些本知道孙猴子的厉害却为了长生不老而去打唐三藏的主意,不就是为了长生不老,索性却是丢了自己的性命。但对于他们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尝试,万一成功了呢,赌注太大,有谁能够这般抵住诱惑。

走在浩大的学校里,不经意间会看到熟悉的身影,不过只是相似而已。但也会久久的看着不舍得离开,对啊,就在不远的一年前我还是站在四楼的走廊里看着你慢慢的向我接近,虽是简单的打个招呼却也是高兴的不行,谁也说不清是为了什么,摸不清的思绪,我总是告诉自己是我没把握好时间。现在也终于明白,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或许将来的我一定会感谢丢下所有顾虑的自己,因为我不会再感到有过一段后悔的往事,虽死犹荣。希望你好。

3、爱情故事我把快乐还给你


齐楠第一次和陆祥林见面时,是在非典期间,那时的人们都处在紧张时刻,人们都用特惊恐的眼神看着这两个正在拥抱的不知死活的人。

当齐楠蹦蹦跳跳的出现在陆祥林眼前时,陆祥林此时脑子有些失控,呆呆的望着齐楠,五秒钟后一把把齐楠抱在怀里:“小丫头,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小,别人看到会以为我拐骗少女”说完松开齐楠又看了看,低头用嘴封住了齐楠的唇,齐楠回应着,此时世界里只剩下他们。

齐楠是在网上和陆祥林认识的,陆祥林是武汉人,齐楠大学的时候就是在武汉

齐楠把相片传给陆祥林看,陆祥林说:“我看你特面熟,你知道吗,那个学校离我家很近,站在阳台上就能看见,我经常看到那些进进出出的学生,我肯定也看到过你”

“哈哈,那你不成了千里眼了”齐楠咯咯的笑

在没遇到齐楠之前,陆祥林的老婆正在和他闹离婚,陆祥林的老婆是百里挑一的老婆,是个料理家务的好手,唯一遗憾的就是不能生育,结婚几年了,两人就这么平平淡淡的,可他老婆始终觉得对不去陆祥林,提出离婚,开始时陆祥林不同意。

齐楠和陆祥林聊了三年,这期间两人从未见过面,但已经产生了感情,同时陆祥林跟他老婆正式离婚了,他老婆搬回了娘家。

一个周五的下午,齐楠正在上班,突然接到陆祥林的电话

“齐楠我来看你了”陆祥林在火车站给齐楠打电话

“啊,是吗,那你等着我,我马上过去”齐楠打车飞奔到火车站

这样就出现了文中开头那一幕

齐楠把陆祥林带回家,这是齐楠长这么大第一次带男孩回家,陆祥林很紧张,站在房间里,用蹩脚的普通话对齐楠的父母说:“伯父伯母把齐楠嫁给我吧,我会疼她,爱她,照顾她”

齐楠的妈妈看了一眼齐楠:“你能到北京工作、安家吗”

陆祥林摇头:“我在武汉有很好很固定的工作,足够养活齐楠”

“那我也不能把我女儿一个人扔到那么远的地方,人生地不熟,我不放心,再说她的工作也很好,也很稳定,何况你也离过婚,我不相信离了婚男人的话,我不能把我的女儿往火坑里推”

陆祥林还想说什么,被齐楠的父母轰了出去

两人此时已经铁了心在一起,齐楠怎么做父母的工作,她父母始终就是不同意,她妈妈说:“有他没我,你是要你这个妈还是要一个离过婚的男人,你找不到男人了吗,非要找一个离婚的男人,还是个外地人,你让他回去吧,楠楠你还小,不能这么简单的相信一个男人的话,你有工作干嘛要让人养,听话,我不会骗你”

齐楠失落的到宾馆去找陆祥林,把她妈妈的话说了一遍,越说越委屈,两人抱着头一起哭

齐楠是个孝顺女儿,不能违背父母的话,也不敢违背父母的话,父母身体不好,她不能一走了之。

齐楠站起身,把窗帘全都拉上,把门锁好,她红着脸站在陆祥林面前,一件一件把衣服脱掉

“楠楠,不要这样”陆祥林一把揽过齐楠,抱着她哭

齐楠轻轻的推开陆祥林,笨拙的勾住陆祥林的脖子。。。。。

过后,齐楠望着床单上那一团红色的小花,她哭了,陆祥林抱着哭得很无助的齐楠,两人久久说不出话来

第二天早上,陆祥林醒来时,齐楠已经离开了,电视柜上有一张便条

林:

这三年来我早已把感情全部投入,自打第一次和你聊天,我就爱上了你,你给我的情义我知道,可我不能对不起我爸妈,他们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他们,我努力过,你回去吧,我把快乐还给你,但把回忆留下了。

4、爱情故事藤缠树

吴远到城里来,在绿化队里打工。这天,孙队长带着他们几个人到苗圃里去拉几株紫藤。孙队长嘱咐大家说,小心点儿,那东西可金贵,枝条又多,不要折断了。

赶到苗圃里,吴远一看到那几株紫藤,就笑起来:“这都是紫藤孙子,还金贵呢,队长你真会忽悠人。”孙队长说:“怎么就紫藤孙子了?这已经是难得的大藤了。就这几株,花了一百多万呢。一百多万,你说金贵不金贵?”

吴远指着紫藤说:“这一棵藤,还没我们家藤上的一条枝大。”孙队长撇撇嘴说:“你就吹牛吧。你家要真有那么大的紫藤,那就是国宝了,你家就成土豪了,还用到我这里来打工?”吴远最怕人家说他吹牛,当即给他哥哥吴遥打电话,让他给紫藤照张相,发到他手机上。

吴遥不知道他是啥意思,但还是按他说的,拍了几张紫藤的照片,发到他手机上。吴远打开照片,让孙队长看。孙队长凑过来一看,见那棵紫藤高高大大的,下面的主茎竟有大腿粗,也长得异常繁茂,像一座小山啊,枝条上挂满了紫藤花,美不胜收。虽说这棵紫藤疏于修剪,不成型,但它本身就是一个天然之型啊。这苗圃里的紫藤跟它比起来,真是相形见绌,说是它的孙子,毫不为过。孙队长惊呼道:“天,还真有这么大的紫藤啊!这藤得有一百年了吧?”

吴远一撇嘴说:“什么一百年啊。我们家的家谱记着呢,已经三百年了!”

孙队长点点头说:“三百年,有了,有了。这可是个活宝贝,咱得当国宝一样供着!你先等等,我跟头儿说说,看能不能把你家的紫藤买过来。要是能买过来,那就是咱们的镇园之宝。”吴远就说:“那得看你们出多少钱了。我们家的宝贝,也不是轻易就出手的。”孙队长也忙着点头称是。

孙队长还真把这事儿当成了头等大事儿。一回到队里,他就跑去找领导。过不片刻,他就喜滋滋地过来了,把吴远拉到一边,对他说,领导也很想买下这棵紫藤,当作镇园之宝,就想问问他要多少钱。吴远刚才也略略盘算了一下,给一百五十万就不少了,但他得要出点儿晃去,那就是二百万。可他心眼儿贼多,怕要到圈儿里头,就反问孙队长,能给他多少。孙队长也是老滑头,诡秘地笑笑说,没有这么做买卖的。吴远就说,怎么着也得二百万吧。孙队长笑着说:“老大也给的这个价儿。你要是觉得合适,咱们就签个合同。”

吴远心说坏了,还真要少了。但他脑子灵光,反应异常机敏。他就对孙队长说,这棵紫藤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是传给全家人的,他一个人做不了主,得回家跟大家商量一下。孙队长就让他赶紧回家去商量,这边儿等着他的信儿。现在正是初夏,那是移栽紫藤的最佳时间,要是能达成协议,立即就办,不要错过了。吴远就交了手上的活儿,赶回老家去。

吴家传到吴远这一代,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吴远,一个就是吴遥。吴遥是老大,人很憨厚老实,有一手种庄稼的好本事,留在家里侍弄几亩土地。他们的父母死得早,吴遥靠着自己的本事,把吴远供到了高中毕业。他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还住在父母留下的老宅子里。那棵紫藤,就在大门外。吴远要卖这棵紫藤,自然要找吴遥商量。

吴遥一听说他想卖紫藤,就大摇其头:“这是咱老祖宗留下来的,要一直传下去的,子子孙孙,都要好好对它。咱爹临死前也一再叮嘱,无论如何,都要把它传下去。爹还说了,这棵紫藤,是咱家的财富,是咱家兴旺的保证,一定要给子孙传下去,不能在咱手上败了。我给爹下了保证的。咱得听爹的话啊。再说了,这是咱老祖宗留下来的,子子孙孙都有份儿,咱俩也没权利卖掉它。”

吴远早就猜到他会这么想,路上也想好了对策,就对他说:“哥,你想想啊,咱俩都没别的本事,你种那几亩地,也就够你吃喝的,别想攒下钱。我在外面打工,也跟你一样。照咱俩这样,要是不得笔外财,就别想有钱,那怎么盖新房娶媳妇啊?咱俩都打了光棍,没有后代了,一死一蹬腿,这紫藤就成了没主儿的物件,你还不知道归谁呢,人家还会给你往下传?还不如卖给绿化队呢,人家一定会好好养着,保你能传下去。这样呢,咱也拿点儿钱,盖两处新房子,谈恋爱,娶媳妇。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吴遥一摆手说:“我说不过你。可这紫藤,不卖。”

吴遥的倔脾气上来了。吴远可知道,大哥认准的事儿,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不过,这也是他早就想到了的。他还准备了杀手锏。他就对吴遥说,分家吧。吴遥愣了一愣,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那就分吧。我是兄,你是弟,怎么分,听你的,你想要啥,自己拿吧。吴远问他:“哥,你说话算数儿?咱家的东西随我挑?”吴遥说:“当然算数儿。随你挑。”吴远笑嘻嘻地说,他别的啥都不要,就要这棵紫藤。吴遥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被他绕进去了。但说出的话,泼出的水,那是不能收回来的。他就反问吴远:“你说话也算数吗?只要这棵紫藤?”吴远说:“当然算数儿。除了这棵紫藤,我别的啥都不要。”

吴遥的倔脾气上来了,拉着吴远就奔了三爷爷家。三爷爷是他们这个家族中辈分最大最有威望的人,大家有了大事小情都找他。三爷爷听说他们两个人要分家,而且都已经分好了,就让他们写下来,他给做个见证,以后谁都不要反悔。两个人就写了一张分家单,各自签了字,三爷爷也作为见证人签上了字。一人一份,各自收好。

吴远赶回城里,找到孙队长,说这棵紫藤归他了,他有权卖掉。孙队长就跟他签了购买合同,价格是二百万。孙队长带着几名专家,赶到吴远家,围着紫藤看了看,一面感叹见到了这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活宝贝,一面研究着移植方法。毕竟,这棵紫藤太大,要想挖下来运走,还要不伤枝条藤蔓,再保证成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几个人正在这里商量着,吴遥看到了,凑过来说:“你们运不走这棵藤。”孙队长一愣:“为什么运不走?”吴遥说:“我说运不走,那就是运不走。我家的紫藤,不会让你们运走的。”吴远见哥哥来捣乱,忙着凑过来赔上笑脸:“哥,咱俩都分清楚啦,这棵紫藤归我了。我卖不卖,还是我说了算,你就不用管了吧?”吴遥问他:“咱俩怎么分的家啊?”吴远一愣:“哥,这么快你就给忘啦?这棵紫藤归我,剩下的全都归你啊。”

5、爱情故事南瓜头与姜糖人:爱情“头缘”跨国恋

真“头缘” 爱情来了

向欣荣,笔名木木荣,昵称小MU。生于1985年,山西太原人。小MU确实够木(傻气)的,妈妈常说她睡着的时候都在傻笑。长大后她才知道,其实她不笑的时候,也是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因为她有一颗大大的脑袋,有一张宽宽的脸,而身高却只有1米56。南瓜头的绰号,可谓实至名归。

长着一颗南瓜头的小MU,唯一的优势也就体现在拍合影照时,可以霸占足够辽阔的版图。而烦恼就太多了,最绝望的是敷面膜,因为脸太大,面膜没法覆盖整张脸。这种遭遇严重挫伤了她的自信心,待她长成妙龄少女后,她不敢向心仪的男生表白,只能花痴般地用她硕大的脑袋单相思。

2004年7月,当小MU的脑海里湮灭了三段无疾而终的单恋后,她高中毕业了。在爸妈的建议下,她选择了到英国的温彻斯特大学留学,攻读文化产业管理系。后来事实证明,这真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在距离中国最遥远的大洋彼岸,她,南瓜头,一头撞上了一段价廉物美的超值爱情。

2006年1月的一个周末,小MU学校附近一所艺术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夏美,约小MU去她的学校玩。夏美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几个学长,他们正在校园里画画,这让没有艺术细胞的小MU崇拜得五体投地。这时,一个瘦瘦高高的英国本土男生冲她一笑,说:“我以前见过你,你的脑袋和头上的两个鹿角给我很深印象……”经对方提醒,小MU记起来了,那是一年前的秋天,她参加大学的文化展,作为小组新成员的她,却在搬道具的途中迷路了,在火车站附近的公园里狼狈地来回奔走,而这个英国男生那会儿正在公园作画。小MU花痴般的幻想又一次泛滥起来了:真“头缘”呀,都一年了,还对我过目不忘。仅仅是因为我头大吗?

小MU下意识地记住了这个男生的面貌特征:1米80的个子,头发、眉毛、胡须全是金黄色,像极了英国最有名的糖果——姜糖人。姜糖人名叫Jim,比小MU大一岁,来自英国南方的一个海滨小镇,还有半年就要大学毕业了。就像是冥冥中注定的一样,小MU以后每次去找夏美,她都能见到Jim。她越来越喜欢看他那双海水般湛蓝而清澈的眼睛,也越来越喜欢感受这双眼睛所释放出来的温情……

小MU开始变得重色轻友。再去夏美的大学时,会有意无意地绕过夏美,打着学英语的幌子去单独找Jim。有一次,她在看Jim画画时,Jim突然随手画了一张速描,画的是他第一次看见小MU迷路时的样子,他把画送给小MU说:“Mu,我觉得你好可爱。”那一刻,小MU感觉到他的湛蓝色眼波无边无际,她整个儿跌了进去,靠不了岸。她告诉自己:听见了吧,你是可爱的,尽管你头大脸大,尽管你只有1米56,但你在一个高大的英国帅哥眼里,你是可爱的!一句“可爱”,将她的自信鼓得满满的。

不久,Jim的生日到了。小MU决定送他一件礼物,可是她一个靠课余时间打工供自己读书的留学生,实在没有钱买一件拿得出手的礼物。她很小的时候,就觉得会亲手制作蛋糕的白雪公主是最可爱的,Jim不是说她可爱吗,她要沿着这条路线坚定地走下去。她的一位被大伙称赞为“料理达人”的英国学姐小朋,教给了她一套制作最简单的英式蛋糕——蓝莓麦芬的流程。

Jim生日那天,当她把精心制作的蓝莓麦芬送给Jim时,他感动得当众惊呼起来:“我要恋爱了!可爱的小MU,做我的女朋友吧。”

南瓜头和姜糖人的爱情故事,就这么拉开了序幕。

异地恋 洋女婿

恋爱总是浪漫的,何况还是跨国恋。但浪漫不是浪费,小MU和Jim都是穷学生,每天下课后和周末,他们都得打工挣学费、生活费。唯一见面的时间就是中午的一两个小时,他们会约在离彼此的大学最近的公园里吃便当。他们也不去需要花钱的地方,送彼此的礼物也都是他们自己动手做的,Jim送给她一幅幅画,她则送给Jim一份份亲自制作的小料理。可小MU却认定了这就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笔下的、值得他用一生守候的“小确幸”——小小的明确的幸福。

然而,他们的“小确幸”很快就迎来了大考验。相爱半年后,Jim就大学毕业了。小MU心里很忐忑,在中国,大学生爱情似乎很难躲过“毕业就分手”的劫数。她和Jim也会这样吗?事态似乎正朝着小MU担心的方向发展,Jim顺利地找到了一份如意的工作,在国际动画大导演斯蒂朗芬的工作室做动画师,但工作地点却在距离温彻斯特417英里的爱丁堡。

Jim上班后,小MU度日如年,但她强迫自己不主动跟Jim联系,她要看看这距离是否会成为他们爱情的杀手。尽管如此,她却努力向小朋学习各式各样的料理,贱贱地期望着与Jim共同分享。漫长的一个礼拜过去,Jim也不跟她联系,她有些伤心了。不想,到了周五晚上深夜12点,Jim突然从天而降。原来Jim一下班就奔赴机场,乘飞机赶到温彻斯特,下了飞机再转乘的士到她的公寓,目的就是为了和她共度周末。

看着风尘仆仆的Jim,小MU感动得流下了眼泪。Jim却平静地说:“这就感动了,以后我们每周都得这样过,我周五下班后赶过来,到了周一早上再飞回爱丁堡上班。”小MU惊呼:“这也太浪费了吧?再说你也太累了。”Jim微微一笑:“有意义的花费,就不是浪费,我得对我们的爱情负责。我累吗?能够吃上你做的料理,就是对我身体最好的补偿。”

于是这个周末,小MU努力将刚学会的料理做出来,节瓜鸡蛋饼、百变饭团子……尽管做得很不地道,但Jim总能一边吃一边露出很夸张的喜爱状来。到了周一,Jim早上5点钟就得起床奔赴机场,在飞机上吃早餐,飞抵爱丁堡后,再直接赶到公司去上班。而小MU送他去机场后,还能没心没肺地回去再睡个回笼觉。“异地恋”就这样开始了。周周如此。

2007年初,小MU终于有勇气把恋情告诉爸妈。妈妈得知女儿找了一个外国佬,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恐慌:“听说外国男人都没有家庭责任感,亲情淡漠,还花心,女儿,你糊涂呀!”小MU极力争辩:“妈,也不是每个外国男人都这样吧,你不能一竿子扫倒一船人,Jim就是个例外……”关键时刻,小MU的爸爸表现出一家之主的淡定:“女儿说得对。但不能光凭你说,你得把那小子带来我们审核一下。”小MU把妈妈的担心和爸爸的命令原话转达给了Jim。Jim感到压力很大,她赶紧给Jim打气:“中国有句俗话,丑女婿总得见丈母娘,还是早点去见我爸妈吧。”

6、爱情故事两对情侣为爱接力,“恋爱神器”改变中国人

发明“蜜蜜”的是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4名大三学生谭均升、殷源、吉培轩、杨磊。原来,殷源为了方便和女友谈恋爱,设计了“蜜蜜”的雏形;谭均升的女友远在长沙,为了摆脱异地恋之苦,他将“蜜蜜”升级为异地恋神器。就这样,两对情侣在各自的恋爱实践中“汲取营养”,接力制造了这款异地恋神器,目前,“蜜蜜”已经在美国上线,有网友预言,“蜜蜜”将改变全世界男女的恋爱方式和习惯。

走不出异地恋“魔咒”,

那是相爱却不能相伴的烦恼

“今天下午没课,姐妹们都和男朋友出去玩了,留我一个人在宿舍,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泪奔中。”看着女友晓菲发的微博,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大三男生谭均升愧疚不已,可却无能为力,因为他和女友是一对异地恋人。

当初两人是高中同班同学,学习成绩都很好,讨论问题时,常是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争得面红耳赤,可等难题解决之后,他们又能一起有说有笑。同学们笑话他们是一对“男女神”,就是男神经和女神经,凑成一对刚刚好。每每听到这些话,晓菲都会搭着谭均升的肩膀笑着说:“不要开这种玩笑,我们是姐们,姐们你懂吗?”

一句“姐们”,让对晓菲深有好感的谭均升只得把自己的单恋藏在心底。2011年9月,谭均升考入武汉大学,而晓菲则去了长沙。上大学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摸不清对方的心意,谭均升始终没勇气表白。

2013年暑假,两人参加完高中同学会。得知晓菲还没谈恋爱,谭均升终于鼓起勇气表白。一向孩子气的晓菲突然脸红了,其实很久以前,她就喜欢上了谭均升,只不过女孩的矜持让她不敢说而已。“那你跟我说说,我要是答应你了,你怎么当好男朋友的角色?”晓菲俏皮地问道。“只要你需要我,我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面前。”“随叫随到吗?”谭均升郑重承诺:“yes!”

确立恋爱关系后,两人相隔千里,只能靠煲电话粥来维护彼此的感情,谭均升也努力做到自己当初的承诺,随叫随到。一次,晓菲扭伤了脚,给男友打电话时委屈地哭了。当天谭均升就买了去长沙的火车票,晚上7点左右,赶到了女友学校,这让晓菲很感动。热恋中的两人都觉得,只要相爱,距离不是问题,异地恋到最后大多会分手的“魔咒”也绝不会在他们中间上演。

可两人把爱情想得太美好,很快异地恋的烦恼开始出现。因为不在同一个城市,晓菲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每天都在做什么,只要打电话对方没接,她就会不由自主胡思乱想,盘问这盘问那。所以谭均升不管去哪,都会向女友报备。时间久了,两人都很累,争吵不可避免。

“当初你说,距离不是问题,可我现在才觉得,如果连牵手都是奢望,这样的爱情还能多甜蜜。”

看着女友写下的心情日记,谭均升心里也不好受,一连几天都蔫蔫的,做什么事都打不起精神,难道异地恋真是被下了诅咒的爱情吗?

同班同学殷源见他这样,好心拉他去打球。谭均升躺在床上,深叹一口气说:“你看你多好,跟女朋友在一起,想啥时见就啥时见,跟你这个幸福的人在一起,只会让我更难过,我不去了。”“跟女朋友闹矛盾了?”见问,谭均升忍不住把遇到的难题跟殷源说了下。殷源听后兴奋地说:“刚好我跟我女朋友设计了一款只供情侣游戏聊天的手机应用软件,给你试用一下,看效果咋样,没准能挽救你和女朋友的感情,要知道,我们这款软件可就是恋爱神器。”听殷源这么一说,谭均升顿时来了兴趣。

原来,殷源和女友王莎是同班同学,和一般的情侣一样,每天一起上课,一起下课,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两人都觉得很无聊,便在网上找一些情侣之间可以玩的手机游戏。可很快他们发现每款游戏的模式都差不多,达不到他们心里想要的那种互动。学程序设计的两人决定自己设计一款只属于情侣的应用软件。

很快,他们开始动工。设计一开始,殷源就为这款软件策划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细节:注册这个软件的用户只能是情侣,而且一个电话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双方都是绑定的,如果你想换男朋友或是女朋友,那这个电话号码只能报废。他们想做的就是一款永不分离的情侣应用软件,注册的同时,也是一种宣誓,宣誓我想跟你一起走下去,他们给这款应用软件取了一个非常美的名字“蜜蜜”,意思是为爱而生,给最爱的人一个私密空间。

制作过程中,殷源和王莎遇到了很多问题,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不足,因为租用服务器需要一大笔钱。他们只能把生活费拿出来用,那段时间他们吃的最多的就是方便面。

“蜜蜜”升级版诞生记,

那是给你独一无二的礼物

即使这样,殷源和王莎也从未想过放弃。只要不上课,他们就在一起研究怎么把这款应用做到最好,整天想着里面得有什么样的内容,可以让情侣一起完成,可以让情侣喜欢。他们想了很多东西,可都达不到自己的要求,这让两人费了很多无用功。殷源只好去问身边的女孩:“你最希望看到的情侣游戏软件是怎么样的?”有人说:“可以两人一起玩,或者一起去做某件事,最好有那种现场互动感。”听了女孩们的意见,殷源知道如果他们要做就要打破以前的手机应用模式,“蜜蜜”最要增强的就是情侣之间的互动,这是它最大的亮点。

一个月后,“蜜蜜”终于诞生。除了一般的应用软件都有的语音聊天、心情日记之外,它还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像会说话的声音照片,就是可以把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说过的话,唱过的歌,所有精彩时刻用声音照片的方式永久地记录下来,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好玩的小游戏。

7、爱情故事金腰带谢爱妻:是你让我成了世界职业新拳王

一个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云南楚雄27岁的徐丛良,最近战胜了次轻量级世界拳王邦斯·王维赛特,从而作为中国人首次夺得了世界洲际争霸赛拳王金腰带,成为了新拳王,震惊了世界。

人生潦倒时,好女人温暖

了我这个已“心死”的男人

2002年,“楚雄老虎”徐丛良代表云南省参加全运会拳击赛。预赛过关了,但由于超龄半岁,没能参加决赛,24岁的他不得不退役了。

徐丛良从16岁开始参加拳击训练,当时跟他一起训练的有300人,到最后,只有他一人坚持了下来。此后他参加过很多比赛,得过很多的第一名,被称为“楚雄老虎”,名声很响。可如今,他却要无奈地离开心爱的拳坛了。那天晚上,当他最后一次摘下拳击手套时,这只从未流过眼泪的“老虎”不禁悲从中来,抑制不住地流下了“虎”泪。

退役后他的工资、福利等都没有了。他等了很久,但一直没能被安排一个工作。他不得不面对现实:他需要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

徐丛良的大哥有一辆微型三轮车,是用来载客的。为了谋生,徐丛良只能跟大哥轮流开着这辆微型三轮车去拉客挣钱。只要轮到徐丛良开车,他就得一天不停地在一条路上跑,载一个人收5角钱。对他而言,每天的生活都是苦涩和憋屈的。一天,一个年轻的女人坐上了他的车后突然叫了起来:“你不是‘楚雄老虎’徐丛良吗?我看过你的拳赛,你怎么干起车夫来了?”

徐丛良顿时羞愧得满脸通红。他回头看了一下客人,她有着一副美丽的脸庞,身材娇小玲珑。老实的徐丛良如实相告:“我退役了,找不到工作,只有干这个了。”

女乘车连声叹惜:“你这真是‘虎落平阳’啊。你当初在拳台上是多么威风的呀!生活真是捉弄人,不公平啊!”

往后,徐丛良很怕再见到这个女乘客。可徐丛良越害怕,这个女乘客偏偏有意无意地来。每次载着这个女乘客,徐丛良都有些尴尬。可这个女乘客却一次次地问这问那。徐丛良渐渐看到她对自己并没有恶意,只不过心直口快罢了。而他也得知了女乘客名叫李琼香,比他小一岁,也是楚雄人,在楚雄开着一家小餐馆。

徐丛良和李琼香慢慢变熟了。让徐丛良没料到的是,一天,李琼香突然认真地对他说,他这人“挺好的”,要跟他谈恋爱。徐丛良吓了一跳:“你可别跟我开这种玩笑!这怎么可能?我不是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像你这样,找一个条件优越的一点都不难。我现在连养活自己都困难。你跟我会苦一辈子的。我不能害了你!”

但李琼香说:“我是真心的。你现在虽然靠载客为生,但在我心里,你是一个不论荣辱都能承担的人!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努力去开创生活!”

在李琼香的爱情攻势下,徐丛良终于迎开了双臂。2003年,徐丛良跟李琼香结婚了。婚后,在妻子的帮助下,徐丛良买了一辆价值几千元的摩托车,开始用它独立载客挣钱。可是,靠做这一行越来越难了,因为从事这一行的人越来越多。每天回到家里,告诉妻子这天自己只挣了一点点钱时,徐丛良真是难以启口,觉得自己真是枉为一个男子汉,连养家的能力都没有。可是,李琼香却从来没有说过他什么,每天他一回家,她就为他备好水,让他洗漱完毕后,再端上饭菜让他吃。趁徐丛良吃饭的时候,李琼香便一边为他洗衣服,一边跟他说一些轻松的话题,逗他开心。

妻子对自己如此之好,可是自己能给妻子带来什么呢?作为一个男人,自己总得有一样事业才行呀,难道就这样载客载一辈子吗?

不要“黑道”丈夫,迷离

之际妻不准我做坏人

这一年底,徐丛良的儿子出世了,他家的生活更为吃紧了。

一天,徐丛良正要回家,一个声音叫住了他:“丛良,老朋友看你来了。”徐丛良转身一看,叫他的人是以前打拳击比赛时认识的一位同行。这位昔日同行把徐丛良请到一个馆子里,满上酒,敬了徐丛良一杯后,开口说:“丛良,你现在的状况我都知道了,真是霉运呀!可我们那一帮人退役后,其中有的哥们现在却活得很好,要钱有钱,要玩有玩。你知道他们去干什么了吗?这次我来,就是请你去发财的。凭你的身手,你想不发财都难啊。”

原来,这位昔日同行是来动员徐丛良去香港、广东等地打黑拳或做打手、保镖的。见徐丛良不吭声,这位昔日同行又说:“打黑拳收入可不得了啊,一次挣个几万、几十万元都不成问题啊。”

徐丛良真是太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了,而打拳、做保镖又是自己的强项。他想先去看一看那“黑拳”是怎么回事,于是,便跟随这位昔日同行去了一趟广东。他终于了解到,“黑拳”是相当残酷的,拳手间甚至以命相搏,以刺激看客观赏和下赌注。但其收入确实是高,只要能打赢,就可以发财。而做打手和保镖也是生活在刀尖上,性命根本不由自己把握,但收入也很可观。回到家后,徐丛良一连几天都在发呆,考虑着自己究竟是去还是不去。

李琼香见丈夫连日来寝食难安,便关爱地询问他怎么了。徐丛良终于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李琼香听后,脸色顿时变了,她当即进行了劝止:“我知道你想找一条快捷的路让我们母子过上好日子。可是你想过没有,这些能挣大钱的路子好像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弄得不好就会出事。如果是这样,你不反而害了我们母子吗?”

徐丛良觉得妻子说得有理,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被妻子收回来了。

不久,徐丛良认识了昆明市拳击协会副主席曹泽渊。了解到徐丛良的实力和年纪偏大不能参加国内等拳击比赛的现状后,曹泽渊建议他,不如参加世界职业拳赛。职业拳赛不受年龄的限制,不过非得具备超强的实力不可。而当时,中国的拳击比赛都是非职业的,即业余的。相比于职业拳赛,业余拳赛的拳手有护具有头盔,拳击手套很大很厚,比赛只打四回合,每回合打两分钟,拳手不容易受伤。而职业拳赛打的回合和每回合打的时间都要多,击倒率很高,因没有护具头盔,且拳套很薄很小,拳手被打倒打晕是经常的事。

昆明拳击推广机构的负责人刘刚也动员徐丛良参与这项世界上最为正宗、顶尖的拳赛,跟世界拳击好手同台竞技,向他们发起挑战。可是,面临如此机会的徐丛良却犹豫了,他对妻子说:“在我国,我这样的年纪,已是公认的‘不宜从事重竞技角逐’的年纪,况且我已结了婚,结了婚的人还能打拳比赛的人在我国很少很少。我实在很担心我去打职业拳赛这样的高水准比赛,会不会是一个不自量力的错误选择。”

可李琼香鼓励他:“你如果能做职业拳手我全力支持,对你来说,这也许是堂堂正正的最好的、最值得追求的路子。”徐丛良听了妻子的话,终于点头表示认同。

由于中国还没有专门的职业拳手管理机构,2004年8月,徐丛良凭自己的实力和条件,终于在澳大利亚成功地注册成为了一名职业拳手,他成了中国第一个注册的职业拳手。

“白道”上成正果:用灿灿

金腰带谢妻如海恩情

可是,注册成了职业拳手后,如若排名不能在世界上靠前,就会毫无意义。因为,只有排名达到了一定位次,才有资格向顶尖高手挑战。自己打职业拳赛行吗?到底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他心里没有底。

李琼香为徐丛良取得第一场职业拳赛胜利而高兴,同时也为丈夫的第二场职业拳赛而担心。

但李琼香控制了自己的言行,不给丈夫任何心理压力。她对丈夫说:“你首先不能沾烟酒,还有家里的事全都不用你去操心,你一心一意训练就行了。”在妻子的全力支持下,徐丛良开始了备战。

8、爱情故事回家,不需要理由

男人出差那天,小城开始下雪。百年不遇的大雪,下了整整半个月。

男人忙完公差,急匆匆往回赶。他要在距家二百公里远的省城下火车,然后转乘公共汽车。男人兴冲冲去售票处,却被告知因为大雪,所有开往那个小城的公共汽车都已经停运。男人只好住在旅店,却坐卧不安。相比遥远的旅程,二百公里仿佛近在咫尺。现在,他被困在了家门口。

男人给女人打电话。他说不通车了,回不去。女人说得多久?男人说不知道……这鬼天气。女人说没事,你在那里住下,通了车再回来……每天给我打个电话就行。男人说嗯……只能这样了。放下电话,男人掏出钱包,打开,静静地看女人的照片。

那时还是清晨,奇冷。男人站在旅店厚厚的窗帘后面,心急如焚。

小城夜里又下了雪,很大。雪地里刚刚被踩出的窄路,再一次被大雪掩平。已经凌晨了,女人还没有睡。她坐在沙发上,不停按动着遥控器。风尖着嗓子从窗外光秃秃的树梢间溜过,女人就坐不住了。她走到窗口,她想,他那里,冷不冷?

有人敲门,急急的,却文质彬彬。那是男人独有的节奏和气质。女人冲过去,说一声怎么现在回来了?就开了门。果然,男人站在门外,挺得笔直,咧开嘴笑。他围一条大红的围巾,落了满身的雪。男人像一位从天而降的圣诞老人。

女人给男人拍打身上的雪,接过他沉沉的旅行包,递给他一双棉布拖鞋,把他冰冷的手捂在手心里。女人说怎么现在回?通车了?男人说没,全世界都没通车。女人说那你怎么回来的?男人说飞,我飞回来了。

他当然不是飞回来的。男人拦下一辆出租车,开出了很高的价钱。司机说你给多少钱都没用,半路上雪太大,路边护栏都被埋了。男人说你别管,你只管开车,开到不能再开为止。司机说那你不是被扔在半路了?男人说没事,剩下那点路,我自己走回去。

出租车蹒跚到距小城十里远的地方,终于一步也挪不动了。男人下了车,背着旅行包,往家的方向走。天很冷,雪很深,风很大。雪粒盘旋着,让他睁不开眼。有一段时间,男人更像是在雪地里爬。记不清走了多长时间,记不清摔了多少跤,终于,男人看到了家的灯光。

他笑了。他知道女人在等他。

男人并没有马上回家。他在楼道里,呆立了至少十分钟。他想让自己的体力恢复一些,变得脸色红晕,神采奕奕。他不想让女人看到他狼狈的样子。

女人一边给男人做饭,一边听男人自豪地讲这些。今夜的女人慌乱不堪,她一会儿冲进浴室,看洗澡水热了没有;一会儿直奔卧室,把空调开得再暖一些。女人说你傻啊,你真是傻啊。眼角就突然湿了,想擦,却腾不出手。于是女人撒了娇,将几滴泪,蹭上男人的背。

男人吃饱了,洗了澡,打着幸福的嗝。女人说为什么一定要回?男人说知道你一个人在家,晚上会怕的。女人说都这么多天了,还在乎再多几天?男人说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早答应过你,生日这天,我刷碗的。女人噗嗤笑了,他说你在雪地里走了十多里路,摔了无数个跟头,就为了回家刷碗?说得男人也糊涂了。好像,所有的理由,全都站不住脚。男人就急了,他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你。我就是想回来。一秒钟,都等不及。

9、爱情故事当文艺女恋上理科男

理科男赵家明是个笨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文艺小说中的邂逅总是荡气回肠,但阿阮和他的第一次,简直是个笑话。

那天阿阮一如既往地坐在图书馆第二排靠窗的座位上,对面的清爽男生递过来一张纸条。

阿阮不动声色地接过,展开来看,上边工工整整地写着一句话:同学你好,我是物理系的赵家明,可以认识你吗?

言简意赅,典型的理科生风格。

阿阮心底长长舒出一口气,近两个月他和她天天风雨无阻地来此自习,直到今天他才终于有所表示,真怕再这么耗下去自己都要变成化石了。虽然是女孩子,可阿阮就是阿阮,随即收拾好东西,轻轻敲敲他的桌子道:“我要走了,你呢?”

天地良心,这是多明显的回应,但可爱的理科生赵家明同学竞一时间有些无措,半天憋出这样一句话来:“呃,我、我还有几页书没看完,你先走吧。”

阿阮登时僵在原地,那一刻任她平日再怎么大方爽快也禁不住烧红了双耳。事后她才知晓赵家明根本就是有贼心没贼胆,那张纸条还是他宿舍的兄弟撺掇出来的,否则以他的情商,阿阮只能是变成化石了。

不过缘分这回事很难说清楚,比如阿阮和赵家明,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

可是渐渐地,阿阮越来越觉得赵家明不是她的那杯茶。当然,他是个好人没错:去图书馆给她占座,吃饭时把肥肉挑出来自己吃,把瘦肉留给她;每天睡前发来晚安短信,主动汇报自己的去向,从来没有过她找他不着的时候。问蹶是阿阮,她是公认的文艺女,心思缜密且敏感,平时有事没事总有点不识人间烟火的味道,所以对于爱情这回事,只有要求更高的。她的理由是:拜托,恋爱又不单是过日子。她渴慕和心仪的人,一起在有月亮的夜晚看场乡间的露天电影,一起去捕捉绿荫如盖的古木中嘹亮灿烂的蝉声,一起在窗前看雨水顺着屋檐流成一挂水晶帘,一起在阳光明媚里骑车穿越一片片花田,一起在雪花纷飞中拥抱、感受绽放的温柔—可是赵家明从来没有给过她那样浪漫的感觉,老实巴交的他好是好,却太像一杯白开水了。

她心中对赵家明的不满日积月累,有一天终于爆发了。

那天吵架的起因是件小事,小得事后连阿阮都记不起到底是因为什么了,坏在吵过之后赵家明的表现上:阿阮激动地拂袖而去,赵家明居然无动于衷,整整一个下午都无动于衷!

其实每次争吵赵家明从来没有占过上风,准确地说是他说不到三旬连贯的话,便被阿阮抢过了话语权。久而久之,无论阿阮说什么他干脆都不搭理,以免越辩越错。所以他们之间渐渐地没了“争执”,总是阿阮机关枪般发泄一通,赵家明则沉默到底,以不变应万变,阿阮一个人吵不起来。只能拂袖而去。这时候,只要赵家明追上去一哄,两个人便都下了台,自然重归于好了。

偏偏这一次,赵家明不知头脑发什么昏,竟然眼睁睁地放任阿阮跑掉。整个下午阿阮都坐在图书馆的天台上生闷气,但是赵家明连短信都没有一条。她回想起以前无论她躲到学校的哪个角落,赵家明都会急匆匆地找到她的情形,昨日今夕一对比,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傍晚,阿阮实在忍不住了,只能自己找台下。她出了图书馆,可终归还是放不下面子,于是悄悄去找赵家明。

阿阮透过玻璃窗。一看,谁知道赵家明同学正气定神闲地呆在实验室里写东西,她简直气不打一处来:竟然对我漠不关心!

文艺女近乎神经质的敏感任性又发作了,阿阮在气恼中决绝地扭头跑掉,买了南下的火车票。恰值周末,她当晚就奔赴上海。赵家明赵家明,谁稀罕你来找?

下火车是翌日清晨,春寒料峭的天气,浙沥落着小雨。一出站便有人唤“阿阮”,她定睛一看,一名清俊的男生立于人群中,是那样脱颖而出。

她微微笑着走过去,唤他:“冉恋。”

冉恋的笑容一如当年般好看,他一边将伞撑过来一边接过她的行李,轻轻说了一句:“阿阮。你来了真好。”

只此一言,便胜似千言万语,抵消了旅途中的所有疲惫与忧伤。彼时天青色的天空下,细雨、烟雾,一切都是那样艨胧又清新。

冉恋带她看复旦铺天盖地的杜鹃花,逛南京路,去了外滩。有好几次在人群中怕走散,他都自动伸过手来牵住她。他的手还是那样干燥而温暖,让阿阮的一颗心禁不住悄悄一动。这样的时刻,她忍不住想到了赵家明,那个呆呆笨笨的理科男,从来没有给过她这样的感觉—那种感觉呵,是百转千回之后的温柔,微微的苦涩,又带着清甜。在这么小小一瞬间,她直感到迷惑而恍惚,仿佛时光从来不曾流逝过,仿佛她们仍是高中生,谈着纯白的小恋爱。

晚上冉恋送阿阮去旅店,她留他喝杯水。温黄的灯光下,两个人相对而坐,都有些累了,故此没有说话,气氛却不觉尴尬,相反有种知己知彼的轻松和默契,静白若雪。

突然冉恋的手机响了,他走开几步去听。整间屋子就那么大,又很安静,于是阿阮清晰地听见电话那头是把娇弱的女声,态度亲昵。

“一整天不见你,学生会的事可有办好?什么时候回来?”

“我会尽快,等会儿我再打给你。”冉恋有些不自然,忙不迭地想要结束来电。

其实无需再多听什么,阿阮也猜到了几分。谁知冉恋回过身来解释:“一个不相干的朋友。”

不知为什么,一时间他在她心中的形象改天换地,何必这样欲盖弥彰?阿阮笑笑:“今天真是辛苦你一天了。”委婉地暗示他离场。

冉恋迟疑片刻,又试探着道:“明天早晨,我再来?”

阿阮摇摇头:“不必,该玩的都玩了,今天我很开心,谢谢你。”

“阿阮,我想念你,这么久了,我发现真正理解我的还是只有你一个人……”

“当然,我们是朋友,想念是应该的。”阿阮赶紧打断他,“只是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对不对?”

冉恋很明显地一震,或许很少有女生能够这样拒绝他的魅力吧?

最终他还是离去了。

门合上的一刹那,阿阮才掩去故作轻松的欢颜,叹口气,脸上有落寞的神色。她庆幸没有告诉他,她来,是为着见他——见一见这个曾经深爱过的男生。或许人性总有脆弱的地方吧,一旦在感情上遇到不如意便总想逃避、甚至怀念起已逝的旧时时光,所以当时负气之下一时冲动地跑了出来。可是这样的相见,不如不见。

是,她来并不为着要求一个结果,但冉恋还是让人失望了——原来时间真的没有改变他,他还是即使有了正牌女朋友仍然同别的女生态度暖昧,当年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和他分的手吗?不同的是,从前是“女朋友”的她,今天却被归人了与“万人迷”冉恋关系暖昧的女生群之中l她感到震惊。

她爱的人,一定要是能够全心全意对她的人,她才不要再回到从前为冉恋的反复无常而患得患失的日子里。

第二天,阿阮乘上北归的列车,靠在车窗前,那个憨憨理科男的脸随着窗外飞逝的风景渐次清晰起来。离开他的两日,在他去实验室去食堂去图书馆去打球回宿舍的每一个时间里,他都发来短信,向她报告每一次去向,他这样道:“阿阮,我好,你也要好,我想念你。”很质朴的话,他从来不会甜言蜜语,但从来不会让她焦躁不安,平实如泉般细流。

是,赵家明,这个傻傻笨笨的赵家明,从来不会像冉恋那样不负责任地对待她,对待任何一个女生

这一次,阿阮史无前例地为了赵家明反省自己,她首次发觉自己的幼稚任性。这几日的经历,让她越发看清了自己的心、自己的渴望。她的一颗心得到了安放。

下了车,尚未出站,阿阮远远地望见赵家明在朝她用力招手。她没想到一向木讷又不知她去了何处的赵家明竟会来接站,心中虽然惊喜。但仍故意装作看不见。

赵家明笑眯眯地跑过来。她板着脸问:“谁告诉你来这儿找我的?”

“有心要找,一定找得到,何须劳驾他人。”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赵家明竟答得这般有技巧。

其实赵家明还是笨,他不懂解释那天吵架后不去找她是为了替她赶傍晚要交的高数作业。不懂向她表白这几日他是如何想念她,也不懂得诉说他找过多少地方如何巴巴地天天等在她宿舍的楼下,最后阿阮的室友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出卖”了阿阮告知了他。他只是用行动,来表达着自己的心意。

比如这一刻,他只懂得看着阿阮傻笑。阿阮无奈地叹口气,一副认命的表情,心里却是有种甜蜜的,不由自主地任他握牢手、跟着走。

原来很多时候,幸福的爱情无关乎轰轰烈烈惊心动魄,就是一种放心、安宁和欣悦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即使是身为文艺女,一样无法抵抗。

10、爱情故事鲍鱼爱情

二十年前,卡梅莎第一次来到新西兰的海边,当她发现沙滩上碗大的鲍鱼时,惊喜得尖叫起来。

美好的时光仿佛在那一刻静止了,只有海涛的澎湃,冲浪的年轻人,和几个毛利族小伙子抱着吉他唱着歌。笑得最灿烂的那个毛利男子就是陆坦福。

陆坦福看着卡梅莎惊喜欢呼的样子,就知道这是个外国人,头一次看到新西兰的白云、碧海和成群的鲍鱼。

第二次碰面是在卡梅莎好友密歇儿的生日派对上,陆坦福正和一群男孩子高谈阔饮,那是他喝掉的第六瓶啤酒了,他跟人打赌要喝掉十瓶。当他看到卡梅莎的时候,他向同伴们投降认输,接着还避开那群追逐打闹的朋友,不想在卡梅莎面前留下糟烂的印象。

这之后,两人有了更多的交往。卡梅莎是从俄罗斯来的留学生,对新西兰的一切都新鲜而好奇。两人最喜欢去海边捡扇贝和鲍鱼。扇贝可以直接生吃,鲍鱼则要带回去煮熟,多肉而鲜嫩。捡一次鲍鱼能省一周到两周的伙食费,这对省吃俭用正在读书的卡梅莎来说十分划算。鲍鱼壳晒干后晶亮透明还可以做肥皂盒,充满了艺术气息。卡梅莎捡鲍鱼的时候,陆坦福就在海边弹着吉他唱着歌。那歌声穿过海浪,似乎在悄无声息地地老天荒。

当卡梅莎跟家里说起自己的男朋友是毛利人的时候,她的父亲很生气,隔着遥远的电话线反感地问道:“什么是毛利?”卡梅莎只得慢慢给他解释。没过多久,卡梅莎的签证到期了,家人紧张地催促卡梅莎快点回国。陆坦福挽留她:“留下来吧,我们组建家庭,生儿育女,像所有的毛利家庭一样!”卡梅莎犹豫良久,想起陆坦福家里那简陋的铁皮房,原始又粗野的生活方式,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国。

很快,卡梅莎嫁了个俄罗斯的体面男人。一晃二十年过去了,像大多数的俄罗斯妇女一样,卡梅莎生了两个孩子后就变成了水桶体型。这期间,除了闺蜜死于车祸,父亲死于癌症,剩余的日子不咸不淡。

卡梅莎的丈夫诃吉夫在每月发工资的时候都会给卡梅莎买一次鲍鱼,每次吃的时候他都会唠叨抱怨个没完:“下个月坚决不买了,这么贵的东西!你这费钱的女人,偏偏喜欢吃这个!”每次精心细致地吃鲍鱼的时候,卡梅莎都忍不住遐想:如果当时留在新西兰,恐怕就可以天天吃鲍鱼了!而且陆坦福怎么都不会像诃吉夫这样唠叨抱怨!每年感恩节和情人节前后,是卡梅莎最兴奋和期盼的日子,因为她会收到从新西兰寄来的精美的鲍鱼壳,寄物品的人没有写名字,但卡梅莎知道那是谁寄来的。

一年前,吉诃夫开始埋怨卡梅莎睡觉不安生,一会儿哭醒一会儿笑醒。卡梅莎没有解释。最近某个梦出现的频率实在太高了,时光都重新倒流回当年的海边,陆坦福抱着她在蓝天碧海下转圈圈!在梦里,她决定排除一切干扰,重新作一次选择。

终于,卡梅莎按捺不住了,她打算跟吉诃夫离婚,她要重回一直等她的陆坦福的怀抱。可吉诃夫做事的风格就跟他唠叨起来没完没了一样,始终拖着不办手续。卡梅莎气愤又憋屈地丢下孩子和永远干不完的家务活,一个人来到了新西兰,来到了她最喜欢捡鲍鱼的海边。

海依然是梦中的海,鲍鱼依然像往常一样多,沙滩上依然有毛利小伙子在唱歌,唱歌的人甚至跟陆坦福长得有几分相像,歌声也和当年的一样。

年轻的小伙叫扶桑,他邀请卡梅莎去他家里做客,卡梅莎同意了。让卡梅莎没想到的是,一到扶桑家里,她就被反锁在房间里,而门外的几个人开始向她勒索钱财。

卡梅莎从没经历过这种经险,透过门板的缝隙,她恐惧忐忑地交出了身上所有的财物。一个又肥又胖的毛利醉汉接过钱,那个人显然是这群人的首领。他打着赤膊,棕红色的皮肤上尽是密密麻麻的刺青。他边数着钱边喝着酒边对身畔的几个年轻人大吼大叫。那个人不是别人,竟然是卡梅莎梦到了无数次的陆坦福!

陆坦福早已经认不出卡梅莎了,他咕叨着:“我讨厌白人,我最讨厌的就是俄罗斯女人。她们虚伪之至!”当卡梅莎说出她是谁的时候,陆坦福愤怒地咆哮着:“不可能,我的鲍鱼壳是送给我完美的梦中情人的,不是你这个又老又丑的胖女人!”卡梅莎流下泪来,她想找的陆坦福又何尝是眼前这个呢!这次碰面简直是她人生最惊恐耻辱的一次噩梦。

财物被归还后,卡梅莎与陆坦福两个肥硕的身影都失望地背转身去,各走各路。

这之后,卡梅莎再也没收到大洋彼岸遥远的鲍鱼壳,她再也不吃鲍鱼了。她睡觉还是会笑醒,只是梦到的是她那爱唠叨的、舍得给她买鲍鱼的、坚决不跟她离婚、看着她从年轻漂亮变成又丑又胖却从不嫌弃她的丈夫吉诃夫!

11、爱情故事爱上居家男

林子以优秀的成绩毕业后,找工作屡屡受挫,大半年过去了无业游民的牌子还没有摘掉。这也难怪,找工作跟找婆家一样,找低了面子无光,攀个高枝嫁过去,还得从头做起,打水扫地,收收发发,林子说,在家伺候老婆倒也罢了,伺候年纪轻轻的领导,心里总不是滋味。我切好牛排,刚送到嘴边,又拿回来:怎么,你结婚了?

林子摇摇头:也就是说说。网上聊了一个MM,杏目柳眉,模样没的挑,视频了几回,还约好星期一喝咖啡。我翻翻手机,提醒他今天就是星期一,林子叹口气:没有想到,MM从视频上看到我正在研究菜谱,就问我会不会做家务。你也知道,我家里姐姐多,从小就深受女红、厨艺之熏陶,会炒菜、蒸包子、煲粥。这个我知道,我们家跟林子家是邻居,林子有一阵子还迷上那台缝纫机。上大学时,我高林子一届,依仗着自己是师姐,没少赖他为我缝被子。每回回家过年,林子妈看见我就说,敏子呀,在学校里多关照我们家林子点儿,唉,要是林子有你一半泼辣,我就省心了。

林子说那个MM明确地告诉他,不喜欢天天围着厨房转的居家男人。

居家男人有什么不好,现在人在职场,我大宴小酌的,应酬也不少,可一想起林子爸做的晚餐,还馋得流口水。我告诉林子,我们公司要招聘一个文案设计,问他有没有兴趣。林子频频点头,好啊好啊。

我高林子一届,毕业后,一直顺水顺风。从职员做起,现在是部门主管。有得有失,花一样的年龄都给了业务给了公司。把我妈急的:敏子,就此打住,你可不能再升职了,做得好不如嫁得好。

想想也对,平时同事们见了我绕着圈走,除了安排工作,没人约我喝杯茶,聊会儿天。我衣橱里,除了各色的职业装,连条彩裙也没有。大学的好友,嫁人的嫁人,生子的生子,速度太慢的阿梅,上个月也在大家的祝福声里戴上了闪闪的钻戒。阿梅不忍看着我蹉跎岁月,把她老公公司里一个精英介绍给我。我化了两个小时妆,如约而至。可惜精英要求的是一个铺床叠被、弯腰鞠躬的日式太太,我建议他五一去东京度假,那里到处都是他的太太人选。结果自然不欢而散。

我喝得酩酊大醉,又拿出手机,给阿梅打电话,糊里糊涂地说了一大通。醒来时,我躺在整齐的家里。几棵打蔫的花草换成了盛开的山茶花,还有,鱼缸里那只呆头呆脑的小金鱼,今天也神清气爽,身边多了一条拖着长尾巴的女伴。地板是干净的,床单重新换过。小小的客厅更是乾坤大挪移:电视放回柜子上,乱乱的杂志码进杂物筐里,小几上铺了一张开满玫瑰的台布,放满了巧克力、水果,花瓶里多了几束香水百合。

看在梅子戴罪立功的分儿上,我就不计较了。这时,捧着碗热腾腾的粥从厨房出来的,竟然是林子。

有什么好奇怪的,你把电话打给了我,看你喝得不省人事,我只好把你送回来了。我拿来自己的手机,果然,昨天我跟林子嘟嘟囔囔说了两个小时,我的脸颊隐隐发烫,天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

林子煮的百合莲子银耳粥带着淡淡的甜味,我呼呼地吃了两碗。林子说:我从你屋子里整理出了两打方便面碗,看看你现在瘦得排骨一样。见面吹了就吹了,两条腿的男人很多。

男人是很多呀,只是属于我的那个,在哪里呢?我叹口气。

林子没说话,在水池旁哗啦哗啦地洗了半天碗,然后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敏子,我想过了,不去面试了。

我心里酸酸的,挑来挑去,林子应该是合适我的人选吧,虽然他的肩膀不够宽,虽然他的个子不够挺拔,但他温存的心,却给我不少温暖。

林子说:就因为你们公司有一条苛刻的规定,不让员工谈恋爱。我想请你做我的女友。

我的脸立刻红了,心一个劲儿地跳呀跳。我做贼心虚地问林子是什么时候有这种想法的。林子撇撇嘴,你以为我傻呀,读大学时,我还为谁缝过被子?我给谁做酒心小元宵,然后放到电热杯里煮,最后寝室电线短路,差点被学校通报?你手机里存储的第一个号码,是谁的?你昨天对着电话说的,你爱林子,酒后吐真言,是不是你也喜欢我很久了?

晚上,我们在西餐厅悠扬的乐声中举杯,热烈庆祝我们的单身生活从此结束。我一直喜欢同林子在一起,我一直在想,青梅竹马的藤蔓,会不会开出爱情的花朵?我没有勇气去求证答案,林子也呆呆地等在我对面,没有牵过我的手,我怎么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付钱时,我站起来。林子执意要付。可是林子这些日子,东奔西跑的,没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从哪里来的钱呢?林子得意地说,这是我上月帮朋友编书挣的报酬,你想不到吧。我这秀才不出门,正“坐以待币”,今天又新接了一个剧本。

有了林子的支持,我吃得饱,睡得香,人也胖了四斤,林子说,他很满意我现在红光满面的效果,说原来皮包骨头,手感很差。我用手中的橘子敲他的头。

很快,我红扑扑的脸蛋引起了公司美女的注意,问我擦了什么粉,白里透红,又问我涂了什么唇油,嘴上如此滋润。姜是老的辣,还是马大姐揭开谜底,说我交上男朋友了。

林子的身份,还是马大姐在路上遇到我跟林子买衣服,三言两语就从林子嘴中套了去。回到办公室马大姐大摇其头,她老公是个包工头,一年下来在家的日子,比节假日还少。马大姐说,男人只要会赚钱,我就满意了。说完,还拉低衣领,叫我看她新买的钻石项链。

市场部的小黄,自从上次一票之差,把主管的职位让给我,心里不平。现在也凑过来出口恶气,拿来她男友大幅的照片,英俊非凡。她的男友我认识,是商界有名的钻石王老五,身价不菲,是一家房地产的少总。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叫夫婿觅封侯”,敏子我是大俗人一个,找老公不是找赚钱机器,也不是找衣服架子,就想找一个相互厮守,爱我疼我,为我洗手做羹汤,天天守在我身边的男人。

临近春节,公司里的事情越来越多。小黄的那张脸,熬得像只黄灿灿的烧饼,对面的马大姐也没有功夫闪亮展示她的钻石项链。我亦很少回家,林子打电话进来时,我正喝焦炭似的苦咖啡。老板说年底红包会鼓鼓的。我现在顾不得想什么红包了,只想家里那张松软的床和林子香香的汤。

有人敲门,居然会是林子,拎了几只饭盒。那香味,掩都掩不住,飘呀飘到我鼻子里。小笼包、叉烧包、大杯的汤馄饨,还有几道家常小炒。没等说话,大家都围上来,又说又笑,跟林子打招呼,感谢我这个主管深夜还为大家点这么丰盛的宵夜。马大姐见过林子,冲大家眯眯眼睛:这可是私家菜式,他是你们主管的准老公。

小黄捧着小笼包吃得口角流油,听到这话,把目光转向我。我点点头,隆重地推出自己的居家老公。同事们在关键的时候,一点也不肯闲着,要求林子以后每逢我们加夜班,都要送宵夜来。我连忙打住:我请客就是了。林子那几天也刚接了一个小说纲要,要写东西。

下夜班后,马大姐搭我们的车回家,问我有没有看到小黄脖子里那道青痕。那是被她男朋友打的,上次公司加班,她男友有一个很重要的应酬,小黄去迟了。

别人感情的暖与寒,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我的这个居家男友,给予我的,却是取之不尽的暖意和幸福。

12、爱情故事爱的另一种方式

女孩爱他的英俊稳重,爱他的潇洒坚强。可是这爱里,仿佛少了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体贴,再比如,关爱和担忧……这爱必是不成熟的。

男人有一个约会。他站在客厅里,用梳子一遍遍地梳理着自己的头发。

妻子问,又要去开会么?男人说,是啊!公司里总有开不完的会。妻子抱怨说,真是的,下了班也不让人消停。男人急忙转过脸去,继续侍弄他的头发。妻子说,外面变天了,好像要下雨。男人看一眼窗外,说,没事。妻子说,怎么会没事,会感冒的。男人笑,表情有些不太自然。妻子说,你得多穿点。男人说,不用了。妻子说,冷呢!真感冒了,又是咳嗽又是发烧的。多穿点!男人说,真的不用了。

男人只穿着一件红色的短袖T恤。他知道外面冷,知道自己容易感冒,可是他不想多穿。女孩约他去茶馆喝茶,还说她希望男人穿着那件红色T恤过来。她说,你穿上那件衣服好帅啊。男人躲到洗手间里给她发短信,说好像要变天了。一会儿女孩发短信回来,说,不管,我就是要看你帅帅的样子。

男人苦笑。与女孩认识一年多,她总是这样不讲理。比如夜里他很累,可是女孩偏偏要他在QQ上陪她聊天;比如他出差回来想赶回家,女孩却偏偏让他先陪自己吃顿饭。可是女孩又是那般清纯可爱,眼睛就像山野里的一弯清泉,嘴唇如同玫瑰花一般娇艳芬芳。于是他们保持着这种危险的关系,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根本剪不断。

男人跨出家门。还是多穿点吧!女人拿一件风衣在后面喊,开会又不是约会!

