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经典爱情故事在线
1、企鹅奇帕的爱情绝唱动物故事
2008年8月15日,一只名为尼尔斯的企鹅,在爱丁堡动物园“检阅”了挪威国王卫队。这一天,它还被授予“爵士”封号,成为挪威历史上第一个“带翅膀”的爵士。
尼尔斯原名奇帕,出生在亚南极区的马里恩岛上。2007年,一支来自英国的私人考察队踏上了这座人迹罕至的小岛,并惊喜地发现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帝企鹅群。
当时正值企鹅的求偶季节,有3只企鹅引起了队员们的注意,它们之间正在上演着一场夺爱大战。只见漂亮的雌企鹅站在礁石边缘,另外两只雄企鹅则在石头上伸着短短的翅膀来回兜圈子,似乎在比赛跳一种奇特的舞蹈。
胜负很快见了分晓,雌企鹅摇摇摆摆走到获胜者跟前,亲昵地蹭了蹭它的身子,算是为这场求爱之战画上句号。两只企鹅跳入大海,开始欢快地追逐嬉戏。落败的雄企鹅望着水中幸福的一对,显得孤寂又落寞。
“可怜的小家伙。”考察队员亚当斯不禁感叹。就在这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正在发呆的雄企鹅突然疾奔几步,纵身跃入水中,飞快向那对爱侣靠近。原来是一只海豹幽灵般悄悄逼近了雌企鹅,忽然张开大口,一下子咬住了雌企鹅的脚,而它的新恋人则惊慌地向岸边逃去。
眼看雌企鹅就要命丧敌口,及时赶到的那只雄企鹅如闪电般跃起,重重撞向海豹的身体。撞击惹怒了这个家伙,它放开到嘴的美食,掉头冲向雄企鹅。机灵的雄企鹅摆动双翅冲向不远处的礁石,可就在它准备跃上礁石的瞬间,却被海豹一口咬住了尾部,它奋力一挣,终于拖着鲜血淋漓的身体跃上了礁石。
鲜血不断从雄企鹅的伤口涌出来。而被它救下的雌企鹅一跛一跛来到它跟前,用头碰触着奄奄一息的救命恩人,嘴里发出阵阵哀鸣。
亚当斯再也看不下去,他将雄企鹅带回到船上,随行医生对它的伤口进行了紧急处理。不过,船上的医疗条件却过于有限,于是为了这只勇敢的企鹅,考察队员们决定提前结束征程,立即返回英国。他们还为这只企鹅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奇帕。
回到英国后,奇帕马上被送到动物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经过半年的精心护理,它的伤势彻底痊愈了,只是精神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经过商议,考察队员们决定将奇帕送到爱丁堡动物园,那里有个“企鹅乐园”,里面住着二十余只帝企鹅。
而此时,奇帕的故事也已通过网络被公众所知晓。这时,挪威国王卫队恰好来到爱丁堡动物园挑选一只企鹅作为卫队的吉祥物,具有传奇经历的奇帕自然成了不二之选。入选后的它被改名为尼尔斯·奥拉夫,还被晋升为荣誉上校司令。可对晋升为上校司令的尼尔斯而言,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它始终形单影只,终日忧郁。
2008年上半年,爱丁堡动物园先后为尼尔斯安排了三次“相亲”。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尼尔斯没有丝毫动心。
就在这时,从挪威王室传来消息,王室作出了一个惊人决定:要授予尼尔斯爵士头衔!
世界上第一个长翅膀的爵士就这样诞生了!
这时,考察队员们启程再度前往马里恩岛,继续一年多前未完成的考察任务。没多久,细心的戴维就在企鹅群中发现了一只很特别的雌企鹅,它的一只脚有些微跛。戴维心里忽然闪出个念头来:它莫非是那个被尼尔斯救下的心上人?
此刻,这只雌企鹅也是形单影只。戴维突然想:是不是它们都在彼此思念着对方,所以才拒绝新的爱情?于是3个月后,当考察队结束考察任务后,他们带着那只跛脚雌企鹅回到了英国。而这只雌企鹅也有了一个新名字——迪利。
当2009年8月,挪威国王卫队再度来到爱丁堡探望他们的企鹅爵士时,惊喜地得知:尼尔斯“结婚”了!新娘正是迪利,而且它已经怀孕。历经坎坷的尼尔斯迎来了自己的爱情春天!
2、黔驴的爱情民间故事
话说黔驴入黔后,遇见老虎的那只被虎吃掉了,剩下的一对驴男女,自行结合,一代又一代在贵州的大山里,生息繁衍。几千年后,已经发展壮大为一个庞大黔驴部落。
黔驴部落之间,有没有抢亲习俗?有没有抢男霸女现象?有没有伤风败俗的丑事?都暂且不提。单说这子孙后代里,有这样的两只黔驴,他们的一场惊天动地的壮烈爱情故事,竟然成就了一批又一批知名记者的诞生.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您听我慢慢讲来。
故事里的主人公,当然是一公一母两只驴,那只男驴,继承了它野爹的特征,长得又高又大,帅极了,我称它为猛驴。故事里的女驴,也遗传了它风骚先祖的魅力,我称它为媚驴。故事就在猛驴先生和媚媚小姐间,旁若无驴(人)地展开了。
想当初,媚驴刚长成了风情万种的美驴,卧塌上的草堆里,总是有点点的潮湿斑点。它特别渴望,能得到无数头各具特色的男驴拥抱。它暗想:凭我这小模样,不可能一辈子满足吃草的习俗,应该趁着年轻,想方设法去争取,营造一个天天有谷物吃,有甘泉饮的幸福生活。它听说,北方的同族,吃的谷物是以豆类为主的,它还听说,西北方的同类们,个个长得高大魁梧,身上的皮毛都油光绽亮。要是依偎在先祖诞生地的表哥堂哥身边,和它们性福生活在一起,每天雄性驴的歌声,游荡在无际的大草原上.该有多幸福呀?怎么能实现这美好的理想呢,它想到了堂哥猛驴先生。
有那么一天,媚驴在南方的茉莉花间,实实在在打了个滚。带着淡淡的幽香.风情万种地来到了孟驴居住的男驴宿舍。它嗨--呼儿-嗨-呼儿--.先纽纽身子,轻轻蹭了正集体晒太阳的男驴群中的一只老驴的后屁股一下,大哥呀,昨天我在河边喝水,那该死的蛇和蚂蝗,老是给人家捣乱,害得人家水也没喝成小妹都快渴死了,小妹可是没法活了。你说咱这破地方,蚊子咬,瘴气熏,也不知道啥时才能奔小康?它一边说着,一边用弯弯拖曳闪射的目光,四处放电,惹得男驴们如醉如痴,个个想入非非.都恨不得一口吞下这美丽的尤物。媚驴扭捏着的时候,终于看到了躲在驴群中身壮劲足的猛驴,猛哥呀,你得和哥哥们帮小妹想个办发呀,那蛇和蚂蝗都藏在河水中,妹妹真怕把它们喝到肚子里呀,你看妹妹的肚子,饥渴得快走不动了,人家都成这样子了,你这当哥的一点也不着急,真是的!没问题,相当于驴事部中专学历的猛驴,当场作出的承诺,这事情好办,哥哥替你做主。刚才还沉湎于想入非非的众男驴们,眼看尤物只对猛驴放电,妒忌得忍不住放声高歌,淹没了媚驴给猛驴的情话,惹得媚驴杏眼一瞪,讨厌!
第二天,媚驴在河边,和猛"不小心"相遇了。猛哥,你看它们那色样,咱可咋在这里生活呀,我真怕那天你上山驼粮食,它们会趁你不在,欺负小妹的,要是那样的话,小妹可真没法活了,小妹可不想让它们随便骑,小妹的肚子,只给哥哥生后代。媚驴那句娇滴滴的话语:人家心里只有你一个,把猛驴美得象喝了蜜,更象成了仙,幸福得仿佛天下无母驴。猛和媚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就在男驴们妒忌声中,甜蜜地开始了.今天媚给猛一个吻,明天媚让猛吃个蜜。忽然有一天,陶醉耳鬓摩擦中的猛,正忘情地热吻媚,那媚驴嘤嘤地哭了,猛哥呀,反正俺就爱你一个,俺把身子给了你吧,你赶快带妹妹离开这里。俺不想让这些没档次的驴们,眼珠都快掉进俺身子里,猛驴就这样,在媚驴妹妹的引导下,稀里糊涂就做了新郎。猛新里在想,死都值了!媚妹,明天我就带你走,跋山涉水带你去寻找那个驴间的香格里拉!
猛带着媚,一路奔波来到了北方,一路风尘,累得是面黑,毛发粘,浑身上下,都是泥和汗水。媚对猛说:亲亲的哥夫,咱初来乍到,我想好了,都说这里拉磨最挣钱,可人家不忍心让你干那粗活,俺想让你考大专,咱将来当百领,赚大钱。猛也是在父母驴前,娇生惯养大的,拉磨的重活,还从来也没做过,不但猛没拉过磨,所有的黔驴,都是悠闲地在贵州的大山里寻找鲜嫩的草吃,都没有劳动过呀。眼下,拿什么做上大专的学费呀?猛驴有点后悔回北方,但在媚消魂的启发下,下定了雄心壮志,不就是拉磨吗?祖先能做的,俺就能做,为了骑在媚妹身上销魂,吃点辛苦怕啥?只要能挣钱,俺不怕吃苦。等挣了大钱,咱也买一间上等的驴圈,让媚妹住在里面,风吹不着妹妹,雨雪淋不着妹妹,只要它每天慰劳一下,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猛愈发自豪自己的英明决定。
猛每天起早贪黑去磨坊拉磨不提,有一天,媚又对猛说:看你一人吃苦,小妹的心里真难受,我也要出去挣钱,我想到北驴嘉年华,做个驴导游。嘉年华是驴界最豪华的乐园,那里每天都有洋驴款驴和官驴在戏耍,钱可好赚了。猛驴本想说不中,媚驴的热吻及时堵住了它的嘴。
媚驴把自己打扮个粉面含羞,浑身的毛发,都散发着香气,走着独具黔南山区特色的美步,一扭三摆它的小驴屁股,勾魂的眼神,不时朝路驴放电。那媚驴一进嘉圆,就引来无数上层驴的关切目光。媚用它特有的魅力,当天就征服震撼了富裕的北方驴界。自打媚驴进入嘉年华,所有的洋驴富驴都被震撼了,哪来的这等水灵灵的俏妹妹呀,大家争先恐后讨好她,先是车接车送,接下来是海边散步谈心,说到黔地水塘边上的蛇和蚂蝗,媚驴是鼻涕一把泪一把,心疼得洋驴富驴心直颤,妹妹受苦了,哥来补偿吧,哥哥替你压惊,咱嘉年华里喝的是自来水,没有蛇和蚂蝗的。那些驴哥哥真够意思,今天你做东请妹妹吃豆谷,明天他做东请妹妹尝稀奇,吃饱喝足,还借请妹妹参观寒舍的名义,和媚驴做爱。媚驴的愿望和理想,终于实现了。
媚驴知道这花天酒地的生活,不会持续长久的,它在一次持久的做爱之后,选定一头集富,官为一身的北驴,确定了今后厮守的伴侣,还举行了平生第一次合法的婚礼。驴界有钱有势的朋友,都去捧了场,担任治安管理的驴警队,还专程去看了仍在拉磨的猛驴,只许在这里老老实实拉磨,再不可对媚想入非非,更不可以回黔,要不然,连同以前偷渡等数罪并罚,判你个终身监禁!还派了一个营的驴兵, 25驴时昼夜守候在磨坊,监视猛驴的一举一动.猛驴拉磨间歇,仰天长哮: 千万别再只爱我一个了!
3、爱情故事追你追到高原:15万字情书谱写“康巴奇恋
年轻的上海翻译到西藏旅行时,爱上了一位在草原上翩跹起舞的康巴姑娘。为了追求心上人,他先后7次来到理塘,并以“房客”身份寄宿在她家,却始终叩不开女孩的心房。2013年3月,已经移居拉萨的他,将6年间写出的15万字的情书结集出版,取名《康巴情书》。一时间,“痴情哥”的故事在微博上广泛流传。已经在追爱过程中“正太”变“大叔”的他,最终能否打动高原“仙女”的心?这份浪漫情缘,又给他的人生带来了怎样的改变?
情迷“康巴仙女”
上海翻译敲开她的门窗
几天后,杜冬来到了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理塘县。听说一年一度的赛马节正在举行,杜冬来到距县城几十里远的草原上,体验理塘最盛大的节日。远远地,他就看见一片白色的“海洋”,那是由上千顶帐篷组成的,每顶帐篷里都住着一个前来看赛马的康巴家庭。
杜冬原本计划在这里休息一日,然后就去巴塘,跨过金沙江去西藏。可一位藏族姑娘的出现,不仅打乱了他的旅行计划,也改变了他的命运轨迹。
下午的赛马告一段落后,各乡镇的姑娘开始在草原上比赛民族舞。当杜冬挤进人海观望时,倏然被其中一位藏族姑娘所吸引:她有着水晶般莹泽的眼睛,唇红齿白,齐腰的辫子随着翩跹舞步飘来荡去,仿佛是从敦煌壁画中走出的飞天仙子。当她坐在草地上休息时,又是那样的文静,与身边那群嗑着瓜子叽叽喳喳聊天的舞伴显得格格不入。杜冬举起手中的相机拍女孩的侧影时,她正好转过头来,眨着大眼睛。那一刻,仿佛草原上的阳光和蓝天白云,都迅速向她身后退去,在她面前,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黯然失色。
舞会结束,杜冬愣愣地看着“仙女”站起身,独自消失在人群中。他这才回过神来,一种怅然若失的情绪弥漫心头。
第二天一早,他拿着刚刚冲洗出来的照片,穿梭于草原上的千顶帐篷中,开始寻找照片上的仙女。不认识那女孩的汉子总会请他喝一杯青稞酒,认识她的姑娘总会给他指一条路。喝到第五杯酒的时候,他已经打听到照片上的女孩名叫曲西,住在理塘一个小镇的牧区边上。
攥着那张记有曲西家地址的纸条,杜冬找到了她的家,这是一座石木结构的三层小楼,院门紧闭。“笃……笃……笃……”他冒失地敲响了这扇情缘之门。出现在他眼前的正是曲西,她的一双大眼睛里写满了惊讶:“这位哥哥,你找谁?”
“是曲西姑娘吧,我就找你。这是我昨天给你拍的照片,现在洗出来了,我把它送给你!”说着,杜冬取出一叠过了塑的照片,递给曲西。女孩一张张看过后,露出了甜美的笑容:“照得真漂亮,谢谢你!请到家里喝杯茶吧!”
就这样,杜冬第一次走进了这个庞大的康巴式家庭。喝完曲西的妈妈拉姆为他冲的三碗酥油茶,他已经知道了20岁的曲西是父母最小的女儿。
临走时,他望着送自己出门的曲西,在心里说:我已经认识你了,心中再没有遗憾,仙女,后悔无期!杜冬以为他只是女孩生命中的匆匆过客,两人再也不可能重逢。然而,命运却做出了另一番安排。
川藏路还剩下一大半要走,此时杜冬也该离开理塘了。可是,他却觉得剩下的旅程已经毫无意义。此后几天,他魂不守舍,若睡若醒,茫茫然跋涉千里来到了拉萨。
杜冬每天在布达拉宫和八廓街之间瞎转,但无论他走到哪里,眼前总会出现曲西娉婷的身影。小昭寺的细雨如愁丝,淋得他心乱如麻。
在一家甜茶馆发呆时,杜冬与一位司机一见如故。杜冬也对他说:“理塘有一个姑娘,不知为什么,我总想见她,每天都想,怎么办?”司机说:“那你再回去一次啊!”
杜冬把八角钱甜茶费拍在桌子上,冲向拉萨机场。一小时后,他已经坐上了飞往甘孜州州府康定的航班。1000公里外,曲西家的小门仿佛近在眼前,女孩的脚步声就回荡在他的耳际。
为爱千里奔袭
这个房客“居心叵测”
就这样,被爱神之箭射中的杜冬,刚离开理塘10天,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那片草原,敲响了曲西家的门。为了融入这个康巴式家族,日夜可见到心爱的姑娘,这次他以“到理塘度假写作”为由,在曲西家租了一间房,住了下来。
当晚曲西从镇上办事回来,看到杜冬竟然成了自己家的新房客,不由大吃一惊。此后的日子里,她似乎认清了杜冬的“叵测居心”,一改往日的温婉和彬彬有礼,一见他就横眉冷对。
曲西的妈妈怕杜冬吃不惯康巴人的早餐,每天黎明,都会准时喊起女儿,让她去镇上汉人开的早点铺给杜冬买饭。杜冬于心不忍,就想抢在曲西前面起床,自己去吃早点。可每当他冲出门时,总是看到她已经采购归来了,一个人瑟瑟地走在冬天霜冻的路面上,提着包子和稀饭,垂着大眼睛,翘着嘴唇,若有所思。
住进曲西家之后,杜冬经常听到她阿爸阿妈大喊“崩——崩——”然后曲西就高声应着“啊——哦——”,从楼上下来。杜冬觉得这个应答方式非常古典,他想,古代人肯定就是这么打招呼的。他以为“崩”是曲西的小名,后来也随着叫她“崩——”,曲西却没有“阿哦”,而是左右看看说:“你有什么事?”他问曲西,崩是什么意思,她恼怒地说,没有什么意思。
4、爱情故事有一种爱需要储蓄
她二十三岁那年从师范学校毕业后就和他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由于他的家境不好,所以她们结婚后就借住在邻居的房子里,日子虽然清贫但却不失快乐,因为他和她有共同的雅趣和爱好,没事的时候小两口就喜欢下棋,而他终是输,因为他们的家务活是以输赢来定论的,而他知道她不愿意做家务,而她又不是那种喜欢开口指使男人的女人,所以他就用输来惯她,特别是她怀孕的日子里,他更是百倍呵护,并且每天坚持为她洗脚,她在他的庇荫下幸福快乐的生活着,一年后她生下了一个男孩,儿子的到来给这个幸福的小家又增添了几分快乐和温馨。
他和她在同一所学校教书,所以每天都能看到她挽着他的手臂一起上、下班,下班后她抱着孩子在街上闲逛,而他则是买菜做饭打理家务,就是在家休息日的时候,也是看到她在哄孩子玩,而他做好了饭后再来喊她,从未见他们吵过架,这种恩爱有加的日子一直过了十几年。谁都不会怀疑她们的婚姻会出现裂痕,而她自己也不会相信有一天他真的会背叛她。可事实上他还是出轨了。
那是儿子上高中的时候,他因为工作突出而被提拔到另一个小镇上当了校长,不能天天回家,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一趟,因为是住宿,所以只能是在食堂吃,在学校的食堂里有一个单身的女人,对他的照顾非常的细心,周到甚至达到了呵护的境地,久而久之她们便产生了感情,并于一年后越过了那道界限,因为他终于体味到被女人呵护的味道,所以一发不可收拾。
她和那个女人的事已经传的满城风雨,可她一直都蒙在鼓里,即使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她对他也从没有过任何的怀疑,甚至连好朋友的提示她都不信。直到有一天她把他和那个女人堵在他的宿舍的床上,她才彻底的醒悟,他真的背叛了自己,于是她没有像其他女人那样又吵又闹,而是回家后和他做了一次长谈,他态度很明确不能离开那个女人,因为此时的他已经迷了心智。她不想让这事影响到孩子,又不想委屈自己,所以只和他悄悄地去民政办理了离婚手续,关于离婚这事只有她和他知道,就这样她把他拱手送给了那个女人,把所有的伤和痛留在自己的心里,离开他后,她就申请调到儿子上学的那个县城上班了,她把自己的精力和心血都用在了儿子的身上,她一定要把儿子送上名牌大学,以此来排解心中的伤痛。
他和那个女人终于生活在了一起,可惜好日子没过上两年,那个女人的前夫就从外地回来了,听说是在外面挣到了大钱,而他却因为生活作风的问题而被免去了职务,去后勤当了一个干杂事的,于是在他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那个女人就跟随丈夫走了,他落得个鸡飞蛋打的境地。这时的他才后悔自己当初的举动是多么的愚蠢,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自己酿的苦酒只能是自己来喝,于是他就借酒消愁,整天喝的酩酊大醉,不久后他因为腹痛而晕倒在自己的宿舍里,被家人和同事送到医院后而被查出了肝癌晚期,已经被医生判了死刑,并告诉他活不过半年。
她听说了他的事,二话没说就把他接回了家,并且悉心照料,百般呵护,他感动的热泪直流。他问她:“我把你伤得这么重,现在我都成废人了,为什么你不恨我,还来管我。”她说:“以前恨,现在不恨了,因为时间是医治心灵伤口的最好良药,她想让自己活得快乐点,所以她选择了阶段性的失忆,他犯的错她早就忘了,而满脑子满心装的都是他的好,因为他惯了她二十年,她知足了,她说爱就像储蓄一样,当初存的越多,现在的利息就会成倍的增长,所以她要在他有限的生命里把全部的爱加倍的还给他。”他愧疚的无语。
就这样,她每天除了上班就是陪同在他的身边,把一个女人特有的善良和温柔都给了他,用一颗感恩的心一同陪他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同年也把儿子送进了名牌大学。其实爱就是给与受,不要在乎得到,成功的情感就是在忍无可忍时再忍一次。让对方幸福,就是让自己幸福。她就是用这种爱让他带着微笑而离开了这个世界。
5、爱情故事音乐天才在费加罗的婚礼上倒下
靠近上海音乐学院的复兴中路是条宁静安详的马路。早上9点,从复兴中路骑自行车去音乐学院上课的学生络绎不绝。太阳透过沿街高大茂密的法国梧桐照进了马路边一幢老式的石库门房子里。石库门的三层是个另外搭出的阁楼,29岁的赵智龙就借住在这里。他曾经也是上音的学生。
阳光透过窗户射进了这间15平方米的小屋。温暖的金色闪烁着赵智龙半梦半醒的双眼。躺在床上的赵智龙记得自己今天得去长征医院接受又一次的血透,他的生命是要靠每周三次的血透来维持的。他起身半靠在床上,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真希望能把那整片整片的阳光都吸进肺里,融化进自己的血液,杀死那些该死的病毒。虽然如今的赵智龙已经不像刚刚得知自己的病情时那样手足无措了,但他仍带着淡淡的悲哀看着窗外那只叫得唧唧喳喳的麻雀,感受着生命的喧闹。
赵智龙走到窗边,看着路上来去匆匆的上音学生,他忽然觉得老天是不是和他开了个玩笑。赵智龙,出生在江苏农村,当年以专业总分第一名的优秀成绩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了上海歌剧院工作。当所有人都在羡慕他有个如花似锦的前程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去年年底,赵智龙被查出了患上了“尿毒症”。忽然间,他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阴霾。生活的车轮在奔向灿烂的未来时,突然转了个弯。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让人无法接受。
上音的扬州状元
走下摇晃的木头楼梯,每次赵智龙都是一个人去长征医院做血透。走过昏暗狭长的楼梯过道,赵智龙总会联想到自己的生命也正在经历一个黯淡的阶段。他紧紧地抓住楼梯扶手,一步一步地往下走。下楼的几分钟,赵智龙觉得自己在努力穿越一种恐惧,直到双脚踩到了地上,他才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欣慰。
赵智龙也把这种对黑暗的穿越视为生活对自己的考验,其实这样的考验在赵智龙二十九年的生命中已经不止一次了。作为扬州市建国后第二位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的学生,在那场人生博弈中,他是胜者。
赵智龙的父母都在江苏农村的文化站工作,家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乐器。由于受父母的影响,赵智龙从小喜欢音乐,家里的乐器他只要拿上手,过个几天就能鼓捣出音乐来。1995年,初中毕业的赵智龙没有填报高中,很多亲戚朋友都不太理解这个小家伙学习成绩还可以,为什么不顺顺当当地读个高中,考个大学,为家长争光露脸。其实,赵智龙有自己的想法,他决定报考自己心仪已久的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做个职业音乐家。
能弄响各种乐器的赵智龙还是没有办法和很多从小学习乐器的同学竞争。不过老师还是看在他乐感极佳的份上,招收他为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声乐班的学生。能够进入正规的艺术学校念书,赵智龙觉得已经很满足了。在学校他是公认的最用功的学生,毕业后,赵智龙被学校挽留当起了老师。
这应该是条很平坦的道路了,能在艺术学校当老师,多么让人羡慕啊。不过赵智龙并不安于现状。他组织了一个小型乐队,自己当主唱。其实,那个时候赵智龙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计划,他想带着自己的乐队闯荡一下大上海。凑巧的是,赵智龙有个被分配到扬州市一个文化单位的同学恰好被送到上海音乐学院进修。同学打电话给赵智龙,也劝他带着乐队到上海闯闯。
上海还是有很多机会的,只要你有本事,不怕没有伯乐。赵智龙毅然辞职,带着他的乐队来到上海。不多久,他们在上海红星剧场找到了演出机会,每天演出三个小时,收入还算不错。那天,劝他到上海来发展的同学去看赵智龙的演出。原本赵智龙想在同学面前显示一下自己已经能在上海站住脚跟了,不料,却被同学迎面浇了一头冷水。同学对他说,你就准备这样永远带着你的草台班子跑江湖了?这一问,把赵智龙惊醒了。赵智龙的同学劝他去试着考考上海音乐学院,深造一下。不仅如此,他还把赵智龙介绍给了自己在音乐学院进修的班主任顾平教授。
顾平教授是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的副主任,每年声乐系招的新生都要经过他的耳朵同意。直到现在,赵智龙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顾平教授时的情景。两人是在音乐学院的琴房里见的面。虽然是熟人介绍,第一次见到大教授,赵智龙紧张得连手都不知道放哪里。顾平看着他,不冷不热地吩咐他唱几首歌。
其实,赵智龙已经预料到老师会让他试唱。他接连唱了4首自己最拿手的曲目,这些都是他在扬州文化艺术学校读书时学得最好的歌曲。在上海演出时,赵智龙也是靠着这4首歌获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满堂彩。
为了选择这4首歌曲,赵智龙花了很多的心思,既不能让老师听出自己演唱技巧里的“江湖味”,又要让老师从这4首歌曲里面充分了解自己的嗓音特色,博得老师的好感。谁知如此用心良苦,换来的却是顾平教授的一脸平静。这时,赵智龙心想:完了完了,他估摸着顾教授会客套地说,小伙子就把唱歌作为一个爱好,考音乐学院的事情还是先放放吧。
心已经凉了半截的赵智龙两眼瞪着顾平教授,等待着最后的“判决”。顾教授思考了许久,忽然意味深长地提问,“考上音要试唱意大利语歌曲的,你会吗?”赵智龙忽然像是被电击了一下,回过神后他立刻回答:“现在不会,但是一个月后,我肯定能用意大利语唱歌。”后来,等到赵智龙真的成为了顾平教授的学生后,他才明白,当时他一开口,顾教授就觉得他是块材料,决心收他做学生。
当时,赵智龙只觉得一个原本若隐若现的目标突然变得那样清晰,他要考上海音乐学院,进入中国一流的音乐院校深造,他决心不顾一切地去努力拼搏一下。赵智龙推掉了所有的演出,配合默契的乐队也不得不解散。赵智龙把自己关在租来的小房子里,一个人背着拗口的意大利歌词。每天十个小时的语言攻关,就连晚上睡觉,赵智龙都是用意大利语和梦里的朋友打招呼。
赵智龙鼓足勇气走进了上海音乐学院的考场。专业考试一共有三轮,第一轮考试结束后,就有监考老师直接告诉赵智龙专业考试没问题了,让他开始复习文化课。当时距离高考还有一个多月,需要复习的文化课却有七八门。赵智龙又请老师专门补习数学和英语,每天一有时间就抱着课本自学,十几本书硬是让他给“啃”了下来。不久,赵智龙以专业总分第一名的优秀成绩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文化课成绩超过了规定的分数线整整80分。
在出国演出前突然病倒
赵智龙考上了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这在扬州成了特大号新闻。在扬州历史上,曾经只有一个人考上过,而且那已经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事情了。时隔二十多年,赵智龙再次考上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扬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为此亲自写了红榜,贴到了赵智龙的母校扬州文化艺术学校里,鼓励低年级的同学以他为榜样。扬州很多报刊都刊登了赵智龙考上上海音乐学院的事情。乡里乡亲都上赵智龙家祝贺,用赵智龙的话说,那真是“盛况空前,前来祝贺的人都把门槛踩坏了”。虽然在上海度过了一年漂泊的打工时光,最后还是换来了苦尽甘来的结果,赵智龙觉得自己的付出还是值得的。
进入上海音乐学院学习的赵智龙还是保持他刻苦用功的本色,专业课门门拿第一,他还担任学生会主席。老师同学都觉得这个来自农村的男孩子真不错。临近毕业,声乐系有四个同学可以进入周小燕歌剧中心培训,赵智龙成为当仁不让的选择。
2005年,赵智龙从上海音乐学院顺利毕业,被分配到上海歌剧院合唱团工作。因为专业突出,踏实肯干,他很快受到了歌剧院领导的重视,成为歌剧院的主力演员。他曾经在一个月之内连续担当了三个歌剧的主角,而且这三个角色风格迥异。三大本的歌谱,赵智龙在一个月里面全部背出,而且其中有两本还是意大利文的,这份辛苦超乎常人的想象。有时三个歌剧安排在同一天排练,他还得马不停蹄、楼上楼下地赶场子。种种困难,他都挺了过来。赵智龙太喜欢唱歌这个事业了,再累他也心甘情愿。
去年年底,赵智龙参加了《费加罗的婚礼》的排练,准备出国演出。可就在距出国演出还有十几天时,他忽然感觉非常疲惫,呼吸变得不是那么畅快。有时候碰到需要肺活量很大的高音,赵智龙觉得自己难以把握了。这些高音若在平时,对于赵智龙来说是很容易演唱的。而且他还发觉自己的两条腿越来越肿,穿皮鞋上班已经成为很困难的事情。赵智龙原本以为是自己工作太紧张了,随便吃点药就好了,没想到症状越来越严重。实在吃不消了,他就去医院做了一次全身检查。没有想到结果让他吃了一惊,他患上了严重的尿毒症。
从此,赵智龙必须通过血透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每周三次,而且这还只是权宜之计,要彻底医治,只能通过换肾。赵智龙一下子呆住了。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复兴中路上来回走了整整二个小时,满面泪水。走在这条马路上,他曾经产生过许多梦想。路边的法国梧桐郁郁葱葱,他根本没有料到在这么生机盎然的路上,要独自考虑自己即将面临的关于生或死的问题。刚刚进入歌剧院,有那么多的角色等着自己去塑造,刚刚感受到站在舞台上那灿烂夺目的未来,赵智龙无法让自己明白,这一切都要谢幕了。
赵智龙有些手足无措,但是他还是要让自己冷静下来,面对病魔,他决定抗争到底。一些很现实的问题已经摆到了赵智龙的面前。赵智龙刚走上工作岗位,还没有办理医保手续,如何负担这昂贵的医疗费用?再说,赵智龙生了病,已经没有办法参加任何演出,没有演出也就没有收入,他如何筹措那笔数额巨大的换肾费用。“尿毒症”是能让富裕家庭一下子陷入困顿的疾病,而赵智龙没有任何积蓄,他该怎么办?赵智龙的父母只是江苏的普通农户,为了能让他在上海念书,家里花光了积蓄,如果让父母知道了儿子身患重病,那还不乱成一锅粥。
钱、钱、钱,关于钱的问题一个又一个摆在了赵智龙的面前,他也不知道怎么解决。不过有一点,他暗自下了决心,患病的事情不能告诉父母。其实,家里还是有些察觉的,赵智龙打电话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父母问起他的生活状况,赵智龙总是吞吞吐吐,遮遮掩掩。赵智龙准备独自面对生活无情的磨砺。他能行吗?虽然自己下定了这样一个决心,但是等到自己真的扛起了生活的重担,赵智龙才发觉,现实是那么的残酷。
每个星期三次血透是必须要做的,这是自己维持身体状况的必要条件。但是做血透是需要钱的,一个月5000元,而赵智龙每月的病假基本工资却只有1000多元。几个月下来,赵智龙自己的积蓄和朋友的资助已全部用完,他又向好朋友借了10000多元的外债。面对这样一个无底洞,赵智龙心里充满着恐慌。
义演让所有人泪流满面
就在赵智龙在黑暗中摸索潜行的时候,他忽然抓住了扶手。就像他每次下楼去医院做血透必须要走过的那段楼梯一样,虽然脚下还是那么颤颤巍巍,但是黑暗中能有支撑物让他扶着一把,这比什么都重要。
上海歌剧院的领导来看赵智龙了,他们带来了歌剧院全体演职员们捐献的18000元。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的研究生宋罡和傅晶来看自己的同学,他们偷偷地告诉赵智龙,上音正在为他筹办慈善义演。
那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演出,很多老师同学都来报名参加,赵智龙的师妹从北京赶来捐了款,赵智龙同班的23个同学也来了,声乐系的老师们每人都捐了10000元。有个老师给赵智龙写了张纸条:勇敢地活下去,生命是美丽的,也是多彩的,让我们一起燃烧吧!而正在北京录文化部春节文艺晚会的声乐系主任廖昌永也嘱托他人带来了自己的捐款。
德高望重的周小燕来了,她带来了2000元捐款。演出中,老人家被搀扶着起身,走向舞台,走向红色的募捐箱,走向赵智龙。赵智龙赶紧起身,而老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叫他赶紧坐下,再握着他的手,轻轻地说着:“现代科技很发达,不要担心,能医治好的。”周先生深情地拥抱着赵智龙,安慰着他。没有几个人知道,就在两天前,老人曾晕倒家中。这一刻,台上台下,全场起立,掌声如潮。
义演的节目单上最后一个节目是大合唱,赵智龙缓缓走上台,《爱的奉献》的钢琴声缓缓响起,十几位献声义演的师生齐齐走上舞台站成一排。一直都为他人演唱着的赵智龙,这次是为自己演唱。他在舞台上深深鞠躬,刚说了一句感谢的话,便哽咽难语。是悲伤的泪,还是欣喜的泪,赵智龙自己也说不清楚。台上一张张脸静静淌着泪,一个个七尺男儿都在仰首拼命抑制眼中的泪水。
身体略微有些好转的赵智龙如今每天坚持练唱一个小时。他想要保持自己原有的演唱水平。歌剧院有些小型的演出,人手实在不够,他能坚持,就跑去参加。赵智龙的父母也知道了儿子的病情,赶到了上海,照顾孩子。
通过几次捐款,赵智龙的医疗费用基本上解决了。而且有了父母的照顾,赵智龙身体状况越来越好。不过接踵而来的问题还是严峻的,医院没有肾源可给赵智龙。现在全部的肾移植费用暂存在了医院,赵智龙还在排队等待着肾源。真心希望所有爱的祝福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6、爱情故事一切为了你,“面条”“包子”也有爱情
2014年5月中旬,“面条和大菜包子组合”的微博上,王长征进行了更新:“我的媳妇儿高雪实在太强悍了,动不动就把我扔得好远,我不敢 ‘报复’,因为实在不在一个级别上!”网友们同情地对他说:“没想到,‘面条’被‘包子’欺负成这样!”
“面条与大菜包子组合”是国内喜剧界里最新崛起一对搭档。正如他俩的绰号一样,“面条”是个体重只有110斤的小伙子,“包子”却是重他两倍半的胖妞,这对外形极其悬殊的男女,生活中却是一对夫妻!让人感兴趣的是,他俩是如何钟情于对方,又是如何决定牵手一生,缔结下这份非常良缘呢?
家庭变故,舞台的梦想险些夭折
2004年,16岁的王长征被父母送到长春戏曲学校,专门学习二人转表演。由于自身的天赋,王长征很快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小演员。
2006年,高雪也来到了这家学校,她和王长征两人不是同一届学生,彼此间并不熟悉。不过,由于学校里的女学员们一个个亮丽苗条,而专门来学习“丑旦”的高雪体重接近250斤,因此,走在人群中的她“卓尔不群”,王长征对她印象深刻。
由于王长征的各门学科都非常优秀,因此,当地的一家大型剧场邀请他参加演出,他也由此成为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小明星”。初来乍到的高雪,也很快见识了这位师哥不俗的功力。一次,老师组织新生们观看王长征的演出。当时,王长征在台上表演他拿手的《丁郎寻父》。王长征清亮的唱腔,干净利索的动作,特别是他那风吹浪花一般,让人眼花缭乱的成串跟头,一下就把高雪的目光牢牢揪住了。
几天后,老师把新生们聚焦在一起,让他们施展一下学过的才艺,并邀请王长征前来“搭个架”,这些新生们都不愿意和王长征“搭架”表演,大家都觉得:王长征的实力太强了,如果和他一起表演,死得一定很难看。
所有人都不想和自己“搭架”,王长征也有点尴尬。就在这时,高雪主动从人群中跳了出来:“让妹来!妹不怕死!妹视死如归!”她的调皮式的解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笑了,王长征也对这个勇敢的胖妞充满了好感。不过,在场的人谁也不知道,高雪其实是有“预谋”的,在她的心底,对这个帅气俊朗的师哥充满了好感,现在有机会了,怎能不抓紧和他套套近乎,给他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呢?
果然,表演结束后,王长征对她问这儿问那儿。很快,王长征了解到:高雪家住长春市区,是个地地道道的城里姑娘,从小喜爱二人转表演的高雪天资很好,可惜由于外形的原因,只能选择“丑旦”这一行当。高雪其实有着小女孩的心,她平时最喜欢吃话梅和瓜子,喜欢用花花绿绿的彩纸折叠幸运星……
就在两人彼此产生了一种好感,并萌生出朦朦胧胧的情愫之际,一场意外发生了。
2007年8月,母亲突然给王长征打来了电话,向他吞吞吐吐地透露了一个秘密:几个月前,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手续。因为当时王长征面临毕业,父母害怕影响到儿子的情绪,便暂时将这件事瞒了下来。现在,母亲看到王长征顺利毕业,思前想后之下,她决定还是告诉他。
正准备在二人转的舞台上好好地闯一闯,幸福的家庭却土崩瓦解了。王长征心急如焚,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要回家挽救父母的婚姻!那几天,他马不停蹄地奔走在几家剧团之间,因为这些剧团早就看中了王长征,提前与他签订了合约。王长征无奈地向对方做着解释,苦涩非常地写下解约的合同,做好这令人心酸的一切后,他又星夜赶回了家乡七台河。
不管王长征如何苦口婆心,父母的感情却无法挽回了。尤其是父亲,斩钉截铁地对他说:“我和你妈妈完全不可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不死心的王长征经过了一年多的努力,父母的态度却丝毫也没有改变,最后,他绝望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心灰意冷的王长征再次回到长春,他想借助重新开始演艺事业,来为舒缓伤痕累累的过去。不过,由于“撂荒”太久了,王长征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演出机会。翌年3月,王长征打电话给熟识的一位朋友,想请他帮帮忙,当时这位朋友恰好在筹建队伍,准备到吉林的乡下拉场演出,于是,他便把王长征叫到自己的小剧场来,让其先观摩几个新剧目,为以后的复出做做准备。
那天,王长征在小剧场坐到中午时分,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王长征想出去吃点儿东西。当他来到剧场旁的狭窄通道,正准备穿过去时,对面突然走过来一个“健硕”的身影,借助昏暗的光线,王长征一眼认出了对方,这不是自己的师妹高雪吗?
实在是太巧了!一年多没有见面,高雪显得更加“强壮”了。想也没想,王长征打趣道:“这个过道这么窄,你能挤得过去吗?别到一半时卡住,到时候喊救命的时候,没人理你!”听到这熟悉的声音,高雪一怔后,也很快认出了对方。高雪轻轻地捶了王长征两拳:“一年多没有你的音讯,也不知你跑到哪里去了,我还当你忘了我呢!”
王长征的眼眶有些湿润,朦朦胧胧的光线里,他突然有了一种恍惚:一年来的沧桑根本不存在,一切都回到了从前,那种年少的亲密,那种曾经的美好……
人生重逢,前路漫漫的温馨与惊喜
两人重逢之后,王长征得知,这一年多间高雪一直在朋友的剧场里帮忙,由于外表看着比较“喜庆”,她还与几家司仪公司建立了联系,能揽到不少主持的活计。本来就是师兄妹的关系,又在同一个地方,此后两人的联络多了起来。一次,两人结伴在剧场里看戏,夜里九点钟散场后,他俩发现,外面不知何时下了一场小雪,地面结了薄薄的一层冰。这时细心的高雪注意到一个细节,王长征的鞋是不防滑的塑料底,因此,他走起路来特别小心翼翼的。
高雪一把拉住他:“你拽着我点儿,可别摔倒了。”当王长征战战兢兢地抓住她的胳膊时,两人突然都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时,高雪问王长征道:“你有对象吗?”王长征一愣说:“现在没有。”高雪一听,马上说:“我现在也没有,你看我行吗?要是行的话,咱俩先处处?”王长征起初以为她在开玩笑呢,便说道:“行”。没想到,高雪从兜里掏出纸笔,把自己的QQ号、博客的帐号等私密的东西都给了他,王长征这才意识到,高雪方才说的是真的。
7、爱情故事一个人,两段情
她出身梨园世家,5岁学艺,7岁登台,12岁公演,14岁已在上海滩声名鹊起。18岁那年,为了唱响京城,心高气傲的她选择了北上。她不知道,一场恋爱正在前方静静地等她。
那个男子被一群人簇拥着,是临风的树,是海上的月。人生初相遇,擦肩而过,四目交汇,如电光石火,擦燃一段爱。那男子也看到了她,早在她登台试声时,他已在下面赞叹不已。他冲她一望、一笑,她便呆住了,只喊了一声:“梅大爷……”
在台上,他是花旦,她是须生。
她唱到:“好人家来歹人家,不该斜带海棠花,扭扭捏捏多俊雅,风流就在这朵海棠花。”
他唱到:“我这里将花丢地下,从今后不戴这朵海棠花。”
眉来眼去,芳心暗许,她便痴了心,要戴这朵“海棠花”。
说不清有多少名门公子为她神魂颠倒。容貌上,她超过了以美著称的十大坤伶;才气上,她那时已唱响京城。
他大她十三岁,且已有两房妻室。她才不在乎呢,只要有爱,做妾又何妨?!
但他的二夫人不同意他们结婚,甚至不许她进门。他便妥协,在一个叫“缀玉轩”的地方简办婚礼——她最终不是被花轿抬入的新娘,这也注定了她的悲剧。
她的粉丝——一个富家公子,听说她结婚,大受刺激,举抢挑衅。两个名伶,一桩命案,震惊京城,也成为他们感情的转折点。自此以后,那个优柔的男人便有点退缩——爱情入秋,西风画扇。
更可恨的是,他母亲去世,她披麻戴孝去守灵,却被管家逐出。他二夫人还是不让她进门,他却不劝阻,听之任之,淡淡道:“你回去吧……”
她愣住,泪水在刹那间滂沱。原来,她用心抓住的只是绵密的哀愁和屈辱。他自私而懦弱,她与他什么都不是!嫁他一场,连个名分都没有挣到。
我这里将花丢地下,从今后不戴这朵海棠花。回来后,她立马在报上连续三天登出启事,宣布与他脱离关系。
那夜,暴雨如注,他在她窗外立了一夜,她在窗内哭了一夜。门,却始终没有打开。
她是个为爱豁出去的人,那个她最爱的人却伤她最深。自此以后她便不再笑,变得冷漠而神秘。梨园里那朵铿锵玫瑰忽然凋落,绝迹江湖。她咬牙对他说道:“今后我唱戏,不会比你差。此生要么不嫁,再嫁也要嫁个跺地乱颤的!”
她心灰意冷,也曾皈依佛门,后来又闭门研习戏曲,隐居数年。
数年后,她再度复出,唱功炉火纯青,人称“冬皇”。这时候,她又遇上了他的第二个男人——她的真命天子。
其实早在她12岁公演那年,他已开始关注她。因为她四处演出,不能时时听到她的声音,他便花巨资为她出唱片。
他很后悔放她北上,后悔同意她嫁那个“旦角”。她离婚时,他出面替她讨公道,替她要分手费。
她绝食四天,得了胃病,他动用直升机,把憔悴的她从北京拉到上海。他给她治病,花重金为她请名师授艺,买豪宅送她……生怕她受半点委屈。
这个男人,真正如她所说:跺地乱颤。整个上海滩都是他的,相遇时,他已经很老了——大她21岁,且有很多姨太太。只是他做的了主,他让她住进了他的家。
她伴着这个男人,守在病榻前,端茶喂药,悉心照料。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年,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与她补办婚礼。
不光结婚,他还让他的儿女向她下跪、磕头,叫她“妈咪”。
他的这些作为,随便哪一条,都是那个旦角大师做不到的。这两个男人对她的感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什么是爱,还用说吗?!
他们结婚一年后,他便辞世。他千金散尽,并无多少财产留给她,但她不后悔——盛名、财产,对她来说都是云烟,真爱才是金。
自他走后,她便独身,直到死去。
她叫孟小冬,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一个敢爱敢恨且情深的女子。
她遇见的那两个男人,一个是梅兰芳,一个是杜月笙。
(作者:翟信)
8、爱情故事为爱赌一把
一
说来可笑,我和陈锋是大学同学,但我们却是从网上相识的。
那是我刚从云南考入上海交通大学的时候,一个周日的午后,我在网上漫无目的地浏览着,突然,我的QQ里那个小喇叭一闪一闪的。当时,我正在听张学友的歌《这个冬天不太冷》,我知道是陌生人,不想理他。但那个小喇叭闪得让人心烦,于是我就点击,不通过验证就是了。可当我打开后,竟有点好奇,就点了那个小企鹅,想看看是哪里的捣蛋鬼。他的网名叫“苍鹰”,引起了我的好感,因为我讨厌那些古里古怪又酸又色的臭网名。于是,我加了他,我们聊了起来。
没想到,我们聊得甚是投机。他说他是从西安刚考到上海一所高校的,学的是应用物理。越说越近。说再见的时候,我直接问他:“你就明说吧,你是哪所学校的?”当屏幕上出现交通大学四个字的时候,我笑了,天底下竟有这么巧的事,我们同校同班。
这以后,我和陈锋接触就比较多了。
陈锋不擅言辞,但他内心世界很丰富,很刚强,很有些西北人那种韧劲。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我有什么不会的地方,他总是主动帮助我,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我每次回报他的,要么是去吃顿西餐,要么是去小吃店撮一顿。有时虽说是我请客,但最后他总是不声不响地就去埋了单。这时,我就会在他背上捶几下,说下次我再请客不许他这样不守规矩。而他总是看着我笑一笑,一句话不说,有时也偶尔会用食指刮一下我的鼻子。
渐渐地,我发现一整天不见他的时候我会很想他,当他还像往常那样刮我的鼻子的时候我再也不那么坦然了。我知道,我从内心里喜欢上了他。
我还发现,他在我面前也没有以前那么随意了,有时候我们在一起,他总是很少说话。一次在试实验室里,我发现他心不在焉,拿东西老是出错。我就问他:“你怎么了,好像很不开心啊?”他头也不抬地说:“没什么,昨晚没休息好。”凭着女人的直觉,我知道他心里也像我一样,出事了。但我们谁都不说出口,怕影响我们的学业。
转眼到了大四下半学期,同班同学男的几乎都有女朋友,女生也几乎都有男朋友,可陈锋和我谁都没有再找朋友,我们除了把时间都用到学习上以外,依然不定时地在一起聚一聚,同去看场电影,或同去外滩走一走。
距离校还有三个月的时候,陈锋突然不与我联系了。每次在教室里或是在校园里看见他,他总是避着我,不跟我说话。我很纳闷。
终于有一天我憋不住了,从QQ里给他发了几句话:苍鹰,是我有什么地方对不住你了吗?你为什么老是躲着我呢?连发了三次他都不理我,我多么希望看到那个小企鹅在我的QQ里晃啊!
第四天的晚上当我打开Q,终于看到了那个小企鹅在晃啊晃。我忙点击,屏幕上的几行字立马映入我的眼帘:琳儿(他第一次这么称呼我),我申请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奖学金,毕业答辩一结束我就要走了。这些天我确实在避着你,因为我不敢跟你说,我怕影响你的毕业答辩,这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我更怕离开你,因为我舍不得。
3月的黄埔江畔,江风夹带着暖意徐徐吹来。晚饭后,我约陈锋来到这里,我俩面对面依堤而立,开始了我们相识以来最亲密的交谈:
我:你为什么舍不得离开我?
陈:因为我爱你!
我:那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
陈:学业重要!父母供我上大学不容易。
我:你去美国后还爱我吗?
陈:爱!只要你愿意。
……
我再也控制不住我的情感,扑到他怀里哭了起来……
他紧紧地拥抱着我,幸福像黑夜里波光粼粼的黄埔江水,溢满了我们的心头。
二
毕业后,陈锋去了美国俄亥俄州。他说等他在那里立住脚,就帮我申请赴美。我暂时留在上海,在一家外企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我的专业是这家外企特别急需的,因此给我的薪水很高。半年后,我就在上海买了一套公寓。
这期间,我和陈锋的联系是靠电话和网上邮件。他说他所在的学校条件很好,一切费用都不需要他付。他除了学习更深层的理论知识以外,大部分时间都是随导师泡在实验室里。不过他再忙,也会在深夜临睡前给我打个电话或是发个E-mail。在电邮里,我成了他的“宝贝”,他也成了我的“宝贝”。那段时间,只要一闲下来,我就发疯似的想他,整个心身都沉在了爱情的甜蜜里。
后来,不知何因,陈锋突然不与我联系了,一种不祥之兆跃上我的心头。在失去联系20天以后,他终于打来了电话。我一听是他的声音,委屈地哭了起来,足足哭了十几分钟后我们才开始对话。他的声音低沉,问了我一些近况,不过再也没有以前的甜蜜语气了。我问他这段时间为什么不与我联系,他说他病了一场,不过现在已经好了。只说了十几分钟的话,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这以后,陈锋的电话明显地少了,而且每次打电话都是礼节性地问几句就挂断。我期望他能从电邮里给我写点安慰我的东西,但这只是期望而已,我再没收到过他的E-mail。
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变得很冷漠。莫不是他在美国又有了新的女朋友?当我在电话里这样问他的时候,他不但矢口否认,而且再也不给我通电话了。
我整日陷在各种不祥的猜测之中,非常痛苦。我一个不错的女友劝我说:“当初他走的时候我就对你说,你们完了,你还百分之百地相信他,果不出我所料吧!他肯定是在那边又找好了,忘了他吧,别耽误你的大好青春!”
我想这不可能,因为我相信他的为人,我相信黄浦江畔他那真实的心声。然而,我虽然是这么自我安慰,但现实却不容我乐观,他的冷漠、不理睬我又该怎么解释呢?
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宁愿选择前者。经过痛苦的思考,我决定去一趟美国,如果真的是他变心了,我也就死心了。
三
经过四个月的筹备,在朋友的帮助下,我终于等到了去美国的签证。当我一个人来到美国,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找到陈锋所在的学校的时候,我傻眼了,他已经半年多就不在这里了。后来,我又辗转找到他原来所在的实验室。我说着蹩脚的亚式英语,当一位叫比尔的教授听明白我的来意后,与旁边的两位男士不知说了些什么,又打了一个电话而后双手一摊对我说:“他不想见你,说让你回国去。”
在他们私下窃语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好像他们有什么事瞒着我。听完比尔教授的话,我只觉得天旋地转……不管是什么结果,哪怕真的是他另有新欢,我千里迢迢来到美国,他也该见我一面呀!我不见到他,不是白来了一趟吗?于是,我极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向比尔教授说我一定要见到陈锋,请教授帮助我。
半个小时后,比尔叫来了一位女孩子,她开车把我送到了一所医院。她陪我走进医院大门的时候,我的心冬冬直跳,好像已经明白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问那女孩:“陈锋到底怎么了?”她说:“进去你就知道了,但你一定要冷静。”
走进病房,只见一个浑身缠满了绷带的人在床上躺着,他的双目也被遮盖着,只有两只手还是好好的。这就是离开我的时候那个温情、帅气、可爱的陈锋吗?
原来,半年前陈锋在实验室里做一次试验的时候,发生了爆炸事故,他的全身不幸被严重烧伤。他的面部虽然当时戴了防护面具,鼻子、嘴巴、耳朵都还完好,但两只眼睛却被热流烧坏了。经过半年的抢救治疗,目前他已没有生命危险,正在做全身皮肤移植,需要时间来恢复。但他的眼睛有可能会永远失明,目前医生正在作最后的努力。为了不让我为他操心,为了我今后的幸福,他才冷落了我。
此时,一百多个日日夜夜的痛苦和思念,都化作了汩汩流淌的泪水……
“苍鹰”折断了羽翼,他比我更痛苦,更孤独,更需要关怀。
我的签证是两个月。这期间,我日日夜夜守在陈锋的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而他却劝我走,不让我再管他了,他说他今后生活中的一切都会由美国方面负责的。他劝我回国后把他忘掉,再找一个完整的人过日子。
在我的心里,浑身千疮百孔的“苍鹰”依然是完整的,因为他有一颗完整的心。
离开美国的时候,我对我勇敢的“苍鹰”说:“你等着我,我会回来的!”
我打算回上海后辞去工作,卖掉房子,带上我所有的积蓄和我的心,排除一切干扰,再回到陈锋的身边。哪怕他的双目失明了,我也不会离开他。我要为爱赌一把,为了“苍鹰”不再孤独,为了人与人之间的一份美好。
9、爱情故事为爱冲过卑微心门,真情重塑有尊严的爱情
一个外来妹,颤颤巍巍接受了一个上海金领的求爱。然而,这段恋情遭到男孩母亲的强烈反对,女孩于是走向卑微的极限。可是,深爱她的男孩突破母亲的层层阻扰,出资让她去深造,以实现久远的美容梦想,并首付70多万在上海购得130平方米的房子,房产证上赫然写上她的名字,然后开始了一场持久的爱情等待……
女孩终于跻身著名的北京电影学院,不仅在化妆专业执教,而且成为李冰冰、周迅等著名影星的造型师。然而,面对男孩沉重的爱情守望,她能跨越自卑的心灵高原吗?
真情融化卑微女孩心底坚冰,野百合也有春天
2009年春天,26岁的陈丽接到了北京电影学院的录取通知,她通过了层层考核,以绝对的优势在数千竞争对手中力拔头筹,得以在北京电影学院化妆造型专业执教。为了这一天,她苦苦跋涉了5年,恍若一场梦……
陈丽出生于安徽省霍邱县一户农家。中学毕业后,为减轻家庭负担,作为长女,陈丽辍学来到上海,在宝山区一家玩具厂做了一名流水线工。寂寞的青春,却没有泯灭她少女时代的梦想——成为一名化妆师。在安徽老家,陈丽有一个远房表姑,在县剧团做演员,表姑那些五颜六色的化妆品和装饰行头,在她面前打开了一个美丽新世界。此后,陈丽开暗下决心:将来要成为一名化妆师!可如今,命运令她流落到色彩斑斓的大上海。但她的床头,总少不了一本美容化妆方面的专业书,一有空她就沉迷其中。
那段时间,陈丽下班回家途中也手捧一本毛戈平著的《我的化妆王国》,边走边看。她发现总有一个青年男子尾随身后。为防不测,此后陈丽总和女伴同行,可是,那个男子有意无意地仍然跟着他们。
一天晚上,陈丽被工友拉去参加一个化妆舞会。舞会上,陈丽被一个戴着魔王面具的男子牵引着翩翩起舞。然而,等对方摘下面具,她觉得对方颇有些面熟,还没等她回过神来,那男孩笑着对她说:“怎么?不认识啊?其实我们早见过面。”陈丽这才记起来,他就是那个一直跟踪自己的男子。陈丽扭头离开了。
舞会快结束时,那个男孩再次凑近陈丽说:“我叫乔海峰,能留个电话码号给我么?”陈丽冷冷道:“整天到这混的,还有好人?”
第二天一大早,陈丽就接到了乔海峰的电话,约她喝咖啡。原来是好事的女友把她的电话号码给了他。陈丽把电话挂了。没过一会,乔海峰的电话又打过来:“陈丽,我并不是坏人,我在上海一家跨国公司做财务经理,不信你可以打114查!”
乔海峰的确供职于那家跨国公司,年薪高达50万。可陈丽对此一点不感兴趣,反问乔海峰:“你找我究竟干嘛?”乔海峰顿了顿,说:“我只想和你交个朋友。”陈丽没好气地说:“我凭什么跟你交朋友?”乔海峰的话却志在必得:“这无所谓,我早注意你了,觉得一个勤奋上进、温柔漂亮的女孩值得人喜欢,这就够了?”
原来,乔海峰的公司就在陈丽所在厂附近。10多天前,他开车路过这里,连按了几声喇叭,埋头看书的陈丽却没有听见。如今拿着书在街头走路的人不多见,乔海峰很是好奇,他没再开车回家,而是掐准下班时间,一直跟在陈丽身后。埋头看书的陈丽让他大生好感,决定展开一场“马路爱情”。
可是,陈丽并没有被他的甜言蜜语打动,再次挂断电话,并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此前,她曾与一个上海男孩相恋。2个月后,男友提出带她回家面见父母。陈丽于是买了一大堆水果,兴冲冲跟着男友回家。
男友的母亲瞟了门外衣着朴素的陈丽一眼,便冷冷地说:“我们城里人,不爱吃这些东西!”水果被母亲顺手丢在墙角……
这天,陈丽如坐针毡。临走时,男友母亲的一句话深深刺痛了她:“你是一个农村丫头,没文凭,没能力,而我儿子是大上海人,有令人羡慕的单位,跟你是两个世界的人!而他现在跟你在一起,是图你年轻漂亮……”她的话拒人于千里之外,对母亲惟命是从的男友望而却步了,这段恋情很快告终。
想到这里,陈丽回拨给乔海峰电话,喃喃地说:“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搅我!”
几番拒绝,陈丽以为即使再没有自尊的人,也会知趣的。不料次日早上,一名同事捧着一束玫瑰走车间,对陈丽说是有个男人托花店送给她的。陈丽一头雾水。那同事扬了扬手里的卡片:“陈丽!招了吧!谁是乔海峰?”陈丽旋即抬手把花扔给了那同事:“花,你拿回去,我不认识乔海峰!”可从那时开始,署名“乔海峰”的玫瑰花束每周一都会准时送来。陈丽只要一收到花,就抬手扔给女同事。
2个月后的第一个周一,都快到下班时间了,乔海峰的玫瑰却意外地没有如期而至,陈丽心里竟有些失落。她收拾着东西准备下班,这时一位女同事神秘兮兮地问她:“陈丽,你上个星期跟乔海峰看电影了?”见她一脸不解,她又说:“乔海峰上星期在送来的玫瑰花里有张卡片,上面留言约你看电影,卡片我偷偷放你包里了,想给你一个意外,你难道没看见吗?”陈丽压根儿没见到什么卡片,这才在挎包里搜寻,在角落里,她果然发现乔海峰的卡片留言:“陈丽,你是个上进的好姑娘,我喜欢你!周六傍晚8点我会在宝山电影院门口等你!当然,你如果觉得我让你厌烦,你可以不来,我保证以后不再纠缠你。”
此后好长一段时间,乔海峰再也没有在陈丽视野里出现。可是,1年后的一天,她刚走出厂门,乔海峰就捧着玫瑰花迎了上来:“陈丽,过了这么久,我还是无法忘了你。我并不是纠缠你,只是觉得,碰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就要牢牢抓住!请相信,这个世界还是有真正的爱情的!”陈丽再也没有理由拒绝他。
她要探寻这个男人的秘密。
我的爱情我做主,百万房产给你等待爱情归来
乔海峰告诉陈丽,父亲在他7岁那年,抛下母亲,与情人私奔。近20年来,母亲含辛茹苦将他们兄弟俩拉扯大,历经磨难。
听完乔海峰的身世,陈丽感动于他的坦诚,不禁向他道出了曾经遭受的屈辱。乔海峰握住她的手说:“陈丽,我也是个上海男人,但不是个市侩小人,请相信我,我能给你安全感!”