男人再一次变得不自然起来。他感觉妻子的目光像一团火般烘烤着他的后背。走上街头,天非常冷,他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此时的天空,已经飘起了雨。

男人候着公共汽车,缩起身子。他给女孩拨一个电话,说,天太冷了,我回家添一件衣服。女孩说,你休想,我就喜欢你穿那件T恤,英俊逼人,百看不厌。男人说,我会感冒的。女孩说,真感冒了,我就亲自为你熬姜汤。男人笑,笑是硬挤的。女孩的幽默有些肤浅,他笑不起来。他想起他的妻子,与妻子谈恋爱的时候,她对他,可不是这样。

男人突然有些烦躁,甚至有了放弃这次约会的打算。

转身,他惊讶地看到自己的儿子。儿子拿着风衣,气喘吁吁。还好你没走,儿子仰着小脑袋说,妈让我给你送来的……妈还说你总是这样固执,就像一头驴子。

男人还是去赴了那个约会。面对那个梨花带雨的女孩,男人只是拥抱她一下,然后说一句,对不起。

男人知道女孩爱他,知道女孩爱他的英俊稳重,爱他的潇洒坚强。可是女孩对他的爱里,仿佛少了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体贴,再比如,关爱和担忧……这爱必是不成熟的,这爱的方式,也必是不成熟的。

妻子也爱他这些,可是妻子更了解他的脆弱。她早已把对他的爱变成牵挂,变成信任。这是爱的另一种方式,这是真正成熟的爱情。

回家时,男人看着妻子,没头没脑地说,我爱你。

这句话他说了无数次,可是这一次,男人想,他是真正用了心的。

13、爱情故事印度女孩的北京爱情故事

中国人友好吗?他们会不会盯着看我因为我的肤色跟他们不一样?带着这些问题,2001年的秋天我第一次离开了我的家乡,到了上海。

我还记得飞机落地后, 我对上海的第一个印象:马路上的牛啊、猴子啊,都去哪儿了?印度马路又乱又脏,雪上加霜的是还有好多流浪动物在马路上安家。但是在上海,马路上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感觉非常舒服。不过也有一些方面让我不适应,比如,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中国人喜欢吃没有味道的馒头?饭店里为什么喝热乎乎的开水? 为什么中国人什么肉都吃,连鱼的头都放在盘子上吃?这些饮食方面的习俗我不太习惯,可是慢慢入乡随俗了。

2005年因为父亲的工作,又得到了搬家的信息。这次我们家要搬到曼谷。在泰国待的六年并不开心,我一直想回中国。在中国大家都让我感到我很特殊,因为没有那么多印度人。可是在泰国,有很多印度人,所以我也很普通,谁都不理我了。我坚持了我的回中国的目标,2011年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的汉语文化学院。

上大学的感觉真好,有很多自由。北师大的老师很专业,老师都知道怎么教留学生汉语。我未来想在北京大学读国际关系,这是因为我想促进中印两国的关系。我觉得未来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很著名的政治家。

说实话,我已经不想回国了,我就想在中国定居了。印度有那么多问题(白天断电,晚上家里没有水)。还也有一些社会问题,比如男女不平等,重男轻女。虽然中国也有重男轻女的现象,可是城市里不那么严重,只有农村才有多子多福的想法。还有,在印度我的家人是不会让我自由恋爱的。可是到中国后,我有这个权利。我很幸运认识了我的中国男朋友,跟他在一起很幸福。有关我跟这个中国男朋友的相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

俗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而我就是主动捅破这层纱,勇敢追求我的中国男朋友的。这一点上,我还是蛮佩服自己的,因为身边的很多中国女孩都是比较被动,等男孩子来追求的。

那一天,我是在健身房里里,邂逅我的爱情的。到了健身房,我看到一位很高、很强壮的男士,我以为是新来的教练,于是就向他咨询如何减肥。他很耐心,教了我很多练腹肌的动作,帮助我纠正跑步姿势等等。我对他很满意,想请他做我的教练,他笑着说他也是会员。他来北京看望母亲,只待三四天。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好,决定让他为我着迷,成为我的男朋友。于是我们互换了手机号码,我每天约他一起吃饭。但我只有四天的时间,怎么办呢?

第一天,我带他逛朝阳公园。那里风景如画。因为是周一,没有多少人。我们坐在长椅上,欣赏自然风景。为了让他感到我很了解中国文化,我给他讲我在古代汉语课学到的一些课文。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第二天,我带他去鸟巢看夜景。那里的灯光五彩缤纷,非常高科技。为了让他觉得我的知识面广泛,我给他讲北京奥运会的一些细节。他觉得我的话很有意思,看着我时,他的眼睛像泛着亮光。第三天,我们去了东岳庙。那里很恐怖,但也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他看那些雕像感到很可怕,靠近了我,突然牵住了我的手。晚饭后,我们在附近吃了冰糖葫芦,我还给他唱了一首我自己编的歌冰糖葫芦。他觉得我很可爱,笑嘻嘻地听我唱。到了第四天的晚上,他就要离开北京回他的大学了。我非常难过,说我会想念他,并问他下次什么时候见面。他很从容地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他回到学校后,我们还保持联系。我会每天上QQ等他上线,没完没了地聊天。我真的很开心,美中不足的是他在安徽,我在北京。

他从中科大毕业后,为了我搬到了北京。从来没有人为了我那么辛苦,我非常感动。他搬到北京后,我跟他的家人第一次见面。说实话,当时我跟他的父母没有话说,很尴尬。可是他的母亲很善良,很愿意聊天,让我感觉很舒服。之后,他来到我家拜访我父母。当时我的父母很保守,不让他进门,并告诉我们只能做朋友,不能谈恋爱。可是我们坚持了,让时间来考验我们的爱情,并向我的父母证明这不是盲目的爱情。现在我们的爱情也得到了我父母的认可,我觉得这是非常幸福、美好的感觉。

14、哲理故事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报应是什么

小友近日非常郁闷,细问之下,原来她被小三儿了交往一年多的男朋友在老家一直藏着个青梅竹马,并且东窗事发杀上门来声讨,从撕头发到劈耳刮闹了一通。

我说那还有什么好迟疑,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但小友说,没那么简单,这一年来男人公司效益不好,说白了就是我养他,现在他出了我这村就进她那店,天下岂有这样便宜的午餐?他会遭报应的!

但她诅咒归诅咒,那边男人却早已轻松转移阵地,携青梅竹马二人游玩去了。未几,又传出青梅竹马出资在男人老家购屋的消息,只气得小友面如金纸般高呼: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样的情节也算是屡见不鲜。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是被辜负的痛不欲生,事业爱情两失意,偏偏那个辜负你的人该玩还玩该乐还乐,更有甚者升官发财娇妻美妾,似乎被幸运女神眷顾着。难怪小友要套用罗大佑的一句歌词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报应是什么?

我一向很怀疑报应这个词的科学性。一段感情发展到要求老天来审判这样唯心,且不说是不是真的有上帝存在,即使存在,他老人家也是个旁观者,从旁观者的眼光看能够辜负的就不是爱情。他很可能本来就不爱你。既然他不爱你,他也不认为自己作恶;既然不是恶人,上帝凭什么帮你,凭什么让他受报应。

也有人拿老话来安慰小友:你比他过得幸福,他终会后悔。这是他受到的最好的报应。此种境界稍微高了一些,至少不是仇恨型的了。可是,念念不忘地要幸福给对方看,也还是变相怄气的感觉。像李白,有段时间混得比较差劲,同居的刘氏女友大概闹着要分手,大诗人不高兴了,说:会稽愚妇轻买臣,我亦举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篙人。后两句还是千古名句呢。可我觉得很可笑,你就是仰天大笑着,又有什么光彩,不还是在跟愚妇对着干吗?再说,你李白成名后,也没听说你那愚妇后来落魄潦倒、悔不当初呀。

做不成恋人,可以做朋友、陌生人,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做仇人。但是,别指望那个辜负你的人有朝一日会受报应。所谓爱情里的报应,几乎完全取决于辜负者的良知和能力,而不是被辜负者的手段与现状。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天真的愿望,我们不能靠它活着,只能靠它做梦。

当然,如果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别指望老天,自己动手,办法还是有的我给小友说了一个惩罚负心汉的故事:男的拂袖而去,几天之后回来,女的也已不见踪影。他正以为得计,却发现客厅的电话未放好,拿起来一听,有个声音正不停地用英文播报天气。

呵,原来女的临走前,接通了国外的天气预报声讯台。

15、爱情故事等下一个天亮

汪波和前男友热恋那阵子几乎是西湖日日游。

到底是金融系的大学生,在享受人间天堂至尊美景的同时还发现了商机,两人策划着毕业后开个夫妻店:断桥情侣分手公司。

吵着要分手的情侣们分别撑船至断桥两头进行最后一次双边会谈:若能冰释前嫌就双双牵手登上断桥燃放心形烟花重修旧好;若挽回无果则撑船反方向加速跑;若苦大仇深还可以互扔雷管、炸药、冲天炮,由分手公司代为收尸。

谁也没想到明明是给别人挖的坑,最后摔得深的竟是自己。

几天后,前男友就携新欢诚邀汪波莅临西湖断桥边分手,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挑衅!夕阳残血、苍山含悲,那一刻,汪波的受伤感一下子就被渲染得无以复加。强制自己淡定再淡定,她才没有泼妇一样在前男友脸上抓五条连皮带肉的红道道。

转身之后的汪波是越想越气,一口气跑超市扛回一整箱青岛啤酒,独自坐在西湖边畅饮。曾经的甜蜜还历历在目,她清楚地记得有次上选修课《红楼梦赏析》,老师问:金陵十二钗你最喜欢哪个?被问的前男友站起来说:对不起,老师,我已经有喜欢的女生了。说完还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汪波,想不到才一年的时间他身边就旧貌换新颜。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方圆百米渐渐围积了观赏钱塘江大潮般的路人们,醉意阑珊的汪波眯着眼睛望向里三层外三层缝缝补补又三层的人群,耳畔的嘈杂声恍若隔世。

该怎么解释呢,不过是想独坐湖边清醒一下,却招来了捕风捉影的记者和热情的救命恩人,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当晚,地方台民生新闻本台最新消息的电视画面里,那个冒险抱住汪波的好心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汪波的第一反应是,镜头里的自己怎么那么胖啊,难怪别人说,三月不减肥,四月徒伤悲,五月路人雷,六月男友没。从打出的字幕下方,她看到了这个好心救了自己的人叫沈书华,他竟还和自己同校!

最后沈书华的总结让汪波哭笑不得,他对着镜头一本正经的说:我想对那个女孩说,无论怎样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要坚强地面对今后的人生,因为天黑过后必然是下一个天亮。

屋漏偏逢连夜雨。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态,更可怕的是还失态得地球人都知道。

第二天,汪波走进教室,邻桌蒋小花猛地抬头看见她,惊诧得像是看见了木乃伊归来。等回过神来才说:以为你今天肯定不会来了,我还打算下课后去你家看你呢。汪波的脸立刻拉得比长白山还长:还是不麻烦您老人家了。

其实失恋并没想象中那么难过,亦舒姐姐曾指导过,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至少要让自己拥有很多很多的钱。一下课,汪波就马不停蹄地加入兼职的泱泱大军。

最新的工作是在大卖场当手机导购。手机消费市场近来异常火爆,一直到晚上9点才渐渐消停下来,此时的她早已经口干舌燥七窍生烟。

卖场快打烊时,一个顾客向她的专柜走了过来。沈书华就是当日的救命恩人,化成灰她也认得。为了救她,他的手机不慎掉进西湖里。

沈书华自报家门,同学,看在我那天救你一命的份上,手机可不可以再优惠一点?

这时候汪波的电话响了。前男友自作多情地说:汪波,你是故意跳湖想让我回心转意的对吗,别没事找事了,要我接受你是不可能的!

汪波气愤地挂上电话,迁怒于眼前的救命恩人。不行,少一分都不卖,都是你害我名声败坏的!如此的豪言壮语理应伴着锣鼓喧天、彩旗飘扬,但最后只有自己的胃不合时宜地咕咕叫喊充当背景音乐。沈书华很腼腆地看着她,她也很腼腆地看着沈书华。最后沈书华败下阵来:武林广场那边又新开一家茶餐厅,要不一起去尝尝?

一落座,汪波毫不客气地点了几个最贵的海陆空菜肴,还点了比自己脑袋还大的一盆刨冰,吃得差点把脑袋都掉下去。这是她生平最拼命的一次大快朵颐,甚至偷偷跑厕所松了几格皮带。

酒过三杯之后,她道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沈书华很郁闷地总结发言:你的意思是我毁了你名誉,尽管我为此丢了手机。这顿还要我请,以示向你赔礼道歉,尽管你在我的新手机上赚足了提成和奖金。

汪波头点得如小鸡啄米。沈书华补充发言一句:可是,今天我钱不够了。为了凑足饭钱,汪波愣是连回家2块钱的公交车费也全数贡献。走出餐馆的大门,汪波扬着手机咬牙切齿:你刚办的电话卡,我记得你号码哦,以后要是敢不还钱,小心我让你再上一次《生活传真》的本台最新消息!

一直到快毕业,沈书华欠下的饭钱都没有还。而汪波觉得当债主的感觉也真好,有个奴隶可以随传随到。想翘课的时候,沈书华可以来顶替;吃不完的午饭,可以打赏给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沈书华可以陪着喝酒,两人渐渐配合默契,从无聊变得有话聊。

唯一的一次失误是汪波电脑显示屏坏掉,呼叫沈书华搬出去修。汪波在女生宿舍的台阶上递电脑给他,喊着接稳,接稳啊,沈书华大脑死机30秒:要接吻吗,光天化日之下?汪波气得直翻白眼:我们以后都不要聊天,一聊天就开岔,还岔都岔不到一个点上。

许久之后的再见是在百年校庆的晚宴上。汪波望向沈书华因为陪她喝多了啤酒而日渐形成的内蒙鼓肚腩良心发现,哟,肚子都这么大了啊,是我对不起你。

毕业前的最后一个盛会竟是百年校庆,这让人难免有些感慨。大家借着酒气互诉衷肠,喝光了啤酒,沈书华开始举着二锅头步履蹒跚走向汪波,一杯下肚终于有勇气开口,额,其实我想跟你说话还没说出口就吐了一地的秽物。

最后沈书华醉得躺倒在酒店门口呕吐。服务员小声嘀咕,还大学生呢,就这素质!班委跑来说:汪波,是你把他喝倒的,你要负责送他回去。再说,人家以前还救你一命呢!

听着别人重翻旧账,汪波气得跳脚:我才不管,是他自己要找我喝的。说完就拉着好友蒋小花一起逛街。

等一圈逛下来,竟遇见有个女孩一路扶着沈书华慢慢走回去。汪波得意地对蒋小花说:看我给暗恋他的女孩创造了多大的机会,要是事成了,他们要感谢我。只是一想到沈书华今后会远离她和别的女孩携手同归,为另一个女孩子打水打饭时,她的心突然被晚风吹得有些凉。

第二天酒醒后,沈书华又约汪波出来逛街,说是要买条裙子送女朋友。汪波心想,之前沈书华一直在自己后面当小跟班,哪还有机会认识其他女生,唯一的可能就是昨晚送他回家的那个!

在汪波最喜欢的淑女屋,沈书华兴致勃勃地问:你说我女朋友穿这个好看,还是那个呢?或者是最右边那套?

淑女屋的衣服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公主穿上了会更像公主,而女仆穿上了会更像女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最后汪波挑中了最考验人的紫色。

沈书华撇着头望向她:你确定了就是这套?汪波歹毒地点点头。那好。沈书华指着汪波对服务员说,就这套,给我家佣人拿个码子。

这几天汪波都心事重重地揣测搀扶沈书华回家的女孩穿上淑女屋的裙子会是什么样。自从沈书华爽快地把裙子买回去后却迟迟不见送出,难道是自己留着压箱底吗?

沈书华没声音没图象的这些日子,前男友却戏剧般地出现了。捧着快蔫掉的玫瑰花,植物人一样地站在教室门口。汪波身边的蒋小花经过后很礼貌地打招呼: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该不会是风流的风吧?

前男友还是假装绅士的表情,虚伪地赔笑:汪波,自从你上次为我想不开后,我终于知道了还是你对我最好。

本来汪波心平气和地向前走,不想再搭理前男友,可一听他又提旧事,不由得怒火中烧。她掏出手机下意识地拨通了沈书华的电话:三分钟,我要你出现在我面前。

两分半钟过后,沈书华以动物的直觉穿州越府千里奔袭而来。汪波走上前,把自己的大脑袋靠在沈书华瘦削的肩膀上:亲,咱们走吧。

一头扎进路边的大排档,千杯不醉小姐又开始豪饮。究竟有多恨他,自那件事以后,她汪波就成了别人同情和嘲笑的对象。很长一段日子,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有知情人在背后指点:看,那个寻死觅活的弃妇。沈书华体贴地递上纸巾,正准备开口安慰,比他先开口的是汪波。这天晚上,千杯不醉小姐终于醉倒了。

扶着一路哭一路吐的汪波返校,路边成人用品店的老板用意味深长的表情坏笑,谁让你们不照顾我生意。

16、爱情故事一袭青衫万缕情

我念初三时,物理老师是一位高高瘦瘦的梁先生。他第一天到课堂,就给我们一个很滑稽的印象。他穿一件淡青褪色湖绉绸长衫,本来是应当飘飘然的,却是太肥太短,就像高高挂在竹竿上。坐在我后排的沈琪大声地说:一定是借旁人的长衫,第一天上课来出出风头。沈琪的一张嘴是全班最快的,喜欢挖苦人,我低头装没听见,可是全班都吃吃在笑。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梁字,大声地说:我姓梁。

我们早知道,先生姓梁,梁山伯的梁。大家说。沈琪又轻轻地加了一句:祝英台呢?

梁先生像没听见,偏着头看了半天,忽然咧嘴笑了,露出一颗大大的金牙。全堂都哄笑起来,我也笑了。下课以后,沈琪就跳着对大家说给梁先生起了个外号叫土牙。大家听后都笑着拍手同意了。沈琪是起外号专家,平时比较调皮,但心眼并不坏,只是有些娇惯,一阵风一阵雨的喜怒无常。

第二次上课的时候,梁先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空心玻璃人,一张橡皮膜,就把小人儿丢入桌上有白开水的玻璃杯中,蒙上橡皮膜,用手指轻轻一按,玻璃人就沉了下去,一放手又浮上来。他问:你们觉得很好玩是不是?哪个懂得这道理的举手。级长张瑞文举手了,她站起来说明是因为空气被压,跑进了玻璃人身体里面,所以沉下去,证明空气是有重量的。梁先生点点头,却指着我说:记在笔记本上。我坐在进门第一个位置,他就专盯我,我记下了,他把笔记本拿去看了下说:哦,文字还算清通。一个同学说:先生点对了,她是我们班上的国文大将。梁先生看我说:国文大将?又摇摇头:只有国文好不行,要样样事理都明白。他虽然是教物理,但时常连带讲到做人的道理,这点令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他解释功与能的分别时,把一本书捧在手中站着不动说:这是能,表示你有能力拿得动这本书,但一往前走产生了运送的效果,就是功。平常都说功能、功能。其实是两个步骤。要产生功,必须先有能,但只有能而不利用就没有功,他怕我们笔记记不清,自己再将教过的实验画了图画,写了说明编成一套讲义,要我们仔细再看,懂得道理就不必背。

升入高中时,我们每人总平均都在甲等,这都是由于梁先生的热心教导。升上高一的开学典礼上,梁先生又穿起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坐在礼堂的高台上,校长特别介绍他是大功臣,专教初三和高三的数理的。

在高一,我们没有梁先生的课,但时常在教师休息室里可以看到他。有一天,校长忽然告诉我们,梁先生肺病复发,吐血了。在当时医学还不发达,肺病没有特效药,不到两个月,梁先生竟然去世了。闻此噩耗,我们一个个嚎啕大哭,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接受这残酷的事实。

在追思礼拜上,虽然我们全班同学都曾去祭吊过,但也只能看见他微微带笑的照片。我们没有被允许走进灵堂后面,也没有机会再看见他穿着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我们永不能再看见了。

17、爱情故事爱情全长236米

阿乙的爱情面目,只有一个短短的瞥见。

阿乙今年十九了。他那白皙的肤色被他的父亲视为是福薄的标志。老人的逻辑是:长一身嫩白的皮肤就不是种地的料,不种地就只能做学问、写文章,而文章写得好的,都是命不好的,所谓文章憎命达。

可阿乙不这样认为,他觉得自己很幸福,假如月光每夜都能到他的床头。如果这时候,风再来推他虚掩的门,翻他未完的诗稿,他定会起身披衣,沏一壶茶,再读一本唐人小说。如果他想再幸福一点,他会拿出他偷藏的酒,啜饮一口,然后就可以对着墙上的影子笑出声来。

阿乙就是这样的不贪心。阿乙的幸福,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他有一个爱着的人。那人阿乙没见过,只知道她住在倪家大院里,也许是他们家的小姐,也许只是个丫头。

那天阿乙到镇上讲学,他是个教书先生。阿乙和往常一样经过倪宅,不一样的是,这时他听到一声笑。只是笑没有言语。那女子的笑很特别,听不出是喜上眉梢的笑,还是破涕为笑的笑,也许是转嗔作笑的那个笑。似乎这笑并无原因,阿乙听的迷糊了,可又有什么关系?并不是每一件事,每一个表情都要有个原因的。有人在笑,或者仅仅是因为墙外刚好有人在听,如此而已。

然而这笑声从此就没有在阿乙的耳边停止过。枝上的蝉叫了,是有人在大笑;枝上的蝉噤声了,是有人抿嘴而笑;摇橹是哗哗的笑;流水是淙淙的笑,浆草是绿色的笑,灯笼是红色的笑;日落是正要隐去的笑;月升是即将生起的笑;醒着是清明的笑;睡着是朦胧的笑。

阿乙被他自己的幸福包围着。他甚至并不盼望见到那个女子,不打算把自己的爱意告诉她。昙花未开,你可以为她写一千首情诗,一旦开启,你能做的就只是惊叹她的美丽,并且眼睁睁地看她枯败在你来不及惋惜的时间里。

这天,阿乙觉得很不祥,因为他看到了一只断尾的猫。看到了断尾的猫又有什么呢?但是如果阿乙觉得不祥了,那么他看到的每一只猫都是不祥的。他穿衣出去了,要为他所预感到的不幸找更多的证据,他是这样的敏感又勇敢。

但是一切都很正常,阿乙从河的左岸走到右岸,从卧龙桥到环秀桥,从上西街到下西街,从椿竹埭街到七老爷庙,他再也没看到断尾的猫,应该说根本就没再看到过任何的猫。但是他仍然心事重重:一定有什么要发生了,在我未能预料的时间里。

阿乙来到了北栅街,他觉得离那个时刻越来越近了,他不安,想要避开街上的人,于是他拐进了四贤祠弄。不料,事情就在这一拐里发生了。是一个女子,在弄的另一头。

就像桔梗花知道自己要开放一样的自然,阿乙知道那笑声是来自那一个正款步而来的女子。来自那张小嘴,或者仅仅是那双眼睛,阿乙看不清那双眼睛,只能看到覆额的乌发,但是他就是知道。

终于还是要发生,还是要相遇,阿乙忽然觉得很悲哀。他仿佛感到了那蓝色的裙裾摆动时生起的风,他紧了紧衣襟。而晃动的耳环坠子,又开始扰得他心神不宁。他慢慢地向前走去,他是勇敢的,可又是宿命的,他敢于追问命运要给他什么,但是从来不敢不要那些所给予他的。

所以他慢慢地向前走去。走到第三步,阿乙有点恨自己了,第四步时他想:你不是爱她么?难道爱只是让你变得更脆弱?只是让你白皙的皮肤更苍白?如果她不在时你是幸福的,难道她在这里了,不更是一种触手可及的幸福吗?不要问这幸福会有多久,和长长的一生相比,或者很短。而这一生若和西塘相比,不也只是一个短吗?当她向你走来,你就应该走向她,这窄巷的相逢不是针对谁,幸和不幸都不是目的,它只是一个相逢,你要做的只是完成这次相逢。这场爱情已暗藏了太久,上天要它昭然若揭。你,已支取了太多的幸福,纵有不幸加之于你,也只是求个平衡,有何不可?

阿乙抬起了眼,一种释然而又坦然的微笑开始绽放,从眼角到鼻尖,到唇边到全身。女子一直低眉顺目,当然不知道阿乙在这十六步之间的成长。她只能听见两个不同的足音,在这个无人的午后,两个足音,足以描述一个世界,成就一段爱情。他们就这样走向对方,一个心意已决,一个浑然不知。走近了,阿乙发现那耳环其实没有坠子,那么刚才恍的,当然也不是坠子了。

但真真切切的,阿乙看见了她眼角的细纹,幸福着阿乙的那些笑,定是从这纹路里曲曲折折,来到阿乙的耳边的。那纹路便与阿乙掌心的爱情线吻合了,一切有了源头,有了因由!阿乙再也忍不住,轻声笑了出来。这一笑,又被那女子刚好听见,惊恐间一抬头,她的前额在他的鼻尖。世界就是再大,也大不过这长长的窄弄,一切生命都可以在这对视里活色生香。

她的脸哗然红了起来,但她狡猾地在红云腾起前低下了头,幸好前额的发够浓密,盖住了跳动的眉头。她侧身一闪,恢复了原本的路线,原本的步态。阿乙也收起了他的笑。他觉得够了:好了,还你这一声笑,我便不再回头,不看你欣喜还是哀愁。我既然有勇气让爱情发生,现在我将用同样的勇气等爱情结束,我不打算挽留。一步步行去,你的足音还在我的耳后,我听它渐远,认认真真的听,我不要错过爱情成、住、坏、空的每个细节,这样的幸福才是完整的。我快要完全的穿过这个弄堂,你也快要完全的穿过我的爱情,我会怀念,但不会很久。

爱情究竟有多长?我知道,全长236米。

18、爱情故事梦想是一种柔韧的倔强

这个男孩子,在最后的时刻,亲口向我表白了对我的爱慕,但我却不能给他一个后知后觉以后的明确答复。这样的遗憾,成为我青春里最坚韧的部分。

荆纯:典型的双鱼座,总喜欢不切实际的幻想。终有一天忽然发现这些幻想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可以拿来编故事;于是从此便热衷沉浸于编造各式各样或悲伤或温暖的文字当中。

01

我18岁生日,邵佳宁和一帮狐朋狗友给我举行了party,分食蛋糕后,有人提议玩游戏,真心话大冒险,很俗气但效果会很high。

第一回合,我败下阵来,选择玩真心话。坐我对面的陌生男生突然开腔问:苏静荷,你与邵佳宁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一愣,随即脱口而出:哦,这厮深得我娘的喜爱,恬不知耻地做了我的哥哥。

那个男生看着我,微微摇了摇头,却没有多说。

游戏继续进行,邵佳宁输后选择大冒险的时候,方才那个男生又提议:吻一下苏静荷吧,今天她生日,被你以哥哥的身份欺压了许多年,还人家一个吻,你小子不亏什么吧?

邵佳宁和我都愣住了。我不明白这个陌生男生究竟想做什么,他们和我并不怎么熟,没理由三番两次地整我,除非是得到邵佳宁的授意。

邵佳宁已经站起来朝我走来,笑骂道:今天就便宜你们几个看我笑话,回头咱们再算账。

然后站在我的面前谄媚一笑,说:妹子,借你的嘴唇一用,回头哥哥再还你。

邵佳宁已经有些微醉,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义凛然地吼了一声:好!

室内一下子寂静下来,邵佳宁低头,眼里有着闪烁不定的迷茫。

我吓得连忙闭上了眼,嘴唇传来一处温软,轻触即分,只留一丝淡淡的酒香。

突然砰的一声,包厢的门被人踹开了,一个女孩子站在门口,脸上怒气冲冲,眼神凛冽。

女孩走到邵佳宁跟前,抬手就是一个耳光,却被早有防备的他轻易躲过。然后邵佳宁懒懒散散地一笑,带着胜利般的挑衅神采,盯着女孩说:你果真是在乎我的。

02

我自以为邵佳宁是真的喜欢那个叫姜亚妮的女孩,但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因为她而发生什么改变。于是每天去餐厅时我还是跟着邵佳宁混饭吃。

可是没过两天,我们吃午饭时,姜亚妮敲着筷子冷冷地笑:邵佳宁,为什么我觉得我们是三角恋呢?

话音一落,气氛便尴尬到极致。我以为邵佳宁会像以前一样,洒脱地揽着我的肩膀说:呐,这是我妹妹,自家兄弟,不必介意哈。

可是这回邵佳宁的反应让我大失所望,他讪讪地笑着说,静荷,帮哥一把。

我嘴里叼着半只鸡翅,口齿不清地哦了一声,端起自己的餐盘,直接去了餐厅二楼。

三更半夜时分,我被邵佳宁的电话吵醒。他先是为白天的事道歉,然后叹息连连,一会儿念叨姜亚妮的好,一会儿又懊恼她的性格乖戾,半天后才进入正题,说他很想姜亚妮,想到睡不着觉,想找人聊天。

我一听怒骂道:你想她给她打电话啊,你大半夜地骚扰我干什么,我累了要睡了我挂了。

妹妹哎,你可千万别挂,邵佳宁在电话里急急哀求,就陪哥哥说一会儿话,我是真的有些心绪不宁,我怕她随时会离开我,静荷,你说要怎样才能真正地把握到她的心呢?

我沉默了,没有挂掉电话,也没再说话,安静地做一名忠实的听众。

03

姜亚妮突然就消失了,校方对此的官方解释是姜亚妮家中有事,请了一个月的长假回老家去了。

姜亚妮的不告而别让邵佳宁彻底暴走了,他骑着他的机车找遍了火车站、飞机场、码头甚至是城中的每一条街每一个胡同,却没有搜寻到任何有关姜亚妮的消息。

我在马路边终于找到了情绪失控的邵佳宁,他见到我后,双手颤抖地抓着我的肩膀问,为什么?为什么她要离开?

我刚想安慰他两句,他忽然怒气冲冲地再次冲上机车,嘴里嘟囔着,我就不信我找不到她然后一下就把机车油门加到最大,嗖的一声窜了出去。

我吓坏了,他机车开得这么快,肯定出事!顾不得多想,忙蹬起我的电动车追了出去。耳边的风嗖嗖地挂着,我的泪水已经迷了眼,而邵佳宁的机车已经快得只剩下一抹残影,但我没有放弃,拼命蹬着车追了上去。

到了一个拐角处,突然从侧边胡同里驶出一辆自行车,狠狠地和我的电动车撞在一起,我还没来得及尖叫,脑袋剧痛袭来,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头上裹着纱布,伴随着阵阵轻微的疼痛。

你醒了?没事吧?这时我才注意到病房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我转过头去,便看见一个眉眼清秀的男生正半躺在我旁边的病床上优哉游哉地吃着苹果,他的左臂打着厚厚的石膏。

我真正认识顾泽凯,应该是那一天。我们再一次遇见,却同样又是以如此狼狈的姿态。

我问:你救了我?谢谢你。

他淡淡地笑了笑,温和地说:我撞了你。

我白了他一眼,说,难道你每次出现,就是为了专程整治我的么?算了,看在你已经断掉的胳膊的份上,就不跟你追究上次玩真心话大冒险让我出糗的事情了。

与他可谓是真正的同病相怜,聊着聊着便熟络起来。知道了他的名字,顾泽凯。正聊得欢呢,病房门忽然被推开。

我诧异地转过头,便看见风尘仆仆的邵佳宁,他眉头紧皱,走到我的病床前,手抚在我的头上说:没事就好,我说你没事飙什么车呀?下次小心了。

虽然伤经过处理后,都不严重,但医生说得留院观察一天。晚饭时候,邵佳宁给我和顾泽凯买了饭,而我在和他们攀谈时也终于得知,他们果然早就相识,上次生日party时,一是为了合伙戏弄我,二是邵佳宁想验证姜亚妮是否在乎他。

听到事实真相后,我是有些难过。

04

不再关心邵佳宁的行踪。这天放学后,顾泽凯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那是地处闹市的一个网吧,噪杂的环境里,我一眼就看见坐在角落的电脑前满脸胡茬、头发乱糟糟的,红着眼睛在CS对战平台里厮杀的邵佳宁。

我没有想到只是一场未果的恋爱就将邵佳宁打击成这样。我站在他身后,说:佳宁,别再逃课了,跟我回去,你这样会毁了你自己。

邵佳宁摇了摇头,苦笑道,静荷,我也不想这样,可是只有在这嘈杂的环境里,我才能觉得心里不那么乱。

不就是一场爱情吗?我实在受不了邵佳宁如此颓废的样子,大喊道,邵佳宁,你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

邵佳宁的声音忽然有些哽咽,静荷,你知道么?姜亚妮是得了绝症,所以才要离开,才要和我分手,我只能看着,却无能为力

邵佳宁在我的劝慰下,答应我以后不再自暴自弃,因为我告诉他,如果他是真的喜欢姜亚妮,就应该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她肯定不希望她所喜欢的男孩,会因为自己而永远活在痛苦之中。

05

就在我以为大家都会好起来的时候,顾泽凯却离开了。

顾泽凯离开的消息,是邵佳宁告诉我的。他说顾泽凯的户籍在外地,所以高考前必须得转学回到原籍。邵佳宁还交给了我一封信,说是顾泽凯临走前写给我的。

顾泽凯说,静荷你知道么?在你的生日party时,与你并非初次相遇,之前在邵佳宁的口中及身边,已见你多次。

带你去网吧,是我明白,只有你,能将邵佳宁从绝境中挽救。我高考前必定得离开,大家朋友一场,希望你们都好。在这段短暂的时光里,能与你相遇相知,已经是对我最大的恩赐。

读完了信,我已经泣不成声了,邵佳宁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突然说,他是今天的火车,如果赶得及,你还能亲自送送他。

我向火车站跑去,希冀能见他最后一面。好在我这次没有晚,火车还未进站,我满世界寻找顾泽凯,然后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他,还未开口,他温和的眼神看过来,然后伸开手,说:静荷,不要再往前来,你就站在那里,陪我说一会话。

我茫然地问:为什么?为什么要始终隔着一段距离呢?

他点了点头,还是那般的柔软,他说:傻瓜,这样我才能走得坦然。你生日那次,并不是我第一次遇见你。如果有机会,我想要给你快乐。

列车缓缓地驶进了站,我哭着将他送上车,我知道,当列车启动后,我将永远地失去他,这一生都有可能不再见。

06

高考结束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给顾泽凯打电话,我说:你在哪儿?我想见你。

他说:我在你身后。

只是梦醒来时,世界已是另一番模样。

这是我做的唯一与顾泽凯有关的梦。

19、爱情故事一个人住第五年,爱情在奔跑

茶餐厅奇遇记

“尖东”不在香港,在小艺家楼下。那是家叫“尖东”的港式茶餐厅。凉志站在透明的玻璃房里切烧味。第一次遇见他,是某一天午后,我刚和男朋友分手,搬到朋友小艺的房子借住。他高,且瘦,靠在店门口的玻璃上,说:“小姐,要帮忙吗?”

我说:“要啊,我险种挺多的,你想买哪一个?”

“你是卖保险的?”他吓得往店里缩,唯恐避之不及。

可是那一天,我已经丢了男朋友,不能再丢了潜在客户。我追进店门说:“先生,你是厨师吧?那可是高危人群啊。我保证,你只要买了保险,一旦出了事,我们都赔。切了手,切了脚,烧了肚皮”

“停,打住吧。”凉志一脸怕怕地拦住我说,“再说会儿,我就要挂了。”

“挂了也不怕哦,至少可以赔个几十万。要是在飞机上挂了,还翻20倍呢。”

凉志被我的热情吓得不轻,躲在玻璃房里说:“说这么半天都累了吧?我请你吃叉烧。”

凉志切了份隔夜叉烧,配新鲜米饭,然后坐在一旁笑嘻嘻地看我鲸吞。笑吧。我没理他。那一年吃猪肉很贵,找工作很难。小艺一直没回来,打电话也不回。我从热闹夜市,一直坐到凌晨打烊。凉志推我的肩说:“她是不是忘了啊?”

“不会吧。”我的声音,没了底气。

“我们要打烊了。要不,你到我那儿去凑合一晚上?”

我很感激地望着他,说:“其实如果我不去,你能买份保险吗?”

凉志要口吐白沫了。

高木的侄子

联系到小艺,已经是第二天。她说她在中山。很显然是句假话。但我不能拆穿。凉志一直坐在我身后沙发上说:“你不会打算在这里长住吧?”

凉志的小公寓,小到只有一个房间。我睡在他的床上,他只好缩进沙发。我说:“你有没有看过高木直子的《一个人住第5年》?”

凉志一头雾水地看着我说:“高木的侄子?我不认识。”

我闷头在巨大的背包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本陪伴我N年的漫画。是的,我爱高木直子。尤其这本讲述一个年轻的、单身女子的故事。她让我知道,在穿越不算宽阔的日本海之后,有一个和我一样在孤独里找热闹,在寂寞里找有趣的女人。我们有着共同的特质,穷,且能折腾。不过,让一个从小看天马流星拳,随时等待命令变形的男人看懂这个,还需时日。

凉志捧着漫画说;“哇,小人书啊,好多年不看了。”

他热情地捧着书看起来,我在心里长吁了口气。终于成功转移话题了,我必须在凉志领悟高木小姐之前我新住处。

告别凉皇后

其实,我的麻烦还远不止这些,比如我终日不振的业绩曲线,就像我的身材一样平坦如机场。培训主管一见到我就对我翻白眼,说:“快在我眼前消失,你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大的败笔。”于是,我很不礼貌地对她冒出了粗口。

凉志听到我这段经历,边给我做着鸳鸯奶茶,边慢悠悠地说:“你呀,做新丁还是要厚道一些。我做学徒的时候,一天要被师傅骂一百遍。”

其实,我们真不是一类人,他老实、大度、呆。而我是不安分且斤斤计较的猫。如果没有小艺和前男友的恩断义绝,也许我们永远没有交集的那一天。

凉志在第五天的清晨,把漫画还给了我。阳光大片地铺在桌上,把油条照得透亮。他说:“你自己一个人住,会不会和她一样?要不你再多住一阵,免得成了精神病。”

我呵呵地笑着说:“不用了,我已经找到房子了。”

“这样啊。”凉志不无遗憾,“那我就买你一份保险,当庆祝吧。”

我发现,凉志真是个宅心仁厚的男人,很容易与人生出良善的感情。我绕过桌子,用力抱了抱他,像抱住一堆巨大的骨头棒子。我说:“谢谢,你真是我的贵人。”

他却立马抗议说:“不,我不做贵人,我要做皇后。”

一个人住

从凉志家搬走的那天,他帮我叫了辆车,把我的大包小裹的行李,统统搬进后备箱。我坐在车里忙着给司机讲解,我那个身处郊区的新窝。站在外面的凉志,突然敲了敲车窗,塞进来一大包他招牌的秘制烧味。

凉志说:“记住,别忘了放在冰箱里冻着。”

我望着他,有一瞬的呆愣。车子就在这一刻启动了,他的身影飞快地退出了车窗。我突然有股冲动,想跳下车去狠狠地抱抱他。可是车子转了弯,心里的那股劲头也跟着就淡了。毕竟,我们也只是萍水相逢,都有各自不同的圈子。他开他小富即安的店,我做我大富大贵的梦。

子曰,良禽择木而栖。我两年如一日地“择木”,终于风光地做了城内知名的摄影师皮廉的助手。这是份看起来很牛的职业,至少每天可以穿着赞助的名牌,假扮潮人打杂。

皮廉这几天发现了一个新店,想做下一季硬照的背景。我拿了地址去和店主联系。那是在新乐路上的一家小店,叫“一个人住”茶餐厅。很意外,我遇见凉志。他还是老样子,只是已经收了学徒。他不用站在玻璃房里切烧味,而是坐在柜台后面数钞票。他不停地问,真的是你吗?

我说:“你的新店不错哦。”

凉志说:“你知道不?没有你,就没有这个店。”

32层的无敌海景房

这一天,皮廉带领模特在茶餐厅里拗造型。凉志和我靠着保姆车晒太阳。凉志说起小店的来历,全因为我当年那本《一个人住第5年》给了他灵感,所有食物都是一人份,他说,店里的生意越兴隆,就说明这个城市越孤独。即便大家挤在一起。内心也容不下异己,始终一个人生活。

我特别惊讶地望着他,想不到几年不见,竟变得这样深刻。凉志却不好意思地挡住脸说:“别这么看我,我把高木直子一个人的系列都读了,文艺一下不行吗?”

那天片子拍得很顺,提前收工,凉志留我吃饭。他亲自下厨,为我选了份上好叉烧。站在玻璃房里边切边说:“那时候我给你拿的那包烧味,你吃了多久啊?”

我笑,“还说呢,我倒是一直记得放冰箱,可是下车的时候,光顾着搬行李。把它落车上了。”

凉志听了,一个人哈哈地笑了,巨大的声波,震得玻璃哗哗作响。

那一段时光,我觉得自己在和凉志恋爱了。有过贫贱的前情,我们似乎爱得顺理成章。

当然,指望凉志有些浪漫举动,可能性不大。最多看一场电影,无论多风花雪月,他都能看得睡过去。可是,我真的有点喜欢他在我身旁的感觉。我握着他精瘦的手,心里就会飘飘荡荡。那一天。我们去一个还算豪华的小区,有一块很奢侈的绿地,人工水池边铺了细沙,据说从32楼向下看,可以冒充无敌海景房。

凉志坐在车子里说:“你喜欢这儿吗?”

“你买,问我喜欢干什么?”

“当年我没地方让你住。现在想起来都后悔呢。”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空气里发酵了,好像沉睡了许多年的怪兽要复苏的迹象。皮廉在这个时候,打来电话。他说:“你在哪儿呢?马上回公司,有事和你商量。”

你是我的皇后

八月,我坐上飞往香港的飞机。有人出资请皮廉去那边做独立的个人工作室。我是他唯一带去的助手。离开的那天,我没告诉凉志。可是就在上机的一刻,他的短信突然追进来。他说,也许你喜欢一个人住,所以我不拦你。但你别忘了,我已经买了超大的无敌海景房,当你不想一个人的时候,记得来找我。

我微微笑了,删除,关机,等待飞机带我离开这座缭乱庞大的城市。其实凉志错了,我不是喜欢一个人。当年他送我的那袋烧味,我没有丢在车上。它在我的冰箱里放了好久。那时我所有的钱都交了房租,就凭他这些精挑细选的叉烧,才挨过了凉水泡饭的一个月。而凉志至今都还记得它,是因为他想知道,我有没有看见他留在里面的卡片。是的,我看到了,他留了电话、地址,让我艰难的时候去找他。可是,我就像删掉那条短信一样,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因为在我被前男友赶出公寓的那一天,就发誓不再为感情羁绊。因为女人有时需要一些决绝的信念,才可以独立地生活。

高木直子的漫画里,一个人住是孤独的。然而比孤独更可怕的,就是依赖。

凉志,我想我是爱你的。只是在我不足以依赖自己之前,请不要让我学会去依赖你。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昂着头生活,如果你在那时,还守着无敌海景房一个人过活。那么请相信,我一定会去敲你的门,说:“嗨,嫁给我吧。凉志,你不是我的贵人,你是我的皇后。”

20、爱情故事有一朵花叫野蔷薇

我总会想起那一丛野蔷薇。在临水的院墙根下,开着淡白淡白的花,白得像月亮一样忧伤。地下也覆有瘦白的瓣,一片一片,飘飘洒洒,仿佛绿手掌没端稳一碗清水,风一摇,就溅了出来。

我也总会想起少年时的她,那个叫小碧的女孩。

小碧与我,都是寒门女儿。我们是小学同学,她坐我前排,梳很长的马尾,又黄又粗,发梢还开了叉。她说那叫头发开花。我忽然觉得她好美,满头都是花。

那时中午上学,我偶尔会绕道到她家去,玩一会儿,再一道上学。她有一个很凶悍的父亲,嗓门很大。于是,每次到她家,我先趴在她家的窗台上看动静,继而伸头到门边探看,见她对我招手,便呼啦一声蹿进了房。我最喜欢看她家的院子了,有蝴蝶兰、美人蕉她很少跟我提她的父母,我猜她在家里大概不大受疼,但是她疼花,那院子里的姹紫嫣红,多半是她经营出来的。

她成绩不是很好,家庭作业偶尔做不完,被中年长脸的数学老师叫到讲台上,用细竹篾抽她的手掌心,抽一下,她的眼睛就猛地闭一下,应该是痛的。后来,老师提问,点了她的名字,她哆哆嗦嗦站起来,我趴在她身后,小声将答案告诉她。再后来,老师在班上开展“一帮一”活动,安排我和小碧一组。放学后,我辅导她数学题:一桶油倒掉一半,再倒掉剩下的一半,还剩25斤,问原来一桶有多少斤?她托了会儿下巴,又在纸上画木桶子,然后轻轻地对我说:“是100斤。”我心里有点酸,她其实很聪明。

她大约出于感激,送我蝴蝶兰和美人蕉的幼苗。她从家里挖出幼苗,用纸包了,装在书包里。怕幼苗失了水会死去,她就把幼苗藏在学校门前的池塘边,上面扯了一把狗尾巴草盖着。她叮嘱我放学别忘了拿,还告诉我回家栽上后,要记得天天浇水,她会来我家看的。我忽然在心底尊敬她,也尊敬自己。仿佛我们长大了,是立过盟约的人了。

四年级时,她那开着花的马尾已经剪掉,她说长头发天天梳太费时间。一次,我去她家的院子,远远看见一朵朵白色的花儿在院墙边,煞是好看。待奔了去,低头一看,很失望,是野蔷薇。暗淡无光的叶子,薄薄的花瓣,家徒四壁的惨白色,整个一副花枝在微风里晃,孤独而不安的样子。我笑她:“这哪是花啊?田埂上、大路边,哪里没有!”她却神秘地告诉我说:“路边的野蔷薇没人疼,我把它移回家。我奶奶说,野蔷薇也可以变成家花的,只要每年的大年三十晚上在花根边浇一勺肉汤,慢慢地,它就会开出红花来。”说这话时,她怀里抱着的妹妹正伸出手去揪野蔷薇的叶子,她小心地掰开妹妹的手指,理出野蔷薇的叶子,怕弄痛了妹妹的手指,也怕弄碎了野蔷薇的叶子。那是她的第二个妹妹。

也是在这时,我才知道,她那个凶悍的父亲是她的继父,两个妹妹都是继父生的,她每天放学回家,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照顾妹妹们,有时还要帮着妈妈做饭、洗衣服。所以总是做不完作业。她的亲生父亲在她八岁时就因胃癌死去。我听着她低低地说,忽然觉得:她就是那朵瘦弱的开着白花的野蔷薇,那样卑微地被忽视,每朵花的开放都不艳丽、不隆重。

我没想到,这是我和她最后一次相聚在蔷薇花边。她的弟妹们稍大时,她出门打工,很少回家。再后来,听说她跟某某男孩私奔了,我母亲不敢让我去找她,怕我跟着学坏。直到我出嫁,我再没见过她。不知道她如今的生活幸福与否,不知道有没有个男人宠她,把她宠成一棵开红花的蔷薇,一如她当年怀揣一颗爱怜与期盼的心安静地侍候一棵野蔷薇。

多年后,我坐在落着雨的窗前,眼前似乎开出一朵淡白淡白的花来忍不住,薄凉的忧伤划过心底。有一朵花,在时光里开过,它叫野蔷薇。只是那时,蔷薇很寂寞。

21、爱情故事一朵花开的时间一

缤纷的年纪里,她遇上了他,说不清是对还是错,就那样不顾一切地爱了。借用一句歌词就是:我的心里满满的全是爱。

优哉游哉,辗转反侧。她像一只候鸟,时时追随他的方向。只是,相恋的时光仅如烟花燃放。再发短信过去,却没了回音。她不舍得放下,不相信那些在一起的场景化作旧梦。手机里仍存储着他的两条信息:我喜欢你。我很想你。把玩手机的时候,她常常会把那两条短信从归档里调出来,看了又看。

他的博客她悄悄地匿了名去看,仔细地读他的每一条评论,甚至他经常关注的某个异性网友她也要过去看看。有时会因为他和谁谁的某些暧昧的话语而微微地吃醋。

他不断地添加着网友,却删除了她。她又发出好友邀请,他不理。她听着他博客里的那些音乐,眼里布满忧伤。所有的思念都织成一张网,她的天空被网格分割得不再完整。

她给他写信,一封接着一封,却都石沉大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给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我和你说再见了。之后,她痛哭了一晚上,第二天红肿着双眼去上班。她笑着向同事推荐一部电影《山楂树之恋》,说它很感人,昨晚她看得一直泪流不止。

她开始不再回忆,为自己,也为他。她删掉了他的短信,他的博客她也不再去,那个她为他设置的博客也不再登录,她不再写信,她封存了所有与他有关的联系。

倒是他不习惯了她的突然放下,像是缺少了浪花拍击的海岸,忍受不了一时的清静。他时不时发短信过来。她微笑着回复一条短信:多谢!保重!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她终于豁然了。她也明白当初他对她确是真心的,他也爱过她。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她把这首诗工工整整地写在新日记本上。

她把长指甲剪了,在春日融融的阳台慵懒地望着那盆茶叶花。再听人说起他对现在新人的殷勤,讨好,热烈,她都一笑置之。他们是曾有过交集的两条直线,现在却是两条绝不会重逢的异面直线。他快乐她便心安,这样足矣。

所有的花香气中,她唯独迷恋茶叶花。为此,她养过许多次,但终没有等到开花就都死去了。她现在养的这盆,刚拿来时单薄的细枝上顶着一朵浅浅的白花,如同一颗遥远的星。可谁知,竟是这样小的一朵花,使得夜晚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醉人的清香。

花儿谢了,她小心翼翼地捡拾起来,夹在诗词书页里,读诗的时候还可闻到花的香。

缘来缘去,也如同一朵花儿开。花开的时候尽管珍惜,花谢了也自会留下一份馨香。她从那场山呼海啸般的情感风暴中抽身而出,没有让漫天的抱怨和仇恨湮灭自己,而是为有限的生命留下了珍贵的留白。

她泡了一杯茶,看着茶叶慢慢地沉下去。不多时,一缕缕的清香便逸出来。多苦的茶品到最后不都是一抹余香吗?她想着,轻轻拈了几片茶叶放进嘴里。心香若茶,沉下去的愈多,升起来的香味才愈浓

22、爱情故事爱情,有时候需要台阶

[导读] 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那年,她刚刚25岁,鲜活水嫩的青春衬着,人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

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儿,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是相亲认识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他...

两个人就爱上了,日子如同蜜里调油,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嫁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她有些难为情,他笑,没说她矮,却自嘲是不是自己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指着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你看,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结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有了哭闹和纠缠。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听声音就能判断出,他一次跳了两个台阶。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哎哟哎哟”地叫。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没忍住,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也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她被他牵着手回家,心想,真好啊,连吵架都这么有滋有味的。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买一件什么东西,一个坚持要买,一个坚持不要买,争着争着她就恼了,摔手就走。走了几步后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以为他会追过来,却没有。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了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就笑了,所有的不快全都烟消云散。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又碰上发了高烧,给他打电话,关机。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他说吵来吵去,他累了。收拾了东西,自己搬到单位的宿舍里去住。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想到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主动下台阶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她拿着那张照片,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为什么呢?难道有他的包容,就可以放纵自己的任性吗?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他一个人在下台阶,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的啊。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

这就是爱请,幸福。。。。有时候双方都应各自为对方留个台阶!

23、爱情故事我们都曾经渴望爱情是一场盛宴

我吃过的最奢华的早餐,是某年在泰国普吉岛海边餐厅的一只龙虾和巴黎五星级酒店的法国香槟跟一大盒手工巧克力,味道早已经忘记,只是多年以后还是觉得一大早这么吃有点任性;这任性,也因为年轻。假若这就是我在世上的最后一餐,我可不愿意。有些滋味,当时美好,后来却只是回忆里的某个早上。几年前读过一本充满情味的书,作者访问了多位世界级名厨,每个人收到的问题是一样的:假使这是你的最后晚餐,你想吃什么?在哪里吃?跟谁吃?结果,大部分名厨想吃的东西寻常至极,想喝的酒也不是天价的红酒,而是一瓶用来欢庆的香槟。他们大半生在高高挂着米其林星星的华丽餐厅里埋头苦干,一双巧手做出一道又一道宛如魔幻般的美食,最后的晚餐,却希望在家里吃,想和家人吃,也不介意厨艺跟他没法比的另一半下厨,答案出人意表却也温暖动人。

到了人生的最后一餐,你想吃什么?喝什么?谁陪你吃?或者说,有谁会陪你吃?人一辈子吃那么多东西,早就消化掉,仍暖暖地留在胃里的,终归不是什么珍馐美味,而是最长情的陪伴。

爱情就像吃饭,年轻时吃香喝辣,恃着有大把青春消耗身上的脂肪,常常不知节制。后来开始变得讲究,只挑好的吃。年纪不轻了,胃口也没那么好,追求的是健康,渐渐爱上青菜豆腐和五谷杂粮,明白唯有这些味道可以一直吃下去。这吃的,就是人生。

找一个爱的人,就是找那个余生也会陪你吃饭的人,夏天分着吃一杯刨冰,冬天一起吃火锅。他肯陪你吃你喜欢的,你也陪他;两个人都爱吃的,他总是让给你;好吃的,你总想留给他。不必两个人都爱吃鸡腿,你喜欢啃鸡腿,他喜欢啃鸡背上的肉,也是一种契合。你会笑着质问他什么时候偷偷吃掉你藏起来的巧克力,他下班后会特地绕路去买一块你喜欢吃的蛋糕带回家给你。爱情怎么离得开肚子?又怎么脱离得了口腹肠胃?缘尽了,就是从今以后不再一起吃饭了,坐在我餐桌边的,不再是你。

我们都曾经渴望爱情是一场盛宴,最后想要的是一家子的寻常晚饭。

美酒佳肴固然好,天天吃却会吃坏肚皮,就像激情无法长久,痴心也有用完的一天。西红柿炒蛋、凉拌苦瓜、包子面条、清粥小吃、萝卜煮鱼,才是百吃不厌的隽永的滋味。漫长的相守,总是离不开吃的回忆:某年秋天在路边小店吃的豆浆蛋饼、分着吃的蓝莓冰激凌和一碗漂着油花的热腾腾的汤面、异国旅途上一盘刚烤好的香软的牛角面包……所有这些记忆的味道,总有一些长留心上。人间烟火,饮食男女,琐碎如斯,却也是活着的味道。生活可以没有爱情,爱情却是要去过生活的。

流年似水,只想每年都跟你吃年夜饭,然后抱着暖洋洋的肚子走在烟火灿烂的除夕里,走在明天的第一道晨光里,走在每个雪花纷飞的星夜里,和你看尽人间春色,尝过四时之味,直到味蕾都老了,渐渐领略人生的况味。又一年了,看出了时间的匆促,才又更明白爱情与人生的聚散。肚子的温暖,也是人世的温暖,红尘做伴,形影相依,在世间的无常聚散里始终有你,甜酸苦辣麻咸香,相濡以沫,你是最好也最熟悉的味道。

今天想吃什么?明天呢?

情爱的第一口滋味,也许并没那么好,却永远记得。最后一口滋味,来不及遗忘,留在唇边,化作一朵微笑。花开了,也有花落的一天。花开的时候,你看到青春,花谢的时候,你看出了虚空。生灭有时,聚散有时,最长情的晚饭也有离席的一刻,挽歌已经唱起来了,光阴的小鸟仓皇飞落秃秃的枝头上,枯叶惊飞,杯盘狼藉,啼啭如同告别。我们一起老在自家的餐桌边就好。

24、爱情故事细心的爱传递

女友给我的衬衣缝纽扣,要我找根针。

就在我将细小的针递到她手中的时候,她发出一声尖叫。针头刺伤了她娇嫩的手指,鲜血渗了出来。伤着她的手,也伤着我的心。

回家,爸妈在看电视,一如既往的全神贯注。只是母亲一边看电视,手中还一边拿着毛衣针在不停地为父亲纺织着毛衣。

母亲织了一段时间,对父亲说:“剪刀。”

就在传递的瞬间,我看到父亲的手自觉地握住剪刀的刀口,而将剪刀的刀柄递给母亲。而母亲用完后又将剪刀递了回来,同样用手握住锋利的刀口,而将圆曲的刀柄留给父亲。

这是多么细心默契的传递呀,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将危险的部分留给自己,而将温柔的部分留给对方,每一个传递的细节都被细心的爱意充满着。

我不禁想起我给女友的那根针,我没有将针头留给自己,而将伤害带给了她,这是多么不细心的爱呀!

我们每天都活在爱里面,每天都在传递着彼此的爱,而我们每一次爱的传递都应该细心地注重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好好地爱下去。

因为,在爱中,一个细得如针的传递都可能因为你的粗心而伤害到你的爱人和感情。

25、爱情故事女人,你到底爱什么的男人

在男人看来,要讨好女人太难,女人心,海底针;在女人看来,她们要得很简单,而男人却总是猜不到。

男人问,女人究竟爱什么样的男人呢?你给她富贵,她说寂寞;你贫贱平淡,她说嫁给你算是瞎了眼;

你安分的守着她,她说你没志气;你出去应酬,她怀疑你出轨;

你彬彬有礼,她嫌你没有激情,你豪放粗犷,她又觉得你不够浪漫细腻……

女人爱幻想,从豆蔻年华开始就会偷偷想象,此生究竟要遇到怎样的一个男子?

女人希望男人是海,湛蓝宽广,深沉包容,即使波澜不惊,也壮阔恢宏,不管是异想天开,还是偶尔的孩子气,他都含笑纵容她。

女人希望男人是山,高大坚实,顶天立地,无论是沧海桑田,抑或天崩地裂,都紧紧的拥她在怀里,小心的呵护,温柔的守候。

女人希望男人是一杯茶,飘逸淡雅,从容温暖,他用古老的方法,集春日萌动的嫩叶,松下的清泉,和着云淡风轻,泡成最幽雅的茶,令人一品再品。

女人希望男人是一杯酒,温香醇厚,愈久弥长,他用刻骨的相思,醉人的缠绵,调入肆意的激情,珍藏在红尘的深处,酿成最烈最绵的酒,让女人浅尝辄醉。

可能都不是,她爱的,也许更简单,是失意时,他一个温暖的拥抱;是难过时,他绞尽脑汁讲的一个笑话;开心时,一个会心纵容的微笑;平淡处,一同出口的小默契。

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少女时代的“他”,他的笑是微风吹拂过湖面,波光潋滟,他的眼是阳光穿透绿叶,坚定火热,他的身形是堂前的芝兰玉树,挺拔俊逸,他眼角眉梢都是飘忽的成熟,风流倜傥,却坚守内心。

他会爱她的容貌,更爱她兰心蕙质,他会疼她,但做她错时也会板着脸训人;他会体贴入微,也会偶尔不记得小细节;他会送她花,也会错把月季当作玫瑰。

他会认真的工作,担起男人的责任;他会和朋友出去胡闹,醉了也会记得回去的路;他很在乎男人的尊严,却也可以为了她说很多肉麻话;他不一定有情调,但是你哭的时候,总会奉上最坚实的依靠。

女人会爱男人的智慧,善良,成熟,开朗,勇敢,坚强,也会爱男人的懒散,粗心,忙碌,眼睛常追逐美女,偶尔抱怨一下生活的不如意,还有那些小小的自私。

女人一生终会遇到这样一个男人,也许迟疑徘徊,也许百转千回,也许他不是海,不是山,不是酒,不是茶,即使有千百种缺点,她也会因为一个理由便会为他奋不顾身,放下种种幻想,丢弃所有的原则准则,那就是她爱他。

你问,女人到底爱怎样的男人?也许只有女人自己心里知道了。

26、爱情故事白流苏围巾

她的小说里,有许多清朗的男子,脖子上系着白围巾,那是心爱的姑娘送的定情物。

那时,我常想:总有一天,我也会织一条围巾,有长长的白流苏,我要把它系在爱人的脖子上,他会拉着我的手,在寒风中慢慢走,白流苏会拂过我脸颊,暖暖的感觉……

当那个笑容清俊的男子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有点手足无措。他站在我身边,俯下身,对我微笑:“同学,很高兴能成为你的老师。这本书,能借给我看看么?”

我的脸红了。彼时,我正在看琼瑶的《窗外》,看得如痴如醉。新老师是什么时候走进教室的,我全然不知。而我在那一刻,唯一能记住的,便是他的微笑。

我在那一刻突然想:如果他的脖子,能系上长长的白围巾,走在落叶成毯的校园里,该有多飘逸!

我不再看琼瑶小说。因为他说,那些小说,写得真美,然后他一本一本地把书从我那里借走,他说,等毕业了再还你。

我如他期待的那般开始努力,我的每一点进步,他都看在眼里。寒风渐起,我没有告诉他,我用积攒了好久的零花钱买了一团纯白毛线,偷了妈妈的毛衣针,正笨拙地照着编织图,学着织白围巾。

我织了拆,拆了织,编织过程中出现任何一点瑕疵,都会让我不满。我总想织到最完美,仿佛织就的,不是一条围巾,而是一生一世。

终于,在我艰难的拆拆织织中,围巾织好了。我满心欢喜地给它缀上白色的长流苏,洗干净,晾干。我鼓起勇气决定送围巾的那天,天气很冷。我站在他的宿舍门外,围巾折叠得很漂亮,我想他见了,一定会欣喜吧!终于等到他开门出来,我红着脸把围巾递过去,说:“老师,送你的。天冷了,记得围上这条围巾!”

他笑了:“丫头,你看我穿了高领毛衣了。这围巾怎么用得上?这么好的白流苏,总有一天会有人接受的。记着,千万别把它胡乱送给任何人啊!”

我的白流苏围巾,就那样被压入了箱底。即使后来,我有了相爱的男友,依然舍不得把它送出去。我一直都知道,在我十七岁那年,有人用最小心翼翼的方式,维系了我最初的纯情和自尊。

27、爱情故事百万步的爱

他是台湾环保局焚化炉的一名普通工人,二十多年前,热爱旅游的他利用假期徒步走完了台湾。未认识前,妻子就看过关于他徒步旅行的报道。

结婚前,他与她曾约定说要带她环岛旅行,但忙碌的生活一直让这个计划无限制延后。对此,她从未有过怨言。生下一子一女后,生活的压力也越来越重,他不得不放弃喜爱的旅行,把全部的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他以为等赚了足够的钱,就可以带着她完成环岛旅行的梦想。没想到,结婚十年,生活慢慢好起来时,她却病倒了。

不知何时,她走路时总会突然跌倒,一开始以为是贫血,不料病情愈来愈恶化,加上她的父亲和兄弟都有相同的症状,他这才意识到她是罹患了家族遗传病——小脑萎缩症。

看着躺在病床上日益衰弱的妻子,他突然想起自己曾对妻子的承诺,要带她环岛的梦想。

2007年6月17日,他用轮椅推着病重的妻子开始徒步环岛,因为还要工作,他必须先做9天的工,然后连续休息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一步步推着妻子前行。三天后他在停留的地方做上标记,然后坐车干活去继续工作。工作一结束,他又带着妻子来到之前停留的地方继续徒步向前。每到一个景点,他们就会停下来看看风景。一路上,他为妻子拍了很多的照片,每一步都留有他们共同的回忆。有太阳,他会给妻子戴上帽子遮阳;下雨了,他就在轮椅旁装上一把伞替她挡雨。就这样,从月朗星稀走到晨光熹微,从大雨倾盆走到阳光普照,他们听潮音看夕阳,他几乎忘记了疲劳,而她也仿佛疼痛在身上消失了一般。

旅行无疑是艰辛的,但也是幸福的。有人看他累就要用车载他们一程,但他总是微笑着表示感谢然后婉言拒绝,他说,我不累,我要用自己的手推着她,一步步走完这旅程。有时,怕她坐得太久,他就背着她。实在累了,他就顺便找个地方休息,然后帮她按摩肢体。2008年5月23日,他们终于完成了环岛的壮举。这一路的花草树木,每天的朝阳落日,见证了他们一步步行进的爱情奇迹。

回家后,经过调养,她的病情稳定了许多,他觉得这是一路祈祷上天给予的恩赐。2009年9月20日,她不堪病魔的纠缠离他而去。去世之前,她曾流着泪对他说,谢谢你陪我完成最后的旅程。按照她生前的遗嘱,没办告别仪式,骨灰也被撒向了大海。他说,虽然很遗憾不能白头偕老,但能陪她看最美的风景,也是一种最美好的告别式。

这一段用生命写就的故事,用百万步堆积而起的爱的旅程,在一起听着海潮起落,一起看着朝阳落日,一起闻着大自然芬芳,一起尝尽甘甜酸苦后,一起走过的每一步,永远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风景。

28、爱情故事爱的偏方

男孩和女孩是我的邻居。他们大学刚毕业,工作刚起步,他们暂时居住在我对门。每天,他们一起说笑着出门上班,一起说笑着下班回来。我很羡慕他们。

然而,不幸突然降临到女孩身上,女孩突然病倒,浑身无力。男孩背女孩去看医生,一连看了三个医生,才有了结果。医生的结论是一时半会儿治不好,少则半月,多则三五个月,不能急。

这个消息,让男孩和女孩都吃了一惊,但他们都只好认命。好在,女孩不用住院,只是每天她都得躺在床上,哪儿也去不了。

女孩喜欢看杂志,男孩得知我有不少杂志,便上门来借去给女孩看,他同时请我有空的时候去屋里坐坐,跟女孩聊聊天,他担心女孩一个人无聊,他说他要上班挣钱,没太多时间陪女孩。我答应了男孩的请求。男孩给了我一把防盗门的钥匙。

尽管男孩给了我防盗门的钥匙,但是我并没有去陪女孩聊天,我想女孩有那些杂志,她不会无聊,而我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去打搅她,很不合适。男孩后来也知道我没去陪女孩聊天,但他没有生气,看到我,依然热情地打着招呼,并每隔两天就上门还杂志借杂志,他告诉我女孩因为有那些杂志,过得很开心。

那天下午,我从外面回来,看到男孩在小区的草地里拔拉着。我上前去看,发现男孩在捉蚂蚁,他身边放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里面装着几只活蹦乱跳的蚂蚁。我问男孩捉蚂蚁干什么,男孩说他得到有一个偏方,需要蚂蚁,而且要五百只。我说,她不是在吃着药吗?换药了?男孩说没换药,只是一直没什么效果。有一个偏方,说只要有五百只蚂蚁作药引子,就能治好她的病。听男孩这么说,我便蹲下去,帮着男孩捉蚂蚁。

男孩却不要我帮他捉蚂蚁,他说,大哥,谢谢你!还是让我自己来捉吧!我说我帮你捉,这样就能早点凑足五百只。男孩说不用一下子捉那么多,每天,我只捉十几只……我奇怪了,为什么不多捉点呢?只捉十几只,那五百只蚂蚁,得捉多久啊?!男孩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别告诉她,好吗?我点点头。

男孩说,其实,那个偏方是假的,是我自己写了找人抄的,我骗她说是老家的名医开的偏方,说偏方一定管用,她信以为真……你为什么要骗她?我很吃惊,也很生气。男孩说她的病一时半会儿好不了,她认为吃着的药不管用,我让她暂时吃着,我虚构一张偏方,还要五百只蚂蚁,慢慢捉蚂蚁,让她天天都活在希望中。我想也许当我还没有凑足五百只蚂蚁的时候,她的病说不定就好了呢!其实,她现在吃的药有效果,只是特别缓慢,我知道,她心里特别难受。每天给她一些带着希望的蚂蚁,她就会快乐起来。我笑了,我没有帮男孩捉蚂蚁。这样的蚂蚁,只能由男孩自己来捉。

后来的一天,我想我应该去看看女孩。打开门,走进屋子,女孩坐在床边,她的手上拿着一个透明的大玻璃瓶子,她正取出一只蚂蚁放跑。

女孩迎着我不解的目光说,你说有偏方需要五百只蚂蚁作药引子的吗?我爷爷就是医生,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我想,那张偏方肯定是假的。其实,我现在吃的药就有效果,只是特别慢而已。他肯定认为我无法承受,就找来这样一张偏方来骗我,好让我看到希望。他每天只捉十几只蚂蚁回来,让我一步步壮大希望,是想给我一点快乐。

我一直听着女孩的诉说。我没想到女孩清楚男孩所做的一切。我问女孩,既然你知道这一切,那你为什么要放走蚂蚁呢?女孩说我担心我的病还要两三个月才能治好,如果他在一个月之内就捉足了五百只蚂蚁,那他的谎言不就不攻自破了吗?如果那样,那他岂不感到难堪,他怎么继续骗我呢?他不能骗我,他就会认为我不快乐,他也会不快乐的。你说,病是我一个人的病,要是再让他跟着我一起难受,那不是两个人的病了吗?每天我悄悄地放跑一些蚂蚁,告诉他是不小心跑掉的,这样,五百只蚂蚁就要凑很久才能凑足。也许,他还没有凑足五百只蚂蚁,我的病就好了呢!女孩微笑着说,我静静地听。

以后的日子里,我看到男孩蹲在小区的草地里捉蚂蚁,不由感慨万端。

没想到,半个多月后,女孩敲开了我家的门,她是来还我杂志的,她告诉我说她的病差不多快好了,她能下床走路了。女孩很兴奋,她还告诉我蚂蚁还没有凑足五百只,男孩也不用再捉蚂蚁了。那天,我陪女孩聊了很久。我打心底祝福女孩。并且,我更加羡慕他们。

女孩走后,我还想着那张虚构的偏方。我想尽管那是一张虚构的偏方,但是对于女孩身体的康复,无疑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那是一张爱的偏方——偏方里,有男孩对女孩的爱,也有女孩对男孩的爱。

我想世上肯定不止这一张爱的偏方。尽管这样的偏方不能治疗我们的疾病,但是它对于我们却举足轻重,极其重要,因为它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与温暖。

29、爱情故事亲爱的,爱情不是这样的

爱情不是你所想

当我坦白说出我想分手是因为喜欢上李宝莉时,莉雅举起来想甩我的手又收回去了,继而露出轻蔑不屑的微笑,“你想追她?那,你去追吧!”她有理由认为我追李宝莉的结果比她甩我大嘴巴更解恨。

就这样,我和莉雅一年半的恋情轻易告结。这都是因为李宝莉,大学刚两年,每个对李宝莉羡慕嫉妒恨的女生和对她觊觎心动的男生都在看着李宝莉“成长”,像观察着一场场恋爱教学课。李宝莉很漂亮,但怎么形容呢,天使近在咫尺却动人而遥远。

大一第一学期,李宝莉收到的情书、动情眼神和胆大明示能把全系女生轰倒,但没想到最后她和一个害羞腼腆并小她两岁的男生李句句好上了。但见李宝莉给李句句打饭,洗衣服,抄笔记,占座位,全系男生那个心里不服啊。不过一学期没结束李句句就哭得稀里哗啦地宣布和李宝莉划清界线,他实在受不了被换了一拨又一拨的男生堵截威胁和孤立。

汤姆杨是李宝莉的第二任男友,暄腾的家世背景,当然就有着暄腾的校园生活。以往女友不计,如今被李宝莉约法九章。具体内容不详,可知的是汤姆杨不享受和李句句同等的待遇。但李宝莉的变化令人咂舌,她学习迅猛进步,争奖学金,勤工俭学,参加各种社团。众说纷纭,这是扎好做豪门少奶奶的架势啊。这样的自尊自爱不是更被汤姆杨之类的名少所欣赏吗?剧情不是这样的,两学期不到汤姆杨竟主动撤退了,分手时汤姆杨狠狠地说:好,李宝莉,只要不嫌累,你就这么过吧。

但看起来李宝莉对两次被分手一点也没有伤心,清新小男生经受不住事,财势不缺的富二代受不了她清高的独立自主。那么学霸怎么样,于是财经学院第一高材生鲁西成了她的第三任男友。

真正的才子佳人,终于收了一干男女心中的各种情绪。都以为李宝莉终于找对了方向,会和学霸一起齐头并进呢。没想到她一改往日的独立和傲娇,还原了美女加淑女的范儿。鲁西校园风云榜上拔得头筹,而李宝莉常常温柔若水小鸟依人般吊在鲁西的胳膊和肩头来回穿梭。

谁知学霸会撂挑子不干了呢,李宝莉输给了社会关系学院活泼好动的一个“假小子”。

为此,李宝莉成了校园“传奇”。

所以莉雅对我说,好吧,你去追她吧!

爱情有不可预知的过程和结局

只是成为传奇的李宝莉如今性情大变,对各种示好全盘接受,来者不拒,意为你愿意的但与我无关。最出名的传说是她连续接收了电算化系一个男生的数十次玫瑰,面对男生终于鼓足勇气的邀约时说: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答应你?

对我也一样,像我这种出身中文系的对她来说只会动嘴皮子的狡猾家伙,估计送一百次玫瑰她也会回一句:不认识。大教室听课我想方设法坐她边上了数次,她真没和我对视一次;餐厅吃饭我N次搭讪她却次次回应,电影电视八卦新闻,她什么都听,听到生动处她笑容灿烂,但在路上遇见时她又目不斜视冷若冰霜,就像从未谋面过。

莉雅眼看着我出糗,一脸一脸地幸灾乐祸,但李宝莉的卓越也让对她狠劲差评的女生一脸一脸地灰,李宝莉狠拼着上学霸的位置。就连学校的运动会,她都拿了几个第一第二第三,她在运动场上汗湿衣襟的身影都让全校男生沸腾会场了。

我顶着各种眼光和情绪勇敢跟随李宝莉,鞍前马后,终于受到如李句句一样的遭遇。我的做法是:理论。“你们喜欢李宝莉可以去追啊,公平竞争,我又不挡你们的道。”结果是我顶着嘴角的一丁点血来找李宝莉要创可贴。第一次她不理,第二次她不给,第三次她说:“你受伤与我有关系吗?”“关系大了。”我大声狡辩,发挥我中文专长给她分析缘由。于是她扔给我一打创可贴。

之后我生病了,没钱看病了,没饭卡了,都有了一大堆理由来给她分析利弊,这一切都因为她,因为我执着于她,而得不到安慰,才会生病。这是俞敏洪总结出来的:因为我占据她身边的位置被她的众多男粉丝排挤孤立,没钱了也借不到钱,只有找她。

她第一次对我说,不认识我干嘛要答应我什么的时候,我就在餐厅大声地叫她,“宝莉,今天吃什么菜?肉丝炒蒜苔好不好?”

自此我确认我在追李宝莉,待遇在李句句、汤姆杨和鲁西之下,但成就感却在他们之上。听大课李宝莉开始有意无意等我了,开始关心我吃什么菜了,还撇着嘴角说,能不能把你那鸡窝头整理一下。

在我的千叮咛万嘱咐外加要挟恳请之下,李宝莉屈尊到我参加辩论赛的现场。我发挥超常,用眼睛的余光扫视李宝莉,她身体直立,一脸紧张,分明在为我加油担心,但一下赛台,连她的影儿都找不到。等我千辛万苦找到她,她正和一个男生兴高采烈地谈足球,那男生一脸受宠若惊。

在我追李宝莉的日子,莉雅也无处不在,她无处不在地找机会讥损我,但她不知道她的行为激励了我,现在莉雅就在李宝莉和那个男生的不远处对我挤眉弄眼,我走上前去一把拉过李宝莉大气地说:“作为我的女朋友,这时候在这儿和不相干的人扯淡合适吗?”等李宝莉反应过来,已经被我牵着走出了莉雅和那个男生的视线。

最该生气的是我,正当我心里这么想着如何应对李宝莉生气的局面时,才反应过来这半天李宝莉一直任由我牵着手安静顺从地走路。

爱情不是谁爱谁输

不过让人颓然的是我和李宝莉的关系也就这样止步不前到毕业,我在为毕业分配怎么能和她到一块焦头烂额时,她不动声色签了一家公司,那公司是我的专业费一百二十头牛的劲都沾不上边的。

我知道改变不了她,和我确定恋爱关系以来,她不仅独立自主还主观臆断,不仅若即若离还忽冷忽热,吊得我常常失去判断力。我处处承让,明显智商下降,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大男子主义上来,她就承让我一回,也就是大庭广众之下我非要拉她的手,再不就是我坚持要她放弃吃面条改成吃一次米饭。

我知道改变不了什么。飞离了校园来到眼花缭乱繁荣的现实里,我不能确定我的魅力能战胜金灿灿的李宝莉身边殷实地存在着的优质精英男们。

“我要结婚!”这是我最后的大男子主义。

“要不就分手。我容易吗,力排众议,不离不弃,抗拒着讥讽威胁诱惑坚持做你男朋友。”

“好吧,你也不容易。”这是李宝莉的回答,她同意分手。

我相信,没有一点怀疑地相信了。我开始就是这么设定自己和设定结局的,决不能觉得可悲。喜欢她,就陪她度过最黯淡的时光,直到她灿烂起来,别无所求。这是我当初高尚的决定。

但和她相背走开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想让自己变成一只灰太狼。

“我说的是同意结婚。”背后李宝莉在朝我喊。

啊?

“我只是不知道如何爱你。”这是李宝莉就着泪水哽咽着说的,我即刻觉得眼前明晃晃,这是世界上最浪漫的表白。我内心一阵悸动,一阵高兴,还有一丝对不起。

因为我一直都知道李宝莉不知如何爱人,之前的李句句、汤姆杨和鲁西,他们都不是她的最爱,但谈恋爱的样子和态度她都有,于是她成就他们,要不成就自己,为的是做对对方来说最好的自己。只是我奇遇般地遇上了李宝莉三次失恋后偷偷地独自哭泣,那之后每次遇见她我心里的疼惜就会席卷整个身心,我想那是爱。但彼时的李宝莉只确定,谁为爱做的多谁就输。所以她在再次被爱之后要么躲避,要么做的少之又少。

我想告诉李宝莉,爱情不是那样的,它是这样的,我做给你看。结果我们差点都输给了自己的那点自以为是。

此刻李宝莉和我都明白了,爱情不是自认为的这样那样的模式,而是做出和说出内心的真实。

30、爱情故事爱情不止眼前的苟且

几年后的今天,柳絮和陈诚在一个陌生的街头遇见,心里有一点隐痛。但是,更多的还是感谢曾经的遇见,眼前的车水马龙,瞬间都转了起来,一直转到那年的夏天。

那一年,陈诚家里工厂倒闭,妈妈病倒,爸爸精神崩溃,大三的那一年夏天,上天似乎就是在考验陈诚。

从小到大,他是出门有车,到哪儿吃饭都有人付钱的少爷。来到这个千里之外的城市读大学,他妈妈足足陪读了一年。

在学校他是一个“名人”,谁都知道,化学系有一个男孩,谱很大。不过,陈诚不是一个惹人讨厌的同学,大二那一年,一个校友身患疾病,他把自己银行卡里的生活费,全部捐了出去。

可曾经的庇护和疼爱,如今都不存在了。他该怎么办?他站在学校的天台上,离天上的星星那么近,离脚下的泥土却很远,也许轻轻一跳,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身后响起了悠扬的笛声,在夜里,这声音空灵而悠远。

陈诚扭过头,看见一个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袭长裙,她一边吹着笛子,一边微笑。

那是陈诚第一次见柳絮,她自报家门说是中文系大一的学生,也是去年那个因病得到陈诚很大帮助同学的表妹。

无疑她知道了陈诚的情况,她说,在人最难过的时候,语言安慰是最苍白的。所以,她用了很长时间,学会了吹笛子,就是想吹给陈诚听,希望自己能吹走他心里的不开心。

他们在一起聊了很多,柳絮说自己来自一个很大的山区,山里有很多果树,还有很多小动物。她像是被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一直不停地说,后来,甚至还翩翩起舞,要跳一支好看的新疆舞给陈诚看。

不过,后来陈诚才知道,柳絮跳新疆舞,是因为她想自己的妈妈了。

她妈妈当年,是被拐卖到了山区。在柳絮五岁的时候,从家里逃跑了,从那以后,妈妈只是柳絮心里最明亮的影子,眼里却都是别人的妈妈。

就这样,两个人在那个夜晚,彼此心生好感,约定此后的人生,一定要好好在一起,最好是以爱情的名义。

柳絮请了假,准备陪陈诚回去一趟,所有的现实都不能逃避,只能面对。她把全部的生活费都装在包里,在陈诚的身上,她已经有了孤注一掷的勇气。

在医院,柳絮见到了陈诚的妈妈,医生说她的病情控制得不错,假以时日就可以出院了。

柳絮站在陈诚的身边,挽着他的胳膊,笑得像一朵花一样,说阿姨,等你好起来,我们带你去看樱花。

从陈诚那里知道,他的妈妈最爱樱花,这一次住院长达数月之久,所以错过了樱花开放最好的季节。

在另一所医院,陈诚见到了爸爸,他苍老了很多,靠药物控制自己的情绪,当陈诚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眼睛里还是闪了泪光。

爸爸,你要坚强,我们等你。

陈诚陪爸爸去公共浴池洗澡,跟他说柳絮,说等他们大学毕业会结婚,给爸妈生一个大胖孙子。

笑声在父子俩中间传递,陈诚当然不知道,柳絮会不会嫁给自己。可是,关于未来天马行空想一想,关键是,让老爸感到希望,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因为家里工厂是遭人陷害,柳絮劝陈诚找一个律师,不要轻易放弃这件事。剩下的几天,她陪着陈诚,找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在对比之后,终于选了一家开价合适,人又投缘的。

历时一个星期,在柳絮的陪伴下,陈诚自己之前想都不敢想能帮爸爸打官司的事,居然都可以办好。

柳絮,我喜欢你。这是陈诚的心里话,彼时柳絮就像是他内心的一个极大的支柱,只要她在,幸福和安全感就在。

我也喜欢你。柳絮说话的声音,透着欢喜。

陈诚何尝不知道呢,在这之前,他有个谈了两年的女朋友,家里出事后他动不动寻死觅活,女朋友就有一点崩溃,两个人和平分了手。

在陈诚看来,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幸福,感觉到快乐。既然自己无法给予她这些,那还不如放弃算了。

但柳絮不一样,她像是一个阳光小精灵,她的到来,让陈诚觉得,阴暗的生活瞬间光彩照人。很多的时候,他不说话,就听她说,也是一种安静的幸福。

只是,在大家眼里,觉得陈诚和柳絮是不相配的。一个帅哥跟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在一起,谁见了都觉得有一点遗憾。

在食堂,陈诚偶遇前女友,一手拿着暖水瓶,一手提着饭盒。

我帮你吧。说话的是陈诚,而此时柳絮正挤在人堆里,为了给陈诚买他喜欢的卷皮。

女孩没有拒绝陈诚的帮助,买好卷皮的柳絮,在食堂里大呼小叫,也没能喊住陈诚,卷皮得趁热吃,凉了就不脆了。

陈诚再回食堂的时候,吃饭高峰期已经过了,柳絮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个软塌塌的卷皮,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好像随时都能大哭出来。

已经不好吃了,等明天再买吧。柳絮举着那根卷皮,岔开了话题。

两个人不再说话,守着各自面前都有一点凉了的饭菜吃了起来。期间,柳絮没有说话,陈诚觉得很不习惯。

在律师的努力下,陈诚爸爸工厂的案子,总算有一点眉目了。陈诚又请假,回家跟爸爸商量这件事,一听说这事,陈诚爸爸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医生说,其实,他就是受不了打击,内心故意选择了逃避,才会这样。

现在不需要逃避了,需要他站出来做很多的事,所以当天陈诚就接他回了家,妈妈的身体恢复得也不错。

这一次,柳絮也跟着来了,本来她是没有时间的,忙着应付期末考试。可陈诚需要她,这一切没有她参与,该如何是好呢。

家已经有半年没人居住,很多灰尘,柳絮就系了围裙,里里外外收拾了几个小时,还买了鲜花,家里立马有了生机。

陈诚的妈妈,一直拉着柳絮的手,夸奖她是一个懂事的女孩子。陈诚的爸爸情绪也很好,说这丫头以后会是我们的儿媳妇。

陈诚本想阻止,可这话还是让爸爸说出了口。

柳絮的眉眼里,全是幸福。能和陈诚在一起,走到那个叫天长地久的地方,是她的梦想,在进入大学第一天,她就被他的气质所吸引,所以,她愿意在他最潦倒和困难的时候,不离不弃地陪着他。

经历过苦难洗涤的爱情,相信会更加弥足珍贵。所以,她不怕任何困难,怕只怕你我都在,却丢了那个叫爱情的东西。

就在案件即将水落石出的时候,陈诚在学校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柳絮劝他不要怕,在学校很安全的,而且,她让陈诚接听每一个电话,都用录音。

感觉你像是女福尔摩斯。陈诚看着柳絮说。

其实,在这之前,柳絮也是一个对很多事都不懂的女孩子,可她想要帮助陈诚,她就必须让自己勇敢和成长。

历时一个月,陈诚爸爸的工厂的事件终于真相大白。工厂的会计和设计师,相互勾结,把工厂整垮,两个人卷着钱,逃之夭夭。

虽然工厂不可能再起死回生,但也追回了很大一部分损失。这多少缓解了陈家的经济压力。

日子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陈诚请柳絮吃饭,第一次这么正式,言辞里都是感谢,没有她,那一晚也许自己已跳了下去,成了孤魂野鬼。

不可能的。柳絮笑着说。

那晚的月亮很圆,柳絮问陈诚,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吧。陈诚点点头,肯定要在一起,都是上天的安排,不是吗?

柳絮大二那一年,陈诚毕了业。他听了爸妈的话,选择回到家所在的城。经历了上一次的事,他们内心更加渴望与儿子在一起的安定。

不论是什么样的爱情,拉开了距离,一切都会变了味道。你兴致勃勃,打电话想要分享一件事,他那边却正忙得焦头烂额。你想打电话,倾诉一下内心的苦闷,她却在看电影。于是,时间久了,电话少了,心中的埋怨多了。

争吵不可避免,柳絮觉得,陈诚太自私,把她一个人丢在那个城市里。

你不是要读书吗?陈诚无奈地说。

在陈诚看来,虽然柳絮长得不漂亮,可是,她却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如今柳絮好像是要亲手,把这个标签给撕了。

柳絮生日,陈诚赶过去给她过生日。刚到校门口,就遇见前女友,她准备考研究生,多聊了几句,正好被柳絮看见,于是,一场哭闹就如期而至。

陈诚,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是最爱你的。

柳絮撕扯着嗓子,声音很刺耳,陈诚很无奈。柳絮一直在说,说自己知道陈诚不爱自己,他跟她在一起,无非是因为他需要一个人陪着,而自己正好就是那一个愿意陪着他的人。

哭够了以后,柳絮擦了擦眼泪说,我们分手吧。

从头到尾,陈诚没有机会说一句话。当初,是柳絮走进了他的世界,他很感谢有她,如今又是她自己非要走出自己的世界。不过,自己不能伤害她,因为她不仅是自己的爱人,更是自己的恩人。对前女友,他真的没有别的想法,不过一些话,刚一开口说,就觉得很无趣,所以还是保持沉默的好。

分手后,陈诚一心努力把家里的工厂再开起来。偶尔,在网上柳絮也会跟他聊天,关心一下他爸妈的情况。

一年后,陈诚在家人的介绍下,有了女朋友,在朋友圈公布新恋情,却有哥们儿告诉他,柳絮一直爱他。

爱我还分手?陈诚哪里肯相信。

柳絮说了,爱情不止眼前的苟且,她爱你,却不想成为你的牵绊,她希望你好好的,陪着你爸妈。而她以后,不能陪在你的身边,因为她得回到大山里,陪着她的爸爸,教山里的孩子们认字。

一份爱情,不仅仅只有眼前的苟且,除了我们都爱着,要在一起,还应该有理想驮着我们前进,去寻找去远方,完成自己当初该负责的事。

31、爱情故事爱是一生的职业

她是一名律师,在那个小县城中小有名气,年纪轻轻就接连打赢了好几场高难度的官司,人们暗地里都称她为“女强人”。丈夫在一家科研所工作,人老实憨厚,很爱她。婚后第二年,他们便有了爱情的结晶,可爱的儿子呱呱降世了,家里到处洋溢着幸福的气氛。

儿子学会走路后,她又重新投入到了正常的工作之中,又打赢了几场大手笔的官司,迎来了自己事业上的又一次高峰和辉煌。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她和丈夫也很满足,整天沉浸在幸福和温馨之中。

儿子三岁时,忽然患上了一种怪病,神志不清,就像半个“活死人”。作为母亲的她爱子心切,悲痛难忍,毅然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请假回到家中照顾儿子。她和丈夫带着儿子从北京北上至哈尔滨、从上海南下到广州遍寻名医救治,可是所有的专家看完儿子的症状之后,都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只有一个老军医安慰她说:“你儿子的病是无药可治的,只能听天由命了,不过……”“不过什么?”她忙追问道。“不过只要能精心地照顾,用无微不至的爱来关心和感化他,奇迹总是会出现的。”

听完老军医的话,她就像抓住了根救命稻草似的。第二天,她便果断递交了辞职书,全心全意地留在家中照顾儿子。

亲友们纷纷过来安慰她,并替她惋惜,因为大家觉得她这样做不值得,为了一个无药可救的儿子而放弃自己美好光明的未来。有朋友甚至说,她应该继续工作,因为凭她的聪明才智很快就可以挣很多钱,这样便可以把儿子送到医术更加精湛的国外去治病了。她只是笑了笑,摇头说:“我知道,儿子需要的并不是钱,而是我这个做母亲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陪伴。既然我把他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我就必须对他的生命负责一辈子。”

从此,她成了一名全职的家庭陪护。她悉心照顾儿子的一切,寸步不离,从饮食起居,到看书认字,还带着儿子散步、旅游。她说:“一切正常孩子享受得到的,儿子也都要享受到。”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县城中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她这个曾经的女强人。而她儿子,却在她伟大母爱的照顾和呵护下,奇迹般地超越了死亡的关卡,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以惊人的毅力参加了高考,被一所著名的医科大学录取。

朋友们邀请她去参加聚会,她终于欣然参加了。酒桌上,当大家听说了她的事迹之后,纷纷向她投来了敬佩、赞许的目光。觥筹交错后,大家闲聊起来,话题不由转移到了事业上,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因为每个人的头顶都戴着这样或者那样多彩的光环。轮到她时,现场忽然寂静了下来,因为大家猛地意识到,她为了自己的儿子,早已一无所有。几个好友又替她扼腕叹息了起来:“如果不是当年出现了一些意外,恐怕你早已……”

她仍旧只是平淡地笑了笑,摊开双手说:“其实,我很满足啊!这些年来,我做的事情虽然枯燥而且无味,可是我毕竟成功了,我重新唤起了儿子的生命,我的双手,握的是满满的幸福啊!”

她接着说:“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任何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样工作是她一生的职业,这便是爱。爱父母、爱丈夫、爱孩子、爱自己的家庭。我很清楚,我首先是一个母亲,然后才是别的什么……”

大家为她鼓起了掌,这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她又是如此的伟大!

其实,不只是这位母亲,对于生活中的每个人来说,我们都有一个终生的职业,这便是爱——父母对子女无私的全身心的爱,子女对父母感激和报恩的爱,朋友之间互信互助的爱,生意人之间诚信平等的爱……爱,才是我们值得奋斗一生的职业;也唯有爱,才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变得如此美好和谐与绚丽多姿!

32、爱情故事爱的呼唤

静身材苗条、端庄温柔,又在县级一行政单位上班,工作稳定。因此,追求静的人很多。

勇是静的同事。勇出身农村,条件一般,在静的众多追求者中并没有太多优势,但勇追求静的时间最久、最用心。

从他们见面的那一瞬间,勇就成了她的影子。虽然他与静不在一个科室,但勇总会“创造”很多机会与静见面,跟她说一句话,哪怕只留下一个问候的眼神。

渐渐地,静感受到了勇对她的关爱和温暖,她和他的心越来越近。无论何时何地,哪怕是深更半夜,只要静打来电话求助,勇总会说:“你等着,我马上就到。”随后,他就风尘仆仆地赶到她身边问寒问暖。

这一天,因为下班路上淋了雨,半夜里,静高烧不退。当静给勇打电话时,恰巧勇正在乡下。但听到她生病的消息后,勇毅然从乡下十万火急地赶到她身边,让她备受感动。

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勇总会给静讲自己童年的生活、年少时的理想、大学时的追求,还给她讲生活中的趣事及人生感悟,让她受益匪浅。说到动情时,勇会注视着她的双眼,认真地说:“和你在一起,我感到好开心,我真的好想和你天荒地老、永不分开!”

后来,他们结婚了。婚后,勇依然像恋爱时那样爱着静,甚至比恋爱时更爱她。静在厨房做饭,他会悄悄地来到静身边,轻轻地亲她一下,并喊一声她的名字。刚开始,静以为他喊她有什么事情,她往往会丢下手中的刀铲问他有什么事。他总是调皮地说:“我亲你一下,喊一下你的名字,难道非得有事不可?”慢慢地,静形成了一种习惯,勇亲吻她,她会愉快地回应;喊她的名字,她会温柔地应答。

下雨的傍晚,他们不出去散步,就相依相偎在床头看书。看一段时间,勇会把书放在一边,拥抱着她,轻轻地叫一声她的名字。这时,静也会放下书,看着他的眼睛,温柔地应答着,极尽温柔。

有时,静会在梦中喊他的名字。他被喊醒了,急忙搂着她,问她怎么了。她总是不好意思地说:“我做梦,忽然看不到你了……”说着,她抽泣起来,泪水打湿了枕头。这时,勇总会温柔地搂着静拍着她,轻轻地告诉她:“你放心吧,我说过要和你天荒地老、永不分开的。”

婚后第三年,勇从一名普通科员被提拔为一名副科级领导,工作变得繁忙起来,应酬也越来越多,甚至夜里很晚才能回家。有时,即使人在家里,勇也总是坐在电脑前很少说话。

渐渐地,静感觉到自己被冷落了。勇叫她,虽然她还会一如既往地应答,但声音里却多了几分胆怯。

有天晚上,勇在外面有重要应酬,时间很晚才结束。因为第二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因此,他没有回家,直接到单位去休息了。

半夜里,突然雷电交加。勇知道静胆小,于是,他开车回到家。当他轻手轻脚地来到卧室,只见她裹着被子,蜷缩在床上,似乎睡得很沉。于是,勇松了一口气,轻轻地带上房门,想去洗个澡,然后好好休息一下。

这时,突然从卧室里传来说话的声音。勇把耳朵贴近门板,听到的却是他往常呼唤她的声音,既熟悉又陌生。于是,勇再次推开卧室的门,发现她的枕边放着一个小小的音乐盒,刚才卧室里传出的声音正是从音乐盒里发出来的。

不知什么时候,静偷偷地录下了他叫她的声音。原来,他不在的日子,陪伴她的竟然是“他的声音”。

勇心里一下子涌起一股暖流,为自己的粗心感到内疚。他没有惊醒静,只是轻轻地躺在静的身边,让静枕在自己的胳膊上安睡。

从此,工作之余,勇尽量推掉不太重要的应酬,在家陪伴静。有时,静在厨房里忙着烧菜时,他会和过去一样轻轻地来到她身边亲吻她一下、轻轻地叫一声她的名字;夜晚,他们还会相拥在床头上各自看书。看一段时间,勇还会把书放在一边,拥抱着她,轻轻地叫一声她的名字。

轻轻地叫一声静的名字,已成了勇婚姻生活里的一种习惯;听一声勇叫她的名字,也成了静离不开的一种习惯。在这种爱的呼唤里,勇和静形成了一种心灵默契。在这种默契里,他们的爱情和婚姻充满了温馨。

33、爱情故事隔着网络的温暖

她的博客是在心情最灰暗的时候开通的。刚刚跟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道了再见,转身又丢了工作,难以言表的悲伤几欲令她窒息。在那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她第一次感到漂萍般无助。于是,所有辗转的心事都在暗夜里化成文字,与黯然垂落的泪水一起在博客里无声地纠结……

他是读懂她的第一位读者,他给她留言:你的文字很美,文如其人,想你一定是个蕙质兰心的女子。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想开些,往前走自会海阔天空。

虽是寥寥数语,在她却是难以言喻的温暖。她是要强的女子,心里的伤,从不轻易示人,极少有人知道她现在的处境,包括至亲密友。不想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眼便洞穿了她的心事,并不吝送上安慰。那种暖到骨子里的关怀,在心底一点点氤氲开来,让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冬季不是那般荒寒,她含泪回复他的留言。

从此,他成了她的忠实读者,每周必准时登录她的博客,留言里有安慰,有鼓励,有惺惺相惜。她慢慢习惯了和他只言片语的交流,从来没有人像他这般懂她。写博客,等他来,成了她在寂寥冬季里的唯一寄托。

一次,他说,你的文字丝毫不比杂志里的差,甚至更加出色,何不试着投稿呢?他的话在她心里泛起涟漪。她一直很喜欢读书,上大学时,还曾是校报的编辑。虽然有时也写些文字,但只是自我欣赏而已。但他的话,重新点燃了她心里的火花。于是,她花两天时间写了一篇稿子,投给了最喜欢看的女性杂志。没过多久,稿子竟然刊发了。

她欣喜地写了篇博文。他看到后,没说什么,留下一串竖起拇指的表情。她写作的热情一下子高涨起来,关在小屋里没黑没白地写。随着接二连三的发稿,失恋和失业的痛苦暂时被放到了一边,她觉得自己似乎还有另一条路可走。

她把发表的稿子放到博客里,他看了开玩笑地说:一不小心认识了个作家。她送上一个羞赧的表情:还不是被你挖掘出来的。他说:你不如开个网店吧,也好多些收入,写稿、开店两不误。

她是个网络菜鸟,连网上购物都不曾有过,更不用说开网店了。他说:没事,我来教你。随后,彼此加了QQ好友。她惊异得差点跳起来:我们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他笑:这有什么好稀奇的。其实,他早就知晓。

他手把手地教她开淘宝小店,如何装饰店面、如何找供货商,事无巨细。很快,她拥有了一家设计精美的时尚服饰淘宝小店。春天到来的时候,淘宝小店像她的文字一样,有了很大起色。

她开始依赖那个蒙面大侠的QQ头像,每个夜晚等待它的闪亮、跳动。一天不见,夜不成眠。她要了他的照片,恰如想象中那样敦厚温和的男子。她传过去自己的照片,他笑:人如文字般美丽。她顿时觉得自己的脸在烧,心跳兀自加快。

春色渐浓,她心底的阴霾也渐渐驱散。聊天时,她要他的电话,并发出了见面的请求,想谢谢他给予的帮助。他说不必了,举手之劳何必言谢。几番邀约,几番辞谢,她心里想见他的渴望噬心般地生长。

隐约记得他说过的工作单位,她买了精品皮带、钱夹赶过去,候在楼下。下班时分,照片上的男子终于出现,正要钻进旁边的帕萨特。她走向他,忐忑地说:你好。她看见他眼中热烈的火苗,却转瞬即逝。他冷静地说:有事吗?她说出自己的网名。他淡淡地说:你认错人了,随后绝尘而去。

她受伤不已,在QQ上再三质问。他留言:相见不如怀念,就让我们隔着网络彼此温暖吧。此后,他的头像就黑了,博客里也不再留下痕迹,音讯全无。她想不透他到底是怎样的男子,为何如此决绝?

一日,她刚登录QQ,他的头像就闪起来,她欣喜不已。他的留言很短:晚报招聘记者,去试试吧,你能行。她发现,他的空间动态里显示有新贴的照片,照片中他怀里的女儿粉嫩如花,身边的爱妻巧笑嫣然。其实早该想到,优秀如他,早该是别的女子的爱恋。

又是漫天飞雪,又是寒冷的冬季,而她的心早已不再惶惑,她已是晚报的记者,并且在工作中崭露头角。再次路过那家单位,想起那个烈日下的忐忑等待,她的心被柔软的温情浸满,也终于明白他的决绝。有些事情不走到现实中来,就是最好的结局。像那个已消失在她好友中的QQ头像,虽是消失,却不会被遗忘,因为有隔着网络的温暖始终一路相随。

34、爱情故事世上最耐人寻味的爱情

“大过年,初一,没什么事做,今天一个人拎着一袋双人份肯德基,去看看我的太太,跟她说说话……”

打开电话,各通讯软件上都是朋友们的缤纷贺词,这一则与众不同。

是一位年长我一些的一位本地名医。他放的照片,是一张清清冷冷的铁灰色牌坊照,牌坊上几个大字,某某墓园。

他大概进行了一顿无人打扰的双人野餐。他带的是充满人间烟火味的食品,不是贡品,因为在他心中,她还在。

他的太太在几年前去世了。他说,太太在临终时,呼吸已经微弱,也说不出话来,回光返照之际,还拉着他的手,在他手心上写着:“你爱我吗?”

世间女人,大凡爱一个人时,总是想要得到一个看似不太有创意,别人也未必说真话的答案。

他的妻子健康时是个爽朗的人,倒是极少这样问过。婚前或许问过几回,婚后,只这一回。

他在妻子的手中写:“我爱你。”

妻子微笑着走了。

之后好些年他都在忙碌的工作中度过,直到假日,才敢想起妻子。

淡淡的几个字,我却看得眼睛一湿。

这世上,幸福夫妻当然很多,一生扶携,彼此欣赏。虽然中间的过程,难免有许多波折。

其实,在爱情中,我一直认为,女人常常问“你爱不爱我”是大忌,听起来会像她对爱情毫无信心,或对他的行为心生怀疑,问多了,男人或多或少会不耐烦,两眼翻白,回答道:“不然呢?”这样的男人算有耐心和爱心了。

大多数男人在听到这句问话时,心里的直觉反应是:“天哪你又想要什么礼物?又有什么要求?”

这位妻子的最后一问,则充满情与义。

因为她知道她可以得到的是肯定答案。所以才问。

妻子明白他的情,但她仍要一句“我爱你”。她需要彻底肯定的是,她一生奉献是因为爱。

世上最耐寻味的爱情,是追忆起来仍然美丽,感恩在心,却已经永远逝去的爱情。

35、爱情故事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人”,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36、爱情故事流泪的肖像画

画师初出道时,一文不名。整天画呀,画呀,画得成堆的宣纸在墙角发霉。

日子便过得很艰难。

妻子对他说:“何不去市中心办个画展?”

画师的心动了动。

画师一无所有,却欣慰有一位美丽贤惠的妻子。

画师说:“一个无名的画师,办画展会成功吗?”

妻子说:“没试试怎么会知道呢?”

两天后,妻子让画师画了一幅她的肖像。妻子说,“不要画眼睛。”

画师不解其意。没眼睛的肖像画算什么呢?

画展在妻子的帮助下布置妥当了。那幅身高体胖跟妻子一模一样的肖像画就放置在展览厅的一角。参展这天,来了很多很多人,画师还在狐疑,没有眼睛的肖像画会不会令所有的来宾笑掉大牙呢?

寻找妻子,妻子却已不见。

画展办得并不是很成功。其实那无非一幅幅平庸之作,缺少灵气。但来宾们还是在大厅一角那幅少妇肖像画前驻足了。

37、爱情故事谁在你心里

他说分手的时候,她恨恨地看着他,她没有想到他会说分手,这两个字从来都是她说。但是,她说了千百遍,却不及他决绝地说一次。她在心里暗暗地说:“我会让你后悔的!”

她疯狂地写字,发表,她让自己的名字在各种媒体上不断出现!她要让他发自肺腑地承认:放弃她是他这一生最大的失败!

她成功了成了有名的专栏作家。但生活依然寂寞孤单,她并没有因此而快乐!漫长的夜晚,才发现,成功并不能掩盖爱情的缺失。

一日,在咖啡吧看书,手机响了,是个新号,拿起问是谁?对方说是陶子。停了半天,才知道,是最近常给她写信的一个女子。于是说:“我在喝咖啡,有时间的话,过来吧!”等了不多久,进来一个细眉细眼的女子,径直来到她的面前入座。两人异常地投缘原来都是乐于高声谈笑的爽朗女子。

不经意间,一张轧花的餐巾纸跌落在地,陶子弯身去捡。她瞥见那白颈间滑落的项链桃心坠。“我有一枚同样的。”她笑笑指指陶子胸前。那是他曾经送她的,桃心里可以放一张小照片,精巧可爱。然而,分手后,她便将它藏了起来,怕的是睹物思人。“是吗?这是我那一半送的,”陶子一脸幸福,“要不要看看他,可丑了。”

她笑着捏在指尖轻启,怔住了满脸的胡子,竟然是他!心中一颤,失手打翻了咖啡杯,褐色的液体沿着桌布的经纬,四下蔓延。

匆匆告辞,未至家,已然泪流满面。胸中又涌起无限激愤,枉我一直记挂着你,竟然送同样的东西与人。端出首饰盒,桃心坠赫然在目,像是无辜的嘲弄。“啪”,桃心落地,碎成两半,一扇壳兀自弹了很远,只留一扇翻了几翻,落在脚边。她心灰意冷,正欲一脚踢开,却被桃心内的照片怔住:挑眉凤眼,下巴轻扬那是她。她想起那个同样的桃心坠里却是满脸胡子的他。原来,自己心里装的人只是自己而已。

男人于我们,其实往往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苛求,他们求的,也许只是一个把自己时时装在心里的女子。

38、爱情故事诗歌为箭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

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39、爱情故事一只热水袋

他那时还年轻,已经有不少资产,人也很聪明,女朋友并不难找。确切地说,他是别人眼中的“绩优股”,抢还来不及,偏偏他看上了她。

受人之托,他去大学看望一个老同学的妹妹。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待时,他看到楼梯口下来一个瘦小女孩,短发,留着齐眉刘海,脸色苍白如纸,眉眼淡淡的,却是干净纯然。正是冬天,她裹着一身白色大衣,有些畏寒似的,紧紧抱着一只鲜红的热水袋,像抱着一堆炭火,浑身依赖着它。

他愣住了。看到她的第一眼,心底竟激起强烈的保护欲。那么楚楚可怜的女孩。她不是老同学的妹妹,但他相信自己找的就是她。

他辗转打听,知道她没有男朋友,只是有个身份为“老乡”的护花使者总在她身边跑前跑后,目的太明显,当然是“司马昭之心”。他假装无意地“碰”到过那老乡,是个憨头憨脑的大男生,没什么过人之处,他心里嗤然一笑。把这样弱势的人当对手,实在是欠缺水准。

他为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窗口:在星光餐厅里旋转式的观景玻璃窗前吃烛光晚餐,开车去一百公里外的海滩看日出,俄罗斯国家芭蕾舞团来了,他们在剧院订了最好的位置……奢华,十足浪漫,毫不俗气。他要她从此过上有品位的生活。为她挑选全身上下、从内到外的名牌服装,告诉她,名气低于“宝姿”的品牌看都不要看一眼;做头发要去他喜欢的发型设计室,健身到会员俱乐部,他购有金卡……她很吃惊、也很吃力地学习着,跟随着他的步伐。

那天,他很不屑地指着那只鲜红的热水袋说:这个太老土了,叫人笑掉牙,怕冷的话,我给你买……一向温顺的她没等他说完,就坚决地说:不。

他愕然,问:这热水袋,有什么特别的纪念意义么?她却摇摇头:只是习惯了,抱着它,有种暖和踏实的感觉。

她生病了,住进了医院。正巧他公司里有事情,他在花店订了花篮,每天一个;还高价请了专业护工,交待每天必备参汤。他抽出空。抱着大盒巧克力去看她,病房里已经堆满了他送的鲜花,别的病人从门口路过,眼里净是羡慕的神色。他很得意,陪她坐一会儿便走了,护工送他出来时说:她哥哥这些天一直在这里,听说他读大学四年级了,为她把找工作的事都耽搁下了。

他悄悄地从病区厨房门口走过,果然看到那个憨头憨脑的老乡正认认真真地守着炉子,炉子上架着个小锅,熬的只是一锅小米粥。

他摇头叹息,心里充满对这男生的怜悯。

她出院了,他开车来接她。在车上问她,想吃什么?去庆贺一下!她想想说:我知道东门菜市场有个路边小店,卖一种清汤馄饨,和我们家乡的口味一模一样……他失声笑道:菜市场?路边小店?你让我把“宝马”停在那里?不是寒碜人么!

他带她去了全城最好的阳光假日酒店。

送她回来时,女生楼守门的大妈过来说:有人留了东西在这里,让我交给你。

是一个保温饭盒。她当着他的面打开,许是久了,没有热汽升腾上来,但还有余温。在里面乖乖地窝着的,是白白嫩嫩的乡味馄饨。

后来的事情他怎么也没想到。她毕业后离开了他,不仅坚持自己去找了份普通工作,也自己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人——那个老乡。他当然做出“大丈夫何患无妻”的洒脱样儿,不介意地挥了挥手,向这一段爱情作别。

不再见她,却还是丝丝缕缕地听到关于她的细碎消息。两年后她和老乡结婚了,又在两年后她生孩子了。到这时,他还是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身边满是爱慕者,但他总找不到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感觉。

鬼使神差的,他想去看她。她是否过得好?是不是……会后悔?