在犹疑和忐忑中,陈丽接受了乔海峰的求爱。可是,鉴于前嫌,她拒绝和乔海峰的朋友见面,也决不见乔家人。每次和乔海峰约会,她坚决要求AA制。每次乔海峰送礼物给陈丽,她都折现把钱还给他。在她心里,即使出生再卑微,职业再普通,也不能让人觉得自己是攀附高枝的青藤。
情人节这天,乔海峰带她去吃海鲜。回到家,陈丽就上吐下泻,折腾到半夜。乔海峰开车赶到陈丽的出租屋,背着她就往医院跑。凌晨3点,陈丽醒来,见乔海峰靠在病床头已经睡着了,自己的双手被他紧紧地握在手心。她静静地看着这个宠着惯着自己的男人,泪眼朦胧,决定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他……
两人同居后,考虑到陈丽的顾虑,乔海峰将这段恋情一直隐瞒着母亲。陈丽心里的忐忑却如影随形。她明白,爱情和婚姻并不仅仅是相爱的两个人之间的事,而是与他们的家庭息息相关。为了赢得这场爱情,她决定彻底改变自己的处境。
她瞒着乔海峰辞掉玩具厂的工作,到一家大型跨国企业做销售工作。她希望通过对职业的挑战,与男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让他昂着头把自己带回家。就这样,为了能拿到一个订单,她不得不像男人一般与客户拼酒。好几次,她都被同事架着送回家里。对于男友一脸疑虑,她总是以女友失恋陪她买醉为由搪塞。2个月后的一天夜里,乔海峰突然接到派出所电话,让他去接陈丽。
乔海峰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心急如焚地赶到派出所,才得知客户酒后欲对她施暴,她狠狠甩了对方两耳光,并报了警……乔海峰这才知道陈丽已经跳槽,心疼地说:“傻丫头,你一个女孩子,谁让你去干这种工作?”陈丽幽幽地哭了:“你妈辛苦把你养大,要是她看到你找了个没文凭、没能力的农村丫头,该多伤心啊!我一定要出人头地,让你家人认可我!”
10、爱情故事手机缘
顺发贸易公司经理李小姐到办公室刚坐下,就习惯性地打开手提包要用手机和生意场上的一位朋友联系一笔业务,她翻遍了整个提包,也没有找到自己刚花1万多元买的那部手机,接着又找遍了全身每一个口袋,也没有找到。她感到很纳闷,手机到哪儿去了这时,她突然想起,刚才她是坐出租车来公司的,在车上她用手机回了一个朋友的传呼,回完传呼后,她没有把手机放回提包里,而是顺手放在了车座位上,手机肯定丢在了那辆出租车上了。当时她下车付完车费后就匆匆走了,也没有注意那辆出租车的牌号。在这样一个大城市,仅出租车就有几千辆,要找到那辆出租车简直像大海里捞针。李小姐也只好自认倒霉。
几天后,李小姐晚上下班,走在路上捡到一个黑色提包,她拿回家拉开一看,内装5万元现金和工作证、身份证等证件。李小姐惊喜万分,“买4部我丢失的那种手机也绰绰有余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她高兴地想。但很快这个念头就在她脑海里消失了。她想:“丢钱的人此刻该有多着急呀这5万元钱说不定还是救命钱哪”第二天,她就在捡到提包的地方等失主,果然她等到了一位50多岁的中年人,经核对无误后,她把那个提包还给了失主。失主激动地说:“姑娘,你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哪这是我们十几个下岗职工集资购原料的钱,如果找不到,我真不想活了。”说着就要给她下跪,她急忙拉住失主。俗话说得好:“人做好事精神爽。”更何况是为下岗职工做好事呢她虽然丢失了一部手机,但此时她心里仍挺高兴。
又一天晚上,她突然接到一个让她惊喜又让她难以相信的电话,电话是一个陌生男子从千里之外的城市打来的,电话中那个陌生男子说:“你就是李小姐吧,你丢失的手机在我这里。前几天,我到你们那个城市出差,在一辆出租车上,我捡到了这个手机,当时我要忙着赶火车,就没能及时寻找失主,回来后,我多方打听,查到手机号码,才知道手机是你丢的。李小姐,我明天就去你们那里出差,我一定给你捎过去。”
“太谢谢你啦,陌生的好人”她激动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你先别忙感谢我,我还有件事情要请你帮忙呢”电话那边陌生男子又说,“前几天,我爸爸去你们那个城市购原料,不小心把提包丢了,里面装有5万元现金,多亏一位好心的小姐捡到还给我爸爸,当时我爸爸由于太激动,也忘了问那位小姐的姓名和住址,爸爸回来后感到过意不去,让我一定要找到那位拾金不昧的小姐好好报答她。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呀”
她刚想说:“你要找的那位小姐就是我。”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说:“陌生的好人,请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到那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小姐的。”
后来,李小姐就和那位陌生的好人相识了、相恋了,一年以后就结成了美满姻缘。每当他们俩谈起恋爱经过,都会由衷地说:
“这是千里有缘手机牵哪我们就叫它手机缘吧。”
11、爱情故事如果我不爱你
他瘦瘦的,大高个,是营销部新任总经理。她身材苗条,温婉贤淑,是他的部下。
她喜欢他,喜欢他那种沉着冷静、遇变不惊的儒雅气质总是不经意间吸引她的目光,特别是他那和蔼可亲、宽以待人的性格,更加增添了他在她心目中的份量。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是带着仰慕的和敬畏的眼神看着他,从不轻易放过任何一次可能与他接近或独处的机会。
她开始关注她,甚至她对他的身体状况颇为了解:年龄三十二岁,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六十三公斤。半年前,公司组织员工体检的时候,她意外地在他的体检表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些数字。她似乎在这短短的几行字中看到了希望,性格渐渐开朗起来。
前不久,她无意中从知情人那里得知,他的老家在甘肃偏远的农村。六年前,因父亲患病住院,不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一笔数目不小的外债。身体残疾的母亲靠拾荒为他凑学费,寒暑假期间打零工才完成四年之久的大学学业。听了这些,她好一阵惊愕:怪不得他的身体那么清瘦,怪不得他的穿着那么简朴。原来,他的家境如此贫寒啊!
她的思维开始为他活跃和兴奋起来,暗下决心一定要用自己的真情付出感动她,征服他。在与网友聊天时,网友的一句话: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在乎你,让他深受启发,她决定从关心的生活吃喝入手,做高热量的饮料加糖橙汁让他增肥,因为一杯用3只橙榨水加糖,就有150卡路里的热量。
她自幼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式生活,虽然平时喝过的各种口味的橙汁不胜其数,但自己动手榨橙汁还是大姑娘坐轿头一回,看似简单易学操作过程,却着实让她下了一番功夫。为榨出新鲜可口的橙汁,不擅厨艺她翻阅了许多有关制作橙汁的资料,并对榨出的橙汁亲自进行品尝,然后将榨好的橙汁装在干净特制的饮料桶里,在早饭前把榨好的橙汁送给他。
一天,她拿着榨好的橙汁刚好走进公司的大门,就远远的看见司机小赵在擦车。她担心司机小赵知道后,将此事告诉给爱传闲话的小叶,让这个“小道消息”成为员工茶余饭后的谈资,她急转身躲进了公司门口的值班室。
等了好久,仍不见司机小赵开车走人,她急中生智将装满橙汁的饮料桶交给了忠厚老实、从不多言多语的老宋,并与新来没几天宋师傅亲热地交谈了一番,临走时郑重地告诉老宋:大爷,一会营销部的经理自己来拿,你告诉他这是他表妹让我顺便给他带过来的,你还不认识营销部经理吧,他这个人很不错,平易近人。临别时还她向老宋甜甜的一笑。
接连数日,她都按时按点将榨好的橙汁送到值班室老宋那里。当她从值班室的门前走过,老宋微笑着告诉她,橙汁已经拿走了时,她的内心都会暗暗地高兴好久,为自己的良苦用心得到他的认可而沾沾自喜。
那天,他打手机将她叫进了他的办公室。他请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坐在她的对面。沉默了一会,他认真地对她说:这些天来谢谢你对我的关心,喝了你精心为我制作的橙汁,心里确实心里很温暖。前一段时间,我一个人的饮食起居确实是马马虎虎,没有规律,现在年轻人都追求时尚,瘦点也没什么不好。不过,这种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该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和我爱人的婚期已定下个月的初六,届时恭候你的光临……
12、爱情故事那些年,你们告诉我笑着才好看
猫猫哭着给我电话,她说数学又没及格。
我在另一头没心没肺地笑得欢。
一听我得意,猫猫立马就不哭了,边抽气边开始使性子:“死某人,你再笑,你再笑,哼!你再笑我哼死你。”
“猫猫,愁容会弄皱女孩的脸哦。”我一本正经地对她说。
“真的?那我变老变丑了你还喜欢我吗?”猫猫问我。
“嘿嘿,小丑猫没人喜欢才会需要人安慰啊。”
“哼!你是已经知道我很漂亮才那么说的。”
我笑道:“不要脸猫,哪有人自己说自己漂亮的。”
“哼!也没有人说自己说自己帅的。”
她叫猫猫,一个喜欢哼我的女孩。她说有一天要哼到我睡不着睡。其实每次都是她被我说得没心思睡觉。
她知道,我很帅。
“傻妞。”我说。
“你骂人。”她说
“我那是宠腻。”我说。
她给了我一个白眼,然后说,“我是温柔的女孩儿。”
我说:“你不是喜欢泼辣么?”
“瞎说,我从来不泼辣。”她又一个白眼,“笨蛋。”
我说,“你骂我。”
“傻妞”我再说。
“你也骂我。”她说。
“我那是宠腻。”我说。
“我也是宠腻。”她说。
“你真泼辣。”我嘲笑道。
“我就泼辣了。”她说。
她叫傻妞,一个爱翻白眼的女孩儿,傻到说不上来她哪里傻,不过傻傻地总是惹人爱。我喜欢她像枕头一样的感觉。
她第一次坐在我的身边,玩着我同桌的猴子笔袋。
她第一次和我聊扣扣,发来好多句号。
她说:“等我成大了,赚了钱,就投资给你出书。”
她说:“我是用功的小孩,就是害怕得不到别人认可。”
她说:“我爱看比较有深度的电视剧。”
我说:“记得要给我提成。”
我说:“不认同自己的人才会害怕,你看我,是否有怕过什么。”
我说:“电视剧哪会有什么深度。我情愿去看那什么沟的。”
她是我的好知己,一个叫我帅哥哥的女孩。她原来叫我知音的,我觉得不能为一本杂志免费代颜于是自己晋升到了知己。她是一个柔弱而坚强的女孩。
我看到雨就会想起她。一天,她对我说,“某人,如果你那下雨了,你会想起我么?”
我笑着想刮她的鼻子:“如果出了太阳我也会想起你的。”
“真好。”她感叹道。
“我们算是朋友么?”我问她。
看得出来,她很开心:“当然啦。你是第一个会想起我的人。”
“我会记得我生命中的每一个人的。”我说。
“骗人啦,人总会忘记几个的。”她说。
“不会的。因为我是用心在记的。”这几个字我打得很用力。
“某人。”
“嗯?”
“每一次看到那颗流星划过的地方,将来就在那里,很美呢,是不是?”
“不仅美,还很执著。”
“谢谢你。”
“嗯?”
她是一个我叫不出名字的女孩,我们只认识了两个小时。我记住你了,你听到了吗?愿你能想起我,在安静的未来。
最后的这个女孩,她悄悄地悄悄地来,飞快地吻我,还说我并不好看。
我说:“我很帅,不然你怎么喜欢我。”
她一阵摇头:“都是我年少无知不懂事。”
我说:“那我岂不是赚大了?”
她得意得一笑:“所以你要爱我寄我仗着我。”
我问她:“那万一我死了,你怎么办?”
她说:“你一定要死在我之后。我很自私的,害怕寂寞黑暗和孤独。”
有时候我会生气她在悲伤时会忽视我。她说:“我比较喜欢一个人呆着。”
我暗暗发誓,有一天会成为你抱着流泪的那个人。
她叫君儿,我未来的夫人。关于她,我永远不要写太多。因为写再多都嫌少。
那些年,你们告诉我,我笑着才好看。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很帅?
13、爱情故事两只相依相偎的小鸟
她长得一点也不好看,眼睛小小的,皮肤黑黑的,脸上满是痘痘。她在这个城市已经生活3年了。她只是一所小医院的护士,每月收入只有1500元,这些钱,在这个城市里只够吃饭租房的,因此,3年来,她没积攒下一点钱。
一天,她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要来这个城市看病。父亲近年来总是腰疼,医生说可能是肾出现了问题,父亲想来这座城市的大医院确诊。
她知道父亲不会带多少钱,父亲每年种地挣的钱刚够一年的吃用,家里没有存款,父亲在村里也借不到多少钱。
她从没跟父亲说过在城里挣多少钱,每次回家,只对父亲说她在城里生活很好,她不缺钱。
她是护士,她知道在这个城市里,病人一旦住院要交多少钱。可是,她翻遍了租住房子的每个角落、每件衣服的口袋,只找到400余元。她在脑中想遍了相熟或不太相熟的有限的朋友、同事,突然发现,她和父亲一样,在这个城里也借不到钱。
不是她人缘不好,是要借的钱数额太大了。她一个工资又少,又是不起眼的小护士,别人借她三五百元尚可,谁会一下借给她1万元呢?
泪眼迷蒙中,她想到了他。
他是她的同乡,是回家过年时在火车上偶然碰到的。他是一名电焊工,在一家造船厂上班。第一次遇见后,他就没断了和她联系,为了和她拉近关系,他还召集了一次同乡会。
在那次同乡会上,她有意喝多了,就是不想给他留下好印象。不过,听他说着那些亲热的话,她还是被小小地感动了。
聚会结束后,他打车送她回家,怕楼道黑不安全,他一直送她到租住的楼层,帮她用钥匙打开门。他又帮她烧好开水,泡好了茶,看她喝下整整一杯茶,他才关好门,下楼回家。这样的过程中,他没像其他男人那样,借着替她做事之机,碰她这碰她那,这也让她有点小感动。
第二天早起,她头有些疼,不想做饭吃,穿好衣服准备上班时,发现桌子上有一大包牛肉干,那是她最爱吃的零食。她知道这牛肉干是他带给她的。将牛肉干一条条撕扯着吃进嘴里时,她知道他是个正派、温和、细心的男人。
可是,他却不是她想要嫁的男人。他们都来自乡村,她嫁给他,两家的根都在农村,她几辈子才能洗掉清贫,几辈子才能成为城里人!
她和他平淡地交往着,但她打定主意不赴他的饭局,也不和他逛商场、公园,更多的时候他们会在电话里“煲粥”。每次,都是他耐心地听她倾倒她数不尽的烦恼,这一倾倒就是3年。
她是和他一起去火车站接父亲的。父亲见到他时,瘦瘦的脸上浮起了笑意,从父亲的眼神中,她知道父亲错把他当做她的“男朋友”了,她不愿意去更正父亲的误解,任由父亲跟在他身后去医院,然后陪着父亲坐在医院的长椅子上,看他跑前跑后挂号,找医生,然后,两人一起陪父亲验血、验尿、拍片。
这一套检查程序下来,她和他都精疲力竭了,好在父亲并没有大事,只是肾盂肾炎,医生开了些药,父亲就可以回家了。
送走父亲从火车站回来,她没让他打车,两人挤挤挨挨地坐着公交车,望着车窗外闪过的城市,她突然泪流满面。
他给她擦泪,她没躲闪,说:“2万元要过段时间才能还给你,谢谢你,是你让我在这个城市里还能借到钱。”
他的眼圈也红了,说:“我想请你帮我把那笔钱存到银行,然后存折拿在你手里,我怕丢,你愿意吗?”
她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她点点头,应下了他这个要求。
她和他都含泪笑了。
他同样也是游离于城市的小鸟,两只小鸟相偎可以取暖。
14、爱情故事就这样,向幸福靠近
工会组织一次先进工作者旅游,我有幸名列其中。通知是8点出发,我凌晨5点就起了床,将昨晚来不及洗的头发细细洗了一遍。我爱极了我的头发,垂及腰际,平时盘着,只有晚上才放下来,展示属于少女的妖娆的风景。同舍的女友张楠第一次见到我的头发时,连连惊呼:“真漂亮,真完美,值大钱呢!”我就白了她一眼开玩笑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只怕是钻进钱眼里了!”张楠就笑笑说:“开玩笑呢,但你的头发,确实好。我知道在城中有个地方专收这个,像你这样的,确实少见!”
头发长,难洗也难干。看时间只差10分钟,头发还只半干。用个皮筋束了,松松地一挽,朝了厂里的大巴奔去。车上一片喧闹,抬眼一看,只有中后段还有一个空位,一个男子靠窗坐着。车已在启动,只好过去。在座位前稍一迟疑,男子立马挪到外面说:“你坐里面,安静些。”我感激地冲他一笑,其实我只是想欣赏一路的风景。时至中午,灼热的阳光透了进来,拉回了我一路兴致勃勃的心。我可没多少闲钱去买高级护肤品,但如果这样一路晒下去,怕不是要提早成了黄脸婆。心下正自思忖,他又说话了:“这一路来,也该轮到我看看窗外的无限风光了吧?”我忙欣喜地换过。中午稍微休息后下午继续赶路。夕阳西下,我正在遗憾时,只听他又说:“唉,晃来晃去让人眼晕,还是你坐里面!”再次换过来后,傻子都能明白,这是一个细心、热情、周到的男人,是一个能在平常中让你感动的男人。第三天回来,我刻意用了点心思,又和他坐在了一起。一路到家,我们竟有了配合的默契,换了两次。在回宿舍的路上,心底里印上了他,陈晓,二线的。
二线其实就在我们隔壁,上工下工时就有了会意的一笑,点头间我感到盘在头上的长发颤颤的,心也随之颤颤的,有一股真实的甜蜜在心底涌动。这当然属于一个女孩内心最深处的秘密,喜欢他温暖的笑,那种满溢在脸上的,纯真的,一刹间可以让人忘掉工作辛苦和生活拮据中无法满足自己对于鱼香的渴望的笑。
是的,我确实爱吃鱼,张楠知道。因为我无数次描绘起小时父亲在田边沟里溪中网了鱼,母亲就给我煮上一大碗,我立马露出“馋猫”的狰狞嘴脸。现在环境变了,物质丰富了,当然鱼的含金量也提高了。高档酒楼花样翻新的鱼宴只在梦中出现过,就连小餐馆大排档做的那种普通的鱼也因沾了城市的气息有了令人心疼的价格,只好成了实在拗不过嘴馋时偶尔为之的奢侈品。
但一月后陈晓却让“奢侈品”成了我两周轮休一次的固定享受。都说心碰撞久了就有火花出现,我和陈晓就是,而且他还费尽心机从张楠处打听到了我嗜鱼如命。在他的宿舍里,用从街上买来的煤油炉,我们煲起了鱼汤。很简单,买来一尾约400克的鲫鱼,放入清水,还有一些葱蒜等调料,再细细地熬,汤呈乳白色香气四溢时,两人就用了小勺你一口我一口地分着喝,汤尽鱼现后,最后的战利品当然是我的。陈晓总是细心地为我夹起一小块一小块的鱼肉,吹吹,再检查一下有无细刺,然后放在我的小勺里。我就一直看着他的那份谨慎,然后迫不及待地一口吃完,再等下一块。有时在等待时我就说:“喜欢吃鱼,但不喜欢鱼的样子,就那么宿命地趴在底上,一动不动,等着别人来把它煮掉。”陈晓就露了习惯的笑说:“它是为它的所爱彻底奉献自己,成就一份美味!”我就怔怔地望了他,这么有哲理的话还是第一次从他嘴里听到,随口说:“嘿,想不到,你还满深沉的,不傻呀!”他就说:“傻子都懂得,我爱你!”没有豪华宴席的花样,没有酒吧中情侣共品哈根达斯的高贵优雅,我们就守着一罐鱼汤,还有一小块一小块严格经过安检的鱼肉,完成了我们从朋友到恋人的跨越。
真正进入热恋是在我知道一件事后。有天和张楠说起美味的鱼汤,并真诚地邀请她下次一起去品尝。张楠就说:“不敢呀,小姐,人家那鱼可来得不易,只有你才有资格享用!”我忙追问原因,张楠又说:“听我和陈晓一个车间的男朋友说,陈晓为了让鱼汤持续不断,主动放弃每两周的半天休息,为一工友顶班!”这下我彻底明白了,为什么自从我喝上鱼汤后,陈晓总有莫名的疲惫,我还以为是他给我做鱼汤做累了呢。再和他见面时,我就扑在他的怀里,任由眼泪流在他的肩上,说:“你傻呀,鱼汤我可以不喝的,累坏了身体谁心疼你呀!”激动中用力过猛,盘着的头发“哗”地披散下来,一如我此刻的感情直泻到底。陈晓就抚了我的长发说:“没啥,身体壮着呢,瞧你这长发,在掠夺你身体的养分呢,我不为你着想,也得为你这长发着想呀,一直长着,多不易呀!”我被逗笑了,轻轻地捶打着他的后背,说:“就你坏,只要你不说我头发长见识短就得了!”屋里荡起了属于恋人的笑声。那一头的美丽,我展露无遗。断了的橡皮筋,被我灵巧地打了个结,又轻轻地束上。陈晓又说:“阳,哪天,我给你买个蝴蝶结,街上最漂亮的那种。”我就说:“好呀,我等着!”
我知道,我等的,不仅是一个蝴蝶结,还有一份属于爱的甜蜜。甜蜜里我醉得彻彻底底,心里踏实安逸。但陈晓没有这么醉,他对我说:“阳,你希望我们过得更好吗?”我说:“这还用说,当然!”他说:“你就想这么永远地待下去,没有改变吗?”我说:“傻子才不想过更好的生活呢,当然是和你一起!”陈晓就紧紧地拥了我说:“阳,让我们再接受一次挑战吧,我们重新开始学习如何,参加大专自修,我想我们一定行的!”我被深深感动了,是的,这是个将幸福负责到底的男人,我没有理由不支持!我说:“好吧,让我们为幸福再冲一次!”但陈晓的脸又沉了下来,他说:“我打听过了,咱俩现在去报名,首次是四门,一门30元报考费,还有首次得制作准考证,包括两人的电脑照相存档,算下来得近500元,暂时我们哪有这么多钱,但,一误,就是半年。整个读下来,顺利的话得两年半时间,时间误不起呀。不过,我想好了,我给老家写封信,看有没有办法,找同事借不行,都和我们差不多的情况,看来也只好这样了,只是再向父母开口,于心不忍,不过说清楚了或许父母会理解的!”陈晓一口气说完这些,低下了头。我沉默了,我确实已经感觉到了时代发展对我们这群打工仔打工妹的冲击,安于现状,可能不多久就会被挤出局。
四目相对没有办法,我默默地回了宿舍。躺在床上,心里烦乱不已。辗转反侧间,突然,我的心一动,我想到了,我的头发。这个念头一冒出,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这可是我作为女孩的惟一奢侈品。但,想起鱼汤的香味,我还是下定了决心。
第二天上午休息,我一大早就独自来到了张楠无数次提到的城中的那个地方。解下皮筋,店主欣喜不已,这么完美的头发,确实少见。硬了心肠讨价还价,对于500元的底线我再也不让步,任由我脸上的泪铺天盖地。见了我的神态,店主不再说话了,剪起发落,我完成了我最奢侈的商品交易。
急匆匆赶了回来,我怕慢了的话,我的心会随着泪一起碎。我走进陈晓的房间,他兀自一个人在床上坐着,两眼通红,看来昨夜也是在下着某种决心。我展开手里的钱,脸上努力地笑着说:“看,我们可以为我们的梦想努力了!”陈晓一惊,问:“哪来的?”半晌见没有动静,忙抬头朝我一看,旋即一怔,“你的头发呢?”忽然又明白了什么,眼里立即涌起了一片晶亮。我故作轻松地说:“没啥的,我就是怕人家说我头发长见识短,这下好了,头发短了,我的见识一定长,再说,没了还可以再长嘛,时间误了,可是找不回来了!”陈晓默默地转身,从枕下掏出一样东西,展开,是一个精美的蝴蝶结。我惊喜地叫了一声,是我一直渴望拥有的东西。陈晓已然流出了泪,说:“阳,本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现在没用了!”我接过蝴蝶结,轻轻地在头上比画了几下,说:“傻瓜,你不会等它再长出来?”“对,对,我等它长出来,我用一辈子等它长出来!”陈晓的泪痕中透出了欢喜,一把把我拉过去紧紧地搂住了我。
我在他的耳边轻轻说:“今天休息,还能不能吃鱼?”陈晓猛地清醒了过来,一迭声地说:“能,能,什么时候我都没有动过这钱,自行车我都借好放在楼下了!”旋即,他掏出了叠得整整齐齐的8元钱,对我扬了扬说:“走,我们一起去报名,买鱼!”
跟着他下楼,没了长发的身子,我竟感到轻盈无比。突然,“唉呀”一声,陈晓跌坐在了楼梯上,许是激动之故,他的脚扭了。我过去赶忙扶他起来,连问:“不要紧吧?”他又露出了我熟悉的温暖的笑说:“我粗皮粗肉的,不要紧,只是现在骑车不方便了!”我看看并无大碍,心放了下来,说:“这有啥,我来带你!”他说:“你带得动?”我说:“检验一下,看看我以后能不能带动你,如果不行,也好给你个后悔的时间!”说说笑笑间我带上他,迎风而行。我感到是载着我的幸福,脚下格外有力,相扶相携的感觉真好。也就在这时,我感到了一双环过来的手,轻轻地,细细地,为我系上散开的纽扣,一颗,二颗,三颗……耳边同时传来了他温暖的话语:“当心凉胃!”我突然觉得一哽,心里有一阵颤栗涌遍全身:那曾经换来换去的座位,那永远浓浓的鱼汤,此刻正温暖地躺在我口袋里的蝴蝶结,当然还包括环过来的双手……
少了长发飘飘,但我正用心,朝幸福奔去……
15、爱情故事淡淡的味道
“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辛晓琪的《味道》洒满了房间。
雅芸从顶层的柜子里拿出一件海蓝色毛衣,这是张桐最喜欢的,是他们谈恋爱时,雅芸送给他的第一次生日礼物,雅芸把毛衣凑近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的味道,眼泪又一次止不住的留下来。
张桐的死给雅芸打击很大,张桐到上海出差为了赶回来给雅芸过生日,在回来的路上车速过快,撞到了隔离带上,死的挺惨的。
张桐死的时候,雅芸正在家里做饭,做的全都是张桐最喜欢吃的菜,端最后一道菜上桌的时候,手一抖,盘子掉到了地上,这时候,电话响了,是张桐的老板打来的电话。
雅芸连围裙都没摘就跑到了医院,医院里张桐的同事都在,大伙都瞪着雅芸,这时手术室的门打开,推出一具全身盖着白布单的尸体,雅芸冲上去,被张桐的同事拦住:“嫂子,桐哥的脸有些变形,别看了,怕吓到你”
“你们让开,他是我老公,变成什么样子我不怕”雅芸哭着推那两个人。
“让开,听到没有”雅芸哭喊
“让雅芸看看吧,你们让开”老板走过来说
雅芸哆嗦的掀开白布单,“啊”的一生昏了过去,等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在病床上,旁边的小柜上放着一张带血的生日卡片,雅芸拿起卡片:“我的宝贝,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我平时工作总是很忙,没时间陪你,今天我将功补过,宝贝,有你的日子我很快乐,你是我心中的一片云。。。。”后面的字,被血侵的模糊不清,她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雅芸抱着卡片大声痛哭。
雅芸被同事送回家,小杨问她:“你自己可以吗,我留下陪你吧,你这样我不放心的”雅芸默然的笑笑:“回去吧,我没事,想一个人静静”
送走了小杨,雅芸呆呆地站在客厅中央,到处是张桐的味道,到处是张桐的影子,她把两人结婚去海南旅游时的录像找了出来,两人在三亚时,张桐张开双臂大喊:“雅芸,我爱你,我爱你直到永远”
雅芸抱着膝盖,蜷在角落里,“雅芸”她听见有人在叫她,抬起头,看见窗帘那有个黑影,“雅芸”那个黑影又叫她。
“张桐是你吗”雅芸挣扎着站起来,跑向那个黑影。
“雅芸,别过来,我伤的挺难看的,不想吓到你,就这样好吗”
“我不怕”雅芸哭着说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走了”黑影说
“好,我不过去,张桐,你为什么狠心把我一个人扔下,你为什么狠心把这个家扔下,你说过,要与我牵手一生的,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你说过要给我过每一个生日,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想你,你这样把我一个人扔下,我怎么办”雅芸哭喊道
“雅芸,对不起,是我不好,车开的太快”张桐抱歉说
“张桐,我不要听你说这些,我要你活过来,你不能这样对我,家里全都是你的影子,你的味道,你回来前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抽的那牌子的香烟,做了你最喜欢吃的饭菜。。。”
“雅芸,我的宝贝,我爱你,是我不好,把你一个扔下,可你要坚强的走下去,你要坚强的面对,你是了不起的,今生我们没缘分做夫妻,来生我们在续前缘,我不在你生边,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疼自己,这样我才会放心,答应我好不好,我的娇妻我爱你,我现在要走了。。。”
“桐,你别走,能不能最后抱我一次,最后吻我一次”
雅芸感觉到那个有力的拥抱,最后深情的一吻,雅芸的泪流了出来,淡淡的烟草味道弥漫在雅芸的周围。
16、爱情故事闯过生命飓风,他与被凌辱的前妻重燃爱火
多年蜜恋修成正果,婚姻却将真爱埋藏
2013年5月的一天傍晚,南京某装饰公司经理赵晓刚接到手下工人的电话:“老板,出大事了,你媳妇被马海生这个畜生给欺负了,那臭小子现在逃得没影了。你赶紧过来吧。”赵晓刚一时间血直往脸上冲,当即驾车直奔新亭路的家中。虽然有心理准备,可眼前的景象还是让赵晓刚震惊不已:前妻朱雅莉脸上有多处淤青,头发蓬乱眼神涣散,缩坐在客厅一角。赵晓刚蹲身查探:“雅莉别怕,是我,赵晓刚。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朱雅莉声嘶力竭地喊道:“滚——都滚——你们全都是坏蛋,全都给我滚开!” 朱雅莉绝望的双眼满是惶恐、惊悚与无助。赵晓刚赶紧将朱雅莉送往医院急救,同时拨打了110报警。
医院给朱雅莉做了全面检查。医生诊断,朱雅莉遭遇强奸,惊吓过度,患上了反应性精神障碍和精神分裂症。第二天,朱雅莉的父母从浙江嘉兴赶来,见到女儿成了这般模样,两位老人老泪纵横。赵晓刚跪在昔日岳父母面前,不停捶打自己的脑袋,哽咽着说:“都是我不好,我害了她……”
赵晓刚大学毕业后,到南京工作。2003年初夏,赵晓刚到南京师范大学探望堂妹,与堂妹的室友朱雅莉相识。赵晓刚阳光般的笑容,打动了朱雅莉的芳心;朱雅莉的活泼开朗,也深深吸引了赵晓刚。一见钟情的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
朱雅莉大学毕业后,当了两年老师,然后就厌倦工作,辞职去旅行了。一天,赵晓刚接到电话,朱雅莉因拖欠食宿费,被旅店老板扣留在丽江。当时,赵晓刚手头紧张,为了省钱,赵晓刚坐了40多小时的硬座,从南京往昆明又转车去丽江。结算了朱雅莉的食宿费后,赵晓刚没舍得多待一天,就买了机票将她接回南京。
此后,朱雅莉宅在家中闲散度日,赵晓刚则起早贪黑扎根工地,想尽早在南京买房,建立起一个舒适温暖的家。2008年底,朱雅莉的一个大学同学从法国学成归来,同学聚会时他描述的留学经历,让朱雅莉向往不已。为达成女友的心愿,赵晓刚拿出20万,送她去韩国攻读硕士学位。异地恋的两年,赵晓刚不仅要负担朱雅莉的学费生活费,还要供房,经济压力很大,但他从不告诉朱雅莉,只是劝她,不要为了省钱过得太窘迫。2011年,朱雅莉拿到学位回国后,找工作处处碰壁,情绪一落千丈。此时,赵晓刚将购买的婚房写了她的名字,并向她求婚。朱雅莉很感动,一头扑进赵晓刚的怀抱。
婚后,赵晓刚辞职单干,成立了自己的装饰公司。由于南京的室内装修业竞争激烈,他挂靠在朋友的建筑公司名下,承接一些小的建筑工程。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带着工人顶风冒雨地干活。此时的朱雅莉则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少奶奶,白天在家看书打游戏,或者出去做美容,晚上等着赵晓刚回家,一起出去吃饭。
公司成立伊始,赵晓刚经常加班应酬,朱雅莉逐渐不满起来,觉得昔日浪漫的丈夫变得如此世故粗俗,跟她再难有精神共鸣。赵晓刚很无奈,奋斗赚钱已经不易,哪有精力再阳春白雪地浪漫。面对妻子的不满,起初他百般迁就,但越是这样,朱雅莉的公主病越是膨胀。后来,赵晓刚提出要个孩子,觉得两人有了爱的结晶,许多事情会更包容对方。朱雅莉却不这么想,她担心有了孩子会失去自由。后来她终于答应要孩子了,却担心身体走形,居然异想天开想找出找人代孕。夫妻俩的矛盾因此升级,最终吵得不可收拾。
2013年,任性的朱雅莉坚持与赵晓刚离婚。两人说好房产一人一半,赵晓刚还将公司账上不多的现金给了朱雅莉3万元,随后他便搬到项目工地暂时栖身。
赌气离婚意难平,引狼入室前妻受辱
相恋9年,结婚一年,便因赌一口气草草收场。朱雅莉暂时没告诉父母自己已离婚,只告诉了赵晓刚的堂妹。老同学臭骂了她一顿:“你病得不轻,我敢保证,你再找也不到像我堂哥那样对你好的人了!好好过日子多好,你非要作死!”
堂妹又打电话给赵晓刚:“雅莉变成这样,就是你惯坏的!你要是还爱她,就赶紧复婚,别陪着她瞎胡闹!”赵晓刚满腔苦水:“我这也是没办法,离了我,她也该有点压力,知道赚钱不容易,好好‘接接地气’之后,我再慢慢劝她复婚吧!”话虽如此,但是赌着一口气,赵晓刚也不愿主动示弱。
几天后,朱雅莉打电话给赵晓刚,说家里停水停电了。赵晓刚心中一喜——主动求助,说明她开始“接地气”了,这离婚赌注八成下对了。下午,赵晓刚回到以前的家中,按下门铃,传来朱雅莉的应答声。少顷,他便明白:离婚了,没了经济来源,朱雅莉还是宅在家里,看来非得等到那3万元花干净了才会想办法啊。进屋后,赵晓刚发现厨房里没一丝烟火气息,冰箱里除了酸奶、饮料,别无他物。垃圾桶里,都是外卖餐盒,厨房面板上一层灰。
失望的赵晓刚建议:“一起出去吃饭吧。”朱雅莉专心盯着韩剧:“我叫了两份外卖,马上就到。”吃晚餐时,赵晓刚恨铁不成钢地劝前妻:“你要融入社会寻找快乐,不能作茧自缚,老是宅在家里。”朱雅莉却说:“我没觉得烦恼,像我这样随遇而安的人,才能求得内心的平和。”赵晓刚无语。以后,朱雅莉遇上灯泡坏了,热水器故障,宽带不通等等,都会第一时间给赵晓刚电话。每次见面,赵晓刚发现朱雅莉依然故我,毫无改变。
一天,赵晓刚又被朱雅莉喊回来给煤气灶换电池。朱雅莉告诉他:“物业费我交了,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六个月,你搬走前的我俩平摊,你要给我四百元零七角。”赵晓刚懵住了,恋爱9年,自己全心付出,离婚了把辛苦供下的两室一厅房子分给她一半,体恤照顾她的生活,主动搬去工地吃住,可她没心没肺,一点也体察不到他的良苦用心,还将这点物业费算计精确到角,拿他当外人……面对这个丝毫不通人情世故的女人,赵晓刚恶作剧般地作出一个决定,故意气气前妻。
第二天清晨,赵晓刚便带着几名工人和三张铁质高低床,搬进了属于自己的另一间卧房。朱雅莉质问他:“我和这几个工人住一起,算什么事儿?”赵晓刚说:“工程催得紧,他们暂住两个月。你们井水不犯河水,有什么不妥?”朱雅莉气恼:“他们住工棚的,怎么能和我住一起!” 赵晓刚说:“他们虽然没学历,但凭一双勤劳的双手赚钱养家,凭什么不能住这里?再说他们早出晚归,回来就睡个觉,碍你什么事。如果你不愿意,就搬出去住,我付一半房租给你!”朱雅莉只好无奈地接受了。
17、爱情故事暗恋是条寂寞的青藤
那年,他暗恋一个女孩子。
是隔壁班的女生,瘦瘦高高的,浓密的齐耳短发,大大的眼睛,一说话就会脸红。他每次经过隔壁班,都会不由自主往里看两眼,如果看到她,他的心跳就会加快,快到让他感觉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他会借故跑到隔壁班找熟悉的男生借书,这种借口让他觉得自己很幼稚。可是,17岁的少年,顽固地喜欢着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哪怕去隔壁班里看她一眼,那种满足就能让他欣喜一个下午。
其实他是整个年级最出色的少年,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长得高高帅帅,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他的绯闻也很多。他曾经用自行车带过一个打篮球的女子经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子尖声地笑着。那个篮球队的女孩子喜欢他,可是他不喜欢打篮球的女子,一点也不。
更多的时候,他跟在她的身后。
她和他都是走读生,每天晚上下了学之后,他会骑着自行车跟在她的身后,这一跟就是两年。她在东城,他在西城,为了跟着她,他整整晚到家一个小时,看到她回家之后,他才会绕路再回到西城。
这是他一个人的秘密。后来他的一个哥们儿说,我特别喜欢隔壁班的那个谁谁。那天是他哥们儿18岁生日,他愣了一下,心忽忽地疼着。哥们儿又说,她气质多好呀,多像一朵安静而幽幽的兰花,我们整个宿舍里的男生全喜欢她,有人半夜还喊她的名字呢。
本来,他是有勇气告诉她的,但那次哥们儿说完之后,他决定就此沉默。
他和她,考上一南一北两所大学,从此,天各一方。
虽然距离远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甚至,他常常坐火车来到北方的这个城市,到她的学校门口,他期望能遇到她,哪怕看她一眼就够了。可惜的是,他一次也没有遇到。
后来就听说她恋爱的消息,她那么有气质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人追呢?他心里很凉,但仍然坚持一个人。同宿舍所有的人都谈了恋爱,只有他没有。他收到的情书最多,想和他一起喝咖啡的女孩子也多;他会弹吉他,踢足球最好,写诗最棒,一甩头的样子最让人难忘,总之,他是让人迷恋的,但又是孤芳自赏的。女生后来给他起了个外号——“冷面王子”。
他的心里仍然只有她。
他从她的图书证上偷过她一张小照片,黑白的,羞涩地笑着,他常常拿出来看,后来,照片终于起了毛毛边。
大学毕业后她就结婚了。得知她结婚后他喝醉了酒,然后一个人开着车在旷野里疯跑。那天,在星空下他流了泪,好像失去了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东西。
不久之后他也结婚了,新娘如同她的翻版。他只允许新娘留那种短发,齐耳,又厚又密的黑发。有一次他的妻子染了棕红色,他大发雷霆。结婚后她就去了另外的城市,那个城市离他住的城市很远,可是,他常常会一个人坐着飞机到那个城市,然后住一个晚上再离开。他来,是为了感受她的气息。这个城市让他心疼,提起这个城市,他就会心动一下。天气预报时,他会留意这个城市的温度,这个习惯,他坚持了很多年。
后来,他们高中同学聚会。
同学们想找到当年的公主,可是,很多人都无法找到她。他主动站出来说,我去找吧。
他也没有找到她。
明明她就在这个城市,可是,他居然没有找到她。他甚至跑到公安局户籍警那里查找她的名字,但就是没有这个人,这个人好像在人世间蒸发了一样。
难道她出事了吗?他很担心,于是在网上贴出了她少年时代的那张照片,让那个城市的人帮助寻找。
网络帮了他的忙,三天之后,有人跟帖说,这是我们公司的会计呀。
原来,搬到这个城市后她改了名字。当他得知就要见到她时,他的心狂跳不已。在等待见她的刹那,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终于,她出来了。
呆了的是他。
她胖了,黑了,染了一头黄色的短发,很胖的大腿上穿着五彩缤纷的裤子,金色的高跟鞋有7厘米高,戴着好几条项链,手上有四五个金戒指。他以为找错了人,可是,的确是她,那模样他仍然认得出来。
她张嘴就叫错了他的名字,他尴尬地说出自己的名字。她问他在什么单位,他说了,她马上说,哎呀,我老公正好和你有业务,你电话多少?来来,快告诉我,同学会我一定会去,现在好多同学当官了吧,我正好想把我们家的业务发展到你们那里……他什么也听不下去了,狼狈地逃了出来,跑得很快。后来,终于累得跑不动了,他蹲在一棵树下,看到一条青藤正寂寞地往墙上爬着。
他觉得他就是那条寂寞的青藤,死死地粘着墙,墙却不知道。墙哪里能知道青藤的寂寞呢?
好久好久,他的眼泪落在地上,砸了一个大圆点。他终于明白,这青春里的暗恋,其实是一个人的战争,你自己打输了、打赢了,其实和别人没有关系。这条寂寞的青藤,终有尽头,秋天到来的时候,叶子就黄了,它就再也不会往上爬了。
18、爱情故事“凤凰传奇”主唱像只鱼儿游在爱人荷塘
2011年3月16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元大酒店内,一场盛大婚礼正在音乐中举行,当新娘杨魏玲花走过白色地毯时,新郎徐明朝激动不已地捂住了胸口,这时,现场的亲人们开始唱歌,一齐为这对新人献上最真挚的祝福,整个现场的气氛既神圣又甜蜜,所有人都沉浸在难言的幸福里。
杨魏玲花是歌唱组合“凤凰传奇”的主唱,有着女版“腾格尔”的称誉。 玲花的丈夫徐明朝是著名乐评家和词曲作家,同时,他还是百人文化CEO。两人从相识的第一天起,就结下了不解之缘,爱情更是像玲花在歌声里所唱道的那样:“我像只鱼儿在你的荷塘,只为和你守候那皎白月光,游过了四季荷花依然香,等你宛在水中央……”
不期邂逅,音乐的河流里彼此情深
2004年6月,深圳的一场大型演唱会上,徐明朝作为TOM网站音乐版编辑应邀参加,在休息大厅整理资料的时候,一个朋友过来悄悄地捅了他一下,轻声问道:“你有没有姐姐或是妹妹?”徐明朝被问得莫名其妙,顺着这位朋友的指点,他发现演播厅角落座位上,坐着一个与自己的衣着打扮十分相似的女孩子,那个女孩也穿着一件浅白色的T恤,下身是一条天蓝的牛仔裤。那个女孩的一双大眼睛格外的明亮,眉眼更是清秀如画。徐明朝对那个朋友笑呵呵地说:“你别说,还真的是有几分相似!”
那个女孩并没有注意到徐明朝投来的目光,只是专心地聆听着节目组给她的伴奏带,凝注于音乐之中的她更显得娴静文雅。过了一会儿,那个女孩站起来摘下耳麦,去了一趟洗手间,她高挑窈窕的身形摇曳生姿,徐明朝的心加速跳了起来。
女孩回来之后,徐明朝感到有必要过去说几句,于是大胆地走了过去,没想到,那个叫杨魏玲花的女孩竟然认识徐明朝,她谦逊地站起来说:“我可知道您啊,以前我上过TOM网站上的节目,虽然您当时不在场,但听别人说起过,说起来,我还应该管您叫老师呢!”这一下,反而将徐明朝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搔了搔头说:“叫老师可不敢当,你还是叫我‘阿苦’吧!”
玲花很诧异:“你怎么起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徐明朝对她解释道:“这是朋友圈里替我起的一个外号,寓意着先苦后甜,我很喜欢,也觉得很适合我的行当……”
徐明朝的坦率博得了玲花的好感,她打开话匣子说起了自己的经历。杨魏玲花1980年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8岁那年,在当地一家大型商城里当电器销售员,不过一直喜欢音乐的她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短短两年之后,她便和同学来到了音乐人较为集中的深圳,并得到了一家音乐公司的青睐。开始时,她只是担纲一些伴唱的角色,后来,老板发现她的音质和音色都很好,于是让她与湖南歌手曾毅组合,渐渐有了唱歌的机会……
那天的演唱会,玲花一连唱了两首民歌,前后近十分钟的演唱时间,徐明朝的目光痴痴地盯着舞台,再也没有办法从她的身上移开,因为玲花美妙的歌声尤如一条看不见的丝带,一下子把徐明朝的心牢牢地拴住了,蛰伏了多年的情愫,也似乎在一瞬间复苏了。
这年年底的时候,在另一次演唱会上,徐明朝再次遇到了玲花。当天晚上,两人在一家粤菜馆里吃饭,徐明朝不断为玲花“献唱”,听到最后,玲花有点“警觉”了:“你干嘛总是唱张国荣的情歌,你就这么喜欢他?”听出玲花的话语里带着几分娇嗔,爱情的魔力让徐明朝有些结结巴巴:“我只是觉得,张国荣的歌最适合做一种感情上的表白啊!”徐明朝意喻明显的话,让玲花的脸一下子红了。
2005年3月,徐明朝荣升为百人文化公司的CEO。百人文化是集艺人唱片发行与影视剧制作等为一体的文化传播公司,拥有强大的演出资源和广泛的营销平台。事业开展得如火如荼,徐明朝决定在感情上趁热打铁。一个月后的情人节,他买了一束娇艳夺目的玫瑰,还别出心裁地在卡片上刻上了玲花的蒙古文名字。玲花接过鲜花后,看到上面的蒙古文,心里非常感动。她对徐明朝半开着玩笑说:“你的公司里有那么多漂亮的女艺人,你是不是经常送她们玫瑰啊?”这一下,徐明朝着急了:“到现在为止,我只曾送过两个人玫瑰花。”玲花得意地笑了:“露馅了吧,快说,那一个是谁呀?”徐明朝认真地说:“那一个是我妈妈!”
原来,徐明朝的母亲从小到大一直苦心培养他,对他的音乐梦想更是不遗余力地支持着,他之所以能成为优秀的音乐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妈妈的影响,每个母亲节时只要妈妈在身边,他一定会给她买上一束玫瑰花。
那一刻,周围的空气仿若凝滞,两人都听到了爱情悄然绽放的声音……
风雨共度,一路有你无所畏惧
2005年4月,玲花与曾毅组合成“凤凰传奇”,此后,徐明朝一直负责这对组合的宣传与包装。凤凰传奇诞生之后,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原创歌曲,这自然让玲花很是着急。这个时候,徐明朝请来著名的词曲作者何沐阳,专门为凤凰传奇量身打造歌曲。很快,何沐阳为他俩创作出一首新歌《最后的讨伐》,并请玲花试唱。一进入状态,玲花就感到了深深的陶醉。她由衷地对徐明朝说:“这旋律,这节奏,完全是我想要的那种音乐!”
不久之后,凤凰传奇又推出主打歌曲《月亮之上》,该歌一经投放市场便好评如潮。2007年,春晚剧组向玲花发出邀请函,结果,《月亮之上》过关斩将,通过了层层的审查。
就在玲花对进军春晚充满了希望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有人曝料《月亮之上》涉嫌抄袭英国歌曲《All Rise》,更有人在网络上将两首歌进行了详细的对比,证明抄袭处有19处之多。
玲花愤怒了,一首明明白白的原创歌曲,怎么就成了抄袭作品呢?为了弄清楚事情,专家组对两首歌进行了全方位的鉴定,结果从动机主干音、主题、旋律发展等七个方面不一致,并不构成抄袭。
可令人遗憾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春晚剧组进行了第六次彩排,央视这轮彩排的现场录像制作成备播带,以便大年三十当天直播的春节晚会应急之用,结果,《月亮之上》因为争议太大还是最终出局了。
最后的时刻,这首歌被拿下了,玲花当时就有些说不出话了,由于心理压力过大,此后她出门时总是戴着眼镜,总觉得所有人都认识自己似的。更加糟糕的是,这件事严重地打击了玲花的自信。有一次,徐明朝前去看望她时,意外地发现一向整洁的宿舍,被玲花弄得凌乱不堪,厚厚的窗帘将明媚的阳光挡在了外面,玲花双眼呆滞地盯着天花板,CD机里放着极其忧郁的音乐。
徐明朝一把将玲花拉了起来,很痛心地说:“挫折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事情,只能迎头而上,不能被其击垮,你说对吗?”见玲花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徐明朝哗哗地拉开了窗帘,让清冽的空气充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然后不由分说,拽着她“强行”到附近的公园里散步。
为了彻底解开玲花的心结,徐明朝很快联系了一家旅游公司,安排其到欧洲的基克拉地群岛旅游。到了那里,玲花才发现徐明朝精心挑选的这个地方真的十分适合自己。这是一处原生态的小岛,这里没有两层楼以上的建筑,没有躲在港湾码头的游艇,更没有精品店或花哨的餐馆,在这个爱琴海偏远的岛屿上,玲花每天看到的只是波涛拍打着卵石海滩,山羊在山坡上互相追逐,一架架古老的木制风车在海风的吹拂下兀自旋转着,每天徜徉在湛蓝色的海水之滨,玲花恍若进入了一个世外桃源……
19、爱情故事爱的无奈
下班了,洋子缓缓的走在回家的雪路上,步子有些沉重。羽绒服裹着瘦弱的洋子,脚下嘎吱嘎吱的声音像某种很吵闹的音乐,让洋子心烦。
北方的腊月天太短,洋子从单位走到华灯初上,终于走到了自家楼下。几百米的距离,她走了半个小时。洋子不由自主的仰望一下自己家的窗口,没有灯光。她轻轻的叹了口气,没人能察觉到的细细的叹息,像淡淡的呻吟,只有洋子自己能读懂的微痛。
爬上四楼开门开灯,屋里空空旷旷的。洋子放下包坐在沙发上,有些疲惫。电话响了,她知道又是他不回来吃晚饭了。放下电话,洋子躺靠在沙发上,闭目,心中一片凄然。
儿子高三住校不回家,他却经常很晚回家,洋子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一个人常常到楼下和别人玩麻将,以此来填补一个人的空虚落寞,来打发孤寂的时光。
洋子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皮肤白皙,个子高高,浑身上下总是充满着一种傲气。年过不惑的她依然像年轻时那样骨感。而洋子的他,个子没她高,心计却高她一筹。他在银行工作,至从提为银行主任,应酬多了也富态多了,只是回家共进晚餐的时间少了。
他是个浪漫的男人,洋子的生日送花,结婚纪念日送项链,他每次出差都会带给洋子不同的礼物洋子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洋子喜欢周日和同事中最要好的几个姐妹逛街。一日在商场她看见一个很洋气的女人穿着和自己一样的皮草衣服,花色,样式,带子都一模一样。她的那件皮草是他去省城出差为她买的,花几千元的。
去年冬天,洋子坐出租车突然看见他挽着那个洋气的女人,从大商场走出来,那个女人依然穿着那件和她一模一样的皮草上衣。洋子终于明白了,但她没下车。
回到家里,洋子痛哭一场,病了一周,本来光泽的脸上一下子生出了许多细细的皱纹。
洋子明白了他们夫妻生活越来越糟糕的真正原因,她以为他工作压力大。洋子终于明白了他很晚回家的根本缘故,她总以为他的应酬多而一切,她终于懂了姐妹们提醒她的话不叫的狗也伤人,而且伤得很深。
20、爱情故事爱到最后剩什么
也许,从男孩看到女孩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
那时,他们还都是青春期的孩子。早熟的女孩心中根本没有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孩,但还是愿意把这当做少女时代美好的记忆。一晃,三年过去了。女孩上了高中,那是冲着大学去的。男孩的成绩却只够上职专,他们注定没有机会牵手。接下来,女孩上了大学,男孩开了出租车。再往后,女孩出了国,博客里贴的全是她在国外拍的照片,一下子德国,一下子法国,一下子比利时,时不时还会有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友相伴左右。男孩和女孩彻底成为两个世界的人,毫无疑问。
后来,那是一段没有人见证的后来。认识男孩和女孩的人发现,男孩在寻找一切机会出国。目标瞄准女孩的居住地法国,拒签;然后是欧洲境内随便什么国家,还是拒签;接着是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男孩想得很简单,到哪个国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先出去,才能追随在女孩的身边。
屡战屡败的男孩依旧不屈不挠地屡败屡战。身边的人都劝他放弃。她不爱你。她心里根本没有你。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你对她来说什么都不是。你本将心托明月,奈何嫦娥想八戒男孩不听,此时的他所追随的,已不再是那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女孩了;而是他的爱情,他的梦想,他的全部。
从第一眼到现在,十九年过去了。边开出租车边听教学碟的男孩,终于考出了雅思5.5的傲人成绩,澳大利亚将迎来一个痴情的中国男人。送行酒会上,有人祝贺男孩终于实现了梦想,也有人预测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曾经年少的男孩如今已是壮年,此刻醉步蹒跚,拿起话筒唱着《我是一只小小鸟》,歌声既悲壮又幸福。无法想象这份对爱的追随会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也许只是一份和爱有关的记忆。
21、爱情故事盲人电影院
25岁的沈墨决定回到自己出生的小镇,开一家盲人影院。这个念头是在他处理完奶奶后事的第二天萌发的。所谓的盲人影院,和普通电影院并没有多少不同,只不过需要一个专门的电影解说员。因为观众都是盲人,没有对白的时候,沈墨充当解说员,解释背景和进程。
当初沈墨还在镇上生活时,经常给双目失明的奶奶解说电影。后来沈墨一家要搬走,奶奶却怎么都不愿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小镇,直到去世。
第一次放映非常成功,很多失明的老人前来观看,放映结束时沈墨松了一口气。他正准备收拾器材,突然发现中间一排的椅子上还坐着一个人。
那是个年轻的女孩,有着缎子一般披到肩上的长发。她静静地坐着,眼晴还直直地看着屏幕,里面却一片空茫。
后来他得知,女孩叫孙姣,是盲人孙大爷的孙女,才24岁,花一样的年纪,孙姣的个性倒很开朗,对什么都好奇。可她的世界只剩下了一种颜色。
沈墨解释剧情的时候,她的头总是微微侧着,大大的眼睛一眨也不眨。有一次聊得晚了,孙姣突然一拍脑袋:叔爷爷该等我吃饭了。说完忙起身准备回家,却不小心撞到前面的椅子,一个趔趄。
沈墨眼疾手快,扶住了她。女孩的手纤细柔润,让人舍不得放开。沈墨心中一动,情不自禁地说:让我做你的导盲犬吧
这天沈墨回到家,惬意地歪在大大的木床上,放了首舒缓的曲子。
老板却突然打来了电话:沈墨,有个新项目,国家拨款支持的,是大案子。兄弟们准备大干一场,你回来吧。沈墨怔住了。
第二天放的片子是周迅和金城武的《如果爱》,沈墨解说的时候,有点走神。耳边只有周迅低沉的歌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他送孙姣回去,在孙皎家外面。沈墨定定地看着孙姣,孙姣的眼睛也落在他身上,可是她并不知道,对面的男人眼眶慢慢红了。沈墨轻轻地抱了抱孙姣:我就送到这里了,不然孙大爷又要留我吃饭了。
孙姣笑了:没事,就几步路,我走惯了。
三年后的一天,他回到了小镇。他的眼睛在项目中受了重伤,三天后做手术。但是医生说恢复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五十。
沈墨走在街上,到处是过去的味道,突然熟悉的孙大爷的声音传来:老刘,今天盲人影院放《铁甲钢拳》呢。
沈墨一怔,怎么还有盲人影院?孙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心慌的想躲开,孙大爷一把拉住他:老刘,快点。
沈墨静静地坐着,热血的片头曲响了起来,,解说员的声音响起。
竟然是孙姣!
她不是盲人吗?怎么能解说电影?沈墨后悔了,孙大爷说不定认得声音。孙大爷不高兴:说什么呢,我老头子是瞎子,你以为我全家就都是瞎子啊。以前有个小伙子,也给我们解说过
沈墨僵住了。他突然想起,孙姣一次都没有说过自己看不见。
听完电影,沈墨摸索着要离开。转身时,他忽然听到一个美丽得让他心动的声音:这回,让我做你的导盲犬吧?