她的家在一栋小公寓楼,房间不大,只有6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还每月还着按揭款。屋里飘散着小孩子尿片的味道,他不觉皱了眉:这样的生活状态。

然而,看到她的第一眼,他知道自己错了。她生过孩子后已微微发胖,脸上却和从前一样,干净纯然,安详中带着满足。从神色来看,她简直和过去一模一样,时光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丈夫热情地让了座,上了茶,把孩子抱到阳台去晒太阳了,而她则陪他坐着,手中紧紧抱着的,是那个已经很旧很旧的,鲜红的热水袋。

一刹那间他悟过来了。第一次看见她,就应该知道,她是一个需要温暖与保护的女孩,只要一点点,真实的温暖与安全。但他所付出的,对她都只是外围的浮华,进入不了内心深处。他从来没让她感受到可以依靠的贴心之感。

而她憨厚的丈夫,就像那只热水袋。她说过的——抱着它,有种暖和踏实的感觉。

40、爱情故事一场意外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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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彼此相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投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地美好又恬静的,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地坚定且执着: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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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去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又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是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的。脚步声走到厂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怔怔地看了女孩足足有五分钟,而后他终于想起,在来山村的第一天,他们就曾经见过面的,是在山道上。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没有想到竟在这里又意外地重逢。上天竟是这样地厚待父亲!那个女孩脸上的绯红,让父亲确信,她定是也如他一样地爱上了自己。那还有什么可以迟疑的呢,父亲立刻做了这一辈子他最英勇的决定,他说:我可以请教你几个字的读法吗?说完了便拿出手心里发烫的纸条,上面写着:我可以爱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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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地便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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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母亲一直不肯回忆这段往事,原来她所有的犹豫与迟疑,都是因为她在父亲面前,隐瞒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细节,那就是,那个照顾了父亲一个月的护士,是云姨,而一直暗恋着父亲的母亲,不过是在云姨进城买药的那天,帮她给父亲打开了纱布……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冀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41、爱情故事海门之恋

很快就习惯了没有地铁的日子,习惯了这座甚至没有火车站台的城市。它热情的阳光,就像这座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市容,干净恣意地撒在行人的身上。最让我舒心的是这个城市的陌生,没有人来烦我,公司的员工都知道,我只是总公司派来搞市场调研的。我似乎远离了尘嚣。几个月之后,南通也将只是我的回忆。手机又在提醒我有邮件,不用看,准是吴贞的。记不清我删掉了多少封她的E-mail,掐断过她打来的多少次电话。记得清的是,地铁站里的那一幕,仿佛刚刚过去。

我冲下地铁,对面的列车“咣当”一声关上门,那对两情缱绻的狗男女在黑暗中扬长而去。两列相向的地铁裹挟而来的风,阴柔地在站台里旋转着,教人以为是电影中恋人的诀别。而那份伤心,却是实实在在地刺痛着我的神经。我不相信,两个小时前还偎在我怀里的吴贞,真的就这样背叛了我。那一天,北京的阳光正如今天的南通,出奇的跋扈,刺得我张不开眼。做错事的仿佛是我,而不是吴贞。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或者说,我不愿欣赏她的挣扎。仓促之中,我申请了这份没人愿意出的差。这儿的青山绿水,这儿的灿烂阳光,是我疗伤的天堂。

公司的市场这块,青荇一个人负责。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身材小巧,起初我还以为她是来实习的。然而,她的言语里辐射出的却满是踏实可靠,偶有南方女人的温软口音,提醒着她的性别。我们的工作主要在南通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海门进行。白天两个人一起在市场上转悠,晚上则是我一个人整理白天的数据,或者坐下来静静地对它们进行统计分析,给总公司发E-mail汇报,常常工作到午夜。信箱里每有吴贞发来的信,都会引得我睡不安生,尽管我从没看过。

金天宾馆的早餐一直供应到9:30,晚上加班久了,可以放松地睡下去。有时候寂寞地拉开窗帘,看天上的星星,或者是半轮明月。海门的夜空,就像我小时候的家乡,高高的,像水洗过。我总觉得,北京的天空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静谧纯粹,灰蒙蒙的,月亮也昏昏沉沉,没有灵性。没有朋友,没有同事,夜夜笙歌的日子,就这么渐渐远了。第一个休息日,她尽地主之谊带我去狼山风景区。南通这地方,一望无际,小山包狼山就显得很突出。又不是旅游季节,山上游客稀稀落落。山顶上,她接了个电话,海门话,却没有了吴侬语音的柔和。我没听懂一个字,但能感觉到其中的火药味。是她男朋友?我来这儿一周了,她却从不向我提起她那位准丈夫。晚上忽然想到要用一份资料上的数据。赶到南通的办公室时已是10点多钟,屋子里黑漆漆的,却有音乐隐约传来:“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哭得累了矛盾心理总是强求。劝自己要放手,闭上眼让你走,烧掉日记重新来过。”门虚掩着。打开灯,青荇呆呆地坐在那儿,电脑里反复播放着同一首曲目,凄婉的女声,撕人心肺。“睡不着觉,听听音乐。”她脸上挤着勉强的笑。我记住了这音乐,还有她的落寞神态。改天经过一家音像店时,忽然记起她在黑暗中播放的那首曲子。我让她停下车,那几句歌词,熟稔得脱口而出。老板很专业地说:“是陈慧琳的《记事本》。”我把它放进试音的CD机里,戴上耳麦。是的,正是那谙熟的旋律:“哭得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著,记载着你的好,像上瘾的毒药,它反复骗着我。”当青荇也走进店里时,我把耳麦给她戴上。她看着我,会心地笑了。

大多数夜晚我都是孤寂地趴在窗户前看海门的夜空,在陈慧琳的乐声中,我常常陷入无边的遐想之中,想像吴贞此刻的生活,她的E-mail里到底写了些什么,尽管我不在乎。还有青荇,这样的夜晚,她还会在黑暗里怅然吗?早晨起来,打开电脑,放我烂熟于心的《记事本》,然后收拾一下,青荇就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的办公室。有一天青荇敲开门,看我在哀怨的乐声中刷牙洗脸,才知道我的早餐票一直都没用过。以后青荇早上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来烧麦年糕之类的特色早点。

我们的工作展开得很顺利,对吴贞的态度,也在心里渐渐缓悔。金天宾馆离青荇南通的家并不远,她却从不邀我去做客。又是皎洁的月光。置身于其中,我忽然有种幸福至极的冲撞。离开北京这么久,第一次有心情给吴贞发短信:“你有多少年没有仔细地欣赏过高蓝的天空?你是否还记得儿时记忆中神秘清澈的星空?我希望,能和我共享每一个这样日子的,是你!”电话铃响时,我以为是吴贞。正思忖着该怎样应对这尴尬的时刻时,发现号码却是青荇的。她让我下去再登记一个房间,她要搬来住——平平淡淡的语调。我猜测,可能是和男朋友发生了争吵。然而,不巧的是,海门市的一个会议把所有的房间都包了下来。打她的手机,关机。只有回到房间等她来后再说。人未进屋她就两眼氤氲,跟电话里的沉着冷静判若两人。平日的干练沉静全消逝在汪汪的泪水中。我在她嘤嘤的哭诉中了解到,她凭女人的直觉一直怀疑男友和另外一个女人有密切的往来。果然,晚上帮他收拾旅行箱时发现了一双女人的长筒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一个婚期将近却发现恋人不忠的女人。就像我,无法自拔,不逃避又能如何?宾馆每天赠送的一枝玫瑰,猥琐地耸立在桌子上,像是企图去滋润两个没有爱情的主人,那么不合适宜。倒是青荇,很快就恢复过来:“来点音乐!”这下提醒了我。关掉房间里的灯,拉开窗帘,月光暖暖地泻进来。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这样的月光下捉迷藏,听大孩子讲鬼怪的故事,看看静得?人的四周才急着想回家。青荇也把这儿当作安全的家了吗?我不知道。《记事本》的音乐洋溢着整个房间,那个曾幽幽地坐在办公室发愣的女生,现在就这样真真切切地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音乐,不一样的环境,多了我!夜色还是那么清亮,这样的美景总是让人想家,父母,潜意识里竟然还有北京的吴贞。面前的青荇呢?她的呼吸渐趋均匀,此刻,或许有我同样的孤寂。

早晨醒来,她依然买回了早点。可能是宾馆内部的自助餐,两个托盘装得满满的,两杯牛奶。我看着她的背影,恍若梦里回家,不知道盛在心里的是感动还是爱意。我好像,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青荇母性的温软。爱得倦了,还是倦得爱了,理不清的心绪。只不过旧伤口,还有些阵痛。到了晚上,她换了套牛仔衣,不知从哪儿又弄了辆摩托车,骑士般跨在摩托车上,要带着我看看海门的夜景。海门的大街小巷都是彩灯,形色各异,霓虹灯在拼命地拼凑着不同的造型。一些偏僻的街道上,彩灯的规模甚至有些夸张,仿佛置身于大上海。在北京,也只有节日里的长安街才有这样气势恢宏的大手笔运作。小小的县级市海门,尽管是模仿,它的步伐,一样让人惊喜。天气有些凉了,行人渐稀,霓虹灯却起劲地闪着,没有人驻足,没有人喝彩,今夜的海门,也许只有我们俩人是为它,为它们永不疲倦的舞蹈而来。滨河广场,很小,造型却是别具特色。草地上极不规则地铺着窄窄的人行道。青荇背着现时流行的包,带子长长的,在前面娉婷地一蹦一跳,背包打在她被牛仔裤绷紧的臀部弹起又落下,一点也不见她先前的沉稳。以至于回到北京很久以后,只要接到她的电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一幕,无论如何,也难以把电话里的沉静和她那天的小女生形象联系起来。

回宾馆的路上,四周静悄悄的,惟有重重叠叠的彩灯还在热闹地变幻着图案。我伸出手揽住她的腰,身子贴在她的后背上感受着她的颤动。真希望这样的穿行,能永远下去,忘了她的男友,忘了吴贞。和着她无声的泪水,我们青春的身体纠缠了一夜。她肌肤的香味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全,醉得让人失去其它的感觉。她细细的倾诉,轻轻地飘浮在空气中。我看到了本该发给吴贞的那条短信,我对吴贞惴惴的希望,却错发到她的手机里。我在满心的期望中静候着她的承诺,哪怕是一句暗示,直到她们的婚期一天天地逼近,她都始终小心冀冀地回避着,好像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也许是作为一种补偿,青荇出乎我意料地把车停到了她南通的家门口:“不是想来看看吗?”我的眼睛收不下那里的一切,她的床她的沙发,甚至她的卫生间,所有最贴近她的地方,都散发着新人的气息。房子里最具特色的是大理石,冰冷而光滑的石料,用得有点滥,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主人的职业。餐厅里摆设的石凳石桌,精致得让人以为是工艺品。我伸手去移它时,才感觉到它的大理石质地,没有温暖,像青荇的生活,却坚不可摧。我在她的床上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弄乱她的床弄乱她的家弄乱她的生活……可是不行,除了我们在床上翻滚时流下的汗水,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我们的冲撞,也许只是人类最低级的需求,也许。几天以后,这里将作为一对佳人的新房。我也同时决定提前离开海门离开南通,回到我先前的物质世界中去。

她后来告诉我,那天她裸着身子奔向后窗,绝望地看着我从小区消失。她曾经说过,面对一个成熟男人的泪水,她会一塌糊涂的,我不想她这样。其时我没有泪水,甚至没有回头。当海门熟悉的广场,还有悠闲的灯柱从出租车的窗户匆匆退去时,那种惆怅,那份忧伤,才难以遏制地涌上心头。总感觉恍如一梦,倒是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门上赫然印着的“江苏海门”字样,不断地纠正着我的幻觉。

海门真大,世界真小。

42、爱情故事执手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还很穷。在城郊的家中,除了一些必需的简单的生活用品之外,惟一的奢侈品可能就是摆在小屋中间的那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了。虽然清贫,但日子倒也过得闲适,像所有的小知识分子一样,他们彼此宽容、互敬互爱。丈夫爱看球赛,妻子爱看电视剧。妻子看电视时。丈夫若无其事地在一旁看书;反之,妻子也一样。

在一个春天的晚上,这种安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家中发生了一件大事:电视机坏了。里面的图像影影绰绰,时隐时现,声音也沙沙的。更要命的是,此时正在直播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这下可糟了,平时温文谦和的丈夫心急如焚,拼命地对电视机拍拍打打:文静的妻子也放下书本,着急地把天线拨来拨去,可是全无效果。“好了!”随着妻子惊喜的叫声,电视图像又清晰了,声音也好了起来。“还是你行!”丈夫又坐了下来,妻子也准备继续看书。可刚一离开,图像又恢复原样了。回到原地方,图像又清晰了。“这回可真是好了!”图像稳定一段时间后。丈夫兴高采烈地接着看下去。全身心投入的他没有注意到妻子一直站在那儿。

“真精彩!”球赛结束了,丈夫发出啧喷赞叹,抬头正要招呼妻子,却发现妻子站在电视机旁手扶天线,正在打瞌睡。丈夫叫醒妻子,妻子手一松,天线落下。“沙沙……”电视机的屏幕又模糊了,图像又开始影影绰绰

多少年以后,他们把家迁到了市区。三室两厅的公寓房里装上了进口的“家庭影院”。只是那台清贫时期的黑白电视机,他们仍舍不得扔掉;而那双执过天线的手,丈夫也再没有松开过。

43、爱情故事流年似水水如年

认识他的时候,都还很年轻。夏初的荷一样,都还是含苞欲放的年纪,少年不知愁滋味,只叹每天时光总是如此地慢,仿佛总也没有尽头。

只是他英俊得让人眼晕,又是学生会的主席,真诚、热情,才华横溢,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暗恋他,当然包括她。虽然她丑。不但丑,个子也矮,和1.8米的他比起来,她像只丑小鸭,惟一的优点是白,白得有些虚弱,看了让人怜爱,还有,她文笔好,是学生会的宣传部长,长期和他合作,爱上他更是情理之中。

上帝其实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似乎要挽救她平庸的外貌,于是把他和她安排在一起工作,像所有陷入了爱情的女子一样,每当看到他,她把头低下,羞红了脸,并且第一次拿起毛衣针,小心地织起今生第一件毛衣。

当她把那件手工极差的毛衣交给他时,她看得出他内心的感动,就从那个刹那开始,她得到了他的心。

当她依在高大英俊的他身边时,周围的人都对他们侧目而视,她的内心是骄傲的、美丽的,甚至是得意的。可是他,却做不到心无芥蒂,毕竟,现实的粗砺和想像中的女孩子相差太远。他身边的女孩子应该是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发,美丽的容貌让所有人心动。因为他心动的女人是张曼玉那种的,像狐狸一样妩媚动人。虽然知道爱情不应该附加上任何条件,但是,看到别人惊诧的眼光还是觉得沮丧。于是就无缘无故地发些小脾气,她也总是不往心里去,原谅着他的任性和蛮不讲理。但仿佛越是这样,他心里越是不平,他要的,是漂亮女孩子的蛮不讲理,是女孩子的任性和撒娇。

分手的原因太简单。他的好友来看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那个女孩白衣白裙,长的发,修长的腿,一双眼睛水汪汪,像湖水一样透明清澈,仙女一样地站在他面前。他的心忽然暗下来,他做不了简爱中的罗切斯特,那种尴尬让他的心理难以承受,因为他可以有更好的漂亮的女孩在身边,纵然她们都只是平庸的,或者根本不会写文章。她看出了他的尴尬,心疼着,恨不得自己美貌如花。

好友的到来,成了他们爱情的结束,那个冬天,他们没有在一起过圣诞节。而他早已不穿她织的那件手工拙劣的毛衣,因为有漂亮的女孩子给他买了那年的新款式,而他也终于如愿,找了会撒娇的女孩子在身边,但却总是在某一个时刻,茫然若失。

直到大学毕业,他再没看她谈过恋爱,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扎到图书馆里苦读,他不知道,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凝固成了琥珀,放在书里,一个人慢慢地读。

毕业后她出了国,因为毕业考她是全校第一名。他留了下来,和那个漂亮女孩很快结了婚,结了婚的女孩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女人,那时认为是撒娇的变成了刁蛮,有了孩子更是状如黄脸婆,衣服上永远有污渍,他甚至不愿意回那个家,因为永远是无休无止的争吵,心灵永远无法沟通。于是他总想起在大洋彼岸的她来,那个才情横溢的她,不会不懂他的。

韶华如水,光阴似箭,总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有一天他看镜中的自己,竟然有了白发,10年这么快就过去了么?

她回来探亲,约他吃饭,他惊诧地发现,时光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却让她比从前看起来更年轻,也漂亮了,相比较而言,他成了满目沧桑的老男人。

她嫣然一笑,告诉他她做了整容手术。当时是为了他,好回国后再来找他,可做完了发现爱已经去了,她不再是她,换了的不只是脸,还有心。

她看得出他的悔。一切来不及了,她给时他不要;等他想要了,可是,她已经不爱了。

有一天他坐在电视机前看无聊的电视剧,电视里,一个男孩儿问一个女孩子,你爱我吗?那个女孩子说,我不爱你,我会费尽心力为你织成惟一的一件毛衣吗?很普通的几句对话,却让他刹那泪如泉涌。

男孩儿说,我也爱你。女孩问,你怎么证明你爱我?男孩儿说,如果有一碗粥,我让给你喝。

妻子在一旁讥讽地笑,什么狗屁爱情,全是假的。他茫然地坐着,谁也不知道那件毛衣和那碗粥里的爱情,如果还有来生,他一定会对她说:如果有一碗粥,我让给你喝。

44、爱情故事明月十六年

去年冬天我搬家,清理东西的时候,从抽屉缝里掉出一张纸片,原来是一张旧照片,是当年我们初三(5)班的毕业照。老婆让我给她看哪个是你,我迟疑着找了半天,才确定那个微圆脸,小眼睛的小胖丫头是你,而照片上的我,天啊,居然比着一个巨白痴的V形手势。老婆笑得要死,我差点颓了。

如果可以,某种程度上,我想抵赖我的青春,伪造青春不在场的证据。并不是我想否认你的存在,只是那一刻我发现,其实我不大记得起你的脸了。

前年圣诞节,在商场里忽然听见熟悉的笑语,心里一惊,不自觉从试衣间追出来,看见一条紫长裙一闪。心怦怦乱跳,当然那不是你,那时你应该还在纽约。

更前一年,你还没出国。他们告诉我,你遇到感情上的困惑和事业上的瓶颈,大把大把地掉头发。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电梯里,电梯上升的刹那,觉得失重的窒息。向他们要到你的手机号码,却鼓不起勇气打给你。最后给你发了一条很长很长很长的短消息——我是普通话不好的南方人,一口气拼这么多字出来真的很要命呀!

然后,你给我回复“谢谢哪位”,一共四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你知道天塌地陷是什么吗?绝望里唯一的安慰是:你依然恨我,这恨也有一点点基于爱吧?我们到底不会恨陌生人。

不过没多久我就想通了,你只是不认识我的新手机号码。我们的分手,真是干干净净呀……

你一定不知道我旧手机的下落吧?那年大吵一架分手,极冷的冬夜,街市静无一人。我走过护城河,河水沉沉地黑着,我忽然有纵身于河的冲动。把手机狠狠扔向河里,最潦草的手势,“咕咚”一声——夜色里,连个水花都看不见。而更早更早,便是十六年前的那一日。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全班同学的秋游作文都是这样开头的,包括我。八百字的作文我硬是找不到话说,我却不敢写上去:今天我和班上一个女生说话了,她也喜欢童安格,还说明天要借磁带给我听……

那一盘磁带,到底渐渐放不出声音了。磁带或年少的爱情,都只能保存有限的时间。

我们同过桌,互相抄过作业,也温柔地相爱过,日后各自在人生中行走。但这些,都不再重要了。因为,明晚的月色,不再是当年的了。

所以写下这一封信,给认识十六年的你。信里融入了时间,会像雨水一样,频频敲打你的窗,但十六年前的邮差,会不会说查无此人呢?

45、爱情故事心中等待的那一句

常常会有这样的一些时候,偶尔读到一句话,心中猝然一紧,似乎听到了隔着遥遥时空的呼唤,一些深藏于心的连自己也不知道的东西,便会在心头慢慢涌上来,涌上来……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这句诗,我是上高中时在一份语文试卷中读到的。那是一个清风如水的夏日。教室窗外有一株亭亭玉兰,枝繁叶茂。一读到这一句,我便看到了隔着那么多岁月的童年——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江南的一个小镇,门前有河,垂柳依依,屋后有山,樟树郁郁,我一直觉得那个地方充满古典诗的氛围,夏天盛开的水芙蓉把它渲染得更为浓郁。岸边亦水亦草的地方,那大朵大朵粉粉嫩嫩的花朵,美丽得让人心里发慌。挽起裤脚,伸出小手摘下一朵,离水的花儿很快便会枯萎,我心疼得不知所措。那种感觉,深藏于心,读到这句诗的时候,便被唤醒了。原来千年之前,就有着这样一个清风如水的夏日,有一位身着美丽衣裳的多情女子,涉过潺潺流水,走过丛丛青草,伸出纤纤细手,采下了一朵美丽的水芙蓉,捧在胸前,惆怅无比:“这么美丽的花儿要送给谁呢,我思念的人儿在远方啊!”美丽的诗句,让我隔着遥遥时空,与千年之前那个美丽多情的女子相逢了,不由发出了会心的微笑。

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这是一首诗的题目,也是那首诗的主旋律:

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我一定不会这样盼望邮件

一定不会这样疯狂地对着雨夜

一定不会这样

潸然泪下……

那时正与心爱的人远隔千里,常常会在热热闹闹的场合里突然觉得落寞万分,有时夜半醒来,看着窗前清清冷冷的月光尽了未了,心中便不停地说: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后来,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日日相处却开始有了陌生的感觉。生下宝宝做月子的时候,正是万物蓬勃生长的季节,院子里青草的气息和着四月的清风阳光隔着米色窗帘飘进来,幸福得令人晕眩。正是先生工作最忙的时候,没空坐到床前来分享我的感受,听到他在客厅里换鞋准备出门的声音,我希望他推开门,进来摸摸我的头发,与我道再见。那个透明的愿望在小婴儿均匀的呼吸声中,在一屋子如水的幸福中颤抖,接着便听见了他关门出去的声音……

一直没有与先生谈起过这种感受。有一次与女友说起做月子时,一直觉得很忧伤。先生在一旁问:“那时保姆对你照顾得不好,是吗?”我什么也没有说,那么好的丈夫,那么好的父亲,我还有什么说的呢,但我听到了我的心一直一直在说:“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时光要走就让它走吧,我们坐下来聊天

忘记了这首诗的题目,也忘记了这首诗的作者,却不会忘记这一句。那时候,我和静怡、流云正青春年少,那是一些流行罗大佑的《你的样子》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都衷情于读诗、写诗、绘画和音乐。因为这些,我们三人在那个长长的夏季,几乎天天在一起。

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在赣江中心的小岛上,我们三人坐在草地上喝酒,聊天。小岛是那么的安静,浪头轻轻涌上沙滩的声音仿佛是从天边来的。就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芒草,草叶上的露珠在月光下发出晶莹的光芒。赣南的烧酒在我们的血液里流窜,我听得见它们的流淌声,就像面前清清浅浅流过卵石的水流声。夜渐渐地深了,有人提议回去了,不知是谁冒出了这一句,“时光要走就让它走吧,我们坐下来聊天。”

那时我们是多么地年轻啊,年轻得让人忧伤,我们将诗集装在包里,总以为我们要的生活在我们还没有到过的地方。八年的时间过去,三人再次相聚时,我们都已经从单纯的女孩变成了丰富的女子,当我们互读彼此的疲惫与苍凉时,一定都对那样一个美好的夏夜充满温柔的怀想吧,这时候面对年华的流失,生命的流逝,谁还能说出这气定神闲的一句呢?

岁月匆匆流逝,我们过着平凡而琐碎的生活。我们的心灵在喧嚣浮躁的世界里变得越来越粗糙,越来越迟钝了,但是隔着一层又一层的老茧,却有一些温温柔柔的角落,在等着美丽的句子,把它触动,把它唤醒……

那一句,就是我们的等待。

46、爱情故事离婚后再来娶我

夏日的一个傍晚,一个同事的老婆来找我,说有一笔钱问我愿不愿意赚,不违法、不辛苦,还没风险。原来,她有一个客户徐阿姨,家里快要拆迁,为了多拿一点儿拆迁费,想找一个人和她儿子假结婚,条件是单身、外地人、老实靠得住,还要在上海至少待一年后办离婚,事成后给我一笔酬劳。

犹豫再三,我答应见一下那家人。两年前家里给我介绍了一个叫刘智的同乡,在苏州打工,我们见过几次面,印象还不错,订了婚。我打算赚够盖房子的钱就回家乡,如果这件事能成,我就可以提前回家了。

徐阿姨仔细询问我的底细时,一口一个“你们乡下”,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徐阿姨和同事老婆嘀咕了一会儿,算是敲定了。从头到尾,我都没看见我的未来“老公”。领结婚证的那天,我和徐阿姨在婚姻登记处等了一个多小时,徐阿姨又对着手机嚷嚷了一大通上海话,我的“老公”终于来了。挺帅的大男孩儿,个子高高的,脸瘦瘦的,只是没精打采,头发蓬乱,衣服皱巴,而且,居然穿了一双拖鞋。

在一对对准夫妻奇怪的注视下,我们照了合影,10分钟后,各自领到结婚证。我终于知道他的名字叫“张旭”,比我小一岁,正打算细看“结婚照”,就被徐阿姨一把收走了,说是代我保管。我有点儿气恼,但又想想要了也没用。

本以为等他们办妥拆迁就离婚拿钱,没想到一个月后,我忽接到徐阿姨的电话,原来,有关部门收到很多举报假结婚的线索,时常上门突击检查,所以有人给徐阿姨出了个主意,让我暂时搬到她家住。这让我很犹豫,如果搬过去,以后怎说得清楚?何况这事情我没跟刘智商量。可徐阿姨说,要是被查出来,我就拿不到钱了,如果现在答应,到时候多给我3000元。我一咬牙,搬就搬吧。

他们家是二室户的旧式公房,我的床被安排在封闭的阳台上,每次进出都要经过张旭的房间。张旭总是穿着一条内裤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点儿也不顾忌我的感受。我只能尽量晚一点儿回家,晚上睡觉不敢脱衣服,连厕所也尽量少上。除此之外,我还要时常忍受徐阿姨的白眼,冷言冷语说她管吃管住还要给钱。天晓得我吃了她什么,寄人篱下的日子真难过啊。

张旭整天待在家里,不是玩游戏上网,就是看卡通碟。他卧室的一面墙全都是各种动漫书,另一面是动画作品。我对他房里那台苹果电脑只有一个键的可爱鼠标产生了兴趣,一天上午,见张旭不在房间,刚想摸一下,忽然后面猛的一声:“干什么?”我吓了一跳,转头看见张旭吃着泡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我像一个误闯禁地的小孩儿,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张旭快步走到电脑前查看,我小声嘟哝了一句:“好像我没用过电脑似的。”然后跑回自己的地盘,猛地拉上帘子。过了一会儿,帘子那边飘过来一声:“我听到了,我知道你以前用过电脑,而且还学过Photoshop。”我惊讶得忘了伤心:“你怎么知道?”“有一次见你在看我书架上Photoshop的书,你干过电脑设计吗?”

唉,原来早被他看在眼里,我轻轻说道:“以前在冲印店里见老板用过,跟着学了一点儿,但没学会。”

“噢,原来真是个搞过设计的。”他的话语中有点儿讥讽。

我再也受不了了:“乡下女孩儿就不能喜欢画画吗?我上学时画仕女图,老师都说好。我只是没有钱上大学,没钱买你那些书,你别瞧不起人!”

过了一会儿,那边传过来一声:“对不起!”我听了,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半晌,张旭又说:“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我心里一高兴,脱口而出:“真的?”可随即想到自己的处境,不由泄气,说:“还是算了。”张旭说:“没关系的,其实不用我教,只要有一台电脑,你自己对着书学,不懂的地方再问问我就行了。”我见他说得诚恳,不由拉开帘子道:“谢谢你了!”他见我露出脸,也笑了:“别客气,你是我老婆嘛。”我脸色一沉,他赶紧解释:“开玩笑呢,我有女朋友!”

我放心了,可又觉得有点儿不是滋味。

这时,我听见徐阿姨下班回来,赶紧躲到帘子后面。

此后,徐阿姨不在家或睡觉时,我就用张旭的电脑学画画,我学得很快,张旭说我有设计天赋,特别是对色彩的感觉很好。这中间我也渐渐了解了张旭的一些情况。

张旭从上海一所大学广告系毕业,上了半年班就受不了朝九晚五的工作,辞职在家里,没钱花就接一些活儿,有钱就做自己真正喜欢的动漫。我从未遇到生活得如此随心所欲的人。和他在一起时很快乐,可每次拉上帘布后,我就强烈意识到他和我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那天我正在店里,忽然舍友打来电话,说我的未婚夫刘智来了,让我赶紧回去一趟。我一下子蒙了,他怎么说来就来,也不打个电话?赶紧回宿舍,心里有点儿发虚,生怕他是听到什么风声之后来兴师问罪的。

果然一见面,他就很不悦地问我,听说你结婚了,怎么回事儿?我让他别听人家瞎说,可又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住在哪儿。正心烦意乱时,张旭忽然出现。

本来我说好下午帮他画完一个广告公司的故事版,他大概是不见我回去,打电话到店里,同事跟他说了。张旭只说了一句话就把我半天的努力全部抵消了:“没错,她现在是我老婆,请你不要来搔扰她,否则小心躺着回苏州。”

刘智大概被他的气势吓住了,不敢回应张旭的挑衅,只是一把抓住我质问,嘴里还不干不净的。我没想到他是个这么窝囊的人,气上心头,一把挣脱他,说:“我爱嫁谁嫁谁,你管不着。”

刘智最后是被张旭赶走的,那架势好像真是我的丈夫一样。看着这个男人粗暴地干涉我的生活,我气恼中又夹着一丝甜蜜。后来爸爸打电话告诉我,刘智家上门退婚了。

刘智走后,张旭拿起我的包说:“你今天跑掉一个未婚夫,我今天也跑掉一个女朋友,所以咱俩都失恋了,晚上我请你去酒吧玩儿!”语气轻松得好像只是为我打死一只蚊子。我气不过他这种满不在乎的神情,冷冷地说:“对不起,我没心情玩儿。我不是你买来的丫头,任由你消遣。”张旭说:“我是看不过去才管的,你不觉得他根本配不上你吗?”

我被他的自大彻底激怒:“你凭什么看不起他,他不过是家里没你有钱,所以上不起学,没你有文化,他怎么了?至少他不偷不抢,凭自己的本事吃饭。要是像你那样,喜欢就做,不喜欢就不做,他早就饿死了,不会像你躺在家里的安乐窝里。”我把这些天的委屈一股脑地撒在张旭身上。

那天晚上,徐阿姨破天荒找我谈话,起初她和我聊了几句家里情况,然后拐弯抹角地问起我的未婚夫是不是在上海,让我多陪他玩几天。我正琢磨她这话的意思,她话题一转讲到拆迁政策,根据拆迁的办法每户引进一个人头可以拿到15万或多一间房,肚子里的胎儿凭医院的怀孕证明也有这个权利。徐阿姨暗示,如果我能在户口冻结之前的这几个月内有身孕,可以再多给我3万。

我心里暗笑,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宝贝儿子已经把人家赶走了,但嘴上还得谢谢她,心想,也好,出去住几天省得见了张旭不自在。

我连夜完成了张旭要的故事版,第二天一早正把画扫进电脑,忽然一双手搭在我的肩头,我吃了一惊,是张旭,他柔声对我说:“不要走,好吗?”我想推开他,可心里一软,他的双手让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那一刻,我忽然放下所有的包袱,一切自尊或自卑,一切现实的障碍或个性的冲突,调转身子,扑进他的怀里。

我借口未婚夫有急事离开上海了,徐阿姨也无可奈何。

接下来是我们最甜蜜的一段时光,除了晚上各睡各的,我们就像真正的小夫妻一样,虽然张旭总想“闯关”,但我却始终有一种恐惧,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没有未来,至少,我知道徐阿姨是绝对不会接受我的。

我的担心很快就被验证了。那天,徐阿姨鬼使神差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暴跳如雷地对我破口大骂:“你个小骚货,早看你不对了,胃口大得很,不光要钱,还要人。”

我气得浑身发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走,快走,离开这个不可理喻的地方!然而冲到门口的我被张旭拦下了,他对徐阿姨说:“既然你知道了,也就没什么好瞒你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单子递过去,说:“妈,对不起,她已经有了,我要对她负责,而且,你不也希望这样吗?”

我意外地望着张旭,他正冲我使眼色,我忽然想起,张旭曾经向我说过,他妈妈的如意算盘提醒了他,他有一个死党在妇幼医院,可以从他那儿弄到一张怀孕证明。这样一来,他妈妈就没话可说了,我们还可以把那套房换成两套,和他妈分开住。我说不想用这个办法,没想到他还是偷偷开了。

徐阿姨气得说不出话来,调整了好一会儿情绪,才算冷静下来,对我说:“你这个乡下小姑娘看上去挺老实,心机却重得很。我让你自己找个男人怀孕,没让你勾引我儿子!不过你别得意,钱我可以给,但你要马上把胎儿打掉,而且我死也不会让你嫁到我家来,给我们老张家丢面子!”

张旭没想到徐阿姨这么坚决,刚才的沉稳变成了气急败坏,声明说就算离家出走,也要和我在一起。

我看着他们,头脑开始冷静,一字一句地说:“徐阿姨,首先告诉你,这张证明是假的,我和张旭清清白白。我虽然喜欢张旭,但从来没有说过要嫁给他,更别说是骗取你同意。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最重要的是,我不知道你们城里人比我这个乡下打工妹优越在哪儿!从假结婚到假怀孕,我们都在欺骗别人,我们有什么不一样吗?现在我明白,这个钱对于我而言已经没有意义,我不想再玩这个游戏了,再见,徐阿姨!”

我又觉得应该对张旭说点儿什么,可我只说了一句“谢谢你”就哽咽着再也说不下去。我们之间,又何止一句“谢谢”呢?

一个月后,我和张旭又来到初次见面的地方,不同的是,那时我们在结婚登记处,现在我们在离婚登记处。

离婚的队伍一点儿也不亚于结婚的队伍,只是气氛沉闷了很多,这次迟到的人换成了我,张旭给我介绍的广告公司,碰巧约在今天面试。

当我匆匆赶来时,看见早已等候的张旭穿得西装革履,居然有模有样。和周围的人比起来,张旭显得眉飞色舞,说:“真要搞得这么麻烦吗?你看这儿那么多人,不是给人家添乱嘛。”我一本正经:“这次,本姑娘可不能随随便便把自己给嫁了,离婚了,再来娶我吧。”

47、爱情故事结婚十一年,温暖依旧

结婚时,我22岁,他26岁。扳指数来,至今已有11年。

结婚时,几乎所有人都反对。在别人看来,他实在毫无长处:一个普通的铁路工人,没有学历,经济拮据,相貌一般,现在看不到实惠,未来看不到发展。

真正的白手起家,没有房子,没有电器,没有锦衣玉食,没有世俗看重的一切。结婚11年,搬了6次家,前5次都是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第6次,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开心极了。那时我们已在一起7年,有了两岁的儿子。

经济一直不宽裕,却不曾因为钞票吵架。他不抽烟,不喝酒,不下馆子,不赌博,多年来一直穿单位发的制服,却会给我买价格不菲的衣服,也会在冬季给我带回贵得让人舍不得吃的水果。每一次的惊喜,都会让我脸上笑容如花绽放。因为,那都是我内心期待已久的东西,从未与他提及,他却明悉一切。

那一次,腹部长了瘤,医生说没什么事,我也就没在意,他却执意要去北京检查。去了之后,结果是必须马上手术,且不排除癌的可能。真是晴天霹雳,我头脑中一片空白,伏在他怀里,泪流满面。

当时,我32岁,还有许多心愿未成,有很多责任未尽,对人世有着太多眷恋,实在不舍得就此离开。他捧着我的脸,目光中有不容置疑的坚定:“你一定会没事的。这是生活对我们的考验,我们一定能闯过去,相信自己,也相信我。”

手术前,他在给我整理衣物时,低着头,一言不发。我看到大滴的泪掉在衣服上,瞬间就湿了一大片。我提着袋子,把翻涌的泪水强咽回去,用轻松的语气说:“老公,不许走远了,等我出来。”说完这些,脸上有笑容浮现。然后转身自己向手术室走去,没有回一下头,一边走一边想着医生让他签字时,那只颤抖的手。那样从容的男人,却在妻子手术前如此失魂落魄,他是何等在意我的生命,何等爱我!

他瘦了一大圈,眼窝深陷,正专心地给我擦拭身上的汗水。看到我醒了,他脸上露出明朗的笑容,握住我的手,轻轻说:“结果出来了,是良性的,瘤子已经切除,一切都过去了,你好好养身体。”

我嗔怪着:“一个大男人。竟然哭成那样,太脆弱了吧?”

他说:“你是我这一生相依为命的人。我们曾经约定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离不弃。”

出院回家时,他却把我带到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原来,他担心瘤是恶性的,那样就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所以从北京回来他一直在着手卖房。我住院的前一天,房子已经卖出去了。

这个执著的男人,就这样一直用他自己的方式如此厚重地爱着我……

48、爱情故事只留下祝福

18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四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见父母。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旅馆。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里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

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

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四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四年。或许,甜美的反面就是极度的酸涩。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一方面却仍坚定地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然而,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那段日子,她不知自己流了多少泪,心里只有深深的绝望。

不管人如何痛苦,时间仍然在流逝。后来,她终于淡化了对他怯懦的痛恨,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小车里和家人去郊游赏花。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惟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

已分开六年了。这天,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地写着:“我曾经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从家里偷跑出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这三个月里,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我不忍心让你如此挣扎,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模糊,有他的眼泪。她恍惚想起父母当年曾经不屑地说,他从不争取,临事就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谈这些在没用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个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三个月前,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49、爱情故事我们的爱情不跳槽

1.爱情不跳槽

彼时,我正端坐在朋友姜画的甜品店里,对面是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他叫周耕,是与我相亲的对象。

周耕是母亲托谢姨介绍来的,谢姨是我们那儿有名的“月老”。据说,在她的巧嘴下诞生的美满婚姻已不下五十桩了。这个数据说服了母亲,况且谢姨还说,周耕是她“库存”中最优秀的一个,不但有车有房,还是个在读博士。

出门前,我不情不愿,絮絮叨叨地在母亲面前说:“博士生大多都是秃顶,你不喜欢找一个秃驴当女婿吧?”母亲狠狠地敲我的脑袋:“你去还是不去?你要是还想着跟那个李寒在一起,我们趁早断了母女关系吧!”

李寒是我相爱两年的恋人。两年前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母亲就千方百计棒打鸳鸯。当时我恳请她老人家高抬贵手,看在爱情的分上,给我们一年的时间,如果一年后李寒还是一无所有,我就听从她的旨意“跳槽”。

两年过去了,李寒升职了也涨工资了。可母亲依然看不上他,她所谓“一无所有”的标准是指——无房无车,李寒恰好符合。母亲大人已经格外开恩,多给了我们一年的时间,所以,李寒不怪她,我也不怪,谁让咱自己不争气呢。现在理在母亲那边,她强迫我“跳槽”,甚至以断绝母女关系作为威胁,我只能屈服。

见到周耕后,我着实吓了一跳。1 米82 的身高,举止得体,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男性的魅力。这样的条件,何需请人介绍?周耕不绝顶,却极聪明,从我脸上发现了隐藏的问号,他主动交代,是平时忙于学业,才疏忽了感情。

姜画借着上甜品的机会,上下打量着周耕。她在我耳边说:“比李寒强。”还恶作剧地朝我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一时间,我的心情竟然藤藤蔓蔓地纠葛起来。

2.丘比特是个盲童

周耕走了,我开始长吁短叹。姜画盯着我的脸看:“动心了?”

我瞪她:“说什么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爱的人是李寒,我是怕我们过不了我妈这一关。”

姜画也陪着我叹起气来。我了解她的苦处,这个女人高龄28,有过一次短暂婚姻,现在又紧急策划第二次婚姻。同龄的我总是嘲笑她心急,姜画说:“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像一个农夫,到了播种的季节地还是空着,眼看着别人家的地里都要长出苗苗来了,最后只得胡乱地随便找点种子撒下去。”

姜画直言,在她的婚姻中,感情只占40%,房子占40%,车子20%。我说她太实际,她说:“这是真实,现实的爱情就是这样,讲条件谈实力。”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不屑跟她交流。姜画对着桌上的蜡烛台,双手合十,喃喃自语:“丘比特啊丘比特,我求你下次瞄准点再射啊,给我射个好夫婿来。”

我乐了:“你求丘比特没用,没听说吗?他是个盲童,看不见的,总是乱射一气,所以才造成了这么多的爱情悲剧。”

姜画大惊小怪道:“啊!这怎么可能嘛!”

姜画搞怪的表情惹得我忍俊不禁。我正色道:“姜画,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才好啊?”姜画的表情在那一刻无比世故:“有钱也有有钱的好处哇!”我懊恼地叫起来:“你个死姜画,连你也要说服我背叛爱情吗?”

3.月老也糊涂

自从我和李寒的恋情转移到地下,我和他已经整整半个月没有见面了。思念之情很是急切,无奈母亲把我看得很死,不许出门,不许偷偷打电话。

我给李寒发短信:我快要疯了。李寒说:不要急,你妈的心情其实我能理解,都是为了你好啊。这话让我感动了,可母亲为什么对他的优点视而不见,为什么甘愿放弃这么好的一个女婿呢?现在,我只能寄希望于周耕了,我希望他看不上我,让母亲自动断了这个念头。偏偏第二天,周耕就发短信约我在老地方见。懊恼的同时,我灵机一动,正好借此机会出去

一下。

我把周耕的信息给母亲看,她一拍大腿兴奋地说:“有戏有戏!”

出门的时候,我发了一个短信给周耕,把约会的时间推迟了一个小时。

我去见了李寒,他瘦了许多。李寒什么也没说,轻轻把我搂进怀里。我知道他为了我们两个能在一起,经常超负荷地工作,可他怕给我压力,从来没在我面前诉过苦。他的隐忍让我很是心疼,这也是我一直坚持不放弃他的理由。

接下来在甜品店见到周耕,他却是神情低落地说昨天他的一个同事结婚了,因为急着要两个人一起早一点买房子。我说:“这不是很好吗?”周耕叹息说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听到有个人说,结婚是因为很爱很爱一个人,是想和那一个人永远在一起。周耕一副迷茫的表情,难道爱情真的过时了吗?

我突然有些动容,为眼前这个性情男人。如果不是认识李寒在先,也许我真的会爱上他。接下来的日子,周耕从来不提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也没有提出要进一步发展,我们就像朋友一样,淡淡地交往着,这种淡定让我很安心。

只是,在我和周耕第七次见面的时候,他爆炸性地告诉我,他其实已经有了爱的人。我惊讶:“什么时候开始的?”周耕不说,温和地看着我:“你不会生气吧,看得出来,其实你也有爱的人。”于是我大方地承认了。

“不过,你能不能先不要把这事说出去,尤其是我的母亲。”周耕为难地对我说。我哈哈大笑,原来,我俩是同道中人。其实抛开爱情的因素,我和周耕还真是很匹配,不但门当

户对,连性格也很相似。

相亲本身就是带着经济条件来谈感情的,这一点,月老能帮你算得很精确,只是月老也有糊涂的时候,他往往看不清人内心深处的感情。

4.浪漫和现实

姜画说:“丘比特是浪漫主义者,而月老是现实主义者,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所以才会造成这么多三角四角恋。”我瞪她:“难道你认为我是脚踏两只船?”

姜画幽幽地说:“现代的大龄女,面对婚姻,总是处在矛盾中,做不到完全屈从于物质,也做不到完全皈依于精神。不想向舆论妥协,也不向年龄低头。”

我频频点头,这话说得似乎很有道理。我说:“你不知道,周耕其实有爱的人了,所以他不关我什么事。”姜画说:“你难过吗?”我点头:“似乎有一点,毕竟女人总是希望自己在男人的心目中是独一无二的女神,尽管这种想法有些卑鄙。”

姜画说:“总之你会幸福的,嫁给李寒,你拥有了爱情;嫁给周耕,你拥有了享受生活的能力。”姜画的语气有些酸涩,是艳羡我的幸福了吧。

老妈知道我和周耕常常见面,感情也发展得很不错,就催着我们早点结婚。周耕父母那边想必也被周耕蒙在鼓里,两方的老人竟然瞒着我们两个偷偷见了面,还私定了儿女的终身。直到老妈通知我,婚礼的日期定在两个月后,我才大惊失色。

我向姜画讨主意,她竟然爱理不理。

我找周耕商量紧急办法,商量的结果是:这次非坦白不可了,再不说出来,事情就闹大了。我连连摇头,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坦白事实,我妈肯定饶不了我,指不定真的干出断绝

母女关系的事情来。

关键时候,周耕果断地拿出了大男子气概:“给我两天时间,这件事情由我来解决!”

5.周耕是色盲

等了两天,等来的消息是周耕出车祸了。说是在大街上把红灯看成了绿灯。天哪,天下竟有这么粗心大意的人?

我和母亲赶到医院,更惊讶的是,姜画也在那里,而且眼睛异常红肿。顾不得细问,我跟着母亲去探视周耕。医生说并无大碍。母亲瞅着周耕,貌似挺心疼的。周耕却开口了:“对不起,阿姨,我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红绿色盲,红颜色和绿颜色是分不清楚的,所以才出了这次事故。”

母亲听了这话,脸色一下子变了,我知道,她嘴里没说什么,心里早就翻江倒海了。

趁母亲发呆的工夫,我问姜画:“怎么回事?”姜画有些紧张,不敢看我,她说:“上午的时候,周耕来找我的,匆忙中忘记戴矫正眼镜了。”

姜画见我不吭声,愈加紧张了:“他说他喜欢我,可是我不同意。再说了,他母亲也不肯让他找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我发现这时候的自己异常冷静:“那你喜欢他吗?你不介意他眼睛有毛病?”

姜画的眼眶又红了,我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担心周耕。那一刻,我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我气极败坏:“那他约我去甜品店,也是为了见你?”

姜画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下了头,说:“是我不让周耕告诉你的,我怕你生我气,或许我和他根本不会有结果,如果你喜欢他,我可以退出。”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

姜画的眼泪猛地涌了出来。

6.总有人妥协

礼拜天的时候,我告诉母亲,周耕要来家里看她。母亲并不是特别高兴,她的心里还是有些介意周耕的眼疾。我说,其实色盲不是什么大病,现在用眼镜就可以矫正。母亲虽然点头,却心有余悸的样子去准备丰盛的午餐了。

中午,周耕准时敲响了我家的门。周耕走在前面,提着一大袋东西,姜画跟在后面。母亲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我给姜画丢了一个眼色。

姜画立刻把一大堆礼品递到母亲的手里,说:“阿姨,对不起,我今天是来负荆请罪的,因为……我爱上了周耕。”

母亲有些懵,周耕上前把整个事情讲清了,当然隐瞒了我骗她的那段。

姜画和周耕走了之后,母亲有些气愤,跌坐在椅子上说:“这么一大桌子菜可怎么吃得完?”

我偷偷地看她,说:“不用担心,还有人要来。”

母亲瞪我,我开始冒汗。良久,母亲才说:“其实妈也不是那么不通情理的人,你和小李两年的感情妈都看在眼里,这次,见你对条件那么优越的周耕也不动心,妈更加应该支持你了。”

我突然很想哭:“妈……”

母亲接着说:“这次的婚礼就不取消了,你和李寒借此机会把婚结了吧。”

一个小时后,门铃响起,我知道,我的新郎就在门外。

50、爱情故事亲爱的,让我们再爱一次,好吗?

楚一帆坐在街边树阴下的一张白色的长椅上,默默地抽着烟,不知道这是他坐在这里抽的第几根烟了。在喷出的烟雾中,他茫然地看着街边的来来往往的行人,似乎都带着冷漠擦肩而过,似乎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而这一切仿佛都与他无关。

再有几个小时,他和她就要在此分手,各奔东西。抬眼望着马路对面那个“欣欣宾馆”,4楼的某个房间里,有他的妻。也许此刻她正在收拾着行李,大汗淋漓。他不想看到她面无表情的样子,所以他选择了躲出来,抽烟。她,他的大学同学,他的初恋,他的妻子。而从今天以后,她就不再是他的妻,不再是那个让他疼,让他气的亲爱的。从裤兜里抽出手机,调出了他们一张甜蜜的合影,那是四年前他们拍的婚纱照,他用手机翻拍下来,一直存在手机里,无论他出差到哪里,闲下来的时候他都会打开看着,享受着这份甜蜜。

照片中的他,是那样的意气风发,戴着一副墨黑眼镜,斯文而不乏帅气。她呢,更是娇小玲珑,精致的五官,尤其是那双杏眼,含情脉脉。看着看着,睫毛上湿湿的,他用拿烟的手,轻轻地蹭掉了那伤心的痕迹。他们同窗四载,毕业之后就结婚了。虽然日子过得清苦,可是两个人在租住的小屋里相偎相依,日子平淡而甜蜜。然而不知道从哪天起,当他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100多平米的小窝,争吵的声音却时常响起。为了什么呢?他也找不到原因。为了生活得更好一些,为了让心爱的她能过得幸福一些,他辞去了公职,去一个新的天地去打拼。他们的生活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满天飞,为了多谈一个项目,为了多挣些Money,自然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沟通和交流也只能通过短信和电话。

她,雨桐一直是个对生活要求不高的女子,正在辛苦读博,整天泡在小房间里。即使一帆在家的时候,两个人也难得像以前一样在一起买菜,做饭,更不要说看电影和听音乐会,而他们共同爱好的旅游,也早已成了他们的“回忆”之旅。他抱怨雨桐没有生活情趣,只知道啃书本,送她艾美伊人宝典,她却不领情;而雨桐指责他只知道物质索取,放弃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觉得他世故,俗气。两个人就这样互相指责,抱怨,直到有一天连指责和抱怨的心情都没有了。他们决定放弃彼此,放爱一条出路,给彼此在心里保留一点美好的记忆。而他有个要求,就是在分手前和雨桐去九寨沟旅行一次,因为那是在大学时代,他和她的一个共同的梦。

他们上路了,在九寨沟那个世外桃源一起圆了那个梦。短短的四天过去了,如今他们就在这个九寨沟里,等待着今晚的别离。一帆此刻的心情非常的复杂而迷离。他不断地问自己:“生活是战争,还是游戏?为什么曾经的心心相印,曾经的海誓山盟却逃不过岁月的洗礼?”抬眼望天,空中正飞翔着一个硕大的五彩风筝。他感觉到他的风筝要飞走了,而雨桐手里的已经断了线。“哎!”一帆从心底里发出一声叹息,也许一切仍然会继续,无论我们是否天各一方。下一个路口,她朝左,我朝右,不再回头。

正胡思乱想间,他感到身下的长椅好象晃动了几下,开始他认为是自己头晕所致,可是瞬间,他看到周围混乱了起来。街上的车喇叭尖叫,人们呼啦一下子拥了出来,而脚下还在不停地晃动。“地震了!”他听到有人在大喊。“快跑呀!”他的头脑里一下子闪现了妻子的身影,然后身子“呼”地弹起,往马路对面的宾馆飞奔而去。 刚到宾馆门口,就见到空地上都是人和凌乱的物件,甚至还有很多被子毛巾丢了一地。他慌乱地在人群中搜索,口中不停地大喊:“雨桐,雨桐!”“我在这儿!”那边,传来了妻子熟悉而颤抖的声音。他拨开人群,冲了过去,“你还好吧,没事吧?”一帆一把搂住了妻子,然后又把她推开,浑身上下地打量着。雨桐发丝凌乱,只穿了吊带睡衣就跑了出来,一只脚穿着宾馆的简易拖鞋,而另外一只已经不知道丢在了哪里。他赶忙脱下自己的衬衣给妻子披上。然后拉着妻子来到一个人少的空地上,让她坐下,温柔地抚摩着她的脸说:“别怕,有我在呢!”雨桐那煞白的脸开始缓和,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你等着,我上去拿点东西!”忽然一帆若有所思地想到了什么。“拿什么,上去危险啊!东西不要了!”雨桐死死地拉着一帆的手不放。“亲爱的,我马上就回来,那东西很重要,等我!”说完,他毅然推开了妻子的手,跑向宾馆的大楼。雨桐没抓住丈夫,只见他的身影在大楼前一闪,楼门口的服务人员也好象没拦住一帆。雨桐也紧跑了几步,在楼下喊着“一帆,快下来!”就在雨桐紧张地张望的时候,一帆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她的眼前。他一只手里拿着雨桐的鞋,一只手抱着雨桐的背包。

“给!穿上!”一帆弯下身把鞋放到妻子的脚下,另一只手把一个红色的U盘放到了雨桐的手里。“这个东西最重要,这是你几个月的心血!”刹那间,雨桐的鼻子一酸,眼泪扑簌簌地流了下来。“这个时候了,你还想到我的论文?”“傻丫头,当然了,别哭,这个时候要坚强些!”说完,他轻轻地擦去妻子脸上的泪花,然后把妻子紧紧地拥在了怀里。

那天夜里,人们都睡在外面。一帆和雨桐紧紧地偎依在一起,雨桐缩在丈夫的臂膀里对着他轻轻地微笑,一如当年。而一帆的双手紧紧地握着妻子的小手,她手心的温度,让他感觉到曾经的甜蜜。他们就这样久久地注视着,仿佛注视着两个人心灵深处那些潮湿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在彼此的温暖下,开始晾晒,散发着一种全新的气息,爱的气息!

“ 亲爱的,让我们再爱一次,好吗?”雨桐对着丈夫深情地说出了心底曾想说,却一直不愿意努力去说的话语。“让我们再爱一次,生死不离!”一帆亲吻着雨桐的额头,泪悄悄地打湿了妻子的发梢!

51、爱情故事丁香花开季节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丁香花开季节

丁香花儿开的时节,满城暗香浮动。

那时节周恺寒每天上班都要绕远经过市中心的广场,为的是广场上种了大片大片的丁香花儿,那层层叠叠的花穗,水滴形的花瓣,像一对对小翅膀向空中伸展着,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是那么的俏丽、淡雅。还有它那沁人心脾的幽香,让人忍不住停下车闭上眼睛深吸上一口,体会它甜蜜的香味。

其实周恺寒不仅仅是因为丁香花儿香而来,还因为广场角落处有家小小的报亭,报亭里有位美丽的姑娘。他只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高高瘦瘦的姑娘,每天假装不经意地路过,总能看到她,安静地坐在报亭里,干净、清爽、白皙的脸上没有一丝化妆品的痕迹,经常穿着一件碎花图案的连衣裙,头发长长直直地垂在两旁,清雅的像个仙子。

周恺寒每次都想进去买张报纸,搭讪几句,可他不敢。并不是他腼腆,而是他怕,怕失败没了机会。周恺寒自认长相不赖,公司里主动向他示好的女孩不少,可这些女孩都入不得他的眼,他觉得这些女孩太轻浮,不适合他。只有这个他偶尔发现的姑娘,才能让他怦然心动。

原来,暗恋的滋味是苦涩的。心总是徘徊在是否表白之间,他怕自己走近她说出喜欢之类的话,吓坏她,又怕他的犹豫与她失之交臂。

所以周恺寒每次经过她门前时,都会放慢车速,希望女孩能突然抬头,看见他灼热的目光。可希望就像是东升西落的太阳起起落落,终于机会还是来了。

那是一个清新的早晨,太阳刚刚冒出头来,天空如水洗一般的湛蓝,周恺寒骑着车跨过广场,丁香花儿香一阵阵袭来,他忽然有些晕厥,一瞬间的失神,发生了车祸,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把他刮倒,然后扬长而去。

当他在吵杂的人声中睁开眼睛,眼中出现了她的身影,她眼睛里跳动着担心,一瞬间,他呆住了。忘记了自己躺在马路上,忘记了喧哗的人群,忘记了一切一切,眼中只有她。那种感觉像是认识了一万年,又分开的一万年,如今重逢的激动。

墨梓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骑单车的男孩,特别是他停下着咪着眼闻着丁香花儿香时,那种专注的神情,让她着迷。每每看他经过门前,真希望他能停下来,走到她面前,买上一张报纸,闲聊上几句,故事才能发展。可他只会晃悠悠地骑过去,从而消失在她视线的尽头。

没想到他会在她门前出了车祸,伤虽然不重,她还是紧张地把他扶进了自己的小屋,忙活着买药布消炎水,轻轻地涂在他受伤的地方。他呲牙咧嘴得喊疼,她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一个大男人,这么怕疼?”

他越发大声地呻吟着,声音却是欢快而明亮的。然后指着被包成粽子一样的手臂一本正经地说:“我不是疼,是替这个手臂可惜,瞧他现在的样子,像是断了一样。”

墨梓的脸红了,扭头说了句:“还能开玩笑,估计没事,赶紧去上班吧!”

周恺寒这才大叫一声糟糕,看着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流逝,他可要迟到了,于是他跨上车,单手把把,箭一样冲了出去。

墨梓张大嘴,被他一连串的动作惊呆了,嘴里的小心还没等喊出去,他又折了回来,脸上带着细细的汗,沙哑地说:“我叫周恺寒。”

“我……墨梓。”

周恺寒满意的点点头飞车而去,她在后面盯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替他流了一把汗。

俩人第一次约会,竟然不知说些什么才好了,墨梓的样子很紧张,端咖啡的手直哆嗦,周恺寒也好不到那去,全身紧张而僵硬,连笑容都僵僵得冻在脸上。

还好夜空下的广场安静而美丽,到处是丁香花儿的芳香。人们三三两两地散步在广场上,沸腾着,喧闹着,所以没有人注意坐在广场咖啡厅里的两个立正坐好的番茄。

“扑哧”一声,墨梓突然笑了。周恺寒楞了一秒钟,马上也裂开了嘴。其实爱情就是一张薄薄的窗户纸,一捅就破。

周恺寒犹豫着最终抓住了墨梓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害羞地下了头。这一刻周恺寒只愿时光停留,让这份美丽的相遇持之以恒。

可时间是最大公无私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秒。

都说恋爱中的男女,犹如泡在蜜罐之中,甜蜜之情如春水荡漾。

周恺寒和墨梓此时的感觉就像泡在蜜罐之中,爱情在俩人心中飞速发展,他们设想了很多未来,周恺寒说:“我要娶你。”

墨梓心里欢喜,却嘟着嘴,说:“花那?戒指那?什么都没有就来求婚,哼!不答应。”

周恺寒什么也没说拉住了她,然后轻轻地把她拥入怀中,然后吻下去……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一年就过去了。他们的爱情有增无减,每天周恺寒骑着车经过她门前,时间充足就聊上一两句,时间紧,相互一笑,他就上班去了。

那一天阴雨,他出门的时候有些晚了,快速地骑到她的门口,只见她偎依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娇笑着。

他的头嗡的一下炸开了,车把一歪险些撞在花坛上。他停下来稳定了一下情绪,才去上班,这一天他神不守舍,连连出错,被老总骂了个狗血淋头。

从此他再也没去广场,再也没去看丁香花,再也没去那间报亭,再也没遇见那个魂牵梦萦的姑娘。

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步入中年,一日儿子非要去看丁香花,他带着儿子去了,久违的记忆冲破了时间的障碍,一涌而出。他忍不住走进那间报亭,里面坐着的男人,他终身难忘。

周恺寒买了一份报纸,然后假装不经意地问:“我记得原先这里卖报的是个姑娘了。”

“哦?”男人抬了一下眼说:“她不在了……”

“哦?去哪了?”

男人加重语气再说了一遍:“她不在了。”

周恺寒突然明白这句不在了意味着什么,他突然愤怒地一把抓住男人的衣领吼道:“你……怎么不好好待她,怎么可以让她死去?”

男人一愣道:“她得了一种罕见的白血病,治不好的。噢!我知道了,你是周恺寒吧?我妹妹临死还念念不忘的人,是你吧!我还以为你会早些来,来看她最后一面,可你没有……”

周恺寒浑身一震,像是挨了一拳,后退了一大步,泪刹那间淹没了他的双眼,原来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留下的只有属于香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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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爱情故事57双帆布球鞋

我有57双帆布球鞋。这是我最丰富的收藏。

大学毕业时去公司应聘,作正装打扮。站在七厘米的高跟鞋上我产生高原反应,每一步走得气屏心虚,还是刚进门就狠狠崴了一下栽将下来。考官中一位好心援手,用憋笑憋到颤抖的声音问候,我一骨碌爬起来落荒而逃。

57双球鞋,正在穿的不过半数。已经穿旧磨破的,舍不得扔掉,就好好地放进纸盒用胶带粘住再贴上标签。尚留着中学时第一双黑色球鞋,就是因为这双再普通不过的鞋子,使我陷入对CONVERSE帆布球鞋疯狂的迷恋中。有朋友从国外带的,款式新颖,是限量版。

喜欢在鞋子上动手脚,穿上亮点珠片的CONVERSE总该有女人味;镶上皮毛边效果特棒,豪华得紧;换彩色鞋带,别几个别针;夏天来了,挖几个小洞好风凉;把高帮鞋剪作低帮,再来个左右不对称,看来甚是朋克;把低帮鞋花花绿绿接成高帮,明星穿去打歌都可以。

有时候,一双一双拿到阳台上晒太阳,蹲在57双球鞋面前看它们伸着舌头,新新旧旧高高矮矮煞是好看。回忆穿某双的时候遭遇罕见大雨,穿某双去参加高考,又穿某双结束初恋。似水流年,呼啸而过。

表姐要请我吃火锅,千叮咛万嘱咐要我打扮淑女,勿穿球鞋。吃火锅而已,哪来许多规矩?用大脚趾想也知道相亲。我家女人个个貌美,就怕我嫁不出去,隔几日便安排一场,我总是欣然赴宴。

赶到饭店,表姐盯住我脚上的球鞋,脸色难看到想要把我丢进锅里涮。昨天刚改好的一双,穿出来秀一下有何不妥。我视而不见,坦然落座。对面已坐定一位先生,剑眉星目,灼灼地盯着我。我微笑致意,却听他哇哈一下大笑出声,吓得我赶紧望向表姐。对面也知道自己失态,急忙拱手,忍不住嘴角上扬,指着我说去年你是否去我公司面试,刚进门就摔倒,头也不回就跑掉——原来这件糗遇东窗事发,真是邪门儿,刚好是当年扶起我的那位仁兄。

表姐的眉目越发狰狞,在桌子下面拧我大腿。我不甘示弱反拧回去,还不是她那双贵得要死高到无限的鞋肇事。青年才俊忍笑收声,在我和表姐脸上来回浏览,似乎看得有趣,被我横眉立目瞪回去。席间他二人言谈甚欢,我埋头大快朵颐。表姐大概不抱希望,不再偷袭。手机响,他接起,流利伦敦音脱口而出。表姐抽空看我一眼,那哀怨的眼神意味明显:这么好的人才,偏被你浪费机会。他挂断手机,连声道歉,我却瞅到他的手机是最新款的彩屏内置摄像头,停筷,在餐巾上擦擦手伸出道,借你手机给我看看行不行?

我觉得我的声音很动听,表姐还心有余而力不足地在用眼角瞪我。好在对面的人很是随和,立刻把手机奉上。我打开来将摄像头对准我的豪华球鞋“咔咔”拍了两张。果然是最高像素,连我缀上去的水钻长耳环都拍得一清二楚。手机又响,吓我一跳。赶紧双手奉还。

手刚伸到火锅上空,煮沸的汤汁恰好飞出一点溅在我手腕上。烫得我龇牙咧嘴,手一抖,手机不偏不倚直直落入锅中。只听见那二人大声惊呼,红色的辣椒汤高高溅起,洒我一身。我顾不得那许多,抄起一边的漏勺将手机捞了上来。只见那价值不菲的银白色手机伴着一根青菜无数花椒大料,淋淋漓漓狼狈无比地躺在勺子里。

在我执意坚持下,得以把火锅里的手机打包回家,第二天我跑遍手机专卖店十余家,在店员好奇的目光下打开一次性饭盒展示那可怜的手机。众人乐不可支,而我被很遗憾地摇头告知,没有办法,重新买一个吧!

市价七千多。我可怜巴巴站在马路上打通手机主人的办公室电话,悻悻问可否拖延一阵?他不以为然,都说不要你赔,你偏折腾一天。吃饭了没有?那你等我。我低头看脚上的球鞋,还是走得我脚板抽筋。贴着公车广告牌蹲下,无意识地抓自己的鞋带,扯开,又系上。脑子里混混沌沌地思忖着:假如卖掉那些限量版CONVERSE……

一辆小车在我面前刷地停住,他微笑摇手要我上车。我站起身,迈步走过去。一举足,只觉得脚下绊到什么,重心不稳,直挺挺吧唧一声趴在了马路上。周围站着等车的几个人都被我骇了一跳,他忙不迭从车里跳出来抢救。我回神之后只觉得羞愤无极,恨不能捶地大哭。怎地这般邪门儿,又摔一次?


53、爱情故事这样的夜晚,美丽的女人

帅哥,我可以坐在这吗。看着这个装扮时尚,颇有姿色的女人,我有点不自然。这种搭讪,让我有点思想停转。我没说话,不代表拒绝,也不代表回答。或许当成一种默许。她就坐在旁边,飘来似有似无的香水味,很淡,很舒服。我承认我开始就把她想想歪了,我侧头多看了一眼,感觉她不是风花雪夜的人。这可能只是我不确定的猜想。

她微笑着说一个人

我说不全是,我在等人



好久的沉默,奇怪的是面对突入其来的美女,我竟然不想如何和她聊下去,哪怕随便说点什么,我转动手里的玻璃杯,盯着里面的液体,就像守护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周围很掺杂,快节奏的音乐,炫目的灯光,一些快乐的笑,碰杯的激情,大声的喧哗……可我却出奇的平静,这种气氛下我突然感觉世界很静,只有我自己。所有的一切与我无关,包括身边的这个女人。

经常来这里

……

嗨,嗨

我没听见,我的思想没停留在这里。

不好意思,我没听见。

没事,我说你经常来这里。

第一次,

感觉怎么样

挺好

心里想,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对于这个城市,对于我,这里不适合。

你很内向,不爱说话

我微笑,也不是。

那怎么感觉你很闷

有这么点吧,我话挺多,只是现在有点拘谨,不知道该怎么说。

呵呵,她笑得很灿烂。

不会是因为我吧,别多想我只是想喝点东西,说说话。你也别多想,怎么了你。

那里,对于美女,我希望多聊几句呢。

那你不多说话,意思我不是美女,你只和美女多聊。

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急于解释,你很漂亮也有气质。

她笑得厉害,谢谢,别紧张,开玩笑呢。

我很木然的笑。感觉我成了她的玩具,像猎食者捕捉食物后不急着食用,而是慢慢玩耍,感觉很不爽。

她哪里知道,我不说,是在想千里之外的她,这个时间她肯定睡得很香,很甜蜜。你确实漂亮但是覆盖不了她的美丽,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请我喝一杯?

好呀,

尽管我不知道会喝什么,价格多贵,可能是我太小气,可这是事实,我的收入不允许,也没必要为了聊上几句,浪费我的“大米”,如果换成她,我可能眼睛都不眨,可惜不是。但我还是同意她的要求。

你喝的什么

苏打水

你不喜欢喝酒

还行吧,偶尔喝点

我喜欢喝,可是喝不多

女孩子还是少喝点,喝多不好,

谢谢,习惯了.

她点了一杯装饰漂亮的酒,我不知道名字,更不知道价格,我想如果旁边是你该多好。

她点了支烟,红蓝色的火焰照亮她的脸,眼神里透露些东西,我想?这或许也是一个受伤,害怕了寂寞的女人。

介绍一下我叫苏莉,你呢?

我,大家习惯叫我柱子。

柱子,真名吗



有意思

代号而已,我更喜欢叫我黑黑


54、爱情故事十几年前的男孩女孩

初中毕业那年,他们彼此各奔自己的前程。她走进师范学校,三年后成为了一名老师;他走进了海运驾驶学校,四年后成为了一名船员。这几年,他们一直往来书信,彼此间有了好感。节假期间,他总会去她家见她,(那时候,没有电话,手机,更不用说QQ联系了。有时候正巧她不在,说不定就来回白跑了十几里。)这样持续了5年之久吧。

22岁那年的春天,下着雨,他赶来了。她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他开心着,淡定地说:“我家的新房子盖好了,带你去瞧瞧!顺便去见见我爸我妈!”“我不去,我去干什么?”她低声地说了一句。他接着:“你怎么能不去?房子是为你盖得?”女孩有点疑惑:“我听不懂。”男孩急了:“你不是说哪儿都不如老家好吗?”女孩明白了,那是她跟朋友们无意中溜出的一句心里话,他记着了。

(远离家乡求学了3年的女孩,尝过离别时的痛苦,孤单时的寂寞,想念亲人朋友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滋味。毕业后,说什么都不愿意离开老家了,她希望回老家教书,再说老家也需要她。同时她也看不怪那种想留城不惜一切的同学,乡下,山上有什么不好,她喜欢这份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祥和,更喜欢山里孩子的那份纯真质朴和乡亲们的那份勤劳、热情与善良。终于,她如愿了,分配到老家对面的那座山冈上,就这样,19岁那年她成为了一名乡村女教师。稚嫩的她以为这辈子会呆在小山冈上。)

女孩终于明白了,这半年多,他调休了所有可休息的时间,一直张罗着在老家盖房。为了能圆心中的一个梦,为了能和心爱的女孩住在一起,他顾不上写信了,也许他想给女孩一个惊喜吧。

可是命运却似乎在和男孩开玩笑。对于恋爱中的女孩半年的等待时间可能太久了。他以为男孩失踪了,不要她了,不再联系她了,她伤心流泪了,在那个寂静的山冈上,白天对着孩子们笑,夜晚对着琴儿哭。

这时又一个大男孩闯进了女孩的心里,他英俊,潇洒,个子不如男孩高,但更懂得照顾女孩,似乎更能看透女孩的心思,寂寞中的女孩失去了方向,投向了大男孩的怀抱。

这时的女孩知道,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她知道她不可能背叛大男孩,因为他是一个有头脸的人,不想因为女孩影响他的事业,况且大男孩也很爱她,她也不想伤害他。

女孩为了让男孩不再想着自己,就断然否认了他俩的一切,说了许多让男孩伤心绝望的话,让男孩彻底忘了她。女孩明白,只有这样男孩才有更美好的未来。

山里的雨继续下着,白茫茫的雾笼罩着,路上的行人很少。男孩走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女孩跟立着,直到视线模糊了她的眼睛。

她忘不了离别时他的那张脸,那背影,以及甩下的那句话:“这辈子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55、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在几天前,或许我不会为了一个故事去写文章。再说自从高中毕业我就没有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我也会为一个好故事而激动,这在以前是没有想过的。这个故事是从一个网友那里听到的,只有片段,但是还是够写一个故事了。故事和很多故事爱情故事一样,但是能让我把它记下来的原因是故事的女主角死了。

故事发生在新疆。女主角的家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我想也不用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女主角是维族人,在乌鲁木齐一所学校读书。男主角除了知道是汉族以外,还从那些片段中推知他不是新疆人。故事的男女主角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但是并不妨碍一个好的故事。

他们相识于网络。网络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在这里,大家都可以抛开伪装,卸下烦恼。这里是通往彼此的心得捷径。这里发生了很多故事。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欺骗,但是也有很多美好的故事,感人的故事。我不知道是谁先找到谁的,但是可以感受到他们在生活中应该都有不同的寂寞和空虚。或许,他们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在网上想找个人来聊聊天,发泄一下。于是,他们在某一次的好友查找中遇到了。缘分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就来到你身边。他们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们以后会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亲密。

也许和很多的网友一样,大家都喜欢用一些“你好吗”“嗨”或者是一些表情符号来做开场白,然后互相询问一下姓名。知道名字以后,可能大家的距离就拉近了。之后就是询问一下更详细的信息。然后,大家都有意无意开一些男女之间的玩笑。就这样,慢慢地心和心就靠近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们中间谁提出了见面的请求。当然和很多的网友一样,经历了一些内心的挣扎。但是,想到即将看到的那个心上人,一切的挣扎和怀疑都消失了。幸而他们没有像其他的网络骗子一样,只是为了玩弄感情或者是发泄欲望之类的骗人的把戏。

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乌市吧。当然这个是我推测的。如果一个女孩子要到千里之外去,谁都不会放心的。男主人公出了火车站,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女主人公。或许她比照片和视频中更漂亮吧。女主角看到了男主角,和心里的落差不大。然后和很多的情侣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一起吃饭,逛公园,玩游戏……感情和火山爆发一样,谁也收拾不了。点燃火山的可能是一次牵手,一次亲吻。然后,他们就自然而然的将彼此交付给对方。有时候,这种事情可以增强彼此的感情,当然也可能彼此之间因此而分开。他们没有分开,然后,他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和很多异地恋的情侣一样彼此分开。离开的时候,他们也应该是彼此都是依依不舍。之后,他们可能就是每天都通电话,或者是聊天视频。慢慢的他们的生活中就有了彼此。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然后不知道是哪一次,他们在彼此说了那么多山盟海誓的情话之后,就提出以后结婚。这种闪婚在大学校园里虽然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他们就这样私定终生了。

很多故事的开头很完美,可是随着剧情的深入,故事就慢慢的变成了悲剧。这个故事如果和很多的完美的故事一样,也许就不值得记录下来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女主角的父母发现女儿谈恋爱的事情。他们当然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只是,父母有时候好心办了坏事。以为女儿找一个有钱人或者是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就会幸福。在他们眼中,女儿嫁给一个汉族人,心里总是有些隔阂。他们出来反对了。只是他们甚至禁止女儿去上学。可是那样怎么能关住一个感情炙热的少女呢?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离开家的。然后,女主角就去了男主角那里,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女主角回到了家,父母眼看没办法再挡住,那就只好让他们顺其自然。之后,女主角到学校和男主角再次见面了。他们谁也不知道,这是他们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段美好的时光。这一次的分开竟然成了永远的分开。他们都不知道这一次的阻挡者不是父母而是死神。很久以前,女主角有一次莫名其妙的晕倒了。父母很着急,之后他们知道女主角患了不治之症。只是,他们谁也不愿意将这个消息告诉女主角。女主角自然也不知道。


56、爱情故事浮生若梦,爱始终无能为力

她的生命里唯一钟爱的两样东西:行走,还有文字。

她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照着情节发展,

她在自己的城池里做着关于爱的梦。

但那,只是梦。

文:夜。

【壹】

眼前的这一幕,她是试想过的。

冬日,街头,霓虹,无人,清冷,告别,是这样的场面。

只是,情节不应该如此。

她脑海里的所有都只是成了她的幻想,破碎的幻想。

如那娇艳的蔷薇,还未绽放便已颓败,那是怎样的绝望呢。

她低着头,眉头紧锁,想要找出问题的所在,

可是所有的程序都没有错啊,为什么结果却错了呢?

蓝色的水晶指甲在手心里留下了深深浅浅的印痕,仿佛血液就要喷涌而出。

她是知道疼痛的。

眼里有盐与水的混合物,却在低头时瞬间蒸干。

她是有这样的能力的,将自己的喜怒埋藏在深海里,不见天日。所有的潮湿与黑暗,或许只有她懂得。

她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脆弱,更不愿她看见她的爱。那是她生命的吗啡。

【贰】

长了一颗流浪的心,脚步要如何停留?在某个深夜,她写下了这句话。

她为自己的单身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或许,行走才是她唯一的归宿,漫无目的,自由自在。

八个多小时的车程,她便从一座城市到了另一座城市,

她想,路途或许就是时间与空间的跨越。而这两者同时发生时,便是人生。

但是生活却不一样,真正的生活,应当是在一个自己熟悉的地方,找一个深爱的人,然后结婚,生子,直至白头偕老,地老天荒。

所以,她有自己的人生,却与生活无关。

她一直在路上,颠沛流离。

她的行走,是个随机的方程式,没有既定的方向,没有既定的路线,只是行走。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蓝色背包,还有牛皮纸的笔记本。

那是她在缅甸的一个小店铺里买的,带着古朴的历史卷味。

这或许是她仅有的,能带来,也能带走的东西。

连绵不绝的山脉,郁郁葱葱的树木,一条水纹清澈的河流,这是她透过车窗里看见的这座城市。

汽车缓缓驶入市中央时,她的瞳孔开始失去了焦距。

拥挤的房屋,繁杂的人群,不平的道路,

这是个表里不一的城市。心情由G调降到了A-调,她听到内心那片死海枯死的声音,寂静无声。

这会是一段短暂,乏味的路途吧。

【叁】

有些剧情不需要序幕,当你坐在台前,便已开始上演,

那样的毫无预兆,让人无所适从。

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是在他邀约很多次之后。

她是有着略微自闭的女子,那是一种宿疾,她一直都知道。

与很多人檫肩而过,从不深交,害怕被人看穿。

孤僻,沉寂,这是她认为的自我保护最好的姿态。

但是,她去见他,没有理由。

“你有没有看见一个神经病提着一袋东西,在电影院门口的阶梯上,晃来晃去?”


57、爱情故事若爱只能擦肩而过

春带着勃勃生机,悄然而至。小城里最先觉醒的是丁香树,它们生长在马路的两旁,树身开满了洁白的小花。在绿叶的簇拥下显得美丽、淡雅。风一吹,那幽香被送得很远很远……

就在这个丁香花泛滥的季节,王允初识了美美,她就像丁香花一样美丽清纯,带着那沁人心肺的幽香,闯进了他的心田。

那是一个周末的清晨,王允和同胞哥哥王润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美梦。突然他们被一阵叩门声惊醒,王润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声戛然而止,接着门外传来一个温柔纤细的声音问道:“王润在吗?”

王允抻了一个懒腰,将头探出蚊帐笑嘻嘻说:“哥!找你的。”

王润也不答话,飞快地套上他的臭袜子,箭步趋前。要开门的时候突然停住,回头对王允低吼道:“赶紧起来……”说完开门走了出去。

趁哥哥和来人在外面说话的时候,王允穿好了衣服,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屋子,然后趴在门缝偷看他们聊天,哥哥发现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王允尴尬地打开门冲着他们嚷嚷着:“哥!请人家进来坐嘛!”

哥哥听罢,笑着对身边的女孩说:“要不……进屋坐一坐?”女孩到很大方,也没推让,微笑地随哥哥进了屋。王允殷勤地帮女孩般来的凳子,趁机偷偷地打量着女孩,发现她很漂亮,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皮肤粉白粉白的,就好似室外盛开的丁香花,她笑起来更是清纯动人。

似乎是王允的目光过于火辣,女孩觉察地向他看过来。王允的脸立刻红了,他笑嘻嘻地说:“你们坐,我出去一下。”说完冲着哥哥眨了眨眼,人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哥哥似笑非笑地,偷踢了他一脚之后说:“愣着干嘛?不是要出去吗?”王允面色更红了,急忙答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再回来的时候女孩已经走了,哥哥悠闲地躺在床上听着歌。王允一屁股坐在哥哥床上问道:“哥!你女朋友吧?”

哥哥急忙说道:“别胡说,她叫美美,是我们车间新来的。车间主任让我收她做徒弟。没别的关系,你别瞎想。”王允听哥哥这么一说,心里似乎松了一口气。初见她那短短的一瞬间,她的影子就留在了他的心中,怎么挥也挥不走了。甚至王允觉得她坐过的地方,都有着那么一股幽幽的丁香花味儿。他使劲闻了闻,心想哥既然和她没什么,那么是不是代表着他有机会哪?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心里却是甜丝丝。

打那以后美美成了他们家的常客,她每次来王允都会甜甜的叫她一声美美姐,她似乎也非常喜欢和王允聊天玩笑,但是在哥哥面前就显得有点拘谨。也许是哥哥总板着一张脸的缘故吧!

美美有一次偷偷问王允:“你们长的很像,怎么性格差的那么多?你哥严肃做事认真,而你整天嘻嘻哈哈,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

王允嘻嘻笑着说:“我哥样样都比我强,我呀!懒散惯了。”

其实王允想对她说我不是什么事都不在乎,我在乎你,喜欢你,是你感觉不到罢了。不过这话打死他也不敢说出口,因为他感觉到哥似乎也喜欢美美。

转眼半年过去了,他们三人越来越熟悉。

一次王允开玩笑问:“哥!你咋不追美美姐呀?”哥哥当时就撂下脸摔门走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哥哥那么不高兴,他分明看见了哥哥眼里的悲伤。

这悲伤让王允心疼,哥哥是他唯一的亲人,哥哥想要的东西他绝不会去占有。于是他开始帮哥哥和美美牵线搭桥,每次在美美来他们家玩的时候,他借故留她玩到很晚,这样再叫哥哥送她回家。


58、爱情故事七年之痒,爱的真谛

那一年,是我们结婚七年的庆典,我们选择了一种别致的方式结束我们的“七年之痒”,我们去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庆典晚会,内容非常广泛,有知识问答,还有一些俩人共同参加的竞赛,在妻子的鼓励下,我们报名参加了其中一项。

题目非常简单,几位妻子或丈夫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然后戴上面具,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让对方的爱人辨认,如果谁能够猜出,便可以领到一份丰厚的礼品,这类题目吸引了许多伴侣的注意力。

台上台下哄笑声不断,无非是丈夫认错了妻子,或者是妻子认错了丈夫。

轮到我们一组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我害怕妻子认错了我,更害怕我会认错了她。

所有的人都迟疑着,我们都吸取了前几轮失败的经验教训,在努力回忆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看到一双忧郁的眼神走向我,从那种眼神里,我看到了一个整日里忙碌的身影,她时刻牵挂着我的脚步,点缀着我的爱恋,是她,我们几乎同时走到一起,四只眼睛有力地凝结在一起,没有人能够分开,当我们同时摘下面具时,我看到妻子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晚上,我们谈白天的心得,妻子告诉我,只要对方是爱你的,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那份思念,接下来,妻子给我讲了她以前从未提起的一段往事:

外婆在生下舅舅不久,便在一次逃荒中与外公失散,一晃眼,就是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里,外公一直在努力寻找外婆的下落,无数次的努力,无数次的失败。

二十年后的一天,在异乡的大街上,外公看到一个穷困的妇人,身影佝偻不堪,面容已被烧得无法辨认,只有那双眼睛,依然闪烁着一种怜悯。外公只是路过,那妇人抬头看他,他也看那妇人,但外公没走多远,却突然折回身来,抓住那妇人的手,妇人吓得哆嗦成一团。这个人正是外婆。她在几十年的流离失所后,得了严重的失忆症,她根本无法认出外公,外公后来告诉我们:当时一看到那双眼,他就知道是她。

在接下来的近十年时间里,外公遍寻天下名医,为外婆治病,但无济于事,外公毫不气馁,每天照顾她,就在十年前的一天,外婆突然叫出了外公的小名,那一刻,外公老泪纵横。

妻子最后对我说:当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公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外婆,现在知道了,那是爱的眼神,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也许时间毫不留情地摧毁了你的容颜,但有一双渴望爱的眼神永远为你敞开着,那种清澈,那份欢喜,那份不可名状的牵恋,那种爱过你的灵魂始终栖息在那里,不曾离去。

纵然时光能够带走所有的青春和美貌,但那份爱,却一直掩藏在我们看过云卷云舒的眼睛里,当我看着你的眼睛时,我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你,刚刚认识的你,单纯的你,敢爱的你,你说,我会选错吗?

那一刻,我仿佛突然明白了爱的真谛。


59、人生故事当父辈的爱情来到城市

父亲53岁的时候,被一个远房的亲戚叫到城市里去做园林工人。他怕母亲一个人在家里憋闷,便将母亲一起带上了。两个人在市郊租了间小平房,自此便开始了他们的“打工生涯”。

这个城市发展得很是迅速,父亲每月400元的工资,除去租房和吃饭,几乎没有剩余。但母亲还是很满足,她打电话给我炫耀,说今天你爸带我去了“银座”,还乘了电梯,那么大的超市,要不是你爸领着,我非得走丢不行。

我问母亲:“那爸给你买什么东西了?”

母亲便笑,说:“我不缺什么东西啊,就是想看看城市是什么样子的。你爸说,只要有空,他就带我出去逛,走走城市的大马路,看看晚上漂亮的路灯,过过城市人的生活。”

我问父亲要不要钱,在城市里住,比不得乡下,出门就需要花钱。

父亲说:“你们留着供房用吧,我和你妈,过得很好,还能像人家城里的退休老人一样,晚上吃完饭去广场上溜达一圈呢。我现在又多兼了一份活儿,每月还能攒下点钱呢。”

我笑,说:“攒钱干什么,你们又不需要像年轻人一样供房子。”

父亲狡黠地笑了两声,悄声说:“这可是个秘密哦,你妈我都不告诉的。”

我不知道父亲究竟有什么样的计划,连母亲都不肯告诉。他一个园林工人,在这么大的城市里,除了混得上饭吃,还能有什么能耐呢?

几个月后我去父母居住的郊区看他们,很惊讶父母的生活方式竟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这一代人在城市里所承受的恐慌、压力和寂寞,他们竟是没有一丝一毫。他们对每一棵树、每一株草、每一栋楼,都充满了好奇,满怀了热爱。似乎他们自己居住到哪里,哪里便注入他们的生命。

等到我把父亲的秘密套出来的时候,又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父亲说他要努力攒钱,买套一室一厅的二手楼房给母亲住。

我开始笑他:“怎么可能呢,你都50多岁的人了,怎能和我们年轻人比,还是别做这样不切实际的美梦了吧。”

父亲便急,拿出他崭新的钱包来给我看,说:“我都开始行动了,怎么能说是做梦呢?我早就看中一套二手的小房子,在郊区,可是交通好。再挣上两年,加上以前我们攒的一些钱,我就能让你妈住进去了!”

记得母亲曾经跟我说过许多次,住楼真好。我总是不耐烦,说有什么好呢,死贵的房子,每次想起来要还贷款,都觉得烦乱,怕是房子供下来了,两个人的感情也淡到虚无。而父亲,却对母亲的话,默默记在心里,且一点点去实践着。他没有更多的钱可以买名贵的衣服给母亲,可是他会牵着母亲的手,领她一点点地将整个城市逛遍。他没有几十万的存款可以让母亲住明亮宽敞的楼房,可是他会拿出仅存的几万块,给她买看得见城市风景的二手高楼。

当我们的爱情,在打拼里,变得伤痕累累,皱纹横生;当我们将最美好的30年,献给房子车子和物欲;当我们的双手,只记得钞票的温度,却忘记了牵手的滋味,那么我们在飞速向前的城市里,怎能将缠绕相依的根,深深地扎进水泥里去?而曾让我们不屑的父辈们的爱情,在田地里,是一株挺拔结实的玉米;在水泥地上,亦可以做根根相连和枝蔓相接的法桐,任岁月再怎么冲刷和吹打,依然是唇齿相依,不弃不离。

60、人生故事爱情的那场大雨还在下

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时代。我们对自己不确定,我们对别人也不确定。我们对爱情不确定,我们对婚姻也不确定。我们对昨天不确定,我们对明天也不确定。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们每个人一生至少会遇见一次笨蛋,就是在真正恋爱的那一次。有时候,我们自己就是那个笨蛋。

这也是一个相反的时代。在整个社会拼命往前走的时候,全世界的人却都认为这个时代会往后退。在我们接触到的物质生活愈来愈丰富的时候,我们感觉到的精神生活却愈来愈窄小。在我们听说的传奇故事愈来愈多的时候,我们发现真正的爱情却愈来愈少。

唯一无法改变的是:爱情是我们每个人人生中的一场大雨,当这个时代有愈来愈多的人在不停寻找属于自己生命的那场大雨时,却遇到这整个时代的情绪碎片下成的另一场大雨。

我们这个时代,和我们这个时代的爱情,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我常常仔细回想:这几十年来我经历过的这个世界变化之大,我相信几世纪之前的人很难想象。我也常努力想象:如果这些变化是发生在遥远的外星球,“他们”会怎么做?是会像人类一样疯狂愚蠢,还是会比较聪明进化?

这是一个有史以来爱情最多的时代。这个时代教会我们贪婪,以至于我们对周遭所有的东西都贪婪,包括爱情。这个时代的爱情已经多到可以下成一场浪漫却泛滥成灾的大雨。

我们在每一座城市游走,我们邂逅爱情,但是我们无法停下来慢慢熟识真正的爱情。

然后我们离开,处理我们人生的各种状况,因为我们无法处理爱情的各种状况。于是,我们仍然在每一座城市游走,带着自己本来的寂寞,或者是遇见一次笨蛋以后的寂寞。

是什么造成真正爱情的延迟呢?我想是这个时代过多的情绪和复杂。如果你想象现代人用来换取物质生活的努力所造成的情绪困扰甚至精神官能症可以丢到外太空,那么整个外太空将会充满人类情绪碎片形成的巨量太空垃圾,搞不好遮蔽了满天星星都有可能。

过多的情绪、过少的感觉,过大的物质需求、过小的精神领域,这些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复杂。而一个习惯于复杂的社会,会渐渐忘记自己简单的梦、简单的生活方式,和简单的爱情。

所以,每个人人生中的那场大雨,在现代都姗姗来迟。

我一直觉得,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太喜欢追求一种“圆”的方式: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爱情、事业和生活方式如果构成一个圆,就会拥有一种圆满的幸福。相反,我的看法是:我们还是对这个时代要得太多了,大家都应该追求“不圆”。因为“圆”其实没有角落,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最需要的其实是一种自己的角落。在“不圆”里,你的角落可能是爱情,也可能是其他比较接近幸福的东西。

我们这个时代,爱情的那场大雨还在下,我想告诉你的是:在这么复杂的时代里,真正的爱情相对来说可能是件最简单的事了。

61、人生故事追寻曾经放飞的爱情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却并不在意,你不像是在我梦里,在梦里你是我的唯一……”这首《北京人在纽约》的主题曲,很多人都非常熟悉。当初这部电视连续剧播放的时候,许多观众都被剧中情节所表现的中西文化的碰撞、华人在异域的奋斗与挣扎、拼搏中的事业和情感的变异所吸引,因而成为描写华人海外生活经历的经典之作。

最早的华人移民大都是以“卖猪仔”的形式,作为劳务输出到外域的,他们承担着拓荒、开山、修路、采矿等繁重的体力劳动,最终在劳作地生息蕃庶,扎根下来。第二代移民有可能是第一代移民的亲友,也有可能是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了商机,感受到了第一代移民的需求,于是远赴外域经商或从事服务业。早期的移民大都沿袭着这样的一个发展过程。

清末的时候,有个叫阿胜的广州人,自幼失去双亲,成为了孤儿。成年后,阿胜听闻海外归来的亲友说,大洋彼岸的美国有着大把的商机,很好发展,于是筹集了些本钱,只身前往美国的旧金山经商。由于阿胜人聪明,脑子活络,又勤劳肯吃苦,短短六年过去,他就在旧金山闯出了一片天地.赚到了不少钱。因依恋故土,阿胜遂衣锦还乡,想在国内谈一门亲事,从此定居国内,不履异域。

广州有一户人家的女儿,正当妙龄,于是就有媒人上门撮合。女孩子的母亲见阿胜虽然年纪轻轻,却是富甲一方,心里很满意,可是她又担心女儿成婚之后,会跟随阿胜到美国去,自己落得个人财两空。因此,她一方面答应了这门亲事,却又委托媒人向阿胜索取丰厚的彩礼。阿胜听了媒人的回复,非常生气,说:“这哪是嫁女儿,分明是卖婚嘛!我又不是娶不了老婆,绝不做这种不合礼仪节度之事。”于是将此事搁置不谈。没过多久,失望的他又再次前往旧金山经商。

然而这户人家的女儿,却是个通情达理的女子,对海外的风光人情也是向往已久,本来见媒人前来说合,心中已是暗自窃喜,后来见了阿胜本人,更是芳心默许,可是没料到被贪婪的母亲搅了好事。于是,她从家里偷跑了出来,又孤身搭乘越洋的客船,前往美国寻找阿胜,一路吃了不少苦头,最终安全抵达了旧金山。好在阿胜平日里经商,都是在唐人街的范围内。没过多久,她就在街上遇到了阿胜,大喊:“阿胜,阿胜!”阿胜回头见是她,非常惊讶,问:“你一个闺中弱女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女孩把详细经过一说,阿胜非常感动,遂与女孩结为夫妻。

没有独立意志的人,也就没有把握命运力量。

62、爱情故事十年相聚浅浅的拥抱

那是一次相隔10年后的同学聚会。她在外地工作,赶过去时,已经有些晚了,随意找个空位坐下后才发觉,身旁,是他。其实。她对他并不太熟。

上学的时候,他的座位离她略远,他是个沉默、略带羞涩的少年。并且喜欢另外一个瘦削的女生。而她虽外向活泼,只是在自己适合的小圈子里,暗暗喜欢着一位高年级的男生。

那一刻她飞快回想了一下,高中3年,他们似乎没有说过几句话。而10年后,原本就英俊的他,更多了几分优雅气质,也不再那样羞涩含蓄,而是落落大方、沉稳成熟,主动和她打招呼,开着适宜的玩笑。倒是她,在10年后变成了含蓄内敛的女子。席间,自有爱热闹的男同学过来找她喝酒。她面露难色,又不好推却。他站起来替她挡酒,也不管别人如何开玩笑,他都大方地将推到她跟前的酒一杯杯喝下。在他挡在她身前时,她感觉到一种久违的属于年少时被宠爱的美好。

那晚,他就一直替她挡酒到最后。他并没有醉,聚会结束,打车送她回家。只送到她父母住处的楼下,他替她拉开车门。她让他回去,他站在车门边说了句:“一个人在外面,要多多保重。”

她点点头,他摆摆手让她赶紧回去。她顿下一下,忽然伸出手臂轻轻拥抱了他。

他愣了一下,但是即刻,他回应了她的拥抱。很浅,就那么轻轻一下,他在她耳边说:“要好好的。”随即松开了她,她点头,他上车离开。谁都没有纠葛,因为他们都知道,纠葛的结果只有一个,让这瞬间纯真美好的爱,从此变得杂草丛生,直到支离破碎。因为有些爱,只能属于瞬间。这样的爱,无须表白,无须延续,如此轻轻拥抱后,告别就好。而这样无声的浅浅拥抱,也是瞬间的爱最好的结尾吧。

63、爱情故事前夫与后夫

看了周涛和宋丹丹的再婚故事,我感慨良多。

两个人都有过一次自由恋爱的婚姻,两个人都把婚姻经营失败了,两个人都再婚了,再婚后都幸福着。我比较了一下,这里有两种类型的男人,一种是前夫型,一种就是后夫型。

所谓前夫型,俩人是原配,年纪相当,事业刚刚起步,互相之间关系平等,不存在谁照顾谁、谁帮衬谁。这时候的丈夫,被妻子贬为“不会照顾人”。女人在家里大事小事一把抓,男人乐享其成。

为什么?因为没有历练过,不知道什么样的举动会把老婆给惹恼,干脆撂挑子不干。不懂得迁就和顺从,即使屈尊迁就和顺从了,没哄两下就不耐烦了。

而后夫,大多宽容,吃苦耐劳,会疼人,让遭遇过伤害的女人恍然大悟,原来男人还有这样的区别啊!亏得离了。不离,这一生在水深火热之中都没察觉啊!

我看了。却不苟同。

一个男人若真的优秀,就不会把婚姻经营到离婚;一个男人若真的优秀,早被优秀的女人给抢了去,哪儿能等到你离了再单单等候着你?

这其闻的五味杂陈只有离了的男人才懂。

我相信,梁欢现在过得很不错,英达也很会疼人。

这里有个从米到酒的过程。我亲眼见过,有个朋友把好端端一老婆给气走了,再婚以后找一母夜叉,这男人便变成了“五好丈夫”。首先是他不肯再离了,经过两段婚姻,他了解了,女人最终都是殊途同归的。只可能运气越来越差,不会越来越好。于是,换老婆的想法就不切实际了,还是脱胎换骨换自己好了。

于是,前一个女人血的教训和青春换来的成果,被后头一个女人给“摘桃”了。

女人大多是向前看的,宋丹丹和周涛现在一定是舒了口气,并庆幸自己脱离了苦海:“当年,我怎么想起来找他!”

64、爱情故事请谈够恋爱再来找我

那一阵子我们总是吵架,除此再没别的对话。他常常默默地坐在窗前沉思,我则躺在床上看电视。有一天早上醒来,我发现他已经不在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我找到了我的第二个女人。

李是我的丈夫。他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我却是他的初恋对象,也是他最终迎娶回家的新娘。李第一次吻我的时候十分笨拙,当我的舌头伸进他的嘴里时,他甚至感到了惶恐。所以我相信他说的话,心底甚至还暗暗得意自己的感情可以交给一个老实的男人。但是我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正在忘形,正在成为他恋爱经验的第一页。

结婚四年了,我们的矛盾似乎越来越多。我感觉委屈,没人关心;他感觉窝囊,没人理解。结果他和一个外地女孩私奔了,跑到了贵州,而我呢?成了大家的笑料。

他走了以后,我反反复复地想了好多次,我好像已经明白了一些道理无论这个女人多么优秀,她都只能代表一个人,如果希望他知道你是最好的草坪,就应该让他到外面的花园看一看。

我现在一点都不怪他,婚姻中的许多事情很难用语言形容,对与错的区别可能不是那么重要。既然我们的婚姻在法律上还没有结束,我就依然愿意等待他回来。如果早知道有今天,我会毫不犹豫地放他出去。回来了说明我的确优秀,不回来我就再努力做一个好女人。

找一个单纯的男人没有什么不好,关键是他们终有一天不再单纯,那时候他眼中的你将不是温柔可爱的样子。或许就在明天早上,他看你的第一眼可能就注定了你下半辈子的命运。离婚吧,早餐后他会轻描淡写地对你说,那语气就仿佛让你帮忙把剩菜剩饭倒掉。女人能怎么办呢?泪如泉涌还是大吵大闹?其实一切都无济于事。男人们说男人的心只能等待他们自己收回,我现在开始相信这是真的。

2006年7月的一个傍晚,他回来了,对我说:我想离婚。我问一为什么?他说外面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精彩。我哭了,悲哀地说一那我这几年的青春……他立即反问我:那我的青春应该找谁?

谁都没有想到我和李的婚姻结束比我们的结合更简单。我们结婚的那天我们只是和双方家人吃了顿饭,但我们心里都相信我们会白头偕老。

婚后的一天,他突然问我:你说真正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说:就像我这样,年轻漂亮,人见人爱。他摇了摇头:真正的女人不应该人见人爱,应该只有她的丈夫爱她,她也只爱她的丈夫。我当时根本没在意,更没深想他的话外之音。

我是独生女,从小习惯了指手画脚,工作性质又是东奔西跑,天性和环境使我更像一个男人,而他在家里倒像个主妇。我的悲哀在于我把李想得太简单,虽然他从没说过一句怨言,但我怎么能忽视他的感受呢?

问题总是在结果出来以后才变得容易起来,原先怎么也想不通的事情现在不用想就清楚了。假如过去李能有时间和机会多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许多麻烦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然而糟糕的是我做得正好相反,等我渐渐明白他的重要和意义时他已经在为撤离这个爱情的堡垒做准备了。

当初在大学的时候,我的追求者众多,李是唯一能够坚持每天看我练舞蹈的男生。他长得一点都不英俊,话不多,学习成绩也不出色,所以我和他确立恋爱关系时大家都认为我疯了。我喜欢他默默的样子,他从来不跟我顶嘴,我能记起的就是他要跟我分手那天他反问我的那句话那我的青春应该找谁?我当时气坏了,他的青春有谁在乎呢!

离婚当天他自己打车去的,在门口我看到了一个相貌普通的女人和他在一起,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都不生气。我安静地看着他们拥抱,一起走开,心里空空荡荡,只觉得有些失落。

我回到家时,李做好了饭菜等着我,他说你凑合着吃一点,我也没什么心情做饭。我听了这句话才感到出奇的难过,忍不住哭出声来。都说女人命苦,其实婚姻的不幸怪不了别人。许多东西不到真正失去的时候很难看到价值。

我觉得我是一个好女人,我发自内心地爱着李。如果我们的婚姻开始得晚一点或者李的工作能够让他接触更多的外界,我们的幸福或者可以无限期地延长下去。但命运和他都没有再给我一次机会。

离婚的第二年夏天,他找到了我,说:我们复婚吧。我没有答应。第二天他又跑来,说我想和你复婚。我让他第三天再来。而他第四天才来,并且带着一簇鲜花和一帮过去的老朋友。他没再提复婚的事,只是轻声说:我终于知道了谁是最好的女人。

我现在觉得男人一生中多交几个女朋友设什么不好,谁去菜市场不是习惯多逛一逛呢?只是最好先排对顺序。

65、爱情故事廉价的情人草

18岁的时候我喜欢玫瑰。初恋那年的夏天,和他手拉手经过一家花店,我对着玻璃窗内的红玫瑰看了过去,对方握一握我的手说,情人节的时候,我买了送你。我笑,好像得到了天堂一般。

夏天过去就分手了。情人节的时候我在表姐的花店帮忙,送出一晚上的玫瑰,满手的香和满心的苦。纯情的时光和玫瑰的寿命一样短暂。

再后来的情人节,没了爱情。花倒是收得多起来。一个下午的工夫,传达室的大爷来了5趟。一办公室的同事笑:真俗。拆了那些娇艳却生命短暂的东西,分给办公室里的男男女女,下班的时候依然是满手香,心里却没有苦。成长不过是花开花谢之间的事。

现在爱的他开着一辆“广本”,也许是刚和上一个女人在哪里亲热过,看着表来接我,路过一家花店眼睛都不眨买下了数朵名贵的花,急急地来送我回家,感动一下倒真是说得过去。

后来就跟了他。只不过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

夜里下班,“广本”等在楼下。车上依然是百合。

百合里还有一把没见过的植物。淡紫色,清爽得很,不像花,倒更像是路边的野草。那模样却是令人心痛的,没有百合的馥郁和张扬。

他说:这叫情人草,不放水也可以活很久,而且十分廉价,是买百合的时候店里送的。哦,难怪我不认识。多年以来收到各种各样的花,昂贵而没有感情,谁又会送花店都愿意赠送的花草呢?

终于还是消失了。那个男人连同他的“广本”和百合。没有承诺和任何的东西留在我的家里,走得干净也自然。彼此都有足够的自由,来的时候总有花收,走的时候总有满足。时代已经不同,女人男人都一样,不过一场你情我愿,不过一夜情,不过一次风花雪月,不过瞬间的温暖罢了。

唯一改变的,是我爱上了那种廉价的情人草。每周都会到花店去找。因为廉价,不是每家店都会有。还有的老板根本不卖,说那东西是留着包装其他花的时候配的。但凡能遇到,我总是尽量地买了最多,抱回家里直接往花瓶里一放,大半个月过去,它依然在桌上静静地散着香。

情人草,多诗意的名字,却偏偏那样受到冷落和怠慢。只因为人们都不再相信,世上还有花期长过它的感情,只因为玫瑰的妖艳,百合的馥郁和爱情的短暂。

66、人生故事爱情

“没有屈从于肉欲,没有败给孤寂,没有输给渴求温暖的贪念。”这句话,偶然看到,觉得有准确之处。

世俗中男女之间普遍的爱情,大多由这3条的反面而起:对肉欲的屈从,对孤寂的认输,对温暖的渴求。对方是工具,试图满足需求,填补身心漏洞。如果我们失去肉欲,不害怕孤独,也无所谓来自他人的温暖,爱情就会失去其功能。它可以不存在。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对爱情的本质浅薄而不自知,却具备盲目而强势的自信,要求对方,一个陌生男子可以被当做父亲兄长奴仆那样要求,兢兢业业诚惶诚恐并且始终热情不变。有谁能做到?不用说没有义务,连理由都很艰辛。大家都不过是普通人而已。这本是两个人之间的巨大作业,而不能是一相情愿的需求和期望。

95岁的以马内利修女谈论爱情,有其中肯观点:“每个人都期待接自己的方式被爱,每个人都希望另一半能够对自己的期待作出反应。因此,许多爱情关系不过是一些从自身出发并且回到自身的行动。”同理,对别人的需索,会成为自己的落空;对别人的期许,会成为自己的失望,对别人的依赖,会成为自己的伤痛。对别人的试图占有,会成为自己的禁锢;与之相反,对别人的忍耐,会成为自己的安宁;对别人的放手,会成为自己的自由,对别人的付出,会成为自已的获得,对别人的怜悯,会成为对自己的宽恕。但世俗的爱情关系中,人一定充分暴露自己最自然的一面,也就是不加控制的一面,但这需要付出代价。因为我们置身的是成年人的世界,面对的是成年人的心灵。

在俗世,爱情,这样简单的两个字,实在含义非凡。不但涵括真与假、善与恶、美与罪的人性层面,同时覆盖欲望、贪恋、孤独、温暖、回忆、情感、沉沦……种种基本生命命题。很多人会说,爱情。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世界上当然有看起来更重要的事,经济、政治、战争、变革、大时代,诸如此类。但那些与我们生命结构相关的,始终只是真实而细微的情感存在:童年、父母家庭、少年的恋爱、伴侣和孩子、与他人的付出和索取过的关系、创伤、挫败、喜悦、路边看见的一簇鸢尾花、深夜雨水的声音、一封书信以及在某段往事突然袭来时的黯然感伤……

67、爱情故事一年请想我一天

如果承诺都能实现,那每个人心中便没有了伤。

“老公啊,我们什么时候能结婚啊?”女人一脸好奇的问,从声音分辨,她是很轻快的询问。

“从一开始我就是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的,你不会不明白吧。”男人放下手上的工作,间接的回答。

“你从来没有直接的回答过我的问题耶。”女人把声音放到很嗲,“好了啦,不跟你讨论了,免得气死我自己!我自己去逛街啦,不要你陪,哼!”话音一落,她拿起包以轻快的姿态走出房间。

身后的门一关上,原本笑意盈盈的脸瞬间沉下来,女人换上一脸苍白与哀愁,眸底有着让人捕捉不住的幽晦迷离!她冲到步行街给心爱的他选了十套西服十件衬衣十条领带十个胸针十双袜子十双鞋子,信用卡几乎被刷暴。

“老公啊,这些都我挑的,不错吧?记得要慢慢穿哦。”看着自己挑的西服她自我陶醉。

“好。但是你买这么多干什么?那么浪费。”男人语带指责。

“哎呀,反正都已经买了你骂我也没用啊。”撒娇的摇着他的手,一脸的嬉皮笑脸。男人见状亦拉开嘴笑了出来,他的女人太可爱了,有“妻”如她,还有什么不满足?其实,他也在琢磨着见家长的事,他想给她一个惊喜,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娶她。

女人说惦记妈妈回到了老家。半个月过去,男人终于忍不住拨通她电话,“老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结婚吧!”

电话另一头刹那静如死寂。“你,不是不想娶我的吗?”沉默过后,女人轻轻的问。“我不是不想,我是想在适当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只是还是熬不过思念先说了。”男人解释着。

“嘻嘻,好啊,你等我回去好不好?”女人恢复精灵样,似乎得到了全世界一样。

继续半个月过去了,男人见女人迟迟不归,再次拨通电话,而这次却是女人的弟弟接的。弟弟告诉他,女人有事要处理,还没那么快能走开,请他别挂心。

再半个月后,男人接到来自女人弟弟的电话,电话里,弟弟让他马上过他们家去,说女人有事。男人吓到了,定好机票如箭般飞奔机场。

到了x市,女人的弟弟一路沉默的把男人领到医院,不祥的预感笼罩着男人。病房门开,女人瘦弱苍白的脸震撼住男人,心猛的被狠狠的揪了一把,绞痛难耐。

“姐姐胃癌晚期,拖了两个月了。”弟弟在一旁轻轻说着。

这个意外突然到他连怎么回事都弄不清楚。他责怪自己怎么就没用心去观察过,怪自己那么大意让女人独自撑着这最难熬的日子。

女人去天堂后的半个月,从X市寄来一封信,男人看着熟悉的字体,浑身颤抖。

亲爱的老公:

一定在想我了,是吗?一定是的,我在天堂都感觉到了呢。

老公啊,你说想和我结婚,真的好感动哦!原本以为你只是想和我在一起并没有和我共度一生的想法,老公,谢谢你的爱。

和你在一起啊,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呢。我不愿意你看到我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样子,原谅我,以后只能在天上笑给你听了。

上次帮你买的衣服袜子鞋子,你每年在我离开的那天穿上一套去看我好不好?十套,那就是十年,十年里特定的那天,你才可以想起我也不准不想我,你知道我喜欢紫色玫瑰花,记得去找到哦。嘻嘻,以后你娶老婆了,记得在那天的时候带来给我看,可以不要告诉她我是谁,就说……呃……就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好不好?我好羡慕那些青梅竹马长大的人哦。下辈子我一定是一个好健康的宝宝,到时候我会用力的缠你一辈子,直到老去。

老公,答应我,从现在开始,不要悲哀不要消沉。想我只要用十年里的十天,然后把我从生命里彻底清除。我好自私,不想你忘记我,所以我就赖你十年,就十年好不好?十年,我们就真的忘记彼此,期待来生。

已经在履行约定的傻孩子

泪滴湿了信纸,男人痛哭失声。天渐渐的暗了,窗外灯光斜射进来,男人在心里轻轻呢喃:“我记得你十年,想你用十天,来生还你一辈子。”

68、爱情故事只彪悍一次

有位女友很有传统美德,不过她常感觉自己的贤惠并没有换来老公相应的尊重。前两天,她很气恼地跟我抱怨老公对她说了多么过分的话。

我劝她不用生气,下一次直接告诉老公:“你再这样对我讲话,我就会用你的牙刷去刷厕所,刷完放回原处。”

她听了之后高兴地连声说:“对,对,对,这个办法太好了!我还要告诉他,你看看别的女人多么彪悍,你娶了我有多幸运!”

然后,她又好奇地问我:“你真的这么对你老公啊?”

我说我不用。这种“彪悍”是使阴招,属于小学生水平的彪悍。因为她比较贤惠的性格,所以才告诉她用这个办法,一下子就教她高级的,她暂时还学不来。

她问:“还有幼稚园水准的彪悍吗?”

我说有啊,比如和老公对骂、对打,那是最直截了当的彪悍。不过大道至简,如果最低水准的能用好,也管用的,只是碍于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在这个水准上女人想取得夫妻关系的制高权、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很难的。她说对对对,我不可能打过我老公的,骂也不会骂。

“那么,中学水准的彪悍是什么样子的?”她又接着问。

“有个笑话正好可以当例子说明。”有对老夫妻庆祝金婚的时候,有人向老先生请教:“为什么你们可以维持五十年幸福美好的婚姻?好像从来没看到你们闹矛盾,难道你们之间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争执吗?”

老先生说:“争执当然是有的,不过都不会扩大,我从蜜月旅行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当时到大峡谷度蜜月,两个人各雇了一匹驴子往谷底走。我太太的驴子有点犯懒,走了没一会儿就赖在路边不肯向前走了。我听到太太冷冷地对它说‘第一次’,当驴子第二次偷懒的时候,她又指着驴子说‘这是第二次’。

“当驴子第三次不肯走的时候,我太太二话没说,从衣服兜里掏出她租来的手枪,当场把驴子给毙了!我当时很气愤,指责她太残忍了,她并不跟我争辩,只是冷冷地对我说‘第一次’。”

这虽是个笑话,它表明的是女人要在最初,早早地让对方清楚明了你的底线在哪里。只彪悍一次,让他从此知道过界的后果。

再高一个级别的彪悍,可以用庄子讲的“呆若木鸡”的故事来说明。

纪渻子为周宣王驯斗鸡。过了十天周宣王来问:“鸡驯好了吗?”纪渻子回答说:“不行,它正自我感觉良好,骄傲虚浮着呢。”十天后周宣王又来问,纪渻子说:“还不行,它还沉不住气,看见个影子就跳起来了。”又过了十天周宣王来看鸡是否驯好了,“依然不行,它的目光还很犀利,盛气外露。”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来问,纪渻子说:“这次差不多了。别的鸡即使打鸣了,它也没有什么反应,看上去呆乎乎的好像木头鸡一样,它已具备了斗鸡的内在素质。别的斗鸡看到它掉头就走,没有敢应战的。”

物极必反,好比“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勇若怯”……顶级的斗鸡精气神完全内敛了,外表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可对手连挑战它的勇气都没有,它已不必出招。

彪悍也是如此,骨子里彪悍的女人,表面上看起来一定是温柔娴雅的,令人如沐春风。她用不着使用各种外在的彪悍招数,男人根本不会在她面前肆意妄为。

69、爱情故事树的影子和爱的阳光

  我有个外号,叫做黑妞和傻妞。不要误会,我本名不叫“傻妞”或“黑妞”。之所以背负这样又土又俗的“雅号”,完全拜他所赐。在他向我表白之后的九个月零一天的某时某分,他说:“真不知道我当初是什么眼光,竟然会看上你———”我拿眼睛使劲地瞪着他,“黑亮得晚上可以当镜子用的皮肤。”他说这话的同时,也在我面前摇晃着他白白胖胖的手臂。

  看着他用事实说话,我只能气得翻白眼,谁叫我信奉的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呢?

  他又问:“你说,我是叫你傻妞好,还是黑妞好?”他的话激发了我的想象力。“你还是想想吃粉丝炒肉好,还是吃竹笋炒肉好吧。你这么胖,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总是和一头猪一起逛街。”“一比一,平局。”

  从此以后,他叫我作傻妞或黑妞,我则叫他猪猪。

  我在网吧看电影,他完全是个陪客,不说话,不干扰。我看电影,他看我和我喜欢看的电影。我总是说他,开着个机子不用,太浪费,故作风雅。每次看完电影,他都是静静地听我的真知灼见,自己极少发表意见。

  看完《窈窕淑女》,特别感动于黑炭头刘青云的柔情,我颇有感慨地说:“哪天我成了百万富翁,你就做我的宾宾好吗?”他说,还不知道谁是谁的宾宾呢?我把他手臂上白皙的肉拧成个90度角。他马上告饶说:“好,好,我是你的宾宾,永远都是。”

  看完《粉红女郎》,我朱唇未启,他居然说,你什么时候和朱德庸认识的,他让你作了“结婚狂”的原型。我轻声问,你是想吃粉丝炒肉,还是想吃竹笋炒肉?猪猪。

  我与他的相逢,跟无数爱情故事的开头一样,是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刚拖着行李艰难地走出火车站,我就看到了师大的校车。“你一个人来的吗?”有个戴眼镜穿白衬衫看起来挺舒服的男生走过来笑着问。“是啊。”我知道学校有专人接的,就指指两个行李箱,“帮我拎一下。”他把我的行李箱递上校车的时候,我听到出站口那边有人喊“这是谁的行李?”他回了一下头,就飞奔过去。我明显感到我的视神经僵直了3秒钟。

  我跟他第二次近距离接触,是发我主编的《军训特刊》到他寝室。他倒水给我喝,却不小心烫了自己的手。然后,他又拿出一包话梅,刚撕了个口,话梅们就纷纷奔将出来,而且好像快发霉了。他一个劲地劝我喝水。我握着那杯水,不敢喝,怕不干净,连连说,不渴不渴。我坐了一会儿,就说,我要回去写作业了。然后,头也不回,拂袖而去。

  第三次谈话,是在上完语言学的教室。他把我在校报发的几个豆腐块放在课桌上,“很有文采啊。”我还来不及说谦虚话,就听见了后面意味非同寻常的“但是”两个字。“但是,不够深刻不够别致。”他边说边递过来一摞文稿。我刚看了几行,像炎炎夏日喝了杯冰镇绿茶,再看下去,又像闻到冷冷冬夜里的淡淡梅香。“你写的?”他点点头。接下来,我们谈得很入港。

  大二时的女生节那天,班上决定用班费给每个女生寝室发8斤苹果。他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负责这事。他叫我最后去领。“我数过,苹果是3个一斤的,每个寝室都是24个。但你们寝室的24个苹果特沉,不知道为什么。”我掏出一个,掂了掂,好家伙,至少有半斤。我狂笑起来,笑得下巴都累了。

  大三时,我有一段时间特别不开心。那时,家里陷入了经济危机,我的学费也成了问题,更不用说是生活费了。屋漏总是偏逢连夜雨。期末时,我在做完家教工作回校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了,好在只是外伤,没有伤到筋骨。

  从医院出来,想到还有期末考试和没有做完的家教工作,我哭了。我们经过教学楼旁的林子时,他忽然问我:“你看,地上都是什么?”我向地上望去,在阳光的照射下,地上满是斑驳动荡的影子,答案脱口而出,“树的影子啊!”他笑着摇摇头,说:“傻妞,你怎么就看不到我们的爱情阳光呢?放心,我会和你在一起的。”

  毕业那天,我送他上火车。天竟下着细雨,配合着我们的心情。进站前,我跑过去,拉着他的手说:“在那边好好工作,说不定能找个温柔贤淑美丽大方的女朋友,不像我这样,长得又丑脾气又坏。”

  他诧异地笑了:“你怎么这么傻,哪有教唆自己的男朋友采野花的。”一把将我搂在怀里说,“傻妞,不要背着我被别的男的给拐跑了,你太容易骗了,一根棒棒糖就能让你死心踏地。”

  我使劲点点头,“我会记住你的话的。”看着他走过检票口,开心的不开心的心情,都从心底浮上来了。

  在从车站通往学校的路上,我正一个劲掉眼泪,想自己还不知能否在他所在的城市找到工作呢。手机响了,有短消息。“傻妞,你怎么把我的干粮给截留了?”我这才发现我手上拎的塑料袋里全是他爱吃的东西———我前一晚在超市精挑细选的,“东东你自己吃了吧。我不在的时候,你不要饿着冷着摔着了。千万不要摇身一变,变成个芦柴棒,我是不会要的!”