22、爱情故事那些年,我们一起经历的情人节
冰红茶卖完了
每天午饭后,她都在食堂的饮料窗口买一瓶冰红茶。但是那天,卖饮料的阿姨告诉她冰红茶卖完了。她转身要走,一个男生递过来一瓶冰红茶,塞到她手里转头便走。她愣了,心里无数个问号,但还是反应过来至少要先追上去,把钱给人家。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不久,她成了他的女朋友。当然,她追上那个男生塞给他钱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隔壁桌有几双焦灼的目光,也没有意识到那天是情人节,这个莫名其妙的偶遇其实是一次蓄谋已久的相识
完整的故事是,他喜欢她很久了,像很多落俗的人物设定,他天生腼腆,她惹人喜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是默默地关注她,在很多次擦肩而过的时候幻想着能跟她打个招呼,但从来没鼓起勇气迈出相识的那一步。
每当和哥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不自觉地谈到她,哥们儿们总是连鼓励带怂恿,直到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家就写好台词,第二天一准儿表白。但是隔天再碰头,他拿出来的永远是皱巴巴的白纸一张。因为每天晚上坐在书桌前,只要想到表白这两个字,他就立刻焦虑症上身,脑子里近乎空白。
终于,哥们儿们受不了每天观摩暗恋的戏码。于是那天中午,他们在女生来之前提前包圆儿了饮料窗口所有的冰红茶,肉疼地各自抱回了宿舍,只剩下一瓶塞给那男生。一通威逼利诱之下男生终于答应配合演出,可惜上了台他还是胆小地提前落跑,幸好在隔壁桌观战的哥们儿们急得几乎要拍案而起的那个刹那,女生追了上去后来,他们无数次彼此嘲笑说,虽然脚本写得不赖,但没想到男演员怯场,以至于差点儿白花了那一箱冰红茶的钱。
蓝颜知己
情人节前夕,安倩和男朋友闹了矛盾。郁闷之下,找到自己的蓝颜知己倾诉。没想到男朋友听说之后,更是生气,两个人几句话不和,闹到了分手的边缘,一冷战就到了情人节。这天,从清早,安倩就在等男朋友的短信,一整天都攥着手机坐卧不安,却要强地不肯主动联系男友。直到晚上,一个陌生人联络她,带给她一个漂亮的礼盒,里面是她喜欢很久的一条项链,陌生人没告诉她礼物是谁送的,但她想一定是自己的男友。盒子里除了项链,还有一张字条,约她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见面,她精心打扮一番准备赴约。从宿舍到咖啡厅只有一条路,一路走来,每走一段,她就能看到路边有一张很显眼的心形贴纸。迈进咖啡厅,映入眼帘的是满墙的贴纸拼成的ILove U的字样,而她的男友,坐在一个角落,正温柔地看着她。自然而然地,他们和好如初。只是几乎喜极而泣的她,没有察觉男友看到自己时,一刹那的惊讶。当然,她也不可能想到,这个温馨的破镜重圆,其实是一个带点儿心酸的好意
完整的故事是,蓝颜知己喜欢安倩很久了,只可惜她已经名花有主,单纯地把他当成很要好的朋友,而他也甘心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尽可能提供安慰和支持。这一次她和男友的冷战闹得比以往都严重,他也自私地想过如果他们分手自己是不是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看到她连日不开心的样子,他真的不忍心。于是情人节这天,蓝颜知己让自己的室友给安倩送去了那个礼盒,并约了她的男朋友来咖啡厅聊聊。为了不让先到的男友生疑,还串通了店主骗他这一切都是为了另一对儿情侣准备的,直到男友看到自己的安倩,才明白这一切都是蓝颜知己的一番好意。
蓝颜知己不免有点儿难过,但他安慰自己说,至少下一次见面,他会看到她带着自己送的项链,笑得一如既往地灿烂。
自产自销玫瑰花
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一大票朋友约好了那天组织一项特别有意义的活动卖花。我们要以这个别出心裁的方式,在这个重要的节日里,为促进消费做出自己的贡献。花是批发来的,前一天晚上一枝一枝包好,第二天上午一大捧就这么上街了。浩浩荡荡地吆喝着买花送棒棒糖,十几个姑娘小伙儿一路走在闹市街上,成了一道风景。不一会儿就赶上一个大客户,一下买走了几十枝。大家激动地讨论起这一捧花卖完,晚上到哪儿去大吃一顿庆祝这个自食其力的集体情人节。没成想叽叽喳喳的讨论引来了城管,一时间大家七嘴八舌混乱地解释着他们不是卖花的,而是在进行一次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趁着城管还没回过神来迅速地撤退进附近的肯德基。
连带午饭,这一躲就到了下午。除了一票朋友中的一个男生自产自销一朵玫瑰,整个下午我们都没有开张。在男生收起那朵花的时候,朋友们又是起哄又是讯问,大家纷纷责怪男生有了喜欢的人还藏着掖着,真是不够朋友。我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从来没出现过的女生是谁。
卖花是行不通了,于是剩下的时间里,大街上出现了一群人,看到路上的情侣,就冲上去问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答对情人节的,免费送花送棒棒糖。天一点点暗下来的时候,我拦住了一对老夫妇,看着老人迷茫的眼神,微笑着告诉他们,今天是情人节,是一个对自己亲密的人表达感情的节日。当老爷爷把玫瑰花递给老奶奶的那一刻,大家禁不住都欢呼起来,这喜悦的情绪伴随着每一个人延续到了晚饭,除了我心里仍旧惦记着今天这个日子,他那朵玫瑰花会送到谁的手上。
晚上,我和买花的男生一路回家,那句她是谁在嘴边打转,第一个字几乎脱口而出的时候,他掏出那朵花这个困扰了我一天的问题就这样烟消云散了,而我准备了许久的一肚子的表白,留给了一个月后的白色情人节。卡住了,你愿意帮我重启吗?
赵雯出国快一年了,颠倒的时差让两个人每天只有那么几个小时的聊天时间,还经常处于你困他乏的状态。屋漏偏逢连夜雨,大情人节地赶上房东要她搬家,一人在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当她终于把几大箱子的东西搬到新窝,精疲力竭地看着乱糟糟的房间,心里涌起一阵无依无靠的难过。再想起身边异地的朋友们陆续都分手了,她几乎开始相信朋友说的那句:距离从来产生不了美,只能产生距离。
当天晚上,赵雯打开视频,看到他睡眼惺忪,信心更是down到零点。他一边儿吃着橘子,一边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着。以前孩子气的他总是能逗她开怀,但今天,他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她窝了一肚子气,就在火山几乎要爆发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他手里拿着橘子,嘴张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她不耐烦地问:你干吗呢?他张着大嘴像含着热茄子似的挤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视频卡住了然后继续保持不动。她忍不住扑哧一F乐了。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叫做表演一个卡住了的情人节礼物会比之前那些香水、饰品更打动她。也不确定是不是凭借着这个傻乎乎的礼物,他们撑过了异地的那一年。
回国后,赵雯和男友手拉手参加了各路聚会。她总是讲起这个特别的情人节礼物,以证明异地恋的上辈子是折翼的天使,至于异国恋的,就得是上辈子挑断手筋脚筋那种!但是故事的最后,她总是带点儿骄傲地说:如有雷同,都是兄弟,翻版随意,欢迎创造。
23、爱情故事人间烟火
天堂太远,地狱太险,人间正好。
夏初的时候,校园的蔷薇花洋洋洒洒的开满了一整个山坡,小巧粉红的花朵一朵朵铺满整个校园山坡上,明晃晃的阳光透过苍翠的梧桐树叶星星点点的洒落下来,微风吹着树叶发出哗哗的声音。一年又一年的毕业季卷土重来,士气高昂,像是一支军队,雄纠纠气昂昂的来到身边。
而今年,我却是这毕业季的主角。是站在教学楼前要和院长老师合照的人,是要去吃散伙饭被送走的人,是要离开这个载着我四年光阴的学校的人。
1.
盛夏的这个时候,我站在梧桐树下,蝉声朵朵,吵醒了我的感伤。曾经以为那么遥遥无期的毕业,到来得竟是这么的真真切切
宿舍里的某个吃货说,之前一直觉得大学的时光像是食堂里的一桶桶难吃的大米饭,08年的夏天我站在学校的大门前,看着送我来的父母把我就此搁在这没有一个人认识的地方赶去火车站,感慨着这么多的难吃的米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啊。但是现在才发现米已经渐渐露出桶底,才开始后悔之前对这桶米饭的挥霍浪费。
我们都笑她是个吃货,我说,人家文艺小青年比喻时光走得飞快的时候总喜欢用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又或是时光是离弦的剑诸如此类的极富文化气息词语,你丫就一吃货。
宿舍其他人集体附和说,对!吃货!下里巴人!
之后集体却都没了言语。明天散伙饭,后天毕业照。
后天的后天,便是天涯海角。
颜泽发来短信说一起出去吃个饭吧,我说好,十分钟,人间烟火。
人间烟火是学校旁边一家小酒吧,说是酒吧,但也相当于一个小餐厅。因为距离学校有些远,所以平时客人不是太多。老板是学校的一个已经毕业几年的学长,我当初问他问什么把店的名字叫人间烟火。他很深沉的说了句,天堂太远,地狱太险,人间正好。
我笑他说,这跟你的奸商本质不甚符合,装得忒不像。
来到人间烟火的时候,颜泽已经在那了。依旧一副吊儿郎当的摸样,天蓝色衬衫,深蓝的格子马裤,一双运动鞋,坐在我们常坐的靠窗的位置。
烟火橙黄的灯光照在他那眉目分明的脸上,剪影般的映出他好看的轮廓。我走进打招呼说,叫姐妹儿出来喝酒?
他说,不,今天不喝。
我诧异,随即不屑,靠,你不会在这因为毕业给我装伤春悲秋吧。
他白了我一眼,没理我。我坐在他的对面问他怎么了?
他说,没事。就是一块出来吃顿饭。
我哦的一声,随即闭嘴点菜。
颜泽是我在校园之声广播站里认识的,大一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还是处于相当热血沸腾的时期,踊跃参与学校社团,广播站是其中一个。
我经过了两轮的面试,两轮的笔试,还有最后一次的新老PK,终于进了这个学长宣传的时候一直强调的我们是党委宣传部直属的社团组织,直到现在快毕业了我依旧不明白,这个党委宣传部是有多么的牛掰。
做为编辑的我和做为播音的颜泽在PK上做搭档, 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颜泽,觉得他是个不爱说话的男生,白衬衫,牛仔裤,头发很是听话的贴在两鬓露出白净的耳朵。耳朵上甚至还有一颗闪亮的耳钉。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照在他黑色的头发上,有彩色的光圈。
我告诉他关于稿件的小细节,音乐的播放以及感情的把握。他点头答应,并且问我一些关于音乐人的情况。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海滩上的细沙,细腻而又温和。
轮到我们做节目的时候,我在监听室紧张的看着他在播音间里收放自如的做节目,音乐伴着他的声音缓缓地从音响里流淌而出,我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哗一声,灯光都暗了下来,只有音乐和颜泽的低沉的声音的如同温暖的泉水一样流淌在我的周围。
后我和颜泽毫无意外的都进了广播台,从此开始数年的孽缘。说是孽缘,是因为我大一那会我们要跑早操,在一次颜泽跑早操把饭卡给弄丢了之后,打水的阿姨只认饭卡不认钞票,于是就苦了我,每次打水,颜泽必定叫上我,风雨无阻。
第一次的时候,他打电话问我说,你有没有饭卡?我说,有啊。接着他就灿烂了说,走,小爷今天陪你去打水。我啊了一声。他说快出来我在你们宿舍楼下面那。
我哦了声,拎着水壶就出去了。看到他拎着壶站在宿舍楼前面,白色的短袖T恤,牛仔马裤,一表人才的站在太阳下异常的显眼。我迎上去说,哎呦喂,您这是在女生楼前摆pose卖色相那?连小道具都这么家居,不错不错。
颜泽说,我这色相需要到这卖么?追求者多如牛毛。
我说得了吧你。就你那闷骚样。
回来的时候,颜泽天真无邪的问我一句,你说,我以后打水怎么办?
我说,你也忒无耻不要老脸了些,不就是想蹭我以后的若干的一毛五分钱么?好说好说,请我吃大餐。
颜泽笑着答应说好。
过两天颜泽应约定请吃大餐,我则乐呵呵的狠狠的宰他一顿,从此为我俩四年漫长的打水战友坚贞的友谊拉开了序幕,也开始了我漫长心酸的历史。
2.
说到这漫长心酸的历史,我一点都不夸张,无论外面天气是电闪雷鸣,雨雪大作,还是骄阳似火,阴风怒号。我都坚持做到了四年如一日的陪着颜泽去打水。
有时候,我正在午觉,颜泽打电话来叫我打水,我真想穿着睡衣冲出去,砸了他的壶,朝他头狠拍两下然后对着他吼着说,以后打水不要叫老娘!老娘要睡觉!他总是以都下午五点半了,你还睡什么觉的理由反驳,我就只能在宿舍人的嘲笑里没有骨气的起床陪他打水。
整个四年的奴役史啊,终于完了。
你乐呵什么那又?颜泽翻着菜单瞥了我一眼。
我嘿嘿两声说,没什么啊,我觉得天气很好。抬头看了看,额,天花板,继续面不改色的说,嗯,天气很好,心情就容易好。
颜泽把菜单递给服务员说,再加上两碗米饭,谢谢。
彬彬有礼的样子,真是衣冠禽兽,斯文败类,祸害社会啊。便问道,哎,对了,你以后的工作怎样了?
回家啊,一个电台的工作。毕业后开始上班,你那?
我就继续北上呗。不能跟你的生活比,你是以后就奔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了,我可能奔的就是剩女剩男圣斗士。
24、爱情故事我相信它们分毫不差
那年,我教高中语文,并担任班主任。我清晰地记得,那是高一新学期开学的头一天,学生把要交的五百多元费用,
从家里带来了。每位班主任在开学这天,都会先充当一次收费员。
那天,我坐在教
室的讲台桌前收费。大多数学生从家里带来的都是整钱,大量的找零工作,使我很紧张也很谨慎。接过钱,点两遍,找零,再点两遍,然后在花名册上作标记。学生们一个接一个走上讲台,很有秩序。
一会儿,桌上便出现了几摞厚厚的百元大钞。
这时,已经没有学生主动走上来交钱了,可是从花名册上可以看出,还有一个学生没有交。
“王晓梅。”我低着头,边看花名册,边叫着那个没交钱学生的名字。
没有人回应。我抬起头,朝学生看了看。
“王晓梅,哪位同学叫王晓梅?”我很纳闷,居然有这样不懂礼貌的学生,老师叫名字,应都不应一声。
这时,一个瘦瘦的扎马尾辫的小女生从座位上慢慢站了起来。
“晓梅,你把钱带来了吗?如果带来了,就交上来,免得给弄丢了!”我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责备。
她慢慢地从座位上挪开,朝我走过来,显得有几分迟疑和犹豫,头一直微微低着。快走近时,我才注意到,她手里紧紧攥着一个黑色塑料袋。
她走到讲台桌前,将塑料袋轻轻放在桌子上,解开捆住袋口的密密匝匝的麻绳,一圈又一圈。随后,她缓缓地从袋子里掏出打理得整整齐齐的纸币,一沓又一沓。看得出,那些纸币原本是皱巴巴的,却被尽可能地抚平铺展。其中,面值最大的是十元,最小的是一角。每沓纸币上都捆着一个纸条,写有数额。她又从大塑料袋中拿出两个小塑料袋,分别装着面值五角和一元的硬币,塑料袋上贴着标签。
望着那堆打理得整齐有序的钱,我惊呆了,这完全是我始料未及的。这时,从讲台下也传来一片唏嘘声,几十双眼睛同时朝这边看着。
“老师,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本米,我打算把这些零钱换成大票后再交给您,可是去晚了,银行关了门您清点一下吧”我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她穿着一件很不合体的旧方格裙子,裙子很肥大,像一口布袋一样将女孩儿瘦弱的身体罩在了里面。她说话时声音很小,怯怯的,甚至有些发颤,一直低着头,垂着眼睛,手不由自主地搓着衣角。当时,她虽然背对同学,但在那一刻,她一定能感觉到,身后有几十双眼睛一起盯着她。她也一定认为,那眼神里除了不解就是嘲笑。的确,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几百元的学费,不抵他们身上穿着的一套名牌,更不抵他们腰里挂着的一部手机。
我猛然问很懊悔,不该在课堂上让孩子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交钱。她那么迟疑,也一定是打算到办公室里单独交给我的。
我又把目光渐渐移向那堆钱,此时,在我眼中,它们己远远超出了人民币的概念。那是滴满汗水的艰辛劳作,是盛满亲情的沉甸甸的希望,是攒一分一毛就向胜利靠近一步的幸福和喜悦呀。我的眼角湿润了。
钱,依然放在讲台桌上。我没有清点,尽可能地维护着孩子的自尊心。
“孩子,这钱不用点,我相信你!”说着,我将桌上所有的钱收了起来。为了凑够这些学费,孩子的父母不知道攒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在家里,一定将这些血汗钱点了一遍又一遍,数了一遭又一遭。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它们分毫不差!
她有些诧异,抬起头来,睁大眼睛望着我。我拉住她的手,对她说:“孩子,记住,你拥有世界上最值得敬重的父母,他们为你交上了一份最珍贵的学费!你一定要懂得珍惜!”
孩子的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冲着我使劲点点头。
25、爱情故事震撼,真正的夫妻
七十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大约是六七十岁的样子。
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
丈夫虽然长得不丑,却是一个矮子。
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因为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面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不仅眼神相似,连表情都相似,甚至他们脸上的黑痣都很般配,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配合得天衣无缝。
他们有个女儿,嫁人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不知道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她自己。她大概每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敲门,里面立即响起应门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了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们的溺爱等。女儿还埋怨他们给小孩吃得太多,穿得太多。她一边吃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哎,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了都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了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下,死了。死因是心肌梗塞。老人人缘很好,邻居们闻讯都来吊唁。平时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个泪人儿……不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不哭才怪呢!她肯定后悔没有好好侍奉老人家。让邻居惊讶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
外孙不懂事,就问:“ 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 外公不骗人,外公当然也会死,我希望是今天,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感觉有不祥的预兆,于是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的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
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卡痰的咳嗽声。没等大家反应过来,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
这时。人们听见堂屋的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午夜十二点!
正如他所愿望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陪着妻子一起去了。
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死于七十年代末的同一个晚上。
那座鸣钟,后来就定格在十二点,就如上了锈一样,人们怎么拨转都一动也不动。
26、爱情故事婚姻没有下嫁
在我的老家,四十多岁的城市姑娘嫁到农村是特别罕见的事儿。那些年,农村人拼命地往城里钻,碰到这样一个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往农村走的姑娘,也是让人跌破了眼镜。而这偏偏出现在我家。
我的表婶是个城市姑娘,二十多年前嫁给了我的表叔。据说,那年,表婶的家里人什么也没说,还送了一大堆的嫁妆。很多人都不解:“好好一个姑娘怎么嫁个乡下人,真是下嫁了。”奶奶说:“其实,舅公家心里也过意不去,所以对这个媳妇是又惋惜又疼爱。”
我们去农村的时候,母亲有时和她聊天,难免会提起从前她这匪夷所思的事。表婶却总答:“嫁人就是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哪有什么下嫁一说。”还好,我的表叔后来成了老板,也不枉费她当年一意孤行。
这样的爱情总让人不解又津津乐道。好比中国古代千金小姐嫁给穷书生的话本,又好比民国时世家名媛与三无青年私奔的故事。成功了,就是身家丰厚的投资得到了回报;失败了,也会因为当初的下嫁得到同情。比如南朝公主下嫁给太子舍人,一场国难分崩离析,最终又破镜重圆,安度晚年,有情有义被后人所赞叹。
而到了现代,在人们眼中,下嫁或许已经并非关乎于身份,更多的是关乎于物质了。比如相亲时,会有“配物质”一说,却没有配性格、配感觉一说。若不是相亲,是自由恋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首要看的也是对方的房、车、家境。大多数父母似乎认为,感情于婚姻就是奢侈品,物质才是保障。于是在婚姻中,物质上门当户对的还能互相平等。物质上不对等的,优渥的一方好像是占据了主动权,处处可以示威。
许多人对门当户对的追求,以致于他们不太认可“下嫁”了。对物质的追求,甚至比所谓的“我喜不喜欢,家人喜不喜欢”更重要。而那些自认为的门当户对,不过是那些人自己的臆想和自我感觉而已。我有一个朋友毕业三年后考进了机关。相貌平平,身材略胖,家境中下,给她介绍过许多单身男子,体制内的,体制外的,却都是见一面就没有下文了。两年来,唯一愿发展的是一个体制外的男子。该男子家境不错,长相也还不错,唯一比她略逊的是,他在私企工作。在我看来,这个男孩子的综合条件远比那些“凤凰男”强多了。
我的朋友却支支吾吾,从不表态。后来才知是她的父母千般嫌弃:“我家闺女可是体制内的,他考不上编制,怎么配得上。”她自己后来也说,总想找个机关里的编制男,算是门当户对了。门当户对,真是个可笑的词语,言下之意,似乎是她若嫁给他,便是下嫁了一般。但从一个普通人的客观视角看,这个男子的条件皆在女子之上,又何来下嫁一说。婚姻中也有抬身价的“下嫁”。我的邻居吴小姐和他的先生是校友,学历同等,工作都不错,但男方家境稍差,父母双方都是农民。最后虽然在一起了,可吴小姐的母亲还是抱怨男方的各种不是。一次,我亲耳听到,吴小姐的母亲当着男方的面说:“我们家女儿嫁给你,也算是亏了,你们父母没背景,没钱,我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这个女婿也算是好脾气,没有当面翻脸,不过之后去丈母娘家的次数便少了很多。身为男人,可以被人打骂,但不能被人侮辱。
话说,爱情这事,个人有个人的赌注。未必门当户对就会幸福,未必下嫁就会不幸福,也未必嫁入豪门就会幸福。当然,如果自认为“下嫁”的,那么一定是不幸的。说到底,婚姻活的是一种心态,一种情感,一种自我选择。恋爱也是如此。因为你怎么样,世界就怎么样,你怎么看待爱情,爱情就怎样对待你。
27、爱情故事婚姻这辆老破车
我的小说《蜗居》中,人物介绍栏写着:“少妇六六,遭遇中年危机,诚惶诚恐战战兢兢中以笔墨抒发胸中郁闷,本想实现家庭和谐,未料无心插柳……”
新书发布的记者会上,就有记者问我,你所说的中年危机是什么?我淡淡一笑说,这个很难解释清楚。
我见过的所有婚姻,无论看起来多么契合,没有一个是容易的。如果以lifetime(一生)去衡量,几乎所有的婚姻都有无法抗拒的瓶颈。我们能做的,就是耐心等待,再等待,静静等候自己从这个瓶颈中穿过去。这种感觉有些恐惧,就好比你在漆黑一片的海底隧道穿行,半路抛锚,你推着车,不知道前头还有多长的黑暗,你充满着钻出黑暗的希望,又因为害怕终点的遥远而想退回去。
于是,婚姻变成了意志的较量。它与爱情、亲情、友谊、金钱虽然都有关系,但最终都不是决定因素。那个决定因素,是你自己的毅力。你是坚信会有光明还是完全撑不下去?婚姻就是,到了—定程度,你在和自己较劲。
所以,我对婚姻的定义是:婚姻就是那辆你开顺手的老破车,它伴随你走过了很长的旅途,随着时间的推移,它需要维护、修理,甚至有可能半道罢工。如果你一直坚持不换,其实到老了,它依旧可以陪伴你,只是功用不同。那时候,你老了,走不动了,与它一样,只能躺在自家的后院里,坐在也许车顶都已经锈得斑驳漏洞的车厢里,你都毫不在意,甚至可以透过车顶的小洞,悠悠坐在那里欣赏夜空的星星。
车要是半道罢工了,对你是个很大的问题,你是站在路边跟它耗着,还是搭个顺风车继续前行,等着它被拖回去,你一回家它又在那里等你?抑或我索性不要了,换辆新车开开。但你不可能徒步到达目的地,多老,你都需要交通工具。
我一个人坐在这里,在想marriage(婚姻)。你不能过高地期望它的功能,爱情、幸福、快乐和性只是它有可能创造的副产品。婚姻存在的目的只有两个,生儿育女和老来伴。你要确保你的基因、你的种子可以健康传播下去,而且makesure(确认)在你年迈孤独的时候,有个人能陪你一起聊天散步。
婚姻承载不起浪漫与幻想。它就是个事务性的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样,因此很多这些事务所叫partnership(合营公司)。你每天和你的partner(伙伴)要处理的是账单、收入、分配、孩子的教育、社会关系、房子的维修、水电煤气的正常运行……所有的鸡毛蒜皮。有多少激情经得起这种日复一日的routine(一成不变)?所以,耐心和涵养要比激情、爱情重要得多。
所有的一切我都明白,可参透了不代表没有奢望。人活着得靠理智,人活得快乐得靠奢望。而人活得失意是理智与奢望之间的落差。人活得绝望是因为你知道这个落差也许永远不能弥合。你所追求的与你所实现的差距就是你幸福的值域。可长可短,可远可近,可多可少,可高可低。
情人比夫妻好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种情感是真空的、脱离现实的,你不需要在感情里掺和进烦琐的事务,两个人一起只聊开心的话题,珍惜每一次相聚,反正不过是吃饭、看电影、游戏和性。把那些属于婚姻里最后一点儿快乐的东西都剥离出去,而且还不必负担最沉重的责任,脱离了人的社会性,作为动物自然比作为人要简单快乐。
有人选择逃避,有人选择坚守,有人选择欢愉,有人选择痛苦,有人选择容易的事情,有人选择挑战自己……选择是我们最大的难题。你害怕选择错误后承担的后果,也期待选择正确后迎来的胜利。于是,抉择的一刹那,构成了我们的中年危机。
28、爱情故事女孩如花
萱草不是草,而是花。我所识得的花卉很少,萱草却是我极喜爱的。
记得有宋人曰:“萱草虽微花,孤秀能自拔,亭亭乱叶中,一一芳心插。”喜爱萱草,不仅因为其花形千姿百态,花色绚丽多彩,更醉心于的是那份清秀,别致。
读初中时,自己还是个性格十分内向的男孩,就是见了女生不会说话,只会脸红的那种。上天却偏偏在我的周围安排了一班女生,真真正正让我接受了一次锻炼。
记得那次调座位好特别,像摆放军棋那样,所有的人都被叫到了外面,再由老师挨个儿喊进来,安排座位。我进去时,被安置在靠窗第二排的座位。前面已经坐上了两个男生,俊和彬。别看他们名字挺正点,这两个调皮捣蛋鬼可是令老师头痛的人物,上课时不时爱闹出点笑话来,好在这也挺合我的胃口。正暗自庆幸,一位女生径直朝我桌前走来,在我身旁坐下,我的心一跳,还没等我回过神来,身后又坐上了两位女生,天哪!这种安排使我感觉到今后两年的中学生活被添上了不平凡的一笔。
同桌叫蕾,有一根长长的麻花辫。我们通常喜欢把她的辫子悄悄系在凳子上,然后等班长喊“起立”……她也不生气,反而很爱和大家开玩笑。我想如果不是那时她处处和我做对,我们应该能够成为很好的朋友吧!
丽就是坐我后面的女生,那令人窒息的美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上帝似乎特别修饰了这张面孔,她有雪一样白晰的肌肤,秀气的鼻子和会笑的眼睛,整个脸庞像笼罩着一层光环,没有一丝缺憾。
丽的同桌也是位漂亮的女生,叫芳。人如其名,芬芳怡人,就是她那双大眼睛一瞪,蛮吓人的。那个时候自己个头很小,人又挺老实,俊和彬便常常欺负我。每每此时,芳都会挺身而出,大声怒斥对方,活像个男孩。两个男生也挺怕她的,便只是偷偷地笑,她却不在乎。其实芳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只是我更喜欢女生矜持一些。
同桌见我逆来顺受,也尝试着欺负我,但遭到了我强烈的反抗。于是中学三年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在不平静中度过。
我跟丽最不熟悉,因为我甚至不敢直视她的目光。丽是个活泼,热情的女孩子,很聪明,学习成绩总是班里第一。虽然她就坐我后边,可是我却觉得她遥不可及。
元旦的时候,班里流行送贺卡,我精心选购了三张,认真地写好。给同桌的那张很快被她发现并抢了去,剩下两张我却思考着如何送出。好容易才有了说词,我拿出贺卡,回头问她们“这卡好不好看”,芳看了贺卡说“好看”,丽却指着其中一张笑着说“这是送给我的吧!”得,接下来准备的台词都没用上。丽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人,在她面前,任何伎俩都是多余的。
放暑假的一天,我和好友小侃一起邀人打牌,经过丽家楼下时,突然好想把丽叫上,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小侃自告奋勇,说叫人不是问题。“她爸爸挺凶的!”我小声提醒他。小侃拍拍胸脯,挺有把握:“要是遇上她爸爸,我说找她借本书不就完了。”
很快小侃就下来了,我前后张望着不见丽跟来,只是见他夹着本书。
“丽呢?”我尽量掩饰焦急。
“嗨,她出去了,还没回来”话音未落,丽就下来了,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不是来借书,怎么不直接说是出来玩”,我无言以对,小侃更是泄了气的皮球一般,不敢看我。
回来的路上,丽突然停下来,注视着路边一丛野花。我顺势望去,只见一丛绿叶中,绽出几朵洁白的小花,花瓣晶莹剔透,花芯中吐着几丝金色的花蕊,美极了。
“知道这是什么花吗?”丽问我。
我自然说不上来。丽告诉我那是萱草,通常在凌晨开放,夜晚时分便相继凋谢。虽然不是昙花一现,但单朵花的寿命只有一天,所以又叫一日百合,意思是只开一天的百合花。
从那以后,我和丽之间的距离总算被拉近了些,丽也并不是我想像中那么难以接近。可没多久,丽的母亲突然去世了,丽很伤心,上课眼睛总是红红的。下课时彬不知道对丽说了什么,丽哭得一发不可收拾,说不上学了,老师狠狠训斥彬乱开玩笑,同学们也都纷纷安慰丽不要太伤心。丽却哭得休克,一张脸惨白。那时,大家才知道丽有心脏病。
后来同学们纷纷凑钱买花到医院去看丽,我知道丽喜欢什么花,但我觉得“一日百合”不吉利,便只是在心中默默祝福丽身体早日康复。
又是一年的元旦,班里热闹地筹备联欢会,我也收到了丽的贺卡,上写祝“年年月月都平安,分分秒秒都快乐”。我欣喜异常,小心地夹在书里,生怕弄皱。同桌望着被我胡乱塞在抽屉里的卡片,埋怨我为何她的贺卡就受到如此不公地对待。
下午的联欢会热闹极了,同学们自己把一个联欢会搞得有声有色,那是我们最后一年的联欢会,转眼就要中考了,相聚不易,大家玩得都很开心。这次联欢会没有专门准备节目,都是文艺委员即兴组织和安排的。因为是音乐科代表,我也就莫名其妙地被拉上台去。虽然没准备,还是不愿扫大家兴,我鼓足勇气上台唱了首歌,唱到高音时没顶上去,声音怪怪的,引来一片笑声,但随之而来雷鸣般的掌声很快就消除了我的紧张。
“嗓子挺好的”。我听到下面有人窃窃私语,循声望去是我的同桌蕾。我投之以感激的目光,她却用桔子皮扔我。
第二天到了班里,丽问我:“咋儿个你唱得是什么歌,挺好听的。”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说:“别哭,我最爱的人”。
29、爱情故事多年以后,爱情不再回来
夜渐渐深,月依然明,独自静坐在电脑前,聆听歌曲,享受寂寞的美。日历在翻飞,2006就要成为过去,落下帷幕,翻开尘封的书页,渐渐触摸到曾经岁月的痕迹。记忆里那一缕最真的情语,在夜晚的手机里储存,还有那如影子的习惯,始终在生活的某一个角落里伴随左右。再次在这悠悠琴声浮现。往日的心思,随着月光流泻,于夜色里放飞心绪。仿佛看见我现在的影子,搀扶着一颗颤动的心,也在幽幽琴声里轻轻哭泣!
颤抖的眼泪,怎能把握这缘分的恩赐,去体会最真实的感觉,最浪漫的爱。
或许明天就是一个晴朗的天,桃红柳绿,蝶恋花香,那翩跹的蝶舞,对影成双。那么我就是远处枝头那只孤单的蝶,在默默的守侯属于我的季节,可是属于我的另一只又在何处等待,与我共叙共舞飞跃红尘?
曾经想起多年以前,也就是在这样的夜里,那时还有微凉的雨丝飘过窗台,随着落叶一起在空中飞舞跳跃。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你温柔的伸出双手,轻轻的抱着我,让我静静的依靠在你的肩。当时的夜晚似乎都在发光,所有的色彩都停留在你和我的身边,抒发着说不尽的甜蜜幻想。你我都忘记了当时的季节,任凭冰冷的雨滴打在温热的手上,任凭雨珠顺着脸颊不停滑落,打湿你我的衣襟,全身已经没有什么知觉。此时此刻,只希望苍天能让彼此的爱直到地老天荒。我的梦也深藏在你的心中,一直在蔓延,决心就是到了下个世纪,也要为你寻找到让你快乐的根源。
多少以来年,我依然清晰记得那个场面,依然记得曾经你我的爱恋。时光在流逝,日升月落就在转瞬间,你我的青春就在淡然里走过激情岁月。但是无论事实怎么样的变迁,我却从没忘记分手时的心情,只是现在面对你,我已经不再感到熟悉,无情的时间已经把过去的痴狂洗涤。
多年以后的今天,你我再次相见,往事如烟,多么伤感。想想你我曾爱的浪漫缠绵,不知道用了多少的心,想要完成每个誓约,事实却没有如愿,我们的明天常常是从梦中惊醒,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的脚步如何走下去,心中始终有一个结。面对自己的事业,看看自己的生活,就在我彷徨之时,我没有留住你要远行的心。
自从你走之后,无情的雨轻轻的打醒梦里的我,让我的泪和雨水一样冰。流出的泪伴随我的情从此化成雨,成就一个心酸的浪漫。我的生活好象瞬间失去了所有,当时真的还以为不再拥有幸福。
独自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在日夜憔悴,把一切都烧成灰,纵有柔情万种,佳期如梦,也只能在生活里流泪,自己为自己领唱心中的伤悲,融化万般的无奈。过去的你不再牢记我和你的约定,因为你的心中已经有人代替,所以你只能淡然。
如今再次提起从前的依偎,年轻时候的缠绵。蓦然回首,你的双眼在记忆里已变得漠然,只看见模糊的一张脸,夹杂着淡淡的笑颜。
很想再提起从前对你的挂念,又害怕你会记怨。面对你的沉默,我左右为难,心口难开。
只有让沉默为我表白,这说不清的情缘,忘不了的激情,放不下的过去,在事实面前我的思念已经不再被肯定,藏在角落的伤悲,只有用这夜色轻轻包围。
多年以后的今天,你我的重逢,彼此之间的表现出来的漠然,都已经说明了爱情不再回来。
看见你的改变,我已经不再想起曾经的思念,也不再提起曾经你说过的誓言,对于记忆里的伤痕似乎也没有了空间,感情上也没了感觉,不再怀念过去的甜蜜和浪漫。
30、爱情故事错过浪漫
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很爱男主角,但是怕羞不肯说。后来终于说了,在一个寒冷的黄昏,她病得很重,就快死了。鬓发斑白的男主角握住她的手,声音哽咽。这句话,他等了整整一辈子。
散场时,我已哭湿一条花手帕。
渐渐长大了,依旧害怕那个伤感的故事重演,每逢有女友害羞时,总是我跑去说,然后眼睛酸酸地看她们被英俊的恋人带走。其实,我身边也不乏出色男孩,只是缘份未到,始终没有“来电”的感觉。直至神差鬼使地撞上了鲤。那天,他穿了一件宽松的紫色衬衫,抱一只白色排球,望着迷迷糊糊的我大喊:“你是不是在梦游?”
他吼得够凶,我却笑得惬意。就那么认识了,成为以心灵相见的朋友。
等了三年,他不说那句话。
那么,只有我说,在漆黑的电影院里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他拉了我退场,冒着寒风在街上乱走。我们都拼命想说服对方。最后,我赢了。鲤捏捏我冻得发红的鼻子,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我在雪地里哭成个泪人。真的,说出那句话好艰难。担心他坚定地拒绝,更担心他违心的接受;担心犹犹豫豫间错过一世最爱,更担心走近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很陌生……
但是,无论怎样,我要一个开始。
两年后,我们在街头漫步。当他有力的臂膀拥住我时,我知道自己拥有了一份很淡却很完美的爱情。
一个寒冷的黄昏,忍不住问他:“当时是不是死缠烂打被我追到手的?”
他坐在床脚,嘿嘿地笑了,表情有几分得意。
“早觉得你是个温柔浪漫的好女孩,只是怕碰钉子,不敢追。”他老老实实地说。
“那我追你时还推三阻四?”
“你那么热,我不降降温能行吗?”
丢掉毛线团,我喜极而泣。也知道一句话使我错过了梦寐以求的浪漫。
从前,曾巴巴地想要精品店里那个最贵最好的音乐盒。可是,没人买给我。
鲤走过店门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男人是一种很实际的动物,只有在追女友时才充满浪漫情怀。其余的平淡日子里,他们总是显得精心又懒惰。
所以,那个令我心仪已久的音乐盒如今也不知摆在哪个初恋女孩的案头?那一份浪漫,我再也无法拥有。可是,错过浪漫有什么关系呢?错过真爱才是永远的愦憾。每天每天,我对自己说。
31、爱情故事那么丑的人,那么美的爱
“现在还会有人喜欢写情书吗?”一个接受我的采访、给我讲关于情书的故事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的,一边擦汗一边这样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不写。
他就笑了,特别理解但是特别遗憾地笑:“是啊,现在有手机短信息、有互联网,电话可以打到全世界,谁还会用笔写信?就是想写,也会用电脑啊。但我告诉你吧,只要你爱得够深,你就想写,他感觉到这个,没有不愿意读的。不信,你试试。”
我“坚决”地说我不想做这种尝试,我们都太忙了,我们知道那感情好好地在呢,两个人都知道,不用总是伸手去触摸就知道,还有什么需要写的?我在心里想,写和不写,不能告诉你啊!
他想了一下,不再“游说”我,他默默地摆弄着手机,淡淡地说:“你们都是幸运的人,得到想要的感情,就不用这样了。我不同,所以我要写信。”
他来找我,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他静悄悄地爱了16年的女孩子,现在要做母亲了。他想,也许她有一天能看见我写的故事,也许她能从字里行间联想到身边这个不起眼的人,猜想那个一直给女孩子写信的男人就是他。他希望她能这样猜想,仅仅有猜想,就够了。
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为什么一定要纠缠于一个结果,告诉她吧,不管结果是什么。我这样“热烈”地劝他。
他摇头。他的理由有三条,第一,她太漂亮了,他觉得自己很丑,比她个子还要矮小,才33岁,就已经是“小老头儿”了;第二,她太娇贵了,那么好的家世,他出身贫寒,现在仍然贫寒;第三,她有好的学历背景,好的前程,她应该能得到更出色的爱人,这个,他不能给她。但是他喜欢她,从他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喜欢了这么多年,不说这感情有多么深厚,只是从时间上看,也够绵长了,他习惯了喜欢她,不喜欢,就不习惯。
当爱一个人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享乐的时候,放弃,是多么难!
16年里,他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的好朋友。她需要人陪伴,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一个补缺的人,陪她说话、陪她看电影;她需要有人为她做各种“体力活儿”,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那个出大力、流大汗、劳动之后带着一声“谢谢”回家吃饭的人;她需要人能分担她对男朋友的思念,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会被她“选中”,充当那个听着她唠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细节、替她在爱与不爱的猜测中分析来分析去的人,直到她平静了、微笑了、踏实了,他才独自走上一如既往的那条暗恋的路;她需要有人能在她“闯祸”的时候站出来,陪她去医院做掉不该出生的孩子,她想等有一天告诉那个辜负她的人当年她曾经很勇敢,曾经独自承担了两个人的麻烦,她需要一个永远不会因此看不起她、伤害她的人,他很荣幸地成为了这个与她共有一个秘密的人,成了“护花使者”。他为她奔波,为她忧虑,为她愤愤不平,为她两肋插刀……忽然有一天,她告诉他,他们和好了,他们要结婚了,于是,他再次默默地离开……
他是她第一个想起来要依靠的人,也是她在顺遂的时候第一个忘记的人。他不怪她,他觉得这是她给他的荣耀和信赖,她那么好,能有一个短暂的时刻愿意依靠他,他很满足,不能不肝脑涂地。
他在被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在被放弃的时候回家悄悄地写下一封封情书,不敢邮寄,就那么封好了、贴上邮票,叠放在一起,慢慢地积满了几个抽屉。
“这是一个秘密。”他这样说的时候显得很开心。
“什么时候才能让她了解这个秘密?你希望她是什么反应?”我问得唐突。
“永不。”他说如果有一天她问他,安顿写的那个人是不是他,他会认真地告诉她:“对不起,你猜错了,我并没有爱过你。”
爱一个人并不是羞耻的事,为什么不肯承认?
他看着自己的脚尖:“我这样的人,爱她,不会让她感觉到光荣,只会觉得我可笑。我这么穷,这么难看。”
我们这样说着话,就想起了多少年前看过书,后来又看过电影的《大鼻子情圣》。忍不住就给他讲。
西哈诺是一个极有风度的骑士,也是极有才华的诗人,他的勇敢、仗义和才思无人能及。他暗恋美丽的表妹,却因为大鼻子而苦恼着不敢表达。他甚至仇恨自己的大鼻子,它稳稳当当地“坐落”在脸上,却毁掉了一个男人在爱情上的自信。
此时,西哈诺的表妹正和草包肚子小帅哥克里斯蒂安一见钟情。表妹让西哈诺照顾一起从军的情人,他忍痛应承,并且答应小帅哥帮助他写情书。
从此,不明就里的表妹因为这些情书而热烈地爱着实际上说不成一句整话的小帅哥。风雨大作的夜晚,小帅哥在表妹的闺房外说着绵绵情话,让表妹激动不已,却不知道其实这个出口成章的恋人原本是躲在黑暗里的大鼻子表哥。
战争来了,小帅哥战死,表妹悲恸欲绝,遁入修道院为才华横溢的爱人守节。西哈诺照样陪伴着表妹,为她说笑话、扮小丑,直到被人加害。快要命赴黄泉的时候,表妹才从他讲出临终遗言的语气分辨出那个夜晚的声音。表妹悲喜交集,她发现一直爱她也一直被她深爱的那个男人原来是这个大鼻子。
西哈诺在表妹的拥抱中说了最后的话:“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
这部电影曾经让我特别感动,原本以为暗恋是一件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因为这部电影,改变了我的观念,暗恋原来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尊严、这么骄傲地孤独!
那天采访结束,他让我看了几封他随手拣出来的信。我很惊讶,真的,他的汉字写得那么好,他的语言因为感情真挚而那么流畅,16年沉默的爱,让他变成了爱情的浪漫骑士。
我说那个她呀,真是笨女孩,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多年没有发现?
他说,我这么丑的人……我说,可是你有这么美的爱……
32、爱情故事尘封过去的野望我们的爱情
这是一个闷热烦躁的夏天,一个散发激情和魅力的夏天。在这个季节的南方,哪里的雨水很是足,花草树木仿佛都跃然而上,向着阳光争相欢唱一般,欣欣而向荣!
而住在南方城市里的陈峰,他像是一点也没发觉。他所发现的是,今年的夏天,好像少了知了的啼鸣声,少了青蛙蟋蟀的呱呱声和曲曲声,空荡而寂静!
闷热的夏天带给人烦恼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无尽的遐想,期盼下一季,期盼春夏秋冬……也许是因为闷热的关系,今夜,陈峰觉得自己的思维空前活跃。他独自一个人关了房门,来到自己房间的小阳台上,幻想着找一丝清凉。他向着阳台爬了上去,右手扶着栏杆,慢慢的坐下来,背靠着刷的粉白粉白的墙壁,掌心懒散的拖着下巴倚在阳台上,过了许久,有那么一阵风吹过,仿佛让陈峰的心灵像是得到了所需的安静一般。他不禁的做出深思状的样子,时而低头,时而抬头。然而,他不知,此时在对面一栋楼房里有一个人,一直关注着他。她先是拉开布帘一小撮,拉到正好可以看到陈峰阳台的位置便停住了,望着陈峰的位置,也自顾做起了深思状来。而此时的陈峰俨然没有发觉,许久,陈峰视乎想到了什么,只见他抬头透过窗外望向淡蓝色的天空,久久的定格在那,仿佛像是在向上帝述说着什么,又仿佛在想些什么。
而陈峰的这个动作,却一点不落的尽收郭瞿的眼中,这让郭瞿眼中露出了迷茫的眼神,她很好奇,她想知道陈峰此刻想到了什么,在想什么?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都是喜欢思考不喜开口的人。不说他们是六年的邻居,互相扶持进步的同学,单说他们大学三年来就一直是精神上的恋人这一点,也值得郭瞿关注!因此,郭瞿一直注视着陈峰,她很好奇,陈峰到底在沉思什么?她的眼神里精光肆虐,美目不停的在陈峰身上扫过,妄想隔着一栋楼的距离就能透过陈峰的思维读懂他!然现实其注定的结果可想而知。也是!其实,这根本就不是能不能读懂的问题,一人要是处在思想最高境界的时候,完全就不可能读懂的,不能是光凭聪明和知识就能读的懂的!郭瞿这样如是想着。而现在陈峰就是处于这样的境界!可是郭瞿不甘,她和陈峰一起约好了,要在这一期的大学论文里他们要比一比看谁写的更好,因为明年就要大四了,这一期也是他们大三的最后一次论文写作。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出的凝望。因此,她也学陈峰一样望向天空,企图能从陈峰所望的“那片天空”读到什么,看到陈峰所看到的世界。可是郭瞿望看好久一点也找不到头绪,理不清,思已乱。俨然,她觉得自己气酹了,摇了摇头,发出了声音,哼!不想了,郭瞿沮丧的说道!
清风吹过,给处在这片夏日里的郭瞿和陈峰带来了片刻清凉。上天仿佛是要帮他们去除一丝烦躁,一丝闷热!仿佛想让他们找到思想中的答案一般。城市里的夜晚一直都是灯火弥漫,而郭瞿和陈峰的楼房隔着一条马路,陈峰一直都不知道有一个人在不时的注视他,他只是在深夜里找灵感,也没注意到郭瞿,这时的他只是抓到了丁点的朦胧感而已。忽而,听闻楼下发出了轻微的吵杂声,陈峰想:“是谁这么晚了还在马路上”,于是乎,他便朝发出声响的地方望去。在转头的时候顺便朝郭瞿住的房子扫过,发现这么晚了郭瞿竟然也没睡。眼神不由闪过一丝讶然之色和一丝得意!也许郭瞿也被刚才的嘈杂声给转移了视线,在陈峰发现她的时候,她像是有心灵感应一般,抬头便望向了陈峰所住的房间。发现陈峰正在向她招手,和脸上发出会心的微笑,自己就不由的脸一红,瞬间把布帘拉过,挡住自己。不让陈峰看到,“郭瞿胸前起伏脸上带着潮红想着:”怎么办,他发现我了,我是不是该跟他打招呼“?不然是不是很没礼貌?郭瞿的脑子在瞬间就闪过了无数个想法和念头。也许是羞涩,对她来说,像是过了好一会儿”(其实不过十来秒的时间)她才平复自己的心情,又重新拉开布帘看向陈峰,想跟陈峰打招呼!却发现此时陈峰已经没有望向她了,而是注视下面马路旁的垃圾堆,一个老头,确切的说是一个正在捡垃圾的老头,在垃圾堆里不断的翻找,找皮屑、空瓶子。郭瞿也望了一会,脸上不由闪过一阵失望,老头有什么好看的,她如是想着。她抬头看陈峰一会,发现他并没有转头的迹象,而是望着那个捡垃圾老头的正在发呆,于是乎自己也看向了那个捡垃圾的老头。
而此时的陈峰,望着那捡垃圾的老头,他在想,是什么让一个需要敬养的老翁在大半夜出来捡垃圾,是什么力量能够让他不知疲惫的如此工作呢?是什么在支持着他呢?陈峰想,真实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他的眼中透露着迷茫,继而又进入自己天马行空的思维里,人生,人生意义,追求的是什么。他像是喃喃自语,又仿佛在说给谁听一样,让人不解。有那么一会,发呆中的陈峰突然眼神里流露出一道锐利的光芒,如果你能和他对望的话,你可能会感到害怕,会感到亲切,会被吸引。没错!确切的说是吸引,他此时的眼睛既深邃又明亮,仿佛只要人望上一眼,便能深陷这泥潭沼泽之中,不能自拔。别人不知,此刻的陈峰灵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就像起初是一根木棍点燃的火焰,然到后面的大堆木棍点燃的火焰越烧越旺,越烧越旺。显的格外的明亮异常,像冬天里的火焰给人温暖让人心安,像要烧掉这黑暗中污遂一样的嘹亮光芒。
寂静的夜,那个捡垃圾老头走了,留给陈峰跟郭瞿的却是无尽的思维,一阵风吹过,郭瞿不觉的拉了一下薄薄的睡衣,双手交叉。她好像也从那捡垃圾的老翁跟陈峰身上找到了自己的灵感一般。在那一瞬间他们像是有感应一般再次对望,而这次郭瞿没有逃避,他们的眼神,毫无忌惮的碰撞在一起,互相被对方吸引着。像是灵魂交融一般,不能自拔。这一夜,他们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他们望着对方,一起发出了会心的微笑。这一夜,清风不断,像是上帝被他们的精神感染一般,被这温馨的画面给感染,这一夜的清风仿佛就像“上帝”用手轻抚孩子一般,一阵一阵,让人感到温馨而快乐!
那一年,他们获得了大学论文一二名,那一年他们在同学跟亲朋好友的注视下携手走进了象征爱情的最高礼堂,那一年是他们过去尘封爱情的野望,那一年是他们永恒爱情的见证!清淡而又快乐!
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森林,那我们就是树林里那穿插而过的清风,飘渺而不定!
33、爱情故事婚后的餐桌
热情褪去后,婚后的磨合,最闹心的就是餐桌。吃什么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关键是无论做什么都爱理不理。这天,我做好饭放到餐桌上,他远远地望了一眼,借口要看电视,说是过一会儿再吃。
我的心一凉眼泪就下来了,一个人到卧室去了。等出来的时候,丈夫已经在吃饭了,他把餐桌上的东西扒到碗里头,边吃边抱怨,这啥菜呢,盐太少。这个菜不是我妈做的味儿。
我又退回卧室抱着自己的电脑上网。有一个秘密不能告诉他,那就是我根本就不会做菜,连我家祖传的做菜手艺都只是三脚猫的功夫。所有菜的做法都是山寨版的。看着像,揣摩着估计是这么干的,也就下手了。
他挑的毛病我开始上网去查,为什么炒青菜不是他妈妈做的那个味道呢,程序不对,还是别的?
他吃完饭洗过碗,一切又恢复正常。只是一逢开饭就闹毛病,肚子疼,要工作……总有他的理由。我就这么躲在厨房试验又试验,可他还是挑剔。渐渐地,我发现他一边儿挑剔,一边儿吃,挑剔完也就吃完了,我做的菜也没有那么难吃。或者他只是习惯挑?
我带着这个问题去问他,他哼哼哈哈就过去了。去婆婆家吃饭,他也是这么挑剔,边吃边挑,公公也一个样儿。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并不是我做的难吃,放下心来。
他还是不肯回到餐桌。在我家吃饭都是大家一块儿的,热闹,氛围又好,他这么一吃饭就晾人,让人心里太难受了。我不得不直接问了,他还是躲躲闪闪。我生气了:“再不到餐桌吃饭,我就不做饭了。”他一惊:“我……我不到餐桌吃饭是有原因的。”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他总算说了实话。他的父亲很严格,小时候经常在餐桌上骂他,渐渐地就不敢上餐桌了,早晨赖床躲过父亲,中午等父亲吃完他再去,晚上也找借口。问题原来出在这里。
我也有一个秘密没有告诉他,那就是对自己的厨艺万分自卑,外婆死得早,妈妈小时候做丝瓜都不知道要削皮。即使是瞎搞的厨艺已经比我妈强很多。
我们就是这么过来的,虽然都是白领,身上还带着上一代人的影子,新家的建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没有这些又怎么是真实的人生呢,谁都不是火星上下来的。
34、爱情故事女孩与小偷
那是寒假归来的一次旅程,我从老家福建的一个小县城赶回郑州,一路上火车上熙熙攘攘,空气相当污浊,为了打发旅程的寂寞,我就时不时地观察身边的人,猜想他们会有什么样的经历。坐在我斜对面的是一个20岁上下的女孩,一脸文静,好像这个喧嚣的车厢离她很远很远。
夜渐渐深了,有人不顾火车上的标语禁令在肆无忌惮地抽烟,车厢里的空气更加糟糕。我昏昏欲睡,又有些放心不下,因为我包里放着半年的生活费和刚买不久的手机,而深夜正是窃贼大肆活动的最佳时机。我克制着自己不睡,然而不久就浑浑噩噩了,渐渐进入梦乡。
突然间,一声钝响把我和周围的不少人从睡梦中惊醒,我睁开惺忪睡眼,看见斜对面的女孩正从座位下把自己的书捡起来,有人小声嘟囔起来,我也有些不快。
我又接着睡下,混混沌沌中大约过了有半个小时,只听到一声脆响,刺耳的声音惊醒了周围的乘客。睁眼一看,我身边一个黑影快速闪过,斜对面那个女孩正慌乱地收拾破碎的花瓶。又是她!居然把花瓶打破了。
我猛然想起自己的包,伸手一摸,不禁大吃一惊,包上已经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小偷割我的包了!”我惊叫一声,赶紧检查自己的东西,还好,一样也没丢。
突然之间,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个女孩的东西连续两次摔下来,原来,为了不让小偷得逞,那个女孩居然不惜摔碎心爱的花瓶……我明白了她的善良,更明白了她的机智与聪慧。
怀着感激之情,我和那个女孩攀谈起来,原来我们在同一所大学读书……下车后,我将那女孩送到宿舍,并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后来,我买了一个漂亮的花瓶送给了她。慢慢地,我们的交往多了起来,彼此喜欢上了对方;再后来,我们恋爱了……
35、爱情故事爱情不需要迎合
他竟然向她表示好感了,她幸福得眩晕,童话居然也发生在了生活里。他是众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她是默默的小职员,任何“硬件”都一般,最重要的是,身高只有154厘米。
本来的她穿着平跟鞋上班下班,毫无顾忌地蹦跳,身材娇小,让人平添一些疼惜。但是如今有了他,她便忽然为身高而自卑了。她开始流连那些流光溢彩的鞋店,挑选着六厘米的高跟鞋。穿上后小心翼翼地练习着走路,像初学走路的婴儿那般兴奋。穿了高跟鞋,自然也得配上淑女裙。她看着镜子里亭亭玉立的自己,心想辛苦点也值得。
约会时,他问她想吃些什么,她温婉地说,去咖啡厅吧。是的,咖啡厅有烛光,有摇摇椅,还有低回的音乐,这才是谈恋爱的地方。他们面对着面低声谈笑着,她时而羞涩地低下头,保持着双腿并拢稍稍倾斜的淑女坐姿。她的心里却在叹息,觉得自己在迎合这场爱情。她想念着路边摊,呼呼冒着的热气,简单的竹签与桌凳,嘈杂而无顾忌的各种欢笑声。
在某个雨天,他来接她下班,两个人各撑一把伞在雨中漫步,一个不小心,她脚下一滑,身子向前倾倒,连忙用手撑住地面。虽然不至于跌趴在地上,却也狼狈至极。手上全都是污泥,裙子弄脏了,鞋更是被扭曲得不成样子。这时候有另一对情侣走过,他们没有打伞,脱了鞋,嘻嘻哈哈地追逐着,显得那般洒脱与快乐。她忽然就哭出声来,似乎无限的委屈刹那间找到了出口。
他丢掉了伞,把她小心地扶了起来,又忙着用纸巾给她擦拭着。他握住她的手,大声说:“不如,我们也脱掉鞋来跑吧。”她吃惊地看着他,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他又说:“你知道吗?你真傻,我见过的淑女太多了,不想要你穿着裙子与高跟鞋来委屈自己,不想要你说话微笑都恰到好处,我喜欢的你就是那快快乐乐没心没肺的样子,想笑就笑,没有一丝矫情。”
她猛然明白了,爱情,爱上的就是最初的样子,没有所谓的差距,也就不需要谁来迎合谁。
36、爱情故事你是自己的爱人
英国南方小郡伯克,时间是1994年圣诞节前夕,小镇上的居民们都在制作圣诞礼物,他们将祝福留给自己最亲最爱的人。
一个叫凯特的小女孩,正在为没有人送给她圣诞礼物而苦恼,她的父母均在外地,自己则寄居在远房亲戚家里,她有一种寄人篱下之感,虽然她平时学会了乖巧,学会了适应别人给予自己的生活,但毕竟,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她折了许多纸鹤,想送给姨妈的儿子卡尔,但他却将她的纸鹤扔在了风中,理由是不够精美,她好想送给他一记耳光,但她还是选择了隐忍。
圣诞假期的第一天,小女孩选择坐在马路边上看过往的人流与车流,直到表哥卡尔的声音传过来,他揪住她的头发,让她回家里吃饭。吃完饭后,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因为表哥全家要去教堂里。
凯特无所事事地一个人去大街上寻找节日的气氛,满街的烟花盈目,她忽然间感觉到一种无边无际的苍凉,她转了好几个弯儿,竟然看到了一座修道院。
一个正在扫地的修女,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她和修女同病相怜,她走过去,试图帮修女的忙。
她们坐在那里观看烟花,修女对她说道:“你是第一个愿意帮助我的人,我没有亲人,唯一的亲戚马尔修女也在去年的圣诞节去世了。她临死前告诉我,要学会爱惜自己,即便世界上再没有人爱我,我还可以爱我自己。马尔修女还告诉我,你是自己的爱人。”
凯特觉得这是最好的圣诞礼物了,它犹如一句句赞美诗,飘过铺满烟花的教堂屋顶,落在地上的,尽是鲜花、掌声和善良。
如果世界冷酷得没有一点爱,至少还会有一个人自始至终、不离不弃地陪伴你爱着你宠着你怜着你,那个人就是你自己。
在爱的天平上,有一条恒定的法则:你永远是自己的爱人。
37、爱情故事爱需要最长情的回应
橘子小姐突然放弃了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我并不意外。
她真的很爱他。愿意为了他的一句“我喜欢100斤以下的女孩”,把自己从110斤硬生生地饿到了90斤;约会的时候,主动开车去男孩家门口等着,然后载着男孩跑遍所有要去玩的地方,再高兴地把男孩送回家;她做过许多主动的事,那些本来应该由男孩子担当的护花使者的事,都被她做尽了。
那个男孩子很懂得驾驭女孩子的心,他从来没有主动给橘子小姐发过一条信息,但她一旦发信息,他会立刻回复;他很少提出去哪里吃饭的邀约,但只要她想去,他第一时间陪同;他从来不送她任何礼物,但她的礼物都统统接受。
橘子小姐放弃这段感情好像是一种顿悟,也或者说,当最初的爱情归于平淡,她才渐渐发现,一辈子的事如果归于一种激情澎湃的情绪,最后只剩下自己卖力地表演,而他永远可以置身事外地欣赏。橘子小姐提出分手的那一晚,她关了手机,买了一张去远方的火车票散心。
那个男孩给我打电话,说他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
我说:“你仔细回忆一下,你为她做过多少事,她为你做过多少事。”
男孩挂了电话,从此,我和他,橘子小姐和他再也没有联系过。
我一直觉得,任何一份感情从一开始都值得被好好对待。在交往的过程中,你不必为了爱的人刻意地取悦与讨好,表达爱的方式可以不同,可以充满浪漫情怀,也可以朴实而温暖。但是,双方要都可以感受到,在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付出,也全心全意地回应着彼此的热爱。
我的爷爷是个脾气很冲的男人,稍不顺意,就开始摔碗,年纪大了才温和了许多。而我的奶奶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从小到大在“重男轻女”的包裹下变得卑微、顺从,唯恐不顺了别人的意思,始终带着些许惴惴不安。
其实,年轻的时候,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奶奶能够如此忍受爷爷的坏脾气,还心甘情愿为他端茶倒水。
直到后来,父亲给我讲了一件事:奶奶在生我父亲时,因为身体弱,中风了,瘫痪在床。爷爷二话不说,把父亲暂时托付给邻居照顾,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给奶奶熬药,喂完奶奶吃饭吃药然后去上班,中午再回来给奶奶喂饭,晚上回家后,带孩子,熬药,做家务。每个周末,爷爷把奶奶背到十多公里外的中医那里看病。我奶奶个子很高,体重自然也轻不到哪里去,爷爷就靠着两条腿,一步一步把她背过去。那段时间,奶奶几乎是见着与她一同去看病的人,一个个相继离开人世的,而庆幸的是,在爷爷不断带着奶奶看中医、买偏方、做按摩的两年后,奶奶的病奇迹般地痊愈了,后来还有了两个女儿,也就是我的两个姑姑。
两年的时间,没日没夜地工作、照顾病人、收拾家务,现在想想对于大男子主义的爷爷来说,也格外不可思议,不过终究是挺过来了。爷爷的大脾气、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奶奶康复之后,并没有任何改变。
一直到现在,每个早上,奶奶都会先为他煮面,端到他的跟前,为他放好筷子,看他吃下,再收拾完碗筷,然后才自己熬粥喝。可是,想一想,爷爷对奶奶也是有情有义,奶奶一生病,他一定要亲自为奶奶熬药,就静静地坐在药罐子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哪怕是我父母要代劳,他也不放心。煎完了药,看奶奶服下,他才心满意足地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我相信一种平衡,叫爱情的付出平衡。任何平衡的感情对面的两个人,在漫长的岁月里,总是在不停地加上自己的筹码,才能让彼此在同一水平面上惺惺相惜,一旦有人放弃了,那么这个平衡就消失了,换言之,日子越久,也就越过不下去。
我与爱人老陈的结合,许多人很纳闷,因为我与老陈首先志趣太不相投,他喜欢游戏,而我喜欢健身,写点文字。其次,他实在也不够浪漫,一直以来,我为他添新衣,但他很少想到为我做些什么。但我生完孩子在医院里的那一段时间,因为是剖腹产,基本无法下地,他和我婆婆两个人为我擦身、喂饭,背着我上洗手间,陪我做康复训练,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如今想来,都足以让我宽容他每一次并不触犯原则的闪失和不足。
其实,感情是天底下最复杂也最简单的事。我们不必要非得拥有三毛与荷西一般轰轰烈烈、经历生死的爱情,我们简单地活着,单纯地爱着,面对面回应着对方生活中小而美的付出,就足够了。所谓细水长流,便是你付出最浪漫的事,而我也用最长情的爱回应你。彼此不需用力,也不能偷懒,毕竟在有生之年,长长久久,才是理想中感情最好的结局。
38、爱情故事婚姻没有前后眼
近段时间,好友经常在QQ上大发牢骚,说她的婚姻不幸福,说她的老公对她太冷漠,眼中只有生意而从不关心她的冷暖,说她当初的选择太草率,还说如果时间倒回去,让她再重新选择一遍,那该有多好。
我在这边一轮一轮地劝,但无济于事。我终于招架不住了,索性不再努力,冷眼在屏幕前观瞧。
她迅速发过来一串问号:你怎么不发议论了?