  我立马回了条短信———“要不我就吃成个大胖子,两头猪在大街上并排走,那谁也不会嫌弃谁了!”

70、爱情故事坏掉的爱情,就别再勉强自己了

有时候看着街上的情侣你侬我侬,你还会记起和他的点点滴滴,但是忆起那个脸庞,你会觉得他现在过得更潇洒,回头你才惊觉走不出来的只有你一个而已。

姑娘,别再犯傻了,分手了就不要去想起,也不要拿任何东西或是人去跟那个人比较。

大家现在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每天玩着游戏,刷着抖音,徘徊在走不出来的感情,每天的生活毫无波澜。

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丧,原本大好的年华,年纪轻轻,却在悲叹生活的不公平,心理跟个老年人似得,在这样年轻活力的年纪,我们应该努力去脱贫,而不是深陷一段感情去吐槽生活的无情。

在这个奋斗的年纪,我们应该努力去改变自己,自己去赢得安全感,卡里有钱,手机有电,车子有油,这就是我们自己可以给的,任何人都拿不走,不需要依靠他人,你也不必再患得患失,担心有人有一天离你而去。

世界上不是每一场相遇都有结局,但每一场相遇都有意义,有些人只适合让你成长,有些故事也只适合收藏。

在这个美丽的年纪,失去的就不要再纠结,你只需要将自己变得更美好,将那些回不去的东西变成回忆,因为你值得更好的未来。

姑娘,我们大家每一个都是宝贝,在这个年齡段,大家已经禁不住吼了,也过了那个嘴上说爱的年纪,你应该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重新出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姑娘,在这个应该脱贫的年纪不要被一段伤过你的感情干扰,放下那些习惯,扔掉那些回忆,每天面带微笑,你还是女王,每一天的生活都让充实起来,看看书,努力挣挣小钱,然后可以进行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这个该奋斗的年纪,选择脱贫,不要选择一段回不去的爱情,当你变得更好了,你会有更多的选择,也会有更优秀的人宠你爱你,当你遇到更好的那个人的时候,你会感谢你曾经努力奋斗的自己。

在奋斗的年纪,别让坏掉的爱情干扰你脱贫的步伐。

71、爱情故事朋友是拿来“用”的

有的女子,读了几本书,就架起肩膀清高起来,不好意思或者耻于去利用周遭的人际关系。一辈子,有可能就在一所小学校,一间昏昏暗暗的办公室,一个底层的角落里,原地踏步了一生。

这也许是一般女人的命运,她们常常哀叹这是“命”,其实,全是因为她们的人生不积极引起的,她们从没有这样的觉悟:周遭的人际关系,是可以拿来用的——朋友,既是拿来爱的,也是拿来用的。

听我的朋友信文讲出这番石破天惊的话后,我疏远了她6个月:谁听到这样的肺腑之言能安之若素呢?一想到我也可能被“用”,心里不免毛毛的。但,信文到底不是凡俗人等,6个月没听见她的欢声笑语,没收到她夹有落花和古琴谱的书信,没喝到她酿的“花露烧”,没看到她从网上发来的臭美照,我的心中,竟空空落落。我恢复了与她的交往,对于她可能在什么时候“用”我一回的事实,我认了;我甚至认为,被她这样可爱的“真小人”用上一回,也是我的荣幸。

信文今年29岁,她的奋斗之路,就是“用人”之路。她是那种会抓住一切机会让自己跳脱到一个更好环境里的女人,当然,她在此之前用心做过很多铺垫,她非常擅长打动人。她的美好之处还在于,她不会过河拆桥,她与“用过”的人仍保持密切的交往,让人非常舒心地感应到:她念着你的恩,她并不健忘。

比如,为了请动海峡彼岸的席慕蓉为她的散文选作序,她不断地写信,邀请对方来江南旅行,她愿当“全陪”;她在信上落实每一个出游细节,更绝的是,为了让席慕蓉读信有亲切感,她特意去看了对方所有的画作,当对方的知音,还学会了用繁体字写信。

再比如,26岁时,为了考研,她特意到未来的导师家去,大冷天替儿女都在国外的老两口洗窗帘,做暖锅;25岁时,为了说服当地最有名的文学评论家对她的小说发表评论,她亲手抄了6部古琴谱给他,因为她听说他雅爱的东西就两样——酒和琴,从此,他喝的美妙烧酒都是她亲手酿的,里面依照季节加入了桂花、玫瑰、杨梅和红果;24岁时,为了让未来的婆婆接受她,她特意送了全套的土布床罩和沙发套给婆婆,那些用板蓝根染就的图案都是她一手设计的;23岁时,为了让代课的小学校里的每位老师都喜欢她,她折了很多花插放在每个女老师桌上,冬天是蜡梅,夏天是石榴花,很快小学校有了可以进编制的机会,她成了正式的语文老师,这是她生活的第一个转弯。

就像一条河流往前走,每一个转弯都不一样,她当了老师,当了签约作家,考上了研究生,获得了比较文学硕士学位。现在,她是很有名的散文作家和电视编剧,没错,她一路走来,“用”了很多人,很多人也甘愿给她“用”,乐意为她的进步提供帮助,而他们在她这里也享受到了一份有风情有雅量的情谊。他们也不“吃亏”。

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你就不在乎让她“用”一回。其实,细想一下,我们在她身上得到的一种风行水上的愉悦,难道不是我们在这世上最重要的收获吗?

72、爱情故事疼痛里开花

2008年7月4日,在英国德比郡的麦克沃斯市,一场婚礼即将举行。8岁的新郎里斯·菲莱明手拿一枝红玫瑰,焦急地等待着新娘艾琳娜的到来。

艾琳娜是里斯青梅竹马的好友,也刚刚8岁。这场婚礼整整提前了20年,因为患白血病的里斯只剩下两个月的生命了。

当生命遭遇快进,以超过10倍的速度疯狂地冲向终点时,连上帝都沉默不语。深爱着里斯的母亲决定,帮助他实现人生的所有愿望:乘坐法拉利和保时捷汽车;在消防站待上一天;和家人朋友举办一次海盗主题的派对………在这个男孩开出的愿望清单里,最重要的一条是——娶心爱的女孩艾琳娜为妻。

父母交换着忧郁的目光,因为他们知道,艾琳娜曾拒绝了里斯的多次“求婚”。不过,他们还是鼓足勇气去找艾琳娜和她的父母。没想到,天使般的小女孩居然爽快地答应了,连她善良的父母也积极支持。

里斯一家喜出望外,两家大人准备请牧师帮忙,主持一场足以“以假乱真”的特殊婚礼,并计划让“新娘”艾琳娜坐着豪华轿车抵达教堂。接受亲友的祝福。可是,里斯的病情突然恶化,家人意识到,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了。于是,他们决定就在家里举办一场简单而温馨的“婚礼”。

婚礼的时间就要到了,艾琳娜还未出现。里斯万分焦灼,他的母亲更是忐忑不安,生怕在这关键时刻出什么意外。就在这时,手持花束的艾琳娜出现了,在父母的陪伴下,她像一朵纯白的铃兰花:小巧的婚纱,闪闪发亮的头饰,优雅而甜蜜的微笑。里斯的母亲流泪了。真的,她这一生再也没有见过比艾琳娜更美的新娘了。

接下来,艾琳娜的母亲为这对“新人”扮演了牧师的角色。在庄重的誓言里,“新郎”和“新娘”交换了结婚戒指,“牧师”还向他们颁发了“结婚证书”。

不过,里斯没有选择亲吻自己的“新娘”。他是一个小绅士,懂得如何尊重羞涩的艾琳娜。整个仪式上,他始终微笑地注视着艾琳娜,眼睛里有水晶般的光泽。

婚礼结束后,里斯躺在床上,轻声地对母亲说:“妈妈,我现在可以离开了。”他显得那么平和,因为他知道,这一趟生命的旅行尽管短暂,可来时是快乐的,去时是温暖的。

举行完婚礼的第二天,里斯离开了,他小小的棺材被装饰成了海盗船的模样。来过,爱过,欢喜过,这个8岁男孩的人生,是一朵浅蓝的雏菊,被温存地放在记忆的信笺上,静静地香。

阴霾忽起,劫难骤临。父母战栗的心,不是惊惧地尖叫着跌下去,碎成一地绝望的粉末,而是选择在疼痛里开花,开一路温柔的黄花,照亮孩子远行的路。

73、爱情故事紫贝壳纽扣

贝尔本很想让父亲留下来,她希望母亲能和她一起挽留父亲,但母亲没有对执意要离开的父亲做任何挽留。

贝尔本忍不住哭出声来,12岁的她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恩爱幸福的父母要分手,难道父亲对母亲的爱,真的会随着他拿走属于他的东西,就永远消失了吗?

夜已经很深了,母亲卧室的灯还亮着。透过门缝。贝尔本看见母亲正流着眼泪,将父亲褶皱的书角一页页抹平;把父亲心爱的老唱片粘上粉红的小纸条;再把父亲的衣服从橱柜里小心地取出来……

尽管贝尔本还不太明白大人的感情世界,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那就是母亲依然爱着父亲。等到母亲房间的灯熄灭,她疲惫的鼾声均匀地响起,贝尔本才蹑手蹑脚地走进母亲的房间。母亲为父亲整理了大大小小8只箱子。贝尔本弓下身子,当摸到第8只箱子时,她激动地发现自己能提得动它,她把它拎回自己的屋里。

皮箱里装的东西让贝尔本有些失望,她以为自己能幸运地“偷”到装着父亲心爱老唱片的那只皮箱,或者拿到装着摄像机的皮箱也不错。这个箱子里面装的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物品:18双颜色各异的袜子、两双冬天用的皮手套、母亲为父亲编织的一条红色围巾以及父亲早年收集的糖纸。贝尔本挑了3只袜子、一只皮手套、一条红围巾和一堆绿色糖纸,然后偷偷把箱子送回了母亲的房间。

第二天。父亲回家搬运属于他的那8只箱子。任凭父母怎么喊,贝尔本躲在房间里就是不出来。尽管自己藏的东西是那么微不足道,但她依然担心被细心的父亲发现并带走。如果那样的话,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父亲离开后,尽管母亲很少提起父亲,但聪明的贝尔本仍能从母亲的某个神情里看出她的落寞。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粗心的父亲仍然没有发现自己丢了东西吗?贝尔本忍不住给父亲打电话:“爸爸,我发现你落下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父亲答应晚上回来取,贝尔本让母亲将一小沓糖纸用盒子包好,还假装埋怨母亲不细心。

看着母亲微笑着将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父亲,贝尔本心里涌起一股暖意。尽管他们没有说什么,尽管父亲在家里呆了10分钟就匆匆离开了,母亲却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这是贝尔本最想要的礼物。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贝尔本再次拨通父亲的电话。“爸爸。难道妈妈给您织的那条红围巾您也不要了吗?”父亲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爽朗地答应第二天来取。让贝尔本惊喜的是,父亲买来一团黄色毛线,让母亲为贝尔本织一顶帽子。这一次,他们聊了半个多小时,父亲才起身离开。

“还有3只袜子和一只皮手套。”贝尔本想,这些小物件还能把父亲骗回来吗?即使自己还能让父亲回来4次,谁又能保证他在短短的4次回家时间里,重新爱上母亲?她不禁有些后悔:当初应该把父亲的东西多藏点。

当贝尔本第3次给父亲打电话,说他落下了东西时,母亲偶然发现了她藏在床头柜的袜子和手套。她不禁为女儿的良苦用心感到欣慰,但她觉得这样做未必能挽回丈夫的爱。眼看着可以分成4次的物品,被母亲一次性交给了父亲,贝尔本既羞愧又难过。不过这次,父亲留下来吃了晚饭,他甚至在离开时轻轻吻了母亲的额头。但贝尔本可悲地感到:属于父亲的所有东西,已经被他全部拿走了。他对这个家庭的留恋和对母亲的爱,也许将永远回不来了。

眼看着母亲的情绪渐渐低落,贝尔本开始在家里的每个角落搜寻。试图找到父亲落下的某个重要物品。尽管母亲坚定地说这里除了贝尔本。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让父亲留恋了,但贝尔本仍固执地继续搜寻着,她坚信父亲一定还有什么东西未曾带走。

两个多月后,贝尔本在车库里发现了一枚紫色的贝壳纽扣,这不是父亲最喜欢的那件风衣上的纽扣吗?贝尔本兴奋不已,就在同时,母亲也在房间里发现了一枚紫色贝壳纽扣,可她清楚地记得,她曾仔细地检查了丈夫每件衣服上的纽扣呀。

贝尔本兴奋地拨通了父亲的电话,这次,父亲抢在女儿之前说了起来。“宝贝,我丢了两颗紫色贝壳纽扣。告诉妈妈,不小心丢掉两颗纽扣让我感到难过和孤单。”贝尔本转达了父亲的话,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突然会泪流满面。

在房间里的贝尔本听到门铃声,应该是父亲来取纽扣了。当她打开房门时,发现父亲和母亲正紧紧拥抱在一起,门外还放着父亲的8只箱子。这一刻,贝尔本欣喜地知道,父亲对这个家的眷恋和爱都回来了。

天真善良的贝尔本,当初煞费苦心地一件件藏掖父亲的东西,只是希望他能有更多机会回来看望母亲。她没有想到。父亲在将要取完属于他的东西时,却带着他所有的行李回家了。单纯的贝尔本也没有料到,那两颗贝壳纽扣是父亲趁她和母亲不注意时偷偷放下的。因为他发现了贝尔本的“阴谋”,因为他在一次次回家时,重新发现了妻子的爱和纯真。两颗普通的贝壳纽扣里。藏着一个父亲最深沉的爱,也藏着一个贝尔本无法知晓的温柔秘密。

74、爱情故事我不知道你的秘密

1

站在那扇陈旧的、漆色斑驳的暗红色铁门前,清馨犹豫了半天,还是把抬起的手轻轻放下了。

而放下手的那一刻,心也跟着失重般地一松。忽然有些害怕,害怕那扇门内是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情形——张跃的出轨。虽然跟了一路,清馨都没有发现别的女子的踪迹,只有张跃一个人,径直地来到这个陈旧的小区,上了这栋老式的墙壁爬满青藤的楼房,然后进入了位于顶楼的这间房子。

一路上,张跃没有东张西望、没有犹豫和停滞,走得自由自在,好像是回家一样。也为此,丝毫没有察觉几米之外的清馨,正默默地、紧张地跟着他。

在最后一层楼楼梯的转弯处,清馨停下跟踪的脚步,透过窄窄的楼梯扶手的缝隙,她看着张跃熟练地开了那扇门。进入后轻轻关闭。

清馨心跳加速地上了最后的十几个台阶,站在了门前。侧耳倾听,门内却寂静无声,没有说话的声音甚至没有脚步声。过了片刻,清馨才听到里面隐隐传出类似某种电器发出的嗡嗡声,时快时慢。

清馨讶异不已,张跃来此,到底是做什么呢?应该不是清馨最担心的事情,可是张跃有什么要隐瞒自己的呢?就在这个离家不足五百米的小区里,他握着另外一套小房子的钥匙。而就在那套小房子里,有着张跃不想为清馨知道的秘密。

2

思忖再三,清馨还是放弃了敲门的打算,不管张跃来此做什么,既然他瞒着她,那么如果她贸然闯入,情形都会让彼此尴尬。清馨不希望面对那种尴尬。

结婚前,母亲对清馨说,美满婚姻的关键,是尽量不要置对方于尴尬境地,如此,凡事就有得商量。

所以,尽管此刻清馨迫切想知道张跃的秘密,可她还是忍住了。清馨是爱张跃的,他是清馨26年来遇到的最符合她愿望的男子,英俊、沉稳,受过良好教育又略带羞涩。清馨相信,一个略带羞涩的男子,他的心地一定是良善的。那么,不管他有什么秘密,应该都不会太出格。

所以,清馨决定结束这次跟踪,不和张跃面对面地对质。

想至此,清馨转身静静地下了楼,然后拐到超市买了海鲜和蔬菜——1个小时前,张跃在电话里说要加会儿班,不会太久,回家吃晚饭。

张跃并不知道,清馨接电话的时候,其实就在张跃公司的楼下。如她所料,张跃又加班。

清馨是后来发现的,差不多每个周五,张跃都加班。

起初,清馨并未疑心什么,直到不久前的一次,也是周五的下午,张跃打电话说加班,不回去吃晚饭了。清馨一个人无聊,打游戏的时候电脑出了点儿故障,于是拨打张跃电话询问,没想到张跃的电话却关机了。清馨便找出张跃公司的号码打过去,可是打了好几次,一直没有人接。

从张跃公司到家,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但直到一个多小时后,张跃才到家。

清馨询问,张跃才发现手机没电了,至于公司电话,张跃解释说,加完班之后和同事去吃饭了。

但说这句话的时候,张跃脸红了。以清馨对张跃的了解,他只有撒谎的时候会脸红。两人刚刚恋爱的时候,有次为了不出远差,张跃当着清馨的面跟领导撒过小谎。那次,张跃就脸红了。

所以,关于加班的说辞,凭借一个女子和一个新婚妻子的敏感,清馨确定,张跃撒了谎。但到底证据不足。所以当时,清馨并没有拆穿张跃,只是随后,在又验证了两次后,清馨确定了自己的判断。

再然后,清馨便在周五下班后跟踪了张跃,于是毫不费劲地发现了秘密所在。

至于那秘密的真相,清馨在做张跃最爱吃的清蒸鱼的时候,想好了探知的办法。

3

差不多清馨刚把饭做好,张跃便回来了——那套小房子本来就离家很近,张跃甚至还来得及顺路在街对面的花店买了一捧清馨喜欢的拂郎花。

当然,这种近,应该是刻意的,就是为了可以尽快回家。

一切看上去都安好,好似张跃真的是加了班,然后赶回来和妻子吃晚饭,笑容里带着甜蜜恩爱,两人还喝了半瓶红酒,又一起打了半天游戏……

上床后,张跃如以往一样拥抱清馨的时候,虽然也如以往回应了,可是想起那道暗红色的铁门,清馨的心,还是隐隐不舒服了一小下。

所以,清馨决定了,要尽快打开那道门,解开心里的谜团。

半个月后,机会来了,张跃公司去广州开贸易展览会,他被提早派过去安置会场。一来一回,差不多要十天时间。

给张跃收拾行李的时候,趁他不注意,清馨把他的钥匙随手丢进了抽屉。

张跃不是个太仔细的人,出门也用不着钥匙,所以清馨断定,他不会太留意。

果然,检查行李时,张跃只查看了必要的物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和公司的空白合同等,把箱子一合,走人。

4

张跃离开后,清馨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往那个不远的小区,一是清馨其实并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人,凡事要跟老公刨根问底,所以对自己这个行为,她并没有太多自我鼓励,觉得包括跟踪的行为,都不是那么光明正大。另外,清馨害怕看到会影响自己和张跃感情的秘密。

可两天后的黄昏,清馨还是被自己的脚步带到了那栋楼前,饶是再好的耐性,清馨也等不下去了,或者弄明白之后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可是不弄明白,清馨担心自己会逐渐和张跃不由自主地疏远,从内心,到身体——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回避了,只是张跃不是敏感的人,没有察觉罢了。

所以权衡利弊,在门口站了两分钟后,清馨打开了那扇暗红色的门——张跃并没有防备,或者他相信清馨,所以那把清馨没有的防盗门钥匙,就那么随意地挂在了他的钥匙链上。

很寻常的一套老式的小房子,大约五十平方左右,客厅极小,摆着一套旧沙发,上面布满了灰尘。小小的杂物间里堆满旧房主的书籍、厨具等杂物,也是好久没有动过的样子。唯一宽敞的卧室——清馨推开门,呆住了。

房间里没有床,没有任何其他物品,满地摆放的都是电动汽车、火车、遥控飞机……竟然,是玩具。满满的一地,包括角落的纸箱里,新的旧的款式各异。那辆电动小火车,还铺着弯弯绕绕的轨道。

在愣怔了好半天后,清馨蹲下来,开动了轨道上的小火车,房间里立刻响起了那日她在门外听到的嗡嗡的声响。

原来,这就是张跃的秘密,原来,在这个29岁男人沉稳的表象下,还有着一个孩童的嗜好。或者是为弥补儿时喜欢而不得的遗憾,或者其他原因,让张跃至今还迷恋这些本该属于孩童的玩具,迷恋到成瘾,始终不能放弃。可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一个丈夫、一个公司的白领,他不能把这个爱好公之于众,所以,只好把它们都安置在这里,让它们成为他独自的秘密。

张跃不对清馨说,也是为不想她知道他的这个“心理缺陷”。

恍然之后,清馨关闭了正在轨道上欢快奔跑的小火车,把它放回最初出发的地方。退出来,清馨把房门关闭,如同上次一样,静静地离开了。

5

把钥匙收好,清馨的心平静下来,然后拨了张跃的电话,嘘寒问暖、撒娇说笑,其他的,只字不提。在电话那端嘈杂的声音里,张跃好似寻了一处稍稍僻静之处,压低声音说:“宝贝,想你了,想回家了。”

清馨笑。她知道张跃说的是真心话,他当然想她了,他们曾是一见钟情、相互爱慕的男女,后来有幸结为夫妻,除了那个小秘密,从恋爱到结婚,张跃对清馨的爱,她感触得很清晰。如同她爱他。所以,想念不过是寻常事。

可是清馨还知道,张跃想念的,还有他那满屋的电动玩具。当然,清馨不会说出来,就如她也不会告诉张跃,其实,她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每次生气的时候,清馨会一改平日的温和,像个小兽一般大声喊叫。只有这样,心里才能舒畅。喊叫的时候,清馨会避开张跃、避开所有熟悉的人,因为那个样子的她,是不美的甚至丑陋的。清馨不想让张跃看到,至少,现在还不想。

也许有一天,日子细水长流地过下去,两个人从爱人过成亲人,感情坚若磐石,无论好的、坏的,彼此便会再无隐瞒。但现在还不行,婚姻刚刚开始,还是需要用心经营和维护的。用一句台词说,便是“少不得用小心来成全恩爱”。

所以,对着电话,清馨只对张跃说:“我也想你,老公。”

75、爱情故事陪你情窦初开也陪你两鬓斑白

那时,她还不懂“远方”

14岁那年,秦木子正在露天阳台上浇花。隔壁搬来一家人,其中有个少年,抬头向四周打量着,明明表情冷漠,却让那天的阳光都明亮了不少。木子忘了手中的浇水壶,那水沿着半墙一直流下去,咕嘟咕嘟地,浇出了一颗情窦初开的少女心。

柴安跟秦木子同年,他们一家人刚从上海迁到了这座南方的小城。听说,柴妈妈身体有病,这里山清水秀空气好,最适宜休养。秦木子有空就跑到阳台上,往那边观察,他们家一直很安静。

周末,爸妈出门了,木子跑到阳台上,隔壁的柴安正在院子里看书。她在阳台上放音乐,跳舞,闹出各种动静,柴安却没抬过一次头。木子没得到他的关注,却等来了回家的老妈,一看她空空的作业本,拿着衣服架,追了她两条街。

秦木子发现,柴安居然转进了她的班,做了她的同桌。这个一向厌学的学渣,突然觉得,每天早上去上学,是件很美好的事。她爱多买一份早餐奶,悄悄塞到他的桌洞里;上课时,她用手撑着头,偷偷看他认真听讲的侧脸;自习课上,她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就把右边的耳机塞到他的耳朵里。

大多时候,柴安并不理她。有时,他会停下来,问她,“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木子一脸茫然,长大以后那么远的事,谁知道?后来,木子才知道,柴安在时刻准备着,有朝一日,考回上海。那个时候,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远方”这个词,跟自己会有什么关系。

期末考试结束,全校所有师生都知道了柴安的大名。他的名字出现在年级大榜的第一个,比第二名高出一百多分,秦木子简直震惊了,她身边居然坐着一个逆天的学霸,他竟然还在淡定地做着上海中学的期末试卷,她忍不住问他,“你都全校第一了,还不满足啊?”

柴安根本不看她,“这里分数低,我已经退步了。”这个瞬间让木子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远不是学霸和学渣之间的距离。

全世界都知道她喜欢他

秦木子用了点小手段,就和柴安分在了一个互助小组,放学后,她跟着他一起回家做作业。柴安态度很冷淡,她却一点也不介意。

柴妈妈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身体状态好的时候,她会坐在轮椅上,到院子里晒太阳。她看着木子受到柴安的冷待,嘟着嘴不开心,但过一会儿就忘了,又乐颠颠地跟他说这说那,还跑前跑后地帮她拿毯子,推轮椅。

她很喜欢这个整天乐呵呵的小姑娘,有时会逗她,“你这么喜欢来我家,就做我们家的女儿吧?”秦木子不说话,心想:我才不要做你的女儿呢。

柴妈妈笑了,“那么,你是想做我们家的兒媳妇吗?”木子小脸一红,转身跑了出去。

木子的爸妈很欣慰地发现,女儿终于知道用功了,就是老爱往隔壁跑。但柴安那小子有礼貌,学习好,人长得也精神,实在让人挑不出错,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全世界都知道秦木子喜欢柴安,可惜,只有他自己不知道。木子并不急,她要待在他身边,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只为等一个合适的机会。

2013年6月,高考结束,全班人在小城最大的KTV里开告别会,大家都大碗喝酒,扯着嗓子唱歌,每个人都很疯狂,只有柴安是清醒的。结束后,秦木子和柴安一起回家,到了她家门前,她一把拽住他,“柴安,我们一起去上海吧。”柴安顿了顿,没说话,径直朝自己家走去。

那天晚上,秦木子失眠了。她觉得,柴安明明是喜欢她的。

愚人节那天,秦木子受人骗,差点吃了那块“牙膏奥利奥”,被柴安“不小心”碰到了地上,他一定是故意的;听说班主任课间搞突袭检查,木子拼命往教室跑,老师却在她的桌洞里一无所获,那里面的画报,一定是柴安帮她藏起来的。

但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还不回应她的感情呢?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过往,那些支撑着她一路走来的暖心时刻,那些每想起来都能让她嘴角上扬的小细节,心里越发恨起来,“柴安,你装什么装?”

柴安,你装什么装

那天晚上,柴安也失眠了。

自从妈妈得了病,家里的气氛一直很压抑。妈妈总是痛恨自己的病,拖累了他们爷儿俩。爸爸既要养家,又要照顾妈妈,还一直小心翼翼地,调节着家里的氛围。直到他们搬到这里,认识了秦木子,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柴安才仿佛在窒息中,大大喘了一口气。

柴安真的很喜欢家里有木子的时候,她叽叽喳喳地,一个人顶好几个人说话,能逗得大家都很开心,就连长年病痛的妈妈,眉头也会舒展一些,甚至会跟她开开玩笑。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原本以为等妈妈病好了,他们全家就会回到上海,所以他拼命努力,希望能考进全上海最好的大学。现在,妈妈的病却越来越重,他不得不认命,自己这一生,可能再也不能肆意地飞翔了。因此,他不敢回应秦木子,他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她飞向自己的未来。

那个暑假,秦木子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套出柴安报的是哪个学校,就连柴安的爸妈都被他下了强制令,不敢跟她透露半点实情。秦木子分析良久,选了上海的学校,那是柴安一心想回去的地方,应该不会有错。

录取通知书来的时候,秦木子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柴安竟以将近700的高分,留在了这个小城,让所有人跌碎了眼镜。

在上海读书的第一个“十一”长假,秦木子给父母打电话,想让他们来上海玩几天,却无意中得知,柴妈妈病危了。木子立刻买好了票,赶回了家,她陪在柴安身边,看着柴妈妈病床前的仪器上,数字开始下降,又忽然上升,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随后的几天一直下雨,木子特意买了把黑伞,帮柴安撑着伞,陪他参加告别仪式、遗体火化和陵园的葬礼。柴安一直没有哭,直到葬礼结束后,他才突然觉出了痛,把头窝在木子的肩膀上,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地哭出了声。只有木子明白,他妈妈躺在床上的这些年,这个看似清冷的少年到底承受了什么。

他们约好,四年后,一起考研,都报上海的学校。

不管未来是苦是甜

秦木子回学校的那天,跟柴安视频了一路,俩人说了很多很多傻话,有关从前,有关以后。那天晚上,木子的嘴一直都是咧开着的,她舍不得睡觉,总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很怕一不小心,第二天就醒了。

果然,没有多久,柴安就跟木子提出了分手。木子气坏了,连夜赶了回来,才知道,柴安的爸爸伺候了妻子十一年,从未离开过她一天,在他送走妻子后,还没松口气,就被查出患了癌。

木子根本不在乎,她想要和柴安在一起,就不怕路上的风雨,她跟他保证,“你放心,我毕了业就回来,和你一起照顾柴叔。”但柴安不愿意,木子从小被父母呵护长大,他不想她跟着自己受苦。他做得很绝,删了所有联系方式,木子假期回来,他也从不出现在有她的场合,想彻底从木子的生活中消失。

那年的雨真多啊,木子特意打了那把黑伞,她打算曲线救国,“咱做朋友总行吧?”

“不行。”他的决定冰冷得让人绝望。木子的眼圈红了又红,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好,柴安,你不要后悔。”她扔下那把伞,跑进了雨里。

2017年7月,木子大四毕业,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四川的大山里支教。她赌着一口气,就为了让某人知道,她能吃苦,能吃很多很多的苦。

秦木子从没体验过这样的日子:漏雨的教室,没有厕所的尴尬,日常用水都成了奢侈品,为了让辍学的孩子回到教室,她需要爬好几个山头。有的时候,她累得几乎忘了柴安的存在,但还是惯性一般,把自己的生活晒在朋友圈里。虽然柴安已经不是她的微信好友,但她坚信,他一定能看到。

一年以后,秦木子的支教马上要结束了,她已经和那些孩子、村里人都成了亲人,老天爷也似乎知道这即将到来的分别,每天都下着雨搞气氛。柴安就是这个时候来的,他打着她扔掉的那把黑伞,来接他心爱的姑娘回家。

这一年,柴安在木子的朋友圈里,眼看着这个娇滴滴、爱哭又爱美的小姑娘,一点点变得粗糙,脸上有了高原红,用她自己的话说,简直是丑出了天际,却依然在阳光里笑出了大白牙。她一直比自己勇敢,敢于说爱,敢于去面对爱情路上的一切。

是她让他明白,真正的爱情,不是放手成全,也不是从此花好月圆,一路花香满园;而是两个人牵起手来,就有了更大的力量,愿意成为彼此的后盾,不管未来是苦是甜,都不想放手。

柴安做好了决定,这一生,他陪过了她情窦初开,也要陪她两鬓斑白。

76、爱情故事掌上开花

格娟周身的皮肤,就像一台精密的雷达,各种声波或强或弱地带给她外界纷杂的信息。格娟的手,尤其纤长柔软,白皙到几近透明。

格娟坐在那儿极安静,浓密的长睫毛似动非动,两手叠加轻放膝上。地面的震动由远及近,清晰地传达出来人的足长和身高。格娟的嘴角随着来人的走近越翘越高,笑靥如花。格娟一呼吸到来人熟悉的气息,就笑似涟漪,以嘴角为核心,渐至整个脸面。

来人在离格娟一尺远的地方站住,他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清爽体香。这于常人几近不可闻的幽微香气,格娟却借它可知来人的性别甚至外貌。

格娟习惯地向来人伸出左掌。来人弯下腰,用手指在格娟的手心写下一个又一个字,指尖灵活轻柔,但字字清晰,直抵格娟心底。格娟脸上的笑容痴迷起来。

来人“告诉”格娟:桃花开了,一树一树的,热烈如火!

格娟感觉手掌上开出了暖暖的桃花,清香的,带着甜味儿。格娟站起来,一脸期待。来人明白格娟的意图,轻轻握了格娟的手,意欲牵行。格娟做了一个“不”的手势,仅凭地面传到她脚底的震动,她便能驾轻就熟地跟随在那人身后,不会偏斜一步。前面的人频频回顾,一脸呵护的神色。

因下过一场小雨,微湿平坦的土路,踩上去脚感极好,就连前面人传来的脚步震动,到达格娟的脚底,都是柔柔的,让格娟心里滋生出缠绵的愉悦。

桃花开得绚烂,整座桃园云蒸霞蔚。格娟安静地站在桃园边上,沐浴着扑面而来的甜香气息,仿佛自己也成了一朵怒放的桃花。千朵万朵的桃花,开得热烈而宁静,但在毫无听觉和视觉的格娟感觉里,铺天盖地的绚烂桃花,绽开的声音如丝弦上微妙的颤音,万声齐发,感人肺腑。

格娟在桃花绽放的声音中,手循着旁边人的鼻息,准确地抚摸到那人的脸上,仔细辨识:光洁的前额、羽毛般的浓眉、挺直的鼻梁,一张轮廓清晰的脸。格娟早知道这是一张很有型的男人脸,格娟的纤指覆上男子有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时,明显感到眼珠在闭上的眼皮下颤动。格娟的脸红成了桃花的颜色,格娟知道男子的思绪在她身上。格娟的手还是迟疑地抚上了男子丰满的嘴唇,男子嘴唇翕动,以唇语告诉格娟:亲爱的,让我们把誓言再默诵一遍。格娟纤指如蝶翻飞,行云流水般在男子的手心写下:若有来生,愿我为树,你为泥土,無法离弃。若有来生,我为僧人,你为佛陀,皈依不疑……

还没写完,格娟的手指突然停住了,男子反抓过格娟的手掌,关切地以指询问:怎么了?

格娟长长的眼睫毛上洇出一片雾气,她“瞠视”着男子,白皙精致的面孔上的表情分明在问:那今世怎么办?

男子把格娟的手贴在自己的心脏部位,许久,“告诉”格娟:你家财产过亿,今世生活无忧,我有病妻弱子,不忍也不能相弃。

格娟把手缓缓收回,男子想进一步解释,格娟却把手握起来背到了身后。男子是格娟的私人语训师。两人面前的千万朵桃花,依然开得云蒸霞蔚,格娟的周身却敏锐地感觉到有花瓣沉重地坠落地上。

格娟生于富商之家,3岁时得了一场重病,落下了聋哑盲严重后遗症,连人工耳蜗都不能植入,家里花巨资送她接受特殊教育,最后给她请了优秀的私人语训师。格娟虽受三重生理禁锢,周身感觉却异常敏锐,像是浑身长了眼睛。手语是格娟了解外界的极重要途径,语训师的“话”,裹挟着语训师的迷人气息和直抵心扉的触划,往往如一树树桃花,绚烂而热烈地开在格娟的掌心。

一个月后,陪伴了格娟整整五年的语训师,因妻子病重而辞去。语训师走后,格娟绝大部分时间静坐如瓷,通向外界的大门,因语训师的离去而悄然合上。格娟常会神经质地空托起左掌,痛求掌上开花,但格娟的余生,再没有了掌上开花的感觉。

77、爱情故事亲情,爱情

晚上,他在电脑前兴致勃勃地玩游戏,她来到面前,要他亲一下。

他一愣:“怎么了?”

她说:“没什么,就是想你亲我一下。”

“都老夫老妻了,还玩那些浪漫干吗呢,也不怕孩子们看见了笑话。”

“怎么?年纪大了就不兴浪漫了吗?”她有些不高兴。

他真有些不以为然。结婚快30年了,孩子早已成年,孙子都有了。该亲的,在年轻时已经亲过了,该浪漫的,在那个时候已经浪漫过了。现在的生活,越来越贴近现实,整天都在为柴米油盐奔波,孩子还在为还房贷辛勤工作,谁还有心思整天在浪漫上纠结呢?

可今天晚上,她不知被哪部电视剧的情节感染了,突发奇想,非要他亲一下不可。看到她噘着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他赶忙妥协,在她的额头上马马虎虎亲了一下。谁知她还不满足,非要亲嘴唇不可。说亲嘴唇,那才是亲,不然怎么叫亲嘴呢?亲额头算什么?顶多是表示一下关心,证明你和我都还存在。他有些惊讶,她今晚怎么耍起小脾气,还得寸进尺了?

“你干吗不亲我?是嫌我老了?不中看了,还是嫌我有口臭,让你恶心了?”她神情不悦。

看来今晚她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现在说嫌老、说口臭,还是简单的,要是她往深处想,硬给拽出一个“小三”来,事情就复杂了。他的手指从键盘上移开,把嘴伸过去,在她有些干瘪的唇上一掠而过,眼睛不忘往儿子的房间门口瞟上一眼,好像做贼,心虚得很。

“蜻蜓点水,”她说,“有点敷衍了事哦。”过后,她提出了一个让他感觉很难回答的问题。她说:“你说我们结婚快30年了,爱情多一些,还是亲情多一些?”他怔怔地望着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在她没有再追问,他也就松了一口气,继续玩游戏。

她没有走开:“老公,你给我写一封情书吧。”

他再次不解地望着她。

“我喜欢你写的情书,你从前给我写的,我现在都还留着呢。”她的眼里似乎含着泪光。

“还留着啊,那么多年了。”他有些意外,感觉今晚她有些不正常。

她不知从哪里抱来一叠陈旧的信封,邮戳已经开始模糊了。她从里面掏出一页页受潮而发软的信签纸,上面的文字看上去是那么遥远,但他一眼就认出了几十年前自己那些熟悉的笔迹,还有自己最擅长用的开头:我亲爱的。

他的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他们经过朋友介绍,认识还不到一个月,她就去了深圳,他却留在了村里。那以后,书信就成了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方式。他的文字功底不错,感情细腻,信的开头往往就是那句:我亲爱的。虽然千篇一律,她却百看不厌,感觉比写成“亲爱的”三个字还要亲切,还要有味道。在女伴当中,他写给她的书信是大家公认的最温情、最感人的。

他的心里不禁感慨万千。20多年过去了,文字陈旧了,感情是不应该陈旧的。严格来说,那些文字也不会陈旧,因为爱是永恒的。

他握住她的手,两人都感受到了彼此的温暖。

借着灯光,他发现她整齐的黑发中,有一些白发躲躲藏藏,却又不屈不挠地和黑发拥挤在一起,一点都不想退让的意思。

他抱住她。20岁的爱情过去了,50多岁的爱情才刚刚开始。而她背着他,将一份癌症诊断书揉成一团,塞进床头柜的抽屉。

忽地,他感觉到,自己一根头发被分离出去。那一定是她也发现了他的一根白发,拔了。

几天后,复诊结果出来了,她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想到自己那个夜晚的冲动,她突然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78、爱情故事想家的时候

女孩上车已经没有了座位。司机喊着往里走,女孩往车厢里边挪了挪,才抓好手,忽然一个男孩出现在了眼前。看见男孩的一瞬,她的眼前灿然一亮。男孩的鼻梁高挺,眼睛又大又明,脸上怎么有了青春痘?女孩看着偷偷笑着,笑着看着。

男孩是坐着的,猛然看见上来了一个女孩,多情地望着他甜甜地微笑,心里酥酥痒痒起来。他起先有些不大自在,扭头望了望车内,人们玩手机的,互相说话的,各行其事,这才大胆地回望过去。他觉得女孩的微笑很美很耐看,就这样被女孩微笑看着,他的心热突突地跳着,想唱歌,想吟诗,甚至想亲吻想拥抱那女孩。这种想法使他的鼻梁更加突出,眼睛明亮得放光。男孩控制着最终没有唱歌,没有吟诗,也没有拥抱女孩,两人就那样默默地望着望着。男孩看到女孩好像还在想着什么,品味着什么。男孩想,她的心中在开着花吧。

突然,女孩的眼睛眨了几眨滴下一颗泪珠来。男孩吓了一跳,问女孩怎么啦。谁知女孩又噗嗤笑出声来。男孩这才记起他是坐着的,女孩是站着的,于是赶紧站起来让座。女孩笑着说她到站了,要下车了。说走就走,车停了下来的时候,女孩望着男孩,就这样笑着走了。

女孩在这个城市打工,已经一年多没有回家了。今天休假,她本来想去一个公园的,可是她禁不住半路下了车。下车的女孩思绪还停留在车里,她微笑着自语:建树哥,你啥时候跑到这里来了。太像了,真是太像了,尤其是那高挺的鼻梁和那大眼睛,太像我的建树哥了。在车上,女孩好几次想喊他建树哥。

路边有一条长凳,一个老头握着手杖悠闲地坐在那里。女孩坐在了老人的身旁。望着匆忙穿行的车辆行人,望着林立的高楼,望着蓝蓝的天空,女孩闭上了眼睛。她想家了,想得受不了。

79、爱情故事爱一朵花就陪它凋零

对面的邻居给了我一盆花,开始的几天,郁郁葱葱,我伺候得也算周到,可是不知为什么悄然间就萎靡起来。我和邻居说起,邻居开玩笑说:“大概是和我有感情了吧,毕竟在我家呆了那么多年。”

“那真是一朵有情义的花呢,应该还给你。”我说。邻居笑说,玩笑话你也当真。而我并没有当成玩笑,因为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似乎又验证了我的看法。

邻居时常会过来坐,顺便来看看他送我的那盆花,也真是奇怪了,只要他过来看它,这花第二天立马就精神抖擞。而如果邻居时间长不来看它,它就又会接着萎靡不振。这难道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这花儿看来真的是对它的主人很依赖呢。后来,邻居搬走了。而那盆花,也慢慢地枯萎,直到最后,零落成泥。尽管是巧合,但我更愿意相信,那花魂,一定是追随它的主人去了。又或者,急不可待地去赶赴它的下一个“轮回”,在“轮回”里,继续等待它万千年来心爱的人吧。

听人说,一个人若还想在下辈子中仍是今世的肉身,便要苦苦修行,不然,只怕那魂魄胡乱依在什么东西身上,因为认不出,而不能与心爱的人再续前缘。若真是这个道理,花的修行可谓最高了。它将自己修成一枚种子,来年春天,甚至万千年后的春天,一旦开花,那前世的缘分便可一眼将它认出,它可是一点儿也没变啊!

所以,如果你爱着一朵花,那么她凋零的瞬间,请你一定要在她身边。既然今生你们有缘相遇,前世必定有所交集。她在轮回里急急地奔来,就为了向你绽放那几日的芬芳。她是怕你不肯爱她吧,所以开得那样绚烂,开得那样义无反顾,几乎把整个生命的血管都膨胀开来,这多情的花儿,在一个个轮回里奔跑,就是为了再多看你一眼!

爱一朵花,不仅仅要陪着它绽放,更要陪着它凋零。就像红尘里的人,在青春年少,阳光正好的时节热烈地爱着,那固然是绚烂的,可是更醇香的爱却在暮年,晚来风急,薄暮黄昏时,两个人依旧执手相望,今生的苦乐都一起尝遍,那才是完美。如果残酷的命运非要让我选择的话,我宁愿错过你的明媚,也要陪你到风卷残荷。

那落下的花瓣,虽已失去生命,却凝结了半世的沧桑和幽香,那是它回报给你的。

我收起那朵有情义的花落下的最后一片花瓣,放到我的书页里,我想等再见到那邻居的时候,送给他,并且告诉他,这是一朵爱你的花,从前世奔来寻你。为了你,她褪尽芳华,咯尽最后一滴血,她凋零的时候,你真的应该在她身边的啊!

80、爱情故事拯救他的是爱情

孤独的少年时光

第一次见到胡琪时,宁子健17岁。因为目睹了弟弟被淹死的过程,宁子健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他总是觉得面前的一切都是红色的:红色的天,红色的树,红色的水……他从噩梦中一次次醒来,痛苦扼住了他的咽喉,让他呼喊不出。

父母小心翼翼地照顾着他,他们没有责备他,因为是他带弟弟去河边玩水才出了意外。现在,他们就他这一个儿子。可小心的呵护卻让他的情绪更加压抑。后来,父母带他去看心理医生,也就是在那里,他见到了胡琪。

她戴着黑框眼镜,很瘦,脸色苍白得连毛细血管也可以见到,嘴唇抿得很紧很严实。每个星期有一下午的时间,他们会遇见——她从心理医生的诊室出来,他走进心理医生的诊室。

她轻飘飘地从他面前过去的时候,他们的眼神会轻轻碰触一下。他懂这个眼神,和他一样,无奈、悲伤、迷茫。他们有着相同颜色的青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都能看出彼此的孤独。

那天,宁子健从诊所出来的时候,看到胡琪站在旁边的面包店门口,橱窗里是各种各样的面包。宁子健想也没想就走过去了,说:“我请你吃吧。”他们在台阶上坐了好一会儿,各自拿着面包,胡琪一直对着面包发呆,而他则对着她发呆。

他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阳光在他们身后拖出两个孤独沉重的影子。宁子健开始说起弟弟被河水吞没的那个瞬间,眼泪从他的眼眶里汹涌而出。他从来没有跟心理医生讲过这些话,他认为没有人会理解自己,直到遇到胡琪。

他哭的时候,她突然握住了他的手。那种灼热感让他震住,他抬眼望着她,正接住了她温和美好的笑容。她说:“你怕蛇吗?我很害怕蛇,我每晚都在想,我的房间里会不会有蛇,越是这样想就越害怕,其实根本就没有蛇。”

宁子健明白她的意思,有时候,一些事情越害怕就越无法面对,只有无视那些“蛇”,才不会害怕。这个方法真的很灵,每一次宁子健在害怕恐慌的时候,都会在心里暗示自己,那就是“蛇”。

后来,他们在诊所遇见的时候,会微微地点点头。有时候,他看完心理医生出来,会看到她在门口等着他。他从来不问她要去哪里,就是跟着她,一前一后地走着。

她总是挑僻静的地方或阴凉的地方。即使走了很远,她也不会回头,因为她非常肯定他一定会在后面跟着。她带他去旧书店或者音像店,又或者只是去看看开得繁茂的小雏菊。

他们有时什么都不用说,只要她把耳机塞到他耳朵里,他就知道那是自己喜欢的歌。他也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到她的手上,那一定是她所喜欢的书。

这段时光,是宁子健最平静的时候。

命运的邂逅

宁子健坚持看心理医生足足有一年,直到某一天他去的时候没有遇到胡琪,之后再也没有遇到,因为她不会再来看医生了。宁子健依然是父母所担忧的儿子,孤僻、沉默、忧郁、内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学会把痛苦的感觉掩饰住,对父母多了一些体谅。他常常会想起胡琪,想起那个苍白瘦弱的少女。

大三那年暑假,宁子健打算坐火车去内蒙古,然后从那里到蒙古,最后去俄罗斯。火车是凌晨时刻发车的,他蜷着身子等在候车大厅,突然看到了胡琪。她穿着帆布衣,背着一个硕大的包。他呆住了,想要喊出声的时候,嗓子哽住了,一种被命运约定的感觉涌上心头。

宁子健站在胡琪的面前时,她愣了愣,笑了。她的笑容柔和地落在了宁子健的心里。他握着手里的火车票,想要问她:“你去哪儿?我跟你走。”可是话还没说出口,旁边就有了另外一个声音,问宁子健是谁。胡琪淡淡地说:“朋友。”

宁子健想过他们会遇见,却没有想过遇见的时候,她的身边已经有了别的男生。他心里有着嫉妒,却把这种感觉隐藏得滴水不漏。他们就像是故地遇见的旧友,简单谈论着这些年的种种。胡琪没有上大学,在家里呆了两年后,开始给杂志拍一些照片、写一些文章来赚取生活费。

她问他:“那些‘蛇’还会来吓你吗?”她说她在印度学了禅修,“当你只是观察自己的时候,你就会正视你心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地方。”

为什么会坐火车绕来绕去地走?因为他失恋了,女朋友跟他的朋友在一起了。他成了笑柄。遇到胡琪,他明白了,这些年过去了,他依然还是那个羸弱的少年。

是她,让他想要逃走的步子停了下来。

她离开的时候,他仓促地撕了一张纸,写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她选择行走,他选择沉默

胡琪打来电话的时候,已经是那一年的冬天了。她说:“我在大理,这里景色挺好,你要不要来?”他放下课程和正在写的论文,拎了几件衣服就去了。

他到的时候,她在车站接他。她穿着黄色的羽绒服,裹着白色的围巾,风呼呼地吹,她的长发飘了起来,着实美。

他们骑着自行车去郊游,她在前面,他在后面,就像很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他跟着她,从来不问她要到哪里。

她说:“宁子健,给你打电话的那天,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就想起了你,想看看你好不好。”她的眼神,烟波浩渺。他抬起手来想搂搂她,可到底还是没有勇气。

夜里,他们睡在同一张床上,中间却隔着一段距离。清凉的月色洒得满屋都是,他听着她浅浅的呼吸,觉得很幸福。

半夜的时候她醒来过一次,正对上他的目光。她浅浅地笑了笑,说:“我跟他在中东晃荡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女记者,想要安稳下来,所以我们分开了。”她已经在外面走了好些年了,不能长时间地停留在一个地方,那样她会厌倦。她的生活就是行走,并不是为了看风景,就是为了走很远的路。

没有人理解她的这种状态,宁子健却理解,她所有古怪的行为,他都能理解。他们都是带着伤口的人,不同的是,他选择了沉默,而她选择了行走。

他们是如此相似的人,彼此了解对方,却终将告别。胡琪选择去非洲走一走,他选择回去写论文和实习。父母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了,他一定得争气,所以他不能跟着胡琪走得更远了。

也就是在那次见面后,他知道胡琪为什么要去看心理医生了,她是一个厌食症患者,吃不下东西。她在念中学的时候被高年级的人欺负,她们逼她吃狗屎,从此以后她一吃东西就吐,再美味的食物都会让她觉得恶心。

宁子健把牛肉切成小块,想要哄胡琪吃一点,她勉强吃了下去,然后奔到卫生间里呕吐,宁子健一下子哭了。

他们终于像情侣一样了

宁子健是法医,整天面对的都是伤口,他试图从那些伤口中找到究竟,他喜欢这样一份安静沉默的工作。

父母唠叨着他应该找女朋友了,他的脑子里就想起了胡琪。他们很少联系,偶尔他会收到她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是她的足迹。他有过一千次一万次的念头想要去找她,可每一次都作罢了,他不能让父母担心。

再跟胡琪见面是在医院里。她给他打电话说回来了,以后都不走了。他已经猜到发生什么事了——因为厌食症,她严重营养不良,得了败血症。这些年她一直在走,这是在透支着自己的生命,他知道这样下去她迟早会病的。

他在医院里看到她时,她胖了一点儿,是药物的作用让她浮肿了。

走出医院,他失声痛哭。他很想和她在一起,从17岁开始,可是他们之间却永远是遇见、分离、遇见、分离。

他依然记得那些孤独的夏日时光,他们默默地走在梧桐斑驳的街上,一路走着走着,却走不到天荒地老。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喜欢和爱,但这份感情却像一把锁,牢牢地锁着他。

胡琪最后的日子,他每天都去医院看她。他扶着她晒太阳,给她念报纸,给她梳头。她总是暖暖地微笑,好像要记住他的笑容。

有一天,她说:“不如去看一场电影吧,像情侣那样。”看电影时,他们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跟所有的情侣一样。

再后来,宁子健去了印度旅行。他上了10天的禅修班,在黑屋子里,静静地注视着自己的内心。他终于明白,将他从抑郁症里拯救出来的,不是医生,而是爱情。

81、爱情故事要娶就娶猪小妹

(一)

朱小梅是我发小,相貌也算不得罪观众,只不过,她行事大大咧咧、颠三倒四,笑起来时,声音张扬而憨直,整个就是八戒的神态。因此,从初中起,同学们便将她叫成了“猪小妹”。

但她似乎对此不存芥蒂,尤其对我,还得陪着那副憨笑奉承着:“帅哥有何吩咐,猪小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能理解,朱小梅家境窘困,父母多年疾病缠身,常靠我父亲的免费针灸维系。因此,朱小梅时常对我阿谀奉承,高中后,甚至还瞒着父母老师,陪我去夜档喝酒疯玩。

高二时,朱小梅辍了学,进了一家工厂上班。我20岁生日那天,邀请了一帮同学到家庆祝,当然,也叫上了朱小梅。不想,当朱小梅扛着捆甘蔗气喘吁吁地站在我家门口时,一大帮同学全都喷了。只见她戴着一顶焉不拉叽的工作帽,穿一身“画满地图”的帆布工作服,腮边竟还沾着一抹油污!我气不打一处来,极不耐烦地迸出一句:“赶紧扛回去,谁吃你那玩意儿!”

朱小梅的笑容顿时僵住,傻在门口不知所措。母亲将她拉进了屋,对我说:“人家还在上班,能请到假就不错了。”但那种说不出的厌恶却始终在我心头挥之不去,便对她不再理睬,直到聚会结束,才发现不见了朱小梅。母亲说:“她坐了一会儿就走了,这是她给你的生日礼物。”我接过母亲递来的一个大信封,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自制的折叠贺卡,上面画着一个骑着白马的王子,王子的背后,紧紧挨着一个身穿长裙、戴着猪脸面具的女孩。

刹那间,一种深深的愧疚涌上我心头。直到一个月后,朱小梅才又重新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她要去深圳总厂上班一事。我说:“那好啊,到时候我去送你。”

几天后,我去火车站送行,临别时,她说:“我在那边安定下来后就给你打电话。”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不想给她任何无谓的希望,便说:“不用了,等一段时间我也要走了,有空我会给你联系的。”朱小梅开始沉默,神色也渐渐黯然,直到发车铃声响起,她才突然绽放出那副熟悉的憨笑,朗声说道:“我猪小妹天马行空惯了,加上那边遍街都是帅哥,你就别来招我烦了。”说完,转身大步迈上火车,显得洒脱而又坚决,但我却清楚地看见,就在她掠过车门的一瞬间,她的手背悄悄伸向了眼角。

(二)

两月后,我如愿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始了象牙塔里的生活。大二时,我邂逅了我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她叫赵婷兰,和我同一个系,容貌清秀,举止优雅,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而我这个颇具才气的帅哥,也深得赵婷兰好感。

转眼到了大四,又到了我人生的一个重要时刻,毕业前一周,我和赵婷兰在星巴克庆祝,兴奋无比的我不由憧憬起来:“毕业后我不会忙着找工作,先要天南地北地闯荡一番。你和我一起来吧,我们先去西藏,再去新疆,肯定会既浪漫又刺激!”然而,赵婷兰却张大了嘴巴,睁大了双眼瞪着我,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半天才说出一句:“你怎么这么想?我们毕了业就应该找个正式工作,安安稳稳地过日子,谁会跟你去疯?”

就像一盆凉水从头浇到了脚,我郁闷而又悲凉,但我没和她争辩,因为我太了解赵婷兰了,只要是她认定了的事,没有谁能左右。于是,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就再说吧。”

赵婷兰回了重庆,我开始为我的闯荡江湖做最后的准备。晚上,收拾行装时,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我打开房门,不由惊诧万分,面前站着的这个人,竟是整整4年未有任何音讯的朱小梅!

她脸上的稚气已完全消退,以往纤瘦的身子也变得丰满结实,肤色微黑却又隐隐透红,若不是她脸上还挂着那熟悉的憨笑,我还真认不出来了。见我傻在门口,她的笑意更浓了,说:“怎么?不请你的猪小妹进去坐坐吗?”