我回:你的怨气出完了?
嗯,现在心里终于舒服一些了,我已经憋在心里很久很久了。
想当初,她整天在我们这一帮姐妹们中宣扬,发誓一定要找个有钱的男友,不是“富二代”也得是个小有成就的商人,否则一律免谈。她说自己在这个城市里打拼太辛苦了,选择重于奋斗,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能找到一个有钱人就等于第二次投胎成功。你们看那些明星,有几个不是奔豪门而去的?
她频繁地相亲、约会,淘汰了一批又一批。最后,她千挑万选找了现在的老公,一个小有成就的商人。
结婚那天她珠光宝气,婚礼极其铺张。大家都以为“王子和灰姑娘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谁知,这才结婚不足一年,她竟然抱怨连连!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自古道:商人重利轻别离。你既然选择了富有,就该忍受寂寞。婚姻哪有十全十美的!
我毫不客气地发过去这样的话。
她沉默了许久。
的确,婚姻没有前后眼,围城也有深浅。我们都是凡夫俗子,没有先知先觉,无法去把握未来的生活,更无法预知另一半会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因为不知道,所以就不要庸人自扰。时间不会倒流,那些徒劳的后悔也只会让我们陷入痛苦而无法自拔。
因此,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努力过好每一天,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好好珍惜眼前的这个人,不计较失去,不奢望得到,简简单单,从从容容,且行且珍惜。
39、爱情故事第一排——最后一排
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没有勇气时,我们看不见它。
念中学的时候,她坐在第一排,他坐在最后一排。他们的目光不曾相遇。
在班上,她是个乖女孩,成绩也不错;而他是调皮的,不羁的性格让老师很是头疼。他挨骂时,她会在前面偷偷地微笑,却不曾回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出现在她的梦里。她的眼中有了他,他却继续着自由恣意的日子。静静地,她坐在第一排,幻想着她无法到达的那个他的世界。
命运有时是奇妙的,原本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突然有了交点。班上调座位,他俩成了同桌。高大的他坐在她娇小的身躯旁,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她快乐得不知所然。
她从未这样近地看过他,这让她感觉每天都生活在梦里。他的笑,他轻轻地眨眼,他微微地皱眉,都那样细致地被她捕捉到了眼里。上课时,他同她偷偷地在课桌下玩猜手指的游戏。当她纤小的手指被他的大手一把抓住时,她看清了他手上有一颗痣。她突然明白了张爱玲笔下的那颗朱砂痣,是怎样印到心里去的。
幸福往往很短暂,还长着翅膀。在她蝴蝶般快乐得微微颤抖时,又一次的调座位让他们各归其位。他提着书包离开她走向最后一排,她坐在那里,没有回头。直到她的脸深深地埋进书里,眼泪才慢慢地流了出来。
毕业后,她来到北国一个陌生的城市读大学。缤纷的校园中,时光流逝,她平静依旧,没有故事。莫名的孤独,让她常常流连网络,同亲朋故友聊天。在那里,她遇到了南方一个叫果的男孩。他们仿佛是多年的朋友,一开始就聊得很是投缘。但她执意不愿触及感情,这让果常常欲言又止。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世上最远的不是天与地,不是生与死。而是你就在我的前面,却不知道我爱你……看着闪烁的文字,她突然哭了,为果的苦,她的苦。她想到了那场无人知晓的灿烂与凋零,让她害怕的距离,又这样横在她的生命中。
拭干心底的泪,她突然有了决定……
见面那天,她先到了,坐在咖啡厅一角慢慢地等他。窗外,冬天来了,又会有一场雪。她感到了幸福,仿佛这一刻她已等待了许多年。
他的身影出现了,他微微地皱眉,眨了眨眼,又露出了不羁的笑容。她,错愕得恍惚起来,眼里的笑渐渐凝成了冰:最后一排的他,是怎样穿越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来到她身边的?
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没有勇气时,我们看不见它。
40、爱情故事卧倒!为了爱情
莫斯刚20出头,应聘到一家保险公司做保险员。他是一个英俊善良的男孩,可是因为生性怯弱,大家常常叫他“胆小鬼”。为此,莫斯感到万分苦恼,他连做梦都想成为一个勇敢并受人尊敬的人。
保险公司为新来的30名员工安排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目的是锻炼他们的各种能力。莫斯非常希望这个全新的环境能使自己脱胎换骨。
其实,他这么做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他心里藏着一个秘密:他所在的这一组有个叫苏菲的女孩,苏菲有着一双绿宝石般的眼睛,显得那么俏皮可爱。莫斯渴型用出色的表现吸引姑娘的目光。
然而,莫斯很快便陷入了新的苦恼之中。原来,因为他软弱的个性,他再度沦为其他人嬉闹、戏谑的对象。每当别人捉弄莫斯时,好心的苏菲总会站出来制止。可是这使莫斯心中更加痛苦,他觉得同情永远也不可能变成爱情。更何况,另一个叫马克的男孩对苏菲颇有好感。马克也爱对莫斯耍恶作剧,不过他是这个培训组最有胆识的人。平时他总是一马当先,每当教官提问时,他第一个举手,然后侃侃而淡。在这样一个情敌面前,莫斯自惭形秽。可是,他心中对苏菲的爱慕之情却无法抑制,他决心鼓起勇气来向她表白。
这天,莫斯把苏菲叫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苏菲而带微笑,用她那美丽而善解人意的眼睛注视着他,无声地鼓励他开口,可是此时此刻,莫斯想了整整一晚上的话语一句也说不出来。僵在那里好半天,终于期期艾艾地说:“你知、知道吗,马克很喜欢你,我、我觉得你们是很般配的一对。”苏非的神情顿时黯淡了下来,她头也不同地走了,留下莫斯独自一人呆呆地站在那里,心中充满了无限羞愧和懊悔。他绝望地想:我真的无可救药了,竟然连向心爱的姑娘表达爱意的勇气都没有!
离培训结束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莫斯知道一旦培训结束,他和苏菲可能就要分开,那样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他知道没有哪个姑娘会喜欢懦夫。现在,能够挽救爱情的惟一途径就是在苏菲面前表现得像个真正的男子汉。
可是,还没等莫斯拿出“男子汉”的行动来,他就因感冒发烧病倒了,只好请假一天。这天,培训组来了一位新教官,说要对大家进行体能素质的训练。然后,他把大家拉到一个空旷的地方。众人一丝不苟地按照教官的指令做动作。就在此时,教官突然把一枚手榴弹朝队列扔了过去。所有的人大惊失色,连滚带爬地纷纷溃逃。马克仍然“一马当先”,他冲在逃跑队伍的最前面,而苏菲却在混乩中被人绊倒在地。
“都回来!”教官怒气冲冲地大喝一声,众人回头一看,那枚手榴弹根本就没有爆炸。教官的脸色很难看,他愤愤地说:“这只是一枚不会爆炸的手榴弹,我这样做只是想测试一下你们的心理素质,看你们在突发事件面前是否能真正做到勇敢和镇定。你们的逃生反应都很快,不过很遗憾,你们身上缺少一种东西,到底是什么呢?回去想想吧。”
第二天,病愈后的莫斯回到训练场上,因为只有他一人没有进行“特殊检测”,所以教官事先已经暗示其他学员不要声张,而平常以嘲讽莫斯为乐的那些人也都等着看好戏。于是,在训练过程中,教官故伎重施,将那枚手榴弹再次掷向队伍。除了莫斯以外,所有的人都纹丝不动,很多人期待着看到莫斯吓得魂飞魄散的滑稽模样,而苏菲则有些紧张地将眼光投向了莫斯。
同他们前一天的反应一样,莫斯并不知道那只是一枚不会爆炸的手榴弹,他愣了两秒钟,脸上充满了恐惧。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这个一直被视作:“胆小鬼”的男孩奋不顾身地坡扑了上,用自己的身体把手榴强死死在压在身下,并伴以紧张而短暂的大声一吼:“快,快闪开!”
所有的人目瞪口呆,接着他们面面相觑。谁也没有想到,莫斯竟试图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大家的平安。
过了好一会儿,莫斯终于明白手榴弹蝗假的,他抬头一看,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已。他缓缓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等待着同伴们的奚落。然而,周围却一片寂静。这时,教官问莫斯:“你为什么不逃跑,而是选择卧倒在手榴弹上?”莫斯鼓起勇气回答:“因为我想救所有的人,而我深爱的姑娘也在其中。”教官愣了:“那姑娘是谁?”莫斯又哽住了,他的脸涨红了。这时,人群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声:“苏菲,苏菲!”
此时此刻,苏菲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花,她含情脉脉地看着莫斯说:“在我心目中,你是最勇敢的男子汉!”莫斯哭了,为他平生第一次受到人们如此厚重的礼遇而流泪,为自己终于鼓起勇气赢得了宝贵的爱情而流泪。在为爱情扑倒后的这一刻,他明白了一个刻骨铬心的道理:忘掉自己,才能变得勇敢,才能赢得尊重和爱。
41、爱情故事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
刚结婚时,我和先生相约:每次买回来的新衣服总要把纽扣重新加固。而我从来只缝先生的第二颗纽扣,因为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每当我低下头缝纽扣时,内心会涌起一股温暖的情愫。先生起初并不屑于干这种小女人的事,可是经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只好笨手笨脚地学着缝我的衣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然而,婚姻生活并不像恋爱那般的风花雪月,因为年轻、冲动,不能忍受琐碎,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乏味,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一次,为了谁去洗碗的事情,我们又吵了起来,愤怒之下,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上去扯住了先生的衣服,把他的纽扣揪下来几颗。纽扣哗啦啦散落在地上,只有第二颗纽扣由于缝得牢固,还晃晃悠悠地挂在上面。我盯着那颗纽扣,一下子愣住了:这是我亲手钉牢的靠近心脏的纽扣啊,那是最温柔的地方啊,我这是干什么呢?一种发自内心的伤感涌上心头,我颓然坐在地上。
没想到过了半晌,先生居然温和地坐在了我身边,揽着我的肩说:“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有些意外,刚才还怒气冲冲的先生怎么变了?我靠在他的肩上,说自己有些不舒服,后来,先生主动洗了碗,看我躺在床上,还给我泡了一杯我爱喝的高乐高,一件不愉快的事就这样转化成了温馨的情景剧。我很感激那颗靠近心脏的纽扣,是它提醒了我,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显得太强硬,那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从那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点不太对。以前我总是很强硬地要求先生去干什么,我越是要求,他越是不想做,没达到愿望后,一场争吵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想想女人还是表现得弱一些好,示弱只会给我带来好处。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再生气时先盯着先生的第二颗纽扣看三秒,让自己冷静下来,温情三秒,一切都不一样了。
以前我一说逛街,先生就摇头,害得我自己生一场闷气。现在我明白了,如果想让先生干一件事情,就得考虑一个让他能高兴接受的方式。一个周末,我非常想让他陪我逛街,可是我知道他除了家电柜台,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于是我对他说:“换季了,你的衬衣穿旧了,正好有时间,我陪你去买一件吧,顺路看一下电器。”果然,先生很自然地同意了,结果变成了像是我陪他逛街,他倒有些感激。
我不喜欢先生外出应酬,以前我会冷嘲热讽,板着脸发牢骚,而现在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说:“你不回来,我一个人睡不着,在你身边我睡得踏实。”我说这话倒是一点不假,先生知道我胆小,总是笑,说那我尽量早点回,有一次他晚归的时,还为我带回了我爱吃的南瓜饼。我翻身而起,拿杯子倒了一点酒,两人愉快地吃了夜宵。老夫老妻,还真是挺特别的。
直到今天,我和先生仍然会为对方缝靠近心脏的第二颗纽扣,只是我发现先生缝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不再像以前那样勉强。那天,我买回一件红黄格的小衬衣,纽扣是红黄两色的线钉上去的,我说加固用红线缝就可以了,反正看不出来。先生却认真地找来两种线混在一起很仔细地缝起来,看着他穿针引线的模样,我摇头着幸福地笑了:男人真的像孩子,有时执拗有时可爱,女人还是弱一点软一点,在靠近他心脏的地方温情呼吸吧。
42、爱情故事寻找我的初恋情人
在某个季节的清晨,我的女友忽然离我而去。留下来的是前一日给她买的那件红色连衣裙。我望着这件连衣裙,心想,我一定要找她回来。
我辞掉了工作,在每个城市,我开始了仔细的寻找。一日,在一家酒吧我与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相遇了。他主持的是“情感热线”栏目,听了我的遭遇后,他被深深感动了,答应尽最大的努力帮我。第二天,我便被邀请去电视台做节目。节目是现场直播。有很多的女孩打进了热线,她们问你们吵架了吗?她们问你是真心爱她吗?我对她们的提问一一做了回答。我说我们相爱三年了。我说我们从来没吵过架。我说我爱她是海枯石烂不变心,沧海桑田不移情。节目结束,我走出电视台,电视台门外已站了好多女孩,她们说她们是为爱情而来的。看着那架势,我匆匆逃离了那儿。我想我是不能再在这座城市待了,我已失去了原先的平静,我预感她也不在这座城市。
次日,我又向另一座城市出发了。我心中的疑惑愈来愈沉重。我要问问她,为什么无缘无故地离开我呢?我开始回忆和她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但这些细节都构不成她离去的理由。在她离开我的头天晚上,我们还在床上缠绵呢!说着一些不伦不类让月亮听了都脸红的情话。我停停走走,我压根儿就把时间忘了,我算不清我寻找的时日了,我也不想算了,我知道,一算就会给我带来恐惧感。
我来到了B市。我接受了以前的教训,我没像以前那样张扬,只是静静地寻找。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女人40岁了,可看上去只有30多岁,不论女人哪一方面,让男人都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女人开了一家咖啡馆,我便常去那儿喝咖啡。女人说,这座城市的男人都很富,可女人过得都很辛苦。
我问为什么?
女人说,钱是男人身上的翅膀,有了翅膀男人就飞了。
我听了就笑了,我喝了一小口咖啡。
女人说,看男人喝东西真是一种享受。女人说,其实女人对男人要求不高,只想让男人陪女人一块儿吃吃饭,说说话儿。
我说你很现实。女人说,可男人一有钱就忙了,忙得不和我见面了。
我说这是没办法的事。
女人说,可我不傻呀!我受不了,我知道他在忙什么。
我说你离了?女人点了点头,我发现女人的眼睛很明亮,有颗泪珠子掉在了地上,震得我的心很痛,我问女人有何打算?
女人明白我的意思,女人说再也不想结婚了,只想找个情人。
我问为什么?女人说,为了能天天看着心爱的人喝咖啡。
我听了就笑了。女人也笑了。
后来,我还是离开了B市,继续寻找我的女友。我感觉在B市待的时间有点儿长了,腿脚不如以前有力了,不过不要紧,我拿出女友的照片,照片上女友依然春光灿烂风姿秀逸,我看了女友照片,那颗不死的心像干草逢火星一样复燃了,我向开咖啡馆的女人告别,这个女人是惟一知道我来B市目的的人。那天,女人哭了,女人说再也看不到你喝咖啡了。女人说找不到就再回来。我摇摇头不置可否。
我开始了更艰难的跋涉。不知时光进行了多少年后,我已用三条腿走路了。当我在一个农户门前小憩,这时,从大门里面蹿出一条狗来,狗朝我凶巴巴地叫。紧跟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老太太,老太太颤颤微微地说:奉国,不要朝客人乱叫。
这名字像雷一样在我脑中炸开了,我明白了,明白了。我就问你为什么给狗起了个人名字?
老太太说,我在寻找。
我问寻找什么?
老太太说寻找过去。
我想问一些问题,我看到了老太太满脸皱纹和满头白发,我不相信这是真实的,我情愿把她当成一个梦境,寻找只是我活着的理由。
我扶着拐杖继续前行,我掏出了她的照片,照片已泛黄了。这时,从我背后跑来一个孩子,孩子拿了一个馒头,孩子说,老爷爷,这是我奶奶让我给你的。
我转过身,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43、爱情故事风生水起
洛洛
洛洛是我,我是洛洛。
有明朗却疏离的笑容,蓄一头半长不短的发,穿干净的棉布衣服。
——是天蝎A的女子,有神秘的气息在身上。
喜欢高处的风景。微微仰着头,看明媚的天空;或是闭上眼,有灿烂的阳光在心中。
喜欢喝各式各样的花草茶,用漂亮精致的杯子——若是花,便用细细勾画着细致花纹的白瓷小杯;若是草,就选古朴大方的紫砂茶具。看那些花草在水中舒展、绽放,便是十分的欢喜。
对气息干净的男子有一种特殊的热爱,觉得那是极致。
每天记日记。执著地想要留下自己活着的证据,日记里的我却依然陌生。
——总是不愿坦白,即使对自己。
“洛洛,你这样平淡。不像天蝎的女子呢。”玫瑰说。
玫瑰
我在一所半好不坏的学校念经济。
玫瑰是我的室友。
玫瑰也喝茶。玫瑰养颜茶。
同是天蝎座的女子,玫瑰将天蝎的妖娆展现得淋漓尽致。
烟行媚视。所以身边有许多男子。
“洛洛,给你介绍个男友吧。”玫瑰说着这样的话时,十指晶晶灿着从我面前掠过。
我只是淡淡地笑,无言地拒绝。
——尽管认为爱情之于我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但也不愿轻易去糟蹋它。
就像我从不忍轻忽每一件我拥有的物事。
所以对于玫瑰的妖冶,是有一种鄙薄在心里的。
这样隐忍地骄傲着。
御
御是大我两届的学长,天秤座,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初识御,我在日记中写:“爱上那样的男子,该是很累人了:对所有人都亲切,不分轻重。”风相星座,一向风流。
在校园里见到,只是点头致意罢了,并无交谈。
偶有一次,是和玫瑰一起。玫瑰和他谈得热闹,我却寡言。
他说自己有个不足周岁的弟弟。玫瑰笑说,你的父母好生浪漫。
他却只是笑,并不搭腔。
“不好意思……但是,你的家庭是完整的吗?”话一出口,我才觉得不妥。
御的笑容不变,看着我说:“还是你比较聪明。”看见他疏离的眼神,我一时有些愣怔:“这样一个善于伪装的男子呵——把所有的情绪都藏在笑容的背后。寻找他的心情,该是何等困难呢。”“洛洛,知道御为什么至今没找女友吗?”和御别过,玫瑰便迫不及待地开口:“因为他要求很高,不仅仅是聪明而已。”我看她:“玫瑰,你真是一个孩子。”被宠坏的孩子,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刺伤别人的软肋。
可是……我涩涩一笑:玫瑰还是觉察到了吧?毕竟是敏感的天蝎。
但是我,并没有因为御的话而生出企图之心啊。
——我终究只是一个消极的女子罢了。
御不久便离开学校,去了一家高薪外企。
而我,开始试着给他发短信。
是听了习惯疗法的说法。
——假如,他习惯了我的短信,会不会正视我的存在?
小心翼翼地控制时间,既不过分殷勤,也不敢相隔太长。
因此每次都只是极短的问候而已,并不敢相扰太久。
矜持如我,连这样也会觉得莫名的羞耻。
终究不如玫瑰,勇往直前。
曾有一次在校园遇上尽是商业气息的御。
猝不及防之下,我只是呆呆看他,平时的伶牙俐齿竟派不上半分用场。
而他见着我,只是淡淡地说:“公司休假,我回学校看看。”“哦。”我笑脸以对,心中却不免幽怨:我依然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罢了,是吗?
但到了晚上,我终是向自己投降,给御发了短信:晚上回去小心。
他很快回:谢谢啦。
为什么要加“啦”,没心没肺的样子。
——还是有些贪心呢,不满于他的淡然。
突然觉得短信实在是一种狡猾的事物,同样的文字后面隐藏的是什么样的情绪,完全让人不知情。
就像同样的他,相同的笑脸后转着怎样的心思,我同样无从得知。
嘉
认识嘉是在一次生日晚会上。
身材高大,神形俊秀。一双桃花眼,更有一副清亮的好嗓子。
——果然是花心的水瓶座呢。
玫瑰的双眸便是一亮。
我并不适合这种嘈杂热闹的气氛,只是坐在一旁听别人唱歌。
突然麦克风传到我的手中,有些莫名。
抬眼,嘉晃晃手中的另一个麦克风,向我示意。
我一时懵懂。将视线转向屏幕,才发现那是一曲对唱情歌。
思索不过一秒,我将麦克风传给玫瑰。
当玫瑰的声音响起,嘉惊诧地望我,神情复杂。
我将浅浅的笑意蕴在眼中。
——你们才是旗鼓相当。
玫瑰认真地爱嘉,为他改变。绝了与其他男子的来往,举案齐眉,俨然贤妻。
听她说嘉的好处,她的甜蜜,隐隐在心底叹息:“玫瑰玫瑰,没有了刺,你该如何?”知道那样一个说法,一旦女子为男子改变,便不为他所爱。
可我又能说什么呢?
——我那样为了御,和玫瑰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我只是看着玫瑰明亮的双眸,沉默。
圣诞
玫瑰与嘉的决裂,在圣诞前夕。
嘉是狠厉的男子,任玫瑰流尽眼泪也不为所动。
那夜玫瑰酩酊大醉。
尽管这只是两人之间的事,但我在心底对嘉颇有怨怼:这样的时间,这样的毫无征兆。
——我的爱情与玫瑰相似,莫非也要这样收场?
想到一年的心思,我的心茫然无绪。
第二日便是圣诞前夜。
玫瑰暗自神伤,而我,并不知道怎样去安慰。
——毕竟,这是太过私人的事情,外人怎能得窥。
于是默默看书,只任那沉默的气氛弥漫。
夜渐渐深沉,开始收到许多短信。
——全是无关痛痒的圣诞祝福,甚至有着相同的内容。
只是例行公事罢了,一丝丝的温情都不曾有。
饶是如此,我也一个一个地回复。
直到嘉的短信跃入我的眼帘——“洛洛,我原是中意你。但你是云端的女子,我终究求不得。”盯着屏幕上的话语,我一时竟觉得有些呼吸困难。
良久,才暗自苦笑:这样你便伤害玫瑰么?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和玫瑰交往?看玫瑰那样的付出,竟连一丝感动都没有么?
起身来到阳台,面对一片沉沉的夜色,长久的无言。
思绪流转,浑浑噩噩。
今天,也是应该给御发短信的吧。
可是……
可是见到玫瑰的样子,就仿佛见到不好的未来。
饶是玫瑰那样的果敢,也只是这样的结局;那么,我那般隐忍的示好,又能换来什么呢?
嘴角,牵起一丝苦笑:云端的女子?
可知我已为另一个男子低到了尘埃里?
风生水起。
——水大抵都是被风撩拨的吧,可水又怎么可能追上风呢?
也许是该选择放手吧?
从此不再有关系。
暗沉的夜色,压得我心中烦闷。
——也许,过了今夜就好了……
手机的声音再次响起。低头看去,居然是御。
这算什么呢?时间上如此凑巧。
匆匆将短信看完,只觉心中酸涩,难以成言。
——明知道只是例行公事,自己,却又在期待什么?
既如此,也就罢了……
——既然你只把我当作泛泛之交,那么,就慢慢结束吧。
结束?我对自己的用词感到一阵好笑:从未开始过,何来结束呢?
正要挑一条话语漂亮的短信回复,御的第二条短信又至。
大概是网络错误导致短信重复发送吧?
我漫不经心地打开短信阅读——“洛洛,我在楼下,想见你。”楼下?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触目所及只是一片深深的夜色。
下一秒,我抓起大衣,不顾玫瑰诧异的目光,迅速向楼下跑去。
到了最后一层的楼梯拐角处,我慢下脚步,平复了一下自己紊乱的呼吸,整整身上的衣服,尽可能平静地向外走去。
门外是一对一对的情侣,但御的商业气息使他在人群中也独特。
我绽开一个平静的微笑,向他走去:“你今天怎么会来学校?工作不忙么?”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说呢?”脸不可抑制地烧起来——尽管心中有所冀望,但这是可以成真的么?
多少有些示弱地低下头去,口中喃喃道:“我怎么知道……”“洛洛,你这么聪明,何必懂装不懂呢?”他笑,带着戏谑。
突然就觉得委屈——既然你什么都懂,看我这样子十分好玩么?
怨怨地看他,只觉眼前半是模糊半是清明。
——是泪水跑出来了吧?
“ 没有事的话, 我就先回去了。你自己路上小心。”我看着前方,带着些许情绪,淡淡地说完,就想转身上楼。
不意被他抓到他的怀抱中,陌生的肢体接触让我莫名紧张。
“洛洛,洛洛。”他低声唤我,微微使力制住我的挣扎。
于是,眼中的泪再也不能抑制地流下。
“你欺负我……”从来不曾有过的撒娇语气就这样自然地说出。
听见他沉沉的笑声从头顶传来,顿觉有些羞赧,便尴尬地噤声。
极短的沉默后,便听见他沉稳的声线:“洛洛,你知道,我总是花很长的时间去考虑、去选择,但我一旦认定了,便再不会放手。”他低头,目光炯炯地盯住我:“所以,洛洛,做我的女友,可好?”
44、爱情故事冰纹瓶一般的故事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他们忙着筹备婚礼,拍婚纱照,买家具,东西一样一样地积在新楼的空房间里,米烂陈仓似的零乱无序。她有时望着正在新屋子里忙碌的他,他穿着一套旧衣裤,想必是大学或高中时的校服,无款无型,却使他看上去异常精神,依稀还是那个纯真无知的少年,在那里上蹿下跳地忙碌着。虽然她没有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但至少是比现在可爱一些的。偶然他回过头来,很家常地问她要一枚钉子,她就觉得一阵愣怔,仿佛全世界都陌生地逼了过来。
婚礼照样还是进行了。中西结合式。她穿白婚纱,在粉红大红的爆竹声里行礼。站了一整天,累得不得了。结婚的礼物有人送了一对精致的冰纹瓷花瓶,很有韵味。花瓶这种东西,不能细想,仔细一想是很有意思的:玉立在桌子上,是完美的婚姻,如果不慎掉在地上,那缤纷的碎片就是爱情。而她和他,正是这只裂痕累累但又不肯破碎的冰纹瓶,不成其为完美的婚姻,也谈不上凄绝的爱情,互相利用而已。
冰纹瓶曼妙有致地立在那里供人观赏它险凛凛的完整,随时可能崩溃,三年了。
自然是离了。他们成为万千离异者中普通的一对。她住到学校的单身宿舍。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不和他结婚,一样也是住在这冰清玉洁的大房间里。但是结婚与不结婚到底不同,现在她是寻常的离婚妇人,否则便是触目的大龄女子。这一结一离给她的生命涂上了一层保护色,以后再遇到男人,低一点的也可以迁就,不必那么尴尬。他下海了,从商是他一生的理想,没有她更少了些顾虑,孤注一掷也不必担心身边有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其实有她没有她他一样会按自己的打算去做,不过因为有她叫前几年的失败与不得志也好找个推托的理由。
他们从未有过幼稚的骂战,也几乎没有什么挣扎,二人到后来都无事忙,一天比一天生疏。很多人说离婚之后,婚姻不存在了,还有友谊。但这话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婚姻过,谁没看见谁穿着睡衣吃早饭的样子?芽谁不知道谁脚趾甲不把袜子顶破不去剪的历史?芽距离产生美,美产生幻觉,但得知距离之后的真相以后,做朋友已没有多大意思。那次见面是在公共汽车上,两个人站在汽车的两端,车路过金陵商厦,旁边正在盖楼,有一段标语写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车的人奇异地沉默了。她想到她和他的一段婚姻,他想到她正想的问题。从前的冰纹瓶一般的故事,差,也就差在这一句话罢。
45、爱情故事一生都在介意
外人眼里,她很坚强。社会的波澜与人际的顽梗,她都能在心中成功地化解。而对他,她竟然托不起他一句话的分量,常常委屈得泪花滚滚。
他感到奇怪,问她。她说,因为别人我不介意,所有人我都不介意,除了你。我介意你,每时每刻都在介意。以后呢?一生都在介意!这是她最终斩钉截铁的回答。
男人活在粗心中,同时又活在女人的介意中。除了爱,还有男人的一丝一毫,都被女人介意着,这是一份幸福,又是一种约束;是一份甜蜜,又是一种压迫。
恋爱时,男人的身高都被女人介意。张小娴有篇小文,题目就够恐怖的——《一厘米一厘米地介意》,女人对男人的身高,不是以“米”而是以“厘米”来计算,一厘米一厘米地在意,一厘米一厘米地攀比。男人在女人眼中因为身高而有了等级差别,“多少厘米以下是几级残疾”,让小个子男人殊为不幸。不过,女人相应地也会善解人意。女人的高跟鞋高度,就是按身边男人的身高来确定的。
结了婚,女人除了介意男人直勾勾地看美女,还得介意男人的眼袋和钱袋。眼袋越大,老得越快,精力和体力越发不让人满意。当然,钱袋比眼袋更现实,男人仅有“帅”是不够的,一般来说,老帅哥晚景都比较凄凉。女人依据男人的钱袋子,对男人有了一番划分,什么“白金”男人,“钻石”男人,这样的标准,虽说是“软件”,硬逼得男人疯狂地去外面捞世界,让男人与男人之间拼个鱼死网破。另外,这个时段,女人不但介意男人,还介意男人身边必然和偶然出现的每个女人。走到大街上,女人常常逼问男人,瞧,那小狐狸精看着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先看她?
人老了,爱和婚姻的含义渐渐淡去。女人开始认真地介意男人的健康。男人那苍凉老迈的躯干,仍然是她的大树。她要让男人完整地陪她一辈子,抵御晚景中的无奈、孤单和恐惧。这时,男人健康的意义已经大于一切,除此之外的其他要素,渐渐退居幕后。菜市场,一位老大妈向另一位老大妈出示一把芹菜:“这是给老伴吃的,他血压高……”忽闻此言,感慨万千。
“老伴”一声叫,人生风云际会,红尘沧桑变幻,霎时间一一尽收眼底。开始摩擦,到老相伴,那是“介意”一生的见证。
46、爱情故事项链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轻荷是个浪漫的女孩。
轻荷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哼歌读诗看港台言情小说,她常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感动得落泪。
轻荷流了无数次泪之后,不知不觉也到了恋爱季节。
恋爱的时候,轻荷才发现现实中的男人俗不可耐,一连谈了几个都告吹了。
轻荷嫁给卢,就因为卢是个浪漫的男人。尽管卢只是一家公司的小员工,但卢会写诗,卢的诗写得很浪漫。
恋爱中的轻荷和卢逛街,卢常买些香蕉蜜桔菠萝之类的水果。卢却只吃苹果。
轻荷说,你怎么只吃苹果呀。
卢说,我只爱吃苹果。
卢写诗常至深夜,脸熬得蜡黄蜡黄的。轻荷去看卢,常买上苹果带去。
一次,轻荷打开水果箱却发现她送给卢的苹果几乎原封未动,有好些都生了霉斑。轻荷就嗔怪卢。
卢说,你送我的,我舍不得吃哩。
轻荷心里一动。
卢吃轻荷削的苹果,把果核吐在洁白的手帕上,轻荷拿去扔,卢说,别。
轻荷问:“留着干嘛?”
卢诡秘一笑:“保密。”
过些日子,卢来找红。
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轻荷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轻荷感到颈脖一阵清凉,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的确很别致,——是卢用果核一粒一粒串成的。
轻荷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他们婚后的日子很是甜蜜。
卢所在的公司效益滑坡,卢被作为富余人员裁减下来。
写诗的卢脸上整日挂着一层霜。
轻荷便温柔地安慰卢。
卢和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还真顺。接着他们又成立了一个贸易公司。生意越做越大,卢也越来越忙,很少回家了。
那天,轻荷领着小女儿去公园玩,前面一对勾肩搭背的身影映进眼帘。轻荷的心差点跳出来——那男的是卢!
轻荷尾随而去。
浓荫深处。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女的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女的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确实很别致,金光四射。
女的说:“好漂亮!你怎么不给你夫人买一条呀?她总是把果核绕在脖子上。”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女的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轻荷觉得喘不过气来,一扯脖子,一粒粒果核就散落在地上了。
47、爱情故事不是只要有爱
午夜12点,我依然一个人在街头游荡。空旷的大街,漫无目的地走,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什么都不用烦恼,过去未来都在此刻消失。
小时候,我有一个梦想,到处去流浪。长大了,我却只能停留在一个地方。因为这里有我的家,有我心爱的人。我爱的男人,英俊而清贫。他不怎么喜欢说话,眼眸总是很温柔。不顾家人的反对,我嫁给了他。
我们住在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没有华美的装修,墙壁是我刷的,地板是他粘的。屋子的每一块砖上,都有我们的爱。我和中是大学同学,学摄影的,很难找工作,尤其是在这个小城市里。他想成为一名自由摄影师,到处采风,拿到的稿费却非常微薄。于是我白天在公司当文员,晚上去咖啡馆当服务员,我们需要很多钱。
“你太辛苦了。”每当他忧郁地望着我,我便会心疼,为了他我甘愿不顾一切。
偶尔有空闲的时候,我陪着他一起外出摄影。我眼中最美的镜头,总让他感到茫然。
“你的眼光很怪。”他如此微笑着说,还是为了我按下快门。
我的老师说过我是个天才,他经常非常激动地告诉我,天才的想法总是不同于世人,他相信我会成为非常有名的摄影师。如果他看到我每天晚上都在端盘子,不知道会怎样的感慨。
我不觉得辛苦,不觉得委屈,为了爱情我可以很伟大。虽然每当夜晚降临,我都站在咖啡馆的柜台后面,望着门外的灯火绚烂发呆。虽然生于斯长于斯,但是这一片繁华总让我觉得陌生。
还记得母亲去世前,拉着我的手叹着气,“我担心你的将来……”
我忍着眼泪,倔强地说:“你放心,我会过得很幸福。”
虽然我的丈夫没有工作,虽然我们没有孩子,但我不在乎这些,所以真的认为我们会幸福。可是很多个夜里,我都梦到母亲临终的眼神,醒来时心痛得快要碎掉,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也许我并没有自己想像的幸福,只不过我太固执了,从来不愿意后悔。在母亲的坟墓前,我抱着冰冷的墓碑,想像她柔软的怀抱,感觉很温暖。“妈妈,你离开我的时间太久了,我好想你。什么才是属于我的幸福,我自己也越来越不清楚了。”
申参加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摄影比赛,他选了三张照片参选,其中一张是我的构思。
“这是我们爱情的结晶。”他修长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跳跃,弹钢琴一般的美妙。我把头靠在他背上,他很瘦,我的手能清楚地摸到他骨头的形状。
“我们会很幸福的……”他如梦呓一般地低语。
我们会很幸福的……我给自己催眠。寒夜里,总是需要一个人相拥取暖,不然太孤独了。如果没有申,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一无所有。
考大学的时候,在母亲的强烈反对下,我依然填写了自己喜欢的志愿。我向她保证,我一定会成功,我会成为摄影师,出版自己的摄影集。可是她死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主妇。这一辈子,我都没有顺过母亲的意。相师说,我们俩的命是相克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把母亲克死了,她离开的时候还那么年轻。她总是幻想着我能有一幢大房子,将来她老的时候,和我住在一起。我很想看到母亲满头白发的模样,当她已经走不动路的时候,我扶着她到家门口晒太阳。可是老天爷不给我这样的机会,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们的霉运终于过去了。”这天上班的时候、申友了手机短信给我。
“什么?”我木然地问。
“我得奖了!”他打了很多惊叹号,很激动。
得奖的作品正是我们的爱情结晶,申连说想不到。我知道他其实想说,评委的眼光也很怪。申得了一大笔奖金,我想添置些家用电器,但申打算用来买一部昂贵的新相机。
“我现在是真正的摄影师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我没来由地觉得羡慕。心底有什么在涌动,却混沌不清。
自从得奖,申变得很忙碌,他认识了很多同行,经常有饭局。我在席间听他们高谈阔论,也想说点什么,但没有人注意我。我买菜做饭洗碗,把申的衣服全熨平整,把地板拖得锃亮。我的眼睛很痛,我抬起头不让眼泪掉下来,我想我只是用眼疲劳。我的老板提起我的时候,总说我是那个学拍照的。我的人生依然琐琐碎碎,好像有很多可以说,其实全都不值得一挺。
申说他有机会去北京进修了,去一年。我以为他告诉我,是要和我商量,可是他说他已经决定了。
“这么好的机会,我不可能错过。”他早早地开始收拾行李,把存折拿出来反复地看。
“那我呢?”我不知道自己干什么要这样问。
他也很不解,“你当然是在家里啊。”
“我也想去……”
“你疯了?”
可能我的确疯了,每天恍恍惚惚的。我辞了咖啡馆的工作,一下班就回家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干,总觉得自己的人生无望到了极点。
“你究竟怎么了?现在很多杂志向我约稿,稿费出得很高,我们很快就会过上好日子的。”申对我的反常困惑不已。
“对你来说,梦想重要吗?”我问。
“当然,我一直在追求我的梦想。我向你保证过,我们会幸福,现在我做到了。”
可是,我的梦想呢?我亲手放弃的,原来一直以来都如此不甘心舍弃。我终于明白,原来我在嫉妒申。嫉妒他所得到的一切,那些原本是属于我。为什么我会嫉妒我心爱的人?爱情不是比一切都更加重要吗?
申出发去北京的那一天晚上,我穿上黑色的长裙,坐在酒吧的露台喝酒。淡黄色的月亮看起来离我很近,风吹乱了我的长发,我像一个妖女,不需要任何人疼惜。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是不害怕孤独的,可是却误会自己很脆弱。我打了个电话给申,告诉他我想去看喜玛拉雅山。他说有人找他拍平面广告。我说我想拍点自己早就想拍的东西。他说他需要一个漂亮的女模特。我问他,我可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吗?他说,拍广告可以赚很多钱的。
我们谁都没有听对方说话,只看见自己的世界。
我扔下工作,出去旅肆了几天。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人认识我。我独来独往,每天出去拍照,当我的枧野专注于一个小小的四方格的时候,我的眼睛再也看不到其他。爱恨情仇,万丈红尘,似乎都能在刹那间凝聚在一个焦点里,这就是摄影的魅力。我喜欢捕捉每一个瞬间,让它们成为永恒。回忆是比时间更长久的东西,有一天,当我们身边的人再也不会出现,至少还有照片让我们永远记住。我过得很快乐,很轻松。我穿着棉布的衬衫,吃撒了糖桂花的粥。我住的房子窗口有桃树,远远地能看到小桥流水。我记得我曾经在梦里去过很多美丽的地方,也许有一处就是这样的。
申打电话来问我在哪,他说他不能没有我。我的心柔软而疼痛,我想起母亲重病的时候那无助的眼神。我痛恨自己救不了她,恨不得自己能够代替她死去。
我回到家中,房间里积了灰尘,我打扫了一整天。我把所有的衣服拿出来分季节整理,然后去超市买了很多食物塞满冰箱。我无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早上挤公交车去上班,随着人群在颠簸的路上摇晃,窗外是一幢幢陈旧的楼房。身边有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在谈论找工作的事情,对未来充满憧憬。我感觉自己已经很老了,不想去想来来。
申说等长假才回来。我说双休日的时候,我也想出去拍拍照片。
“家里总是需要有个人看着的。”他淡淡地那么说了一句,没有反对,也没有同意。我不再说什么,两个人都沉默着。
很久不见的同学打电话给我,她说在北京见到申,申和一个女模特逛街,笑得温柔。我说他对每一个人都那么温柔。她说,一个好人未必会是一个好男人。我不是逻辑能力很强的人,不想过多揣测同学的话外之音。
申回来的时候,很兴奋地告诉我,他认识了一个很有钱的朋友,有一幢空置的别墅可以借给我们度假。
“总有一天,我们也可以住在别墅里。”申异想天开。
带花园的大别墅,我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我坐在豪华的宽敞客厅里,觉得索然无味。确实很舒服,但也不过如此。如果这就是幸福,我不稀罕。那天我没有在别墅过夜,一个人站在无人的大路上,看不到出租车。就那样向前走,不认识路,也不知道还要走多久。虽然迷茫,却并不恐惧。
申说我变了,我说我们都变了。就那样一丝一丝慢慢地改变,连我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又也许,并不是改变,只不过更加真实而已。
我离开家,离开了申。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想去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不能没有谁,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会有幸福。也许我也会像母亲一样,在遗憾与不甘中度过一生。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完美的人生。我想要的,仅仅只是心灵的平静。
48、爱情故事当爱情与爱情相遇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我只想知道为什么。
“小烟,”他叫我,“人都有梦想,就像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娶到你。”
我问:“当海军也是你的一个梦想?”
家义很深沉地点点头。
我们从8岁就在一起,有人打哭我,是吴家义去帮我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10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10岁的我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10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梳着两个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
那时,我们20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乎于无,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然后,我哭了。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他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也许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雀跃着围上去,我仍在电脑前做自己的文案,仿佛一切与我无关。
他也不理我,只和熟悉的女同事们打情骂俏。“哈哈,小姐们想我了吗?真想请你们吃饭啊,因为实在是秀色可餐。”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位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声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在笑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笑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我最反感的就是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不愧是北大的毕业生。”
我解释:“我不是北大毕业,只是一所普通院校设计系毕业,而且学的专业和广告无关。”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子。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我也不希望你拿我做比较,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纵然有许多美女喜欢你,又与我何干?”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5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一旦命运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了,别人会以为咱们俩在谈恋爱,然后又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都市版的花边新闻我可不愿意,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戳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3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情一反常态,脸上半点嬉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周围的人都看我,我红了脸低下头吃青菜,不再看他。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道,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给我的。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世界怎么会这么小。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我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该珍惜的人。
(三)
情况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说:“不要再来找我,那只是上辈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那时我就是新娘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会遇到你,为什么见到你第一眼便觉得似曾相识?”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了,可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家义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每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来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得有70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昏,就像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对林张扬说,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而我呢,会一生在感情的路上营营役役,就是老者不说,我也明白得很。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像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沿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我无语凝噎,不知怎么办才好。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49、爱情故事把爱情煲成一锅靓汤
我和于妙妙真正是网恋修成的正果,当网恋到难分难舍时,我们提出了见面,见面之后就掉进了爱情的魔洞,再也没能出来。因为我们一见钟情了,不仅从精神上相爱了,而且我爱上了她的美貌和俏皮。所以,再也顾不了那么多,只好结婚了。因为再不结婚,我们就要得相思病。见一面不容易啊,隔着2千公里云和月,她在重庆我在北京,最后的结果是她来了北京。
那时我们认识6个月。6个月之后,于妙妙做了我的新娘。我是先娶了新娘再拜见了老丈人,没想到老丈人会那么年轻,我看了吓了一跳,加上自己再长相老成些,简直以为我们是哥们儿。于妙妙泪眼婆娑地告别了山城,然后来到北方,她来时北京正刮沙尘暴,沙粒打在脸上,于妙妙就哭了。她说,我为什么要离开巴山蜀水啊,重庆是多美丽的雾之都啊。我就急忙哄她,然后说你这不是为了爱情献身嘛,以后咱孙子得夸你伟大,因为南北结合生出的孩子又聪明又漂亮,于妙妙睁大眼睛说真的吗真的吗?我说当然是真的。
当然,我们很快发现了彼此的不适应。不仅仅是气候,还有习惯。她特别爱吃辣椒,恨不能炒鸡蛋都要放上辣椒;而我一向只喜欢吃老北京的涮羊肉和炸酱面,可这两样她几乎不吃。在吃饭上我们出现了分歧,于是只好自己做自己的,好像单身宿舍,做完一锅再做一锅,个人吃个人的,不太像两口子。
还有,就是她喝不了北京的水,说漂白粉太多了,不利于皮肤。所以,我只好给她买整桶的矿泉水,我妈说我哪儿是娶来的媳妇,简直是老佛爷,因为要供着。还好,我们不在一起住,否则我老妈看到我长期洗碗一定要气死,好像她儿子成了于妙妙的长工一样!
于妙妙不能接受我的还有我的油嘴滑舌。其实在北京胡同长大的男人不都一口京片子吗,爱说、热心、讲大话什么什么的,哪里全是真的?有时女同学给我打电话,我就贫上几句,说自己下一辈子一定5岁就喜欢她,让她别嫁到美国去了,肥水流了外人田。这时候于妙妙总是在旁边掐我,我“哎哟哎哟”地叫,女同学问我怎么啦,我就说吃了几个坏螃蟹,不行我要上卫生间。其实当初于妙妙迷上我还不是因为我的幽默吗?那时叫幽默,现在就得叫油嘴滑舌了?娶了她以后我再也没了自由,因为再也不能上网,她怕我和从前那帮旧相好眉来眼去。怎么会呢?我解释说,我再上网也绝不聊天了,因为我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了,那就是在网上认识一个美眉然后爱上她娶到她。所以,如果再上网我就看看成人用品或者看看何时怀孕最好让你给我生个儿子什么的!于妙妙听了很安慰,但她睡着了我照样去聊。有一天终于被她发现了,她用我的号上了网,给我的那帮狐朋狗友留言,对男的她就说我是女的,今年60了;对女的就说我是男的,有艾滋病……终于我一个朋友都没有了,她用眼睛恶狠狠地看着我说:“再跟我玩这把戏,我就回重庆。”
我说,别别别。我最怕她提这个,因为重庆那么远,她跑回娘家的结果是我坐飞机去接,还要负荆请罪,好话多说点倒不要紧,来回几千块的飞机票真让我难以承受。
有一次我们吵架,她和小辣椒一样,又厉害又刁蛮,我叹息一声说,早知你会这样,我就娶个北京姑娘算了,你瞧你们四川人厉害的,好像这世界快盛不下你们了!她一气之下摔了我们结婚的花瓶,而我则摔了一套价值不菲的日本茶具,你敢摔我不敢?这年头谁怕谁?
当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时,我想她2千公里路奔了我来也算不容易,工作丢了,在北京要打工,而且她是家中的独生女,凭什么跑这儿受气来?重庆的小伙子又不是死绝了,凭她的美貌,嫁个大款是没问题的。所以她边哭边说,我上死当了,相信什么鬼爱情跑到北京来喝风沙!
总是我认错的时候多,把战场打扫干净,然后炸几串辣椒,做几个川菜。在老婆的引导下,我已经能做几个川菜不说,还能吃上几个辣椒了。没有办法啊,爱屋及乌啊。而于妙妙也跟我吃了几次涮羊肉,她眉开眼笑地说,还不错啊。
其实爱情不也如此吗,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没有完美的爱情,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当我们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老妈告诉我,婚姻如同煲汤一样啊,时间越长越有味,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把宽容和理解,把爱和珍惜,把忠诚和信任加进去,就能煲出一锅好汤。我和于妙妙听了连连点头,于妙妙说,亲爱的,让我们煲汤吧。
我说,好,那么一二三,我们一块儿往锅里跳吧!
50、爱情故事天边有两朵云
一
我在这个城市里漂泊了许久,我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
每个迷人的夜里,我像孤魂一样游荡在各个酒吧,喝着色彩斑斓的鸡尾酒,抽着男性化的MARLBORO,肆意地挥霍着我即将消逝的青春。独自坐在酒吧高凳上的我,像一轮空虚的月亮,明亮、孤独、悲伤。酒吧里有很多男人都迷恋我,因为我的美丽外表和不俗的谈吐,还有别的女人很少有的那种风情,这些都能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更重要的是我不要婚姻,不谈爱情。
酒精的麻醉让我获取了短暂的快乐,深夜,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屋,我像一只被遗弃的猫,一边给自己舔伤口一边敲击冰冷的键盘,写一些我自己看了都感觉虚假的文字换取钞票来维持生活。
和我同住的叶子总在这时候悄无声息地给我端来一杯咖啡,睡意正浓的她总是在我耳边说出那句永久不变的格言:“白菜,找个人嫁了吧。”
叶子是个乖巧的女孩,她太善解人意,她的目光太敏锐,能刺透我的外壳,看到我的心灵深处最脆弱、最隐秘的东西。我承认自己渴望一份真爱,但我更怕生活的琐事让我变得庸俗。
我低头敲击着键盘:“我不会嫁人,也不想做一个黄脸婆。”
叶子悄悄地走了,同来时一样,无声无息。空气中只有一声长叹,不知是为我,还是为和我有同样想法的女人。
一个星期后,叶子离开了我,和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去另一个城市共筑爱巢。我想劝她,但又忍了。我知道,恋爱中的女人很傻,什么忠言都听不进去。
叶子走后,我莫名地有一种失落。不知是怀念在我深夜回到小屋时叶子递给我的那杯浓香的咖啡,还是怀念有一个人曾真正地关心过我。我说不清。每天晚上回到小屋,我都会无端地发一阵呆。
二
一个月后,我认识了苏南。
那晚,当我端着“黑爵士”,盯着酒吧玻璃墙外相拥而过的男男女女时,一个身穿破牛仔服的男人走到我的面前,恍恍惚惚之中听见他说:“小姐,你端酒瓶的样子很迷人。”
我没有心情听这个男人的废话,不屑地哼了一声,继续欣赏窗外的景色。
“小姐,我是否可以坐下来,或许我们可以谈谈关于爱情之类令人烦躁的话题。”他似乎并不介意我的漠视,依旧用放荡不羁的语气对我说话,而且在说话之间便自顾自地坐到了我的面前。
我不得不把头扭回来,盯着他足足有三十秒之久。他的眼睛也无所顾忌地直盯着我的双眼。不得不承认,他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散发着一种莫名的魅力。他斜着身子靠在椅子上,嘴角挂着嘲弄的微笑。
“小姐,你失恋了?”
“是啊。”我冷冷地回答。
“大概是你甩了他吧?”
“哈哈……”我突然大笑起来。
他也跟着笑。
我看着他,一下子停止了笑,恢复了冷漠的表情,说:“很可笑吗?”
“是的,确实可笑。一个因为甩了别人而自己觉得失恋的女人在这里喝‘爵士’,而且还欣赏别人谈恋爱,不仅可笑,而且还很有意思。现在,不介意我和你说话吧。”他边笑边说。我也禁不住跟着笑。
后来,他跟我说,他叫苏南,是自由职业者,以摄影为生。一年四季到处流浪为生命而存在。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也许是好长时间没有人和我说话了,也许是出于一种苦闷和无聊,那晚,我和苏南聊了许久。走时,苏南非常自信地说:“我们还会见面,并且成为朋友。”
我想反驳“未必”,但这两个字在嘴边悬了好久,却说不出来,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三
不经意间,我成了这间酒吧的常客。没事的时候,我便独自一人坐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慢慢品着啤酒给我带来的淡淡的忧郁。酒吧里的灯光很特别。一圈圈的淡蓝色中夹杂着紫色、橙色,像极了一个又一个渐渐荡开的涟漪。不知从哪个角落荡漾出来的音乐总是一成不变的声调,这种气氛对我来讲最好不过。
通常,在我品尝啤酒的时候,苏南便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的微笑中有一种魔鬼般的诱惑,使我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一天又一天地坐在这里,原来只是为了等苏南。为了和苏南说话,为了看到苏南那魔鬼般的微笑。
我拨通了叶子的电话,带着求助的心情。电话那端,叶子的声音慵懒而惬意。看来,她的日子过得不错,我边想象着叶子此刻脸上的表情边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她。
“你恋爱了。”叶子的声音震得我的耳膜嗡嗡直响。“现在,尝到爱情的滋味了吧,什么时候带来,我帮你审查一下。”
“你说什么?”我发晕。
“不承认?”
“承认什么?”
“傻瓜,”叶子开始滔滔不绝地教诲我。我挂断了电话,脑子里一片混乱,真是“剪不断,理还乱。”索性,我什么都不想,就盯着天花板发呆。可是,天花板还在和我作对,它的上面全是苏南的眼睛。
四
我决定把自己的感觉告诉苏南。为了这个决定,我一夜未眠。眼看着囊中羞涩,无米下锅,可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下定决心,我坐在酒吧里,一口气拿了五瓶啤酒,从上午一直等到晚上。苏南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依然是那身脏兮兮的牛仔服,冒着淡淡烟雾的雪茄和那魔鬼般的笑容。苏南盯着我,一动不动。那眼神似乎要把我扒光,把我的灵魂从我的身体里揪出来一样。
“你在这里等了我一天?”苏南望着桌子上的酒瓶。
“对。”我点点头,出奇地平静,朦胧中传来的睡意瞬间被驱逐出我的大脑。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想等到你,再对你说句话。”
“我在听。”
“有个女人在傻乎乎地爱你。”我的泪毫无知觉地流了出来,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搂着苏南的腰,将眼泪肆意地抹在他的衣服上,那粗糙的衣服将我的脸磨得生疼。
苏南用宽大而又温暖的手捧着我的脸,轻轻地吻着我不断滑过脸颊的泪水说:“看见你,我就知道自己的流浪生活要结束了。”
五
走进苏南的生活才知道他和我一样是靠稿费生活的。我靠的是文稿,苏南靠的是照片。苏南拍的照片很特别,给人的感觉古老、陈旧,带着苍凉的味道。似乎每一张照片都在无言地诉说着一个故事。苏南说他的照片和他的生活有关。小时候,他一直生活在乡下。从他记事那天起,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里,是一个远房亲戚收留了他,那个亲戚有一个女儿叫果果……我打断了苏南的话。我不想知道苏南和那个女孩的故事,不想让那个女孩走进我和苏南的生活。爱情这东西总是很奇怪。来的时候很突然,拥有的时候很自私。我以前总怕自己变得俗不可耐,现在倒觉得俗也是一种美。能和苏南在一起,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
我成了苏南的保姆和兼职模特。苏南说他要用相机来诉说对我的爱。以前对于这样的话我总是嗤之以鼻,现在感觉到的只有幸福。苏南会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给我拍照,他说素面朝天的我是最美的。等我们老了,拿出来看看,可以回到过去。每天晚上,我都要为苏南照着菜谱做菜,虽然菜的味道总是不够完美。但苏南吃得很香。看着他吃,我傻傻地笑,心头全是甜蜜。我深深体会到了叶子劝我嫁人的原因。
夜深人静时,敲一点文字发出去,为我和苏南的生活有点着落。好几个网友发帖子来说我的文字不再阴冷、忧郁,有了阳光的味道。我笑了笑,把帖子给苏南看。苏南看完说:“他们说得对,我是你生活的阳光。”我问苏南我是他生活的什么,苏南想了想说:“雨露。”“酸。”我们笑着扭成一团。
六
苏南外出采风去了。
苏南说他要办个人影展,赚点钱,在这个城市买套房子,安个家,结束我们的流浪生活。
以后的日子,苏南天天打电话来,叮嘱我记得吃早餐,不要把胃搞坏了;记得外出要披外套,不要感冒……我在电话里静静地听,乖乖地答应,然后在关爱中沉迷,回味我和苏南的点点滴滴。偶尔,我给叶子电话,像个老太太一样,唠叨好久,话的主题全是关于苏南的。叶子抗议说我重色轻友,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开心,现在体会到了爱情的滋味了吧。末了,叶子问:“现在不怕变成黄脸婆了?”我说:“黄脸婆就黄脸婆吧。为了苏南,值!”
秋天来临,夜里,已经略有寒意。我早早地把自己裹在被窝里,拿本书,慢慢地翻阅着。
“叮……”电话响了。
我飞快地抓起电话:“喂,苏南。”这是我和苏南的爱情专线。
电话那端沉默着。
“苏南,你说话呀。”
“我……”
“说呀。”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现在在老家。把我养大的表姨死了,她临终前,一直拉着我的手,叮嘱我,要我……要我……照顾果果。”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白菜,你听我说……”
“你的故事太老套,你可以另外找个离开我的理由。”我吼叫着,挂断电话,并把线拔了。
恍恍惚惚,像在做一个梦。我的脑海里有两个词在交替闪动:“虚假——真实——虚假——真实……”
我又一次去了酒吧。
坐在高高的吧台边。孤独地喝酒,孤独地流泪。前来搭讪的人都被我古怪的眼神吓跑了。喝完酒,我跳进疯狂的舞池,来了个彻底解放。我跳到领舞的旁边,和他对着狂舞。我知道自己有蹦迪的天分,现在总算发挥了个淋漓尽致。曲毕,我快要虚脱。有冰凉的东西从脸上划过,我没有抹,只是任它静静地流……
七
三天后,我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在一家外企找了个工作谋生。除了上班,没有任何社交,连键盘也懒得动。每个失眠的夜里,总会看见苏南的脸。他的脸熟悉而又陌生。
两年后,我给叶子打了个电话,告诉叶子,我要结婚了。叶子在电话那端尖叫着,说苏南找我找得好苦,他几乎每天都要向叶子询问我的地址。叶子说苏南现在连家都没了,因为他没有遵守表姨的意愿。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说:“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我找不到你。”叶子很委屈:“你的手机停机,信箱也停了,我上哪儿找你。”
我什么也不想说了。
“你爱他吗?和你结婚的那个?”叶子问。
“他是我的上司,他会给我一个家。”我说。
挂断电话,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坐着,许久许久……
我忽然觉得自己和苏南像地上一群觅食的蚂蚁中的两只,在茫茫蚁海里相遇,互相碰了碰触角后,苏南这只蚂蚁说前面有个地方有食物,于是我跟着苏南走。在此之前我们没见过面,可是最后我们又在茫茫蚁海中丢失了彼此……
晚风很凉,仰头看见窗外有两朵云,它们向着相同的地方飘进。原来可以成为一朵美丽的云彩,一阵风吹来,它们散开了……
51、爱情故事爱情速度
姜雪、苏瑾、菊香是3个很好的女伴。这天,3人相约到海边玩耍。玩累了,依沙而卧,谈论各自的男朋友。
苏瑾说她的男朋友开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规模不大,但他有房有车,算得上半个成功人士。最重要的是男朋友很听她的话,只要她一个电话,男朋友立马赶来,风雨无阻。
菊香说她的男朋友在外企当经理,房子和车都是厂里配备的,连汽油钱都不用花,他的钱都存起来了,等结婚的时候去全球旅行。
姜雪羡慕地说:“你们都很幸福,就我不如意,我男朋友除了有一辆自行车,什么也没有。”苏瑾和菊香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菊香说:“那你还和他处什么朋友?赶快一刀两断,否则吃后悔药都没地方买。这年头,谁愿意把自己嫁给一个穷光蛋!”
姜雪有些自卑,有些动摇,她拿不定主意。
突然,3个女孩停止了说话。仰头看天,薄云掩盖了太阳,几滴雨点落下来,砸在她们身上。糟了,天要下雨了,还没来得及穿好衣服。阵雨骤然而至,幸好不远处有个凉亭,3个女孩抱着头跑去避雨。那里已挤了许多人,她们只能躲在外围。
风雨很快打湿了裙裾。
苏瑾说:“考验咱们男朋友的时候到了。赶快给男朋友打电话,谁的男朋友最先赶来,谁的爱情最完美。”说着她从包里摸出手机给男朋友挂了电话,命令他驾车火速赶来。菊香哪肯示弱,也给男朋友拨了急救电话。
姜雪有些犹豫,她的男朋友只有一辆破自行车,他就是骑得飞快,也不会赶在别人前头。可是,两个女伴非要她打电话,她只好沮丧地接通男朋友的电话。
打完电话,3个女孩焦急地等待,10分钟后,一辆黑色的小车远远地开过来,菊香兴奋地说:“我男朋友来了。”可是那辆车疾驶而过,是一辆过路车。
15分钟后,又有一辆红色的小车开来,苏瑾大声说:“我男朋友开红色的宝来,一定是他接我来了。”那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秃顶的男人,接走了挤在凉亭里的儿子、
3个女孩失望之极,都在心里骂着自己的男朋友。
不一会儿,她们看见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在马路上翻滚,走近了,却是姜雪的男朋友,他骑着自行车,穿着雨披,脸上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他将两把伞和一件雨衣递给3个女孩。
姜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是一个劲地追问:“你怎么会这么快?”男朋友笑一笑说:“爱情速度嘛,要多快就有多快。”
姜雪满脸绯红,那一刻,她不再羡慕苏瑾和菊香。
一个小时后,雨过天晴,苏瑾和菊香的男朋友才驾车赶来。
后来,姜雪天真地问男朋友:“自行车真比汽车快吗?”
男朋友用手指点一下她的额头说:“傻瓜,自行车怎么能比汽车快呢?那天,我之所以赶在他们前面,是因为我见天要下雨,就想着给你送雨衣了,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快要赶到了,这就是我的爱情速度。”
姜雪心里暖暖的,她依偎在男朋友的怀里,决心嫁给他。
52、爱情故事忽然消失
如果上帝夺走了亲情,那么或许他会赐予你友情或者爱情。
如果上帝夺走了其中两样,那么或许他会施舍你仅存的另一样。
如果上帝夺走了全部,那么你除了原谅他还能做何?
一
蔌聂对我说,恣旎,你帮我个忙吧。
于是我就说好,甚至不知具体内容。蔌聂眨巴着她那双摄人心魂的单凤眼,柔软的唇一张一闭,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于是我从来都没有拒绝她的理由。
蔌聂含着笑把藏在身后的双手摊到我面前,雪白纤细的手指夹着一张照片,是蔌聂与一男子的合影。那男子比蔌聂高出半个人头,脸上漾着几分无奈的笑容,蔌聂带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皱着鼻子,神情可掬。看来,蔌聂是早有准备的,量我不会拒绝她,连道具都已有准备。
恣旎,他叫林明,我的超级死党,最近被一女子纠缠,要死要活,烦恼非常。他骗她说已有女友,可是她不信,于是只要找个人假冒一番。我……
你要我假冒?我说蔌聂,这等劳心劳肺的事你自己解决了吧。被呈齐知道,我岂不遭殃?
可是那个女孩知道我啊,所以得找个她不认识的才行嘛。再说,呈齐不是去北京出差要两个月才回来吗?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了。再再说,他要真的误会,不还有我来做解释嘛。
说来说去,蔌聂终究有比我更充分的理由,她一嘴伶牙俐齿的功夫,我与呈齐自小望尘莫及。不过也亏得这张嘴皮,让我们3人在孤儿院得了不少人心,尝了无数甜头。
晚上接到呈齐的电话,听他说北京的雪,白茫茫的一片,动人至极。上海却只有凄冷的雨,夹杂着无尽思念,在幽幽的黑夜里蔓延。
蔌聂像搞地下工作般让我和那个叫林明的男人在“巴黎岛”见面,然后贼溜溜地一路急走离我们而去。
林明在阳光底下对着蔌聂的背影出神良久才忽然记起我的存在,他说,谢谢你肯帮这个忙。
我有些怀疑,有些人是否生就一张无奈的面孔,他的表情里没有感激没有愉悦,只有和那张照片里一样的无奈。
我们没有话说,就沿着嘈杂的马路漫无目的地走。我想,总该找些话说,于是我问他,怎么能让那女子发现我的存在。
她时常会跟踪我。他回答得心不在焉。
那么要多久?我终于说出了我最想说的一个问题,其他的一切,与我无关。
几个星期吧。我们每个星期见上两三次,她总会看到的。
其实我还想问,如果那个女子不肯放弃怎么办。不过,我没有问出口,因为这似乎不需要我来关心。我有些同情那个女子,爱情总能把有些女人折磨得疯疯癫癫,令人怜悯,或者是嗤之以鼻。
幸好我遇上了呈齐,我在呼啸的冷风里缩了缩脖子,眯着眼睛幸福地想。
二
我,呈齐,蔌聂,自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三人如胶似漆,形影不离。
虽然小时候扮家家时,一直是呈齐演王子,蔌聂扮公主,可是这并不影响我和呈齐的相爱。我和呈齐确定恋爱关系那天,蔌聂假装可怜地说,谁叫我小时侯得了太多的好处呢,现在风水轮流转啦。说完,还有声有色地抽抽她的小鼻子,随后与我们一同哈哈大笑。
你知道,其实上帝是公平的,它夺走了我们的亲情,却更多地赐予我们友情。还顺便,抛下了爱情,被我和呈齐捧个正着。
我和呈齐正讲电话时,蔌聂一阵风般刮到我的面前,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抢过我的听筒。
我说亲爱的呈齐同志,你们通了多久电话啦,我可是拨了半个多小时电话愣是没拨通啊,我们不是约法三章嘛,恣旎有一小半归我,你也有一小半归我,这下可好,你们可是拼命侵犯我的权利啊。
蔌聂一开口当然不会让对方有反驳的机会,可怜呈齐一定在电话那头目瞪口呆一时语结。一小会儿后,蔌聂成功地敲诈到一套芭比娃娃。
林明的事怎么样了?蔌聂一脸坏笑地问我。
我说,还能怎么样,都半个月了,也没见什么起色。
唉,你不配合当然不见起色啊。林明和我说了,那个女子都见过你们两三次了,可是她看你们和普通朋友没什么两样,于是坚持不肯相信林明的话。你们得亲密一些才是。
我拿蔌聂没办法,于是也不与她争辩,径直去厨房泡了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
折回来时见到蔌聂双手环抱着膝盖,陷在沙发里,宽大的黑色毛衣使她整个人显得消瘦,几缕青丝低垂,脸上浮着几分悲伤。
我把咖啡轻轻地搁在茶几上,坐到蔌聂身边。我很少看到蔌聂悲伤的神情,大多时候她是个快乐而又易满足的女子。
蔌聂似乎在沉思着什么,却被我的到来而打断,她抬头望我,顷刻间又是一副巧笑嫣然的模样,眉目如画。
有两种人会让你分担他们的悲伤,陌生人,或者知己。前者是因为安全,后者是因为日积月累的感情。除此之外的朋友,只能划为普通。
一时间,失落感涌上心头,什么时候起蔌聂不再与我分担她的伤悲了?
再一次与林明相见时,我将左手递进了他的右手。
我们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于是我的心里没有丝毫内疚,我只是想尽早结束这个帮忙。
由于和林明的交集只有蔌聂,于是这成了我们惟一的话题。我总是疑惑林明对于蔌聂的眼神,那里面我感觉到了异样。
你喜欢蔌聂是吗?我问林明。
他挤了挤脸上的肌肉,依旧是个无奈的笑容。看来蔌聂并不喜欢林明,而林明也十分清楚。
你知道蔌聂喜欢的人是谁吗?林明问我。
我扯了扯了嘴角,告诉他没有。蔌聂的真命天子一直都未出现。
三
蔌聂说,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问我要先听哪个。
我说好消息。于是她告诉我,我这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那个要死要活的女子已经自动退出了林明的生活,我算是顺利完成了任务。说完,她扮个鬼脸逗我,说,有没有对林明这样的优秀男人有非分之想?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便扑闪着明亮的眼眸道出了答案,怎么会呢,这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可是呈齐啊。
于是,我只有在一旁点头的份。然后我又问,坏消息呢?
蔌聂顿时安静下来,坐到我身旁,搂着我的脖子轻声细语地说,亲爱的,我要离开你一段时间,公司让我去海南出差。
这般的温情,我欣然接受,忽然间记忆兀自跳跃到童年。那时候,蔌聂最喜欢搂着我的脖子说些不让呈齐听见的悄悄话。蔌聂那软软的声音,夹杂着热气在耳边雀跃。这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却在这一时刻重现眼前,我忽然热泪盈眶。
想是我的伤感感染了蔌聂,她竟也泛着泪光,紧抿双唇,眉头微蹙。那只是片刻间的事,片刻间,两名女子莫名忧伤。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蔌聂。
这个世界很大,每天都在发生一些莫名其妙光怪陆离的事情,谁都不知道忽然哪天自己也会深陷其中。
在蔌聂离开后的第7天,呈齐也忽然消失,无影无踪。
呈齐每天都会给我电话或是短消息,在连续3天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后,我打他的手机,听到的只是机械般标准的普通话。蔌聂的手机也是一样的情况,甚至蔌聂公司里的人告诉我,她已经在一个月前申请辞职,并且在几天前正式离开公司。
从来没有过的恐惧在我的心里无声无息地膨胀,我至亲的两个人竟就这样在人间蒸发,杳无音讯。
我想,这是一个玩笑,蔌聂总是有许多鬼点子。可是玩笑持续了太长时间,一个星期,一个月,从冬天走到春天,依旧是我独自一人。
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叫林明的男人,觉得像是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林明见到我时脸上并无意外。我像是一个木偶,而他则是握着绳子的操纵者,他似乎知道我会找他。
他的嘴角总是有着无奈的笑容,他问我,你知道蔌聂喜欢的人是谁吗?
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手中的咖啡杯顿时倾斜,洒了一身。我顾不得擦拭,只是呆坐着等待些什么。
林明开始讲述一个故事,关于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俗气故事。当然,还有另一个男人,可惜他算不上主角,只是一个道具。蔌聂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在4个人之间游刃有余,像是一个导演,布置好了一切,选定了最佳时段,上演了一出好戏。
当呈齐见到有着我与林明亲密举动的照片时,他定然也会像我如今这般撕心裂肺地痛。可是他相信了,甚至不需要我的解释。在蔌聂面前,我和呈齐似乎永远都没有反驳的份。
那么蔌聂呢?她会痛吗?那个搂着我的脖子呼出热气的女子,如果她知道我将用余生来恨她,她会痛吗?
我望着眼前这个和我一样可怜的男子,我忽然想问他,林明,你会一直爱蔌聂吗?
林明说,不会了,在她要求我帮她来完成这场戏时,她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爱。
我不记得怎么与林明道别,我只记得我对他说,我不恨他。
四
时间是个好东西,它对于每个人都公平,永远忠诚,没有欺骗或者偏袒。
我走过了整个一年的寒冬,然后发现,第二年的春天依旧是春天,太阳依旧耀眼,花儿依旧妩媚。
虽然有些伤痕仍隐隐作痛,可是终究开始结疤,逐渐愈合。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隐痛,必须独自承受。
后来,我收到一封信,信纸上有曾经最最熟悉的笔迹:
恣旎,我矛盾了很久,不知该以何种方式与你联系,我不敢听你的声音,所以我选择了书信。知道所有的真相,是在蔌聂产后。她抱着我们可爱的女儿,告诉我两年前的整个欺骗。恣旎,我想你能知道离开你时我心里的疼痛。蔌聂说你不想再见到我,蔌聂说你会很幸福。你知道,你要的幸福我不会不给,可是我却未曾料到原来我给你的不是幸福,而是伤痛。我们决定远离上海。后来的日子,蔌聂一直伴我身旁。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永远不知道这个真相,毕竟我已无法弥补什么。可是蔌聂说,这个在她心底埋了两年的内疚已经几乎让她崩溃。我能怎么做呢?我已经有了妻子和孩子,并且深爱着她们,于是我只能残忍地为蔌聂乞求你的原谅。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一天会回到我们一起欢笑过的那个城市。恣旎,我们还能一同欢笑吗?
有些液体顺着脸庞滑落,一些字化了开去,模糊不清,像在叹息,像在忏悔。
我在顷刻间强烈地埋怨呈齐的狠心,他竟要我原谅蔌聂,他竟要我同他们一起欢笑。
可是很快,在下一时刻,我忽然平静。爱之深,恨之切。如果不爱了,如果心结解开了,我又要拿什么去恨蔌聂一辈子呢?蔌聂的幸福里已经有了永远的愧疚,无须我再画蛇添足。
或许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除了原谅,别无他法。
那是我最后一次为呈齐哭泣。
也是最后一次想起林明,那个再也不曾见面的男人,是否也早已释怀?
有时候,我会想象有一天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道上,忽然遇到蔌聂和呈齐,或许还有他们的孩子。那时候,我的脸上一定不会再有悲伤与愤恨,我们定然会如同呈齐所期盼的那样,一同欢笑。
53、爱情故事错过那个人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她是他的储户,手里攥着一大把零钞来存钱。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清纯的女子。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就没着没落的。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来自那个有巴山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是一家的救命钱。
为了她,他戒烟,不再买名牌服饰。他匿名把省下的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她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他没有进校园,在一张小纸条给她留了言。
她找来了,对他说:“你别瞒我,我知道是你。从你望我的眼神。”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的父为她说了一门亲事,那家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有那家的支持,她的弟妹就不能读书。
那天晚,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血丝。她那么坚决,一下就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他遇到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行长,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妻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狠狠地打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他一夜无眠,头脑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点燃了。他在妻子的面前隐藏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跟妻子说,也不跟任何人说。
天亮时,他试着向当地人询问,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她是个可怜人,她患了家族遗传病,坏了相貌,一个人孤孤单单。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家境十分好的男孩看中她,她没同意,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哪个男孩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人家。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坚决的拒绝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深情。他想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不在。
会议结束,他怀着不安的心登上客车。就在车启动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跑过来,急匆匆地交给他一封信。做在颠簸的车上,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纸条,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他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忘了我吧。”
他背过脸去,把那张纸揉成一团,丢在车窗外翻滚的江水里。妻子好奇地问:“你怎么了?”他笑一下,说:“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
54、爱情故事天平里的爱
很多的他跟他一样,生命中曾经经过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很多的他也像他那样,没有来得及体会她的爱情。
他生日那天,收到来自于她的份礼物。
她总是会想山古古怪怪的点子,在他打开包装盒的那一刻,他终于再次证实了自己的观点。
她是奇怪的女子。别人的礼物,总不外乎足腰带打火机钥匙扣,而她,捏了一只五颜六色的天平送给他。连句生日快乐都没有写。他不知应该笑还是应该哭。不再是小孩子的年纪了,她依旧会沉迷在这些毫无用途的玩儿中。他宁愿她送他—个崭新的鼠标垫。因为原来那个,已经被磨损得不成样子,而他又总是很忙,没有时间去头一个新的。她是不合时宜的女子,他不止一次地这样想。
其实他身边有两个女子,她之外,还有一个,她们互相不知道对方,但是又隐约可以感觉到。
他喜欢她的古怪灵动,但是不代表他不需要一个稳定踏实的港湾,来承载自己倦懒的生活。
生活,他想到这个名词,他认为她永远不可能去想。她仿佛从出生开始,就是为爱情而活,于茫茫人晦中,她遇到他,不偏不倚,于是,她一直高悬的心稳稳地落下米,从此在他的身边,闲看落花。
他不是不被她吸引,而是,他很清醒,知道自己要什么,于是,他沿袭她喜欢的方式,去配合她一场风月,他可以在她设置的浪漫国度里扮演兴致勃勃的王子,她要他是月光,他便是了。就这样被催眠一样地,他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情话。他可以清醒地看到她对那些情话的珍惜和感受。他认为,他可以令她如此快乐,他已经非常仁慈。
而另外那个女人,好看,体贴,知道在他加班的时候煲了汤给他。在他很忙的时候不去打搅他。她不会埋怨他忘记他们相识的纪念日,不会责问他为什么时常忘记打电话给她,一个足天使夜里飞,一个是人间好风景。
他以为,自己的人生,也算是圆满。
只是,生日过后,他再也见不到她。最开始,他以为是她惯常的情绪低落或者怎么样。他并没有在意。可是他并没有想到,她从此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她已经遍寻不见。他开始有一些慌张,但是后来慢慢习惯,到最后逐渐忘记。毕竟是流光容易将人抛弃,何况是模棱两可的感情。
除了有一些遗憾,其他的也倒越来越谈。
一天,他的人间好风景来看望他,帮他收拾房间,随于拿起那个已经蒙灰的礼物盒,问他,是什么东西。他眼皮没抬地说,哦,一个旧的生日礼物。
她自顾自地打开看,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哦,这就是那个经常在杂志上看到的软陶吧。捏这么个东西可是够麻烦的,这个人还真舍得花这份心思。
他的心突然在这刻被这几句不咸不淡的话给揪起,是的,曾经有那么一个女人,肯花那么多的心思,不怕麻烦地去为他做事情,而他,就是这样地轻而易举地将这一份难得的心思扔到角落里。
他想起那个女子,她没有为他煲过汤,可是她连他一个细小的眼神都会计较。她没有为他花10块钱买一个鼠标垫,却肯花几天的时间去捏一个天平给他。
他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明白她给过他的爱有多重呢?
她送他的东西防酸防水防腐蚀,如同她给他的爱情。爱情如同一座天平,须是分量相近的物体,才可以维持平衡,她当年就是这样暗示过他吧,而他毫不在意,于是她终于在失重中,黯然离开。
很多的他跟他一样,生命中曾经经过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很多的他也像他那样,没有来得及体会她的爱情,就将她从生命中放开,而寻找一个看上去可以搭伴过日子的女人混沌着就过去了。
都几乎忘记,爱,是怎么样的一回事了。
55、爱情故事(微小说)娜杰
2011年恋人娜和杰在月台两侧挥手告别,列车驶过,娜已置身于2099年成了孤独的老太太;杰则变成了19世纪伦敦皮草商,他打开家谱,上面赫然写着:娜是杰的曾孙女。2100年娜去世前收到漂流瓶,里面写道:命运无常,请到车站等待奇迹。娜死的一刻,杰看着去往2011年的列车呼啸而过,往事如烟。
56、爱情故事我们的宝宝叫什么
三年了,分手这么久后,突然很想念他。
打开QQ查找联系人,输入那个久违了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QQ号。
一个验证加友的问题:我的小宝宝叫什么。
她愣了,她试了自己所有的名字可能的写法,都不对。
她想他也许结婚了吧。
第二天她又尝试一次,这一次她对了。
当年,他们共同取的孩子的名字。
57、爱情故事初恋的胆怯让我失去了她
初中的时候他们俩在一个班上男孩叫S,女孩叫沐,那是他们初一,男孩和女孩很快在班上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女孩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男孩,但男孩却不知道还像以前一样跟女孩无话不谈知直到一天女孩写给男孩的一张,纸条打破了他们之间的平静,那天上课时女孩把纸条传给了男孩男孩看了纸条纸条上写着i“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男孩看了之后很幽默的说:“可以说不吗?”女孩犹豫了下说:“可以!”男孩当场就说:“不。”
女孩听到了不字之后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男孩那时就是个小孩子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之后女孩还是哭的很厉害,很多女同学读来安慰她但是都没用,女孩心情失落了好久但慢慢的又开朗了起来但是他们之间变得越来越少话。
最后竟然从无话不谈变成了无话可说,但是女孩好像并没有放弃一直想着男孩经常写纸条给男孩但男孩还是一样,和女孩玩的很好的女同学,来问男孩你喜不喜欢她,男孩冷冷说了一句:“不喜欢!”女同学说:“好吧!”转身就走。
初二到来了,男孩心理好像变的更成熟了,女孩还是喜欢男孩并还在追男孩,女孩追男孩的方式并不是死缠烂打,而是冷漠就这样他们之间越来越冷,之后女孩因为受了男孩太大的伤,去找了男朋友并切热恋了起来,这是因为男孩给他的伤她得疗伤,就用了其他男孩来疗伤,之后不男孩在班上听到了女孩有男朋友了,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竟然不是高兴,而是担心女孩怕她受别人的伤害。
当幸福来临时,请伸出你的双手去抓住(他/她)。
58、爱情故事别让人左右你的青春
(一)
感情世界里,经常被问的问题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你喜欢她什么?”“还是赶快分手吧!”“得了吧,看看现在的你和他,你们之间怎么可能会有未来?”
另一种是:“你怎么还单身啊?”“赶快找一个吧,你看看你周围的人,你怎么一点不着急?”
然后你会发现,问你这些问题的人,其实并没有好好地了解你。
尽管有的时候,你面对的问题大多让你反感,他们指着你的痛处不停地问东问西,你却不能表现出来什么,只能笑着附和或者尽力敷衍过去。
“你喜欢她什么?”谁知道。
好看吗?带的出去。
会做饭?得了吧,还不如我做的。
没有比她更好的了?也不是。
那你为什么跟她在一起?因为她是她。
这算是什么理由啊?这就是我的理由。
“你怎么还单身啊?”
不孤单吗?孤单啊。
不难过吗?有时会。
那你怎么还不着急?没什么好急的啊。
“哎,你看看你。”朋友长辈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你,你无奈地笑笑甚至懒得去解释。一个人,怎么就不行了?我不还是过的好好的。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生活节奏,为什么要改变它。
(二)
小时候我们摔倒之后,第一反应不是看摔倒的地方痛不痛疼不疼,而是看周围有没有人。如果身边有爱的人,就揉揉我们的腿,挤两滴眼泪好好地撒娇一把,然后痛快地起身像是没有跌倒过一样屁颠屁颠地继续玩耍。
我们跌倒后会觉得难过,无非是因为我们想要被安慰的那个人,他不在身边。
分离的时候,尽管我们会在同学录里写下“友谊常在”之类的话语,但是几年之后我们打开同学录的时候,也许已经想不起来当时留下这字眼的人是什么模样。
随着时间和距离,有人就失去了联系,而那些没有失去联系的,那就是你为数不多的人生知己。
奇怪的是,那些留下的,在当初你并没有想到陪你到最后的人会是他。
59、爱情故事尘埃里也有美丽的花
李萝长得真美,天生一副好嗓子,性格温和且善良,身体又瘦又饱满。大家都说,李萝如果是个电影明星,也许会比章子怡还要红。
当然,这只是大家的想法,很多漂亮的姑娘,都不是电影明星,她们长着一张明星的脸,在工厂做女工,在公司做白领,在夜总会做小姐,或者在老男人身边做情人。
李萝没有那么惨,可也没有多好。我始终想不通李萝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工作,竟然是,卖猪肉。
可她却不在乎这些,吆喝起来既明亮又好听,男人们都走不动路了,纷纷来买猪肉。
很长时间,我一想到猪肉这个词,就忍不住地想起李萝,就连看见猪,都觉得它们可爱起来。
我也情不自禁地走到了李萝面前,可我不买猪肉,我是来要账的,顺便欣赏一下她好看的身体。
我都想好了,如果她还不上钱,我也不在意,她陪我睡一觉,就减少一笔钱,再睡一觉,再减少一笔钱。
虽然钱很多,可以在外面找很多不错的小姐,但小姐怎么能跟李萝比,她只用了一个眼神,就把我的魂儿勾走了。
那个眼神有点儿卑微,有点儿祈求,有点儿不好意思,她用和那个眼神一样的语气对我说,你可不可以等到我晚上收摊,那样可以多还一点儿。
李萝不是欠我的钱,她欠的是高利贷,开始借的时候只有5万,只两年的时间,利滚利,她要还15万。
她还不起,只能每天还一点儿,很少很少,连利息都不够,她十分抱歉地看着我,问我,今天可不可以就这样过去?
我摇摇头,跟我说没用,我也只是个小喽?,我也不容易。
我说了很多很多,她就不说话了,而且意识到我说的是实话,我可能比她还要穷,最好的解释就是我那双快要掉了底的旧球鞋。
李萝让我把球鞋脱下来,我不肯,她就笑着蹲在我面前帮我解鞋带,我不知道她唱的这是哪一出,可没来由地,心就乱了。
尤其是她的手碰到我没穿袜子的脚时,我浑身都僵硬了。
她找来了一根很粗的针,还有很粗的线,她在帮我缝球鞋,缝的不好看,可她说,至少比以前暖和多了。
真的是这样,踩着她缝过的球鞋,从脚指头到头顶,都暖洋洋的。
我的态度也开始变得缓和了,我用一种尽量温和的声音对她说,那个,也不是没商量,要不然,今晚就去我家睡觉?
我没有逼她,我是诚心诚意的,虽然我胆子还没大到没拿到钱就回去交差,但我可以替她还钱,一天的钱我总还是还得起的。
可她偏偏就做出了一副吃亏的样子,双手放在了胸前,好像我会偷袭她一样。她说,你怎么这样啊,看着挺像好人的。
我决定不再纠缠,可就在我要转身而去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那个,可不可以只是睡觉,不做什么。
我以为李萝千帆过尽,可没想到她还挺纯洁。
她走进我的破房子,坐在沙发上,胡乱地喝着水,掩饰不住的慌张,她还指着沙发说,我今天就睡这里,给我一个被子就行。
我只有一个被子,可我不给她,我撒了个谎,我说,我很怕冷,她立刻就表示不要了,但还是要睡在沙发上。
我由着她,我知道夜晚的沙发上会有多么冷,我躺在距离她不远的床上看着她,她可能是太累了,一躺下就熟睡过去,开始她还很放松,后来就蜷起了手脚,后来她有点抖,再后来,她醒了,鼻子红着,在手心里呵着热气。
她或许想去倒杯热水,可暖水瓶空空的,是我故意倒掉的,我为自己的远见感到很兴奋,因为我看到了李萝向我走来,我赶紧装做睡着了。
她坐在了我旁边,钻进了被子里,尽量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我只一个翻身,就压在了她的身体上。
或许是我很暖和,或许李萝也想做了,反正我撕下她的衣服时,她并没有拒绝,还呻吟了两声,以示鼓励。
我让李萝彻底不冷了,一整夜都流着汗,不停地喊热,后来,她连喊的力气都没有了,紧紧地抱着我,睡了过去。
醒来后,太阳已经升了起来,她的悲伤又回到了脸上,她小声地问我,钱的事怎么办?
我刮刮她的鼻子,特别认真地告诉她,别怕,有我呢。
我不明白李萝为什么突然就哭了,真的不明白。
我看不懂李萝的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她死活不肯用我的钱,虽然没有多少,可她却一副用了我的钱就没有办法跟我上床了一样,这和我正好相反。
还比如,她对于当初为何借高利贷这件事很是忌讳,不管我怎么问,她都不说,有时候被问急了,就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让我怎么也问不下去了。
我和李萝的关系飞速转变,从追债的和欠债人转变为了白天是追债和欠债人晚上是情侣。
我承认,这关系有些复杂,李萝也觉察到了,所以她下定决心早点还完钱,好清清白白地和我在一起。
可15万哪,怎么还?
我觉得自己得想点办法,不能让李萝白跟我睡觉不是?
另外我也觉得,卖猪肉还钱这件事实在不靠谱,现在猪肉贵得要死,生意并不好做,李萝的眉头一直皱得很紧。
我还是那句话,别怕,有我呢。
这次李萝没哭,李萝笑了,笑了以后的李萝真是好看,她还依偎在我怀里,那样子,有点儿相依为命的味道。
这让我更加坚定要把钱给弄到。
我弄钱的方法很简单,我没有什么能耐,只能,抢。
我已经想好了,就是市场里的银行,当然我还没有胆子去抢银行,我抢的是从银行里取钱的人。
市场很乱很吵,很难有人听到呼救声,市场的路很复杂,七拐八拐地钻进小胡同,就很难被抓到。那些小胡同也很复杂,谁进去都迷路,为此,我在里面逛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一条最短最安全的路。
可是在这里也有个坏处,有人会认出我。我去买了条女人的黑丝袜,又在身上套了件厚厚的毛衣,一照镜子,连我都以为是电影里的劫匪。
我不是一个人,还找了个同伙,他和我一起混过,也同样没能耐,也想钱想疯了,我们一拍即合,成为搭档。
他负责在银行里把风,看见取钱多又没有叫保安护送的人,会给在外面的我发个信号,我只需要付出最原始的体力劳动即可。
第一次我们很顺利,那是个中年妇女,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我们很顺利地得到了2万。
第二次也很顺利,是个老年人,我们得到了5万。
钱是平分的,但不劳而获总会很高兴,又很担心,我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醒了看见熟睡着的李萝,会格外愧疚,也会格外安心,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值得。
我没有告诉李萝这些事,我只告诉她高兴的美好的事,比如我说,等还了债,我们就离开这里,去个有海的城市,每天都黏在一起,看美丽的风景。
李萝又哭了,这次我明白她为什么哭,我是在听说了李萝的故事,突然开始明白她。其实我不是没想过,李萝为什么欠了这么多钱,或许是因为一个男人也不一定,还或许她出身贫穷,有个多病的父亲,电视剧里都是这么写的。
可事实比我想象的要美好得多,李萝也并不是我原来认为的过尽千帆的女人。李萝是孤儿,她没有父母,还没谈过恋爱,她的经历就像一张白纸。她借高利贷,是因为把她养大的孤儿院要搬迁,没有资金,她急坏了,她没人可以借钱,她没有东西抵押,银行不给贷款,她只能去借高利贷,好歹让孤儿院可以挺过最艰难的日子。
如果我和她的第一夜,我稍稍注意一点的话,我会发现,床单上有点点的血迹。
你说,这是不是个好女人?我该不该为她奉献一切?
最后的一笔是个大买卖,足足有20万,这样,加上以前分的和攒的钱,我和李萝就真的能够去海边的城市生活了。
同伙的脸上也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吃了什么药,竟然没有叫保安护送,他拿着那笔钱,悠闲地走出银行,走到银行右边的小马路。那里停着他的车,他拿出钥匙开车门的时候,我迅速地冲到他旁边,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抢走了那个装着20万的皮包。
很多人看见,但没人敢出声,20万其实很重,我跑得不算快,我还看见了李萝,她推着三轮车,上面是切割好的猪肉,我跑到她面前的时候,冲她笑了一下,不过,她什么也看不见。
她只是犹豫了一下,然后快速地把三轮车向我推来,是个下坡,三轮车的速度比我要快得多,我们相距又不远,我被撞倒了,撞到了腿,连爬都爬不起来。
我的同伙从银行里冲了过来,我看见他拿着刀冲向了李萝,我想喊,可根本来不及,那把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刺穿了李萝的身体。
我冲了过去,我头上的丝袜早就掉了,我看见了李萝的失望,她靠在我怀里,连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就闭上了眼睛。
我哭了。
远处的警笛声越来越近,我的同伙被警察摁在地上,紧接着我也被摁在了地上,我的眼睛一直看着李萝,看着她。
这个即使生活在尘埃里,也能够在尘埃里开出最美的花朵的女人,我爱她。
60、爱情故事离婚以后再恋爱
一切的一切,都只为了母亲的牵挂,原来人生中,有那么多的东西我们根本放不下!有时,甚至需要先失去,才能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什么。
在外人眼里,孙大伟和张玲是对很不般配的夫妻。先说外表,孙大伟高大英俊,张玲又矮又胖,姿色勉强算得上一般;再说工作,孙大伟是一位颇有声望的律师,而张玲在工厂下岗失业后,在家照顾一家老小。
两人结婚十年,儿子八岁,日子虽然过得平淡,但家庭和睦,夫妻很少吵架。许多认识张玲的女人都羡慕她嫁得好,张玲很庆幸自己嫁了个好老公。这天晚上,孙大伟在律师事务所加班,张玲的朋友珍珍来家里玩。珍珍和张玲是高中同学,和大伟是大学同学,与孙大伟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电视里恰好正在播放有孙大伟参与的“律师说法”栏目,看着屏幕上潇洒的大伟,珍珍装作不在意地说:“小玲,大伟这么优秀,你可要看紧他,千万别让别人给抢走了。”张玲一怔,觉得珍珍话里有话,怀疑她听到了什么传闻。珍珍却矢口否认。
两天后,张玲出门买菜,经过一家咖啡店时,看到大伟的车停在门口。她往店里看去,看到大伟和一个漂亮的女人坐在角落里,谈笑风生,举止亲密。
张玲顿时起了疑心,进店走到两人身旁。大伟有些吃惊:“小玲,你怎么来了?”
张玲说:“ 我看到你的车在外面,想让你送我回去。”她看着那个女人,问:“这位是……”
大伟介绍说:“这是我的客户,王洁,我们正在谈她的案子。”他又向王洁介绍,“这是我的爱人,张玲。”王洁惊讶地说:“孙律师,原来这是你爱人啊?我还以为是你……姐姐呢。大伟, 你的眼光很独特啊。”
张玲听出对方在讥讽自己配不上大伟,强压不快,说:“那你们聊,我走了。”
大伟忙说:“小玲,我送你回家吧。王洁,今天我们先谈到这儿,有什么事再联系。”
王洁笑盈盈地点头,亲热地说:“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张玲隐隐感觉到两人关系并非仅仅是律师和客户那么简单。她觉得王洁有些面熟,以前好像见过这个人,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回家后,张玲心神不宁,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找出大伟的影集,找到大伟当年的大学毕业照,里面果然有王洁的身影。原来,两人是大学同学。
大伟为什么要隐瞒这一点呢?张玲心中起疑,就打电话喊来珍珍,问她王洁为什么来找大伟,两人真的仅仅只是业务关系?
珍珍承认自己是发现大伟和王洁在一起后,前几天特意提醒张玲提防的。因为大伟和王洁不仅是同学,当年还是恋人,后来不知为什么分了手。王洁嫁给了一个富商,现在婚姻破裂,正在让大伟替她打离婚官司。
张玲怀疑两人旧情复燃,王洁漂亮、有钱,自己如何是她对手?张玲决定找大伟问个明白。大伟说自己跟王洁只是业务关系,他让张玲放心,自己绝不会移情出轨。
张玲半信半疑,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而自己这么丑……她问出了多年的疑问:“ 大伟,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当年,那么多追你的漂亮姑娘,你为什么选择了我?”
大伟说:“ 你优点很多啊, 体贴、温柔、贤惠、单纯……这些品质,哪一个也比外貌重要。小玲,你要相信自己,更要相信我,我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情。”
一天晚上,大伟打电话说要陪客户吃饭,但10点过后,大伟还是没回来,手机也关机。张玲怕出意外,就给珍珍打电话,问大伟今晚和谁一起吃饭。珍珍迟疑了片刻,告诉张玲,下班时看到他跟王洁一起走了。珍珍说:“今天王洁的离婚案宣判了,两人可能一起庆祝去了吧。”
大伟彻夜未归, 张玲也彻夜未眠。她来到大卫的书房,拿出影集,呆呆地看着。突然,她发现抽屉一角有一把小小的钥匙。她拿起钥匙,试着开了一下另一个锁着的抽屉,吧嗒一声,锁开了。
张玲拉开抽屉,里面是一摞日记本,大伟有写日记的习惯。张玲犹豫一下,抽出一本日记打开,里面夹着一张照片,是大伟和王洁的合影。张玲一本一本地翻看,看到十年前的一页:元旦,晴。今天是新世纪的第一天,却是我有生以来最黑暗、最痛苦的一天,我眼睁睁地看着洁上了婚车,成了别人的新娘,她还假惺惺地对我说:你会找到比我更好、更漂亮的爱人。洁,你这么绝情,这么冷酷地毁了我的人生。那好,既然我娶不到最好的,那我就娶一个最差的,我要让你看看,你把我的人生毁到了什么程度!我要让你内疚一辈子……
看到这里,张玲才明白,原来大伟跟自己结婚只是为了气王洁……张玲心中悲苦无比:原来孙大伟选择我,是因为我比她们差,和他在一起最不相配!我还以为自己交上好运,找到好姻缘了呢……张玲哭了一阵,收拾了点行李,连夜离开了家。
第二天孙大伟回到家,到处找不到妻子。他来到书房,看到桌面上摊开的日记,急忙驱车赶往张玲娘家。张玲不让他进门,她要跟他离婚。
大伟说:“小玲,对不起,那只是我当时的想法。你跟我回去,我会给你个满意的解释。”
张玲说:“我不会再上当了。你去找王洁吧,她跟你才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说完就关上了门。
张玲不在,孙大伟家里一下子就乱了套,他既要照顾母亲、儿子,还要上班、出庭,忙得焦头烂额。他万分怀念张玲在家的日子。这个家,真的离不开张玲。
两天后,孙大伟再次来到岳父家请妻子回去。这次,张玲让他进了屋,递给他一份离婚协议书,让他签字。孙大伟蒙了:“小玲,你非得离婚吗?我离不开你,妈和小宝也离不开你,你就看在小宝的面上……”
张玲打断他:“你不签是吧?那请你离开吧,咱们法庭上见。”
孙大伟说:“我承认,当初我娶你的确是为报复王洁,对你并没有爱情。但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年,我慢慢对你有了感情。这些年,我代理过无数离婚案子,对婚姻看得很清楚。任你多么漂亮,多么会保养,永远不可能漂亮一辈子,所以,我更看重的是人的内心。”张玲听了,脸色稍有缓和。
大伟接着说:“小玲,我和王洁之间没发生任何事情,将来也不会发生。王洁的确想和我重归于好,那天晚上她灌醉了我,我才彻夜没归。现在,她的官司已经了结,我不会再和她有任何联系了。”
张玲说:“ 我在乎的不是王洁,我在乎的是你的想法。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是你气别人的工具,是让你的人生显得很惨的丑鬼?”
大伟摇头:“不是!小玲,你是我体贴贤惠的妻子,是孩子离不开的妈妈,是我母亲喜欢的儿媳。玲玲,你回来吧,我们一家都离不开你。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张玲气道:“我明白了,你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保姆,伺候你一家老小, 对吧? ”
大伟一怔,一时无言以对。张玲把离婚协议书往前推了推,说:“算了,我们还是离了吧。你签字吧。”大伟低下头, 沉默半晌, 抬头问:“小玲,真的要离?”
张玲点头。大伟无奈,说:“好吧,我现在就签字,过几天等我有空了,再正式去办手续。”说完,在协议书上签下了名字。等孙大伟离开后,张玲再也忍不住,放声痛哭。
第二天傍晚, 有人敲张玲家的门。张玲打开门,门外站着怀抱鲜花的孙大伟。张玲很意外,问:“字都签了,你还来干什么?”
大伟整整领带,举起鲜花,说:“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孙大伟,我想和你约会。”
张玲一头雾水,问:“你什么意思?”
孙大伟拿出两张电影票:“ 小玲,今晚我想请你去看电影,你有时间吗? ”
张玲还是不明所以:“ 孙大伟,你到底要干什么?”
大伟认真地说:“小玲,我喜欢你,我想和你谈恋爱。从今天开始,我要正式追求你。让我们重新开始吧。”张玲这才明白了大伟的用意,眼里泛起了泪花。大伟说:“小玲,请你给我一个重新爱你的机会。”
张玲看着大伟,从他的眼里看出了真诚,不由喜极而泣,说:“我给你机会, 但这次… … 你可不一定能追到我。”
大伟说:“我会努力的。小玲,今晚的电影……”张玲再也忍不住笑意,伸手一把夺过电影票,说:“既然你票都买了,我当然去!”
61、爱情故事闪婚我也幸福
闪婚在很多人心理是难以接受事情,相亲也很难被现在很多人接受,但是闪婚其实也可以获得幸福。
为了学业,我一路读研考博,成为一个标准的大龄剩女。老妈唯恐我嫁不出去,到处为我张罗相亲的事。我到乐见这样的事情,毕竟我这年纪找个合适的对象还真有点困难,与其自己找,不如老妈介绍来得快。
朋友都很惊叹我的想法,毕竟我这样太不把感情当一回事了,但是在这个快餐式爱情泛滥的社会,相亲 结婚,也并不是一件坏事。
我现在的老公是我的第五个相亲对象,今年30,自己开了个小公司,忙于事业,一直未婚。他各方面的硬 件条件都比较好,老爸老妈都很满意。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为了让父母放心,我们也 试着约了几次会。随着认识的加深,我才发现我们有那么多共同话题,从吃到玩,从音乐到电影,从穿衣 到审美,就连喜欢到什么样的地方去旅游,我们都出奇地合拍。
我们的恋情发展的很迅速,连周围的朋友都很感叹我俩的缘分。恋爱不到两个月,他就向我求婚了。接受 他的求婚,只因为他的一句话“亲爱的,过去的我们把太多的青春浪费在学业和事业上,以至错过太多美 好的事,我们现在为何不疯狂一下,一切随心走”。
老妈一开始并不同意我们那么快的闪婚,毕竟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她建议我和他再多接触一段儿,还说, 她走的桥都比我走的路多,过来人,看人准。我宽慰老妈:“您那一套早过时了。再说,爷爷奶奶连面都 没见就结婚了,生活不也很幸福吗?我相信自己一定会幸福的!”
我们结婚已经有三个年头了,期间难免有些小摩擦,这样并不影响我俩的感情,我相信我和他一定能够幸福的走下去。是的,闪婚不一定不幸福,幸福来了就要抓住,北京首家高端婚介真情在线婚恋网祝福这对小新人幸福永久!
以上的为您提供的故事:闪婚我也幸福。
62、爱情故事想要问问你,可曾记得桂花香
想要问问你,可曾记得桂花香。
虽然已错失季节,但那片幽幽桂花林却永远在我身上根植,于是无论是清新之春晨,或严寒之冬夜,总握有一片温馨。总想要问问你:可记得桂花香?--题记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中秋月圆时节,天清露冷。一树树桂花在一夜间香飘杭城,那满树金黄或银白的花朵儿争先恐后竟相绽放,点缀在红叶娇艳的季节里,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芬芳。行走在这样的季节,心情总会随无边的思绪飘荡。
桂花的香,甜而不腻、甘醇馥郁,若隐若现又若即若离,只有在离它远一些的地方才闻得到,也只有在离它远一些的地方飘过来的香才更浓郁更淋漓尽致,或许这是距离产生的美吧。
当空气中开始飘飞起桂花那不绝如缕的甜香味时,有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也随着暗香在心里滋长,那是蕴藏在生命里经久不衰的味道,总会随季节不期而至,
在岁月一个又一个轮回里,在匆匆流逝的年华里,她长成了心中无法抹去的依赖和眷恋。
“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唐代王建的《十五夜望月》,写尽了桂花香中的思念。我想,桂花的香之所以如此
有感染力,除了它特有的馥郁,更重要的是它飘逸在中秋这个特定的季节里,这可是一个思念的季节呀。因为有了这思念的成份,原本就浓烈的情思,经这缕香
的烘托和喧染,也就更为浓烈了,难怪闻过花香的人都会说,有一种特殊的味道蕴含其中,我想,这就是岁月经年的味道吧。
每当花开的季节,我总爱在桂花林中流连,在一棵棵繁茂的桂花树下伫立,或倚树而坐。在清秋柔和的阳光底下,那些被流年深藏的往事,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
,仿若这淡淡而馥郁的清香,缠绵悱恻。行走在岁月的季节里,心中常常感念,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一些念念不忘的情结,是不是早已随着季节的变迁,在一
声声无奈的叹息声中,遗忘?
我静静地坐在河边,看河水在阳光的照射下随微风泛起阵阵涟漪。时间过的真快,弹指一挥间,又到一年仲秋时。一叶知秋,这静静流淌的一江秋水,在桂花幽
幽怨怨的香气里蜿蜒,多象是流逝的岁月在心头缠绕。无边的思绪总会在这样的午后被勾起,不由地想起遥远的天边那个遥远的你,想起遥远的日子里那些遥远
的曾经,想起遥远的过往里那些遥远的誓言……
时过境迁、渐行渐远,再也没有了你的消息,再见成了再也不见,这么多伤感的语句一齐拥上心头,而现在还能做的,就是在这样芳香的季节,在这样寂静的午
后,借一缕芳香,想你。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一直搞不懂,横在我们中间的到底是什么。是无情的时光改变了一切,还是时空的距离渐渐疏离了我们,抑或是你我之
间本来就缺少了坚持与执着,所以才铸成了今天的无奈?
微风过处,暗香阵阵,细密的桂花随风坠落,空留下满目凄惶。你说过,那纷纷坠落的不是花雨,而是桂花惜别的泪滴。是啊,桂雨泪纷纷,它,摇曳在风中,
坠落在风中。它,落在我了的头顶、我的掌心、落在了我对往昔的追忆里……
记得你曾说过,你会在每一个桂花飘香的季节想我,因为这样的季节浸润着花香,会让相思成灾,于是,我的心就跟着你的思念迷失在这一季。总爱在这样的季
节将如雨般洒落的桂子收集,用思念酿一坛酽酽的酒,去芳香生命中每一个不再有你的寂寂晨昏;也总爱在寒冷的冬夜伴一屋的冷清,去捧读那一本本以桂花为
签的书,去感受那一季错失的芬芳。
总想要问问你:可记得年少时,那条桂花飘香的小径?可记得天空中,那群自由翱翔的白鸽?可记得群山环抱里,我们曾经的誓言?可记得蓝天白云下,我们携
手走过的花季、雨季?
阵阵微风阵阵凉,阵阵忧思阵阵伤,思绪变得越来越飘渺,越来越模糊。心总会迷失在这个季节,总想托清风明月相送,总想要问问你:可记得桂花香?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想要问问你,可曾记得桂花香!
63、民间故事童言无忌大话婚姻与爱情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童言无忌大话婚姻与爱情。
合适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84岁吧。那时候什么也不用做,有好多时间彼此相爱。(朱迪,5岁)
等我读完幼儿园,就得开始考虑为自己找个妻子。 (汤米,5岁)
爱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我听人说,这和身上的味道有关。大人们都很喜欢用香水。(简,9岁)
我想大概会被一支箭之类的东西射中吧———应该不疼的。(哈伦,9岁)
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如何?
如果会像学拼写那么麻烦,我可不想试。太花时间了。(里奥,7岁)
外表重要吗?
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我长得应该算不错了,可是没听说过有谁想嫁给我。(加里,7岁)
为什么恋人们总是手牵手?
是怕戒指掉下来吧!那些东西很贵的。(大卫,8岁)
愿意恋爱吗?
我还是很希望和人谈恋爱的——只要别在电视放《猫和老鼠》的时候。(鲍比,8岁)
怎么让别人爱上你?
告诉她你有好多糖。(阿朗佐,9岁)
怎么判断在餐厅里吃饭的两个大人是不是在恋爱?
看看是谁付钱。谈恋爱的男人都愿意付钱。(约翰,9岁)
恋爱的人总是我盯着你,你盯着我,吃的东西都凉了。(布拉德,8岁)
恋爱的人准会叫甜品———他们心里准是很甜。(克里斯汀,9岁)
当一个人说“我爱你”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
她没准在想:爱是爱,不过最好他能勤点洗澡,至少一天一次。(米歇尔,9岁)
应该什么时候亲吻自己喜欢的人?
除非我有足够多的钱,买得起结婚戒指和摄像机,否则我不会去吻一个女孩子,因为女孩子们总是想把结婚那天录下来。(吉姆,10岁)
爱情怎样才能持久?
多花一点时间,不要老是想着上班。(汤姆,7岁)
别忘了她的名字———那样会把事情弄糟的。(罗杰,8岁)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童言无忌大话婚姻与爱情。
64、校园故事青春里,那场谁都会遇上的爱情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刘仲平成了同桌。
本来,我是不需要复习的。然而,心高气傲的我,高考志愿只填了杭州的一所最心仪的高校。我想博一下,结果,搏到复习的这条路上来了。
欢迎你,杨姝。刘仲平站起来和我打招呼。这一年,多多关照啊。刘仲平嬉皮笑脸地,一边说,一边为我把凳子拉开。我连正眼也没瞅他一下,就一屁股坐在那里。
本姑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好些日子了,我一直都在没被录取的痛苦泥淖中挣扎着,见谁,都像见了仇人似的。
应届的时候,刘仲平就与我同班,人称“刘胖子”,成绩不怎么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同学们都说他身材是盗版韩红的发型是盗版朴树的,总之看起来不伦不类,不像个学生。不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潇洒俊逸,颇有古风。据说,他爷爷当过私塾先生,他的字还是他爷爷教的呢。
学校有好多棵法国梧桐。树干上,曾经刻下过许多人的憧憬和希望。我在最细的一棵上,抚摸着高三时留下的那几个字。字已经变得硬而干瘪,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像极了此刻黯淡了的梦想。我正暗自神伤呢,刘仲平走了过来,喂,才女,干嘛呢,又在春恨秋悲了吧。刘仲平像是关切,又像是在调侃。我没搭理他。树上的梧桐叶,开始一片两片地落,我往前走了好一阵,一回头,发现刘仲平还站在那棵小树边,正云淡风轻地朝我笑呢。
嘿,这死胖子。
晚秋时候,我感冒了好长一段日子。家里阔阔的院子里,一院的雀子,树上的,地下的,飞起来,落下去,到处都是。每天,我都数着这些雀子打发在家养病的无聊时光。好容易捱到病好,刚回到班里,刘仲平就冲上来,说,你可把大家给想坏了!说完,手忙脚乱地从桌膛里掏出一个本子,恭恭敬敬地递给我,本上整整齐齐的,是各科的笔记。
我怕漏了重点,老师讲的,几乎都给你记下了。刘仲平脸红红的,透着乍见到我的激动,以及,一个大男生的明媚与张扬。
行啊,刘胖子。我一拍刘仲平。那一刻,我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但千言万语,都淹没在我如花绽放的心底了。
那年冬天,北方下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同学们奢侈地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雪仗,释放的青春,像一团团火,燃烧着。我朝刘仲平扔了不少雪球,刘仲平也向我扔了好多。我们都有些疯,回到班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雪水,总之,个个像落汤鸡。杨姝,你看你的手,冻得通红。刘仲平说完,往自己的塑料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开水,然后拧上盖,往我面前一推,说,赶紧捂一捂,暖和暖和你的手。
说完,他一抬手,还顺势捡走了残留在我羽绒服帽袋里的一块雪球。
复读班的年假是短暂的,然而,就在这年假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发现,除了每天的假期作业外,心里总还有些事,隐隐约约的,放不下。是什么事呢?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居然有些想我的同桌——那个死胖子。而且,真去想他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除了胖,模样、神态,居然全在我的记忆中丢了。一片空白。
开学的时候,我把这种感受写成一个字条给了梁老师。当天晚上,梁老师就在她的办公室召见了我。我估计梁老师给我的,必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评。哪料到,梁老师轻拢慢捻,说:祝贺你,杨姝,你真的爱上他了。
什么?祝贺我?!我有些瞠目结舌。我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笑语盈盈的,就是被我视为知己,可以把心底最私密的话都倾诉于她的,最可敬可爱的数学老师——梁老师。
是的,杨姝,你大了,该有一场恋爱了。梁老师语重心长得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你告诉老师一个秘密,老师也告诉你一个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关于你的。
关于我的?我用手一指自己。是的,梁老师点点头。而且,这个秘密同样关涉一场恋爱。梁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眼镜片后边露出一丝诡秘的笑。
65、爱情故事其实我还爱着你
其实我还爱着你轩辕泪
打开我的心扉,在我心灵的深处,有着一个清晰的影子,她就是文姿。如今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回忆起以前和她的故事。
第一章重逢
那是一天下午,天阴沉着脸,我瞧老天不开心,就知趣的把衣服收进屋子,刚收没多久,天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光线,隆隆声传来,接着豆大的雨点飞奔而下。呼,还好我聪明。此时看见邻居家有个漂亮德尔女孩在雨中搬东西,我心想:邻居家什么时候有个美女?哦!我知道了,是文姿!我们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学,而且又是邻居,可算是青梅竹马呀!后来人家有钱,去县城读高中了,而我家穷的叮当响,便混到家了。俗话说女大十八变,不知道文姿如今是个面貌?咦?怎么湿湿的,口水怎么流出来了?说出手时就出手,为了爱情冒雨前进,可是怎么开口呢?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我故作避雨状,躲进她家门口,她发觉门口有个人影走近后,温柔的说:“请问你找谁?”我缓缓转身,当眼光瞄在她,瞳孔放大,竟咬起了手指。简直是太美了,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柳条眉下镶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儿,特别是那圆圆的脸蛋儿,甚是诱人。红色的T和蓝色的牛仔裤又给她增加了几分可爱,啊!完美无缺。她看到我呆滞的样子,妩媚一笑,重复的说道:“请问你找谁?”“啊,啊,我,我是避雨的,嘿嘿。”我傻笑道。她也笑着说:“那边有凳子,请随便坐。”然后她有继续去搬东西,我有装作很激动的样子说:“你,你是文姿?”(好莱坞没发现我真是他们的损失呀!)她一听,又回头重新打量我一番,惊讶道:“你是阿泪?”我连忙点点头说:“是呀,是呀!文姿,你不是在县城上学吗?怎么回来了?”她眼里略过一丝悲伤,又恢复了笑容,说道:“有点事情来家一趟。”“哦”我看出她不愿意说实情便转移话题:“你在搬东西呀!来,我帮你。”“好呀!”文姿甜甜的笑道:“那就谢谢了。”
然后我们步入大雨中。
我经调查后得知,她家开了个饭店,生意红火,她的爸爸为了省俩钱雇人,就让文姿辍学回家在饭店做事,原因是:文姿是个女孩子。哎!她家已经算是富裕了,她爸爸怎么还这样啊!一颗好苗子就这样毁了。
第二章表白
和文姿相处几天后,觉得文姿是个开朗,可爱的女孩子,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上她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深爱上她了,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呢?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阿泪,有空吗?”文姿刚进我家就喊道,哇!文姿的衣服和裤子全是白的,这给本来就美的文姿又添几分秀气,“当然有空啦!”我答道。文姿脸色微红的说:“可以骑着我家的摩托车带我去县城一趟吗?”傻子才会拒绝呢!“OK”我爽快的答应了,而心里盘算着得抓住这次机会,一定要一举拿下。嘿嘿嘿嘿。
我带着文姿在通往县城的路上飞奔,而文姿则在后面害怕的抱着我说:“慢点,你慢点!”我开的越快,她抱的就越紧;她抱的越紧,我就开的越快。
是时候了,我郑重的向文姿大声说:“我爱你!”(我是不是太直接了?)她一愣,然后胆怯的问我:“你说什么?”我仰天喊道:“文姿我爱你,请你接受我。”我感觉到她猛的一惊,然后也赶紧大声说:“好,我,接受你!”我慢慢的停下来,木偶似的转过头,满脸惊讶的问道:“真的吗?”文姿脸红红的点点头。
我激动,她竟然答应了;我高兴,以后能和我最爱的人在一起;我骄傲,谁让咱长的这么帅!激动的我抱着俺的女朋友转了起来!