82、爱情故事天长地久方为爱情

我们小区的一对夫妻,已经携手走过了金婚,如今恩爱依旧。他们俩总是形影不离,一起在夕阳下牵手散步,一起在老年活动室下棋、读书。不久前,他们又一起参加了市里组织的老年人的活动,老太太唱歌,老先生弹琴,他们一起练习,夫唱妇隨,其乐融融。

毫无疑问,这对夫妻是婚姻幸福的典范。有一次,我们一起聊天。两位老人都很健谈,而且思维敏捷,说话利落,丝毫没有一般老年人的迟钝状态。他们俩经常说着说着,就互相望一眼,然后心领神会地点点头,非常默契。

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我不禁有些感慨,问老太太:“阿姨,你觉得什么是爱情?”我想,两个人经历了无数风雨,赢得了美满的婚姻,一定最有资格谈爱情。老太太沉思了一下,很郑重地说:“爱情是件天长地久的事!”老先生说:“对啊,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爱,才是爱情。”我问:“你们之间现在有爱情吗?”老太太微笑着说:“有啊,我们俩走到现在,才拥有了真正的爱情!”

我曾经以为,夫妻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爱情就会消散,剩下的是亲情。其实,这是我对爱情的理解有偏差。什么叫爱情?一个人走进了你的心里,你们彼此动心,这还不算真正的爱情。爱情是件天长地久的事,两个人一见钟情甚至爱得死去活来,那只能算爱上。

“爱上”要成为“爱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经得起漫长时光和无数风雨的考验。

我身边有一对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侣。他们是异地恋,当时他们的恋爱遭到了双方父母的反对,但是女方为了自己爱的人,毅然辞掉工作,甚至与父母决裂,只身远嫁。大家都以为,这才是爱情,爱得轰轰烈烈,荡气回肠,他们也一定会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

谁知,两个人结婚还不到两年,就出现了裂痕。妻子没有正式工作,丈夫挣钱又少,贫贱夫妻,矛盾重重。两个人在一次争吵之后,妻子提出离婚,丈夫同意了,于是一拍两散,各奔前程。

这样的感情算得上爱情吗?他们爱过吗?他们的确深爱过,但那也只能算是爱上了。而爱情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爱情是在漫长的时光里慢慢熬出来的。没有经过考验的感情,只能叫爱,还没有升华为情。

再说到小区里那对夫妻,他们一生坎坎坷坷,经历了无数风雨。他们之间有过矛盾,出现过问题,也曾一同面对生活的磨难,但无论怎样,两个人靠着彼此深爱,始终紧紧地牵着对方的手,一刻都不曾松开。一路走来,爱已经变成了爱情。

我想,没有哪桩婚姻是一帆风顺的,如果不能经得起考验,怎能赢得美满的爱情?爱情是件天长地久的事,有一个人,肯一生牵你的手,无论发生什么,都能与你白首不相离,这才是世上真正的爱情。

83、爱情故事左手婚姻,右手尊严

睡到自然醒时,已是早晨八点二十分。看着空荡荡的半边床,才意识到丈夫邵宇出差了。我赖在床上继续养神。我和邵宇的巨幅婚纱照,就挂在对面墙上,表面落了一层浮尘,曾经的甜蜜成了隔岸观火的美丽,让人感觉有点遥远,有点虚拟。

九点,女友小麦打来电话:“你过来喝咖啡。”口气不容置疑。坐在小麦家的观海阳台上,喝着地道的荷兰水滴冰咖啡,拿出手机,心不在焉地给邵宇发了个短信:“什么时候回家?”这段时间邵宇经常出差,他在外面的时候很少主动和我联系。不过是一年的时间,婚姻已渐趋平淡,没有激情,我们也懒得敷衍对方。

邻居家的别墅里传来闹哄哄的笑声,将我的目光吸引过去,就在那一刻,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邵宇正搂着一女子的细腰,说说笑笑地走向一辆凌志车。他的领带,歪歪散散地打在脖子上,那是我上个星期送他的生日礼物。那辆车绝尘而去的时候,我手里的咖啡杯跌落在地板上。邵宇婚外情在我眼前的惊鸿一现,让我看见自己的婚姻像一座玻璃之城,在瞬间破成一堆碎片。我和邵宇的婚姻,从来就没有过浪漫和激情。我的初恋情人是曹锦凡。他是一位年轻的画家。我追随着他在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地流浪作画。三年时间,我把最美的青春年华和最真挚的爱情献给了他,可老天并没有为此成全我们的姻缘。28岁的我,虽然算不上人老珠黄,但也到了美人迟暮的年龄。那时,我像千帆过尽、曾经沧海的水,对爱情已无所苛求。

那天,在一家咖啡馆,介绍人把邵宇带到我面前。邵宇长得阳光英俊,看起来干练机智,说话也很幽默,是一家设计院的结构工程师。我问他:“你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还要来相亲?”他望着我,很郑重地说:“不相亲,怎么能遇见你?”邵宇告诉我,他一眼就看到了我眼里的沧桑,他喜欢有阅历的女人。

也可能是我感动于他对我的理解和相知吧,不过是两三次见面,我们便进入了恋爱程序。可是不久,我发现他竟然比我小两岁,我告诉他:“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嫁一个比我小的男人。”邵宇耸耸肩,不以为然:“这根本不是问题,我喜欢成熟的女人,你不要有心理障碍。”

一星期后,就在我犹犹豫豫不知道该放弃还是继续的时候,邵宇突然向我求婚。黑暗中,他紧紧抱住了我,并热烈地亲吻我。一边吻,一边说:“答应我,嫁给我!”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是渴望他的怀抱和亲吻的,我说:“好。”

两个月后,我披上婚纱。婚礼很热闹,小麦做我的伴娘,她并不看好这场“闪婚”,张着乌鸦嘴就乱说:“嫁给老男人,也不要嫁给小男人,他早晚会甩了你。”我并不生气,一边听她的咒语,一边整理婚纱。

蜜月里除了激情澎湃的夜晚,也会有甜蜜温馨的相拥。但红尘日子,柴米夫妻,生活很快平静下来。在睡不着的夜晚,看着身边这个熟睡的男人,我突然会感到陌生,我真的说不清对他到底有多少感情。但既然已经把自己交给了他,交给了婚姻,我愿意为他生儿育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可是现在,结婚不过才一年多,他怀里就有了新欢。

3

在回家的路上,我接到邵宇的短信回复:晚上八点到家,不用准备饭,吃过了。恍然发现,欺骗、出轨、背叛,原来一切都掩饰在这样的平淡中,我不是麻木,而是习惯了平淡。

回到家,我一头倒在床上。恶劣的情绪,让我的胃剧烈地绞痛起来。但我必须在邵宇回家之前,稳定好自己的情绪。我并不想马上揭穿他,以他的外遇作借口提出离婚。那样,虽然我理直气壮,但从形式上看,仍然是他先抛弃了我。

我的自尊和骄傲,不允许我被他抛弃。

邵宇在晚上八点准时到家,他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没有答应,不争气的眼泪却流了出来。到底,我是一个软弱的女人。也许,心底里我是在乎他的,抑或是不肯放弃这场婚姻的,我说不清楚。

邵宇开了灯,看见我泪流满面的脸。他走过来,用那只搂过女子细腰的手来摸我的额头。我条件反射似地跳起来,本能地拒绝。他有些迟疑地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的胃更剧烈地痛起来,额头上的汗和眼角的泪,都证明着我的痛苦。邵宇开始为我倒水、喂药、热牛奶,并灌了一个热水袋,敷在我的胃部;他站在我的床前嘘寒问暖,甚至自责地说:“老婆,我应该早一点回来照顾你。”

现在,我终于可以用一双清醒的眼睛,来看这个枕边人,而他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成了演戏。

第二天早晨,邵宇一边打领带,一边过来敷衍:“好一点没有?用不用去医院?”我勉强笑了一下说:“我没事了,你上班去吧。忘了告诉你,今天单位安排我出差。”他答应一声,并不追问详情。知道他不会去核实,我随便说了个地名。我只是想离开一段时间,来调整一下自己的被动局面。

我给小麦打电话,她原来在市里的房子还空着,我说:“你过来开门,我要在那里住一段时间。”收拾了行李箱赶过去,小麦已经在房间里等我了。她骂我:“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快刀斩乱麻,跟他离婚!”我委屈地坐在沙发上哭。我说:“我的婚姻,你不懂!我可以失去婚姻,但不能失去自尊。离婚肯定由我提出来,但不是现在。”至于是什么时候,我不知道。

我以出差的形式,在邵宇面前消失了。整整三天他没有给我打过电话,甚至没有一条短信。第四天下午,我正在办公桌前看着手机发呆时,很意外地接到曹锦凡的电话。他说他来这个城市出差,想见一见我。我们已经两年多没有联系了,如今听到他略带沙哑的声音,我竟然还会心跳如鼓。

在一家环境优雅的酒店,我见到了曹锦凡。久别重逢,我们试探着相互微笑,心无芥蒂地轻轻拥抱。他的怀抱还是那么温暖,他身上的气味,他的眼神,甚至他的一个微笑,都让我想起那一千多个在风沙烈日下的日日夜夜,以及我对他膜拜式的疯狂爱情。

曹锦凡松开了握着我的手。他急切地问:“你生活得还好吗?”鼻子一酸,我的泪已经流下来。他望着我:“沈梅,你可以离开我,但你一定要生活幸福,这是你答应过我的。可你现在这个样子,真的让我心痛!”这个被我抛弃的男人,却依然在乎我的幸福。其实,在离开他以后,我就知道这一生我注定不会幸福了。

我们喝了许多酒,一杯又一杯,直到醉眼迷离、神志不清。面对初恋情人的关怀,现有婚姻的不幸和痛苦被无限放大,我不停地流着眼泪。醒来时,已是半夜时分。看见自己裸露的身体和熟睡中的曹锦凡,我的酒一下醒了。一夜疯狂之后,所有委屈和怨恨似乎得到了宣泄。可是,我问自己:这是对邵宇的惩罚吗?这样我就心理平衡了吗?我现在变被动为主动了吗?没有。相反,我为自己的意乱情迷感到不安和愧疚。

我起身时,发现曹锦凡的钱夹掉在床边,他的全家福照片赫然在目:他搂着漂亮的太太和一个可爱的儿子,幸福、甜蜜地微笑。这一下,我的酒真正醒了。原以为他还守在我们的初恋里,也许,心底里我是想抓住他这根稻草的。但现在看来,我们的这次相逢,不过是一场别无二致的婚外一夜情。

从酒店里出来,在夜深人静的街头,我打车赶往自己临时的住处。明亮的街灯,一盏一盏安静地亮着,好似让我看见自己残缺不全的人生。左手婚姻,右手尊严,可是我抓住了什么?眼泪终于飞坠而下。

曹锦凡的电话一次又一次地追过来,我没有接。关机之前,我发了一条短信给他:一切都到此为止了,不要再来打扰我!

天亮的时候,我给邵宇打了一个电话:“如果方便,今天上午我们商量一下离婚的事情。”邵宇嗯嗯啊啊,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又说:“请一定配合!”

我终于看见自己跳过了婚姻的沟沟坎坎和障碍,在一个不算高的起点,重新放飞了自己!

84、爱情故事千万别被美丽耽误了

她在城里的汽车界小有名气。因为她是一位车模,城里每次举办车展,车商们都会找到她。在圈子里,她是一个“大腕”级的人物,每年的收入颇丰,有人说她住的是别墅,开的是奔驰跑车,还有人说她被一位富商包养了,钱多得花不完。

其实,她还是她。

秋天里,城里又要举行一场盛大的车展。但这一次,和她合作多年,并且有过口头协定的车商却没有找她。她知道,车商对她的美貌和身体特别感兴趣,但是她对车商却没有任何兴趣。她想是不是因为这个,她被那位每年出高薪聘请她的车商冷落了。

后来证实不是,因为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易主了,新来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她去问这家公司里的一位朋友,朋友带回来话说:“你太美丽了,如果让你当车模,顾客是去看你呢,还是看车?”

她哭笑不得。当然,城里还有许多车商,还有许多机会。但她想,那位朋友的话是对的。从业6年,她似乎真的被自己的美丽耽误了什么。

3年前,她的一位同学邀她投资一家主题咖啡馆,那时她有足够多的钱来办这件事。但是她觉得当车模不错,被闪光灯包围着,被男人们的眼睛聚焦着。同学对她说,这都是过眼烟云,你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

她不信,因为她有美丽,美丽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但现在她还是车模,一个被车商担心抢了车子风光的车模,而同学在城里已开出了第八家咖啡馆。

记得她曾在画报看到一张照片,一位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女人坐在老式洋房的窗前,脸上写满了忧郁。她曾是让人惊艳的美国好莱坞影星海迪·拉马尔。拉马尔当年在电子科学方面颇有造诣,她曾获得过美国电子科学基金会授予的荣誉奖章,还是美国“光谱扩展”学科的研究人员。但是,因为美丽,她走上了演艺道路,放弃了自己的研究。拉马尔的人生感悟是:“如果我不美丽,也许现在我会更好。”

拉马尔的遭遇对她的触动很大。原来美丽真的是可以耽误人的,她已经被美丽耽误了一次,现在不能再耽误了。否则,那份美丽反而会伤了她,埋没了她的人生。

85、爱情故事离婚不离情

當妻子海伦说她想离婚时,我感到震惊。

跟大多数男人一样,我一点也没注意到婚姻出了问题。我每天都工作12小时到14小时,想方设法满足家庭的开支,下班后累得精疲力竭,吃完晚饭就是看电视,然后上床睡觉。我很少发脾气,也不刻薄,从不说粗口,更不用说不忠了。那一切坏习惯都与我毫无关系。对我来说,在工作中获得成绩就是一切。等我明白与海伦的婚姻是多么珍贵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对我说:“再也不想当你的妻子了。”我这才意识到我们的婚姻出了问题。

这事发生在5年前,从那之后,海伦和我就一直接受心理医师的治疗。我们尝试外出约会,我们分居,像其他夫妻一样,为维持婚姻做了一切能做的事。因为我们有两个年幼的女儿,她们当时一个5岁,另一个3岁。

我学会了倾听,知道了海伦喜欢的颜色和电影,她衣服和鞋子的尺码。但这已经太迟了。她曾给我大量的警告,让我为她和女儿多花一点时间,叫我更加浪漫和主动一些。那时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她会离开我。

尽管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我们仍然离婚了,却在其他方面取得了进步:我们竟然成了好朋友。我们互相支持,但很少拥抱——只在重大时刻,才会像好朋友似的拥抱一下,互相安慰。

我们的离婚协议并没有在钱财和孩子的监护权方面做出任何规定,相反,在处理有关房产、钱财和孩子方面的问题时,我们仍然按夫妻方式来处理。我们会坐下来谈,仍然互相尊重,并将女儿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

大约在10个月前,我们搬到美国中西部。因为亲戚们都在这里,这对我们的女儿会更好一些。我们决定共同努力,一起完成这次搬迁。尽管已分居3年,我们都同意搬迁后先一起住一年左右,然后,我再出去找一处地方自己住。这样安排对女儿更好,我们找工作的压力也会少一些,当然还能减轻经济负担。我哥哥说:“有些人会觉得你们的这种做法很奇怪,但我支持你们。”

离婚并不需要终止对他人的关爱和承诺,正是这种价值观,引导我们度过了这段复杂的过渡期。

自从回到中西部,我们4人经常在一起吃晚饭,我们谈论学校、朋友、工作,谈论各自生活中发生的事。一天晚上,小女儿玛丽问:“你们俩怎么不再浪漫了呢?”我们告诉她:“我们仍然爱着对方,永远都是她的妈妈和爸爸,但我们目前已没有婚姻关系了。”她还小,这样回答足以满足她了。

令她感到安慰的不是我们所说的话,而是我们的行为:她的父母彼此相爱,并且尊重对方。我们是在向自己的两个女儿展示爱的真谛。

86、爱情故事大唐公主:愿得一人心,从此长相守

和往年的四月一样,通往澧州(今属湖南常德)的大道旁,杂花生树,草长莺飞。大唐公主岐阳在驴队的护送下缓缓行走着,此时的她要去和夫君、澧州刺史杜惊(cong)团聚。四月的阳光如瀑布倾泻下来,岐阳仰起脸,享受著无边的春光。

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嘶。一队骑马迎亲的队伍迎面而来,由于此处路窄,容不下两路人马相向而行,岐阳的随从便拍驴过去,与迎亲者僵持起来。片刻后,岐阳和一位侍女耳语,让其喊回了随从。驴队侧立一旁,马队招摇而过。当新娘的轿子一闪而过,岐阳看到了新娘感激的一瞥。岐阳无声地笑了,这个青涩的新娘多像当年的自己啊……

多年前,父皇唐宪宗为岐阳选驸马,不选贵戚勋爵,只选士族文士。因为其时的驸马们很威风,多出身贵戚、勋爵等豪族,更哪堪联姻皇族,整日里不是斗狗走马、千金买醉,就是牵黄擎苍、呼啸山林,搞得百姓侧目、官府闭目。这情形唐宪宗当然也知道,但积习难改,只能徒唤奈何。唐宪宗不想让岐阳嫁给这样的人。

某日,出身仕宦之家的权德舆拜相,其婿翰林学士独孤郁为避嫌请求辞职。唐宪宗见独孤郁文雅知礼,很是欣赏,心念一动,想起了岐阳,决定为岐阳择一个独孤郁一样的驸马。

岐阳是唐宪宗和懿安皇后郭氏的嫡长女,唐宪宗当然疼她。令岐阳吃惊的是,那些所谓的文雅之士很矜持,不是装糊涂,就是装病,岐阳很受伤,却也很无奈。因为她知道,这矜持的背后或者是恐惧:一者怕被公主欺压,二者若公主不幸早死,按例驸马要为其服丧三年。难堪的静默中,出身名门望族的杜惊站了出来,当唐宪宗对玉树临风、对答如流的杜惊频频颔首时,躲在屏风后的岐阳含羞笑了。

岐阳的婚礼空前绝后:唐宪宗升正殿送嫁,由西朝堂出,又在延喜门挽留,赐钱赐物,还派300名神策兵为其清道,如此恩宠,实为罕见。岐阳知道,父皇是舍不得她。岐阳三回首,泪光莹然中,她心里对父皇也对自己说:“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杜家起初也担心岐阳骄横,但岐阳很快以行动打消了杜家的疑虑:退还父皇所赐的皇家奴婢,挑选出身贫寒能共患难的;和大家族住一起,不另住父皇所赐的府邸;不以公主自居,而以礼侍奉公婆。杜家终于松了一口气,岐阳也松了一口气。

君臣、夫妻、婆媳,这伦理关系如走马灯,转换得太快,她必须尽快适应:她是帝女,要为父皇争光;是士妻,要为夫君长脸。她以公主之尊在杜家当然受尊崇,但她知道,那只是威权而非发自内心的尊重,要想在这个家真正站住脚,必须放下公主的身段真正融进去。

岐阳做到了。她悉心侍奉公婆,礼遇大家庭里的每个人。她对杜惊更是用心,驸马治外,她治内;驸马读书,她做女红……她甘愿做驸马背后的女人,让驸马心中有爱,脸上有光。看着岐阳温婉的背影,杜惊幸福地笑了。唐宪宗也欣慰地笑了。

杜惊奉召赴澧州时,岐阳本可以和夫君一同前行,但还是留下来了:杜惊初去赴任,要做的事很多,一个人更能心无旁骛。半年后,岐阳才动身赴澧州。

岐阳一行终于到了澧州境内。

某日,澧州所属某县驿站。知县等人肃立路旁,准备迎接刺史夫人、岐阳公主。膳食早已安排妥帖,山珍海味足飨数百人,街道整洁、房间干净。中午时分,20多头驴缓缓而过。

一名官员忽然惊叫一声,然后对着驴队跪拜下去。紧接着,一大片官员赶快拜了下去。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堂堂公主竟然没有宝马香车、前呼后拥,只带了20名随从,几名婢女,骑驴而行,像一个平常人家的妇人。更想不到的是,岐阳一行只吃素食,随从们自己动手把饭食抬进屋,在一片静默里用餐。低调内敛不扰民,这是歧阳的原则。不久,岐阳的澧州之行远播天下,到处都是关于岐阳美德懿行的传说。

岐阳在澧州署衙住了3年,这期间从未公开露面,一直宅在署衙里。她也喜欢阳光、雨露,但她是公主,必须谨言慎行,以免惊扰百姓。夫君处理政务的地方近在咫尺,她也从未去过,她是刺史夫人,不能干涉政事,给夫君添乱。

妻子如此这般体贴,杜惊自然幸福感爆棚,尤其是同僚夸他家有贤妻时,更加得意非凡。偶尔,这得意就变成了随意。一次,杜惊设宴待客,家庭教师李宣古作陪,李宣古平时口无遮拦,酒后更是信口拿杜惊开涮,杜惊大怒,罚其在地上“驴打滚”。岐阳拦住了杜惊,道出缘由:李宣古虽失礼在先,但如此惩罚不妥,家庭教师驴打滚,将置孩子于何地,而且传出去有失刺史威仪,不如罚李先生作首诗吧?公主求情,杜惊自然答应。躺到地上的李宣古一骨碌爬起来,随口吟诗认罚,诗作得好,罚认得好,杜惊哈哈大笑,李宣古讪讪而笑,岐阳点头微笑。至此,无趣的争端变成了诗意的名人轶事。

游走在岐阳的有为无为之间,杜惊治理澧州成绩卓著,朝廷考察时,其政绩和品行均为第一。之后,杜惊升为忠武军节度使,治理许州(今河南许昌)。之前许州多寇,朝廷多用武臣治之,无奈当地政务混乱,法纪松弛,朝廷也没办法,调侃时还将其称为“边地”。署衙也年久失修,连正房都没有,岐阳住在阴暗潮湿的东厢房里,一待就是6年。

6年间,歧阳相夫教子,继续无为而治。

春天,署衙的后花园里花儿朵朵,岐阳赏花,看的却是泥土里经年的落叶:花叶一体,叶腐为肥,只为花开烂漫。岐阳若有所思,一抬头是杜惊海一样深远的目光,无边的春色如一叶扁舟荡漾起来。6年间,杜惊夙兴夜寐,理政事,化生民,兴教育,忙碌并快乐着,一时,许州大治,朝廷称善,百姓更是为其建立生祠以示纪念。

初冬,杜惊奉调入京时,岐阳身体已是不适——许州的风雨在她身体里酿成太多的风暴,但她还是想强撑着回京——长安的亲人已太久不见,她要去晋见母后,晋见此时的皇帝侄子。

从生祠路过,隔着车帘,岐阳看到了杜惊的塑像:英俊、伟岸、坚毅、沉着……一路走来,他们共同经历了无数风雨,她目睹了他的成长,分享了他的悲喜,见证了他的荣光,如果可以,她多想与他一直相依相拥,只可惜……起风了,岐阳看到最后一片落叶如一声叹息飘零在地。

开成二年(857年)十一月,38岁的岐阳病逝于赴京路上。

杜惊木然地揽住熟睡的岐阳,按例,他要陪她3年,重度两个人的幸福时光。只是,唐文宗打断了杜惊的呓语:为安抚驸马姑父,他废除了驸马为公主服丧3年的规定。听到消息的那一刻,隐忍已久的杜惊痛哭失声,慈悲的岐阳竟不忍他为她做一点儿事。

没有岐阳的日子,杜惊强忍悲痛,过得安好,仕途步步高升,直至出将入相。然而,每当夜深人静,望着星空,他总会想起岐阳,他一切荣耀都来自他贤良的妻子、大唐公主、他的导师——尊贵而睿智的岐阳。她藏在他的背影里,却如启明星,早早为他指明了方向。

87、爱情故事结婚一定要看家境

看家境,不是看他家是否有钱有势,而是看他家人的为人处世、生活方式和家庭氛围,因为这些与他的人生密不可分,与你的生活将有关联。

父母的生财之道决定他的挣钱能力

恋爱时,风花雪月可餐;婚姻中,茶米油盐度日。从恋爱到结婚,海誓山盟的爱情必将落实到一日三餐的日常,婚姻里,纯真的爱情要用足够的物质来保鲜。

如果你的男友出身一般,但父母仍勤恳工作、知足常乐,这样的寒门可嫁,因为踏实和乐观让人富足,他也会屌丝逆袭;如果你的男友家底殷实,但父母投机倒把、唯利是图,这样的豪门别进,因为奸猾和势利使人堕落,他可能坐吃山空。

父母的相处方式感染他的待妻之道

称心如意的婚姻,两个人在相持相携中白头,幸福一生;事与愿违的婚姻,两个人在斗嘴打架中衰老,折磨彼此。你和他将来会是哪一种夫妻?他会是好老公吗?看看他父母的日常就知道了。

你一定聽过这个故事:周围所有人都说他配不上她。女生去见男方父母,饭桌上男孩父亲为母亲夹菜剥虾的那一刻,她决定嫁给男孩了。因为他父母的恩爱,让她看到了他们以后的甜蜜。

你也肯定听过这个例子:周围所有人都说他配不上她。女生去见男方父母,饭桌上男孩父亲吆喝母亲添酒加菜的那一瞬,她突然就决定和男孩分手了。因为他父母的不平等,让她对夫妻尊重丧失信心。

父母的处世之道影响他的人品性格

恋爱,是被对方的优点吸引;结婚,是对对方缺点的包容。美满的婚姻,从来不是要求对方为你改变,而是自愿接受对方本来的样子。

你能接受他最真实、最自然的样子吗?去看看他的父母吧。

如果他父母忠厚老实,那他一定也耿直善良;如果他父母吝啬抠门,那他可能也喜欢斤斤计较;如果他父母左右逢源,那他可能也是个社交达人;如果他父母自卑怯懦,那他很可能也有社交障碍。

父母的家庭氛围决定他的生活方式

常言道,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是两个家的事。一个女人,不仅是嫁给一个男人,也是嫁给一个家庭,嫁给一种生活方式。

如果,他的父母开明讲理,不干涉儿女的生活,给他们充分的自由;如果,他的姊妹善解人意,不逃避家庭的责任,为彼此分忧解难;如果,他有一个父慈母爱、手足情深的家庭,那就嫁了吧!

“家和万事兴”,一个和美的家庭一定会给你安稳的生活。

天长地久的婚姻从来不是两个人的相濡以沫,而是两个家庭的齐心协力。好老公从来不是调教出来的,而是家庭熏染出来的,所以,谈婚论嫁时,一定要看看对方的家境。

88、爱情故事对不起!老公私有,概不外借

不是我爱谁,老公也得爱谁;不是我想帮谁,他就要无私地帮谁。

最近表妹家发生了一次“家庭地震”。原因很简单,表妹无意中发现妹夫和她的闺蜜单独约会去看话剧了,而她完全不知情!对这件事,闺蜜给出的解释很淡定:“你老公来帮我修水管,我恰好有票就感谢了他一下。我只有两张票,自己也非常想看……”妹夫给出的理由更无辜:“是你让我给她修水管的,她感谢我就给了我一张票,我不知道她也去。”

这是什么解释?如果真的无心,至于瞒着她吗!表妹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崩溃的她嗅到了婚外情的苗头,但这能怪谁?想起自己做的那些错事,她肠子都悔青了—闺蜜出差回来,半夜下飞机,她觉得不安全就派老公开车去机场接;单身的闺蜜家里的燃气灶、水管、家具坏了,她认为人家不容易就主动外借老公,让他跑去修。

孤男寡女老是见面,怎么能不摩擦出火花呢?幸亏一切发现得还算及时。“话剧事件”后,表妹再也没让妹夫给闺蜜帮过忙,如果哪天闺蜜点名让她老公帮忙,她也会直接丢出一句:“对不起!老公私有,概不外借!”

听表妹说着,我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老公,同事问我借钱,我卡里钱不够,你能先帮我转给他吗?”(借老公做金主)

“老公,闺蜜今天搬家,我们去帮忙吧。”(借老公做搬运工)

“老公,停车!我舍友就在附近,我们顺路送她回家吧!”(借老公做司机)

这是之前我与老公交流最多的句式。我请他帮忙做这些事,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他也习以为常,从最开始确定恋爱关系,他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给我宿舍的姐妹买零食开始,就习惯了我的“热心”,而热心的代价就是他得爱屋及乌,无私地服务我的亲友团。

有一天,我俩开车跑在帮朋友搬家的路上,老公忽然问了朋友一个问题:“一个人搬家太操心了,为什么不等你老公出差回来再搬呢?”朋友很自然地答:“我老公平时工作太累了,我想他一回来我们的新家就收拾好了,他只安心休息就好。”

說者无心,听者有意。那一刻,我的脑袋电闪雷鸣。我仿佛看到人家小两口并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情景,执子之手,言笑晏晏。而这情景的前提是我老公给人家做搬运工,连付费都免,一句谢谢足矣。

这件事后,我反思了好久,诚恳地给老公道了歉,表态以后尽量不麻烦他帮我亲友团做事了。虽然他一笑置之,但是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自从我拒绝了那些需要外借老公的差事,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一下子就多了起来。那时,我们还没有孩子,晚饭后可以手拉着手在林荫道上散步,周末还可以相约去图书馆看书,也可以去影院吃着爆米花看一部心仪的电影。日子悠闲且浪漫。

年轻时,我们都是满怀热血的理想主义者,难免有这样的想法:

“你爱我就要对我的亲人朋友好啊!”

“咱俩谁跟谁,替我帮亲友做点事是应该的!”

“我老公去做了,就是我去做了,是一样的。”

然而随着阅历增加,我才明白,外借老公,不仅是给老公增加工作量,给自己平添麻烦,最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感被破坏了。不是我爱谁,老公也得爱谁;不是我想帮谁,他就要无私地帮谁。他是他自己,一个独立的、有着自己社交圈的、有尊严的个体。

而且,你也要明白,世界上并不存在离开谁的帮助就过不了的人。看,我和表妹都实行“老公私有制”之后,我们的亲友团还都活得好好的。

89、爱情故事谢谢你愿意做我的爱人

林浅28岁那年,从成都回到家乡,不久便应聘了一家新公司。坐在她对面办公的唐媛媛还没等和她熟络,便迫不及待地问:“美女,你有男朋友吗?”林浅说:“没有。”话没落音,唐媛媛一声“太好了”让林浅立刻有点不悦,说:“难道我没有男朋友,你幸灾乐祸啊?”唐媛媛立即说:“美女,你误会了。是这样的,我老公的同学今年29岁,单身,和你简直就是绝配。”说完,不等林浅同意,便一个电话敲定了一场约会。

其实,那时的林浅刚刚结束了一段长达5年的恋情,她是不想去相亲的。怎奈,架不住唐媛媛一番苦口婆心,说什么对方如何如何优秀,失去了这次相亲,你会追悔莫及的等等。

江南那天比预约的时间晚到了10分钟。反正是休息日,反正林浅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所以她也根本不在乎江南为什么迟到。可是,当江南站在自己面前时,林浅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心动,面前的江南,不仅眉目清秀,而且气宇轩昂。一见到林浅,江南便不停地说:“真的对不起,因为去看望一位病人,正欲出门时,病人想去卫生间,所以耽搁了时间。”林浅说:“没关系啊!再说你又是事出有因。”江南说:“真的不计较?”林浅“嗯”了一声。而江南在林浅的善解人意里,看她的眼神,顿时就亮了。

接下来,两个人的谈话也变得轻松自然起来。江南问林浅:“你一般对男朋友有什么要求?”林浅说:“也倒没什么过分的要求,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颗善良的心,只要不是富二代就行。”林浅的话,让江南委实震惊不小,说:“女孩子不都喜欢富二代吗?你为什么要排斥呢?”江南的话,一下子就勾起了林浅的前尘往事。

那是2010年,林浅和沈卓都在上海读大学。一次,在林浅室友的生日聚会上,作为室友朋友的沈卓也应邀出席了那次宴会。起初,林浅并没有给予他过多的关注。可是席间,有人来到林浅面前不停地劝酒,正在左右为难之时,沈卓从桌子的另一侧来到林浅的面前,一把夺过林浅手中的杯子说:“为难谁也不要为难女生,这杯酒我替她喝了。”说完,一仰脖子就喝光了那杯酒。此时,在场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们俩人身上,更有好事者开始喊:“在一起,在一起。”顿时,林浅的脸红得就像晚霞一样。

那次聚会后,沈卓从室友那儿要来了林浅的电话,然后他几乎没费什么吹灰之力就追到了她。

那时候,两个人一起去吃饭,沈卓总是把碗里最好吃的全夹给她。林浅过生日时,她只是对着橱窗里的蛋糕多看了一眼,结果,一个刻着玫瑰花的奶油蛋糕便摆在了她的面前。

一个傍晚,外面下着雨,沈卓给林浅发短信:“在干吗?”林浅回:“有点感冒了。”沈卓紧张地问:“吃药了吗?”林浅回:“没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沈卓急了,说:“那怎么可以?”林浅回:“大惊小怪。”

半个小时后,沈卓冒着雨出现在了林浅面前,将几包药放在她手上,然后倒来白开水,将药片一粒一粒喂进她的嘴里,那一刻,林浅哭了。

青春时光里一个男生把所有的宠溺都给了她。林浅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可是却没有。

沈卓是成都人,大学毕业后,尽管林浅很想回到父母身边,但考虑到沈卓是单亲家庭,林浅还是随沈卓一起留在了成都。

等他们在成都站稳了脚跟,有一天,沈卓对林浅说:“我跟我妈说了我们俩的事,今天准备带你一起回家,不管我妈说什么,请你一定要担待。”林浅说:“放心吧!阿姨一个人生活实属不易,我不会怪罪她什么的。”

等沈卓带林浅来到一座豪华的别墅前,林浅说:“你傻了?怎么带我到这里来?”沈卓说:“因为我妈就住在这里啊!”林浅有点恍然大悟地说:“哦!原来阿姨在这里做保姆啊!”沈卓说:“说什么呢,这是我家啊!”“你家?”林浅立刻瞪大了疑惑的眼睛。沈卓急忙解释道:“对不起!林浅,之所以没有早点告诉你,是不想给爱情披上一层功利的外衣。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和我妈就开始一起打拼,终于打下了一家上市公司,我爸却在那个时候因病过世了,公司便由我妈一个人打理。”

可是,让林浅更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拜访沈妈妈一万个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因为她已经为沈卓找好了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她的儿子将来掌管公司需要对方的扶持。

当林浅从沈卓家哭着跑出来后,沈卓追上她说:“你放心,我会说服我妈的,你要相信我,不要放弃我,知道吗?”

从此,林浅心里有一种不安的东西开始作祟。每次沈卓回家和母亲谈判,林浅都会哭着跟他闹一场。在林浅的哭闹中,沈卓对她的耐心越来越少,脸上的疲倦感越来越重。

终于有一天,沈卓觉得累了,他对林浅说:“我们分手吧!”林浅赌气说:“分手就分手。”结果,沈卓再也没有回来找过她。林浅不甘心便厚着脸皮去找沈卓,这才发现沈卓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美女的陪伴。于是,带着满心的伤痛,林浅从成都回到了家乡。

林浅把自己的故事讲完的时候,江南急忙给林浅递上一杯水,说:“即便你被富二代伤害过,但你也不能把富二代全部否定了吧!”林浅看着他笑笑说:“反正你又不是富二代,怕什么?”江南一时语塞。停顿了片刻,林浅对江南说:“说说你呗,说说你的青春,说说你爱过的姑娘。”江南叹息着说:“还不是和你大同小异。”

和林浅一样,大学的时候,江南也有一個心仪的姑娘。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也曾漫步小桥流水,一起走过了快乐的大学时光。只是大学毕业后,姑娘成功进入一家广告公司,而江南却选择了去保家卫国,自此他们天各一方。

一晃三年,江南荣归故里。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带他的姑娘去拜见他的家长。其实,他们在一起后,江南很少提及他的家庭,姑娘隐隐觉得他的家庭一定有什么隐私,那时候,姑娘那么爱他,便也不再多问。

姑娘是来到江南的家中才知道,原来江南的母亲有着严重的精神障碍,她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看到江南,她的嘴里一直哭闹着:“你不是我的儿子,我要我的儿子。”

那次从江南的父母家里出来,姑娘在手机上给江南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江南,感谢你陪伴了我这么多年,其实单位一个同事追了我好长时间,可我一直不愿放弃对你的爱。可是,我却没有做好家里有个精神病患者的准备,对不起,就此别过吧!”然后,姑娘再也没有出现在江南的面前。

江南回忆完自己的青春往事,有点挑衅地对林浅说:“怎么样?要不要见见我的家长?”

难得遇到聊得这样兴趣盎然的对手,林浅内心很是欢喜,便说:“好啊!随时恭候。”

第一次见江南的家长,一进门,江南就喊:“妈,我回来了。”出乎林浅意料的是,江南的妈妈这次并没有哭闹,而是笑着对他说:“儿子,妈好想你,让妈妈看看你。”江南便将脸凑在妈妈的面前,任由母亲端详着。

林浅就是在看到这对亲昵母子的温馨画面时,爱上江南的,这么孝顺体贴的孩子,这么有爱的一个家庭,林浅没理由拒绝。

三个月后,也是在林浅与江南家人一次次的和谐共处中,江南来到林浅面前,郑重地说:“林浅,你愿意和我一起陪伴老人吗?”林浅说:“我愿意。”江南又说:“那你愿意嫁给我吗?”林浅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看着江南期待的眼神,林浅羞怯地说:“我愿意。”然后江南便红了眼睛,说:“谢谢你林浅,谢谢你没有嫌弃我的家人,也谢谢你愿意做我的爱人。”稍停片刻,江南说:“我这就带你去一个地方。”

然后,两个人开着一辆吉普车一起来到了一座气派华贵的别墅前,林浅疑惑地问江南:“这是哪儿?”江南说:“这是我的家啊!”林浅更加困惑了,说:“那之前的那个家呢?”江南说:“是这样的,那年,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参了军,谁知,在一次排雷中,我的朋友光荣牺牲了,他的妈妈为此疯了。所以复员后,我便时常去家里安慰老人家,慢慢地老人清醒多了,也认了我这个‘儿子’。”听完江南的叙说,林浅再次问他:“那么说,你也是富二代了?”江南点了点头。

林浅转身就要离开,却被江南一把拽进了怀里,林浅在江南的怀里挣扎说:“我们门不当户不对,你的父母不会同意的。”江南说:“傻丫头,我们俩的事我早已跟父母说了,他们尊重我的选择。”林浅不相信似的问:“真的?”江南說:“当然是真的。”于是,林浅在江南肯定的语气里跌入了他的怀抱。

90、爱情故事“一米荷塘”的老爱情

翠姐和丈夫老苏一个在供销社上班,一个在砖厂上班,翠姐35岁大龄才生下女儿,一家三口挤在24平米的平房里。翠姐做月子时,老苏从朋友家淘来两株荷,种在了窗前的水缸里,逼仄小院本来就被杂物挤占满了,老苏狠心将一部分杂物卖给了废品站,腾出一平米面积养荷。

翠姐是个会过日子的女人,一根线头掉地上也要捡起来,老苏办这事都是自作主张,悄悄进行,等翠姐发现了水缸变荷塘,刚要发火,却见一缸碧绿,一红一白两个花苞探出缸沿,点燃了小院生机,顿时心情大好,也便收了怒气。

平房低矮,旧时坐月子又不敢通风,窝在屋里久了,难免心烦,可恰好一缸荷塘在窗下,翠姐躺在床上,侧身望向窗外,看到阔大的荷叶平铺在水缸,上面还滚动着水珠。荷花盛开,像少女亭亭玉立在水面,风吹荷花满院香,闷热也随之荡漾开去。

翠姐出了月子,女儿睡了后,她漫步自家荷塘,虽水缸直径一米,荷花却在里面努力生长,花苞一茬接一茬,红红白白两娉婷。

有时老苏来了兴致,也学《浮生六記》里的芸娘制作莲花香茶,用小纱囊撮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

一次问老苏,为何独想起养荷,在窗户下种花,让花藤攀爬到窗棂上,也可打造一窗风景,还不占地方。老苏解答,翠姐娘家在外地,她家门口便是10亩荷塘,荷花是她身边最熟悉的风景。现在生了孩子,离家远,一时回不了家,肯定会想家,老苏将家里安置一缸荷塘,是让翠姐寻找点家的感觉。

而翠姐却给了我不同的回答,她说老苏在砖厂干体力活,下班回家还要做饭、洗衣服,帮她看孩子,他喜欢养荷就随他意吧,就这点爱好再被剥夺了,生活真是无趣了。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言爱,不过是互相想着对方,水缸种下一米荷塘便是对彼此沉甸甸的爱吧。

我和翠姐做邻居十几年,没有听到过她和老苏争吵过一次,倒是经常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围着一缸荷塘而坐,老苏吹他的口琴,翠姐哼唱家乡小调,10平米的院子,美出了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旧时爱情就是如此简单,无关金钱和地位,只要走心,苦日子亦可过得心生欢喜。

91、爱情故事最美的证婚辞

那天是2009年4月26日,我正在上班,有一对青年朋友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给我递上一张大红的请柬。我展开一看,他们要结婚了。这真是值得恭喜的事。难怪他们手牵着手,依在一起,那么甜蜜。这对朋友对我说,“请你一定参加我们的婚礼。”我说:“你们的喜酒,我肯定是要喝的。”我是看着他们的爱情成长起来的,早就闹腾着,要喝他们的喜酒呢。

告辞的时候,这对朋友还告诉我,婚礼那天,他们请的证婚人是我想象不到的人。我参加过很多很多的婚礼,见识过很多很多的证婚人,归纳起来,都是单位的头头脑脑。他们可以不用花钱送人情,讲几句背得滚瓜烂熟的话,之后在一阵掌声中还要坐上首席。对结婚的一对新人来说,有领导上台证婚,那也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所以,推波助澜,愈演愈烈。还能创什么新?我说“到了那天,我看你们的证婚人是怎么出彩的。”他们相视一笑,给我留下一个悬念,离开了我的视线。

5月6日,婚礼开始了,《结婚进行曲》开始回荡在大厅里,着一袭洁白婚纱的新娘,挽着西装革履的新郎,踏上了红地毯。于是,婚宴大厅的掌声一浪高过一浪,此起彼伏。最喜欢看热闹的宾朋好友,最感兴趣的是夫妻对拜,以及亲吻表演。这是一场婚礼的最高潮。

接下来,按既定程序,到了证婚的那一刻,司仪宣布:“请证婚人上台给一对新人证婚!”

我心想,按以前的惯例,该是男方或者女方单位的领导登台亮相了。可是,出乎我想象的是,一对年迈的夫妇手拉手,虾着腰,走上了台前。那一瞬间,我还以为,这对老夫妇眼花耳聋,不小心走错了地方。但是,在我的疑惑中,司仪却把麦克风递给了这对白发苍苍的老人。“各位来宾,请允许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证婚人,梁先生今年72岁,梁先生夫人今年70岁。50年前的今天,他们也是一对新郎新娘,站在来宾面前,接受祝福。风风雨雨走过了50年,这对老人才真正懂得了什么是爱情。下面,请用最最热烈的掌声,欢迎这对老人给今天的新人证婚!”

此时此刻,大厅突然静了下来,很多来宾都感到莫名其妙。然而,年事已高的丈夫西装革履,满头银发的妻子穿着一袭旗袍,像一对新人一样甜甜蜜蜜。在来宾的等待中,老丈夫清了清嗓子,开始证婚——

各位来宾,朋友们

“今天,是这对新人大喜的日子。首先,请允许我和我的爱妻,代表大家向新郎新娘致以真诚的祝贺

其实,到这个时候,我只是觉得惊奇,并不理解一对老夫老妻给一对新郎新娘证婚的含义。找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证婚,婚礼那才叫风光我暗暗有点责备新郎新娘没眼光。真是奇怪,这对老人既不是知名人士,也不是官商大腕,他们怎么“独出心裁”,请了一对老人来证婚?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怎么能证婚?之所以我们应邀做证婚人,一是因为我和我的爱妻,与新郎新娘双方的父母是多年的朋友:二是因为我和我的爱妻风雨同舟,相互挽扶,走到了今天金婚的日子。所以,他们请我们来做他们孩子的证婚人,是有寓意的。”

当初,这对朋友对我说他们请的证婚人会让我“无法想象”,的确是这样。谁不渴望自己未来的婚姻天长地久,哪对父母不期盼儿女的婚姻白头偕老?

“我知道,以前证婚的人,大多是新郎新娘双方单位的领导,但,在这些证婚人中,确实有人在自己的婚姻以外,包二奶,找情人。这些人做别人的证婚人,岂不是玷污了新郎新娘神圣的爱情与婚姻吗?一个没把自己的爱情与婚姻经营好的人,是不具备给别人证婚的资格的。”

这段话,说得有点迂腐,听起来有点不合时宜,也让在座曾经“犯了事”的领导心里有点慌乱,然而,我又觉得,他多少有点概括力,说得有点深刻,有点新鲜。我还从来没听人这样演说证婚辞的。我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台上。

“什么样的人才配当证婚人?只有把自己的婚姻经营好了的人才配。”

这话已经游离于主题之外了。可听起来,却是那么的爽啊!那一刻,听从内心的召唤,我鼓起了掌。我以为,我的掌声会是孤单的,殊不知,我的掌声得到了积极的响应。顷刻之间,掌声覆盖了婚宴大厅。

“人们证婚的时候,一般都在这里用许多的感叹号,还高声说,新郎新娘是有爱情基础的我不想像这样来给一对可爱的孩子证婚。因为,有爱情基础,这是以往的事,可以作为美好的回忆。而且,举行婚典,肯定领取了结婚证,合乎法律,是有效的。所以,我也不想用这样的句子,给这对新郎新娘证婚。”

我开始被这样“走题”的证婚辞打动了心。这对老人的心是那么的淳朴,那么的天真,身居繁杂的城市,却不套用模式化了的词语。这样的证婚,却是一种创造!

老丈夫向他的爱妻深情地看了一眼,夫人心领神会,沿着他的话题继续证婚——

“如何证婚?我觉得,爱情和婚姻都需要长时间的考验,时间是最好的证婚,它可以见证未来,见证一切。对新人证婚,我要说的,就是让一生的风雨来检验爱情。我和我的老伴走到现在,一道道坎走过来了,像恋人,也像亲人,不离不弃,走过了五十年的岁月,靠什么’有一个词叫相濡以沫。爱情和婚姻是需要用生命灌溉的。因此,我把‘相濡以沫’这个词送给这对新人,衷心地祝愿,这对新人白头偕老。”

宾客听得入了迷,大厅非常安静。突然问,响起了阵阵掌声,大家用掌声回应了精彩的证婚辞。讲完之后,这对老人几乎在同时对视了一下,那目光充满着古老的爱情。

听多了千篇一律的证婚辞,忽然聆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心里有阳光一样的温暖,情不自禁地流出了热泪。尽管这声音来自一对年迈夫妻的口中,但仍然是这么的清新、纯净。他们是在用真诚给一对新人证婚。我觉得,这是我听到过的,最美也最经典的证婚词。我久久地望着这对老人,他们的脸上和岁月里都写着:相濡以沫。我想,这对老人正是用相濡以沫给自己证了婚后,才最合适当新人的证婚人。

婚宴上,酒杯在舒曼的音乐中连连举起。我端着酒杯,走到一对证婚人的面前,用敬酒的方式表达我对他们的敬意。我说:“听了你们的证婚辞,我被打动了。”

92、爱情故事美丽人生

她很丑,生下来就丑。一块红痣,彻底遮蔽了她整个少女时代的天空。红痣不偏不倚,正好长在额头上。为此,她很自卑,不敢扬头挺胸地走路,就像一只孤单受伤的小鸟。

所有同龄的孩子都上学了,她还背着那个比她大好几倍的背篓去山上放羊拾柴。直到那个长得很帅的小学老师三番五次地到家里做工作,父母才极不情愿地答应让她去上学。别的孩子贪玩,只有她,常常独自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一遍一遍地读书,那些简单的课本,在她的手中就像宝贝一样。

她初中毕业了,可她还想读书,但父母不让,他们说一个高中生一年的花费,相当于一家人一年的开销。再说,一个女孩子读书能有多大出息!无奈,她只得辍学。

秋天,有城里人来招工,她也跟着人家去报名。排了很长的队,好容易临到她了,那个招工的人却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说不要。为什么不要她?有相好的姐妹为她不平,那个吊着三角眼的城里人说:她太丑,我们只要年轻漂亮的。

她满肚子屈辱跑回家中,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好几天,最后还是狠了心非要上学不可,父母拧不过她,无奈地答应了。

她发誓:一定要考上名牌大学,要彻底改变自己像小草一样的命运。三年中,她吃最差的饭菜,穿最旧最便宜的衣服,终于考上了大学。

独自一人在都市里生活,她不唱歌不跳舞,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课余时间就打工,干最苦最累的活维持学业。从大学生、研究生到法学博士,她就像一根绷紧了的弦,从没有虚度过一天。

她也渴望爱情,但她不敢相信爱情。她觉得美好的爱情是那些漂亮女孩子的专利,像她这样的女人,爱情就像挂在天边的一抹充满诱惑的彩虹,虽好看耀眼,却触不着摸不着。殊不知,在她身边,就有一个又高大又纯情的男孩子,常常感动于她的执着和真诚,早已暗暗喜欢上了她,只是面对她的冷傲不敢表露。从上大学开始,他就陪伴在她身边,她考研他就考研,她毕业他也毕业。直到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报到的那天,偶一回头,才发现他竟也在同一个单位。

那个夜晚,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有了称心如意的工作,有了房子,她一个人在酒巴里喝酒喝到很晚,直到喝得醉眼朦胧,分不清东西南北。出得门来,对着五彩缤纷的城市,对着闪烁的霓虹灯,她一边吐一边哭。一抬头,发现了那双明亮而爱怜的眼睛。她真的好累好累,只想有一个臂膀能够好好地靠一下。这个念头闪过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她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床头上有一张纸条:宝贝,醒来后好好休息,我给你请假了。饭在桌上,顺便读读那些本来就属于你的信。

然后,她看到了一叠粉红色的信,整整99封,每一封信的开头都是她的名字——虹。她终于知道,她一直有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只是她从来没有好好地审视过自己……

93、爱情故事爱与生活的质量

婚礼上,婧的泪忽然奔涌而出,不仅是新娘必有的喜泪。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伟是电脑学博士,开了一家电脑公司,财富与前途都是明摆着的。第一次见面,伟对婧说《初哥初妹操作电脑》的笑话故事,自己呵呵地笑,婧也附和地浅笑,可是一大堆专业术语,婧根本没听懂。

伟对婧好,送花,开车送婧上下班,带婧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婧出了两本新诗集。其实新诗集伟都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伟,婧周围所有的女孩子都为之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婧却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婧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伟还是不懂得婧,伟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婧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婧一脸,柔声劝婧:“我们会经常回来看你爸妈的,别哭了,脸上的妆花了。”

婧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叫凯的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洒落得满山都是,夜都深了,婧还依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有脚步声从婧身边走过,那人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笳明月夜。”婧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自己心里的声音?

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婧说了上半句,凯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路,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谈婚论嫁……婧不自觉地将凯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婧一直都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只是……

婧看见已经中年微胖的丈夫,专注在电脑前的身影:凯怎么办?凯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凯,婧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伟对婧,一直是那么好。婧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是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凯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婧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一会儿便哭得成了个泪人。

凯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卫生纸递给婧。婧捧着凯递过来的卫生纸,忽然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那卫生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有如砂纸,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自由市场上论斤卖的。

婧想起伟为自己拭泪时那淡淡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恰如他给自己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伟,自己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包括自己编织的那些美丽的爱情故事,其实都是在伟给了自己足够的生活保障的前提下才有的。婧想起伟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凯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伟的健伍音响和凯那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伟送的钻戒和凯送的玫瑰。凯给了自己爱情,伟却给了自己一个女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凯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质量那么低劣的一张卫生纸呢?不知不觉地,婧泪止住了。她将凯的卫生纸还给了凯,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婧后来还是会常常地想起凯,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感情和生活的质量,一个是浪漫的爱情,另一个是安全充裕的生活,那么,自己只能选择后者。

94、爱情故事不能说的秘密

1

那天耿直错过了饭堂开饭时间,只好去学校南门外的饮食街,打算吃碗菠菜面。他常去的面馆关了门,换成了秀秀冒菜坊。

老板秀秀热情地招呼他:进来吧,好吃不贵,很划算哟。

秀秀长发披肩,姣好的脸庞没有任何修饰,纯天然。耿直呆了呆,不自觉地就踏了进去。

他不是没吃过冒菜,还曾经跟室友们说冒菜这种东西最好少吃,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秀秀冒菜跟别家不同,特别鲜,特别美味。

隔两三天,他就来一次秀秀冒菜坊。他跟秀秀混得熟了,来了就帮着收钱,招呼客人,秀秀长秀秀短地唤。秀秀也喜欢他来,看到他,眉眼都是弯弯的。

第一次跟秀秀提出约会,秀秀脸红了,含笑问他:我不是大学生,你不嫌吗?

耿直憨憨地笑,语无伦次:不嫌,你看上去比大学生还大学生呢。

秀秀扑哧笑了。耿直带她看电影,去KFC喝咖啡,秀秀熟练地给自己加糖,耿直愣了愣,心头闪过一丝疑惑,但转瞬即逝。

有天在冒菜坊里,睡他下铺的浩子进来,见他跟秀秀好像很亲密,忍不住拉他过来,指着秀秀问:这就是你新交的女朋友?

耿直诚实地点头,浩子皱眉,说:完了,你小子魔怔了。说完饭也不吃了,起身就走。

耿直莫名其妙,想追出去,身后秀秀叫住了他。等回了宿舍,浩子似乎有话要对他说,他总找事情避开,再不就是蒙头睡觉。

隔几天,秀秀冒菜坊出了事。有个叫李铜林的无赖,找到秀秀,非要秀秀跟他回去结婚。秀秀不从,他便叫来几个人砸了秀秀的店。

耿直问秀秀怎么回事,秀秀呜咽着说,她来之前在家里人安排下相了亲,对象就是李铜林。开始挺好的,慢慢秀秀觉出他不走正道,就提出分手,可对方不同意,秀秀没办法,这才逃出来,哪想到还是被他找到,无赖似地死缠着。

耿直听得双眼迸火,他请了假,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秀秀冒菜坊。李铜林又来了,耿直在门外拦住他,几句话下来,就动了手,混乱中,耿直的额头被重重击中后,倒在地上,意识很快陷入模糊。

2

醒过来是在秀秀的租屋里。秀秀喜极而泣。

秀秀说,他睡了两天两夜了,那天他昏迷后,李铜林吓得跑掉,秀秀找来几个人将耿直送进医院,谁知她去交钱的功夫,耿直就不见了。

耿直拼命回忆,却怎么也记不起期间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他回学校补了假,心里惦记秀秀,担心李铜林还来骚扰她,但自此以后,李铜林再没来找过秀秀,好像他一夜之间转了性,或者人间蒸发了。

偶然间,耿直发现脚上的鞋子变了,这双崭新的X特步根本不是自己的。他跑去问秀秀,秀秀正在忙,指指后仓库说,我还没来得及洗呢。后仓库里放着的正是原来那双鞋子,鞋面脏兮兮的,鞋底沾了厚厚一层泥。

耿直拿着鞋子发愣。鞋子是他在失去记忆那段时间穿回来,秀秀买了新的给他换上的。也就是说,那段时间他至少走过山路,可他到山里去干什么?

他摊开双手看了看,右手的指根处有两个水泡。在学校他很少干体力活,稍微干些重活就会起水泡。一个念头忽然蹿进脑海,他杀了李铜林,并且将他埋在了山上!

他被这念头吓得跳起来,慌慌张张跑出去。街上行人匆匆,有很好的阳光,他却觉得浑身冰冷,擦肩而过的每个人,仿佛都在窥伺他的动静,随时会跳将起来将他抓住。他汗涔涔地逃回宿舍,爬上床用被子蒙着头,瑟瑟发抖。

浩子问他怎么了,他全听不见。

浩子他们只好上课去。耿直缩着身子,黑暗中似乎有个人影徐徐靠近,近了,原来是李铜林,他脸上全是血,一只眼睛被打得肿成一条线,嘴巴歪向一边,僵尸样地张开满嘴獠牙。耿直大叫一声,掀开被子跳下地。

他一分钟都不能再待下去了,屋子里到处都是鬼魂,不单单李铜林向他索命,还有小薇,小薇终究还是找他偿命来了。

他失魂落魄,走进就近派出所,自首说杀了人。警察给他做了笔录,要求他指认埋尸地点,他熟门熟路地上了山,指着一块翻新的土地说,就是这里。

警察果然挖出了李铜林的尸体。耿直罪责难逃,只剩等待宣判了。

3

耿直自首后,秀秀来看望过他一次。耿直觉得,秀秀变了,她看他的眼神,很冷,还有几丝凛冽。

浩子也来看他,咬牙切齿:我早知道会出事,你不可能去杀人的。你没发现那个秀秀跟许小薇很像吗?