66、爱情故事爱情 就是彼此温暖 永不相弃
生命是一个冗长的过程,时光以它特有的方式沿着特定的轨迹向前流窜。我们像两条未知的光线,在某一天,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这样交汇了。
五月的人群在燥热的阳光下来来去去。远处一个个或隐或现的大烟筒涌放着黑密密浓烟集结霸占了整个天空,吞噬了阳光的颜色,只剩下闷燥的感觉,让人混身不安。
暴雨来临之前,空气异乎寻常的闷热。行人在闷热里沉默前行,祈祷大雨落下之前回到带给自己安全温暖的地方。街边服装店门口的大喇叭播放着那些被老年人嗤之以鼻的说唱音乐。苏然站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的街角给安岩打电话,但电话那头传来的吵杂让她有种从未有过的反感,她挂了电话,关了机。她想也许在这个时候自己多少显得有点多余。只是在这样的场景里,她开始莫名地想念一个曾带给她无限温暖与安全感的男孩,想起第一次遇见安岩的时候,那时候的她莽莽撞撞的,一点都不像个女孩子,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什么。好像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可以莫名其妙的一起等车,莫名其妙的开始攀谈,莫名其妙的一起下车,然后还莫名奇妙的进同一所学校。唯独不算莫名其妙的是我们互报了彼此的名字。
一条街,一场雨,一句话,他们的一切从那一刻便拉开了序幕,总是频繁的遇见,在同样的地点,简单的语言,明媚的笑容。
后来,他说那场雨是为他们下的,因为它让他们遇见了彼此。好像他们熟悉起来是那么的理所当然,甚至都可以没有太多过渡的阶段,她不知道苏岩是怎么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她也不知到苏岩是怎么让所有认识他的人在苏然面前帮他说好话的,但是她知道安岩所要的幸福她给不了,他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四处迁徙,不安定。关于爱情,唯希曾告诉她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可是她知道自己可能没有办法再给安岩温暖,更无法提及永不相弃。
【这个夏天,安岩,毕业了。】
六月,夏天以他仅有的方式靠近,似乎这注定是个离别的季节安岩还是决定回老家南京,他说家里人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苏然只是沉默着,因为她知道,毕业,这样的分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
在最后的那次聚会上安岩喝了很多,他帮苏然挡了很多酒,他同学开着玩笑说,安岩,你疼老婆,也用不着这么个疼法吧。安岩只是笑,然后一个劲的喝酒,他想或许没有比微笑更好的解释了,那场聚会一直持续到凌晨两点才散,那是个适合幻想充满幻想的季节,栀子花逐渐开放了,还有野蔷薇、爬山虎在这个季节的围墙上蔓延开来。四年了,竟然是第一次这么晚还在校园里行走,他们并排走着,没有言语,安静的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走到足球场的时候,安岩突然听了下来,他在足球场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安岩说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这样我也可以安心的离开。
沉默片刻后,苏然开始说话,说那些在自己心里尘封了四年的往事。跟唯希认识几乎是从小就开始的,那些日子他们几乎是一起走过来的,他们在那个开始懂得爱情的年龄,约定好上同一所大学,那时候唯希说,爱情就是彼此温暖,永不相弃,可是说好了的幸福,有人却先走了。
4年前在青海市街头曾发生了一起车祸,迎面而来的货车直直的撞上一个年仅18岁的男孩,送往医院时因流血过多身亡,当时撞上的那一刻苏然在对面的马路上撕心裂肺的叫喊,苏然一直都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一切,却是没有办法挽回。那是一种深刻的痛苦。当时的那种无能为力好像能够把本来就不强大的外表全部撕裂,裸露出其中毫无防御的脆弱。可是一切终究没逃得过命运的安排。那天是她和唯希考上D大的日子,彼此都很开心,他们约好在芙蓉路见面,为实现了她们的约定好好的庆祝一下,她似乎已经幻想号以后的那些情节,过程,早就一遍一遍的在初的脑海里展开,延伸,最后枝叶丰满,即将盛开。可是在这即将盛开的时候,时间却一下子散场了。
67、爱情故事红颜若是长久时
总是在留恋往返间才叹时间逝去的那么快,转眼间已是八月中旬了。回头看看以往的日子,像是在看一幕幕电影,那些青春如洋葱般剥落,逝去的岁月就跟着一去不复返。
每天来到办公室,打开窗户看看远处一成不变的风景,突然就会想起以往的日子,思维就开始混乱,我告诉自己其实每一天都是好的,只是我们把美好的事情至于脑后,而总是在纠结着那些本就注定的悲剧,继而想把悲剧的事情写下来,然后统统忘记,可是当打开文档的时候却无从下手,我不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于是我只能陷在自己的纠结中,无法自拔。
我记得有个网友给我的留言,她说无言的的静,是惆怅,也是怀念。也许我总是怀念过往,怀念昨天的故事,固执的不肯放手。
城市的夜晚总是那么繁华,我对顾墨黎说,当别人深处热闹的广场时是欢快的,会一起玩,一起狂欢,而每当我站在热闹的人群中时,是落寞的,我总是习惯不了繁华。他问我为甚么,我说或许是他们都有人陪伴,而我没有,我的朋友都在距离我有着2500公里远的城市,我只能想念着他们。他说,现在你的身边有我在。而我也懂,现在他的身边也只有我。我一直想象着,以后那个相依为命的人,只能是顾墨黎。
我跟他坐在广场上聊天,那么认真的聊起我们的事情,他说这个世界,你是最了解我的人,我说我知道,我也是最爱你的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懂得,我和他究竟该怎样才好,我说我懂得他的忧伤,懂得他的难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一次次的原谅他所有的不该,即使他难过的时候拿我出气,跟我说脏话,哪怕我流了一晚上的泪水,我也会在他开心后哄我的时候,跟他说其实我真的没有生气。
他说,你看,我们分手了好几次,最后终是分不了,然而这不是纠缠,只是因为放不下。我总是想该放下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那么黏糊你,而看不到你的时候我就会乱想。如果一整天都不去联系你,我会觉得不习惯,觉得像是缺少了一些东西似的,所以哪怕大晚上的给你发个信息,也想让你知道,其实我在惦记你,只是这样,越是忘不掉你。
或许我和他之间根本谈不上忘掉,我们终是彼此心中的烙印,就算某天各奔天涯,也会在抬头的某瞬间想起,我们曾经是那么渴望想要携手一生的人。就如他说的那样,我们一定要纹情侣刺青,还要是洗不掉印记的那种,哪怕是分离的很遥远,也会想起。这一辈子,以后的岁月,哪怕是跟别的人在一起相依相偎,而心里一定有个角落放着我们彼此,这个角落直达着永远。不会抵灭。
他拿着烟抽,然后我说我也要,他愣了一下还是递给我了,或许他知道我有多么难过。第一次我在有人群的地方吸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那么顾忌,心里只有酸楚。顾墨黎一直看着我,听我说着很多,我说其实我们应该相信命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拿你当宝贝,而我拿你当宝贝,在我这里你就如同一颗夜明珠一样的珍贵,用一个歪理来说,跟你在一起我会受你一辈子气,而当我选择一个比你爱我的人时,我便可以气他一辈子,而我却要死要活的宁愿跟你在一起。
这些都是冥冥注定的,当两个人在一起,不是亲情不是友情,却也不是爱情的时候。那么他便是知己,像是有人说的: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红颜知己则是星星,它总是若即若离,甘于寂寞却能灿烂长久。因为反对,不能做你的老婆,因为不甘,不能做你的情人,那么就只能是你的红颜,现在的我或许只配这样呆在你身边,红颜若是长久时,便也没有了惧怕。我可以为了你,招之则来,挥之则去。
我承认他说的话,其实我们很相爱,但我爱他还是比他爱我更多一些。我习惯跟他走在一起,我常站在比我高很多的他跟前,硬是说我们是黄金比例,我说我刚好到他脖子那里,当我抬头斜视45°时出现的便是他的侧脸。喜欢他紧紧的拉着我的手走在马路上,然后忽然的踮起脚尖吻他的侧脸,他便说你没看好多人么,然后又默默的说在繁华的街道吻一个人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呢?。
68、爱情故事只爱一点点,只爱一点点!
一个要出嫁的女儿问妈妈,婚后怎么样才能抓紧丈夫的心?妈妈让女儿抓起一把沙子,满满的一大把。妈妈说:你试着握紧。女儿使劲地握紧手,结果她握得越紧,从手指缝里漏出的沙子就越多。最后,留在手里的沙子只有一点点,而且被握成很难看的形状。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事物,你越是握紧,它越是挣脱,你越是在意,它越是远离。
爱是一种快乐,太爱则是一种负荷。
父母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总是生活在歉疚和报答里;
爱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会被放纵得不再小心去珍惜;
朋友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感到不知所措;
陌生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对他的好心产生警惕。
反过来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当我们用爱和关心紧紧地包围着别人的时候,我们为自己感动为自己喝彩,却并没有想过对方是不是会被这浓烈的爱逼迫得喘不上气。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平静地接受对方的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惊喜地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不平会头脑发热真伪不辨;
只爱一点点,所以眼睛清澈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只爱一点点,所以失去了不会太伤心;
只爱一点点,所以得到了会很惊喜;
只爱一点点,所以心里有更多的位置放更好的东西;
只爱一点点,所以留出更多的精力爱自己;
只爱一点点,所以云卷云舒风起风落皆有情趣;
只爱一点点,所以爱与被爱都是件轻松而幸福的事。
69、爱情故事到老看看有多爱
“你头疼不疼?手呢?这儿疼吗?”每天,61岁的何国喜隔一段时间,都要拿起一张绘有人体漫画的纸,询问瘫痪在床上、不能说话的老伴文艳。
纸上的人画得实在是太抽象了:头太大,两条手臂粗细不同,两条腿长短不一……但就是这样一幅“笨拙”的手绘画,看在文艳眼里却是满满的幸福和甜蜜。
11个月前,文艳突然因中风导致四肢瘫痪,病情严重到话也说不出来。治疗3个月后,她的命是保住了,但瘫痪和失语却迟迟未愈。长久的卧床,让文艳经常出现身体不适,可她既不能动,也不能说话,只能发出“啊啊”声。
因为无法交流,文艳的痛苦,让老伴何国喜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到医生那里求助,医生只能根据经验判断文艳哪里不舒服,再指导他用按摩的方法缓解痛苦。可是,文艳每天这样的求助要几次,渐渐医生也有些不耐烦了,这让何国喜又为难又苦恼。
一天,何国喜突然灵机一动,老伴虽不能说话,但听得到,看得见,何不为老伴画一幅人体漫画,来互相交流呢?何国喜为这个绝妙的想法激动不已。
办法是好,可对于从事汽车修理的何国喜来说,画幅人体画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街上倒是有现成卖的,但何国喜有他的打算,老伴这一病不知要到多久才能痊愈,能不花钱的地方尽量不乱花钱。
他找来纸和笔,一笔一画,一丝不苟,虽然画出的人不协调,但轮廓却是清楚的。文艳看到这幅画,起先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后来渐渐泛起泪花。
何国喜告诉她:“以后哪里不舒服,我指着画上的人体部位问,说对了,你就张口;不对就闭口不回应。”文艳听了,满眼柔情。
别说,这幅“拙劣”的人体画帮了大忙,只要文艳哪里一不舒服,何国喜通过画一简单交流就知道了,他再用从老中医那学来的手法一番按摩,文艳的痛楚很快就能得到缓解。
照顾老伴,何国喜可谓用尽了心思。听医生说加强适当营养有助于身体恢复,他就把这些认认真真记了下来。
每天,他会抽空买回新鲜的肉和菜,然后捣碎熬成粥,按照少食多餐的原则,像照顾婴儿一样耐心给老伴喂食。而他自己饿了,就用馒头和开水充饥。两人每月近5000元的退休金,他基本都花在了老伴身上。
何国喜对老伴文艳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深情打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一开始,有人跷起大拇指夸他,何国喜还一本正经地解释:“27年前,文艳和我结婚时,我一无所有,没有婚车,没摆酒席,也没买戒指项链,可文艳仍义无反顾地嫁给了我。我当时就对人们说‘文艳嫁给了全天下最好的男人’。大伙听了哈哈大笑,說我在吹牛,现在我就是在兑现结婚时的承诺。”
后来,说得多了,何国喜也不再解释。一路走来,爱与不爱何须向别人证明,一辈子不离不弃,风雨同舟,天下恩爱的夫妻不都这样?而且他坚信,倘若生病的是他,文艳也会像他一样照顾自己。爱人老了病了,能有一个照顾她的机会,让她在有生之年感受到你对她的疼惜和呵护,让她知道我一直爱着你,心里该是多么的欣慰和幸福。
70、爱情故事两个人的城
刚来北京的时候,我和导演(我老公)住在5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中介带我们看房子时,一进门我就倒吸了一口气——没想到这间房子这么小。
我妈第一次从老家来看我时带了一个大型吸尘器,说是很好用,还可以消毒和除菌。结果等她要走的时候,她默默地把吸尘器拎走了,上了动车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看样子你的房间也放不下,我还是拿走得了。”
有一次我买了一条活鱼回家,鱼从我手里滑走直接蹿进客厅里,带着血污的鳞片和脏水翻来跳去的,把小小的客厅弄得乱七八糟。我为了抓它,脚趾撞到椅子腿,疼得整个人一激灵,直接倒地。我看着我家客厅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被搞得像车祸现场一样,一种强烈的郁闷感在心中升起。
这时导演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看到我坐在地上,脚上流着血,鱼就在脚边扑腾。他以为我受了什么伤,把包一扔就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脑子一团乱,说:“鱼跑了,把地板弄脏了,把沙发也弄脏了。我不想拖地不想洗沙发套,我觉得北京没法待了,我要走。”
导演当时又心疼又好笑,说:“你坐着,我来。”我就板着脸、盘着腿坐在地上,看着他给我的脚趾上了药,把地板拖了,沙发套拆了塞进洗衣机,把鱼拿进厨房。他平时不怎么做家务,所以做这一切时格外手忙脚乱。他风卷残云地收拾完,拍拍手说:“报告首长,收拾完毕。您还能走不?能走的话咱们出去吃吧,今天不做饭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我的怨气早就消了,想到刚才无厘头的各种片段也不禁笑了起来。那个瞬间,我突然觉得有时候在这共患难共困苦的北京也没那么糟糕,它让一些情感微微发酵。
后来攒了些闲钱,我觉得导演的工作没有车不行,狠狠心买了车。我们的车是大红色,每一个见到我们的车的朋友都忍不住问:“你俩怎么会买一辆如此妖艳的车?”
买这个颜色是导演坚持的,他算了一下保养费、油费和停车费,觉得太昂贵,买一辆红色的车子就可以在空闲的时候跑跑婚车,赚些外快。刚买车的半年的时间里,每个周末导演一大早就出门,晚上回来时挑一挑眉毛说:“走一趟油费就有了,多划算。”然后他手一挥丢给我一包喜糖。大家听了都唏嘘不已,我们自己回忆起来却不觉得心酸,那段时光反倒特别真实、可爱。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始终也没有弄丢彼此和自己,真的挺好。
71、爱情故事纸婚年
过了蜜月以后,鸡毛蒜皮的争吵开始了,甚至为了谁去倒一次垃圾也要争吵,原来,生活琐碎到让人无法承受。
吵得最厉害的一次是结婚三个月后。为了什么忘了,她负气地说,早知道这样我就不结婚了!而他居然说,是啊,早知道这样我应该娶那个温柔的丽。这句话伤了她,丽是她的情敌,很温柔可人的一个女孩子。第一次,她气愤地摔门而去,他追出来,然后又拖她回去。两个人没几个小时就和解了。
以后又吵,又走,反正她不会到娘家去,因为她认为那是最无聊最笨的方法,两个人的事,把家里人扯上就会严重得多,这个道理她还是明白的,况且每次走他都要去找。
但最近的一次他没有。因为他快让她气疯了,她居然说,当初追求我的人那么多,嫁给谁都比嫁给你强!他脸色气白了,然后他指着她的鼻子尖说:滚。
她真走了,但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在街上转了几圈又回来了,站在楼道里不知往何处去。而他呢,在屋里像头困兽,气是气,但也担心她,这么晚了她去哪里呢?想打电话,又怕她说自己贱,于是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终于忍不住打了,却听到门外响起那熟悉的铃声,原来,她一直在门外。
拉开门,看到满脸泪水的她,他轻轻地把她抱在怀里,说:以后,我们不吵了行吗?再这样吵下去,我们也许过不了纸婚这一年了,因为人们说,像纸一样薄的婚姻,是禁不住什么揉搓的。那天他们谈了很久,做了一个约定,说以后再吵架,一个火气上来了,一个就喊停,如停不了,就让一个人出去走走,避免把那些伤人的话说出来。如果谁也不肯低头认错的话,那么吻一下对方也行,只要一吻,就是三个字:我错了,或者表示另三个字:我爱你。
几个月后他们又吵了嘴,甚至把家里的东西都打碎了许多。她伤心地在卧室躺着,到了半夜,她听见门响,然而她没有睁眼,装睡。是他进来了,他以为她睡着了,于是轻轻地俯下身子,把一个吻印在她的脸颊上,然后,他轻轻地走了出去。
假睡的她突然睁开眼,一下子泪流满面。
从那以后,他们很少吵架,有时怄一下气,也是一小会儿就过去了。纸婚之年,他们找到了爱的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要相互尊重和包容,要懂得珍惜和原谅。
72、爱情故事我深爱的男人
我深爱的男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深爱”以前,我觉得他应该是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我以为只有那样的男人我才会深爱,而其他类型的男人浅浅的爱就可以了。
和他在一起毫不浪漫。那时,他刚被深爱的女友抛弃,我亦为情所困。我们偶然相识,之后他就常常给我打电话,约我吃饭,还到单位来找我。同事见了,就对我说:“以你的资质,如果不乘人之危,你如何搞定这样的好男人?”
我说:“可是他爱的并不是我,我也不爱他啊!”同事是一个年长的女人,她对我说:“你不给他机会,你怎么知道他不会爱你?他没有和你生活过,你怎么知道自己不会爱他?”然后,我们就稀里糊涂地结婚了。
婚后的生活与同居的生活没什么两样,我们不过是领了一张结婚证明,大张旗鼓地搬到一起住,但依然是他做他的事情,我做我的事情。他曾经把他的存折和工资交给我,我很惊讶地说:“我自己有钱,不需要你的。”甚至在他想向我坦白情史时,我也表现得毫无兴趣:“不必告诉我,谁没有一点过去呢?”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沮丧地说:“我和你一起生活,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我告诉过他我不喜欢做家务,不喜欢做饭。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结婚呢?”我说:“因为你要娶我啊!难道爱一个人就必须给他做饭、替他收拾房间吗?”
再后来,我们约定爱就是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剔除了爱与生活的任何牵连——我从不花他的钱,他也从不过问我的生活。
我以为这样很好,直到有一天,他突然要离开我,想换一种生活。
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从那天开始急转直下,我开始想起他种种的好。他是第一个肯为我动手的男人,虽然当时我认为他太鲁莽。他是第一个与我同甘共苦的男人。我们曾长期住在地下室,整个夏季,只要下雨,屋子里就会发大水。他从半夜就开始舀水,但是他从来不让我动手:“睡你的去,别添乱。”我还记得他在风雪夜步行几里地接我回家,只因我那天出门的时候少披了一条披肩。还有一次,我去签名售书,事先对他说不要去现场,但是签售结束,我突然觉得格外孤单,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就在书店的一个角落。
“去回忆他的好又有什么用?”女友劝我,“不要为一个要离开你的男人痛苦。”于是我想去找更好的男人,但心里总是放不下他。我们说好分手,他走之前说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我。我问他:“她是谁?比我更好吗?”
“没有她。”
“那为什么要分手?”
“因为我们说过,如果哪天在一起不快活了,就分手。”
我泪如雨下,哭得快要断气了:“我不知道分手会这么痛苦!”
后来他留了下来,不过他留下来的姿态高傲得像白天鹅。有朋友看不过去,就对我说:“他到底有什么好呢?”但是我不这么想,因为当我哭的时候,他会心软。如果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女人即使泪流成河也无济于事。
我曾经深深地迷恋那种铁血硬汉,那种离开一个女人时头也不会回的男人,但是现在我知道那种男人是女人最不能深爱的,尤其是如我这般平凡的女人。我只能爱一个我老公那样的男人,那样一个可以原谅我、顾念我并给我机会的男人,那样一个面对我的眼泪肯把收拾好的行囊再放下的男人。
再后来,我生了一场大病,大夫说要化疗,否则可能活不过半年。那半年里,他辞去工作,日夜守着我,而我常常哭。他说:“你不要哭了,很快你就会好的。”我说:“我不是怕死,我是后悔没有好好跟你过日子。过去我多么看不起平凡的夫妻,总在想要自由的生活、自由的空间,现在我才知道我浪费了那么多时间,但是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时间去纠正我的错误。”
他又一次把他的肩膀借给我哭。那些日子里,他的肩膀是我的一切,是我所有的悲伤和欢乐,所有的希望和绝望。
73、人生故事相守是爱情最薄弱的环节
她与他相识前,一个在拉萨,一个在广州。在桂林阳朔相识,仅仅三天,就那么不管不顾地爱了。他说,你是离我最近的人。她说,你是我一直等的人。
整整八年的离别,爱情在书信、电话、短暂的相聚中挥发着淡淡的、勾人魂魄的清香。她常疑惑,别人说爱情的保质期最多三十个月,为什么我们在一起这么久,还是爱不够?于是她想,也许世界上终有一种感情,是可以永远的。
他突然来广州工作,她知道时,一切尘埃落定,他在公司上班已经一个星期了。走在街上看到第一片绿叶,不必再欣喜若狂地发短信告诉他。然而,她还是习惯一上班就打开邮箱,搜索他昨晚发出的信;习惯每晚守着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看看拉萨下雪还是刮风;习惯在暴雨天里拿出手机,飞快地按出:亲爱的,暴雨中,一只鸟儿飞过我的窗口。
依然是相爱的。相爱得平淡,没有了悬念和幻想的余地。那天,翻看过去的信,他写道:“如果我们今生能够有幸在一起生活,我会每天、每天陪你去白云山上看树跳舞,听风唱歌。”她动容,打过去电话:“我们明天去爬白云山吧。”“不行啊,加班。再说不是上个月刚去过吗?也没什么好玩的。”放下电话,她突然对爱情有了彻骨的失望与怀疑,为什么离别时想像出的那许许多多相聚时的美好,在真正相聚时,便像陈年的酒,一下子漏了气,没了醇香。
也曾抱怨过,为生活琐事和性格相异吵得很凶时,真想把过去八年积攒的温情与思念,一股脑打在他的脸上,就算今生认错了人表错了情。
一年后,两人淡了。他委屈,没想到千里迢迢来相会,却是这样一个结局。
他回拉萨那天,广州暴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思念犹如天边翻滚的云,一团浓似一团地汹涌而来。她拿出手机,迫不及待地按起来:在没有你的广州城里想你。
她知道他关机了,她只是希望在他走出机场的第一刻,就能看到她的思念。
爱情毫无预兆地重新回到了她与他之间,就像当初万劫不复的失去。原来,相守是爱情最薄弱的环节。
74、爱情故事爱情不只是蕃茄炒蛋
1
小陶下公交车时崴伤了脚,在医院里悬着一只脚跳来跳去地挂号、拍片子。实习医生大林帮她办好手续,处理了脚伤。复诊两次之后,小陶的脚伤彻底好了,心里却像生了病。大林微皱着眉给她上药的样子,就像根羽毛,轻轻地刷在她心头,扰得她什么事都干不下去。
小陶坚信,每段恰到好处的相遇,都意味着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那会儿,她根本没想起来大林是个名校博士、省三甲医院的实习医生,而她连大学都没有上过,只是个西餐厅的服务员。
暗恋可不是小陶的风格,她一向主张喜欢就要“生扑”。小陶等在医院的门诊楼下,看到下了班的大林走出来,她指了指自己的“车”:“天这么晚了,路上挺不安全的,我送你回家吧。”
大林看了她的“车”,忍不住笑了。小陶十分不满意他的反应:“怎么着,你个坐地铁的,还看不上我这小电动车啊?”
后来,小陶如愿成了大林大夫的女朋友。那天,她去了趟超市,看到什么都想买,脑子里想着这些食材都能烧什么菜,恨不得搞个满汉全席,让大林好好尝一尝自己的手艺。最后,小陶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只会做番茄炒蛋。
那晚,小陶对自己的成果拍照留念,她让大林捧着碗,冲镜头笑。大林摆了个傻乎乎的姿势,笑得满脸灿烂,跟这辈子第一次吃番茄炒蛋一样。
饭后,小陶指着大林那些厚厚的书,说:“你去看书吧。”小陶最喜欢大林看书时的专注,那么枯燥的书,他都能看得很投入,偶尔还要做个笔记,显得特别有文化。
小陶洗完碗,却发现大林歪在沙发上。她催他去用功,他一把拉过她:“我头晕,肯定是吃你做的菜中毒了。”
2
大林正式留院的那天,两人都高兴坏了。大林一路憧憬:“我要从住院医师开始,一路‘升级打怪’,从主治医师到副主任医师,再到主任医师,还要去国外进修……”小陶的理想也同样豪情万丈:“我要给你做一辈子番茄炒蛋!”
小陶第一次见大林的朋友们时,打扮得像个“小仙女”。大林的朋友们都说小陶恐怕连20岁都没有,问她是哪个大学的新生。小陶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却听到大林坦诚地回答:“她已经工作了,在一家西餐厅做服务员。”大林朋友们的惊诧让小陶尽收眼底。
那晚,小陶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回家的路上大林知道她后来是在生气。他跟她解释:“我是因为不在乎这些,才会直接跟他们说出来的啊。”
“可是我在乎啊!”小陶这话在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大林为了哄她高兴,故意八卦起室友的女友做过的糗事,比如晚上睡觉时竟然从上铺掉了下来,差点摔成脑震荡。小陶关注的重点却是,那女孩也是名校研究生。她那份耿耿于怀的情绪并没有消失,始终隐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就像一根刺,在某个不经意地瞬间,就会狠狠刺她一下。
小陶当初面对爱情时的勇敢,在现实面前慢慢泄了气。那段时间,两人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小陶不再参加大林朋友的聚会,大林也不敢跟她说自己单位的事,有时一个无意识的字眼,可能就触碰了她的雷区。
那天,小陶下夜班回家。她很累,也很气。刚刚在西餐厅,她被一个无理取闹的客人投诉了,她有满腹的委屈却无从申辩。远远看见家里的灯亮着,她放慢脚步,站在楼下仰头望一会,心里暖暖的。她一直努力把这画面保存在她的记忆里。只是后来,她才明白,她可以保存记忆,却无法保持爱情。
进了门,大林去给她准备宵夜。她瘫在沙发上,看到桌上有几张宣传单:有成人高考的,有会计课程的,还有电脑技术的,都看似很随意地扔在那里。
“嫌弃我没文化就直说,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吗?”小陶怔怔地说。她突然觉得很累,累得连吵架的力气都没有了。
大林被她的反应噎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原本只是觉得,既然小陶这么介意文凭的事,不如帮她想想办法。
3
离开大林后,小陶接受了许安。
许安喜欢她很久了,跟她在同一个餐厅,也是服务员。小陶每天上班工作,下班谈恋爱,生活平静而安宁。她买回了一堆管理方面的书,报了一个成人高考班,每天下班后去上课、看书,还学着做除了番茄炒蛋之外的菜。
穿上领班制服的那一天,小陶在镜子里看了自己很久。做了领班的小陶更忙了,她负责培训员工,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事情琐碎又恼人。或许,这就是上进的样子?但上进了的小陶却并不快乐。
小陶选择许安,是觉得他跟自己各方面条件都最般配,就像那道番茄炒蛋,虽然不高级,却是最日常的搭配。直到小陶学会了做很多复杂的菜式,才真正进入到食材们的创意新世界。松露馅的小笼包,皮蛋蕃茄鲫鱼汤,青椒鲍鱼拌沙律……这世上竟有很多毫不相干的食材,原本天涯海角,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却偏偏有着注定的缘分,搭配在一起,就能碰撞出美妙的味道,就像恋爱中的两个人。
跟许安在一起,她确实不用焦虑,不用敏感。而且,许安人长得挺帅,对她也很好。许安什么都好,只可惜,他不是大林,不是那个让她一想到就会眼睛发光、嘴角上扬的人。她跟许安在一起,搭配不出她最爱的味道,缺乏了想象力的爱情,注定平淡无味。
后来,小陶终于确认,这一切,都不是她喜欢的生活。她和许安分手,辞去了领班的职位,申请调去后厨,给大厨做助手。虽然制服没有领班的漂亮,工资没有领班的高,但那是她喜欢的工作。
她终于有底气,安心做自己。
那天休息时,小陶刷出一条本市新闻,医院急诊部情绪激动的病人持刀挥向医护人员。
看着那图片上狼藉的场面和地上大片的血迹,小陶愣住了,她掏出手机哆嗦着摁出一串数字。电话那边,一直忙音。她脚底打绊地跑到停车场,骑上小电动车向医院急奔。
一路上,她的脑子里闪现着他们的曾经:当时她们单位的小姑娘们团购防狼喷雾,她还强行给大林买了一个,他却笑她想太多。她不服氣:“有人在你们医院闹事怎么办?”大林笑嘻嘻回答:“能怎么办?躲呗,躲不了就挨几下。”
这个笨蛋,做医生的怎么了,遇到危险就不能还手了?小陶边想边把车速加到最大。
小陶赶到医院时,现场还有些混乱。她搜索了一圈,没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只好找个护士打听。护士看都没看她一眼,说:“他正在观察室给受伤的护士缝合伤口呢!”
小陶松了口气,有点庆幸,又有点失望。她转身向门口走去,却发现迎面走来一个人,她下意识地往柱子后面躲。
“小陶你给我站住!”大林走到她跟前,“天这么晚了,路上挺不安全的,你不送我回家吗?”
75、爱情故事像幸福一样幸福
她有串金项链,挂在她弟媳妇的脖子上。
每次回娘家她就会看到。看到,心里就会不舒服。
不舒服就别看啊,明明每次都同自己商量好了的,可临了她还是拽不住自己的目光。这让她每一次回娘家都变得不再那么甜蜜,而是夹杂着痛苦。
做饭择菜时吃饭聊天时一家人说说笑笑时,她的目光都会忍不住一次次从人群的缝隙中执拗地绕过障碍落在弟媳妇的脖子上——当然,准确地说是脖子后面,弟媳妇的脖子后面。
她只能这么悄无声息地偷看,不让任何人发现。她躲躲藏藏若无其事不露声色。这,实在是太为难她了。因为她是那种即便年纪一大把也依然单纯如一张白纸的姑娘——嗯,不会耍任何心机的姑娘,小姑娘。是的,小姑娘,她的老女人身体里藏着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儿,永远不会长大。
她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偷在偷窥别人的财物。这么想了一小下,她就赶紧打住了,然后她许久都没再出声,就像是在思索和评判自己。后来她又得出了结论:“那可是我的项链啊!”
嗯,是她的。当然是她的,永远都是她的,即便是戴在别人的脖子上也是她的。因为自从老郑当初打算要和她结婚,掏钱买了给她戴上去的那一刻起,这项链就随了她的姓——对,她姓陆,陆地的陆大陆的陆陆游的陆。可是,那项链如今在弟媳妇的脖子上。
很多次她都想伸手去将项链摘了,死死攥在自己的手心里,再也不拿出来。
她并不是个多么小气的人,相反她有时大方得出奇。但是一想到自己男人买的项链挂在弟媳妇脖子上,就会让她觉得尴尬觉得不安觉得……不舒服,因为那是她结婚近二十年来属于她自己的唯一一件比较像样的可以拿得出手的贵重物品。最主要的是,那不是一般的贵重物品,那对她来说是具有定情信物意义的物件。
可是,弟媳妇戴上很好看呢!那黄灿灿的项链挂在年轻的弟媳妇的脖子上是多么般配!弟媳妇……也不算是外人吧?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但心里依然抑制不住奔涌的难过。
怎么会不难过呢?明明是自己的男人给自己买的嘛。
可是她又怪不得谁。真的是怪不得谁啊!像她这样对谁都赤裸裸地捧出自己一颗心的女子,谁让她当初一看到老妈那么喜欢金项链顿时就豪气大发将项链送给了老妈呢?
送给老妈没错。老妈生自己养自己,没有老妈就没有自己,项链给老妈她当然是不难过的。
可是她偏偏忘了,老妈还有她自己的儿媳妇呢。老妈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把项链送给弟媳妇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项链现在就挂在弟媳妇的脖子上。
对,那项链现在是弟媳妇的了。
弟媳妇洗头时将项链摘了递过来说:“姐,帮我拿着。”
她的手和心同时都颤了那么一下,又疼了那么一下。
黄灿灿的项链现在妥帖地堆在她的手心,带着一丝丝的凉意和分量。她想流泪但她成功地抑制住了自己。
她当然没有流泪。很久以来她都不曾流泪了。她总是很忙,哪有时间叽叽歪歪?
她和老郑每天忙着赚钱养孩子。孩子们马上要读大学,需要更多的钱,所以她和老郑要忙着养鸡子养鸭子养大白鹅,还养了一大群会呼啦啦飞上高空的白鸽子。他们还种西瓜黄瓜西红柿和棉花,做了一切她认为能改善生活带来幸福的事情。为此,每天一大早起来,她都必须要弯着腰使着力气拉着装满玉米的小车子去喂鸭子喂鸡子喂大鹅,然后去菜园里换水,装饲料喂鴿子和兔子,再把兔子放到屋子里跑,把鸽子放飞到天空。做完这些,还要去西瓜地里拔草或者忙别的其他。
一天天地忙着,她早不记得什么狗屁项链了,如果不是回娘家的话。
从娘家回来的晚上,躺在床上的她胃口不好。
听着老郑忙完一切摸索着过来栽倒在床上,背对着老郑的她说:“老郑,你打我吧!”
她停了一会儿又说:“你狠狠地打我吧!”
老郑用力扳过她的身子问:“这又是咋了?”
她没吱声,但黑暗里抑制不住的眼泪还是滚了下来。
哭过了,人就松散了,她将软软的身体靠过去说:“我不管,明天下工你要给我买凉皮。”
正赶往睡眠路上的老郑迷迷糊糊“唔”了一声接着睡着了。睡着了,那呼噜呼噜的声响就像是一个吃得饱跑得快的小男孩儿驾着一辆跑得快的马车从一个快乐的地方赶往另一个更快乐的地方去。听着听着,她早忘了吃凉皮了也忘了金项链了,只是不自觉地将自己的身体偎过去,死死地偎过去,偎在那宽厚温热的脊背上想,回家真好啊……
想着,就睡着了。
76、爱情故事婚姻不该将就
我认识的一位美术老师,因为生了女孩,而婆婆只有她老公一个儿子,怕自己家断了香火,便看这娘俩哪都不顺眼,对孩子也从来没有好脸色。娘俩整天胆战心惊地过日子,后来,她实在不忍心女儿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就离了婚,独自带着女儿生活。
这些年,母女俩生活得很好,除去工资,她的画也越来越值钱。女儿很争气,考上了一所985大学,性格特别开朗。她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说要是一直在那个家里,孩子非抑郁了不可。
我曾经和她探讨过婚姻的问题。她说,如果没有好的婚姻,宁可一个人,虽然有些孤独寂寞,但起码岁月可以静好。
相反,一段将就的感情,才是滋生不幸福婚姻的由来。
我有一位表姨,年轻的时候表姨夫提出离婚,表姨死活不离。那个年代离婚的也少,家里人都劝,说男人上年纪就好了,心就收回来了,这下更坚定了表姨不离婚的决心。两个人就这么拖着,到了退休的年纪。
如今,表姨和老伴經常一起遛弯,一起买菜,表姨去跳广场舞的时候,老伴就在旁边看着。邻居们都说,他们两口子闹了一辈子离婚,老了感情反而好了。其实,真相呢?
表姨曾跟我母亲说:“吵了一辈子,一点感情都没有。他的心从来都没在我身上,对我还不如对外人好,外人有事他都特别热心帮忙,我生病了他从来不闻不问,我们俩在一起就没有舒心的时候,谁看谁都不顺眼,也都不愿说话,家里像个冰窖一样,没有一点热乎气,还不如早点离了。这一辈子算是白活了。”
我们的身边,又有多少这样的婚姻,为了孩子,为了老人,为了面子,为了利益,虽然吵闹,虽然厌倦,却依然将就着,没有勇气走出那座已成为囚牢的围城,给自己判了终身监禁。有些拖着拖着就拖成了仇人,有的拖成了陌路,哪怕两个人在同一屋檐下终老,也并没有多少感情,只是离不了走不掉的无奈。
山水有相逢,爱恨有别离。如果说结婚是婚姻的准入机制,那么离婚就是婚姻的准出机制,两个已经没有感情的人绑在一起,真的不如给这段死去的感情做一场了结。了结,是一场放过。放过别人,不是对别人的恩惠,而是对自己的善待。
77、爱情故事照顾他不如折腾他
你把全部家务揽过来,为他打点好一切,也就将他隔绝在了日子之外。
打造这个家的人,不是他;放弃这个家的时候,他就不会心疼。
她是出了名的贤妻。丈夫不爱吃水果蔬菜,她每天就精心挑选好几种水果蔬菜,洗净、切碎、榨汁,丈夫每天下班回来,就能喝到新鲜的混合果蔬汁,保证维生素的摄入量。
她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你在外面这么辛苦,家里的事都交给我好了。
这样的爱与体贴。却没能留住丈夫渐行渐远的心,婚后第十年,丈夫为了另一个女人,提出离婚,净身出户。她百思不得其解,我哪点做错?哪点不如她?
好奇压倒一切。她决定去前夫的新家看看。
是一个周末的清晨,在前夫家楼下,她看见他提着刚买的早点,穿着拖鞋家居服,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心如刀割:以前,我可是早晨都把牙膏挤到牙刷上、刷牙水晾到温度合适了才叫醒他啊!我可是把早点都端到桌上、筷子摆好才叫他吃早餐啊!我可是把西服领带都搭配好、皮鞋擦好,伺候他穿戴齐整才让他出门啊!
现在倒好,一个在外有头有脸的大男人竟弄成这个样子!可看他,似乎还挺享受呢。男人就是贱!她愤愤地想。
而她的前夫,买好早点上楼,将豆浆倒进白瓷杯子里,将小笼包放在印着蓝花的碟子里,再去将苹果切块,橙子切瓣,放在玻璃果盘里。然后,他和妻子共进早餐,饮了一口豆浆,享受着温热微甜的质感。这时,他看见清晨的阳光洒在餐桌上,一切都像油画静物般完美,他不自觉地微笑了。妻子问:傻呵呵乐什么?
他不知该怎么告诉她,之前的那次婚姻,他从未做过这些事情,从未享受过这种乐趣,他每天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然后出门将自己化作一台工作机器。他从不知道,生活除了赚钱之外,是这般丰富,有这么多可以慢慢玩味的小细节。
在家呆着的感觉真好。他微笑着想。
这样的故事,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吧?我们看见许多女人,她们甘当绿叶,甘愿牺牲。
是的,你把家里的事都揽过来,不让他沾一个手指头,那这个家和他有什么关系?有的也只是一个可口的食堂、舒服的旅店而已。有朝一日,有外力介入,他要离开这个家时,也不会有留恋之情。更可悲的是,到最后女人都不知自己怎么出局的。
就像是打造一个家,也许是他掏的钱,但那个为了一块合适的窗帘、一只别致的烟灰缸,一天跑三个不同的家居店的人,却是你。看着自己关于家的设想一点点化作现实,你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你太自私了,这是多么享受的一个过程,而你,却以贤妻的名义,据为己有,不肯让他分享一点点。打造这个家的人,不是他;放弃这个家的时候,他也不会心疼。
让他去菜市场买买菜,让他陪你逛逛商场,让他为家人煮顿饭,让他为孩子换换尿布,让他为丈母娘捶捶背……这些俗世的小小琐事、小小欢喜,你也不能剥夺他的。
什么叫过日子?日子,是要一粥一饭烟火缭绕地过起来,才有滋味。你硬要将他隔绝在日子之外,他身上沾不着烟火气,他就不会对这种日子有感情。
是他挣钱养家没错,但钱放到你手里时,不过是一叠没温度的纸币。只有让他看到,他的努力工作,是怎样化作家人餐桌上的汤汤水水、身上的温暖衣衫、脸上的无忧笑容,他的成就感才是实实在在的。
幸福的构成,一定是两个人配合的完美舞蹈,而不可以将对方割裂出去,这样,会让他觉得自己只是一台取款机,是一个不被家庭需要的人。你以为是体贴他,却让他和你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
所谓贤妻,不是什么活都不让丈夫干,而是能够帮助、带领丈夫发现生活的乐趣。
78、爱情故事好婚姻离不开互敬
表叔和表婶都已是80多岁的老人了,前不久儿女们刚给二老隆重举办了钻石婚庆典。我在现场看着这对虽满头华发却依然精神矍铄的老夫妻,互相搀扶着一起向来宾一一致谢的场景,心头顿时掠过几丝莫名的感动。整整60年啊,那是一段何其漫长的光阴,能把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变成满脸皱纹的老人,而他们就这样恩恩爱爱地牵着手一步一步从青丝走到了白发。
生活中,他们有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就是一日三餐,不管是谁先拿起馒头,或者舀上一碗粥,最先递给的必是对方。跟几个儿女同桌用餐时也是这样,即便是远嫁美国的二女儿难得回家一趟,也享受不到这个“最先”的待遇。其实,表叔表婶都是很疼爱儿女的,之所以一定要把这个“最先”给老伴,表叔曾经对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莫过母子,最近莫过夫妻,最亲也好,最近也罢,无非都是一个爱字贯穿其中。但父母之于儿女的爱因着血缘而纯属本能,其初心是不求回报的,而夫妻之间的爱却是需要有回响的,或者叫互动,正所谓至亲至疏夫妻,这个回响一次两次的并不难,难的是天长日久。所以说夫妻之間光有爱还不够,还要有敬。其实第一碗粥递给谁,只是个形式,但它的潜台词却是:在这个家里你就是我最敬重的人,而且夫妻之间这样的互敬对儿女的孝道以及他们将来的婚姻也都是一种很好的引领。
不由想到周有光张允和夫妇,周经常戏称他们的婚姻叫:举杯齐眉。他说:“我们两个上午喝茶,下午喝咖啡,都要碰碰杯子,这叫举杯齐眉。这个小动作好像是玩意儿,其实有道理,什么道理呢?就是说夫妇不仅要有爱,还要有敬,要敬重对方,这很有用处,不但可以增加家庭生活的趣味,而且还会促进家庭生活的稳定。”周喜欢咖啡,张偏爱清茶,两人坐定后,先朝对方端杯以示敬视。不管什么年月,两人“举杯齐眉”的习惯却从未变过。
都说婚姻久了容易陷入倦怠和乏味,人们也知道淡化这种倦怠的唯一方法就是情趣。红酒玫瑰、烛光晚餐,固然浪漫有调,但那些都太刻意,比较适合于热恋中的情侣,而就像表叔表婶的那个专属“最先”,以及周有光张允和夫妇的“举杯齐眉”,这种已慢慢融入到日常生活习惯中的“互敬”才是婚姻中的最好的情趣。
这个敬并非仰视、崇拜或者怕,也不是讨好巴结,更不是什么所谓的相敬如宾,烟火夫妻,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倘若真的天天“如宾”,未免太累也太假。这种敬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感恩,是情到深处的自然流露,更是地老天荒应有的样子。
79、爱情故事甜豆花咸豆花
那是个雪花漫天飞舞的早晨。在一个只有四张桌子的豆花小吃铺里,他是第一个顾客。
他跺着脚,搓着手,要了一碗豆花和两根油条。一双细润、白晳的手端来了一海碗热腾腾的豆花,上面滚着红红的辣椒油。顺着这双手,他看到了一个姑娘笑盈盈的大眼睛,眼里的微笑驱走了他满身的寒意。
或许太饿,他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额头上不断冒汗,眼角也淌出了泪,嘴里不停地发出啧啧声。
姑娘咯咯笑着对他说,慢点吃,看你辣的,她顺手递给他一条白毛巾。
他边擦边说,没想到北方的豆花是成辣味的,我们南方的豆花是甜甜的。
姑娘睁大眼睛说,还有甜豆花?真想尝尝。
他摇头说,冬天还是吃你这里的豆花够味,感冒都能治好了。
顾客渐渐多了起来,姑娘在小小的铺子里忙碌着,粉红色的毛衣裹着她丰满的身体,让她宛如严冬里的腊梅般俏丽绽放,让他看得有些痴迷。
他每天都穿过马路来这里吃豆花,每次姑娘都给他递过来一条干净的白毛巾,那条白毛巾散发着淡淡的皂香。
公司派他到这个小城开展业务,有时候跑完业务他就来铺子里坐坐,慢慢地和姑娘熟识了。姑娘的母亲早逝,有个弟弟还在上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高中毕业她就开了这个铺子。因为父亲还在别处开着电器修理店维持一家的生计,平时只有她一个人打理铺子。
姑娘不忙时就为他沏一杯热茶,然后拿出编织针坐在那里织毛衣。编织针在姑娘的手指间灵巧地穿梭,他镜片后的眼睛也在她的手上身上游走。他给她讲跑业务的辛苦往事和南方的美景美食,姑娘听得入迷时就抬头望他。他笑着逗她说干脆以后嫁到南方好了,既享眼福又饱口福。姑娘羞红了脸,像红红的炉火,烧得他全身发热。
两团火燃烧了寂寞的冬夜。他俯在姑娘耳边说,你就是我百吃不厌的豆花。姑娘紧紧贴着他的胸膛说,那你就吃一辈子我的豆花吧。
整个冬天,他被豆花裹得有些透不过气,他盼着春天早点到来。
春天来了,他像候鸟一样飞走了,只不过他的迁徙方向是由北往南。
他穿着姑娘亲手织的毛衣,带着姑娘做的一保温瓶豆花,载着姑娘的体温和余香踏上了返程的列车。他发誓说他会回来接她,带她去南方圆梦。姑娘的大眼睛水汪汪、亮闪闪的,照得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列车还没到站,他迫不及待地脱去了厚重的毛衣。这边的气温太高了,他换上了短袖衫。吃了一半的豆花也酸了,他连保温瓶一同扔进了垃圾筒。
回到南方的日子里,他又吃起了甜豆花,还恋上了如豆花一样甜腻腻的江南女子,包括她的嫁妆。
每天吃着甜豆花,他突然感到味觉麻木了,吃什么都索然无味。他是多么强烈地渴望再吃辣辣的成豆花,多少个梦里,一碗碗成豆花幻化成姑娘的笑脸围着他飞转。
在一个飘雨的傍晚,他终于回到了阔别两年的北方小城。烟雨中,他怎么也找不到当年的豆花小吃铺,细细辨认后才发现那里已经醒目地建起一家大酒楼。他失望地走着看着,附近一家同名的小吃铺子让他眼前一亮。
他犹豫地推开门,迎面走来的老太太问他要吃什么,他点了豆花。
见店里人少,他就向老太太打听原来那家豆花小吃铺里的姑娘的去向。老太太告诉他,那个姑娘未婚先生子,实在呆不下去了,把铺子盘给她后,一个人带着孩子去南方找什么甜豆花了,还莫名其妙地恳求她一定要保留“豆花小吃”这个铺名呢。
老太太端来一碗白白的豆花,就到厨房忙去了。他抖着手送进嘴里一勺豆花,什么滋味都没有。他又放了一大勺辣椒油,再吃一口,顿时泪流满面。
80、爱情故事男友养成游戏
宠他让他讨好他,原来只是在玩个爱情的养成游戏。
莉莉安的男友是标准职场男。刚认识时,经常拜托在机关供职、成日价无所事事的莉莉安帮忙检索资料。
“Baby,我下周去重庆和南宁,查下天气发到我手机上好么?”“亲爱的要做年终报告了,你能帮我在网上下载一个模板么?”“有篇英文资料发到你邮箱了,今天一定要翻译出来哦!晚上我们一起吃饭!”那个英姿勃发奔跑在事业大道上的男人随时随地地向她发出指令,事务庞杂但语气甜蜜,莉莉安压根也没想过拒绝。
后来两人住到一起。男友没有客户应酬的日子,她会贴心地为他准备午餐盒饭带去公司。她一手包办了他的全部行头,对衬衫上的每一条皱褶和皮鞋上的每一粒灰尘负责。她将他每日要吃的营养胶囊悉数放进小药盒里,还贴心地按时发短信提醒。男友出差前,莉莉安更是忙得不亦乐乎。他的发质敏感,要把他用惯的洗发水灌装到小瓶儿里,再用防水胶布和马克笔做出标签来;要将忙碌男友新买的来不及听的(因为太忙!)音乐拷到他的ipod里,新买的来不及看的电影输入他的电脑。
爱情的情态千万种,一边倒的奉献本不该被杯葛。只要当事人觉得好,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告诉她:更好的该是怎样。但问题是——莉莉安在繁忙的爱情生活里,却忍不住地感觉空洞。
莉莉安碰到了薇薇安——后者刚与运动员男友分手,她夹着烟,丝毫没有痛苦的神色:“运动员不能抽二手烟,我戒烟;每天为他按健身食谱做五顿饭,我也干了;我每天开车去体育馆接他和他的一包臭衣服,晚上十一点之后不能打电话因为要保证他的睡眠。”薇薇安身体突然往前猛探一记,紧盯住莉莉安的眼睛——“这些男人让你忙得团团转,让你觉得自己深爱着他。其实这和电脑里的养成游戏没有差别!”
莉莉安悚然。养成游戏正是她唯一爱玩的电脑游戏。她有一只宠物狗,一个培育中的明星和一个硕果累累的农场。以及现实中,耗费了她最多养成时间的男友。所以她到底爱的谁?是这个人,还是这个游戏?
81、爱情故事夫妻恩怨账单
闺蜜梅子通过微信发来一条消息:我打算离婚。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梅子的婚姻在朋友圈里是大家公认最幸福的。她在老公自己开的公司做会计,两人每天一起上下班,形影不离。
我忙问梅子:小日子过得好好的,怎么就闹起离婚了?梅子打开语音,万般委屈地开始痛斥老公的不是。原来在公司,老公遇事一着急,就对她翻白眼,还当着客户的面对她大吼大叫发脾气,不是一次两次了。梅子考虑到老公有心脏病,一直都忍着。
前一天,在办公室,梅子老公为一点小事对她抱怨不停。梅子忍了十几分钟,有员工进来,梅子的老公还不住口。梅子的怒火一下子就上来了,她拿起办公桌上面的一叠账单朝老公扔过去,歇斯底里地大叫:“我受够了!离婚!”梅子从没撂过这样的狠话,把老公吓了一跳。梅子的老公一个劲地向她赔不是,说自己很在意她,只是脾气太急。梅子不理睬,独自回了家。
听完梅子的控诉,我松了口气,知道她只是一时气话。我故意逗她:“既然他这么对你,那就离呗。”梅子没想到我劝离不劝和,喃喃地说:“真离婚,我怕伤害到女儿。”我对梅子说:“你家那位对你的好,你真的不记得了?上个星期你还对我说,你炖的鸡肉自己都嫌难吃,你家那位却吃得很香。你当时可是感动得不得了。”梅子“扑哧”笑出声来,开始夸她家那位,不嫖不赌,在家里,都是以她为重心,对娘家人比她这个女儿做得还要好。
我笑问梅子:“还要离婚不?”她叹了口气说:“当时真的是气到极点,他老这样对我,跟他说过多次了,就是不听。”我跟梅子说起几天前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一个妻子和老公大吵了一架之后,弄了一份恩怨账单,像驾照扣分那样,总分12分。老公对她翻一次白眼扣0。5分,大发脾气扣1分;对妻子无微不至地关怀加1分,甜言蜜语加0。5分,到月底正负分互相抵扣。到年底再算账,看看结果是得正分还是负分,如果得负分,两人就离婚。后来,不到一个月,这个妻子发觉负分远远没有正分多,突然明白,身边的人对自己有多么的好。原来,是自己一直用放大镜去看老公的缺点,相比起来,那些偶尔的不满又算得了什么,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剂而已。
梅子听了,說她也打算弄一份夫妻恩怨账单,一个月之后再告诉我账单结果。我相信,夫妻拥有这份恩怨账单之后,会更加懂得珍惜彼此。
82、爱情故事雪地里的考验
女友A,某晚与男友去郊区参加朋友的婚礼,去的时候天空乱雪飞舞,吃完饭出来已是满地泥泞,没多久车子就陷在混坑里了。男友拿了太平铲,要下车去把四个轱辘从混坑里挖出来,A嚷着下车帮忙,男友摁住她:“乖乖坐着,别冻坏了你!车里有垫子,有书,有咖啡——我每次上车前都会灌一瓶热咖啡,你坐着躺着都行,干体力活儿是男人的事。”A隔着车窗看着他挖泥,铲子小,费力,他在漫天雪花中与天斗,头上腾腾地冒着热气。他整整挖了半个小时,到上车时,身上脱得只剩一件线衫仍喊热。A含泪递给他热咖啡,心里有一万个声音在喊:“嫁给他!别错过!嫁给他!免后悔!”
一个月后,A闪婚般地成为他的新娘。如今,她过得怎么样?问及A的感受,她苦笑着说:“我现在享受并忍受着一个大男子主义者的粗暴呵护,只要是他的主意,我就不能说‘不’字;只要是他的计划,我就只有顺从。”没错,一个倔强得像驴一样的挖坑吉,一个自认为可以保护交人的男人,他那么爱面子,那么在乎你的柔顺,你嫁给他,自然就不再有“抗命不从”的权利。如果你是百依百顺的小女人,自然很享受这种惟命是从呵护倍至的生活;如果你是特立独行有根有骨的大女人,跟这样的人一起过,能不痛苦吗?
女友B,下雪的时候,她正坐在一个男性朋友的车上。这个朋友是上海人,买了一辆帕萨特,在同一小区招募分担汽油费的人,最后如愿征得一男两女与他同行。这天,车子上陡坡时一阵颤抖,不幸熄火,车主让同车人一起下去推车。同车的一位小姐,穿了裙子和高跟靴,一步一滑溜,推了不到3分钟,就跺脚呵气地要回车里去。车主火了,把车门车窗都锁上:“百年修得同舟济,你就是这样与我同甘共苦的?你要是不推车,我把下月的汽油费退还给你,你另找人拼车好了。”他骂完又哄:“来,一块儿使劲儿,再推10米就可以了,你们是愿意过5分钟就回家吹空调,还是愿意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耗着,等着哪辆车来英雄救美?”
待车子启动后,穿裙子的小姐恼道:“谁找你做男朋友算倒霉了。”车主悠笃笃地笑说:“那可不一定,我这人是很讲理很公平的。你们女人呐,平时老嚷嚷着要男女平等,一遇急难,自己恨不能袖手旁观,只等着有个白马王子能救你们于水火。殊不知,就算真有王子骑着白马来,也需要有个给马添草料的人。坐享其成的美事,在21世纪的今天,还有吗?”
上海男人有着一桩幸福的婚姻,太太是硕士,任职于大公司,下雪那天她自己驾车回家,因为丈夫早跟她打好了招呼:“我不能去接你,我的拼车伙伴今天肯定打不到车,我得信守承诺送他们。”B打电话慰问车主的太太,对方说:“他不来接我没什久,要是他那天对你们发了火,你们多担待,他最看不得女人仗着自己是女人,要求特殊照顾。不过,他的短处也是他的长处,他这么看重平等的男人,不会在任何事上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处长了,别人自会感觉出他的好。”
83、爱情故事爱情门当户对
在叔叔家碰到他多年前的学生海亮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竟是叔叔故意安排的相亲。他,一个高高瘦瘦戴眼镜的男生,有着沉稳内敛的气质,很符合我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能爱他。
我让他帮我击退了门不当户不对的追求者黄宪,所以,我必须实践诺言,答谢他。下车的地点是一座陌生的美食城,我摸摸钱包,预感会失血过度。海亮一路都保持沉默,落座后,他很大方地自动点菜,每报出一个菜名,我都会心惊肉跳。
我不看他,却感到他在看我。他说:“丫头,那男孩感觉上不错。”我送白眼给他:“拜托,大哥!好男人多的是,我是否要照单全收?”他笑:“你很可爱!”“谢谢!很多人都这么说。”“借我击退黄宪,就不怕前门拒狼,后门引虎?”“嗬嗬!”我干笑:“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配得上你的女子,而你,也不符合我的条件。”“哦?听起来你的要价不低。”“也许吧!我只想要一份门当户对的爱情,有着同样的农民出身,在以后的婚姻里才不会成为遭人鄙视的弱势群体。”“没想到,你有职业歧视。”他玩味的笑。我拿眼瞪他:“不!是人们先有了对农民的歧视,才引发了我对非农民的歧视。”
一顿饭吃得没有滋味,这满桌的菜足以花去我一件名贵的衣服,能不心疼吗?海亮起身去洗手间,回来说,走吧。我咬着牙对侍应生说买单,他却告诉我先生已经买过了。走出美食城,我沮丧难堪地不看他。他说:“丫头,别这样!”“我不想欠你!”
随着黄宪的不再出现,我和海亮已经成为很好的哥们儿。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会跑来找我聊天,周末也会带上我去郊区游玩寻找他所谓的灵感。我是有求必应,终归还是欠了他。人与人应该保持距离的,尤其像我们这样,分属于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过多地接触会导致心的沦陷,明明知道,为何不懂得拒绝?还是因为对象是他,才让拒绝难出口?
我骑着自行车被飞驶的机动车撞倒,自行车扭曲变形,人飞了出去,自觉没受什么伤,还是被送进了医院的观察室。惊吓过度中,残存在脑中的惟一意识就是海亮。我给他打电话,他刚喊出丫头,我就放声大哭。“该死的!丫头,你在哪儿?”他急急问。我说:“医院!”他赶过来的时候,我流的泪差不多能引起太平洋涨潮。
他说:“丫头,你没事吧?究竟怎么回事?”我说“车祸!我差点儿就见不到你了!”他大步上前,将我抱在怀里,很紧的拥抱,令人窒息,却又没来由地觉得安全。我破涕为笑,眉飞色舞地为他描述车祸的经过。他却大皱眉头,霸道地说:“往后不准骑自行车!”“唉!我倒想骑,可自行车被撞坏了。”“好!”“好什么?”“好的是你还活着。”他伸手触摸我的脸颊,麻麻痒痒的感觉。
我瞪大眼睛看他,他轻吻我的额头说:“丫头,找个时间我们结婚吧!”这叫什么话!我撅嘴抗议:“出车祸的是我,有可能撞出脑震荡的是我。你说什么胡话?”“笨丫头!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巧合,是你叔叔刻意安排的相亲。初见你时,直觉地否定,但越是接触,就越是舍不得。你就像一本书,外表不是很精美,但只要打开来,就会不由自主地受其吸引,那么的充实,那么的耐人寻味。丫头,你在听吗?”我是在听,也同时窝在他的怀里假睡,不知该有什么样的反应。有些无措,有些惊喜,原来我在他心中是这样的好。只是我能放心地要他吗?门不当户不对的现实里会不会有太多的酸楚?
在观察室里一直呆到第二天,医生对我放行,说我除了轻微外伤外,没有内伤的迹象。可我的大脑却是震荡了,不是因为车祸,而是海亮的表白。
可惜,海亮不符合我门当户对的标准,如此浓重的门第观念非一日养成。从我走出那个小村庄踏足城市开始,周围形形色色的人养就我高傲的农民女儿的自尊。爱情是浪漫的,婚姻是现实的。我既胆小又非常地爱自己,所以不敢放手去赌,怕一旦输了,忍受不了那份委屈。因此,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用我超强的理智来压抑蠢蠢欲动的情感。我开始逃避。
海亮站在了黄宪的位置,一连七天,傻傻地等在那儿。我冷漠地从他的身边走过,他看着我走过,却不喊我。同事们又开始了漫天非议,我就开始头大,后悔当初不该“后门引虎”。终于在第八天,我气呼呼地冲到他面前,说:“上瘾了,是不是?我不理你,就不会觉得难受吗?”他笑,说:“我觉得很幸福,毕竟,能让你不理不睬的那个人是我,而不是别的什么人。”“真是有病!”我叹气,说,“你认为我们是同一类人吗?你出入打的,我则要拼命地去挤公交车。如果有一天,没有了出租车,你知道怎样坐公交车吗?”我苦笑,在他的愕然中走进公寓楼。出租车与公交车,这就是摆在我们两人面前的现实的差距。
当海亮真的不再出现,我就开始魂不守舍恍恍惚惚,咬咬牙跺跺脚,强令自己去习惯没有他的存在。好不容易建起的心墙,却在见到他的一刹那轰然倒塌。他等在我的公寓楼前,闲适得令人嫉妒。“看什么看?”我狠狠地瞪他。他伸手触摸我的脸颊,我扭头避开,他说:“丫头,想你想得心空,便想来看看你,看到你心才会满。我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熟悉了这个城市的所有公交路线。现在无论你想去哪儿,我都可以带你去,不用打的。”“笨蛋!”“只要你把心打开,我就可以进入你的世界。”原以为他内敛不懂甜言蜜语,没想到说出的话也是这样火辣辣,烫得我心痛。是他真的爱我到不可救药还是得不到的才是好的?
从城里开往郊外的公交车价是2元,我们两人来回花去了8元。他出卖苦力,帮果农采摘搬运桃子,换来我们中午的粗茶淡饭。看着他在烈日下的汗流浃背,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所有的理智和坚持都随着他的汗水滚落蒸发。
回到市里后,他将剩下的两元钱全都交给了我,说:“这一次,你得自己带自己回家。”回我的住处没有直达的车,转车的话,两元钱正好。我咬着唇,问:“你怎么办?”“我那边比较近,三站的路,我可以走回去。你的车来了,走吧!”我不上车,拉起他的手,远离公交站牌。他说:“丫头,别这样!我是男生,我——”他止了话,因为我的眼泪已经倾泻而下。我说:“你越是好,我越是自卑得不敢要你,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固执得非我不可?”他用指尖触碰我的泪,叹口气,说:“丫头,我们其实是同一类人。在爱情上,我也要求门当户对,不是指门第,而是指生活观念。坦白说,我对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也是敬谢不敏。你热情、率真、朴实,最重要的是你懂得爱懂得生活,所以,我非你不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向你证明,我绝非不食人间烟火。如果可以选择降生,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农民之家。只要你肯等我,我甚至愿意到农村接受劳动改造。”我歪头看他。他说:“丫头,你别这样看我,我心里没底。”“你好帅!”我笑,泪水还挂在脸上。认真的男人的确很帅!
我说:“你不用走回去了,因为两元钱可以送我俩到你的住处。”“你说什么?”他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我。我就心酸,为以往的日子里给了他太多的不确定。“没听清算了。”我转身欲走,他却猛然间抓住我的肩膀:“丫头!找个时间,我们结婚吧!”他低头,吞没了我的话语,唇与唇的碰触,就是吻了吧!
直觉告诉我,如果推开这个对我好得过火又懂得欣赏我的男人,我绝对会悔青肠子。按照他那套理论,这样的爱情也算是门当户对吧!
84、爱情故事有种爱,是一部无字情书
初始
我和谷雨相识于利物浦。我在那里为杂志社拍一组图片。
利物浦是座不夜城,现代高楼鳞次栉比,到处散落着古典建筑,它们全都以贵族的姿态提醒着初来者,与我这次的拍摄主题——时尚与古典,不谋而合。
也许是空气太过闷热,我端着尼康却总抢不到最好的光,始终没有拍到投资方想要的照片。当天的摄影任务结束后,所有的人都去了夜店狂欢。我独自回了马修街上的一家酒店,喝着闷酒,当杯子里的朗姆酒快喝完时,一个男人的侧影吸引了我。
他靠在一根罗马柱上,在煌煌的灯光下如徇徇书生,衣袂整洁更衬出了他的温和儒雅,宽阔的额头下有一双带笑的眼睛,含蓄内敛,和那些棱角如斧钺劈成的欧罗巴人很不同,我赶紧对焦“喀嚓,喀嚓”。
少顷,他发现了。
“小姐,你是在拍它吗?”他指着刚才他靠着的罗马柱问我,大概是我戴的中国式耳环出卖了我,他直接就对我说着中文。
他的话把局促的空气驱散了。我笑了,解释自己的行为,对他说如果照片合适,希望能刊登。“当然,版权费是有的。”最后,我找他要名片,私自许诺,但明显有些底气不足。
他微笑着看了我许久,递过来名片,“我相信你,照片就先放你那。”当我知道他是某跨国公司中国地区的C00(首席运营官,运营总监),和我在同城后,暗自咋舌,世界太小。
再见谷雨,我已丢了工作。我跟他说照片没被杂志选上,但希望他能把照片提供给我参加一个摄影比赛。
“成啊,要是你一举成名了,可别忘了我这个模特啊。”
他答应得爽快大气,没有用怀疑的眼光打量,也没和我计较费用,这让我有点感动。
“那我先谢谢你,要不,我先请你吃顿饭吧。”我这人就这样,他越是不斤斤计较,我就越是觉得欠他很多,不为他做点什么就浑身不自在。谷雨大概也看出了我的这根筋,答应了。
我自作主张去了绿茵阁,菜不甚可口,酒却喝了很多。谷雨听我发了一晚上牢骚,我把小半生的不得意几乎都倒给了他,最后吐得一塌糊涂。
不知我醉酒后说了些什么,反正没几天,谷雨给我打来电话,说帮我联系了几个拍摄工作,让我去看看。工作很简单,酬劳却不菲,以我的资历,很难得到这样的工作机会,更重要的是,这些工作让我结识了几家大图片社。
我知道,他帮了我。我从心底里感激他,他搭的台,我一定要好好唱戏,我努力地工作,想着不能丢了他的人。我明白,这努力不光只是想感激,也是想让他更注意我。
他很忙,约会的时间很少,但每一次都如钟杵撞心。我们看画展,知道他画得一手好油画,而我也爱在绘画里找灵感。我们去影院,同时选中了观者寥寥的文艺片。去私人酿酒厂,制作只属于我们的红酒。在书吧里隔着书架凝视时,他的腼腆躲闪似乎暴露了什么。但我们从不去中餐厅,他也不陪我逛街,我想,这大概是他的癖好吧。
我有种感觉,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真相
一次午夜里,睡不着,打电话给他,那头却是个女人,我一恍惚,那边就挂了电话。
之后我们没有再联系对方。我等着他的电话,不敢冒失,他却一直没打给我,隐隐感觉就要失去他了,难道他真是个花心的人?
几天后。我去找谷雨,想给他个惊喜——两张去大堡礁的机票,我为他在利物浦拍的照片获奖了。寒冷的季节,一起到温暖的南半球看大海龟可是件浪漫的事。
我喋喋不休。他讷讷站着。许久冒了一句话:“对不起,其实,我已经结婚了。”只刹那,我耳朵里塞满了《勇气》MV里男主人公一脸遗憾的旁白:“我是已经在美国结了婚的Bartender。”
埋首无语,我不怕难堪,但我遗憾从未表达过自己。现在我还能怎么说,祝你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只是,我没有看错。他不是个乱情的人,他的尴尬是因为有责任,是我们选错了时间相识。
我更努力地工作了,爱会让人对自己残忍,我不知疲惫,一人做两人的工作,只因我的爱无法大方地给爱人。我像只水壶,里面的水沸腾了,却没有地方承载,我知道,只要关了火,这份爱就能自生自灭,但我已经爱了,只能继续下去,任由沸水满溢,皮开肉绽,满目疮痍。
约定
我在疯狂工作了一段时间后,终于病倒了,生病的人更容易滋生冲动,我无法控制地去了那家画廊。
他也在那里。很自然,不需要商量,我们去了电影院。上楼时,一个男孩冒冒失失地撞到我,我一下子无法支持,谷雨一把搂住我,握着我的手再没有放开。荧光下的小厅没有什么人,我们窃窃说着话,他说他太太是他导师的女儿,事业心很强,经常在各种公共场合露面,在这座城里很风光,她一直以有谷雨这样能干的丈夫为傲,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路越走越背离,虽然感情慢慢在变浅,但哪对夫妻不是这样呢?毕竟是他太太,而且也没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他,人一到30岁,一切都会变得世俗,也许能找到个相见恨晚的知己,可又能怎样。
听着听着,我疼惜地抬手摸他的脸,他像一轮悬月,寂寥地挂在天幕里,我想抚摸他,却始终够不着,我只能仰视,竟在他怀里睡着了,很久都没有睡得这样踏实。
一觉醒来,发现躺在了医院里,原来我晕倒了。
“答应我,别对自己残忍,不值得。”他靠在我的身边,眼睛红了。“值得。”我笃信。“这样没有将来,我不能误了你。”我摇着头,使劲撑起身体,“在心里给我留个位置,让我看着你,一直看着你,你不答应,干脆现在就要了我的命。”
谷雨搂着我纤瘦的手臂,犹豫着答应了。我们冒着大不韪,用心灵约会,这种小小的刺激一旦成瘾,就很难戒掉。我们太快乐了,有些时候,我几乎就想要李代桃僵,但我告诫自己,能在他身边休憩一会,就已经是福气,不要贪心,破坏了这美好,更何况,我只想做到二点五,从未想过要做三,这是我保留的最后尊严。
因为,每次都想着怕是最后一次,所以就有种残缺的猛烈,我炙热地燃烧着自己,而他总有种背叛的懊悔,看着他这样,我有些恨自己。
不久,我接到个女人的电话,有个大型晚宴,邀请我去当摄影师。
入夜,意外看到了谷雨,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打招呼时,他也看到了我,冲我笑笑要过来。突然,一个穿黑色晚礼服的女人,从后面挽了他的胳膊,谷雨也有些意外,那女人云鬓高挽,明眸善睐,一进门就不断和人打着招呼。
原来她就是谷雨的太太,她是那么光彩照人,她在宴会上发言,只一声“大家好”,我浑身就在颤抖了,就是她,是她邀请我来晚宴工作的,她发现了我的存在。
果然,不多久,趁着谷雨接电话的空挡,她过来了。说的什么,我不记得了,总不过是那些话,最后,听得我冷汗森森,但我不怪她,是我的错,只要不伤害到谷雨,要我怎么样都可以。
我走了,如轻风拂面。
我给谷雨留了信,是用樱桃汁写的,我认识他时正是樱桃结果的时节,樱桃汁的颜色不长久,正如我们的爱情,但樱桃的绚丽却会结在我们的心里,几年后当字迹模糊时,这封无字情书就可以陪他到老,不会给他带来丝毫的麻烦,这便是我的愿望。
85、爱情故事教室情侣
班里有两对情侣,他们皆是在入学之后3个月的时间里,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的。
对于班里的这两对情侣,我尽可能地宽宏大量,尽量不打扰他们在课上含情脉脉对视时的片刻温存;或者剥一粒糖,咬一半,又趁我不备塞入对方嘴里时的小欢喜。看着他们从我面前斜穿过去,手牵手抢占最后一排的“恋爱角”,我也只是在想,不知今日的课上,他们要上演什么爱情剧目。
他们当然不理会我的好奇与关注,只一心一意地经营自己的小爱情。假若哪天看不到他们其中的一对课上坐在一起,那一定是闹了别扭。这种时候,我反而有了兴致,千方百计地想要逗弄他们一下。于是,我会叫他们站起来回答一个相同的问题,而后让周围的同学给打分,看他们谁说得更确切。这时他们两个人会在全班同学的哄笑声中,显出一点点羞涩。男生常常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而女生则迅速低下头去,又将帽子往下一拉,似乎怕人窥去了心底翻滚的秘密。
我不知道那时的他们,究竟是会恨我多管闲事,还是会心存感激,让他们的小别扭可以因为这样的热闹烟消云散。但平时被他们专心于爱情而漠视掉的我,却多多少少有一些报复之后的小得意。
有那么一阵子,当我发现其中一对教室情侣竟然很久没有在课上耳鬓厮磨时,先是诧异,继而猜测,他们的爱情大概走到了终点。
果然,我从其他同学的口中得知,女孩的初恋男友忽然回心转意,发短信来,要与她和好。而眼前这个男孩没有像女孩希望的那样,激起无穷斗志,誓将女孩守护到底,而是大方地一挥手说:“放行,给你自由。”只是,这样的自由,在女孩看来却是无尽的痛苦,反而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一边是难忘的初恋,另一边是鲜亮饱满的新爱。是原路返回,还是继续向前,一时间,她没了主意。于是,只能在课上,与男孩暂时保持距离,试图用这样的方式让这段爱情沉静下去。
当然是沉静不下去的,因为男孩似乎很快就忘掉了心底的烦恼,非常积极地参加起各个社团的活动来。我时常在校园里看到他走在去演话剧的路上,要不就是赶去参加朗诵比赛、辩论赛、棒球比赛,急匆匆的身影像风一样,“嗖”地一下子就飞过去。
很不幸,另一对情侣维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也没了昔日的热情。只是主动把眼光投向教室外更宽广天地的,是那个女孩。男孩惆怅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还是习惯了,学会了像其他男同学一样,在下课后拍着篮球,吹着口哨,很潇洒地融入去食堂吃饭的大军里去。
课堂上突然冷清起来,小小的教室里没有了浓郁的巧克力的甜香或者玫瑰的芬芳。他们的爱情像一阵微风,在教室里,吹皱了一潭湖水,便倏忽散去。不仅是我没有看清爱情的容颜,就连他们自己,怕也是不记得我曾经将他们叫起,回答问题时的那一抹温情。
86、爱情故事无为而治的爱情
有一位女友,曾接连拒绝过两个深爱她的男子,却选择了一个看上去不够爱她的人。先前的两个男人都待她极好,事事以她的感受为重,嘘寒问暖,体贴之至。但她的芳心却不为所动,最后选择了一个对她不那么积极的男人。
两人婚后的日子还算和美,但男方的表现似乎也只能打七十分:他对女友不够关心,就算女友同异性朋友一起聊天喝茶到很晚,也并不多问;他还有一些懒惰,偶尔会为了谁做家务的问题和女友斗嘴。虽然这个男人的表现总体上还过得去,但比起前面两位心甘情愿为其下厨洗衣、任劳任怨的男士来说,就逊色许多。
女友却并无悔意,反而越来越有活力,不仅将工作做得风生水起,而且开始学水彩画、练毛笔字,并在业余时间出版了一本书,获得了不菲的稿酬,让我们大为羡慕。
某日姐妹们聚会,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女友打电话喊老公来接,那边传来疲惫的声音:“老婆,今天真是太累了,实在不想动,你自己打车回来好不好。”女友并无愠意,反而一口答应,要老公先睡。
旁边的姐妹打趣:“老公这么懒,你是怎么调教的。要是你当初选择志明,肯定随叫随到,可你却不知道珍惜,把人赶跑了,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女友莞尔:“我有什么后悔的,我觉得现在挺好的。”我们都当她护短,继续打趣。谁知女友认真地说:“我一点都不后悔选择现在这个人,跟他在一起很轻松,不会被爱压得喘不过气来,也不会有人以爱的名义非要对你好,也不管你习不习惯这种表达方式。和他相爱没有负担,相当舒服。”
女友还告诉我们,是自己的老公给了她广阔的心灵顿悟空间,让她得以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他们在一起,不用受固有理念的限制,认为必须做什么才能表达爱。在这段婚姻关系里,他们都能毫无负担地回应对方的爱,并从爱情里汲取养分,让自己变得更有活力。女友还给这种关系取了一个名字,就叫“无为之爱”。
这让我想起了《道德经》里提倡的“无为而治”,老子认为最好的治国之法就是无为,让人民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而不是拼命颁布法令、制定政策去干涉人们的生活,一切顺其自然,乃是大道。治大国若烹小鲜,如果不停翻搅,锅里的食物就会将佳肴煮坏;而相爱的人处理关系时也是如此,不求浓烈,贵在无为。
87、爱情故事没设闩的窗子
琳达搬家,只带三个行李箱。单身女子,年近四十,素来践行简单生活,家具都已送出。她从机场打网约车来到林肯大道,乘电梯上了五楼,打开507的房门,新油漆的气味涌来,硬木地板上空荡荡的。不足80平方米,卧室起居室厨房浴室齐全的单位,她住了四年,熟悉不过。
为什么非要住这里?琳达自问,却不敢回答。此举有“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味道。原来,当年在这里,她和快要成亲的男友路易斯大吵,随即摔门而去。若追究纠纷的来由,却笑死人。琳达是名校毕业,事业上比当“蓝领”的男友出色,因而滋生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优越感。那几天,两人为“去哪里旅游”闹意见,各不相让,吵了几次。最后一次,琳达上纲上线,嚷“找错了人”。路易斯一句“有种的就走,别回来”,琳达说到做到,走了,连家具也不要,去纽约另起炉灶。507撂给路易斯独自住。路易斯独自住了两年,前年在别州找到工作才搬走了。“掰”了以后,路易斯和琳达断绝了所有的联系。路易斯最近的下落,是他的妹妹在脸书透露的。
房间仿佛飘荡着路易斯的“气味”,他的沐浴露和剃须水是有明显特征的。她伤感起来。唉,好端端的一对,毁在毫无意义的争吵上。
她撩开窗帘,蓦地一惊——窗外搭起了脚手架。探头往下看,停车场上的工具车和招牌眼熟得很,“哈德逊油漆公司”。她算算,上一次大楼外墙刷漆距今已8年。她怔怔地对着窗外,纹丝不动。怎么这样巧!
原来,她和路易斯结缘于油漆。路易斯是油漆工,那一次,站在脚手架上边挥刷子边哼几句卡本特的歌。琳达那段时间没上班,天天在家。她也是卡本特的粉,隔着窗子,向路易斯打招呼,越聊越是投缘。“想不想喝现磨的夏威夷咖啡?”路易斯说再好不过。
琳达兴冲冲地把靠北的侧窗推开。路易斯从窗子跳进来。握手,互相介绍,成为朋友。从此路易斯每天受琳达的邀请,走跳窗的捷径,享受30分钟的“咖啡时间”。外墙油漆持续一个月,友谊升温为爱情。活干完,琳达替路易斯复制了门匙,爬窗户的浪漫之举才告一段落。
琳达想到这里,流下依恋的泪水。她走到靠北的侧窗前,抚摸着窗框。木框上有一处印记,她记得清楚。和路易斯在一起的日子,一次,小偷从消防梯爬进三楼的窗子作案,因此管理处替所有的窗子加了铁闩。这个窗子本来已安装了,但被路易斯拆掉。他说:“别的窗户可以加闩,这个不行,因为它是爱情的发源处。”此刻,依然没有闩。琳达明白,她离开后,住在这里的路易斯坚决维持原狀。琳达泪眼模糊,她向着窗外呼叫:“路易斯,我认输,回来了,你呢?”
揩干眼泪,托路易斯的妹妹给路易斯转上一封外人看不懂的信:
“路,我今天回到老地方,发现大楼外,脚手架又搭起来了,507那个窗子,依然没有铁闩。”
88、爱情故事用12年成为更好的家人
两只“鱼”的恋爱有点甜
叶子是来自农村的姑娘,通过读书来到南京这座城市。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俞先生。
恋爱的时候,叶子住在南湖附近。合租的房间,一开窗就能看到绿树,听到鸟鸣。工作之余,叶子还兼职做一份家教。学生家住在珠江路,要穿过华海大厦后面的一条小巷子,晚上巷子很黑,叶子每次都是一路小跑。
有一次周末,俞先生问叶子在哪儿?叶子回答在珠江路做家教。俞先生提出去接叶子。叶子说:别,得等两个小时。2006年,情侣谈恋爱还是用短信聯系。俞先生没再回叶子的短信。但叶子结束家教课从小巷子里跑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巷口的俞先生。俞先生微笑着说:“饿了吧,走,带你去吃夜宵。”
俞先生的网名叫“水养鱼”,而叶子的大名里也有一个字跟“鱼”同音,于是,叶子养了两条鱼。一次给鱼换水时,一不留神,一条鱼竟然从老式水池滑进了下水道。叶子很难过,发短信告诉俞先生。俞先生一边安慰,一边出门,到叶子家时,手里捧着一个刚买的大鱼缸,里面游着一条小鱼。
年底,叶子跟着俞先生回他老家见未来公婆。晚饭后,叶子抢着刷锅洗碗。俞先生的妈妈临走前塞给叶子1001元红包,寓意“千里挑一”。
春节假期结束后,俞先生带着叶子去看他买的毛坯房。他让叶子做主,装修出心里家的样子。叶子感动得使劲点头。
婆婆来了,争吵来了
两人领证后,叶子住进新房,俞先生也安心地出国工作了。
半年后,两人才开始度蜜月。临近国庆,叶子怀孕了。婆婆很高兴,来南京照顾叶子,每天换着花样烧菜。
几个月后,俞先生再次出国工作,叶子和婆婆开始了大眼瞪小眼的日子。她渐渐地发现,俞先生不在家的日子,婆婆到了饭点也不做饭,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下雨天,叶子还要挺着大肚子去买菜。后来,婆媳两人的午饭,要么是吃前一晚的剩饭剩菜,要么干脆吃面条。婆婆每天都要念叨叶子几句,还经常对着叶子的肚子说:“快点出来吧,还是外面好玩啊!”这让叶子心里很不舒服。
俞先生回国后,叶子忍不住抱怨,“妈真偏心,我挺个大肚子,她中午都不做饭,你回来了才有荤有素。你不在,我们就吃青菜烧豆腐。”叶子以为只是夫妻间发发牢骚。没想到俞先生当场吼了起来,“我妈对你哪不好啦,她在老家忙得很,跑来伺候你,你竟然还说她。你有没有一点良心……”婆婆听到吵架声,也出来帮腔。叶子觉得很委屈,孩子还没出生呢,家人间就开始闹腾了。
叶子妈提醒说,婆媳不能吵,一旦吵开了,就像一个碗被打碎了,很难复原。
叶子生了个男孩,全家人都很高兴。婆婆来照顾孙子时感冒了,叶子让婆婆戴个口罩,谁知婆婆转身就回老家去了,过了好些天才回来。
坐月子期间,叶子发现,只要她跟俞先生拌嘴,婆婆就竖着耳朵听,然后帮着儿子跟叶子吵。身心俱疲的叶子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不是找错人了,俞先生值得托付终身吗?
叶子跟婆婆在磕磕绊绊中相处了6年。叶子换了工作,婆婆要说几句,叶子洗澡后没有及时清理头发,婆婆要说几句。有次叶子开玩笑说要当全职妈妈,婆婆直接拉下脸来说:“你不上班,那我儿子要养一大家子吗?”
2016年,叶子想把夫妻两人的积蓄拿出来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一家人一起看房,谁知交定金的时候,婆婆坚决不同意。婆婆的理由是家里还有老大,俞先生作为小儿子在南京已经有一套房子,再买一套,家里老大会怎么想?俞先生决定要亲情不要房,于是买房一事作罢。
婆婆在南京期间,关心儿子,关心孙子,叶子总感觉被她当成外人。叶子是农村的,家里条件不好。她最不愿听到婆婆说别人家儿媳结婚时陪嫁多少钱,总怀疑婆婆说这些是嫌弃自己。
开始理解婆婆
终于有一天,婆婆买票回老家,把自己所有行李都带走,说不再回来了。看着一天天涨起来的房价,想到错过的大房子,叶子心里埋怨婆婆,没有说挽留的话。
婆婆走后,叶子和俞先生的关系缓和了不少。有时候,俞先生会对叶子说:“妈其实不容易,养了两个儿子,家里的房子都是爸妈一点一滴省吃俭用盖起来的。”“妈每天4点多就起床,洗衣服做饭,然后去卖茶叶。”“妈帮我们带了这么多年孩子,我们要知道感恩。”……
孩子渐渐大了。叶子自己做主,终于买了第二套房。等婆婆知道时,叶子已经拿到了新房的钥匙。
叶子又生了个女儿。夫妻二人带着孩子们回老家。婆婆亲亲孙子,抱抱小孙女,知道他们已经搬进了新家,但没再说什么。
最近,叶子觉得自己有些像婆婆了。她也是每天一早起床洗衣服,给一家人做早饭,非要自己亲手去做,心里才踏实。婆婆舍不得吃的东西,留给儿子、孙子,说:“你们吃,看着你们吃,比我吃都高兴。”叶子也是这样,买了时令的水果,都先想着两个孩子。婆婆过去一直怕叶子辞职回家当全职妈妈。叶子现在想想,的确不能轻易换工作,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只有父母工作稳定了,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叶子渐渐想起了婆婆的好。她教叶子怎么抱孩子,怎么做红烧鱼。叶子爱吃饺子,婆婆曾买回肉馅和饺皮,专门为她包饺子。
从俞先生老家返程那天,婆婆准备了几大包吃的。叶子知道那里面都是婆婆的心意。仿佛以前的矛盾都不存在了。叶子和婆婆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在那一刻,叶子觉得已经和婆婆和解了,她也越来越理解婆婆。12年的婆媳相处,叶子眼里的婆婆是勤俭持家的人,对自己苛刻,对子女宽容。
想想过往,婆媳吵架最激烈时,叶子的工作不稳定,也没有多少经济基础,心里自卑又彷徨。婆婆一个眼色、一句话,都会让她胡思乱想。现在,叶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渐渐成熟自信后,她已经不在意别人的评价了。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儿子,叶子说,将来会对儿媳多一些包容,多给她一些成长的时间,因为没有谁是天生的妻子、父母,每一个人都在学习成为更好的家人。
89、爱情故事高糖的爱情,在包容中恒久
1
我叔从小成绩不好,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后来无师自通成了泥瓦匠,是县城里小有名气的师傅。我婶比他多读了几年书,高考落榜后进过服装厂,当过服务员。重要的是,她人长得很漂亮。
据说,相亲那天大雪纷飞,两人约在县电影院门口见面。我婶早去了大概十分钟。两人打过招呼后,我婶说:“约会哪有男方迟到的。”她一边说,一边极为自然地帮我叔拍打身上的雪花。我婶的美貌和谈吐气质,让我叔心里瞬间的想法是,这辈子就是她了。从此,这一生,我叔都在给我婶挡风遮雨。
对于这桩婚事,爷爷奶奶本是不太同意的。一方面嫌我婶娘家穷,还有个没结婚的弟弟,一方面觉得她没什么稳定工作。用我奶的话说:“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不顶吃不顶喝的,哪像你,还有门手艺。”但我叔却铁了心。
然后,我叔开始装修自己买下的那套小房子,准备迎娶我婶。我婶说餐厅那个柜子占地方,不实用,他二话没说就拆了重做。卧室的地砖,我婶挑遍了县城所有的门店都觉得不太满意。结果,我叔买了两张车票就带她去市里买,然后雇车拉了回来。
2
他们结婚的第九个月,我婶得了慢性心肌炎,晕倒在她打工的饭店里。。得了这种病,不但干不了重活,还得加强营养。从此,我叔再没让我婶上班,然后,把家里大部分家务都承包了。而我婶呢,每天养花种草看电视,做点简单的饭菜,洗个袜子什么的。我叔每天回家都不忘带回鸡鱼肉蛋等食材,自己还开玩笑说,我也沾你的光,天天吃好的。每天我叔下了班,就骑着自行车风尘仆仆地往家赶。车筐里装着各种食物。而我婶,打扮得漂漂亮亮地站在院子门口等他。她见到我叔的第一句话往往是:“可回来了,就等你吃饭呢。”
因为我婶,我叔跟家里的关系渐渐疏远了。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我爸是老大。而且是一个优秀的长子,大学毕业后进了国企,又娶了身为医生的妈妈。他们婚后不久生下哥哥,后来又有了我。工作体面,儿女双全的长子,为他们挣足了面子。相比之下,我叔当初因为学习的事情没少挨爷爷的揍,但他就不是那块料。初中毕业就跑到建筑工地上当小工,慢慢有了手艺,虽然不少挣钱,但到底是出苦力,不体面。更重要的是,他娶了个病怏怏的媳妇,却如珠如玉地宠着。
3
结婚第三年,我婶还没有怀孕。后来两人去医院检查,我婶被确诊为子宫内膜异位症。医生给出两种治疗方案,第一种是保守治疗,切除病灶,保留子宫和卵巢;第二种是根治性手术,将子宫卵巢同时切除。想到我婶每个月来月经时,痛不欲生的样子,我叔当即决定选择第二种手术。
最后,我婶说服了我叔采取保守治疗的方式。她说:“哪怕以后怀孕的几率只有1%,但那也是希望。”我叔同意了,他只尊重我婶的决定。从此,不能生育,成为我婶人生中,备受他人攻击的缺陷,卻也成了我叔更加呵护她的原因与开端。听说有什么好的营养品,他削尖了脑袋也要托人买给我婶。街头上开始流行什么服饰,他第一时间让我婶穿上。手机还没完全普及时,我叔就想给我婶买,他说给她配个手机,可以随时随地找到他。
可是,我叔对我婶好成这样,我婶对我叔却越来越不待见,脾气也越来越大。我叔做的菜咸了她不满意,做淡了又说没法吃。我叔偶尔忘记了将垃圾袋拿下楼,我婶也会打电话骂他一顿。有时,我叔在外面干活,碰上工期紧需要加班加点,我婶就打电话威胁他再不回来就离婚。而我叔呢,明知我婶是威胁他,却每次都以最快的速度往家里赶。
有一次,在我婶的娘家,就因为我叔给我婶盛的汤太满,洒了出来。我婶当场翻脸,我婶的父亲替我叔说话,我叔却说,她骂我是因为她没拿我当外人,她身上被几种病折磨着,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换了谁,能比她脾气好?他说,我身体好好的,让她骂几句能掉块肉嘛。他说,骂我说明她还有力气,能够天天被她骂,我心里踏实。他说,她心烦是病和药物的副作用,哪是她自己能决定的。
那天,我婶一路从娘家哭回自己家。她恳求我叔跟她离婚。她说自己对不住他,做不了家务,不能工作,还不能生孩子。她让我叔离婚后,找一个能够为他生儿育女的人,好好过日子。我叔一下明白了,怪不得她脾气变得这么大,动不动就找茬,原来,她是故意的,想激怒我叔,逼着我叔跟她离婚。
4
疾病缠身、不能生育、没有工作,常年服药导致的副作用,让我婶已经跟当年那个清秀女孩“判若两人”。她是别人眼中最糟糕的女人,却是我叔倍加呵护的公主。这份谜一样的感情,像中了魔咒一般,令所有人想不通。
我婶不能生育,始终是爷爷奶奶的一块心病。他们甚至在我快要出生时,动起了让我叔我婶领养我的念头。
可是,我叔坚决不同意。他说以我婶的身体状况,根本没能力抚养孩子。1997年,我出生了。可能是因为当初有过领养我的提议在先,所以我叔我婶对我格外疼爱。只不过,他们都背着对方对我好。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出现在我面前,他们都显示出对我爱搭不理的状态。我一天天长大,慢慢明白,他们是怕彼此对我的喜欢,伤到对方无子的遗憾。我在全家人的团宠里,长成一个口无遮拦、有恃无恐的女孩。尤其在我叔眼里,因为当初拒绝收养我,所以在他心里,总觉得我好像是被他遗弃了一样。所以,这个世界上,他第一对我婶好,第二个人就是我。
5
那一年,我14岁,也隐隐觉得在这桩婚姻里,我叔有点委屈。而那时,开始懂事的我,耳朵里听到了太多关于我叔我婶的猜测。甚至有人说,一定是我叔有什么把柄被我婶攥在手里,所以,才会对她俯首贴耳。于是,我直截了当地问:“叔,你跟我婶明明不般配?是不是我婶要挟你了?如果是,我帮你想办法。”我叔听了,敲了一下我脑壳,说:“你怎么跟别人一样胡说,你婶真是白疼你了。”
然后,那天,我叔停下手中的活,跟我讲了他跟我婶的初见。他说:“看到你婶的第一眼,我就心动了,但爱情,好像不止于心动,还有心疼。“我婶从小生活在一个炎凉的家庭,而我叔从小也倍受爷爷奶奶的苛责,他知道被父母忽略是什么样的感受,他想把自己也没得到的那些疼爱,全部给我婶。
结婚后,我叔发现我婶是心底住着一团火的女人。他人生中第一次享受到每个冬天早晨穿鞋时,鞋垫刚从暖气片拿下来,还带着热乎劲的感觉。他塞在包里的工作服两天被洗一次,叠得有棱有角。任何时候,他的工具包里都备着创口贴,碘酒、消毒棉。而且总有一个桔子、苹果,或者花生糖。不管每天他回家多晚,我婶都会等着他一起吃饭……我叔说他人生中说最多话的一次,是他跟我婶讲自己的成长经历,我婶抱着他哭了很久,哭得比他还伤心。可是,明明她自己的经历比我叔要惨许多。我叔说:“你婶这个人,自己在父母那里没能得到爱,却能够给别人很多爱,这样的人,是宠不坏的,值得拿命对她好。”我终于明白,这世上的般不般配,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
6
我一天天长大,有事没事就喜欢往我叔家跑。一天放学,在路上碰见我叔,他用摩托车载我回家。快到家门口时,他突然停下来。从工具包里掏出泥瓦刀,对着裤子划了一道口子。我问他:“你这是干啥?”他说:“你婶这两天情绪不高,怕她生病,我给她找个茬,找个骂我的理由。”果然,等在路口的我婶,很快发现了他裤子上的口子。她整整嘟囔了我叔五分钟。我叔全程表示服气,还不时趁我婶不注意时跟我做个鬼脸。我想冲他笑,可是,嘴咧到一半,我怎么哭啦?青春期的我,没有被那些偶像剧虐到,但被我叔我婶的感情感动得笑中带泪过无数次。他们的婚姻就是一场久别的重逢,像两只落单的手套,穿越茫茫人海,终于找到了彼此。
那天吃饭时,我婶摸着我的头说:“谁家男孩能配上咱家丹丹?”我特别自信地回答:“万一配上的,那一定是跟我叔一样好的人。”因为我见识过这世上,最为高糖的爱情。那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般配,像砖头与混凝土一样稳固。他们让我知道,爱一个人可以这般隐秘而伟大。
90、爱情故事用“习惯”来驯养男人
看看周黍是如何悄無声息地,在家里建立了自己的“秩序”,并且让男人心甘情愿地陷入了这种“井然有序”的生活——
季尧是个“海龟”博士,在法国学习期间,认识了学设计专业的女硕士周黍。此女柔若春花,像牡丹一样腴美,性格蛾眉婉转,不管你说什么,提什么建议,都是一句“行呀”,温顺得让季尧很受用。结婚之后,季尧被国内某大学不惜“重金”引进,然而季尧却表现平平,毫无建树。分析原因,季尧伤心地认为,是妻子周黍,用餐桌替换了他的书桌,他无心再做学问,却深深沉溺于油光锃亮,香艳动人的美食之中。
这是刚读完的一篇小说《婚姻生活》里的故事。有一种女人,很擅长“被动的主动”,她看上去没有一点侵略性,许多现代女人身上那种咄咄逼人和锋芒毕露她都没有,她永远都是软玉温香般的“也行呀”,但有时候,在这种女人的杨柳之躯里,也是嵌了根细若游丝的钢筋的。被麻痹的男人,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慢慢被套牢,被婚姻驯服。
看看女主人公周黍是如何悄无声息地,在家里建立了自己的“秩序”,并且让男人心甘情愿地陷入了这种“井然有序”的生活:
坚持主张,并及时服软。周黍以“民以食为天”的大道理,把家里的书房改造成了厨房。她是学设计的,装修的时候对厨房大破大立,把6平方米变成了14平方米,阳台上的花盆里种了百里香和迷迭草,那是做腌鸭和凉拌菜用的香料。书架顶上放了平时不用的电火锅,客厅的五斗橱里放了餐具——他们家有各种等级不同的餐具,一套景德镇青花玲珑餐具是家用的,一套蓝白条纹相间的日本“濑户烧”是待普通客人用的,一套镶金边有牡丹图案的釉下彩骨瓷是待贵客用的。她在食馔方面的一掷千金,每每让季尧恼火的时候,她都显得若无其事,你不理她,她就会一次次杨柳般倚靠过来,主动服软的女人,哪个男人还狠得下心呢?况且这些美食美器,确实看着赏心悦目。婚姻里如果两个人都像泡桐一样笔直,是没有好下场的。
厨房外交,因为别人的赞美和垂涎,让男人也觉得自己的婚姻挺美好。周黍厨艺精湛,她的设计专业素养,发挥在餐桌上,有了近乎完美的体现。一道道精心烹饪的菜肴,像花朵般次第绽放,她把自家厨房经营得名声远播,导致食客源源不断,纷至沓来。餐厅,是他们家最舒服的所在。尤其是冬天,或者夜晚的时候,在阳光和灯光照耀下的橡木桌椅食器食物,熠熠生辉,宛若镀金,有一种魔法般的神奇美的力量,把主人和客人都变成长了根须的植物,恋恋不走。凡是来过他家的男性朋友,只要在那张铺了墨绿色橄榄枝叶图案桌旗的橡木饭桌上小酌过几杯,就会众口一词地对他的婚姻生活表现出由衷的赞美。甚至连院长还有很多校领导都慕名前来,并且—坐下,就再也不想动了。
既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家庭秩序,就得亲力亲为,主动维护。小说里的季尧被导师批评“没有长进”时,心情变得不好了。他想自己怎么可能有长进呢?自打结婚以来,他在厨房的时间,就比在书房的时间多;他坐在餐桌的时间,比坐在书桌的时间多。别的教授没有进步,还可以借口家务事多,家事缠人,而且知识分子的家务事,向来是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可是季尧家永远不会因为家务闹矛盾。周黍买菜,周黍做饭,周黍洗碗,周黍搞卫生……这么一想,季尧倒也无可抱怨了。还能抱怨女人太贤惠吗?而且私下里,他好像也是挺享受,挺喜欢这样的。
于是呢,周黍用蠹蛀蚀书的方式,几年如一日的,终于把季尧由一个学者,变成了一个“酒囊饭袋”。而一旦哪天有事,家里没有人来吃饭,一向热闹的厨房,陡然间清静下来,季尧竟然会觉得非常失落,不习惯。
而男人对习惯的沉溺,更远甚于女人。尤其在建立一个家庭之后,他们喜欢稳定平和的生活,所以,如果你想和这个男人相伴一生,但是没有天姿国色,没有骄人的才艺,没有万贯家财,不会巫术不瞳迷魂大法,那就想办法让自己变成男人的一种“习惯”,一种他离开后就感觉种种不适应。水土不服,土壤水温都差那么一点点的“习惯”。只有找到这种习惯,他才五体通泰,再多的诱惑、失意都无法替代或放弃,宁愿抱着“习惯”不撒手。
比如擅于倾听,就是一种好习惯。怡姐发现,有段时间老公对她很不耐烦,她一开口,还没说话呢,就被老公打断,被否定。反而到了外面,老公谈笑风生,话题不断。男人这个聊天的兴趣,怎么从自己这里断根了呢?反思之后,怡姐觉得,是自己的交流方式出了问题。每次男人想和她聊一些工作中的事情,她都是一边做着家务,一边应付地点头哼哈,或者说着说着,她就去忙别的事情了,这么冷淡敷衍的态度,难怪男人越来越不爱和她说话了。现在呢?怡姐会主动地勾起男人的话题,然后很认真地坐下,眼神专注,时不时给之以鼓励或赞同,并恰当地配合以“愤慨”或者“不屑”的表情来表示同仇敌忾……倾听,占了怡姐很多做家务的时间,但她觉得非常值得。虽然大家都说怡姐傻乎乎的,算账算不清,人长得又矮又胖,可是老公在外面还特别维护她,人前人后形影不离,夫妻恩爱,因为这个男人认为,天下知音难寻,这么懂他的心意,懂他的思路,偶尔还能指点一二的女人,只有怡姐。和别的女人聊天,总是没有和怡姐尽兴。
再比如细致入微,也是容易让男人依赖的习惯之一。郑哥不是一个好男人,脾气暴躁,人也比较花心。喜欢和女性朋友们满世界地乱跑,旅游,摄影。但是人到中年,各种慢性病找到他之后,任何时候出门,他都会把夫人带在身边,而且只要有夫人在的场合,他都不苟言笑,和异眭保持着很远的距离。郑哥说:“我是怕她不高兴,所以躲别的女人远远的。”怎么这么大的变化呢?原来郑嫂就是郑哥的“药盒”,是郑哥保命的“医生”。郑嫂为人细致,郑哥平时要吃的药有很多种,只有郑嫂记得清楚,而且分类标注,放在一个由几个小药盒组装成的大药盒里。有一次郑哥在柬埔寨多吃了一粒药,尿了两天血,吓他个半死,就再也不敢单独出门了。哪种药吃几次,前后相隔时间多少,郑哥是记不庄的。而且一到饭桌上,什么菜可以多吃,哪些菜不能碰,酒可以喝多少,都是郑嫂把关,不然郑哥就会天天到医院报到去了。
婚姻,确实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好在女人的耐心,忍耐力,一向都强过男人。我们可以找一件喜欢或者擅长的事情,像蜘蛛做网一样,慢慢地,在家里布展;像卧底一样,打入男人的血脉里,让他一离开这种“习惯”,就会营养不良,心灵空虚,四肢不畅,全身上下,哪哪儿都不舒服。
91、爱情故事离不掉又过不好的婚姻
在妻子的眼中,丈夫是一个只会工作、没有生活趣味的人。在争吵不断的婚姻中,因为察觉妻子有自杀的想法,丈夫不敢提离婚,可这样煎熬的日子要怎么继续?
丈夫自述:我是抱着定时炸弹过日子
口述人:胡广生
从情人节之后,“离婚”这两个字就成了家里的禁忌。
那晚,我们在家烧菜,秀梅发现酱没了,开始发脾气。我觉得她是故意找茬,嫌我没有给她买情人节礼物。我想哄她开心,提议说:“过几天我请年假,咱们去旅游怎么样?”
结果,秀梅冷冰冰地说:“锅里的饭还没熟呢,你想那么远干什么?”她就是这样,总是冷言冷语没好气。看我不说话,她又追问:“你觉得咱俩这样过日子有意思吗?
“没意思就别过了!离婚吧!”我很自然地接了一句。她这次居然没有发脾气,一声不吭地回了房间,一晚上没出来。
我觉得不对劲儿,夜里偷偷翻看她的手机,发现她竟然在搜索自杀的方式!吓得我差点儿把手机扔到地上。
她的情绪这么不稳定,我不敢再刺激她:她说话声音稍微大一点儿,我就赶紧把儿子揽到自己身边,怕孩子激怒她;她看电视剧,我就坐在旁边刷手机,省得躲回屋里,她又觉得我不陪她……可是,她还是很难讨好。
恋爱时,她意外怀孕,流产时又子宫大出血,却对我一句怨言也没有,当时我下定决心,今生永远不会离开她。可是,相爱容易相处难。婚后我想出去创业,她一点儿都不支持我。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工作机器,钱到她的手里就别想拿出来了!她全家人都是如此,家里有活儿都指使我干。加上火爆的脾气和阴阳怪气的态度,我只能靠沉默来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这段婚姻,真的只剩下责任了。天天抱着定时炸弹过日子,我怕哪一天,先崩溃的是自己。
妻子自述:他的心不在婚姻里
口述人:秀梅
从小,我妈就教育我,要找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这一点,胡广生勉强合格,可是,除了责任感呢?
他不幽默,说话永远直来直去,我哪句是撒娇哪句是真生气他永远分不清;他没耐心,说是陪我逛街,一层商场都没逛完就吵着要走,还说是孩子想睡觉!他眼里没活儿,烹饪没天分、收拾屋子没条理,差不多是指使一下才动一下,还总埋怨我们指使他……就这样,他还觉得已经尽力了,处处把自己标榜成一个“五好丈夫”。
的确,我脾气有些急,总是压不住火。可就算吵架也是一种交流吧?我一吵,他就什么都不说。他越不说话,我就越着急。有时候,看到他沉默,我会有一种呼吸加快的感觉,仿佛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儿,这种恐慌,让我感觉特别不安全。
其实刚结婚的时候,我就缺少安全感。我特别担心子宫出血影响生育,有两三年都在折腾要孩子的事儿,每次来月经都特别沮丧。他却像没事儿人一样,一点儿都体会不到我的着急。后来终于有了孩子,他又老想干别的,家里就二三十万元的存款,哪儿具备创业的基础?
有时候下班路上,我就会想:“他今天还回来吗?万一他跑了怎么办?”如果他回家什么都不说,我对他的生活是一点儿都不了解的。婚姻就是这样,沉默的一方总是拥有主动权!
情人节那次吵架,他居然说要离婚,我当时痛苦得真想一了百了!可是想到孩子,又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只是这样的日子,我不知道要怎么过。
分析:用责任来防御亲密关系
大部分婚姻矛盾的起源,都来自一些绝对化的假定。比如,秀梅觉得丈夫不和自己说话,一定是因为他要抛弃她,所以沉默才能诱发她极度的焦虑,以至于不得不提高声音,甚至用吵架的方式打破沉默。胡广生觉得,自己一旦和妻子离婚,秀梅必然会寻死,于是,婚姻里发生的所有不愉快都因为不能离婚这个前提而被放大了。
其实,面对离婚的抉择,胡广生内心就没有冲突吗?明显不是,他最明显的性格特质是“负责任”,那么,面对婚姻的死亡,尤其是在自己主动提出的情况下,他的内心不可能没有挣扎。但是,他不愿意面对自己的挣扎,把纠结和恐惧全都算在秀梅身上。实际上,秀梅抵抗离婚的力量,有一份是来自胡广生的。
秀梅想要孩子的时候,胡广生只顾着工作;秀梅生了孩子、想要和他稳定生活时,胡广生却想创业。其实,这是一种防御,是防御爱与被爱,也是在逃避亲密关系。责任和爱在胡广生那里是此消彼长的,他觉得自己对婚姻有义务,所以总有一种被逼着做事的感觉,倦怠感也是让他想逃离的原因。相比之下,秀梅想要的就非常简单。她是一个感情至上的人,所以能感觉到丈夫的游离。
策略:学会有质感的夫妻互动
这对夫妻需要有一些真正的接触和有质感的互动,即真实地让伴侣感觉“我在”的互动。
在咨询的前期,我让他们看清两个事实:一、胡广生也是恐惧离婚的。我问他:“你觉得,离婚对秀梅来说是关乎生死的问题,那对于你呢,婚姻是否无关紧要?”胡广生的答案让秀梅很意外:“我曾经想过,离婚后要去做什么,也想到很多种可能。不过奇怪的是,我一下子失去了赚钱的动力,也许会辞职去流浪吧……”
在秀梅的眼中,丈夫是一个只会工作、没有生活趣味的人。但是,当这样一个男人失去婚姻的时候,他却连工作的动力都一同失去了。无疑,婚姻对于他是非常重要的。
二、他们确实对经营婚姻做出了很多努力,只是,他们解读对方的角度存在差异,让这些努力都付诸东流。比如,秀梅说胡广生在应付她、不用心,但是,他每次饭后都会切一盘水果,每次孩子哭闹时都主动去照顾,这些事情坚持做下来也不容易。同样,秀梅虽然脾气急,但做出的饭菜很好吃,把家里收拾得干净利落。所以,他们都不是不肯付出的人,只是经常各忙各的,觉得做好自己的事就是在幫对方的忙,慢慢地形成一种僵化的互动。一旦生活被套路化,就缺少新鲜感,秀梅从中感觉不到丈夫的爱,然后缺少安全感,继而开始暴躁。
那么,怎么打破这种僵化的互动呢?我建议夫妻俩挑一两样自己不太愿意做的事情和对方交换。秀梅第一个把晾衣服的活儿抛出去了,胡广生觉得给车年检和保养的活儿耽误时间,正好交给空闲时间比较多的秀梅来做。这样的互动,除了可以打破一成不变的生活,让他们有一些新鲜感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做这些自己不熟悉的事情时,会询问对方,夫妻交流就多了。
除了打破僵局,胡广生需要整合自己的内心世界。在咨询中,他回顾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承认自己有时候比较“偏激”。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拼搏来的,所以难免会固执己见。专注而有韧性是一种很好的品质,但确实不够灵活。
我邀请秀梅谈谈她对理想伴侣的期待,于是,胡广生明白了一个好的丈夫,不仅仅是能赚钱,偶尔帮忙做家务,还要懂得幽默、调节气氛、能玩儿得开,甚至会撒娇耍赖……显然,他达不到这些要求,对待生活的态度总是过于刻板。“别人去旅游,他就要去旅游!”秀梅感慨地说,觉得丈夫从来没认真地想过两个人怎样才会真正开心。
但庆幸的是秀梅现在已经明白,丈夫不可能满足她的所有期待;让两个人生活开心,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需要夫妻俩一起去生活里找答案。答案不是唯一的,他们需要放弃一些目的和要求,认真地去感受生活。如果每次产生触动,都可以和伴侣分享,那么,他们就离幸福和开心更近一步。
92、爱情故事破茧成蝶!魏敏芝夏威夷赢得“王子”爱
对她而言,电影已不仅是造梦的工具,还是诠释感情、传达感情的纽带!
1999年,来自河北的山村少女魏敏芝因主演张艺谋的电影《一个都不能少》而一夜成名,但耀眼的光环对她来说似乎转瞬即逝。由于外形不漂亮,她被张艺谋下评语“不适合做演员”,自此银幕上再难见其踪影。就在人们感觉她已泯然众人之时,这个出身贫寒的农家女孩却在大洋彼岸大放异彩,不仅是拿全额奖学金的美国杨百翰大学的留学生,而且小小年纪已成为好莱坞实习导演,而且还交了一个美国男朋友。奇迹和幸运是如何再次降临到她身上的呢?
夏威夷岛,“王子”带着披萨来
如果不是主演张艺谋的电影《一个都不能少》,来自河北农村的魏敏芝也许会和村里其他女孩一样,早早辍学,放羊,然后嫁人,生子……然而机会改变了她的一生。1999年,《一个都不能少》在全国热播后,获得了第56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佳影片大奖等奖项,魏敏芝也凭借本色表演一夜成名。
虽然头顶着“谋女郎”的光环,但由于长相不漂亮、身材也不好,魏敏芝并未像巩俐、章子怡一样大红大紫,张艺谋更是直接告诉她:“你不适合做演员,还是好好学习吧。”然而,倔强的魏敏芝早就在心中滋生了电影的梦想。2005年7月,魏敏芝考上西安外国语学院传媒学院编导系。在西安,她偶然结识了美国杨百翰大学夏威夷分校的一位华人教授,萌发了出国留学的念头。2006年3月,魏敏芝通过了杨百翰大学夏威夷分校严格的入学考试,并一举获得全额奖学金,从而可以免费到该校留学,专业是传媒电视,方向是她挚爱的编导。
2006年8月19日,魏敏芝独自登上前往美国夏威夷的班机。第二日中午,飞机降落后,魏敏芝惴惴不安地揣着写有地址的纸条等待开往杨百翰大学夏威夷分校的巴士。
十多分钟后,巴士来了,魏敏芝将纸条递给司机,结结巴巴地问到不到纸条上所写的位置。司机懒得搭理她,看都不看纸条就不耐烦地答应着“Yes”,魏敏芝蒙了,不知该不该上车。她正左右为难时,一双大手从她身后伸过来,拿走了纸条。她吃惊得转过身去,却看见一个背着大包的大男孩正仔细看着地址,然后笑着对她点点头:“Yes!”魏敏芝连忙上车,男孩也十分体贴地坐到她旁边。一路上,男孩滔滔不绝地跟魏敏芝说着话,魏敏芝却傻傻地睁大眼睛,然后尴尬地告诉他:“我的英语不好,听不懂你的话。”男孩理解地住了口。
车行了半个小时,男孩忽然拍拍魏敏芝的肩膀,示意她看向窗外。一栋白色的建筑出现在她面前,入口处竖立着几个蓝色的大字“Brigham Young University”。魏敏芝跳了起来,赶紧叫司机停车。下车后,她呆呆地看着这所向往已久的学校。突然,她的背上又被人拍了一下,她回头看,还是刚才那男孩。原来,他也是杨百翰大学夏威夷分校的新生,名字叫彼得。
随彼得一道,魏敏芝很快办好了入学手续。魏敏芝暗下决心,一定要抓住所有学习机会。可是,新鲜感还没有褪去,问题就接踵而来。魏敏芝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语言关。尽管在国内,她的英语已有了很大提高,但在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同学面前,她觉得自己像个聋子一样,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一天在课堂上,老师突然向魏敏芝提问,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好站起来问:“How?When?What?”全班爆发出一阵哄笑,老师也忍不住掩住嘴偷笑,但他还是幽默地对魏敏芝说:“Good question.”那一刻,魏敏芝窘得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老师觉得魏敏芝的英语基础太差,就让她转入语言班补习英语。彼得也自告奋勇,不厌其烦地陪她练习口语和听力。在彼得的帮助下,魏敏芝的英语成绩很快得到了提高。四个月后,她升入了语言高级班。2006年底,她被转到常规班正常上学。得知消息后,魏敏芝立刻找到彼得,给他来了个拥抱。
魏敏芝虽然获得了全额奖学金,但生活费还得自己解决。恰逢校电视台招人,这份工作不仅可以领到工资,而且能得到专业训练,一直想当导演的魏敏芝立刻报了名。经过激烈竞争,魏敏芝最终胜出,担任校电视台副导演,负责拍摄和剪接电视片。从此,她一下课就去电视台忙个不停,经常连饭都顾不上吃。而此时,彼得总是适时出现,手里拎着一份金黄诱人的披萨。
一天晚上,魏敏芝照例加班剪片,旁边的同学忽然笑着喊道:“‘披萨王子’来啦!”她抬头一看,彼得正一脸灿烂地走进来。“彼得好像在追你啊!”同学悄声说道。魏敏芝笑着摇摇头,她并未打算在国外谈恋爱,彼得只是她最好的朋友而已。
深夜,彼得送魏敏芝回宿舍。到了宿舍楼下,他忽然握住她的手说:“敏芝,我有话要跟你说。”她心里惊了一下。“我,我……”彼得支吾了半天,什么也没说出来,最后塞给她一封信,让她上楼后再看。
“敏芝,我爱你,不知你是否愿意做我的女朋友?”拆开信,她愣住了。透过窗户,她看到楼下彼得的身影。她拉上窗帘,心怦怦直跳。
一年苦追,爱情之苗破土出
躺在床上,魏敏芝辗转反侧。彼得对她,实在是无微不至,她对彼得也有好感。但她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学成归国,去拍摄贫困山村孩子们的故事,让整个社会都去关注和帮助他们,根本不想浪费时间谈恋爱,更不会和外国男孩子恋爱。思考了一夜,魏敏芝做出了决定。
第二天,魏敏芝坦白地告诉了彼得自己的想法。彼得有些落寞,却也没有强求。之后,他并未因遭到拒绝就疏远了魏敏芝,反而对她一如既往地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半年多后,魏敏芝逐渐适应了异国生活,生活也日益精彩。一路走来,她得到过许多人的帮助,对需要帮助的人,她也从不吝啬,很快就在华人同学中拥有了良好的人脉。
在杨百翰大学夏威夷分校,一半学生来自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魏敏芝到校后发现,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同学会,惟独中国留学生没有。于是,魏敏芝和中国留学生一合计,发起成立了中国同学会,并担任同学会主席。在同学会,魏敏芝有一个很神圣的任务:每隔一周,向全校师生展映一部来自中国的电影,以此向他们介绍中国的文化。
凭借优异的学习成绩和出色的工作能力,魏敏芝得到了全校师生的认可。2007年新学期刚开始,校领导就任命她为学校合唱团的主持。杨百翰大学合唱团规模大、水平高,在美国享有盛誉。在合唱团里,已有导演理论功底的魏敏芝表现非常出色,不久就被任命为巡回演出团的副导演。在异国海风的吹拂下,魏敏芝正扎实地一步步向她的导演之梦靠近。
2007年5月,杨百翰大学合唱团要到中国巡回演出,魏敏芝再次从层层选拔中胜出,作为合唱团的主持人率团访问中国。此行,魏敏芝还要担任导演,拍摄一部有关此次巡演的纪录片,纪录片将在中国和美国的多家电视台播出,这正是检验魏敏芝导演能力的机会。演出十分完满,纪录片拍摄也很成功,短短两周,魏敏芝却瘦了十多斤。
刚回到杨百翰大学,魏敏芝就看见彼得在校门口等她。两周没见,他仿佛也憔悴了。彼得忍不住开口:“我看到你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吃这么多苦也不在乎,让我很感动。敏芝,我爱你,比从前更加爱你。”她静静地不说话,心中却波澜起伏。接着,彼得开始表白心迹:“如果你是因为要回国,怕以后分手才拒绝我,那么我可以告诉你,我也做好了决定,将来我会跟你一起定居中国。”彼得已经说到这份上,魏敏芝还有什么可说呢。
93、爱情故事青花瓷
杨枚下班回家,快到家门口时,她突然看到路边新开了一家瓷器店。店面灯箱闪动着一对青花瓷瓶,一只青底白花,一只青花白瓷,互相映衬,十分漂亮。信步走进小店,杨枚发现里面的瓷器琳琅满目,花青斗彩,白描青红,无不制作精良。
转了一圈,杨枚一下子喜欢上了一只双耳瓶。双耳瓶有一尺高矮,绘着两只青蓝莲蓬,令人一见便爱不释手。可看看标价,她吃了一惊,竟然卖3000元。她在一家工厂上班,一个月只挣800块。别说3000,就是300块对她来说也很奢侈。
这时,店主走了过来。他看上去不过三十来岁,一身青衫,面目英俊。店主问她,喜欢这只青花瓷?杨枚笑笑,说太贵了,店主说青花瓷能遇到喜欢的人,也算不白烧它一场。杨枚摇摇头,走出了瓷器店。
回到家,她一直念念不忘那只双耳瓶。如果拥有了那样的青花瓷,天天看着都该是幸福的吧?
从那天起,杨枚每天下班都去一趟瓷器店。痴痴呆呆地看着那只双耳瓶,唯恐它突然会被别人买了去。不过,令杨枚惊讶的是,她每来一次,店主就要把价格降低一回。从3000到2000再到I000,他似乎在试探她能承受的底线。
偶尔,当她从双耳瓶间抬起头,会看到他的目光一闪。好像他一直都在盯着她。这让杨枚的心怦怦直跳。
这天,从工厂领了工资出来,杨枚直奔瓷器店。店门开着,店主正坐在柜台前吃馄饨。鲜虾馅的馄饨,搁了醋和一层红红的辣子,杨枚一进门就忍不住要咽口水。这正是她喜欢的吃食,鲜虾馅,放醋,多多地搁辣子。她朝店主微微一笑,店主问她,要不要吃?还有一碗。杨枚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双耳瓶又降价了,这次降到了400。抚摸着洁白细腻的青花瓷,杨枚毅然掏出400块,将双耳瓶抱回了家。
父亲正在做饭,见她抱了瓷瓶回来,先是吃惊,接着便有些大喜过望。
“这瓶子真漂亮。用它装什么?”父亲问。
“玫瑰花瓣。”杨枚脱口而出。
父亲一愣,杨枚也发愣。家里,可从没有过一朵玫瑰,杨枚还没男朋友,谁会给她送玫瑰?