耿直呆了呆,想了想,摇摇头叫浩子别多事。

仔细想想,秀秀跟小薇真的很像。正因为这样,他才一头栽进去,潜意识里,他始终喜欢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许小薇。

小薇是隔壁外语学院的一年级学生。某次耿直宿舍和外院联谊,认识了小薇。他喜欢她,第一眼起,但他们身份悬殊,她是富二代,而他则是出生在城中村,爸爸妈妈一辈子租住在城中村的穷二代。

但他还是壮起胆子向她表白,她听完,表情认真地说,嗯,知道了,回过头,她跟姐妹们把他当成一个笑话。

他受了打击,半个月没有笑过。然后那件事就发生了,联谊会的同学周末去富地湖郊游,小薇失足掉进湖里,她不会游泳,在场的所有人都不会游泳,眼睁睁看着小薇沉了底,再也没能上来。

小薇死了。不久学校BBS上有了奇怪的传闻,说小薇的死不是意外,是人为故意的。那天去的人当中,有一个人特别恨她,因为她不但拒绝,还嘲笑了他。

虽然耿直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帖子里,但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就是那个被拒绝,并且被嘲笑的可怜虫。

耿直一天比一天难过。她死了,他比任何人都伤心,那阵子,他天天晚上梦到她,每次都是哭着醒来。

后来,秀秀出现了。她恰恰是小薇的穷人版本,他不在乎她是不是大学生,他喜欢她,这就够了。他满心盼望着快快毕业,他就可以娶秀秀,过现世安稳的生活了。

但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无赖李铜林毁了这一切。这都是他命不好,他宁愿这样以为。

可浩子始终认为事情没这么简单。为了拯救兄弟,他拼尽全力。

4

浩子请了一个私家侦探。

秀秀冒菜坊已经停业转让,秀秀改了装束,时常从某高档小区里进出。调查发现,高档小区里住着位海归,职业是医生,他,才是秀秀的正牌男友,秀秀根本不是刚进城的乡下丫头,她从加拿大留学回来,真名叫许茵秀,和小薇,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浩子喘吁吁来见耿直:看吧,我早说了,这女的有猫腻!耿直却不相信听到的事实。浩子急了,你是不是真魔怔了!秀秀是小薇的姐姐,明摆着有备而来,你快想想,有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没杀过人?

耿直犹疑着,从裤袋里掏出枚晶粒递给浩子:昏迷清醒后我从衣服上发现的,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这应该是从秀秀男友戒指上掉落的,它上面沾的应该是埋尸地点的土壤颗粒。

浩子急急地拿了去,经分析后表明,晶粒上的确沾有掩埋李铜林地点的土壤颗粒,而这枚晶粒,经证实,它的成份和秀秀男友手指上的戒指晶粒完全相同,耿直的推断是对的。

警方突击审讯了秀秀的男友。在证据面前,他很快认了罪,承认是自己在秀秀唆使下杀害了李铜林,并将罪行嫁祸给耿直。

他对催眠术颇有研究。那晚,他们先将李铜林诱进仓库后杀害,和昏迷中的耿直一起带到山上,埋好李铜林后,他便对耿直实施了催眠,给他灌入谋杀了李铜林的潜意识。醒来后,他便坚持认为自己杀了人。

男友招了,秀秀也扛不住了。她承认,回国后,妹妹就死于非命。虽然同父异母,在家却只有妹妹和她最亲近。她了解到妹妹的死并不简单,她信了那些传说,并固执地认为耿直就是杀人凶手。她要替妹妹报仇。

出国前,她不幸跟一个无赖谈了场恋爱,等她发现对方的真面目后,已经晚了,李铜林对她纠缠不休,她逼不得已,前往加拿大留学。没想到刚回国,李铜林又找到了她。

她恨死了他,也恨死了耿直。于是,就想到了这么一个方法,杀掉李铜林,嫁祸给耿直,一石二鸟,既可以为妹妹报仇,又让自己永远摆脱了魔爪。

在看守所,她请求见耿直最后一面。

5

耿直被无罪释放。

秀秀瘦了很多。她把头发盘起,跟之前的秀秀差之千里。耿直感觉到了陌生,想说什么,张张口,又什么都没说。

秀秀流了眼泪,轻声说,对不起,原谅我错怪了你,能告诉我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耿直点点头。仔细地,将小薇出意外的前前后后描述一遍。秀秀的眼泪一直在流,我相信你,其实我早看出你是真心喜欢我妹妹,不可能对我妹妹下手,可我心里就是不甘,就是想找个人替我妹妹出这口冤气。

她站起身,走回去。背影凄绝。

耿直走出看守所,外面仍然有很好的阳光,他迎着光亮,眯起眼睛。他的脸上有笑容,却还有一丝阳光驱不走的阴霾。连浩子都不知道,他心里埋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注定要烂在他肚里一辈子。

他不是旱鸭子,他会游泳,而且游得很好,只是没机会在同学们面前展示。小薇掉进湖里的瞬间,他差点就奋不顾身跳下去,但转瞬,他想到了她的冷漠,嘲笑,以及她那遥不可及的富家女的身份。他迟疑了,纠结了,直到小薇沉了底,再也没有上来。

以后,他所做的,就是要努力忘记他会游泳这件事。

还有一件事,他却要永远记住:不是所有人,都是可以爱的。

95、爱情故事六楼阳台上的五年守望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住在监狱旁的女孩

2004年5月里一个很普通的下午,肖敏燕在看房。

肖敏燕是长沙女孩,2003年大专毕业后签约到佛山一外资企业做会计。公司的事情处理好后,她想赶紧租个房子把自己安顿下来。那个下午,肖敏燕通过佛山生活网找到一处出租房。一室一厅的房子干净整洁,光线明亮,租金也不贵。肖敏燕非常喜欢。可是,就在房东去拿合同;准备签约时,肖敏燕无意中走到了阳台上。200米外,赫然是一所监狱的操场,从6楼的阳台上望下去,整个操场几乎一览无余。

这么好的房子,难怪租金这么便宜!肖敏燕心里笑了。

每天下午6点左右,收工后的犯人在操场上点名排队吃晚饭,下班回来的肖敏燕便顺便看看200米外那个不同寻常的世界。

一个月,两个月,时光像流水一样过去了。肖敏燕隐约感觉到,只要自己出现在阳台上,便会有一双眼睛望着她。成百上千穿着同样服装、理着同样发型的犯人里,偶尔会有一个人朝她挥手。

本来,被一个服刑的犯人盯着看,对一个女孩来说是一件恐怖的事。但奇妙的是,肖敏燕并不害怕。也许是因为那眼神很温柔,也许是因为那动作很礼貌,对那个人她充满了好奇。

等待奇迹的男人

同样是5月里一个非常普通的下午,张海站在操场上。

因为想帮朋友一把,也因为高额的利息,张海动了心,向财务挪用了100万元。可是两个月后,借钱的哥们儿很不够哥们儿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恰巧这时公司需要资金签合同,东窗事发。

企业老总很气愤,以诈骗罪把张海告上法庭,张海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从高高在上的副总变成阶下囚。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在监狱里张海收到了妻子的离婚起诉书。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带着还不到一岁的孩子与张海划清了界限。张海彻底一无所有。他破罐子破摔,和狱友一起抽劣质烟,结帮打架,装病不出工。

一次谈心时,张海跟耐心劝诫他的管教员说:“你们不要再浪费口水劝我了。我什么都没有了,除非发生奇迹,否则我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张海做梦也想不到,奇迹就那样突如其来地降临了。

那天,张海站在操场上,张海的目光无意识地落到了200米以外的楼房上。6楼的某个阳台上一个长发的女孩倚在栏杆上,手托下巴,朝他们的方向张望着。

女孩沐浴在昏黄的夕阳中,背后是傍晚蓝灰色的天空,张海甚至看不清她的脸。他分不清是什么拨动了他的心弦,他只知道自己有几秒钟的时间忘了呼吸。

而等张海重新开始呼吸的时候,世界竟然已经变成了另一个模样,每一件东西都在熠熠闪光,他第一次注意到监狱操场上的灯是晶莹的蛋白色,第一次发现对面楼房张贴的广告上有个笑得很可爱的小女孩,第一次闻到操场旁边灌木丛里小紫花的香气。

张海不知道女孩是谁。他只知道,每天能看到她一眼,幸福就会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他总是趁着下午集合的间隙,悄悄朝那个女孩挥一下手。有一天,张海满脸笑意地挥手时,有狱友按捺不住了,问他:“那个女孩是你什么人呀?”张海笑笑,脱口而出:“等我获得自由的那天,我一定要娶她。”

狱友们哄然大笑。可张海一天天地变了。原先他不守纪律,出工消极怠慢,而且喜欢滋事打架,如今他多次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当年获得了改造的满分,获得减刑6个月。

爱在冥冥中注定

2006年10月,张海的刑期累积已经减了11个月。按照这个速度,用不了两年他就能走出监狱了。但国庆节过去,张海掐着指头一数,发现女孩已经18天没有出现在阳台上。

张海尝到了失恋般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时,一位跟他平时关系很好的狱友做起了他的工作:“张海,说实话,我认为你的梦想缥缈,但有一点我不得不承认,自从阳台上那个女孩出现,你重新做回了一个人。你还不到四十岁,走出监狱,你完全可以东山再起。中国虽然很大,但只要这个女孩在这里留下了痕迹,等你有能力时,你一定能找到她。”

好友的话让张海豁然开朗。

时间回到2006年9月底。那天肖敏燕接到家里的电话,得知一向疼爱她的奶奶突然中风导致半身不遂。肖敏燕马上赶回家,在医院和家里照顾了奶奶一个月。之后,奶奶因为脑溢血去世。

奶奶的去世极大地打击了肖敏燕,伤心失落的肖敏燕打算辞职回乡。

2006年10月底,肖敏燕回到阔别一个月的出租房,收拾行李。上午10点多,监狱方向传来整齐的口号声,肖敏燕忍不住放下东西,走到阳台上观看操场上犯人们的训练。

这些犯过罪的人想通过改过重新获得新生,这个场景深深地刺激到了肖敏燕。肖敏燕从小就梦想能在长沙开一家属于她的服装店,现在,她决定坚持下去。

肖敏燕没有想到,她在阳台上短短几分钟的亮相,令另一个人开心地笑了,同样坚定了对梦想的追逐。

天降奇缘并不只是传说

眨眼间又过去了两年,26岁的肖敏燕依然过着上班下班的平淡日子。

2008年10月的一个星期天,上午10点,香梦正酣的肖敏燕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惊醒了。

谁会在这个时候敲门呢?肖敏燕穿好衣服打开门,隔着防盗门,她看到一个陌生的留着平头的中年男子。

“你找谁?”肖敏燕问。”我找你。”对方回答得简单干脆,肖敏燕非常疑惑,但她确定自己在佛山并不认识这样一个朋友。

“我是你的邻居,几乎每天都和你相见。”他的话让肖敏燕更困惑了。

中年男人有点局促地咳了一下,然后坦然地说:“我叫张海,是广东汕头人。两天前我还是一个服刑犯。5年前,是你的出现让我重新有了对生活的向往。我特意来跟你说声谢谢!”

肖敏燕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叫张海的男子,就是她曾经感受过的那种温柔眼神的主人,正是从成百上千人里向自己挥手的男人。

如此戏剧性的场面让肖敏燕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张海没再多说什么,跟肖敏燕要了一张名片,然后隔着防盗门朝她鞠了一躬。像来的时候一样,他又突然地离开了。

之后,张海一直没有打她的电话,肖敏燕没有留下张海的联系方式,却对仅仅见过一面的张海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惦记。2009年的春节就在肖敏燕的无限怅惘中来临了,由于春运坐车不方便,肖敏燕没有回家。大年初一上午,一条问候的短信跳了出来。短信正是消失了三个多月的张海发来的。

肖敏燕回了一条意味深长的短信:“你离开了佛山,我还在守望。”

第二天下年,肖敏燕突然接到了张海的电话:“我想给你补一顿丰盛的年夜饭,可以吗?”

肖敏燕以为张海是在开玩笑,笑着回答:“可以呀,不过,只怕等你从汕头赶过来,我早就饿死了。”谁知张海接下来便说:“那你到富湾湖酒店来,我正等着你。”

前一天还在汕头发短信,大年初二就跑到佛山来了?肖敏燕决定去富湾湖酒店一探究竟。

这是肖敏燕第一次认真端详张海。个子高高的张海穿着得体的休闲外套,跟三个月前相比,整个人舒展了不少。

“第一次出现在你面前,我有些自卑,我想我必须有一个好的开始,再出现在你面前。你对我来说不仅仅是爱情那么简单,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想要跟你一生一世在一起。”

肖敏燕很感动。虽然是晚来的年夜饭,两个人却吃得格外温馨。

第二天,张海来到肖敏燕家楼下:“我可以去你住的地方阳台上看看吗?”

站在六楼阳台,张海思绪万千,指着曾经待了近6年的监狱对肖敏燕说:“曾经,我在那里,望着这里,我真的觉得我们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遇见你后才再次点燃了我对生活的憧憬。我们相隔不到200米,但是走到你面前,我用了整整5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我的下半辈子,走进你的内心。”

张海的眼里闪动着泪水。虽然他们之间有年龄上、经历上的巨大差异,但想到这个男人5年来走的每一步,肖敏燕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的心疼。

张海离开后,肖敏燕发了一条短信,上面是三个连续的感叹号。不明白什么意思的张海随着回了三个问号。

肖敏燕说:“我们的相识让我很惊讶!你的真诚让我很惊讶!我接纳你如此之快也让我惊讶!”

2009年5月1日,张海圆了肖敏燕的心愿,在长沙给肖敏燕开了一家服装店,开业那天,肖敏燕在家人的陪伴下,和张海领取了结婚证。

肖敏燕的家人对于这个经历特殊的女婿有过疑虑,肖敏燕的话让他们开始重新看待张海:面对婚姻时,打动我的不仅仅是缘分和他带来的感动。首先,我觉得张海是一个永远不会放弃希望的坚强的男人。他认为是我的出现给了他奇迹,事实上,是因为他在最绝望时内心深处也从没放弃过对生活的热爱,这才会有所谓奇迹的降临。

其次,他本质上是一个好人,只是做错过事,走错过路,我很庆幸最终能和他走到一起。

2010年6月8日,肖敏燕为张海生下一名3.8公斤的健康男孩。

孩子睡着的时候,张海翻出一本《小王子》。“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他轻轻搂住抱着孩子的肖敏燕。那天在监狱,第一次见到她,他的世界就充满了开着花的星星。

96、爱情故事处男情结

2004年的第一场雪纷纷扬扬肆意飘洒,人们脸上洋溢着惊喜和兴奋的表情时,余桦接到了一纸离婚协议以及精神索赔协议。看着窗外纷乱的雪花,她的精神和意志在纷乱中恍惚,只是喃喃自语着:“我错了,真的错了……”

处女的处男情结

余桦小时候其实是个很爱玩的女孩子,因为是独生子女,家里人都要上班没人看管,只好白天把她反锁在家里。小小的她只用羡慕的眼神从阳台上看着其他小朋友玩,等父母下班把她放飞后,有的小朋友却要回家了,有的是因为与她不熟悉而不带她玩,她的童年是寂寞的。

等到上学后,她反而变得文静了,爱看书,爱学习,却不爱与别人相处,因此,就算是学习很好,却因为性格孤僻没几个朋友,她也觉得很自然,学习第一嘛。

很顺利地,大学就毕业了,她之前的生活如平静的湖水,大学中谈恋爱搞帮派的人大把,但是都似乎与她没什么关系,她甚至以家在本地的理由而不愿意住校,女性朋友都很少就别说男性朋友了。至于那什么恋爱一类的她看得很透,只不过是无聊的人无聊的把戏而已,她没有兴趣。什么爱呀爱的,今天和你说,明天和别人谈,有意义吗?如果爱是那么随便的东西那她宁愿不要,要就要一辈子的完美爱情,没有任何玷污的。她对那些好聚好散或一脚多船的人很不理解,最后得出结论,那些人所谓的爱其实只是喜欢而已,她给爱下定义时写道: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把喜欢和爱这两个词分得那么开,那是因为喜欢是可以同时喜欢很多人的,漂亮呀、有才呀、有性格呀……人喜欢人无非如此。

但爱呢?只有一次,一生一次的,是一生中你最想让它绚丽绽放的花朵,哪怕耗尽生命和血液去浇灌也在所不惜!”

爱对于她来说是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因为太崇高了,以至到大学毕业她都没遇到自己的初恋。

工作两年后,一个英俊体贴的完美男孩凌海闯入了她的生活。这时,她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浪漫的人,热情如火的人,之前的她只是在压抑自己的情感而已。

凌海大她四岁,刚刚研究生毕业,和她在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就职。两个人上下班坐班车时常常遇见,凌海喜欢上了这个外表文静的女孩。于是他为自己制造了各种机会,下雨天就等在门口,怕她没有带伞,下班后在班车上没看见她他也会下来,看看她们办公室的窗口的灯还亮不亮,是否在加班,迟了还会买了点心等在对面的书屋,可以说是体贴入微,百分百的新好男人。余桦冰冷的外壳终于被熔化了,她第一次感到了家之外的温暖和幸福。

他们的感情飞速成长,每天一下班两人就黏在一起,余桦不再冷漠不再清高,一点点小事都会和凌海分享,她爱他,和他在一起时她无比的幸福和满足。

而后的一天周末,她去他的单身小屋给他做饭,晚上两人烛光晚餐嬉笑打闹后,他拥抱着她,热情如火地留她下来,一边在她耳边轻吟:“桦,桦,我爱你……”一边吻着她,一边试探着将手伸入她的衣服。

她推开了他,在他又黏上来时很正式地对他说:“不行,结婚以后才可以!”

凌海笑嘻嘻地抱着她:“都什么年代了,你还真讲究。反正你迟早是我老婆啦!老婆来吧!”

余桦生气了,用力推开他说:“这是原则性问题,什么什么年代了?你怎么那么随便?!”忽然转念问到:“难道你以前和女朋友这样过?”

凌海没劲地耸耸肩道:“有过一两次,真的没什么啦,你还在乎这个?!”

余桦脑袋一阵空白,而后愤怒地打了他一巴掌跑出他家。

之后余桦真的很矛盾,毕竟爱情在她眼里应该是纯洁无瑕至高无上的,本以为像他这样的男孩是不会那么随便做那种事情的,结果自己还是看走了眼,她对男人简直失望透顶了。她想要和他分开,但是又十分舍不得他,毕竟这是她的初恋,心里又是全心全意爱他的。

凌海也很惶恐,后悔那天的冲动,更后悔自己伤害了她,他不停地请求她原谅他,告诉她他有多爱她,甚至立马买了结婚戒指向她求婚以示忠诚和决心。余桦看到戒指后哭了,忿忿地叫到:“你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上床?为什么?你不是只爱我吗?”凌海一脸憔悴和悔恨,痛苦地说道:“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可是,我当时并不知道有你的存在呀,你为何不出现得早一点?我从见你的那一刻就开始爱你,可我不是先知呀。”余桦指责他道:“是你太随便啦!”“相信我,”凌海抓住她的手,“我只爱你,今生只爱你。”“让我考虑考虑吧。”余桦最后丢下一句话。

余桦真的不知道要不要和他分手,而且一想到自己保持24年的处女之身最终连个干净的男人都找不到,就觉得心理上真的很遗憾,觉得自己当初那么保守简直是害自己,要是当初像其他女孩一样对爱情和性那么随便,现在可能也不至于这么在乎男友的过去。但是他是真的爱她的,她也知道现在的这个社会,处女都难找何况是处男呢!应该会慢慢淡忘的吧。

带着这样将就和遗憾的并不神圣的想法,余桦和凌海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变质的婚姻

原来伤疤并不是想像当中的那么容易淡忘,每每两人睡在一起时,余桦就会条件反射般地想到她老公和另一个女人缠绵在一起的镜头,总是会忽然把他推开,冷漠地留给他一个背部。

凌海总是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讨她欢心,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两人的关系,他努力去理解她,他也觉得这是自己以前的不负责任太随便造成的恶果,他愿意承担,因为他爱她。而且既然结婚了就表示她接纳他了,他相信这种情况肯定会改变的,只是早晚。

由于凌海的小心翼翼,余桦越发地心理扭曲了,发脾气变成了应该,没好脸色是家常便饭,反正凌海欠她的,没有给她完美的爱情和婚姻,她越想越觉得这些是她应得的补偿,就应该这样才能均衡她所谓的天平。

凌海的小心翼翼没有得到应有的和谐效果,反而让余桦更加变本加厉,这使他非常的痛苦,天天回到家的日子简直是炼狱,看着妻子冷酷的脸,凌海迷惑了,难道这就是他千辛万苦得来的爱情和婚姻?难道这就是他永久的归宿?难道这就是他深爱的也深爱他的女人?为什么他觉得一切都变了?就因为以前自己的一段让她觉得屈辱的经历?就算是他错了也该有个刑期吧,总不能一下就叛他死刑,如果真的叛了他死刑又何必和他结婚呢?

凌海怎么也想不懂,越来越郁闷的他越来越不想回家,于是下班后总是主动要求加班,即使不加班也不再与老婆结伴同行回家,而是一通电话说是朋友聚会就独自先走了。一个人在外面泡泡吧,他也觉得无比的宁静。

余桦感觉到了凌海的不对劲,她很生气,一等他回家就大吵质问,凌海也不说话倒头就睡,于是她就掀他被子,凌海在冰冷漫长的夜里更绝望了。

给他们带来一线转机的是余桦的好朋友柯凡,一个她二十多年来相处时间最长的好友,是个儿童心理医生。余桦是个不喜欢向朋友倾诉心事的人,可是她现在确实是很苦恼了,于是约了柯凡出来谈心。

“什么?你怎么这样对你老公呀?你老公对你真的很体贴了,你到底还想不想过下去?”柯凡听完后眼睛瞪得好大。

“可是,可是是他先对不起我的呀。”余桦说出矛盾重心。

“余桦呀,这真的只是小问题的,其实我以前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个那么疼你的老公,这种事不是每个女人都能遇上的。你应该把握的是现在,而不是对以前的事耿耿于怀,你要学会珍惜。”

珍惜?!余桦震撼了,她仿佛才活过来似的想起凌海为她做的种种,她豁然了。

接下来的日子她有了本质的转变,开始以平常心来做一个妻子了,她第一次做好了满桌的饭菜等着凌海回来,看着凌海惊讶的表情,她甜甜带点心酸地笑了。凌海更是感动得大把眼泪,紧紧地抱着她。

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可以说余桦虽然是很努力地去改变,但是她依然解不开她的心结,每天晚上依然会想到老公和前女友缠绵的情景,她很痛苦,但是想到现在那么开心不容易,于是她一直压抑着。

直到有一天她整理书柜的时候看到了凌海前女友的照片和情书,上面煽情地留着“我爱你”“你是我惟一”的话,终于火山似地爆发了。她想起自己做的努力而这个男人居然还留恋以前的女友,想着想着简直失去了理智。那天,她第一次打了凌海。

以后不管凌海怎么解释她都一概不听,只是叫着:“她是你的惟一那我是什么!”而且有了第一次的暴力就有第二次,她开始频频使用暴力,开始变得神经质。

什么样的花结什么样的果

凌海处于崩溃的边缘,俊秀的脸上眼圈越来越黑,还时常伴着清晰的指痕和牙印,拿着口罩遮遮掩掩,不敢抬头看人,也不敢和人说话,怕谈及此事。他还经常借故请假不好意思去上班,他觉得自己已经没脸在单位呆下去了。

家里是他更呆不下去的地方,妻子每天用仇恨的眼光看他,咬牙切齿地恨不得他死去才好,搞得像他和她有着血海深仇似的。而且余桦的脾气越来越不好掌握,随时都有可能歇斯底里,跑上来要与他拼命。他好怕,怕自己崩溃,也怕自己气急了还手伤害她。

在他还有理智时,他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出路。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工作、家庭甚至还有更多,他是个失败者,虽然他还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他想到了去另一个城市重新来过,可是妻子怎么办?留下她一个人他仍是不忍心,毕竟曾经爱过,是最亲近的人。于是他想到了柯凡,想到上次的事件是柯凡平息的,现在这是惟一的希望了。

他找到了柯凡,对柯凡说:“帮我劝劝她吧,我还是爱她的,我只希望有平静的生活。”

柯凡看见他脸上的伤深吸了口气:“我想她应该去看心理医生了。”

“你不就是吗?”凌海苦笑。

当天,柯凡就把余桦叫了出来,忿忿地问她:“你到底想怎么样?”

余桦不解地问:“什么怎么样?”

柯凡叫道:“装什么糊涂?你是不是想离婚呀?”

“离婚?”余桦随即想到,“他找过你吧?如果他想离婚可以和我说呀,和你讲什么?难道他离婚了还想和你结婚呀?”

柯凡简直气结,扔下一句:“不可理喻!”就要走,走到门口忽然想到自己是身负重任的,又回到余桦的身边:“每个人都有过去,有了过去才有现在和未来,你可以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会伤害现在人的事情?你在宽容自己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学着宽容别人呢?”

没等余桦找任何托词,柯凡继续说道:“你伤害对自己好的人很有理吗?你也不想想谁才是最值得爱护,对你付出最多的人!你这样去伤害他你忍心吗?你也不想想如果他真的想和你离婚的话还叫我和你谈什么,他说他还是爱你!希望能和你过平静的生活。我们之间不管以后还能不能做朋友,我都希望你能好好考虑考虑我说的话,我希望你们好!”

余桦愣在那里许久,想到的只有老公要和她离婚的事。不行,不行!她惶恐地想,他一定是有了别的女人才要和我离婚的,我不能让他离开我,我只有他了。

她开始严格控制凌海的人身自由,到哪都跟着,连手机、手提电脑也一律检查,态度上却是好了很多。终于有一天,她在例行检查丈夫的手提电脑时发现了QQ上的一段调情般的聊天记录,语言极其暧昧与挑逗。余桦的思维停顿了,一股热流直冲脑门,顺手抄起身旁的一瓶红酒向他头上砸去……

凌海在医院躺了三天,所幸除了外伤只是轻微的脑震荡。这当头的一击砸醒了凌海,这样的生活他无论如何承受不下去了。出院的第二天,他走进了法院,要求和经常在家中施暴的妻子离婚,并按照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精神损失赔偿。

而其实导致他们最后分裂的聊天记录只是凌海的一个无聊同事借了机子去玩时留下的……

97、爱情故事庆幸没在最美时相遇

真的不用遗憾,没有在最青春美貌时遇见。因为我们要的,终究不是那一场天崩地裂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

他和她认识的时候,都不那么年轻了,已经进入了大龄青年的行列。

他们约在一家海鲜餐馆门前见面。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提早去了几分钟,他却迟到了。他是个好看的男子,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和单薄,神情略显沉稳,衣服穿得很有品位。一见面,他就积极道歉,说路上塞车,足足塞了45分钟,请她一定原谅。

她笑着说,没关系的。暗自算了算,如果不塞车,他会比她到得早。

两个人进了餐馆,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他把菜单递给她,让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她还是笑,小声说,我减肥呢。

他也笑,不用啊,胖点儿怎么了?只要健康就好,再说,你不胖啊。索性拿过菜单,也不看价格,一连点了好几个招牌菜。

感觉得出来,他对她的印象不错,处处照顾她的感受,体贴她,如体贴一个小女生,让她感觉到被宠爱的温暖。

就这样,他们慢慢接近了。过了半年的样子,他提出结婚,她同意了。她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有福气的女子,在这样的年纪,还能遇到这样温和、体贴又英俊的他。

结婚前几天,他们的好朋友帮着他们收拾新家,有他和她单身时的一些物品,其中也包括各自的旧相册。大家翻出来看,于是,看到了最年轻时候的他们。

那时候的他那样英俊挺拔,穿着衬衣和牛仔裤,戴很酷的腕表,眼神里带着不羁的味道;而那时候的她,也有那么一点点胖,但非常漂亮,眉目中满是清高,满是骄傲。

有朋友“呀”了一声,对他们说,可惜你们没有早几年遇到,那才真的叫金童玉女。

他笑了,她也笑,却都没有说话。那一刻,他们心里都很明白,幸好他们没有早几年遇到。那时候的他叛逆不羁,喜欢个性冷酷的瘦小女孩。而那时候的她,对男孩子更是格外挑剔,最容不得男人迟到……他们就是这样,因为挑剔,因为不够宽容,在最年轻的光阴里一再错过爱情。

真的不用遗憾,没有在最青春美貌时遇见。因为我们要的,终究不是那一场天崩地裂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

98、爱情故事我把少年寄给你

随光阴流过的几十年,阮筠庭觉得像一部未完待续的小说或电影,在宋远乔拥着她说“我爱你”的那个瞬间,终于画上句点。

一只小虫破土而出

那是阮筠庭人生中最美丽的三月。

哈尔滨又开始下大雪,她的心情糟透了,仿佛泡了水的白面包,乏味至极。饺子馆的生意逐渐清冷,三三两两的食客在窃窃私语,石板街道上来来往往的挑夫神情惶恐。这便是乱世之中的众生之态,在十六岁的阮筠庭的眼里,世界显得如此苍白而缺乏生命力。

她给客人煮完饺子后,像往常一样靠在厨房的门上看着旧街道上灰败的老建筑,每扇窗户都紧闭着。就在她神情恍惚之时,远处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怔住了。从远处跑过来的那个少年,令周围的喧嚣声戛然而止,她看到一张热情的脸。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一张脸,不似饺子馆里的食客面孔麻木,那张脸上似乎有一束光束,一时之间令她有种措手不及的慌乱。可这慌乱只是暂时的,她很快镇定下来准备关上后门,就在她关门之际,一道身影一闪而入,身形灵巧似一只狸猫。正是那奔跑过来的少年,他的眼睛盯着她,远处那繁密的脚步声将静谧剪破。她只听到他急促的声音:“帮我。”

她的大脑嗡嗡作响,她大抵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每一天这座城市都有热血少年奔跑与藏匿。她未做出过激的反应,将他拉到灶台后面,那里有柴垛,藏一个人轻而易举。而她自己像平时一样倚在门前,看着一群人从她面前消逝。

脚步声远去了,面孔瘦削的少年从柴垛之中钻出来,脸上有淡淡的青紫色,她看到他的笑,温暖而柔软,慢慢在嘴角绽开。少年说:“谢谢你,我叫宋远乔。”

这是她与宋远乔第一次见面,两个人都是仓促剧情中的演员,没有过多的交集与台词,她记住的是那一张迥异的、热情洋溢的脸。

她轻轻地将手贴在仍在猛烈撞击着的胸口,似乎那里有一只小虫,破土而出。

电光火石的一刹那

饺子馆的生意越发清淡,很多同乡开始南去,阮筠庭的父亲却舍不得祖上的家业,以及“父母在,不远游”的祖训,一家人守着饺子馆度日。

宋远乔再次敲开她的家门,是一个黄昏。当时她正在吃晚饭。她怔怔地张着嘴,睁大眼睛,才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他是来找工作的。他所在的学校被查封了,而且这座城市开始戒严,他是外地人,没有地方可以去,所以想找一份工作暂时保障自己的生活。她看着他的脸,他微笑的面孔极淡极淡,她从他的眼神里解读到他洋溢的热情。这两年她一直浑浑噩噩、麻木地活着,已经丧失了热爱与憎恶的情绪。他的这股热情无端地引燃了她,她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迷醉里迅速搏动的声音。

饺子馆的生意已经入不敷出,可是她央求父亲留下他。他开始在饺子馆做小工,端茶送水洗碗,和每一个为生活奔波的外地人一样卑微地度日。城市开始渐渐陷入暴虐与阴郁里,从饺子馆往外望去,整座城市像患了痴呆症的儿童,面孔已经瘫痪。而饺子馆因为他的到来,渐渐有了生气,总有三三两两的年轻人以他朋友的名义前来捧场,那些人都有着和他一样俊秀的眉眼。

她其实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如同他并不是真的想屈身于饺子馆、用单薄瘦弱的身躯来换取一日三餐。他和那群年轻人,在乱世中,有太多的热情与信仰,需要倾注在这百孔千疮的大地上。

她从来不点破,任他拿饺子馆作掩护。但是即便她刻意与他保持距离,也不是没有惊恐的时刻,因为他时常消失,回来时带着一身疲惫与倦怠。

那一天的凌晨,她刚刚擀好饺子皮,就听到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的哨声与一阵拍门声。她打开门看着清晨的街道,清冷的大街,寒冽的风在身体里游荡,将胸腔拍透。

她站在周围寂静而空洞的声音之中,望着他的脸,那张脸并没有显出惊慌害怕。像他这样怀抱理想的人,对于频繁的追捕处之泰然。搜捕的人群脚步已经踏响在饺子馆外的石路上,就在一刹那,阮筠庭突然生出从未有过的勇气,抓住他的手,镇定自若地说:“别怕,有我。”

她轻轻地拉住他的手,拨乱自己的发,衣襟已经敞开,就像一对刚刚从床上起来缠绵不已的恋人。两人的拘谨像是刚刚被人搅乱一场春梦。搜索的人并没有怀疑和为难这对被他们破坏旖旎气氛的小恋人。

如果我活着回来,一定娶你

她并不知道她的举动灼热了宋远乔的心,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一个人已经奔波得太久,有一个地方终于让他看到支持与安心。

她看着他欲言又止的脸庞,身体滚烫,一片赤红烧得那般突然,一直从脖子到她的耳际。

他们的婚事提上日程。

他抱着她,说:“你父亲说,我若不娶你,就将你送到偏远的山区嫁掉,他说这是他保全自己名声的唯一办法。筠庭,谢谢你为保全我而那样做,所以我也必须要保全你。”

阮筠庭没来由地觉得有些酸楚,他有没有喜欢过她?是为了报恩还是因为无法脱身才娶她?她心里却祈望,就这样和他拥抱下去,永远也不要停。

在哈尔滨这座城市,只要深吸一口气就可以闻到浓烈的硝烟味,偶尔传来一阵长或者一阵短的枪声,街道上行人逐渐稀少,每个人的脸上都疲惫又麻木。

宋远乔将她拉到饺子馆的外面,说:“筠庭,你等我回来。”

湛蓝色的天空下,他的面孔显得很严肃。

她绞着衣角轻轻地说:“可以不走吗?为了我留下来,或者带我一起走?”

哈尔滨的气温仍然很低,她拉紧自己的衣领,夏天虽然快要来了,可是却又那么遥远。

“筠庭,我必须离开这里,原谅我不能带你同行,因为以后的日子我将要流离失所、风餐露宿,那样的生活难以想象。”宋远乔的神情空旷而又遥远,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看她的眼睛,对着远方的天空像是喃喃自语。

“筠庭,如果我能将侵略者驱逐并活着回来,我一定娶你。”

一只银戒指套住她的手指。

时光过去,只剩下爱

多年过去了。时光像手指间簌簌而去的水流,侵略者早已经被驱逐出去,宋远乔却始终未回来。她守着一枚戒指度过了小半生。这枚戒指为她避过了很多上门提亲的人,却没有为她避过那场灾难。

她每天早上出去,被迫跪在那方小小的台子前,接受所有人的谩骂与羞辱。晚上一个人顶着星月扫着漫无尽头的长街。可是不管是怎样的逼迫,她都不肯将自己与宋远乔划清界线,也没有交出她与宋远乔之间的唯一信物。

暴怒的父亲对着执意不肯交出戒指的女儿咆哮道:“已经这么多年了,他或许早已经死在异乡,可你还同一枚戒指纠缠,还要背负骂名到何时,你才肯死心?”

就在她以为一生要被淹没的时候,她收到一封来自彼岸的信。看到宋远乔三个字,她竟然是那样的平静,他在信里粗略地诉说了他的经历。

当年离开哈尔滨之后,他报考军校,中间经历过烽火,无数次与死神双手相握,一直到最后漂泊到那座岛屿。她经历过的那些艰难岁月,在他的信中成了无数个汉字。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在信的末尾说:筠庭,你等我回来。

终于有一天,她被带到了宋远乔的身边。她看到他花白的发,他那深情而又迷惑的眼神,然后她看到他的肩膀开始轻微地颤抖。她想像少女时那样对他笑,可是她的眼泪澎湃地落了下来。

他丢掉手中的拐杖,将她慢慢拥到怀里,在一片寂静里他低下头轻轻地说:“筠庭,在对岸我常常做同一个梦——还是三月的哈尔滨,我看到当年奔逃的少年被你牵着手带回家。在梦里我并不知道那是我,然后我在心里想,这两个人真幸福。可是转眼梦醒,我才发现那是我,可我却无法回到你的身边。”

他声音哽咽,眼睛中重新浮动着细碎的波光:“阮筠庭,我从来不知道那场战争会将我们分隔大半个世纪。那年离开的时候,因为怕太牵挂,所以很多话都没有和你说。我以为战争会很短,而我们的时间会很长,可是一个转身,很多人就因为战争而从生命里离开了。其实筠庭,当年我未说的话就是‘我爱你’,所以这些年我一直未另娶,只等着回来找你。

随光阴流过的几十年,阮筠庭觉得像一部未完待续的小说或电影,在宋远乔拥着她说“我爱你”的那个瞬间,终于画上句点。

宋远乔的探亲之旅终于圆满,在他回去的那天,阮筠庭亲自送他离开。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她望着戒指,再看着宋远乔慢慢钻进离别的人群,慢慢成为黑点,她才蹲在地上任眼泪弥漫了整个眼眶。

超越半个世纪的等待,随着流年被碾成了回忆。这些年她与宋远乔隔着海岸线,他们错过了彼此亲吻的机会,错过了在洪荒岁月跌撞走过时支撑对方的机会,错过了为彼此拔白发的机会……但她绵绵的情意,至少是他在这座城市最深情的眷恋。她不知道心与心之间最近的极限是什么,她只知道因为有爱,所以她与宋远乔凭借着一枚戒指、一句承诺而彼此异地相守了多年。

后来的阮筠庭和宋远乔一直保持着联系,只是彼此谁也没有再提结婚的话题。在他们的心里,那枚戒指就是彼此岁月里最珍贵的婚书。

时光总会这样,靠近,因为某些原因而消逝,然后退场。一生辰光悉数被时光掩埋,却总有一些东西不会消失,就如同她手上这枚已经斑驳的戒指。让那些怀念的人就记得这些吧。

99、爱情故事十一只袜子,不成双

表姐,你说你碰见杨林和她老公了。她还是那么漂亮。那又怎么样呢?你就像我那些同事们一样,对我放弃这段感情怀有莫名其妙的好奇心。你说她老公显得邋里邋遢,配不上她?是的,我见过他,的确不太讲究。就为这,你一定要问我当初分手的原因?

好吧,你的好奇心太重了。我投降。不过,你先告诉我,你觉得我邋遢吗?

你说得完全正确。从前我或许是,现在,我已经算得上够清爽的男人。其实我本人更喜欢的是清爽型的女人,就像我太太那样的。杨林嘛,她看起来当然也很整洁,可我知道,其实并不是那回事。

我跟杨林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她刚进公司时,时髦靓丽的外表,优雅迷人的风度一下子征服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未婚男士。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我的表现并不突出。她正是我喜欢的那类女孩,可我已经二十八岁,希望遇到的是自己的另一半,我要求自己谨慎些,因为我要交往的对象可能就是我未来的妻子。

杨林的工作能力很强,英语好,人又活泼,每次项目分组,大家都希望和她分在一起。我跟她的关系,就是在那次合作后变得暧昧起来的吧。

你知道,我虽然懒散,衣服通常是积满一洗衣机才洗,可为了给杨林留下好印象,那些和她一起加班的日子里,我天天洗头洗澡,换衬衫、袜子,皮鞋擦得锃亮。晚上回家再晚,我都不含糊地做这些个人卫生工作,就为了万一与她有靠近的机会时,给她一个好的印象。我隐隐感觉得出来,杨林对我的态度与众不同。

那天加班到十点多,我和她才搞定了给客户出的第六套方案。兴奋之余,我不失时机地请杨林去一家酒吧喝酒放松一下,她微笑着答应了。

也许是因为喝了点酒,也许是因为我与她共事时的良好表现,也许是杨林本来就对我情有独钟……总之,那个夜晚,空气都变得甜蜜起来。送她回家的出租车上,她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头,我也不由自主地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和头发上混合着的香味。其实,说香味不大合适,是一股脑油和洗发水的混合味儿。这些天忙得昏天黑地,杨林的发型虽然精致,想来有几天没顾上洗头了。我在飘飘然的时候竟然注意到这些,脑袋里还想着身边佳人几天洗一次头发的问题,你觉得我有毛病?也许是吧,我真太意外了!在我心中,时尚如杨林的女孩子,头发的味道应该是清爽的、淡雅的,起码也是无味的。这样的混合怪味,与她日常给人的印象脱节,我对她,忽然少了点信心。

下车,送她到楼下,杨林的眼神里分明有些依恋,我俩又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她才转身离开。黑夜里,她穿着高跟鞋清脆的足音,她的背影,比白天更加迷人。我呆呆地看着夜空,多少有些后悔自己的态度不够亲昵。

那晚以后,我跟杨林在公司里就变得若即若离起来。我们不再在办公室无所顾忌地谈话,有话只在MSN上说,但下班后常一起去逛逛淮海路,到国泰看场电影。我们的经历和背景很相似,品位也是那么的相同,对事物和人生的看法有许多一致的意见。简直让我惊奇!

像我们这样的大公司,对办公室恋情还算开通,尽管有杨林的崇拜者对我投以艳羡的眼神,但我们这两个普通职员的“普通”交往并没有引起任何的不良议论。我很喜欢这样的交往,杨林在我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很多事我都第一个想到她,想与她一起商量。我慢慢意识到,我已经爱上了她。

已经交往了三个多月,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挑明。要么更进一步,要么退回到普通同事的位置,这样含糊不清的态度不是一个好男人对好女人该做的。尽管我喜欢这样轻松的交往,但我骨子里就是一个传统的男人。我决定了。我买了一副水晶项链,装在精致的首饰盒里,打算去她家,向我心爱的姑娘表白。

那是一个星期六。头天上班的时候我就问明了她的计划安排,她说天太冷,只想在家呆一天,上上网,听听音乐。我到了她家楼下才给她打电话,问我能否上去坐一下。她犹豫了两秒钟就答应了。我知道这套一室一厅地段绝佳的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就是为了方便她上下班,可还从没进去看过,加上又揣着求爱信物,上楼的时候,心里还真发慌呢。

门开了,杨林边埋怨我这么早就去她家,边用发绳扎她那一头蓬松的卷发。我笑看她可爱的小脸,都过了中午,这小懒猫才刚起床吗?

天!我的笑容凝在了脸上!不,房间里没有让我不可接受的人。是那双杨林用脚划给我的棉拖鞋!我简直不知道穿上好还是不穿好。你问我到底怎么了,表姐,我从没见过这么肮脏的拖鞋!看不出是米色还是灰色,还是破的!就像哪只野猫从垃圾箱里刨出来的!即使是备用品,也太肮脏了。再看杨林脚上的那双,比这双好不了多少,没破而已。

我勉为其难地换上拖鞋,又不知是否踏上到处沾着头发丝和茶渍的地毯。杨林瞟我一眼,嗔怪道:“怎么?发什么呆呢?快进来坐啊!”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踱到小客厅的沙发前。

沙发上堆满了她的衣服和袜子,我不知该不该坐下了。杨林把衣服一抱,扔进卫生间的洗衣机里,示意我随意一点。

表姐,我去过你家,我也见识过女同学的闺房。大学时的女朋友,她的房间整整齐齐;同事艾米租住的房子,我帮她搬电脑时也拜访过,虽然略微乱了一点,同样干干净净的,透着女生特有的温馨味道。杨林的家,我该怎么描述呢?她给我冲咖啡的时候,我环顾了一下这所房子。装修还很新,看得出杨林的父母对她很宝贝。可是,茶几上、电视柜上,全是灰,起码有两个月没擦过了。就连我坐的沙发,果绿色的沙发套已经变得污迹斑斑,好像开始变烂的青苹果的颜色。杨林递给我一杯咖啡,我挤一副笑脸,开玩笑道:“你才起来吗?刷牙洗脸了吗?”杨林瞪我一眼,“我早就起来了,没想到你来,没打扮过而已。”我看看她,漂亮的人即使不打扮也一样好看,凭心而论,杨林把头发随便一扎,倒添了一份家常的可爱模样。

杨林叫我等着,说她还要洗衣服。我内疚,今天来得不巧,正遇上大扫除前,难怪杨林的屋子这么乱。没等一会儿,杨林就从卫生间出来了,我听到洗衣机费力的转动声,跟我家那台的常见病一样,立刻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杨林,你这洗衣机的衣服塞多了,赶紧拿一点出来,分两次洗。”杨林疑惑地再听了一下洗衣机发出的声音,转身进卫生间捣腾了半天。

我俩坐着看了会儿电视,洗衣机的声音很吵,吵得我无心看电视,也不知都跟杨林说了些什么。在洗衣机一阵旋转的声音和“滴”的告示音后,杨林就抛下我,去取洗衣机里的衣服晒在阳台上,顺便把刚才没洗的另一半衣服放进去洗第二桶。我的眼睛跟着她的身影。她晒衣服,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她。这原本是多么美丽的图画!在我关于未来家庭生活的梦境里,一定没少过这样的图画。

杨林晒她的内裤,一条又一条。我真龌龊,居然要去看这些。可是,她并没有回避我,她让我进了她毫无整理的闺房,本身就代表着一种默许。如果我此刻向她表白,她就是我正式的女朋友,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发展。看她晒她的内衣裤又如何呢?

我看了,杨林晒她的内裤,一条又一条,足足晒了六条!然后,她又开始晒袜子,一只又一只,十一只,不成双,不知道是掉了还是混在目前正在洗的那一桶里了。

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满是灰尘的房间,脚下肮脏的拖鞋,污迹斑斑的地毯。我看看电视,喝口咖啡,杯沿上还有一点唇膏的痕迹。杨林不知何时已经坐到我旁边,挨我很近,问我:“今天怎么想到上来坐?”

天!我又闻到了她的味道:浓重的脑油味,混合着洗发水的香味!我难以想象漂亮的杨林,时髦的杨林,我打算向她求爱的杨林,在家里竟如此邋遢!

我的决心在摇晃,阳台上,那些袜子也在清风里摇晃,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我温柔而坚定地说:“路过,突然想上来喝杯咖啡。马上就走,还要去我表姐那呢!”杨林的眼里有失望,她怎么会想到,我这在家里不拘小节甚至算得上邋遢的男人,竟会这么在意女人的清洁。我已经彻底丧失了和她继续走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那只装着水晶项链的首饰盒被我伸进裤袋的手抓得紧紧的。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跟杨林单独约会过。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怎样?我有没有给你满意的答案?那串项链吗?商店不同意退换,我随手搁一个角落里。今天不说到杨林我都忘记了,结婚搬家的时候也没注意过,大概是弄丢了吧。

就在前不久,我也遇到过杨林,她和她的先生在一起,甜蜜,向我示威般的甜蜜。她从我们公司跳槽后,找了份更理想的工作,不久后就结婚了。像她这样的女孩,漂亮能干,家里条件又好,要想嫁人自然很快就能结婚。她还是那么时髦,衣衫簇新,光鲜靓丽。她的先生,衬衫胸口有几块油渍,裤子皱巴巴的,皮鞋上全是灰,一看就是邋遢的男人。你说他们不般配,可我觉得很配。杨林的老公,这副形象完全符合我的想像。

即使你非要说我有大男子主义,我也决不会娶一个不爱清洁的女人回家。女人可以当面指责男人的个人卫生不好,可是,我能对杨林说,当初就是因为你不是一个清洁的时髦女郎,我才放弃了你吗?

我已经放弃她,又何必使她难堪?所以说,不够注意清洁卫生的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别人冷淡她时的真实想法。

表姐,你说我现在很有几分中年男人的魅力吗?如果你没有恭维我,那也是太太的功劳。我还是过去那个有点懒散有点邋遢的人,可她是个很爱清洁的女人,我在她的管束下,脏袜子不敢乱扔,衬衫要熨过才穿,每周还要帮她做一次家庭大扫除。你觉得她还算时尚吗?当然,她现在还在哺乳期,正在积极恢复身材。可即使在孩子整得我俩手忙脚乱的时候,她也是干净爽洁的样子。女人,爱清洁的女人,才可能时尚和优雅。

100、爱情故事视频约会

很久没有午夜梦醒,打开香熏台灯,想从手机看看午夜几点,却意外发现今天这个日子,是他离开整整两个月。忽然好想他,给香熏炉里添了一点艾芬兰丁香味的香熏油,记得他说过他最喜欢丁香的味道。

打开电脑,连接ADSL,MSN自动登陆,他不在线。失落地打开MEDIA PLAYER,神秘园的音乐悠然响起,心黯然下沉。这是一个空虚的午夜。

曾几何时,我不知道午夜是如此寂寞,尤其昏暗的台灯和低吟的音乐相伴的时候,寂寞肃杀,黯然垂泪。一切只因为电脑连线的那端,那个谈心到深夜的人已远去。

“菲菲,我走的时候你会哭吗?会舍不得我吗?”曾经有一个晚上,我们的话题非常暗淡,在聊得正起劲的时候,他忽然发来这么一条消息。看着视频的另外一端,那个男人蓦然严肃,我的心一沉,回答他:拒绝谈论分离这类的问题,如果你不想我失眠的话!他立刻笑了笑:丫头,我在测量你我之间的友谊深不深呢!

在BBS里认识他的时候,是因我的小说《真相》,他是第一个给我尖锐批评的人,听惯了夸奖和赞美,心高气傲的我一下子接受不了他的批评,所以连续拒绝他在QQ上发来的好友通过验证。他一直不死心,最后一次他说:我批评你真的是为你好!不接受一定是你的损失,如果你真的那么爱你的文字的话!我被执着和诚意打动,让他通过了我的QQ验证。第一次聊天,他的第一句话就说:我用成人的眼光去批评你的小说,但是却佩服年轻的你有如此巧妙构思,因为喜欢这篇小说,我才希望它更加完美。

那一次聊天,所有的话题都离不开我的小说情节、人物,他透彻的分析,终于让我拨开虚荣蒙住的视线,看到深刻的不足。我对他彻底佩服,开始发觉,肤浅的赞扬对我是一种致命的伤害,这种赞扬让我陷入文字的盲目迷醉,却忽略了文字应该是思想的代言。在他的指点下,我回头看我以往的文字,粗制滥造,只有华丽而没有深度。我第一次变得谦逊,开始不再浮躁。

他就是那么一个有耐心的人,从第一夜的视频聊天开始,第二天他会用心去看我的一篇文章,晚上在QQ里的谈话第一部分的内容必定是对我的文章的中肯评价、讨论,快要睡去的时候我们的谈话内容才开始涉及各自生活。一个多月以后,当我所有的小说都被评论结束后,我们已经习惯每天晚上QQ的约会,我们的谈话内容也从文字进入生活、事业、婚姻、兴趣爱好等许多方面。也就是两个月以后,我才知道他35岁,是个法文翻译,未婚妻在法国,他也正在办理去法国的签证。这个有1.78米身高的男人,从视频里看不是太帅,却有独特的中年男人的成熟魅力。最要命的是他竟然也有点香熏的习惯、也和我一样喜欢神秘园的音乐,在我们视频的时候虽然都有麦说话,但是我们都打字,我们轮流给对方放自己最喜欢的神秘园的曲子。悠扬的音乐随着键盘敲打的声音,彼此的故事彼此的心事随着音乐撞击对方的心灵,那一刻,感觉如此亲密,看到他的容颜,心中涌起一股暖暖的安全感,却又因为音乐的伤感而微微有些酸楚,因为我们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有相聚必然就有分离。

我们同在一个城市,彼此并不遥远,但是我和他从来没有提过见面的事情。有一天提到网友见面的问题,我问他:我们会见面吗?他反问我,随后又说:其实你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对吗?我用微笑表示默认,他说,这样吧,我们同时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写出来,好吗?

“我们不会见面,因为相见始终不如怀念。”这是我给见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简单的几个字,确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早已反复考量过这个问题,不是我不想见面,我多想带他去老树听着神秘园、喝着咖啡,多想带他到2008酒吧去玩,多想和他到必胜客去吃我们都爱吃的PIZZA。可是理智告诉我,他只是生命中一道美丽的彩虹,只有瞬间的美丽,却不会永远地停留在我生命的天空,何必让他打扰自己的生活,让一切都变成遐想吧。

我们同时将答案发给对方,不知道他是太了解我还是和我有默契,他的答案更加简洁:相见不如怀念。我们相视一笑,以后的日子都遵守着这个承诺,谁都没有提过见面的要求,只是每天晚上的视频时间越来越晚,在周末的时候甚至通宵达旦。那半年里,我们有着彼此的手机号码,却不曾打过一个电话,给对方手机号码只是为了在节假日的时候短信问候,或许我们之间只适合指尖的交流,对于语言交流,我想我们没有能力。

“知道吗丫头,始终不见面,我对你就有了许多遐想,每到一处你提及的地方,我都会想象你在的场景,这种怀念的感觉,让我期待夜幕降临以后和你的约会,我想我已经喜欢每天晚上这样的交流。”他在QQ上有过这样一段留言,那是我们结束视频后也许他睡不着又爬起来上网的时候留的,这样的视频约会对他来说已经是生活的一种习惯,对我又何尝不是?在我路过他提到的地方的时候,我又何尝不曾去想象他在的情景?忽然发现我们是一种完全相同的动物,似乎隐约记得有人说过:完全相同的人最适合做知己,却最不适合做情侣。我解析过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网恋,只是很深刻的一种友谊,因为我们不曾爱过对方。有一天晚上,是他忽然问我:我们彼此这样想念对方,这样期盼夜幕降临的约会,是不是我们已经爱上对方?

轮到我反问他:你说呢?然后我们又和上次一样,把彼此的答案同时发给对方。答案依然惊人相似:我没有爱上你。我对答案的解释是:彼此是两个恒星,只能遥遥相望,却永远走不近。他说:不爱你,是因为爱不起你,爱是给予,而我已经给不起你任何东西,除了思念。无论多么完美的解释,我只知道结局是残酷的,所以睿智的我们都不允许自己去犯一个已知的错误,“相见不如怀念”,真的是一句至理名言。

即使没有相见,我们依然挡不住分离的结局,虽然他曾经说过,他到了法国依旧和我网上相聚,但是我清楚地知道,他离开的那天晚上开始,再也没有人陪我听着神秘园诉说彼此的故事了,午夜的聚会已经到了终点,散场了。我给自己的安慰是时差问题,彼此已经有了不同的作息时间。

临走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他再次严肃地问我:我走的时候你会哭吗?会舍不得我吗?我凝视着视频窗口那端的那个男人,想到以后再也不会在这个窗口见到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眼泪,我挤出一丝笑容,淡淡地说:我早就知道你会离开,对吗?在认识你的那天,我就有了分离的心理准备,祝福你!那次是时间最短的一次视频,我不想对自己太残忍,所有的“最后一次”都可以让人痛彻心扉,我又何必让这个过程那么漫长呢?

他是第二天的航班到上海,然后从上海转机巴黎。我知道那趟航班的时间,那天我没有心思工作,一直犹豫着该不该去送他。也许是一种好奇心,我真的不甘心竟然没有真正见过他,不甘心这一生都没有见过这个让我深深怀念的人,可是我又不想违背不相见的承诺。犹豫再三,我掷一枚硬币决定:头是去,字不去。是头,我注定要见他一面。去吧,见了这一面也改变不了什么了,自己何必那么介怀呢?我飞奔到机场。

在机场寻找着他的身影,我只能寻找,因为他的手机号码已经消户。真的很奇怪,决定见他的时候,心里又紧张又焦急,有一种急切见他的念头。就在我寻找不到他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他在机场的公用电话打来的,他说他很想见我一面。我的身后就是机场的公用电话,一转身看到他正在握着电话,看着我,就在那一秒钟我们凝固了。我们僵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忽然才发觉,我们连肢体语言都匮乏。直到广播通知上海的航班登机时间到了,他才冲过来,紧紧地抱住我,而我的心却已经渐渐平静下来——怀念的感觉真的比相见美好。

在语言最匮乏的那一刻,他终于还是说了一句:丫头,我喜欢你。我明白喜欢不是爱,我也轻轻地说:我也喜欢你。目送他过安检直至消失,本以为会哭的我竟然没有一滴眼泪,也许其实我真的能够勇敢面对分离,离开机场后的那个白天,我一直都很平静。其实一切习惯了就好,我用了一个星期时间习惯那段时间的晚上没有他,玩游戏,写字,看新闻,早早上床睡觉,没有神秘园的音乐没有香熏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的世界从来没有过他,于是我又回到了没有认识他的生活里。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他,其实只是我们都学会把一个人深埋在心底了,只有在与他有关的事物出现的时候,才会发现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心灵深处最大的那个空间。

今夜梦醒,在神秘园的音乐里,他被释放出来,我才发觉这个午夜如此寂寥,原来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觉得孤单。虽然心很痛,但是却觉得原来这样凄美的感觉正是我需要的,或许我想要的其实也只是这种凄美的感觉。呵,人究竟一种什么样的动物?

我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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