吃着饭,父亲说自己有几本关于青花瓷的书,如果她喜欢,可以拿去看。杨枚点头。不知怎么,自从街边开了那家瓷器店,她似乎一下子喜欢上了青花瓷。当然,还有那年轻店主。他看上去温和细致,对每个顾客都极有耐心。
杨枚对那些介绍青花瓷的书籍,几乎是爱若珍宝。她如饥似渴地读着,从青花瓷的历史到制作工艺,读了一遍又一遍。书中许多地方画了红线,杨枚发现凡是画红线的地方,她都非常感兴趣,不愧是父女啊!
渐渐地,杨枚和店主熟了。知道他叫陈志诚,读的是中央美院陶瓷专业,毕业后一心制作青花瓷。这些青瓷,大部分都是他烧制的。
原来摆放双耳瓶的位置,现在放着一只缠枝花纹碗。一见之后,杨枚又是十分喜欢,恨不能一下子就据为己有。见杨枚怔怔地盯着瓷碗,陈志诚说她真有眼光。这只碗和双耳瓶同属一个系列,风格硬朗,古朴稳重,是难得的佳品。
“如果你喜欢,就200元卖给你吧。”陈志诚说。
那只青花碗,标价4000元。杨枚几乎是受宠若惊,问为什么会这么便宜给她?陈志诚笑,说瓷碗是他的,价钱也是他定。
杨枚欢天喜地捧着瓷碗回家,一进屋就摆放到了书台上。这宽大的书台。瓷碗里放些五彩石,该是多么美妙!
见女儿一直躲在屋子里欣赏自己的青花瓷。父亲半开玩笑说,他还有些钱,不如送她去学制瓷?
“真的?”杨枚睁大眼睛问。
“你想学就是真的。”父亲说。
杨枚笑着说想学,特别想学。
杨枚真的去学制瓷了,她的师傅,就是陈志诚。令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陈志诚,竟是父亲的忘年交。
窑场在郊外,距离窑场不远处还有一个瓷器店。杨枚说市里的瓷器店似有些多余。陈志诚笑了:“怎么会是多余?如果不在城里开店,怎么会收你这么漂亮的女徒弟?”
杨枚哑然失笑,她一点儿都不漂亮,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围上帆布围裙,杨枚从最基础学起。采石制泥,淘练泥土,拉制坯器……陈志诚教得十分耐心,一遍又一遍地示范,不厌其烦。起初,杨枚怎么都不上路,手脚笨拙,弄得窑场颠三倒四,一地狼藉。可是,当她入了门,竟学得飞快。不仅悟性极高,而且双手灵巧,几乎每天都要给陈志诚一个惊喜。三个月后,她娴熟地掌握了制瓷的全套工序。
“你真是天才。普通人至少得学三年。”陈志诚连连赞叹。
“也许我前生就和青花瓷有缘。”杨枚说着,俏皮地一笑。
又过了两个月,杨枚已经烧出了品质绝佳的青花瓷。瓷器出窑,她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作品。灵秀古朴的双耳罐,绘图大气,端庄中透出秀美。陈志诚走到她身边,杨枚一瞬间喜极而泣。朝夕相处中,她早已深深喜欢上了陈志诚,只有烧出最好的瓷器,她才有勇气向他表白。
杨枚的青花瓷越烧越好,一时间大有超越陈志诚之势。杨枚也奇怪,再复杂的图案,她一点即通,有时候还会无师自通。
一晃,杨枚的生日到了。陈志诚说有礼物要送给她。
那天晚上,杨枚烧了满满一桌菜。父亲坐在桌前,看着她系着围裙如穿花蝴蝶般,笑得合不拢嘴。
六点钟,陈志诚来了,怀里抱着大束玫瑰花。一枝花梗上,居然系着一枚白金戒指。杨枚吃惊地看着他,陈志诚说:“这枚戒指,迟到了两年。”杨枚不解。陈志诚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眼睛里竟涌出了泪花。父亲拍拍陈志诚的肩,转身进了里屋。陈志诚从包里拿着一张光碟,放进了影碟机。
电视屏幕上,出现了杨枚和陈志诚。两人在小窑场,正和泥制坯。汗水顺着她的额角淌下来,陈志诚递过毛巾,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等我烧出双耳青花瓷。”杨枚说。
陈志诚摇头:“如果你一直烧不出仿元青花瓷,是不是就一直不会嫁给我?”
“我一定会烧出来的,我还要用它存放玫瑰花花瓣。所以,你就准备好大束的玫瑰花吧。”杨枚回过头,朝陈志诚嫣然一笑。
呆呆地看着屏幕,杨枚一点都不明白。陈志诚缓缓地说,他们原本是大学同学,已经相恋五年。结婚前,就在他们烧制最后一批仿元青花时,窑场发生意外。她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后,却再也不记得制瓷,不记得陈志诚。医生说,她患上了选择性失忆。
出院后,她变得笨手笨脚,很多东西,要从头学起。按照医生的建议,为了不让她感到落差太大,陈志诚和父亲隐瞒了她制瓷专家的身份,让她变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
怔怔地望着陈志诚,杨枚什么都明白了。原来,门前的瓷器店是专为她而开的,她买回的,都是自己亲手烧制的青花瓷。
原来,陈志诚又从头爱了她一遍。
94、爱情故事“诗人”丈夫
约翰是一个农民,住在大山里,他与一位大山里的美丽姑娘萨丽相爱了。约翰没有钱,他那小小的农场,是靠银行贷款买的,每年挣的钱在偿还贷款之后所剩无几。然而,萨丽还是答应嫁给他。这让约翰很感动,暗暗发誓要让萨丽永远快乐。
结婚两周后,萨丽惊喜地发现自己嫁的人不只是一个农民,还是一位才情横溢的诗人。那一天,约翰来到萨丽面前,手里捧着一束五颜六色的野花。他一边把野花递给萨丽,一边说虽然他买不起贵重的首饰,但只要她喜欢,他愿意天天采野花送给她。萨丽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她告诉约翰这些野花比金银首饰更珍贵。“我还要给你朗诵一首诗,”约翰听了萨丽多情的话异常兴奋,真的朗诵起来:“我要凭那松开的卷发/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着它/……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誓语/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萨丽听了约翰的朗诵又惊又喜:“啊,约翰,真是太美了!这首诗是你写的吗?”约翰的脸红了,但是看到萨丽开心,他也十分开心。“我真不知道你会写诗,”萨丽幸福地说,“以后你写了新诗都要念给我听。”之后,约翰来到了牲口棚,在一堆干草下面摸出一本又破又旧的书——《拜伦爱情诗选》。他刚才朗诵的诗就出自这本书,这是他婚前收拾屋子时意外发现的。让萨丽以为诗是他写的是不诚实的,但刚才她那么高兴,只要能让萨丽快乐,他什么都愿意做。只要他不说。她就不会知道真相,何不将错就错?于是,他认真研读起书中的另一首诗。
第二天晚上,约翰与萨丽在山间小道上散步。看着月光下萨丽美丽的面庞,约翰朗诵起诗来:“她走在美的光彩中/像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这些诗句让萨丽无比快乐。
后来,他们有了女儿。萨丽经常把约翰朗诵给她的诗朗诵给女儿听。女儿几乎刚学会讲话,就会朗诵这些诗。晚上,当女儿入睡后,辛劳了一天的萨丽会坐在床边做一些针线活儿。如果约翰恰好新背了一首诗,他就会朗诵给萨丽听。清贫的日子,因为有爱而十分温馨。转眼间,女儿上大学了。她从小受到了父母的熏陶,对文学情有独钟,报考的是文学专业。大一结束,女儿放假回来告诉萨丽,她读了老师推荐的《拜伦爱情诗选》,惊讶地发现,原来母亲引以为豪的父亲写的诗全都是大诗人拜伦的手笔。萨丽沉默了一会后,问:“女儿,你想说什么?”“我想说,爸爸把别人的诗说成是自己写的,这是不诚实的。”“不,”萨丽平静地说,不但没有气愤,而且眼神里满是对丈夫的爱。“他从来都没有说这些诗是他写的,是我自己这样说的。他是为了让我快乐才朗诵这些诗的。女儿,我们永远也不要对你父亲说我们知道了事情真相,这会伤他的心的。”女儿被父母的爱感动了。父亲这样诚实的人能允许一个错误一错就是20年,也的确难为他了,如果不是太在乎母亲,那又能是什么!
约翰60岁那一年,还清了所有的贷款。可萨丽却患上不治之症。她在弥留之际拉住约翰的手,要他朗诵一首新诗。约翰犯难了,因为《拜伦爱情诗选》的诗他都朗诵过了。背诵爱情诗多年,加上对萨丽的爱始终不渝,约翰一下子文思泉涌。现场创作了这辈子第一首诗:“群山永远是我们的/直到我们死亡/漂亮的野花飞向天空……我只想把你紧紧地拥抱/和你深深地热吻/啊/你的脸颊犹如山桃花/一片晕红。”
95、爱情故事错吻
柏林慢:淡定外表下闷骚到骨子里的灵魂。
在一次次错误的爱情里,我们才会渐渐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以及什么是真爱。
【1】
有时候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你会在某天早上的公交车上木然地问自己:我认识这个地方吗?这是哪里?我为什么要呆在这里?
我脑袋里常常有各式各样的疑问,而这些疑问让我渐渐地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虚无、缥缈、甚至是绝望。我曾经很好心地把我的这些疑问拿去跟胡蕾蕾分享,可是胡蕾蕾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我索性再也不找她了。
其实我跟胡蕾蕾从一开始就不大谈得来,或者说不是谈不来。只是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出于朋友身份,看待问题的态度对于朋友那是怎么着都能容忍的。可是后来,胡蕾蕾突然决定跟我在一起盖一床被子了,这种对待生活态度的问题在我们之间成为了深深的鸿沟。
说句矫情的话,真的是那么近,那么远。
我跟胡蕾蕾那唇齿相依的坚定友谊是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就火速升级的。那时候大家一毕业都各奔东西,我和胡蕾蕾硬是死皮赖脸地不走。我跟胡蕾蕾叫嚣,作为一个男人,我要么带着一大袋钞票回家,要么就带一大票人回家。我最见不得的就是窝囊的男人。
而胡蕾蕾的愿望则简单很多,她只是想纯粹地离得父母远一点,好满足她抽烟喝酒泡帅哥的伟大梦想——而我就作为让胡蕾蕾泡到的第一个帅哥。
与此同时,我跟胡蕾蕾还有一个玩伴,叫陈楚连。此人甚有钱,常常拉着我跟胡蕾蕾一起海吃海喝,好不潇洒。他好像没什么朋友,所以把我和胡蕾蕾当做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明白朋友的重要性,他常常愿意在我和胡蕾蕾身上花钱,尤其爱在胡蕾蕾身上花钱。有一次他出差去了香港,回来的时候提着一大包的衣服就往我们家赶。他站在门口说,看,我给嫂子买什么了!
我说,进来再看进来再看,你嫂子还睡着呢,我去叫她。
他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张黑色沙发上,把手里拿的东西轻轻地搁到脚边,他还紧了紧领带,顺了顺头发。
我回到房里把胡蕾蕾拍醒,我说,嘿,你的爱慕者来了。
胡蕾蕾拍掉我的手,懒懒地说,胡说什么呢?什么爱慕者啊。然后就从被窝里刺溜钻了出来。而我则迅速地又钻进了被胡蕾蕾暖热的被窝。胡蕾蕾看见我又睡下了,连忙叫道,嘿,你怎么又躺下了?
我转过身说,陈楚连那小子,我不待见。
【2】
我的工作是杂志社编辑,不过做的是本不入流的小刊。社会上什么好卖,我们做什么。听起来职业倒是体面,其实我们和商场里的那些售货员差不多。一个月顶了天也就3000块钱,除了房租、水电,基本上就所剩无几了。
胡蕾蕾常常说我,就你这样的,我还不如去找陈楚连呢!
我说,你去,你去,到时候别哭着回来求着回到我身边。
这个时候胡蕾蕾就娇笑着拧我的胳膊说,坏东西,坏东西,你就吃定我了。
我喜欢胡蕾蕾这么跟我说话,听着就好像别人说地球上没有我就不转了一样,我的重要性得到充分地体现。当然她把我跟陈楚连比,让我觉得确实有点不大高兴。陈楚连算个什么东西,除了钱,要才没才,要貌没貌,哪比得上我才貌双全。
可是社会上的重点是,我什么都有了,除了钱。
【3】
胡蕾蕾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回来后开始唠叨,这个同学月薪8000,那个同学月薪1万。更过分的是,她居然带了一个月薪8000学金融的同学,借住我们家。同学叫高博,还是一男的。
胡蕾蕾客气地说,人家高博学的是金融专业,念本科那会就有大公司要找他去工作,人家月薪开到8000他都不乐意去。
胡蕾蕾说起高博来如数家珍,高博扶扶眼镜,摇头道,那工作老出差,我这人就不乐意东奔西跑。
我说,哟,瞧你说得,要是我啊,给我每个月8000块钱,让我跑哪儿我都去。
胡蕾蕾听了我这话,一手就掐着我的耳朵说,你是不是想这样更好,省得天天见到我烦啊!
我说,哪里,哪里,我不是想着8000块钱能让你过得更好一点吗?以后我在外面赚钱,你就在家里死了命地花。
这样说着,胡蕾蕾才撒了手,微蹙着眉头说,小样。
由于胡蕾蕾的过分热心,高博最后同意到我家先住上几天,慢慢找到房子再搬出去。可是,这事却从头到尾没有征求到我的同意。
回了屋,我一把把胡蕾蕾甩到床上,我说,嘿,你怎么回事啊,嫌家里不够小是不是。
胡蕾蕾说,你这是发的哪门子的火,高博跟我从小玩到大,我还连个歇脚的地方都不能给人提供哦?
我说,那你是不是该事先也问问我的意见啊,就算要我出钱给他开家宾馆我也乐意啊。住在咱家,多不方便啊!
胡蕾蕾斜眼瞪着我说,是是是,你可是有钱人啊,还给别人开宾馆呢!
我承认女孩爱无理取闹的时候怎么跟她说,她都是有理的。于是我决定让我们俩都先冷静一下,我说,行,我先出去喝一杯,你们俩爱在家干吗干吗!说着我砰的一声把房门甩开,看见高博惊恐地看着我,我说,没事,我同事找我出去谈点事呢,你们好好聊聊啊!然后我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4】
站在大街上,我一时不知道该去哪里好。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外套了,身上穿着件薄毛衣,寒风刺得我瑟瑟发抖。我摸出电话想着约谁出来喝一杯,这个时候恰巧李丽的电话就进来了,她说,柏林哥哥,你是不是都快把我给忘了啊!
我说,哥哪能忘了妹子呢?你在哪儿啊,要不要出来陪哥喝一杯。
李丽是我大学时候的学妹,小我两届,那时候她是我见过所有学妹里长得最漂亮的。人小小的,笑起来甜甜的,很受我们这些学长的喜爱。李丽总是特别黏我,上学的时候就老打电话给我让我陪她去看电影。我倒是陪她看过一次,可是她选的那部爱情片陈腔滥调,看得我直打瞌睡,她却在一旁哭得梨花带雨。至那以后,我就再没有陪她去看电影了。因为我知道我跟她一点都不合拍,索性就少了往来。我这人就是这样,对于早已预知后果的事情从来都是悬崖勒马。
这次看见李丽发现她漂亮了不少,我说,怎么着,多日不见,都变妖精了。
李丽来回打量自己,真的吗?真的吗?我男朋友就老夸我性感呢。
我的手越过吧台在她的细腰上拧了一把,我说,嗯,是不错,柔软有力度,跟我吃的今麦郎弹面差不多。
李丽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花容失色,张大了嘴慢慢坐直了身板。这样的反应让我倒有点无所适从起来,要知道我一直以为李姑娘可是个很有胆色的姑娘,不会被我这样掐一下,就掐得岔气了吧!
后来的半个小时里,我和李丽都各自默默地坐着喝酒,没有再说一句话。再后来李丽先站起来说,那个,我估计我男朋友快回来了,我先走了吧。我也站起身来,我说,那我跟你一起走吧。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了酒吧,然后我还没来得及跟李丽说再见,就只看见她萧瑟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了。这样的光景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我曾经也见到过李丽这样的背影。
【5】
自从高博那男同学在我们家住了几天以后,我跟胡蕾蕾就一直保持着冷战的状态,这在之前的相处中是从未有过的。
有一天晚上我睡得实在是酣畅淋漓了,半夜里听见一声闷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胡蕾蕾坐在地上恶狠狠地盯着睡在床上的我。她的眼泪花子在眼眶里偷偷旋转,但是眼神却异样坚定凶狠,让我不敢向她靠近一步,连伸到半空中的手也不自觉地收了回来,就是怕她突然扑过来,猛咬我一口。
这样的对持差不多有半分钟,胡蕾蕾腾地站起来,穿好衣服向外走去。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到哪里去,就听见“咚”的一声巨响,门掩上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胡蕾蕾窝在沙发里,苍白的脸靠在沙发扶手上,地上是一地烟蒂。我小心翼翼地回屋穿上衣服,然后拿着扫帚开始打扫屋子。以前这些事情都是胡蕾蕾来做的,她还老在我面前邀功说,看吧,为了你,我沦落到黄脸婆了。那时候的胡蕾蕾因为照顾我而显得自豪、骄傲和甜蜜,如今她小小的身体蜷在沙发上,像是一块经历了多年海水拍打的礁石,倔强而心灰意冷。
96、爱情故事不能说的秘密
1
那天耿直错过了饭堂开饭时间,只好去学校南门外的饮食街,打算吃碗菠菜面。他常去的面馆关了门,换成了秀秀冒菜坊。
老板秀秀热情地招呼他:进来吧,好吃不贵,很划算哟。
秀秀长发披肩,姣好的脸庞没有任何修饰,纯天然。耿直呆了呆,不自觉地就踏了进去。
他不是没吃过冒菜,还曾经跟室友们说冒菜这种东西最好少吃,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秀秀冒菜跟别家不同,特别鲜,特别美味。
隔两三天,他就来一次秀秀冒菜坊。他跟秀秀混得熟了,来了就帮着收钱,招呼客人,秀秀长秀秀短地唤。秀秀也喜欢他来,看到他,眉眼都是弯弯的。
第一次跟秀秀提出约会,秀秀脸红了,含笑问他:我不是大学生,你不嫌吗?
耿直憨憨地笑,语无伦次:不嫌,你看上去比大学生还大学生呢。
秀秀扑哧笑了。耿直带她看电影,去KFC喝咖啡,秀秀熟练地给自己加糖,耿直愣了愣,心头闪过一丝疑惑,但转瞬即逝。
有天在冒菜坊里,睡他下铺的浩子进来,见他跟秀秀好像很亲密,忍不住拉他过来,指着秀秀问:这就是你新交的女朋友?
耿直诚实地点头,浩子皱眉,说:完了,你小子魔怔了。说完饭也不吃了,起身就走。
耿直莫名其妙,想追出去,身后秀秀叫住了他。等回了宿舍,浩子似乎有话要对他说,他总找事情避开,再不就是蒙头睡觉。
隔几天,秀秀冒菜坊出了事。有个叫李铜林的无赖,找到秀秀,非要秀秀跟他回去结婚。秀秀不从,他便叫来几个人砸了秀秀的店。
耿直问秀秀怎么回事,秀秀呜咽着说,她来之前在家里人安排下相了亲,对象就是李铜林。开始挺好的,慢慢秀秀觉出他不走正道,就提出分手,可对方不同意,秀秀没办法,这才逃出来,哪想到还是被他找到,无赖似地死缠着。
耿直听得双眼迸火,他请了假,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秀秀冒菜坊。李铜林又来了,耿直在门外拦住他,几句话下来,就动了手,混乱中,耿直的额头被重重击中后,倒在地上,意识很快陷入模糊。
2
醒过来是在秀秀的租屋里。秀秀喜极而泣。
秀秀说,他睡了两天两夜了,那天他昏迷后,李铜林吓得跑掉,秀秀找来几个人将耿直送进医院,谁知她去交钱的功夫,耿直就不见了。
耿直拼命回忆,却怎么也记不起期间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他回学校补了假,心里惦记秀秀,担心李铜林还来骚扰她,但自此以后,李铜林再没来找过秀秀,好像他一夜之间转了性,或者人间蒸发了。
偶然间,耿直发现脚上的鞋子变了,这双崭新的X特步根本不是自己的。他跑去问秀秀,秀秀正在忙,指指后仓库说,我还没来得及洗呢。后仓库里放着的正是原来那双鞋子,鞋面脏兮兮的,鞋底沾了厚厚一层泥。
耿直拿着鞋子发愣。鞋子是他在失去记忆那段时间穿回来,秀秀买了新的给他换上的。也就是说,那段时间他至少走过山路,可他到山里去干什么?
他摊开双手看了看,右手的指根处有两个水泡。在学校他很少干体力活,稍微干些重活就会起水泡。一个念头忽然蹿进脑海,他杀了李铜林,并且将他埋在了山上!
他被这念头吓得跳起来,慌慌张张跑出去。街上行人匆匆,有很好的阳光,他却觉得浑身冰冷,擦肩而过的每个人,仿佛都在窥伺他的动静,随时会跳将起来将他抓住。他汗涔涔地逃回宿舍,爬上床用被子蒙着头,瑟瑟发抖。
浩子问他怎么了,他全听不见。
浩子他们只好上课去。耿直缩着身子,黑暗中似乎有个人影徐徐靠近,近了,原来是李铜林,他脸上全是血,一只眼睛被打得肿成一条线,嘴巴歪向一边,僵尸样地张开满嘴獠牙。耿直大叫一声,掀开被子跳下地。
他一分钟都不能再待下去了,屋子里到处都是鬼魂,不单单李铜林向他索命,还有小薇,小薇终究还是找他偿命来了。
他失魂落魄,走进就近派出所,自首说杀了人。警察给他做了笔录,要求他指认埋尸地点,他熟门熟路地上了山,指着一块翻新的土地说,就是这里。
警察果然挖出了李铜林的尸体。耿直罪责难逃,只剩等待宣判了。
3
耿直自首后,秀秀来看望过他一次。耿直觉得,秀秀变了,她看他的眼神,很冷,还有几丝凛冽。
浩子也来看他,咬牙切齿:我早知道会出事,你不可能去杀人的。你没发现那个秀秀跟许小薇很像吗?
耿直呆了呆,想了想,摇摇头叫浩子别多事。
仔细想想,秀秀跟小薇真的很像。正因为这样,他才一头栽进去,潜意识里,他始终喜欢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许小薇。
小薇是隔壁外语学院的一年级学生。某次耿直宿舍和外院联谊,认识了小薇。他喜欢她,第一眼起,但他们身份悬殊,她是富二代,而他则是出生在城中村,爸爸妈妈一辈子租住在城中村的穷二代。
但他还是壮起胆子向她表白,她听完,表情认真地说,嗯,知道了,回过头,她跟姐妹们把他当成一个笑话。
他受了打击,半个月没有笑过。然后那件事就发生了,联谊会的同学周末去富地湖郊游,小薇失足掉进湖里,她不会游泳,在场的所有人都不会游泳,眼睁睁看着小薇沉了底,再也没能上来。
小薇死了。不久学校BBS上有了奇怪的传闻,说小薇的死不是意外,是人为故意的。那天去的人当中,有一个人特别恨她,因为她不但拒绝,还嘲笑了他。
虽然耿直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帖子里,但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就是那个被拒绝,并且被嘲笑的可怜虫。
耿直一天比一天难过。她死了,他比任何人都伤心,那阵子,他天天晚上梦到她,每次都是哭着醒来。
后来,秀秀出现了。她恰恰是小薇的穷人版本,他不在乎她是不是大学生,他喜欢她,这就够了。他满心盼望着快快毕业,他就可以娶秀秀,过现世安稳的生活了。
但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无赖李铜林毁了这一切。这都是他命不好,他宁愿这样以为。
可浩子始终认为事情没这么简单。为了拯救兄弟,他拼尽全力。
4
浩子请了一个私家侦探。
秀秀冒菜坊已经停业转让,秀秀改了装束,时常从某高档小区里进出。调查发现,高档小区里住着位海归,职业是医生,他,才是秀秀的正牌男友,秀秀根本不是刚进城的乡下丫头,她从加拿大留学回来,真名叫许茵秀,和小薇,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浩子喘吁吁来见耿直:看吧,我早说了,这女的有猫腻!耿直却不相信听到的事实。浩子急了,你是不是真魔怔了!秀秀是小薇的姐姐,明摆着有备而来,你快想想,有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没杀过人?
耿直犹疑着,从裤袋里掏出枚晶粒递给浩子:昏迷清醒后我从衣服上发现的,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这应该是从秀秀男友戒指上掉落的,它上面沾的应该是埋尸地点的土壤颗粒。
浩子急急地拿了去,经分析后表明,晶粒上的确沾有掩埋李铜林地点的土壤颗粒,而这枚晶粒,经证实,它的成份和秀秀男友手指上的戒指晶粒完全相同,耿直的推断是对的。
警方突击审讯了秀秀的男友。在证据面前,他很快认了罪,承认是自己在秀秀唆使下杀害了李铜林,并将罪行嫁祸给耿直。
他对催眠术颇有研究。那晚,他们先将李铜林诱进仓库后杀害,和昏迷中的耿直一起带到山上,埋好李铜林后,他便对耿直实施了催眠,给他灌入谋杀了李铜林的潜意识。醒来后,他便坚持认为自己杀了人。
男友招了,秀秀也扛不住了。她承认,回国后,妹妹就死于非命。虽然同父异母,在家却只有妹妹和她最亲近。她了解到妹妹的死并不简单,她信了那些传说,并固执地认为耿直就是杀人凶手。她要替妹妹报仇。
出国前,她不幸跟一个无赖谈了场恋爱,等她发现对方的真面目后,已经晚了,李铜林对她纠缠不休,她逼不得已,前往加拿大留学。没想到刚回国,李铜林又找到了她。
她恨死了他,也恨死了耿直。于是,就想到了这么一个方法,杀掉李铜林,嫁祸给耿直,一石二鸟,既可以为妹妹报仇,又让自己永远摆脱了魔爪。
在看守所,她请求见耿直最后一面。
5
耿直被无罪释放。
秀秀瘦了很多。她把头发盘起,跟之前的秀秀差之千里。耿直感觉到了陌生,想说什么,张张口,又什么都没说。
秀秀流了眼泪,轻声说,对不起,原谅我错怪了你,能告诉我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耿直点点头。仔细地,将小薇出意外的前前后后描述一遍。秀秀的眼泪一直在流,我相信你,其实我早看出你是真心喜欢我妹妹,不可能对我妹妹下手,可我心里就是不甘,就是想找个人替我妹妹出这口冤气。
她站起身,走回去。背影凄绝。
耿直走出看守所,外面仍然有很好的阳光,他迎着光亮,眯起眼睛。他的脸上有笑容,却还有一丝阳光驱不走的阴霾。连浩子都不知道,他心里埋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注定要烂在他肚里一辈子。
他不是旱鸭子,他会游泳,而且游得很好,只是没机会在同学们面前展示。小薇掉进湖里的瞬间,他差点就奋不顾身跳下去,但转瞬,他想到了她的冷漠,嘲笑,以及她那遥不可及的富家女的身份。他迟疑了,纠结了,直到小薇沉了底,再也没有上来。
以后,他所做的,就是要努力忘记他会游泳这件事。
还有一件事,他却要永远记住:不是所有人,都是可以爱的。
97、爱情故事听说你祝福了我
来到北京,终于知道,所谓大城市,无非是更大的尘烟、更大的声响、更多的人走来走去。还有,更沉重的孤独在吞噬着我们年轻的勇气。
在不看话剧、不听音乐会、不进行高尚消费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只和自己的居住范围有关——因为我不能每天看话剧和听音乐会,因此北京的大,对我只意味着更多的交通费以及更长的回家的路。
从2003年考取国家公务员到现在,我离开济南有一年多了。有时候我会想起盛羽,有时候会梦见他。梦里我和他面对面站着,说些问候的话。他说,小苏你好吗,我微笑说还好。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接电话的时候声音变得温柔,电话里传来清晰的女孩子娇嗔的声音。我背转身去落荒而逃。我飞快地跑到没有人的楼梯拐角,眼泪流下来了。
醒来的时候,枕巾是湿的,闹钟在响。
起床,8点钟我开始上班。我是大机关里的小公务员,我的任务是打字影印、端茶倒水、整理资料和会议记录、收发信件等。我读了19年书,硕士毕业,从1400人中脱颖而出考进这个外面看庄严神秘、内里安静成一片死寂的地方。我是父母的骄傲、老师的宠儿、师弟师妹们的榜样,可是,我却为这些失去了爱情。
认识盛羽的时候,我22岁,是同窗们还在苦读考研的时候,我被保研了。我每天过着猪一样的生活,看电影、看杂志,高兴了就看几页专业书籍。春天里我沿着校园里深邃的林荫道闲逛,看到有人卖旧物就去翻拣。那年,我买了很多正版的CD,买到了寻觅很久的《小鞋子》。交钱的时候,我抬头,就看见了盛羽的脸。因为一张钞票,我们的指尖碰到了一起,溅起一点静电微辣的烫。我们都笑了,找钱的时候我们的指尖再次碰触,我的手带点惯常的凉。
那一刻,我会心微笑。
开始恋爱,我们像所有恋人一样卿卿我我。爱情不是靠形式维持,但是爱情需要形式。我是个需要温暖的平凡女子,我在盛羽的照顾下安然生活,听他说爱我想念我,看他在我生病时候照顾我。我们相爱,是因为我们默契:许多话,没有说出口,然而他听得懂;许多事,故意反着做,然而他辨别得出。爱情不需要太多跌宕起伏,我们因为生活本身的平淡而从容。对于未来,我们的规划清晰可见:我读研,然后或许会继续考博;他工作,去体育学院做政治辅导员。相爱的时候我们把生活看得清清楚楚,似乎每一步都方向明确、步伐坚定。
几个月后,我们毕业。对我们而言,婚姻成为一种迟早都要实现的格式。没有课的时候,我会去盛羽那里,为他洗衣、买菜、做饭。我只会做最寻常的饭菜,然而每次都尽力换着花样。在柴米油盐里,家的味道是如此浓厚。他带我见他的父母,是在这个城市小有地位的人家。
我被询问到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姑妈姨妈舅舅伯伯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很琐碎,然而我都微笑回答。当我接过他母亲微笑着递过来的削好的苹果,我知道自己初试合格——因为家世好,这使我从来不需要自卑。也因为可以不卑不亢,所以越发坦然诚恳。
而盛羽是那样的青年:他有好的家境,带一点隐约的优越感;从小读书都很顺利,有才华也幸运到有展示的空间;善良温和,无论同性还是异性朋友都很多。我们在同一所学校读书,有很多共同的朋友。所有人提起他,无一例外会提到“人品好”这句赞扬,这样的赞扬令我踏实。
本科毕业第一年,我在疯狂的读书中度过,而他在学生的吵闹、入党、请假之类琐事中度过。这一年,我迅速沉淀,开始在枯燥的专业书籍里找到乐趣,再看《小鞋子》,不是简单的感动而是开始探讨节奏的起伏与视觉符号的丰富。我好像一只掘土的鼹鼠,随着洞穴的深入而感到由衷的幸福。也是这一年,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我开始敦促他考研,开始说点关于改变与未来的话题。我最初的不安分充分体现在以学历的方式对他进行渗透,他不说话,不反驳,他总是微笑着支开话题。
他不想改变。3000元的薪水,辅导员的生活,令他满足。
而我,我总是个那样怀揣梦想的女孩子,因为读书,因为未来的不可触摸,我反而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与无限实现梦想的可能。当我回头,会发现眼前的男人开始在365天的琐碎中为新发的100元监考费而高兴,再或者,是为比别人少发的300元奖金而懊恼。生活落实到这样精确的时候,我开始觉得眼前的人渐渐陌生。
渐渐地,一起看电影的时候,当我感叹光影、色彩、音响的独特与某个细节的伏笔效果,他开始打盹,接着是不耐烦。曾经那个充满希望的盛羽,开始在日复一日的应酬中习惯。他不习惯的,是我的“说教”、我的“好为人师”。毕业一年的时间,我们在选择岔路口的时候,不知不觉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我开始觉得辛苦。辛苦的时候,我去北京开笔会,当我走在北京的大街上,这个宽容的城市以宽容的姿态容纳了我——我说一口以假乱真的“京片子”,加上从容的气质、端庄的举止、合适的装扮,在许多场合,我屡次被北京人当作是北京人。
这样的误会令我惊喜。
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新华社的高级记者。同样年轻的一群人,每一个都是来自远方,做最辛苦的工作成就自己的事业。我们谈点闲散的话题,然而即便如此却还是可以撞击彼此思维。我们很快成为了投缘的朋友,他们为我描绘出最灿烂的未来蓝图。
蓝图关乎北京这个城市,它距离济南是特快列车4小时30分钟的车程。也就是说,若我选择了北京,我的爱人,就在4小时30分钟之外。
我激动、我犹豫、我彷徨,我爱盛羽,我也爱北京。我爱爱情,我也爱年轻。我爱梦想,我也爱婚姻。我爱事业,我也爱家庭。
我把爱写在眼里,尽管深埋眼底,但是盛羽,依然聪明若此。
2002年8月,他以转身离开的方式成全了我的抉择。他斩断了我最后的退路——爱情没有了,同样远离家乡的济南,对我而言是座空城。
我理解盛羽的选择:正是因为他的优越,他的家给他温暖的依靠,济南是他或许不满意却极适应的土壤。25年来,他连读大学都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他在这里有亲人、有朋友,他们的关照令他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可以少奋斗几年。和我们这些18岁选择异乡读书,从孤独逐渐走向丰盈的孩子们相比,他缺乏最基本的尝试的愿望。他习惯了安定,他只是不想改变。
而我,我习惯了改变,习惯了在完全陌生的境况下从零开始。
分开了,却还是有这样那样的消息阻隔不了。听说,他谈了几次恋爱,聚聚散散。又听说,他和旧友提起了我,他问我好不好,旧友说我过得还不错。
听到旧友提起这些的时候,我在平淡的日子中滋生感动。那个叫刘若英的女子多么喜欢唱失恋的歌,她唱:“想着联络,不如心底远远问候。最美丽,莫过于听说你,还回忆。”
是因为听说盛羽对我的记忆与问候,突然间被打动。突然间想要请旧友代为转达我的近况:我恋爱了,新男友任职于公安部,是勤奋踏实的青年。说这句话的时候,旧友也替我高兴了。她说:小苏,祝你幸福。
后来,她又替盛羽对我说:小苏,祝你幸福。
再后来,听说盛羽订婚了,新女友是同校的老师,不漂亮,但看上去很安分。
再再后来,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盛羽:因为默契,因为我对他的了解,我只有以这样的方式斩断他的退路——济南对他而言不是空城,尽管,再也没有了沈小苏。
现在,我还是一个人在北京的街上走来走去。薪水在一点点变多,29岁的时候我或许会成为年轻的副处级干部。仕途从来待我不薄,我只是没有爱情。
我只是,听说你祝福了我,突然,有眼泪落下来。我只有在心里,同样深深祝福你:希望我爱的你,一生都幸福。
一定、一定,要幸福啊!
98、爱情故事以蜗牛的速度爬向你
幸福不需要太大的容器,蜗居里的幸福浓度更高。
1
那天上班时,周林突然从QQ上冒出来和我聊天。一年前,我们是同事,后来公司倒闭,他去了汉口,我仍然在武昌。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似乎真的如此。同事时,我们仅仅是点头之交,说过的话没有超过十句,现在,他特别喜欢在QQ上和我聊天,留言,发搞笑图片。
现在,他发来一张金光闪烁的图片,一棵正在往下掉金币的树。
问他什么意思,他告诉我,他涨薪了。
“那要请客。”我说。
他说:“做我女朋友我就请客。”
“你还真够贪心的,从前可看不出来。”我说
“唉,为了请这顿客,我酝酿了多大的勇气啊。”他说,“当年我到公司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当时就怦然心动,直到现在才有勇气来告诉你。”
“过了这么久,你不觉得太迟了吗?”我为难他。
他发来一张图片,一只蜗牛爬向另一只蜗牛,上面有一行字,“同样的距离,我花的时间越长越能证明我的执著。”
我笑了,我其实并不讨厌他,甚至还有点喜欢他,只是当时听说他有女友,没作非分之想。我传了一张羞红的脸过去,幽幽地说:“你怎么不早点说呢?浪费了一年的时间。”
周林说:“彼时江湖动荡,朝不保夕,所以,我就计划着,等我混好了,一定要来追你。”
“呵呵,那你现在算是混好了吗?”我反问他。
他半晌无语。
我想,我是不是残酷了点?可是,生活比我更残酷啊,我倒不是什么拜金女,但是,周林的条件也就和我差不多,都是从农村来到省城的漂二代,一切都得靠自己,难啊。
还有一句话,更残酷,所以我没有打出来,我想的是:等你混好了,也许我被别人追走了。要知道,一年可以发生许多事的。
哪需要一年,一个月甚至一天一分钟一分秒,都可以发生很多事。
我正在想是否要和周林调侃,部长过来,让我把一份新楼盘奠基仪式的请帖送到邓氏集团的邓总。我上下班都经过邓氏集团大楼,那幢25层的深蓝玻璃围墙的大楼,神秘地耸立在湖边山脚下,让人忍不住想走进去,看看里面的景。
办公室同事告诉我,邓总原是邓村村长,邓村位于城东郊,随着城市的发展,邓村渐渐地成了城中村,邓总将村里的几家企业合并成为邓氏集团,那几个企业并不赚钱,集团的主要业务就是出让土地,以及位于商圈中心的邓氏集团大楼的出租。邓村村民十年前还是菜农,现在一个个富得流油。
现在,我进了楼,上22楼,见到了邓总,他接过请帖,让我坐下,问了我几个有关那天活动的问题,我一一作答。
觉得我们公司怎么样?邓总突然问,我愣了一下,说,我特别喜欢你们大楼的蓝色玻璃外墙。
他哈哈笑了起来,说,姑娘你真逗。
我只是脱口而出,是不是说错什么了?我心里七上八下。
2
一周后,奠基仪式上,我和商务部同事身穿旗袍,肩披礼仪绶带,每个人手上托着一个盛着剪刀的盘子,等待嘉宾的剪彩。
走到我面前从盘子里拿起剪刀的正是邓总,我礼貌地冲他笑笑,他也笑笑,说,丫头,冷吧?
当然冷。十一月的风已经带着刺骨的寒意,何况我们穿着的都是开岔很高的旗袍,虽然贴身穿了毛衣毛袜,但还是冷。想自己辛辛苦苦读大学,可不是为做这盛典上的花瓶,但这也是工作,不做这,哪来一日三餐,如何孝敬父母?
酒会结束,商务部负责送来宾离开,我送邓总走向他那辆黑色雅阁,邓总问我,丫头,有对象没有?
没有。我脱口而出,想起了三天前周林在QQ上的暧昧追求,这几天忙,我没再上线,他也没有给我来电话,这种暧昧,也就只是个玩笑。
邓总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说,这是我的儿子,邓阳。
一个年轻男子正咧着大嘴开心地笑着。嘴真大,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马上回来,他妈妈希望他一回来就结婚,男孩子结了婚就会定性。我看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合适他,愿不愿意跟他交往看看?
我蒙了,怎么有这样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邓阳从小调皮,只读了个中专,我希望他上进,就送他到部队去,相信部队这所大学会让他有所长进。我和他妈都希望他能找一个大学毕业生,将来能帮他。
我……我迟疑。
不着急,你想一想,等他回来了,你们再相处看看。邓总说。
那天夜里,我失眠了。这件事来得太突然,不可思议,我掐了掐自己,看是不是在做梦。
这时,电话响了,是周林。他问我在干嘛,我说我睡了,在做梦。他就在那边大叫,懒虫起来,我发一张照片给你。
这张照片我从没看过,两年前,单位组织去庐山玩,有一段路要在山涧中走,要爬过一块巨大的石头,我当时正在爬,脚下有些打滑,差点掉下来,周林在下面接住了我,他的手正扶在我的屁股上。那情景让我又好笑,又有点难为情。
那天我一直跟在你的后面走,一路看你的背影。周林说。
我的心扑扑跳,我承认我有点纠结。邓阳,素未谋面,却是嫁入豪门的机会,周林,认识一年才向我表白,不温不火,让人觉得舒服,但他却跟我一样穷。
琳子,我准备买房了,买多大的好呢?他问我。
你有多少钱就买多大的房子。我说。
我想买个小户型,50多个平方米的房子够结婚用的。你看行不?周林说。
蜗居啊。我说。工作后我一直与人合租,三室两厅的老房子,我和堂妹小纤住一室,另外两室里分别住着一对情侣、一对母子,这里的拥挤嘈杂让我对大房子无比向往。
至少也要买个八九十平方米吧。我说。
我以蜗牛般的速度爬向了你,你可不能因为我住的是蜗居而离开我。周林说。蜗牛很脆弱的。
虽然都只是八字仅仅一撇的交往,有的时候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我把自己的困惑讲给正在准备考研的堂妹小纤听。
和周林做普通朋友,要嫁还是嫁邓公子。小纤说。女人的出嫁是她的第二次投胎,嫁得好下半辈子的生活才有质量。她笑嘻嘻地说,如果你不要邓公子,把他让给我。
我打了她一下,说,没正经。
3
周林约我周末和他一起去看房。
我答应了,他凭自己的努力将在这座城市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多不容易啊,何况他真心要和我在一起,我把小纤也带上了。
售楼部人头攘动,周林去排队拿号,我和小纤在看楼盘模型。没想到居然碰到了邓总,他的身边有一个年轻男子,那张大嘴占了脸的三分之一,大概就是邓阳。
邓总看到我,说,丫头,你也来买房?
是一个朋友买。我说,我庆幸周林不在我身边。
你们也要买房?我惊讶地问。
不是,我们是卖房。邓总说,这次拆迁,补给我们8套房子,我们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所以准备出售,今天来看看行情。
8套?!我被震撼了。
是啊,我们原来的房子按面积补偿,所以就得到8套房了。邓总说。过了一会,他说,邓阳的奶奶生病,他就从部队赶回来看她。你有时间的话,明天晚上到我家来做客。
哦。我不置可否,发现堂妹小纤呆呆地看着邓阳,我扯了扯她的衣袖,她才回过神来,扭过头去,装作去看沙盘里的楼盘模型。
那边周林叫我们过去,我们就与邓总告别了。
小纤,你怎么一个劲儿地盯着人家,太失礼了。
姐。小纤看着我,她的脸色异样,有疑惑,还有愤怒和恐惧。
怎么了,你认识他?
她点了点头。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了?我一把扯着她的胳膊,来到人堆外。
小纤说,我记得他的那个大嘴巴。真的。
然后,她给我讲了三年前的一件往事。
三年前,小纤在邓村附近的一所大学读书。学校是新校区,宿舍不够,很多学生在外面租房子,小纤也和同学合租了一间民房。
“有一天夜里停电,我突然被一个声音惊醒,同室正在和一个黑影扭打,发出可怕的尖叫。我的枕头下有手电筒,于是我打开,然后看到了那张脸,那张脸跟刚才的那个男孩很像很像。”
我呆住了。“你肯定?会不会搞错?”
“我不能百分百肯定,但是,太像了。我们后来再也没敢住在那,但是我的同学却因为受刺激最后退学。姐,你还是找人打听一下吧,邓家公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点了点头。
4
六度理论说,你想要认识一个人,最多经过六个人就可以做到。事实上,转个身也可以做到。
周一下班后,我犹豫是否要去邓总家,昨天他是向我发出了邀请,但如果小纤说的是真的,我不是自投虎口吗?
公司班车经过邓氏那幢蓝色玻璃大厦,我对坐在我侧面的同事说,这楼真气派。
他说,那是。
那邓总不说是亿万富翁也是千万富翁吧。我随口说道。
他说,具体我不知道,不过,他家儿子什么事都不干,一个月光零花钱就一两万。就是太舒服了,结果犯了事,他老头多方打点,才没有被关进去,还送他到了部队。不过,我相信这家伙迟早还是会犯事的。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地问。
我表哥曾经是他家的女婿呀。他家的女儿才三十岁就已经结过三次婚了。我表哥是第二任前夫。他笑着说。后来表哥总结说,那是一段与狼共舞的日子。
原来如此,我没有再吭声。
这时,我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周林发来。他说,“亲爱的,我今天交订金了,和我一起分享那个五十平的蜗牛壳吧,我承认它是真的小了点。”
我回复他,“真正的幸福并不需要太大的容器,在小的容器里,幸福的浓度可以更高。”
“太好了,那晚上我们一起庆祝吧,庆祝从今天开始,我是一只有了壳的蜗牛,也是一只负着房贷的蜗牛。”
“好的,我正在以蜗牛般的速度移向你。”
我没有撒谎,因为,你知道,就像房价必然上涨一样,这个城市每天晚五点半必然堵车,不过,有爱相伴,不着急。
99、爱情故事从甜心的角度
他用口袋里仅有的5元钱,给她买了面条和玫瑰,而他自己还一直饿着肚子。
和他结婚这一年,她已29岁。像许多人一样,他们是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的,然后一帮人便恶作剧地故意撮合,直到一年后他们结了婚。
然而婚后不到半年,他便因工作需要被派到深圳的分公司。自此,遥远的空间距离将他们隔成了牛郎织女。
由于彼此的工作都很忙碌,他去深圳后的最初半年里,他们只能靠长长的电话线联系。渐渐地,她便常常被女友取笑,她们都用自己的经验告诫她,要好好地看着他,长期的两地分居会冲淡婚姻这棵大树的根系。有的还发誓30岁以后再结婚,说要是像她这样,结婚了和没结婚又有什么区别?家里的灯泡或水龙头坏了,还不是照样得找人帮忙修?
她听着,只是淡淡地笑。说实在的,她心里也没有底。结婚的时候,她便因为自己比他大三岁而遭到他家人的强烈反对。虽然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在家人面前屈服,并坚持和她走进婚姻的殿堂,可是遥远的空间距离,是不是真的会冲淡曾经固有的激情?周围其实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她的一位同事,就是因为老公在新疆,两个人长期两地分居,老公最终有了婚外情,现在两个人正在闹离婚。每每想到这些,她便会沮丧不已,对婚姻,有一种想紧紧抓住却又茫然无措的感觉。
七夕那天,正好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这座城市里的许多情侣,都在寻找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这样的节日。晚上,她一个人面对着空空的屋子,真的不知应该做点什么才能缓解自己失落的心情。更让人丧气的是,一整天,她都在耐心地等待着他的电话,可是电话却犹如沉睡的婴儿,更令她不解的是,手机上甚至没有哪怕一条他发来的短消息。他可能忘记了,或许是太忙了。她在等待中,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天快黑的时候,忽然下起了小雨。因为没有食欲,她也不想做饭,于是一个人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一集又一集的韩剧,对于她来说,在这样寂寞的夜晚,这是最好的打发时间的方式了。
将近八点的时候,电话终于响了。是他。他说,现在八点多钟,我想,祝你节日快乐应该不算太晚。
你刚下班吗?她问。
傻瓜,他说,来开门。
她一惊,门铃已经连续响了三声。她终于明白这不是玩笑,她打开门,门外站的是一身雨水的他。他手上,提着一个纸盒子,她明显地看出,那是她最喜欢吃的一种牛肉面的包装盒子。
她扑过去,在他的怀抱里,她听见他说,知道你肯定没吃饭,所以特意去了那个小店,给你买了面条。
进屋后,他没有来得及换衣服,就那样看着她吃完面条,犹如一个父亲看着撒娇的小女儿,眼里满是疼惜与怜爱。
直到她狼吞虎咽地将盒子里的面条吃个精光,他又变戏法似地从口袋里变出一支玫瑰。接着,在她惊讶的目光里,他向她讲述了他这天的经历:原来,他忙完工作后,为了能在这天晚上赶回来,就买了没有座位的站票。谁知因为火车上人太多,在途中,他口袋里的钱包被小偷掏了,他翻遍了包里所有的地方,在背包的一个小口袋里找到5元钱,所以,他就用这仅有的5元钱,买了一碗她爱吃的面条和一支玫瑰……
听着他的话,她的眼睛一点一点地湿了。那一刻,她终于明白,自己平日的担心和疑虑纯属多余,因为她拥有的,是一份最真最纯的爱情。这是遥远的空间距离无法阻隔的。
她转过身,去厨房给他做晚饭,因为,他用口袋里仅有的5元钱,给她买了面条和玫瑰,而他自己还一直饿着肚子。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她带着一种对爱的信任的全新感觉像往常一样再次走进厨房,忽然感到过去曾经有过的那些沮丧、失落等坏情绪全都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宽慰和从容。
这个时候,她恍然记起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一句话:如果一个女人知道自己不仅是丈夫的妻子,而且是丈夫的甜心,她对生活的感觉就会好得多。是的,正是他在这个节日的这份特殊的礼物,让她深深地感到,她不仅是他的妻子,他们在一起,不光是红色的结婚证将两个没有任何关联的名字拴在了一起,更重要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她是他深爱的人。
100、爱情故事十一只袜子,不成双
表姐,你说你碰见杨林和她老公了。她还是那么漂亮。那又怎么样呢?你就像我那些同事们一样,对我放弃这段感情怀有莫名其妙的好奇心。你说她老公显得邋里邋遢,配不上她?是的,我见过他,的确不太讲究。就为这,你一定要问我当初分手的原因?
好吧,你的好奇心太重了。我投降。不过,你先告诉我,你觉得我邋遢吗?
你说得完全正确。从前我或许是,现在,我已经算得上够清爽的男人。其实我本人更喜欢的是清爽型的女人,就像我太太那样的。杨林嘛,她看起来当然也很整洁,可我知道,其实并不是那回事。
我跟杨林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她刚进公司时,时髦靓丽的外表,优雅迷人的风度一下子征服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未婚男士。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我的表现并不突出。她正是我喜欢的那类女孩,可我已经二十八岁,希望遇到的是自己的另一半,我要求自己谨慎些,因为我要交往的对象可能就是我未来的妻子。
杨林的工作能力很强,英语好,人又活泼,每次项目分组,大家都希望和她分在一起。我跟她的关系,就是在那次合作后变得暧昧起来的吧。
你知道,我虽然懒散,衣服通常是积满一洗衣机才洗,可为了给杨林留下好印象,那些和她一起加班的日子里,我天天洗头洗澡,换衬衫、袜子,皮鞋擦得锃亮。晚上回家再晚,我都不含糊地做这些个人卫生工作,就为了万一与她有靠近的机会时,给她一个好的印象。我隐隐感觉得出来,杨林对我的态度与众不同。
那天加班到十点多,我和她才搞定了给客户出的第六套方案。兴奋之余,我不失时机地请杨林去一家酒吧喝酒放松一下,她微笑着答应了。
也许是因为喝了点酒,也许是因为我与她共事时的良好表现,也许是杨林本来就对我情有独钟……总之,那个夜晚,空气都变得甜蜜起来。送她回家的出租车上,她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头,我也不由自主地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和头发上混合着的香味。其实,说香味不大合适,是一股脑油和洗发水的混合味儿。这些天忙得昏天黑地,杨林的发型虽然精致,想来有几天没顾上洗头了。我在飘飘然的时候竟然注意到这些,脑袋里还想着身边佳人几天洗一次头发的问题,你觉得我有毛病?也许是吧,我真太意外了!在我心中,时尚如杨林的女孩子,头发的味道应该是清爽的、淡雅的,起码也是无味的。这样的混合怪味,与她日常给人的印象脱节,我对她,忽然少了点信心。
下车,送她到楼下,杨林的眼神里分明有些依恋,我俩又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她才转身离开。黑夜里,她穿着高跟鞋清脆的足音,她的背影,比白天更加迷人。我呆呆地看着夜空,多少有些后悔自己的态度不够亲昵。
那晚以后,我跟杨林在公司里就变得若即若离起来。我们不再在办公室无所顾忌地谈话,有话只在MSN上说,但下班后常一起去逛逛淮海路,到国泰看场电影。我们的经历和背景很相似,品位也是那么的相同,对事物和人生的看法有许多一致的意见。简直让我惊奇!
像我们这样的大公司,对办公室恋情还算开通,尽管有杨林的崇拜者对我投以艳羡的眼神,但我们这两个普通职员的“普通”交往并没有引起任何的不良议论。我很喜欢这样的交往,杨林在我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很多事我都第一个想到她,想与她一起商量。我慢慢意识到,我已经爱上了她。
已经交往了三个多月,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挑明。要么更进一步,要么退回到普通同事的位置,这样含糊不清的态度不是一个好男人对好女人该做的。尽管我喜欢这样轻松的交往,但我骨子里就是一个传统的男人。我决定了。我买了一副水晶项链,装在精致的首饰盒里,打算去她家,向我心爱的姑娘表白。
那是一个星期六。头天上班的时候我就问明了她的计划安排,她说天太冷,只想在家呆一天,上上网,听听音乐。我到了她家楼下才给她打电话,问我能否上去坐一下。她犹豫了两秒钟就答应了。我知道这套一室一厅地段绝佳的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就是为了方便她上下班,可还从没进去看过,加上又揣着求爱信物,上楼的时候,心里还真发慌呢。
门开了,杨林边埋怨我这么早就去她家,边用发绳扎她那一头蓬松的卷发。我笑看她可爱的小脸,都过了中午,这小懒猫才刚起床吗?
天!我的笑容凝在了脸上!不,房间里没有让我不可接受的人。是那双杨林用脚划给我的棉拖鞋!我简直不知道穿上好还是不穿好。你问我到底怎么了,表姐,我从没见过这么肮脏的拖鞋!看不出是米色还是灰色,还是破的!就像哪只野猫从垃圾箱里刨出来的!即使是备用品,也太肮脏了。再看杨林脚上的那双,比这双好不了多少,没破而已。
我勉为其难地换上拖鞋,又不知是否踏上到处沾着头发丝和茶渍的地毯。杨林瞟我一眼,嗔怪道:“怎么?发什么呆呢?快进来坐啊!”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踱到小客厅的沙发前。
沙发上堆满了她的衣服和袜子,我不知该不该坐下了。杨林把衣服一抱,扔进卫生间的洗衣机里,示意我随意一点。
表姐,我去过你家,我也见识过女同学的闺房。大学时的女朋友,她的房间整整齐齐;同事艾米租住的房子,我帮她搬电脑时也拜访过,虽然略微乱了一点,同样干干净净的,透着女生特有的温馨味道。杨林的家,我该怎么描述呢?她给我冲咖啡的时候,我环顾了一下这所房子。装修还很新,看得出杨林的父母对她很宝贝。可是,茶几上、电视柜上,全是灰,起码有两个月没擦过了。就连我坐的沙发,果绿色的沙发套已经变得污迹斑斑,好像开始变烂的青苹果的颜色。杨林递给我一杯咖啡,我挤一副笑脸,开玩笑道:“你才起来吗?刷牙洗脸了吗?”杨林瞪我一眼,“我早就起来了,没想到你来,没打扮过而已。”我看看她,漂亮的人即使不打扮也一样好看,凭心而论,杨林把头发随便一扎,倒添了一份家常的可爱模样。
杨林叫我等着,说她还要洗衣服。我内疚,今天来得不巧,正遇上大扫除前,难怪杨林的屋子这么乱。没等一会儿,杨林就从卫生间出来了,我听到洗衣机费力的转动声,跟我家那台的常见病一样,立刻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杨林,你这洗衣机的衣服塞多了,赶紧拿一点出来,分两次洗。”杨林疑惑地再听了一下洗衣机发出的声音,转身进卫生间捣腾了半天。
我俩坐着看了会儿电视,洗衣机的声音很吵,吵得我无心看电视,也不知都跟杨林说了些什么。在洗衣机一阵旋转的声音和“滴”的告示音后,杨林就抛下我,去取洗衣机里的衣服晒在阳台上,顺便把刚才没洗的另一半衣服放进去洗第二桶。我的眼睛跟着她的身影。她晒衣服,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她。这原本是多么美丽的图画!在我关于未来家庭生活的梦境里,一定没少过这样的图画。
杨林晒她的内裤,一条又一条。我真龌龊,居然要去看这些。可是,她并没有回避我,她让我进了她毫无整理的闺房,本身就代表着一种默许。如果我此刻向她表白,她就是我正式的女朋友,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发展。看她晒她的内衣裤又如何呢?
我看了,杨林晒她的内裤,一条又一条,足足晒了六条!然后,她又开始晒袜子,一只又一只,十一只,不成双,不知道是掉了还是混在目前正在洗的那一桶里了。
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满是灰尘的房间,脚下肮脏的拖鞋,污迹斑斑的地毯。我看看电视,喝口咖啡,杯沿上还有一点唇膏的痕迹。杨林不知何时已经坐到我旁边,挨我很近,问我:“今天怎么想到上来坐?”
天!我又闻到了她的味道:浓重的脑油味,混合着洗发水的香味!我难以想象漂亮的杨林,时髦的杨林,我打算向她求爱的杨林,在家里竟如此邋遢!
我的决心在摇晃,阳台上,那些袜子也在清风里摇晃,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我温柔而坚定地说:“路过,突然想上来喝杯咖啡。马上就走,还要去我表姐那呢!”杨林的眼里有失望,她怎么会想到,我这在家里不拘小节甚至算得上邋遢的男人,竟会这么在意女人的清洁。我已经彻底丧失了和她继续走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那只装着水晶项链的首饰盒被我伸进裤袋的手抓得紧紧的。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跟杨林单独约会过。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怎样?我有没有给你满意的答案?那串项链吗?商店不同意退换,我随手搁一个角落里。今天不说到杨林我都忘记了,结婚搬家的时候也没注意过,大概是弄丢了吧。
就在前不久,我也遇到过杨林,她和她的先生在一起,甜蜜,向我示威般的甜蜜。她从我们公司跳槽后,找了份更理想的工作,不久后就结婚了。像她这样的女孩,漂亮能干,家里条件又好,要想嫁人自然很快就能结婚。她还是那么时髦,衣衫簇新,光鲜靓丽。她的先生,衬衫胸口有几块油渍,裤子皱巴巴的,皮鞋上全是灰,一看就是邋遢的男人。你说他们不般配,可我觉得很配。杨林的老公,这副形象完全符合我的想像。
即使你非要说我有大男子主义,我也决不会娶一个不爱清洁的女人回家。女人可以当面指责男人的个人卫生不好,可是,我能对杨林说,当初就是因为你不是一个清洁的时髦女郎,我才放弃了你吗?
我已经放弃她,又何必使她难堪?所以说,不够注意清洁卫生的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别人冷淡她时的真实想法。
表姐,你说我现在很有几分中年男人的魅力吗?如果你没有恭维我,那也是太太的功劳。我还是过去那个有点懒散有点邋遢的人,可她是个很爱清洁的女人,我在她的管束下,脏袜子不敢乱扔,衬衫要熨过才穿,每周还要帮她做一次家庭大扫除。你觉得她还算时尚吗?当然,她现在还在哺乳期,正在积极恢复身材。可即使在孩子整得我俩手忙脚乱的时候,她也是干净爽洁的样子。女人,爱清洁的女人,才可能时尚和优雅。